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2024-06-13

国税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共6篇)

国税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1

一、强化职能,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

依托综合征管信息系统和各类管理监控系统,发挥稽查职能,坚持依法治税,认真组织开展日常稽查、专项检查、专案稽查和协查工作,整规工作成效显著。

(一)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行税收自查补报引导纳税遵从。今年我们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作为规范执法行为的载体,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稽查执法权,加强对稽查执法过程的考核监控,严格过错责任追究。同时,为认真贯彻落实总局稽查局关于企业自查补缴税款入库工作的通知精神,对纳入日常稽查计划的重点纳税企业推行了“查前预告、企业自查、案头分析、重点检查”新的稽查方式。取到了化解矛盾,消除阻力,提高效率,引导纳税遵从的效果。上半年,我局日常选案稽查36户,共查补入库190万元。其中,组织企业自查收入187.8万元,稽查局查补入库税款0.17万,罚款0.36万,加收滞纳金1.09万元。

(二)扎实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整顿行业税收秩序促进收入增长。XX年根据省市局和县局的统一部署,我们突出重点抓重点行业,重点户和重点环节进行重点稽查,制定专项检查方案,开展了大型连锁超市;建筑安装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业务的重点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医药医疗器材品牌代理企业及生产销售企业;酒类代理企业及生产销售企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七个行业的专项检查。目前我们已对七个税收专项检查行业中的出口退(免)税重点企业、煤炭经销企业;医药医疗器材生产销售企业、品牌经销及分销商四个行业5户纳税人实施了专项检查,检查5户,已结案4户,在审理1户,结合重点企业的自查补缴税款工作,查补入库税款、罚款、滞纳金796789元。

(三)密切相关部门合作,积极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行动,减少和堵塞税源流失。按照省、市局《开展打击制售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县局今年确定把发票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基层抓收的重要渠道,一方面,加强与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的协调配合,健全税警协作机制,及时查处涉票违法案件,在打击“卖方市场”的同时,依法严厉打击“买方市场”,保持对各类发票违法活动的高压态势,我们稽查局结合行业税收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医药、家具、建材、文具、手机、电脑、大中型商场、连锁店及农副产品收购等重点行业实施重点检查,依法从严查处使用虚假发票的行为。另一方面督导各分局发票检查小组对分局辖区从事各种经营活动的企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进行全面清理检查,从检查进展情况看,我们稽查局结合专项检查和日常稽查检查了34户,其中发票有问题户数7户,涉及未按规定开具发票2户,涉案发票份数8份;未按规定取得发票4户,涉案发票份数35份,其中涉嫌假发票25份(目前在调查处理之中),分局移送发票违法案件3户(涉案发票份数42份在查核实),发票违法违章已经了处罚5户,罚款12800元,已入库12800元;分局统计检查发票户数288户,其中发票有问题户数47户,罚款5760元.检查移交稽查局查处3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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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积极拓展案源,查深查透协查和举报案件。XX年,我们充分利用金税工程协查系统和稽查举报案件管理系统,加强对受托协查案源和举报线索的分析梳理,寻找办案突破口;落实催办督办、集体会审机制,积极组织精干力量查深查透协查和举报案件,每起案件做到“五及时”:及时做好登记、及时下达稽查任务、及时实施稽查、及时向上级局和举报人反馈检查结果、及时将案卷整理成册专柜保管。上半年,我局共受托纸质协查案件2起,涉案发票5份,涉案金额19.83万元,税额2.9万元。经查涉案发票为真票、业务正常、票款结算正常、税款计缴正确。受理举报案件2起,认定偷税立案2起,查补入库税款99700元,罚款40530元。协查、举报案件按期回复率均达到100%。

二、科学管理,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效

我们坚持以“科学化、精细化管理”为目标,规范操作,实现稽查质量和效率的平衡;加强沟通,理顺稽查四环节的工作衔接;夯实基础,推进案卷标准化建设,落实考核,保障稽查工作顺利开展。

(一)探索科学选案有效途径

选案是稽查工作的首要和关键环节,我们逐步调整选案思路,将稽查质效控制的关口前移,认真分析筛选三大主体软件系统(征管、评估、协查)数据信息,按省市局稽查面达查帐征收企业纳税人总户数20%、选案准确率达到85%的总体要求,确定上报XX年稽查计划60户,上半年实现稽查计划48户,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选案的针对性和准确率有了明显提高。

(二)实行案件分类管理、三级督办

按照案源性质和轻重缓急的原则,将案件分为三类,实施案件三级督办制度。一类案件为上级稽查局交办案件,上级稽查局定期督办;二类案件为重大偷骗税案件,县局案审委常设机构法规股督办;三类案件为一般税收违法案件,由我们稽查局明确督办工作责任人;对所有案件我们坚持定期列出《催办清单》,提醒检查人员落实进户检查时间,抓紧案件的查处,加强案件过程管理,有效减少了积案的产生。

(三)完善绩效考核激励机制

XX年,我们依据市局下达的综合绩效考核指标,结合县级稽查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细化内部考核指标,调整稽查基本工作量,突出质效指标,鼓励工作创新,注重方向引导,把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公务员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并拿出一定的稽查办案经费对绩效考核的先进股室、先进个人适当给予奖励,使其成为推动稽查工作的内在加速器。

(四)夯实管理基础推进案卷标准化

通过加强稽查四环节之间的沟通,统一稽查案件取证结案要求、账外经营检查取证要求,规范《税务稽查报告》制作版式,建立稽查常见问题适用法规库,完善相关稽查工作制度,明析稽查工作操作流程,切实把稽查案卷归档工作做在平时,进一步推进我局稽查案卷的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今年,在推行企业自查补缴税款入库工作中,我们先后召开了四次专题会,动员、分析讨论具体工作落实,并在全市稽查系统率先解决了自查补缴税款入库上线操作问题,为确保稽查收入入库和稽查案卷整理工作把好了关,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得到市局稽查局的充分肯定。

三、以人为本,打造高素质稽查团队

(一)全面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主题活动。自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我们稽查局党支部迅速行动,精心组织,及时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在与县局同步进行集中学习的同时,积极开展写读书笔记、谈心得体会、作讨论交流等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提高了党员干部的学习兴趣,增强了学习效果。每位党员、干部都分别作了1万字以上学习笔记,撰写了2篇心得体会。在实践科学发展观上,我们紧密联系稽查工作实际,把理论学习化为实践的动力,采取切实措施,提高依法稽查工作水平,努力提升全体干部职工完成全年税收查补收入任务的信心和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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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面创新业务学习方式。一是以全国税务稽查人员业务考试为契机,认真抓好考前学习、培训,积极组织稽查人员参加全市稽查业务考试培训,我局稽查人员参训率、参考率均达到了90%以上,有10人业务考试成绩在100分以上,总体排名在全市稽查系统中名列前茅,此次业务培训考试大幅度提高了我局稽查干部的整体业务素质。二是以岗位练兵为抓手,按照学用一致、按需施教的理念,针对今年稽查的行业、项目开展针对性的查前培训;三是依托省局内部网络构建稽查人员业务交流平台,提高办案能力和办案技巧。四是继续鼓励和适当奖励稽查干部参加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司法资格以及各类业务能手竞赛等学习培训和考试。

(三)全面抓好稽查行风、作风和廉政建设。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战略方针,紧扣“依法稽查、廉洁处事”主题,从大处着眼,从细处入手,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针对稽查运行各个环节,建立健全警示教育干部的“防范型制度”,规范干部行为的“约束型制度”,促进廉洁执法的“措施型制度”,今年我们以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作为执法监控窗口,把开展税收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工作与市局案件复查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完善稽查过程监督,避免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以机器监控来根除执法上的随意性。上半年我局未发生1件税收执法违纪行为和廉政上的违纪行为,税收执法管理信息系统显示稽查执法过错事项为零。

四、整合信息,加大宣传,发挥“以查促管、以查促查”的实效

(一)以稽查局网页和ftp网络传输系统为载体,做好稽查信息宣传和调研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编报力度,充实稽查网页内容,开展形式多样的国税稽查新闻宣传,扩大国税稽查工作影响,注重和加强稽查执法工作调研,丰富调研成果,按照上级局要求,讲究质量及时报送月季的各类稽查报表,保证每月上报的稽查信息不少于两则,每季稽查宣传稿件不少于两篇。今年四月份,省局稽查局张武副局长一行四人来我局开展稽查报表季报改月报工作调研,对我局稽查报表的编报质量和稽查案卷质量给予了高度评价。

(二)推行稽查征管互动,实施双向监控

XX年我们在加强对查结企业查补税款入库、账册调整初步把关的基础上,以“税务稽查建议”的形式,要求征管部门督促企业进行正确的账册调整和纳税申报,实行二次把关。上半年,我们分别向相关征管单位送达稽查建议书11份;征管分局累计向稽查局提交纳税评估报告、移送涉税违法案件3户次。

(三)积极开展“一案双查”工作

以剖析涉税违法问题、完善征收管理为出发点,坚持“时效性、客观性、可操性、谨慎性”原则,稳步推进“一案双查”工作,进一步促进了稽查征管的良性互动。

县国税稽查局18年工作总结 篇2

县国税稽查局2008年工作总结2010-06-27 23:15:10免费文秘网免费公文网县国税稽查局2008年工作总结县国税稽查局2008年工作总结(2)2008年,我局在X县国税局和上级稽查局的领导下,团结拼搏,携手奋进,锐意改革,不断进取,在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打击各类税收违法行为、加强税务稽查规范管理、提高稽查队伍素质等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在日常工作中,我局坚持按照“公正廉明、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标准加强队

