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

2024-09-11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通用10篇)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 篇1

一、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地灾防治工作意识。

1、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从实际出发,从发展大局出发,从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关注安全,关爱生命。

2、组织广大干群学习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通过召开会议、刷写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地灾防治知识,增强广大干群地灾防治意识,提高广大干群地灾防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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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资源开发与合理利用的关系;正确处理劳动安全与经济建设的关系。

二、开展地灾评估,健全地灾防治监测机制。

1、开展地灾情况调查评估工作。

2、制定地灾防治预案和突发性地灾应急预案。

3、建立健全地灾监测网络,落实地灾汛期值班、速报、巡视、检查等各项规章制度。

4、重要地灾要设置警示牌。

三、加大防范力度,严禁人为诱发地灾行为。

1、组织地灾危险点的广大干群开展地灾防治的可行性治理工作。

2、严禁在地灾危险区内进行爆破、削坡或其它危险性的建设施工。

3、严禁无合法手续开采矿产等违法开采行为。

4、严禁持有合法开采手续的违规开采行为。

四、切实履行职责,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1、各村、各单位一把手对本地的地灾防治工作负总责,对其职责范围内的地灾防治工作担负直接责任。

2、要站在“群众利益无小事”和“人命关天”的高度,切实把地灾监测机制、地灾预防措施以及地灾防治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层层要有责任人。

3、确保通信畅通,各村、各单位一把手和蹲村领导干部在汛期要保持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

4、开展经常性的地灾监测、巡查及其督查工作,做到及时发现灾情、研究灾情和排除灾情,防患未然,切实把地灾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 篇2

1 地质灾害的分布状况及造成的危害

根据有关调查资料可知, 全县范围内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101处, 其中, 崩塌10处、滑坡21处、泥石流17处、地面塌陷4处、地裂缝3处和不稳定斜坡46处, 它们分布在各个乡镇。地质灾害多以小型灾害为主, 且主要以崩塌、滑坡为主, 多发生于汛期, 主要由强降水引发。发生地质灾害的直接原因除了特定的地质条件和自然因素外, 主要是由人类不合理的工程活动引发, 其次是人类工程与自然因素复合作用的结果。根据资料统计, 近几年来发现的地质灾害共造成全县16人死亡, 直接经济损失约970万元, 主要受灾体为房屋、土地、道路和电力、水利设施。

2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思考与建议

地质灾害防治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事关科学发展观的落实情况, 事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因此, 切实有效地防治地质灾害, 从源头上控制和减少地质灾害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2.1 加强监测预警, 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代县地形条件复杂, 地质灾害隐患点多, 分布面广, 崩塌、滑坡等突发性地质灾害频发, 危害严重, 因此, 做好监测预警和提高应急反应能力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做好此项工作, 首先应全面查清全县的地质灾害分布状况、灾害类型和特征, 并在此基础上认真做好监测预警工作。重点对地质灾害易发区、丘陵山区居民点、重要的交通干线、旅游区、重要工程所在地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区) 进行调查, 及时掌握地质灾害的最新情况, 并在此基础上圈定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区和防范点, 有针对性地提出地质灾害的防治措施和相关建议。当有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时, 要及时进行现场调查, 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

对各类地质灾害的隐患点来说, 要按照灾害规模和不同的危害程度做好监测预警工作, 重要的隐患点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监测, 安装简易的监测设备, 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当地质灾害隐患点发生险情或遇到突发强降水天气时, 有关单位要及时发出预警信息, 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情况紧急时, 还应立即组织受灾群众撤离到安全地带, 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国土、气象、水利、交通等部门要通力协作, 加强信息共享, 利用各种媒体渠道实现预警信息的畅通发布。对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重点工程、重点保护对象等要尽可能实现专项预测、预报。在汛期, 国土等相关部门要实行24 h值班制度, 保持通讯畅通, 做好记录, 及时了解地质灾害的有关情况。要建立由国土、水利、交通、建设等相关部门人员和地勘专家组成的地质灾害应急抢险队伍, 并做好车辆、物资等相关准备工作, 随时处于待命状态, 一旦出现地质灾害险情或发生地质灾害, 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应急调查, 必要时实施紧急抢险, 有效控制灾情和险情。

2.2 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实践证明, 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 对有效防范地质灾害的发生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因灾造成的损失具有重要的意义。要建立和完善县、乡 (镇) 、村三级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 当发生地质灾害或出现灾害隐患时, 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安排专人对地质灾害点或隐患点进行调查和监测, 及时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 并向社会大众公布。要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的责任制度、监测制度, 宣传培训制度和汛期值班等工作制度, 并认真贯彻执行。

国土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辖区汛前、汛期和汛后地质灾害排查, 同时, 要加强对各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人员的业务培训, 使他们掌握地质灾害监测的基本知识和应急措施, 提高监测和预防地质灾害的质量和水平。

