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复工方案

2024-06-12

工程复工方案(共7篇)

工程复工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金山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工作指示,统筹推进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疫情期间建筑工地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特制定本方案。

2.工作目标

坚持“五分一闭环”原则(“分类、分区、分级、分时、分散”和“全过程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层层压实责任,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指导建筑工地完善各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措施,保障建筑工地逐步恢复施工,力争实现与疫情防控形势相适应的经济运行秩序。

3.适用范围

3.1本方案优先保障重大工程项目、重点民生项目、重点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3.2本区其他符合条件的建筑工地可参照执行。

4.文件依据

根据《上海市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指南1.0版》(沪建办发联〔2022〕171号)、《上海市工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第一版)》、《关于本市建筑工地实施疫情防控分类管控的通知》(沪建质安〔2022〕187号)等文件精神,各部门、各相关单位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切实落实疫情防控工作。

5.责任分工

5.1区建管委职责

5.1.1区建管委负责统筹指导各建筑工地有序复工复产。

5.1.2区建管委成立派驻指导组,对复工项目一对一进行现场指导,重点检查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自查问题隐患是否整改到位,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5.2属地管理职责

5.2.1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统一纳入街镇(园区)管理。

5.2.2各街镇(园区)应当依法落实属地责任,制订本区域工作方案,明确沟通协调、督促检查等相关机制。

5.2.3各街镇(园区)要积极支持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做好核酸检测点设置和提供检测服务,对防疫物资、生活物资保障提供托底服务。

5.3企业主体职责

5.3.1建设单位是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首要责任主体,施工总包单位是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主体,监理单位是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现场监管责任主体。

5.3.2建设单位需指定专人负责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工作。

5.3.3各参建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疫情防控工作,确保管理到位、疫情措施到位、人员管控到位、生活物资保障到位,应急处置到位。

5.3.4面对突发疫情,各参建单位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人员就地隔离、现场消杀等应急措施。如因迟报、漏报、瞒报导致疫情扩大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顶格处罚。

6.复工前准备

6.1建筑工地实行分类管控

6.1.1各建筑工地应按照《关于本市建筑工地实施疫情防控分类管控的通知》要求,实行三色分类管理,根据疫情情况分为红色、黄色和绿色三种类型。

6.1.2建筑工地应按照疫情传播风险,对区域、人员、物资、环节等因素实行三色分类管理,红色和黄色的应作为疫情防控重点管理内容,采取设立警示标示、增加场所码、加强消杀力度、增加核酸频次、做好个人防护等措施。(分类标准见附件1)

6.1.3绿色工地根据本方案要求,落实各项复工准备后,可按程序申请复工。复工后的工地转为红色或黄色工地,立即停止施工,待工地转为绿色工地后,重新申请复工。

6.2疫情防控小组

6.2.1各建筑工地应根据规定成立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施工总包单位安全员、质量员、施工员、机械员、劳务员,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安全监理等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

6.2.2分包单位应设置专人与疫情防控小组对接,服从疫情防控小组所有涉及疫情防控的管理。

6.3关键人员到岗履职

6.3.1各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小组所有成员必须到岗履职,确保疫情防控小组正常运转。

6.3.2未到岗的管理人员,如居住在本区防范区内,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现场抗原检测阴性后方可进入工地,进入工地后需设置2天的静默期,落实独立的宿舍和必要生活保障条件。核酸检测及抗原检测频次为“2+2”,即第一天测两次抗原(上午、下午各做一次),第二天上午测抗原、下午测核酸,果为阴性者,方可安排进入工地。

6.3.3居住在封控区、管控区以及本区外的管理人员暂缓返回工地。

6.4建立“一工地一方案”

各建筑工地应根据工程性质、规模、特点,牵头建立符合实际的疫情防控方案,明确人员管理、物资保障、过程实施、应急处置、街镇(园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人员和联系方式等环节。

6.5实施全封闭管理

6.5.1建设工地必须实施全封闭管理,生活区必须设置在工地范围内,工地只开一个出入口,并设立两道门卫检查岗,间隔20米左右,当中作为缓冲区,并安排专人负责消杀工作。

6.5.2施工现场设置高清摄像头,能够覆盖出入口、所有围墙、主要通道、材料堆场、办公区、食堂等场所,并提供接入端口,供管理部门调看检查。

6.6开展一次全面消杀

各建筑工地在复工前应进行一次全面的建筑工地消杀工作,并做好消毒人员、消毒剂名称、浓度及作业时间、作业点位等方面的台账记录、水印照片,做到消毒作业全过程可追溯。

6.7做好应急物资储备

6.7.1现场防疫物资应由专人负责,按照14天以上要求储备足量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N95及以上级别)、医用防护服、护目镜(防护面屏)、抗原试剂等防疫物资。

6.7.2现场应设立医务室,配备专职医务人员,储备足量的常用医疗器械和药物。

6.8设置临时隔离点

6.8.1临时隔离点应选择通风良好的场所,设置在与住宿区、办公区有明显“硬隔离”分割的区域内,并设置监控与门磁。生活区如离施工现场较远,施工现场也应同时设置临时隔离点。

6.8.2临时隔离点设置房间数量应与工地需要隔离人员数量相适应,房间数量应按照不低于50人1间的比例标准设置,且不少于2间。尚无需要隔离人员的工地应提前准备临时隔离点。

6.8.3临时隔离点内应保证一人一室,并设有专用卫生间(便桶)。

6.8.4临时隔离点应配置专职工作人员,禁止无关人员随意进出,临时被隔离人员严禁随意离开隔离房间。

6.8.5临时隔离点应采用不接触配餐制度,由防护到位的专人负责定点为临时隔离人员配送三餐及生活保障物资。

7.复工申请

7.1建筑工地

由建设单位牵头施工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制定疫情防控和封闭管理方案,开展复工前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自查,填写《金山区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条件自查表》(见附件2)及《金山区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申请表》(见附件3),向区建管委及所在街镇(园区)申请复工,区建管委会同属地街镇(园区)开展现场核查,经审核通过后,方可恢复施工。(流程图见附件4)

