生猪养殖小区计划书

2024-08-28

生猪养殖小区计划书(精选11篇)

生猪养殖小区计划书 篇1

项目单位:乌鲁木齐县闸滩村猪场日期:二建设项目0一二年二月四日

一、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及建设年限

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县闸滩村猪场生猪养殖小区基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乌鲁木齐县闸滩村

3、建设期限:一年,即2012年4月至2013年4月。

二、建设规模及产品(或经营)方案

原有规模:标准化猪舍6栋,其中生产母猪100头,可年出栏生猪1500头。

计划建设:新建标准化猪舍6栋,猪舍总建筑面积1560平方米;配套附属设施建筑面积240平方米。

产品方案: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年出栏商品猪3000头;年生产有机肥400吨。

三、投资估算与资金来源

1.总投资

项目总投资170.63万元,其中建设资金131.62万元,占总投资的77.14%;流动资金39.01万元,占总投资的22.86%。2 建设投资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建筑工程费主要是猪舍、兽医室、资料室、粪污场、绿化、猪设备以及主要生产设备和辅助生产设备等配套工程。建设投资额170.63万元,其中:建(构)筑工程费用131.62万元;设备及工器具购置费投资额33.24万元。

3资金来源

项目申请财政补助资金30万元,占总投资的17.58%;项目承担

单位自筹资金140.63万元.四、社会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成后年新增出栏生猪1500头,对当地农民增收和辐射带动当地农业产业化起到示范带头作用,经济效益明显。通过规模化养殖,与传统散养相比,对当地村容村貌具有一定改善作用,有利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并通过系统收集猪粪用作农家有机肥,对发展生态农业,改善项目区环境具有一定促进作用。项目实施后,可为当地提供28个就业岗位,对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转化提供条件,因此可以说社会效益也比较显著。

生猪养殖小区计划书 篇2

据悉, 河北省今年投资17457万元专项用于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项目建设。其中, 国家从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12000万元支持此项目建设。全省将有561个不同规模的生猪养殖小区 (场) 得到改造。

据了解, 河北省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项目将于今年开工, 预计2011年建成, 主要改造年出栏500至999头养殖小区 (场) 530个, 出栏1000至1999头养殖小区 (场) 24个, 出栏2000至2999头养殖小区 (场) 6个, 出栏3000头以上养殖小区 (场) 1个。

文章来源:燕赵都市网

生猪生态养殖小区建设经验材料 篇3

一、理清思路,科学规划。按照实施生态小康新村建设首先要把产业发展放在第一位的要求,我们通过深入分析区情和资源优势,站在抓产业就是抓发展,抓产业就是抓工业的高度,把抓生猪生态养殖小区建设作为推进工业化最紧迫的需要,最实在的任务,最具体的`举措,确立了“抓产业、壮支柱、活龙头、强工业”的工作思路,强势推进生猪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努力实现一二产业互动,城乡经济共融。区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快生猪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围绕“公司专合组织基地大户”的产业化发展要求,在群众基础好、饲养水平高、交通便利的乡镇、村社大力推进生猪生态养殖小区建设,计划xx年底全区建成生猪生态养殖小区40个,每个养殖小区不少于50户,全区不少于xx户,户均出栏生猪50头以上,每个养殖小区年生猪出栏达到2500至5000头,全区养殖小区生猪出栏达到10至20万头。通过2至3年的努力,全区生猪生态养殖小区达到80个,养殖小区出栏总量达到40万头以上。

二、健全机构,狠抓落实。按照区委用心谋大事,用心抓落实的要求,坚持主要领导集中精力抓大事,把生态养殖小区建设作为推进生态小康新村的重要抓手,作为农业产业化的重中之重,纳入年度综合目标逗硬考核。区上成立了生猪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小组,负责全区生猪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规划设计、作业指导、技术培训等工作。各乡镇(社区)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负责本地养殖小区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具体实施,建立健全了小区内养殖户的档案,实行规范化管理。同时,继续深入开展副县级领导及区级部门帮乡、副科级以上领导和畜牧系统干部职工联系养殖大户活动,形成了全区上下共同关心支持养殖小区建设的良好氛围。为快速推进生猪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区委、区政府于9月18日专题组织召开了生猪生态养殖小区建设工作会议,重点对全区生猪养殖小区建设工作进行总结交流,研究和解决当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并对后期工作开展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

生猪养殖小区计划书 篇4

为提高生猪标准化规模生产永平,以“资源节约、质量安全、环境友好”为基本目标,特制定本标准。

一、选址适宜,布局合理

(一)养殖场(小区)选址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以外,通风良好,绘排水相对方便。

(二)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满足防疫要求,有供电稳定的电源。

(三)在总体布局上做到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净道污道分开,正常猪与病猪分开,种猪与商品猪分开。