伍建设,力求打造一支思想作风过硬、政策业务水平扎实、组织协调严密、战斗力强、专业化程序高的税务稽查队伍。

(一)开展政治学习,提高思想觉悟。

2008年我局把政治学习放在工作的首位。一是开展“解放思想、寻找差距、加快发展大讨论”。根据市委和市局的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每人写学习笔记5000字,写心得体会一篇。同时对照要求对照规定寻找差距,对我局存在的工作效率低,服务意识淡薄,责任心不强及玩风太盛等问题进行了整改,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使全体干部职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二是认真学习十七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市局的安排,我局每个星期一组织全体干部学习十七大报告,深刻领会精神实质,联系实际开展“稽查工作如何规范化、科学化”的大讨论,每人写学习笔记近万字,写学习体会一篇。三是开展法律法规学习。今年为提高全体干部的

执法水平,组织学习了《行政诉讼法》、《刑法》等相关法律,确保工作合规合法,通过一系列学习活动,提高了干部政治理论素养,树立了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完成稽查任务提供了政治保证。

(二)、开展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

我局的主要职能是查处偷、逃、抗、骗税,打击税收违法犯罪行为,保证建立良好的税收征管秩序,这就要求有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过硬的稽查队伍,为此2008年我们狠抓了业务学习,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1、提倡自学。鼓励干部职工利用空余时间学习业务知识,互相交流学习体会,在全局上下营造出“学、比、赶、帮、超”的良好氛围,打造学习型机关。

2、组成学习小组,互教互学。根据每个人的文化水平、业务素质水平,按照生熟、新老结合的原则,分成若干学习工作小组,在实践中学习提高。

3、举办专题培训班。一是年初根据我局的业务素质情况和

2008年的工作规划,以及省市局稽查工作要点,举办了为期十天的所得税检查培训班,聘请专业教师讲授企业会计制度,成本会计及所得税检查培训等课程;二是根据国家总局专项检查工作的要求,我局针对近几年企业所得税检查少,政策不熟悉,缺乏经验,特别是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检查更是技术性要求高,政策性强,核算较为复杂的特点,举办了为期四天的房地产企业所得税检查培训班,请省稽查局政策熟、经验丰富、业务精的专家来我局讲授房地产企业会计制度,房地产企业所得税的相关政策以及检查的具体方法和目前房地产企业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等。

4、召开专题业务讨论会。抓学习、培训的目的就是提高实际工作中应用理论解决问题,处理问题的能力。为此,我局规定每周星期一为业务学习或工作汇报例会日,收集检查中带有倾向的问题和工作中碰到的难点,列出讨论题目和要求,蓬双月召开专题业务讨论会。会上,大家各抒已见,交流看法和做法,互相取长补短。2008年举办了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条件及审批程序和管理要求,房地产企业收入确定及成本分摊的方法等专题业务讨论会5次。

5、召开案件检查及定性分析。案件检查方法是否得当,定性是否准确,是关系到能否准确执行税收法规,保护合法经营,打击违法犯罪,促进经济发展的大事。为此,2008年对一些案情复杂,政策盲点,检查定性难的案件,请市局审理委员会的专家来我局帮助分析案情,指导检查,讨论适用法律依据,提出指导性建议。这样既提高了我局干部职工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保证了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保证了办案质量。2008年,我局召开了XX县锐锋贸易有限公司发票案等专题案件分析会2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6、组织稽查能手业务培训班。今年我省能手考试以稽查系列为主体。为了提高全体干部业务素质,取得好成绩,实现能手零的突破,我局倾注较大的力量:

其一是确定重点对象。年初我局根据人员素质选定五位基础好,年龄小,业务熟的同志进行自学,并以党支部的名义与他们谈心,要求他们发扬吃苦耐劳和钉子精神,少看电视、少玩牌,牺牲休息时间看书学习,同时适当减少工作量,进行重点培养;其二是组织全体干部培训,在突出重点人员的同时,还注重全员的业务培训。根据上级要求我局执法人员必须参加选拨考试,7、8月分两批对全体执法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轮训;其三是选派六名优秀人员参加市局的常年能手培训班。

矿区国税局稽查局工作情况汇报 篇3

矿区国税局稽查局工作情况汇报 矿区国税稽查局在区局党组和市稽查局的正确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学习科学发展管,牢记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税收工作宗旨,以省、市局工作部署为统领,以完成稽查收入目标为中心,以强力完成“四率”考核目标为重点,认真开展重点税源企业检查、税收专项检查、.区域专项整治和打击发票违法犯罪行为活动,检查30户,稽查查补入库万元,组织重点税源企业自查16户,查补入库万元圆满完成了市局下达的各项考核目标,为构建和谐矿区国税,完成区局税收任务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深入贯彻落实全市稽查

工作会议精神,打下坚实的基础工作。市局会议后,我稽查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学习、讨论、研究。并在第一时间争得大局“一把手”的支持,在充分分析全区税源情况和稽查困难的基础上,大家一致认为:困难是明摆着的,谁也改变不了。但是,我们要从大局出发,要正确理解稽查任务的重要性与必要性,要坚定信心,攻坚克难,坚决完成市局下达的任务。所有工作,围绕市局的稽查工作重点去落实:

1、建好选案信息库,我区稽查局在总结以前工作的成绩和不足的基础上,做到早动手、早安排、早谋划,依托征管信息系统和税源管理平台的数据信息,分行业、分重点税源,建立了稽查选案信息库,对区域性的重点税源企业的基本信息和重要的数据信息进行了搜集。在此基础上还对全区纳税0万元以上的重点税源企业,按三年未查、按行业、进行了更细致的信息梳理。2,制定计划,分解任务,强化责任,我们制定出了详细的重点税源检查户,重点税源自查户,区域性的税源检查户,专项检查必查户。选户公开透明,集体研究。并把现有的稽查力量重新整合,分为四个组,强弱,老少搭配,由分管副局长分包负责,任务绑定挂钩,实行查前告知制度,并成功探索出“检查+辅导+纳税自查”工作模式,为完成全年的稽查任务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深入扎实开展企业自查工作

继续把组织大中型企业自查作为稽查工作的重要举措,以近三年未检查过的大中型企业,以及在组织自查中走过场或效果不明显的大中型企业为重点,特别是在“百日攻坚”全市200万元以上重点税源企业自查会议召开后,我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召开自查辅导会,自查情况进度调度会,以税收自查补税引导纳税遵从,将服务贯穿于稽查工作的全过程,组织企业开展好自查工作。20年全年组织重点税源企业自查16户,入库税款、滞纳金16万元。

三、组织好各项稽查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市局专项检查的任务部署,我局完成了对电力行业,药品经销行业,房地产企业,煤炭、铁精粉、钢材经销企业,上市公司的检查。在的专项检查中,我局坚持稽查案源实行统一选案审批制度,检查情况进度每周例会制度,首查负责到底制度,查结问题管理反馈制度,在房地产的专项检查中我们加强了与地税、计委,城建、房产、规划等单位的沟通与联系,取得了真实的比对信息。较圆满的完成了房地产行业的专项检查工作,20年专项检查共查补说款万元,罚款万元,滞纳金万元,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万元。并对行业检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向管理部门进行了反馈。查后及时帮助纳税人分析产生错误的原因,督促其进行了帐务调整,达到了以查促管的目的。四,加强对区域性重点税源企业的专项整治

在完成上级布置的专项检查的同时,我们对辖区内的区域性的重点税源大户进

行了辅导检查,洗煤4户,水泥2户,焦化1户稽查查补入库税款元滞纳金元罚款元。

五,积极开展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对举报案件我们高度重视,对有确凿线索的举报,坚持“举必接、查必果”的原则,做到件件有结果。20年市局转我局两起举报案件,在任务重,人员紧的情况下,检查人员牺牲休息日,对案件做好调查研究和充分的查前准备,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举报案件的查处。按期在举报系统进行结案,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成绩。.六,按时完成金税协查工作

20年我局共收到外地受托协查13起,共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99份,金额万元,税额万元,25份发票涉嫌接受需开涉及查补税款万元,受托协查按期回复率0%。七,加强部门协作,深入开展发票打假专项斗争

我们将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作为一

项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和利用有效的信息手段,将发票打假工作渗透到全区各项专项检查工作当中。充分坚持查户必查票,查票必涉税,查出不符合规定发票00余份,对16户企业进行了发票违法的行政处罚。因发票补税万余元,滞纳金万元,罚款万元。按市局要求完成了对“马爱洪”假发票案件涉嫌企业的查处工作。配合公安经侦一起对辖区内的小型印刷企业进行了拉网式的检查,充分发挥他们的后盾作用,起到了检查一片震慑一方的作用,对涉嫌增值税发票虚开案件,不搞孤军作战,共同调查取证,实行紧密协作,保证案件的顺利查处,涉案税款的及时入库。八,不断完善了稽查工作机制,按照新的税务稽查规程,进一步完善了稽查四个环节在制度上相互制约和在工作流程及时间上相互衔接配合的工作体系。在抓稽查收入同时,全年还着重强化了检查后的审理、执行工作质量。一是严格按照审理程序切实加快审理进

