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签装修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2024-07-20

业主签装修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通用10篇)

业主签装修合同时应注意的事项 篇1

工程完工后不同的项目有不同的保修期,客户可依具体情况与公司商其索要购买的材料明细表、合格证、发票;业主自己包料的,选用的材料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志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禁止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装修材料。另外,在装修工程竣工后,空气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检测不合格的,如属承包人的责任,承包人应返工,并承担相应损失。预算项目变更时,双方应该重新签订协议。

房屋装修合同签订10个注意事项

面对各种合同的时候,你或许会有和我一样的心理,抱怨自己不是律师,看不出合同中的端倪。教您房屋装修合同签订十个注意事项,让你不再为自己处于被动状态而烦恼!

1、选择正规的家装公司:签订合同之前,业主应先审查装饰公司的手续是否齐全。

2、付款方式: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饰公司了。所以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候,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纳30%。

3、设计费支出的时间和金额:在合同中装修者应该和设计师约定好设计费用的支付方式设计费用是分四次支付的。第一笔设计费用在签订合同后,测量房子前就要支付了,一般是设计总价的20-25%或者是1000元左右的预付款。第二笔费用在初步的方案确定后支付,费用是设计总价的50%。第三笔费用在设计阶段图纸确认后支付,费用是设计总价的20%。最后,在确认完全套设计图纸后装修者要将剩余的设计费用都付清。图纸施工,如果在细节尺寸上和您在设计图纸上的不符合,您可以要求返工。

8、水电费用: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费用应该谁来支付,在合同中也应该标明。

4、出示效果图的制作费用:有些不正规的设计合同里,会针对效果图另外要求,如果装修者想让设计师出效果图,必须以一张几百元的费用来支付,这主要是因为设计师的收费已经较低了,如果再送效果图,设计师的整个成本就高了。其实,通常在设计总价利润还不错的情况下,设计师都会依据设计构思送业主1-2张主要区域的效果图。装修者应该在签订合同时和设计师协商好效果是送还是付费,然后再签字。

5、设计平面图纸的具体内容:在合同中,要注明设计师所制作的图纸内容。因为,有些设计台同在图纸的要求上比较模糊。一般一套完整的图纸有——原始测量图,墙体改建图、平面布置图,顶面布置图,电气施工图水管走向图、现场制作家具尺寸图,立面图以及各个接点图剖面图等。如果不在合同里面注释仔细,很容易让一些设计师有了偷工减料的机会图纸不全就会影响到今后的施工质量。

6、制作图纸的期限规定:当设计师测量房子后就要做初步的设计方案确认完初步的设计方案后,就要制作第二阶段的设计图纸最后就是制作全套的设计图纸以及主要装饰材料的清单。在这3个阶段中装修者和设计师要商量确定一个提交图纸的期限,通常公寓房的图纸制作大致在7天左右别墅等大面积的住宅期限的要求可以适当延长些。有了期限的要求,对设计师就起到了一个约束的作用,装修者保障自己利益的依据。

7、按图施工:严格按照您签字认可的9、增减项目:装修过程中,很容易有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设计说了算了。所以,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的最初给您看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还要注意一点,最后结算费用的时候,你应该支付的增减费用,都应该是在该项目施工前,由您签字认可的,如果是您没有签字认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应的费用。

10、保修条款:装修的整个过程现在主要还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没有实现全面工厂化,所以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细碎质量问题。保修时间内,装饰公司应该实施的责任就尤为重要了。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还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中的潜规则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一、合同中的装饰材料往往含糊其辞

有些合同里,装修公司对材料写得含糊其辞,实际装修时,可能用假冒伪劣的材料。当业主追究时,装修公司便拿出当初的合同,称业主没有指定材料品牌。一旦业主要求使用高品质、环保的装修材料,装修公司便会要求加价。有的装修公司还在合同中注明,装修中如原品牌材料没货时,乙方装修公司可临时更换相同型号的材料。但这个“同”,是同质量的还是同类材料的,却没写明。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二、预算测量动手脚

在每一笔装修订单中,大概有10%到20%利润是通过虚报面积拿到的。大多数情况下,丈量装修面积的工作由装修工完成,就算业主拿好纸笔在一边记录,但是装修工测量时手势的变动是不易察觉的。本来25厘米的长度很可能变成28厘米。这里多出3厘米那里多出3厘米,这些多出部分的材料费就全进了装饰公司的口袋。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三、采取拆分报价忽悠业主

为了赚钱,装修公司总会绞尽脑汁,采取拆分报价的方式。本来很简单的一个衣橱,只要报出总价就可以了,但是精明的装修公司则不然,需要多少木板,多少油漆,多少人工,随后加在一起。这样一来就比总体报价高出了许多。比如油漆工,他可以一气呵成地把家装中墙面、衣橱、储物柜等所有的油漆刷下来,但若拆开算,衣柜的油漆要等干了再刷第二、第三遍,墙面要连刷三四遍。

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四、虚报建材损耗

谈到装饰公司给业主报的损耗,装修的损耗远没有装饰公司说的那么高。各类工艺正常的损耗:800mm×800mm地砖损耗在百分之六,300mm×450mm墙砖损耗在百分之五乳胶漆的损耗在百分之三地板的损耗在百分之五。

合同签订前7项原则:

1、应查看装饰公司是否有工商营业执照;

2、应查看装饰公司是否具有资质证书;

3、应让装饰公司先出设计草图;

4、考察装饰公司用的是否是北京市工商局颁发的装饰工程施工合同;

5、除签订合同以外,还需要有第三方认证,如果装饰公司没有办理这方面事情,您可要谨慎;

6、审核报价,看一看装饰公司执行的是否是北京市行业指导价,否则不要轻易签订;

7、询问装饰公司施工期间他们自己是否有质检员到施工现场巡检,能否提供质检记录。

合同签订时16个基本点:

首先,我们看到的合同封面是北京市家装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1999版),下面要填写是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各是谁、资质等级及合同编号,最下面写的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日期是1999年6月。现在家装工程统一发的是家装资质证书,您一定要查看装饰公司是否具有资质证书。另外提醒您注意,合同必须加盖施工单位的公章,以保证合同的合法性。

合同首页有使用说明,第一是此合同文本适用于行政区域内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第二是工程承包方(乙方),应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揽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的相应资格;第三是甲、乙双方当事人直接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两份,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凡在本市各家庭装饰装修市场内签订此合同的应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市场有关管理部门各执一份)。

合同第一页是北京市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您要将合同中的发包发(甲方)、承包方(乙方)写明,特别是承包方一栏,应写明装饰公司的名称、营业执照号、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本工程设计人及施工队负责人,如果装饰公司属挂靠、承包企业的,“委托代理人”一栏要填写法人委托的代理人姓名及联系电话,并请该公司出示由被挂靠单位法人开具的“法人委托书”。