二、设施完善,设备配套

(一)圈舍朝向、规格合乎标准化要求,饲养密度合理。

(二)有猪栏、食槽、自动饮水装置、通风系统、降温和采暖设 施设备。

(三)大门口有车辆消毒池、人员消毒室和高压喷枪等消毒设 施;有兽医室、常规防疫检测设备。

(四)有污水排放、粪便堆放及无害化处理设施。

三、防疫严格,管理规范

(一)有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二)养殖场从业人员无人畜共患传染病。

(三)建立规范的档案和生产记录,内容包括猪的品种、来源和数量、繁殖情况、生产性能、饲料来源及消耗情况、淘汰情况、发病用药情况、疫苗免疫种类及免疫时间、死亡率及死亡原因、无善化处理情况、生猪销售记录等,记录资料应保存2年以上。

(四)小区内部应尽量推行自繁自养、单栋全进全出的生产模式,其品种应大体一致,外购种猪应从有《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进。

(五)仔猪、育肥猪销售出场时有动检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病死猪能够使用锅炉焚烧或深埋处理。

四、废污利用,排放达标

(一)养猪场污水和粪便应进行集中处理,共处理能力、有机负荷和处理效率应根据建场规模计算和设计,处理后应符合GB18596规定。

(二)猪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工艺应根据养殖规模、清粪方式和当地自然地理条件,选择达标排放技术模式或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宜采用沼气工程对粪污进行无善化处理,经济发达、土地紧张、没有足够的农田消纳粪污的地区宜采用达标排放技术模式;具备可利用污水的地区宜采用综合利用技术模式。

生猪养殖小区计划书 篇5

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

为提高生猪标准化规模生产水平,以“资源节约、质量安全、环境友好”为基本目标,按照相对统一,同时兼顾南方与北方、丘陵山区与平原的条件差别,特制定本标准。

指导原则: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养殖场(小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要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具体标准:

一、选址适宜,布局合理

(一)养殖场(小区)选址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以外,通风良好,给排水相对方便。

(二)距主要交通干线和居民区的距离满足防疫要求,有供电稳定的电源。要求距主要交通干线2km以上,距居民区500m以上,距河流主干道200 m以上,500m半径范围内没有其他动物养殖场。

(三)在总体布局上做到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净道污道分开,正常猪与病猪分开,种猪与商品猪分开。

二、设施完善,设备配套

(一)圈舍朝向、规格合乎标准化要求,饲养密度合理。

(二)有猪栏、食槽、自动饮水装置、通风系统、降温和采暖设施设备。

1(三)大门口有车辆消毒池、人员消毒室和高压喷枪等消毒设施;有兽医室、常规防疫检测设备。

(四)有污水排放、粪便堆放及无害化处理设施。

三、防疫严格,管理规范

(一)有生产管理制度、防疫消毒制度、档案管理制度和科学合理的饲养管理操作规程。

(二)养殖场从业人员无人畜共患传染病。

(三)建立规范的档案和生产记录,内容包括猪的品种、来源和数量、繁殖情况、生产性能、饲料来源及消耗情况、淘汰情况、发病用药情况、疫苗免疫种类及免疫时间、死亡率及死亡原因、无害化处理情况、生猪销售记录等,记录资料应保存2年以上。

(四)小区内部应尽量推行自繁自养、单栋全进全出的生产模式,其品种应大体一致,外购种猪应从有《种畜禽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进。

(五)仔猪、育肥猪销售出场时有动检部门出具的检疫证明,病死猪能够使用锅炉焚烧或深埋处理。

四、废污利用,排放达标

(一)养猪场污水和粪便应进行集中处理,其处理能力、有机负荷和处理效率应根据建场规模计算和设计,处理后应符合GB18596规定。

(二)猪场粪污无害化处理工艺应根据养殖规模、清粪方式和当地自然地理条件,选择达标排放技术模式或综合利用技术模式。宜采用沼气工程对粪污进行无害化处理,经济发达、土地紧张、没有足够的农田消纳粪污的地区宜采用达标排放技术模式;具备可利用污水的地区宜采用综合利用技术模式。

注:GB18596-2001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发布,2003年1月1日实施,主要是根据养殖业的不同规模分别规定了水污染物、恶臭气体的最高允许日均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水量和畜禽养殖业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

附件2: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说明

一、以设区市为单位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所属各县(市、区)的乡镇养殖场建设项目作为子项目统一纳入可研究报告,报告名称统一定名为《XX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每个养殖场建设项目都需明确养殖场规模(含现状)、建设条件、项目建设内容、部投资及资金来源、环境影响评价等。

三、填写《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基本情况表》:

附件3:

市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项目汇总表

生猪养殖小区计划书 篇6

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邢台市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小区)建设项目公示

为促进我市生猪生产发展,提高生猪标准化养殖水平,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关于上报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要求,市畜牧水产局和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各县(区)上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筛选确定了44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进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优先支持农业部标准示范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完成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和已通过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的规模养殖场。

2、2005年以来国家已安排过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项

目投资以及2007-2011年已安排过中央投资的生猪扩繁场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投资的不再安排。

二、项目建设内容

按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内容,中央投资要优先安排粪污处理建设并达到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剩余资金可适当安排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项目补助标准

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分年出栏500-999头、1000-1999头、2000-2999头和3000头以上四个档次予以补助。其中: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20万元;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40万元;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60万元;年出栏3000以上的养殖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80万元。