7.2其他行业

其他行业工地可参照执行,并向所属行业管理部门及属地街镇(园区)申请复工。

8.复工期间管理要求

8.1加强出入口管理

8.1.1强化出入口值守,施工人员原则上不进不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的聚集和流动。

8.1.2配备专门管理人员在岗查岗(作为必要条件),门口需张贴“场所码”,所有进入工地人员必须佩戴口罩,扫描场所码,并核查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现场抗原检测阴性证明。

8.1.3施工材料及物资进场前要在过渡区做好消杀工作,方可进入工地内场。消杀标准及静置时间:使用500mg/L含氯(溴)消毒液,消毒30分钟。喷洒时应完全覆盖物体表面无遗漏,使物体表面完全润湿;不能擦拭或喷洒消毒的,应放置于专用场所静置2天以上。

8.1.4配送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能不下车就不下车”,物料配送完毕后应尽快离场。

8.1.5除经核查符合条件工地返回人员、建材运输人员、机械维保人员、应急抢险人员等必须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以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8.2加强人员管理

8.2.1本区建筑工地人员根据疫情风险情况分类管理。

8.2.2要重点加强食堂工作人员、采购人员、出入口安保人员、机械维保人员、物料卸货人员、物料运送人员、垃圾收运单位人员、临时隔离点配餐管理人员等红色人员的管理工作,做好各项防护措施,采取每日“抗原+核酸”一检一测,间隔12小时。

8.2.3现场巡查人员、专业消杀人员、现场保洁人员、医务人员等黄色人员采取每日测抗原,每2天测1次核酸。

8.2.4绿色人员采取每日测抗原,并严格执行所在街镇(园区)核酸检测安排。

8.2.5参加外区方舱医院建设的人员,返金后应进行7天封闭隔离观察,开展4次核酸(第1、2、4、7天)和3次抗原(第3、5、6天),结果为阴性者,方可安排进入工地。

8.2.6疫情防控小组应落实专人负责工地人员信息统计和分类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统计信息中应包括人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三色分类情况等关键要素,还必须明确所属单位、班组长姓名、在沪目前实际居住地(具体到村(居)、小区楼栋)等信息要素。

8.2.7所有工地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切实做好个人防护,疫情防控小组还需做好工地人员的疫情防护培训。

8.3加强后勤管理

8.3.1工地应采用外订餐食或外订食材自行加工的方式,由餐饮企业或食材配送人员配送至工地门口。

8.3.2配送人员需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和现场抗原检测阴性证明,并对配送物料及包装进行全面消杀,相关配送人员禁止进入工地内部。

8.3.3外订餐食由工地安排人员统一配送至宿舍用餐。

8.3.4外订食材自行加工的,工人到食堂排队间隔2米打饭,全程佩戴口罩,返回宿舍用餐。

8.3.5餐厨人员、后勤服务人员、保安保洁人员、物资采购等外勤人员应相对集中居住,并与生产作业人员分开。

8.4加强公共卫生间和浴室管理

8.4.1加强公共卫生间和浴室卫生管理和内部清洁,改善卫生条件,增加消杀频次。

8.4.2加强开窗通风,通风不良的设置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装置。

8.4.3按一定间隔设置便池,在如厕高峰期应加强引导,如厕一定要佩戴口罩。

8.4.4淋浴设施应错峰使用,加强引导,间隔使用淋浴设施。

8.4.5有条件的建筑工地,应按工地人数增设厕所和淋浴设施。有条件的建议分区使用厕所和淋浴设施。

8.5加强宿舍管理

8.5.1住宿区设置且仅设一个出入口,设立值班人员,实施门禁管理。

8.5.2入住区按照人均使用面积大于4平方米要求合理安排住宿人数,且房间应以班组或同行人员为单位进行分配,并详细登记归档。

8.5.3宿舍门上张贴卡牌标明居住人员,并注明对应班组长。

8.5.4宿舍环境消杀应由班组长落实专人分区负责,班组长落实每日体温监测及其他健康状况指标。

8.6加强消毒管理

8.6.1各建筑工地应加强预防性消毒工作,明确专门消杀队伍并做好培训。

8.6.2消毒范围应全面覆盖生活区、办公区、隔离区、厕所、盥洗室、食堂、会议室、施工现场、其他设施、运输车辆等。

8.6.3消毒重点部位包括但不限于各类台面类、把手类、按键开关类、座椅类、废弃物处理区等。

8.6.4厕所、盥洗室、淋浴间应落实每2小时一次消杀。使用消毒湿巾或使用浸有消毒液的抹布擦拭消毒,或使用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用500mg/L~1000mg/L含氯(溴)消毒液,消毒10-30分钟。擦拭时应完全覆盖物体表面、无遗漏,喷洒时应将物体表面完全润湿。

8.6.5门把手、楼梯扶手、水龙头等经常接触的物体表面每天消毒2次,用250mg/L~500mg/L含氯(溴)消毒液,消毒10-30分钟。擦拭时应完全覆盖物体表面、无遗漏,喷洒时应将物体表面完全润湿。

8.6.6临时隔离点每6小时进行一次消毒,异常人员转运后应立即进行终末消毒。用1000mg/L含氯(溴)消毒液进行擦拭或喷洒消毒,作用30分钟以上。

8.6.7住宿区公共区域、办公区公共区域等每日消毒不少于2次;工人宿舍、杂货店、食堂、办公室、垃圾收集场所等每日消杀不少于3次。用500mg/L~1000mg/L含氯(溴)消毒液,消毒10-30分钟。采用拖拭或常量喷雾器喷洒消毒,使地面完全润湿。

8.6.8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设备每周清洗消毒1次,分体空调设备过滤网和过滤器每周清洗消毒1次。使用250mg/L~500mg/L含氯(溴)消毒液,消毒10-30分钟。

