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工资发放规范标准

2024-07-13

国企工资发放规范标准(共9篇)

国企工资发放规范标准 篇1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劳部发[1995]309号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

各地病假工资的发放标准 篇2

模式一:根据职工的工龄和工资,按照一定的比例支付

采用这一模式的,主要以劳动部及上海的规定为代表。在这一模式下,有关病假工资的计算,其公式为:工资基数×计算系数×病假日。从该公式可以看出,计算病假工资主要是日工资和计算系数的确定。

工资基数

工资基数根据原劳动部《关于职工工作时间有关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7]271号)的规定,职工每月的工作日为20.83天。因此,职工日工资(即“日工资性收入”)为“实得工资÷20.83(天)”。后由于法定休假日的变化,每月计薪工作日变为21.75天。

大部分的省市均依照了这样的规定,但也有一些省市或地区还对计算基数作了特别的规定。如《上海市劳动保障局关于病假工资计算的公告》第2条对计算基数的规定是,合同里约定计算基数的按照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该计算基数就应当是劳动者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且该基数不得低于上海市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计算系数

按照《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16、17条的规定,计算比例主要是根据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工龄来确定的:“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已满2年不满4年者,为本人工资70%;已满4年不满6年者,为本人工资80%;已满6年不满8年者,为本人工资90%;已满8年及8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100%。”

保底规定

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还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上海、江苏、南京、厦门、湖南、天津等地也遵循了这一内容,作了保底的规定。

封顶规定

上海《关于加强企业职工疾病休假管理保障职工疾病休假期间生活的通知》规定,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休假待遇低于本企业月平均工资40%的,应补足到本企业月平均工资的40%,但不得高于本人原工资水平、不得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深圳经济特区企业工资管理暂行规定》中也规定,职工在领取疾病或非因工负伤救济费时,如其所得救济费数额低于该企业平均工资40%的,企业应按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40%发给,但不得高于本人工资。

模式二:根据职工的工资,按一定比例支付

采用这种模式的主要是深圳市(这里排除了深圳经济特区)。依照《深圳市员工:工资支付条例》第23条的规定:“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医疗,在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本人标准工资的百分之六十支付员工病伤假期工资,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模式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

采用这种模式的主要以北京、江苏为代表。允许用人单位通过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来约定有关病假工资。如《北京市工资支付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休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的约定支付病假工资”。《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劳动,且在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工资分配制度的规定以及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病假工资或者疾病救济费。”此外,该种模式也对病假工资作了保底的规定,即病假工资均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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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工资发放规范标准 篇3

2015年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中小学教师退

休后工资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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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教师招聘考试:教师工资改革是参加教师考试的考生比较关心的问题,中公教育为大家准备了2015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最新消息:中小学教师退休后工资发放标准,后期持续更新教师工资改革方案、教师职称工资改革等,请考生关注。

退休教师涨工资上涨,发布的最新教师工资改革方案,中小学教师还包括基础工资加教龄工资及职务工资提高10%部分。根据中发(1985)9号文件精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于1985年实行了工资制度改革,其工资均改行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新执行的结构工资是由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奖励工资四部分组成。按劳人薪(1985)19号文规定,1985年7月旧以后退休的人员,以本人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工龄津贴之和为基数计发退休金。

退休教师涨工资怎么算?

一、退休工资怎么算

1、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退休后均计发基本养老金。

2、“统账结合”后参加工作且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统账结合”前参加工 作,本意见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累计满15年的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发给过渡性养老金和过渡性调 节金。

二、退休后养老金怎么发放

天津教师考试网

1、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以当地上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和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的平均值为基数,缴费每满1年发给1%。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当地上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1%

2、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计算公式为: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3、过渡性养老金月标准以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发给1.2%。计算公式为:

过渡性养老金=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统账结合前的缴费年限×1.2%

4、过渡性调节金以当地现行标准为基数,2006年至2014年退休的按一定比例计发。2015年及以后退休的,不再发给过渡性调节金。

工资发放制度 篇4

一、目的

为明确工资计发操作流程,保证工资发放的准确、及时、无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财务部会计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出纳负责工资发放。

