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党员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4-05-22

当前党员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共8篇)

当前党员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1

摘要:党章和其它党内法规是党员退出机制的基本依据。当前党员退出机制过于单一,党员退出机制的有关标准笼统,党员能进不能出现象还比较普遍,致使一部分不合格党员仍留在党内,影响了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完善党员退出机制,要明确党员退出机制的类型;党员退出机制的关口要前移,对那些不合乎标准的预备党员要进行清退或者延长预备期;制定党员标准的明确细则,为党员退出机制提供可操作性的依据;完善党员退出机制需要群众的参与;实行党员退出机制的票决制;加强宣传和引导,完善党员退出机制的社会环境。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党员队伍;退出机制;党的建设

中图分类号:D26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2-7408(2014)-06-0060-03

基金项目: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2012B05214)的阶段成果。

作者简介:王同昌(1982-),男,安徽阜南人,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法学博士,研究方向:执政党建设、政党政治。党员退出机制作为党的建设组成部分,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保障。马克思恩格斯在创建共产主义者同盟时就强调:“凡行为不正当或违反同盟原则者,视情节轻重或令其离盟或开除出盟。凡开除出盟者不得再接收入盟。”[1]421列宁在领导俄国无产阶级政党的过程中,也十分强调党员质量,提出清除不合格党员。他说:“宁可十个办实事的人不自称为党员(真正办实事的人是不追求头衔的!),也不让一个说空话的人有权利和机会当党员。这样一条原则在我看来是毋庸置辩的。”[2]348在十月革命后,他主张进行清党,“必须把欺骗分子、官僚化分子、不忠诚分子和不坚定的共产党员从党内清除出去。”[2]322并认为这是“一项关系重大和极其重要的工作”。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后,也注意及时清除退化变质分子。1922年党的二大通过的第一部党章就规定,党员如果犯有下列各项之一者,就要受到开除的惩罚,内容主要有:“言论行动有违背本党宣言章程及大会各执行委员会之议决案;无故连续二次不到会;欠缴党费三个月;无故连续四个星期不为本党服务;经中央执行委员会命令其停止出席留党察看期满而不改悟;泄露本党秘密。”[3]53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党员质量进一步提高,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每次党代表大会都对党员队伍建设作出部署,强调清退不合格党员。十二大提出要“进行党员登记,严格按照新党章的规定,把那些经过教育仍然不合格的党员开除出党或者劝其退党”。[4]但是,在党员队伍建设取得重要成就的同时,仍然有一部分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薄,危害党的形象,得不到及时处置。分析党员队伍退出机制的现状、存在的问题,提出应对之策,对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具有重要意义。

一、党员退出机制的主要依据

当前,党员退出机制建设已经取得了重要成效。清退不合格党员基本上有了党内法律依据、政策依据,在实践中也有一部分违法乱纪的党员被组织处理。

1?毕中械痴录捌渌?党内法规为党员退出机制提供了基本依据。党的十八大通过的现行党章第9条规定:“党员有退党的自由。党员缺乏革命意志,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党的支部应当对他进行教育,要求他限期改正;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当劝他退党。如被劝告退党的党员坚持不退,应当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把他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5]61党章第38条规定:“党组织对违反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5]71《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30条也对开除党籍的情形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包括: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主刑(含宣告缓刑)的,单处或者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因过失犯罪,被依法判处三年以上(不含三年)有期徒刑的;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含三年)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处管制、拘役的,一般应当开除党籍。这就为党员退出机制提供了基本法理依据。

2?崩?次党代会报告都明确提出要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党的全国代表大会作为党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内具有权威性。党的代表大会通过的报告对整个党的建设,乃至国家的发展都会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党的代表大会报告对党的建设的部署,是各级党组织及全体党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的。改革开放以来,历次党代会报告都明确提出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为党员退出机制作出了具体指导。党的十三大报告指出:“对于那些破坏党和人民事业的腐败分子,必须采取坚决清除的方针,一经发现立即处理,有多少清除多少,决不能姑息养奸。……党章对党员的要求,党员必须做到。如果不能做到,不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经过教育,仍不能改正的,就要劝他们退党,或者从党内除名。”[6]新世纪以来,党代会报告更加强调党员退出机制的问题。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7]的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在党代会报告中提出“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优化党员队伍结构”的要求。这就对党员退出机制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了基本的遵循。

3?钡车牧斓既私不耙裁魅诽岢龅吃蓖顺龌?制问题。改革开放以来,党的主要领导人也多次提出要开除不合格的党员。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就指出:“对于各种错误严重、危害严重的人,必须严肃地作出组织处理。该开除党籍的就开除党籍,该给撤职或其他处分的就给这些处分,犯罪的还得法办。”[8]江泽民也多次提出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标准发展党员,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持在纪律面前人人平等”。[9]胡锦涛先后提出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从组织上保障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中,胡锦涛联系点的山东省寿光市还建立了畅通党员出口机制,对不合格党员不进行登记。十八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2013年1月28日召开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强调要严格党内组织生活,严明党的纪律,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领导人的讲话和部署,也推动了党员退出机制的完善。

二、当前党员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

当前,党员退出机制与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状况、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党员退出机制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钡吃蓖顺龌?制过于单一。从严格意义上讲,党员退出机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通过自然死亡的自然退出机制,这是每一个政党都存在的现象。从中共党内统计资料来看,我们党建国以前入党的老党员逐年减少,这就是一种自然的退出机制;另一方面是指党员由于入党之后思想上放松警惕,没有严格按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不但不能维护党组织的形象,反而危害党组织的形象,损害人民群众的利益,从而受到组织处理被开除党籍或者劝退或者党内除名的一种机制。后者可以称之为保证党的队伍纯洁的退出机制。本文所讲的党员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讲的。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高度重视党员队伍建设,着重提高党员队伍质量,及时清除违法犯罪的党员,使党员队伍总体上保持了纯洁。但是,从实践中看,党员队伍退出机制过于单一。目前,凡是违法犯罪的党员、凡是给党组织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党员,基本上都能得到及时清除。实际上,违法犯罪成了党员退出的唯一原因或者主要原因。而本质上,党员称号的意义不单单是遵守法律,更重要的,党员称号的意义在于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在于党员比普通群众要有更严格的要求,在于严格履行党员的基本义务。所以,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来说,仅仅有违法犯罪的党员退出机制是不够的和单一的。

2?钡吃蓖顺龌?制的有关标准模糊。党员退出机制是指通过合理的机制清除那些不合格的党员。尽管每次代表大会报告都强调要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但是,党员是否合格的标准是什么?有的学者认为,党员合格的标准就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可是先锋模范作用仍然是一个定性而不是一个量化的概念,缺乏可操作性。党员到底如何做,才算发挥了先锋模范作用,往往是党组织说了算,对于党员来说,不易把握。有的学者认为,党员合格的标准就是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八项义务。但是,党章对党员义务的规定仍然是一种总体上的规定,而且往往靠党员自身的自觉行为去履行,也没有量化可行的标准。比如,党员是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因此,不合格党员的标准过于模糊,就使得在实践中,及时处置不合格党员的规定得不到贯彻执行,使一部分不合格党员仍然滞留在党内。

3?辈缓细竦吃钡摹巴顺觥贝嬖诓僮髂训奈侍狻!兜痴隆访魅饭娑ǎ骸暗吃比绻?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这三项标准应该说是很明确的,也是具有可操作的量化指标。但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市场化的发展,我国人口流动加快,流动党员逐渐增加。有的党员到经济发达地区务工经商,而没有及时进行党组织关系转移,导致“三不党员”(不参加组织生活、不交纳党费、不做党分配的工作)增多。“三不党员”在一部分农村表现尤其明显。笔者曾在部分农村调研发现,“三不党员”占党员总数的10%,个别村甚至达到30%。据某村党支部书记介绍,这些“三不党员”也不是明显的拒绝参加组织生活、拒绝交纳党费、拒绝做党分配的工作,他们只是由于外出而不能及时交纳党费和参加党组织生活。如果与党员本人取得联系,他们一般会补交党费,因此,也就不便把这样的党员除名。也有一部分党员故意不按时交纳党费、故意不参加党组织生活和不做党所分配的工作,本应该按照组织程序进行除名,但是中国是一个熟人社会,一些党组织书记碍于情面,一般也不会对其进行除名。

4?钡吃蓖顺龌?制的后续配套工作不够完善。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同时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中国共产党党员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锋战士,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惜牺牲个人的一切,为实现共产主义奋斗终身。一个共产党员,如果不合乎党员标准,在被清除之后,他还可以做一个合格公民,还可以做一个有益于社会的人。对于那些理想信念动摇、意志不坚定的共产党员,他们退出党组织,留在党外比留在党内无论对其个人还是对整个党组织的先进性和纯洁性都是有益的。但是,由于思想观念的影响,一部分只有“党员身份”而无“党员实质”的党员,仍然不愿意退出党组织。他们认为在以政党为主导的社会里,一个党员如果退出党组织或者被开除出党,就会很难在社会中获得良好的生存和发展。笔者在调研中了解到,一些基层党组织也囿于让一部分不合格党员退出党组织造成的负面影响,而不愿意清退不合格党员。

