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款通知

2024-08-31

付款通知(共11篇)

付款通知 篇1

为了加快稿件审理流程,方便广大作者办理汇款手续,《实用骨科杂志》编辑部开通了网上支付宝付款方式,作者可通过网上转账至编辑部支付宝账户进行汇款。

支付宝账户:sygkzz@163.com 账户姓名:李鹏翠

付款通知书 篇2

致广西通信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我公司与贵公司签订合同名称为:(合同编号为:),总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小写元)的合同已供货、安装调试完毕,根据合同付款条款规定,现贵公司应支付合同100%的款项,总共人民币:

大写(¥小写元)。

特此申请!

()有限公司 2015年1月12日附:

1、南宁普冠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转账资料

付款通知书 篇3

东莞市***销售服务公司:

贵司于××月与我司签订消防工程承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合同总额:人民币××××,依照合同规定的第4点的`第1条按总价××%的预付工程款,人民币×万×仟元整,¥××。

根据合同规定,(工程进度到哪支付第几笔款) 来函特请贵司尽快按双方约定付款,非常感谢!

敬祝商祺!

收款银行帐户信息:

收款人 : 广东×××工程有限公司 收款银行: 农业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收款帐号: ××××××××××××××

广东×××工程有限公司(盖公章)

付款通知 篇4

致 有限公司:

根据贵司于年月 ,贵司应向我方支付货款 圆整(¥ )。请于收到本通知书后,将该款项打入我方指定帐号,如下: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 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该款项视为贵司向我方付款,因此而产生的所有问题由我方承受。 此致!

________________公司

高校暂付款管理探析 篇5

近年来, 随着我国高校办学规模的扩大, 只有以大量资金做后盾, 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不败之地。这就要求高校除了积极争取外部资金投入的同时, 还必须重视内部潜力的挖掘, 增收节支, 尽可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增强自我发展能力。而目前很多高校存在着暂付款所占资产比例过重、账龄过长的问题, 这样势必会降低高校资金的使用效率, 影响高校的正常运转, 虚增资产, 致使会计信息失真, 甚至会影响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的正常运行, 所以对高校暂付款管理的研究有着现实而深远的意义。

2高校暂付款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三十一条规定: 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 不得长期挂账,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 要查明原因, 分清责任, 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而目前我国高校暂付款却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 1) 暂付款管理观念淡薄, 手段落后。虽然高校财务管理力求从 “核算型”向 “管理型”过渡, 但其重视程度和改革力度还远远不够。受到管理信息化技术及财务人员偏少的限制, 对暂付款管理只停留在对各业务部门的借款和日常核算工作, 大多未设专人管理, 催账手段落后, 对于暂付款的催收重视不够, 一般只是到年底才催还借款, 没有形成按时定期催还, 致使暂付款余额越来越大, 时间跨度越来越长。

( 2) 高校暂付款数额偏大, 不能及时核销现象长期存在, 对财务管理产生诸多不良影响。暂付款科目虽然在财务报表中反映为高校的资产, 但暂付款占用的这部分资产实质上已不复存在, 从而造成了资产虚增的现象; 高校暂付款实质上已支出, 只是因为未及时办理报销结算手续, 无法在支出科目中列支, 致使该笔支出不能通过支出科目反映其经济性质, 造成当年报表中事业支出的账面数小于实际支出数, 减少了当年事业支出合计数, 在年终决算时会虚增结余, 导致结余分配不实, 造成多提职工福利费、专用基金、多转事业基金的后果, 从而影响了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严重干扰了预算管理、决算管理和财务分析等财务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 3) 暂付款形成情况复杂。 “应收及暂付款” ( 以下简称 “暂付款”) 是指高校开展经济业务过程中暂时垫付、预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而形成的处于结算过程中的资金, 体现了高校与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债权关系。暂付款支出范围一般包括: 基建和修缮过程中预付工程进度款、备料款、仪器设备采购的定金、一般物品购置和有偿服务的预付款、因公差旅费借款、公费医疗住院费借款、零星采购和日常开支的备用金等。暂付款作为流动资产的一部分, 应是可以在一年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 具有周转快、 变现能力强的特点。但是有些工程项目的暂付款涉及完工后审计等相关工作, 大型固定资产的购置款涉及仪器验收、固定资产登记等一系列工作, 客观上存在暂付款核销时间长的问题。除此之外, 有部分借款由于借款人的工作岗位发生变化, 甚至借款人已经退休或者死亡, 或者单位负责人发生变化, 责任不清等原因形成坏账。

