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24-08-20

2011年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通用9篇)

2011年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篇1

按照《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平办发[2011]59号)规定,经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平凉市环境监测站等7个市直单位、崆峒区等7个县区所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一)招聘对象:2011年以前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非在职“五大生”、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等各类基层就业服务项目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二)基本条件:1.平凉市生源或具有平凉市户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⒋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⒌各招聘岗位具体要求、报名地点、联系人、联系电话详见岗位列表。

现役军人、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组织报名。(一)报名时间:2011年11月14日至20日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到招聘单位现场报名。(二)报名手续: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非在职“五大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和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证明报名,同时提交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4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应聘者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签诚信承诺书。(三)资格审查:报考县(区)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资格审查在报名现场进行,报考市直事业单位招聘岗位的,经招聘单位初审后持资格初审通知单,到市招聘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查。12月8日至10日在招聘单位领取准考证。(四)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费每人100元。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特困人员,按规定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政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持所在县(区)民政局出具的证明、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持所在县(区)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填写《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减免考务费申请表》,经市、县(区)招聘办公室审核确认后,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三、笔试和面试。(一)笔试:笔试开考比例为1:3,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采取闭卷方式,分值100分。12月11日全市统一举行考试,各县(区)、市直分别设置考点。(二)面试:市招聘办公室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聘用人数1:3的比例核定面试人选,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分值100分,成绩现场公布。12月31日全市统一举行面试,面试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三)成绩计算: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7︰3的比例确定,即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

四、体检、考察。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考察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聘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市招聘办公室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平凉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天。经批准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

六、其他事项。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招聘有关信息及考试成绩公布、拟聘人员公示将在发布公告的网站公布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

七、监督电话

平凉市纪委监察室(0933----8210049)

平凉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0933----8210144)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纪检组(0933----8238208)

八、联系电话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933----8211433)

中共平凉市委组织部

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篇2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精神,严格按照《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的规定,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着力规范招聘程序,严肃招聘纪律,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序进行。

二、组织领导

成立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纪检委、组织部、人社局、编办、公安局、财政局、教育局、卫生局、无线电管理处等部门领导任成员,专门负责招聘工作。

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办公室主任由市人社局分管领导担任,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

三、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⒈招聘计划:依据2011、2012全市事业单位自然减员后出现的空编数量,经过摸底测算,今年全市计划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0名,其中:市直单位20名、崆峒区64名、华亭县22名、崇信县12名、泾川县42名、灵台县28名、静宁县58名、庄浪县54名。

⒉招聘对象: 2011年以前普通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的非在职“五大生”、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等各类基层就业服务项目的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

⒊报考条件:⑴平凉市生源或具有平凉市户籍;市直招聘岗位面向全市招聘,各县(区)招聘岗位依据岗位所需专业要求确定生源范围;⑵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⑶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⑸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现役军人、在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作弊行为,仍在禁考期内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实施步骤

整个工作分为计划申报、发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审批聘用等五个环节进行。

(一)计划申报

市直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市编办核准后,分别报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并统一汇总到市招聘办公室;各县(区)事业单位的招聘计划由县(区)委组织部、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经同级机构编制部门核准后,统一报市招聘办公室审定。计划申报工作10月30日前结束。

(二)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

⒈发布公告:11月13日由市招聘办公室在中国•平凉门户网站上统一发布。

⒉组织报名:报名时间定在11月14日至11月20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市招聘办公室统一组织,市、县(区)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县(区)招聘办公室具体负责实施。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应聘人员专业方向提供的证明、证件等进行初审,组织应聘人员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对初审合格者出具《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初审通知单》(附件1),应聘人员凭《通知单》到市、县(区)招聘办公室进行资格复核,并缴纳报名费。

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往届毕业生持身份证、毕业证、择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非在职“五大生”持身份证、毕业证和政府人社部门所属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证明报名,同时提交身份证和毕业证复印件,4张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考前3天在市直主管部门、各县(区)招聘办公室领取准考证。