8.6.9脚手架作业面、模板支撑作业面、临时操作平台、各类登高设施、施工升降机轿厢、塔吊驾驶室、工人茶水亭、物料仓库、单位工程楼层等区域,落实每日1次消杀。

8.6.10消毒应区分不同的消毒部位如物体表面、地面等,选择合适的消毒制品及方法,进行针对性消毒。相关场所应加强通风,每日至少2次,每次30分钟以上。

8.6.11相应消毒记录应张贴在施工现场、办公区域、生活区域明显位置,消毒过程使用带时间水印的照片留档备查。

8.7加强垃圾清运管理

8.7.1疫情防控小组应主动和属地街镇(园区)相关部门联系,指派专人对接垃圾清运工作。

8.7.2各工地及时将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清运至工地出入口缓冲区,并进行集中消杀后,由垃圾清运车在工地缓冲区内进行装运。

8.7.3垃圾清运人员应全程戴口罩、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进行现场抗原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避免与工地现场人员直接接触。

9.应急处置

9.1应急措施启动

9.1.1接报疫情事件后,疫情防控小组应即时启动应急措施。

9.1.2疫情防控小组接报工地人员核酸检测(含抗原试剂检测)结果异常或接报流调发现工地存在密接人员应判定为红色工地。

9.1.3疫情防控小组接报流调发现工地存在次密接人员及其他疫情事件应判定为黄色工地。

9.2临时隔离点安置

9.2.1涉疫人员应立即安顿进入临时隔离点,未转运前不得擅自离开隔离点。

9.2.2临时隔离点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和服务,餐饮及排泄应与生活区、办公区严格分割。

9.3紧急报告和转运

9.3.1判别属于红色工地时,疫情防控小组应立即上报属地街镇(园区)、区防控办和区建管委,由属地街镇(园区)安排专车将其送往相应地点分类救治或隔离观察,并等候结果。

9.3.2判别属于黄色工地时,疫情防控小组应立即上报属地街镇(园区)、区防控办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将相关人员分别安顿现场隔离点,安排专人值守,采取7天工地集中管理+7天自主健康观察,在观察当天、第2、4、7、14天联系属地街镇(园区)、区防控办安排核酸检测,在集中管理期间不得与其他人员交叉接触,如工地不具备工地集中管理条件的,应及时向属地街镇(园区)说明情况并服从区防控办的统一集中管理。

9.4内部排摸和处置

9.4.1疫情防控小组应指派专人负责通过网络、电话等“零接触”方式配合疾控部门全面摸排14天内行动轨迹,排查相关人员的密切接触者。

9.4.2红色工地排摸发现的密接、次密接人员应立即分别安顿进入临时隔离点,并向属地街镇(园区)、区防控办和区建管委补充报告。

9.4.3红色工地排摸时若发现与其他工地相关联,应立即通报关联工地启动应急响应。

9.4.4黄色工地排摸涉及的相关人员应采取2天工地集中管理+12天自主健康观察,在观察当天、第2、4、7、14天联系属地街镇(园区)、区防控办安排核酸检测。

9.5暂停施工作业

9.5.1红色工地应暂停施工作业,配合区疾控部门开展疫情防控。

9.5.2黄色工地,次密接人员所在班组(部门)及交叉作业区相关人员立即暂停作业,并与其他班组隔离,谨慎安排其他班组施工。

9.6清洁消毒

9.6.1红色工地,应对相关人员涉及的相关场所实施终末消毒,环境采样阴性后可恢复使用。对相关环境(食堂、楼梯扶手、门把手、公共卫生间、垃圾箱等)加强清洁,提高消毒频次。如有空调通风系统,则同时对其进行清洗和消毒处理,报告属地街镇(园区)和区防控办,配合相关部门卫生学评价,合格后方可重新启用。

9.6.2黄色工地,应加强建筑工地宿舍室内通风,尽量采用自然通风,或使用抽气扇加强空气流通。加强宿舍等清洁消毒,对重点公共区域(食堂、公共卫生间、垃圾箱等)加强消毒频次。

9.7现场管控与核酸检测

建筑工地其他人员立即落实现场管控,在工地集中管理,期间不得与其他宿舍人员交叉。加强内部摸排,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管控时间和核酸检测标准根据防控办提出的具体管控和检测措施实施。

9.8环境采样和筛查

9.8.1建筑工地应服从属地街镇(园区)和区疾控部门安排,配合开展环境标本采集与检测,评估污染情况和消毒效果。

9.8.2根据属地街镇(园区)要求,应在区疾控部门对工地周边关联地区开展核酸筛查过程中提供便利和帮助。

10.安全生产

10.1抓好疫情防控阶段安全生产

10.1.1各单位要统筹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做到“两手抓、两不误”。

10.1.2施工企业在施工前应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专项检查及全员安全教育,并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交底。针对深基坑、高处作业、起重机械、操作平台、临时用电等内容、环节进行严密排查,组织分包单位对各类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保和调试,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10.1.3区建管所应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自查工作不力、整改不落实、违反防疫规定强行施工的,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10.1.4在复工后,建筑工地各参建单位要加强分析研判,分析安全生产不利因素和薄弱环节,研判疫情防控动态,始终绷紧安全生产工作这根弦,切实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及疫情防控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安排好、部署好、组织好、开展好、落实好各项防范工作。

10.2做好疫情防控阶段消防管理

10.2.1各单位在复工复产前重新梳理一次施工工地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对于临时调整的消防岗位人员要进行责任交底。各单位要结合岗位职责落实安全技术交底,组织重点岗位、调整岗位和新入职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

10.2.2针对疫情带来的消防安全变化情况,各单位组织各级开展风险研判,专题研究复工复产过程中的火灾风险,明确预防性措施和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10.2.3建筑工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消防安全巡查,对消防设施设备开展自检和维护,确保完好有效;对于消防重点部门要加大安全巡查力量投入和频次,对于巡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即知即改,对于不能及时改正的,向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落实看守措施。

10.2.4各建筑工地要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和吸烟管理,加强动火作业现场监护,重点加强人员住宿区域的用火用电管理,突出做好厨房与住宿区域的防火分隔。

10.2.5各建筑工地要发动在岗人员成立消防应急处置队,结合生产作业风险和防疫闭环管理特点,细化灭火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处置和疏散逃生演练。

10.3建立熔断机制

10.3.1建筑工地发生以下情况的,必须立即停止施工,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10.3.1.1.存在未经属地街镇(园区)、区建管委审批同意,擅自复工复产的;