( 4) 制度执行不力。各高校基本都制定了暂付款管理制度, 虽然大多都规定了预算控制, 专款专用, 公款公用, 及时清理结算, 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等原则, 规定了各个责任主体的经济责任, 但由于制度没有与时俱进, 缺乏现实的可操作性; 或者管理手段落后等原因, 致使没有严格按暂付款管理制度执行。

3加强高校暂付款管理的途径

( 1) 加强暂付款管理制度建设。财务制度建设是高校财务工作的重中之重, 同时也是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保障。各高校应在充分研究本校教育事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 不断创新, 与时俱进, 勇于探索, 制定并不断更新切实可行的暂付款管理制度, 使会计人员在办理暂付款业务审核、催款和清理时有章可循, 有则可依。在制定暂付款管理制度时应当遵循公款公用, 预算控制, 即清即结, 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动态管理和定期清理等原则。

( 2) 加强暂付款对象、借款范围及借款审核的管理, 严格控制借款额度。借款人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学校不得对在读研究生、本专科学生、临时工和非本校教职工及其教职工家属借款。应该坚持一事一借、一事一清、专款专用的原则; 不能一借多用, 长期挂账; 坚持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对各种差旅费、学生实践、 实习借款, 借款人返校后应在规定的日期办理报账核销结算, 否则将扣发相应的出差补助, 超过规定还款期限的, 将按一定比例逐日计算罚款, 从个人工资中扣缴, 并列入不诚信者名单, 限制以后再次借款。

( 3) 高等学校应全面推进暂付款管理信息化建设。 应加大硬件的投入, 充分利用现代网络技术及校园网平台, 实现暂付款实时监控, 建立借款、报账、催款、还款机制。利用目前的财务管理软件设置借款、核销日期、往来对冲、科目、部门、项目、借款人、审批人等具体管理信息, 对暂付款进行全方位地核算管理, 包括系统的自动核销、催款单的定期打印、借款人借款总额的控制, 核销后的各类暂付款明细账的打印及汇总的各项信息。达到创新暂付款管理手段, 提升暂付款管理水平的效果。

( 4) 建立暂付款管理经济责任制。暂付款的及时核销作为各部门、各处室、各学院负责人的一项工作任务, 在其年度工作考核、在职经济责任审计时作为其中一项指标, 进行绩效评价。尤其是在其离任的时候, 必须完成其审批的暂付款的核销, 确实不能结清的暂付款, 要就其未尽事宜与下一任负责人作好移交与确认工作, 并商议解决的办法, 避免出现前、后任领导之间互相推卸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制度, 借出的无法收回的暂付款, 要追究审批人和借款人的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财务部门应按财务制度的要求, 将暂付款管理纳入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由专人负责暂付款的日常管理工作。会计人员在审核暂付款业务时, 必须按相关制度严格审查, 对无预算和超预算的暂付款均不予支付。暂付款支付必须坚持 “一事一借, 一借一清”, 所借款项必须限期结算, 做到 “前账不清、后账不借”。财务部门在年终决算前, 应对暂付款的进行彻底清理, 避免形成坏账损失。财务部门应明确各部门审批人员的审批权限和暂付款支付的审批程序, 根据各类业务, 规定合理可行的报销结算期限。部门经费审批负责人对本部门暂付款的办理、使用、报销结算和追偿等工作负责。 如发现有暂付款超过规定的期限未办理核销业务的, 必须责任到人, 及时催款。对将暂付款挪作他用的个人或单位进行惩处, 如限制借款人或该部门继续办理其他暂付款业务, 对相关责任人在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等方面进行限制, 形成谁经办谁负责结算、谁审批谁负责督促催款的管理制度。

( 5) 财务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暂付款管理。负责暂付款管理的财务人员必须定期核对暂付款数据, 打印并下发催款单, 电话催缴, 加强对未结清暂付款累计数较多的部门、个人的监控, 对其停止其他暂付款的办理, 实现暂付款动态管理的目标。对确实无法收回的暂付款项, 应查明、分析未能清理原因, 分清责任, 并按规定程序报批核销。

( 6) 加强坏账的核销。对于确实无法收回或核销的暂付款不得长期挂账, 学校应作坏账处理, 由此给学校带来损失的审批人、经办人按其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损失。 暂付款的核销由财务处集中清理、报批、核销。严格按照规定的坏账核销程序, 避免学校资金的损失, 任何单位、 部门、个人都不得自行将暂付款视为坏账予以核销。此外, 对于已核销的暂付款学校仍拥有追索权。