四、项目申报程序

申报:由各县(区)畜牧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发展改革局按照申报条件组织项目初选,并将初选结果上报市畜牧水产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市畜牧水产局和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各县(区)上报情况组织人员实地走访调查,筛选确定建设项目,公示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农业厅审批。

五、项目审定结果

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共

44个)。

1、河北唯强牧业有限公司

2、隆尧县福达养殖厂

3、南和县新世纪猪场

4、南和县畜丰养猪场

5、新河县荆庄养猪场

6、沙河市开元养殖场

7、沙河市红卫养殖场

8、柏乡县华瑞养猪场

9、任县一诺畜禽养殖场

10、广宗县旧店养猪场

11、内丘县连文养猪厂

12、邢台县固坊固坡养殖场

13、邢台县一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14、河北恒倩实业有限公司隆尧县恒倩农牧科技生态园

15、南宫市华星种猪繁育场

16、南和县南师村五元养猪厂

17、南和县爱礼猪场

18、沙河市册井乡魏庄村贵西养殖场

19、广宗县国军养猪场

20、威县鑫达养殖场

21、巨鹿县平川生猪养殖场

22、内丘县坤达养猪场

23、内丘县李志奇养猪场

24、邢台县旭东养殖场

25、邢台县山富养殖基地

26、巨鹿县新五丰养猪厂

27、临城县平安养猪场

28、任县金胜养殖场

29、临城县西沟养猪场

30、邢台市桥西区卧龙庄韩振礼养猪场

31、邢台经济开发区邢台奥美菌业有限公司

32、邢台经济开发区宏峰养猪场

33、柏乡县强大养猪场

34、南宫市新昇养猪场

35、临西县尖庄镇顺达养猪场

36、平乡县前进养猪场

37、威县天蓬养殖有限公司

38、临西县摇鞍镇乡临南养猪场

39、南宫市鑫源猪业

40、广宗县春草牧业有限公司

41、内丘县永鹏养猪场

42、平乡县宏兴养猪场

43、任县永发养殖场

44、邢台经济开发区邢台春光养猪场

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请于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市畜牧水产局(电话:0319-3163230)、市发展改革委(0319-3288020)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特此公示。

生猪养殖项目计划书 篇7

(一)项目名称:xx县生猪养殖项目

(二)项目建设年限:2年

(三)项目总投资:xx万元

(四)项目建设地点:xx县

(五)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xx县具有充足的草场资源,饲草充足,当地群众具有养殖生猪的丰富经验。

随着近年来人民物质生活的不断提高和市场需求空间的日益增加,生猪养殖项目前景广阔。

项目选择在我县发展生猪养殖繁育,有效利用项目地丰富的资源和便利的市场空间,做到联动发展,互惠互利。

(六)建设效益:

近年来我县积极加快养殖业发展,充分调动广大农牧民致富奔小康,改变长期以来的原始经营及增产不增收、低效益发展的局面,创造科技致富新路子,不断探索经济发展的新途径,积极推广科学技术,走科学养殖,持续发展的道路。

推动了全县养殖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拓宽了就业渠道,提高经济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区基本情况及项目背景

此部分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撰写,本生猪养殖项目建议书中不提供具体内容。

三、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1)在现代先进的饲养技术和管理条件下,引导农民走出传统养殖圈子,进行养殖业的“三元”结构调整,进行“粮、经、饲”种植养殖模式,发展养猪业,同时针对本地区猪的品质及养殖水平滞后的现状,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动力,充分利用农产品化调整的契机,发挥养殖业现有优势,积极引导优质商品猪生产。

(2)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对肉类的需求量日愈增加,尤其是近几年来牛羊养殖在我县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这为生猪养殖提供了市尝销售条件。

(3)在我县猪肉价格季节性浮动较大,淡季价格为每公斤15-17左右元,旺季肉价格仅为每公斤11-12元左右,实施该项目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缓解目前的供需矛盾。

四、项目实施依据

该项目依据《xx省畜牧业“十二五”规划》、《xx县扶贫开发规划》及《远景目标规划》。

五、项目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充分利用自然资源,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以科技为依据,以畜牧业经济结构调整为重点,增加科技含量,实现科技兴牧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大力发展特色经济产业,加快养殖业建设步伐,向规模化、效益化转移,提高综合生产能力和产品市场竞争能力,改变粗放、低效的传统放牧方式,实现我县养殖业经济高效发展。

2、总体目标:通过有利的措施保护,合理利用资源优势,加大科技含量,保护生态环境,发展规模化养殖,加快经济发展。

3、基本原则:

(1)突出重点,采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发挥资源优势,多种措施科学合理配置,发挥效益。

(2)坚持推广应用现代农业技术,搞绿色、无公害、高品质的商品猪生产的原则。

(3)科学依法管理项目及项目资金,确保产生最佳效益。

六、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此部分内容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撰写,本生猪养殖项目建议书中不提供具体内容。

