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协管员工作考核办法

2024-06-25

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协管员工作考核办法(通用10篇)

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协管员工作考核办法 篇1

一、信息录入率(30分)

(一)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5分)

每个社区抽取20份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查看流动人口信息表内容是否按要求填写完整,发现一处,扣0.1分。

(二)出租屋信息采集表(5分)

每个社区抽取10份出租房屋信息采集表,查看流动人口信息表内容是否按要求填写完整,发现一处,扣0.1分。

(三)流动人口信息采集情况(10分)

每个社区实地抽取20名流动人口,查看是否录入《湖南省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信息系统》,发现未录,每人次扣0.5分;对流动人口信息必须在48小时内录入系统,未及时录入的,每人扣0.2分;流动人口信息必须及时更新,做到人来登记、人走注销,发现没及时更新的,每人次扣0.5分。

(四)出租屋信息采集情况(10分)

每个社区实地抽取10户出租屋,查看是否录入《湖南省社区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信息系统》,发现未录入的,每户扣1分;对出租屋信息必须在48小时内录入系统,未及时录入的,每户扣0.5分;每户必须签订出租房屋治安责任书,未签订的,每户扣0.5分。

二、信息准确率(30分)

(一)流动人口信息准确率(12分)

抽查10名流动人口,查看信息采集表内容与录入的信息是否一致,发现一处不一致,扣0.5分。

(二)出租屋信息准确率(12分)

抽查10户出租房屋,查看信息采集表内容与录入的信息是否一致,发现一处不一致,扣0.5分。

(三)办理居住证信息准确率(6分)

抽查居住证申请表格,查看办理的居住证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发现一处不一致,扣0.1分;每发现一次办证年限、居住地址、户籍地址录入不全的,发现一处未录或不一致的,扣0.1分。

三、信息熟悉率(20分)

(一)流动人口的熟悉程度(10分)

每个社区抽取10名流动人口,依据《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检查协管员对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居住地址、家庭情况、从业情况、经济状况是否熟悉,每一项不熟悉的,扣0.1分。

(二)出租屋信息的熟悉程度(10分)

每个社区抽取10户出租屋,依据《出租屋信息采集表》检查协管员对出租屋的房主情况、出租屋地址、承租人情况是否熟悉,每一项不熟悉的,扣0.1分。

四、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工作台帐(20分)

(一)流动人口信息台帐(4分)

是否建立流动人口信息总台帐,未建立的扣2分,台帐信息不全的发现一处扣0.5分;是否分区或分类将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未分区或分类装订成册的,扣1分;未做好封面的,扣1分。

(二)出租屋信息台帐(4分)

是否建立出租屋信息总台帐,未建立的扣2分,台帐信息不全的发现一处扣0.5分;是否分区或分类将出租屋信息采集表装订成册、做好封面,未分区或分类装订成册的,扣1分;未做好封面的,扣1分。

(三)流动协管员工作日志(2分)

是否建立流动协管员工作日志,未建立的,扣2分;信息填写不全的,扣0.5分。

(四)流动协管员名册(1分)

是否建立流动人口协管员人员名册,未建立的,扣1分。

(五)楼层平面图及楼幢花名册(8分)

是否建立楼层平面图,未建立的,扣4分;是否建立楼幢花名册台帐,未建立的,扣4分;信息填写不全的,每一处,扣0.5分。

(六)重点管理人员台帐(1分)

村委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考核办法 篇2

一、考核指标

(一)保障指标(10分)

有领导小组、有办公场地、有办公人员、有制度、有信息交流平台;缺一项扣2分。

(二)人口控制指标(24分)

1.计划生育合法率达92%(12分),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2.违法生育多项控制率3%(12分)上升1个百分点扣1分;超生1个小孩扣1分;

(三)工作质量指标(66分)

1.重视教育(6分)

计生政策法规进村入户、育龄群众的政策知晓率达85%以上记2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扣0.2分;村(居)委有固定宣传栏记2分,无专栏不记分;永久性标语1—2幅记2分,缺1幅扣1分。

2.优质服务和避孕节育措施知情选择(10分)

全年开展两次免费生殖健康服务达80%以上,建立服务档案记5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使用药具在控制指标内记5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3分。

3.计生协会和村民自治工作(6分)

