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分类标准

2024-06-24

产品分类标准(共9篇)

产品分类标准 篇1

中国ECR委员会

PRODUCT DEFINITION AND SEGMENTATION

产品定义及分类

1. 目的:

“产品定义及分类标准”致力于为零售商品设立标准的品类定义和分类,使不同商业企业和制造企业采用相同的品类定义和分类,从而促进市场的标准化和各方的协作。该标准的使用将方便消费者选择商品和购买商品,提高商业企业商品管理的效率和业务决策,促进商业企业与制造企业在品类管理、供应链管理的合作,并为行业的交流与合作创造条件。

2. 意义:

-方便消费者选择商品和购买商品:“产品定义及分类的标准”帮助零售商选购符合目标顾客的商品、科学地陈列商品,更好地服务消费者。

-提高商业企业商品管理的效率和业务决策。“产品定义及分类的标准”帮助零售商根据自己的定位决定品类结构、是否突出/发展某个子品类、是否引进某个新品、商品价格策略等。商业企业把“产品定义及分类的标准”维护在计算机系统中,很容易地产生各种品类/子品类业务报表、进行品类分析(销量、销额、占用率、库存、利润等)、进行品类管理。

-促进商业企业与制造企业在品类管理、供应链管理的合作。“产品定义及分类的标准”帮助零售商与制造商进行生意情况回顾和制定联合生意计划、提高联合品类管理工作的效率、方便地进行数据共享。

-为行业的交流与合作创造条件。“产品定义及分类的标准”使不同零售商、制造商可以在行业内进行品类层次的交流合作,关键品类业务指标的相互比较,提高行业管理水平。

3. 标准的产生和维护

由行业领先的制造商、零售商、顾问公司、行业协会等牵头来制订,向行业发布。

根据品类的发展定期更新。

4. 使用

-供商业企业和制造企业使用。

-制造企业在推出新品时,要向商业企业提供完整的产品信息,包括所属的品类、子分类等。

-把“产品定义及分类的标准”维护在计算机的数据库内,供报表和分析使用。

-在进行品类管理和深入业务分析时使用。

产品分类标准 篇2

各国政府之所以重视地理标志问题, 主要是由于地理标志产品一般都是每个国家或地区的传统特色产品, 该标志已成为国家或地区的自然与文化遗产, 而这种资源又是有限的和不可再生的, 必须加以保护。

在国际上, 由于各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不同, 保护的商品范围及对保护产品的分类方法也各不相同。其他国家保护的地理标志产品种类相对较少, 主要集中在农产品和酒类, 因此, 分类也相对简单。根据欧盟理事会条例 (EC) 510/2006的分类, 将其分为食品 (葡萄酒不在其范围内) 和农产品, 食品主要以加工后的副食品为主, 如帕尔马火腿等。酒类作为专门的一类产品进行分类。

我国是传统的农业大国, 历史悠久, 地域辽阔、气候多样、农作物种类繁多。自实施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以来, 批准保护的产品 (国家质检总局系统批准的) 已达1, 000余个, 其中包括众多的产品种类。如何对这些种类繁多、形状各异、生产方式多样的产品进行分类, 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系统, 对今后地理标志产品的管理、促进产品质量的提升都具有重要作用。

1我国目前的现状

1999年8月17日, 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规定》, 明确了中国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法律地位, 这是我国第一部专门规定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的规定, 标志着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的初步建立。由此算起, 我国实行地理标志保护制度也只有十几年的历史。在这期间, 确定保护的产品超过1, 000余个, 但还没有明确的分类方法和建立分类系统。目前使用的分类方法还是沿用一般的商品分类方法。根据这种分类方法, 可以将地理标志产品分为以下几类。

1.特色农产品 (种植产品) 包括:

(1) 园艺产品:包括水果、蔬菜、观赏花卉等。

(2) 茶叶:如龙井茶、六安瓜片、安溪铁观音等。

(3) 特色粮食产品:包括大米、豆类、薯类等。

(4) 中草药:如霍山石斛、川白芷等。

(5) 食用菌:如泌阳花菇等。

2.特色畜产品及水产品包括:

(1) 特色畜产品, 如苏尼特羊肉等。

(2) 特色禽蛋类, 如崇仁麻鸡等。

(3) 特色水产品, 如阳澄湖大闸蟹等。

3.加工食品包括:

(1) 肉类加工食品。

(2) 谷物类加工食品。

(3) 酿造食品类:包括酒类、食用醋等。

(4) 其他类加工食品。如涪陵榨菜、东陂腊味、八公山豆腐、绍兴黄酒等。

4.工艺品包括:

编织工艺品、雕刻类工艺品、绣品、烧制类工艺品。

5.其他:如金丝桐油等产品。

这种分类方法的优点是与一般商品分类系统结合紧密, 容易理解和推广, 适合于在日常的统计、管理中应用。但这种分类方法不能正确地反映在某类地理标志产品所具有的独特品质形成中起关键作用的因素, 同一类产品中会出现影响产品质量特征形成因素完全不同的情况, 不利于对某类产品制定相对统一的质量技术要求, 不利于技术标准的制定和统一管理以及监管工作的进行。

2适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分类方法研究

根据TRIPS协定对“地理标志”的定义可以看出, 地理标志强调商品的特定质量、声誉或其他特点基本取决于当地特有的自然环境条件, 包括:气候、土壤、水源等因素, 以及特定地域的传统工艺等人文因素。地理标志产品的重要特征之一是:在同类商品中该产品具有独特的品质特色, 并且这种特色的形成与当地自然环境及人文环境密切相关。

通过对大量的产品对比研究发现, 不同的地理标志产品, 虽然其特色的形成均与地理环境条件或人文条件相关, 但不是在生产过程中的所有环节都与环境条件密切相关, 而是在不同的生产阶段环境条件所起的作用不同。

