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财务代理规章制度

2024-05-12

村级财务代理规章制度(精选8篇)

村级财务代理规章制度 篇1

1.农村财务双代理规章制度 2.村级财务委托代理规章制度

3.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1、农村财务双代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保持农村社会稳定,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进一步推进农村财务管理的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农业部、民政部、财政部、审计署《关于推动农村集体财务管理和监督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的意见》,结合我区农村财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基本原则

(一)坚持村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三不变”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平调和挪用。

(二)坚持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独立核算原则,以村建帐,坚持原村级资产隶属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不变。

(三)坚持充分尊重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村民的意愿、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原则,不得用行政命令强行收帐或实行强行代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区所有乡镇村级财务管理。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四条机构设置

(一)在财政所设立农村财务代理中心。

(二)农村财务代理中心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业务上接受区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和区财政局的指导、监督。

(三)农村财务代理中心的服务对象为本乡镇辖区内的村集体(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对辖区内服务对象以外的单位开展会计代理服务。

(四)机构人员配备。农村财务代理中心设负责人一名,总监审一名,会计一名。中心负责人由分管副所长兼任,资金会计由财政所总资金会计兼任。中心监审、会计必须具备会计资格、取得《会计证》方可上岗。

(五)实行“农村财务委托代理”后,各行政村财经委员任报账员。

第五条工作职责

(一)对委托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做好各项会计业务的核算工作。

(二)审核监督委托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报帐凭证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审批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要求,各项收支和资金使用是否合理,保证会计资料准确、真实、完整。

(三)及时反馈会计信息。按财会制度为委托代理的集体经济组织提供会计报表及有关收支情况,并指导各村按财务公开规定进行财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报表和提供各类会计信息。

(四)做好委托代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资料、档案的整理和保管工作。已归档的会计资料,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或抽取;需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建档单位领导批准,并进行查阅登记;查阅时,档案原件不得随意拿走或外借,如查阅单位需要文字性资料时,需经请示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复制。

第六条委托代理程序

委托代理事项需经各村村民代表会议讨论、表决通过,形成决议;村民代表会议未通过的村,暂不实行财务委托代理。村民代表通过后,由村委会或村集体经济组织与镇农村财务代理中心签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会计业务操作细则

第七条帐簿、单据、表格及办公用品的购买与管理

(一)帐簿由中心统一购买;

(二)统一领发专用收据;

(三)中心的日常办公用品根据中心工作人员的实际需要拟定清单,报所长批准,由专人统一购买;

(四)中心所有帐簿、单据、表格、日常办公用品由专人管理,实行严格的领用登记注销制度。

第八条帐簿设置、票据表格使用

(一)中心会计以村设置总分类帐、固定资产明细帐、产品物资明细帐、内部往来明细帐、应收及暂付款明细帐、应付及暂收款明细帐及其它分户明细帐。

(二)总会计设置银行存款日记总帐,并以村设置银行存款日记明细台帐。

(三)票据使用

1、收据:收款收据使用时,要加盖财务代理中心财务专用章和村财务专用章,各村开具时还要加盖村主任、财经委员印章。收据一式三份,存根、中心会计记账、交款人各一份。收入入账加盖审核章。

2、支出报销单:由财经委员填写,加盖村委主任、财经委员印章,经中心监审审核盖章后,报中心会计记账。

3、收款通知单,资金会计开具,报中心会计记帐。收款通知单一式三份,助理会计、中心会计和总会计各一份。

4、记帐凭证:由中心会计严格按会计制度编制、记帐,并及时送微机操作员输入微机、校对。

第九条会计业务核算

(一)中心会计要严格按照会计制度和各村收入支出预算方案,收益分配方案进行核算。年初要及时建帐,年内要及时编制记帐凭证并记帐结帐,做到日清月(季)结,年终搞好收益分配核算。

(二)报帐日期按代理中心安排的时间表报账,每月或每期中心会计必须编制出各村的财务报表,报表一式三份,村委会、代理中心、代理中心负责人各一份。

(三)结帐后中心会计要做到帐帐、帐证、帐表、帐款相符。

(四)中心会计与资金会计每月必须核对一次,中心会计与各村财经委员至少每季核对一次,做到存款、物质、储备金、及有关帐务相符。

(五)资金会计每月与银行核对一次,做到中心存款与银行存款相一致。

第十条财务管理

(一)中心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财务制度和各村年初编制的财务收支预算方案。

(二)根据《银行结算办法》资金会计不准出租、出借中心帐户,不得透支,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绝不允许挪用和平调村级资金。

(三)中心会计人员不得擅自核销村级呆帐、坏帐、死帐。

(四)中心负责监督指导各村年终合同兑现和年初合同发包签订鉴证。

(五)中心人员要经常深入各村督查村级收入兑现,保证村级组织正常运转,防止自收自支、坐收坐支和收入不报帐现象发生。

(六)严格支出审核,尽量压缩非生产性开支。中心审核支出时,要严把四关:一是规范票据审查关;二是经手人签字关;三是民主理财小组审核关;四是支书、主任审批关。

第四章工作人员规则及相关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中心人员工作规则

(一)不准无理推诿、怠慢、拒绝委托人合理要求;

(二)不准泄露会计秘密;

(三)不准在会计业务权限范围之外使用印鉴;

(四)不准参与所服务村的内部事务;

(五)不准借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六)不准擅自动用资金;

(七)不准擅自突破规定资金周转量;

(八)不准接收未签批条据;

(九)不准擅自截留或代扣款项。

第十二条票据管理

(一)村财经委员领取票据时,应到票据管理员处填写“农村财务代理中心票据领用清册”,并当面清点份数。

(二)不准拆本使用。

(三)统管票据开具时,应同时加盖五章,即:中心财务章、村财务章、中心会计章、财经委员章、交款人章(签字)。

(四)严禁大头小尾开具统一票据,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刑事处罚,并补交相应的差额。

(五)收款方式根据情况填写存款、现金或转帐,依据事实送存统管帐户或直接报送到所辖中心会计。

(六)整本票据使用完毕应及时到中心会计审核,确认无误的即可核销,并到票据管理处领取新的票据。

(七)确保票据的安全性,如遗失应及时到镇农村财务代理中心声明作废。

(八)坚决杜绝自收自支、坐收坐支和收入不入帐的现象发生。

第十三条报帐管理

(一)各村财经委员按规定时间到中心报帐。

(二)较大收入和支出的要及时报帐。

(三)涉及现金或存款的,资金都应及时缴入财政代管专户。

(四)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上报。

(五)所报原始票据要素齐全(注明日期、用途、经手人签字、支书主任联签、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章)。

(六)预算方案以外的重大支出,需经村民(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有书面说明,方可报帐。

第十四条备用金管理

(一)不准公款私存。

(二)不准挪用备用金。

第十五条微机管理

(一)微机实行专人管理,在未征得领导同意下,非本单位专业人员不得操作微机。

(二)为保障文件、数据的安全性与保密性,任何人员不得随便更改微机系统设置。

(三)微机管理人员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按时、按程序开关机,关机后要同时关闭电源。

(四)微机室要经常保持清洁、通风干燥、禁止用笤帚扫地,严禁吸烟,避免阳光直射微机,禁止强雷雨天气使用微机。

(五)若微机出现硬、软件故障,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六)微机管理人员应及时对重要数据作好备份与标识。

(七)管理人员应定期用杀毒软件对磁盘作例行检查,并用系统工具整理硬盘。

(八)使用外来磁盘,必须先杀毒后再使用。

(九)禁止在微机上聊天、玩游戏、观看影碟。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

(一)档案实行专人管理,未经领导同意,非本单位专业人员不得查询。

(二)财务档案包括各种经济合同或协议,各项财务计划及收益分配方案,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和会计报表,会计人员交接单,会计档案销毁单等。