( 7) 全方位广泛宣传, 提高核销还款意识。首先, 要加强财务人员的思想政治学习和工作责任心培养, 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个人综合素质, 做好广泛宣传, 为高校营造一个和谐的暂付款管理环境; 其次, 借款人必须树立及时清欠意识, 认真领会学校关于暂付款的管理规定, 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报销手续, 杜绝长时间占用学校资金; 最后, 财务部门可以通过校园网、橱窗等在全校范围内, 对暂付款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宣讲, 让全体教职员工了解暂付款及时核销对学校财务管理乃至学校健康发展的重要性, 达到人人自觉及时核销暂付款的目的。

( 8) 相关管理部门相互配合, 监督暂付款清理。暂付款的管理是一个系统工程, 需要各部门之间的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形成一个对暂付款有效管理控制的组织体系, 对暂付款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和控制, 力求将暂付款控制在较为合理的水平, 保证学校资金的正常运转。高校应形成以财务处为中心, 各部门、处室相配合的暂付款监督管理机制。如人事处要在职工离校、 离职时配合暂付款的清理工作, 没有清理暂付款的职工不能办理离校、离职手续。

总之, 管理好高校暂付款, 促进资金流动,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为高校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任重而道远, 需要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 使有限的教育、科研经费发挥更好的作用。

参考文献

[1]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讲座编写组.《高等学校会计制度》讲座[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8:61.

[2]顾岚敏, 严先锋.多视角探讨高校暂付款管控[J].工作研究, 2012 (7) .

[3]高跃峰, 徐传和.从会计信息质量视角探讨高校暂付款管理[J].中国总会计师, 2009 (7) .

[4]刘烨.从责任角度谈加强高校暂付款管理[J].经济研究导刊, 2012 (21) :105-106.

[5]王志成.提高高校暂付款清理效率的实证探讨[J].经济师, 2013 (6) .

多视角探讨高校暂付款管控 篇6

一、高校暂付款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第三十一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对应收及暂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 不得长期挂账,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及暂付款项, 要查明原因, 分清责任, 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核销。而目前我国高校暂付款却普遍存在以下问题。

(一) 观念淡薄, 管理上存在漏洞

虽然高校财务力求从“核算型”向“管理型”过渡, 但其重视程度和改革力度还不够。对暂付款管理只停留在对各业务部门的借款和日常核算工作, 对于暂付款的催收和结算业务重视不够, 管理监督不到位, 所以致使暂付款余额越来越大, 时间跨度越来越长。

(二) 高校暂付款不合规现象长期存在, 对管理产生不良影响

暂付款科目虽然在报表中反映为高校的资产, 但暂付款资金占用的这部分资产实质上已不复存在, 从而造成了虚增资产的现象, 不利于真实反映高校财务情况, 从而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影响高校预算和决算。由于暂付款没有核销, 在年终决算时会虚增结余, 从而导致结余分配不真实, 造成多提职工福利费、专用基金、多转事业基金的后果。占用金额过大或时间过长,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校资金的正常运转, 虚增学校的资产, 降低资金使用周转速度与资金使用效率。有些员工借款过多, 借非所用, 擅自改变借款用途, 没有严格按照借款时注明的借款用途使用, 违反了财务制度的规定;有的借款人把借款挪作他用, 利用公款谋取私利, 可能诱发经济违纪甚至是经济犯罪。设置“暂付款”科目的主要目的是方便核算和管理, 提高办事效率, 但是现状却使该科目成了隐瞒收支、转移资金的“防空洞”。存在将已核销的暂付款收回后作为小金库, 滋生小金库暗箱操作的风险。

(三) 暂付款管理存在缺陷, 导致暂付款项金额越来越大

由于暂付款的管理不规范, 存在清理不彻底、审批程序不健全、未能及时催账、经办人或主管领导更换频繁、忽略单位经济活动的连续性等现象, 造成暂付款逐年挂账甚至形成呆死账等问题。如有些暂付款账目不清, 摘要内容模糊, 造成无法处理或无法收回的现状;由于债务人死亡, 企业破产或关闭等原因形成呆账、死账, 但是却年年结转、年年挂账, 造成会计信息失真、账实不符;有些暂付款借款人当时未能取得原始凭证而记入暂付款, 事后不重视发票的索要, 未能及时清理, 导致长期挂账;由于财务人员工作不到位、责任心不强, 在冲账的过程中张冠李戴, 有的未冲销借款重复支出, 导致暂付款的数额过大。

(四) 追求报表“质量”, 对已支出项目虚假挂账

一些高校为了掩盖年度支出大于年度收入导致的年末结余为负数等财务信息, 追求报表“质量”, 弄虚作假, 在年终财务决算前将年度超支部分通过暂付款科目挂账处理, 不列示事业支出, 待以后年度出现事业结余时再逐年冲销, 造成会计报表失真, 虚假结余, 且暂付款金额越来越大, 不能真实反映单位的债务情况。