根据产品的这个特点对产品进行分类, 将特色品质形成特点相同的产品分为同一类, 利于管理规程的制定以及今后的监管。根据这个原则, 在大量对比研究的基础上, 提出了根据影响产品特色品质形成的主要因素进行分类的产品分类方法。根据这种分类方法, 可以将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分为传统声誉型、地质决定型、生长环境主导型、加工环境主导型以及原料产地和加工环境双重决定型等五类。

2.1传统声誉型

这类产品往往具有很高或较高的声誉, 生产历史悠久, 文化内涵较为丰富, 具有较鲜明的地域特色, 大多数产品为工艺品。但这类产品的一个共同特点是其产品的品质特征的形成与当地自然环境具有一定的关联性, 但与当地的文化特色及传统工艺的关联性更强, 如:苏绣、藏毯、云锦、蜀锦等。这种类型中的部分产品其生产原料与当地自然环境条件有关, 但与其成品的加工过程则无明显的关联性。如藏毯, 其生产原料羊毛的特点与当地的自然环境条件如气候、饲草、羊种等有一定的关联性, 如果羊毛的知名度高则应保护羊毛。但在消费者中认知度高的并不是羊毛而是用羊毛编制的藏毯。人们之所以接受这种商品, 愿意支付更多的钱来购买这种商品, 主要是对这类商品文化特点的认同。

目前我国这类商品较多, 与其他产品相比, 这类产品往往市场价值较高, 如果加以保护会带来非常大的经济效益。但根据我国目前对地理标志产品管理的规定, 这类产品保护起来非常困难。其关键就是产品的特色与保护区内的自然环境条件之间的关联性很弱, 同样的原材料和相同技能的技工, 在不同的地点均可以生产出相同品质的产品。但由于这类产品往往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容易被假冒, 又迫切需要保护。因此, 对这类产品今后如何加以保护, 也是需要认真讨论的。

2.2地质决定型

这类产品其品质特征的形成仅与地质条件相关, 而没有人类利用自然条件的创造性劳动, 包括矿泉水、石材、特种矿石等。如:矿泉水的质量仅仅取决于其生成的地质结构、地质条件, 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可以做的主要是将其开采出来并推向市场。消费者对这类产品的认知往往是对特定的环境条件的认知, 而没有对人类利用环境的创造进行认知。

典型的地理标志产品应具备3个重要的要素: (1) 具有较高的声誉; (2) 产品具有独特的品质; (3) 产品品质的形成与环境条件密切相关。在这里所说的与环境条件密切相关并不是单纯的指某种产品埋藏于某个区域, 而应该是某个区域具有相对独特的气候、土壤、生态条件, 当地的生产者在长期的生产过程中充分利用了这些独特的条件, 采用了与之相适应的生产方式, 逐渐形成了一整套的“正确的、恒定的”生产惯例, 最终生产出了具有特殊品质的产品, 被消费者广泛认知和接受。由此看出, 在这里很重要的是人和环境的结合, 人类利用环境特点, 创造出独特的生产方式。

地质决定型的地理标志目前在一些国家已经不被纳入地理标志的范围, 但我国由于国情和传统文化的影响, 这类产品中有许多知名度非常高、附加值很大、市场假冒很多、亟待保护的产品, 如:寿山石、和田玉、巴林石等。对于这类产品的保护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

2.3生长环境主导型

这类产品是目前保护数量最多的一类, 主要包括初级农产品中的园艺产品、粮食、畜产品、水产品及部分中草药、食用菌等。这类产品的特点是产业链短, 其最终的商品就是从植物、动物及微生物收获的直接产品, 基本没有复杂的加工过程。产品质量特色主要取决于植物、动物以及微生物的生长环境以及人们在生产过程中充分利用了特殊的环境条件所制定的生产惯例。

在国际上这类产品也是地理标志保护的重要类别之一。我国是农业大国, 也是农耕古国。在长期的农业生产过程中创造出了众多的具有特色、被消费者广泛认知的特色产品, 如:马家沟芹菜、章丘大葱、五常大米、沁州黄小米等。加强这类产品的保护对促进我国农村经济发展, 增加农民收益具有重要作用。

2.4加工环境主导型

这类产品的质量特色只取决于加工环境及工艺, 而与原材料无关。属于这类产品的主要是部分加工食品、酿造产品 (大多数的白酒、醋等) 。以迎驾贡酒为例, 其产品原料主要是高粱、小麦、大米、糯米等。在生产过程中对原料的来源没有明确的规定, 只是规定了原料要达到一定的质量即可。其中特别规定:高粱采用符合GB/T 8231标准规定的辽宁、山西、内蒙古等北纬40度以下地区生产的优质高粱。其原材料的供应范围远远超出了保护区的范围, 说明最终的产品特色与原料产地无关, 只要达到某种质量要求即可。相反, 制酒的发酵过程则严格规定在保护区范围内进行, 并且必须使用保护区内的东淠河水, 要按照一定的工艺要求生产。这主要因为在白酒生产过程中, 其发酵、陈酿过程对当地的微生物菌群构成、发酵环境、陈酿温度等有特殊的要求, 离开了一定的区域, 其产品品质就会发生变化, 而原料的来源并不会影响最终产品的特色。2.5原料产地和加工环境双重决定型

这类产品的特点是产品质量特色不但取决于原料的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原料质量, 同时还取决于加工环境条件、加工工艺、产品贮藏后熟环境等。这类产品中的典型代表是葡萄酒。要生产具有特色的酒葡萄, 对原料的要求很高, 要求在特定的环境条件下, 采用特殊的生产方式生产原料, 不同产区的葡萄酿出的酒风味差异很大。因此, 在世界范围内好的葡萄酒产区一定有好的葡萄种植园。

除了对原料要求外, 在加工过程中对环境条件及加工工艺也有严格的要求, 如葡萄酒的发酵、窖藏等都要求在特定的区域内采用特殊的方法进行。最具代表的如法国的波尔多葡萄酒、干邑葡萄酒、香槟酒等。

除了葡萄酒外, 我国特有的一些加工食品也具有这种特征, 如涪陵榨菜的生产, 即要求原料菜头必须是产自保护区内, 同时要求后发酵过程也必须在保护区内进行。

根据这种分类方法对目前我国已获得批准的地理标志产品进行分类可以看出, 生长环境主导型所占比例最大, 约占总数量的70%, 其次为原料产地和加工环境双重决定型, 占总数的20%左右, 加工环境主导型占约6.5%, 地质决定型占近2%, 传统声誉型比例最低, 只占总量的1.5%。

3今后需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一种新的分类方法是否科学, 是否适用于现实情况, 还需要在实际应用中不断检验、修正及完善。根据决定产品质量特色的形成因素进行分类在目前还没有应用的先例, 如何应用新的方法指导地理标志保护过程中管理规则、质量标准的制定, 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

参考文献

[1]《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Agreement On Trade-related Aspects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 .