(三)每年年终会计人员要将本年度内的财务档案进行整理装订成册,统一归档管理。

(四)查阅会计档案,必须持工作单位介绍信,写清查阅内容,经乡(镇)农村财务管理服务中心主任签字,方可查阅。

2、村级财务委托代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村集体在坚持集体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和收益分配权不变的前提下,将财务自愿委托镇街“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以下简称代理中心)代理,村级取消原主管会计和出纳员岗位,增设1名会计助理兼村出纳员,协助代理中心做好村级财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条代理中心在镇街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村级财务的审核、账务处理等工作。代理中心设主任1名,由镇街经管站长兼任;总会计1人,会计4—6人,总出纳员1人,出纳员2—3人,微机操作员2人。代理中心主任负责组织、领导、检查工作;总会计负责对总出纳员、会计和村会计助理进行业务指导;总出纳员负责对出纳员和村会计助理进行业务指导;会计和出纳员按全区统一规定对村的财务进行核算;微机操作员负责村的财务电算化工作;村会计助理负责本村的报账和出纳员工作,协助代理中心核算本村账务、编制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榜等,并做好本村年初预算年底决算方案、各类明细账、承包合同、户籍、地亩册、五保户、低保户、烈军属、养老保险、独生子女、计量代码、各类档案、等工作。

第三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

1、预、决算制度

代理中心的会计要及时为各村提供准确的财务资料,并与村会计助理共同协助村“两委”编制财务收支预、决算方案。预、决算方案的制定要本着总量控制,以收定支的原则进行。即年初村级要对当年全村收(预计能收到的现金)、支做出详细的预算方案,以收定支,预算做好后,把预算方案报镇级农经所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报镇级党委、政府研究批准,方案被批准后,同时报区经管总站备案;年底,村级根据制定的预算方案及当年的实际现金收入制定决算方案,方案中固定补贴工资、享受误工补贴、享受退休老干部待遇、干部养老保险要从村当年实际现金收入数中(外单位和农户拖欠的不算)扣除其他所有支出后的余额中进行分配。决算方案做好后,报镇级农经所审核,镇级农经所对村当年的实际现金收支进行核实并报镇级党委、政府研究批准后,同时将村级决算方案报区经管总站备案,村级方可进行实际的年底决算,并进行账务处理。

2、备用金制度

委托代理的村资金上交后,村级日常零星开支采取领用备用金制度。代理中心根据各村户数确定领用备用金数额,具体标准为:100户以下的村300元,200户以下的村500元,400户以下的村1000元,400户以上的村20XX元。对没有资金或资金数额达不到所确定备用金数额的村少批或不批备用金。备用金由村会计助理按月领取并负责管理。村会计助理领取的备用金要全部以活期存折存放,村级不留现金,以防丢失。

3、开支审批制度

村级一切财务开支,都必须严格审批手续和审批权限。对经济条件较好的村按“村账镇审”标准执行;对有部分收入的村,其开支标准要作适当的调整;对收不抵支的村取消交际费和不必要的开支。对未经镇审或不符合规定的开支,代理中心会计有权拒绝入账。

4、结算制度

(1)村级收取的现金必须在3日内上交代理中心,不得直接用于村级支出或设置小金库;代理中心收取的现金必须当日交存银行,代理中心不留现金,同时严禁代理中心出纳员公款私存。

(2)因公出差需用现金的,必须办理借款手续,业务事项结束后,要在3天以内结算,不得拖欠,逾期1个月不结算的视为挪用,半年以上不结算的视为贪污。差旅费标准按区财务管理规定标准执行。

5、印章、票据管理制度

(1)代理中心统一在银行按村开设账户,以村财务专用章、村负责人印章和代理中心主任印章为开户印章(银行备案印章)。统一开户后,村不得在银行另行开设其它账户。

(2)银行开户印章实行分管制,即代理中心主任的印章可委托总会计保管,村会计助理保管村财务专用章和村负责人印章。村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由代理中心出纳员保管。村级办理取款业务时,先书面请示代理中心主任审批或主任委托总会计代批(审批单由总会计保管,数额较大的,必须是主任审批),审批后,再由代理中心出纳员填写支票,加盖开户印章后方可办理。

(3)村级财务开支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是正规税务发票,无法取得税务发票的,按区《关于规范农村财务开支手续的规定》办理。村级收款时,必须使用区经管总站统一印制的收款收据。村级使用的收款收据和现金支出单等实行领用登记和存根回收存档制度。即各村领取收款收据和现金支出单等时,由村会计助理到镇街代理中心领取并登记,一次只能领用一本,不得领用多本,用完的收款收据和现金支出单等存根不得销毁,待整本用完,并上交镇街代理中心核对无误存档后,再领用新的收款收据和现金支出单等。镇街代理中心要安排专人负责管理收款收据和现金支出单等的领用登记和存根回收工作。

6、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材料物资、债权债务等增减变动的核销、减免、审批制度。固定资产的购建、处置和其它资产、债权债务的核销、减免等业务,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两委”、全体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审议通过,报镇级党委、政府审批后方可办理。不按规定程序购建、处理固定资产或其它资产,造成浪费和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村级负责人的行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经济、刑事责任。

(2)村级的固定资产及其它集体资产通过拍卖、转让等方式发生产权变更或因实行租赁、股份经营、联营及中外合资、合作经营等方式发生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时,必须向区级资产评估机构申请评估,并以鉴证确认的评估价值作为产权变更或投资折股的依据,应进行资产评估而未评估的经济行为无效,并按规定由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赔偿经济损失。

(3)严禁村干部利用集体财产为外单位和个人做任何担保,否则,所造成的集体经济损失,由批办人或经办人负责赔偿,并依法追究责任。

7、征地补偿费监督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征地补偿费专户管理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XX〕28号文)、农业部《关于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地补偿费监督管理指导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XX〕1号文)和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要求,征地补偿费要严格按照“专户存储,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的管理原则,在镇级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设立专户(征地补偿费由财政部门直接拨转到镇级农村财务委托代理中心),按村设置专门的账册,统一结算,单独对征地补偿费收支使用的原始凭证装订成册,使用和管理情况要定期向村民公开,接受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民主监督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审计监督。

(2)明确分配范围和使用报批程序。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属村民集体资产,应当用于发展生产、增加积累、集体福利、公益事业等方面,不得用于发放干部报酬、支付交际费用等非生产性开支,其使用范围主要有:一是给村民交纳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发放最低生活补助费;二是开发标准厂房,必须是有客商合同定量定用的;三是农业综合开发,必须是村民明显收益的;四是公益事业及其它事项。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征地补偿费使用时,要先召开村“两委”会议提出初步方案,再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签字后,向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写出书面申请,连同村“两委”会议、党员和村民代表大会会议记录和签字名单,报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

(3)建立征地补偿费的专项审计制度。根据国务院国发〔20XX〕28号和农业部农经发〔20XX〕1号文件精神要求,镇(街道)经管部门每半年要对辖区内村级征地补偿费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审计,结果报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并报区经管总站备案;区经管总站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征地补偿费的拨付、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监督、检查。

8、档案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村级的各种会计凭证、收据、账簿、报表、财务计划、财会人员交接清册以及上级下发的各种文件,都要定期收集,审查核对,分类立卷,编制目录,归档保管。村级所需的各种会计凭证、收据、付款凭单、账簿、报表等必须由区经管总站统一监制(有印章)、统一编号、统一发放、统一使用。

(2)代理中心会计负责把各村代管的账簿、记账凭证、会计报表、经济合同等资料按档案管理要求进行分村归档管理,做到存放有序,查阅方便。原则上,代理中心只保管村级最近5年的财会档案,满5年的,办好交接手续后返还给村,由村会计助理负责管理,但村级委托代理后所有年度的收支明细表、资产负债表、收益分配表代理中心要完整保留一套。

(3)各村会计档案要专柜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堆放,严禁毁损、散失和泄密。对已归档的会计档案,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封或抽出,需要调阅、复制档案时,要有正规的书面手续,并经主管领导审批,阅后归还。

(4)财会人员离职和调动工作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交接由镇街代理中心监交。移交人要将经手保管的会计档案及其它资料,编制移交清册,并签字盖章交给接替人,在未办妥交接手续前,不得离职。

