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幼儿园规范对比

2024-06-08

新旧幼儿园规范对比(共6篇)

新旧幼儿园规范对比 篇1

一、新规范的总则中,明确了工程监理的主要依据 法律法规及建设工程相关标准;

如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包括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 2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

二、新规范的总则中,重新明确了工程监理的准则 新规范的监理准则:公平、独立、诚信、科学;与《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示范文本》GF-2012-0202相一致。

旧规范的监理准则:守法、诚信、公正、科学;(或公正、独立、自主)

三、新规范对部分术语进行了重新定义

新增2.0.1 工程监理单位、2.0.2 建设工程监理、2.0.3 相关服务、2.0.9 监理员、2.0.16 见证取样、2.0.17 工程延期、2.0.18 工期延误、2.0.21 监理日志、2.0.22 监理月报、2.0.24 监理文件资料的定义;删除了工地例会、工程计量、费用索赔3个常用术语。

1、总监的定义:由监理公司法人代表任命;必须是注册监理工程师;已取消工程实践经验年限要求的明确要求(原规范为3年)。

2、总监代表的定义:由总监授权;代表总监行使其部分权力和职责;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等)担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 年(原为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并非一定是注册监理工程师)。

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定义:由总监授权;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如: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等)担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 年(原为1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并非一定是注册监理工程师)。

4、监理员的定义: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监理员不同于项目监理机构中的其他行政辅助人员,强调了学历和监理业务培训的要求)。

5、注意区分监理日志和监理日记的概念:新规把监理日记改为监理日志,监理日志由总监指定专业监理师记录(组织编写),监理日志不等同于监理日记,监理日记是每个监理人员的工作日记。

6、工程计量的定义:根据工程设计文件及施工合同约定,项目监理机构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合格工程的工程量进行的核验(强调的是验收合格的工程,原定义为“已完成工程”)。

7、注意区分工程延期与工程延误的概念:工程延期、工期延误的结果均是工期延长,但其责任承担者不同,工程延期是由于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如建设单位原因、不可抗力等,施工单位不承担责任;而工期延误是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需要施工单位采取赶工措施加快施工进度,如果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工程施工,施工单位还需根据施工合同约定承担误期责任。

8、注意平行检验与老规范含义的变化和不同:老规范是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独立进行的检查或检测活动;而新规范是在施工单位自检的同时,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同一检验项目进行的检测试验活动,用于对工程材料和施工质量进行平行检验。

四、第3章项目监理机构及其设施的变化

1、总监职责由原13条调整为15条,总监职责新增: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同时更多强调总监的组织职责。(原为主持,14个组织)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原第6条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拆分为两条)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2、总监不得委托的职责增为8条(原为5条,第3、7、8为新增); 1)、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专项监理工程的职责更明确(基本职责,应针对实际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分工):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检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置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查和处理; 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4、监理员职责(基本职责,应针对实际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分工):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状况; 2)、进行见证取样(明确了监理员的见证取样职责); 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五、第四章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1、监理规划可在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监理规划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主要变化是增加了人员进退场计划;将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及措施具体明确为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合同与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并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1)、工程概况;

2)、监理工作的范围、内容、目标; 3)、监理工作依据;

4)、监理组织形式、人员配备及进退场计划、监理人员岗位职责; 5)、监理工作制度; 6)、工程质量控制; 7)、工程造价控制; 8)、工程进度控制; 9)、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10)、合同与信息管理; 11)、组织协调; 12)、监理工作设施。

3、新规中,重新明确了应编制监理细则的工程项目范围:

 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原为: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 监理实施细则是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如:深基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安全生产管理监督实施细则等。

4、新规中,监理细则编制的依据基本没变化,个别依据已进一步具体化:如“新规中的监理细则编制依据之一:“(专项)施工方案”,就是对“原规范中的监理细则编制依据之一:“技术资料”的具体化。

5、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专业工程特点;

2)、监理工作流程;

3)、监理工作要点;

4)、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可根据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增加其他内容。

6、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监理实施细则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修改,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

六、第五章三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1、增加了一般规定内容,包括了原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及监理会议等内容,比较重要。

2、原第五章名称为: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现改为:工程质量、造价、进度控制及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更为明确。

3、明确了施工组织设计审查的基本内容: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

2)施工进度、施工方案及工程质量保证措施应符合施工合同要求;

3)资金、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4)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科学合理。

还应审查应急预案(应急组织、人员职责、预警预防制度、应急救援措施)

4、新规中,对开工令的签发程序有所不同:应由总监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而老规范为“由总监签发,并报建设单位。”注意要提前7天发出开工令。

5、开工条件中增加了“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 ”,不见了“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和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需要”。其中的施工许可证审核该由业主负责。开工报审表增加了建设单位审批一栏。

6、分包单位资格审核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安全生产许可文件;(新增加的内容)3)类似工程业绩;

4)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7、质量控制的基础工作:

1)工程开工前,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质量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及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

2)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方案。(程序性审查和内容性审查2个方面,P24)

3)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质量认证材料和相关验收标准的适用性。

4)检查、复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控制测量成果及保护措施,签署意见。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报送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进行查验。5)检查施工单位为本工程提供服务的试验室。

6)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构配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并应按有关规定、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对用于工程的材料进行见证取样、平行检验。

7)确定旁站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安排人员旁站及记录旁站情况。

8、巡视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4个方面重点):

1)施工单位是否按工程设计文件、工程建设标准和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

2)使用的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是否合格。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特别是施工质量管理人员是否到位。

4)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建筑电工、架子工、起重信号司索工、起重司机、起重机械安拆工、高处吊篮安拆工、焊接切割操作工等)

9、对存在质量问题或不合格-监理通知 整改及复查;质量缺陷-设计认可处理方案 跟踪检查验收;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及设计认可处理方案 跟踪检查验收 向业主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

10、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报验的隐蔽工程、检验批、分项工程和分部工程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应给予签认;对验收不合格的应拒绝签认,同时应要求施工单位在指定的时间内整改并重新报验。

11、有关竣工验收:

1)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

2)工程竣工预验收合格后,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并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报建设单位。

3)项目监理机构应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竣工验收,对验收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应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符合要求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签署意见。

1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原规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报送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年、季、月度施工进度计划;)

13、工程造价控制:简化为工程款支付与竣工结算款审核、支付的程序和要求;并对月完成量进行偏差分析。

14、施工进度计划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施工合同中工期的约定;

2)施工进度计划中主要工程项目无遗漏,应满足分批投入试运、分批动用的需要,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应满足总进度控制目标的要求; 3)施工顺序的安排应符合施工工艺要求;

4)施工人员、工程材料、施工机械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 5)、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建设单位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工条件。

14、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5项主要工作):

1)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并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入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

2)开工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并应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同时应检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

3)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时,施工单位应按程序重新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应注意:

1、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由施工单位和总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经总监和业主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实施。

2、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违者应要求重编重报。

4)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发现未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实施。

5)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

七、第六章 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

1、老规范章节名为: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2、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

2)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 3)施工单位未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 4)施工单位未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5)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

(原条文为:

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

2、为了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

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

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止施工的紧急事件;

5、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

3、有关暂停令与复工令:

1)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

2)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

4、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程序:

1)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

2)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

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

4)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5、有关变更:

1)项目监理机构可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价款。

2)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6、项目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费用索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

2)索赔事件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且符合施工合同约定; 3)索赔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

7、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工程延期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工程延期; 2)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 3)施工进度滞后影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

八、第七章 监理文件资料管理

一、提出了建立完善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宜设专人管理监理文件资料的要求。

二、提出了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监理文件资料的质量要求。

三、监理文件资料内容由原28项归并为18项,更具操作性,分别为:

1、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2、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3、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

4、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文件资料;

5、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文件资料;

6、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文件资料;

7、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开工或复工报审文件资料;

8、工程材料、设备、构配件报验文件资料;

9、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文件资料;

10、工程质量检查报验资料及工程有关验收资料;