⒊收费标准: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规定,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费每人100元。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特困人员,按规定享受减免考务费用政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持所在县(区)民政局出具的证明、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持所在县(区)扶贫办出具的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填写《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减免考务费申请表》(附件2),经市、县(区)招聘办公室审核确认后,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⒋数据上报:报名工作结束后,由市直主管部门、各县(区)招聘办公室依据《报名登记表》,按统一规定的EXCEL表格格式(附表3),完成考生基本信息录入工作,审核汇总后连同《报名登记表》、《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减免考务费考生汇总表》(附件4)和报名费,一并上缴市招聘办公室。

(三)笔试和面试

⒈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闭卷方式,分值100分。

笔试由市招聘办公室统一命题制卷,12月11日统一举行考试,各县(区)、市直分别设臵考点,分级负责,具体实施。市招聘办公室安排巡视组对市直、县(区)笔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招聘岗位有3人以上(含3人)报考方可开考,报考人员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按紧缺专业岗位招聘程序另行组织。⒉面试:面试根据招聘岗位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分值100分。市招聘办公室按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按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核定面试人员,名单在中国•平凉门户网站上公布。面试由市招聘办公室统一安排,各县(区)招聘办公室、市直各主管部门分级负责,自行命制试题,按规定抽组面试测评小组具体实施。2011年12月31日全市统一举行面试。

⒊成绩计算:面试后,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7︰3的比例确定,即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计算公式为:最终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

(四)体检、考察

⒈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聘用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市直主管部门、各县(区)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⒉考察:市直主管部门、县(区)招聘办公室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并对考察对象进一步进行资格复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审查档案、考察谈话、社会调查等方式进行。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学习成绩)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由2人以上组成。考察后,写出全面、客观、公正的书面考察报告。体检、考察工作于2012年1月8日前完成。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的,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⒈公示:市招聘办公室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从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合格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在中国•平凉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示7天。

⒉聘用:公示期满后,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由聘用单位负责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该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合格人员由聘用单位负责组织填写《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形成书面报告并附成绩册、体检表、考察材料、个人档案等,上报市招聘办公室统一审批。

聘用工作于2012年1月18日前完成。

⒊合同管理:经批准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计入合同期限,其中被聘人员为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实行1年见习期,见习期计入合同期限。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本岗位要求,又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受聘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新聘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接受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用合同,首次聘期为3年。

五、工作纪律与要求

今年,是《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暂行)》颁布以后,首次在全市范围内统一组织,各县(区)、市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要把公开招聘工作与人才队伍结构调整相结合,与选拔高校毕业生就业相结合,把握政策,认真摸底,依据空编、空岗情况,认真做好公开招聘的各项具体工作。

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招聘政策,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为了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市招聘办公室邀请市纪委(监察局)、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市人社局纪检组和人社工作监督员直接参与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011年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篇3

时间:2011-10-08 20:03来源:未知 作者:信息员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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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增人计划和工作需要,经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及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人单位情况简介

本次参加公开招聘的14个用人单位均为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高校人才网发布,)各用人单位情况简介可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广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网:http:///xggd/jsp/comm/index.jsp查询;

详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用人单位简介及联系人》(附件一)。

二、招聘岗位说明及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以下简称《办法》)的基本条件。各用人单位招聘岗位的条件详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二)。

三、招聘工作安排

(一)招聘形式:公开招聘。

(二)招聘时间:2011年9月至11月。

9月28日起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网同时公布招聘公告;

10月18日(星期二)上午8:30时至10月20日(星期四)下午17:30时,在各用人单位现场报名,由各用人单位进行资格初审;

10月25日,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笔试(具体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11月1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网同时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即日起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11月3日起,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各用人单位进行面试,确定体检名单;

11月4日至11月7日,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应聘者进行体检;

11月14日至11月15日,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考核,并上报拟聘人员名单;

11月21日至11月29日,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

11月30日起,由各用人单位按程序完成上报审批工作。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各用人单位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由报考者根据职位条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计生证明、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到各用人单位现场报名。

2、报名地址:见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直属事业单位2011年公开招聘用人单位简介(附件一)。

3、报名时间:2011年10月18日(星期二)上午8:30时至10月20日(星期

四)下午17:30时。

4、报名要求: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职位。应聘者需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真实填写有关报名资料。用人单位将在报名时间截止后对应聘者的有关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将进入笔试。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11年7月31日。