9、审计监督制度(1)代理中心对各村每季度的财务状况要按规定的内容和要求张榜公布到村,接受群众监督。

(2)镇级农经所对村的收支业务按区“村账镇审”统一审核管理意见进行审核。

(3)镇级农经所要搞好财务审计工作。

(4)区经管总站对村级财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3、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

报帐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负责村财务结报工作,学习业务知识,遵守会计法规和财经纪律,接受服务中心业务指导。

二、把好现金支出和票据入帐关,按规定与服务中心结算报帐。

三、负责记载村财务辅助帐,包括现金日记帐,内部往来明细帐,应收、应付款明细帐,专项资金工程收支总帐和明细帐等。

四、负责做好乡政府及有关部门布置的相关报表等统计工作。

五、负责村级资产管理、债权、债务结算,承包合同的管理、结算、兑现等工作。

六、负责票据及村财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七、按照民主理财的要求负责财务公开工作。

财务档案管理制度

1、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应及时整理会计资料档案,并分装编号、装订成册。

2、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帐薄、报表、财务收支计划、收支凭证资料、有关文件、项目文本、批复、合同等材料。

3、村级财务档案统一由代理服务中心先行保存,三年后移交到村保管。

4、代理服务中心对村级财务档案应分村建档存柜保管,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蛀工作。

5、财务档案查阅,应提出书面申请报告,报乡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查阅。

财务公开制度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收支情况必须定期向村民公开,于每季度终了之日起10日内和会计年度终结之日起十五日内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财务公开做到年初公布财务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按季公布财务收支情况和村级财务制度执行情况,年终公布各项财务、债权债务、收益分配、专项资金筹集和使用情况,重大事项随时公开。每次财务公开内容要存档备案。

三、村财、村干部报酬、生产经营和建设项目发包、宅基地分配、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种粮直补,上级拨款、社会捐赠、优抚、福利及救济扶贫款等收入和使用情况,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逐项逐笔进行公布。

四、村民对公布的财务内容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村集体组织征询或者提出意见,也可通过民主理财小组要求村集体经济组织做出解答,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在15日内做出解答。

出纳员岗位责任制度

一、熟练掌握业务知识,执行会计法规和财经纪律。

二、负责对村各类支出业务的审核,审核原始单据是否注明用途、发票内容是否完整、大小写是否一致;是否有经办、证明人签名;是否有审批人的审批和民主理财小组的审核专用章。经中心会计审核无误的情况下方能办理。监督资金使用用途、范围和数额,对不符合资金使用用途、范围、数额的予以拒付,并及时提出改进意见。

三、负责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的业务办理和有价证券的保存,不得出租出借,不得开空头支票。

四、建立银行存款和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按月(季)与会计和村报帐员对帐,保证帐款、帐帐相符。

五、接受上级部门和会计的监督和业务指导。

村级财务报帐制度

一、各村按村年度财务收支预算计划,坚持“量入为出”的原则进行报帐,所报金额不准超出本村可用资金的范围、用途和数额。

二、村报帐员按月(季)向乡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报帐,填制“财务报结单”,实行带票、带单、带据结帐,与出纳严格履行交接手续。重点工程资金单独报帐。

三、村集体各项开支的票据,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经村主任审批和在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的基础上,报乡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审核。审核合格的准予入帐,手续不规范的退回补办。违规使用资金的不予入帐,并由村财务审批人负责追回已支付资金。

四、各项支出单据应有收款方提供的正规票据。

五、日常开支实行备用周转金制度,具体数额由村报代理服务中心审定。

六、专项支出实行村审批申报、乡代理中心初审、乡党委政府审核批准制。

(一)由村两委制定专项资金支出审批制度,并报乡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二)对每一专项支出,由村两委按照村专项资金支出审批制度规定,对专项资金支出的用途、额度进行审批后,以书面形式报乡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由代理服务中心对照村专项资金支出审批制度进行初审,经初审合格后报乡党委、政府审核批准。

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制度

一、村级每年初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本着“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按时编制全年收入、支出、分配预算方案。

二、村级财务收支预算方案分别经村两委会和村民理财小组讨论通过,报乡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备案。

三、村必须严格执行预算收支计划。在执行财务收支计划过程中,可根据收支实施情况按程序作必要的补充和修改。

代理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一、按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实施方案、规章制度、财经纪律负责村级财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全盘工作。

二、监督检查代理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和村报帐员执行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

三、协调代理中心与村、部门和业务单位的关系,处理好有关事务,确保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工作有序、稳妥、高效运行。

四、接受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完成交办的其它工作。

村干部离任审计制度

一、村主要干部离任,实行先离任、后审计,凡审计发现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的,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审计主要内容:任期阶段的目标完成情况、财务收支运行情况、债权债务变动情况、资产资源发包招标情况、专项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农民负担执行情况。在任职期间内是否按资金使用范围、用途使用资金,有无个人占用公款及往来欠款情况等。

民主理财管理制度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建立以村民代表为主组成的民主理财小组,对财务活动进行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制定专门的议事规程,每月或每季定期开展民主理财工作。

二、民主理财小组成员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推选5-7人组成,村委会成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民主理财小组成员。村党(总)支部书记担任民主理财小组组长(书记、主任一人兼除外),并负责管理民主理财审核印章。

三、民主理财小组检查监督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财会人员执行财务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的情况;审查财务帐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事项;检查监督财务公开情况;听取和反映村民对村集体财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民主理财小组在审查本村集体财务支出时,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当事人对否决有异议的,可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村民主理财小组应当正确行使职权,不得借民主理财之机,妨碍财务管理和经济活动的正常开展。村民有权对本村集体的财务帐目提出质疑,有权委托民主理财小组查阅、审核财务帐目,有权要求当事人对财务问题作出解释。

五、民主理财小组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违反财务制度行为的有权提出处理建议;情节严重的,有权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财务管理中的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提出和反映问题的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进行打击报复。

票据管理制度

1、收款票据由代理中心会计专人领缴,建立票据缴销台帐,交报帐员(或出纳员)使用,实行谁领取谁负责。每村限领壹本,用完后以旧换新。

2、单据使用必须符合法定要求,填写内容完整、真实、规范,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刮擦,不得套开和拆本使用。填写错误票据,要填写“作废”字样,并保证所有联次完整。

3、票据遗失时,票据管理人必须立即向上级提出书面报告材料,并办理登报作废手续。登报费用由当事人负责,必要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4、对违反票据领取、使用、缴销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一、学习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各项财经政策,掌握财务管理有关知识,执行会计法规和财经纪律。

二、按村级财务收支预算制度,对各村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核,监督资金使用情况。

三、月末、年末对库存现金和银行存款进行盘点核对,做到帐款、帐帐、帐物、帐实相符。银行存款余额与银行对帐单不符的,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一式三份,交报帐员、出纳各一份。

四、对出纳员、报帐员进行业务指导,定期或不定期审核检查村级资金使用、票证使用和财务收支情况,监督出纳员、报帐员履行会计法规、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情况。

五、及时记帐,按月进行会计核算,分析村级财务状况,指导、监督各村做好财务管理工作。编报财务报表资料,按月提供财务信息、按季公布各村的财务收支情况。

六、建立财产台帐,负责村票证使用的领用和缴销工作。

村级财务代理规章制度 篇2

1 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显现的缺陷

1.1 经济活动的真实性难以监控

会计资料中原始凭证是最基本的资料, 也是反映经济活动真实性的最初书面证明, 对原始凭证的审核和监督是判断会计信息真实性的重要环节。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后, 通过填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开支审批 (审核) 单》, 经过理财小组审核程序, 村集体经济活动的真实性一般来说可以保证, 但不能完全排斥个别情况下的不真实性。同时, 代理中心的业务会计人员并不参与村集体的具体业务活动, 只能从形式上审查村集体报账手续是否完备、报账凭证是否合法有效, 究竟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内容是否真实, 业务会计无从知晓, 最终只得受理报销。