度,在要求审理主动指导检查环节按要求完善证据和规范业务工作,减少退补案件的同时,内部挖潜,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在短时间内完成审理;坚持超万元案件集体审理制度,二是分层负责,层层把关,严格控制执行环节形成欠税,保证稽查查补税款及时足额入库。

不断完善稽查工作机制,在稽查实施中,我们实行查前告知制度、检查例会制度,廉政反馈卡制度,落实重大案件报告制度,以制度来规范和约束人,使稽查质量和办案效率有了明显的提高。密切科室部门的配合,20年我局的收入形势非常严峻,大局要收入,评估要收入,稽查要收入,各部门的配合优为重要,首先我们加强了与评估部门联动,对评估出现的重大疑点问题,税务稽查做到查深查透。第二是加强了与办税大厅的工作沟通,保证查补税款执行完毕第一时间上解入库。第三是加强了与征管部门的联系,检查出的共性问题及时向管理部门进行了问题反馈。

九,积极做好省局电力企业检查的配合工作,20年上半年省局对我局所辖企业:邯峰电厂历时两个月的专项检查期间,我们专门抽调一名副局长和一名年轻的税干陪同检查组,负责协调好检查组对企业调账检查及核实取证过程中的相关事宜,受到了省局检查组的好评。

艰辛和压力中度过了不平凡的20年,在我们稽查局全体税务干部的共同努力下,上半年在我们区局各项重点工作考核中获得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年终荣获区局的先进工作集体,尽管一年的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客观上也存在一些殛待解决的问题,人员老化,工作态度马虎,业务知识欠缺,在稽查工作中过分注重实体轻程序等等现象。工作谋划

是“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促进稽查管理,改革创新,保持经济稳步增长的关键之年。我稽查局将按照市局稽查工作思路:以省局稽查局和市局工作

部署为统领,以完成稽查各项工作为中心,以强力完成“六率”考核目标为重心,以开展各项检查和行业整治为重点,加强稽查系统管理能力,落实好稽查管理体系,加强稽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不断开拓思路,创新工作方法,“创建学习型稽查,提升全员综合素质”圆满完成好各项稽查工作任务,一,组织好各项检查工作

1,组织好行业性税收专项检查。对辖区内的煤炭经销企业检查面达到80%以上,特别是对税负低,运费低扣,成品油低扣比例大的企业重点进行检查。2.组织开展规模性企业检查。对我区具有规模性的且长期亏损或所得税贡献率较低的2户企业进行检查。

3.组织开展区域性的税收专项整治。对辖区内的煤炭洗选,焦化行业安排部署检查工作。

4.结合各项检查工作,做到“查帐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结合公安保持对非法使用发票行为打击的

高压态势。

5,做好举报和金税协查工作,重点关注省、市局领导批示交办举报案件的查处情况,加大涉税举报案件的督办、督导和反馈工作,确保督办案件按规定时限、规定要求结案,提高举报案件查办效率和质量。提高协查委托发函质量和受托检查、受托回函质量和效率。结合今年对煤炭经销企业的检查和市局下发的对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管理的通知要求,今年我们要重点提高委托发函的质量。

二,加强稽查管理,1,完成好市局下发的各项考核目标,市局及区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2,建立内控管理机制,完善稽查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四环节相关制度和办法。建立健全制度完备,流程规范、责任明晰、监督有效的内控机制。进一步规范办案程序,文书使用,证据收取和案件审理执行工作,促进工作规范化、专业化、科学化管理。做到全年检查户

国税稽查工作报告 篇4

----在全市国税系统稽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刘小明(2012年2月14日)

同志们:

2012年全市国税系统稽查工作会议今天召开。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省国税稽查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11全市国税稽查工作,安排部署2012年稽查工作任务。下面,我先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全省国税稽查工作会议主要精神

2012年1月12日至14日,省局组织召开了全省国税工作会议,期间省局稽查局组织召开了全省国税稽查工作会议,会议回顾总结了2011年全省稽查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了2012年工作任务。现将主要精神传达如下:

(一)2011年全省稽查工作概况

2011年全省国税稽查系统共检查纳税人5729户,查补入库各项收入12.74亿元,其中税款11.38亿元、罚款6490.71万元、滞纳金7140.51万元,得到总局稽查局和省局党组的高度肯定。

1.专项检查取得新突破。省局将资本交易项目、广告业和办理电子、服装类产品出口退(免)税的企业等3个项目列为指令性项目,将房地产和建筑安装业、金融行业非居民企业、农副产品收购发票用票企业等6个项目列为指导性项目,全年共检查纳税人3477户,查补各项收入8.42亿元,已入库各项收入7.65亿元。

2.大要案件查处取得新成果。全年全省共查处总局督办、交办案件13件,省局督办案件20起。其中,长沙市局稽查局查处了“12.03”虚开案,涉嫌虚开专用发票1866份,涉案金额1.73亿元;衡阳市局稽查局查处了“顾和贸易”虚开案,涉嫌虚开专用发票1677份,涉案金额1.48亿元,极大震慑了涉税犯罪行为。

3.重点税源企业轮查取得新成绩。省局抽调60余名业务骨干,对中国铁建、中国联通等10户重点税源企业在湘省级分支机构开展了检查,发现有问题发票2.82万份,涉税金额1.9亿元,查补税款4622万元。各市州稽查局自行确定了重点税源检查对象,督促企业自查453户,自查补缴税款0.56亿元;稽查部门重点检查企业339户,查补税款4.02亿元。

4.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取得新进展。全省共查处制售假发票案件103起,捣毁制假窝点54个,摧毁制假团伙7个,收缴作案机器42台(套),抓获犯罪嫌疑人142人,缴获各类假发票1547.6万份,市场发票使用日趋规范,假发票、套

票、买卖发票的猖獗势头有效遏制。特别是在打击发票“买方市场”方面,全省国税稽查部门共检查企业3264户,发现有问题企业1767户,查处非法发票169万份,查补税款1.37亿元。同时,省局积极向地方党政汇报,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财务报销发票监管的通知》(湘办[2011]62号),要求加强对财政拨款单位的发票监管,对较大金额的发票逐份查验,有力打击了各类利用发票违法犯罪的行为。

5.医疗卫生行业专项出现新特色。全省共检查发现非法发票3.3万份,涉及金额17.72亿元;通过采集、比对医疗卫生机构与供应商的货物、资金往来等涉税数据,确定使用非法发票的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商2115户,共检查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商434户,查补收入5840.71万元,重点医院、大型药品、器械供应商的发票违法行为得到一定遏制。

(二)2012年全省稽查工作任务

1.发挥税务稽查职能。一是认真开展常规性税务检查;二是继续开展重点税源企业轮查,重点是近几年未检查过的重点税源企业;三是科学部署税收专项检查和区域税收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开展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深入追查涉嫌偷逃税款的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商;四是加大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和偷逃税案件等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五是继续深入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

2.提升依法稽查水平。严格遵守行政强制法规定的程序,及时听取纳税人对稽查执法的意见,保障纳税人对税务检查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和监督权;认真执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合法合理地行使处罚裁量权,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随意性。

3.优化稽查纳税服务。一是在加大执法刚性的同时,注重运用服务、疏导、教育等柔性执法手段,从源头上控制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发生;二是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建立健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税务稽查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指标体系,明确各环节纳税服务的职责和标准。

4.加快推进稽查现代化。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进稽查改革试点工作,理顺省市两级稽查局与跨区稽查局的关系,充实省市两级稽查机构力量,适当收缩县级稽查机构力量;二是按照总局分类分级稽查的要求,赋予不同层级稽查局相应执法任务,合理确定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稽查局组织检查和直接检查企业的分类标准,使稽查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与重点税源的分布相对应;三是按照稽查专业化要求组建专业化检查团队;四是大力提升稽查工作信息化程度,深入查处利用信息化手段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

5.全面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强化稽查业务培训,重点开展提高税收政策水平、法律素质、查账技能等培训;二是加快人才梯队建设,打造专业化稽查队伍;三是科学配置

稽查队伍人员结构,提高一线检查人员占全体稽查人员的比例,提高具备独立查账能力人员和电子查账能力人员占一线检查人员的比例;四是切实加强税务文化建设,发挥税务文化推动作用。

6.积极创新稽查系统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稽查操作办法和制度,规范稽查文书,积极推行说理式执法文书;二是实施稽查四环节的工作标准化,加强对税务稽查内部工作环节的监督制约;三是推广应用稽查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模式,做到税种查全、环节查到、项目查清、问题查透;四是严格稽查办案专项经费管理,加大对一线稽查办案和基层稽查办案的经费投入,坚持大要案件查办质量等工作实绩与稽查办案经费挂钩。

7.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全面推进稽查部门内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稽查系统惩防工作体系,强化重点岗位特别是领导岗位的动态监控,及时发现、分析、防范和化解风险点和风险信息;加大内部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力度,落实“一案双查”制度,树立国税稽查部门良好形象。

