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合作协议2修改

2024-08-12

软件合作协议2修改(共12篇)

软件合作协议2修改 篇1

软件研发与应用

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及国家工信部支撑计划“推进信息化建设及基层自治管理”的通知要求,就社区公共事务中心信息化管理系统研发与应用,课题牵头单位(甲方)在乙方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合作双方共同遵守。

一、任务分工与责任

(一)甲方:负责《社区公共事务中心公共服务软件》的研发,该软件必须具备:

第一期:社区公共事务中心公共事务中心:中心简介、办事指南、在线咨询、办件查询(办件状态的后台推送功能)、在线预约排队(信息后台推送功能);(现阶段合作的项目)第二期:志愿者在线申请、社区公共事务中心办件的在线预约申请(电子化申请表格)

第三期:通过政府各个部门资源的整合,实现社区公共事务中心政务的在线申请、预审、审批;

第四期:整合重庆市下属的各个区县的社区公共事务中心公

共事务中心资源,形成以群众参与监督考核的政务考评体系、综合查询平台、预约办件服务平台、志愿者服务平台、群众问题收集处理平台、社区公共事务中心自治服务体系建设等大数据处理能力的综合服务系统。

负责方案及技术资料的编写、打印;负责软件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负责系统的后期维护;协助项目成果的宣传和推广;负责申请软件著作权并负责相关费用。甲方在完成该软件的研发后,必须对甲方指定的()社区公共事务中心完成该软件的安装、调试及培训工作。

(二)乙方:负责落实项目资金;全面负责项目监管、协调和组织实施;《社区公共事务中心公共服务软件》由乙方负责项目成果的宣传和推广;负责项目推广所必须的政府资源整合,特别是行政许可。参与项目的监管、协调和组织实施;参与《社区公共事务中心公共服务软件》的研发;参与甲方在重庆片区对该软件的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二、经费支持

乙方在履行协议中规定条款后,甲方共同支付乙方第一期项目软件研发经费总计人民币14元(大写:壹拾肆万元整),付款方式分三次进行。

第一次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向乙方支付人民币7元,(大写:柒万元整);

第二次在乙方初步完成系统开发,基本达到项目需求,在甲方听取了乙方汇报后,向乙方支付人民币4.2元(大写:肆万贰仟元整);

第三次在乙方完成研发、安装、调试以及培训《社区公共事务中心公共服务软件》任务后,经过甲方指定的四个社区公共事务中心进行为期2个月的运行测试并修改测试中的问题后,向乙方支付人民币

2.8元(大写:贰万捌仟元整)。

三、成果分配

四、(一)本项目研究形成的论文等理论性成果、软件专利和应用成果,甲方、乙方双方按照6:4比例共享。成果转让经三方同意,转让所产生的收益,甲方、乙方双方按照6:4比例分配。

(二)该软件在重庆区县的的推广销售工作由乙方全权负责,丙方协助甲方在重庆市推广销售,甲方负责提供技术支撑以及该软件安装的附属设备(如智能终端)们每次销售所产生的收益,甲、乙双方按照6:4的比例分配。

(三)乙方有权在其他地区(除重庆外)销售该软件,但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软件销售所产生的收益,甲方、乙方按照4:6的比例分配。

四、合同生效和变更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

(二)本合同自三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三)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需对项目内容进行调整,可通过书面协议方式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和补充。经签署的本合同的修改协议和补充协议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和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本合同生效后,无论甲方、乙方或者丙方的名称、组织形式、企业性质、经验范围、注册资本、投资者等发生任何变更,甲方、乙方或丙方应继续或要求其权利义务的合法继承人恪守并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之相关义务。

(五)因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及其他合同三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遭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相应情况用书面形式通知合作人。并于十五个工作日内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详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文件应由不可抗力是由发生地区的公证部门出具。根据不可抗力是由对履行本合同影响的程度,由三方协商解除本合同,或者部分免除本合同的履行义务,或者延期履行本合同。

五、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团体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已获得利益归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损失则由违约方按实际损失独立赔偿。

(二)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团队相竞争的业务。

(三)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商业秘密。

(四)各方在合作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应对外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五)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六、违约和仲裁

(一)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双方发生争议,在不影响项目进展的前提下,甲、乙双方应进行友好协商,协商无效时,按下列途径进行解决:

1、提请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2、如果经当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无效,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七、其他

(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商定。

(二)乙方单位全称、开户行及账号:

全称:

银行:

账号: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乙方代表(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软件合作协议2修改 篇2

强强联手保护信息安全

近日, 烟台海颐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海颐软件”) 宣布与CyberArk达成战略合作协议。海颐软件是中国领先的IT方案、软件产品及IT服务提供商, Cyber Ark专注于保护组织机构免受通过网络周界内部发起的网络攻击。通过此次合作, 使用海颐软件PAS解决方案的企业客户将从中受益, 该解决方案是基于“Privileged Account Security Solution”的国产化, 由CyberArk提供支持, 是海颐软件系列安全解决方案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特权账号漏洞存在于整个组织机构的IT基础设施之中, 无论是网络深处还是终端用户设备, 都有可能遭受几乎所有高级攻击。海颐软件PAS解决方案集成了CyberArk技术精髓, 并通过二次开发满足本地化的特殊需求, 将助力企业免受高级网络攻击, 即利用内部特权窃取组织机构最敏感数据和资产的高级网络攻击。