[2]《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8号) .

[3]关于农业产品和食品地理标志和原产地名称保护 (欧盟理事会条例2006年3月20日第 (EC) 510/2006号) .

[4]李祖明.传统知识视野下的地理标志保护研究[J].知识产权, 2009.

[5]张建华.地理标志产品质量特色及其与产地关联性的研究[J].标准科学, 2011/01.

保险产品如何分类 篇3

在上一篇中,我们已经介绍了有关保险合同的基本知识。其实,在投保过程中,明确自己所投保的险种属于什么性质、哪种类别也很有必要。特别是新型人身保险所具有的不同特点不能混淆。

传统人身保险如何分类

人身保险的产品纷繁多样,按照保障范围可以划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下图便是一种更为细致的划分:

其中,年金保险因其在保险金的给付上采用每年定期支付的形式而得名,实际操作中年金保险还有每季度给付、每月给付等多种形式。养老年金保险可以为被保险人提供老年生活所需的资金,教育年金保险则可以为子女教育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

人身意外险与寿险的区别

消费者可能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定期寿险的选择上难以抉择。其实,两者还是有较大不同的。

一是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因意外伤害而导致的身故,不承保因疾病而导致的身故,而这两种原因导致的身故都属于定期寿险的保险责任范围。

二是意外伤害保险承保因意外伤害导致的残疾,并依照不同的残疾程度给付保险金。定期寿险有的不包含残疾给付责任,有的虽然包含残疾责任,但仅包括《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给付比例表》中的最严重的一级残疾。

三是意外伤害保险一般保险期间较短,多为一年及一年期以下。定期寿险一般保险期间较长,可以为五年、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时间。

新型人身保险知多少

人身保险新型产品主要包括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等保险。

分红型保险指保险公司将其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

与普通型产品相比,分红型产品增加了分红功能。分红是不固定,也是不保证的,分红水平与公司经营状况有着直接关系。通常来说,在保险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的年份,客户可能分到较多的红利,但如果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不佳,客户能分到的红利就可能比较少,甚至没有。

万能型保险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设立有保底投资账户的人寿保险。它具有以下特点:

一是兼具投资和保障功能。保费的一部分用于提供身故等风险保障,扣除风险保险费以及相关费用后,剩余保费在投资账户中进行储蓄增值。

二是缴费灵活、收费透明。通常投保人缴纳首期保费后,可不定期不定额地缴纳保费。同时,与普通型又称传统型人身保险产品及分红保险不同,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明示所收取的各项费用。

三是灵活性高,保额可调整。账户资金可在一定条件下灵活支取。投保人可以按合同约定提高或降低保险金额。

四是通常设定最低保证利率,定期结算投资收益。此类产品为投资账户提供最低收益保证,并且可以与保险公司分享最低保证收益以上的投资回报。

投资连结型保险指包含保险保障功能并至少在一个投资账户拥有一定资产价值的人寿保险。其具备万能险第一、第二项特点。不过两者之间也有不同。

投连险灵活性高,账户资金可自由转换。由于投资连结保险通常具有多个投资账户,不同投资账户具有不同的投资策略和投资方向,投保人可以根据自身偏好将用于投资的保费分配到不同投资账户,按合同约定调整不同账户间的资金分配比例,并可以随时支取投资账户的资金。

信托产品的分类 篇4

第一种是融资类的,往往是一个项目公司有融资的需求,在这种情况下信托类的产品就是针对某一个项目给项目公司提供一个的短期的融资,或者是以贷款的形式或者是以融资的形式,期限一般都是在一年、两年之间,回报要看项目。当然按法规规定,信托合同上都会有这么一句:“信托计划不承诺保本或最低收益”,而且对于收益率,使用的都是“预期收益率”概念。但在实际操作中,近年来100%的固定收益信托均实现了保本、保收益。所以,这一类产品也被约定俗成地称为“固定收益信托”。由于收益稳定,流动性灵活,通常为第三方理财公司所青睐。这也是第三方理财公司对信托产品有所依赖的重要因素。

第二类是信托的基金化产品。基金跟单一一个特定项目的主要区别是基金类是先募集资金,它是会有一些备选的项目,但并不一定所有的钱会投到成立之前就已经确定的项目,它的重要性会远远大于刚才的第一种类型,就像公募基金一样,告诉客户一个投资的策略而不会告诉客户会投哪一些股票,然后管理客户的钱。通常情况下,这类基金化产品期限会比较长,比如说五年,在这个五年里面管理团队会来运作这些资金,根据投资策略将资金投资到若干个项目里面去。

支部分类定级标准 篇5

关于党组织分类定级的标准

根据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现状大调查 在市直机关实施“三分类三升级”的活动方案》(*直委[20**]**号)、《关于印发各领域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指导标准的通知》(**组„20**‟**号)和中共*****局机关党委《关于党组织分类定级的标准》(„20**‟**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一、评分项目及分值

(一)党组织带头人及分值(15分)

1.支部书记政治素质、党性观念、围绕经济建设中心 工作、**业务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情况。

2.支部书记带头廉洁自律、承诺践诺、发挥党员领导干部表率作用情况。

3.支部书记抓班子建设及党组织按期换届情况。4.支部书记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促进班子团结情况。5.支部书记抓党员队伍建设、做好党员发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情况。