10.3.1.2.申请复工复产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不具备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条件的;

10.3.1.3.施工现场发生疫情的;

10.3.1.4.机械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

10.3.1.5.发生生产安全、火灾等事故的。

10.3.2街镇(园区)、有关执法部门发现熔断情形的,根据违法违规情况,按相关执法权限、执法流程办理熔断手续,报区重点企业保运转工作专班、建筑工地所属街镇(园区),并开具相关法律文书。

10.3.3建筑工地应主动配合做好熔断后续整改等工作,确保熔断期间安全可控。

10.3.4建筑工地整改后,不再符合熔断情形的,由建筑工地向所在街镇(园区)、区建管委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所在街镇(园区)、区建管委会同相应执法部门核查同意后,方可复工复产。

10.3.5街镇(园区)将复工复产情况报区重点企业保运转工作专班备案。

10.4做好信息报送和动态研判

春节复工检查方案 篇2

为了切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形势的稳定,结合《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办法》,进一步改善安全环保状况,坚决防范和遏制重大事故发生,为集团春节后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局,特制定如下检查工作方案:

一、目的要求

通过全面、深入地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证节后复产复工的生产安全,严厉打击“三违”行为,推动各单位进一步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规程和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工作重点

(一)高度重视,增强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紧迫感。

节后复产复工阶段,多数职工还沉浸在节日气氛中,未完全进入工作状态,容易出现注意力不集中,易导致事故发生;生产设施设备重新启动时,容易出现机械、电气故障,易引发机械伤人和触电事故;节后各建设项目逐渐复工开建,建筑施工单位普遍存在赶工期、抢进度现象,易引发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要充分认识和做好复产复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克服盲目乐观、麻痹大意思想,迅速进入紧张的工作状态。各单位、项目部要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安全措施落实到位,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认真做好复工安全教育培训,有效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春节过后,各生产单位,特别是建筑施工单位入场人员较多、交叉作业面较广,人员流动大,新入职员工多,在复产复工前,必须对全体员工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预防事故发生,特别要抓好新招员工和转岗员工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安全教育培训要有针对性,特别加大现场操作人员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要求以及特种设备设施检查、重大危险源监控、冶炼炉等在复工开车、开炉时的安全作业要点等进行再培训和再教育。对于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要求持证上岗,人证一致,要严格按照特种作业有关要求进行操作。危险作业要严格执行作业票审批制度。各级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复产复工安全培训教育,坚持全员参与,确保培训率达到100%,考核培训情况要建立档案,对培训不合格或未参加培训的人员,要及时进行补培训。针对员工节后上班精神不集中的特点,各单位要组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车间负责人认真开展安全环保检查,发现冒险作业、违章违规操作、酒后上岗等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对当事人进行教育和处罚。

(三)落实责任,严格把关,促使企业复产工作有序开展。

为切实做好节后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推进安全环保工作,安全环保部要组织各生产单位进行安全环保大排查、大治理、严处罚,集团成立节后复产安全环保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牵头组成检查组深入现场进行检查,及时了解和掌握复产复工情况,督促各单位、项目部认真开展复产复工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开展整改工作,做到整改到位一个,复产一个。各单位、项目部必须认真开展复产复工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对不能及时整改的由各责任单位形成“五定”方案,交集团安全环保部挂牌督办。

三、安全生产检查范围和内容

(一)重点范围为:道路交通、车辆、消防、食品、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特种设备及监测报警系统等,尤其项目建设等监管职能交叉领域。

(二)重点检查内容:

1.共性内容

⑴春节后复产复工前的安全生产动员大会召开,对全体员工全面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开展情况。

⑵新招职工、转岗职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特种设备持证上岗情况。

⑶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

⑷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三同时”和职业卫生“三同时”执行情况;

⑸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

⑹从业人员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依法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情况;

⑺在有危险因素的生产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情况;

⑻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

⑼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应急预案制定和定期演练情况;

⑽为职工配备劳动防护用品、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

⑾领导带班制及安全履职情况,对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2.重点行业领域

⑴道路交通领域:由集团行政部牵头开展以车辆、运输、食品安全为重点的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无证、无牌、无照,酒后驾驶以及超速、超载、超限、人物混载等违规违法行为。重点检查十字路口、桥梁弯道、坡路等重点路段情况。

⑵消防安全领域:由安全环保部综合处牵头开展职工生活区、办公区、项目施工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消防检查,负责建筑设计和消防审批情况,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损和标识错误;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情况及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⑶建筑施工领域:由集团项目管理部牵头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防倒塌、动土动火、防腐施工易燃易爆物品堆存及其它事故隐患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建筑施工无相关资质或超越资质范围承揽工程以及违法分包、转包、以包代管等违规违法行为,严查施工现场“三违“行为”。重点检查在建企业起重机械、脚手架、深基坑等关键部位及重点环节施工防范和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⑷危险化学品和非煤矿山领域:由安全环保部负责牵头开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化工类装置及安全环保设备设施开停车作业的工作程序落实情况;检维修以及动火、高空作业、坠落(物)、受限空间作业等危险性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易燃易爆场所电气设备防爆设施落实情况;洞采矿山爆破、防透水、防瓦斯、防塌方情况。开展防触电、物体打击、高处坠落事故隐患治理工作。严厉打击特种设备非法操作、非法接电、非法使用等“三非”行为,查处无证操作、违章作业、超期未检、超压运行等违规行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部室、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紧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隐患和问题较多的地方,有的放矢,突出重点,切实抓好安全生产自查、互查、监管工作。抓好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三级一般以上事故的发生。要加强防范,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的各项工作抓细抓实。对于机构设置不健全、思想不重视、制度不完善、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疏于预防、疏于管理、疏于监管等危害安全生产工作的不作为行为、失职渎职行为,要严肃查处。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规定,进一步加强组织和领导,将责任落实到实处、提高现场细化管理工作,确保活动有序顺利推进,取得预期效果。

(二)健全工作机制,主动配合联合执法

各职能部门、生产单位、项目建设管理部门领导要积极主动配合,加大查处力度,对于非法、违法行为和隐患突出的企业,要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