2.3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涉及面较广, 各级政府应在制订和完善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法律法规的同时, 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和能力。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板报、宣传手册等各种宣传手段和形式, 通过“世界地球日”广泛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 积极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和咨询活动, 尤其是要加强向受到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进行防灾知识的宣传和教育, 使广大群众了解什么是地质灾害, 如何鉴别并及时发现地质灾害, 怎样预防、预报地质灾害, 如何避让、治理地质灾害, 以增强广大群众对地质灾害防治重要性的认识, 有效防御地质灾害的发生, 减少因灾害而造成的损失。

2.4 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

如何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篇3

关键词:东丰县;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中图分类号:P69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432(2012)-10-0042-1

东丰县位于吉林省东南部,属于长白山余脉半山区,境内山高坡陡、沟壑纵横,加之人工采石造成山体裸露,植被破坏,遇到雨水相对较丰的年份,极易发生地质灾害,还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严重的财产损失,因此,防治地质灾害工作尤为重要。

1 东丰县地质灾害的特点

东丰县地貌特点是南部属于山区,中部属于半山区,北部属于丘陵地带,全县地质灾害重点隐患集中分布在南部几个乡镇。其特点是隐患点多、分布广、突发性强、危害严重,防灾和救灾的难度大,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 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措施

国土部门是担负地灾防治的重要机构,因而国土部门对地灾防治必须有科学的计划、方法、措施和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这是做好地灾防治的基础。

2.1 争取政府重视和支持,健全工作机制

成立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国土、水利、林业、气象、卫生、公安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局,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县政府下发了《东丰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东丰县2012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分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地质灾害预防和抗灾救灾体系。

2.2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灾害防治思想意识

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公众广播、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体,针对防灾薄弱环节,及时向社会广泛宣傳地质灾害预防知识和简明防灾避灾方法,宣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广大基层干部和群众识灾、报灾、避灾和防灾意识,提高地质灾害的应急处置能力。在广大人民群众中营造地质灾害预防的社会氛围,提高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人民群众防灾救灾意识,由单一部门抓防灾减灾到全社会共同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3 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进一步完善地质灾害应急体系,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切实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体系建设、增强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应急管理水平。县、乡(镇)、村逐级成立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全县自上而下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应急体系,责任分解,层层落实到相关部门,制定完善防灾救灾应急方案。同时,提高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处置突发地质灾害能力,加强物资储备。建立应急抢险救灾工作队、卫生服务队、抢险运输队等并配备无线通讯设备,保障出险时队伍拉得出去,打得赢。在平时工作中要提高公众防灾减灾意识,加强防灾、减灾、自救知识宣传,结合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增强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能力。

2.4 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

县、乡(镇)、村逐级签订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状,一级抓一级,并在全县229个村确定每村一名巡查员,对全县8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实行责任落实到人,包保到户。通过增强群测群防意识,层层落实地质灾害防灾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带班值班、信息报送、应急调度、险情巡查、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

2.5 抓好重点区域地质灾害监测排查工作

加强群专结合,依靠科技,对险情重、危害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监测,提高群测群防效果和水平。增强群测群防监测人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以村委会、村民小组为单元,发动群众自觉参与防灾。在全县范围内对交通沿线、水利设施、矿山企业、生产建设区等区域进行重点巡查,共组织巡查排查253人次,排查隐患点47处。并及时做出判断,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易发区,设置警示牌47块。凡遇异常天气,坚持24小时随时进行巡查,确保险情发生时及时预警,细心观察,随时做好变化情况记录,一有险情立即报告,做到险情发生时,适时启动应急预案,确保群众安全。

2.6 严肃工作纪律

在灾害易发阶段坚持24小时带班值班工作制度,主要领导干部的移动电话保持24小时开通;坚决杜绝值(带)班人员脱岗现象,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

参考文献

[1] 张海英,于春泳,张艳玲.水土保持是防治洪涝灾害的有效途径[J].水利科技与经济,2002,(04).

[2] 刘广润.论地质灾害防治工程[J].中国地质灾害与防治学报,2001,(03).

[3] 彭珂珊.灾害防治中的非工程措施及其重要作用[J].洛阳农业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04).