1、合同第一条是工程概况,首先是工程地点,一定要填写详细;其次是工程承包可采用三种方式,即乙方包工、包全部材料;乙方包工、部分包料,甲方提供部分材料;乙方包工、甲方包全部材料,采取何种方式完全由甲方决定。其次是工程期限,最后将合同总造价写清楚。

2、合同第二条写到若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甲方与监理公司另行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并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单位、联系方式及监理工程师的职责等通知乙方。

3、合同第三条是施工图纸。合同中规定了两种方式,第一是甲方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

4、合同第四条规定了甲方的工作,即您的施工地要具备施工的条件。

5、第五条规定了乙方应做的工作,即避免野蛮装修。

6、第六条是工程变更。

7、合同第七条是材料供应。第一按合同约定由甲方提供的材料,甲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乙方,双方共同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第二按合同约定由乙方提供的材料,乙方应在材料到施工现场前通知甲方,双方共同验收。

8、合同第八条硬性规定了工期延误的解决方法。

9、合同第九条是双方约定本工程施工质量按照2000年3月1日执行的《北京市家庭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定》。

10、合同第十条是双方约定在施工过程中分几个阶段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合格的填写是:第一阶段是即主要材料进场时验收;第二阶段是隐蔽工程结束后进行验收;第三阶段即工程全部结束,验收合格用户签字,结算完毕,进入保修去现场验收即可。乙方应提前两天通知甲方参加验收,阶段验收后,应填写工程验收单。

11、合同第十一条是几种工程款支付方式,一种是开工前先付60%,然后在工程进度过半后,将其余的40%缴付给该公司所属的家装交易市场合同认证处,再由市场根据工程进度和质量付给装饰公司。另一种是分三次付款,您可按开工前三日付60%、工程进度过半付35%、验收合格后付5%来安排。

12、合同第十二条是违约责任,其中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任一方因未履行合同的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一定要认真填写,出了问题,全靠它的约定赔偿您的损失。

13、合同第十三条是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首先您可以填向装饰公司所在的市场的管理部门申请解决,解决不了,可到所区消协或北京市建筑装饰协会家装委员会调解,实在解决不了,可向当地(区或县)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14、合同第十四条是几项具体的规定,涉及到垃圾清理费、施工期间及工程竣工验收后钥匙的保管及更换、施工期间乙方每天的工作时间等等。

15、合同第十五条是附则,其中规定合同必须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才能生效;本合同签订后工程不得转包;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的,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6、其他约定条款。双方把保护自己的利益方面填写得越详细越好,这样可以约束双方、可以避免许多纠纷的发生及发生纠纷后解决起来非常容易。另外,约定的条款在双方认可的情况下市场还要加盖合同认证专用章,代表市场已经认可了双方签字的约定条款。

签订装修合同注意事项:

签装修合同时有很多细节都是不可忽视的,对整个装修过程举足轻重,必须明明白白写在装修合同之上。现在就给各位业主逐一说说这些签装修合同时必须注意的事项。

工期约定: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如果您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时和设计商榷此条款。

2、付款方式: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饰公司了。所以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候,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纳30%。中期款:一般合同上约定的中期付款时间,只

是简单的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但是一个工地往往是多项目交叉作业,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

史上最详细的房子装修流程,看懂了再装!

装修,大致是按照下面这21步完

成的。

1.前期设计--2.主体拆改--3.水电改造--4.木工--5.贴砖--6.刷墙面漆--7.热水器安装--8.厨卫吊顶--9.橱柜安装--10.烟机灶安装--11.木门安装--12.地板安装--13.铺贴壁纸--14.开关插座安装--15.灯具安装--16.五金洁具安装--17.窗帘杆安装--18.拓荒保洁--19.家具进场--20.家电安装--21.家居配饰

一、装修全过程21个

环节解析

(一)前期设计

同样是建造,人和蜜蜂的区别就在于,蜜蜂的建造是本能的反映,而人在建造之前,脑海中首先会形成构思和框架。所以,如果把家装比喻成一场战役,那么家装的前期设计就是这场战役的“作战方案”,是家装的“灵魂环节”。

在前期设计中,必须还要做的一件事,那就是对自己的房间进行一次详细的测量,测量的内容主要包括:

1、明确装修过程涉及的面积。特别是贴砖面积、墙面漆面积、壁纸面积、地板面积;

2、明确主要墙面尺寸。特别是以后需要设计摆放家具的墙面尺寸。顺道提醒大家,开工之前不要忘记去物业办理开工手续,交纳装修押金。

(二)主体拆改 进入到施工阶段,主体拆改是最先上的一个项目,主要包括拆墙、砌墙、铲墙皮、换塑钢窗等等。主体拆改说白了,就是先把工地的框架先搭起来。

(三)水电改造 水电路改造之前,主体结构拆改应该基本完成了。在水电改造和主体拆改这两个环节之间,还应该进行橱柜的第一次测量。其实所谓的橱柜第一次测量并没有什么实际内容,因为墙面和地面都没有处理,橱柜设计师不可能给出具体的设计尺寸,而只是就开发商预留的上水口、油烟机插座的位置,提出一些相关建议。主要包括:

1、看看油烟机插座的位置是否影响以后油烟机的安装;

2、看看水表的位置是否合适;

3、看看上水口的位置是否便于以后安装水槽。

水路改造完成之后,最好紧接着把卫生间的防水做了。厨房一般不需要做防水。有些业主一直认为装修开始之前,一些主料应该事先进场。我要说的是,除非是主体拆改需要用的主料,否则,诸如瓷砖、大芯板等主料的进场时间应该在水电改造之后。因为电路改造如果涉及地面开槽的话,瓷砖、大芯板码放的位置不当的话,工人搬来搬去很是麻烦在此提醒注意。

(四)木工 木工、瓦工、油工是施工环节的“三兄弟”,基本出场顺序是:木——瓦——油。基本出场原则是——谁脏谁

先上。“谁脏谁先上”也是决定家装顺序的一个基本原则之一,我后面还会提到。

其实像包立管、做装饰吊顶、贴石膏线之类的木工活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可以作为主体拆改的一个细环节考虑,本身和水电路改造并不冲突,有时候还需要一些配合,诸如我之前提到的——“家里准备做假墙的话,要考虑假墙上是否有水电线路,如果有的话,应该让水电改造的工人预埋管。”

(五)贴砖

如果工人忙得开的话,工长一般会在“木工老大”还没有结束的时候就让“瓦工老二”进场贴砖,这很正常,因为两者本身没什么冲突。

在“瓦工老二”作业的过程,还涉及以下三个环节的安装:

1、过门石、大理石窗台的安装。过门石的安装可以和铺地砖一起完成,也可以在铺地砖之后,大理石窗台的安装一般在窗套做好之后,安装大理石的工人会准备玻璃胶,顺手就把大理石和窗套用玻璃胶封住了。