三、进一步完善党员退出机制的对策

要完善党员退出机制,首先要明确为什么要清退党员出党。这是由无产阶级政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本质所决定的。如果说在无产阶级政党取得政权之前,投机分子相对不多,那么在无产阶级政党建立政权之后,投机分子的产生就容易得多。因为加入党组织意味着可以掌握更多的政治资源和荣誉。因此,无产阶级政党在夺取政权之后,尤其要重视党员质量问题,及时清退不合格党员,建立保障党员队伍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党员退出机制。

1?泵魅返吃蓖顺龌?制的类型。党员退出机制,从总体上分为两种类型:一种是开除机制,另一种是劝退机制。开除机制,是针对那些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给党组织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党员。这些党员不但作为党员要受到党组织的处罚,就是作为普通公民,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劝退机制,是针对那些没有犯明显的错误,但是在思想上、行为上、作风上、工作上处处表现不出党员的先进性,不但没有普通群众表现好,反而落后于普通群众的党员。这样的党员留在党内就是滥竽充数,他们只享受党组织的资源,而不愿意为党组织贡献自己的力量。这种类型的党员必须通过劝退的方式,使其退出党组织。

2?钡吃蓖顺龌?制的“关口”要前移,对那些不合乎标准的预备党员要进行清退或者延长预备期。无产阶级政党为了确保党员质量,严把入口关,实行预备党员制度,而且不同时代党员的预备期限也不同。1919年通过的俄共(布)章程第一次在党章中单独列出预备党员一章,规定“凡志愿入党的人,都须经过预备期,其目的在于使预备党员切实了解党的纲领和策略,考察预备党员的个人品质”,[10]并规定工人和农民至少经过两个月的预备期,其他人至少须经过六个月的预备期。后来预备党员的预备期规定为一年。1923年中共三大通过的党章提出了候补党员的概念,规定“候补期劳动者三个月,非劳动者六个月,但地方委员会得酌量情形伸缩之”。[3]55后来不同时期对党员预备期规定各不相同。改革开放以后,党员的预备期明确规定为一年。党员预备期满,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符合党员条件者则转为正式党员;需要继续考察和教育的,需要延长一年预备期;不履行党员义务,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则应当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但在实践中,预备党员转正率是很高的。笔者在一些基层党组织调查了解到,凡是预备党员,经过一年的预备期,基本上都可以按时转正。这就消解了预备期的意义。之所以要有预备期,就是为了进一步教育和考察党员,不给投机分子入党之机会。因此,在新时期完善党员退出机制,应当高度重视预备期的考察,凡是在预备期发现入党动机不纯或者对党没有正确理解的预备党员,都要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从源头上把好关。

3?敝贫ǖ吃北曜嫉拿魅废冈颍?为党员退出机制提供可操作性的依据。党员标准就是党员与普通群众相比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就是党章规定的党员应该履行的八项义务。但是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是对党员的统一要求,是各行各业的党员都应该做到的,是一种笼统的党员标准。在实践中我们的党员分布在各行各业,因此,各行各业党员的先进性标准也应该有所区别。中共广东省委出台了《优秀共产党员的具体标准》,针对村镇、街道社区、机关系统、国有企业、学校系统、医疗卫生系统、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八个领域分别制定出不同的优秀共产党员标准,村镇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是“五带头”,街道社区优秀共产党员是“五自觉”,机关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是“五先锋”,国有企业优秀共产党员是“五标兵”等。[11]每个领域共产党员的标准都与各个行业的特点相联系,这样就为各行各业党员标准确立了明确细则。因此,在总结各地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应尽快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各个行业党员标准的明确细则,逐步实现党员退出机制的常态化和制度化。

4?蓖晟频吃蓖顺龌?制需要群众的参与。虽然党章规定党员加入党组织需要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开除党员或者党内除名也需要通过支部大会的决定乃至上级党组织的批准,但是,在新时期,提高党员质量,完善党员退出机制仅仅依靠党员和党组织的力量还是不够的。作为执政党,共产党活动不但影响到党员自身而且也涉及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党员退出机制也需要群众的参与。党员到底先进不先进,是否合乎党员标准,最终要靠群众说了算。因此,各级党组织可以每年召开一次群众大会,让群众对本辖区的党员进行评议,凡是大多数群众不认可的党员或在群众中表现不好的党员,就要对其进行认真教育,对那些教育而不改的落后分子,就要坚决清退出党。

5?笔敌械吃薄巴顺觥钡钠本鲋啤T谥泄?党员是一种身份象征,从某种意义上意味着得到了政治上的认可。因此,加入党组织对于个人乃至家庭来说就成为一种正能量,而被开除或清退出党,对个人来说则是一种消极因素。之所以有一部分不合乎党员标准的党员仍然留在党内,就是因为一些人甚至一些党组织负责人碍于情面,不太愿意处理不合格党员,一部分党员也担心如果提议处理某些不合格党员,会影响到彼此之间的关系。当前,为了更好地处理不合格党员,应该实行党员退出机制的票决制,就是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来决定一些不合乎标准党员的去留问题,从而有效地解决党员因顾及面子或怕报复而违心举手的问题。[12]

6?奔忧啃?传和引导,优化党员退出机制的社会环境。先进性是中国共产党的本质属性,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对中国共产党党员的本质要求。因此,完善党员退出机制是由中国共产党的先进性本质所决定的。加强宣传和引导,完善党员退出机制的社会环境,首先要严把入口关,教育每一个入党者,加入党组织只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义务,而没有谋取个人私利的权利。让那些希望通过加入党组织而谋取个人私利的人望而却步。其次,要通过宣传教育,让党员明白党员的先进性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一旦理想信念动摇,组织观念淡化,先进性退化,就会被清除出党组织。通过宣传,让广大党员理解党员退出机制是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的一种常态化机制。第三,加强对退出党员的组织关怀。服务人民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对那些因为先进性丧失而被清退出党的人员,我们党仍然要加强对他们的关怀和服务。他们虽然没有资格成为党员,但毕竟还是人民的一员,仍然要加强对他们的组织关怀,教育他们做一个合格的公民,减少被清退的负面心理效应。

参考文献:

当前党员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2

一、高校研究生党员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高校研究生党员队伍建设主要涉及到研究生党员的发展和培养教育两个方面。这既是严把研究生党员入口关的重要途径, 也是确保研究生党员质量, 并使其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重要保障。但目前在许多高校中, 研究生党员队伍建设都存在着一些问题, 这些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发展过程中重专业学习轻德育考量

当前, 高校中绝大多数的研究生党员在大学阶段就加入了党组织, 并且经过了较为系统的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的培训, 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理论功底扎实。但也有部分研究生政治信念淡薄, 表现为重视专业知识的学习, 轻视政治理论的学习。一些支部在发展党员的过程中, 过多地强调专业成绩, 而忽视对发展对象的道德考量。这种发展过程的轻重失衡的现象, 在一定程度上使德、智、体综合型要素作为吸收和发展党员的重要考核标准模糊化。在这种考量标准下, 许多研究生由于专业成绩优秀而被发展为党员, 但由于个别研究生党员政治思想素质不高, 无法发挥研究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甚至把自己混同于普通学生。有极少数研究生入党动机不纯, 表现在目光短浅、个人价值取向趋于务实, 利己主义、功利主义思想严重, 这些都会影响到研究生党员的发展质量。

2.对积极分子的考察工作难度较大

部分研究生由于已经成家, 或者由于各方面的原因, 很少与本专业、本年级的同学交流和接触, 导致考察人与被考察人之间的交流和沟通不够畅通。由于时间和空间上的限制, 给积极分子考察工作带来了较大的难度。按照高校学生党员发展的相关条例规定, 考察人要定期了解发展对象的思想状况、介绍党的基本理论知识, 被考察人则应经常性地进行个人思想汇报, 主动关注党在现阶段制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但由于上述原因, 有些高校的研究生支部党员的发展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培养过程。特别在研究生临近毕业时, 联系人的频繁更换, 给积极分子考察工作带来一定的困难。

