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敢小学学校控烟考评奖惩制度、标准

2024-06-18

古敢小学学校控烟考评奖惩制度、标准(共7篇)

古敢小学学校控烟考评奖惩制度、标准 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加强本校控烟工作,消除和减少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学生及教职工的身体健康,不断拓展健康教育的内涵,努力营造”健康重庆、无烟重庆”的良好氛围。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评奖惩制定。

一、教师

1、遵守禁烟条例作为教职工考核评优的一项硬指标,若教职工在校被查获有抽烟行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2、教职工不遵守《条例》吸烟者,学校在绩效工资中给予扣款。

3、具体惩罚:校级干部校内吸烟罚200元/次;副校级干部校内吸烟罚150元/次;中层干部校内吸烟罚100元/次;普通教职工校内吸烟罚50元/次;

4、外来人员在校内吸烟,相关人员必须马上上前制止。

5、各行政、年级及所有办公室要认真落实《条例》精神,对照标准进行自查,找出不足,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把是否吸烟作为文明组室及教职工评定各种先进的内容之一。

各教师办公室若查获教职工有抽烟行为2人次以上,取消参评“文明办公室”资格。

5、拟定选出“无烟办公室”,并对评选出的“无烟办公室”进行表彰。

二、学生

1、学生违反《条例》吸烟者,学校将作出通报批评及警告的纪律处分;重复违反《条例》吸烟者,须接受学校和家长的共同教育,写出戒烟保证书予以公示,并作警告以上的纪律处分。

2、学生违规者取消评选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评优资格,取消评选明星学生资格,取消助学金、帮困补助等资格,该生所在班级取消优秀班级评选资格,并与班级考核挂钩。

3、学生在寝室不遵守《条例》吸烟者,取消该寝室评优评先资格及该寝室优秀室长等评优资格。

古敢小学学校控烟考评奖惩制度、标准 篇2

×学校控烟 奖惩考评制度

一、考核

全面禁烟是本校的一项重要举措,学校全体师生应带头禁烟,自觉遵守控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控烟领导小组领导负责全校的控烟工作,每周不定期组织检查,控烟制度的执行和控烟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科室反应并要求及时整改。

二、奖励

设立“优秀控烟科室”奖。在各级检查中未发生违反控烟相关规定,达到无烟标准的科室,奖励100元。

三、处罚

1.全体师生不得在禁烟区内吸烟,不准穿工作服在室外吸烟区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巡查看到,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扣分处理。

2.各办公室对其成员有教育监督责任,若检查发现办公室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对相关科室予以通报批评。

四、督查人员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无视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科室或个人,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五、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

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篇3

全面禁烟是我校创建文明单位的一项重要举措,全体教职工自觉遵守我校控烟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控烟办公室在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控烟工作,每周不定期组织检查,重点检查各组、各室控烟制度的执行和控烟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组室反馈并要及时整改。

一、全体职工不得在规定地点和禁烟区内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校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发绩效工资(起始额度为50元,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2倍,每月累计,从当月个人绩效工资中扣除);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所有扣发绩效工资报校领导审批后,参加学校绩效工资重新分配,同时将检查结果向违规组室反馈,并公布。

二、各组室对其组员有教育监督责任,若职工在本组室内违反控烟规定应报送学校处理。

三、各组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检查发现科室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查明责任,按本规定第一条处罚。

四、控烟监督巡查小组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对无视我校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组室或个人,将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学校设立“优秀控烟组室”奖。在各级各类检查中未发生违反控烟相关规定,达到无烟标准的组室,予以表彰奖励。

六、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幼儿园控烟考评奖惩标准 篇4

一、考核

控烟监督员(巡查员)在园控烟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园的控烟工作,不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各部门(班级负责人)负责人负责本班的控烟工作和具体实施,控烟监督员、巡查员负责全园控烟措施落实情况。

二、处罚

1、室内无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未完全禁烟,发现有烟蒂(绩效考核-0.2分)

2、控烟监督员、巡查员未有效履行职责(绩效考核-0.1分)

3、教师不明确自己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绩效考核-0.1分)

4、所辖教师及员工有吸烟情况(绩效考核-0.5分)

5、教师无故不参加控烟知识培训(绩效考核-0.1分)

6、对吸烟者未提供简短的劝导和指导(绩效考核-0.1分)

