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文件目录

2024-06-07

办理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文件目录(共10篇)

办理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文件目录 篇1

1.市政工程备案表(两份)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会议纪要及整改)3.建设工程档案合格证 4.规划许可证 5.施工许可证

6.施工图设计审查合格书及备案单

7.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标准文书施工合同附件3)8.勘察、设计单位的质量检查报告(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9.监理单位的质量评估报告(总监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0.施工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11.路床压实度检测报告、道路弯沉检测报告等有关市政基础设施的专项检测及实体抽测资料 12.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3.市政工程质量监督注册登记表 14.市政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

办理竣工验收手续所需文件 篇2

一、服务内容

办理《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二、办理程序

建设单位填报《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备案申请书》及备案资料——受理——审核——报批——发放《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三、申报材料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2、工程竣工报告(原件)。

3、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原件)。

4、质量检查报告(原件)

5、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复印件)。

6、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7、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8、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

9、环保验收合格证(复印件)。

10、档案初检合格证(复印件)。

11、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

12、其它内容(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附加资料:

1、竣工工程劳保费用结算清单(原件)。

2、规划部门审批的详规图纸(原件)。

3、装修合同、电梯合同、智能建筑合同、通风和空调合同(原 件)。

4、房屋测绘部门的房屋面积测绘报告书(原件)。

5、预缴监督费收据(复印件)。

注:①序号5、6、7、8、9、10必须提供原件审核并提供复印件存档。②所有材料复印件均为A4纸且字迹、印章清晰,加盖经办单位(建设单位)公章、并注明经办时间、经办人和原件存放处。

③ 附加资料2、3、4审查后退回建设单位。

④住宅工程填报《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每个单位工程各一份。

四、承诺时限

备案资料齐全且符合要求,受理竣工备案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

五、收费标准

如何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篇3

房地产知识 2009-12-25 15:22:08 阅读16 评论0 字号:大中小

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4本)

二、《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3本)

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本)

四、《工程质量保修书》(3本)

五、《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评价书》(原件)

六、《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原件核对)

七、规划验收许可文件(复印件、原件核对)

八、消防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原件核对)

九、环保验收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原件核对)

十、监理公司对建设工程质量的评估报告(原件2本)

十一、设计文件质量检查报告(设计单位出报告)(原件2本)

十二、勘察文件质量检查报告(地质勘察单位出报告)(原件2本)

十三、建设工程竣工结算造价核算书(原件)

十四、人防地下室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或惠阳区多层建筑人防验收核准证(原件)

十五、商品住宅还应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原件)

十六、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署的资金支付证明(原件)

办理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文件目录 篇4

一、办理事项: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二、办理要求:

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

三、办理流程:

申请(含提交材料、补正材料)—受理—审查—决定—送达

四、申报资料:

1、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原件1份);

2、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书(原件1份);

(1)《厦门市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申请材料真实性承诺书(原件1份);

(2)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3)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或名称预先核准书(复印件1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5)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3、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1份);

4、勘察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原件1份);

5、设计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原件1份);

6、施工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原件1份);

7、监理单位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原件1份);

8、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说明,说明应体现施工单位同意建设单位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尚未结清工程款的,应提交施工企业出具的同意协商支付工程款的书面凭证或提交向施工企业出具的工程款支付的担保文件(财政投融资项目可提书面承诺)或提交已进行诉讼或保裁的凭证(施工单位盖章)(原件1份);

9、规划认可文件(工程分期建设的,需提供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测量报告书)(原件1份);

10、土房认可文件(原件1份);

11、消防认可文件(原件1份, 根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十三、十四条规定的建设工程需提交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第十三、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未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要提交消防机构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要提交消防机构出具的加盖抽查合格印章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12、人防认可文件(原件1份);

13、环保认可文件(原件1份);

14、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原件1份);

15、《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商品住宅应提交)(原件1份);

16、公共设施专用基金缴交(缴款通知书和银行进账单, 商品住宅应提交)(复印件1份);

17、分户验收表(商品住宅应提交)(原件1份);

18、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原件1份);

19、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工程档案(预)验收认可书(原件1份);

20、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材料(市政基础设施应提交)(原件1份);

21、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区质安站按规定提供给区建设局)(原件1份);

22、电梯、起重机械、索道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认可文件(原件1份);

23、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供其他材料,将另行通知。

备注:上述材料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核对原件,复印件首页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多页的加盖骑缝章。

五、审核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49条;

2、《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5、7条;

3、《厦门市人民防空管理办法》第22条;

4、《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第9条;