(二)笔试和面试:

1、笔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时间地点:10月25日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统一组织笔试,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满分100分。

(3)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合格成绩为60分,满分100分,依合格成绩高低,按照1:5的比例进入面试(比例不足1:5的,最低不得小于1:3比例);职位职数2名以上的,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1年11月1日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网公布。

2、面试(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1)面试时间地点:11月3日由各用人单位统一组织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人员比例:每个岗位按应招聘人员数与面试人员数1:5的比例,依合格成绩以上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比例不足1:5的,最低不得小于1:3比例);职位职数2名以上的,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3)面试类型: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

参加面试的应聘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计生证明、英语等级证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函及有关证明材料等。参加面试人员所持证件必须是原件,复印件无效。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考官组在考生面试完毕后,当场评分、统分、核分,并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每个岗位按应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三)体检:

被确定为参加体检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统一安排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医院建议复查、复检的考生由用人单位组织前往复查、复检,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由用人单位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四)考核:

1、考核时间:应聘者自收到体检合格通知的三个工作日内携带有关材料到用人单位进行考核。

2、考核内容:考核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3、考核材料:应聘者须向用人单位提供政审有关材料、计划生育证明等。其中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就业协议书,暂缓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须携带暂缓就业协议书,社会人员须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对提供材料不全或考核不合格的应聘者,由用人单位报请主管部门同意后不予录用。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人员名单,上报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审核同意,即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及相关待遇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被证明不符合本岗位要求且不同意单位调整其工作岗位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其聘用合同。

2、受聘人员工资待遇按广州市事业单位工资相关规定和用人单位的工资分配制度执行。

本公告由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咨询投诉电话:28338096)

附件:

2011年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篇4

亳州中公教育地址:亳州市药都电子大厦710室

电话:0558-5533789***

根据《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经县政府研究同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审批、聘用的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

1、教育类计划招聘城乡幼儿园教师100人,其中城区幼儿园20人、乡镇幼儿园80人;

2、卫生类计划招聘工作人员194人。其中:一院招聘50人,二院招聘58人,中医院招聘71人,乡镇卫生院招聘(招募)15人;

四、招聘条件与要求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中专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年龄28周岁以下即“1986年8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25周岁以下即“1989年8月1日以后出生”(详见附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4年 8月26日至8月30日。

2、报名地点:蒙城县人社局人才交流中心(宝塔路92号)咨询电话:0558—76645163、报名时,应聘者须携带下述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符合加分条件所需材料和岗位所需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同底版一寸近期免冠正面照片三张。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并记录个人档案。报考者须缴纳报名费笔试每人90元、面试每人70元。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5、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14年8月31日18时前改报其他岗位。

6、属在编或编制内管理的工作人员,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县财政供给的教育系统人员不准报考)。

六、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统一在报名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发给准考证,报考者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

七、考试和考察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14年 9月7日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领取准考证时间:2014年9月4日至9月5日

4、领取准考证地点:蒙城县人才交流中心

5、主要内容:教育类考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例如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规、新课程理论和教师道德修养等。卫生类考试内容为各报考专业的理论基础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

6、考生加分事宜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察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察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政策规定予以加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上述人员于报名同时,携带相关证书到县人才交流中心申报加分事宜。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于2014年 9月3日在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笔试成绩增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7、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并列成绩的,同时进入面试。

笔试结束3天后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布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

(二)面试

面试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面试分数为100分。面试内容主要为与所报岗位相关的知识(例如教育类采取上课、说课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等),时间为每人10分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因故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应聘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三)成绩合成卫生类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7:3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70%+面试成绩×3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教育类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根据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再相同的同时参加体检。

(四)体检

体检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职位人选缺额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县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招聘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主要对被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并加盖公章。已婚人员还须由当地计生部门证明有无违反计生政策行为并盖章。未婚人员须由当地计生部门或民政部门证明未婚并盖章。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六)公示

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蒙城县政府网、蒙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时间7天,接受社会监督。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待遇