2、行政部负责监督并执行此制度。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

四、内容

1、每月最后一天为工资发放时间,如遇节假日则根据实际情况提前或延迟发放。

2、行政部于每月5号前将本公司上月的考勤资料,统计汇总交予财务部会计。

3、财务部会计负责所有人人员工资的造册,于每月20号前交予董事长审批。

4、董事长签批后,财务部会计在每月25号将工资表送交出纳,出纳确保在每月月底将上月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

5、工资发放到员工工资卡中后,财务部出纳须在每月发工资的前一天或后一天将员工上个月个人工资条发放到员工手中;

6、每月费用报销截止至当月25号,25号晚24时之后的报销单,计入下个月报销明细。请需要报销的各位同事,及时提交报销凭证至财务处,当月报销费用与工资一起发放;

7、离职员工在正式办理离职手续后,可在下月发放工资时领取当月工资。

五、扣除项目

1、扣除个人日常结算余款。

2、扣除缺勤工资。

3、扣除公司内部制度中因工作失误产生的违规项。

六、工资误算、误发管理

1、工资误算、误发时,行政部和财务部必须在发现后立即纠正。

2、因误算、误发而超付的工资,行政部和财务部可向员工行使追索权。

3、因误算、误发而少付的工资,员工本人向行政部提出申请,由行政部和财务部负责查实。如属实,因误算而少付的由行政部出具证明;因误发而少付的由财务部出具证明。证明经董事长签批后,给予员工补发。

七、工资资料的查阅及保管

1、如员工对自己的工资存有疑问,原则上应在工资发放后的五日内持工资存折或工资条到出纳员处查询。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查阅的,可在一个月内到财务部申请查阅。

2、员工只可以查阅自己的工资,不可以任何理由代他人查阅。

3、每月的工资发放资料由财务部会计编制凭证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4、财务部月末进行系统的审核后,将工资发放资料加密在财务部长期保存(如若需要查看需向董事长提出申请签字同意后方可查询)

八、特别提示

1、任何员工不得预支工资。

2、各员工各岗位之间工资应做到保密,避免攀比。

拟制:行政部 审批:

工资发放管理 篇5

华数web4.0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发放管理与个人工资查询平台是由中起科技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一款针对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发放管理与个人工资查询的辅助办公软件。华数web4.0工资平台以现代的工资项目促使电子化取代了传统的纸质工资条签领模式,能够适应不同的单位类型(如行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支持不同类型人员(如在职人员、离退休人员等)工资信息的批量导入、实时发放、实时查询。从而使企业工资发放更快捷、方便,极大地简化了财务与行政工作。解决了跨地区工资发放与查询的时间效率问题,从而能够提高各类型单位的办公效率。

华数工资查询系统是基于B/S系统架构采用成熟编程语言开发而成,有如下特点:

1、双重加密、IP访问限制以及数据库在线备份、恢复,保证了数据的安全性。

2、自动生成工资数据标准格式,这项技术填补了行业空白。

3、一键批量导入员工、工资数据以及快速简拼搜索,真正体现了本软件的快捷使用功能。山东省济宁市海事局员工工资查询系统就用华数软件,4、在线有问必答,加强了员工与管理员之间的沟通,避免了电话咨询工资的繁琐工作。

5、采用DIV+CSS技术,人性化的操作界面缓解疲劳,增加了用户体验,增加了员工的参与度,提高了员工的向心力。

产品介绍 前台功能

一、输入员工用户名(员工工号、姓名、身份证号)、密码、验证码查询工资数据。

二、两种查询模式

1.普通模式

⑴显示员工基本信息(工号、身份证号、部门、登录次数、登录时间及上次IP地址)

⑵工资查询(按照年、月查询工资,工资单按照工资项目显示当月的工资数据)

⑶留言功能(写留言给系统管理员,管理员回复后可以查看)

⑷公告系统(管理员发布即时公告,每个员工登录可以查看)

⑸修改密码(系统设有初始密码,员工可以登录修改密码)

2.统计模式(按照年、月逐条显示工资项目下的数据及汇总)

3.安全退出 后台功能

一、员工管理

1、单独、批量添加员工基本信息(下载现成的员工信息表模版,将EXCEL表批量导入)

2、快速搜索(按照部门、员工姓名、工号搜索)

3、修改、冻结、重置密码

二、工资管理

1、工资项目设置(设置员工的工资项目,便于员工查询)