1.2 会计核算与财产物资管理相脱节

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后, 对库存物资和固定资产, 代理中心只核算一级总账科目, 明细账由村报账员登记保管, 财产物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管理, 并且村集体与代理中心记录结果不互相核对, 账账是否相符, 账实是否相符, 无人知道, 不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资”管理。

1.3 村集体经济组织难以掌握往来经济业务活动

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后, 村集体报账员对本村集体的往来经济业务不进行日常账务处理, 不记录往来明细账户, 而代理中心只是提供月报表资料, 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本村集体债权债务状况不能准确及时掌握, 给其结算管理工作带来不便。

1.4 对收入和往来款项的管理职能有所弱化

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后, 村集体资产处置、经济合同履行, 往来事项处理和各项收入管理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办理, 客观上形成代理中心会计管理职能难以深入, 容易导致个别村集体有空子可钻, 对资产处置收入、资产租赁收入、赞助收入等不及时报账, 或只报一部分, 其余的放在账外随意开支, 形成“小金库”。

1.5 挪用专款现象没有遏制

一是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后, 一个行政村只允许开设一个账户, 村集体取得的各类专项资金只能与正常转移支付、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混在一起, 加之没有进行明细核算, 各类专项资金的拨入、支用和结余情况不能直观反映, 不利于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容易形成挤占挪用。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施项目时, 代理中心经常将资金按项目进度先预拨一部分, 实施项目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虚报进度套取预拨资金, 将套取到的专项资金用于非既定项目或者费用性支出, 而为了达到在代理中心顺利审核过关及报账的目的, 项目单位尽可能将一些违反财经法纪的事项想方设法使相关手续合法化, 这些代理中心都无法了解。三是对一些公益性补贴、粮食直补、退耕还林补助、低保补助、土地补偿等补助性资金, 有的村委往往伪造补助对象花名册报账, 然后将这部分资金置换出来弥补村集体费用性支出不足或用于其他建设项目, 甚至由村干部中饱私囊。

1.6 村集体经济活动未完整地纳入会计核算

一是在村集体资金短缺的情况下, 村干部为村集体垫支, 有时候垫支金额较大, 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会计手续, 会计核算资料没有反映这部分负债与支出;二是村集体日常费用性支出大都是赊账, 长时间不结算, 甚至在村务公开时仍然属于账外欠款, 但也由于没有纳入会计核算未予公开, 农民群众认为财务公开不真实。

1.7 会计责任界定不够明确

我国《会计法》规定, 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实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核算权和会计监督权, 也相应地改变了会计责任主体资格。对于监督检查机关查出会计核算方面的问题, 如何定性、如何处理有一定的难度。

2 完善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的策略

2.1 加大对业务会计和村报账员的培训力度

坚持不懈采取多种形式对代理中心业务会计与村报账员进行业务培训, 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与专业水平。同时加强《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国家各项财政法规和职业道德的教育, 增强他们遵守财经纪律、规范办理会计核算的自觉性, 以适应村级会计代理制度的要求。

2.2 建立业务会计深入村集体调研制度

为了处理好核算、监督、管理的关系, 强化会计职能作用, 应当建立业务会计深入村集体调研制度、经济活动分析制度等。各村委则应支持代理中心业务会计人员到本村集体调查研究, 主动接受会计监督, 认真听取意见。同时代理中心应定期及时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提供相关会计信息。

2.3 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控制约束

一要建立健全会计信息质量保障机制。明确村集体经济组织仍然是会计主体, 规定会计业务处理中村集体报账员、主管领导及代理中心业务会计的职责, 并制定凭证审核及传递程序、支出复核制度, 形成分工明确、层层把关, 责任明确、管理到位、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二要完善内外监控制度, 确保财产物资的安全。报账员在村集体负责人领导下, 除做好本村集体的报账工作外, 还要做好村集体固定资产管理工作, 建立并登记好财产物资实物账, 定期组织人员进行财产物资盘点, 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财产物资增减变动和领用手续, 定期和代理中心的总分类账进行核对, 切实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三要建立大额借支、大额支出、超预算用款审批制度。对村集体的会计凭证、原始凭证、会计报表等会计资料都要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审计。四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和考评制度。对各监督检查部门查出的问题, 查明问题形成的原因, 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2.4 建立定期清理债权债务制度

代理中心对收到的款项应当认真辨别款项性质并区别具体情况适当处理, 以避免将往来款与各项收入串户入账。同时应当定期清理往来账款, 避免长期挂账。对呆死坏账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复后调整, 严防利用往来款项调节经营收支。

2.5 将账外欠款与垫支事项纳入会计核算

村委发生赊账办事事项, 应当由村报账员办理相关赊账手续, 当月内村支部书记、村委主任、理财小组长签字确认后, 由报账员负责登记。如在村务公开时间仍属赊账的一并进行公开, 并报代理中心会计记入往来, 未办理上述赊账手续的, 村委一律不予认可, 一概由个人承担。在村集体资金短缺情况下, 发生个人给集体垫支行为, 应当由村报账员出具借据, 借据上要有村委主任、村支部书记和理财小组长的签字 (“一肩挑”的村应当经过“两委”委员签字) , 并在本月内记入代理中心个人往来账户, 过期视为无效, 一律不予受理报销, 由垫支人个人承担。将账外欠款与垫支事项纳入会计核算后,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资料核算内容就完整了, 财务公开内容也真实了。

2.6 合理界定代理中心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济责任

村级财务代理规章制度 篇3

关键词:会计代理制;会计核算;财务体系

中图分类号:  F302.6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6.24.039

1 存在的问题

1.1 弄虚作假,变通支出

由于会计代理采用了报账制,实行账前审计,使得许多不合理支出,特别是大额的招待费、车费等支出无法正常核销,村里便采取了弄虚作假、变通支出等方式核销这部分费用。例如在审计过程中某村两笔修路款共计5000元。无任何车工、人工等明细,并且收款人签字也与在其他票据上的笔迹明显不同,经断定,两笔支出为变通支出票据。由于村里的支出项目比较单一,加之大额的支出项目又较少,所以多数变通的支出都是通过虚设或增加村部、村路等基础设施的维修、养护等完成的。

1.2 逃避监管,设置“两套账”

村里为逃避乡镇经管站对其财务监管,获得其更大的“自由”,往往会设置“两套账”,一套是正常的代理账,一套是非正常的“账外账”。村里的资源范围广、数量多,乡镇经管站全部掌握较难,加之村书记又基本上都是从农民中选举产生的,政策性差,法律意识不强,使部分资源的发包、变卖收入及套取的各种补贴收入不上报、不上缴,体外循环,形成“账外账”,为其支付不合理支出及挪用、贪污等带来方便。

1.3 税法观念薄弱,白条入账严重

村级财务的特点决定其大量的原始凭证都是自制凭证,加之淡薄的税法观念,使得大量的外来原始凭证本应是带税检章的正式发票也变成了自制或他制的白条,乡镇经管站如果审核不严,就会造成白条泛滥,这不仅给国家税收带来损失,也使不法商贩有利可图,同时也为村里办理业务人员徇私舞弊扩大了空间。例如审计中某村2013年~2015年三年累计白条入账98576元,几年来,凡是外来凭证几乎都是白条,大额的每笔都几千元或上万元,真假难变。

1.4 责任不强,科目不衔接

实行会计代理后,代理会计基本上都是经管站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责任意识有强有弱,每名代理会计代理的村又较多,业务繁重,账内涉及的人不熟悉,分不清是本村村民或外来人员,涉及的业务内容又不知道,造成许多会计分录不正确、不衔接。例如本应记入“内部往来”科目的本村村民的往来款项却记入了“应收款”、“应付款”等科目里;某一笔业务发生时应记入“应收款”科目,可还款后却记入了“应付款”科目;再如暂付工程款时记入“应收款”科目,可工程结束后却未转入工程“应付款”科目里,类似现象存在很多。这样处理的账务就很难将账理真实地反映出来,业务的真实面貌更无法反映,一收一付不能相互抵顶,又造成了多科目挂账等现象。