教育类招聘人员根据报考岗位,按考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分数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为准。新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职期间工资待遇参照在编在岗人员统一发放。聘用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卫生类新进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对新进专业技术岗位尚未取得相应岗位执业资格的聘用人员,必须在2016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或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县级公立医院聘用人员待遇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意见》(皖政办〔2014〕6号)文件执行。

乡镇卫生院招聘(招募)人员还应执行省卫生厅、人社厅、财政厅卫科秘[2013]429号文件有关政策, 具体如下:

1、医药卫生类专业本科生按照2万元/人的标准,临床医学类专业专科生按照1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助。

2、聘用人员须与县卫生局签署协议书,承诺到指定乡镇卫生院连续服务6年(含试用期)以上,纳入乡镇卫生院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统一管理,并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对于违约的招聘人员,要按协议规定退还已享受的补助经费、培训经费并缴纳违约金。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组织领导和纪律要求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领导,县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马 健(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李红华(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彭 静(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何 峰(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 芳(县委组织部副部长、人社局局长)

黄 勇(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编办主任)

蔡洪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 智(县公安局局长)

王旭东(县财政局局长)

张旭东(县教育局局长)

王 柱(县卫生局局长)

侯汉国(县监察局副局长)

丁 涛(县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丁涛兼任办公室主任。侯汉国、张旭东、王柱为副主任。办公地点:蒙城县人社局。

(二)工作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要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

⑴参加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考工作公平、公正。

⑵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涂改有关证件、资料或考试作弊的,取消其报考和聘用资格。⑶在招考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或徇私舞弊的,由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监督电话:0558—7623671(县监察局)

0558—7692075(县人社局)

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蒙城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4年8月19日

附表1:蒙城县城乡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附表2:蒙城县卫生类招聘(招募)工作人员计划表.xls

2011年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篇5

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的规定,2013年嘉鱼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1、2013届及往届本科毕业生(部分职位可为专科学历或中专学历,详见附表1)。

2、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会普通话。

3、所学专业与招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见附表1:《2013年嘉鱼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31日(如年龄要求30岁,则为1982年3月3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13年3月27日至 4月10 日18点。

现场报名时间为:2013年 3月27日至4月18日18点。

2、报名地点:嘉鱼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715-6322886。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与网上报名相结合,每位考生只能选择一种报名方式,只可填报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并填写《2013年嘉鱼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一式3份。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网上报名:可登录湖北人事考试网、咸宁人事考试网、中国嘉鱼网,下载并填写《2013年嘉鱼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附表2)一式3份,并准备身份证、毕业证、执业资格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所在学校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生证复印件。将上述材料用特快专递方式于2013年4月10日18点前寄往嘉鱼县人社局事业编制人事管理股(沙阳大道102号,邮政编码:437200,以当地邮戳为准),同时,将填写好的《2013年嘉鱼县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jyxsyzp6322886@163.com。

准考证发放信息提前7天在中国嘉鱼网站公布,考生在笔试前7天内在县公务员局人事考试中心领取(地点:县水利局三楼),同时交纳笔试报名费。通过网上报名应聘的人员,领取准考证时,先提供所有证件材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和面试的重要凭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

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各为100分。各按50%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总成绩。“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和在嘉鱼县服务的大学生村官,服务期满且

考核合格者,笔试总成绩加5分;考生同时有几个加分项目的,以最高加分项目为准;退役大学生士兵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1、笔试

①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包括法律、政治、历史、经济、管理、科技等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报考医疗、公卫、医技、护理和校医岗位的,笔试内容除《公共基础知识》外,另考医疗卫生基础知识;报考幼师、心理辅导老师岗位的,笔试内容除《公共基础知识》外,另考幼儿教育和心理辅导基础知识,分别按40%和60%的比例合成为笔试总成绩。考试时间都是120分钟。

②笔试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5月5日(具体时间和地点通过中国嘉鱼网予以通知)。

③笔试结果公布: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笔试成绩在中国嘉鱼网上统一公布。

2、面试

①面试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

②面试时间初步定于2013年5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通过中国嘉鱼网予以通知)。

③每一科目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考生面试、笔试合成总成绩,并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在中国嘉鱼网上统一公布。

(三)体检、考核、公示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责,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对