2、地漏的安装。地漏是家装五金件中第一个出场的,因为它要和地砖共同配合安装。所以,同学们在开始逛建材的时候,应该赶早儿买地漏。

“瓦工老二”离场,这时候可以

约橱柜第二次测量了,准确地说,在厨房墙地砖贴完之后,就可以约橱柜第二次测量。

(六)刷墙面漆

“油工老三”进场,主要完成墙面基层处理、刷面漆、给“木工老大”打的家具上漆等工作。准备贴壁纸的同学,只需要让“油工老三”在计划贴壁纸的墙面做基层处理就可以。至于是否要留最后一遍面漆,个人感觉这个问题没必要太较真儿,从我装修过的经验来看,留一遍面漆的意义不是很大,因为后面的操作没有比刷漆再脏的了。当“老大”、“老二”、“老三”相继离场之后,很多业主会认为自己的装修快结束了,其实按环节来数的话,三分之一还不到。大家之所以有这种感觉是因为,人们普遍理解的装修只是装修的“施工环节”,其实装修的“安装环节”也是装修的重头所在。

如果说“设计环节”是把我们未来家的样子“构想”一下的话,那么“施工环节”就是把我们的家“包装”一下,真正说“置备”家当几乎都在“安装环节”。

(七)热水器安装

墙面、地面装修完毕后即可通知热水器送货、安装。热水器安装一般在吊顶之前,燃气热水器成为现在的趋势,一般安装在厨房或者封闭式阳台,如果是电热水器,则安装在卫生间。

(八)厨卫吊顶 热水器安装完了,下一步就是吊顶。厨卫吊顶作为安装环节打头阵的,还是在延续对家的“包装”。在厨卫吊顶的同时,厨卫的防潮吸顶灯、排风扇(浴霸)应该已经买好了。一般都是厨卫吸顶灯、排风扇(浴霸)同时装好。

(九)橱柜安装 吊顶结束后,可以约橱柜上门安装了。同时安装的还有水槽(可以不包括上下水件)和煤气灶,橱柜安装之前最好协调物业把煤气通了,因为煤气灶装好之后需要试气。

(十)烟机炤具安装 烟机灶安装最好能和橱柜安装安排到同一天,方便双方师傅协调。

(十一)木门安装

在橱柜安装的第二天,早在一个多

月前木门测量完成后,现在可以约安装了。装门的同时要安装的合页、门锁、地吸。

(十二)地板安装

在木门安装的第二天就可以安装地板了,地板安装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地板安装之前,最好让厂家上门勘测一下地面是否需要找平或局部找平,有的装修公司或整修队会建议同学地面找平或局部找平,以地板厂家的实际勘测为准;

2、地板安装之前,家里的铺装地板的地面要清扫干净,要保证地面的干燥,所以清扫过程不要用水。

(十三)铺贴壁纸 在地板安装的第二天,家里收拾干净了,就可以约壁纸铺贴了。

(十四)开关插座安装 应该对家里各个自然间的开关插座数量、位置等问题有一个详细的了解或者记录,特别是对于贴壁纸的业主。

(十五)灯具安装 装灯,没啥好说的。装完灯,家里就亮了,告别了装修期间100瓦的白炽灯泡刺眼的强光——感觉不错。

(十六)五金洁具安装 之前买好的上下水管件、卫浴挂件、马桶、晾衣架等等,一并就都装上。前面那些“大件”装好之后,家里仍然十分“生冷”,等到灯具、五金洁具装好之后,家里就“活”了,真的“活”了。一点不夸张地说,你第一次打开龙水看着水“哗、哗”的往出流,心里都会挺美;第一次在家里新装的马桶出恭,都会很有成就感。

(十七)窗帘杆安装 窗帘杆的安装标志着家装的基本结束。煤气灶)——18木门安装——19地板你可以歇一口气了,忙的昏天暗地的装修日子终于迎来来曙光。

(十八)拓荒保洁

拓荒保洁之前,不要装窗帘,拓荒保洁时,家里不要有家具以及不必需的家电,要尽量保持更多的“平面”,以便拓荒保洁能够彻底的清扫。

(十九)家具进场

关于家具的购买时间,我的建议是,最早也要在水电路改造完成之后,这样,选择家具的基本尺寸范围我们心里才大致有数。

(二十)家电进场

到了这时候,家电该进场的进场,该安装的安装,准备入住了!

(二十一)家居配饰

家居配饰,家装的最后一步,而且已经由装修转为装饰了,包括窗帘的安装都属于家居配饰环节。至于买窗帘,最好是在订好家具之后,以免风格冲突。家居配饰还包括可以考虑买一些绿色植物、挂墙画、摆设工艺品等等等等„„总之,入住之后,你就可以自由发挥了。

二、装修过程的两种划分

为了便于大家进一步理解这十九步以及期间夹带的一些需要注意的环节,具体如下:

1办理开工手续——2自行测量——3前期设计——4主体拆改——5木门厂家上门测量——6橱柜第一次测量——7水电改造——8卫生间防水——9主料进场——10木工——11贴砖(安装窗台、地漏)——12淋浴隔断量尺——13橱柜第二次测量——14刷墙面漆——15厨卫吊顶——16通煤气——17橱柜安装(同时安装水槽、安装——20铺贴壁纸——21开关插座安装——22灯具安装——23五金洁具安装——24窗帘杆安装——25拓荒保洁——26家具进场——27家电安装——28家居配饰——29搬家

(一)装修全过程的四步划分

粗线条的说,按照文中的最开始提到的19个环节划分,装修的全过程大致可分为以下四个环节:

1、设计环节;(1)

2、施工环节;(2—6)

3、安装环节;(7—16)

4、收尾环节。(17—19)

(二)装修全过程的六步划分

按照工程特点,按照刚刚提到的29个环节划分,装修的全过程也可以分为以下六步:

第一步:设计思路;(3)

第二步:主体拆改;(4)

第三步:隐蔽工程;(7)

第四步:覆盖工程;(10、11、14、15、19、20)

第五步:安装阶段;(17、18、21、22、23、24、25)

第六步:收尾阶段。(26、27、28、29)

具体说明:

1、设计思路,为了区别于蜜蜂,我们首先要有设计思路;

2、主体拆改,是为了把毛坯房彻底变成工地。主体拆改包括的内容上面刚刚说过——“拆墙、砌墙、铲墙皮、拆暖气、换塑钢窗等等”,以及部分木工活;

3、隐蔽工程,就相当于“内科手术”。隐蔽工程要先做,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装修开始,水电先行”;

4、覆盖工程,如同给家“穿衣服”。木工的窗套、垭口,瓦工贴砖、过门石,窗台的安装,油工刷漆——木、瓦、油这三项属于基础工程,后面的扣板吊顶、铺装地板、贴壁纸结束后,衣服就算穿完了;

5、安装阶段,主要完成功能性的实现。包括:橱柜、木门、开关插座、灯具安装、五金、洁具、窗帘杆„„每一项都是有其既定的功能;

6、收尾阶段,说白了,就是把还不构成“可以搬家入住”的因素补充完整。

三、小知识普及---半包主材购买顺序:

现在装修业主一般会选择半包的比较多,其主材是由业主来买,那么咱们业主应该怎么去合理购买主材呢?其购买顺序与装修的施工进度及施工质量又有怎么样的关联呢?

