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婚假产假规定

2024-05-15

辽宁省婚假产假规定(共10篇)

辽宁省婚假产假规定 篇1

正常婚假三天

正常产假3个月(90天)

关于晚婚晚育奖励可以看: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条 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周岁后怀孕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职工晚婚的,婚假增加7日;晚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产假增加60日,男方护理假为15日。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一)放置宫内节育器的,休假3日,7日内不安排重体力劳动,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二)放置皮下埋植避孕剂的,休假5日,产假期间放置的,产假顺延;

(三)取出宫内节育器的,休假2日,取出皮下埋植避孕剂的,休假5日;

(四)施行输卵管结扎术的,休假21日,产假期间结扎的,产假顺延;

(五)施行输精管结扎术的,休假10日;

(六)施行人工流产术的,休假14日,施行中期妊娠引产术的,休假30日;

(七)经批准施行输卵管复通术的,休假21日,施行输精管复通术的,休假15日。

休假期间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

第三十二条 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享受下列待遇:

(一)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4周岁止,每月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10元或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

(二)子女托幼费、医疗费,由其所在单位按照当地规定予以补贴;

(三)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

第三十四条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的支付,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有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由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各支付50%,仅一方有工作单位或者一方亡故的,由另一方所在单位全额支付;

(二)无工作单位的城镇居民和农村村民,由当地财政支付。

婚假产假、旷工处理规定 篇2

(一)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二)婚假期间工资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间,工资照发。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问题解答和《女职工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等法规、规章,女职工生育分为正产和小产,且都应给予休假。(1).女职工生产可享受产假90天,分为产前假和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改到产后使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女职工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2).女职工怀孕流产,即小产的;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满4个月以上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3).国家规定产假90天,是为了能保证产妇恢复身体健因此,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但对一些从事特殊职业的女职工,如教师、科技人员等产假正值值寒暑假的可否将工作假和产假合并计算,顺延休假时间,则需要根据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4).各地对晚育者给予鼓励,可延长产假30—44天不等。夫妻不在一地工作的,给予男方一定天数的照顾假,待遇比照探亲假处理。(5)女职工产假期满,恢复工作时,应允许有一至二周时间逐渐恢复原定额工作量。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经过医务部门证明后,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职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6).女职工产假期间未参加生育保险的工资照发。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计划外生育,非婚生育不享受此类产假待遇,生育待遇应按计划生育规定处理。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旷工规定:

《公务员法》规定:

第八十三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辽宁省婚假产假规定 篇3

深圳妈妈符合政策产假158天

《条例》提出,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享受假期优待外,女方增加产假30天。

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后,《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减少了15天晚育假、35天独生子女假,增加了30天奖励假,一孩和二孩的.产假均调整为128天。如今,相比省内其他地区,深圳的《条例》规定无疑成为“生二孩”的重大利好。这也就意味着,符合政策的深圳妈妈生育一孩或者二孩,都能至少得到158天的假期,即广东产假128天+30天=158天。

随迁入户与计生证明“脱钩”

《条例》又一大突破是取消大部分计生前置把关的规定,对原有的计生把关规定进行了重新梳理,取消了一些不合时宜的前置把关规定。

其中,取消了随迁入户的计生把关;取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安部门办理已生育两个以内子女人员的调动、录(聘)用手续时,查验计生证明的相关规定;取消住建部门办理租售保障性住房时查验计生证明的相关规定等。

各地婚假产假 篇4

从目前已出台的规定来看,在取消晚婚晚育、规定延长生育假的大原则之下,绝大多数地区的婚假天数与国家法律规定相一致,不过因延长产假天数各有规定,导致各地员工能够享受的总产假天数存在较大差异。

截至目前,各地婚假、产假、陪产假/护理假的最新天数,具体可见下表:

伴随吉林、海南、云南等多个省份相继修改本地计生条例,全国修订计生条例省份数量已经达到20余个。目前,所有省份均对女性产假进行不同程度延长,而重庆女性则有望享受 “超长产假”福利,最长可休至子女一周岁。

婚假:甘肃、山西两地最长 可休30天

记者统计发现,截至目前,已经有包括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青海、河北、江苏、吉林、重庆、云南、湖南、甘肃、海南、贵州、内蒙古等在内的20余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

上述省份无一例外的都取消了原有的“晚婚假”,但对婚假做出了不同的调整。其中,天津、山东、浙江、安徽、江西、广东、广西、湖北、宁夏、四川、湖南等省份都执行了基本的法定3天婚假。

而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青海、河北、江苏、吉林、重庆、云南、甘肃、海南、贵州等10余省份均增加了原有的婚假天数。增加后,上述地区婚假天数在10到30天不等。值得一提的是,甘肃、山西两地的婚假天数均达到了30天,为上述省份中最长。

2016最新婚假产假天数:20余省修计生条例 各地最新婚假产假天数一览表

产假:重庆产假最长可休至子女一周岁

除了婚假,20余省份均对产假进行了调整,在原有98天生育假基础上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延长。延长后,各地产假最短的也达到128天,最长的则可休到子女一周岁。

在所有省份中,北京、吉林、重庆三地的产假制度最为宽松。北京新计生条例明确,除国家规定的98天产假外,女职工还可享受30天生育奖励假;同时,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以再增加1至3个月的假期。

吉林规定,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增加产假60天。另外,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而重庆女性则有望享受“超长产假”福利。新修改的计生条例中指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女职工,在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增加产假30日,产假期间享受在岗职工同等待遇。

山西职工休婚假产假新细则 篇5

山西2016年婚假多少天?山西2016年产假多少天?山西2016年陪产假多少天?

