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夏区法泗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津帖发放方案

2024-08-19

江夏区法泗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津帖发放方案(共1篇)

江夏区法泗小学教师绩效考核津帖发放方案 篇1

一、指导思想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绩效考核津贴发放的意见》,切实落实学校精细化管理,坚持一线教师为主,鼓励教师多做工作,做好工作,坚持优劳优酬,本着绩效工资合理配置、高效利用、突出重点分配、控制差距的原则,现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二、实施时间

2013年6月—

三、发放对象

本方案仅对学校在编在岗人员发放,不对内退人员和临时聘任人员发放。

四、发放内容

1、每月根据过程管理考核结果发放当月绩效津贴,内容包括:①职业道德;②考勤;③教师工作量;④工作常规。

2、每年2、8月份的绩效工资当月不发放,作为每学期的业绩考核,根据学校教学奖惩条例,针对有关人员发放。

五、发放办法和标准

1、每月过程管理考核的绩效津贴根据区教育局下拔到学校的绩效津贴,人平120元,学校自筹50元,各块分解如下:

①教师职业道德绩效津贴人平20元核定; ②教师出勤绩效津贴人平20元核定; ③教师工作量绩效津贴人平90元核定; ④教师工作常规绩效津贴人平40元核定;

2、以上各块绩效津贴考核中,教师都会发生奖罚情况,教师个人所得奖励由学校绩效津贴总额中拿出,教师个人所发生的罚款,由学校绩效津贴总额中回收。

3、教师个人每月过程绩效津贴应为:

教师职业道德绩效津贴+教师出勤绩效津贴+教师工作量绩效津贴+教师教学常规绩效津贴+奖励-扣款

4、业绩考核绩效津贴以教学质量奖方案为标准发放,每年上学期教师个人人平500元,下学期人平700元。(教学质量奖方案另附)

六、过程管理考核各块核算办法

(一)职业道德津贴核算办法

教师职业道德津贴每人每月20元,如果每学期在学校根据《江夏区师德评价考核标准》中评为“优秀”者,在当月的职业道德津贴加奖10元,如果当月的教师职业道德津贴扣完,则从当月过程管理绩效津贴其它块扣除。①热爱学生

教师应热爱、关心、体贴学生,师生之间人格平等,教师要注意教育方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将学生赶出教室,发现一次或反映到教研组扣5元,反映到教导处扣10元,反映到校长室扣15元,反映到教育局,本学期职业道德绩效工资扣完,情节严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个人承担赔偿责任,并由上级组织或司法部门处理。②忠于职守

教师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办公纪律,做好本职工作,不服从组织分配,对临时性工作有推诿一次扣10元。③廉洁从教

不得巧立名目乱收费,不得强制学生推销学习资料,不得有偿家教,发现一次扣10元。④严谨治学

积极参与学校“先学后教,当堂训练”教学模式的推行,不断改进自己的教法,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无故缺席或拒不参与的一次扣10—15元。⑤团结协作

同事之间应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应尊重同志,不挑拔离间,搬弄事非,吵架一次扣5元,无论什么原因,谩骂同事、领导者扣15元。⑥理论学习

坚持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开会迟到、早退一次扣3元,旷会一次扣5元;坚持写心得笔记和学习体会,缺一次或未达到要求一次扣5元。⑦为人师表

遵守社会公德,热爱公益事业,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和社会活动,规定应参加的缺一次扣5元。

仪表端庄,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穿着得体,装饰应符合教师特点,应在学生面前起示范作用。

⑧爱岗敬业

坚持出满勤,教学认真负责,坚持认真钻研教材,按要求备好课,不无故缺课,认真及时批改作业,不积压学生作业,作业批改应准确认真,要有转化差生的典型事例和有关记录,有家长、学生反映教师教学不认真不作为的,经核实,一次扣10元。

注: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本学年度停发该项工资:

⑴违背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⑵受到相关部门或机关处分、通报的; ⑶严重违背师德规范,社会影响恶劣的。

