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公文发文处理程序和要求

2024-08-02

党委公文发文处理程序和要求(共2篇)

党委公文发文处理程序和要求 篇1

发文处理是公文处理的关键组成部分,是指公文拟稿到发出和保管的整个运行过程。发文处理程序包括:交拟 → 拟搞 → 审核 → 签发 → 编印 → 校对 → 用印 → 登记→ 投送 → 立卷 → 清缴 → 销毁等环节。

一、交拟

领导将撰写公文的任务交给有关撰稿人员。交拟内容要尽量详细,要向撰稿人员交政策、交意图、交要求、交写法。

二、拟搞

要求内容准确、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表达确切。撰稿人员完成写作任务后,要在文稿首页附上发文单,并按要求填写有关栏目。

三、审核

文稿应先送至党委办公室,办公室负责人对公文草稿的内容进行审查核对后,由主办部门负责送院领导签发。

四、签发

学院领导对审核过的文稿进行最终审定并签署印发。草拟的文稿一经签发即成定稿。签发文稿要按归口签发的原则进行。一般来说,涉及全局性的文稿,或者经过会议讨论通过的文稿由党委书记签发;涉及某一方面问题的文稿,由主管此项工作的党委副书记签发。领导人在发文单上填写的签发意见要明确,要签署姓名和时间。签发完毕后,办公室工作人员要进行发文登记和发文编号。

五、编印

根据领导人签发后的定稿,印刷制成正式文本。印制格式由党办规范,要力求使每一份公文的外观形式都端庄、美观、大方,同时要注意做好保密工作。

六、校对

校对工作由行文单位严格按照校对要求和步骤进行,要正确使用校对符号并遵守使用规则。

七、用印

用印要以领导人签发为依据,要注意名称的统一,要保证印章字样的端正、清晰。用印前,由党办对公文内容、格式、印刷质量等进行最后审核,发现问题,由行文单位修改后重新印制,方能盖章。

八、发文登记

党办要对发出的公文进行统一登记,以便对发文进行清点、统计、控制、查找和回收。发文登记的项目要合理,登记要准确。

九、投送

通过一定形式,将公文送到接文单位。投送要准确、及时、安全,要严格履行登记手续。涉及国家秘密的公文要通过机要通讯部门投送。

十、立卷

各单位在收文后,根据文件种类、收文时间、发文单位分类立卷,便于保管、查找和利用。

党委公文发文处理程序和要求 篇2

一、会议的准备

1、接到有关会议通知后,办公室负责人应以书面形式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范围以及特殊要求等,通知办公室办事秘书。

2、办事秘书接任务后,应及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包括按照会议要求准备材料,确定并落实会议时间、地点、用车、会场布置等,并将准备情况向办公室负责人汇报。

二、会议的通知

1、办事秘书按照会议参加人员的范围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发布会议通知。通知应包括被通知人(单位)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名称、落款等内容;通知至少应于开会前一天发出。

2、临时召开会议,可采用电话通知;如无法通知到当事人,需请他人转告时,办事秘书应记录转告人的姓名及接听时间。

3、承担通知任务的秘书应及时将会议通知和反馈情况向办公室负责人汇报。

三、会议的记录及纪要整理

1、一般情况下,办事秘书应在开会前10-15分钟提前进场,检查会场情况,准备好专用的会议记录本以及符合存档标准的书写工具,做好记录准备。如有特殊记录工具,则应在会前30分钟进行调试,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12、会议记录应包含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参会人员情况、会议进行情况、参会人员发言摘要以及会议结论等内容;负责会议记录的秘书应保持会议记录工作的连贯性和准确性。

3、会议结束后,负责记录工作的办事秘书应在2个工作日内形成会议纪要,报送办公室负责人核准后,交由主持会议的校领导签发。

四、会议抄告单的下发、督办及反馈

1、如会议有关决定需要抄告有关部门(单位)执行,办事秘书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抄告单,经办公室负责人核稿,交主持会议的校领导签发后,通过办公自动化系统发至有关部门。

2、办事秘书应及时了解抄告单的执行情况,做好督办工作,并向办公室领导汇报。

3、办事秘书应每学期整理抄告单的执行情况,报有关领导审阅。

五、会议有关材料的存档

1、会议的有关材料应统一回收,视不同性质分别存档。

2、与会议有关的会议准备单和通知记录单应至少保留2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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