(五) 单位内部实体往来形成的暂付款长期挂账

高校与民办学院、各独立法人实体企业、后勤之间形成的暂付款款项, 在单位内部业务往来增加的情况下, 双方互相欠账的因素增多, 形成大量的暂付款项。有些部门在项目结束或工程完工以后长期未进行决算, 不予结转支出, 不登记固定资产, 留下了暂付款长期挂账的隐患。

(六) 经济责任制度缺位, 缺乏实质性的经济责任约束

由于高校缺乏对国有资产损失责任认定及追究制度, “一支笔领导”在行使审批权力时并未受到实质上的经济责任约束, 当国有资产真正发生损失时, 暂付款只是处于挂账的待处理状态, 没有措施追究暂付款责任人、主管领导的连带责任, 使暂付款的管理无法问责, 久挂不决。

二、加强暂付款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资金安全

(一) 加强暂借款对象、借款范围及借款审核的管理, 严格控制暂付款项的资金额度

借款人作为学校经济活动的债务人必须是学校在编在岗的教职工, 学校不得对在读研究生、本专科学生、临时工和非本校教职工及教工家属借款。应坚持一事一借、一事一清、专款专用的原则;各单位各部门或个人不能一借多用, 长期挂账;坚持前账不清, 后账不借的原则。对各种调研会议差旅费、学生实习费借款, 借款人完成任务返校后应在规定的日期办理报账结算, 否则将不予发放出差补助, 超过规定还款期限的, 将按一定比例逐日计算罚款, 从个人工资中扣缴。

(二) 建立健全暂付款清查制度

定期编报暂付款账龄分析表, 月末、季末、年末对暂付款进行清理, 督促往来单位及个人在规定的期限内结算。对于个人暂付款未结清的情况原则上不得再借;年终, 个人借款应全部结清, 不得跨年度挂账;应根据每笔暂付款的内容和性质, 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清理方式, 按照分类逐笔处理落实。

(三) 建立借款、报账、催款、还款机制

在校内建立起适合本校的财务管理模式, 利用目前的财务管理软件设置日期、往来号、科目、部门、项目、借款人、审批人等具体管理信息, 全方位地对个人暂付款进行核算管理, 包括系统的自动核销、催款单的打印、借款人总额的控制, 核销后的各类暂付款明细账的打印及汇总的档案信息。

(四) 加强坏账、死账的核销

对于无法收回或核销的暂付款项不得长期挂账, 学校应作坏账处理, 由此给学校带来的经济损失的负责人、经办人按其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损失。暂付款的核销由财务处集中清理、报批、核销。按照规定的坏账核销程序, 避免学校资金的损失和会计信息的失真, 任何单位、部门、个人都不得自行将暂付款视为坏账予以核销。此外, 对于已核销的暂付款学校仍拥有追索权。

(五) 建立高效的暂付款管理系统, 开通暂付款查询系统

高校暂付款管理系统是实现财务科学规范管理的重要工具, 将帮助高校准确核算事业收入, 合理安排预算支出, 保障高校财务平稳运行, 有利于提高高校资金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率, 促进高校长期可持续发展。利用校园网开通查询系统公示相关责任人, 可供查询个人欠款详细信息, 核清欠款, 落实经济责任, 警醒广大教职工及时、主动还款。

(六) 加强校内审计工作, 建立资金业务的监督检查制度、审批权限控制制度

按照《会计法》、《审计法》的要求, 学校应建立健全内审机构, 对涉及到资金业务的对外投资等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 加强对各个环节的会计控制和审计, 并通过一定的审批程序进行严格监督, 以减少重大失误, 防范财务风险。审计部门应加入暂付款管控的行列, 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暂付款专项审计工作, 严格控制暂付款项的规模和时间, 避免不合理的暂付款长期挂账。同时, 要建立审批权限控制制度。例如, 某高校规定, 审核员的审批权限为金额五千元以内的暂付款;核算科科长的审批权限为金额一万元以内的暂付款;财务处处长和分管副处长的审批权限为金额五万元以内的暂付款;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暂付款由主管校领导审批。