二、2011年全市国税稽查工作简要回顾

2011年,全市稽查系统在省局稽查局和市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案件查办为中心,深入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继续加大发票打假力度,积极开展重点税源企业发票检查,严查大要案件,不断提高稽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全年共查办各类

案件455起,查补入库各项收入5244万元(包括税款4756万元、罚款298万元、滞纳金190万元),占省局计划任务的102.8%,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专项检查成果较为突出

按照总局和省局的统一部署,全市税收专项检查除总局、省局规定的必查项目外,还将竹木加工企业、医药行业、冶炼行业、房地产行业、酒类总经销等行业列为自查项目,按计划、分步骤明确工作重点,着重加强查前培训,极大提高了检查效率。全年全市共检查纳税人303户,查补入库各项收入4044万元(其中税款3671万元、罚款216万元、滞纳金157万元)。

(二)大要案查办有所突破

由市局稽查局牵头,组织精干力量对重点企业、重点案源开展检查;对重大案件进行督查督办,将涉案金额大、影响面广、具有典型性的涉税案件作为稽查重点,情节严重的及时与公安等部门衔接、迅速移送、联手办案,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加强上下级之间的协作,积极推行市、县两级稽查部门联合办案,减少办案过程中遇到的阻力,每起案件查深查透。全年全市共查办50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25起,查补收入2379万元,成效较为明显。

(三)发票打假稳步推进

各级稽查部门纷纷借助电视台、报纸、互联网等媒介宣传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积极与公安经侦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行动。在竹木行业专项检查中,市局稽查局及时将新田县豪隆竹木有限公司虚开案移送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公安机关批捕3人、取保候审4人;全市稽查系统在对医疗卫生行业发票检查中,切实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对医疗行业票面金额1万元以上的发票全部进行查验比对,共检查各类医疗卫生发票企业99户、发票1586份,查处28户违法企业,涉及非法发票480份、发票金额7825万元、税款911万元,已入库税款311万元、罚款43万元、滞纳金54万元。

(四)案件质量管理得到加强

全系统从制度建设、执法文书着手,严把案件质量关,全年查办案件455起,基本实现案件质量“零差错”,无一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的发生。一是加强案源调查,认真分析行业和企业潜在的涉税违法问题,不断提高选案准确性;二是加大检查力度,重视稽查规程、取证要求、查帐技巧的培训,定期清理滞留案件,确保取证确凿、程序合法;三是坚持一般案件集体审理,大要案件上报大局案审会审理,去年年底还开展了全市优质案件评选,共评选出优质案件18起,其中市局稽查局查办的某汽车经营公司案被市法制办评选为永州市优秀行政执法案卷;四是加强部门协作和配

合,确保查补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全市执行入库率继续保持100%;五是重视协查案件的查处和回复。全年全市共办理协查案件41起,按期回复率达100%。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稽查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力度要待加强。个别单位对上级布置的任务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力度不大、进度迟缓,成效不足;二是部门协作要待加强。稽查与内部征管、法规等部门,与外部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之间的配合还不够顺畅,信息传递不够及时,推诿扯皮等现象还存在,一定程度影响了工作质效;三是队伍素质要待加强。少数稽查人员事业心不强,工作热情不高,工作效率低下,对个别稽查人员索、拿、卡、要、报等不廉行为的反映还时有耳闻。希望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并在今后工作中采取相关措施,切实加强管理。

三、突出重点,继往开来,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 根据总局稽查局和省局稽查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市稽查工作实际,2012年稽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强化队伍管理为抓手,大力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积极轮查重点税源企业和打击假发票,全力查处大要案件,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强化系统管理,不断提高全系统稽查工作专业化水平,确保全市国税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具体来讲,应着重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打击涉税违法,切实发挥稽查职能

一是扎实开展税收专项检查。2011年,全市专项检查成果显著,希望大家在去年的成绩上总结经验,积极探索新思路,趁热打铁,再接再厉,力争使今年的专项检查工作再上一个台阶。2012年,总局确定的指令性检查项目为:房地产行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煤炭行业、水泥行业、农产品加工行业,以及服装行业、家具行业和电子产品业领域的出口骗税行为;省局确定的指令性检查项目为:教育培训出版行业和钢贸企业;全市专项检查除完成总局和省局指令性检查项目外,结合我市税源实际,决定将商贸企业、营利性医疗机构、竹木行业、冶炼行业等列为全市指令性检查项目。各级稽查部门要认真做好组织、实施、总结和上报工作,力争检查一个行业就规范一个行业,确保全市税收专项检查取得实效。

二是有序开展重点税源企业轮查。要在税源专业化管理的基础上积极探索重点税源企业检查的方式方法,对近几年未检查过的重点税源企业分步骤开展轮查,将重点税源企业轮查工作作为税务稽查一项常规性工作有序开展,促进企业提高纳税遵从度。

三是继续开展发票打假。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做好全市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紧密结合税收专项检查、区域税收专项整治、重点税源

企业轮查和大要案件查办,对全市的房地产企业、商贸企业、建筑安装企业、教育培训机构等行业的发票使用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充分发挥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工作小组办公室的协调沟通,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处理开具和使用虚假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严打印制、贩卖假发票的犯罪团伙。继续加大对医疗卫生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深入查处涉嫌偷逃税款的药品、医疗器械供应商。按照省、市两级政府的统一部署,积极开展机关、行政事业单位接受发票情况的专项检查。

四是全力查处大要案件。继续加大对虚开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和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偷逃税款等案件的查处力度。重点查处成品油、煤炭、运输等行业的虚开发票活动;重点查处电子、家具、服装类产品的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房地产、建筑安装等行业偷逃税案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严格落实大要案报告和督办制度,实行大要案件上报与稽查办案专项经费挂钩。全年市局稽查局至少查处2起大要案件,市局第一稽查局和各县局稽查局至少各查处1起大要案件,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震慑作用。

(二)依法规范执法,切实提高稽查质效

一是规范稽查选案,提高选案准确率。各级稽查部门要科学合理的制定常规检查计划,按照计划开展税务检

查,严格控制检查频率,减少重复检查。要充分利用征管数据、举报线索、第三方消息等信息进行案源信息分析,科学选案,提高选案准确率。要充分运用预警分析系统开展选案,将低于预警下限的纳税人列为重点案源筛选对象;要积极深入开展案源调查,及时收集、分析纳税数据,加强税收调研,建立健全科学选案体系,避免盲目选案;要将计算机选案与人工选案结合,广泛收集群众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情报交换等案源信息。

二是规范检查实施,优化稽查服务。稽查人员在下户检查时,要坚持依法稽查、文明执法,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权限合法、程序无误、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理好稽查与纳税服务的关系,通过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和公正文明执法,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充分听取纳税人陈述申辩意见,依法尊重和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尽量缩短检查时间,减少对纳税人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减轻纳税人负担。

三是规范案件审理,加大审理力度。坚持大要案上报审理制和“两权监督”等规定,严格审核证据和适用法律,确保每起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得当。坚持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和优质案卷评选,加强税收执法考核子系统的考核力度,进一步规范稽查案卷文书制作水平;落实案件复查制度,在全市范围开展案件复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查结案件,查找稽查执法薄弱环节,复查内容包括:程序

是否合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数据是否准确、定性处理是否适当、文书使用是否规范等,对复查不合格的案件进行责任追究,并将复查结果纳入系统考核。

四是规范案件执行,确保执行到位。强化事前调查,在执行文书送达之前,稽查执行人员及时与征管、税源管理等部门取得联系,充分了解被执行人的基本情况,分析判断被执行人的执行能力,使执行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严格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办理案件移送工作。依法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或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保证税务处理与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责任到人、责任到案,实现稽查案件查补收入颗粒归仓。

(三)创新方式方法,切实提升稽查水平

一是试行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按照省局《2012年稽查工作要点》提出的“推广应用稽查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模式”要求,借鉴辽宁省国税局稽查局编印的《税务稽查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指引》,结合永州地区实际,对全市范围内会计核算较为健全的纳税人推广应用稽查审计型检查工作底稿模式,强化检查环节痕迹管理,做到税种查全、环节查到、项目查清、问题查透,实现对稽查过程和质量的控制、监督。

二是建立税务稽查案例库。各级稽查部门要按照省局统一部署,依托协查信息系统,逐步建立永州国税系统稽查案例库,加强对重大案件、案情复杂案件、有争议案件的案例

分析,提高税务稽查案例分析和应用水平。各单位要积极推荐优秀案例,发现、总结涉税违法行为的作案新手段和违法新情况,形成有指导意义和参考价值的典型案例。

三是强化内外协作互动。继续建立健全稽查与征管、法规、税政等部门的互动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与技术协作,稽查部门要及时提出具有针对性、现实性和可操作性的稽查建议,体现以查促管的成效。继续完善与公安联合办案机制和涉税案件移送,提高查办大要案的震慑效果;加强与纪检、检察部门的联系,监督税务稽查执法行为,防止渎职犯罪行为的发生;加强与法院联系,确保案件执行到位;加强与地税部门的联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案件信息,适时开展联合稽查。

(四)深化机制建设,切实优化管理水平

一是落实稽查分类分级管理。进一步细化稽查分类分级标准,合理确定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明确市、县两级稽查局组织检查和直接检查企业的分类标准,使稽查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与重点税源的分布相对应。市局稽查局负责对全市重点税源企业实施定期轮查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县级稽查局负责对一般税源企业实施常规检查和一般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