1.橱柜定购

可早定或施工方进场三至五天前定购,因为橱柜水电图是由橱柜厂家出(定制类产品需要一个月左右的工期),设计师交付水电图到业主手中,这样,就不会延误打线槽。

2.洁具

洁具可早定或施工方进场三至五天前定购,因为水电工进场多是需要清理现场,先做改排水,确定洁具的尺寸定位。

3.木门

可早定或施工方进场三至五天前定购,这是一个可长可短的主材配送,短的厂家,可能半月即能送货,长的差不多穿越了大半个装修工期。也是延误工期限一个较致命环节。

4.墙地砖

可早定或施工方进场三至五天前定购,一般泥水工大概在开工后的10天进驻。这个时候就需要墙地砖进场了。

5.烟机灶

烟机灶一般在定橱柜的时候就应该考虑,橱柜台面的开槽需要烟机灶的尺寸。

6.热水器

热水器可早定或贴砖时定购。

7.石材类

泥水工进场后三至五天定购。

8.五金类

这个依据木工提供的量的时间来定购,一般施工方会提前三至五告知业主。

9.墙纸类

可早定或面漆施工前三至五天定购。

10.吊顶

可早定或在工程中期定购,因为吊顶多是商家配套安装,而且是在墙砖铺贴完毕后续下的工程。

11.灯具

可早定或在工程中期定购。

12.地板

业主装修注意事项 篇2

一、装饰装修施工期:原则上最长不超过50天。

二、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上午:8:00~13:00时,下午15:00~21:00时。

三、装饰装修用电量不得超过分户电表容量,不可从共用电表箱接电。

四、不可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外立面,防盗网的安装必须按规定安装。

五、不可将楼梯间、道路、绿地、其它公共场所作为加工或堆放施工材料、垃圾的场所。

六、太阳能设施的安装以不破坏屋面、不妨碍原有设施的功能、不破坏建筑物的外观美、不对其它业主的安全构成威胁为前提,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方可安装。

七、对给水系统、排水系统、电气照明系统、燃气系统、弱电控制系统,在装修施工中须严加保护,并预留检查口(如封包室内排水立管时留出检查口)。装修前必须对强弱电系统、给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如有问题请及时告知物业管理公司,由我公司协调组织有关方处理解决好再装修,否则装修后若出现问题造成的损失我公司将不负责,由业主或装修公司承担。

八、严禁在地面堆放重物、摔重物。

九、严禁使用大锤猛烈击打墙壁、地面。

十、必须在室内拌和水泥砂料时,宜在小房间地面、少量多批次进行且尽量少用水,以免往楼下渗漏。

十一、卫生间装饰装修施工应注意事项

(1)装修前,预先48小时做闭水防水试验,若有渗漏,应告知物业管理公司,由我方协调组织有关方处理解决好再装修。

(2)不允许拆除防水层。卫生间铺完砖后,对坐便器周边、地漏口周边应预做防水处理。

(3)不宜更换地漏。如需要更换建议用带防臭弯型的。

(4)吊顶应预留检查口;排水立管应预留检查口,以方便日常维修,若不预留,拆除和恢复费用由业主承担。

十二、厨房装饰装修施工应注意事项

(1)排水立管也应预留检查口,若不预留,拆除和恢复费用由业主承担。(2)严禁拆改、封闭包装天然气管线、气表。违者将按《燃气管理条例》由主管部门处罚。

十三、搬运放置装修材料、处理装修垃圾应注意事项

(1)禁止散装材料进入小区(须事先改为袋装化搬运,在小区公共区域停留不得超过4小时)。

(2)装修垃圾需用袋装运出施工现场,由业主自行清运或放到指定区域由物业管理公司代为清运(费用由业主承担)。

(3)安装空调之前告知我方,按我方指定位置安装。(4)文明装修施工,严禁将装修材料倒入排水管中。

(5)因住宅室内装饰装修造成相邻管道堵塞、渗水等导致财产损失,由业主负责疏通、修复、赔偿。

(6)因装修搬运物品导致公共设施损坏,一律照价赔偿。

签购房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 篇3

广告(包括沙盘、售楼书等)陷阱

为了卖掉房子,开发商往往会在售楼广告中(包括沙盘、售楼书等)对绿化、会馆、学校、幼儿园、游泳池、健身房、车位、超市、容积率、楼房间距等配套设施做美好的描述,但对于这种承诺又不写在合同里。结果当出现规划变更、绿地变停车场、房屋底下有大水泵、道路开通遥遥无期等情况,买房人要求有一个说法时,开发商却以规划变更已经通过规划部门批准为由,推卸责任,或以合同约定不清搪塞,消费者一般很难得到补偿。房地产开发商或代理商就是利用购房者想当然地以为广告内容都会写入合同的心理,瞒天过海。结果,发生争议、对簿公堂时,法官一般会以合同条款作为依据判断是非曲直,而不完全是广告。

销售陷阱

中国人买东西向来有跟风凑热闹的从众心理,一听说哪个楼盘观者如潮,那些想买房的人便跃跃欲试了。正是抓住了消费者的这种盲从心理,开发商就给买房人设下了陷阱:

其一,以小利诱之,在拿到预售证之前搞内部认购。内部认购是指房地产开发商小规模、不公开地预售商品房。由于内部认购的商品房价格相对较低,对那些买房人自然有吸引力。在此过程中,买房人认为自己得到了便宜,开发商也借此机会筹到了资金。然而,内部认购的商品房是在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的,其销售行为是不合法的,因此,一旦出了问题,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往往无法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这样,买房人的投资就充满了风险。

其二,制造假象,在房子数量、户型、朝向等的推出和价格的制定上做文章。前者关系到售楼进程的快慢,后者决定了售楼利润的厚薄。开发商的做法是推出预售房屋总量的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并且对所推出的单元进行精心搭配。通常是选最差的户型和楼层先出手,这样一方面可声称那些好的单元已经“名花有主”,另一方面还可以避免这些“丑女”到最后“待字闺中”。当然,这其中也要混杂一些好房型,否则会造成目标客户的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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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价格的制定上,则会根据前期所推单元的销售情况,对其余单元的定价进行调整。一般而言,刚开始销售(开盘)时,开发商往往一般总会把价格定得低一些,以所谓的“最低价”(通常是该楼盘楼层、朝向最差的一间)来吸引客户,而一旦有客户来购房,那个“最低价”也就不翼而飞了。在实践中我们会看到,只要销控和销售现场布置以及广告炒作成功,价格都会节节升高,甚至从开盘时的三四千元暴涨到收盘时的五六千元都不稀奇。