11、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

12、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资料;

13、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与监理报告;

14、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

15、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

16、工程质量或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文件资料;

17、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监理文件资料;

18、监理工作总结。

九、第九章 相关服务

9.3工程保修阶段服务

1、承担工程保修阶段的服务工作时,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回访。

2、对建设单位或使用单位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工程监理单位应安排监理人员进行检查和记录,并应要求施工单位予以修复,同时应监督实施,合格后予以签认。

3、工程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质量缺陷原因进行调查,并应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协商确定责任归属。对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缺陷,应核实施工单位申报的修复工程费用,并应签认工程款支付证书,同时应报建设单位。

十、基本表式:(原A类表为承包单位用表,B类表为监理单位用表)A、工程监理单位用表(原6张表)

(1)表 A.0.1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法人代表签字公章)(2)表 A.0.2 工程开工令(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3)表 A.0.3 监理通知单(4)表 A.0.4 监理报告

(5)表 A.0.5 工程暂停令(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6)表 A.0.6 旁站记录

(7)表 A.0.7 工程复工令(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8)表 A.0.8 工程款支付证书(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

删除B4 工程临时延期审批表B5 工程最终延期审批表B6 费用索赔审批表 B、施工单位报审、报验用表(原10张表)

(9)表 B.0.1 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业主签章)

(10)表 B.0.2 工程开工报审表(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公章)(业主签章)

(11)表 B.0.3 工程复工报审表(业主签章)(12)表 B.0.4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13)表 B.0.5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表

(14)表 B.0.6 工程材料、构配件或设备报审表(15)表 B.0.7 报审、报验表(16)表 B.0.8 分部工程报验表(17)表 B.0.9 监理通知回复

(18)表 B.0.10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公章)(19)表 B.0.11 工程款支付报审表(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业主签章)(20)表 B.0.12 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

(21)表 B.0.13 费用索赔报审表(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业主签章)

(22)表 B.0.14 工程临时或最终延期报审表(总监签字盖执业印章)(业主签章)C、通用表(原2张表)

(23)表 C.0.1 工作联系单(24)表 C.0.2 工程变更单

新旧幼儿园规范对比 篇2

随着房地产经济环境的变化,房地产开发商愈加重视结构的经济性和含钢量对造价的影响。根据混凝土、抗震、高规等新规范的执行,住宅含钢量随之增加,人工费用增加,结构的经济性引起各方的重视,本文从6度区高层住宅入手,列举工程实例,并分析了各种影响因素对含钢量的影响。

1 新旧规范的条文比较

2010年12月1日开始执行的《建筑抗震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抗规》),2011年7月1日开始执行的《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以下简称《混规》),2011年10月1日开始执行的《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以下简称《高规》)对结构设计调整一些要求和规定,我们列举对结构含钢量增加较多的条文如下:

(1)《抗规》第3.9.3条:箍筋宜选用符合抗震性能指标的不低于HRB335级的热轧钢筋,也可选用HPB300级热轧钢筋。

(2)《混规》第4.2.1.3条:箍筋宜采用HRB400、HRBF400、HPB300、HRB500、HRBF500钢筋,也可采用HRB335、HRBF335钢筋。

以上两条要求箍筋淘汰普遍使用的HPB235钢筋,应采用更高级别的钢筋。主要涉及到圆6、圆8、圆10的小直径钢筋。

《混规》第8.2.1条:构件中普通钢筋及预应力筋的保护层厚度应满足下列要求:

(1)构件中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d。

(2)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的混凝土结构,最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符合表8.2.1的规定。

以室内正常使用环境二a类为例,板、墙、壳的最外层钢筋的最小厚度c为20mm,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比原规范值20mm增加约10mm;梁、柱、杆的受力钢筋保护层厚度增加约5mm。砼等级≤C25时,保护层厚度还应增加5mm。此项导致楼板、梁柱的计算截面高度相应减小。

《高规》第7.1.13条:重力荷载代表值作用下,一、二、三级剪力墙墙肢的轴压比不宜超过表7.2.13的限值。

此条主要是增加了抗震等级为三级的剪力墙的轴压比限值。原规范未作要求,一般按照0.7控制。

《高规》第7.1.14条。剪力墙两端和洞口两侧应设置边缘构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二、三级剪力墙底层墙肢底截面的轴压比大于表7.

2.14的规定时,以及部分框支剪力墙结构的剪力墙,应在底部加强部位及相邻的上一层设置约束边缘构件,约束边缘构件应符合本规程第7.2.15条的规定。

此条主要是增加了抗震等级为三级的剪力墙设置约束边缘构件的要求,原规范仅设置构造边缘构件。

2 某工程标准层含钢量新旧规范对比

本文针对6度地区,风荷载0.40kN/m2,最为常见的33层高层住宅项目进行含钢量对比,所有建筑平面及荷载取值均相同,并且均经过优化的结构设计。因为低烈度区,计算的水平地震力较小,位移角为风荷载控制,建筑平面一致的情况下,影响高层住宅剪力墙数量的主要因素是轴压比限值。旧规范按照0.7轴压比控制,新规范按照0.6轴压比控制,我们采取了优化的剪力墙布置如下图:

由上表对比分析,我们可以看出:

(1)新规范的要求下,混凝土用量增加约7%,钢筋用量增加约8%。(2)主要受轴压比影响,全楼所需剪力墙面积增加,导致标准层剪力墙含钢量增加约20%。(3)底部加强区约束边缘构件的要求以及剪力墙面积的增加,导致底部加强区用钢量增加约60%。(4)梁配筋因为剪力墙数量增加形成梁跨度减少,箍筋钢筋强度提高,梁的用钢量反而有所降低。(5)楼板含钢量无变化。

在影响含钢量的各项中,轴压比显然是影响6度区高层住宅含钢量的重要因素,其次是底部加强区约束边缘构件的要求。

采用高强度的小直径钢筋,可以一定程度上的减少含钢量,特别是受体箍率限制的剪力墙箍筋。当然,市场上高强度的小直径钢筋价格较高,随着高低强度钢筋价差减小,高强度的小直径钢筋将具有更好的经济性。

3 含钢量的误差分析

为更为准确的了解含钢量的意义,本文分析含钢量计算中的各种误差对最终结果的影响。

含钢量的通长定义即单位面积的结构用钢量。但是,其中有些因素会导致误差,造成开放商的误解和应用范围的偏差。

首先,不同地区不同地震烈度、不同地质条件、不同风荷载等因素,造成的含钢量差异是巨大的。这已经得到各方的共识,本文不作阐述,仅列举一栋11层和18层小高层的住宅为例,以作参考:

另外,同一地区,建筑高度和结构类型造成得的含钢量差异也是很大的,本文主要介绍含钢量统计中的误差,而非差异。统计中的误差,主要体现在:

(1)单位面积的统计。单位面积通长认为是建筑面积。但是阳台、入户花园折半计入建筑面积,飘窗、露台、洞口、屋面不计入建筑面积。而在结构计算的模型,洞口、飘窗等可扣除外,其余各项均计入结构面积。此值与建筑面积存在差异,经统计,高层住宅中该值差别在5%范围,而别墅、洋房差别在10%以上,不可忽略。本文中含钢量已直接采用建筑面积作为单位面积计算。

(2)构造柱、装饰线条、屋顶构架等非结构构件的统计。结构计算模型中无法体现非结构构件的影响,例如构造柱等,有些屋面造型非常巨大,也造成实际用钢量的增加。

屋顶、基础的统计。建筑面积含有首层面积,不包括屋面、基础的面积,而结构面积则相反。这也会造成含钢量的误差。因此,一般取标准层的含钢量进行对比参照。

我们引入了预估含钢量的概念,就是减小理论值与实际值的差别,更方便比较和使用。

只有清楚的认识含钢量的差异和误差,才能对整个结构的含钢量有个理性的认识。这对开发商科学合理的控制成本提供了依据,也为结构设计人员优化设计提供了参考。故笔者建议在进行含钢量比较时,应充分考虑上述误差造成的影响,避免在基本条件不同的对比误导。