二是加强全市系统上下联动。以建机制、带队伍、严执法为要求,不断增强全市稽查系统上下互动共进,确保政令

通达、指挥有力、反应快捷、管理有序;建立税务稽查系统管理考核评价体系,着重完善岗位考核办法、办案数量和质量奖励办法,确保稽查立案率、结案率、处罚率、滞纳金加收率达到规定要求,加大稽查工作绩效考核力度,实现稽查工作考核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三是着力防范执法风险。通过规范稽查工作流程,依法稽查文明执法,避免因检查、执行等执法行为失误、不当引起纳税人不满和抱怨的问题,妥善化解矛盾冲突。完善稽查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接受外部监督。落实执法责任制,严格过错责任追究,有效避免自由裁量权使用不当、执法随意性和办人情案等不良现象的发生。

四是严格稽查办案经费。继续严格税务稽查办案专项经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严禁超权限审批、超范围使用、超标准支出办案专项经费;加大稽查办案设备、科技装备投入,提高稽查办案专项经费使用效益。

(五)强化队伍建设,切实提振整体形象

一是加强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对稽查业务骨干和专家型人才的培训,提高稽查人员的税收政策水平、法律素质、查账技能等实用型培训,重视电子稽查和执法办案策略培训,建立专业化税务稽查人才队伍。积极鼓励干部职工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司法资格等考试,对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实行重奖,全面提升稽查干部整体业务素质。

二是再造稽查人才库制度。借鉴市局行政执法(纳税评估)人才库评选方法,按照严格的选拔、聘用、管理程序,遵循德才兼备、注重工作能力的原则,再造全市稽查人才库。大力开展稽查能手培训和选拔活动,继续调整、充实、更新和完善市级稽查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优化人才专业结构,形成多行业、多门类、多元化的专家型格局,充分发挥稽查人才库在打击涉税违法活动中的主力军作用,激励广大稽查人员精学稽查本领、学税收业务、广学相关知识,培养一批业务精、素质高的稽查人员,不断提高全市系统稽查人员业务水平。

三是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力度。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积极开展网上评廉,教育和警示广大稽查干部筑牢反腐败的思想防线。推行廉政责任制和执法责任制,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和廉政承诺书,切实开展内控机制建设,充分防范执法风险点。以解决纳税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严肃查处损害纳税人利益的不正之风。坚持明查暗访、查外联内、查税联人,杜绝少数干部中存在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借、占、报等问题,认真落实“一岗两责”、“一案双查”等制度,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提高国税队伍形象。

四是加大信息宣传力度。及时归纳总结稽查工作中的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力争在中央、省、市报刊杂志上推介国

税稽查工作经验,扩大社会影响;深入调查研究工作中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当好参谋助手;各级稽查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公开曝光典型案件,充分发挥税务稽查的教育、惩治和警示效应。

国税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5

落实情况工作汇报

2017年,在党建工作的统领下,晋城市国税局稽查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面深化稽查体制改革、积极开展文明单位结对帮贫等工作,并深度集成融合,全面推进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党建工作与廉政监督相融合,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是定期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等方面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学习,加强研究、落实责任、强化监督。二是层层落实目标责任,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头抓、责任科室具体抓的工作机制,严格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业务工作一起部署、检查、落实、考核,确保了反腐倡廉重点工作的全面落实,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坚持不懈纠正“四风”,始终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作为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四是坚持廉政谈话,运用述职述廉、任前谈话、函询和诫勉谈话,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坚持落实谈心交心制度,班子成员每季度与分管科室负责人、全年与普通党员干部谈一次心,做到有事随时谈心,互相沟通思想,及时反映情况。五是坚持推行《廉政监督卡》。把实施《廉政监督卡》与“阳光稽查”结合起来,引导干部将思维由“单纯执法”向“执法服务”的转变,增强服务理念,消除“烦、难”等情绪,统一认识,为全面推行“阳光稽查”奠定思想基础。

二、党建工作与两学一做相融合,全面构建从严治党新局面。一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紧紧抓住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列出权责对等、内容明晰的管党治党责任清单。为了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建立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全覆盖责任网络。二是全面强化作风建设。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瞄准作风建设中仍存在的现实问题,以锲而不舍、驰而不息的精神狠抓正风肃纪,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形成了同频共振、上下一心的好局面。三是全面推进党内监督。局领导高度重视党内监督工作,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举措。主动查找问题,自查自纠越来越细。组织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在全局上下扎实开展多轮自查自纠。四是全面深化党内教育。始终保持淬炼党性“炉火”的温度,不断通过严格的党内教育,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全面加强党建学习,切实提升各级党务干部开展工作的能力水平。

三、党建工作与改革发展相融合,全面深化稽查体制改革。以学习教育激发动力,推动各项改革落地。晋城市稽查体制改革率先到位,在全省带了一个好头,在市区范围内的一级稽查和全市稽查一体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了“周情互通”机制,即每周由市局分管领导主持召开市国税局稽查局和第一稽查局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工作例会,在工作例会上交流工作信息、汇报工作进程、掌握工作动态、探讨工作做法、议定工作事项,并每周向市局领导及相关部门发放“周情互通”信息。此举冲破了部门壁垒、统一了工作思路,提升了协作效率,促进了各项改革措施的平稳落地和各项稽查工作的有序开展。今年来,持续巩固并完善了“周情互通”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市局稽查局与保留的县局稽查局之间的紧密联系,要求高平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和阳城县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参加“周情互通”会议,每月末由分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周情互通会议,沟通协调相关问题,会议参会单位由原来的两个单位扩围到四个单位。

国税稽查局上半年工作总结 篇6

——在全省国税稽查工作会议上的报告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在全国人民认真学习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形势下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和全省国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回顾“十五”期间我省国税稽查工作,讨论研究“十一五”时期稽查工作思路,安排部署今年的国税稽查工作任务,表彰稽查工作先进,交流稽查工作经验。下面,我讲四个问题。

一、“十五”时期我省国税稽查工作回顾

“十五”初期,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了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大部署,国家税务总局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也作出了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的工作安排,并明确由税务稽查部门牵头组织该项工作。5年来,我省国税稽查系统在各级国税局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国税中心工作,以深入开展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为主线,突出涉税违法大要案件查处和税收专项检查两个重点,努力加强稽查体制制度建设和稽查队伍建设,为保证全省国税工作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作出了贡献。

(一)稽查体制机构在改革中不断规范。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要求,在2000年提出在我省国税系统积极稳妥建立推行一级稽查体制,到2003年底,除阿坝州以外,其余20个市州都建立了一级稽查体制。实践证明,这种体制较为有效的整合了稽查资源,较好发挥了系统整体作战优势,在一定范围内统一了稽查执法标准,加大了稽查执法力度。与此同时,各级稽查局认真落实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遵照总局和省局文件,统一了稽查机构名称,规范了内设机构,特别是稽查四环节的机构或岗位的设立、职责的明确为规范稽查执法提供了有力保证。

(二)稽查工作制度在创新中建立完善。为规范稽查执法行为,提高稽查执法质量,各级国税稽查局以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大胆创新,积极建立完善各项稽查工作制度。省局稽查局通过建立《四川省国税系统大要案件管理办法》,明确了涉税违法大要案件的标准、报告、督办、查处及个案经费补助事项,提高了大要案件的查处管理质量;通过建立《四川省公安税务机关工作协作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税务稽查协作暂行规定》,初步规范了我省公安、国税、地税系统联合检查、联合办案中执法主体、执法文书和案件移送等事宜;通过税收专项检查的实践,制定了《涉税案件行政复议答复书》、《税务稽查建议书》和《税务稽查报告》等文书的范例文本,提高了稽查案卷质量;通过建立实施《四川省国税系统涉税案件处理处罚参照标准》,适当限制了稽查执法中自由裁量权的随意性,促进了公正执法。各市州也结合实际,在具体细化上级制定的有关制度办法的同时,也创新制定了一些很好的工作制度。如眉山市稽查局建立制定了涉税违法案例分析和稽查预警制度;达州市稽查局建立了税务稽查工作精细化管理办法;成都市稽查局制定了《涉税案件移送办法》的具体实施意见。