(二)工作思路及分值(10分)1.党建工作是否有明确的思路。

2.工作思路是否符合服务经济建设中心、促进**业务、建设高素质**队伍的要求,并形成工作计划情况。

3.工作计划贯彻落实和定期进行工作总结情况。

(三)工作制度及分值(10分)

1.“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党内激励关怀帮扶等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2.建立定期分析党员队伍思想状况和党支部书记与党员谈心制度情况。

3.支部书记列席重要会议、参与重大决策和干部使用工作制度情况。

4.落实党务公开、实行民主管理制度情况。5.建立党员干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情况。6.支部书记就党建工作向党员群众述职并接受评议制 度情况。

(四)活动阵地及分值(10分)1.党员活动场所建设和使用情况。

2.活动场所宣传教育设施配备和使用情况。

(五)保障机制及分值(10分)1.专兼职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2.党组织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六)工作业绩及分值

1.落实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情况。

2.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履行职责,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情况。

3.党组织和党员联系服务群众情况。4.党员到社区报到及参加社区活动情况。

5.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情况,单位文化是否有特色。6.党建工作、质监业务工作考核及受上级表彰情况。

7.党建带群建工作成效和各类群团组织作用发挥情况。

(七)群众反映及分值(25分)

1.党支部在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测评中满意度情况。2.党支部活动在党员、群众在反映情况。

3.党员服务意识、办事效率及群众信访或投诉情况。4.群众对党支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工作的反响情况。

二、评分办法

(一)党组织带头人。党支部不按期换届的扣5分;班子不健全的扣5分;党支部半年以上不开展党的活动的扣5分;其他的指标酌情扣分。

(二)工作思路。没有工作计划的扣5分;没有工作总结的扣5分,落实不好的扣5分;其他的指标酌情扣分。

(三)工作制度。“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党务公开不落实的扣2分;不开展党支部书记述职和评议的

扣5分;1名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参加教育培训时间少于40学时的扣3分,1名普通党员少于24学时扣2分,多于1名的酌情加扣;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四)活动阵地。无党员活动场所的扣10分;有活动场所无教育设施的扣5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五)保障机制。党员人数50人以上的不配备专职党务干部的扣5分;没有党组织工作经费的扣5分,经费不能满足正常工作需要的扣3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六)工作业绩。党建工作或**业务工作考核排名靠后的扣10分;群团组织不健全或不发挥作用的扣5份;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七)群众反映。党员群众、服务对象测评满意度较低的扣10分;群众信访或投诉较多的扣10分;其他指标酌情扣分。

三、几点要求

(一)党组织分类为先进、一般、后进党组织;评分采取总分100份逐项扣分的办法进行,每个项目分值扣完为止。得分在95分以上、星级评定为十星的党支部明确为先进党组织;得分在60分以上、星级评定为十星到六星的党支部明确为一般党组织;得分在60分以下、星级评定为五星及以下的党支部明确为后进党组织。

(二)党支部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明确为“后进”党

风险分类限定标准 篇6

为客观反映表外债务性资产质量,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贷款风险分类指引》(银监发〔2007〕54号),结合我司实际,制定本标准。

一、正常类限定性标准

具备以下限定性指标分类级别不高于正常类。

(一)行业情况

1.属于监管机构行业指引中的压缩类行业。

2.拟开发项目土地超过国家规定的闲置时间且未取得当地主管部门延期批复。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行业。

4.出口业务占比超过80%的纺织与服装业、电子设备制造业和家电业企业。

(二)财务因素

1.审计报告被出具重大保留意见。2.或有负债超过净资产。

3.财务报表未经审计(经上级主管部门审计除外)。

(三)贷后管理和履约情况

1.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存在逾期或欠息。2.1年内在其他金融机构发生过不良贷款。3.贷款展期。4.未落实批复条件。

(四)客户经营和管理因素 1.分红资金大于上年净利润。

2.涉及企业间重大诉讼,被诉讼标的涉损金额超过净资产的30%。3.企业资产涉及重大损失,涉损金额超过净资产的30%。

二、关注类限定性标准

具备以下限定性指标分类级别不高于关注类。

(一)行业情况

1.单机容量30万千瓦(不含)以下的燃煤发电项目(热电联产项目除外),燃油发电项目,煤矸石发电、垃圾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如秸秆发电、沼气发电)等能源综合利用发电项目。

2.年普钢产量在100万吨以下的生产型企业、单纯炼铁企业。3.新型干法工艺比重低于50%的水泥企业。4.《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类。

5.发改委列入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名单的企业或项目贷款。

(二)财务因素

1.审计报告被出具否定意见。

2.项目贷款已完工项目的收益远远低于预期收益,且不能在短期内达到预期收益。

(三)贷后管理和履约情况 1.借款人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2.借新还旧,或以其他融资方式偿还。3.无法归还其他金融机构贷款,被诉讼。4.在其他金融机构存在不良或逾期超过90天。

(四)客户经营和管理因素 1.在建项目存在完工风险。

2.在建项目投资总额超过概算,且超额部分无法足额落实资金来源。

3.项目贷款中项目所需资金缺口较大,虽然有相关政府机关的保证承诺,但尚未得到落实。

4.项目贷款中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主要产品发生变化。5.环保检测不达标,被环评通报。