体检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造成空缺的岗位,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再进行体检。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方面,重点考核考生的现实表现、履职能力、有无违法犯罪行为、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等。对因考核不合格或自动弃权而造成岗位名额空缺的,按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再进行体检、考核。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考核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在中国嘉鱼网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四)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试用期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根据编制性质办理聘用及工资手续。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县广电局招聘的男播音员,纳入本次统一报名,单独组织考试(仅面试,方案详见附件3)。

五、咨询电话

嘉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0715-6322886;联系人:郑主任。嘉鱼县人事考试中心,电话0715-6362817;联系人:舒主任。

中共嘉鱼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嘉鱼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篇6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卫生类岗位招聘86人,综合类岗位招聘26人。现将招聘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

2、适应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积极报名应征服兵役,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6月12日以后出生),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

4、具有淄博市常住户口(含淄博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应届毕业生)及2012年6月12日前已在淄川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人事代理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报考卫生类岗位的可不受户籍限制;

5、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和其它要求。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由我市招募和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工程”、“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下简称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3年内(指2008年、2009年、2010年招募和选派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的,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定向招聘职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定向招聘政策。

已具有淄川区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不能报考。入学前与具体单位签订定向委培合同,或已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须经原接收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现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须经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考。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根据淄博市委、市政府、淄博军分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实施意见》(淄发„2011‟12号)文件要求,应聘人员中,专科学历22周岁以下、本科学历23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的男性毕业生应参加兵役登记或网上预征报名。尚未参加兵役登记或网上预征报名的,请于6月12日前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征兵办公室进行补充登记,并由区县征兵办公室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条件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见附件1、2)。

三、报名时间和方法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12年6月12日9:00—14日16:00。查询时间:2012年6月12日9:00—15日16:00。缴费时间:2012年6月12日12:00—15日16:00。

报名网站: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正面照片(电子照片,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专业),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应聘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确认,不能更改。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招聘主管机关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3)网上缴费。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随时登录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12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12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6月20日—21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为每人每科4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减免笔试考务费,上述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由本人于6月14日上午8:30-11:30到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干部科(淄川区般阳路266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确认时应聘人员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由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需提交由民政部门或扶贫办(或者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派遣期内毕业生应聘人员,也可持由省人社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由我省统一组织招募和选派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及由我市招募和选派的“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10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10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人员(不含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人员),笔试成绩加10分;由我省统一组织选派的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的人员(不含报考定向招聘职位的人员),笔试成绩加6分。上述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于2012年6月14日下午1:30-4:00,到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四楼干部科(淄川区般阳路266号)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在办理确认手续时,除出具报名表和当年毕业生就业主管机构签发的报到证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毕业生要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三支一扶”大学生、一村(社区)一名大学生、选聘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的毕业生要出具区(县)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的服务满2年且在岗证明或服务期满证书。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经区招聘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在网上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加分证件必须真实并按时上交,否则不予加分。

报名结束后,综合类岗位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专业),计划录取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录取2人以上的,按照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卫生类岗位不受1:3比例限制,对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原报考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专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笔试结束后,招聘主管机关将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考生需提交如下材料:(1)身份证、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推荐书、户口簿(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或淄川区人才服务中心出具的人事代理人员证明信)、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留学生还应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2012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012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一式一份。(3)有工作单位或与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符合应征服兵役的应聘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区县征兵办公室出具的应征服兵役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五、考试时间和内容

考试工作由区里统一组织,分为笔试和面试两轮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分类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卫生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主要包括生理学、解剖学、病理学、药理学和诊断学等内容)和公共基础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80%和20%;综合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为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科技知识等基础知识。

考试时间:2012年6月24日上午9:00—10:30。

考试地点:见准考证(于6月20日—21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分别按卫生类和综合类两大类参加笔试人数前80%(收尾法取整)最后一名的笔试分数为最低合格分数线,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同一招聘岗位招聘计划在10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10人(含10人)以上的,按1:2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其中,招聘计划为10-13人的,进入面试人员统一确定为28人)。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70元/人。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人际沟通能力、举止仪表等。面试成绩以计算核准后主考官、监督员和计分员签字的“面试成绩计算表”为准,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拟确定为考核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地点、面试时间等详细情况请随时登录“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查询。

