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2024-05-08

2011年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通知(共10篇)

2011年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篇1

南京师范大学主考各专业(包括汉语言文学、英语、新闻学、旅游管理、秘书学、体育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

根据我校成人学士学位申请条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上述专业2011年上、下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鉴定合格者。

2.学位课程成绩要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下列各专业4门学位课程考试总成绩达到280分以上(含280分):(1)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位课程:

中国现代文学史、语言学概论、中国古代文学史

(一)、中国古代文学史

(二)(2)新闻学专业学位课程:

新闻评论写作、外国新闻事业史、传播学概论、公共关系学(3)英语专业学位课程:

英语写作、高级英语、英语翻译、口译与听力(实践)(4)旅游管理专业学位课程:

管理学原理、旅游资源规划与开发、旅游企业投资与管理、旅游市场营销(5)秘书学专业学位课程:

中国秘书史、文书学、公文选读、机关管理(6)体育教育专业学位课程:

学校体育学、运动生理学运、运动训练学、田径

(一)(实践)(7)心理健康教育学位课程:

心理治疗

(一)(含实践)、变态心理学

(一)(含实践)、团体咨询、社会心理学

(一)注:新闻学专业老计划中编辑学课程不能作为公共关系学替代课程来申报学位;英语专业在本科段中原考本科段的369英语阅读

(一)与370英语阅读

(二)两门平均成绩可替代高级英语课程成绩,原考372英译汉与374汉译英两门平均成绩可替代英语翻译成绩。

3.学位外语成绩要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语(英语专业的第二外语)成绩达到70分以上(含70分)。

4.论文成绩要求:毕业论文成绩达到良好或优秀等级。

三、申请步骤

第一步:网上登记。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自考本科毕业生请于2012年2月1日—3月1日间登录http://zxks.njnu.edu.cn/网站,进行学位申请登记并提交电子照片(文件名:身份证号,jpg格式,规格要求: 150×210,小于20K,并与后期提交的纸质照片同底)。请按照网上公布的要求填写相关信息,网上登记截止时间为2012年3月1日零时,逾期无效。第二步:申请者必须在2012年3月(具体日期请关注ttp://zxks.njnu.edu.cn/网上公告)到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宁海路122号随园校区15号楼一楼)报名,逾期不予办理,报名时提交下列材料:(1)相关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或复印件加盖人事部门公章);(4)近期免冠正面照片(小二寸、蓝底)两张(与网上提交的电子照片同底),并在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所学专业和身份证号码;(5)学士学位评审费200元。

第三步:在报名现场核对《学位申请表》上的相关信息并签字确认。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和学校学位委员会规定:自考生学士学位申请只有一次机会,考生应在毕业年份的次年向我校申请,逾期一律不补授。凡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登记并到我校提交材料,逾期视做自动放弃。

2.由于学位评审是以毕业登记时的成绩作为评审依据,若考生在申请毕业前未达到学位申请条件而又想获得学士学位的,可暂缓办理毕业登记手续,重新报名参加相关课程的考试(核),至所有条件都符合后再办理毕业登记手续,并按规定时间申请学位。申请毕业后参加自学考试有关课程的考试成绩不能作为学士学位申请的依据。

3.以上内容如有调整,将及时在http://zxks.njnu.edu.cn/网上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公告。

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

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1年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篇2

师大网继职 [2014] 58号

为了做好2014年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课程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2013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31日期间获得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书的我校及福建教育学院毕业生(包括函授、业余、自学考试、网络教育等)。

二、报名时间:2014年10月30日-12月31日。

三、报名办法:

1、本次学位课程报考及免考申请工作,全部在网上进行。考生登陆福建师范大学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网站,点击快速通道中“学位报名申请”,如实、完整地逐项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并根据提示上传有效身份证和毕业证书扫描件,确认核实无误提交报名之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学位课程考试报名编号。报名编号作为后续登陆学位报名管理系统的唯一依据,请考生有效拷贝存档。

2、考生报考专业名称必须与本科所学专业相符,不能跨专业报考。

3、根据教育部要求,考生需在学位报名系统上传电子照片。电子照片采集标准如下: ·照片背景:浅蓝色背景,着白色或浅色服装。·成像要求:宽度600像素,高度800像素,分辨率300dpi。·格式要求: jpg格式,大于100K。·其他要求:电子照片须为正面免冠标准彩照,不能采用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等非证件照。