[4] 孙建华,王建华.我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综述[J].西部探矿工程,1998,(03).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 篇4

急通知

各:

现将《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文件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实行“属地管理”,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各地要落实专人,保障必要经费,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创造条件。

二、健全群测群防监测体系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宣传普及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增强群众防御地质灾害的主动性。要坚持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健全区、乡、村、组群测群防体系,确保汛期地质灾害排查及时,监测到位,组织有力,反馈及时。

三、坚持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制度

要加大地质灾害排查力度,对滑坡、崩塌及险工险段务必排查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点要制定防治预案,确保防治措施到位。

四、积极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灾情发生后,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要立即向县政府和主管部门报告并启动乡镇应急预案,安排部署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做好人员疏散和财产转移工作,把地质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加强宣传教育

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

例》,对一切可能导致重大地质灾害的违规工程活动,要坚决予以制止,监督责任方采取有效的预防保护措施,对已发生和造成危害的,要根据“谁诱发、谁治理”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治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六、加强监督检查

政府近期将组织相关部门对乡(镇)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存在问题的乡镇将予以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地各单位要认真做好相关工作,确保无人员伤亡事故发生。

特此通知

二○一○年七月十二日

关于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 急 通 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县级有关部门:

当前,主汛期已来临,全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入关键时期。6月19日,我县普降暴雨,据气象信息预报,暴雨天气将持续,我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为切实做好全县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

各县(区)人民政府和县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主要领导是本辖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面对当前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各地要紧急行动起来,切实加强领导,细化责任,明确分工,落实措施,把防灾工作的各项任务分解到乡(镇)、村社,落实到基层,具体到人头,做到事情有人抓、有人管,务必确保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县政府把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成绩作为重要考核目标,对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责任不落实而造成人员伤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科学编制并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预案

各地要在不断完善防灾预案的基础上,建立预案公示制度,以“分片区”的方式把每个地质灾害点防灾责任落实到乡(镇)政府和村社,并向社会公布,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要组织制作防灾明白卡和避险明白卡,发放到监测责任人和受灾害威胁的每户群众手中,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群众明白。一旦出现险情,乡(镇)、村、组防灾负责人要迅速按照预案组织群众撤离。

三、抓好突发灾情和险情的应急处置工作

各地要积极做好汛期突发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处臵的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要建立应急小分队,落实人员和车辆,保障通讯畅通,一旦出现灾情、险情,迅速组织工作组赶赴现

场,指导当地政府开展防灾工作。各地要切实强化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上岗到位,认真做好突发地质灾害灾情、险情的应急处臵工作。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及时上传下达,务必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四、强化地质灾害巡排查工作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迅速组织国土资源、水利、交通、教育、建设等部门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逐点检查。同时,要继续坚持汛期排查、重点核查制度,加大排查工作力度,及早发现新增灾害隐患,及时将其纳入监控范围,找准防治重点,落实防灾措施,切实避免突发性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对已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再次进行全面核查,重点排查危害群众生命和影响重要建设工程安全的灾害隐患点,为震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高效实施提供可靠依据。

五、加强监测预警工作

要加强强降雨天气条件下地质灾害的预测预报,迅速将预警信息逐级传达至各县(区)、乡(镇)、村、社及具体监测责任人,要求其提高警戒,迅速采取有效的防灾措施,最大限度的减少因灾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发生。要切实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广泛发动乡(镇)、村、社干部群众,及时识灾、报灾和临灾处臵,充分发挥灾害所在地干部群众的防灾避灾能力。一旦发现险情,及时预警,立即

协助当地政府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务必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对险情重、危害大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强化监测,落实专业监测措施,做到及时发现,果断避让。

六、加强重点地质灾害隐患防治

要做好重要场镇、人口聚集区、受灾群众安臵点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区等重点地区的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同时,要高度重视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按规定将责任落实到相关企业、领导和责任人员,对已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要加大防治工作力度,加快防灾、减灾措施实施步伐,尽快开展工程治理,彻底消除灾害隐患。对治理投入大且监测风险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抓紧开展避让搬迁安臵工作,使广大分散农户尽早脱离险境。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应急排危除险实施力度,认真推行“政府引导、公助自投、群众参与、全力防灾”机制,充分调动群众防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威胁分散农户的零星、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排危除险力度,通过政府补助的方式让受威胁群众主动参与防灾除险,最大限度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七、加强汛期地质灾害督导检查工作

各地应尽快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督促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早整改。汛期期间,国土资源、水利、交通等部门要继续强化督导检查工作,制定督查检查计划,分片区开展督查检查工作。要重点督查新增地质

灾害隐患点及老隐患点防灾预案的完善情况,监测预警网络和信息渠道的运行情况,防灾措施的落实到位情况,确保各项防灾措施落实到位。

八、加快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实施进度

各地要加快群测群防监测预警网络恢复重建、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搬迁安臵、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及地质灾害防治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进度。要认真筹划,积极组织,倒排工期,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务必确保相关任务如期完成。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 篇5

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神农架林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林业管理局,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湿地公园管理局,区直各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林区人民政府决定对林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岳文强林区党委常委、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王建中林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法制办主任李传文林区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徐培荣林区人民武装部副部长