在CyberArk助力下的海颐软件PAS方案, 其设计宗旨在于集成到任何IT环境中, 以独立集成方案交付企业级安全性、扩展性和高可用性。借助这一方案, 组织机构可通过对特权资料的安全存储、流转和控制访问实现对其网络的更佳保护;实现在关键系统上对特权会话进程的隔离、监控、记录和控制;提供定向、可立即执行的基于分析的威胁警报。

IDC中国助理副总裁孙志勇先生说:“当今市场安全技术可谓花样繁多, 然而CyberArk提供的是特权账号安全管理解决方案, 真正能与其先进技术相媲美的供应商相对较少。它可以帮助组织机构保护其数字财产免受内外部的网络攻击。我们衷心祝贺海颐与CyberArk此次达成战略合作。”

优势互补维护用户利益

CyberArk独家专注于防御定向型网络威胁, 防止企业内部要害区域遭到入侵和攻击。CyberArk在全球已获得超过2, 000家企业信赖, 为企业最贵重资产提供保护, 从而使其达到审查和IT合规性要求。同时, CyberArk在IDC的“IDC Market Scape:Worldwide Pr ivileged Access Management 2014Vendor Assessment ”报告中被誉为领导者。CyberArk总裁兼CEO UdiMokady说:“我们与海颐软件的合作, 将国际领先水平的解决方案国产化, 能够帮助海颐的广大用户享用高级特权账号安全解决方案。结合海颐软件的专业技术和强大的本地销售网络, 广大客户可以更好地防御、检测并响应试图利用特权账号漏洞进行的攻击。”

软件合作协议2修改 篇3

中标软件有限公司是国内著名的自主操作系统产品专业化研发与推广企业,以操作系统技术为核心,重点打造自主可控、安全可靠等差异化特性。作为国家规划布局内软件企业,获得了军、民两方面的相关企业与产品资质。

作为全球知名外资IT终端解决方案供应商,戴尔长期致力于满足用户对日益攀升的IT性能和网络安全的访问需求,为消费者提供更方便、更安全、更多样的产品和服务。戴尔创新的解决方案旨在简化并丰富人们日常工作和生活,让科技更便捷。

中标软件市场及公共关系总监李震宁表示:“中标麒麟(NeoKylin)作为中国自主研发的操作系统首要品牌,为中国市场提供安全和值得信赖的自主可控操作系统产品。戴尔作为国际化的终端用户解决方案提供商,长期为用户提供安全可靠的产品和服务。共同的使命让我们走到一起,我们非常乐于与此类国际化品牌建立强强联合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为中国企业和用户在信息化领域提供更丰富的选择。”

戴尔大中华区产品市场总监林浩表示:“戴尔非常荣幸能与中国本土操作系统的领军企业中标软件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为中国用户提供安全易用、管理性强并值得信赖的终端用户产品及解决方案。戴尔一贯珍视与各合作伙伴的合作与共赢,此次签约充分证明了戴尔为用户着想,实现与商业合作伙伴共赢的理念。”

医院合作协议修改版(共) 篇4

甲方: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 乙方: 吉林市脑康医院

为了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分级诊疗试点工作,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就医机制,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医疗技术水平和医疗运行效率,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甲乙双方组建成立医疗联合体,按照医联体内业务协作、人才培养、资源共享、共同发展的目标,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一)双向转诊

1.甲方、乙方执行双向转诊程序,乙方需将急危重症的患者转往甲方,并负责指导其精神疾病的治疗;或者请求甲方派专家前来会诊,甲方可将合并精神疾病的患者转往乙方,指导其患者躯体合并症的治疗,或者请求乙方派精神科专家前来会诊。

2.甲方开通转诊绿色通道,设专人负责。乙方转诊住院患者直接入住病房,转诊就诊、检查患者以预约形式优先就诊。

3.甲方按乙方通知安排相关临床科室做好接诊准备,将接诊科室名称、院内位置、注意事项等电话反馈乙方。4.甲方接诊科室人员优先安排乙方转入患者,进行检查或办理住院,并保存双向转诊(转出)单。

5.患者转回由主管医师开具双向转诊单(回转)单报甲方责任科室办理转回手续,责任科室通知乙方做好接诊准备,并将回转信息转给乙方。

6.甲方接诊科室继续跟踪回转乙方患者的后续治疗,与乙方人员充分沟通,进行必要的业务指导。(二)技术指导

1.甲方在已发展成熟的医疗技术中筛选适宜乙方开展的诊疗项目,指导乙方实施并推广。

2.甲方帮助乙方完善医疗管理、医疗安全、医疗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制度,进一步优化流程,提高乙方的医疗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3.甲方根据乙方需求对其相关专业进行对口帮扶,定期派驻专家到乙方开展坐诊、查房、讲课等,帮助乙方确定并开展特色专业,对专业的发展进行指导。(三)人才培养

1.甲方为乙方人员提供免费进修、培训机会。2.甲方举办短期培训班、学术交流等,对乙方人员进行免费培训,提升其业务水平。(四)资源共享 1.甲方负责承担乙方不能开展的检查、检验项目。甲方向乙方共享检查检验设备,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甲方向乙方提供远程诊疗服务。