经过多个项目的对比表明,6度区高层住宅的含钢量因新规范的执行,增加约8~10%,混凝土用量增加约5~8%。混凝土和钢筋的材料成本每平米增加约20~30元,其总量的增加应得到充分的认识和重视。

4 结论

综上所述,新规范的执行,体现了采用高强度钢筋,增加竖向构件承载力,提供结构抗震性能的理念。具体应用到6度区高层住宅的实际工程时,因为构造措施的加强及轴压比限值等新增要求,用钢量和混凝土用量有所增加。本文分析了影响含钢量增加的各项因素,从表2得出,轴压比和约束边缘构件的要求,导致剪力墙面积增加,是影响含钢量增加的主要因素。

在新规范的执行中,可以重点从结构布置的方式入手,优化剪力墙的位置和面积,可以获得合理的含钢量。另一方面,新规范的执行,含钢量的增加是不争的事实,市场对结构造价应有清晰合理的认识,更好的适应市场变化。

参考文献

[1]邓晟.高层住宅的含钢量控制[J].福建建筑,2011(10).P83.

[2]李翀.车库柱网经济性分析[J].建筑知识,2011(10).P194.

新旧会计准则对比 篇3

2006年2月,国家财政部颁布了新的会准则。新会计准则体系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的新理念,实现了与国际惯例的趋同,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有益借鉴,实现了我国企业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突破。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由基本准则、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个部分构成。和旧的会计准则相比,新准则从基本会计准则到具体会计准则都作了较大的改动。

一、比较

(一)新基本准则与旧基本准则的比较

新基本准则中的会计基本原则,继续保留了重要性原则、谨慎原则、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等,也强调了可比性、一致性、明晰性等原则。但权责发生制和历史成本不再作为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

(二)新会计准则中具体准则与旧具体准则的比较

1.增加的旧会计准则中缺乏的部分

(1)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列报和金融资产转移

关于金融工具的4项具体会计准则主要适用于金融企业,这些准则对金融企业的影响是广泛而深刻的,上市或拟上市的金融机构则首当其冲。例如,准则规定衍生金融工具一律以公允价值计量,并从表外移到表内反映。这就要求上市银行和证券公司善用衍生工具这把”双刃剑”,因为表内化将对企业利用衍生金融工具进行风险管理的行为产生重大影响,企业不但要考虑现金流等经济因素,还要考虑衍生金融工具对报表的影响,以避免给报表带来过大的波动。新会计准则与现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共有5方面的差异:引入了金融工具的概念、衍生金融工具的核算、计价基础的不同、确认方面的差异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差异。

(2)原保险合同与再保险合同

我国一直没有对原保险合同制定准则,实务指导以《金融企业会计制度》为准。与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相比,新准则由如下特点:区分保险风险和非保险风险;增加准备充足性测试;区分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3)石油天然气开采

这条准则是对我国现行三大石油公司(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业务处理的描述。新会计准则与原企业会计制度的主要差异体现在:矿区权益、井及相关设施折耗的计算方法,原制度采用直线法,新准则引入产量法和年限平均法。新准则允许提取弃置支出准备,并设置了“油气资产”,“累计折耗”和“油气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同时取消了“地质成果”科目。

(4)投资性房地产

旧准则并没有将房地产作为一个单独项目来加以处理,而是把现有的投资性房地产的相关内容分散在其他相关准则之中。新准则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采用成本模式和公允价值模式两种方法。成本模式的计量方法与原准则相同,但在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时,不需要摊销或折旧,也不需计提减值准备,只需要在期末按公允价值对帐面进行调整,将其差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5)增加了生物资产、企业年金基金和股份支付准则

这三条准则对旧会计准则中未曾规范或者没有详细规范的方面制定了更为严谨可行的操作指南。填补了在农业资产、补充养老保险和期权激励行为的会计核算规范方面的空白。

2.在旧会计准则基础上发生突破性变革的新会计准则主要部分

(1)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新旧准则主要区别在:

新准则提出了“资产组”的概念,扩大了资产减值准则的使用范围,在资产减值迹象判断上,新准则比现行制度要求更加明确,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原则也更具有操作性。并且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的概念,对公允价值的计量使用做出了限制性规定,强调一但使用公允价值就停止历史成本价值的帐务处理。同时由于使用公允价值所产生的资产减值准备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这一规定可谓是新旧准则中减值准备部分差异最大的地方。

(2)债务重组方法。新旧准则最大的差异就是公允价值的使用和债务重组收益将计入当期损益,因此采用新准则以后影响的是当期损益而不是权益。新准则中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新准则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

(3)企业合并会计处理。目前中国的企业合并大部分是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这不一定是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双方完全出于自愿的交易行为,合并对价值也不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不代表公允价值,因此以账面价值作为会计处理的基础,以避免利润操纵。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可以有双方的讨价还价,是双方自愿交易的结果,因此有双方认可的公允价值,并可确认购买商誉。新的合并财务报表准则所依据的基本合并理论已发生变化,从侧重母公司理论转为侧重实体理论。合并报表范围的确定更关注实质性控制,母公司对所有能控制的子公司均需纳入合并范围,而不一定考虑股权比例。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只要是持续经营的,也应纳入合并范围。

(4)所得税的影响。新旧准则的差异体现在:

在计税基础上,旧准则强调收入和费用与纳税收益和纳税扣除之间的差异,主要是从发生额的角度进行分析,新准则则强调企业在某一特定时日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从余额角度来进行分析。在所得税确认上,旧准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和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债务法)核算所得税;新会计准则则要求企业一律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递延所得税。在减值确认计量上,旧准则没有递延税款借项计提减值准备的规定,而新准则则规定在一定的情况下,可计提减值准备,并在日后符合规定时可以转回。

(1)长期投资核算方法。新旧准则的差异表现在:

旧准则对投资中产生的股权投资差额进行确认,并分期进行摊销,以调整投资收益,如果是负的股权投资差额就应确认为资本公积。新准则规定,如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企业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份额的,确认为商誉,该商誉不进行摊销;如果是小于的,则直接冲减留存收益。

二、思考

会计准则的更新,无论是对企业、投资者、注册会计师、审计人员和政府部门的监管者,影响都是巨大的。宏观上这是一种中国会计史上里程碑似的变革,微观上则涉及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的利益和选择。较之旧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总结起来更有如下的优点:

(一)新会计准则使财务信息更加可靠

新准则中的基本准则明确规定了会计信息质量特征的第一条就是可靠性,要求“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新会计准则从三个方面确保了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1.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市场因素变化对资产价值的影响,强调按资产的定义确认和计量资产,在资产不能预期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要求企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新会计准则充分考虑了企业所处的具体商业环境。允许企业在不违背国家统一的会计核算制度的前提下,根据所处的具体商业环境灵活地选择适合自身的会计政策,如可对其他应收款计提坏帐准备,可采取不同百分比进行计提,以及采用不同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等;充分揭示企业所面临的市场风险;3.新会计准则就或有事项等不确定性事项所可能引发的风险,要求企业认真甄别,将符合负债确认条件的或有事项产生的义务确认为负债,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新会计准则还要求承担人在确认租赁引发的负债时,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

(二)新会计准则适应经济生活的发展要求,内容上有所创新。

新会计准则体系从过去偏重工商企业准则扩展到横跨金融、保险、农业等众多领域的39项准则,覆盖了企业的各项经济业务,填补了我国市场经济条件新型业务处理规定的空白。主要创新表现在:

在涉及的领域上,增加了原准则中没有或有但规定不详细或不明确的内容。如:企业年金基金、股份支付、投资性房地产、生物性资产、金融工具的确认计量与列报、保险合同的规定等等。

在会计处理方法的具体内容上,引入多项新的概念,如:

公允价值概念引入。新准则引入了公允价值计量,例如要求上市公司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中考虑换出、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以及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要求上市公司在债务重组交易中考虑重组债务的公允价值,并要求在利润表中确认相关损益。这些规定将使得上市公司的资产和交易得到更为公允地反映,一些上市公司通过以低价资产换入高价资产,从而降低成本的做法将不再可行。

资金的时间价值在新准则中得到体现。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准则要求,公司对应收和应付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计量。这使得拥有长期应收、应付款项的上市公司不得不将这些长期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减计至未来现金流的折现金额。这种处理方法充分体现了资金的占用成本,并会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上市公司管理层对资产负债结构、产品赊销政策进行优化。

在批露方法上也作出许多新的规定,如:

金融风险的披露更为直接和透明。准则要求,将衍生金融工具纳入表内核算,这使得上市公司进行的一些高风险金融投资可以及时地在财务报表中得到反映,使治理层可以更直接地获取相关信息,为更好地履行其职责提供了条件,同时也使投资者可以更直接地了解上市公司衍生金融工具的情况。

(三)新会计准则体现与国际会计准则的趋同

新准则充分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除极少数事项外,已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实现了趋同。新准则实现与国际会计惯例的充分协调。新会计标准充分地体现了这一客观要求,将实质重于形式列入会计核算的基本原则;此外,在资产计价、负债核算、收入确认和完善财务报告体系等重要方面与国际会计惯例基本一致。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1、取消了后进先出法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已售存货,应当将其成本结转为当期损益,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也应当予以结转。

改进后《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取消了后进先出法,我国修订的存货准则也取消了后进 先出法,主要是因为后进先出法不能真实反映存货流转,这一决定并不排除与后进先出法相似的能够反映存货流转的特殊成本法。

2、关于存货的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问题

第十条 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第四条 企业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应当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的存货、投资性房产等。)这一问题将由修订后的借款费用准则予以规范,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将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如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1、母子公司采用成本法核算

第五条 下列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本准则第七条 规定,采用成本法核算:(一)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按照权益法进行调整。(二)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下初始投资成本的计量

第九条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举例说明:企业将一批闲置不用的材料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20%的股权。材料公允价值为l20万元,账面价值100万元。则投资成本=120+120*17%=140.4(万元),被投资企业账面净资产公允价值500万。按新《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00万 商誉

40.4万 贷:原材料100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0.4万 营业外收入20元

旧准则处理:投得多占得少计入股权投资差额,按期摊销;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00万 长期股权投资——股权投资差额

20.4万 贷:原材料100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0.4万

企业将一批闲置不用的材料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占被投资企业20%的股权。材料公允价值为l20万元,账面价值100万元。则投资成本=120+120x17%=140.4(万元),被投资企业账面净资产公允价值800万。

按新《非货币性交易准则》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60万 贷:原材料100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0.4万 营业外收入20万 投资收益19.6万

旧准则处理:投得少占得多计资本公积; 借:长期股权投资——投资成本160万 贷:原材料100万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20.4万 资本公积

39.6万

3、减值准备不得转回

第十四条 按照本准则规定的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处理;其他按照本准则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处理。(第十七条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4、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但不构成控制的,应当改按权益法核算,并以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或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投资账面价值作为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是不是按追溯调整法?还没找到。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准则。该准则是一项新准则,用于规范土地、房产中专门用于投资(而不是自用)项目的处理。在会计报表中将单列“投资性房地产”项目,会计处理可以采用成本模式(与固定资产差异不大)或者公允价值模式,但以成本模式为主导。同时规定如有活跃市场,能确定公允价值并能可靠计量,也可以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下不计提折旧或者减值准备。新内容不多说了!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的范围变化

第二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经济林木和产役畜等生物资产,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二)矿区权益和石油、天然气矿产储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三)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建筑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2、固定资产的确认,只有两个特征,删除了单位价值较高的规定 第三条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两个特征的有形资产:

(一)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

(二)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期间。

3、取消了后续支出的确认原则

第六条 企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本准则第四条 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本准则第四条 规定的确认条件的,应当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第四条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该固定资产包含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

4、重新定义了预计净残值

新的固定资产准则中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企业目前从该项资产的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新的预计净残值的定义强调了现值,也就是说在确定预计净残值时其金额应为其折现值。在企业准备出售固定资产时,应复核其预计净残值,在这种情况预计净残值通常应等于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

5、折旧 第十四条 企业应当对所有固定资产计提折旧;但是,已提足折旧仍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等除外。

6、取消了固定资产减值转回

新的会计准则体系增加了资产减值准则,其明确规定,减值损失不允许转回。确保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更加真实、可靠,避免利用资产减值进行盈余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

第二十条 固定资产的减值,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第十七条 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处理。

7、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如何入账,在新准则上还没看到。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新增内容

1、定义及分类:

第二条 生物资产是指有生命的动物和植物。

第三条 生物资产分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

消耗性生物资产 生产性生物资产 公益性生物资产 定义 是指为出售而持有的、或在将来收获为农产品的生物资产,包括生长中的大田作物、蔬菜、用材林以及存栏代售的牲畜等。是指为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等目的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是指以防护、环境保护为主要目的的生物资产,包括防风固沙林、水土保持林和水源涵养林等。确认计量 自行栽培、营造、繁殖或养殖的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自行栽培的大田作物和蔬菜的成本,按照其在收获前耗用的种子、肥料、农药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

(二)自行营造的林木类消耗性生物资产的成本,按照其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及其他管护费等必要支出确定。

(三)自行繁殖的育肥畜的成本,按照其在出售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

(四)水产养殖的动物和植物的成本,按照其在出售或入库前耗用的苗种、饲料、肥料等材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 自行营造或繁殖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自行营造的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成本,按照其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及其他管护费等必要支出确定。

(二)自行繁殖的产畜和役畜的成本,按照其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成龄)前发生的饲料费、人工费和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确定。

达到预定生产经营目的,是指生产性生物资产进入正常生产期,可以多年连续稳定产出农产品、提供劳务或出租。

自行营造的公益性生物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其达到郁闭前发生的造林费、抚育费、森林保护费、营林设施费、良种试验费、调查设计费及其他管护费等必要支出确定。折旧 不提 可以计提折旧 不提 减值 计提并可转回 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不计提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1、准则适用范围不同。

原准则规定,无形资产准则不涉及企业合并中产生的商誉,但同时规定,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是指商誉。这样在内容的表述上前后就有了矛盾,到底包不包括商誉就有了疑问,概念不清晰。

修订后,明确规定本准则不包括商誉,商誉在企业合并相关准则中规定。第二条 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

(一)企业合并中产生商誉的确认和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二)矿区权益的确认和计量,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三)作为投资性房地产的土地使用权,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2、准则定义不同 原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指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给他人、或为管理目的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修订后的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指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不再区分可辨认无形资产和不可辨认无形资产,把商誉排除在外。

3、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和资本化的会计处理进行修订 原准则规定“自行开发并依法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入账价值应按依法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确定;依法申请取得前发生的研究与开发费用,应于发生时确认为当期费用。”

新准则对研究开发费用的费用化进行了修订,研究费用依然是费用化处理,进入开发程序后,对开发过程中的费用如果符合相关条件,就可以资本化。

第八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第九条 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证明下列各项时,应当确认为无形资产:

(一)从技术上来讲,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具有可行性;

(二)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三)无形资产产生未来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时,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四)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五)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计量/

4、增加了借款费用的处理

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其等值现金价格。实际支付的价款与确认的成本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确认为利息费用。

5、取消原准则中的“但企业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应以该无形资产在投资方的账面价值作为入账价值。”

6、增加了使用寿命的规定

第十九条 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7、原准则规定了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而新准则在资产减值准则中规定,一旦提取就不允许冲回。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一、新旧会计准则主要差异 旧准则:

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价,且不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不确认损益。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中,收到补价一方应确认损益,且损益仅以收到的补价所含的损益为限。新准则: 符合商业性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条件的非货币性交易以公允价值计价,不符合条件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不管以何种基础计价,不核算收到补价所含收益或损失的确认,而是确认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损益。