7、全体教师不得在控烟区内吸烟,也不得在室外吸烟区面对学生吸烟,违反者若被督查或举报属实,第一次给予口头警告,第二次给予严重警告,第三次给予全园通报批评并开始扣分(起始额度为 0.1分,以后每增加一次,扣发额度为前一次额度的 2 倍,依次累计,扣分直接计入当年个人绩效考评总分);每年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违反控烟规定者,取消当年评优资格。

8、年终考评时控烟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即科室有吸烟者违反学校控烟工作管理办法的不能评为先进科室,违规吸烟者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三、奖励

1、在全园开展创建“无烟学校”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教师,奖励绩效分0.2分。

2、控烟工作负责人、监督员、巡查员大力宣传控烟工作,掌握一定的控烟知识,奖励绩效分0.1分。

3、对每次都参加控烟知识培训的教职工,给予表彰。

4、对劝阻他人吸烟成效显著的教职工,奖励0.05分绩效分值

全县卫生系统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篇5

1、县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卫生系统的控烟工作考核,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控烟工作,各科室负责人负责查科室的控烟工作,全系统实行局、院、科三级考核。

2、县卫生局与各医疗卫生单位签定创建“无烟单位”协议,各医疗卫生单位与科室签定创建“无烟科室”协议。

3、各医疗卫生单位每周一次对科室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记录。

4、县局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一次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进行控烟情况检查,并向局控烟领导小组汇报检查情况。

5、县局控烟领导小组对检查情况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措施和奖惩意见。、检查中发现有违反控烟制度情况的,每发现一次,扣罚当事人20元,并对该单位口头警告一次,累计警告三次则作出通报批评一次。受到通报批评的单位年终不能评优评先。对于控烟工作开展好的,没有发现职工违反控烟制度的,年终可以优先评优评先。

遂川县卫生局

五烈镇卫生院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篇6

为更好地开展控烟工作,推进无烟单位建设,创造良好的无烟环境,培养职工健康的行为与习惯,保障广大职工身心健康,特制定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1、认真学习和贯彻关于禁烟的规定,在院内做好禁烟的宣传工作。候诊室、会议室、办公室、检查室、治疗室、手术室、电梯、楼梯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设有醒目的禁烟标志。

2、充分利用医院网站、局域网、宣传栏等各种宣传工具宣传吸烟的危害。

3、职工严禁在控烟区内吸烟。工作区以内,任何场所均为无烟区,不放置烟具,不相互敬烟。

4、任何职工不得在院内的公共活动场所吸烟。院内禁止乱丢烟头。

5、控烟区实行包干负责,各部门负责范围内发生吸烟现象,负责人承担监管失职之责。

6、各科室对其职工有教育监督责任,若职工在本科室包干负责范围内违反控烟规定被罚款,其科室负连带责任,一并扣发科室奖金。

7、将科室和职工控烟工作与当年评优、评先挂钩。

8、各部门和科室实施控烟目标责任制,若抽查发现包干负责范围内有吸烟者或有烟头等违反控烟规定的现象,每发现一处扣发该部门和科室当月奖金

9、对无视医院禁烟制度,造成重大影响的部门或个人,将按医院规定进一步追究责任。

10、医院设立“优秀无烟科室奖”,在创建“无烟医院”活动中,未发生违反相关规定的部门和科室,获得奖励

学校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篇7

学校每两年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表彰和奖励在消防工作中做出贡献或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发生火灾,造成损失的,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与行政或经济处罚,严重的移交公安消防机关依法给以处罚,情节特别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奖励:

1、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处普及消防安全教育,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2、积极参加、组织扑灭火灾避免重大事故的;

3、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安全法规的行为事迹突出的;

4、对消防安全工作提出重大改进意见成绩显著的;

5、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有突出贡献的。

二、处罚:

1、随意倾倒石油液化气残液或者其他易燃易爆物品的;

2、乱搭乱建、堵塞消防通道、影响消防栓正常使用的;

3、随意在雪山或院内焚烧树叶、垃圾的;

4、擅自改变消防设施用途的;

5、损坏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

6、非火警擅自使用消防器材造成损失的;

7、未按规定要求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在校内动用明火作业的;

8、违反规定私拉电源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的;

9、阻拦报火警或者谎报火警的;

10、拒不执行火场指挥员指挥,影响灭火救灾的;

11、隐瞒、掩饰起火原因,推卸火灾事故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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