2.甲方可向乙方提供供应室消毒服务。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一)双向转诊

1.甲方、乙方执行双向转诊程序,乙方需将急危重症的患者转往甲方,接收甲方下转患者。

2.乙方通过甲方双向转诊负责人,将符合转诊指征的患者基本信息上传至甲方,并填写双向转诊单(上转)。3.乙方应妥善安排患者转诊到甲方,并提前与甲方联系人联系。病情危重者由甲方派出救护车接回,其他患者可酌情护送转诊。双向转诊(上转)单由患者家属(代办人)携带直接前往甲方接诊科室就诊或办理住院。

4.乙方根据甲方回转患者信息,做好回转患者的接诊准备。

5.乙方应主动与甲方患者转出科室加强联系,保障患者治疗的连贯性和延续性。(二)技术支持

1.乙方在甲方指导下开展新技术、新业务,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诊疗标准执行。2.乙方在甲方的指导下确定业务发展方向,积极配合甲方的技术帮扶工作,并提供相应的硬件条件。

3.乙方积极参与甲方科研工作,或协作开展科研工作。(三)人才培训

1.乙方积极组织人员参加甲方组织的医师培训和学术交流等,并对参加人员的学习效果进行测评。

2.乙方将年度进修计划,包括人数、进修专业等相关内容报送给甲方,方便甲方进行统一安排。3.乙方可对甲方的业务培训提出需求和建议。(四)资源共享

1.乙方根据自身条件开展检查、检验项目,对因条件所限无法开展的检查、检验项目,需转至甲方处开展,或者通过远程诊疗共享甲方资源。

2.在紧急情况下,乙方有义务在设备等资源上有偿支持甲方。

三、组织管理

1.甲方、乙方协同推进医联体建设,逐步实现“三通”:(1)人员互通:通过上挂、下派、进修、培训等多种形式,促进医联体内各类人员合理流动,满足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2)资源互通:共享检查检验设备,推进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充分发挥医联体内优质医疗资源,共同做好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工作;(3)医疗互通: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预约挂号、预约住院、远程会诊等医疗服务。

2.甲方协同联合体内成员单位组建专班,主要解决联合体内业务发展、工作机制、对外宣传、协议履行、激励手段等问题。乙方作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应积极参加联合体例会,工作总结,经验交流,提出建设性意见,促进联合体的健康发展。

四、协议生效

本协议共五页,一式三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吉林医药学院附属医院 乙方:吉林市脑康医院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舞蹈培训合作协议书(律师修改) 篇5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为保障合作良好、有序运行,充分保护各方的正当权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目的,就双方在 开设舞蹈艺术培训中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第一条 合作项目名称

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第二条 合作方式

1、甲方负责提供教学、办公场地,教学设备,广告宣传、招生等工作,并负责相关费用。

2、由甲方董事长郭淑芳出任深圳舞蹈艺术培训中心董事长,负责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全面管理工作;由乙方出任深圳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校长兼总教练,负责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管理学员档案包括整理、保存、运用学员的信息资料,负责招聘教学师资及员工,组织教学培训等。

3、乙方招聘的教学师资及员工与深圳 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签订合作协议,教师工酬根据教师级别不同按每课时200-400元的不同标准由深圳 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支付,教师工酬以日结方式进行结算。

4、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设立单独的财务账簿及账户,独立核算,每月核算一次,实行专款专用。

5、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设立一名会计和一名出纳,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会计由甲方会计兼任,会计的工资报酬由甲方承担。出纳由乙方选任,工资报酬(5000元/月)由深圳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支付。

6、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根据市场情况拟设置培训班如下:①摩登班(少儿、成人),②拉丁(少儿、成人),③交谊舞(成人、企业家班),④、莎莎舞,⑤三步踩,⑥肚皮舞,⑦瑜珈班,⑧街舞,⑨操课。第三条 授课时间及方式地点

具体上课时间以课程表安排为准,45--60分钟为一个课时。授课地点为甲方提供的教学场地内。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教学、办公场地。在开办初期,甲方提供位于 不少于200平方米房屋一间作教室使用,及约平方米房屋一间作办公室,甲方提供的场地应以满足教学需求为前提,如学员过多,现有场地不能满足教学需求时,甲方应无条件增加场地投入,甲方保证在本协议合作期内,其对所提供场地拥有的房屋使用权无任何法律上的瑕疵,保证乙方依本协议使用该场地不会受到第三人的干涉,并保证乙方在周一至周五的晚上 时至 时,周六全天、周日全天能正常使用场地,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负责提供教学设备包括但不限于音响、灯光、空调(按每50平方米配一台5P的空调的标准配备)等设备(视情况如需增加其它设备均由甲方提供),并承担本协议期间所发生的水费、电费、卫生、物业管理等费用。

3、甲方负责招生工作的宣传包括但不限于教师简介、宣传画册制作、发布,广告宣传等活动并承担相关费用。除本协议规定外,未经乙方书面授权许可,甲方不得在其单位名称,商号,广告,宣传资料,产品目录,办公用品,名片,办公场所的装潢装饰中使用乙方的名称、简称、肖像,注册商标和标志,标识等。