(三)检查与整改相结合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分类整理,对事故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和落实整改方案,限期解决,对于一时整改不了的,必须采取监控措施,确保万无一失。

(四)标本兼治,加强统筹协调

复产复工工作方案 篇3

复产开工工作方案

根据市、区安监局的要求和国家相关文件精神,为切实使我公司复产开工安全工作有序开展,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复产开工工作方案。

一、成立复产开工领导小组 组 长:耿航宇(总经理)副组长:张宏杰(副总经理)、张 岩(生产部长)、成 员:李友权、许英凯、刘新友、李庆、孙宝成、张俊才、李德新、王羽峰、王若鹏。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开工办公室,由张宏杰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开工具体工作。

二、工作开展程序

1、通知人员返厂:由各车间主任通知全矿职工在2014年12月12日返厂进行培训。

2、召开培训会:由安全部组织开好培训会,重新学习公司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车间作业规程。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经理负责,培训地点设在厂会议室、各车间会议室,培训人员为全厂作业人员。培训内容为《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保障生产安全 十条规定》、《职业病防治法》及国家关于安全生产方针和政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内容。培训结束后由安全部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岗,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开展全面检查。组织各车间主任及专业人员对生产车间主要设备设施、供电线路、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开车正常运行。

4、排查隐患和进行隐患整改。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负责人和资金,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

6、复产开工验收。经企业自检自查合格后,向区安全生产管理局申请复工。

三、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2、对上岗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培训;

3、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安全培训,且取得资格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4、是否建立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5、是否制定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了演练,并配备了必要的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

6、企业自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是否全部整改到位;

7、法定检测检验项目是否全部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检测合格;

8、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了辨识,建立了档案,进行了检测、评估和监控;

9、是否对吊装、动火、动土、断路、高处、设备检修、盲板抽堵、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等特殊作业实施作业许可证管理,并制定严格的审批程序;

10、是否按规定标准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

11、复产开工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及辅助(公用)工程与停产的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及辅助(公用)工程的衔接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12、设备设施空运转调试是否合格;

13、消防设施是否按规定要求配置且保持良好状态;

14、危险作业场所是否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15、是否认真贯彻落实原化工部四十一条禁令;

16、是否编制并落实了复产开工方案及应急处置方案。

四、复产开工隐患排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

1.隐患排查必须在公司复产开工领导小组领导安排下,按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2.隐患排查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隐患排查前,公司必须对主要设备设施、供电线路、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五、复产开工安全生产的应急处置方案

严格按照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事故处理。对重点部位和岗位加强检查,发现隐患和突发事件,及时上报和处置。

**校区复工方案 篇4

按照公司相关要求,我校区计划于2020年3月2日实行网络授课,因岗位性质不同,计划校区助理及班主任于2020年3月2日复工。但目前学校封校,宿舍也被封锁,基于现状,暂时居家办公。现对居家办公期间工作做如下安排:

1、复工员工每天早上8:30在QQ群打卡,下午5:30沟通当天网络授课学习情况;

2、每天班主任跟课,及时了解学生上课情况,督促其学习,检查课后作业并做记录,以作为后期学生考评及班主任考核的依据;

3、每节课班主任要把视频检查学生上课的页面,截图发给校区助理,同时主任助理严格按照网课课程表对网络教学开展进行抽查,如发现不按要求进行的班主任,校区助理要进行沟通、了解情况,确保网课顺利推行并发挥作用。

4、每周五下午全员视频会议,沟通本周学生学习情况及其他需协调状况。

待正常复工开学后,我校区将做如下准备:

【上班前疫情防控】

1、按照公司上班时间要求,所有员工提前10分钟到达公司,相互间隔1.5米以上,组织体温测量、消毒、检测登记等工作。

2、员工上班前必须在家自行进行1次体温测温,发现体温超过37.2℃的员工,必须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不允许带病上岗。

【学生宿舍区域疫情管控】

1、学生宿舍进行封闭式管理,禁止外部人员进入。

2、宿管人员坚持每日对学生进行体温测量,每天不少于两次。

3、宿舍区域洗衣机等公共用品停止使用。

4、宿管人员每天检查所辖区域防控工作,对重点工作区域进行消毒处理。

【应急处置】

1、一旦发现员工或学生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健康异常情况,立即将发烧症状人员与其他人员隔离。立即启动公司应急处置流程,严禁瞒报、漏报、误报和迟报。

复工复产方案 篇5

一、成立复工复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梁文川(矿长)

副组长:张波(总工)、李永东(生产副矿长)、邓良敏(安全副矿长)、代继红(机电副矿长)

成员:苏叶勇、田洪雨、刘成贵、李兰英、曹建华、黄金云、刘成宪、李永明、刘云、李春明、李光建、李永学、吴先明、李中伦、黄清林、李光吉。

复工复产领导小组人员职责:组长梁文川对我矿复工复产工作全面负责;总工程师张波负责复工复产期间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解决复工复产期间的技术问题;生产矿长李永东负责复工复产人员的安排,复工复产任务的落实;安全矿长邓良敏对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情况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落实矿长安排的具体工作任务;地面负责人李兰英负责需要的资金到位、物资的供应。

领导小组下设复产复工办公室,由梁文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复产复工具体工作。验收办公室下设专业组:

一通三防组:由张波负责,成员有曹建华、黄金云。机电运输组:由代继红负责,成员有刘成国、李忠勇。

采掘组:由李永东负责,成员有黄清林、李光吉。

地测防治水组:由苏叶勇负责,成员田洪雨。

地面综合组:由梁文川负责,成员有刘成贵。

后勤保障组:由李兰英负责,成员有潘兴平。

二、工作开展程序

1、通知人员返矿:由矿行政办公室在2月28日通知所有人员全部返矿。

2、召开三会:由矿长组织开好“三会”(领导班子会、职工收心会、矿工培训会)重新学习煤矿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及各作业头面的作业规程。认真分析井下可能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检查、整改方案。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所有管理人员必须收心,把工作重点放在矿井安全管理上。并进行为期72学时的上岗前全员安全培训,培训工作由安全副矿长陈建华负责,培训地点设在矿安全培训中心,培训人员为全矿井下作业人员。培训工作由广安市安全培训中心负责。培训内容为煤矿基本培训教材,煤矿安全知识,煤矿管理制度,《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产安全七条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岗位责任制及技术操作规程、并开展警示教育,培训时间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培训组织工作由各队队长负责,严格考勤。培训结束后由安全培训中心统一组织考试。培训合格,取得区煤管局颁发的《上岗证》后,方可入井。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3、开展地面系统检查。在3月2日完成地面主要系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配电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供电系统、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正常运行。