七、项目资金概算及筹措方案

(一)投资概算

八、效益分析

1、经济效益分析

2、社会效益分析

通过实施项目,充分利用群众的养殖积极性,开展舍饲圈养,减少饲养成本,缩短饲养周期,使科学的生猪养殖技术得到普及并起到示范推广的作用,使市场猪肉供给实现稳定化,改善肉价浮动,增加就业机会,拓宽增收渠道,改变传统的生产经营模式,推动我县养殖业的稳定发展,增加收入,繁荣地方经济,促进社会稳定有着显著的社会效益。

九、项目管理及主要措施

1、加强领导:组成项目领导小组,县乡两级兽医站加强疫病防治,驱虫等指导工作,引导群众优化畜群结构,逐步向产业化发展;加快传统饲养方式向科学化、规模化养殖转变,更新思想,改变观念,保证畜疫防治,技术指导和科学养殖相结合,保障养殖业健康发展。

生猪养殖小区计划书 篇8

发表时间:2008-04-09 00:00:00

发改办农经[2008]524号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厅)、农业(农牧、畜牧)厅(委、局、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53号)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今年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支持生猪扩繁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并重点向今年遭受雨雪冰冻灾害地区倾斜,同时调剂资金支持受灾地区种鸡场恢复重建。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生猪扩繁场。基础母猪饲养规模在500头以上;未发生过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情;远离城乡居民居住区、隔离条件较好;经营状况良好、项目资本金充足;具有地市级以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一。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养殖场(小区)。

(三)种鸡场。年出栏鸡雏1000万羽以上;未发生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远离城乡居民居住区、隔离条件较好;经营状况良好、项目资本金充足;具有地市级以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各省(区、市)不得重复安排2007年已安排过中央投资的扩繁场和规模养殖场(小区)。受灾省(区、市)要向受灾严重县(市)倾斜,优先支持受灾严重的扩繁场和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生猪扩繁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粪污处理、猪舍、实验室改扩建、性能测定、疫病防控设施及仪器设备购置等。

(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要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三)种鸡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禽舍、实验室以及粪污处理、疫病防控等设施恢复重建。

三、分省建设任务及中央投资补助标准

各省(区、市)具体建设任务和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详见附件三。应严格按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和项目补助标准向国家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补助标准。

各类项目的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

(一)生猪扩繁场。根据规模大小,每个生猪扩繁场中央补助投资100万元。

(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分年出栏500—999头、1000—1999头、2000-2999头和3000头以上四个档次予以补助。其中:

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20万元,其中:苏浙粤每个补助15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25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20万元,京津沪地区不安排。

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40万元,其中:京津沪苏浙粤每个补助30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50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40万元。

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60万元,其中:京津沪苏浙粤每个补助50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70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60万元。

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80万元。

考虑到云南、贵州两省的特殊情况,云南、贵州两省可适当降低年出栏规模,安排部分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重点户),中央平均补助投资仍为10万元。

(三)种鸡场。根据规模大小,每个种鸡场中央补助投资100万元。中央补助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地方政府要根据项目改扩建实际的规模大小,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四、项目组织申报程序和要求

按照特事特办、适当简化程序、强化地方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的基本原则,项目申报采取以下方式:

(一)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小区、重点户)。按照本通知要求,省级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总体安排方案后,省级畜牧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的组织编制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的审批及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由有关市、县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联合上报省级畜牧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省级畜牧主管部门汇总提出审查意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各地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公示并确认项目无争议后,才能编制上报项目可研报告。

(二)生猪扩繁场、种鸡场。按照本通知要求,省级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可研报告,于3月14日前联合上报至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将申报文件与可研报告电子版通过农业建设信息网上报农业部。农业部于3月20日前将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文件下发到省级畜牧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批复的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于3月25日前联合上报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逾期不报的,国家将不予安排投资。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畜牧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紧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日

更多最新法规:

a..商务部关于下达2008年输美纺织品第二次业绩分配可申请数量方案的通知 /商务部(2008-4-7)

b..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07年1-9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8-3-10)

c..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生猪扩繁场和种鸡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2008-3-3)

d..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2008-3-21)

e..关于修订硫普罗宁注射剂说明书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3-25)

f..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8-3-21)

g..关于印发2008年农村公路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交通部(2008-3-27)h..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为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2008-3-25)

i..公安部奥运安保工作组关于加强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奥运安保工作组(2008-3-28)

j..关于印发《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工作方案》和《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安部(2008-3-27)

k..关于印发《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总体方案》的通知 /公安部办公厅(2008-3-30)

生猪养殖 篇9

作者:胡美函 文章来源:中国县域经济报2009年第46期 总第445期 点击数:

2009-6-15 11:07:58

198 更新时间:日前,一则来自国家发改委网站的信息表明,5月份,我国生猪出场价格、白条肉出厂价格、仔猪价格均呈现持续走低态势,猪粮比价继续下跌,已经连续4周低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等六部门年初联合发布的《防止生猪价格过度下跌调控预案(暂行)》设定的生产盈亏平衡预警点。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按照预案的规定,着手开展冻猪肉政府储备的收储工作。