4、考生需认真核实个人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审核通过,考生将无法更改个人信息。考生如发现姓名、身份证号码、所学专业、毕业日期等关键字段填写有误,请致电学院招生部(0591-83459080)并提交有效证件申请修改。考生需对上传证件的真实有效性负责,伪造证件者一经核实,系统将自动永久取消其报考资格。

四、学位考试课程及其免考申请

考生可在学位报名系统中的“学位课程免考申请”模块,直接查看各专业对应的学位考试课程,提交免考申请,并上传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备审。

(一)各专业学位考试课程 各专业学位考试课程均为三门:英语(英语语专业为日语)、以及两门专业课程。英语(日语)考试为闭卷考试,专业课为开卷考试。(各专业学位考试课程及考试大纲详见附件1、2)

(二)学位考试课程免考条件

1、非英语专业学生在学期间获得大学英语等级考试(CET)四级425分(含)以上者、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PETS)笔试三级及以上级别者,可申请免考成人学士学位英语。

2、参加2014年3月我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考试、已获合格成绩的单科课程,可予以免考。

(三)学位考试课程免考申请办法

(1)学位考试课程免考申请时间:自报名之日起至2015年1月5日止。

(2)申请学位考试《大学英语》课程免考的考生,在学位报考系统的“学位课程免考申请”模块,如实选择单科课程免考条件,并上传真实有效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备查。(扫描件上传要求:jpg格式,100-120K大小)

更多网络教育资讯请访问:http://px.liexue.cn/course_938/

至2014年6月已用相关证件获准免考学位英语课程的,本次无需再提交相关证件扫描件,课程成绩自动记录为“合格”,备注“往年已通过证件审核,符合免考条件”。(3)参加2014年3月我校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考试、已获合格成绩的单科课程,本次无需提交免考申请,课程成绩自动记录为“合格”,备注“已通过往年学位课程考试,成绩合格,予以认可”。

凡是之前已通过学位课程考试或免考、但学位报考平台未备注“合格”的,可致电学院招生部核查。

五、学位报考资格审核及免考审核

报考资格与免考审核工作将于2014年11月25日至2015日1月10日进行。考生可于12月1日起,登陆网上报考系统陆续查看报名资格审核结果和免考申请批复结果。获准免考的科目,不再安排课程考试。

六、学位课程考试时间及地点

本批次学位课程考试将于2015年4月上旬举行。请考生本人于2015年3月15日后登陆学位报名系统,查看考试时间和地点,并自行打印准考证,及时到达指定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七、考生需关注学位报考平台中的“毕业审核”状态。凡是未通过毕业审核的学生,请于2015年5月10日前上传有效毕业证件扫描件。

无需参加本次学位课程考试、可直接授予学位的考生,请填写《福建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同时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一份(需在空白处注明报名编号和报考专业),于2015年4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邮寄至“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教务部(成人高等教育学位)”审核。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视为自行放弃学位申请资格。

八、关于学位考试《英语》网络远程学习培训成绩及专业课过程性综合作业成绩计入总分的通知及办法,近期另文发布,请关注学院网站通知。

2011年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篇3

作者: 发布日期:2014-02-24 00:00:00 查看次数:4661 次

我校2013上半年、2013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我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请见“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的三个条件”,附件1),请先在我院网站上登记学位申请信息,再按规定时间到我院现场来办理手续。

一、请于2014年3月24日-26日,在我院网站首页“招生与教务”—“自学考试”—“学位申请”,填报本人的学位申请信息并提交(注意不要填错信息),打印由我院网站生成的“南京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申请表”(务必打印在一张A4纸上)。

没有在网上填报信息者,在现场一律不再接受申请。

3月27日,将进行学位申请信息的数据整理与打印。届时网站的学位申请界面将关闭,无法再填报信息。

二、“打印申请表页面”与“在线支付页面”均可在学位申请页面下端通过输入毕业证书号来重新调出。

①凡是系统判断为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必须在我院网站通过网上银行缴纳学位评审费200元整,不再接受现场缴纳费用;

②凡是系统判断为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考生,则无法进行在线缴费。若考生确认自己符合条件,可在规定时间来我院现场递交材料并进行人工审核,审核通过者可在现场缴纳费用。