其三,大力营造现场道具和售楼气氛。为了制造一种销售兴旺的假象,开发商(售楼人员)往往会找来一些亲戚、朋友到销售现场做“托儿”,在销售业绩示意图上伪装得一片红?红色标识代表已售单元?,让人觉得楼盘好卖、销售兴旺,从而引发客户的购买欲望。其四,设置订金陷阱。我们经常会碰到这样的情况,一旦客户看中某种户型、表现出一点点购房的意向,售楼人员就会告诉你说这个户型就只有一套了,如果不交付订金别人就会买走,要求客户马上交付订金。如果客户说没有带够订金,售楼人员就会要求客户先交五百到一千元的“小订”,签订认购协议书,然后要求客户次日交齐“大订”。而一旦客户把“大订”也交了,售楼人员也就完成了把客户套住的任务。因为,我们看到的认购协议书经常会有这样的条款:“如果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签约,所付订金不予退还”。有许多客户在签署认购协议书后,经过再三考虑不想购买已经认购的房子时,考虑到认购协议书约定不签约就不退还订金,为了避免订金的损失,就会签署自己并不愿意签的合同,从而给自己带来更大的损失。

“五证”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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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合法正规的房地产开发商,必须具备齐全的“五证”、“二书”。所谓“五证”,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也叫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这也是法律对销售方的基本要求。但在实践中,有些开发商(售楼人员)为了掩盖虚假情况,经常找借口不出示这些文件的原件,要么说正拿着相关文件在报批某项手续,要么就说文本放在离售楼处很远的公司本部。售楼人员往往会先要求客户签订认购书或合同,而客户一旦交完订金或购房款,再有什么问题,开发商(售楼人员)便会即刻变脸,客户再也见不到售楼人员在推销房屋时那充满春意的笑脸。

合同陷阱

几经斟酌后,客户便要决定购房了,因此得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情况下,开发商(售楼人员)会递给客户一份拟好的合同,合同会有许多空白的地方,有些地方是有待双方确定后注入相关内容的,而有些选择性填写处可能还空着。这时,购房者往往以为该说的都已注明了,合同就算是完成了,殊不知就是这些空白处为开发商日后作弊提供了条件。比如,标准合同第十五条迟延办理产权证的,违约金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但您一不留神,开发商(售楼人员)便将此条款设计成按购房全款的万分之三承担违约责任。前不久我们从报上看到过这样的案例:迟延办证一年多,只赔付96元。或者在不能按时办理好时,干脆让购房人退房。还有的合同中写明的违约条款表面上貌似公平,实际不公平。例如:约定任何一方解除购房合同都要支付总房款40%的违约金。这实际上只是限制购房人,开发商自己一般不可能将卖出去的房子再收回不卖。

以上,我们对购房陷阱的几种情况做了简单归纳,实践中还有许许多多的陷阱,我们在此就不再一一列举。

为避免购房人吃亏上当,我们提出防止陷阱的对策如下:

第一,要有强烈的法律意识。对于购房人来说,挑选所购房屋的位置、压低价格固然重要,但我们认为更重要的是要时刻警觉。我们要看到在尚不规范的房地产市场中,陷阱无处不在。因此,学习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向专业人士(特别是专业律师)咨询、了解有关购房方面的法律规定、知识是十分必要的,惟有此,才有可能较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次,要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在交易过程中始终坚持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平等交易是一个法律原则。目前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开发商(售楼人员)处在强势地位,与购房者之间信息极不对称,存在种种开发商(售楼人员)以强凌弱、做霸王买卖的现象。为此,消费者要摆正心态,不畏强权,购房时要把问题搞清、搞细,对合同条款有异议、约定不明确、不满意的,就坚决不签,坚决不买;该坚持的原则就一定要坚持,不要图一时之快,随便妥协,从而给自己带来无穷的烦恼和巨大经济损失。

再次,要认真签约,保留好证据。在购房过程中,不要轻信开发商(售楼人员)的花言巧语。在签署合同时一定要认真审查每一个条款,把相关问题问清楚、搞清楚;您希望得到的一切承诺,和双方业已形成的协议内容,务必以书面形式记录下来,以免日后空口无凭。收楼时和入住后,一旦发现问题,应保存好各种证据,必要时对相关事实可以通过办理公证的方式保留证据,以证明侵权事实的存在。

新手买房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篇4

新手买房签合同的注意事项

买房对于我们一般的普通人来说都是一件大事情,既要花费大量的积蓄又要劳心费神,相信很多购房者都不想因为最后的签订合同而发生的纠纷烦恼,本文中有律伴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买房签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希望对各位买房者有帮助。

签订购房合同是保障买方和卖方权益的重要凭证,很多购房者对买房的专业知识不知晓而匆忙的签订购房合同,最后在合同的履行中处于被动的地位,了解一些地产的基础知识是购房的必要,房屋涉及的金额较大,因此签合同需谨慎。

住在汉阳的李先生最近准备买房,在陆陆续续的看了几个楼盘之后,最后选中了位于汉阳芳草路的龙阳1号,由于是第一次买房,李先生很多买房要注意的事项都不知道,具体要准备些什么东西李先生也是一头雾水,实在是着急。眼下实在是没有办法,李先生在房掌柜龙阳1号业主群里请教已经买房签过合同和准备买房的购房者。今天房掌柜小编为各位买房者罗列签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让各位购房者买房买安心。

买房签合同 开发商五证看清楚

房地产商在销售商品房时应该具备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有些开发商在五证不齐全的情况下为了出售房屋会提供虚假的五证,用复印件来蒙骗购房者,所以购房者需要确认复印件与原件。

很多购房者在买房的时候会听到置业顾问天花乱坠的夸自己的楼盘哪里哪里好,而忽略了确定五证,五证当中最主要的是看两证,一个是国有土地使用证,一个是预售许可证,这两种要核发看准了,一般原则上就没有问题,特别是预售许可证。签合同前,要看清楚您所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之内,以确保将来顺利的办理产权证。

房屋买卖合同需签统一印制版本

据房掌柜了解,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前会要求购房者签订一份《房屋定购协议书》,交一笔订金,而实际上这种行为并非购房的必经程序,往往很多购房者在签订了之后会有定金的纠纷。签订房屋的买卖合同需要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签合同的时候要细读合同文本当中的每一条条款,了解各项的具体内容,确保自己的利益得到保障。现在的购房合同大部分内容已经印好了,另一部分留白,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填写,印制好的内容,一般不做很大修改,但是购房者认为不合理也有权利修改,印制好的内容不能由卖房者事先填好,应该是双方协商一致后填写。