3.专业导师在研究生党员发展过程中的思想教育作用未能得到有效体现

目前, 许多高校研究生导师中的党员比例较高, 他们不仅专业知识扎实, 而且治学态度严谨, 政治素养较高, 应该充分发挥他们在研究生党员培养过程中的作用, 让更多的研究生导师参与或指导研究生的党建工作。因此, 研究生导师的学术思想、治学态度、思想作风、价值观能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学生, 也为研究生党员的培养提供反馈意见的途径。然而, 目前, 在许多高校研究生导师“教书”功能有余, 而“育人”作用不足。研究生导师中存在着重知识传授轻道德教育、重课堂教学轻素质培养、重言传轻身教的现象。部分导师甚至存在治学不严, 育人意识薄弱, 对研究生放任自流的不负责态度。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研究生党员发展的质量。

4.对研究生党员的教育、培养、监督力度不够

目前, 许多高校的研究生党员发展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重发展轻培养、重奖励轻惩罚、监督力度不够等突出问题。随着研究生招生规模的扩大, 研究生生源的差异日益显现, 他们的思想状况必然存在不同的层次和差异;研究生自我认知意识的增强与传统的教育管理模式之间的矛盾等等问题的存在, 都会在不同程度上对研究生党员的培养产生影响。

二、加强研究生党员队伍建设的基本对策

1.加强制度建设, 改进研究生党员的培养教育管理模式

一要加强研究生党员的先进性教育, 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育方针, 让研究生党员在实践中加深对党员先进性的理解, 从而进一步提高觉悟, 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二是要保证理论学习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理论学习是提高党员理论水平和思想觉悟的基本保证。

2.加大导师参与研究生党建工作的力度

由于研究生学习的特殊性, 对研究生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应该采取联系人、辅导员和导师共同考察的办法, 尤其是应该突出导师在研究生党员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研究生即使专业相同, 由于各位导师的研究方向不同, 他们之间的学习课程也大有不同。研究生更多是与导师接触, 经常参加导师的课题, 同导师一起做试验、做项目, 导师对研究生思想观念、学习态度和日常行为的了解相对也要更深入更全面些。因此, 在发展研究生党员的过程中, 应当将研究生导师的这种举足轻重的作用发挥出来, 即征询导师对发展该同学的意见, 提供该生的思想政治表现等。导师意见与党员意见、群众意见的结合, 更有利于对被发展的研究生进行较为客观评价。

3.进一步完善党校教育的形式和内容

党校是高校对研究生党员和积极分子进行理论教育的主渠道, 也是提高党员思想素质、提供党员交流机会的重要平台。但在对研究生党员进行“您认为党校对您有何影响”的调查中, 仅有50.98%的研究生党员认为党校教育对自己的“影响很大“和“影响较大”。调查显示, 由于授课内容、方式方法的原因, 党校远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针对这一问题, 建议党校的授课内容应更密切联系实际, 结合党员中的热点、疑点问题加以讲授, 增加党校学员间的交流互动, 以取得更好的效果。

4.建立公正公平的奖惩考核机制

研究党支部的制度建设离不开对研究生党员的奖惩考核机制的建立。一是要加大对研究生党员、党支部的奖优力度。要实行精神激励和物质激励并重的原则, 使先进党支部得到应有的奖励;二是要严格处罚规范。要树立制度权威、纪律权威, 对违反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个人严格追究, 要加大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力度, 杜绝“好人主义”思想倾向, 疏通党员出口, 纯洁党员队伍, 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三是要建立研究生党员目标管理和量化考核机制, 加强对研究生党员的管理和考核。研究生党员的考核可以采用常规考核和重大事件中的表现考核相结合的方法, 建立研究生党员目标管理和考核档案, 目标完成情况和考核结果与党员转正评奖评优和就业推荐等挂钩。

摘要: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 近年来, 研究生招生规模也在不断扩大, 在校研究生党员数量也在持续增长。作为高校党建工作重要组成部分的研究生党员队伍建设, 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这就需要我们用科学发展的观点去研究并逐步解决这些问题。

关键词:高校研究生党员,党建工作,问题及对策

参考文献

[1]成有信.教育学原理[M].广东教育出版社, 1999.

[2]薛天祥.研究生教育学[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2001.

[3]杨明.中国研究生教育实力在世界的位置.教育发展研究, 2003, (2) .

[4]孙志明.论研究生教育的规模扩张与内涵发展.国际关系学院学报, 2003, (7) .

当前党员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3

关键词:住房保障;廉租房;退出机制;财产审查

中图分类号:C913.3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6-0395-01

一、我国廉租房保障对象退出的难点

(一)对廉租房保障对象的收入情况监管难度大

在缺乏统一有效的居民收入统计监测机制,并且居民收入来源多元化的情况下,要实时准确的统计了解廉租房保障对象的收入和财产情况,不仅难度相当大,而且监管成本也非常高。同时,我国也还没有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和个人财产申报机制,导致一些机会主义者采取虚报、提供虚假收入证明的手段来骗取获得保障资格,达到“骗租”的目的。

(二)实物配租阻碍了廉租房退出

现阶段我国廉租房保障以实物配租为主,租金补贴为辅。多数情况下是政府建造统一规划和建造廉租房,然后直接提供给中低收入家庭使用,并且向其收取的租金相当低,只相当于最低收入家庭收入的5%或公房租金的5%-10%。这样的话,一旦中低收入家庭享受到了实物配租的廉租房,就会形成一种既得利益,而当这些既得利益人群因收入提高而不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时,他们也不愿意自动退出廉租房,从而导致廉租房流转困难。

(三)廉租房退出缺乏推力

目前,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还不完善,还存在一定的断层。具体来说,就是在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之间缺少必要的缓冲阶段,没有建立起一个平缓过度的体系。在我國,低收入者的经济状况波动比较大,但很多时候都只是在政府规定的廉租房保障标准线徘徊。其中的一些人的收入可能刚好超过保障标准而失去享受廉租房保障的资格,但其收入却仍然无法承担到市场上去租房或购买经济适用房,从而导致无房可住,形成了一个断层即所谓的“夹心层”。因此,考虑到退出廉租房后有可能会进入“夹心层”的不利境地,廉租房保障对象是不愿意自动退出的。

(四)相关法律体系不完善,缺乏强有力的处罚措施

尽管我国制定出台了《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和《廉租房保障办法》等全国性法规,但都是中央各部委制定出台且更改频繁,导致规格效力不高且影响力不及法律。这些法规也只是单纯列举了廉租房退出的七种情况,并不够全面。同时,由于没有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造成对违反廉租房政策的家庭处罚力度不够。

二、完善廉租房退出机制的建议和对策

(一)实行资产动态监控体制,完善个人信用机制

第一,对廉租房保障申请者财产的审查必须包括所有的收入和资产。收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等;资产则应该是所有家庭成员名下的实物资产和金融资产,具体来说包括房屋资产、交通工具、股票证券以及银行存款等。对已经获得廉租房保障的家庭,要求其必须定期向指定机关进行财产申报,一般来说以半年或一年为一期。对不再符合保障要求的家庭,要求其立即退出廉租房。

第二,可以借鉴上海的“居民经济状况核对系统”的成功经验,建立多部门和跨地区共同参与的信息共享系统,包括建立个人信用档案、个人信用评估系统等。只有这样,相关机构才能准确全面的了解保障对象的信息。

(二)保障方式应以租金补贴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相比实物配租方式,实行租金补贴是分批分次进行补贴,具有很强的灵活性。如保障对象的收入增长而超过了保障标准的,政府则可以停发其补贴,有效的避免了廉租房“终身制”现象,不仅达到了退出的目的,而且也很好的解决了社会福利公平性问题。因此,建议除一些特殊的对象如老、弱、孤、残和军烈属等社会抚优对象外,一律采用货币化租金补贴的保障方式,以减少廉租房退出的阻力。

(三)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解决“夹心层”住房保障问题最好的方法便是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保障体系,具体来说就是要在廉租房与经济适用房之间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形成“廉租房—公共租赁房—经济适用房”的三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对自愿退出廉租房的家庭,政府应该提供优惠的政策和金融支持,鼓励和帮助他们购买经济适用房或是到市场上购买商品住房。只有解决了他们陷入“夹心层”的后顾之忧,他们才能顺利的自愿的退出廉租房。

(四)建立廉租房退出相关法律,加强违法处罚

相关的法律法规是廉租房退出的强有力后盾,只有应尽快出台适合我国国情的廉租房退出相关法律,廉租房退出才能做到有法可依。各地方也应该根据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相应的地方性法规政策。对廉租房申请、使用、退出等情况下的违法违规行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如相当重的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不仅要进行经济处罚,还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这样才能有效的减少廉租房“骗租”、违规使用廉租房、恶意不退出廉租房的情况发生,也使廉租房退出提供了保证。

作者单位:邱敏芳 华中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黄建 武汉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作者简介:邱敏芳(1986— ),男,汉,江西临川人,华中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产业经济学研究生,研究方向:房地产金融与政策、住房保障;黄建(1986— ),男,汉族,江西临川人,武汉三江航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研究方向:房地产企业管理。

参考文献:

[1]黄炜城,万仕奇,罗才.对我国现行廉租住房制度中准入与退出机制的探讨[J].群文天地,2010.