村民自治达50%以上,且验收合格记4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验收不合格不记分;协会工作达标记2分,不达标不记分。

4.行政执法(15分)

依法催收计划生育社会抚养费,按政策全额征收上交记15分。降低比例的按比例记分。该征收不去征收的,不记分。

5.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5分)

做到流入流出底细清、情况明,当年流出育龄妇女办理婚育证明认输达到80%记1分,每降1个百分点扣0.1分;流出区外的育龄妇女每半年有效等价证明达60%以上记2分,减低1个百分点扣0.1分;对流入到建卡管理、持证验证达90%以上记1分,下降1个百分点扣0.1分;建立人口信息平台记1分,不建不记分。

6.人口出生误差(6分)

人口出生统计误差控制在5%以内记6分,超过0.1个百分点扣1分。

7.出生婴儿性别比(10分)

当年出生婴儿性别比控制在110以内记10分,每上升1个百分点扣0.5分。

8.人口引产与出生人口比(5分)

当年人流引产例数与当年出生人数之比控制在30%以内记5分,每上升1个百分点扣0.2分。

9.奖励扶持政策(3分)

严格坚持政策口径和申报程序,确认对象准确无误,无弄虚作假,不循私舞弊记3分,如举报有弄虚作假行为且调查属实的,此项不记分。

二、考核方式

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协管员工作考核办法 篇3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为着力点,以改革创新和创先争优为动力,扎实推进“一升三降”(提升出生政策符合率,降低人口出生率、自然增长率、出生人口性别比),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做到考核内容、考核方法公开,从而全面提升我镇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为我镇经济与社会发展提供一个良好的人口环境。

二、考核内容

1.人口出生率和出生政策符合率。

2.环孕检、落实四项手术等技术服务。3.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及结案建档。4.流动人口服务管理。5.阳光计生。

6.利益导向、基层基础建设。

三、考核加、减分项目

(一)加分

1.查处党员干部、名人富人违法生育每例加5分。

2.提供并配合“打非”每查处一例加5分。3.上级专项试点工作取得成效;在国家、省、市、区召开的会议上介绍经验(获奖);接受国家、省、市、区综合性考评达标,各项工作得到考评组肯定的;每次分别加15分、10分、8分、5分。

4.提供好的计划生育宣传素材并被区级以上党报党刊或计划生育专刊采纳发表的每篇加5分。

(二)减分

1.信访案件经国家、省、市、区人口计生委查实,造成不良影响的,分别扣15分/次、10分/次、8分/次、5分/次。

2.“以罚代生”、“以罚代术”的,扣5分/例。3.瞒报、虚报期内出生人口,经查实(包括信访查实、平时督查和年终考核)扣2分/例。

4.接受省、市、区综合考评未达到要求或接受省、市、区人口计生委不定期抽查、检查、调查,被通报批评或影响乡在省、市、区排位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分别扣20分/次、15分/次、10分/次。

5.因自身原因让乡受到上级主管部门一票否决、黄牌警告、限期整改的单位分别扣20分、15分、10分。

四、考核组织与方法

未完成按比例扣分。

新型环定点在区计生服务站,其他机构新型环的不计算新型环任务。

(2)环孕检工作(16分)

一年两次环孕检率均达50%以上开始计分,70%计满分,50%—70%按比例计分。70%以上每超5个百分点加2分。

(3)开展出生缺陷一级预防工作(4分)

以新婚未孕夫妇为计算依据,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达100%。每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4)避孕药具管理和发放(6分)

①育龄妇女的5%(计2分),少1个百分点扣0.5分,扣完为止。

②有药具室、药具柜,做到帐、卡、物相符,制度上墙(计2分),少1项扣1分。

③药具品种5种以上,无变质、霉变、过期药具(计2分),少1种药品扣1分,出现有变质、霉变、过期药具不计分。

3.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使用及结案建档(20分)(1)社会抚养费征收(10分)

完成镇社会抚养费征收指导性目标,未完成按比例扣-4度、计划生育家庭爱心保险、阳光助学及独生子女费发放等落实率均达到100%(计4分),发现1例应上报而未上报或不符合条件上报对象该项不计分。

③按《**区计划生育绿色养老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开展“绿色养老”项目工作到位率100%,计1分。

(2)基层基础建设(6分)