合同签订需明确具体交房时间和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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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掌柜购房群最近总是收到业主抱怨说交房时间延迟,买盘龙城某楼盘的张先生急等婚房结婚,但是苦于房屋一直拖延交房,张先生很是无奈。现在购房者买房大多是买的期房,而对于期房有很大一个弊端就是开发商资金不足或其他原因导致延期交房,而不能准时交房的开发商往往都是事先都在预售合同上留有漏洞,有的合同上只注明楼盘竣工日期而不注明交房日期导致很多购房者误解,所以,购房者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将交房日期确定到年月日,对于开发商不能按期交房的,还要完善开发商所需要承担的责任,以确保到时候真的无法交房的时候购房者的权益得到保障。

合同签订需注意建筑面积的细化条款

目前商品房的买卖是以建筑面积计算房款,细化到每一平方米都是涉及到购房者要交多少钱,建筑面积是由房屋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两部分计算而成,购房合同中应该明确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公摊面积 各是多少,并要约定建筑面积不变而套内面积发生误差,和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都发生误差的情况下应该怎么解决。房掌柜网友安安咨询曾咨询关于公摊的问题,安安表示她买房遇到开发商在总面积不变的情况下而提高公摊面积而缩小使用面积,网友安安就是之前签购房合同的时候没有明确的注明,以致于后期想要讨说法也没有起诉的理由,只有自己吃哑巴亏。

律伴小编为大家带来的新手买房签合同注意事项就是上面的内容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免费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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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签合同注意事项 篇5

这里你要注意条款,一般来说有认购书或详细的定金说明文本的话,会约定交款签合同时间,如果之前没约定时间,那有可能开发商还没有办理好《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这样他们就无法确定具体能签合同的时间,看你提到的说短信通知哪天来交就必须哪天来,应该是他们还未办理好。这个其实你不用担心,这是营销手段,若收到短信,而你碰巧那天又有事情无法前往办理,应提前电话与置业顾问沟通。

2.现在签合同都是在网上输入相应信息后再打印,客户看看直接签字确认,俗称网签合同,但一定要看看清楚,因为很多条款早已在房管局统一范本格式下修改并在网络后台填好,只需要输入买房人相关信息和房源信息以及价格和付款方式就可以了,加上签字付款这些流程最多1个小时/人(看打印机好坏,呵呵)。

3.合同中需要注意几个地方:

×重要的:

A.是否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

B.是否有土地许可证号

C.是否有建筑施工许可证号

×这3个很重要,按理说缺一不可,否则就很有问题(当然不是一概而论,因为有些开发商还在办理当中,可能是先和你签范本合同,拿到证后再让你来换正式合同,看开发商操作),顺便说一下,其实你去买房时应注意大厅里是否挂有相关证件的原件或影印件,如:上面提到的三证,还有建筑施工规划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或暂定资质证书等,按要求这些是必须要做公示的,也就是说你是可以要求开发商提供给你看看的!

D.建筑施工时间,竣工时间

E.房屋结构(砖混、框架、框剪等)反正卖房的给你说的什么结构,那合同中应该要体现出来

F.房屋用途,土地用途

G.土地年限(这要解释一下,一般来说都是70年,但有些开发商拿地途径不同,可能实际达不到70年,当然能达到最好,不过可以谅解,只要他们能有一个合理的解释,但一定不能低于50年)

H.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赔付的方式,不过这个一般都是开发商定的,他们说怎么赔就怎么赔的,没法商量

I.小区内的设施提供,如水电气光纤,花园之类的J.交房时间

K.办证时间,国家规定原则上是2年之内办齐双证,一般是从交房时间算起,第一年内办好房产证,从办好房产证的时候算起次年内办好土地证,这个看开发商怎么约定,有些开发商会直接把办证时间约束到2年

L.物管,要注意有没有物管公司的名称和资质证号,还有就是物管费收取标准

合同中大致要注意这些,一般还会有个合同副本,副本中还会有其它约定,要仔细看,副本不是网上出,都是开发商自行拟定的。

建议,如果有律师朋友,最好带上一起去看看,但不用太较汁,因为有些条款大家都心知肚明你是改不了的,所以只要不是太过分的没必要争执。

商铺签合同注意事项 篇6

承租商铺前,赴商铺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进行产权调查,确认如下信息:

1、房屋的用途和土地用途:确定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方可承租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房屋权利人:确定是与房屋权利人或其他由权利人签定租赁合同。

3、房屋是否已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有租赁登记信息的,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原承租人(第三人)——影响办理营业执照。

二、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但“免租装修期”非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因此,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承担。

三、签定合同发生的费用

租赁保证金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因为商铺对应的电费、电话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比较高,押金也应适当高一些,以免不够抵充上述费用。还需注意的是,承租人在承租过程中,不断地拖付相关费用,在押金抵扣不够的情况下怎么办?可以在合同中约定补足“押金”的方案,即每次出租人用“押金”抵扣相关费用后,承租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补足支付“押金”,如果经出租人通知后一定时间内不能补足“押金”——出租人可以单方解约,并追究承租人相应的违约责任。

四、税费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

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

房产税租金12%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

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

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

在实践中,商铺租赁税费的缴纳比较多样,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的网点工作人员。

虽然上述税费的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具体税金数额的承担人,此时,无论出租人和承租人都应当清楚商铺租赁的税费金额比较高,应当考虑长期税费调整增加的费用后,再行约定具体承担人,不能以某些代征网点短期内较低的税率为长期的标准。

五、办理营业执照的注意事项

承租商铺目的是开展商业经营活动,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是合法——必须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原有租赁登记信息没有注销,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租赁登记,因此无法办理营业执照;

2、商铺原已注册营业执照,该营业登记信息没有注销或者迁移,导致在同一个商铺上无法再次注册新的营业执照;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4、涉及特种经营行业(娱乐、餐饮等)的,还需经过公安、消防、卫生、环境等部门检查合格,取得治安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后,方可取得营业执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对于上述第1、2、3、5条的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六、装修的处置

商铺租赁中,往往需要花费大额资金用于铺面装修,为了确保装修能够顺利进行,以及保障装修利益,在合同中应当注意事项:

1、明确出租人是否同意承租人对商铺进行装修,以及装修图纸或方案是否需要取得出租人同意等,若有特别的改建、搭建的,应当明确清楚,对于广告、店招位置也可约定清楚。

2、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不仅仅考虑违约金部分,因为违约金常常会约定等同押金,数额不高,往往不及承租人的装修损失,因此,应当约定在此情形下,出租人除承担违约金外,还需要承担承租人的装修损失费用。

3、明确租赁期满时,装修等的处置方式。

七、水、电、电话线等的注意事项

因商铺经营的特殊性,对于水、电、电话线均可能特殊需要,这些公共资源的供应又会受到各种因素影响,承租商铺前,应当先行考察是否满足使用需求,若不满足的,确定如何办理扩容或增量,以及办理扩容或增量所需费用,并在合同中明确相关内容,以及无法满足正常进行需求的情形下,承租人免责解除合同的权利。