4、开展入井侦察。煤矿停产时间较长,井下各种情况都可能发生较大变化,在正式入井排查隐患之前必须进行入井侦察。入井侦察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小组批准后,由煤矿熟悉井下情况的管理人员带领广安市矿山救护大队救护队员进行。入井侦察前,煤矿必须向救护队提供真实的矿图、介绍停产前后矿井有关情况,矿山救护队要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会同煤矿制定入井侦察方案,经矿方和救护队共同签字确认后开展入井侦察。侦察结束后,形成侦察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5、排放瓦斯。根据侦察情况,请区煤管局协调市矿山救护队实施矿井瓦斯排查。瓦斯排放工作结束后,矿山救护队对瓦斯排放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此项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6、排查隐患和制定隐患整改方案。瓦斯排放结束后,煤矿根据入井侦察情况,立即制定《煤矿隐患排查及处置工作方案》和《井下密闭管理台帐》,一并报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办公室提出隐患排查申请。我矿完成隐患自查后,向区煤管局报送《煤矿隐患排查报告》,请区煤管局安排专家到矿进行隐患排查。排查工作在3月2日前完成。

7、进行隐患整改。煤矿根据批复的整改方案落实好整改资金、材料、设备、工具、人员等,组织全体参与隐患整改的人员学习隐患整改方案措施,并严格按整改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进行隐患整改。整改工作计划在3月2日前完成。

8、复产复工验收申请。煤矿按照批准的整改方案完成全部整改内容经企业自查合格后,向区煤矿复产复工验收领导小组提出复产复工验收和采掘头面核定申请。

9、恢复正常生产。验收合格后,按区煤管局批复组织正常生产作业。

三、隐患排查主要内容

1、排查矿井是否存在证照不全、不在有效期内。

2、排查是否存在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446号令)中明确规定的15种重大安全生产隐患。

3、是否建立了安全管理机构,是否按要求配备“五职”矿长,并持有矿长资格证和矿长安全资格证,是否配齐“五科”、“五队”、“五长”等管理人员并持有安全资格证。

4、排查矿井一级和二级负荷机电设备是否使用正常,安全装置是否齐全,或井下电气设备是否存在失爆现象。

5、排查煤矿机构是否健全,是否按要求配备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至少配备了2名全日制煤炭院校毕业、煤矿主导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矿长和特种作业人中是否存在有未经过培训或配备不全,或从业人员应经过全员培训而未达到上岗培训要求上岗作业的。排查是否组建防治水机构并配备足够的人员和设备。

6、排查是否按规定执行收尺制度,排查收尺结果与煤矿产量是否符合。

7、排查是否严格执行交换图制度,煤矿是否按测绘规程绘制和报送《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通风系统图》、《井下避灾路线图》等11种矿图。

8、排查煤矿井下头面和同时最大下井人数进行是否经过前锋区煤炭管理局核定。

9、排查煤矿井下是否有隐蔽、违法和非法生产区域,是否有超层越界现象。

10、排查煤矿是否实现统一安全生产管理,是否有多个业主各自安排、逐级承包、层层转包、分片包干现象。

11、排查矿区环境治理情况,是否符合《四川省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四、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安全技术措施1.隐患排查必须在矿复产复工领导小组领导下按技术措施要求进行。

1.巷道出现严重垮塌或可能危及安全时严禁进入,待采取措施修复巷道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排查。

2.隐患排查工作由煤矿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其它辅助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3.隐患排查前,煤矿必须对煤矿供电系统、备用电源、地面变电所设备、供电线路、防雷电设施、主要通风机、风井主控风门和瓦斯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进行全面检查并及时检修,保证系统运行可靠。

4.隐患排查前必须做好敲帮问顶工作。及时处理悬矸活石后方可深入。排查工作分两步进行。

第一步为专业救护队井下侦察并经前锋区煤管局同意入井侦察后各掘进碛头密闭启封并排放瓦斯前进行,该次排查由矿长负责组织通风、安全、机电、运输人员进行综合排查。排查范围为全负压通风区域。主要排查通风系统是否完善、通风设施是否完好密闭前的瓦斯浓度、二氧化碳浓度、一氧化碳浓度、硫化氨氢浓度及温度是否正常,密闭是否完好,局部通风机是否完好、及巷道安全情况。

第二步为全面排查,排查工作在煤管局同意启动隐患排查后进行。排查工作按该方案要求分组进行。各组对各自的分管区域进行全面排查。

5.排查工作必须以组为单位进行。严禁单独行动。 6.排查人员必须随身携带便携式瓦斯检查仪。随时检查排查地点的瓦斯情况,发现瓦斯浓度超过0.5%时必须查明原因。发现问题及时将人员撤出。

6.井下停风时,井下所有人员必须及时撤出地面。 8.隐患排查期间,由矿领导在矿调度室值班,随时与井下保持联络。井下排查人员到达有电话地点时及时将排查的情况向矿调汇报。

五、复工复产隐患排查期间的应急方案

1、矿井必须保证正常通风、瓦斯检查等工作。

2、先由瓦斯检查员及安全员负责入井检查,只有在排除有毒有害气体和其它危险源,确认无重大事故隐患后,其他人员方可按照确定行走路线下井进行检查工作。不得擅自启封井下所有密闭。需启封密闭时,必须制定专项措施,并报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救护队负责启封。