6.涉及企业间重大诉讼,诉讼标的超过净资产的50%。7.企业资产涉及重大损失,涉损金额超过净资产的50%。8.贷款本息逾期61天-89天(含)。

9.企业涉及偷、逃、骗税,欠薪等违法经营行为受到惩处和通报。10.股东抽逃资金。

11.管理层非正常、重大变动(被双规、被依法收押),造成企业经营混乱。

12.借款人财务严重困难,拟进行整合、重组。

13.非新建企业销售收入连续下降,三年连续亏损,经采取措施有改善可能。

三、次级类限定性标准 具备以下限定性指标分类级别不高于次级类。

(一)贷后管理和履约情况

1.借款人经重组、兼并、合并后,借款人经营困难、仍然无力归还贷款本息。

2.贷款本息逾期181天-365天(含)。

(二)客户经营和管理因素

1.非新建类企业销售收入连续严重,三年连续亏损,且无有效改善措施。

2.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财务报告。

3.利用企业兼并、重组、分立等形式转移或恶意逃废我司债务,致使贷款形成逾期。

4.借款人采用隐瞒事实(提供虚假报表、虚假信息、虚假验资)等不正当手段骗取贷款。

四、可疑类限定性标准

具备以下限定性指标分类级别不高于可疑类。

(一)贷后管理和履约情况 1.贷款本息逾期超过546天(含)。

2.借款人经重组、兼并、合并后,借款人经营困难、仍然无力归还贷款本息。

(二)客户经营和管理因素

1.借款人处于停产、半停产状态,或授信固定资产项目处于停、缓状态(非正常因素影响)。2.借款人经重组、兼并、合并后,又陷入停产状态。3.借款人涉嫌洗钱及其他不法活动。

五、损失类限定性标准。

具备以下限定性指标分类级别不高于损失类。

(一)清收处置情况

1.借款人停产2年以上、无抵质押,或虽有抵质押,但未办理有效抵质押登记或已过诉讼时效,我司无法提请诉讼或强制执行债务人、担保人财产用于还款。

2.我司已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债务人/保证人已无可执行财产,法院出具终止或终结执行裁定书。

3.强制执行时间已经超过2年,经确认受偿金额较少或无受偿。

(二)客户经营及管理因素

1.债务人和担保人已经依法宣告破产。经法定清偿后,仍不能归还贷款、本息。

2.债务人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损失巨大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经确定无力偿还的贷款。

标准分类法新解 篇7

分类是认识一个事物的重要方法,从不同的视角看对象会产生不同的分类方法,也会带来不同的认识和见解。标准也一样,人们基于一定的目的,依据不同的准则,对标准进行了各种划分,也因此形成了不同的标准种类。如,我们所熟知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安全标准、环保标准、管理标准、产品标准、方法标准;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等等,这些都是基于不同的管理思路对标准进行的划分,对我们从不同角度认识标准、使用标准、提升标准水平产生了积极的意义。

我国著名标准化专家李春田在第5版《标准化概论》中创造性地提出了标准的公私之分,按照制定标准的宗旨不同将标准划分为公共标准(公标准)和自有标准(私标准),给出了公标准和私标准的定义和特点,明确了公标准的制标宗旨是获取最佳公共利益,私标准的制标宗旨是获取本组织的最大利益。相对于其他几种分类方法,标准的公私之分无疑抓住了标准的本质特征,不但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两类标准的不同特点,采取有区别的政策加以对待,确保公标准的公正性和私标准的竞争性;还可以避免将两类标准混为一谈、公私不分的现象发生。同时也为我们深入剖析我国现行标准化管理体制中的现实问题提供了独特视角和有效抓手,而从这一点出发看我国目前标准化工作改革也颇有现实意义。

公标准

公标准就是动用公共资源制定的标准,其宗旨是维护公共秩序,保护公共利益,为全社会服务,从定义我们可以解读出以下信息:

1.动用公共资源

从经济学的角度看,所谓公共资源,一是这些资源不为哪一个个人或组织所拥有;二是社会成员可以自由地利用这些资源。这两个条件决定公共资源具备了“竞争性”的特点,但同时却不具备“排他性”的特征。针对标准而言,凡使用纳税人钱制定的标准,均可以看成公标准,这些标准理应代表社会大众的根本利益,为社会大众服务。我国目前发布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均属于公标准,因为这些标准都是通过各级标准化主管部门主导推动,并通过各级财政资金支撑标准的制定与实施。据统计,我国目前现行的国家标准4万余项,机械、农业、化工等95个组织的行业标准8万余项,还有各地区标准化主管部门发布的地方标准,这些标准均属于公标准的范畴,而这些数量庞大公标准构成了我国现行标准体系的主要组成部分。尽管在我国标准化工作的开展过程中非常重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但标准的立项、审核、编制、批准发布与监督实施还是政府主导,所以这些标准都是公标准。

2.谋取最佳公共利益

公共利益是国家存在的正当性理由,是界定政府行为必要性的主要界限。既然公标准是动用公共资源制定的,他的制标目的理应是谋取最佳公共利益,这是公标准永远不可偏离的宗旨,任何形式的偏离都会影响公标准的公信力,损害政府形象。公共利益不能单一的解读为经济利益或社会效益,他一定是根据标准所涉及领域和标准所要实现目标的不同,综合评估标准化全流程中利益共同体的相关利益后,严谨慎重作出的决定。如生乳标准的制定,就必须综合协调农业部与卫生部、质检总局与工商总局、社会预期与现实国情、奶农与消费需求等各方利益。此外,如何实现公共利益的最佳化,也是政府部门应该考虑的,比如说标准立项的评估,标准征求意见的范围和标准化实施效果的反馈,这些都应该成为标准制修订过程的必备程序,每一阶段形成的结论也应成为标准制修订过程中的重要参考。尽管从管理学角度上来说,我们所能选择的只可能是次优方案,而不可能实现或证明最佳,但标准化管理者也应通过程序上的设置和控制,尽量实现较好的次优方案,保证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3.法定性质与程序公开

在我国,所有的公标准都是依据国家现有的法律、法规,由标准化主管部门按照特定程序组织实施并批准发布,并在标准封面的下方标注发布单位。如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卫生部、农业部等等。既然公标准由政府部门统一对外发布,其制修订程序理应对外公开透明,接受纳税人的监督和质询,并通过社会大众所熟知的标准制修订服务平台对外公开标准制修订过程的全部信息,了解不同利益主体针对不同阶段标准文本的意见,还有诸如立项信息、评估意见、国内外现状、验证报告等等,都应该通过平台对外公布。尽管繁琐,但正因为标准头上有个“公”字,服务对象是社会大众,涉及公共利益,标准化管理者就不能简单处理。