[2]张敏.廉租房流转缘何遭遇尴尬[J].北京纪事,2008(6).

当前党员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4

当前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党员是党的细胞,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是机关党委和党支部的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其成效如何,直接影响到党在机关和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关系到党能否保持先锋队的性质,关系到党的领导和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遵循市委和上级法院有关要求,我院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非常重视,其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和规范化路子,尤其是在今年,结合法院三项工作重点,六大体系建设,通过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开展,有利发挥了党支部党良好的功能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收到了明显的效果。但随着政治、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面对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以及机关工作中出现的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正确分析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的现状,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是党建工作的一个经常性课题。按照新时期新形势下对法院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目前我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需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当前有个别同志对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就是组织一下学习,工作一般,要求不高;个别党务干部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热情不高、工作不实;个别支部书记有重业务轻党支部建设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思想,认为审判工作和后勤工作是硬指标,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是软任务,工作摆不上应有的位臵致使支部建设、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被动应付,起色不大。

(二)、党员教育管理运行机制和工作方法还没有完全适应新的形势。一是管理关系脱节,机关党委与各党支部责权不挂钩,缺乏实施管理的必要手段,在实践工作中,号召力不强,工作难开展。二是机关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不在一个层面上,党支部建设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受到漠视、忽视、轻视,“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普遍存在。三是监督职能缺乏,教育管理考评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工作职能落实不佳,缺少应有的抓手。

(三)、党务干部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热情不高。部分机关党务干部是本单位本部门的业务骨干,承担较多而繁重的审判业务工作,造成无时间、无精力去抓党支部建设及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有的更多地把自己当作行政管理者,很少从党员身份的角度看待自己,没有履行双重身份的责任,个别支部书记工作变动等原因,因环节较多不能及时调整到位。

(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内容、方式单一,创新不多。个别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形式不灵活,活动多数是学习文件,读读报纸,一人念、大家听,一人写、大家抄,形式单

一、枯燥,仅满足于超前性不强的简单政治说教,政治学习替代党日活动。在工作中,继承不够,创新不多,对支部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职能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致使部分党员理想信念动摇,宗旨意识淡化,作风不实。

二、主要建议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党支部处在教育管理党员工作的第一线,担负着直接教育管理党员并带领党员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职责。基层党组织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的效果,直接影响着机关党员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和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影响着党组织自身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党员素质的高低和具体表现,直接影响人民法院和法官队伍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因此,必须下大力气抓好机关党员的教育管理,努力把机关每一位党员培养成为理想坚定、活力显现、作用明显的先锋战士。当前,改革与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要求更高了、任务更重了、难度更大了。做好新时期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总的要求是: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央《条例》为准则,以“走前头”为目标,以“双为”为主题,紧贴中心,服务大局,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提高党的执政水平,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以及广大党员的先进性,把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断推上新的台阶。具体来说,要在五个方面着手。

(一)、与时俱进,突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时代性。实践在发展,改革在深化,理论在创新,由此决定了党员教育管理从内容到形式必须与时俱进,顺应时代发展的潮流,站在时代发展的前沿,努力使机关党员的思想水平和知识水平紧跟时代步伐。

教育管理中,我们必须以坚持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总目标、要求,结合党员队伍的现状,不断拓展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思路,丰富党员教育管理内容,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为机关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注入新的活力和生机,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充分发挥全院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务干部要提高认识,激发热情,重视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根据机关人员变动和法院实际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党支部班子,补充新鲜血液,切实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在党员教育方面,以构建学习型党支部为支撑,以党性党风教育为重点,经常组织党员学习胡锦涛总书记的“三个至上”、党章和党内各种党纪条规,坚持上党课和开展党员活动日,强化对党员和全体干警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机关、热爱本职工作的教育,努力提高党员政治素质。结合近年来开展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八荣八耻”、“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等一系列重大教育活动,进一步健全完善党支部工作制度和党员教育培管理规章,组织党员进行学习贯彻,规范党员的言行举止。教育管理中,要不断增添和更新党员教育的内容,找准党员教育的载体和结合点,突出的教育的时代性,使党员干警对法院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入心入脑,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二)、不断创新,增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前瞻性。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我们要不断更新党员教育管理的理念,放大视野看教育,充分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和管理手段,形成大教育严管理的新格局。法院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不但在教育内容上要有自身的特点,在教育管理的途径上,也必须进行创新。要逐步改变过去那种学习教育与党员管理脱节,机械的、灌输式、说教式的教育方式,采取灵活多样的、党员喜闻乐见的、丰富多样的教育方式方法,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调动机关党员参与学习的积极性。一是坚持正面教育。在如今一个愈来愈开放的信息化社会里,在人们的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化的条件下,要保持机关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必须坚持正面教育,正面引导,正确把握教育的方向。二是进行互动教育。综观机关党员干部教育的实践,传统的教育方式往往是一种居高临下的说教式、灌输式,教育缺乏民主的气氛和平等的交流。由此导致党员在学习中缺乏主动性,甚至产生逆反心理。互动式教育方式,是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平等交流与民主对话,这种教育方式能够充分调动被教育者学习思考问题的主动性,在互动中把教育活动推向深入。三是加强自我教育。自我教育是党员实施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基本方法,目的在于引导党员自我反思、自我改进、自我提高。这种教育形式,包括自我学习、自我对比、自我批评等。四是实行典型教育。典型教育更生动、更具体,容易引起被教育者思想上的共鸣,应当大力提倡。五是集中培训教育。集中教育是针对某一时期党的主题或机关党员队伍中存在的较为普遍的问题而开展的教育。这种教育方式的特点是主题突出,时间集中,目的明确,参与广泛,效果明显。六是以请拓学教育。请专家学者讲一些大家特别需要了解的最新的关于政治、经济、文化、科技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拓宽党员视野。七是以走观学教育。有计划的派部分支部书记走出去,到外单位,友邻中院观摩学习,积累教育管理经验。学习别人的先进经验,它山之石可以攻玉。八是以研带学教育。党支部要结合机关和本部门在支部建设,党员教育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带着问题深入群众调查研究,倾听民声、收集民意,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九是创新网络教育。充分利用市委组织部开通的“网上党支部”和中院机关内部党建网以及党建专栏的等平台,编发学习计划、参考资料,推荐理论文章、优秀调研报告和专家授课内容,整合机关内部网络资源,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供网络学习交流平台。十是以议激学教育。针对法院工作学习中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党员讨论,各抒己见,交流学习体会、学习心得,达到相互学习、相互补充、相互完善的目的,激发学习积极性主动性。

(三)、注重实效,体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针对性。学能管用,有的放矢,是教育的突出特点。党员教育机制的建立必须针对党员的思想和工作实际,把握党员的思想脉搏;必须符合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层次党员群众的现实要求;必须针对改革发展进程中涌现出的现实问题,解疑释惑。结合法院行业系统特点和工作性质及党员干警的思想状况,注重加强廉政教育。各党支部经常要对干警进行职业道德和审判、执行纪律教育,不断规范审判、执行行为,从思想上防范审判、执行活动中不廉洁行为的发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全体党员和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经常教育党员干警要肩负重托,不辱使命,淡泊名利,抵制私心杂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坚决不去;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坚决不拿;管住自己的嘴,不该说的坚决不说;真正做到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抵得住诱惑,管得住小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革命气节,从思想上筑牢防腐拒变的钢铁防线。在坚持正面教育的同时,注意反面警示教育,组织法官观看反腐倡廉片。每逢元旦、春节、五

一、国庆等重大节日,提前向法官敲警钟,防止“节日病”的发生,做到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加强关键环节岗位的制约监督,依据《法官行为规范》制定考核办法,对全体法官进行了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考评法官审判工作业绩的依据之一,把法官的“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情况纳入管理视野内。通过教育引导、环境熏陶、制度约束、严格管理等多种途径,营造反腐倡廉的浓厚氛围,机关力争实现“零举报”,党风廉政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四)、丰富载体,保持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多样性。在教育党员的过程中,笔者认为要重点抓好六个方面的教育载体:一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教育。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的指导思想,要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就必须用先进性的理论武装全体党员,必须坚持科学发展观不动摇。二是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理想信念和党的宗旨是共产党员先进性的思想基础。只有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会自觉实践党的先进性。三是道德品质教育。共产党员的道德修养是党员先进性的重要体现。党员的道德修养具有鲜明的示范性和导向性。通过道德教育,构筑起保持党员先进性的坚强防线。四是组织纪律教育。教育党员始终与党中央保持政治上的高度一致,自觉做到“四个服从”,认真遵守党内法规和党的纪律,增强党员的自我约束能力。五是执政能力教育。就党员领导干部来讲,重在提高科学判断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总揽法院工作的能力。就机关党员来说,就是要强化执法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坚持司法为民,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自觉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六是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教育。引导机关党员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须的科学文化知识,针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的业务特点,按需施教,从而使部门的党员成为政治过硬、业务精湛的先锋战士。