3、井下局扇、风筒等通风设施必须设专人管理、维护,切实保证井下各地点正常通风及风量满足需要。

4、所有检查人员入井,必须在井口检身房办理入井手续,并严格执行出入井清点制度和安全检身制度。入井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自救器、便携式瓦检仪;瓦斯检查员随时检查瓦斯、CO2等气体情况,安全员检查顶板、运输安全隐患,只有气体不超限,无其它隐患方可开展工作,否则,必须立即撤出。

5、机电、运输管理方面:对机电设备及供电设施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检查,严禁非机电专职人员随意触摸、挪移电气设备。

6、各巷道及工作面的顶帮支护情况要派专人检查,发现悬矸活矸要及时处理,防止伤人。各隐患排查组必须搞好敲帮问顶工作。

前进煤矿复工整改方案 篇6

子长县煤炭工业局 煤检大队: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有关春节复工的文件精神,及时消除我矿项目建设中的不安全隐患,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建设的各项工作,使我矿及时进行复工验收,我矿积极针对井上下各环节以及作业场所存在的诸多问题,需立即进行全面整改,整改方案如下:

一、领导机构

为确保各项整改工作尽快落实完成,我矿积极组织矿委有关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工队长成立整改领导机构,及时进行整改。

组 长:高二渠

副组长:董海龙、刘正清、冯继平、冯老虎

成 员:刘宏、任建娃、黄明树、马富占、冯国清、杨安如、慕继军

二、组织安排

这次复工整改由于停工时间太长,因此整改工作范围较大,涉及面广,我矿以分组整改、分工负责、全面监管的整改原则,对各项问题进行整改。

第一组:由矿长高二渠负责,重点整改地面建设、设施、设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负责及时购买副井提升绞车,到矿后及时安装。

2.地面变电所的设备已安装,其附属设施及时购买并投入使用。3.积极协商双电源接火的有关事宜,及时缴纳相关费用。

4.确定两站建设方案、职工食堂、地面建筑维护等。地面建设工程队尽快将可组织施工的工程及时施工建设。

第二组:由总工董海龙负责,重点整改软件资料方面存在的问题: 1.及时修改完善重大灾害应急预案,对有关的内容进行补充。2.及时完善六大系统相关图纸和规章制度。

3.更加完善矿级领导带班下井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对各类隐患台账进行全面整理。

4.及时制定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签订矿山救护协议。5.积极组织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第三组:由副矿长冯继平负责,重点整改井下各巷道工程、安全设施、现场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配齐配足井上下消防材料库、机电硐室及重点场所的消防器材。2.对各掘进工作面的风机、风筒的接口、破口进行处理或更换。3.重新加固复修井下密闭墙,严格按标准要求实现断电、断轨、断管,达到完全封闭。

4.对确实应喷浆的局部巷道积极组织人员做出计划安排实施喷浆。

5.按设计要求,对高度或断面不够的巷道进行处理。6.对主要巷道和掘进巷道内的浮矸进行一次全面清理。7.对井下所有设备、巷道、管线上的煤尘进行全面清理。第四组:由副矿长冯老虎负责,重点整改机电方面存在的问题: 1.供电设备到位后,及时组织实施地面主风机、绞车房、监控室的双电源电缆线敷设工作。

2.组织人员对主、副井筒电缆和井下电缆进行一次全面整改。3.按规定要求对井上、下消防、供水、压风管路及设施进行永久性设置。

4.及时配置井下煤仓口的安全防护设施。5.井下作业地点全部增设矿用隔爆型电话。6.及时安装副斜井“一坡三挡”设施,并安全运行。

第五组:由调度室主任刘宏负责,对井上下安全监测、监控和系统的安全附属装备进行整改:

1.整顿各组风门的联锁装置,保证风门安全可靠。2.对各巷道的洒水喷雾设施进行检查、维护。

3.隔爆水棚设施重新按规定进行吊挂,充足水量,满足要求。4.全面增设巷道标志牌、避灾路线牌、路线指示牌、设备管理牌等各种牌板。

第六组:由副矿长刘正清对这次整改的安全施工及有关管理全面负责,保证整改期间的提升运输、行人、安装等施工安全,全面检查各系统、各作业地点、各关键部位的安全,负责贯彻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措施。

三、计划整改工期

这次停工整改工作中的两站建设和地面职工食堂计划在前半年完成,其它项目的计划整改工期10天内完成,整改方案批复后,我矿积极组织有关人员立即进行整改,保证在计划工期内完成各项工程,为节后复工验收做好充分准备。

四、恢复复工的安全措施

1.地面建设工程必须进行预算,提供施工图纸、资料,施工队伍必须有相应的资质。

2.新的设备安装或更换部件,要进行详细检查,并按规定进行数据测试和性能试验,在确认无任何问题后方能投入运行。

3.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送电必须有专门电工进行。所有机电设备,防爆性能良好,并有合格的接地装置和绝缘保护。机械部分的定位销、保护罩、安全闸及电器设备的过流保护、电器或机械闭锁、信号等,必须完好、灵活可靠。电缆绝缘良好,电钻、信号、照明有综合保护。

4.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低于1%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查;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控制设备内部按有放电装置的,不受此限。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5.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6.电气设备不应超过额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7.安全监测装置必须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在下井前进行地面调

试,调试不合格的严禁下井。在井下安装后要进行井下调试,井下调试不合格的必须立即更换。

8.瓦斯传感器及其监测电缆的移动,只准瓦斯监测人员与瓦斯员按规定进行移动,严禁擅自移动或停用。

9.巷道必须定期进行冲尘,杜绝煤尘堆积(厚度不超过2mm,连续长度不超过5m,宽度小于2m)。

10.井下整改期间,必须保证正常通风,按规定进行瓦斯检查。11.整改期间,严卡入井人数,入井人员必须遵守入井检身制度,矿级领导正常带班下井,全面监督管理整改进度。

12.全矿安全管理人员按职责分工,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深入到整改小组,完成所负责的整改项目。

五、总体目标及要求

矿级领导及安全管理人员充分认识这次停工整改的重要性,正确对待各项整改的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证安全施工,保证工程质量,尽快完成各项整改任务。有关领导周密安排布置,全面检查指导,突出重点,搞好整改工作,积极争取整改任务后上报有关部门对我矿予以整改验收,以致早日复工复建。