4.广泛参与与充分协调

不管哪一类标准,涉及什么领域,标准都是协商一致的产物。在标准制修订过程的不同阶段,必须做到广泛参与和充分协调,这样才能保证标准化过程的顺畅运行,避免由于沟通不畅导致的意见不合。2009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GB/T 24158-2009《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通用技术条件》等4项国家标准,把重量40 kg以上,时速20 km/h以上的称为轻便摩托车,由于该定义与电动自行车的界定有冲突,与我国相关产业的现实国情也不一致,导致标准一经发布就引起了诸如自行车协会、电动车协会,还有广大消费者的激烈反对。该标准自发布到现在已经过去6年了,但该标准中关于电动轻便摩托车的相关规定却一直暂缓执行。这既是对公共资源的浪费,也对标准化主管部门的权威性产生影响。而这一切从根本上说,还是没有充分评估各利益相关方,标准制定过程中的广泛参与和充分协调也做得不够。

私标准

相对于公标准,私标准是动用非公共资源制定出来的标准,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其宗旨是为本组织的利益服务,如提高本组织的竞争力、获取最大利益。而从这一点来说,我们经常所说的“一流的企业卖标准”“得标准者得天下”“标准专利化”等口号,针对私标准而言更有意义。

1.动用非公用资源

我国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合资企业、独资企业、各种企业联盟标准,以及各类事实上的标准均属于私标准的范畴。它涉及范围广、种类多、形式功能各异,是标准化领域最具创造力的组成部分。既然是花自己的钱搞标准化,那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目的肯定得符合企业自身发展战略和愿景。只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私标准如何制定?规定什么内容?采用什么形式等等,都是企业自己的内部事务,任何其他组织和个人无权干预。企业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产品标准、内控标准等都属于私标准,理应由企业自己说了算。而多年来我们一直推崇的企业产品标准备案或通过行政手段强制推动推荐性标准的实施就无疑是对企业内部事务的严重干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充分尊重企业的自主权,企业参与标准化工作才会有动力,才能创造性的通过标准提升市场竞争力。

2.为市场竞争服务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参与市场活动的目的离不开利益,标准化活动也不例外。主要表现为通过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提高本组织的竞争力,获得可观的市场份额,掌握行业发展的话语权等等。而为了实现目标,企业会将发明、专利或其他技术诀窍纳入标准,并通过相关知识产权政策的运用保护自己的技术,推广自己的标准,提高市场对产品、甚至企业文化的认可。我们通常所说的“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全球化”无疑是企业通过相关政策的运用为市场竞争服务的最好写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我们没有权利要求企业在参与标准化工作中考虑“最佳公共利益”,或是在不同利益主体之间搞平衡,这些都是对微观经济不应有的干预。而企业是否有积极性参与标准化工作,是否可以真正成为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主体,主要还是看我们的标准化政策是否符合市场经济运行规律。

3.独占性和不公开性

私标准是企业自己的技术机密,是独立的经济主体通过动用自有资源主导制定的。正因为此,“独占性”和“不公开性”就成了私标准区别于公标准的主要区别。任何组织或个人都无权侵犯私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企业也没有公开私标准的义务,也用不着主管机构对私标准进行评估,这都是企业自己的内部事物,至于通过第三方进行评估,那是市场的事情,应按照市场规则去解决。市场需求不断变化,客户需求不断提高,企业在参与市场竞争的过程中,理应保护好自己的技术、专利和标准的相关权益不受侵犯,这样才能提高自己对市场的适应能力。

4.视角

以标准的公私之分作为观察视角,我国现行标准化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以下问题:

政府与市场角色错位,市场主体活力未能充分发挥,既阻碍了标准化工作的有效开展,又影响了标准化作用的发挥;

私标准在我国标准化工作体制中占比较低,与市场经济的主体要求不一致,私标准在推动我国标准化工作发展中所发挥的作用十分有限,行业协会、团体参与标准化工作的程度不高;

公标准制修订工作的透明度较低,公众难以了解标准制修订过程的相关信息,很多热点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很难听到公众的声音,而部分标准发布之后却成为社会关注热点;

公标准与私标准混淆不分,很多领域的事情本该运用市场法则由私标准来解决。而公标准对于公共、安全、健康、环保、公益、互换等领域的关注却与预期相差较大。

建议

1.公标准

改革标准化管理体制

改变现有的多部门交叉管理标准化工作的现状,成立由国务院主导的标准化管理与协调机构,统筹全国标准化改革事项,协调不同部门之间的事物和利益。既发挥好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责,又充分发挥国务院各部门在相关领域内标准制定、实施及监督的作用。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用于标准实施效果的评估与反馈,特别是要加强强制性标准实施效果的信息搜集与分析,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保证强制性标准的有效实施。

以市场为导向,加强对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TC)的监督管理。分析现有TC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实效,以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梳理不同TC与TC之间、TC与SC之间的关系,建立适应市场需求的TC工作服务体系,避免不同TC之间工作内容交叉重复等现象的发生。如TC264服务和TC533家政服务就存在明显的业务重叠。同时加强对各秘书处工作的考核与监督管理,打破垄断,鼓励不同市场主体参与秘书处的竞争工作,促进标准化工作在良性的市场竞争环境中有序开展。在此基础上,充分保证各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的工作经费,斩断利益链条,避免各秘书处把标准起草单位和起草人等公共资源明码标价等不良现象的出现。

整合标准体系

整合精简强制性标准,取消强制性行业标准,划归国家标准统一对外发布,并由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统一立项和编号。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原则要遵守贸易最小影响原则、非歧视原则、协调一致原则、等效原则、透明度原则的基本规则。强制性标准的范围要严格限定在WTO/TBT中的5个正当目标的范围之内。建立统一的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对外通报和发布,免费向社会各界提供标准文本。建立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明确标准与法律法规,标准与技术法规,标准与专利的关系,保证强制性标准的有效实施。

优化现有推荐性标准体系。国家标准应重点关注公益、社会保障、民生服务、应急管理、图形符号、尺寸公差等基础通用类标准。取消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制度,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的干预。取消行业标准,并逐步向学协会标准和联盟标准等自有标准过渡,让这些标准真正反映市场需求,并带动行业健康发展。