八、签定合同后的租赁登记事项

租赁合同登记备案,属于合同备案登记性质,此登记的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登记与否不影响合同本身的生效,即使没有办理备案等记,合同依然在生效条件满足时就生效;

2、经登记的备案,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比如,若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两个承租人的,其中一个合同办理了租赁登记,另一个没有办理租赁登记,则房屋应当租赁给办理租赁登记的承租人,出租人并向没有租赁登记的承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因此,建议及时赴该商铺所在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租赁备案登记。另外,大多数工商部门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均要求租赁合同经过租赁备案登记。

九、转租问题

商铺市场中经常遇见许多“二房东”“三房东”情形,这其中就存在转租的问题。俗称的“转租”其实涵盖了法律规定的两种变更方式“转租”和“承租权转让”,依法律规定,“转租”是指上手租赁关系不解除,本手在此建立租赁关系,而“承租权转让”是指上手租赁关系,新承租人直接替代原承租人与出租人(业主)建立租赁关系。在这两种形式下,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1、转租必须取得出租人书面同意,同样承租权转让中,解除原租赁合同和重签租赁合同,也需要征得出租人同意。

2、原承租人往往向新承租人主张一笔补偿费,主要补偿装修损失等,此笔费用不属于法定承租人应承担费用,但法律亦没有明确禁止,因此,只要双方当时协商同意的,亦会受到法律保护。

十、商铺的租售

许多承租人经常担心承租商铺之后,业主将商铺出售了怎么办,其实,承租人完全无须担心此种风险,因为法律对于承租人赋予了两重特殊保护:

1、出租人在出售时,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即若承租人在等同于其他购买人的条件下主张购买该商铺的,则业主必须将该商铺出售给承租人,以此保障了承租人的使用利益。

2、即使承租人不想购买承租商铺的,业主出售后,新的业主也应当履行租赁合同,否则,新业主应当承当租赁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其他注意事项

签购房合同注意事项 篇7

采用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印制的标准房屋买卖合同文本。

二、注意建筑面积的约定

在填写暂测面积时除了要填上总建筑面积外,还要填上套内面积和公用分摊面积。

三、签约时注意房屋质量问题约定

签约时,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

四、签约时明确物业管理事项

合同中要确定前期物业管理公司,以及双方约定的物业管理范围和收费范围。

五、注意合同文本中补充协议的内容

将开发商的承诺写进补充协议,不要相信口头承诺,没写进补充协议的.都是空头支票;购房者应谨防有些开发商将示范合同文本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以减轻卖方的责任。

六、卖方合约的注意事项

根据新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正式合同与补充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七、注意约定违约责任

签合同应注意事项 篇8

一、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房地产市场各种类型的房屋很多,作为购房人一定要清楚自身的收入情况和消费层次,不能妄自菲薄,也不能好高骛远,以免日后给自己带来沉重的经济负担。在明确自己应该购买哪一类商品房后,更为重要的是了解开发商的售楼资格。由于开发商与购房人存在着严重的市场信息不对称,双方的地位实质上是不平等的。实践中曾出现开发商利用集体土地开发房地产、开发商卷逃预售款和在预售房地产上设置抵押等情况,严重侵害购房人的权益。

为此,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开发商的售楼资格作了若干限制,即开发商作为预售人,应当以书面方式向预购人明示下列事项,使预购人能够较为全面真实地了解商品房预售的信息:(一)预售人的名称、注册地址、联系电话和法定代表人;(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者其经发证机关确认的复印件;(三)项目开发进度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四)项目及其配套设施的平面示意图;

(五)商品房的结构类型、户型、装修标准;公共和公用建筑面积的分摊办法;

(六)预售商品房的价格和付款办法;

(七)商品房预售款的专用帐户;

(八)物业管理事项;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如果以上条件都具备的话,说明开发商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商品房小区规划的确定和商品房预售前的开发等过程中,都较为规范,没有出现在建工程抵押的情况,对商品房后期建设与管理也有明确的计划,购房者大可放心与之谈判。

二、看清“内部认购”的真面目

许多开发商在楼盘预售前,喜欢搞内部认购,一为造势,二为摸底,都是为预售作准备。而对于购房人来说,相对而言,内部认购的价格相对较低,有一定的吸引力。对此,笔者认为,由于内部认购行为政府不认可,也没有纳入管理,商品房的内部认购可能存在以下隐患:一是开发商还没有缴清开发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导致将来难以取得房地产证;二是该商品房可能已经被开发商拿去抵押,将来购房人取得的不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三是由于内部认购合同没有政府部门的登记备案,开发商可能会将房屋一楼多售。因此,购房人切不可因为内部认购商品房的所谓价格优势而麻痹大意。

三、明确售楼广告的法律效力

许多开发商都精通包装之道,在商品房的售楼广告中作了许多诱人的许诺。对于广告的效力,法律理论一般认为是一种“要约邀请”,对开发商没有法律约束力,除非合同双方将广告的许诺作为合同条款写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预售广告的管理,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实现的,《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规定,预售人发布预售广告时,应当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有误导、欺骗公众和不符合预售的商品房项目的内容,并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编号和发证机关。预售人发布的预售商品房广告和印发的宣传资料所明示的事项,预购人有权要求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

预售人发布预售商品房广告时,应当提前五日将拟发布的广告式样报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发现该广告内容与项目不符时,应当责令其停止发布。如果购房人因开发商虚假广告的误导利益受到损害,理论上可以通过司法程序寻求赔偿,但通过陷入旷日持久的诉讼来维权,不是广大购房人乐见的事情。因此,建议购房人要求开发商将其广告许诺作为合同条款写到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发现开发商发布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也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

四、慎签认购书

在实践中,为了尽早销售商品房,开发商在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前,双方先签订商品房预售认购书,购房人依认购书约定缴纳一定数额的款项。但往往在正式的商品房买卖谈判中,又因为对具体条款的争议,不能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双方进而转为对购房人所缴款项是否视为定金,适用“定金罚则”而争吵不休。对于认购书的法律性质,一般认为,如果认购书含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如商品房的位置、楼层、总面积、单价、总价、签订正式预售合同的时间等,商品房认购书具有合同约束力,当事人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认购书中约定的款项应当视为解约定金,适用定金罚则。

如果认购书没有含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则认购书只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意向书”,购房人所缴款项应当退回。对于认购问题,《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预购人与预售人签订书面的商品房预购销合同前,经双方协商同意,预售人可以向预购人收取一定数额的商品房预购订金;预售人收取订金前,应当向预购人提供商品房预购销合同草案。收取商品房预购订金时,预售人与预购人应当订立书面协议,约定所收订金的具体数额和退还与不退还的具体办法。预售人与预购人签订书面的商品房预购销合同后,预售人向预购人收取的商品房预购订金应当转作预购人支付的商品房预售款。”此规定明确规定双方约定的是“订金”而非“定金”,这也可以避免适用“定金罚则”,但前提是购房人在认购书上也使用了“订金”的字眼。