(三)稽查职能作用得到较好发挥。5年来,我省国税稽查部门突出稽查主业,严厉打击偷逃骗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较好发挥了稽查职能作用。共检查纳税人412,844户,查补总额355,773万元。其中,2005年检查33,369户,查补67,642万元。一是查处了一批重大典型涉税违法案件。在打击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出口退税,利用两套帐、做假账手段偷逃税款等专项斗争中破获查处了一大批在全国、全省有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件。这之中有国家公安部、税务总局挂牌督办,我省首例判决的骗取出口退税案——攀枝花“1.15”税案;有全国首例利用虚假海关进口完税凭证抵扣税款案——绵阳众诚物资有限公司涉税案,该案主犯谭劲被判处死刑;有犯罪分子利用虚假注册手段,骗领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金额10亿元以上的成都“5.18”税案;有四川重龙水泥厂私设小金库、利用两套帐偷逃上百万税款案。5年来,全省国税系统共立案查处了40000件偷税案、130件虚开专用发票案、8件涉嫌骗取出口退税案;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260件,共有180名犯罪分子被判处徒刑;通过各级各类新闻媒体曝光了500多件涉税案件,这些重大案件的及时查处和公开曝光有力打击并震慑了涉税犯罪分子,引导了纳税遵从。二是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有力整顿了行业、地区的税收秩序。5年来,一方面,按照省整规办和国家税务总局的有关部署,全省国税稽查系统精心组织,统筹兼顾,认真落实了集贸市场专项整治、加油站专项整治、汽车市场专项整治等专项工作,扎实开展了运输发票专项检查、煤炭生产及购销行业专项检查、增值税“一窗式”管理前专用发票比对情况专项检查、废旧物资购销行业专项稽查、农副产品收购及加工行业专项检查等税收专项检查;另一方面,按照省局要求,以省局稽查局为执法主体,完成了全省重点企业的第一轮税收专项检查,共检查了钢铁、电力、化工、石油、商贸等行业285户企业,查补税额68,781万元。其中,2005年检查了50户重点企业,查补总额近2,000万元。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的税收专项检查不仅促进了税收收入任务的完成,而且通过发现税收征管中的薄弱环节,提出稽查建议,落实整改措施,改进和加强了税收征管,优化了税收秩序。

(四)基层建设和队伍建设成效明显。全省国税稽查系统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通过系统指导,建立落实管理制度,以文明单位和“精品稽查局”创建为载体,全面加强了基层和队伍建设。一是建成了一支政治业务双过硬的稽查队伍。省局稽查局于2002年初,提出了“三懂、四会、一过硬”的稽查干部业务标准,各地积极探索能级管理和干部绩效管理办法,鼓励干部参加各类政治业务培训和征管稽查能手、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的选拔考试,有计划推荐干部参加上级局组织的税收专项检查、专案检查等实战练兵,提高了干部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与实战能力;同时,各地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和机关作风建设等活动的开展,狠抓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提高了稽查干部的政治素质,初步建成一支“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的稽查队伍,也涌现了一批标兵模范,如“中国优秀青年卫士”张树新同志,“省级劳动模范”张海同志,“四川省三八红旗手”冯桂丽同志,全国税务系统“优秀税务工作者”赵连刚同志和陆雅丽同志。我们也从这支队伍里产生建立了省级稽查人才库,并向总局推荐了国家级人才库成员。二是基层建设的加强促进了稽查基础工作水平的提高。2003年初,省局稽查局积极响应省局关于加强基层建设和推进创新创业的号召,提出立足基层抓基础,在全系统开展“精品稽查局”建设活动,突出围绕稽查主业,制定了活动方案,各地因地制宜,狠抓落实,成效明显,特色与亮点纷呈:绵阳市局稽查局敢于碰硬,每年都破获查处了一批重大涉税违法案件;广元市局稽查局推行检查项目制,促进了检查质量的提高;乐山市局稽查局“依托质量管理体系,以过程控制为重点,以实施办案日志”为突破口的创新项目被评为全市创新项目;彭山县局稽查局加强案例分析,较好实践了以查促管、以查促查;大竹县局稽查局在实战中加强人才培养,全局23名干部中有7名省级稽查能手,3名市级稽查能手,1名县级稽查能手。基层基础工作的加强,提升了稽查整体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五)稽查工作环境逐步优化。近年来,各级国税稽查局识大体,顾大局,正确认识稽查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自觉把稽查工作融入税收征管大局,积极协调内外关系,主动争取主管国税机关的重视与支持,使稽查工作的内外环境得到了较大改善和优化。一是各级国税局为稽查部门提供了较为充分的经费和装备保障。到2005年底,我省国税稽查系统人均拥有计算机0.81台,人均拥有汽车0.15辆,市州级以上稽查局都配备了较先进的摄像机、录音机、照相机等办案设备;与此同时,稽查办案经费也基本保证了办案需要,办公经费也得到了较好保障,部分地区稽查局的办公条件在当地国税系统都是较好的。二是各级国税稽查局都与同级公、检、法部门和地税稽查部门建立了工作协作的长效机制,使执法协作得到了制度化。三是各地根据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收征管基础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国税发〔2003〕124号),在具体划分稽查部门与征管部门间的职责、加强工作协作方面都进行了许多探索,并总结积累了一些具推广价值的做法和经验。领导的重视,内外关系的协调为国税稽查工作创造了较为和谐的环境。

同志们,“十五”时期是我省国税稽查工作快速发展、成绩显著的五年!是全体稽查干部艰苦奋斗,为国税事业做出巨大贡献的五年!回首过去的五年,我们深深体会到,我省国税稽查工作之所以能取得这样的成绩,既离不开各级国税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与关心重视,也离不开公安、地税机关和国税机关内部各部门的支持配合,更离不开全体稽查干部的勤奋努力。在此,我代表省局党组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稽查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体稽查干部表示崇高的敬意,并致以亲切的问候!

“十五”时期,我省国税稽查工作之所以能够快速发展,不断跨越新高度,之所以能够得到总局、省局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好评,我认为主要得益于以下几点:

第一,必须坚持依法治税、依法稽查是稽查工作的灵魂不动摇。五年来,税收法制逐步健全,稽查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执法水平不断提高,稽查执法质量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提高执法质量赢得了纳税人和社会各界的认可,也只有坚持依法治税,依法稽查,才能强化稽查工作的生命力。

第二,必须坚持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的主业不动摇。打击偷逃骗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是法律赋予税务稽查部门的神圣职责。只有抓好了案件查处和税收专项检查,才能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

第三,必须坚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不动摇。干部队伍是国税稽查事业的决定性因素。只有坚持以人为本,加强政治业务教育学习,查训结合,实战练兵,才能培养人,发展人,并推动稽查事业不断进步。

第四,必须坚持立足基层抓基础不动摇。“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只有基层基础工作加强了,才能全面提升稽查工作整体质量。精品稽查局作为立足基层抓基础的抓手、载体,必须常抓不懈,真抓实干,精抓细干。

第五,必须坚持创新创业不动摇。创新是事业进步的灵魂。只有实事求是,紧抓主业,勇于探索,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等创新方式,积极改进稽查工作方式方法,才能使稽查工作不断适应新形势和新要求。

第六,必须坚持紧紧围绕上级工作思路开展工作,主动争取部门协作配合不动摇。只有贯彻好上级工作思路,才能保证正确的工作方向,才能争得上级的支持、关心和重视;只有搞好部门协作,才能形成和增强工作合力。

同志们,我们在回顾成绩和总结经验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国税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这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在:全省稽查工作的发展还不平衡,个别地区对稽查主业的认识还较为模糊;个别地方的少数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不强,执法不规范,甚至因之引起行政复议、纪检监察部门介入调查;稽查的威慑力还需切实加强,案件的处罚力度普遍不够,相当一部分地区检查面、处罚率和执行入库率极低;稽查队伍的素质同打击涉税违法的形势需要还有较大差距等等。这些问题与不足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以改进和解决。

二、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国税稽查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对推进税制改革提出了要求,并从多方面对发挥税收职能作用作出了具体部署。刚刚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计划(纲要)》描绘了我国新世纪第二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动员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纲领性文件,纲要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技术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谐社会等等对税收工作、税务稽查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尤其是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十一五”期间要继续深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依法严惩偷逃骗税活动,更是对税务稽查工作提出了明确任务。与此同时,总局稽查局要求在新的历史时期使涉税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行业和地区税收秩序持续好转,稽查执法能力进一步增强,稽查执法水平显著提高,以查促管和以查促查取得明显成效。省局提出要推进“两新三化”目标,即:收入迈上新台阶,队伍跨越新高度,机制制度科学化,征收管理现代化,综合环境优良化。省局党组对稽查工作历来非常重视,新的历史时期,新的工作目标任务,各级国税局必将更加重视稽查工作,我省国税稽查工作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另一方面,稽查工作也面临着诸多挑战,特别是当前我国尚处于经济转型期,市场经济秩序还未根本好转。全社会的信用体系建设正在起步,信息化水平参差不齐,税务机关与相关监管部门的配合还没有形成有效的机制,加之税收法制还不健全,税收征管仍然存在薄弱环节,税务机关的内部管理尚存在漏洞,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仍然不适应形势的需要,不法分子仍然有机可乘。涉税违法出现了新动向和新特点。一是随着金税工程的逐步完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不断加强,但其他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交通运输发票、农副产品收购凭证、废旧物资收购凭证和海关完税凭证的管理还存在很多缺陷。二是对部份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税政策后,不法分子又把作案环节前移,由骗税转换为偷税,情况更加复杂,查处打击难度进一步增大。三是涉税违法犯罪分子做假账、做多套账对付税务机关,实施偷骗税时有发现,屡禁不止,且呈蔓延之势。四是极个别社会中介从业人员打着税收筹划的幌子,参与税收不法行为,为税务机关打击涉税违法行为增加障碍。五是涉税违法犯罪分子腐蚀拉拢税务干部,甚至不择手段、寻求外层保护,增加了查处打击的难度。六是犯罪分子越来越多地采用数据资料电子化,造假作假团伙化等手段。而与此相对应的却是,稽查执法环境还有待进一步优化,比如外部干预还时有发生,部门协作机制还不完善;部分地区稽查部门的办案手段和方式、办案装备还处于“刀耕火种”阶段,税务稽查部门“降妖伏魔”的“法器”还不利,“道术”还不精。因此,我们必须认清当前稽查执法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当前涉税违法犯罪活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及与之斗争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充分认识建立良好的税收秩序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打击涉税违法犯罪任重道远,绝不能有丝毫的懈怠。