杨晓发林区林业管理局副局长

钟然神农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

尹绪东林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广电局局长

谷学芳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岳发号林区旅游委员会副主任—贺世涛 胡国早 田崇军 饶公言 望开全 袁玉福 田产宝 宦忠全 段东宁 詹守旭 孙擎 王玉伟 张书强 牛运辉 刘昌军 刘军 张坤 望开国 林区教育局副局长 林区公安局副局长 林区民政局副局长 林区财政局副局长 林区建设局总工程师 林区交通局副局长 林区农业局副局长 林区水利电力局副局长 林区卫生局副局长 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林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林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林区气象局副局长 林区松柏镇副镇长 林区木鱼镇副镇长 林区阳日镇副镇长 林区红坪镇副镇长 林区新华镇副镇长—

陈大新林区宋洛乡党委副书记、副乡长

黄信凯林区下谷坪土家族乡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冯威林区九湖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刘洪林区武警中队队长

张志鸿林区消防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林区国土资源局,王玉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九年十月十五日

主题词: 国土 地质灾害防治 机构 通知

抄送: 林区党委各部门,林区人武部,各人民团体。林区人大办公室,林区政协办公室,林区人民法院,林区人民检察院。

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 篇6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国土资源部、国家旅游局

关于加强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3〕324号)

我国的许多旅游区(点)都位于山区。以陡、峻、险、奇而闻名的诸多景区或景点,是自然地质作用的产物,也往往是存在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的危险区或危险点。近年来,特别是在每年的雨季,一些旅游区(点)发生了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游客和当地人民的生命安全以及部分旅游设施造成了极大危害。2001年8月发生在长白山旅游区的岩崩、2003年7月发生在四川省丹巴县巴底乡邛山沟旅游区的泥石流,均造成了游客伤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3〕29号)精神,有效预防旅游区(点)地质灾害的发生,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各级旅游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共同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防灾预案是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键环节。每年汛期前,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编制位于山区的旅游区(点)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并纳入各地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旅游区(点)管理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每年汛期,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同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对防灾预案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二、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点的排查和监测是做好预防工作的重要手段。各级国土、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在汛前督促各旅游区(点)管理单位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做好监测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三、各级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防灾知识培训。在游览时间、游览路线和游览景点选择上,要特别注意避开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暴雨期和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地点,以避免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

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有助于预防地质灾害的发生。各地在开发山区旅游区(点)或在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旅游区(点)进行各类旅游设施建设时,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督促建设单位在初设阶段或施工前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建设、设计、施工及监理等单位必须充分重视评估报告提出的防治建议,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防治地质灾害。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对建设单位采纳评估报告提出的建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五、近年来,群众自发组织的“自助游”发展较快,各级国土资源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因特网等各种新闻媒体,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的宣传培训,提高广大群众的防灾意识,增强他们面对突发性灾害时的自救能力,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各级旅游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以上要求,尽快部署和开展有关工作。国土资源部将会同国家旅游局对各地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二○○三年八月十一日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 篇7

作为全国地质灾害最严重的省份, 目前又处在特大地震灾后的地质灾害活跃期, 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异常严峻。四川地处西南山区, 幅员广大、地形悬殊、构造复杂, 强降雨等极端气象天气频繁出现, 特别是遭受5·12汶川特大地震的严重影响, 全省地质灾害呈频发、多发态势。其中, 全省已登记在册的地质灾害隐患多达3.6万余处, 200余万群众生命及600余亿元财产安全遭受到不同程度的威胁, 地质灾害防治形势十分严峻。因此, 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地质灾害防范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始终保持高度警觉, 切实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作为“生命工程”抓好抓实, 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 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意义

(1) 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四川是全国地质灾害易发、多发、高危省份之一。我省地层岩性齐全, 地质构造复杂, 地质环境多样, 加之“5·12”汶川特大地震对地震灾区地质环境的不利影响, 全省地质灾害呈现点多面广、规模大、成灾快、暴发频率高、延续时间长等特点, 汶川地震灾区尤为突出。据最新统计, 目前全省已查明的地质灾害隐患3.4万余处, 威胁30余万户190余万人的生命和640亿元资产的安全。

(2) 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艰巨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直接影响到社会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 责任重大, 任务艰巨。从总体上看, 我省地质环境条件本来就脆弱, 受“5·12”汶川特大地震、人类工程活动扰动加剧、极端气候频发等因素影响, 我省地质灾害呈隐蔽性、突发性、长期性特点, 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对此, 我们要有清醒的认识和充分的准备。

(3)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全局,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精神, 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个环节, 按照“积极治理、合理避让、安全第一”的总体要求, 以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 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监测预警、防治、应急等体系为工作重点,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专群结合、群测群防, 谁引发、谁治理, 统筹规划、综合治理等原则, 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 科学规划, 突出重点, 全面推进, 努力提高全省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2 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现状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坚持实施“以人为本、科学防灾、科技减灾”的防减战略, 坚持紧紧依靠专家, 充分发挥智力资源优势, 并于2010年开始建立重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入库前专家现场踏勘核实工作制度。2011年, 省国土资源厅组织有关专家在都江堰市召开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11~2020年) 编制工作会。该规划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避免地质灾害对人民生命财产的危害, 对四川省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规划的实施将为全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鉴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确保项目实施质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 省国土资源厅把专家咨询关口前移。从2012年起, 省国土资源厅又探索建立了专家会商制度。即对拟实施的重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 在对前期专家现场踏勘核实材料分析整理的基础上, 再次召集相关专家集体会商, 群策群力。2013年, 芦山县发生7.0级地震, 鉴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紧迫性, 2013年四川省进一步推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对于易发生灾害的地区进行重点防治。