5、《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意见的通知》;

6、《厦门市住宅区公共设施专用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审核单位: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

七、审核内容:

审核建设项目是否具备竣工验收备案

八、收费项目:无

九、办理时限:

提交材料符合要求后15个工作日

十、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夏秋)、14:30―16:30(冬春)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办理地点:

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二楼办事大厅建设局窗口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7886710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文件目录 篇5

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及竣工验收报告;

2.*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

3.*人防工程立项批复(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通知书、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审查表);

4.*人防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与设计回复;

5.*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6.*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7.*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

8.*监理单位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9.*建设单位人防工程竣工总结;

10. *《人防工程平战转换预案》及市人防主管部门签署的审查

意见;

11. *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12. *防护设备供应单位的资质证书与采购合同;

13.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记录及其书面回复;

14. 其它竣工验收资料(含竣工图)。

道路工程竣工验收文件和资料目录 篇6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序号

文件和资料名称 份数

备注

第一部分

单位工程施工资料地质勘察报告 2 中标通知书 3 施工合同 4 施工图审查

质量监督登记书 6 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7 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或洽商 8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9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表 10 设备进场报验资料 11 开工令∕分项开工报告 12 施工技术交底单∕安全技术交底单 13 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和管理记录 14 计量设备校核资料 15 质量问题整改通知书∕整改完成情况报告 16 工程局部暂停施工通知书∕工程复工通知书 17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及有关资料 18 行政处罚记录 19 施工日志 20 竣工图 21 其它资料 第二部分 质量控制资料 1 交桩记录∕复测记录 2 测量记录 3 进场材料报验单 序号

文件和资料名称 份数 备注 4 水泥出厂合格证

/ 试验报告 5 钢筋出厂合格证 / 试验报告 6 焊条合格证∕焊接试验报告∕焊工上岗证 7 砂∕石试验报告 ∕ 8 砖、小型砌块合格证 / 试验报告 ∕ 9 混凝土预制构件合格证 / 大型预制构件结构性检验报告 ∕ 10 铺装材料合格证 /

试验报告 ∕ 11 检查井井盖、雨水箅子合格证∕试验报告 ∕ 12 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 13 混凝土、砂浆外加剂的出厂合格证∕型检报告 ∕ 14 沥青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 15 沥青混凝土配合比 16 马歇尔试验报告∕沥青混凝土含油量试验报告 ∕ 17 沥青混凝土温度(包括出厂、摊铺、碾压温度)记录 18 防水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 19 钢筋混凝土管材合格证∕试验报告 其它材料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 ∕ 21(构筑物)地基承载力试验报告 22 检验批质量检验记录∕报验单 ∕ 23 混凝土配合比报告∕砂浆配合比报告 ∕ 24 混凝土标养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强度汇总评定表 ∕ 25 混凝土标养试块抗折强度试验报告∕强度汇总评定表 ∕ 26 混凝土同养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强度汇总评定表 ∕

结构混凝土 27 砂浆强度试验报告∕强度汇总评定表 ∕ 石灰

/粉煤灰合格证∕型检报告 ∕ 29 石灰类无机混合料配合比报告 30 石灰类无机混合料石灰剂量检验报告 31 水泥稳定碎石类混合料配合比报告 32 水泥稳定碎石类混合料水泥剂量检验报告 33 基层混合料无侧限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34 土壤承载比试验 35 土质含水量、液限、塑限、颗粒分析、有质含量、易溶盐 含量试验报告 36

土壤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量试验报告(标准击实)

序号

文件和资料名称 份数 备注 37 压实度试验报告∕压实度汇总评定表(路基、基层、路肩

和构筑物墙背回填)∕

沥青面层也须 做压实度 38 软基处理资料 39 弯沉试验记录 40 混凝土浇筑记录 41 沥青摊铺记录 42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记录 43 桩基施工资料(具体详见桩基工程质量控制资料目录)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检验记录表 ∕ ∕ 45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46 路基中间验收记录 47 不合格报告处理记录 48 其它资料 第三部分 竣工资料 1 竣工工程技术资料审查表 2 施工单位自评报告 3 监理单位初验报告 4 施工单位竣工总结 5 工程竣工验收监督检查通知书 工程竣工验收实施方案(附验收组名单)7 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 8 监理单位工程竣工质量评价报告 9 勘察单位勘察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10 设计单位设计文件及实施情况检查报告

办理竣工备案手续所需 篇7

资料、负责部门及时间要求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工程部负责竣工后一个月内完成)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工程部负责竣工后一个月内完成)