“猪粮安天下”,在中国人的饮食中,除了粮食还真没有哪种食品比猪肉权重。数据显示,我国居民对猪肉的消费,占所有肉类消费的65%以上,部分地区甚至达到了80%。6月10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信息,5月份CPI同比下降1.4%,环比下降0.3%。其中,猪肉价格同比下降32%,环比下跌7.3%,影响CPI下降0.22个百分点。猪多导致价跌

今年以来,猪肉和各类生猪价格沿袭去年下半年之势继续走低。据农业部畜牧业司发布,5月27日,全国470个农村集贸市场仔猪平均价格为每公斤15.12元,比上月底下降11.4%,连续第2个月降幅在10%以上。

猪价在滑落,生猪饲养成本却在增长。5月初,国家发改委价格监测中心发布,5月6日,全国36个大中城市猪粮比价为5.9∶1,低于6∶1的盈亏平衡点,已进入蓝色预警区域。日前,该中心再次发布,5月27日,全国大中城市的猪粮比价为5.87∶1,为2006年11月份以来的最低点。有些地区甚至低过该比价,养殖户亏损已成事实。

湖南省畜牧水产局反映,该省目前生猪价格为每公斤9.5元,玉米价格是每公斤1.75元,猪粮比为5.4∶1,跌破5.5∶1已逾两周,农民养一头猪平均亏损近百元,严重时亏损高达200元。养猪大省四川,目前猪肉价格与粮价之比降到4.99∶1,远远低于5.5∶1的盈亏平衡点,已经进入价格红色预警区。

不仅如此,生猪生产供大于求也开始显见。农业部畜牧业司的最新统计,今年4月底,全国生猪存栏45489万头,比上月上涨1.4%,这远超过国家宏观调控指标确定的4.1亿头的水平。

以江苏省为例,据该省物价局监测,仅如皋地区,当地5月份生猪出栏约7.65万头,预计6~7月份出栏15.8万头,将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0.39万头、0.72万头。

供求关系直接决定着市场行情。本来每年到3~10月,由于季节性的饮食结构变化,猪肉消费已是淡季。而4月底开始的甲型H1N1流感偏偏开始就被称为“猪流感”,令本已持续下跌的猪价行情雪上加霜。在接二连三的食品安全事件后,出于自身健康的保护,许多人心存疑虑地放弃了消费猪肉。与此同时,受金融危机的影响,越来越多的人好像更愿意呆在家里吃饭了,这似乎也影响到了对猪肉的消费。不少养殖户迫于压力,又开始集中出栏和抛售生猪。消费需求在缩减,但猪产品供应却在骤增,这便加速了猪价的触底。用生猪养殖业行里人自己的话来描述眼下的行情,是“今年淡季更淡了”。

猪多从何而起

有人士认为,出现目前猪多而导致价贱,与近两年一系列扶持生猪生产政策不无关系,并认为能繁母猪的存栏总量以及仔猪的产量在今年年初就应加以控制。

2007年,为了平抑猪价保障猪肉市场供应,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其中几大奖励和补贴政策对生猪养殖的迅速壮大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首当其冲的是实施了能繁母猪补贴制度。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按每头50元的补贴标准,对饲养能繁母猪的养殖户(场)给予补贴,并明确有条件的地方还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并同时推进能繁母猪的保险工作,保费由政府负担80%,养殖户(场)负担20%。中央财政还对中西部地区给予差别补助。这一政策有力地刺激了各省各地对能繁母猪生产的投入。例如:云南省当年就投入5亿发展生猪生产,其3.5亿中央财政投入,该省的农户每养一头能繁母猪即可获50元的补贴。同时实行了能繁母猪保险,参加保险的每头猪死亡可获1000元补偿。此外,每头母猪配一窝还能补助20元。

第二是大力扶持了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对年出栏3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猪舍标准化改造、粪污处理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的建设实施补贴。鼓励信用担保和保险机构为规模养殖场和养殖户贷款提供信用担保和保险服务,解决养猪“贷款难”问题,还明确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贷款给予重点支持,地方财政要对担保机构的生猪贷款风险给予必要的补助。在此政策下,农业大省河南省,在当年不遗余力地重点扶持现有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场(小区、重点户)的改扩建,对年出栏300~499头的补助10万元,年出栏500~999头的补助20万元,年出栏1000~1999头的补助40万元,年出栏2000~2999头的补助60万元,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补助80万元。

第三是对生猪调出大县(农场)实施奖励。仅2007年就安排了15亿元专项资金,对253个生猪调出大县进行奖励资金,当时这些县的生猪出栏量占全国生猪出栏量的33%。

经国务院批准,中央财政按照“引导生产、多调多奖、直拨到县、专项使用”的原则对生猪调出大县进行奖励,其奖励的标准是:年均生猪出栏量大于80万头的县;年均生猪出栏量在60万头至80万头之间,且人均出栏量大于1头的县;达不到上述标准,但对区域内的生猪生产和猪肉供应起着重大影响作用的县,如36个大中城市周边的产猪大县。并规定各县所得奖励资金要专项用于发展生猪生产,不能挪作他用。要用于规模化生猪养殖户猪舍改造、良种引进和粪污处理、生猪养殖大户购买公猪、母猪、仔猪和饲料等的贷款贴息及防疫服务费用等发展生猪生产的支出。并对存栏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圈舍的新建、引种、粪污处理、贷款等方面实施补贴,补贴的标准是:圈舍的新建每平米补贴40元,沼气池每立方米补贴150元,引进良种母猪每头补贴400~600元,贷款贴息50%。