(五)监督考核,提高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激励性。工作中,要改变以往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标准粗略、评价方法单

一、激励作用不够明显等现象,将绩效考核理念引入党员管理教育工作中,通过量化考核指标,硬化考核标准,强化考核措施,加大奖惩力度,与责权挂钩,促进党员责任的落实。一是科学设臵内容标准,突出考核的操作性。机关党委在制订考核指标上,着力提升考核指标“能见度”,准确全面地考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执行能力。根据部门、岗位职责不同,分类制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目标考核指标,实现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和准确度。二是重点突出特色工作,体现考核的创新性。在强调夯实党建工作基础的同时,注重党支部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特色创新,综合考核中实行特色工作奖励加分,通过设臵加分项目拉开竞争档次,形成“台阶”差异,激励党支部突破思维局限,扭转仅满足于完成“规定动作”的保守意识,树立“不进则退”的争先意识,鼓励支部积极研发“自选动作”,打造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精品工程。三是采取日常抽检、专题督导、支部自查、组织考评四种手段对考核支部进行考评。注重过程考核,坚持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强化督促督办,多方收集情况,为全年考核提供依据,实现由年底一次性考核向平时经常性检查督促的转变。年终考核时,各涉考支部对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形成书面材料,检查组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按照既重组织考核又重群众评议,既重集体责任又重个人责任的原则综合评分,进行综合分析平衡,成绩纳入年终考核汇总,严格做到奖罚分明。加强党员干部经常性教育管理,对党的机关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对促进机关党建工作,提高全院党员素质,提高执法水平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因此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切实抓出成效。

在当前党员队伍结构多元化、党员需求个性化、思想观念复杂化、党员流动多向化的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基层党员学习教育工作,进一步增强党建工作的影响力、渗透力和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是摆在基层党组织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1、党员难以高效管理。长期以来,基层党员外出务工较多,外来党员流动频繁,导致党员管理困难。而且大部分镇村党员居住较为分散,特别是一些生活在边远地方的党员,到村活动中心学习或开会,需要步行

一、两个小时,并且有相当部分是年纪较大,行动不方便的老党员,从客观上造成了组织党员学习难的问题。

2、党员难以集中教育。由于居住分散、流动频繁等原因,党员定期学习得不到保证。多数党员都生活压力较大,忙于生计,客观上难以集中精力学习。受市场经济影响,少数党员心态势利,党组织观念较为淡薄,党员先进性意识较差,主观上不愿参加学习。个别党组织学习活动开展少,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支部缺乏应有的生机和活力。

3、党员作用难以发挥。目前,党员除在职干部外,其他无职党员缺乏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特别是一些思想素质较高、热心群众工作的党员,主观上想为群众办点事,但苦于无职无权,先锋模范作用难以发挥出来。同时经济社会发展任务较重,很多地方属于欠发达地区,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的能力较弱,有的虽有致富愿望,但缺乏新知识、新技术,苦于无门路,显得无能为力,党员先进性难以得到充分体现。

当前党员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5

建设高素质的领导干部队伍、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是预防腐败的有力措施。党员领导干部的形象,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决定着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关系党的执政任务和执政使命的完成。当前还有少数领导干部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方面,存在着不少问题,值得我们深思和高度重视。

一、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自身重视程度不够

我们党历来就十分重视党员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中共中央专门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但是仍然有部分党政领导干部,认为自己职位不高,没有多大的权利,从而忽视了思想教育,没有从思想源头筑起拒腐防变的防线,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造成国家和集体蒙受了损失,给社会造成极为恶劣的影响。

(二)党员领导干部在职务消费上时常出现不廉洁的问题

当前,仍有极少部分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他们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职务),异化为牟取个人利益的工具,将权力私有化、商品化、特殊化、家长化。尤其是在住房、车辆配备和通信工具等职务消费

上出的问题较多。(三)领导干部收受“红包”和有价证券的行为屡禁不止

各地各部门对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的问题都开展了专项治理,成效是明显的。但是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的事仍然存在,他们把权力异化为捞钱的工具,疯狂地攫取金钱,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

(四)人事上的不正之风依然存在近年来,虽然中央和地方在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进行了积极、有益的探索,但对干部选拔任用中存在的问题触及不深,硬性约束不强,未能从根本上遏制干部人事上的不正之风。“一把手”在干部人事问题上的不讲公正和独断专行,极易诱发跑官要官、买官卖官问题。

二、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对策

要治理和解决当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建立廉政教育和宣传常效机制,提高自身素质

加强党风廉政教育的宣传力度,加强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的教育,通过反面教材、电教片、广播、电视等多种形式,从思想源头加强领导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教育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要加强教育,注重预防。要深入学习《江泽民文选》特别是江泽民反腐倡廉理论和中共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学习宣传党的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中共中央提出的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重大战略思想。要学习宣传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大力宣传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精神,开展“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廉洁从政”主题教育。同时,进一步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广泛开展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创建活动。

(二)要严格党纪法规,强化监督机制

加强党内监督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的需要。当前各级党组织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认真执行党章和党内有关法规,着力加强对领导干部行使权力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重点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

(三)要从惩治入手,加大治理力度

对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在商品房买卖置换中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购置或以劣换优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借为名占用他人住房、汽车;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借委托他人投资证券或其他委托理财的名义获取不正当利益;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或以各种方式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要坚决清理纠正,并视情节作出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要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行为。加强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申报登记,坚决纠正存在的问题。继续对地方各级领导干部换届工作中执行纪律情况开展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规范津贴补贴工作,严肃查处严重违反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案件。协助有关部门整顿规范地方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驻京办事机构。严格控制各种名目的节庆、评比达标活动;改进会风和文风,精简会议和文件,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中央有关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规定,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经批准的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标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行为;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招商引资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

当前党员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6

苏飞举

监狱是一个特殊的部门,执法主体是人民警察,管理的对象是罪犯,特殊的性质决定了监狱必须接受党的绝对领导,这就使怎样体现和发挥党组织先进性的问题摆上了监狱工作重要的议事日程。而党的先进性决定和要求着每个党员也必须保持先进性,可见,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充分发挥监狱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推进监狱“三化”建设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下面,笔者就当前监狱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作粗浅的分析和思考。

一、当前监狱党员队伍存在的问题

1、一些党员角色意识不强,宗旨观念有所淡化。

监狱的党员民警既是刑罚执行者,又是共产党员。这样的身份决定了党员民警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的同时,要牢记的是一名党员,在工作上要有争创一流的意识,在思想上要牢固树立坚定的理想信念,在生活中要能处处发扬风格,展现共产党员博大的胸怀和高尚的品格。然而,从当前监狱民警队伍来看,部分党员还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一是功利思想抬头。受经济利益的导向驱动,人们在物质需要得到满足的基础上,越来越追求高品位的精神文化生活,监狱的党员民警职工也不例外。“经济条件决定生活质量”、“财大才能气粗”的错误论断在一些党员的头脑上滋生蔓延,使得少数党员往往把个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把是否有利于自身利益作为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逐渐背离了党的宗旨观念。二是得失意识强化。一些党员对人生价值缺乏准确的定位,认为现实生活中权力是硬的,金钱是实的,从而一味地追求利益和实惠,导致奉献精神挂在嘴边,落实不到行动中。

2、部分党员缺乏创新精神,安于守成。

监狱大部分党员民警在基层从事改造罪犯工作,大多在管理上都形成了一种思维定式和方法。随着监狱“三化”建设的推进,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而一些党员民警却抱着得过且过的态度,不能解放思想,不愿开拓进取,缺乏艰苦创业的精神。一些年龄偏大的党员,认为不久后就要退休,反正是“船到码头车到站”,在工作中,精神萎靡不振,暮气沉沉。极少数党员民警对管理上严格的要求,存在抵触情绪,对上级分配的任务能推则推,能躲就躲,工作缺乏责任感。还有一些党员民警认为自己是国家公务员,捧的是“铁饭碗”,一切高枕无忧,何必辛辛苦苦要动脑