①村计生办公室桌椅齐全,环境整洁,墙上有避孕节育、优生优育宣传画,计1分。

②墙上张贴相关制度齐全,村计生工作领导小组、村计生协会理事名单、村专干职责、村民计生自治章程完整上墙,计1分。

③人口学校教学所用设备齐全,有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制订了村民自治协议,计1分。

④每组设一名中心户长,落实报酬,每月例会并有记录,服务室有手术床、B超床,计1分。

⑤有计生宣传栏、公开栏并且内容齐全,公开及时,计1分。

⑥专干手册填写完整、及时,计1 分。7.信访、教育培训(6分)

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协管员工作考核办法 篇4

协管员奖惩办法

为加强撷取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及时、准确的采集流动人口动态信息完成“双征双代”任务。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流动人口协管员、内勤录入员

二、考核主体

街道流管办

三、考核方式

采取日考勤、周抽查、月讲评、季考核、专项行动考核、年终综合评估相结合的方式。

四、奖励经费来源及分配方案

(一)经费来源

按照《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区流管办关于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锦政办[2011]24号)文件精神,流动人口奖励经费来源与当月辖区征收的个人出租房屋和家庭装修税收的地方实得的80%。

(二)分配方案

(1)流动人口协管员、内勤录入员400元/月绩效工资、医保社保、服装费、国家规定的节日慰问和兼职协管员信息奖励费。

(2)除开上述经费后,剩余经费的15%用于街道流口办工作经费。

(3)剩余资金的85%用于流动人口协管员多劳多得奖励。

五、奖惩办法

(一)奖励办法

1、流动人口协管员多劳多得奖励的70%用于协税奖励,30%用于流动人口信息采集录入奖励,内勤录入员拿平均奖励。多劳多得奖励按照各社区完成任务的比例分配到各社区流口站。

2、街道流口办每半年做一次综合评比(综合考评办法附后),对综合考评排名前三名的协管员按照1000元、800元、500元进行奖励。

(二)处罚办法

1、每天早上09:00—09:40各社区流动人口协管员用社区座机电话向街道流口办报昨天的信息采集量,街道流口办将利用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网络平台对上报数据进行核对,发现信息有误的情况,扣除责任人10%信息采集录入奖励。

2、由区流口办督查通报未完成目标的扣除责任人15%的信息采集录入奖励。

3、每天早上9:40前未作汇报的视作迟到。迟到一次扣除绩效工资50元和10%的协税奖励,迟到两次扣除绩效工资100元和20%的协税奖励,迟到三次予以辞退。在工作中出现早退按照迟到的扣发比例扣发。旷工等严重违纪行为扣除200元绩效工资和50%协税奖励并取消综合考评资格,两次旷工予以辞退。病假需出示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无证明视作旷工。

煎茶街道网格协管员考核办法 篇5

人口服务管理网格协管员工作考核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和新区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双清”工作的相关部署,进一步加强我街道辖区内人、房、业基础信息掌控力度,在继续深入开展标准地址信息的采集、核实基础上,全面启动“实有人口、实有房屋、实有单位”基础信息集中采录、核实“双清”工作。为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完善“街道牵头、公安主力,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人口服务管理体系,保障工作实效。努力完成新区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下达的“双清”工作任务,着力解决人、房、业等基础信息底数不清、情况不明的突出问题,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提高社会治安管控能力。

二、考核标准

坚持“应采尽采、全面覆盖”的原则,采取“边采集、边纠错、边录入、边管控”的工作方式,确保“一标三实”信息准确、完整、鲜活。具体考核标准如下:

(一)信息采录数量达标。

实现辖区“一标三实”信息采录全覆盖,采录率达100%。及时采集新区内用工单位、出租房内流动人口信息,做到人来即采,人走及时维护注销。对辖区内拆迁的房屋信息、人口动向及时收集,在网格平台维护后。上报派出所在警综平台维护。

(二)信息采录质量达标。

准确采集“一标三实”基础信息并按要求分别网格平台和省警综平台准确录入,确保数据准确率达95%。

(三)信息维护达标。

重点管控类人、房、业信息30天内维护率达100%;重点关注类人、房、业信息90天内维护率达100%;常规类人、房、业信息1年内维护率达100%。

三、考核办法:按10分值考核

“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录“双清”工作同各村(社区)年终目标分挂钩。每月考核一次,年终汇总评目标分值。