3 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点及对策

(1) 加强组织领导。 (1) 要建立和完善逐级负责制, 明确各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负责人, 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层层落到实处。 (2) 市、县、乡级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3) 要把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地区以及常见的地质灾害列为重点防治内容, 并对其进行调查、讨论, 金额形成预案, 督促检查防灾责任落实情况。对在地质灾害防范和处置中玩忽职守、工作不到位、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 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 完善地质灾害预警体系。 (1) 要建立预警联动机制。加快构建国土资源、气象、水利等多部门联合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雨情汛情等信息共享平台, 建立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预报精度, 提高面上预报预警信息的时效性和局地预报预警信息的准确性, 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群测群防和监测预警体系。 (2) 完善监测预报网络。进一步巩固和完善现有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网络, 充分发挥监测预报网络体系的主动预防作用。有条件的地方, 可以在对城镇、乡村、学校、医院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人口密集区存在较大影响, 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的高山峡谷地带, 有针对性地加密部署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 加强监测预报, 确保及时发现险情、及时发出预警。鼓励使用滑坡报警器、裂缝伸缩仪、自动雨量计等简易监测设备。对重点区域内影响大、规模大、危害大的地质灾害隐患, 要安排采集数据、视频传输、远程会商等各方面自动化程度较高的专业监测。 (3) 加强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进一步完善省级地质灾害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 建立应急广播体系,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话、宣传车和电子显示屏等各种媒体和手段, 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 将预报或预警信息准确、迅速传达到基层第一线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和受威胁的群众。重点加强农村山区、部分建设工地等偏远地区紧急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 因地制宜采取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逐户通知等方式, 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3) 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充分发挥科技在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中的支撑作用, 科学应对突发性重大地质灾害灾情、险情, 建立完善政府领导并充分听取专家论证意见的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决策机制。对隐患明显、一时难以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要及时开展应急排危除险。要加强对群发性泥石流、复杂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成灾机理、灾害风险分析、应急处置的科学研究。要通过应急处置尽量减轻地质灾害灾情、险情, 降低和规避地质灾害风险。

(4) 突出重要灾点防治。加强重要场镇、人口聚集区、受灾群众安置点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区等重点地区的各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对已发现的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 要加大防治工作力度, 尽快开展工程治理, 彻底消除灾害隐患。对治理投入大且监测风险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抓紧开展搬迁安置工作, 使广大分散农户尽早脱离险境。要进一步加大地质灾害应急排危除险实施力度, 认真推行“政府引导、公助自投、群众参与、合力防灾”机制, 充分调动群众防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大对威胁分散农户的零星、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排危除险力度, 通过政府补助的方式让受威胁群众主动参与防灾除险, 最大限度地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 编制落实防灾预案。按照省、市、县政府年度防灾预案认真实施。建立预案公示制度, 以“分片区”的方式把每个地质灾害点防灾责任落实到县、乡政府具体领导, 并向社会公布, 实现“点点有人管、处处有人抓”, 将防灾明白卡和避灾明白卡, 发放到监测责任人和受灾害威胁的每户群众手中, 做到任务明确、责任落实、群众明白。一旦出现险情, 乡镇、村、组防灾负责人能够迅速按照预案组织受威胁群众撤离。对新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 要迅速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防灾预案, 逐点划出地质灾害危险区, 设立警示标志, 发放两卡和防灾宣传单, 广泛发动乡镇、村、社干部群众, 及时识灾、报灾和临灾处置。

(6) 提高基层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各地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制定严密、科学的应急工作流程并及时更新。支持各地统筹开展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加强必要的救灾必备物资和医疗救护用品储备, 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 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专群结合的监测队伍, 加强以专业地勘单位为主体的工程技术队伍、技术支撑专家队伍、科研队伍和管理队伍建设。强化地质灾害应急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省、市 (州) 、县 (市、区) 三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机制。加大资源整合和经费保障力度, 加强应急技术和管理机构硬件能力建设, 支持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配备应急抢险车辆、应急通信和其他专业设备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管理等工作。

摘要:四川省是地质灾害多发的国家, 随着人类生产生活、工程改造等活动的增多, 使得地质灾害的频度和危害有日趋加剧的趋势。本文介绍了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分析了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现状, 并分析了做好灾害防治工作的主要措施。

关键词: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

参考文献

[1]宋光齐.为了“天府之国”的安宁-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综述[J].国土资源通讯, 2008 (04) .