3.施工许可证(工程开工前由工程部完成)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工程开工前由工程部负责完成)

5.施工单位工程竣工报告(施工单位负责竣工后一个月内完成交工程部)

6.监理部门质量评估报告书(监理单位负责竣工后一个月内完成交工程部)

7.工程变更通知(工程部负责竣工后一个月内整理完成)

8.勘察、设计及变更后质量检查报告(工程部负责竣工后一个月内完成)

9.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工程开工前由工程部负责完成)

10.消防电检、消检检测报告(工程部负责竣工验收前完成)

11.消防及防雷检测及验收认可文件(工程部负责竣工后一个半月内完成)

12.室内环境污染检测报告(工程部负责竣工验收前完成)

13.环保部门验收认可文件(工程部负责竣工后1个半内完成——其中室外排水施工单位须在竣工后十五日内将室外给排水管道竣工图及雨污水排放许可证和验收书完成并提交工程部)

14.规划验收认可文件(工程部竣工后1个半月内完成)

15.房屋建筑白蚁预防工程竣工报告(工程部负责竣工后一个月内完成)

16.竣工验收存在问题整改通知书(施工单位负责竣工后一个月内完成)

17工程质量监督整改通知书或整改报告书(施工单位负责竣工后一个月内完成)

18.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工程部负责竣工验收时同步完成)

19.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和功能试验(工程部负责竣工后一个月内完交技术部)

20.施工单位签署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单位负责竣工后一个月内完成后交工程部)

21.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市场推广部竣工后一个月内完成交工程部)

22.民工工资欠费情况调查表(投资管理部负责竣工后一个月内完成并提交工程部)

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要求 篇8

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填写格式后附,不得有内容修改痕迹,按单体填写,验收报告一式一份,备案表一式两份);

2、工程竣工档案接收证明书(住建局四楼)、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书;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施工设计文件图审图合格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注:消防需网上公示“合格”或“未抽中”信息盖甲方公章)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检测报告(吴中区检测中心);

8、商品房应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9、政府投资工程预选承包商履约评价资料。

注:吴中区质监站主监员的监督报告已出(移交至质监站办公室,不必带至行政服务中心),质量监督网络报告已出。(此条无需提供,但须确认)

以上2~6项复印件均需加盖档案室公章。

二、《竣工验收备案表》中“竣工验收意见”填写说明: 勘察单位:写明持力层是否恰当,验槽时是否开挖到持力层。设计单位:写明承包单位完成了设计文件,符合设计要求,质量较好。施工单位:写明按图施工,质量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积极参加行业评优等。

监理单位:写明按图、按组织设计施工,质量、安全、进度、现场文明等较好(一般),无结构隐患,具备使用条件。

建设单位:写明依法建设,有关方面的竣工验收意见和认可文件齐全,申请工程项目备案,投入使用。

三、《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竣工验收情况及意见”填写说明

(一)、竣工验收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

本工程由建设单位组织,于

日进行竣工验收。验收组成成员由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相关技术人员及其他方面专家组成(参验人员名单见后)。验收程序如下:

(1)首先由建设单位ΧΧΧ介绍验收人员名单,同时介绍工程概况和工程验收方案。

(2)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了各自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履行工程合同情况以及执行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情况。监理(建设)单位还汇报了工程资料的审查意见及质监机构责令整改问题的完成情况。

(3)验收组审查了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工程技术资料,实地查验工程质量,评定工程的观感质量。

(4)对验收过程中所发现的和质监机构提出的问题,相关单位负责人给予了解答。

(5)验收组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的质量行为做出全面评价,各责任主体分别阐明自己的验收意见。

(二)、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

建设单位有关建设工程的各类手续齐全,并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三)、对勘察情况的评价:

勘察单位执行合同情况良好。能按规定要求进行地质勘察和验槽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基本职责。

(四)、对设计情况的评价:

设计单位执行合同情况良好。单位能按规定要求进行图纸设计、图纸会审、交底工作。能参与各阶段的验收工作,指导有关施工技术问题。较好地履行了基本职责。

(五)、对监理情况的评价:

监理单位能基本完成合同中约定的内容,现场人员能持证上岗,基本能按要求进行质量管理,监理规划细则,简历评估报告等资料基本齐全。较好地履行了基本职责。

(六)、对施工情况的评价:

基本完成了合同中规定的工作内容,能按施工图纸及设计文件施工,质量体系基本符合要求,基本能按要求开展工作,检查中发现的违反国家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已得到改正。

(七)、需整改的问题:

(八)、竣工验收结论性意见:

该工程符合验收条件,工程质量按现行验收规范进行验收,执行标准基本准确,验收组人员一致认为该单位工程质量基本符合和设计要求,以及达到现行验收规范,同意通过验收。

备注:

1、验收意见明确:是否按图施工,能否达到设计要求,是否达到验评标准,质量是否合格。勘察单位应注明是否达到持力层。

2、验收报告、备案表所有盖章均需盖单位公章,不得盖分公司章,备案表签字为各单位项目负责人。

3、验收报告:竣工验收主要人员签字为项目负责人:

(1)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2)总监和专监(土建和水电专监)(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等(4)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5)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

所有签字人员必须本人签字,不得代签,签字不得复印。

4、监理评估报告、设计质量检查报告、勘察质量报告:由总监、各单位负责人(法人)和专监(土建和水电专监)、项目负责人分别签字,不得代签。

5、《竣工验收备案表》、《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涉及日期和面积的空格一律暂不填写,待前往窗口正式备案时再填写,避免擅自填写而出错,所有填写部分不得修正涂改!

6、备案前,请务必与质监站本项目主监人联系,确认主监人已完成《监督报告》的编写与提交后方可前来竣工备案,并仔细询问确定主监人编写的《监督报告》上“竣工验收日期”的具体日期!

办理市政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所需文件目录 篇9

建设单位自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30日内,到工程质量监督站办理备案手续、需要提供或补充以下文件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填写结论明确、签字、盖章完备)。有□无□

2、工程质量监督报告[由监督站监督科(组)提供]。有□无□

3、工程结算报告。有□无□

4、中标后已缴纳的质监费收据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有□无□

5、建设单位工程竣工综合报告(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内容和执行情况、工程管理及竣工质量验收情况,质量总体评价等)。有□无□

6、工程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2008年3月1日以后竣工验收的项目应提供规划部门出具的“贵州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认可证”)。有□无□

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有□无□

8、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及建设工程档案资料(G..0.1-1~G.0.1-4表、原材料和半成品及成品试验汇总清单、回填土密实度检测报告、沉降观测记录、外墙砖粘结强度试验报告、屋面和用水房间的泼水和蓄水试验、地下室防水检查记录、后植筋和化学螺栓抗拔试验、钢结构焊接探伤试验、消防通风空调和给排水系统试验和调试记录、电气、避雷系统绝缘接地电阻测试记录、节能方面的检测记录等)。有□无□

9、阶段性验收文件(各责任单位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报告、质量问题及处理反馈资料)。有□无□

10、专项验收文件(建设幕墙、防水工程、避雷系统、通风空调、智能化系统、锅炉设备、压力容器等检测验收报告或调试报告)。有□无□

11、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报告。有□无□

1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报告。有□无□

13、档案预验收意见、质量问题处理资料,含有关单位对质量问题的抽查通知、整改回复和设计处理资料、处理结果报告。有□无□

14、各责任单位对单位工程质量的综合评价报告(建设、设计、地勘、监理)。有□无□

15、电梯、消防、室内空气检测验收或准许使用文件。有□无□

1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有□无□

17、商品住宅还应提交《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有□无□

18、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它文件。有□无□

备注:综合科审核人对审核时,应先看监督档案中是否具备以上资料,不足的请有关责任单位补充完善。

监督站审核人:综合科(办公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程序 篇10

中国房地产律师网

2006-08-08

发表评论

进入论坛

一、领取表格

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到市行政审批中心领取《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以下简称《备案表》)、《工程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报告》。

二、竣工综合验收

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综合验收的工程,组织规划、设计管理、消防、市政处、环卫处、园林局、开发办、城建档案馆等相关部门进行竣工综合验收,填写《工程竣工综合验收报告》。

三、工程竣前检查

建设单位填报“工程竣前检查申报表”,质量监督机构提出竣前检查意见。建设单位组织施工等单位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质量监督机构按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进行竣工前检查,对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通知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四、竣工质量验收

1、建设单位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组织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技术人员、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分管质量经理)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任验收组组长。

2、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质量监督机构。

3、质量监督机构对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组织形式、验收程序及执行验收标准等情况进行现场监督。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及时提出竣工质量验收报告,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建设单位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方面的评价,工程竣工时间、程序、内容和组织形式,形成结论性工程验收意见。

五、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1、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必须将备案所需文件整理齐全,依照《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将备案资料报市行政审批中心申请备案。

2、对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未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等违法行为,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和建设部第78号令《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上一篇:《关于进一步做好组织关系暂留高校的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的下一篇:读堂吉诃德的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