1.5 制约力差,挪用代管资金屡见不鲜

会计代理制要求各村的资金全部交由乡镇经管站代管,经管站掌控着大量的流动资金,银行又不给其分户开设,使得村级资金和经管站资金全部混在一个账户里,系统又缺乏联动的制约机制,支出大收入少的乡镇经管站,势必要挤占、挪用村级资金,久而久之将形成巨大的资金缺口,同时也给素质低下、敢胡花乱支的经管站违法乱纪创造了条件。

1.6 业务量大,对账艰难

会计代理制的实施加大了乡镇经管站的工作量,银行存款又统一在经管站一个账户里,无法分开,又无法增加财会工作人员,只能由一名会计管理,大大增加了财务工作量。乡镇合并后,每个乡(镇)都有十几、二十几个村,每个村都是一个分户,加之最近几年上级拨付给村里的各种补贴又多,使得结账时经管站会计的银行账户与现金员的银行账户及各村分户的存款户核对起来比较繁琐,每笔差款查找起来都比较麻烦,如果工作人员责任心不强,工作怠慢,不去及时核对查找,久之必成为一堆乱账。例如某乡镇经管站的银行账户由各村的“代管资金”、“站内资金”、“公路筹资”、“上级拨款”四部分组成,资金额度近亿元,公路筹资又拿到财政所分管,每次记完账核对起来都比较费时费力,以致造成目前上百万元的差款。

2 对策

2.1项目支出,按规程操作

村里的新建、维修、养护等项目,无论项目大小、涉及金额多少都应严格按规程进行操作,任何一个项目开始时都应经村民代表及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并将项目结果张榜公布,报经乡镇批准。入账时应将完整的决议及审批手续同单据一起报到经管站,经管站审核无误后方可入账,以此控制弄虚作假、虚报支出。

2.2清查资产,控制源头

乡镇经管站要查清所管辖的每一个村有多少机动地;多少水库、塘坝、房屋、山林、草地等资源性资产;要查清各种补贴是否到户,有无虚假;查清“一事一议”资金的收取及使用情况;查清项目款项的拨付情况。对村里的每笔资金收入都应做到心中有数,从源头上控制好资金,将所有资金全部纳入账内核算,杜绝设置小金库和“账外账”。

2.3提升素质,增强责任感

要对乡站代理会计定期进行岗位培训及业务考核,制定管理制度,严格按制度执行,对不合格的代理会计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树立其责任感、使命感、危机感,要做到用“心”去记账,要了解和掌握村里的基本情况,严把核算及审批关,坚决做到不合理的费用不入账,不合理的往来不入账。

2.4 认真审计,加强监管

合理要靠审批,正常要靠监管,监管是保证整个农村财务体系正常运转的关键,县级经管部门要定期对所辖乡镇及村里的账目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审计,要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以处罚为目的,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决不敷衍了事、得过且过,要扼制苗头,防微杜渐。

村级财务代理规章制度 篇4

一、财务收入管理

(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各项收入,一律开具统一印制的“XX省XX县村级专用收款收据”。

(二)各项收入自开票之日起,实行票款同行,七日内必须进入中心专户,及时、足额上交至乡镇“中心”进行核算,做到应收尽收。

(三)严禁公款私存、坐收坐支、截留、挪用或擅自抵顶债务、私设小金库、杜绝“白条”抵库。

二、财务支出管理

(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支出,实行“集体理财、民主管理、公开透明、群众监督”的原则,“中心”对于村级的各项支出,实行审核入帐的原则。

(二)实行村级报账员备用金制度。备用金具体数额为5000元,主要用于村级日常开支。

(三)村委会各项支出,由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村财务负责人“一支笔”审批,重大支出事项必须附会议决议或书面报告。各项支出,原则上必须是税务部门的正式发票,不得使用“白条”。各项支出原始凭证上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签字并注明事因。

(四)对项目资金,工程发票经村民主理财小组审核盖章,村财务负责人签字后,由“中心”根据施工合同、项目预决算报告及验收相关情况直接支付给施工单位或个人。

中心监管代理管理制度

一、中心工作制度

1、中心每季向村委会提供财务收支情况,编制会计报表,供村委会按季公开。

2、中心负责对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表等会计档案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3、中心建立会计档案专柜。已归档的会计资料,不得拆订、抽出和任意调阅,确需查阅的,须经中心主任或副主任批准后,办理查阅手续,当场查阅,用后及时归还,不得涂改、圈划、损毁、拆散和带出。

二、中心工作岗位职责

主任职责:在乡镇党委、政府领导下,主持中心全面工作,负责协调中心与各村间的关系及中心和各村的年终结算,制订各项规章制度、目标,督促中心人员保质保量完成监管代理服务工作。

核算会计岗位职责:对报账员上报的收入、支出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原始单据予以退回,并及时纠正;对所服务的行政村财务进行统一的会计核算;按财务制度及时办理村级往来结算;编制统一会计报表和财务公开表。

三、报账员管理制度

(1)具体负责办理村级备用金领取与核销,及本级村财务收支结算、发票报销工作,登记分村货币资金日记账。

(2)报账员对村级的各项收入一律使用统一印制的《江西省靖安县村级专用收款收据》,同时负责足额、及时上交至中心进行核算,不得截留、坐支、挪用。

(3)村级的各项开支统一由报账员进行结算。村级支出在完善相关审核、审批手续后,到中心办理付款业务。

村级财务开支审批制度 篇5

一、村级财务支出由村主要负责人“一支笔”限额审批,开支金额在2000元以内的,由村主要负责人直接审批;开支金额在2001至10000元之间,由村两委集体研究讨论审批;开支金额在10001至30000元之间,须经村两委集体研究,再由村民代表讨论通过方可审批,并附有关会议记录;开支金额在30000元以上,在完成前述程序后,须报请乡“三资”委托服务中心核批。

二、村级购置固定资产、兴办公益事业等大宗支出在1万元以上的,需附工程造价单。

三、村级日常开支周转备用金限额为3000元以内,先拨款后开支,据实报销。超出限额用额由村先申请用款,经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资金用途、村级自己呢存量、符合规定的签置意见,报乡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拨付,并严格按申请用途使用。村与外单位发生的经济往来,金额在3000元以上须通过银行转账。

四、村级各项支出票据必须使用正式发票,对无法取得正式发票的可使用区以上农业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收据。村报账时必须手续齐全,所有支出原始票据都要有经手人注明用途并签字盖章。经村会计报乡“三资”代理服务中心审核记账。

五、村级当月支出的票据,要当月审核,当月报账,超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村级集体财务管理,规范会计行为,提升我街道村级财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及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本制度。

1、报账制度。村设报账员1人,报账员原则上由妇女主任兼任。负责日常开支的结算及备用金的管理。报账员必须按时结账,原则上是业务往来多的村必须按月报账,村主任审批,村支部书记审核。正常报账时间为3、6、9、12月份。报账员必须设现金日记账,以备与会计核对。

2、备用金管理制度。村月拨款实行备用金制,原则上备用金1万元以下,用于村正常公用开支。

3、资金管理制度。报账员负责备用金现金的发放、保管及现金收入的缴存专户。办事处在指定银行为报账员设立账号,此账号为村集体账号。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所有收入必须先入银行专户,严禁坐收坐支,禁止公款私存、私借、挪用。

第二条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制度,各村必须实行村账办事处代理(即资金代理、财务代理),同时严格遵循村账镇代理的有关要求。并规定以下基本原则:

村级财务实行“六不变”、“六统一”,即村级集体资金使用权不变、资金管理权不变、财务审批权不变、资金监督权不变、债权债务关系不变、收益权不变;实行统一财务制度、统一收付票据、统一代理记账、统一账务管理、统一财务公开、统一工作考核。

第二章财务预决算

第三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活动要实行计划管理,各村要本着“量入为出,略有节余”的原则,不得负债经营。