三、请于2014年3月28日-29日(上午8:30-下午5:00,中午不休息)来我院现场确认学位申请信息,同时递交学士学位申请材料(请见“南京大学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材料的详细说明”,附件2)。

没有来现场办理手续者,其网上填报信息无效。

2011年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篇4

2013年下半年中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工作即将开始,我院自考学生申请学士学位受理时间为2013年9月29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说明

已获取我校主考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英语、护理学、日语、药学、环境工程等五个专业本科专业的毕业证书,且毕业时间不超过两年(即毕业时间段在2011年12月—2013年6月)的毕业生可以申报上述五个专业的相应学士学位。其他与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相近专业,我院暂时只能受理学位申报,能否获得相关专业的学士学位,以中南大学本科生院培养办终审意见为准。

二、学位授予

(一)通过学位外语考试且中南大学规定的申请学位5门主干课程(见申请学位五门主干课程一览表)70分(含)以上和毕业论文优、良者可按中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规定授予学位(新规定)。

(二)通过学位外语考试、学位综合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仍可按中南大学学士学位授予规定授予学位(老规定)。

三、基本要求

(一)如实填写《学士学位申请表》(http://zk.csu.edu.cn网上表格下载区可下载),同时上交2张2寸蓝底标准彩照和以身份证号码命名的电子照片(提交的电子照片一律采用数码照片,不得采用扫描照片,且必须与学位证书上粘贴的照片一致。照片容量≤15K)发送到zfa420@qq.com邮箱。

(二)具备有关学位免试课程条件者(如英语专业专

四、专八证书可免英语专业学位综合课程),请务必提供相关证书原件用于校验。

(三)9月29日(上班时间)请将上述材料(学士学位申请表、毕业证复印件及申办学士学位审核费100元/人)送交中南大学自考办(长沙市韶山南路22号中南大学铁道校区创业北楼413室)。提前或逾期不予办理。

(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后果自负。

(五)具体领证时间请留意http://zk.csu.edu.cn网上通知。

中南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

2011年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篇5

通 知

各学院:

一、根据天津市学位办关于成人学位授予工作的规定,从2009年开始对成人学位的申请做以下调整:

1高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人统一进行图像采集,各学院通知申请学位学员提前进行图像采集:

图像采集时间:每个周日上午9:00—11:00 地点: 新华社天津分社一楼101室(天津市南开区红旗南路251号增2号,红旗南路与迎水道交口)联系电话: 022-23674418(李新伦)

2、自2009年开始参加天津市成人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再颁发合格证书,考生可在报名网上查询成绩(今年的公布时间为5月8—31日),并将成绩打印,随申报材料上交(天津市学位中心电话为:58397666-6608、58397666-6613,地址为:天津市南开区育梁道26号).3、申请表中“学位外语证书编号”一栏的填写方法是:有学位外语证书的同学填入证书编号,没有学位外语证书的同学填入学位外语成绩。

4、各学院将申请人的个人信息统一输入“申请学士学位人员汇总名单”,核对无误后与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交自考部。

二、审核对象:

申请人必须是我校主考专业的毕业生,今年受理的申请人毕业时间应为2010年12月或2011年6月毕业的考生。

三、审核内容:

1、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学生,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后上交;

2、本科毕业生审批登记表复印件;

3、免考课程相关证明、证书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还学生,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后上交;

4、成人学位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08年以前)

5、身份证复印件

四、成绩核查:

1、各科平均成绩必须达到70分,含本科加考课成绩和实践课成绩(有学分的实践课程);毕业论文成绩必须达到良以上(含);

2、免考课程具体计算方法为:

(1)对于有具体的原始成绩的课程,应填入原始成绩计算平均分;

(2)对于原始成绩不具体,或属于政策性免考的课程,必须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成绩不记入总分;原件审核后退还学生,复印件由审核人签字后上交。

3、实践环节课程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为:优按90-100分计算,良按80-89分计算,中按70-79分计算,及格按60-69分计算;

4、艺术类考生成人学位外语成绩50分为合格。其他类考生成人学位外语成绩60分为合格;

5、有两名成绩审核人分别签字。

五、办理学位申请的程序

1、交验各项审核材料;

2、申请人填写申请学位登记表一份,内容详实,字迹清楚;