建立标准制修订服务平台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整合国家层面和各专业TC标准信息资源,建立全国统一的标准制修订工作服务平台。通过平台加强对标准立项过程的评审、分析与验证,强化制修订流程中的信息共享、社会监督和自查自纠。开发自动查重功能,自动核实TC/SC设置,标准立项评审,有效避免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在立项、制定过程中的交叉重复矛盾。

申报耳熟能详的网络域名,增加公益服务内容,并通过“世界标准日”“质量月”等活动,不断加大推广宣传力度,提高服务平台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并通过平台监督标准制修订全流程各个阶段的工作,形成最大范围内的协商一致,不断提高国家标准的公信力和影响力。

2.私标准

培育发展学协会标准

取消现有行业标准,并逐步向各专业协会标准过渡。改革我国现有行业协会、民间团体管理办法,确保行业协会组成成员可以代表本行业的根本利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杜绝政府官员在协会中兼职,避免公私不分现象发生。对学协会标准不设行政许可,由行业协会自主制定发布,通过市场竞争优胜劣汰。学协会标准的版权归协会所有,鼓励将发明或专利技术纳入协会标准,并通过市场运作获得相应收益。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学协会标准发展指导意见和标准化良好行为规范,对学协会标准进行必要的规范、引导和监督。

放开搞活企业标准

企业根据市场需要自主制定、实施企业标准。鼓励企业制定高于国家标准,具有竞争力的企业标准。取消政府对企业产品标准的备案管理,落实企业标准化主体责任。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按照市场规则对企业标准开展比对和评价,并通过官方机构网站对外进行解读和发布,提高消费者对标准比对报告的认知程度,形成企业——第三方机构——消费者的互动服务模式。

鼓励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加大对我国相关企业、学协会、技术联盟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支持力度,引导和支持他们承担更多国际标准组织技术机构和领导职务,增强国际标准话语权,提升中国企业和中国标准在世界的影响力。

结语

标准的公私之分为我们提供了独特视角去看待标准化工作所面临的现实问题。不同的制标主体有着不同的使命和愿景,他们的制标目的、制标形式、制标内容及运作方式也截然不同。公标准是显规则,私标准是隐规则,显规则造就共性和一致性,隐规则产生个性和灵活性。而标准化工作所面临的很多问题都存在着公私混淆不分,政策模糊难辨的现象。公标准和私标准代表着不同的行为主体的利益,必须采取有区别的政策加以对待,只有这样,标准化工作改革才能取得实质性的效果。

参考文献

[1]李春田.标准化概论[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2010.

银行理财产品的2种分类 篇8

按标价货币分类

银行理财产品的标价货币,即允许用于购买相应银行理财产品或支付收益的货币类型。如外币理财产品只能用美元、港币等外币购买,人民币理财产品只能用人民币购买,而双币理财产品则同时涉及人民币和外币(见图1)。

外币理财产品

外币理财产品的出现早于人民币理财产品,结构多样,创新能力很强。外资银行凭借自身强大的海外投资能力,在这一领域表现及其活跃,并提供了多种投资主题,如新兴市场股票、奢侈品股票篮子、水资源篮子股票等,帮助投资者在风险相对较低的情况下,把握资本市场的投资热点。

人民币理财产品

伴随近年来银行理财市场的蓬勃创新,各家银行将投资品种从国债、金融债和央行票据,延伸至企业短期融资券、贷款信托计划乃至新股申购等方面,在差异性创新方面,流动性长短不一而足,风险性则由保最低收益到保本再到不保本,品类齐全。从投资方向分,最常见有债券型、信托型、新股申购型和QDⅡ型。

双币理财产品

根据货币升值预期,将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币理财产品进行组合创新。

1投资本金由本、外币两种货币组成,以人民币理财产品和外币理财产品的模式运作,到期后分别以原币种支付本金及收益。

2以人民币作为投资本金,将此本金产生的利息兑成外币以外币理财模式运作,以外币返还本、外币理财的整体收益。

3其他交叉投资模式。

常见人民币理财产品类型:

1债券型,主要投资于国债,央行票据、政策性金融债等低风险产品,是风险最低的银行理财产品之一。比起购买单期国债,这类理财产品通过各种债券搭配来提高收益率,投资期限短,因此更具投资价值。

2信托型,投资于商业银行或其他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机构担保、回购的信托产品或商业银行优良信贷资产收益权信托产品。

3新股申购型,集合投资者资金,通过机构投资者参与网下申购提高中签率。

4QDⅡ型,取得代客境外理财业务资格的商业银行接受投资者的委托,将人民币兑成外币,投资于海外资本市场,到期后将本金及收益结汇后返还给投资者。

按收益类型分类

银行理财产品的收益类型,即相应银行理财产品是否保证或承诺收益,这对产品的风险收益影响很大(见图2)。

保证收益类

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是比较传统的产品类型,按照收益的保证形式,可细分为以下两类。

收益率固定银行按照约定条件,承诺支付固定收益,银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投资风险。若客户提前终止和约,则无投资收益,若银行提前终止和约,收益率按照约定的固定收益计算,但投资者将面临一定的再投资风险。

收益率递增银行按照约定条件,承诺支付最低收益并承担相关风险,其他投资收益由银行和客户共同承担。若银行提前终止和约,客户只能获得较低收益,且面临高于固定收益类产品的再投资风险。

比如,一个一年期的产品,银行有权半年后提前终止,收益率为6%,而目前市场上普通一年期产品收益率为5%。如果半年后银行行使提前终止权,而客户将提前收回的本金重新投资于半年期的产品时,市场上的半年期产品收益率可能只是3.8%了,用单利计算,客户一年下来投资的收益为6%/2+3.8%/2=4.9%而已,反而低于投资于一个普通一年期产品5%的回报。