同时,我们还应认识到,偷逃骗税不仅直接损害了国家利益,而且也直接破坏了广大纳税人需要的公平竞争环境。而创造维护良好的税收环境是税务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惩治偷逃骗税是众望所归的“民心工程”,是“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具体表现,是“民本”思想对稽查工作的具体要求。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稽查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履行法律赋予自己的神圣职责,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把践行科学发展观和创建和谐社会真正落到实处。

三、“十一五”时期我省国税稽查工作总体思路

最近,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提出了“十一五”时期税务稽查工作的总体思路、目标和任务;全省国税工作会议也提出了“十一五”时期我省国税工作的总体要求、奋斗目标和工作重点。结合我省国税稽查工作的实际,“十一五”期间,我省国税稽查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国税稽查工作,突出两个重点,提高三个比例,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优化税收秩序,为提高全省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各项国税工作任务的完成作出新贡献。“十一五”是新起点,全省国税稽查系统必须以发展为着眼点,以稽查主业为切入点,以整顿规范税收秩序为落脚点,求实创新,开拓进取,推进我省国税稽查事业全面发展,实现把四川国税稽查系统建成“自强不息、求真务实、现代文明、西部一流”的稽查系统的总目标。

关于总体思路。在今年的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议上,总局崔俊慧副局长要求各级税务稽查部门要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他指出,科学发展观是指导发展的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税务稽查工作就是要深刻理解不断发展的税收事业对稽查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充分认识稽查工作所面临的新问题,准确把握税务稽查工作的发展规律。当前,税收事业面临的首要任务就是坚持依法治税,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国内外税收征管的实践经验表明,税收征管效率的高低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税务稽查能力的强弱。强化稽查能力,就是加大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情况的监控力度,就是加大对涉税违法行为的查处与打击力度。目前,我省国税稽查系统的处罚力度非常低,在全国范围内排名倒数前几位,这一点务必引起我们高度重视。突出税收案件查处和税收专项检查两个重点,不断提高检查户数占纳税总户数的比例、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比例和查补税款的入库比例是强化税务稽查能力行之有效的手段和办法。因此,我们必须紧紧抓住“两个重点”,不断提高“三个比例”,统筹兼顾稽查各项工作,深入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为提高税收征管的质量和效率做贡献。

关于总目标。“自强不息”就是要培养和发扬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民族精神,明荣知耻、爱岗敬业的实干精神,勇于探索、善于创新的进取精神,秉公执法、百折不挠的执法精神,团结协作、淡泊名利的团队精神。“求真务实”就是要求案件查处和税收专项检查之真,务稽查主业之实,求查办案件规律之真,务提高三个比例之实,求完善机制制度之真,务法制稽查之实,求改革创新创业之真,务精细科学管理之实,求学习教育,提高素质之真,务团队建设之实,求理解协作服务之真,务服从大局之实。“现代文明”就是要树立现代理念,建立现代机制制度,推行现代管理方法,实现装备现代化;就是机制制度文明,稽查执法行为文明,机关风貌文明。“西部一流”就是要有一流的干部队伍,一流的工作业绩,一流的基础设施,一流的机制体制,一流的管理水平,一流的综合形象。

“十一五”时期,全省国税稽查工作的具体目标任务:一是稽查威慑力进一步增强。要进一步加大对涉税违法的打击力度,推行分级分类稽查,扩大检查面,大型企业每3年查一次,中型企业每两年查一次,小型企业每年查一次。依法加大处罚力度和查补税款追缴力度,全省平均处罚率要达到20%,查补税款入库率要达到90%以上,同时,按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各级稽查局都要按规定公告案件,每年组织曝光一批重大典型案件。二是促进税收秩序进一步好转。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各项税收专项检查任务和专项整治工作任务,通过检查,发现行业和地区税收征管的漏洞与薄弱环节,分析涉税违法的特点和规律,搞好稽查建议,把以查促管和以查促查落到实处。三是稽查执法进一步规范。按照稽查工作环节及职责,规范各级稽查局内设机构设置,基本建立涵盖稽查执法全过程的各项管理制度,初步形成稽查内部四环节相互监督制约、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监督制约、税务机关内外纪检监察部门与司法部门、社会舆论监督制约的稽查执法综合监督制约体系;加强稽查工作精细化管理,建立办案质量标准,着重提高选案准确率,规范检查取证和案件审理,严格执行案件移送标准,降低案件差错率,减少案件复议和诉讼,确保无行政败诉案件发生。四是基层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继续推进精品稽查局建设,“十一五”期间建成50个精品稽查局;积极改进计算机、车辆、摄录设备等稽查装备,其中,计算机达到人均1台。坚持竞争择优原则,严把“进人关”,按照稽查干部占国税干部总数15%的比例配齐配强稽查人员并保持稽查队伍的基本稳定;加强稽查人才培养,培养造就一批爱岗敬业、清正廉洁的模范典型,鼓励支持稽查人员参加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有计划组织开展法律知识、财会知识、税收政策、信息技术、文字综合能力培训,注重实战练兵,到“十一五”期末,使全省具备独立查账能力的稽查人员占稽查人员总数的比例达50%以上,具备技术稽查能力的稽查干部人数达150名;建立稽查人才选拔制度,培养选拔200名专业人才,建立检查、审理、信息技术等分类人才库,科学使用专业人才。五是稽查工作环境进一步和谐。增强系统意识,加强系统业务指导管理,形成“上下一体,信息畅通,指挥有力,反应灵敏”的稽查系统;认真落实工作报告制度,增进部门协作,争取内外支持,增强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稽查职能作用;加强稽查工作宣传,树立稽查新形象。

为确保“十一五”时期我省国税稽查工作目标任务的实现和完成,各级稽查局必须要牢牢把握“依法稽查”这个灵魂,始终突出“两个重点”,切实提高“三个比例”,全面推进稽查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

第一,必须牢牢把握“依法稽查”这一灵魂。税务稽查的职能就是打击偷逃骗抗税等涉税违法行为,通过打击,维护税法尊严,通过打击,整顿税收秩序。如果税务稽查不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那么税务稽查职能作用的发挥就只能是纸上谈兵,因此,我们必须切实增强依法行政意识,正确履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在稽查执法中,一方面,我们要正确行使稽查四环节的职责权力,要坚持程序法与实体法并重,依法选案,依法检查,依法审理,依法执行;要公平公正,不徇私舞弊,不屈服外部压力。另一方面要在坚持“法律至上”的同时,正确处理一些内外关系。如税务稽查与日常检查的关系、稽查执法与刑事执法的关系、稽查执法与非税务行政执法的关系、稽查执法与税收服务的关系、稽查执法与维护社会稳定的关系等等。总而言之,稽查部门和稽查干部要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绝不能执法违法。各级国税局要督促、支持稽查部门依法行使职责权力,要为稽查部门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各级稽查局要加强执法监督,建立完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要主动协调,积极探索建立预防稽查部门职务犯罪的长效机制,有效防止稽查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发生。

第二,突出抓好案件查处和税收专项检查工作两个重点。近年来,通过查处案件和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推动了我省国税稽查工作的全面发展,实践证明,稽查的威慑力是通过“查”来树立的,稽查的地位和作用也是通过“查”来建立和体现的。通过“查”,可以发现不同行业和地区突出的涉税违法问题,打击犯罪分子,整顿税收秩序,进一步密切国税部门同地方党政及其他部门的工作关系,为稽查工作和国税工作创造较为和谐的内外环境;通过“查”,可以发现征管薄弱环节和税收政策的漏洞,提出建议,“对症下药”,完善税收政策,提高征管质量和效率,实现以查促管;通过“查”,可以深入剖析涉税违法的特点和手段,归纳分析涉税违法的规律和趋势,总结提出应对方法,实现以查促查。总局要求实行分级分类稽查办法,即大企业、大税源户由省级稽查局直接组织检查,中型企业和较大税源户由市级稽查局直接检查,小企业、小税源户由县级稽查局直接查,要求很高,任务很重。事实上,我省早从2003年开始就已对分级分类检查进行了实践,做法和经验得到了总局肯定,并在今年全国税务稽查工作会上作了发言交流。全省国税系统对第一轮重点检查给予了极高评价,年初,崇明局长在审阅省局稽查局形成的专项工作报告后,充分肯定了该工作,并作出了重要批示,要求抓好成果利用,列为今年业务工作重点,狠抓落实。各级国税局要从实际出发,加强领导,为稽查局抓好重点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各级国税稽查局要牢牢把握这两项工作重点,并抓出成效,才能进一步增强稽查工作的生命力。