(七) 借助外部力量落实责任, 对屡欠不改或将暂付款挪作他用的个人和单位应进行惩处

在暂付款管理明确借款审批人责任的情况下, 与审计、组织、人事、纪委等部门沟通, 将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与干部考核相挂钩, 使其经济责任能尽快落到实处。限制经办人或各部门继续办理其他暂付款业务, 冻结所在部门的经费, 对相关责任人在年度考核评优, 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进行限制, 形成由经办人负责结算, 审批人负责督促催款的暂付款管理制度。对于工程类合同要严格按规定审核签订经济合同, 合理确定采购定金、预付款、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比例、时间、金额等内容, 防止支付金额过高而导致往来单位拒绝开具结算票据, 造成暂付款无法结算报销。目前高校工资采用银行转账发放, 银行直接将工资转到个人银行存折, 对于电话催报但仍无动于衷清理暂付款的借款人, 停止银行发放改为现金发放工资, 要求借款人写出书面清理暂付款计划, 对不能还款的原因进行书面说明, 交单位负责人签名并加盖部门公章, 财务负责人签字后才能发放现金。

(八) 进行暂付款专项评比, 加强宣传力度, 树立清欠意识

学校应对财务人员及归口部门进行暂付款专项评比, 对作出成绩的部门给予奖励, 财务部门应加强暂付款管理的宣传工作力度, 使其深入人心。这样才能有效利用资金,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提高办学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综上, 暂付款的管理控制是一个系统的工程, 高校内部各部门之间应该相互协调、配合和监督, 形成一个对暂付款有效管理控制的组织体系, 对暂付款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和控制, 力求将暂付款控制在较为合理的水平, 保证学校资金正常合理的运转。

参考文献

[1].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讲座编写组.高等学校财务制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1998.

[2].高跃峰.从会计信息质量视角探讨高校暂付款管理[J].中国总会计师, 2009, (7) .

付款通知 篇7

**公司:

我司因与贵司业务合作关系,于

****年**月**日收到贵司背书给我司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张。承兑汇票记载事项如下:

出票人全称:武船重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出票金额伍佰万元整,汇票到期日2017年4月11日,付款行全称:汉口银行武昌支行,收款人全称:武汉武船国际工程贸易有限公司,票号**,票上印有“本汇票请你行承兑,到期无条件付款”,票上盖有“汉口银行汇票专用章”。

我司于2017年4月6日向付款行提示付款时,被付款行拒绝,理由为“第一被背书人与背书章不符”。虽经我司联系第一被背书人,但其拒绝按照付款行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现我司正式通知贵司上述银行承兑汇票被退票,并请贵司及时向我司支付相应汇票款项。

**有限公司

预付款付款申请书 篇8

致:有限公司

由我司供货/施工的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X 工程(合同编号:SY X X X X X X),根据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X X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的X X%作为预付款,即 X X X XX X元×X X%=X X X XX X元。现向贵司申请预付款合计人民币(大写)X X X XX XX X X XX X(¥X X X XX X元)。恳请贵司给予支付为盼。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申请单位:X X X XX XX X X XX X(盖章)

采购与付款业务的内部控制 篇9

1. 不相容职务岗位分工制度。

(1) 请购与审批。企业物品采购应由使用部门根据其需要提出申请, 并经分管采购工作的负责人进行审批; (2) 询价与确定供应商。企业应由采购部门和相关部门共同参与询价程序并确定供应商; (3) 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计。企业应由采购部门下订单或起草购货合同并经授权部门或人员审核、审批或适当审计; (4) 采购与验收。企业采购人员不能同时担任物品的验收工作; (5) 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企业采购、验收与会计记录工作职务应当分离, 以保证采购数量的真实性和采购价格、质量的合规性、采购记录和会计核算的正确性; (6) 付款的审批与付款执行。企业付款的审批人与付款的执行人职务应当分离。

2. 授权审批制度。

企业应明确审批人对采购与付款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规定经办人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根据采购与付款业务, 控制的审批要点主要包括: (1) 企业的生产计划部门一般会根据顾客订单或者对销售预测和存货要求的分析来决定生产授权; (2) 企业对资本支出和租赁合同通常会特别授权, 只容许特定人员提出请购; (3) 企业对于重要和技术性较强的采购业务, 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 防止出现决策失误而造成严重损失; (4) 采购合同的签订需经有关授权人员审批; (5) 采购款项的支付应经有关授权人员审批。

3. 业务记录控制制度。

为实现采购与付款业务内部会计控制目标, 企业应建立以请购单、合同、验收单、入库单等结算凭证为载体的业务记录控制系统。在该系统中凭证要连续编号、记录、签字盖章, 做到账证、账账、账表、账实相符, 并且检查有编号签字的凭证与记录是否按程序要求处理, 这样可以有效防止经济业务的遗漏和重复, 并可检查是否存在舞弊现象。