(一)新准则采用公允价值计价的判断

准则规定,非货币性交易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两个条件为:一是该交易具有商业性质;二是换入或换出资产至少两者之一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不满足两个条件之一时,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因此,在新准则中是采用账面价值还是公允价值计价,对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的判断是关键。

(二)新准则与旧准则会计处理的差异

1、在不涉及补价的条件下

新准则:若以公允价值计价,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式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若以账面价值计价,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涉及损益。

公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旧准则: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涉及损益。

公式: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与新准则账面价值计价结果一样。

2、在涉及补价的条件下(1)支付补价的

新准则: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下,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按照账面价值计量的情况下,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涉及损益。

公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旧准则: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补价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涉及损益。

公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与新准则以账面价值计价结果一样。(2)收到补价的

新准则: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情况下,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公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按照账面价值计量的情况下,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不涉及损益。

公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

旧准则: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减去补价所含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并计算补价所含损益计入当期损益。

公式:收到补价应确认的损益=补价-(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补价÷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应支付相关税费 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补价-应确认的收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3)在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情况下

不管是否涉及补价,基本原则是按换入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对按不同计量方法算出的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总额按比例进行分配,以确定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

新旧准则对换入多项非货币性资产入账价值的分配原则一致。综上,新准则与现行规定的主要差异是:以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作为是否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换入资产的重要判断标准,是否确认损益与采用的计量方式直接相关,在以换出资产账面价值计量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时,不论是否收到补价,交易各方均不确认损益。

三、主要会计分录举例 下面分别以不涉及补价、涉及补价、涉及多项资产交换的情况举例说明在新旧准则不同的计量方式下,换入资产入账价值的差异。

(一)不涉及补价的情况下

【例1】A公司决定以账面价值为9000元、公允价值为10000元的甲材料,换入B公司账面价值为11000元,公允价值为10000元的乙材料,A公司支付运费300元,B公司支付运费500元。A、B两公司均未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增值税率均为17%。新准则:(1)设双方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且甲、乙材料公允价值是可靠的,采用公允价值计价:

A公司:借:材料――乙材料

10300(10000+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700(换入乙材料增值税)

贷:材料――甲材料

9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00(换出甲材料增值税)

银行存款

300

营业外损益――非货币性交易损益

1000 B公司:借:材料――甲材料

10200(10000+2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700(换入甲材料增值税)

营业外损益――非货币性交易损益

1000

贷:材料――乙材料

1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00(换出乙材料增值税)

银行存款

200 即A公司确认1000元非货币性交易收益;B公司确认1000元非货币性交易损失。新准则:(2)假设A公司换入乙材料非其所用,双方交易不具有商业实质,采用账面价值计价。

A公司:借:材料――乙材料

9300(9000+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700(换入乙材料增值税)

贷:材料――甲材料

9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00(换出甲材料增值税)

银行存款

300 B公司:借:材料――甲材料

11200(10000+2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1700(换入甲材料增值税)

贷:材料――乙材料

11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1700(换出乙材料增值税)

银行存款

200 即A、B公司均不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益。旧准则:核算结果与新准则以账面价值计量一样。

(二)涉及补价情况下

【例2】A公司以一台设备换入B公司的一辆小轿车,该设备的账面原值为50万元,公允价值为35万元,B公司小轿车的公允价值为30万元,账面原值为35万元,已提折旧3万元。双方协议,B公司支付A公司5万元补价,A公司负责把该设备运至B公司,交换小轿车。在这项交易中,A公司支付运杂费2万元,支付营业税及附加1.925万元,即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为3.925万元。B公司支付相关税费1.65万元。A公司未对该设备提减值准备。B公司小轿车已提减值准备1万元。

设分三种情况(1)A公司的设备至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20万元;(2)A公司的设备至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10万元;(3)A公司的设备至交换日的累计折旧为18.925万元。分别计算A公司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从收到补价的A公司看,收到的补价5万元占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35万元的比例为14.25%(5/35=14.25%),该比例小于25%,属非货币性交易,应按照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准则核算。以下分三种情况对比新旧准则的核算差别。

第一种情况:交换日累计折旧为20万元,则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0万元。当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应支付税费之和(33.925万元)小于公允价值(35万元)时,旧准则下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收益。新准则:(1)设交易具有商业实质,可靠公允价值,采用公允价值计价: A公司:换入资产小汽车入账价值=350000-50000+39250=339250(元)会计分录:

1、换出设备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300 000

累计折旧

200 000 贷:固定资产――某设备

500 000

2、支付相关税费(应交税金步骤略)借:固定资产清理

250

贷:银行存款

250(20000+19250)

3、换入小轿车并收到补价

借:固定资产――小轿车 339 250(350000-50000+39250)

银行存款

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389 250

4、确认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000

贷:营业外损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

000 账务处理合并(把几个核算步骤合一,略去固定资产清理步骤): 借:固定资产――小轿车

339 250(350000-50000+39250)

银行存款

750(50000-39250)

累计折旧

200 000

贷:固定资产――某设备

500 000

营业外损益――非货币性交易收益

000 新准则:(2)设交易双方的公允价值均不可靠,采用账面价值计价: 换入资产小轿车入账价值=300000-50000+39250=289250(元)会计分录(设备清理过程略):

借:固定资产――小轿车

289 250(300000-50000+39250)

银行存款

750(50000-39250)

累计折旧

200 000

贷:固定资产――某设备

500 000 旧准则:会计分录(设备清理过程略):

借:固定资产――小轿车

290 786

银行存款750

累计折旧

200 000

贷:固定资产――某设备

500 000

营业外收入――非货币性交易收益536 由此可以看出,旧准则及新准则的账面价值计价法,小轿车的入账价值大大低于其公允价值;按照旧准则确认的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只是补价部分所含的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差的体现;按照新准则的账面价值计价不确认收到补价所含的损益,直接体现在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上。新准则公允价值法确认的非货币性交易收益实际上是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是被低估的未计入账上的价值。

第二种情况:交换日累计折旧为10万元,则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40万元。

当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应支付税费之和(43.925万元)大于公允价值(35万元)时,旧准则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失。

则新准则公允法确认换入资产小汽账面价值为339250 元(350000-50000+39250);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失50000元;

新准则账面法确认换入资产小汽车账面价值为389250元(400000-50000+39250);不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益;

旧准则确认换入资产小汽车账面价值为376500 元(根据公式计算);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失1275元(根据公式计算)。由此可以看出,新准则账面价值法及旧准则小轿车的入账价值大大高于其公允价值;按照旧准则确认的非货币性交易损失只是补价部分所含的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差的体现;新准则账面价值法不体现该部分损失;按照新准则确认的非货币性交易损失实际上是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的差,是被高估未冲减的账上价值。

第三种情况:交换日累计折旧为18.925万元,即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为31.075万元。当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应支付税费之和(35万元)等于公允价值(35万元)时,旧准则既不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失也不确认收益。

则新准则公允法确认换入资产小汽账面价值为339250 元(350000-50000+39250);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收益39250元;

新准则账面法确认换入资产小汽车账面价值为300000元(310750-50000+39250);不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益;

旧准则确认换入资产小汽车账面价值为300000 元(根据公式计算);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益为0(根据公式计算)。由此可见,当换出资产账面价值与应支付税费之和等于公允价值,旧准则与新准则账面价值法完全一致,均不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益。会计分录参见第一种情况,略。

从支付补价的B公司看,要关注的条件是:换入资产设备的公允价值35万元,换出资产小轿车原值35万元,累计折旧3万元,计提减值准备1万元,支付补价5万元,支付相关税费1.65万元。