2、批量添加、修改、删除工资数据(下载生成的工资信息表模版,将EXCEL表批量导入)

3、快速搜索(按照年、月、部门、员工姓名搜索)

三、留言管理(查看、回复员工留言)

四、系统管理

1、管理员管理(添加、修改、删除管理员)

2、系统设置(设置访问限制IP)

3、前台公告(发布公告信息)

绩效工资发放、考勤 篇6

(一)原则:(1)体现向一线任课教师和主课教师倾斜的原则。

(2)体现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二)发放办法

1、奖金总量:1746元×职工总数=

2、提取部分(1)班主任:100元×班数×本期月数

(2)特殊岗位(门岗、厨师、电工):(A-B中的前1项)÷享受奖金人员总数×0.9

(3)支教教师:全额由教办发放。

3、剩余奖金总量:A-B=

4、期末成绩奖总数:C×0.7=工作量奖总数:C×0.3=

5、个人奖:

(1)、个人工作量奖:(E的平均数÷2)+(E÷全体任课教师超

工作量总节数×个人本期超工作量节数。)

(注:语数英周10---12节、物化政生体12---14节、地历微14---

16、音美16—

18、凡是教导处安排的上、下午同时辅导两个班的,每节课按1.2节计算;早晚自习每节课按1.5节计算。)

(2)、个人成绩奖:依据个人成绩在卫辉市农村中学的排名,计算

出个人的积分(个人积分=名次积分×实担班数/满工作量班数),满工作量班数:语、数、英两个班,物、化四个班,政、史、地、生6个班,体育7个班。

(3)、第一、平均数:D÷全校一线教学人员总数=F

第二、九年级教师上期得个人平均数,待中招成绩公布后,下期应得奖金数=全年个人应得奖金数--上期个人平均数。

第三、七、八年级教师个人奖金=(F×年级教学人数)÷年

级教学人员成绩总积分×个人成绩积分。

第四、体育、微机教师奖=F×0.8、音美教师=F×0.65(满工作量、参与期末评等)。

6、行政人员;副校长占0.7、其他领导占0.57、对年满男53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教师绩效工资的发放办法:

只要服从学校安排,即按满工作量计算。除兑班主任费外,其它全数发放。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①受党纪、行政处分人员在处分期内的。

②工作失误,造成教育事故,影响严重的。

③不服从学校管理、无理取闹,影响学校工作正常开展的。

④有严重侮辱、歧视、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⑤酗酒滋事,影响工作的。

⑥从事第二职业经教育不能终止的。严重违反校规校纪,违背

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不利影响的。

(四)、未尽事宜由校委会研究决定。

效工 资 发 放 制

后河一中

工资发放证明范本 篇7

篇一:工资发放证明

工资发放证明

财务部门领导;承办人:

联系电话: 篇二:工资发放证明1

工资发放证明

兹有 身份证号: 为我单位正式员工,其非个人原因,工资发放日为每月

日,望予以办理。

特此证明 工作单位盖章年月

日 篇三::农民工工资发放证明

附件一

为了切实维护建筑施工单位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社会和企业稳定,根据各级政府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司承包的劳务施工实际情况,特作如下证明:

1、我司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我司关于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相关要求,切实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工作。

2、我司本次申请付款30%价款用于农民工工资的发放。

3、如我司未按本证明履行,我司无条件同意贵司停止工程款的支付并不会因此对贵司提出索赔,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和损失由我司承担。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工资发放条例 篇8

10加班原则上不计加班,若因工作需要有额外工作的员工,店长/主管予以补休,有特殊情况需要计加班的由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

11学生 学生工为固定工资,不参与优秀员工的评选,不参与店内分红。

病假工资发放规定 篇9

1、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3、请长病假的职工在医疗期满后,能从事原工作的,可以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医疗期满后仍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享受相应的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4、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5、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二、病假工资如何发放

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医疗期内,停工医疗累计不超过180天的,由企业发给本人工资70%的病假工资,累计超过180天的,发给本人工资60%的疾病救济费。

关于具体数额,根据我国《劳动保险条例》规定,医疗期在六个月以内者,按其本企业工龄的长短,病伤假期工资数额为本人工资60%至100%;连续医疗期在六个月以上者,数额为本人工资40%至60%。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的具体计算方式可能不都相同,但无论何种计法,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每月病假工资都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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