二、采购与付款业务流程的内部控制要点

1. 编制需求计划和采购计划。

采购业务从计划 (或预算) 开始, 包括需求计划和采购计划。企业实务中, 需求部门一般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向采购部门提出物资需求计划, 采购部门根据该需求计划归类汇总平衡现有库存物资后, 统筹安排采购计划, 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后执行。

主要管控措施: (1) 生产、经营、项目建设等部门, 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准确、及时编制需求计划。需求部门提出需求计划时, 不能指定或变相指定供应商。对独家代理、专有、专利等特殊产品应提供相应的独家、专有资料, 经专业技术部门研讨后, 经具备相应审批权限的部门或人员审批; (2) 采购计划是企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一部分, 在制定年度生产经营计划过程中, 企业应当根据发展目标实际需要, 结合库存和在途情况, 科学安排采购计划, 防止采购过高或过低; (3) 采购计划应纳入采购预算管理, 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 作为企业刚性指令严格执行。

2. 请购。

请购是指企业生产经营部门根据采购计划和实际需要, 提出的采购申请。主要管控措施:第一, 建立采购申请制度, 依据购买物资或接受劳务的类型, 确定归口管理部门, 授予相应的请购权, 明确相关部门或人员的职责权限及相应的请购程序。企业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置专门的请购部门, 对需求部门提出的采购需求进行审核, 并进行归类汇总, 统筹安排企业的采购计划。第二, 具有请购权的部门对于预算内采购项目, 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请购手续, 并根据市场变化提出合理采购申请。对于超预算和预算外采购项目, 应先履行预算调整程序, 由具备相应审批权限的部门或人员审批后, 再行办理请购手续。第三, 具备相应审批权限的部门或人员审批采购申请时, 应重点关注采购申请内容是否准确、完整, 是否符合生产经营需要, 是否符合采购计划, 是否在采购预算范围内等。对不符合规定的采购申请, 应要求请购部门调整请购内容或拒绝批准。

3. 选择供应商。

选择供应商, 也就是确定采购渠道。它是企业采购业务流程中非常重要的环节。主要管控措施:第一, 建立科学的供应商评估和准入制度, 对供应商资质信誉情况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 确定合格的供应商清单, 健全企业统一的供应商网络。企业新增供应商的市场准入、供应商新增服务关系以及调整供应商物资目录, 都要由采购部门根据需要提出申请, 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核批准后, 纳入供应商网络。企业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对供应商进行资信调查。第二, 采购部门应当按照公平、公正和竞争的原则, 择优确定供应商, 在切实防范舞弊风险的基础上, 与供应商签订质量保证协议。第三, 建立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和供应商淘汰制度, 对供应商提供物资或劳务的质量、价格、交货及时性、供货条件及其资信、经营状况等进行实时管理和考核评价, 根据考核评价结果, 提出供应商淘汰和更换名单, 经审批后对供应商进行合理选择和调整, 并在供应商管理系统中作出相应记录。

4. 确定采购价格。

如何以最优“性价比”采购到符合需求的物资, 是采购部门的永恒主题。主要管控措施:第一, 健全采购定价机制, 采取协议采购、招标采购、询比价采购、动态竞价采购等多种方式, 科学合理地确定采购价格。对标准化程度高、需求计划性强、价格相对稳定的物资, 通过招标、联合谈判等公开竞争方式签订框架协议。第二, 采购部门应当定期研究大宗通用重要物资的成本构成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 确定重要物资品种的采购执行价格或参考价格。建立采购价格数据库, 定期开展重要物资的市场供求形势及价格走势商情分析并合理利用。

5. 订立框架协议或采购合同。

框架协议是企业与供应商之间为建立长期物资购销关系而作出的一种约定。采购合同是指企业根据采购需要、确定的供应商、采购方式、采购价格等情况与供应商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该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等情况作出了明确规定 (企业向供应商支付合同规定的金额、结算方式, 供应商按照约定时间、期限、数量与质量、规格, 交付物资给采购方)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 对拟签订框架协议的供应商的主体资格、信用状况等进行风险评估;框架协议的签订应引入竞争制度, 确保供应商具备履约能力。第二, 根据确定的供应商、采购方式、采购价格等情况, 拟订采购合同, 准确描述合同条款, 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按照规定权限签署采购合同。对于影响重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或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 应当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专业人员参与谈判, 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第三, 对重要物资验收量与合同量之间允许的差异, 应当作出统一规定。