筋谋创新,反正大事难事有领导顶着,多一事多一份风险,何苦来呢?种种错误的认识,严重损害了监狱党员的形象。

3、少数党员个人主义抬头,自身利益观念比较突出。

近年来,监狱改革步伐较快,经济发展迅速。监狱机关出台了一系列的激励政策,来调动基层民警的工作积极性。但是由于各基层单位的经济效益不均衡,机关基层之间收入存在差距,少数党员当涉及到个人利益时,则以自我为中心,过分强调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奖金拿得多就喜笑颜开,奖金拿得少就怨天忧人,懊恼自己进错了单位,糊乱攀比,把“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的标尺抛在脑后,对上级方针、政策和决定,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想讨价还价,产生严重的本位主义。少数党员不是站在全局的立场来分析、观察、处理问题,而是站在小团体利益上想问题办事情。受市场经济趋利性及等价交换原则的影响,一些党员在政治上、在人际关系中“唯利是图”现象比较明显,凡事要视利而行,对己有利的就多做,不利的或无利的就设法搪塞敷衍。

4、个别党员作风不实,降低对自己的要求。

监狱的少数党员对自己降低标准,满足于当个普通的民警职工,把自己混同于普通老百姓。有的党员在监狱体制改革和调整中,涉及切身利益时,不是带头做群众思想工作,理解和支持改革,而是和群众一道发牢骚。社会上的一些腐败的现象,也使监狱的一些党员思想和心理产生不平衡,感到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趋于弱化,缺乏党员的荣誉感、使命感,精神动力不足。有的党员不敢坚持原则,怕得罪人,对本单位或自己周围党员群众的一些消极落后甚至错误的思想不敢抵制和斗争,遇到困难或问题就退缩,同时服务质量与水平较差,工作作风松散,工作效率不高。

二、监狱党员队伍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监狱党员队伍存在问题的原因

虽然造成监狱党员队伍存在问题的原因很多,但归纳起来主要在于:一是随着监狱“三化”建设进程的加快,监狱经济的发展,以及社会上各种思想观念的涌入,导致了人们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多元化;二是一些基层党组织重视民警职工业务水平、工作能力的提高,弱化了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党性教育;三是部分党员平时不注重理论学习,放松了党性锻炼和世界观的改造,导致责任意识,竞争意识,创新意识淡化。

(二)党员队伍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笔者认为当前导致监狱党员队伍存在问题的主要现象有四个方面:

1、少数基层组织凝聚力弱化。监狱工作的性质使得基层单位的领导大多将工作的重心都放在管教、生产工作上,对党务工作则有所忽视。一些基层党务工作者同时是科室或分监区的负责人,他们工作实绩的标准也主要定位在罪犯管理怎么样,经济效益好不好,民警违纪是多是少上,而基层党员的思想觉悟高不高则没有一个尺度来衡量,所以部分党支部执政意识不强,组织党员静下心来谈理论、谈思想的时间少,支部书记 党小组长与一般党员作思想交流的少,既精通业务又熟悉思想政治工作的复合型干部不多,许多党务干部身兼多职,工作精力分散,工作不到位。这就使基层党组织失去了应有的凝聚力,感召力和战斗力。

2、组织制度的落实有走形式化的偏颇。一些党支部过组织生活,主要是组织召开会议,读一读理论文章,缺乏新意,缺乏实用性与针对性,导致一些党员对组织生活不感兴趣,不愿参加组织生活。另一方面,少数党组织在落实组织制度上也存在管理松懈、纪律松弛的现象,觉得党员们的思想觉悟应该都是可以的,不违纪、不出事就行,满足于搞形式主义,使组织生活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3、一些党员素质不适应时代发展需求。一些党员在学习上存在“五多五少”现象,即工作应酬多,认真学习少;浅尝辄止多,深入学习少;被动学习多,自动学习少;零散学习多,系统学习少;应付学习多,理论联系实际少。少数党员认为提高理论水平是领导的事,与己无关,对学习理论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由于放松学习,制约了一些党员理论水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的提高。特别是一些分监区的党员从事罪犯管理投入的精力的较多,有些闲暇都想好好休息,不愿在学习上耗神费力,认为工作上不出问题、管理上不出乱子,就万事大吉,从而思想境界大打折扣,影响了党员先进性的发挥。

三、对加强监狱党员队伍建设的几点想法

加强对监狱机关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全面提高党员素质,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是推进监狱“三化”建设的基础和保证,也是监狱党建一项长期的经常性的基础工作。监狱要着眼于践行“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做到自律和他律相结合,教育、管理、监督多管齐下,维护监狱党员的良好形象,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

1、坚持学习制度提高监狱党员素质

对每个党员来说,加强理论学习、增强内功都是培元固本。监狱党员在学习方面,应努力做到如下几点:一是严格制度经常学。认真坚持“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等项制度,将学习贯穿始终,经常性地组织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时事政治和法律知识。二是思想政治、业务知识双重学。在强化党风党性教育的同时,要加强各种实用技术培训,特别是新理论、新政策、新知识、新技能的培训。三是创新形式灵活学。譬如组织党员先进事迹宣讲等,进一步增强学习的时代感、新鲜感。

2、加强监狱党员队伍的约束与激励

监狱党员队伍绝大多数符合先进分子的要求,只有少数党员放松了世界观的改造,出现了先锋作用弱化、先进性不明显等问题。解决这些问题的长效之举,就是要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大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具体工作中,要对每名党员在一个时期内如何履行党员义务、发挥党员作用等细化量化,并定期检查、考核。同时通过正面激励,使监狱党员争当“学习型、勤奋型、创新型、服务型、自律型”的先锋,在党员中营造学先进、赶先进、争先进的良好氛围。在对党员进行激励的同时,要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保证党员认真履行义务。要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努力提高党内生活的质量,强化党员意识。

3、突出“进出口”等重要环节

首先要把好入口关, 认真贯彻“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发展党员的工作。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要广泛听取党内外同志对他们的反映和评价,全面地真实地了解他们的政治态度、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和工作表现,不能光看一时一事的表现,更不能只听其言而不观其行。同时,要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疏通党员的“出口”:通过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建立党员资格审查制度,集中时间和精力对滞留在党内的不合格党员严肃处置。处置程序要保证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客观、公正、规范、严格、稳妥地进行。

当前党员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7

关键词:公租房,有序退出,对策建议

实施公租房是党和政府改善民生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 深得普通民众的欢迎和认同。公租房是公共租赁房的简称。所谓公共租赁房, 是指通过政府或政府委托的机构, 按照低于市场价向中低收入的住房困难家庭提供可租赁的住房, 同时, 政府对承租家庭按月支付相应标准的惠民租房补贴。公租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 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 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 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公租房的这一属性决定了公租房改善民生的惠民性, 并在建立有效的准入机制的同时必须配套相应的有效退出机制。当前我国的公租房建设和运行无疑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有效地解决了广大困难群体的住房难问题。然而, 随着公租房进程的推进和深入发展, 公租房的无序退出问题日益凸显, 出现了开着宝马申请和出租公租房的种种乱象, 如何建立科学、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成为当务之急。

一、公租房退出机制的存在问题

目前, 尽管我国不少大中型城市和地区已经提出了相应的公租房退出政策, 但并未达到其预想的效果。究其原因, 在于这些退出机制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 信息缺乏公开性、透明性

公租房的有效退出是一个公开透明过程, 在这个过程中涉及到各种信息, 比如公租房退出条件、退出程序等等, 这些信息能否做到公开、透明是保障公租房退出机制顺利运行的一个必要前提条件。然而, 在现实状况中, 目前我国各地公租房退出机制当中关于退出条件、退出程序等的信息往往是遮遮掩掩、不够公开、不够透明。这种做法不仅使承租者担心自己被“清退”, 也使得被“清退者”怀疑管理部门做法的公正、公平, 这使得公租房的退出是难上加难。

(二) 信息缺乏准确性、真实性

公租房的信息公开化和透明化是影响公租房退出的前提, 而确保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是影响公租房退出的基础性条件。在公租房的退出机制中, 影响承租者退出条件的因素包括家庭收入、住房面积等, 一旦这些条件超过限制就会被“清退”;与此同时, 我国实行的是个人及家庭收入、资产定期申报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就很容易出现谎报、瞒报状况, 进而影响到公租房退出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增加了公租房有序退出的难度。因此, 如何避免承租者谎报、瞒报个人、家庭信息成为当前影响公租房退出的关键因素, 同时也是保障社会公平的必然要求。我国现行的公租房退出机制缺乏相应的惩罚性措施纵容了这种现象的滋生, 也阻碍了公租房的有效退出, 影响了公租房保障性功能的实现。