支付的补价5万元占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30万元及补价之和的比例为14.25%(5/(30+5)=14.25%),该比例小于25%,属非货币性交易,应按照非货币性交易会计准则核算。新准则:设(1)双方交易具有商业实质,且公允价值可靠,采用公允价值计价 换入资产设备入账价值=30+5+1.65=36.65(万元)确认的非货币性交易损失=(35-3-1)-30=1(万元)会计分录(设备清理过程略):

借:固定资产―― 某设备

366 5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00

累计折旧000

营业外损益――非货币性交易损益

000

贷:固定资产――小轿车

350 000

银行存款

500 新准则:(2)设双方交易公允价值计量不可靠,采用账面价值计价 换入资产设备入账价值=31+5+1.65=37.65(万元)不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失 会计分录(设备清理过程略):

借:固定资产―― 某设备

376 5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00

累计折旧000

贷:固定资产――小轿车

350 000

银行存款

500 旧准则:

换入资产设备入账价值=31+5+1.65=37.65(万元)不确认非货币性交易损失 会计分录(设备清理过程略):

借:固定资产―― 某设备

376 5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000

累计折旧000

贷:固定资产――小轿车

350 000

银行存款

500 与新准则账面价值计价完全一致。

(三)同时换入多项资产的情况

【例3】A公司以一项股权投资,账面余额250万元,计提减值准备30万元,公允价值200万元,换入B公司一辆小轿车,账面价值50万元,公允价值60万元,一批产品,账面价值170万元,公允价值150万元,A公司支付B公司补价10万元,A公司支付相关运费5000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税费。在A公司的角度:

分析:支付补价10万元占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支付补价之和210万元的4.76%,小于25%,则按照非货币性交易准则核算。

新准则:假设交易双方具有经济实质,且公允价值是可靠的。换入资产入账价值总额=200+10+0.5=210.5万元; 小轿车公允价值的比例=60/(60+150)=28.57%, 则换入资产小轿车的入账价值=210.5*28.57%,=60.142857万元; 产品公允价值的比例=150/(60+150)=71.43% 换入资产库存商品的入账价值=210.5×71.43%=150.357143万元 借:固定资产――小轿车

601 428.57

库存商品――×产品503 571.43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

300 000

营业外损益――非货币性交易损益 200 000

贷:长期股权投资500 000

银行存款

000 采用新准则账面价值法及采用旧准则分摊各项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的计算方法同上。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1)新准则限定了本准则资产内容。规定“准则中的资产包括单项资产和资产组”。采用了资产组的概念,规定“资产组是企业可以认定的最小资产组合”(新准则第二条)。在单项资产减值准备难以确定时,应当按照相关资产组确定资产减值。

(2)扩大适用范围。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提出了计提“八项”资产减值准备,竖立了资产减值(可收回金额)的理念,及其确认和计量原则,但在适用范围上有所局限,缺乏详尽的实务指导性规定内容,新准则规定“适用范围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以及除特别规定以外的其他减值的处理”,例如对子公司、联营公司和合营公司的投资等,在扩大减值使用范围的同时,明确“生物资产、存货、投资、建造合同资产和金融资产等,相关准则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准则第三条)。

(3)在减值迹象判断上,新准则比现行制度有要求更加明确。一是明确“企业应当在会计期末对各项资产进行核查,判断资产是否有迹象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二是明确“如不存在减值迹象,不应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新准则第四条)。

(4)可收回金额的计量原则比现行制度更具实务操作指导性。对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和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的计算等分别作了较为详细操作指导规定。

(5)新准则规定已计提减值准备不允许转回。公允价值很大程度是靠人为判断,中国目前还无法广泛使用公允价值,人为调整利润的行为屡屡出现,所以对公允价值采取限制使用的态度。

(6)新准则引入了总部资产的概念。总部资产是企业集团和事业部的资产,难以脱离其他资产和资产组产生独立的现金流入,计算总部资产所归属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然后与相应的资产账面价值相比较,据以判断是否需要确认减值损失。

(7)新准则取消了商誉直线法摊销改用公允价值法。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减值测试,并结合相关资产组和资产组组合进行测试。只要有活跃市场,只要有公平价值,就可以使用公允价值。强调一旦使用了公允价值,就停止历史成本价值的账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一)定义

新会计准则中债务重组的定义是,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的事项。旧准则定义为指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同意债务人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新准则突出了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前提和债权人最终让步的业务实质。广义上讲,所有涉及修改债务条件的事项(包括修改债务的金额或时间)都应视为债务重组,包括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条件下的债务重组,也包括债务人不处于财务困难条件下的债务重组,还包括债务人处于清算或改组时的债务重组。新准则将债务重组界定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的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法院的裁定作出了让步的事项。”说明我国具体准则的范围限定在对债务人处于财务困难时债权人作出了让步的债务重组。原因有以下几点:(1)债务人没有发生财务困难时发生的债务重组的会计核算问题,或属于捐赠,使用其他准则;或重组债务未发生帐面价值的变动,不必进行会计处理。(2)企业清算或改组时的债务重组,属于非持续经营条件下的债务重组,有关的会计核算应遵循特殊的会计准则。(3)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时所进行的债务重组,如果债权人没有让步,而是采取以物抵帐或诉讼方式解决,没有直接发生权益或损益变更,不涉及会计的确认和披露,也不必进行会计处理。只有在让步的情况下才是新准则规定的债务重组,适用债务重组具体准则。

(二)债务重组方式

新准则中的债务重组方式将旧准则中“以低于债务帐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和“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合并为“以资产清偿债务”方式。

这种修改不是实质性的变革,新准则在语言表述方面更加简洁、概括,易于理解和记忆。

(三)主要会计处理:

1、以现金偿还债务

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时,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债权人应将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债权人已对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的,在确认当期损失时,应先冲坏账准备。

例1:20x5年2月10日,A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B公司,不含税价格为10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当年3月20日,B公司财务发生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经双方协议,A公司同意减免B公司20000元债务,余额用现金立即偿清。A公司未对债权计提坏账准备。

B公司(债务人):

(1)计算

债务重组日

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应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117000-97000=20000(元)

(2)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117000

贷:银行存款97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20000

A公司(债权人):

借:银行存款97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20000

贷:应收账款117000

2、以非现金资产偿还债务 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某项债务的,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债权人应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与受让的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依据以上原则,下面分别就债务人所转让资产的类型加以说明。

例2:20X5年1月1日,深广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红星公司,含税价为105000元。20X5年7月1日,红星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按合同规定偿还债务,经双方协议,深广公司同意红星公司用产品抵偿该应收账款。该产品市价为80000元,增值税税率为17%,产品成本为70000元。红星公司为转让的材料计提了存货跌价准备500元,深广公司为债权计提了坏账准备500元。假定不考虑其他税费。

红星公司(债务人):

(1)计算

债务重组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105000元

减:所转让产品的账面价值(7000-500)695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80000×17%)13600元

当期损益21900元

(2)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105000

存货跌价准备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 11900 借:主营业务成本70000 贷:库存商品70000

深广公司(债权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00

坏账准备500

存货(原材料)8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10900

贷:应收账款105000 例3:20X5年2月10日,深广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红星公司,同时收到红星公司签发并承兑的一张面值100000元、年利率7%、6个月期、到期还本付息的票据。当年8月10日,红星公司发生财务困难,无法兑现票据,经双方协议,深广公司同意红星公司用一台设备抵偿该应收票据。这台设备的公允价值为80000元,历史成本为120000元,累计折旧为30000元,清理费用等1000元,计提的减值准备为9000元。深广公司未对债权计提坏账准备。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红星公司(债务人):

借:固定资产清理90000

累计折旧30000

贷:固定资产120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1000

贷:银行存款1000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90000+1000=91000(元)

借:应付票据1035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000

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2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91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23500

深广公司(债权人):

借:固定资产8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23500

贷:应收票据103500

假定红星公司用于偿债的设备的公允价值为100000元,其他资料保持不变,则红星公司和深广公司的财务处理如下:

红星公司(债务人):

借:固定资产清理90000

累计折旧30000

贷:固定资产120000

借:固定资产清理1000

贷:银行存款1000

“固定资产清理”科目余额=90000+1000=91000(元)