6. 管理供应过程。

管理供应过程, 主要是指企业建立严格的采购合同跟踪制度, 科学评价供应商的供货情况, 并根据合理选择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 办理运输、投保等事宜, 实时掌握物资采购供应过程的情况。主要管控措施:第一, 依据采购合同中确定的主要条款跟踪合同履行情况, 对有可能影响生产或工程进度的异常情况, 应出具书面报告并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采取必要措施, 保证需求物资的及时供应。第二, 对重要物资建立并执行合同履约过程中的巡视、点检和监造制度。对需要监造的物资, 择优确定监造单位, 签订监造合同, 落实监造责任人, 审核确认监造大纲, 审定监造报告, 并及时向技术等部门通报。第三, 根据生产建设进度和采购物资特性等因素, 选择合理的运输工具和运输方式, 办理运输、投保等事宜。第四, 实行全过程的采购登记制度或信息化管理, 确保采购过程的可追溯性。

7. 验收。

验收是指企业对采购物资和劳务的检验接收, 以确保其符合合同相关规定或产品质量要求。主要管控措施:第一, 制定明确的采购验收标准, 结合物资特性确定必检物资目录, 规定此类物资出具质量检验报告后方可入库。第二, 验收机构或人员应当根据采购合同及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质量检验证明, 重点关注采购合同、发票等原始单据与采购物资的数量、质量、规格型号等核对一致。对验收合格的物资, 填制入库凭证, 加盖物资“收讫章”, 登记实物账, 及时将入库凭证传递给财会部门。物资入库前, 采购部门须检查质量保证书、商检证书或合格证等证明文件。验收时涉及技术性强的、大宗的和新、特物资, 还应进行专业测试, 必要时可委托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或聘请外部专家协助验收。第三, 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 比如无采购合同或大额超采购合同的物资、超采购预算采购的物资、毁损的物资等, 验收机构或人员应当立即向企业有权管理的相关机构报告, 相关机构应当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对于不合格物资, 采购部门依据检验结果办理让步接收、退货、索赔等事宜。对延迟交货造成生产建设损失的, 采购部门要按照合同约定索赔。

8. 付款。

工程预付款 篇10

在工程施工合同中,预付款可分为动员预付款和材料预付款两类。1.动员预付款

动员预付款是指在承包商中标后,由雇主向承包商提供的一笔无息预付款,作为供承包商使用的工程动员费用,例如用于临时工程的建设、材料订购以及工程设备购置或租用等。雇主在以后的月支付中将动员预付款分期扣回。

(l)动员预付款数额的确定,可先由雇主在招标文件中提出一个幅度,一般为合同价的15%左右。

(2)动员预付款的支付条件是:

l)雇主、承包商之间的协议书已签订并生效;

2)承包商根据合同条款,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8天内已向雇主提供了履约担保;

3)承包商根据合同的格式与要求已提交了等同于动员预付款数额和币种的预付款保函。

(3)动员预付款的支付,一般情况下在满足以上条件之后,工程师应向雇主发出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而雇主应在收到动员预付款支付证书后向承包商支付动员预付款。

我国部颁条款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动员预付款分两次支付。第一次支付金额应不低于总金额的40%,第二次支付需待承包商主要设备进入工地后,其估算价值已达到本次预付款金额时支付。部颁条款也规定,承包商可只提交第一次预付款保函,第二次预付款不需要保函,而用进入工地的承包商设备作为抵押,代替保函,具体按照合同规定要求办理。

(4)动员预付款的扣回,一般依据下述三条规则: l)开工后一段时间才开始扣; 2)完工前一段时间扣完;

3)每月平均扣回或按所完成工程价值的比例扣回。具体在操作中,按照合同规定办理。2.材料预付款

材料预付款是指雇主以无息贷款形式,在月支付工程款的同时,提供给承包商的一笔用以购置材料与设备的价款。雇主在以后的月支付中陆续扣回。

(1)材料预付款的支付条件: 1〉材料的质量和储存条件均符合规范要求;

2〉材料已到达工地,并经承包商和工程师共同验点人库; 3〉承包商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交了材料的订货单、收据或价格证明文件。

应该指出,支付了材料预付款,并不意味对此材料和设备的最后批准。

(2)材料预付款的支付和扣回。材料到达工地并满足上述条件后,承包商可向工程师提交材料预付款支付申请单,要求支付。工程师审核后,按实际材料价格的75%~95%,在月支付款中支付。部颁条款规定,材料预付款从付款月后的六个月内,在每月支付款中平均扣回。