[2]李永利.浅谈现阶段我国多发的地质灾害的防治[J].科技资讯, 2011 (02) .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 篇8

关键字:彭州市丹景山镇;地质灾害;环境保护

一、基本情况

成都市彭州市丹景山镇地处龙门山前山与四川盆地的过渡地带,以浅山和丘陵为主,地质灾害的主要类型以滑坡、不稳定斜坡、崩塌为主,每年五至九月雨季属重点监测和防范期。其中,地质灾害隐患点共有14个,涉及白塔村、石河村、东河村、丹景村以及双松村等5个村。其中威胁公路及行人1个,威胁农户13个(威胁农户63户197人)。通过宣讲活动,共获得204份问卷样本。

从204份抽样调查的丹景山镇村民年龄分布显示,由于多数年轻人外出读书、务工,本地居民以中老年为主。41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占到调查的61.77%。针对当地的实际地质情况和村民应该如何在灾难来临的时候逃生等问题进行统一的宣传活动引起了村民的围观,部分群众对学习地灾知识表达了浓厚的兴趣。

二、问卷数据分析

1、地质灾害知识的了解程度

问卷受访者基本覆盖所有年龄段,丹景山镇是彭州市的地质灾害多发点,除了滑坡崩塌等较为常见的地质灾害,地震的发生更为频繁,同时该地区曾有过洪涝和泥石流灾害。高频的地质灾害却没有更多地引起当地居民对地质灾害的关注与了解,从数据上显示,仅有7.35%的人对于关注地质灾害很了解,而高达89.7%的人对地质灾害的了解程度只停留在“一般了解”和“很少了解”。根据相关资料显示,对于预防地质灾害的重要意义认识远远不足,也是我国与发达国家之间在农村防灾减灾制度建设方面存在较大差距的重要原因之一。

在地质灾害多发地区加大宣传力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提升农村地区群众对相关知识的认知程度是当前以及今后一段时期农村地质灾害教育的重点方向之一。

2、地质灾害知识的学习途径

可以看到,农村地区群众普遍缺乏对于自然灾害的提前预防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发现丹景山镇村民对防灾救灾的意识非常薄弱。这些与群众了解和学习各种地质灾害的方式的局限性有很大的关系。调查数据显示,多数年龄段的被调查人群对地质灾害知识的了解方式局限在电视节目上。据统计,约七成的群众仅仅通过电视节目这种方式了解相关地质灾害的知识,绝大多数人从来没有参加过类似的防災演习,部分老年群众甚至连防灾演习的概念都不了解。但是调查中,群众又普遍认可预防教育和实践演习对发生灾难时逃生的重要性。这也反映了我们国家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文化教育方面的差距与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之间的矛盾。

农村的中小学,特别是受地质灾害影响较重的地区,应当有针对性的开设有关地质灾害预防和实践演戏教育的内容,强化群众对防灾减灾内容的学习和理解,尽可能的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的不利影响。

3、如何普及地质灾害知识

由于受2008年的汶川特大地震及其后的一系列地震的影响,当地群众对于地震这一地质灾害现象的认识程度有所提高,有了很多的切身经历,也对地震发生时避震的相关知识有一定的了解。调查中,许多村民表达了对地震来临时逃生的各种办法,超过80%的受访群众表示能够在灾难来临时,带领家人到达安全地点躲避并等待救援,同时能够指出一定的安全场所。

多数受访者表示丹景山镇的多次地质灾害均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产生诸多影响。人们愿意学习一些实用的避险知识,人们也从自己的一些亲身经历总结了一些急救知识,像止血、包扎、搬运伤者等。近70%的人表示基本了解地震发生后的紧急救助方式,而对于其他灾害的救助了解就远不及地震了。而至于救助方面的学习方式方面,青年人多倾向于主动关注和学习理论知识等方式。70%以上的中老年人倾向于观看视频、听别人讲述这样直观的方式来学习。这也对于我们普及地灾知识提出了特别的要求,那就是按照不同年龄段采取不同的方式,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宣传,提高教育的实效性。

三、预防地质灾害教育的实现路径

第一,以2009年国家设立防灾减灾日为契机,呼吁各级地方行政机关高度重视防灾减灾的教育工作,特别是针对农村薄弱地区。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以普及地灾知识为目标,每年对于地质灾害教育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保证教育的质量,拓宽教育宣传的方法和形式。

第二,将地质灾害教育与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志愿者活动和国家“三下乡”活动紧密结合起来,督促相关地质院校和专业开设一定量的实践学分,鼓励相关知识学科背景的大学生对口农村地区进行支教,将自己所学的地质灾害知识充分运用和传播。同时,组织农村中小学学生及群众参加地质灾害宣传讲座、知识竞赛、逃生演习等。