六、考核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计划,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员。考核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或工作情况、遵守法律法规及是否应回避等全面情况。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医院按收费标准实收。

如果同一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聘用,如果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再通过增加面试来确定。考核、体检时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考核、体检不合格的,可从报考同一招聘岗位进入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录取

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公示(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7天)无异议的,根据招聘计划由应聘人员选择用人单位(同一招聘岗位或专业有不同用人单位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应聘人员挑选单位),统一办理聘用派遣手续。

新聘用的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其他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淄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有关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信息。

九、监督检查

严格考试纪律,整个招聘工作在区纪检监察部门监督下进行,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取消有关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 5282275 区卫生局 5168977 监督电话:区监察局 5171718

十、附件

[附件1:2012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卫生类).xls] [附件2:2012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综合类).xls] [附件3:2012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职位专业类别目录(综合类岗位).doc]

2011年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篇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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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改善我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的现状,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为争创陕西十强县(市)提供人才保障,按照《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陕人社发[2012]105号),市政府决定为市教育、卫生等部门(单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2名。现就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和岗位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72名,其中教育系统21名,卫生系统43名,镇办事业单位30名,其他系统78名;管理岗位54个,专业技术岗位118个。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兴平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3年应届毕业、往届未就业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招聘对象具体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兴平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依照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为准。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要求在28周岁以下(1985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聘人员年龄放宽至30周岁以下(1983年12月17日以后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未解除行政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大学生“村官”、西部计划志愿者、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特岗教师”等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新录(聘)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和高等院校在读的大学生。

7、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8、国家有明确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法和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发布招聘信息、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分步实施。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13年12月10日起,在中国兴平网()、兴平电视台及城区街道主要位置统一发布(张贴)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7日至12月19日。

2、报名地点:兴平市人力资源市场(红旗路南段)。

3、报名费用:每人50元(收费依据陕价费调发[2001]89号)。

4、报名须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本人亲笔简历,毕业证、毕业生就业报到证、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5、为了体现公平竞争,同一岗位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3:1,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原则上削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对急需紧缺专业确需招聘的,经用人单位申请、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后,可以降低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三)考试.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面试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笔试结束后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等于或低于3:

1、经市公开招聘领

导小组核准降低比例的岗位不笔试,采取面试、择优聘用的方法进行,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所示为准。

(2)、准考证发放时间:2014年元月3日。

(3)、准考证发放地点:兴平市人力资源市场。

(4)、笔试内容: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法律知识、职业道德、环境保护、公文写作知识、文史基础知识、自然科技常识、事业单位概况、省情市情概况及时政等方面的内容。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

A、卫生类:卫生系统各岗位(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计算机应用岗位除外)的面试,采取现场提问,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7分钟。主要测试应聘者卫生专业基础知识的掌握运用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B、教育类:教育系统各岗位(市招生办管理岗位除外)的面试,采取情景模拟教学的方式进行。考生按指定内容进行试讲(试讲内容于面试前一周公布),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的教学设计、教学组织和语言表达能力。

C、综合类:卫生、教育类以外岗位(含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中心计算机应用岗位、市招生办管理岗位)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7分钟。具体方法是:现场提问,现场答辩。面试内容重点测试考生的仪表举止、口语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面试结束后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着重考察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

3、体检和考察的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录取资格,空缺名额依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延递补。

(五)聘用

1、公示: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2、聘用:公示结束后,向新招聘人员发放录取通知书,新聘用人员持录取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新招聘人员应根据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员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新招聘人员一经聘用必须在所报考岗位工作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在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监察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考纪律,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兴平市201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点击打开)

特别提示:

1、应聘人员报名时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如体检、考察等出现递补情形时,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2、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除《公开招聘公告》在其他媒体或以其他方式发布外,随后的各类公告、通知、信息均以中国兴平网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应聘人员在招聘期内随时关注该网站的相关公告、通知和信息。

兴平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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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4市直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2014黄山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2014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73名,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5月29日起同时在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ah.offcn.com/)中国黄山网(http:///)黄山先锋网(http:///)、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eb.huangshan.gov.cn/JA012/)、黄山市人事考试网(http:///下同)及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毕业生(除市二院护理岗位学历放宽至大专及以上),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0周岁以下”为“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报考条件”中的工作经历要求,按足年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可以累计。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7日9:00至6月11日16:00,逾期不再补报。