4、甲方负责制定的招生简章和招生计划、安排开展招生工作,落实招生的相关事宜,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由甲方负责向学员收取培训费用并及时向学员开具收费凭证。甲方须及时向乙方通报招生进展情况,每个舞蹈培训班招收学员应不少于 人,如果甲方招收的每个舞蹈培训班学员人数少于 人,则乙方有权不开班,甲方负责学员的善后处理工作。

5、参与培训期间后勤服务工作,甲方人员参与服务工作所发生费用及报酬由甲方负责。

6、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会计由甲方会计兼任,会计的工资报酬由甲方承担。

7、甲方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本项目名义收取任何费用。

8、甲方不得以乙方或双方合作的名义从事与本项目无关的任何活动。

9、甲方招生过程中,不得超出乙方同意的宣传范围,不得虚假宣传误导社会,不得开展损害乙方声誉的活动。

10、未经甲方书面许可,甲方无权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本合同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1、甲方负责办理工商、文化许可、税务等所有与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开办及运营有关的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负责与政府、行业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1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与第三方开办与本协议合作内容相类似的培训业务。

13、甲方保证遵守并如约履行本合同义务,如违反本合同约定,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管理学员档案包括整理、保存、运用学员的信息资料。

2、凡对外宣传和咨询所需的招生资料及其它宣传材料,应经乙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执行。

3、乙方根据市场需求,开发设计培训课程,制定教学计划,确定培训教材,并负责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教学质量的监管。

4、乙方负责本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师资的招聘,所聘请的授课教师均应具有一定的专业水准和授课经验。

5、乙方负责招聘出纳一名。

6、乙方保证遵守并如约履行本合同义务,如违反本合同约定,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第六条 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根据市场情况,由乙方制定价格。第七条 收入分配

经过甲乙双方核实舞蹈艺术培训中心学费入账总收入,在扣除应由舞蹈艺术培训中心承担费用后,按甲乙双方各50 %的比例进行分配。在每月最后一日进行结算分配。第八条 知识产权

舞蹈艺术培训中心的培训课程教材,讲义、其他教学资料、舞蹈动作的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培训期间所使用的课程教材,讲义及其他教学资料、舞蹈动作仅限于课堂使用,未经乙方允许,对方不得擅自复制,复印及摄像、录制,传播。第九条 合同变更

本协议生效后,除非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不得变更。第十条 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出现不履行协议的情况,守约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违约方予15个工作日内改正,如在规定期限内违约方未给予合理答复或未采取改正措施,守约方在15个工作日后有权终止协议。

2、任何一方破产,解散,被责令关闭或出现导致其破产,解散,被责令关闭的事由。对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3.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单方或双方不能继续履行协议或使协议目的不可避免地无法实现,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如场地被政府征收、征用、或生源不足,导致本协议不能履行或非双方原因造成舞蹈艺术培训中心连续六个月处于亏损状态,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且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第十一条争议解决

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态度友好合作,出现争议时,甲乙双方应争取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第十二条 合作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叁年。合作期限届满后本协议自动终止,在协议终止之前双方应及时结清相关费用,若合作双方希望继续合作,双方可另行签订协议。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协议的附件;对未尽事宜能达成有效协议的,适用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补充及附件均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签字盖章日期不一致的,以签字盖章时间较晚者一方的日期为协议生效日期。

(本行以下无正文)

软件合作协议2修改 篇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旅行社合作协议

甲方:北京龙脉温泉疗养院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宗旨,就乙方组织旅行团在甲方温泉旅游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合作期限及内容。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第二条:产品内容、价格、激励政策 旅行社专享团队品牌产品:168元一日游

1、产品内容:

①参观龙脉温泉根雕文化长廊、溶岩长廊、石雕长廊; ②参观热带雨林温泉、溶岩温泉、竹林温泉; ③龙脉温泉度假村竹林温泉泡汤、沐浴; ④团队正餐一餐。

2、旅行社团队(16人以上)优惠价:80元/人;

3、激励政策:

①5001-10000人,年底返现金5元/人; ②10001-15000人,年底返现金10元/人; ③15001-20000人,年底返现金15元/人; ④20001人以上,年底返现金20元/人。

4、对外宣传报价统一不低于160元/人。

备注:需提前一天预定。(时间界定:接待前一天的晚上24点以前)

第三条:预定和要求

1、乙方将团队的预定单(旅行社派团单)提前1天以上以传真、书面形式等通知甲方预订部,注明团队名称、人数、国籍、抵达时间、付款方式以及特殊要求等,并有预定负责人签字、旅行社盖章。

2、当乙方团队抵达甲方时,依据乙方带团人员所持的派团通知单,甲方可以免费为乙方安排导游员(乙方导游人员必须有导游证或在派团单上附上带团人员名片)的旅游参观、陪同餐、包括温泉门票。

3、乙方对甲方产品的各种宣传、预售产品、对外宣传报价不得低于甲方门市价。

4、乙方实际到达甲方人数不得低于16人,低于16人时按140元/人结算。

5、乙方团队到甲方消费所开的发票单位为本合同签定单位,如需开具其他单位发票,则需补齐旅行社与直客差价部分金额。

6、甲方在收到乙方预定或更改预定传真后,24小时以内以传真等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7、乙方的客人将甲方物品损坏,在乙方客人不予赔偿损失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8、乙方负责为来团客人购买意外保险,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9、发生安全事故时,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分别承担相应责任。乙方团队16周岁以下60周岁以上宾客,需由乙方安排专人监护,因监护不到位,自然疾病、生理自然规律导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责任。