1.采录时发现4人以上的实有人口登记同一手机电话号码的,发现1起扣0.1分,最高扣2分。(2分)

2.街道人口办下村(社区)考核时:对实有房屋、实有人口、实有单位各抽查10条信息实地核对,发现错误一处扣1分。(4分)

3.未采集从业人员的实有单位占已采集实有单位比率达5%以上的扣2分。(3分)

4.每周五统一把本周内采集的信息上报,不能漏报、瞒报。报派出所的报表要注明签收时间和签收人姓名。并汇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积累的先进经验。(1分)上述考核统计由街道人口服务管理办公室考核后,考核成绩对各村(社区)通报。

(四)严守组织纪律,注重隐私保密。

“一标三实”基础数据涉及单位或个人隐私,所有网格协管员要严守组织纪律,注意保密。对采集所获得的数据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提供、泄露数据信息。对造成后果的,将追究其相关责任,触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协管员工作考核办法 篇6

中共安岳县自治乡委员会

安岳县自治乡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自治乡2010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目标考核办法》

各村支部、村民委员会,乡直各单位:

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制定了《自治乡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现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安岳县自治乡委员会

安岳县自治乡人民政府

2010年1月13日

自治乡2010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考核办法

为了全面提高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促进全乡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协调发展,增强乡村干部的参与意识和责任感。根据县委、政府下达我乡的2010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任务,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目的及原则

用于乡党委、政府对各村支部、村委,驻村干部、村、社干部的人口和计生目标管理工作。本着科学、实用、简便的原则,实行百分制考核办法,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对各村综合目标计生分值及计发村干部、社干部绩效工资中30%部分的依据。

二、考核方式

考核采取平时检查、抽样考核(含重点解剖)、综合评估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由人口计生质量和经费(社抚费征收)两部分构成。人口计生质量考核时段为上年10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经费考核时段为上年12月20日至当年12月20日。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生育质量(15分)

计划外生育1人(含新发现漏报)扣0.5分。

(二)宣传教育(10分)

1.宣传标语(墙标、岩标)全年新增10条以上,每少一条扣2分。

2.广播讲话(以记录为准)12次,每少一次扣1分。

(三)基础工作(20分)

1.人口统计无误差,错误项目每5个扣1分,错安排生育1人,扣1分,每漏报、瞒报1人扣2分。

2.社长组级起报每少一份扣0.5分,村月报每少报一次扣3分。

3.平时报表按规定时间上报,每迟报1次扣1分,每漏报1次扣3分。

4.外出育龄妇女办证每少10%扣0.5分。

5.计划生育集中工作时间(每月三天,以记录为准)每少一天扣0.5分。

(四)优质服务工作(20分)

1.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妇,每少一次扣5分,每季度“三查”率在90%以上得5分,(含外出人员寄回有效孕情证明),出现应落实补救而不履行义务告知的,每一例扣1分。

2.群众对计生政策知晓度、满意度分别达90%以上(每村调查10人育龄群众),每少10%扣1分。

(五)惠民政策工作(15分)

1.奖扶、特扶上报无误差,漏一例扣3分,错一例扣2分;

2.独生子女办证率达85以上,每少10%扣1分,错一例扣0.5分;

3.照顾生育造成审批出错一例扣5分。

(六)依法行政工作(20分)

1.对当年(含漏报新发现)违法生育对象履行计划生育义务告知

(以交回当事人签字告知书为据),每少一人次扣2分。

2.当年违法生育(含新发现历年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每少一人扣2分;历年违法生育对象社会抚养费征收每少一人扣0.5分。

3.出现计划生育项目乱收费的,1例扣5分。

五、加分、扣分原则

(一)加分

1.接受上级人口计生目标考核检查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加5分。

2.人口计生工作中创新机制,取得成效的,加5分。

(二)减分

1.因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问题造成上访或信访的,每1人次,扣5分,被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

2.在代表乡接受上级人口计生目标考核被给予“黄牌警告”的,扣5分。

六、奖惩办法

1.根据对各村考核结果分值产生比例,计发乡、村、社干部绩效工资10%部分,同时以此比例计算出各村综合目标考核中人口计生分值最后得分。

2.对村人口计生目标实施动态监控,根据县委、政府相关规定实行“黄牌警告”或“一票否决”制度,对相关责任人逗硬处理。

3.受到“黄牌警告”的,村实职干部绩效工资的30%部分不予计发。

4.受到“一票否决”的,村实职干部绩效工资的30%部分不予计发,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主题词:人口和计生工作 目标考核 办法