2008年2月,北京银行推出一款名为“心喜2008027”的4个月信托贷款人民币理财产品,产品到期日或提前终止日将支付投资者5.3%的年化收益率。这是一款典型的信托类保证收益产品。北京银行把自身给某信托公司的一笔信托贷款打包做成理财计划卖给投资者,产品设计类似国外的“信用互换”,视该贷款的归还情况确定投资者的投资收益。

因为有国家开发银行提供该贷款的本息偿还连带责任担保,贷款风险很低。该款产品的主要风险是由银行拥有提前终止权而投资者不能提前终止所引起的:假设利率提高,则此项投资的收益反倒可能低于调整后的利息收入,另一种可能是银行提前终止带来的再投资风险。

投资者购买了这类产品,就意味着与商业银行签订了一份到期还本付息的理财合同,并以存款的形式将资金交由银行运营,银行在固定期限里,将募集资金集中并开展投资活动。由于产品投资于协议存款、商业票据等特定领域,且客户没有提前赎回权利,使得产品有封闭操作的便利,有助于提高产品收益。该类产品通常会取得比同期存款高的投资收益,适合对本外币理财产品不甚了解但希望在本金安全的基础上获取保守收益的投资者。

非保证收益类

该类产品又分保本浮动收益类和非保本浮动收益类两种。

保本浮动收益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向客户保证本金支付,依据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客户实际收益,本金以外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承担的理财产品。

此类产品将固定收益证券的特征与衍生交易的特征有机结合,是我们常说的“结构型理财产品”。这类产品在保证本金的基础上争取更高的浮动收益,投资者在存款的基础上,向银行出售了普通期权、互换期权或奇异期权,因此得到普通存款和期权收益的总收益。衍生部分品种繁多,所挂钩的标的物五花八门,比如利率、汇率、股票波动率、基金指数、商品期货价格、甚至天气等。

商业银行通常通过购买零息票据或期权等保本工具来实现保本,再将剩余的钱去购买挂钩标的,这种策略以小博大,如果投资者认同挂钩产品的走势,最多也只是输掉投资期利息,以一笔门槛不高的投资,便可以参与诸如商品市场、海外资本市场等平日没有途径进入的领域,有较强的吸引力。

2008年3月,东亚银行推出一款名为“聚圆宝8”的理财产品。该产品提供到期日100%投资本金保证,并根据1.5年后结算日牛奶及小麦两者中的最逊色商品的表现(即收市价相对其开始价格而言),来厘定到期投资收益。该产品风险揭示中明确表示:“若结算日挂钩篮子商品内最逊色商品的表现下跌(相对其开始价格),投资者于到期日只可取回原本的投资金额,但投资收益将不获派发”,说明投资者可能面临零收益的投资风险,但是确定有到期日100%投资本金保证,由此可知该产品属于典型的保本浮动收益产品。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保本浮动收益从收益计算方式划分,主要可以分为区间累积型、挂钩型、触发型3种。

累积型、挂钩型、触发型

1区间累积型预先确定最高、最低的年收益率并设置利率参考区间,根据利率/汇率/指数等标的物在参考区间内运行的情况确定收益率;

2挂钩型产品实际收益情况与存续期内每一天的利率等标的物成正比(反比),挂钩标的物越高(低),产品收益率越高(低)

3触发型为挂钩标的物设定一个触发点,在产品观察期内,触碰或突破触发点 可获得约定的投资收益。

投资者需要对挂钩标的物有一定了解和基本判断能力,如果产品设计对标的物走势情况判断失误,产品收益率有可能就大打折扣甚至颗粒无收。即使走势判断正确,收益计算方式的选择也极为重要。拿区间累积型来说,即使产品设计者对某一挂钩市场走势判断正确,但假设参考区间设计得幅度过于狭窄,一旦投资标的物的表现在短时间内大幅上扬(下挫),直接跳开该设定区间,则会直接影响实际投资成果。

非保本浮动收益非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且不保证本金安全,投资者承担投资风险的理财产品。

招商银行2008年2月推出的“金葵花”新股申购17期理财计划,产品期限9个月,持有到期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7%~20%,收益上不封顶。产品收益主要来源于申购中签的新股在公开交易市场出售后的价差收入,产品说明书中所指的预期收益并非保证收益,新股申购中签率及其上市后的价格波动直接影响到投资收益甚至本金安全。

这款“打新股”概念的产品是典型的非保本浮动收益类理财产品。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是商业银行面向投资者推出的类似衍生金融产品的理财计划,目前还未形成完善的产品系统。现阶段常见的是一些打新股、类基金等产品,但是鉴于本质没有太大差别,更多要考虑的是此。类产品的入场时间而非产品设计。

生活垃圾分类简易标准 篇9

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单位根据垃圾产生的组分,按照统一的分类标准,进行合理分类,收运单位在分类收运时,采取目测的检查方法,检查分类质量,执行收运合同,落实收运制度。具体收运标准如下:

1.单位生活垃圾中均不得含有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等,明显出现上述物质即为不合格。

2.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认定并定价。

3.餐厨垃圾中目测含有有害垃圾、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织物类、砖瓦陶瓷类等不易分解的杂质,每桶以上杂质数量超过3个或有害垃圾数量达1个即为不合格。

4.有害垃圾中原则上不得含有其他垃圾。

5.其他垃圾中,目测含有有害垃圾3个以上、或明显含有大量餐厨垃圾,即为不合格。

附件4

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质量简易标准

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单位根据垃圾产生的组分,按照统一的分类标准,进行合理分类,收运单位在分类收运时,采取目测的检查方法,检查分类质量,执行收运合同,落实收运制度。具体收运标准如下:

1.单位生活垃圾中均不得含有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危险废物等,明显出现上述物质即为不合格。

2.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认定并定价。

3.餐厨垃圾中目测含有有害垃圾、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织物类、砖瓦陶瓷类等不易分解的杂质,每桶以上杂质数量超过3个或有害垃圾数量达1个即为不合格。

4.有害垃圾中原则上不得含有其他垃圾。

5.其他垃圾中,目测含有有害垃圾不合格。

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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