10、甲方对产品价格享有单方调整的权利。但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在调整后的价格基础上,可以按照合同享受优

惠价格比例。第四条:结算方式

1、乙方需一团一结,乙方团队到店办理相关手续时需一次性缴纳本次活动费用(支票、现金、刷卡均可)。

2、乙方结清费用后,甲方按照预订旅行社名称实际消费金额开具正规发票。

3、每月5日,乙方指定专人与甲方总财务稽核核对确认上月接待人数和消费金额等帐务。第五条:违约

乙方团队如有更改或取消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空定,而给甲方造成损失,将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

第七条:协议中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北京龙脉温泉疗养院 乙方: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软件合作协议2修改 篇7

第1期(基于TSV硅转接板集成技术研究)

合作协议

第一章 总则

为促进中国3D硅穿孔(TSV)集成技术发展,奠定产业化基础,通过联合攻关,促进相关各项技术环节发展,同时培育本土相关产业技术能力,构建产业链,由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牵头,国内企业和研究单位参与,组织本技术攻关联合体。

TSV技术攻关联合体是一个非官方技术研发组织,以针对TSV产业化的共性技术开展系列课题研发,解决共性技术难题,提供解决方案为目的。

研究联合体的第1期研究课题为“基于TSV硅转接板集成技术研究”。从本协议签署后开始,研究周期为18个月。

第二章 协议单位

第1条 本技术攻关联合体是一个非官方技术研发组织,参与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参与其研

发活动。签署本协议的单位分为:发起方(甲方)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交纳研究经费(A, B, C)的单位(乙方)。

甲方: 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

法定地址: 中国北京朝阳区北土城西路3号

法定代表人:叶甜春

乙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第2条 双方确认:签署人各自都有资格签署本协议,有能力履行本协议。

第三章 合作内容和形式

第3条 研究方向

本期联合体的研究课题为“基于TSV硅转接板集成技术研究”。

第4条 组织结构

研发团队将以甲方为主,在征得乙方全体成员同意的条件下,可吸收有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承担部分研究工作。双方商定,具体实施研究任务的主体是甲方;攻关联合体设总负责人1人和若干技术组与组长。

总负责人职责:负责联合体全面事务,包括技术和管理,召集会议,协调资源与关系,确定发展路线与目标等等。

技术组长职责:针对技术要求,组织力量,开展工作,达到技术指标,按期完成任务。中科院微电子所系统封装技术研究室主任万里兮担任本期总负责人;在与乙方充分讨论确立技术攻关内容和技术组后,各技术组长由总负责人指定。

第5条 研究目标:

1.完成TSV转接板及集成技术完整的工艺流程

2.获得相应的测试样品;

3.形成并提交完整的技术包;

4.完成相关的专利分析报告;

本期技术攻关联合体针对TSV转接板技术开展研发,详细内容见附件。

第6条 技术攻关联合体成员权利和义务

按照课题参与的程度、享受的权益和应尽义务不同分为A,B,C和特邀会员四个等级:

A级会员 可获得专利(IP)共享,免费进行设备、工艺和材料的验证、试用与评估,参与课题研究内容设定与课题研发过程,参加常规会议,闭门会议和技术交底会议,获得评估报告,研究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交纳会员费50万元人民币;可获得IP共享,参与课题研究内容设定,参加常规会议,闭门会议和技术交底会议的内部讨论,获得研究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交纳会员费30万元人民币; 参加常规会议,闭门会议,获得研究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交纳会员费

10万元人民币; 特邀会员 国内高校及研究所,可免费参与常规技术研讨会议和讨论。如果承担有任务,则除参加常规会议和讨论外,还可以免费参加相关的闭门会议和技术交底会议的内部讨论。

联合体本期课题在正式开始工作半年内可以接纳新成员及会员升级,半年以后不再接收新成员及会员升级。

每季度两次技术交底会议,每季度一次闭门技术进展报告会议,每6个月一次常规技术研讨会。

第7条 财务管理

联合体经费完全来自各成员交纳的会费,由甲方财务部门负责管理,专款专用,甲方保证将全部用于技术研究,财务透明。每次的闭门会议必须包含财务报告内容。A,B,C级会员均拥有完全知情权与监督权。

第四章 成果的归属、分享和保密

第8条 技术攻关联合体产生的知识产权(在本期项目期间,及至本期项目到期日后的日

内。以提交日期为准)所有权(包括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有技术和技术秘密)属性挂靠甲方,甲方拥有相应的权利。A,B两类会员享有永久无偿使用权。联合体取得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有技术和技术秘密)不得转让给任何的第三方,许可他人使用的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9条 因研究需要,如果甲方需要使用乙方的专有技术(包括专利,设备,材料等),在乙方同意的前提下不构成侵权。但使用乙方的材料和设备时,应根据双方约定采用无偿提供或有偿购买等方式进行。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共同完成项目开发课题。乙方中任何一方得到的技术攻关联合体的知识产权使用权中不包含乙方中其他方的专有技术,即不包含专有技术权利的自动传递。