中金网1月22日,根据最新修订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从本月起,山西省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30日,符合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

由此看来,山西2016年婚假30天,山西2016年产假158天,山西2016年陪产假15天

各地2016年婚假多少天_2016年产假多少天 省份 2016年婚假多少天 2016年产假多少天 2016年护理假多少天 广东 3天 128天 15天 上海 3天 128天 山西 30天 158天 15天 湖北 18天 128天 10天 广西 3天 50天 25天 安徽 3天 60天 10天 天津 3天 128天 浙江 3天 128天 北京 3天 128天 15天 山东 3天 158天 7天 由于有些地区的计划生育条例还未出台,固表中只显示最新婚假、产假以及陪产假的地区,后续持续更新....

同时山西省完善了生育产假和配偶陪产假制度,今后只要是符合《条例》规定的,无论是生育一孩、两孩还是符合条件依法生育三个及以上子女,都是可以获得女方延长产假和男方享受护理假的奖励。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山西2016年婚假全国最长

根据目前各地2016年婚假表来看,山西省在2016年以前是全国晚婚假最长的省份,拥有一个月的超长婚假。如今最新的计生条例只是删除了“晚婚、晚育、少生”的相关条款,却在修正后的《条例》中规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

婚假规定 篇6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

我国法定婚假的有关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广西婚假国家规定 篇7

取消晚婚假后,各地婚假假期一般为3天时间。广西等10地为3天。

省份婚假晚婚假山西30原30天取消安徽3原20天取消江西3原15天取消湖北3原15天取消宁夏3原15天取消浙江3原12天取消广西3原12天取消广东3原10天取消天津3原7天取消山东3原14天取消四川3原20天取消福建15原15天取消上海10原7天取消

其中广西:婚假3天、产假148天、陪护假25天!产假148天,在各省中我们基本上是属于居中的,陪产假25天是属于比较长的了!

延伸阅读:

15省份均取消晚婚假 部分地区增加婚假

随着北京的新计生条例出炉,目前,全国至少已经有15个省份修订了本地区的计生条例。这15个省份分别为北京、天津、山东、上海、浙江、安徽、江西、福建、广东、广西、湖北、山西、宁夏、四川、辽宁。

上述所有省份均已取消了晚婚假,大部分省份目前都执行法定的3天婚假,但是北京、上海、福建、山西、辽宁5地则在取消晚婚假的同时,调整了原有的婚假天数。

其中,北京、上海、辽宁三地均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婚假外,增加婚假7天,婚假天数达到10天。福建的婚假天数修改为15天。山西婚假天数修改为30天,在15个省份中最长。

婚假工资如何规定 篇8

至于假期超过3天的,全国目前没有明确规定工资计发的统一标准。

1.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标准确定。

2.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2022年婚假规定 篇9

2.符合晚婚年龄 (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 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全国婚假一览表

(仅供参考,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省/市婚假天数

北京10天

天津10天

山西30天

山东3天

河南21天/28天

河北18天

内蒙古18天

黑龙江15天/25天

吉林15天

辽宁10天

陕西13天

甘肃30天

青海12天/15天

宁夏3天

新疆23天

西藏10天

四川3天

重庆15天

贵州13天

云南18天

湖北3天

湖南3天

广西3天

广东3天

福建15天

安徽13天

浙江3天

江苏13天

上海10天

江西18天

上海婚假新规定 篇10

目前出台新计生条例的12个省份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其中,山西、安徽、江西、山东、四川、宁夏6省份,产假为158天,福建产假最短158天最长可休180天;而天津、浙江、湖北、广东4省份,产假为128天,相差近两个月;陪产、护理假方面,广西和宁夏假期最长,为25天,天津、山东则仅有7天。

除以上12省份外,河北、江苏等省份的新计生条例尚在修订过程中,并将于3月前后进行审议。

目前我国规定产假为98天,部分省份新修订的计生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其中,四川、江西、宁夏、安徽、山西、山东均规定,在原来98天产假基础上,如果符合所有延长产假条件,最多延长产假60天,产假天数合计达到158天。

广西延长50天

广西确定增加50天产假,产假天数合计达到148天;

广东等延长30天

广东、湖北、天津、浙江、上海等省份增加30天产假,产假天数达到128天。

除了产假,在男方的陪产、护理假方面,目前以广西和宁夏最多,均有25天假。除这两地外,四川省规定,男方有20天护理假。山西、江西、广东、湖北、浙江、福建规定男方有15天的陪产假,天津、山东明确男方有7天护理假。安徽则规定,男方护理假为10日,但若夫妻双方是异地生活有20日假期。

晚婚假 多地明确不再保留

山西、安徽、江西、广西、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宁夏、山东、四川、上海、福建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均已明确不再保留晚婚假。

此外,吉林、辽宁、云南正在就修订计生条例征求意见,均拟取消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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