(二)教师出勤津贴核算办法

教师出勤绩效津贴每月20元,如果当月出全勤,当月出勤绩效津贴加奖5元,如果当月出勤绩效津贴扣完,则从当月过程管理津贴其它块中扣除。

1、全勤

一个月内迟到、早退1次,病假1天视为全勤,出全勤人员每月发全勤奖20元(但以上允许范围的缺勤款仍执行)。

2、上班迟到、早退

依据学校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严禁迟到或早退,上午教师到校时间为上班,此时未到为迟到,放学时间为下班(学校如有活动安排除外),此前离校为早退;下午教师到校时间为上班,此时未到为迟到,下午教师自修结束以前离校为早退,上班迟到、早退一次各扣2元,迟到、早退超过2节课,视旷工半天。升国旗一次未到视为旷课一节。幼儿园教师提前半小时上班,提前半小时下班。

3、上课迟到、早退、旷课

教师按时照表上课,提倡教师提前1分钟左右在教室门前候课,上课铃响后2分钟(含2分钟)未进教室为迟到,下课铃响前离班为早退,(上午课间操全体教师跟班到操场,未到一次视为旷课一节,下午眼体操曲未放完前离班视为早退),上课迟到、早退一次各扣3元,10分钟不到课堂或随意离开课堂超过10分钟,视为旷课,旷课一节扣10元。

4、旷工

①凡属下列情况之一作旷工处理:⑴未办理请假手续无故不到校者;⑵本人虽提出请假、续假,或委托别人请假、续假,但未得批准,擅自不到校者;⑶请假期满,不按时销假、续假,又不按时到职者;⑷工作上不服从组织分配,不接受学校安排任务,擅自不到岗履行岗位职责者。

5、病假

①凡因病不能坚持工作,可请病假,一周内病假必须出具镇级医院的病假证明,一周以上病假必须出具区级医院病假证明,无法提供病历或医生的病假建议的视为事假,病假1天扣3元。(一天以内不扣款)。

②请病假超过3天(含3天)可由学校教导处安排调课,3天以内教师自行调课,但必须报教导处备案,如发生旷课,由调课人(课表责任人)承担。

③一个月病假超过15天,停发当月过程管理绩效津贴。

④病假2个月以上(含2个月,含公休节假日),停发本学期绩效工资。

6、事假

①凡因事必须由教职工本人亲自处理的,可以请事假,但请事假必须严格控制,一个月事假累计不超过3天,事假一天扣5元。

②一个月事假累计超过3天,取消当月过程管理绩效工资。

③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15天,取消当学期绩效工资。

④一学期事假累计超过30天,停发个人全部工资,报上级部门处理。

7、公假

①凡因公必须请假者,可持有关部门通知办理请假手续,公假期间享受全勤待遇。

②按规定范围内的婚假、丧假、产假、函授进修学习考试等学习假算作公假,但其课时津贴按每节2元扣发给代课教师。

③婚假规定:⑴按法定结婚年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⑵符合晚婚年龄(男25岁,女23周岁)可享受7天(含公体节日)婚假;⑶再婚不享受晚婚待遇,准假3天,子女嫁娶准假3天。兄弟姐妹嫁娶准假2天(准假期间自行调课,但必须报教导处备案,如发生旷课由调课人承担;⑷超过算作事假。

④产假规定:⑴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产后休假75天,男子准假3天;⑵难产者,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者,增加产假15天;⑶产假期满,因病需继续休养者,须经医院证明,按病假处理。

⑤丧假规定:⑴教职工本人的父母、夫、妻、子、女去世,准假5天,岳父母、公婆去世准假3天,祖父母、外祖父母去世准假2天,亲属去世准假1天;⑵如假期已满,需继续请假者,算作事假。

⑥函授进修考试等学习假规定:按主管部门(或进修学校)通知时间准假,离校前报教导处备案,自行调课,愈期不归或提前不请假离校者以旷工论处。

(三)教师工作量津贴核算办法

1、教师工作量计算办法:工作量=周课时数×课时系数,课时系数的确定是指对于同学科之间,同一指标权重大小不一,并不意味降低其教学标准。

各学科系数如下:语文(低年级1.2,中高年级1.3),数学(低年级1.2,中高年级1.25),英语、科学、思品、社会或品生为1.15,其它非统考学科为1.05。

2、等级工作量=平均课时数×等级系数,(将教师工作量核算成A、B、C、D四个等级)

A等工作量:工作量大于或等于(平均课时数×120%)