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协管员工作考核办法 篇7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增强各级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努力减少越级上访、重信重访和集体上访,确保群众信访问题解决、消化在当地。根据国家、省人口计生委和市委、市政府对信访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新的《信访条例》规定,结合我市人口计生委系统信访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

导责任目标(25分)

目标管理要求:各乡镇(办事处)计生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信访工作领导机制,认真落实领导重视信访工作的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

(一)乡镇(办事处)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会

议,专题听取信访工作汇报,研究解决信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性问题,提出指导性意见,重大问题和突发性事件随时听取汇报。

(二)坚持领导定期接访制度。乡镇(办事处)计生办主要领导坚持每周的信访接待日制度,疑难案件实行预约接待。

(三)坚持领导包案制度。包案领导亲自组织调查处理,亲自

审签查处报告,对案件的处理结果负责,包案量不少于本级立案的40。

(四)重视信访队伍建设,乡镇(办事处)要配备适应工作任

务需要的信访工作人员(最少2人),信访办公条件和接待环境要改善,要有信访办公室,配齐办公用品(电脑、打印机、照相机、交通工具)。

二、基础工作目标(25分)

目标管理要求:各级人口计生信访部门要建立健全信访工作制度,规范信访工作程序和内容,认真负责处理群众信访问题。

(一)坚持信访例会和通报制度。各乡镇(办事处)每月要参

加市计生委信访工作例会,排查不安定因素,通报信访问题和工作情况。

(二)坚持逐级上访制度。乡镇(办事处)接待受理信访问题

后与上访群众签订《处理信访问题协议书》,限期查处完结,要出具《信访问题处理意见书》,引导群众逐级申请复查。

(三)坚持立案查办制度。信访案件按期结案率达到85,年终结案率达到100。国家、省立案案件应在60天内查结报送,焦作市立案案件应在60天内查结报送;领导阅批及计生委批转要结果的案件应在30天内查结报送;特殊情况例外。

(四)坚持信息报送制度。坚持逐级每月报送排查信息,每年上报信息不少于二篇,要有一篇案例分析,重大信访问题及时报送,按时报送信访报表及分析情况和信访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

(五)坚持信访登记和档案管理制度。信访登记齐全,一案一卷,内容完备,及时归档,做到规范管理。

(六)坚持责任追究制度。对官僚主义、不负责任导致群众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的,对信访工作中弄虚作假,打击报复信访人的,对发生重大恶性信访问题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三、越级上访控制目标(50分)

目标管理要求:严格控制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

(一)越级进京上访量不超过本级接访量的2,到省上访量不超过8,来市上访量不超过15,得15分。突破1起扣5分;

(二)没有发生重复越级上访得10分。重复京访1起扣5分,省访1起扣3分,市访1起扣2分,本市访1起扣1分;

(三)没有发生越级集体上访得10分。发生京访1起扣10分,省访1起扣8分,市访1起扣5分,本市访1起扣2分;

(四)没有上访老户得10分。被国家定为老户1人扣5分,被省定为老户1人扣3分,被市定为老户1人扣2分;被本市定为老户1人扣1分;

(五)没有发生上访滞留,接市通知后24小时内及时接回并认真处理得5分。重复滞留上访1起扣5分。

四、考核办法

本着“科学合理、易于操作、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采取平时督查和年终考评相结合,自查和抽查相结合,量化比较评价和实效系统分析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评。

(一)以下几种情况不列入考评:

1、咨询问题的个人上访;

2、已签订《处理信访问题协议书》,在规定的查处期限内到市的个人上访;

3、以上三级认定没有道理的老户上访;

4、持下级《信访问题处理意见书》要求复查的上访。

(二)结果运用

经综合考评和平时考核相结合,成绩记入年终总成绩,突出的乡镇(办事处),由市人口计生生给予表彰。排名在后2位的乡镇(办事处),给予通报批评,不得参加综合评先,在焦作市年终考评成绩中排名后10位的,对主管领导实行责任追究,并列入信访工作重点管理单位,限期改变面貌。