3、申请人准备同一底版近期二寸彩色照片四张(由新华社天津分社统一拍摄),三张贴在表上,另交一张,背面写清姓名、专业等,交纳申请学位审核费100元;

4、各学院由专人将申请人填报的各项信息录入“天津市成人学位管理系统”和“申请学士学位人员汇总名单”(该系统与夜大学学生一致,已发),最终形成电子版审核材料一份、纸介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每份五页),一起报本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审批;

5、各学院学位分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签字、盖章,汇总后报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

六、学位申报材料审核时间安排

每年8月15日至8月底为我校受理自考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时间,各学院可在此期间安排具体受理时间,请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每年9月10日前将各种申报材料交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

七、请各学院认真核对申请人员的联系方式,便于及时沟通。

继续教育学院自考部 2011年4月2日

另:天津市2012年成人学位外语考试的网上报名工作将于2011年11月1日至30日进行(网址为:http://211.81.22.16),请各学院老师提醒考生及时报名,并按时办理确认手续;考前辅导事宜请与继续教育学院培训部联系。联系电话:23540249(2907)。

688专业申请学位的同学注意:

2011年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篇6

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

一、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本科段学习时间不超过三年;

2.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效时间为毕业后两年内,超出时间不予受理;

3.必须取得省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的合格成绩。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者请登录河南工业大学网站http://xwbm.haut.edu.cn/,报名时间在9月上旬,请考生按照网上要求进行;

4.撰写学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成绩在良好以上;

二、学位申请时间及方式:

学士学位外语成绩合格者请与各主考学院联系并于3月1-10日向各主考学院提交学士学位论文,经评审合格,参加5月份的论文答辩并提交申请所需的资料(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学籍表复印件、学士学位外语准考证、学士学位登记表)。

三、各有关主考专业的联系方式、联系人:

1.外语学院: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0378-28656450378-2868833转8944

2.文学院: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78-2193251

3.艺术学院(音乐、美术):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8-21924720378-2868833转8575

4.法学院: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0378-2852050

5.经济学院:联系人:焦老师

联系电话:0378-3881607

6.体育学院:联系人:时老师

联系电话:0378-21947310378-2868833转8963

7.教育科学学院: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78-38818030378-2868833转9293

8.历史文化学院: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8-286656

1说明:

1、省教院英语教育专业与外语学院联系,数学、化学专业直接与河大自

考办联系,03782822558。

2、学位论文要求一般与毕业论文一样。

3、须在取得本科毕业证后才可以申请学位。

2011年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篇7

该文章转载自无忧考网:

一、学位申请条件

根据湖南省教委湘学位办[1999]1号文件的规定,从1999年开始自考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本科学习期间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为良以上。

2.获得本科毕业证书。

3.参加全省统一的学位外语考试且获合格证书。

4.从毕业日起两年内(从毕业之日——办证之日)向主考院校申请;未按时申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学位外语考试的要求及报名程序

1.学位外语考试必须在所申请学位的学校参加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2.凡自考本科毕业需申请学位者必须参加学位外语考试,不得以其他成绩代替(包括四级、自考英语等)。

3.学位外语考试语种暂时只开考英语、日语,其它语种开考时间与考试中心联系。

2011年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篇8

一、自考本科毕业生档案管理说明

(一)档案存放说明

考生获得自考本科毕业证按国家法律规定即为大学本科学历,享受普通本科同等待遇。考生应把自考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原件、本科证复印件和自考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一起装入本人人事档案,作为将来个人职务晋升,干部提拔等履历依据。

(二)考生本人人事档案不论是在本人工作单位还是人事代理机构,本人均应要求其档案管理负责人把上述资料装入档案。

(三)自考本科生登记表丢失不能补办。

(四)自考本科毕业生思想品德鉴定表应由本人填写相关内容签字并由工作单位盖章,没有工作单位的可由本人居住村委会或社区盖章。

二、学士学位申请说明

(一)学士学位作用

学士学位,是我国学位结构中的基础学位,由国务院授权高等学校授予。它是国民教育系列的本科毕业生在所修课程平均成绩及毕业论文均达到优良,且取得省级教育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外语统考合格成绩,参加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主干课程”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所授予的一种学位。它表示学位取得者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学士学位具有重要意义,如有些单位招聘需要学士学位,在职研究生申请硕士学位必须要有本科学士学位等。