为了体现“多调多奖”政策,财政部并明确,奖励资金的分配按生猪调出量、出栏量和存栏量三项指标测算,其各自所占权重分别为50%、25%、25%。奖励资金测算数据主要以统计系统提供的分县分年数据为准。

由于包括财政政策在内的各项政策落实得好,支持力度大,2007年9月以来,各省各县的生猪养殖积极性高涨,补栏积极,存栏量小幅回升,出栏比较正常,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充足。

在此后一年内,财政部又进一步加大了生猪养殖的政策扶持力度,在能繁母猪上,补贴标准从50元提高到100元,并明确规定对能繁母猪保险政策,要扩大覆盖面,力争做到“能保尽保”,对因疫病需要扑杀的政策性投保能繁母猪,财政给予补助,保险公司要予以赔付;在养殖规模上,加增安排25亿元,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场;继续对生猪调出大县继续给予奖励;另外,还加增了中央储备玉米的调运和拍卖工作,控制饲料价格上涨。

不仅有一系列的补贴政策在扶持,养猪还免税。此时不仅国民就连外商也陡然发现,我国已然呈现出一个前所未有的、政策无限优惠的最好养猪时机。于是,创业的大学毕业生、返乡就业的农民工、携外资的跨国投资集团,“在地产业踉跄之际跑出来”的房地产商等各路人马,浩浩荡荡地进军到养猪的行列中。

南昌的艾格非国际集团公司,2008年利用他们在纳斯达克上市融来的1亿美金,在江西、福建、广西、上海等地迅速收购了近40家猪场,声言要做中国的“养猪大王”;中粮集团也宣布,在未来5年内将投资97亿元,在湖北建成存栏50万头的母猪养殖基地,形成1000万头的国家生猪现代化健康养殖示范区;泰国正大集团与江苏省农垦集团,以合资经营方式设立江苏正大苏垦猪业,希望用5年左右时间,形成年出栏100万头生猪及屠宰和加工能力;网易集团也决定进军养猪业,计划年出栏生猪将达到100万头;之前主要从事建筑行业的南京雨发建设集团,从去年3月份投资修建猪场,目前已经投资350万元。

有关经济眼球还注意到,农民工的外出打工和返乡就业对猪价有着另一面影响。国家统计局总经济师姚景源就指出:“2007年猪价上升过快,是因为农民外出打工增多,农村散养户减少一半,全国减少了近36%的生猪生产能力导致。”

金融危机爆发后,在大批失业回乡的农民工中,就有部分转而从事生猪养殖,从而由过去在外地打工吃肉的消费者,变成养猪的供给者,对猪价构成双重压力———在减少猪肉需求的同时又增加了供给。江西九江县扶贫办前不久公布的一份调查显示,受金融危机影响,全县重点村返乡人员达1600人,占外出务工总人数16%,这之中有4%的人预备从事养猪等农业规模开发。

于是,在这个从省到县、集团到个人“蜂拥而至”养猪大军中,受鼓励政策和获利心切的驱使,发展生猪养殖的无序与盲目怎可避免?

扶持过度引发不良反应

2006年6月,全国部分地区爆发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直接导致了生猪市场的持续低迷。该年生猪存栏水平在近10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从而导致2007年猪肉市场供给严重不足,引发了当年的猪价疯涨。

为平抑猪价,2007年国家开始实行一系列生猪饲养扶持政策,2008年猪价便开始回落,猪肉等副食品市场供应充足,没有出现脱销、断档或排队抢购现象,说明扶持政策起到了平抑猪价和保障市场供应的效果。但自2008年下半年持续至今的猪价低迷,生猪出现过剩,也反映出这一系列政策扶持是否过于优厚,引发了如今生猪养殖业发展的窘境以及猪价的不良反应。

2007年开始实行的《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对养殖户(场)实行每头能繁母猪50元的补贴,2008年又将补贴调到每头100元,补贴执行时间为两年,一直发放到今年6月30日;并明确因疫病需要扑杀的政策性投保能繁母猪,财政也给予补助,保险公司予以赔付。对确定的生猪调出大县的养殖户(场),实行每头能繁母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增加发放临时饲养补贴;对国家的优良种猪场的养殖户(场),按每头公种猪1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临时饲养补贴。这一政策刺激了不少养殖户(场)扩大能繁母猪的饲养,但却因预警机制不健全,相关管理部门引导不够,导致能繁母猪存栏量过高。

农业部畜牧业司的统计显示,今年4月底全国生猪存栏45489万头,比上月上涨1.4%,其中,能繁母猪存栏4922万头,这两个数字远超过国家宏观调控指标确定的4.1亿头和能繁殖母猪4100万头的水平。母猪过多,就意味着将会有更多的仔猪产生,这也就是导致生猪存栏过剩的主要原因。