第三,鼓励社会开发针对不同年龄段的宣传教育音视频产品。

希望通过一系列的计划和活动,把地质灾害教育与发展经济、建设小康社会紧密结合起来,为农村工作服务,为农民致富服务,帮助他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以及实现美丽乡村的道路上不断前进。

参考资料:

[1]《农村突发事件应急置方法》

作者:张彩云编著 出版社: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 出版日期:2009.09

[2]《中国国土资源年鉴 2007》

作者:吕国平主编 出版社:中国国土资源年鉴编辑部 出版日期:2008.04

作者简介:

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通知 篇9

印发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意见的通知

京政发〔2012〕2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现将《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发〔2011〕20号)(以下简称《决定》)精神,不断提高本市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努力构建与首都相适应的地质安全体系,现就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

近50年来,受地形地质条件复杂、降水时空分布不均等自然因素影响,本市地质灾害比较频繁,发生了多起泥石流、崩塌和滑坡等地质灾害,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极大损失。因此,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是减少灾害风险、减轻灾害损失的重要前提,是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二、全面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和动态巡查

(一)加强调查评价和重点勘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1:5万区域山洪、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重点提高门头沟、房山、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等7个突发性地质灾害易发区县的调查水平,对重点地区进行灾害详细勘查,查明灾害成因,评估危害程度,掌握发展变化规律,制定防治措施。开展全市地质灾害隐患点应急避险场地选址调查评价工作。

(二)加强汛期检查巡查工作。门头沟、房山、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等7个区县政府要严格落实《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制定工作方案,对主要地质灾害点每年开展汛前排查、汛中检查和汛后核查,及时向社会公布防灾责任单位和排查结果。市国土局、市水务局等部门要督促指导各区县政府对辖区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

三、加强监测预警预报

(三)建立健全地质灾害监测系统。加快构建国土、气象、水务等部门联合的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完善预报会商和预警联动机制;在门头沟、房山、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等7个区县的重点隐患区(点)加密部署气象、水文、地质灾害等专业监测设备,加强监测预报工作;建立平原区活动断裂监测系统;完善地面沉降监测预警预报工作。

(四)加强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将突发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纳入到北京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范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媒介,及时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着重加强门头沟、房山、昌平、平谷、怀柔、密云、延庆等7个区县重点隐患点应急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因地制宜,利用有线广播、高音喇叭、鸣锣吹哨、手摇警报器、逐户通知等方式,将灾害预警信息及时传递给受威胁群众。

(五)提高群测群防水平。有关区县及乡镇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群测群防网络;加强群测群防员防灾知识技能培训,配备简便实用的监测预警设备,并给予群测群防员适当经费补贴。

四、强化地质灾害防治体系

(六)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的,要严格按规定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杜绝因人为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在各类规划编制过程中,要加强对规划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合理确定项目选址、布局,切实避开危险区域。

(七)快速有序组织临灾避险。对出现灾害前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区域和地段,区县政府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向社会公告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要组织制定防灾避险方案,明确防灾责任人、预警信号、疏散路线及临时安置场所等。遇台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及地震灾害发生时,要组织力量严密监测隐患发展变化,如遇紧急情况,当地政府、基层群测群防组织要迅速启动防灾避险方案,及时有序地组织群众安全转移,并在原址设立警示标志,避免误入造成伤亡。在安排临时转移群众返回原址居住前,要对灾害隐患进行安全评估,落实监测预警等防范措施。

(八)加快实施搬迁避让。各区县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与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小城镇建设、土地整治、山区产业调整等有机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资金,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快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群众搬迁避让,优先搬迁危险程度高、治理难度大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周边群众。搬迁安置点必须进行选址评估,确保新址不受地质灾害威胁。

(九)加强重要设施周边地质灾害防治。有关部门要协调产权及运营单位对重要道路、桥梁、轨道交通、输供电及输油(气)管线、综合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组织开展灾害调查评估,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确保安全。

(十)科学开展工程治理。市国土局、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和市旅游委等部门,要对交通道路、水利设施、旅游景区及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和一时难以实施搬迁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开展工程治理,确保安全。

(十一)积极开展综合防治工作。各区县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统筹各方资源,抓好地质灾害防治、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水土保持、山洪灾害防治、中小河流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尾矿库隐患治理、易灾地区生态环境治理等各项工作,切实提高地质灾害综合治理水平。

五、加强应急救援工作

(十二)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各区县政府在《北京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基础上,进一步编制完善区县级地质灾害防灾预案,构建完整的市、区县两级防灾预案体系;定期组织应急避险演练,提高有关各方协调联动和应急处置能力。

(十三)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的抢险救援。各区县政府要切实提高突发地质灾害抢险救援工作水平,加强综合协调,快速高效做好人员搜救、灾情调查、险情分析、次生灾害防范等应急处置工作。要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医疗和心理救助,全力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六、保障措施