第四条建立民主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凡涉及重大建设、重要项目、重大支出、重大资产处置必须经支、村两委集体研究,提请党员、组长、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街道办事处审批备案,方可列入财务计划。未经审批通过的项目不得实施。凡工程项目预算资金在50万元以下的必须报批,50万元以上履行招投标程序。凡不按规定公开招标或不按程序邀标的工程建设项目,造成恶劣影响的,依法依纪对项目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工作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街道办事处招投标管理委员会机构由纪委书记任主任,主管领导为副主任,纪工委、财政所为成员。

第五条预算方案一经确定,认真执行,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报街道办事处经管站备案。

第三章财务人员职责

第六条村报账员(出纳)职责

(一)及时登记现金。

(二)及时分类整理有关凭证票据、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收款票据。

(三)登记内部往来及应收应付款台账。

(四)审核本村支出原始凭证,定期办理报账工作,协助做好财务公开、财务监管工作。

第七条 办事处代理中心工作人员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和财务制度。

(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按照主管部门规定,加强对村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

(三)办理各项会计业务核算工作,真实、准确、及时填写会计科目,编制财务会计报表,保管会计档案。

(四)协助各村财务公开工作,监督管理村集体资金和资产使用。

(五)拒绝办理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遏制侵犯村集体财产的行为。

(六)对各村报账员进行定期、不定期现金盘库。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

第八条货币资金(现金、存款、有价证券)一律由报帐员(出纳)管理,非出纳人员不得保管。确因工作需要,由其他人代收款项的,应及时与出纳结清,一般不得超过二天,数额较大的应当天结清。

第九条上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下拨到村的各类款项,应凭村出纳开具的统一收据,通过银行转帐办理结算手续。无特殊原因不得实行现金结算。

第十条严格遵守财经纪律,集体资产实行收支两条线,不准坐支现金,凡是村收入的各类现金款项必须存入指定的.银行账户。不准擅自出借、不准白条抵库,不准保留账外公款、不准未批先报。

第十一条银行存款严格实行存款账户统一管理。严禁多头账户。村原有银行账户一律撤销,现由经管站统一在湘江银行开设一个总账户,账户名称为“攸县春联街道办事处账务代理中心专户”,账号是:xxxxxxxxxxxx。所有村财政拨款统一拨在代理中心专户中,征地款及青苗补偿款的拨付必须由各组出具分配方案,并由村书记核实签字后,由重点工程办审核后,再由经管站开支票转到各村各组各农户。项目资金的拨付2万元以下由办事处主管领导审批,2万元―30万元的由办事处主任审批,30万元以上的报街道联席会研究。

第十二条建立现金、存款盘点制度。代理中心每月与出纳核对现金、存款,每季进行盘现,发现差错,查明原因,以《现金管理条例》进行严格处罚到位。

第五章财务审批制度

第十三条村级支出应严格执行国家的财经纪律,按照专款专用、量入为出、勤俭节约的原则办理。

第十四条凡需报销的每笔支出业务,经手人必须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白条不得超过公用支出的10-15%入账。所有单据必须具备经手人、证明人、审批人三人或三人以上签名,各项开支实行由村财务主管一支笔审批,确因客观情况不能取得正规发票的,应由收款方出具自制凭证(收据)代替正式发票;无法取得外来原始凭证的支出,一律由经手人填写无据支出证明单,且要有证明人签字。向农户购买农副产品(土特产)时,必须由农户出具收条。

第十五条凡是支出的凭证必须写明事由或用途,并由经手人签名、证明人作证、主管财务审批人审批、支部书记审核,监督委员会成员签章才能由报账员办理报销手续。

第十六条在任村干部的工资严格按办事处文件执行,原则上由村里发放,绩效考核工资按月考核,按季由办事处代为发放并在转移支付中扣除。年终补贴、开张红包、交通及通信补贴必须严格按照街道党工委相关文件和考核标准执行,不得擅自提高发放标准。

第十七条实行村主干(支书、主任)工资与村财务年度消赤减债挂钩,每年必须在前年负债总额上完成10%,(冲账不计减债比例)。年度减债未完成目标的村,村主干工资按比例扣除。

第十八条从严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严格现金开支审批手续,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予付款,不合理开支经办人有权向监督委员会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公用经费是指办公费、交通费(租车费)、招待费(应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等六项,各村公用经费在上年基数基础上保证不增加基础争取调减10%。实行村主干工资与公用经费使用情况挂钩,超过比例的村主干工资按相应的比例扣除。村土地征收工作经费必须用于村组织活动场所,村干不能违规分配,否则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因工程项目、争取帮扶、洽谈业务的经营性、公益性事业需要购买礼品或其他进行交际的,金额较小的由支、村两委会议讨论决定;金额较大的须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并将会议记录复印件报街道办事处代理中心备案。

第六章票据管理

第二十条存折、收款收据(以下简称票据)由出纳保管,其他任何人无权保管,各村必须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督的收据,统一票据严禁转让、出借、赠送、代开、代用、盗用等行为。

第二十一条“统一票据”必须连号使用,作废票据要全份保存,并应注明“作废”字样。票据不得跨年度使用,年末应对多余票据作剪角作废。

第二十二条“统一票据”由街道办事处经管站专管,村出纳向代理中心领用和调换,一次一本,以旧换新,代理中心做好“统一票据”的领用、收回、审验、销号、调换的登记工作,并归档保存。如发现票据遗失,要立即报经管站,及时查清原因,作出妥善处理。

第七章财物管理

第二十三条固定资产、库存资金应分别建立明细账薄,并有专人负责管理。每年要对财产、物资进行盘点,对盘盈、盘亏要查明原因,调整账面,使帐实相符;属于因故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应的经济责任。集体财务租赁、出租、出借必须坚持有偿使用原则,收取租金或占用费。坚决杜绝无偿占用集体财产的行为。

第八章财务监督委员会与村务公开

第二十四条凡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事项及村级重大事项必须向村民公开,村务公开的重点是财务公开。凡涉及重大基建工程、村集体资产承包或租赁的事项必须及时公开,实行一事一公开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

第二十五条村成立3-5人组成的财务监督委员会。财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必须具有代表性、财务知识比较熟悉、公道正派,且由村民代表会议推举确认,报办事处主管领导同意后经管站备案。

第二十六条财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集体资金运行情况和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每半年召集一次村民代表、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开会,公开村级财务状况。财务监督委员会有权审核、检查收支凭证、财务账目及相关的经济活动,有权否决不合理开支。财务监督委员会印鉴必须由村财务监督委员会人员掌管,决不能由村自行管理,所有的支出发票、合同及其他结算必须由财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集体审核,盖章签字方可入账。

第二十七条各村应设置固定的村务公开栏,必须在村务公开栏中及时向村民公布村务及财务运行情况。

第二十八条 财务公开的基本要求:必须按每次做账的会计报表及时、如实公开。

第九章会计档案管理

第二十九条会计年度终结时,会计人员应将各种财会资料分类管理,及时归档。

第三十条代理中心建立档案室,配齐档案柜,确保村档案完整无缺,配置防湿、防蛀、防潮、防盗等设施,实行专人管理。

第三十一条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经由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销毁清册,村主要领导在销毁清册上签字同意后,由档案机构和财政部门共同派员监督,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字。保管期满后但未结清债权、债务凭证和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并在销毁清册和保管清册上列明,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

第十章附则

对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探讨 篇7

近年来, 广大乡村不时增强和完善民主理财制度建立, 全面实行村务公开制, 村账乡代管, 狠抓村级财务管理工作, 获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 乡村在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理财、村账乡代管的过程中暴露了村级财务管理存在的不少问题, 例如:村级财务管理缺乏有效的监视机制、会计人员素质较低且会计核算不标准、白条抵库、非正式票据入账、坐支现金、无证收费、未按规则办理业务等等, 这给乡村经济安康带来了严重影响。本文对我国现有村级财务管理出现的普遍性问题进行了总结和分析, 并针对其提出解决方案。