对能繁母猪政策倾斜的不适度,还会引发更多不能预期的风险。政策明确能繁母猪保险的保险金额为每头1000元,保费为每头60元,其中,各级财政负担48元,农户自负12元,仅占保费的20%。保险责任包括洪水、台风、暴雨、雷击等自然灾害,蓝耳病、猪瘟、猪链球菌、口蹄疫等重大病害及泥石流、山体滑坡、火灾、建筑物倒塌等意外事故。对生猪养殖散户,通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给予支持,根据养殖规模和生产周期合理确定贷款额度、期限,最高授信额度可达到5万元,并实行贷款利率优惠政策;对规模较大、资金需求较多的专业养殖户,通过“核定额度、周转使用、责任连带、到期还款”的农户保证贷款方式给予信贷支持,最高授信额度可以达到20万元;对规模化程度较高的规模化生猪饲养、生猪饲料加工和肉类深加工等企业,根据自身能力适当给予资金支持。

这样一来,养猪既能贷款又能上保险,还没有什么门槛,怎么养都有国家政策来保障,难免不会被认为是容易上手且又没有多大风险的诱人活计,谁都可以从事,蜂拥而至是再所难免。

而对猪圈舍进行补贴所造成的不良反应更是让众多专家学者忧虑。在扶持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场上,对存栏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户圈舍的新建、引种、粪污处理、贷款等方面实施补贴,补贴的标准是:圈舍的新建每平米补贴40元,沼气池每立方米补贴150元,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标准化规模养殖场的贷款给予重点支持。

目前,大批的投资商进军我国养猪业,其中还有一些房地产,他们新建了大规模的养猪场,从中所获得的新建猪圈舍补贴和贷款也是显而易见,但有些猪场并没有养上一头猪。比如:在南京每平方米猪舍可以补贴100元,据此很多新进资本甚至还没有采购猪仔就已经获得了巨额政府补贴。类似这样的一些做法,似乎有钻政策空子进行套现的倾向。不仅如此,这边大面积的土地被占用新建猪舍,那边又是村里村外处处可见的猪圈闲置着,且不计算重复建设所耗费的资金和人力值不值,对土地资源的过度占有,这笔账又该如何计算?

南京农业大学动物科技学院一位教授直言,政府再把资金补贴给新建猪场,过度热情鼓励养猪,只会导致生猪头量的非正常增长,埋下猪肉价格快速滑入下一个谷底的祸根,这一补贴政策应加以改进。

良性发展需要调控艺术

从目前生猪养殖业发展中诸多的一些不良反应来看,2007年到2008年间实行的生猪养殖扶持政策的“利好”,引发了生猪存栏量迅速膨胀。农产品的需求是相对刚性的,但猪肉以及猪肉产品的消费,却不会随着猪肉供应量的增加而同比增长。扶持政策过度地鼓励了产出,却忽视了之后是否有与之匹配的需求市场,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生猪及猪产品的供需失衡。所以,要促进今后我国生猪养殖业走向良性发展,不仅仅只是扶持也要抓好同步调的调控工作。

中国农业大学一位教授认为,出台这么多扶持产业政策肯定是没错的,关键是政策怎么落实,怎么做到客观,怎么把钱要用在刀刃上,起到应有的效果。

有媒体报道,农业部也曾在去年9月发出预警,可是由于多部门管理、信息沟通不畅,一些地方仍然在继续大力鼓励生猪养殖。所以,养猪过剩也是因多头管理导致各部门之间信息沟通不畅、预警机制不健全,从而使得相关的调控政策措施滞后所造成。

就目前而言,养猪户、屠宰场、猪肉经营户之间的利益分配并不平均,其中,养猪户的利润平均仅为猪肉经营户的1/3左右。且当生猪价格下跌时,猪肉市场价格下跌也显滞后。本轮出现的生猪养殖过剩其苗头在去年下半年其实已显现,之所以有关部门直到前不久才加以关注,也有今年春节期间惯例性的猪肉价格上涨,掩饰了上游产业生猪饲养过剩事实的因素。有业内人士建议,当务之急建立起完善而敏锐的市场预警和调控机制尤为重要。

让人担心的是,倘若再次出现猪肉价格的上涨,城镇居民的消费利益又将受到波及。为此,专家呼吁,亟待建立以丰补欠的储备均衡销售机制。计划经济时期,国家实行储备猪肉制度,基本上保证了民食工需;走向市场经济后,则完全依靠市场调节,这种模式已经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建议猪肉储备机制向规模化完善,以丰补欠实现均衡销售,对平抑猪价、调控生猪饲养将能起到调控作用。

另外,一直被大家看好的生猪期货,有规避因猪肉价格的波动给生猪饲养,以及猪肉深加工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的作用。生猪期货的价格发现功能,可以今年知道明年的生猪销售价格,便于养殖户(场)们掌控生猪饲养的数量,使得生猪市场拥有合理饲养量。2月3日,国务院出台的《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中首次提到采取期货交易等措施稳定发展养猪产业,但国际金融危机的蔓延和流感疫情的出现,延缓了这一机制的出台。猪肉类农产品价格大起大落通常也是易诱发通货膨胀的因素,尽快出台上市生猪期货等金融产品,不仅能为市场提供预期性价格信号,也可以为市场提供部分对冲农产品周期风险的工具,避免出现农产品“大起大落”的怪圈。