(十四)完善制度建设。切实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和《决定》,建立行之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管理制度。(十五)切实保证资金投入。要根据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实施重要隐患点的监测预警、工程治理、搬迁避让、科普宣传培训和应急处置工作;各区县政府要将群测群防员补助资金纳入到财政保障范围。(十六)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科技创新。结合本市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报等工作,充分发挥首都科研单位与高等院校技术力量雄厚的优势,积极开展科技创新活动,逐步将地质灾害调查、预报、监测以及防治的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应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提高地质灾害综合防治能力。

(十七)深入开展培训教育和科普宣传。各区县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纳入宣传教育计划,全面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不定期组织群众和中小学校学生开展应急避险演练,提高识灾防灾能力;地质灾害易发区各级政府要结合本辖区实际需求,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基层组织负责人和群测群防员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培训,主要负责人要全面掌握本地区地质灾害情况,切实增强灾害防治及抢险救援指挥能力。

(十八)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各区县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各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建立完善逐级负责制,确保防治责任和措施落到实处。(十九)加强沟通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与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总队的沟通联络和信息共享,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市国土局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各区县政府和市发展改革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民政局、市规划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交通委、市水务局、市旅游委、市安全监管局、市气象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

全区地质灾害防治通知 篇10

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

今年全国气候异常,进入汛期以来,我市多次出现强降雨、大风、雷电天气,山体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问题比较突出,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这些问题引起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为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地质灾害发生,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对照职责要求对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进行检查,把工作做全、做细。

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各成员单位搞好配合。成员单位区国土分局、区住建委、区教育局、区安监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公安分局、区水务局、区财政局、区文广新局、区园林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供电公司、市规划局直属第三分局等部门,要服从区地质灾害防治领导小组的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工作,确保最大限度的降低地质灾害的损害程度。

1、各街道办事处、各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的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做好本地区地质灾害调查、排查工作;制定本地区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措施。在本辖区地质灾害发生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镇、村抢险救灾队进行救援;及时向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灾情。重要灾害点在汛期前要安排好灾害一旦发生时的人员、财产撤离、转移路线,设置好预警信号,并经常演习,保证畅通;加强地质灾害受威胁居民搬迁工作,在汛期做好受威胁居民撤离避让工作,进一步加强汛期地质灾害巡查、监测、值班工作。

2、区国土分局组织落实好全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各有关责任主体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做好全区重要灾害点的调查、排查工作;组织协调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评估工作,制定突发性灾害的抢险救灾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灾害信息的调查、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3、区住建委、市规划局直属第三分局负责做好建设项目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组织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的排查、监测、抢险救灾工作,制定应急排危方案并组织实施。把好项目审批关,拟建项目均要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加强监管,严禁切坡建设、破坏地貌景观、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对已审批的项目应督促建设单位做好护坡、绿化美化、景观恢复等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把好建设项目验收关,建设项目配套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4、区水务局负责做好水利设施建设诱发的地质灾害和对水利工程安全产生威胁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联合国土资源部门开展所有水库、河道等附近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的排查工作,并落实监测、防范措施;负责对因水利设施建设诱发的地质灾害和直接威胁水利设施的地质灾害的防治工作。

5、区交通运输局要进一步做好国省干线公路沿线边坡及周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有关街镇做好农村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险情,要及时采取防范措施,做好监测和预警预报工作,并在隐患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牌,提醒过往行人和车辆注意;

二是每年汛前要编制年度公路沿线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对较大地质灾害隐患处所,要编制专门的应急预案,组建抢险队伍,落实抢险材料、机具;

三是监督公路建设及施工单位,在选择临时办公、工棚选址及设备安置场地时,必须避开公路沿线附近地质灾害危险点;

四是坚决杜绝挖坡修路,破坏地质环境,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对因公路建设形成的高陡边坡和不稳定斜坡,要责成建设或项目法人单位及时治理,确保治理工程和公路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五是对公路两侧岩石破碎、易发生岩体崩落的路段,要及时封闭路面,设置牢固的坡面防护系统,防止地质灾害的发生。

6、区文广新局负责做好旅游区(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对全区从事旅游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进行防灾知识培训,在游览时间、路线和景点选择上,要特别注意避开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暴雨期和存在地质灾害隐患的地段,避免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财产损失;督促各旅游区(点)管理单位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做好监测工作,发现险情,及时采取防范措施;监督各旅游区(点)开展景区建设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并根据评估结果,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7、区教育局负责做好学校校园内部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发现学校校园内及周边地质灾害可以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组织做好在校师生的地质灾害防治知识教育培训工作,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消除地质灾害对学校校舍和师生的威胁。

8、区安监局负责督导各工矿企业和其他生产企(事)业单位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工矿企业和施工单位生产和施工现场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工矿企业安全生产。

9、区供电公司负责做好威胁电力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开展威胁电力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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