(二)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

1、本科段学习时间不超过三年;

2、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的有效时间为毕业后(拿到自考本科证)两年内,超出时间不予受理;

3、必须取得省学位办组织的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的合格成绩。

4、撰写学士学位论文,通过答辩,成绩在良好以上;

(三)学位申请时间及方式

符合申请学位条件的考生,请于每年3月1-10日联系河南大学经济学院焦老师,电话:0378-3881607,并向河南大学经济学院提交学士学位论文,经评审合格,4月份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并提交申请所需的资料(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自考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复印件、学士学位外语准考证)。

(四)学位外语考试

学位英语考试一般每年9月上旬登录学位报名网站http://xwbm.haut.edu.cn网上报名,下旬去河南大学确认照相,11月上旬去河南大学参加考试(以上具体时间以当年时间为准),报名通知及网上报名时都会说明考试大纲版本,大纲教材辅导材料一般各地考试书店都有销售。

(五)学位论文撰写要求及格式

参照自自考本科毕业论文,其中封面“本科毕业论文改为经济学学士学位论文”即可。

2011年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篇9

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工作的通知

2011年春季拟毕业研究生、各位导师: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2011年1月21日学校寒假开始。故现就2011年春季拟毕业研究生提交论文答辩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1年春季拟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截至时间为1月15日,逾期申请将视作2011年夏季毕业申请处理。申请答辩流程参见附件一。

二、2011年春季拟毕业的全日制、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截至时间均为1月20日,逾期申请将视作2011年夏季毕业申请处理。申请答辩流程参见附件二、三、四。

三、根据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审管理实施办法,2011年春季拟毕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在提交学位论文答辩和办理学位申请前均应按该管理办法规定的进行学位论文预审,本次学位论文预审时间安排如下:

(1)论文提交预审截止时间:2011年1月5日;(学位论文及论文预审表交相应论文预审组审核)预审表见附件五

(2)各所预审组预审结束时间:2011年1月18日

各所论文预审组联系人如下:

1、CAD实验室:沈琦;

2、软件所:卜佳俊;

3、系统所:姜晓红;

4、智能所:蔡铭;

5、工业设计所:柴春雷

鉴于本次答辩申请时间上较紧,为了不影响3月份学位授予顺利进行,烦请各位导师、各位研究生尽情配合!

提请大家注意:答辩结束,提交研究生科答辩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3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研究生科

2010-11-16 文件:

关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科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的规定

浙江大学计算机学院硕士学位论文预审管理实施办法(2010-11-3)

附件:

附件一:全日制博士学位论文申请答辩操作指南 附件二:全日制硕士学位论文申请答辩操作指南

2011年南京师范大学自学考试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通知 篇10

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位学位暂行规定》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结合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符合以下条件的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经本人申请,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可授予学士学位。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

二、较好地掌握了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

三、按专业考试计划的规定,全部课程考试成绩合格。

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优良。

五、通过国家规定的英语等级考试。

第三条在学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申请学位的资格。

一、受到学校或工作单位“记过”或“记过”以上处分申请学位时尚未撤销的。

二、课程考试成绩不合格补考累计达五门次的。

三、考试作弊的。

第四条在自考本科生毕业后三个月内,由主管成人高等教育的部门负责向校学位办公室推荐申请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和有关材料(包括考试成绩表、毕业论文成绩、毕业鉴定、思想品德鉴定和学士学位申请表)。校学位办公室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初审,一个月内决定是否接受推荐申请,并将决定意见通知推荐单位。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名单及有关材料,须按程序呈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学士学位获得者,由校学位办公室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校学位办公室负责将通过评审的获学士学位学生名单及全部课程成绩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报北京市学位委员会备案。

第六条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学位授予审核过程中,应严格坚持标准,对申请人或有关单位在申办学位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予以严肃处理,并有权撤销已授予的学士学位。

第七条申请授予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者,应按规定向校学位办公室缴纳有关费用155元(其中申请费、审定费130元,证书工本费25元)。上述费用由推荐单位统一交校学位办公室。

第八条本《办法》未尽事宜,参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北京市学位委员会有关规定和我校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

上一篇:学宪法讲宪法优秀征文下一篇:查摆问题、发现不足、整改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