生猪市场起伏之启示

□翎飞

就我国产业发展,尤其是农产品产业发展来看,多年来存在着“少了少了,多了多”的窘境,为何一直就调整不过来呢?这其中有“一少就扶,一多就放”原因。

拿生猪养殖业来讲,2006年猪高致病性蓝耳病引发“猪恐惧”,不知是不是政策也恐慌得无济于是了,养殖户们不得不挥泪杀母猪,导致之后的猪短缺,引发2007年的猪价发飙。于是,政策便开始扶持,又给补贴又免税的,可如今猪又多了价跌得厉害,这个问题又如何解决呢?会不会是再现养殖户挥泪杀母猪后不了了之?

在这个过程中,有几个问题让人深思。

其一,“一少就扶”,什么政策都给。试想,仅一个养猪产业一出状况就加以过度的、延绵不断的母爱。那其他的产业呢?会不会效仿也要求这样的母爱,像当今的美国汽车业那样排着队地要“破产重组保护”?那时,国家的母爱将又给谁多一些?所以,真正要扶持的是培养各产业要有市场眼光,走良性发展之路。

其二,部门之间协调机制不健全。在多头管理之下,相互信息又沟通不畅,造成了无序无量并浪费的大生产局面。农业部在去年9月便发出预警,由于多部门管理、信息沟通不畅,一些地方仍然在继续大力鼓励生猪养殖。试想,如今是网络时代,还出现如此信息不畅通状况,是人的原因还是沟通渠道及设施的原因?如果碰上战事,岂不要造成许多地方的沦陷?当务之急,应增强产业中统管和分管之间信息的畅通及其速度,必要地拓宽信息发布和传递以及回馈渠道,比如通过媒体、网络、邮政、协会、经纪商等来加强贯通;更要建立产业链上不同管理部门之间协调工作机制,避免多重管理或谁也不管。

生猪养殖补贴 篇10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厅)、农业(农牧、畜牧)厅(委、局、办):

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稳定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的意见》(国发[2009]25号),今年继续安排中央投资25亿元,用于支持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具体标准按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发改办农经[2008]524号附件一执行。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养殖场(小区)。

各省(区、市)不得重复安排2007年和2008年已安排过中央投资的规模养殖场(小区)。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要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三、分省建设任务及中央投资补助标准

各省(区、市)建设任务按照生猪存栏量、出栏量和规模养殖情况等综合确定,具体建设任务和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详见附件。应严格按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和项目补助标准向国家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补助标准。

各类项目的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分年出栏500-999头、1000-1999头、2000-2999头和3000头以上四个档次予以补助。其中:

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20万元,其中:苏浙粤每个补助15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25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20万元,京津沪地区不安排。

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40万元,其中:京津沪苏浙粤每个补助30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50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40万元。

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60万元,其中:京津沪苏浙粤每个补助50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70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60万元。

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80万元。

考虑到云南、贵州两省的特殊情况,云南、贵州两省可适当降低年出栏规模,安排部分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中央平均补助投资仍为10万元。

中央补助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地方政府要根据项目改扩建实际的规模大小,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四、项目组织申报程序和要求

按照适当简化程序、强化地方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的基本原则,项目申报采取以下方式:

按照本通知要求,省级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总体安排方案后,省级畜牧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的组织编制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的审批及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由有关市、县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联合上报省级畜牧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省级畜牧主管部门汇总提出审查意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各地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公示并确认项目无争议后,才能编制上报项目可研报告。

根据批复的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于9月15日前联合上报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逾期不报的,国家将不予安排投资。

生猪养殖合同 篇11

1. 仔猪由委托方同一提供,仔猪款由养户支付。

2. 委托方要求养户应按照当地土法养殖,严禁在饲养过程中使用催肥等化学饲料。

3. 委托方不负责向养户提供饲养过程中所需的药物、疫苗。如猪苗在一个月内死亡,养户应及时向委托方报告,委托方确认后,猪苗的款由委托方负责,超过一个月后所造成的损失由养户负责。

4. 收购标准:健康,不残缺的生猪,猪肉回收价格为_________元/斤,猪项肉除外,其中猪头、猪内脏回收价格按照当地回收的.价格计算,屠宰工由养户自行支付,猪肉款回收日起一周内现金支付。

5. 养户如私自变卖委托方委托养殖的猪仔,委托方有权要求养户进行赔偿。每私自变卖一头生猪,赔偿合同签订时猪苗款的三倍价格的罚金。

6. 委托方违反合同,养户有权利要求委托方进行赔偿,每拒收一头生猪,赔偿合同签订时猪苗款的三倍价格的罚金。

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照《合同法》等国家相关规定,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作出补充规定附后。

委托方代理人:养户代理人: 公司公章身份证号码: 电话: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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