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2024-08-20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通用3篇)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篇1

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

工作总结

为保障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河南省畜牧局关于加强中秋节国庆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牧„2010‟67号)的要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对养殖场、屠宰场、冷库、超市、市场等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经营深入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现将双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市动物卫生监督所领导班子对双节期间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迅速组织各科室、基层站负责人召开专项检查工作会,一是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要求各基层站要加强养殖场、屠宰场以及市场经营户的监管,严防病死及死因不明、未检疫或检疫不合格动物及其产品进入屠宰加工环节或出厂销售,确保上市畜产品质量安全;二是成立以所长邢凌峰为组长、副所长卫建设为副组长的专项检查领导小组,监督科具体负责各基层站的督导工作及市场检查工作。

二、强化饲养场区监管 加大养殖场区动物防疫条件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格无害化处理制度,从源头遏制收购、贩卖病死动物违法行为的发生。期间,共监督检查饲养场区163个次,下达整改通知书6份。

三、强化屠宰加工环节监管

通过充实检疫执法人员、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创新推行“八同步”工作法、严格依法履职等各项措施,对全市双汇、万佳、亿源、新生等四家畜禽屠宰企业实行全程无缝隙监管,使同步检疫率达到100%,畜禽产品持证上市率100%,保障上市肉品质量安全。期间,共屠宰检疫生猪4.5万头,白条鸡2.5万只,检出病猪20头,病鸡26只,全部进行无害化处理。监督场方供应社会放心肉品5631吨。

四、强化肉品经营市场监管

实行日监督检查机制。每天对全市范围内的所有肉品经营市场、超市、冷库、屠宰加工场所不定时随机进行抽查,净化肉品市场,维护经营秩序。期间,共组织监督检查活动32次,累计参加人数达92人次,对市区324户肉品摊点、18家超市、14个冷库进行每天拉网式检查,抽检肉类38907公斤,其中牛肉3495公斤、羊肉1405公斤、白条鸡1302只。在市场检查的同时,立案2起,现场处罚1起,有效保障了节日期间上市畜产品的质量安全。

五、强化运输环节监管 充分利用公路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24小时不间断监控,对过往的调运畜禽以及畜禽产品的车辆进行严格检查、消毒,对运输病死畜禽、病害肉的违法行为严厉查。活动期间,共检查消毒运载畜禽及畜禽产品车辆88辆次,检查动物1483头只,复验外来肉品125吨。

六、强化监督执法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强化与工商、商务、公安等部门之间的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增强监管合力,重点打击制售贩卖病害肉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双节期间我市人民群众食肉安全。活动开展以来,共办理各类违法案件10起,补检动物产品212公斤,没收并无害化处理动物产品160公斤,查获并销毁病死猪2头.济源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篇2

根据《吉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11年下半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贯彻农业部韩长赋部长在9月16日全国秋冬种工作视频会议上关于全面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农产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省农委决定开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导检查工作。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要组织人员抓紧对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督查内容

紧紧围绕省食安委部署的深化食品安全大检查、隐患大排查、问题大整改集中专项行动和扎实推进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做好“2011年蔬菜农药残留超标问题专项治理”和“2011年强化‘三品’质量监管工作”两项活动,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落实,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检查督导各市(州)、县(市、区),重点是县一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工作进展及阶段性成效,主要内容包括:

(一)各地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

(二)各地查处农业投入品违规生产经营,重点是5种高毒农药的查处情况;

(三)各市(州)农产品批发市场监测工作落实情况,以及各环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

(四)各地查处假冒“三品”及超范围使用“三品”标识的情况;

(五)各地对生产环节指导和服务的具体措施;

(六)各地对农产品专项整治属地责任制落实情况,制度建设情况和信息报送情况;

(七)各地对中秋国庆和秋菜生产上市监管情况。

2.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阅文档、明察暗访等方法进行工作督查。

(一)召开座谈会。听取整治工作全面汇报,主要包括:整治机构成立及方案制定,监管责任落实,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工作成效,下步工作安排等。

(二)实地检查。检查蔬菜种植基地、农资经营企业、“三品”生产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等相关单位。

(三)查阅文件。查阅各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的有关文档、记录和有关资料。

3.时间安排

督导检查从即日起到10月20日前,以市(州)为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具体督查方案由各市(州)农委参照本通知要求制定,请各市(州)农业部门于10月20前将本地区督查报告报送省农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處。10月下旬,省农委将抽取有关市(州)、县(市、区)进行督查。

4.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准备。本次督导检查是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一项重大活动,是推动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农业部门要高度重视这次督查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务求实效,确保整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实际,围绕重点区域、重点对象、重点品种,开展自查自纠,认真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取得实效。

(三)总结经验,巩固成果。各地农业部门要结合本次督查工作,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认真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和下步工作意见。

联 系 人:李小松董广夏

联系电话:0431-88906017(传真)

电子邮箱:jlnwjgc@126.com

关于开展中秋国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篇3

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根据国家、省、市文件精神,确保全县人民过一个欢乐、安全的节日,按照《**县食品安全办公室关于加强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统一协调、统一部署,出动执法人员对全县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严格监管,狠抓落实,圆满完成了中秋、国庆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现将我局“两节”期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责任

为确保两节期间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以及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我局高度重视,把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作为我局现阶段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立即组织成立了中秋节、十一“黄金周”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双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细化了工作目标,自9月1日起,成立3个检查小组,对全县餐饮单位进行了监督检查,落实了各项措施,圆满完成了节日期间的组织领导、管理协调、监督检查和应急值班等各项工作。

二、监管重点突出,消除安全隐患

根据“两节”和秋季食品消费特点,我局以县城、主要旅游景点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食用油、肉及肉制品、食品

添加剂、餐饮具消毒状况等为重点检查项目,以学校(含幼儿园)食堂,大、中、小型餐馆及农家乐为重点对象进行了监督检查。共出动了176人次,86车次,重点检查了249家餐饮单位。一是严格各项日常监管要求。严查无证经营行为、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及台账登记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无健康证上岗行为,采购、使用无标识食用油的行为,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的行为,使用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超范围经营凉菜、生熟食品混放,餐饮具未经消毒等违法行为。二是落实宴席登记制度,保障集体用餐安全。加大了对集体用餐过程中熟食制品、凉菜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管力度,鼓励餐饮单位自行制作熟食制品;对中型以上饭店实行集体用餐和婚宴登记申报制度,共有8家餐饮单位双节期间接待婚宴集体用餐,执法人员对超过30人以上的集体用餐进行了提前登记、提前监督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所有宴席饭菜进行了留样封存,切实保障了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经检查发现,有6家餐饮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未达到“五专”要求,未做到专门管理;有25家餐饮单位购进肉类索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质检验合格证及“瘦肉精”检测报告不全;有21家餐饮单位存在无餐厨废弃物台账或记录不全、无密闭垃圾桶等问题。已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对其进行了相应行政处罚。

三、普及宣传有力,监督氛围良好

坚持日常监管与舆论监督相结合,在监督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餐饮服务单位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及餐厨废弃油脂管理、常见食品添加剂的“五专”管理、餐具消毒方法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以及相关监管政策,增强群众食品安全意识,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同时,我局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监管氛围。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保障应急准备到位

我局切实贯彻落实《**县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预案》,成立了值班小组,实行领导带班制,设立了监督举报电话,建立了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配备了应急处理工具、文书,并做好了人员安排,确保发生食物中毒事件时能按程序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双节期间,我县未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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