第三,强化稽查执法刚性。案件处罚率低,查补税款入库率低和部份地区检查面不宽,是我省国税稽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也是长期困扰稽查工作的老问题。因此,采取有效措施扩大检查面,提高处罚率和入库率是当务之急。检查面不宽,当然有稽查力量不足或稽查力量配备不科学的原因,但也不能排除个别地方的稽查局有工作安排不当的因素。对此,各级国税局要进一步重视稽查机构和人员的配备,要积极为全省国税稽查系统的整体作战提供保障和服务,要结合分级分类稽查办法的实行,统筹下达检查计划,对上级部署的指导性检查计划和专案检查工作任务要不折不扣地完成。处罚率不高,执行难的原因大致有三种:一是没有可处罚和执行的标的物。这里面既有资产状况不善的生产经营企业,也有以虚开发票为目的的皮包公司。二是纳税人当期流动资金存量不足以缴纳税款和罚款,或者缴纳税款或罚款后会使企业倒闭破产,造成职工下岗失业的后果。三是纳税人采取种种手段拒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正是由于担心提高处罚率导致执行困难从而形成新的欠税,或使企业倒闭形成社会问题,我们理解这样的担心。但是,我们也必须认识到,提高处罚率和入库率是实现依法治税的需要,是税务稽查打击和震慑税收违法行为的需要。不依法处罚或者执行不力,不仅不利于维护税法尊严,使稽查执法难以起到震慑作用,而且还会给稽查执法自身带来严重后果。2005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05年7月至2006年底在全国开展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查办重点包括工商、税务、国土资源等部门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舞弊犯罪案件。如果我们对税收违法行为不依法处罚,处罚后不依法执行,检察机关就可能追究我们的法律责任。因此,我们必须实事求是,区分不同情况,依法加大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罚和执行力度。对第一种情况中资产状况不善的生产经营企业,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以虚开、骗税为目的的皮包公司和空壳企业,既要查清其资金流向,查封其财产,追缴税款和罚款,又要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对第二种情况,可以采取三个办法:一是税收保全在先,然后分期入库税款和罚款,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但分期入库必须加收相应的滞纳金;二是整体拍卖,在更换企业所有人后保持生产能力,继续经营;三是以企业的闲置资产抵押贷款交税,不足部分以实现利润全部交税,限时清缴。对第三种情况,应依法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决不能让这些纳税人恶意拖欠税款的意图得逞。对上述情况中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要严格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并向检察机关备案。

第四,加强稽查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夯实稽查工作基础。推进稽查工作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是稽查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各级国税稽查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紧紧围绕增强查帐办案手段,规范稽查执法,发挥稽查职能作用,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加强系统业务指导,提高稽查工作整体质量。要完善选案机制和稽查征管合作机制,规范举报管理,畅通案件来源渠道;完善案件督办和协查机制,维护协查系统正常运行,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和稽查工作考评机制,规范稽查执法行为,提高稽查执法水平;完善国地税之间的合作机制和警税协作机制,依法加大对涉税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要继续改进稽查体制,科学配置稽查资源,不断满足税收征管实际需要;要在专项检查中逐步推进分级分类稽查办法,对重点税源实施有效监控;狠抓调查研究和案例分析工作,掌握偷骗税分子作案手法,促进征管水平不断提高。严格稽查档案管理,提高案件查处质量;严格稽查办案经费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抓好稽查队伍建设,调整充实稽查力量,吸引优秀人才进入各级稽查局;抓好稽查手段建设,大力改善稽查装备,积极试点并推广技术稽查,逐步实现协查信息传输网络化,稽查管理信息化,稽查办案电算化,为提高稽查执法水平奠定物质基础。

四、努力完成2006年各项稽查工作任务

2006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五年看三年,三年看头年”,“好的开端,成功一半”,做好今年的稽查工作意义重大。今年的全省国税稽查工作要点已经印发各地,希望大家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因地制宜,抓好贯彻落实,我在这里强调几点。

(一)抓好大要案件查处工作的落实。各级国税局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并随时关注大要案件的查处。今年初,省局稽查局对督办案件的归口管理进行了职责调整,这将进一步加强对大要案件的督办管理。要认真执行大要案件上报制度和查办分工负责制,对瞒报、漏报重大案件的单位和责任人必须给予严肃处理。各地对上级督办案件,绝不能一转了之,不闻不问,必须及时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查处,要保证办案经费,要按要求及时上报案件查处进展情况。过去,存在一些借申请列为督办案件之名,行争取经费之实的情况,个案补助经费到手了,一切工作就结束了。今后,省局稽查局一定要注重审批把关,加强办案“过程”监督和个案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要适时派出督办工作组,亲临一线,了解案情,研究对策,协调指挥,对那些督办案件查处不力,结果不了了之的单位不仅要通报批评,而且要在下的稽查办案经费中扣减已拔的个案补助经费。查处大要案件要注重质量和效率,要办“铁案”。要查处及时,审理及时,移送及时,执行到位;要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的衔接,加强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配合工作,充分借助刑侦及司法手段,控制人员,固定证据;要积极借助新闻媒介曝光案件,扩大影响。

(二)抓好税收专项检查工作的落实。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是整顿规范税收秩序的重要举措。今年,省局确定以房地产及建筑安装业、邮电通信业、金融保险业、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企业及用废企业专项检查作为税收专项检查项目,并以上述四个行业所涉及的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为重点项目。各级国税局要高度重视,各级稽查局要切实承担牵头组织责任,征管、税政、法制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前几年我省国税系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的成绩是明显的,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地区在落实上级布置的检查计划和本级安排的检查任务时缺乏统筹;部分地区行动迟缓,力量投入不足,检查面偏低,重检查,轻处理;部分地区对被查行业剖析不够,稽查建议质量低,落实不好。对此,各地要认真总结,汲取教训,坚持检查一个行业,就力争规范一个行业的原则,加大处理处罚力度,深入剖析被查行业的征管现状,总结行业检查方法,形成检查指南,搞好稽查建议。并要着力解决好以下两个问题。一是协调配合问题。我们讲稽查局要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不等于稽查局唱“独角戏”,各级稽查局要主动搞好工作汇报和部门协调,特别是在选案环节和形成稽查建议环节要做好沟通协调,各级国税局主要领导要随时关注专项检查工作进展情况,分管领导要亲临一线,指挥督导。二是要加大检查力度,要坚持查深查透,加大处理处罚力度和执行力度。要注意通过专项检查发现和扩大线索,破获重大案件。去年省局重点检查组就通过专项检查发现了数起重大涉税违法案件,做法和经验值得好好总结和借鉴。

(三)加强班子队伍建设。稽查系统班子队伍建设是做好稽查工作的重要前提,队伍是“根本”。目前,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查处大要案件更需要一批具有过硬政治、业务素质的稽查骨干。因此,各级国税局要高度重视稽查局班子队伍建设。“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要大胆选人用人,要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敢于碰硬的同志选拔到稽查局的主要领导岗位上,处理好干部交流和保持稽查局主要领导相对稳定的关系,关心和支持他们的工作,使稽查工作在各级国税局党组领导下不断取得新成绩。“打铁先要本身硬”。要有计划、有组织地加强干部队伍政治思想建设和专业技能建设,特别是稽查干部直接与涉税违法犯罪正面交锋,因此,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廉政教育和监督,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确保稽查干部的“一身正气”。同时,要在提高干部业务技能方面多出主意,多想办法,重点加强相关法律、财税政策、计算机技术和外语、公文写作等知识技能的培训;要注重实战练兵,在实战中以老带新,以熟带生,全面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加强稽查工作制度建设。稽查工作制度建设是强化系统业务管理,规范稽查执法的关键。各级稽查局要从实际出发,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完善落实现有规章制度,探索制定新的制度办法,促进稽查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关于现有制度的执行落实,其他我不多讲,我只着重强调两个问题,一是《稽查建议制度》的落实问题。省局崇明局长十分重视该项工作,这个制度也是在他亲自关心指导下建立起来的,两年多来,像眉山、德阳等地区抓出了成效,但在个别地区,或者由于有关领导和部门在理解认识上存在偏差,或者由于稽查局汇报不够,协调不够,使稽查建议制度形同虚设,甚至引发一些不必要的矛盾。希望各级稽查局主动做好协调工作,自觉摆正位置,服从大局,抓好落实,充分发挥稽查建议的作用。二是《税务稽查办案专项经费管理办法》问题。总局即将印发实施新的办法,新办法在开支范围上做了很大调整,同时要求总局、省级两级稽查局会同财务部门开展稽查办案经费使用情况检查。希望各地高度重视,严格管理,要经得起审计。关于制度创新问题,各级稽查局要实事求是,紧紧围绕稽查主业;要注意吸收兄弟单位和相关部门的有益经验,“他山之石,可以攻玉”;要充分发挥系统优势,降低创新成本。今年省局稽查局将“研讨制定税务检查取证参照标准”作为工作创新项目,我看也可以作为全省国税稽查系统的创新项目,希望做到群策群力,集思广益,争取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五)加强稽查基层建设。要继续坚持立足基层抓基础。省局已经同意将把精品稽查局建设工作纳入国税系统文明创建的大体系中,并与其他文明细胞建设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一起表彰。省局也将于最近印发深化精品稽查局建设实施意见。各级稽查局要继续按照“六个一流”的标准,真抓实干,精抓细干,全面掀起精品稽查局建设的新高潮,使全省国税稽查系统基层建设再上新台阶。

同志们,新形势下,国税稽查工作任重道远,认我们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信心,知难而进,求真务实,奋力拼搏,再创我省国税稽查事业新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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