报考人员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签署“诚信承诺书”,填写《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本人同一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报名后至6月11日17:00前可随时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6月12日16:00之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6月13日16:00前登录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按规定缴纳统考笔试费用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两科共计90元)。

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统考笔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考生于2014年6月18日至6月20日期间,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减免笔试考试费用审核确认手续(地址:黄山市屯溪区黄山东路89号)。办理减免手续时,报考人员应携带以下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

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上述人员均须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专业),须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方可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15日9:00—11:00改报其他岗位。

五、统一考试

2014黄山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统一考试(笔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内容

笔试分两个科目:《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或《专业知识》(各岗位考试科目见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分法。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内容:政治(含2014年1-5月重要时政)、经济、法律、文学、自然、科技、国情省情等常识。总分100分。

《申论》主要内容: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总分100分。

《专业知识》主要内容:各招聘岗位应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4年6月21日(星期六)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上午10︰00—12︰00《申论》或《专业知识》。笔试地点:屯溪(详见准考证)。

统考笔试合成成绩:考《公共基础知识》、《申论》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60%、《申论》成绩40%合成确定;考《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40%、《专业知识》成绩60%合成确定。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报考人员的统考笔试合成成绩及《公共基础知识》成绩均须达到50分及以上(含加分达50分),方可进入下一轮面试。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轮面试资格。

(三)注意事项

①报考人员于2014年6月18日9︰00至6月20日18︰00登陆黄山市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②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登陆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黄山市人事考试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四)加分因素

对报考本次招聘岗位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高校

毕业生,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4年6月18日至6月20日期间,携带相关证书到黄山市人社局事业科(联系电话:0559-2355343)申报加分事宜。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市)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其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考试成绩合成前分别在《公共基础知识》、《申论》或《专业知识》成绩上加2分,逾期不再补办。

六、资格复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直有关单位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岗位招聘人数,统一按照1:3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人事考试中心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截止时间为面试前一天17:00,因故出现人员缺额的,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4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其中属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

七、面试

面试由市人社局会同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方式拟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答辩、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根据招聘岗位数,在同岗位中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通过资格复审后,按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有关事项。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65分以上(含65分),方可进入体检与考察程序。

面试方式及其他相关信息于统一考试结束后,另行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市人事考试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八、成绩合成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合成成绩占50%与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后在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黄山市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如考生最终成绩相同的,考《专业知识》的按面试、《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考《申论》的按面试、《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如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方式进行)。

九、考察体检

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直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实施。考察由市直主管部门及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市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市人事考试网站公示7天。

十一、签约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名单、《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批表》(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填写《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调动报批表》)、人事代理人员“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资格等证书、实际工作经历证明、考察材料、体检表、公示材料、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另须提供省(市)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

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市委组织部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4年8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市直事业单位有关招聘政策及统考考务、面试、考察、体检等后续信息,请考生及时登陆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黄山市人事考试等网站查询、查阅。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本次招聘市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

政策咨询电话:0559-2355343(市人社局事业科)

0559-2355043(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科)

考务咨询电话:0559-2354480(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0559-2355407(市纪检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中共黄山市委组织部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5月29日

附件:2014黄山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011年平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篇9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北京市怀柔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京怀人社〔2010〕79号)文件精神,结合怀柔区事业单位发展需要,2013年怀柔区住建委、怀柔镇等34家事业单位,共计88个岗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北京市常住非农业户口(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学校的非北京生源毕业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和回避的有关规定;

6、年龄计算方法:“25周岁以下”指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30周岁以下”指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35周岁以下”指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

二、招聘岗位、人数及相关要求

详见附件1《怀柔区2013年5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怀柔区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网站(http:///)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七、报考须知及注意事项

(一)必须本人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非本人前来一律视为放弃;

(二)应聘人员应对本人在报名表中所填写的信息负责,虚假信息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

(三)有关政策咨询,请拨打《岗位需求表》中的“考生咨询电话”。

附件1:《怀柔区2013年5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北京市怀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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