一、村级财务管理的定义

农村村级财务管理, 是指对直接归农民集体占有、支配、管理的各项资产所发生的收入、使用、分配等, 财务活动进行的核算、计划、监督与控制。

二、我国现有村级财务管理出现的问题

1、财务制度不完善。

缺乏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 或是村财务管理制度与现行实际情况脱节, 资金管理不到位, 群众监督乏力。

2、账簿设置不规范。

会计科目随意设置, 记账方法不统一, 账账不符、账款不符、账实不符、有账无证、有证无账现象较为普遍, 不能进行规范的账务处理和全面反映村财务活动状况, 也不利于财务公开和财务监督。

3、凭证审核不严格。

财务原始凭证不规范, 无经手人, 无证明人, 无事由, 无审批人签字。财务开支未由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 权责不分明。

4、财务收支无预算。

资金收支无计划, 资金使用不合法。

5、会计档案保管不当。

会计档案资料未集中管理, 会计人员甚至不办理移交手续, 各管各的账, 造成账簿和凭证丢失。

6、会计队伍不稳定。

相当一部分村财务人员文化水平低, 知识面窄, 业务素质差, 缺乏科学的财务管理知识和综合分析核算能力, 因而在实际操作中漏洞百出, 难以起到监督管理财务的作用。

三、村级财务管理中出现问题的原因

1、从财务人员本身来讲, 主要是由于本身专业素质较低,

对国家政策法规不熟悉, 会计基础知识薄弱, 对财务工作缺乏责任心。

2、从村负责人来讲, 没有对村财务管理引起足够的重视, 对财务管理认识不清, 太过放纵, 缺乏制约、监督。

一是缺乏内部监督, 村级会计大多是村干部, 无法独立行使职权, 不能发挥财会监督作用。二是缺乏外部监督。监督村级财务实际是个空白带, 这就给法制观念淡薄者有可乘之机, 违规违纪现象时有发生。

3、从村民角度来讲, 村民对本村财务状况应具有知情权、

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 但是有些村民民主参与意识并不强, 对相应的法律制度了解不多, 没有很好地履行其民主权利。对村委会的不当决定通常消极对待, 村民主理财小组也没有按照规定对村日常性开支的合理与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定期审查。应由村民大会或者村民代表大会集体通过的重大事项, 例如专项资金的使用、土地补偿金的分配等, 由于村民缺乏民主参与意识, 造成权力集中到了极少数人的手里, 权力失去监督, 决策的透明度与公正性缺乏。

四、完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体系的具体措施

财务管理模式的选择要依据一定的现实性, 既要有理论的指导, 也要有学术思考的引领, 只有理论联系实际才能确保管理模式的现实性选择正确性。此外, 乡村管理模式的选择不能抛开新农村建设大背景, 综合性考虑和抉择才能确保农村经济顺利发展, 才能使新农村建设速度加快。具体解决措施如下:

1、提升财会人员整体素质。

稳定会计队伍、乡村财务程度的高低主要取决于财会人员素质的高低, 因而提高财会人员素质, 稳定财会人员显得尤为重要。乡村财务管理人员有农经干部和基层的领导干部, 还有财务管理人员, 提高他们的业务素质对于提高乡村财务管理是个最根本的措施, 也是对农村财务管理制度的贯彻和实施的有效方法。要提高管理力度就要庸者下能者为, 还要懂法、爱岗敬业, 这些素质是财务管理人员必备的。首先, 树立岗位义务制, 明白财会人员的权益与义务;其次, 增强对财会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提高工作业务效率。经过多种方式来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以根绝乡村财务工作中呈现的不设明细账、用圆珠笔记载凭证的常识性错误;再次, 提高财务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稳定会计人员队伍;第四, 、严肃财经纪律, 强化义务追查。实行财务定期检查制度, 树立村级财务管理义务制, 使财会人员盲目实行其职责, 不时进步其工作业绩, 增强会计材料的管理。村级财务管理的记载和反映村级业务的重要证据, 是村级财务信息的载体, 因而, 必须要管理好财务档案。对会计凭证、账簿等材料进行全面清算, 装订成册, 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增强对会计凭证的管理, 防止呈现自制票据现象。增强对外拨付资金手续的管理, 防止不必要的资金流失:增强对工程项目的管理, 严厉制定工程资金预算表。树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约束机制, 树立科学的、实际可行的财务制度是搞好村级财务管理的重要保证。各村应该从本身实践出发, 依据相关制度, 树立健全合理的、科学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以保证村级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例如, 树立财富清查制度、预算决算制度、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以处理局部乡村工程项目的建立缺乏预算的问题。做到账簿齐全、核算科学、资产完好。

2、财务公开制度的践行要进行到底。

在现代社会, 村民是有权力知道并监督乡村财务管理的具体情况, 有责任获悉三农资金的来源和去向, 也就是说村民行使监督权最有效的方法便是财务管理的公开制度, 而且为确保国家利益和农民利益, 要把财务管理公开制度进行到底。在财务管理公开制度方面, 公开时间和公开内容是财务公开制度的两个重要因素。公开的内容要正确、完整, 而且必须真实, 同时还要让农民懂得每笔资金的具体名堂, 不要巧立名目, 故弄玄虚。也就是说账目的明细表中要有具体财务事项, 数字翔实可信, 避免一些专业术语让农民凭借猜测, 模棱两可的下意识里的乱定位。有必要的还需要做出具体解释, 以确保每笔账目清晰;从时间上可以认定年终年初、季节性必须公开账目。此外, 随着重大事项的决策, 要及时公开账目, 也就是要做到定期或者不定期的进行账目公开。也可以在村民大会上进行财务细则通报, 并允许农民进行质疑和提问, 也可以通过公告栏里的“一览表”进行账目公开。农经部门可以对每一次的账目公开进行核实复查, 对财务半公开、假公开、不公开的按制度进行严肃治理。

3、加强预算管理, 强化支出控制。

改革后乡 (镇) 、村财政 (务) 收支矛盾的加剧, 要求我们必须强化支出控制。为此, 应在撤并乡 (镇) 、村财政 (务) 供养机构, 减少人员经费开支, 规范县级和县级以上部门行政行为等前提下, 着力建立健全乡 (镇) 、村支出制度, 主要包括: (1) 财政 (务) 支出预算制度。每年初, 各乡 (镇) 、村要根据上年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 结合当年实际, 制定本年度的收支预算或计划, 经乡 (镇) 人民代表大会、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 严格执行;年终各乡 (镇) 、村要对本年度的财政 (务) 收支进行决算, 并将预算的执行情况和决算情况向全体乡民、村民公开。该预算必须是乡、村的综合预算 (即包括各部门、各下属单位的预算) ;是一个列举所有开支项目并对其分类的详细计划;其中的每项开支都要说明理由, 以区别轻重缓急;其执行中, 没有列支的项目不能开销, 列支的钱不能挪作他用; (2) 预算总量控制制度。年初预算支出应实行总量控制。最高限额应坚持量入为出、留有余地, 以应付预算难以预料的紧急情况; (3) 开支标准和限额制度。应按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 由乡 (镇) 、村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并报政府有关部门备案; (4) 开支审批制度。所有支出事项必须严格按审批规定由领导和民主理财小组进行审批; (5) 政府采购制度。该制度不仅适用于各级政府, 还适用于乡 (镇) 、村各部门的直接支出, 都应按法律规定方式实行规范的集中采购; (6) 国库或乡镇经管站集中收付制度。即将所有政府性财政资金或村集体性资金全部集中到国库或经管站账户, 其支出可由各部门、村根据细化的预算自由决定, 经财政部门和经管站核对后直接支付; (7) 财政财务稽查审核通报制度; (8) 财政财务支出公开制度。乡 (镇) 、村应定期或在年终对预算支出的执行情况, 乡民、村民最关心的情况等予以公开, 接受全体乡民、村民的监督。