五、确定合理的付款方式

为加快资金回笼,实践中有的开发商对一次性付款的购房人提供一定的优惠,有的经济条件优越的购房人也乐于一次性付款,以免麻烦。但这种做法其实存在一定的风险,如果开发商开发烂尾,购房人极有可能血本无归

。因此,购房人应尽可能争取按照开发建设工程的进度分期支付房款,这样可以将风险降到最低,避免将来被“套牢”。如在合同中约定签约时支付房款的10%,签约后开发商应保证工程应建至四层完工,购房人再付10%……等等。另外,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商品房开发商(预售人)代购房人办理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购房人可以留百分之十五的商品房价款,其中百分之十的商品房价款在预售的商品房竣工验收之后、交付使用之前支付,百分之五的商品房价款在预售人交付商品房房地产权证时支付。购房人自己办理商品房房地产权证的,购房人可以留百分之十的商品房价款,在预售人取得商品房项目产权确认证明书并将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十日内支付。

六、明确约定收楼标准

对于商品房交付使用的标准,《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八条有明确规定,即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应当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项目包括:

(一)城市规划设计条件的落实情况;

(二)城市规划要求配套的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情况;

(三)单项工程的工程质量验收情况;

(四)拆迁安置方案的落实情况;

(五)物业管理的落实情况。住宅小区等群体房地产开发项目实行分期开发的,可以分期验收。《广州市商品住宅建设项目验收管理办法》规定,商品住宅建设项目验收包括专业验收、竣工验收和综合验收。专业验收是指规划、公安消防、人防等行政管理部门对商品住宅建设项目落实工程报建审批事项情况所作的检验和认可。竣工验收是指房地产开发商依照强制性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对房屋建筑以及按规定配套建设的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质量的认定。综合验收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对商品住宅建设项目中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及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配套情况所作的认定。

对于交付标准,此办法规定,商品住宅建设项目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办法没有明确,而且广州市综合验收难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很好得解决,使开发商与购房人在收楼标准上存在很大争议。现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文本第八条规定收楼标准由合同双方约定。建议购房人尽量不要选择争议较大的“(一)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以免日后对验收的定义产生歧义,另外,购房人可要求开发商在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同时向购房人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并按《住宅质量保证书》的约定承担保修责任。

七、规范商品房面积增减的处理

商品房的建筑面积是以房地产测绘部门的测绘结果为准。而合同的签订往往在测绘之前,因此,合同约定的商品房面积往往与实测面积不相符。对于面积增减的处理,建设部《关于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有明确的规定,即: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发生差异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未作约定的,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广州市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规定,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0·6%以内(含本数)的,买卖双方不作任何补偿。当然,合同双方也可以另行约定。

八、了解按揭的办理方法

大部分开发商都在售楼广告中写明提供多少年的几成按揭,并列出月供多少,以示供楼是件轻松的事情。有的购房人也以为签了合同交了部分房款,并提交了一系列按揭申请文件后,就可以放心等待入住了。实际上,提供按揭的是银行而不是开发商,银行对购房人资信进行调查后,可能不会批准提供按揭。实践中也存在开发商把按揭作为一种销售手段,明明没有却明目张胆地宣扬。如果银行不批准按揭或根本就不存在按揭,而购房人已缴了一部分房款,那购房人则十分被动。比较好的方法是购房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按揭申请得不到批准时如何处理作一明确规定。

九、追究交楼违约的技巧

有的购房人往往会遇到这种情形,接到开发商的交楼通知书,兴冲冲地到楼盘一看,商品房的许多设施都没有到位。对此,有的购房人急于入住,直接收楼。有的购房人则以书面方式明确通知开发商不接受交付,并要求开发商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

两者的处理其法律后果是不同。前者收楼后,即使商品房根本不适于居住、使用,购房人也不能要求开发商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金。当然,如果商品房存在质量问题,已收楼的购房人还是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因质量问题引起的财产损失,但这与开发商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是两码事,而且证明房屋的质量问题的难度是相当大的,获得赔偿的成本较高。相反,由于开发商已明显违约,后者要求开发商承担迟延交付违约责任的难度就小多了。

十、了解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条件

在房地产交易中,存在预售商品房转让的情形,即原来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尚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给他人,俗称“炒楼花”。由于预售商品房转让有利于转让人的融资,对受让人而言,可能有价格上的优惠,而国家又能增加税收,因此,“炒楼花”虽然在理论上存在争议,实践中却一直客观存在。

但由于“楼花”毕竟不是现楼,其中涉及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建议购房人全面了解转让人原来合同的具体情况后作决策。简单而言,如果转让人已付清全部价款,预售商品房的转让无须事先征得作为预售人的开发商同意。如果预购人尚未付清价款,则转让事先须征得预售人的同意。

签租赁合同注意事项 篇9

1、你要叫房东拿房产证原件给你看,然后要他复印一份给你。

2、签“租凭合同”时要写明租房期限、租房具体地址(要跟房产证上一致),室内包含设施(因为如果是有装修而且有家具的,要写清楚,以免以后退租时引来纠纷),水电费、物业费、有线电线闭路费等由谁付,房屋租金并备注上(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不得再收取任何名义为由的任何附加费用。)

3、还需注意一点,就是有的是房东委托他亲戚或是朋友帮忙代理租房事宜的,如果可以的话,签合同时要让房东亲自来签,不是不行的话,要他的亲戚或是朋友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里面具体写一些“委托人和代理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等,还有要写上本人特委托上列代理人替本人办理相关房屋出租各项事宜,签署有关文件,本人均予以承认,谢谢支持!本授权委托书有关事项如有变更,以收到书面通告为准,否则一直有效。房屋具体地址等”这样会比较保险一点的。

企业签劳动合同的注意事项 篇10

公司必须为员工承诺提供的是什么?比如什么三金。。还有什么什么,大家说说要注意什么呀?要维护一个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呀

最佳答案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 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 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乃如劳动合同法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处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 培训 保守秘密 补充保险 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对上面条款还有什么具体问题还可以再问本市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要达到90%以上,将达到95%以上,到基本实现小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形成小企业自主通过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协调劳动关系的良性局面。这是市总工会、市人保局及市企业联合会近日联合制订的《关于〈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提出的三年目标。

提高劳动用工管理水平

小企业签劳动合同一直是劳动合同制度推进过程中的一大难点,据统计,当前本市劳动合同签订率已达到98。2%,而在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8%企业中,小企业占了相当一部分,职工合法权益难以得到维护。根据人保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联联合下发的《全面推进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专项行动计划》精神,近日,市总工会、市人保局和市企联联合制订实施方案,并发文到相关部门。

据了解,在规范小企业劳动合同制度的过程中,本市将进一步加强用工登记、劳动保障监察、劳动争议调解处理等方面的工作力度,提高劳动力市场的信息管理与调控能力,促使小企业劳动合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劳动合同内容趋于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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