借:应付票据103500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9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91000

营业外收入——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18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3500

深广公司(债权人):

借:固定资产100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3500

贷:应收账款103500

例4:20X5年12月31日,A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B公司,含税价为468000元。20X6年5月1日,B公司资金周转暂时发生困难,经双方协议,A公司同意B公司将其拥有的一项长期股权投资用于低偿债务。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为430000元,账面价值为470000元,计提的相关减值准备为51700元。B公司转让该项长期股权投资时发生相关费用2000元,A公司对相关债权提取了70200元坏账准备。假定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

B公司(债务人):

(1)计算

债务重组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468000元

减:所转让投资的账面价值(470000-51700)418300元

发生的相关费用2000元

所转让投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差(430000-418300)11700元

重组差额38000元

(2)账务处理

借: 应付账款468000

长期投资减值准备51700

贷:长期股权投资470000

银行存款2000

投资收益97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38000

A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430000

坏账准备70200

贷:应收账款468000

管理费用32200 以资本偿还债务

债务转为资本时,股权的公允价值一定小于债务的帐面价值,二者的差额为债务重组损益,计入营业外收入。按股权份额或股份的面值确认为实收资本或股本。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股权份额或股份面值的差额应当计入资本公积。

债务转为资本时,债务人可能会发生一些税费,如印花税。一般情况下,这些费用应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债权人而言,债权转股权的投资成本包括股权的公允价值与相关税费(如印花税),股权的公允价值与债权的帐面价值的差额为债务重组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

例5:20X5年2月10日,深广公司销售一批材料给红星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同时收到红星公司签发并承兑的一张面值100000元、年利率7%、6个月期、到期还本付息的票据。8月10日,红星公司与深广公司协商,以其普通股抵偿该票据。红星公司用于抵债的普通股为10000股,股票市价为每股9.6元。假定印花税税率为0.4%,不考虑其他税费。

红星公司:

(1)计算

债务重组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100000+3500)103500元

减:债权人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10000元

债权人享有股份市价与面值差额86000元。重组差额7500

(2)账务处理

借:应付票据103500

贷:股本10000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860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7500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384

贷:银行存款384

深广公司:

借:长期股权投资96384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7500

贷:应收票据103500

银行存款3843、修改债务条件

以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如果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的现值,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付金额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收益;债权人应将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将来应收金额现值,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当期损失; 采用修改其他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时,如果债务人涉及或有支出,根据谨慎原则,应将或有支出计入将来应付金额,重组债务的帐面价值大于将来应付金额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收益。将来实际发生的或有支出冲减重组后债务的帐面价值,若或有支出没有发生,则于债务结清时确认为当期重组收益。

对债权人,如果涉及或有收益,根据谨慎原则,或有收益不计入将来应收入金额。重组债权的帐面价值大于将来应收金额的差额作为债务重组损失。将来实际发生的或有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例6:深广公司销售一批商品给红星公司,价款5200000元(含增值税)。按双方协议规定,款项应于2005年3月20日之前付清。由于连年亏损,资金周转发生困难,红星公司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偿付深广公司。经协商,于2005年3月20日进行债务重组。重组协议如下:深广公司同意豁免红星公司债务200000元,其余款项于重组日起一年后付清;债务延长期间,深广公司加收余款2%的利息,利息与债务本金一同支付。假定深广公司为债权计提的坏账准备为520000元,现行帖现率为6%。

红星公司:

(1)计算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将来应付金额现值之间的差额

债务重组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5200000(元)

将来应付金额=(5200000-200000)×(1+2%)=5100000(元)将来应付金额的现值=5100000*0.943=4809300元(查表得现值系数0.943)

差额为390700元。

(2)账务处理

①债务重组日

借:应付账款5200000

贷:应付账款——债务重组48093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390700

②重组日后一年末红星公司偿付余款及应付利息

借:应付账款——债务重组4809300 财务费用290700

贷:银行存款5100000

深广公司:

(1)计算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将来应收金额现值之间的差额

债务重组日,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5200000(元)

将来应收金额=5000000×(1+2%)=5100000(元)将来应收金额现值=4809300

差额为390700元,应在债务重组日扣除相关的坏账准备后确认为当期损失。

(2)账务处理

①债务重组日

借:应收账款——债务重组4809300

坏账准备390700 贷:应收账款5200000

②重组日后一年末红星公司偿付余款及加收的利息

借:银行存款5100000 坏账准备29300

贷:应收账款——债务重组4809300 财务费用3200004、混合方式 混合重组方式,指以下四种方式中的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组合: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债务转为资本以及修改其他债务条件。根据组合方法不同,混合重组可以有多种不同的方式。一般情况下,应先考虑以现金清偿,接下来是以非现金资产清偿或以债务转为资本方式清偿,最后是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修改其他债务条件的结果是,债务实质上还要延续。因此将其放在最后考虑是比较合理的。

例8:深广公司持有红星公司的应收票据为20000元,票据到期时,累计利息为1000元。由于红星公司资金周转发生困难,经与深广公司协商,同意红星公司支付5000元现金,同时转让一项无形资产以清偿该项债务。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为14000元,红星公司因转让无形资产应交纳的营业税为900元。假定红星公司没有对转让的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且不考虑其他税费。

红星公司:

(1)计算

债务重组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20000+1000)21000元

减:支付的现金5000元

转让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4000元

支付的相关税费900元

债务重组收益1100元

(2)账务处理

借:应付票据21000

贷:银行存款5000

无形资产14000

应交税金——营业税900

营业外收入——债务重组收益1100

深广公司:

借:银行存款5000

无形资产14000 营业外支出——债务重组损失2000

贷:应收票据21000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新准则与旧准则关于或有事项的概念和确认条件一致,但对预计负债的计量不同。旧准则对预计负债的计量只有初始计量,即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而新准则对预计负债的计量分为初始计量和后续计量,初始计量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并应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后续计量指企业应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应作相应调整。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和提供劳务收入确认条件的表述上略有差异,其实质内容未改变。原准则规定销售商品收入确认需满足四项条件,其中第四条为“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提供劳务收入确认需满足三项条件,其中第一条为“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新准则规定销售商品收入确认需满足五项条件,其中第三条为“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第五条为“相关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提供劳务收入确认需满足四项条件,其中第一条为“收入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第四条为“已发生的成本和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其实质内容与旧准则规定是一致的,只是在表述方法上略有不同。2.

新准则在计量时采用公允价值模式

原准则规定 “收入应按企业与购货方签订的合同或协议金额或双方接受的金额确定”,即计量采用名义金额。

新旧地理教材若干对比思考 篇4

(一)(二)

(三)、选修模块

(五)《自然灾害与防治》和模块

(六)《环境保护》课程,课时紧、内容多、学生学习难度大。与过去教学大纲的细化规定相比,新课程标准相对粗略,如何把握教学的难度和深度?该如何把握教材、利用教材?是我们

必须要解决的问题,因此,对新旧地理教材进行对比,是个十分重要的基础工作,否则,在教学中或编制练习中出现新旧知识不分的局面。

一、指导思想对比

编写地理教材首先要有明确的指导思想,或者主线,才能充分体现教学目标。旧教材以人地关系为主线组织内容,具有时代特征,不乏成功之处,但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有的章节并没把人地关系放在适当位置,或者虽以人地关系为主线,却并不清晰和突出。新教材继承了旧教材以人地关系为主线的指导思想,因为人地关系是地理学研究的永恒主题,也是现代社会对地理教育提出的核心课题。新教材还站在时代的制高点上,确立了可持续发展主题。按照联合国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中的定义,“可持续发展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牺牲后代人满足他们需要的发展。”它的提出和实施,标志着国际社会在发展认识上与实践上的质的飞跃。可持续发展也已成为我国的发展战略。作为迈向21世纪的高中生,必须具备可持续发展观念。对其进行可持续发展教育,地理课责无旁贷。新教材以突出和深化人地关系为原则来选取内容,形成了一条自然环境——人类活动与人文环境 ——环境与发展的主线,从而使可持续发展思想得到了有机渗透。