第10条因联合体工作需要,本协议任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未公开的、或在提供之前已告知

不能向其他方提供的相关技术资料、数据等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各自所有或合法拥有的任何计算机程序、代码、算法、公式、过程、观念、图表、照片、制图、设计、产品、样品、配方、制程,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无

论是否获得专利)、技术秘密、版权、商标、产品研发计划、预测、策略、规范、实际或潜在商业活动的信息、客户与供应商名单、财务事项、市场营销计划等技术、商务上的信息等。未经提供方同意,不得提供给其他方。本条款长期有效。

第11条因联合体工作需要,本协议任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相关信息,不构成向对方授予任

何关于专利、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许可行为,以及申报项目、成果公布或申请奖励等许可行为。

第12条基于联合体的技术成果,协议各方独自研发所产生的后续成果归开发方所有。

第13条联合体完成的科技成果的精神权利,如身份权、依法取得荣誉称号、奖章、奖励证

书和奖金等荣誉权归甲方所有。

第14条甲方和其合作高校或研究所基于本课题取得的科研成果发表文章需征得相关乙方

成员的同意。文章致谢部分应列出乙方公司名字。

第15条保密

(一)本协议涉及保密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包括:

1.相关工作任务中涉及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以及有关会议文件,纪要和决定。

2.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新的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

3.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各有关当事人拥有的知识产权,已经公开的知识产权信息

除外。

4.经各方在该相关工作实施过程中确认的需要保密的其他信息。

(二)责任

1.各方对联合体内其他方提供的技术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责任,未经各方同意不

得提供给与本项目工作无关的任何其他方。各方应妥善保管有关的文件和资料,未经各方事先的书面许可,不对其复制,仿造等;

2.各方应对有关人员进行有效管理,以确保本协议的履行。如遇在职或曾在职人

员在保密期内泄露相关信息,应在发现之时起的四十八小时内通知相关方,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理;

3.在本协议约定的保密期限内,如发现有关保密信息被泄露,应及时通知相关方,并采取积极的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本协议的保密期限为本协议的履行期及相关秘密被公开之日。

第五章 其他约定

第16条 本协议自各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起生效,有效期限18个月。

第17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保存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18条 各级会员除本协议外,还需同时签署相应的会员协议书。

附件1:A级会员协议书

附件2:B级会员协议书

附件3:C级会员协议书

甲方:中国科学院微电子研究所

授权代表:

日期:

乙方:

授权代表:

软件项目合作协议 篇8

成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智慧高新”项目

合作协议

二〇一四年八月

经**市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高新管委会”或“甲方”)与成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或“乙方”)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合作意向。

一、合作背景

**市高新区管委会承担着落实**高新区信息化规划纲要精神、加快**高新区信息化建设应用的重要职责,以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先进的信息技术推广应用为契机,构建高新区域智慧公共服务平台,将政府主要管理职能、各项服务职能以及社会各领域的信息服务延伸到信息平台,促进高新区政府自身管理和服务,推进高新区智慧化发展;构建高新区智慧服务体系,进而为高新区民众创造更美好的生活,促进高新区的和谐、可持续成长。

成都**作为信息化技术领航者,专注于云计算、移动互联网技术发展研究和探索,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信息化领域上具有人才、资源、技术和研发等优势,可为客户提供一系列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信息化解决方案和服务保障。

二、合作宗旨

双方战略合作本着“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联动、企业实施”的原则,以“高起点、高标准、高规格、高品质推进高新区智慧信息化建设”为预期定位,大力推进高新区城市智慧信息化工作的科学、高端、高效发展,把高新区打造成为全国智慧城市的试点示范高地,为推动和促进高新区又好又快地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总体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智慧应用为导向,以信息企业为载体,运用先进技术,深化推进信息技术在不同领域的普遍应用,着力创新社会管理方式和推进智能民生事业发展,加快智慧型商务、文化教育、医药卫生、城市建设管理、城市交通、环境监控、公共服务、居家生活等领域建设,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城市管理水平和市民生活质量,将高新区建成为一个信息网络通畅、科技应用普及、生产生活便捷、城市管理高效、公共服务完备、生态环境优美、惠及全体民众的智慧城市。

四、合作内容

在本次合作中,乙方在自身经营范围内,可以为甲方提供咨询服务、需求调研、项目研发、部署实施等内容。服务内容包括:

1、高新管委会将与成都**共同商讨“智慧高新”信息化项目的建设计划;

2、成都**将就“智慧高新”项目建设提出具体可行的设计、建设方案,并进行开发、实施。

五、主要工作

“智慧高新”项目建设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信息化应用工程,为了有效地保证项目的建设质量,将项目分阶段、分任务进行组织建设,整个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划分为需求分析、设计、开发、实施和试运行、正式运行和维护阶段,每个阶段完成相应的任务,确保项目的建设。

第一阶段:需求分析及项目设计阶段

乙方对甲方相关部门进行深入和全面的调研,进行资料的收集、整理,完成有关数据信息的收集、归纳和分析整理,确定甲方需求,并对软件功能进行定义,形成需求文档,提交甲方确认;