4、在农村试推行审计委托管理制度。

经济管理学系统中的难题就是财务管理审计问题。各种人际关系严重影响了财务审计的进行, 特别是在乡村有限的空间内, 碍于乡里乡亲或者上下亲的关系, 审计小组的权利形同虚设, 走马观花一般走过程, 不能从根本上彻查审计问题。村领导和农经部门关系密切也无法让财务审计顺畅进行。为了破除这些关系的桎梏, 试着在乡村大力推行审计委托管理制度。在审计委托管理的管辖范畴之内, 乡村的财务将由被委托的专业会计师进行审计, 审计的时间可以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从审计内容看, 可以把财务往来账目列为重点, 针对资金的无故挪用、莫名失踪、巧立名目的贪污、没有节度的挥霍浪费现象彻查到底。被纳入审计内容的还有离任的村乡级干部必须经过审计方可脱离工作岗位。从审计的效果来看, 没有熟人和所谓关系网的干涉阻挠, 审计的结果自然是真实有效的, 而且还能保证审计是一个可以独立行使主权的部门。

5、力求在我国乡村普及会计电算化。

随着社会的发展, 信息技术的应用已经遍及到各个行业, 会计电算化早已屡见不鲜。面对新农村建设更应该普及会计电算化、会计电算化是由计算机、会计软件、财务人员组成的会计系统, 这个系统将代替很多人力所不能及的运算, 也就是说计算机是一个极具现代气息的财务管理工具。使用这个工具的好处是没有人情味的计算机按照内部的会计软件铁面无私地管理着财务的一切细目, 不造假、不虚张声势, 而且对于农村中对财务知识粗通的人根本无法改变软件的程序, 从而做出虚伪的假象。可见, 会计电算化在农村的大量使用, 可以提高农村财务管理的强度, 并且可以使财务核算的质量得到提高。会计电算化的确是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高效方法。

会计电算化的高效性、优越性和重要性值得更多的乡村关注和普及。在农村应该有侧重性的、有倾向性地培养会计网络人才。通过大力培训网络会计人才可以低成本、高效率地提高乡村财务管理。此外, 财务管理的经济市场可以通过编程来制作出适合农村各地财务状况的会计电算化管理系统, 使这种经济高效的管理模式尽快通过提高认识, 尽今早普及。

参考文献

[1]王伟娟.村级财务管理制度的现状及对策——基于邢台农村的数据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 2012.24.11.

[2]中共财政部.村会计岗位会计实务[J].中华会计学习, 2009.

村级财务代理规章制度 篇8

摘 要 笔者结合自身在寿光市圣城街道财政经管统计站的工作经验,以及相关的财务制度管理知识,进行村级财务制度运行的调查研究,找出当前村级财务管理问题,提出有效的优化建议,旨在推动村级财务的高效管理。

关键词 村级财务 改善状况 管理问题 高效管理

我国社会经济的进步推动村级财务制度的落实,全国各地区农村通过财务制度的运行进行财务管理,改善农村财务管理的不良状况。然而,各个地区的经济状况与管理落实程度不同,使得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管理落实不到位等问题日益凸显,需要有关管理部门的重视并采取政策进行改善。

一、村级财务制度运行现状分析

村级财务制度是各地区的政府为进行农村财务管理而制定的一项有效管理机制。这几年来村级的财务制度在我国各个地区得以落实,然而因为不同的地区财务管理状况不一,使得财务管理问题不断出现,问题尤其表现在资金方面的管理上。

(一)村级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

国家有关管理部门重视农村财务管理问题,因此发布多条政策来监督、控制并调整农村的财务管理。不少没有管理经验以及不具备财务管理知识的村长作为财务主要管理者的角色进行农村财务管理。财务的管理需要用到会计的知识,不少村长并不具备会计知识,这样进行村级的财务管理就容易导致账目的不规范。加上村长掌握着财务管理的主要权利,出现村级相关资金变动无凭据现象,资金使用无法有效管理。

(二)资产的实际管理不符合制度标准

农村的资产使用应该建立在广大村民的利益基础上,进行民主管理与使用,然而当前我国大部分的农村资产使用并不符合相关制度标准。首先,在农村的财务资产承包中,出现承包不按照标准进行的不良状况[1]。不少的公共建筑、农田等农村资产并未让村民得以使用,而是被部分特殊权利的承包者低价承包使用。其次,村级公款使用管理中的问题。部分村级的干部凭借自身的干部权利,私自使用农村公款资产,导致农村应收账款混乱,许多借款收不回来,影响村级资产管理工作。最后,资产存款方法不符合标准。不少农村出现公共存款有许多开户、公共资产存入私人账户等问题,比如许多老式农村进行整改或者土地征用期间,资产存款不规范的问题出现较为普遍[2]。

(三)村级干部不重视财务制度的落实

在我国的广大农村地区,大多的村级干部将生产发展视为首要的工作目的,对于其他管理工作包括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工作不够重视,误以为财务管理制度的存在与严格落实对于农村的生产发展和经济产生不利影响,使得财务制度成为一项摆设,而无法有效落实。甚至忽略村民所反映的财务管理中的问题,不去开展财务管理问题的改善,种种不重视财务制度落实的现象都会加剧村级财务管理的混乱状况,致使不民主的村级财务管理状况愈演愈烈。不仅如此,在我国的各大农村地区,甚至还出现不少的村级干部不了解国家所颁布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相关的管理标准,国家的有关村级财务制度整改也就无法真正服务与农村财务管理[3]。

二、优化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方案

财务制度的落实有效程度关系这农村资产的使用有效水平。因此,各大农村以及相关的财务管理部门要引起重视,加强农村财务管理。针对我国当前的农村财务管理不良现状,笔者提出以下几点优化建议。

(一)按照制度标准进行村级的财务管理

首先,村级的资产存款要按照标准进行一体开户管理,对村级的现金资产加强管理。在村级干部中设立相应职责和权利的职位,并让专业的会计人员进行财务管理。各个农村的一切收入与来款要及时存入相应的户头中,预留出部分现金资产作为备用资产。其次,把财务的管理和使用权利进行规范分解,改变一个人掌握所有财务管理权利的状况,避免财务使用不明的现象出现,让几个人共同分担财务管理的权利和责任,比如财务使用发票以及收据要经手几名村级干部的盖章,在村级的干部内部形成一个权力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作用,这样也能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公款贪污的现象出现。最后,开展持续性的审计制约,村级财务管理者的职业技能掌握水平会对审计操作水平产生很大的影响,因此村级的财务管理单位要积极进行审计工作者的技能培训以及管理知识、会计知识的学习,尽可能提高村级的审计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与工作效率。

(二)优化村级财务管理手段

自从改革开放后,我国的农村建立一项家庭承包经营制联合统分制度的生产经营机制,尤其农村的经验形式更是多种多样。多种生产经营制的出现是为了多方面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加强村级财务管理的方式与手段。所以,村级的财务管理工作要迎合农村的公有制生产形式,进行财务制度的创新与优化管理,整合优秀的财务管理手段,将生产重点从生产转移到管理,油财务管理实现有效的财务使用和控制,实现农村财务的高效分配,进而提高农民收入,带动农村生活与经济水平的发展。

(三)推动村级财务民主管理制度

农村的财务管理关系到每个村民的利益以及整个农村的全面发展,因此每个村民成员都有权利参与农村的财务管理工作。村级财务相关管理人员要坚持推动财务的民主管理制度,投入更多的人力资源与财力资源进行财务管理的完善,并切实进行财务的公开管理,维护各个村民的有关合法权益,特别在较大的财务使用问题上,要集合村民的意见,进行全方位思考和规划之后在进行财务的运行,切实达到透明的村级财务管理,推动农村和谐发展。

三、总结

农村的经济发展水平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构成之一,其发展状况以及财务制度的落实情况会对国家的整个社会的经济发展造成直接性以及整体性的影响。村级财务相关管理人员要坚持国家财务管理政策,实现村级财务的有效管理。

参考文献:

[1]何小定.十年会计委托代理五创新.农村财务会计.2010(08):52-53.

[2]韩炜.浅谈村级财务管理存在问题及发展的方向.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12(07):9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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