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篇8

为树立公司的管理服务水平,爱护公司财产,终于职守,廉洁奉公,热爱仓库工作,树立高度的责任感,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仓库保管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1、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劳动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此项十

分。

2、凡是入库物资做到认真核对(发票、验收单),仔细清点,数量正确,质量符合要求,方能验收入库。如发现不符合要求的需请示经理,当天做出处理。此项二十分。

3、入库物资必须按类分别存放固定位置,合理使用各仓位,做到整齐美观,并注意

留有通道,便于收、发、盘点、清查并填写货物卡,把货物卡挂在显眼的位置。此项十分。

4、物资进出仓库,要做到先进先出,后进后出,防止物资生锈,保持库内干燥,杜

绝安全隐患,凡是能利用的充分利用,减少积压浪费,发挥物资作用。此项十分。

5、物资进出要及时,准确地登帐记卡,领料单要及时归类,登帐。做到日清月结,平时做到勤查,勤核对,保证做到账物相符,账账相符。年中、年末全面盘点清仓,保证帐、卡、物三相符。如有盘盈盘亏,要提出书面材料说明原因,属于正常消耗的公司不追究责任,如属于非正常消耗,公司将追究仓库保管人责任。此项二十分。

6、保证仓库和物资的安全,严格执行仓库的安全制度,库内严禁吸烟,上下班后对

仓库的门窗、电源、消防器材等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保持清洁卫生,严防失火、失盗等事故的发生。此项二十分。

7、仓库保管人员要坚守岗位,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不得擅离职守,做到供应及时。

仓库是保管重地,闲杂人员不得随意进出仓库,不得私自拿用,不得外借物品。此项十分。

8、公司每月对保管员考核一次,对上述职责的履行情况打分考核,百分为满分,考

高中部宿管员岗位职责及考核办法 篇9

宿管员主要工作职责:负责对宿舍的安全卫生管理、宿舍区域卫生的督查;保障学生人身、物品的安全;维护宿舍区内财产、设施的安全;具体内容如下:

一.宿管员是学校管理服务工作人员,应有较强的服务意识,要服从分配,善于管理,语言文明,不能打骂学生,违者扣20分,情节严重交学校处理。

二.宿管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和制度,按时到岗、离岗(坚持睡班制,宿舍有学生滞留, 宿管员应在岗),有检查时, 随时在岗做好待查准备。违者扣20分。

四.负责按照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开、锁大门,不得延误或提前;上课期间,严禁学生逗留(特殊原因者见假条), 违者扣5分。

五.负责对住宿生的归寝、宿舍纪律等进行日常检查,并详细登记;例行就寝巡查,维持就寝纪律,及时督促,提醒学生睡觉、上课,打扫卫生。不检查或对违纪不管扣20分;管理不力扣10分;学生违纪不制止或不上报扣20分。

六.负责督促学生关窗锁门,并按时开关宿舍门,留意各种可疑现象,保障学生的个人财务安全。凡出现门没有落锁扣10分。

七.负责学生各楼层包括瓷砖、楼梯、楼梯扶手,洗手间大小便池每半个月用清洁剂彻底清洗一次,卫生的打扫和保洁,要求及时到位,发现不合格一处或不及时扣10分。八.负责对宿舍楼的乱接、乱钉、乱贴、乱摆、乱放、乱倒、乱丢等违纪行为及时发现和制止,并上报教育处和年级,不及时制止或知情不报扣10分。

九.负责检查门窗、管道、关水龙头,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报修,因延误造成损失扣20分,严重后果者作辞退处理。

十.宿管员须将各类检查表于次日8:30报教育处并口述情况,教育处对宿管员工作实行定期检查和抽查,宿管员服从教育处的管理和考核。

十一.津贴分档发放,每学期根据考核结果评选优秀宿管员。

流动人口与出租屋协管员工作考核办法 篇10

关于印发《xx镇新居民专管员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行政村(社区)、相关单位:

《xx镇新居民专管员考核办法》,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xx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xx镇新居民专管员考核办法

为全面提升我镇的新居民服务管理工作,切实加强新居民专管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新居民专管员的工作责任心和服务管理水平,根据《xx市新居民协管员管理使用办法》,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与对象