乙方在甲方需求确认基础上对功能进一步加以分析和细化,完成项目详细设计,提交甲方确认,进一步完善和策划,经双方共同确认后正式生效,作为后续软件开发、测试及验收的基础。

第二阶段:项目开发阶段

双方根据确认的设计结果,制定详细的开发计划安排,作为软件开发阶段的项目管理和监控依据;乙方严格按照开发计划进行软件的界面设计、系统编码及测试,保证项目按期交付。

第三阶段:项目实施和试运行阶段

开发完毕,乙方进行项目部署安装,指导协助甲方完成项目的测试、试运行工作,并在原需求设计整体不变的情况下进行局部完善修改。

第四阶段:项目正式运行和维护阶段

系统进入正式运行期,乙方为系统运维提供保障,并根据甲方业务需求,进一步进行扩展建设。

六、实施时间安排

双方同意,本协议签订后,立即成立合作工作组和建议沟通机制,就本协议项下的具体合作事项时间进度安排进行商谈。

七、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出具体需求,并在乙方进行软件开发过程中提供必要的支持。

2、甲方有义务协调乙方与甲方相关单位的关系,保障乙方正常的开发条件。

3、乙方负责详细需求调查、设计、开发、调试、培训、技术服务等,保证按照甲方提出的用户需求按时、按质完成开发任务。

4、乙方承诺为甲方的介入人员的交流、培训、监督和检查提供完全便利的条件。

5、甲方在协议期内发生需求变更较大,引起协议中乙方设计开发内容调整时,双方对变更内容进行协商,协同解决,并形成备忘录。

八、费用及支付方式

1、支付方式:本项目的具体价格、费用根据项目建设阶段,分阶段进行支付。

2、付款方式:原则上每阶段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尾款预留不超过10%,具体的付款方式双方在每阶段协议中另行协商签署。

3、每阶段的费用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工作量评估报告的所需工作日计算、或者通过签订补充协议购买人天数来计算,每阶段的费用除具体工作量费用外,含20%管理费用、3%税费。

每阶段费用=工作日费用标准*开发所需工作日*人数 工作日费用标准依据:15000元/22天=681元/天

九、知识产权

在乙方为甲方履行本协议、提供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新成果物的知识产权归甲乙双方共有,未经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许可任何第三方阅读、使用或复制。

十、合作协议附则

(一)本框架协议之签署、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二)因本协议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争议发生15天后仍未能得到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请提交成都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按照该会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三)双方确认,双方之间的信任与相互合作是本协议得以履行和合作目标得以实现的重要基础,除本协议另有约定之外,一方在未经另一方事先认可的情况下,不应将本框架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转让给第三方,除非双方一致同意或本协议另有约定或法律规定,任何一方不得终止本协议。

(四)本框架协议的所有相关事宜双方均应本着平等互利、精诚合作的原则友好协商解决。

(五)双方合作研究的成果及相关具体合作内容、办法,在本合作意向协议框架下,另行协商签署。

(六)本协议书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由双方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市高新区管委会 成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代表签字:

软件著作权合作协议 篇9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描述约定均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一、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合作开发名称为“XXXXXXXXX”的软件。

二、技术内容

1、技术主要组成部分: J2EE架构

应用Websphere服务器 应用Oracle数据库

2、方法和技术路线: 任务型驱动

3、技术开发手段: 开发工具主要是Eclipse

三、转委托 合作双方不可以将部分开发工作转委托给第三方。

四、权利保障

签约方保证本合同涉及的全部技术内容具有自主性和真实性,并不因本合同的履行而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

五、开发成果权益的归属和分享

1、履行本合同产生的软件开发成果申请著作权的权利归甲乙双方共同享有;

2、使用、转让所产生利益的分配办法: 各位开发人员平均分摊所有权益。

六、合同的变更

经签约各方确认,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于具体内容需要变更的,由签约各方另行协商并书面约定,作为本合同的变更文本。

七、合同的解除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况之一的,签约方可在10日内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1、标的技术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已经公开,使本合同的履行已没有意义或没有必要;

2、因对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

八、争议解决方式

1、签约各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

2、协商解决不成,签约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纠纷。

九、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两份,经签约各方每人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合作开发软件协议书 篇10

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丁方:_______,工商执照号_____

鉴于,协议各方均为计算机软件专业开发人员,能够进行创造性的软件开发活动。并且,协议各方有意愿共同从事_______软件的开发工作。为了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原则指导下,订立本协议书,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宗旨

为完成______软件的开发工作,并共同享有开发成果而合作。

第二条 合作项目和范围

协议各方共同开发______软件,合作范围包括软件的代码编写、调试、测试等开发工作。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一年。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协议各方按照软件编程工作的正常分工进行编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软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项,以免对其余各方造成履约困难。

2.合作各方应坚持勤勉努力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各方分别负责的软件的编程工作,并考虑到各方软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发生特殊技术困难,其余合作方有义务为其提供合理适当的技术帮助。

第五条 知识产权

1.各方编写的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及汇编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权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各作各方在编写软件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应对外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第六条 协议变更

1.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作相应变更;

2.任何合作方未经与其他各方协商,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或者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均为无效。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团体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

2.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团队相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商业秘密。

4.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合作的终止

合作开发活动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②合作项目因技术原因,根本不能完成;③合作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各方签署:

甲方:

乙方:

软件合作协议2修改 篇11

合作开发协议书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

鉴于,协议各方均为计算机软件专业开发人员,能够进行创造性的软件开发活动。并且,协议各方有意愿共同从事 软件的开发工作。为了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原则指导下,订立本协议书,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宗旨

为完成 软件的开发工作,并共同享有开发成果而合作。

第二条合作项目和范围

协议各方共同开发 软件,合作范围包括软件的代码编写、调试、测试等开发工作。

第三条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 年。

第四条合作方式 1.协议各方按照软件编程工作的正常分工进行编写,任何一方不得随意更改软件的重大功能和事项,以免对其余各方造成履约困难。

2.合作各方应坚持勤勉努力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各方分别负责的软件的编程工作,并考虑到各方软件的兼容和接合。如部分合作人发生特殊技术困难,其余合作方有义务为其提供合理适当的技术帮助。

第五条知识产权

1.各方编写的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及汇编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权均由合作方共同享有。

2.各作各方在编写软件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应对外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第六条协议变更

1.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作相应变更; 2.任何合作方未经与其他各方协商,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或者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均为无效。

第七条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团体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各方共有,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2.禁止合作人经营与团队相竞争的业务。

3.禁止合作方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商业秘密。4.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合作的终止

合作开发活动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全体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②合作项目因技术原因,根本不能完成;③合作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九条纠纷的解决

合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集体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各方签署:

甲方:

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2 篇12

(广告资源)

XXX有限公司

XXX有限公司

2013年11月

广告资源战略合作协议

甲方:XXX有限公司

乙方:XXX有限公司

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海XXX有限公司的水陆交通工具和停靠站点的广告的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位的出租等领域的合作关系达成共识。甲方愿意与乙方结成战略合作伙伴,双方一致同意就XXX有限公司的水陆交通工具和停靠站点的广告的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位的出租等领域开展长期合作。

1.0 合作纲领

1.1 合作宗旨

甲方与乙方的合作宗旨是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打造双赢、可持续发展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1.2 合作目标

双方相信,通过本次战略合作,能够帮助双方进一步提升整体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实现双方未来的市场扩张策略并获得市场份额,并且为双方合作创造更大的商业价值。

1.3 合作内容

XXX有限公司将其所拥有的船只上的相关广告的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位的出租全部委托XXXX有限公司对外独立开展相关业务。

1.4 合作范围

双方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合作。

1.5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年,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2.0 收费模式

2.1 报酬及支付

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下,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的报酬及支付方式将根据甲方不同的业务需求,在本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附件中进行定义和说明。

2.2对应付款项的争议

如果甲方对于乙方出具发票的相关费用的部分款项有异议,应当在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此等异议。双方应当立即就甲方所异议的款项进行友好磋商,以解决此等异议。本规定不影响本协议书的其他规定。且对部分款项的异议不应影响不存在争议的款项的如期支付。

3.0 合作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3.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将陆续投入市场运营的水陆交通工具和停靠站点的具备做广告的位置(在政府允许的范围内)交于乙方经营,收益分配另行约定。

3.2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乙方为甲方广告资源的独家合作方,乙方积极发挥自身优势,争取做到收益的最大化。服从甲方领导,积极配合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4.0 协议附件

本协议项下的合作业务以及相关的商业条款如有不完善的部分,双方将协商另立书面说明,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本协议各项条款同样适用于协议附件。如果附件中的条款与本协议相抵触,以附件中的说明为准。

双方针对某一具体合作内容的具体事宜,包括项目组织架构、工作流程、服务范围、收费模式及其他需要共同商讨之议题等双方一致关心的问题,将经由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后在附件中签署。

5.0 不可抗力

如果出现严重阻挠任何一方履行协议义务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者此等不可抗

力事件使得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则该方应当无任何迟延地通知另一方关于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部分合同义务受影响的程度,并出具有权机关的证明。受到影响的义务履行部分应当推迟到不可抗力事件程序期间完成。

6.0 声明与保证

6.1 乙方向甲方声明与保证

乙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且有效存在的公司;

甲方具有经营合作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经营资质。

6.2 甲方向乙方声明与保证

甲方是一家合法成立且有效存在的公司;

甲方具有经营合作范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固定的经营资质。

7.0保密条款

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无效。在双方合作终止后两年内,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

在任何时候,不论是在本合作意向书有效期还是合作框架协议终止以后,任何一方对在合作过程中了解的有关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均应承担保密义务。除非另一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在任何时间向任何人透漏任何保密信息。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本合作意向书内容,以任何方式透漏给第三方。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将拟合作内容在拟合作区域单方独立实施,亦不得与第三方联合实施。

9.0 期限

本合作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年。此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协议未尽事宜及纠纷,双方本着友好协商原则解决。对本协议条款的任何修

改、变更或增减,须经双方一致同意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本协议附件及任何补充文件、修改文件作为本协议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当文件条款有冲突时,以修改后的文件条款有限适用;前后修改文件有冲突时,以后修改的文件优先适用;后订立的协议优先适用。

本协议的附件自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公章之日开始生效,有效期将根据附件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10.0 争议解决

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向合同签订地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甲方:乙方:

XXX股份有限公司XXX有限公司

公司签章:___________公司签章:___________

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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