B等工作量:工作量在(平均课时数×90%——平均课时数×120%)之间 C等工作量:工作量在(平均课时数×90%——平均课时数×60%)之间 D等工作量:工作量在(平均课时数×60%)之下

3、A等工作量:每月课时津贴为95元;B等工作量:每月课时津贴为80元;C等工作量:每月课时津贴为65元;D等工作量每月课时津贴为45元。

(四)教师工作常规津贴核算办法

1、将教师的每月教学常规工作按90分进行量化,80—90分,教学常规绩效津贴全额发放,90分以上每多3分奖1元,80分之下每少3分扣1元,不足部分从当月过程管理绩效津贴总各中扣除。

2、学校教导处间周安排教研组检查教师教学常规(每次重点检查1—2个环节),教导处每月底抽查一次教师工作常规,且于当月反馈。

3、每月教学常规检查评分

①备课(21分)

⑴计划3分,各种计划上交及时、内容完备、措施得当、安排科学,计3分,特别优秀可奖励3分,计划不及时或未交扣3分。

⑵超周备课3分,超周课备2-3节计3分,超周未有3节扣3分,没有超周备课扣3分。

⑶备课节次3分,节次达到要求计3分,差1节扣3分,语文要有作文指导课和评讲课,由教导处规定节次,缺1节扣3分。

⑷教案书写9分,教案书写认真,格式符合要求,教学过程设计合理、科学计9分,优秀者可奖励3—6分,教案格式不符合要求,无教学目标,重、难点、教学过程设计混乱,不利于指导教学,书写撩草,出现上述情况扣3—6分。

⑸教后记3分,教后记计3分,无教后记或缺教后记扣3分(语文除阅读课

文外,数学除练习、课外)。②听课6分

教师每周听课1节,有详细记录和点评意见计6分,缺1节或发现假听课1节扣3分。

③作业及批改(15分)

⑴作业次数3分,(作文)次数达到学校要求计3分,未达到学校要求差1次扣3分。

⑵作业批改6分,(作文)批改次数质量达到学校要求,计6分,作业作文批改非常详细认真可奖励3—6分,次数未达到要求差一次扣3分。

⑶作业量3分,作业量设计合理,指导性强,计3分,作业量过多或过少扣3分。

⑷作业记载3分,作业记载详细认真,能列出个性和共性问题,计3分,无作业记载扣3分。

④辅导及考析(18分)

⑴培优补差备课详细,具有指导性3分,备课简单与作业不相符扣3分,每周有培优补差跟踪记载3分,无跟踪记载扣3分。

⑵考析12分,每单元至少有1次单元检测,并认真批改计6分,缺1次扣3分,有登分和简要分析计3分,期中期末不及时上交质量分析报告扣3分。

⑤教学事故15分。

⑴教师不备课上课,上课无教案,发现1次扣6分。⑵教学内容出现明显知识性错误,发现1次扣6分。

⑶男55岁以下,女50岁以下教师上课不用普通话教学,发现1次扣3分。⑷安排值班不能按时到位并认真履行职责1次扣3分。⑸未能履行监考职责,擅离职守发现1次扣3分。

⑹批阅试卷不认真,随意制定分数,出现差错较大,1次扣3分。⑺学生出现矛盾未能及时处理或不作为,导致事态进一步激发严重后果1次扣9分。

⑻组织教学不力,致使课堂教学秩序混乱,学生课堂上出现疯闹或睡觉,教师视而不见1次扣3分。

⑼体育或其它室外课,教师不认真组织学生,学生私自外出校园或校园内造成事故1次扣6分。

⑽未尽事宜,参照《武汉市中小学事故处理办法》由学校认定,酌情扣分。

⑥教科研工作15分

⑴积极参与学校教科室课题研究,完成教科室布置的任务,不按时完成1次扣3分,拒不完成1次扣6分。

⑵每周参加一次集体备课活动,缺席1次扣6分,请假1次扣3分(公差除外)。

⑶同教研组教师人人参加听评课,缺席1次扣6分(公差除外)。⑷学校安排上的公开课或示范课等,不按时上1次扣3分,拒不接受安排扣9分。

⑸每单元上交一篇教学反思,不按时上交1次扣3分,缺1次扣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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