考核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和注重绩效的原则,按照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按月对每位新居民专管员进行考核,考核成绩作为其当月考核奖发放和年终各类评优奖先的依据。

考核对象为镇聘新居民专职协管员(信息录入员(兼外勤)、乡镇专管员、志愿者专管员、和谐促进员)。

二、考核内容与标准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月度考核设标准分100分,附加分10分,具体按照《xx镇新居民专管员考核实施细则》进行计分。考核结果分优秀(考核分数≥90分)、合格(80≤考核分数<90)、基本合格(70≤考核分数<80)、不合格(70分以下)四个等次。

三、考核结果应用

1、专管员除享受基本工资外计发考核奖。考核奖与专管员当月考核成绩相挂钩。当月考核为优秀的专管员,发放考核奖500元;当月考核为合格的专管员,发放考核奖400元;当月考核为基本合格的专管员,发放考核奖200元;当月考核为不合格 的专管员,取消发放当月考核奖。

2、当月市局对我镇新居民信息登记考核的三色预警中出现黄色的,辖区专管员考核等次最高为基本合格;当月市局对我镇新居民信息登记考核的三色预警出现红色的,辖区专管员考核等次为不合格。

3、每季度,新居民重点村考核成绩列全市前三位的,辖区专管员每人另发奖金500元。

4、月度考核不合格的专管员取消当年评优资格。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条款由镇新居民事务所负责解释。

附:《xx镇新居民专管员考核实施细则》

附件:

xx镇新居民专管员考核实施细则

为综合考评镇聘新居民专管员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现将月度考核评分标准制定如下:

一、信息登记工作(80分)

1、当月新登记数,未达到上年同期数50%的,扣责任区专管员每人2分;未达到上年同期数75%的,扣责任区专管员每人0.5分。

2、当月镇新居民稽查队稽查考核结果中,新居民信息登记率、出租房屋登记率未达到90%、95%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分别扣责任区专管员每人0.5分、0.3分;人户一致率、治安责任书签订率未达到80%、100%,每下降1个百分点,分别扣责任区专管员每人0.1分。

3、当月度市局对我镇新居民信息登记抽查和“三色预警”考核结果中,按新居民未登记1人扣0.2分,出租房屋未登记1间扣0.2分,人户不一致1间扣0.1分,治安责任书未签订1间扣0.1分的计分标准,对责任区专管员进行考核计分。

4、对市、镇两级信息登记稽查工作配合不积极的,发现一起扣责任区专管员每人2分。

5、新居民信息采集登记后应在3日内向镇新居民事务所提交信息登记表,发生迟交、瞒交、少交的,每次扣2分。信息采集、填写质量不合格的,按不合格项目数量计分,被镇新居民事务所稽查到的,每项扣信息采集专管员0.1分;被市局稽查到的,每项扣信息采集专管员0.2分。

6、信息录入员未做好新居民信息登记质量审核把关工作 的,信息登记、录入质量不合格的,被市局稽查到的,按不合格项目数量计分,每项扣信息录入员0.5分。

7、由相关部门提供的或通过信息报备交流平台报送的新居民(出租房屋)信息,超过规定时间未采集信息录入的,按每人(间)扣0.2分的计分标准,对责任区专管员进行考核计分。

8、信息录入员未在3日内及时录入村(社区)新居民事务站提交的新居民信息的,未及时录入1人扣信息录入员每人0.2分。

9、居住证件及时发放:办结后一周内未发放给新居民的,每本扣责任专管员0.2分;超过一个月未发放的,每本扣责任专管员0.5分。

二、业务素质建设(10分)

10、无特殊原因不参加各类会议或培训的,每次扣1分。

11、在业务知识考核测试中成绩不合格的,每次扣4分。

12、信息登记台帐档案应填写完整、归档齐全,达不到要求的,每次扣1分。

13、不服从事务所管理,或违反工作纪律的,每次扣2分。

三、职业道德建设(10分)

14、在信息登记服务过程中,服务态度较差,被群众投诉的,或被媒体曝光的,每起扣3分。

15、在排查登记过程中,发现违法犯罪嫌疑人,不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或新居民事务所报告的,每次扣2分。

16、不配合新居民服务管理相关部门工作,或不配合事务所完成相关工作任务的,每次扣2分。

四、附加分项目(10分)

17、为公安机关破获案件提供重要线索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的,每次加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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