二、总体框架对比

地理教材都有根据指导思想制定的总体框架。总体框架如何,直接关系到指导思想在教材中的落实。

旧教材以圈层为框架来组织自然地理知识,过多强调各圈层的知识系统性,概念多、数据多、地名多,内容较庞杂。在人文地理知识的处理上,旧教材虽然突出了人地关系,但却只侧重环境保护教育,而没强调环境与发展的关系;而且内容与学生实际联系不太密切,文字叙述也较繁琐。

新教材设立新总体框架,将人与环境、环境与发展关系置于课程核心地位,突出了可持续发展主题。新教材注意以新的视角纳入新框架体系之中,从而突出了人地关系。处理人文地理知识,新教材以人类活动为中心,选取最基本的人类活动范畴,即解决人类衣食、居住、联系、休闲等基本需要的活动,将教学内容具体确定为人类的生产活动、居住活动、地域联系和旅游活动。在此基础上,新教材再讲人类面临的全球性问题和可持续发展问题。这无疑深化了人地关系,使人地关系、可持续发展思想贯彻始终,充分体现了素质教育的方向性。以下是新旧地理教材宏观上的对比项目:

旧教材

新教材

课程目标

过于注重知识传授

强调三方面目标的整合课程结构

过于强调学科本位

课程结构均衡性、综合性和选择性

课程内容

“繁、难、偏、旧”和过于注重书本知识

与学生生活以及现代社会、科技发展联系,重视学生兴趣和学习经验

课程实施

过于强调接受学习、机械训练

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动手,培养处理信息、解决问题、交流与合作能力

课程评价

过分强调甄别与选拔功能

发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教师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课程管理

过于集中

三级课程管理,增强课程对地方、学校、学生的适应性

特征

关注学生单方向发展的目标定位,统一教材,统一考试,重书本知识传授的课堂教学,学生被动的学习,单向的信息传递……

——确定性特征明显

教学目标和结果的多元取向,学校本位的课程开发,个别化教学和教学对象的流动性,教师在教学内容选择、方法运用上的自主性,学生的自主选择和主动学习,评价标准的弹性化和多元化,多向的信息传递……

——不确定性大大增加

三、课文内容对比

高中生物新旧教材的对比 篇5

瑞昌二中高三生物备课组李军

人教版新教材从2004年开始在很多省市试用,我们江西省2010年开始进行新课改,使用了新教材。高中生物人教版新旧教材显然有很多不同之处: 第一、学科能力的考查要求

旧教材强调对考生“知识”和“能力”的考查,新课程标准更强调三维教学目标——知识和技能、过程和方法、态度情感价值观的落实,既重视知识本身,也重视知识的形成过程和科学思想、科学方法的教育,更强调理论联系实际,重视关于科学、技术、社会的关系等。这种能力要求既符合学生的认知规律,也有利于高校对人才的选拔。

第二、教材内容的呈现方式

人教版旧教材必修部分以生物的6个基本特征为主体构架形成整体编写思路,按照这种方式依次呈现9个章节,表现出以知识发展过程为核心的呈现方式。而人教版新教材总体上打破了以知识为主线的呈现方式,新教材既有一定的继承性又注重创新性,内容全面而丰富,体现了时代性与选择性。

第三、章、节编排结构的比较

人教版新旧教材体例比较

教材章编排结构节编排结构 旧教材章题名→引言→题图→第一节→第二节„引言→正文→练习→课

外读(或无)

新教材章题名→引言→题图→第一节→第二节„问题探讨→本节聚焦→

正文→练习

→本章小结→自我检测题→课外阅读资料

可以看出,新教材更强调“以学生为中心”,不再是旧教材的简单的知识传授,而是更注重“以人为本”,关注学生终身发展、长远发展,因此,结论型的东西少了,探究型的东西多了,死记硬背的少了,独立思考的多了。第四、新教材更注重了学科间的联系

如用数学模型画种群增长曲线利用了数学中指数函数的特征,以及用物理、化学知识来解释一些生物现象等。

新旧资源储量的对比 篇6

1 新标准分类结果

新的分类将固体矿产资源分为查明矿产资源和潜在矿产资源两部分, 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为:储量、基础储量、资源量三大类, 16个类型, 新标准分类结果汇总, 如图1所示。

2 旧标准储量分类分级

2.1 旧标准储量分类

第一类:能利用储量 (表内) 。此类储量按矿床内、外部技术经济条件又分为两个亚类:a亚类是符合当前的采、选、冶、加工技术条件, 符合当前的工业指标要求, 符合当前的矿山建设的内、外部经济条件, 国家现行法规允许开发利用的储量;b亚类是符合当前的采、选、冶、加工技术条件, 符合当前的工业指标要求, 符合当前的矿山建设的内、外部经济条件, 但交通、供水、能源等矿山建设的外部经济条件差, 改善经济条件后即能利用, 国家现行法规允许开发利用的储量。

第二类:尚难利用储量 (表外) 。是由于有用组分含量低, 矿体厚度薄、埋藏深, 矿床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等开采条件特别复杂, 或对矿石的选、冶、加工技术方法尚未解决, 或位于自然保护区、名胜古迹、重要建筑物、交通干线之下和有争议的国境线附近, 受国家法规限制, 当前难以利用的储量。

2.2 旧标准固体矿产储量分级

1993年我国制定《固体矿产地质勘探规范总则》 (GB13908—92) 规定, 在勘探阶段或矿山开发过程中, 用工程取样揭露了工业矿体的厚度和位置, 测定了矿石质量, 并且符合工业指标要求的矿体, 根据地质条件计算储量, 按地质勘探研究程度依次分为A、B、C、D、E五级。

3 新旧资源储量分类分级对比

新标准是适应市场经济、与国际惯例接轨的一种全新的标准, 笔者认为, 新、旧标准的资源储量类 (级) 别是不能一一对比的。但新标准在修订过程中又充分考虑了我国的国情, 所以, 新、旧分类标准的内容仍有一定的联系, 可以大致、相当地对比。新标准资源量只有分类, 没有分级, 但可以把“探明的”、 “控制的”、“推断的”、“预测的”看作分级。这样, 新分类就把矿产资源分为“4类3级16个类型”。

在类别上: (1) 经济的——相当于旧标准表内矿的a亚类; (2) 边际经济的——相当于旧标准表内矿的b亚类; (3) 次边际经济的——相当于旧标准表外矿; (4) 内蕴经济的——相当于其他储量;

在级别上: (1) 探明的——相当于B级; (2) 控制的——相当于C级; (3) 推断的——相当于D级和部分E级;

4 总结

A+B、C、D级分别套成探明的、控制的、推断的。至于旧规范各级储量与新规范中各个类型的对比, 则要给原各级储量赋予经济意义后才能对比。上述为单一及主要矿产储量, 而共、伴生矿产储量, 除尚难利用 (表外) 的储量其经济轴为2S外, 其他 (经济轴) 与主矿产对应资源储量分类编码一致。

为了把旧标准的储量转换成新标准的资源/储量, 国土资源部于1999年制定了《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套改技术要求》方案, 对新旧标准资源储量套改作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方案的有关规定, 对于现在开采矿区的新、旧标准资源/储量对比归纳, 见表1。

摘要:新、旧标准资源/储量分类有较大的区别, 经过新、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的归纳与对比, 认为新标准资源/储量与旧标准储量是不能简单地一一对比, 只可以做大致地、相当地对比, 这样对比, 是矿产资源储量核查、矿产资源评估、矿产供给研究工作的重要工作之一。

关键词:新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归纳,对比

参考文献

[1]候徳义, 刘鹏鄂, 李守义, 等.矿产勘查学 (M) .北京:地质出版社, 1997:145-158.

[2]GB/T17766—1999,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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