(三) 缺乏法律制度的有效监管

有效的法律制度是保障一切社会发展有序性和科学性的法律依据。当“依法治国”纳入我国的基本国策之后, 让一切社会保障性措施在“良法”与“善治”的大环境下实施, 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所在。目前, 在我国公众法律意识不足, 法律无法在公众中树立威慑力与公信力, 造成公众对退出机制认同度低。国家部委在制定法律法规时不够细致、准确, 甚至缺乏大框架和思路。致使公共租赁房领域缺乏一部统一的大法, 各种行政文件、部门规章颁布混乱, 各地自成一派, 条款颁布的部门杂乱, 不免带来条款内容重复甚至相互冲突, 进而又引发各部门相互推诿、扯皮, 导致公共租房退出问题层出不穷。这些情况的深层次原因是政府部门缺乏依法治国的理念, 过多地依赖行政手段, 依靠行政命令而非法律来执政。从《住房保障法》由一开始的法律降格到条例可看出, 政府仍以行政观念执政为重, 倾向选择灵活易变、较少约束的行政命令, 有些部门甚至扭曲正式规则, 有法不依, 非要用行政手段谋取私利, 这是公共租房退出过程中执法混乱的重要原因。

(四) 相关政府部门的不够作为、乱作为

相关政府部门是国家行政命令、政策法规执行和贯彻过程中最为关键的环节。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南兰考考察调研时就曾指出, 为民服务, 重在解决“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要努力实现联系服务群众“零距离”。而基层地方政府正是打通为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的主力。因此, 相关基层地方政府的不作为将会阻碍各种社会保障性措施的实施。当前, 我国的公租房退出机制中, 有许多地方政府不作为, 甚至乱作为。由于公租房具有房租廉价、政府主导等特点, 这就使得一些地方政府官员钻国家政策法令的空子, 产生了许多寻租、骗租的现象。地方政府的这种失职、渎职的做法不但影响了公租房的合理退出, 甚至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 这也是导致公租房退出困难的重要原因。

二、公租房有序退出机制的有效对策

(一) 切实建立信息公开透明制度

201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关于做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各地住建部门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信息不公开者, 将被约谈、问责, 玩忽职守的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尽管这种通知和要求对于提升公租房信息的公开度和透明度有一定的效用, 但也只能起到一种暂时性的督促作用。因此, 要保证信息真正的公开化、透明化, 必须建立完善的信息公开制度。首先, 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 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要求。政府通过主动公布各种相关信息, 使得承租者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到政府的各种政策、法令的更新和变化, 配合政府部门完善公租房的各项管理工作, 进而保障公租房退出机制的顺利运行。其次, 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发布的政府信息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 发布机关在公开该政府信息前, 应当与所涉及的其他行政机关进行沟通、确认, 保证公开的政府信息准确一致。最后, 要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 增强政府发布信息的主动性和权威性。政府通过这些形式发布信息, 一方面可以使承租者准确了解政府部门的权威性信息, 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提升政府公信力, 保障公租房退出的各项措施的顺利实施。

(二) 切实建立精准信息的核查制度

首先, 要建立精准公租房相关信息的收集和采集制度。改变原来单一的个人财产申报制度, 增加专门的家庭财产和收入信息的采集部门, 为每一位承租户建立个人信息档案, 及时更新个人信息, 保证每一位承租户的个人信息的真实性。其次, 要建立周密的信息反馈制度。设立多种渠道完善个人信息的反馈核查, 当政府公布的个人信息与承租户的实际情况出现差别时, 承租户可以通过这些渠道及时有效地对自己的收入、财产等信息进行有效的反馈, 协助管理者提升信息的准确性。最后, 要建立科学的后期督查制度。政府可以联合其他相关部门, 实现个人信息的集中管理和信息共享, 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个人信息管理系统。利用电子计算机和互联网管理的现代方式, 提高对公租房个人信用信息的后期监管力度, 切实保证公租房个人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三) 切实加大法治监管的有效力度

首先, 要制定公租房管理的法律法规细则。从法律层面上更加清晰、明确的规定公租房的保障的范围、保障的标准、退出机制、管理及监督机构的职责等, 并适时出台一些配套制度和规定, 对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租金标准、补贴标准、退出管理等进行细化。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规定要更加详细, 具体的处理程序也要提高针对性, 使得公租房政策和法规更具操作性。其次, 要完善法律监督体系。在细化公租房管理的相关法律的同时, 要完善针对公租房管理者的法律监督体系。一方面通过完善实体法监督政府部门的管理职能, 避免失职、渎职;另一方面通过司法监督的完善来督促政府管理部门依法行政, 杜绝管理部门的“监守自盗”。最后, 要加大惩罚力度, 提高违法违规成本。对于管理者存在利用权力进行寻租, 将受到开除公职, 移交法办等处理。而对于存在隐瞒、欺瞒行为的申请者或租住户, 将给与取消租赁资格、追缴违法所得、高额罚款等惩罚。只有以高强度的惩罚措施提高住户的违法违规成本, 才能有效地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 切实加大政府部门的有效作为

当前党员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8

关键词:河南省;人才激励;机制

一、人才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

1.管理者对人才激励的认知不够明晰

计划经济时代不合理的人才体制仍对我省较多企事业单位产生较大影响,特别是传统人事管理思想对很多企事业单位领导的观念、方法产生根深蒂固的影响,使其不能适应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要求。自古以来,大家总是觉得不停工作的人就是能吃苦耐劳的人,因此给他很大的奖励,树立为大家学习的典型,却忽视了对这些人工作效能的考核;很多领导没有正确认识激励机制,单纯把人际关系好的人,认为是群众基础良好的给予鼓励,却没有衡量他们的具体工作情况;人治重于法治,盲目遵从领导,对领导的话言听计从,认为是讲政治守纪律;认为工作中“不犯错、不出格的人就是做事稳重的人,并委以重任,却没有对在工作中敢于探索,勇于创新的同志予足够重视”。这些主观认识的不足,使人才激励机制不能充分有效地激发人才的积极性、能动性和创造性。

2.人才激励手段缺乏科学系统性

目前,由于我省大多数企事业单位的人才激励机制正处于从传统的人事管理向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过渡阶段,很多企事业单位无论是国有企业还是民营企业在人才激励方法上,虽然开始引用了许多成熟并且行之有效的激励手段,但在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的实际工作中,仅仅是简单的套用,缺乏与人才自身需求相结合,激励效果不明显,不能显著提高企事业单位人才的积极性;有些方法虽被引进但却闲置一边,有待进一步开发;而有些方法被企事业单位采用后产生了一定效果,但因缺乏进一步改进与完善,造成效果并不理想。如何消化、吸收先进的创新人才激励手段,并结合我省企业人力资源现状和我省人才特有的价值观以及独特的自主创新环境,是我省致力于改善人才激励方法面临的一个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比如,当前很多企事业单位以空洞的精神激励调动员工的积极性,这更难以产生真正的持久激励。国企形成了以物质激励为主,精神激励为辅的激励方法,有的实施参与授权激励,有的实施员工兴趣激励,而同时采用多种精神激励方式的企业是少数的,实际上并不能真正起到激励的作用。

3.组织内部沟通不够畅通

沟通对于一个组织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沟通是为了实现既定的目标,使信息、思想和情感在个人或群体之间传递,并达成共同协议的过程。沟通强调的是一种双向性,强调双方共同的交流。但是在河南省的一些企事业单位里,由于沟通媒介选择不当、传递工具不灵等原因,造成沟通不畅。虽然也有一些能够充分利用信息渠道优势,但并没有重视员工的反馈,也没有解决员工的实际问题,致使员工出现不满情绪,工作绩效受到很大影响。比如,企业在出台一项政策时,由于缺乏有效沟通,使员工没有充分理解政策内容,无法正确执行,影响了相关工作的正常推进。如果管理者和普通员工无法正常沟通,就不能有效解决工作问题,员工继续带着不满情绪工作。这样下去,不仅没有激励效果,还可能会使上下级之间不能实现有效的配合,无法实现目标,影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4.薪酬的激励作用不够彰显

薪酬即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是劳动价值的一种显性化衡量形式,是体现劳动力内在价值的重要指标,也是单位吸引一流人才、对人才实现物质激励的主要途径。就目前的事业单位分配机制而言,工资的调节作用不明显,不能实现微观层次的人才合理配置,以及人才资源的有效利用,人才流失就不可避免。目前事业单位基本上是实行全国统一的工资制度,工资增长与调整由国家根据财政状况、国民经济发展情况统一进行,由政府人事部门统一审批,虽然单位在资源配置等许多方面已推向市场,但在工资方面仍然保持着与党政机关和参照管理事业单位相同的刚性工资制度。现行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增长与调整由国家根据财政状况、国民经济发展统一进行,由政府人事部门统一审批。这种高度统一的工资分配模式,使组织自身的工资水平、工资总量与社会服务质量、社会信誉、经济效益、个人贡献相脱节,缺乏激励机制,没有利益动力,难以调动组织和人才两方面的积极性。这种高度统一的工资分配模式,不能很好地反映人才的工作业绩与实际才能,难以通过工资来体现激励机制,干多干少都一样,造成了对人才缺乏利益驱动。同时这种全国高度统一的具有刚性的工资制度不仅导致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也直接干预了组织的分配权限,使组织没有充分享有分配自主权,由此造成了组织对人才资源缺乏有效配置的能力,难以与市场接轨,无法按照劳动价值规律办事,同时造成工资的调节作用难以发挥,无法按照人才市场价值来制定人才工资支付政策(薪酬计划),由此造成了薪酬难以发挥激励机制的作用。