预付款消费的法律规制 篇11

一、预付款消费中消费者承担的主要风险

1. 办卡容易退卡难。

由于预付款消费是经营者先收费而后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因此在双方的消费意向达成之后, 可能发生这样或那样的情势, 导致无法继续完成交易。例如门店搬迁、消费者搬家导致消费不便或者经营者不按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等。当这些情况发生时, 消费者往往希望终结和经营者的消费合同。但在实践中, 经营者通常以各种理由拒绝。

2. 经营者规定预付款资金的有效期限。

很多消费卡背面都规定有消费的期限, 并且写明到期不消费的预付款资金概不返还, 通过格式条款侵犯消费者的利益。

3. 经营者倒闭或转项经营。

这也是这种消费模式存在的比较严重的问题之一。之前就有健身中心停业改为浴池, 将剩余消费金额以澡票方式返还的笑谈, 后有青鸟健身悄然停掉5家门店的震撼。如对这种情况不加监管, 消费者只能是毡板上的鱼肉, 任人宰割。

二、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及存在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 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 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这是在立法层面对预付款消费的唯一规定, 但该规定过于笼统, 在实践中操作性差, 同时它只能起到事后救济的作用, 不具有事前预防的功能。

2010年6月21日, 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对非金融机构预付卡的发行与受理进行了规制。但是这一规定并未将百货零售、美容美发、休闲健身等经营者发行的单项消费卡纳入管理。

此外近年来, 还有一些地方性的规范性文件对预付款消费进行了规制。如2008年10月27日, 厦门市贸易发展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加强零售业购物券 (卡) 管理的通知》;上海市推出的《上海市美容美发预付费消费卡发售企业自律公约》及《售卡保证金交纳、使用、管理细则》等。这些规定对预付款消费的法律规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但是由于适用范围和领域单一, 并且缺乏强制性, 很难起到作用。

三、完善我国预付款消费法律规制的建议

预付款消费在日本法律上称为“预付式证票”。1989年12月22日施行的《与预付式证票的规制等有关的法律》及其施行令、施行规则、保证金规则构成了较为完善的规制体系。此体系由五大制度组成:申报登记制度、地位继承制度、保证金制度、监督制度和发行协会制度, 是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的立法经验。总的来说,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其法律规制:

1. 建立征信制度

预付款消费以消费者对商家授信为基础, 那么凡是开展这一业务的商家, 商业信用就十分重要。换言之, 只有具备较高商业信用的商家, 才有资格开展这种业务。日常消费活动中, 由于缺乏规范, 对商家信用的把握, 仅能凭消费者建立在消费经验基础上的判断, 而这是根本不够的, 更需要政府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有资质的信用评估机构为消费者提供判断依据。北京市昌平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针对预付款消费的监管, 采取了经营主体登记备案制度、建立辖区预付款消费经营主体风险评估机制等措施, 起到了良好的作用, 值得推广并以法律的形式加以确认。

2. 建立预付资金监管制度

如果对于预付资金的支取监管不严, 那些进入门槛较低的休闲健身、美容美发等行业的一些经营者就会随意处置大量预付资金, 而一旦经营不善倒闭, 消费者就可能陷入索赔困境。从国外的有关规定来看, 在资金监管中主要存在两种方式, 即保证金担保方式或第三方监管 (银行托管) 方式。

第三方监管是指经营者对预付款并没有完全的支配权而是交给监管部门管理。经营者在商业银行设立资金托管专户, 由第三方负责监管, 专户资金只用于消费款项的结算以及经营者无法履约时的偿还。具体做法是, 消费者从经营者处购卡之后, 经营者将售卡资金存入托管银行的指定托管账户。第三方机构 (例如银联商务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确认到账之后, 发出激活指令, 售出的购物卡方可使用。持卡人消费时, 刷卡数据实时传送到银行, 相应款项在次日即划入商家的账户。这样就可避免经营者任意提取预付款, 消费者在特殊情况下也可随时退卡, 取回他们自己的资金。

保证金担保是指经营预付款消费的企业应当由监管部门依照经营性质、种类、行业和规模的不同, 确定经营者应缴纳保证金的最低数额, 对符合准入条件的经营者一次性收取保证金, 以后可根据情况追加。对收取的保证金由监管部门在商业银行开立专门账户存储, 监管部门可从存款利息中提取最低限度的管理费, 一旦发生企业破产、关闭、解散等情况, 可用保证金和利息对持卡人先行偿付, 保证金不足的, 以托管资金偿付。

参考文献

[1]郑祺.日美预付卡法律规制综述——兼析我国预付卡规制现状与前景[EB/OL].法律图书馆论文资料库.[1]郑祺.日美预付卡法律规制综述——兼析我国预付卡规制现状与前景[EB/OL].法律图书馆论文资料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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