5.忽视文化的激励作用

文化作为一种高层次的现代管理理论,其精髓在于它能够充分调动文化的力量,为组织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文化动力。但是许多组织往往忽视文化的激励作用,不重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不下功夫进行文化建设,员工没有共同的价值观念,凝聚力不强,而且有些员工个人价值观念与企业理念错位,导致难以吸引与留住关键人才。虽然有些组织形成了自己内部的文化,但没有反映创新的特点和终身学习的理念,文化建设没有反映新形势、新阶段的特点,员工之间、部门之间没有很好地实现信息共享,内部各部门之间缺乏团队合作精神,员工常常从个人或小团体利益出发考虑问题,缺乏大局观念,导致人力资源浪费。

二、人才激励机制现存问题及原因分析

1.管理者缺乏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念

没有好的管理理念必然跟不上时代步伐,没有利益驱动必然缺乏活力,没有竞争激励必然效率低下。尽管多数事业单位大都采用了一套激励管理措施,但在实际运用过程中缺乏科学合理性,管理者还停留在传统的管理思维上,人才激励管理体系在实践中往往流于形式。事业单位一直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传统人事管理,即管理重点以事为中心,重视组织权威,把人当成一种成本,一种“工具”,注重的是投入、使用和控制。在分配制度上过于僵化,人才薪酬还完全没有与贡献挂钩,基本上是一种保证稳定的制度,阻碍了市场导向作用的发挥和竞争手段的介入。在激励方式的选择上还是偏重于物质激励和行政手段激励,而时常忽视约束与激励的结合,忽视人才的内心需要、潜能的开发和利用,忽视人才的精神需求。在实施激励机制时,不能很好地协调组织、人才二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往往重视组织的发展,忽视人才的利益,缺乏与人才的有效沟通,觉得事业不是靠某一个人就能做好的,因此对人才个人未来的发展没有清晰的规划,还是依靠原来行政命令式的方式管理,造成人才责任心和危机感不强,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不够,难以形成组织的凝聚力,促进组织的发展。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是以人为中心,不把人看成是技术因素,而是把人看成是“具有内在的建设性潜力”的因素,把人当作一种使组织在激烈的竞争中生存、发展并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特殊资源来进行开发;不再把人看成被管理和控制的工具,把人置于“严格监督与控制之下”,而是为他们提供、创造各种条件,使其能动性和自身的劳动潜力得以充分发挥出来;不再允许人才的浪费和滥用权力造成的士气低落,而应当珍惜和爱护人力资源。这就要求管理的重点应当从传统的以“事”为中心,转移到以“人”为核心上来,管理的根本出发点是“开发人”,形成人与事的完美结合和系统优化,从而使组织取得最佳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2.激励手段过于简单乏力

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理论认为,薪酬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福利和股票期权激励等多种内容。基本工资主要用于员工的基本生活保障;奖金和员工的绩效水平密切联系,具有可变性和激励作用;福利能提高员工的生活质量,从而提高员工的满意度。

现阶段河南省企业采用的激励手段比较单一,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轻视长期激励。长期激励能够使员工感受到自己在组织中的前途,有利于激励其长期持续地努力工作。长期激励使用最多的一种方法就是股票期权,能够兼顾企业的短期目标和长期目标。美国上市公司非常注重对高层管理人员实施长期激励计划,据资料显示,二十世纪末美国一些上市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的股票认股权在薪酬结构中的比例已高达 36%。目前,河南省上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不合理,高管的薪酬主要由基本工资和奖金构成,其他类型收入所占比例较小,存在大量的不规范收入和短期行为,长期激励缺乏,尤其是高管持股数偏少,几乎占半数公司的高管零持股或不到一万股。(2)忽视精神激励。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丰富多彩,精神需求逐渐增加。实地调研发现,河南省不少企业管理方法传统、落后,依然把员工看作是单纯的经济人,管理者片面地认为,为了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只有物质激励才能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因此,管理者只注重物质激励,忽视了精神激励的作用。

3.内部组织沟通存在障碍

内部组织沟通存在障碍主要表现在组织内部人力管理部门缺乏人事自主权和高素质的人力资源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在人事管理上表现出指令性被动反应型的操作式管理,主要是按照上级决策进行组织分配和处理。

在实际操作中,几乎所有事项都要有文件才能办理。组织领导的任命由上级行政部门决定,既束缚了管理自身,也对人力资源的开发使用形成了障碍,严重影响人力资源积极性的发挥。各部门负责人对自己下属人员既没有人事权也没有很大的经济分配权,所以对整个组织人事制度改革和人力资源管理实施造成一定的困难。人事管理部门被认为是管人的部门,强调政治性高、政策性强、嘴巴要严,因此,管理人员所表现出来的脸面都是冷冰冰的。而且,在人员配备上,主要强调的是对领导、特别是对行政一把手的服从,因此人事部门配备的管理人员往往既不懂技术、也不懂管理。这样做的结果是人事管理人员只能看领导的眼色行事,不可能有什么活力和创造性,也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中存在和出现的问题。

4.薪酬管理缺乏规范

整体薪酬水平偏低,薪酬结构不合理河南省的收入水平相对于其他省份,是比较低的。2014 年全国各省区市统计的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数据显示,河南省城镇非私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平均工资为 42 179 元,不仅与国内比较发达的北京市( 102 268 元) 、浙江省(61572元)、广东省(59 481元)有很大的差距,而且也大大低于中部的山西省(48969元)和湖南省(47117元),这导致了河南省在全国范围内对人才没有足够的吸引力。

与此同时,这种情况还导致了一系列的不良后果:由于薪酬水平较低,难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长期较低的工资水平,使得员工利用工作机会想方设法获取灰色收入; 员工缺乏主人翁责任感等。较低的薪酬水平不仅难以吸引高素质人才,也很难留住现有的优秀人才。薪酬结构不合理,影响激励效果。在河南省的大部分企业中,薪酬结构主要由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组成,一般说来,岗位工资要占到总薪酬的80%左右。企业大都是依据级别、职称确定岗位工资的,这种做法在具体实践中,容易导致一些错误认识,比如,中层以上干部因为有较高的岗位工资,优越感较强,而工作积极性较差,导致其业绩相对平庸,而普通员工由于岗位工资低,收入较低,付出与实际工资不成比例,有一定的不满情绪,进而影响到工作积极性。绩效工资占薪酬总额的比例较小,即使员工的业绩非常好,也不能得到较高的薪酬,因此员工不愿意为企业付出更多。

因此,薪酬结构不合理,极大地影响了激励机制的实施效果,而且对企业的长远发展是非常不利的。另外,不少企业确定薪酬时非常随意,调整薪酬时,更加随意,根本没有原则,薪酬的高低与老板的关注度密切联系,老板关注谁,谁的薪酬就多,调薪的幅度也大,而不被老板关注的,薪酬较少,调薪的机会也少,最终导致员工的薪资差距渐渐拉大。长此以往,不利于企业的长远发展。

5.组织文化建设缺乏特色

当今社会的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的竞争,事业单位是高素质人才集中的地方,随着组织的市场化改革,人才的拥有和有效使用将关系到组织的命运。正如企业文化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基础一样,事业单位的文化建设也对形成组织凝聚力、留住人才、提高工作效率起着巨大的作用。组织的健康发展需要一个文化、精神、道德的纽带。在我国,由于长期以来受传统计划经济的影响,组织没有形成有自己特点的组织文化,包括理念、制度、行为规范以及器物层面的特色,造成了事业单位凝聚力不足,工作效率低下。而事业单位人才也一直没有把自己作为组织的主人来看待,只是在组织中“混日子”,工作没有动力,没有积极性,而正是由于组织文化的缺失,使组织中人心涣散,遵循“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办事方针,造成了人才消极、懈怠的工作态度。而荣誉感的异常凸显,则造成人才办事拖拉的现象,也使一些人才产生了满足情绪,不愿继续学习深造,不愿进行创新性的工作。正是由于事业单位长期以来忽视组织文化建设,造成了组织人心涣散、缺乏内部凝聚力,更是无从谈起组织文化激励作用的发挥。

参考文献:

[1]董俊辰:《云南省公安机关人才激励机制研究》,云南大学2015年硕士论文,第22页.

[2]杨慧:《谈人力资源管理在现代企业管理中的作用》,《商业文化月刊》,2015年第21期,第4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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