我矿现将此整改方案上报有关主管部门,望及时审查给予批复,使我矿尽快对存在问题进行全面整改,以备复工。

子长县前进煤矿 2013年3月12日

子 长 县 前 进 煤 矿

复 工 整 改 方 案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方案 篇7

新松·玺樾府项目

疫情期间复工复产方案

建设单位:哈尔滨松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黑龙江正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

一、编制依据...........................................................1

二、工程概况...........................................................1

三、编制目的............................................................2

四、复工的基本要求...................................................2五、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措施.............................3

六、风险分析、事件分级、防控分级.................................5

七、防护及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8

八、监测与预警........................................................11

九、应急响应...........................................................14

十、后期处置............................................................18

十一、应急保障........................................................19

一、编制依据

1.1黑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治手册》、人民卫生出版社《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公众防护指南》;

1.2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1.3应急总医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知识手册》;

1.4公司相关通知、要求。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建设概况

工程名称

新松·玺樾府01地块

建设地点

工程位于香坊区三合路与规划科研楼交汇处

建设单位

哈尔滨松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设计、勘察单位

北京新松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黑龙江正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质量要求

合格

安全要求

安全标准化工地

三、编制目的为提高预防和控制突发流行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减轻并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并结合中心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四、复工的基本要求

1.复工的原则

(1)复工前由项目经理主持召开全体管理人员安全生产会议,会议主要内容针对关于新冠状病毒防疫的方式方法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等内容;项目管理人员需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会议精神的传达。

(2)制定新型冠肺炎疫情的防控预案。

(3)通知拟定施工人员到岗前,完成对到岗人员的旅行居住和身体健康状况的调查工作。重点排查有无境外、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的人员。有上述经历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严格按照项目属地防疫部门要求对人员进行隔离或通过核酸检测。

(4)复工前全面对施工各班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5)开展安全检查,用电线路、施工机械设备等。

2.项目复工前置准备

(1)严格按照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政府、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司要求,严格履行复工备案审批手续;

(2)复工前按规定填写复工审批表。

(3)针对新型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自检自查。

五、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及安全生产措施

1.实行封闭式管理

施工现场必须实施封闭式集中管理,暂时无使用需要的出入口,应及时关闭上锁,只保留一处出入口且设置全高道闸,采取有效的封闭措施,出入口处设置体温监测点。施工现场不具备全封闭条件的项目不得开工。

2.施工现场进门测温、消毒

(1)进入作业区前自觉排队(人与人之间最少间隔1.5m)接受体温检测,体温正常可消毒进入。

(2)若体温超过37.3℃,在做好登记后安排其回隔离室观察休息,不间断地跟踪观察,视情决定恢复工作或到医院就诊。

(3)进入施工现场前,防疫员使用酒精喷壶对返回员工全身(包括鞋底)进行75%酒精消毒,消毒完成后进入施工现场。

(4)不佩戴口罩务工人员禁止进入施工现场。

3.日常卫生消毒

(1)每天对闸机、大门把手等重点区域使用1:50比例84消毒液进行不少于两次的消毒;

(2)建筑垃圾应分别运输和消纳;

(3)厕所应设专人负责,及时清扫,每天定时使用1:50比例84消毒液消毒2次并做好记录。

(4)施工现场内所有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如有不佩戴者,立即清离施工现场,并对其所在区域使用1:50比例84消毒液进行消毒。

(5)所有送货车辆进入现场后,司机均不得开窗、下车,使用1:50比例84消毒液对全车进行消毒后方可组织人员卸车。

(6)大型设备驾驶室、流动设备驾驶室等每日采用1:50比例84消毒液消毒不少于2次。

(7)84消毒液和酒精、其他酸性物质(如醋、洁厕灵等)不可混合使用,混合后会产生大量氯气,导致人员中毒。

4.作业区、生活区往返要求

(1)生活区和作业区在同一场地

组织工人分班组有序进入作业区,路上严禁二人及以上聚集行走,每人间距不得小于1m。

(2)生活区和作业区不在同一场地的工程项目,无论距离远近,均要组织租用专车接送劳务人员。

(3)运送过程中司乘人员必须佩戴好口罩,同时应注意乘坐人员的间距,分散就座,并每2小时开窗通风,做好对车辆的消毒工作。

(4)专车上下人前,对于门把手位置,应采用75%酒精擦拭消毒。

(5)严禁工人自行上下班进入社会区域。

5.施工现场安保要求

施工现场实施24小时值班和巡逻制度,巡逻频次不低于2h/次。与本工程项目无关的人员严禁进入;严格出入登记管理制度,对出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实行严格的登记管理。对进出人员,要询问和记录具体情况和原因,原则上无特殊情况不得外出项目,确需外出的,回归后需重新隔离14天医学观察。

六、风险分析、事件分级、防控分级

6.1风险分析

6.1.1本预案所称新冠肺炎是指: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1月28日凌晨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诊疗方案(试行第五版),具有以下病原学证据之一者: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实时荧光RT-PCR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呼吸道标本或血液标本病毒基因测序,与己知新型冠状病毒高度同源。

6.1.2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三版)》显示,新型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为主要表现。鼻塞、流涕等上呼吸道症状少见。具体如下:

(1)一般症状:发热、乏力、干咳、逐渐出现呼吸困难,部分患者起病症状轻,可无发热。

(2)严重者: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脓毒症休克、难以纠正的代谢性酸中毒、出凝血功能障碍。

(3)多数患者为中轻症,预后良好,少数患者病情危重,甚至死亡。

6.1.3普通感冒和新型肺炎的区别

根据国家防疫站专家李兰娟的电视采访资料,目前二者早期的症状是非常相似的,有的发烧、有的干咳,有的呼吸道症状,发烧以后乏力.甚至有的还有点消化道的症状。医学鉴别需要咽拭子标本采集,做病毒检测然后区分甲流、乙流还是新型冠状病毒。

6.1.3新冠肺炎临床表现包括:

突然起病,畏寒高热,体温可达39℃~40℃,多伴头痛、全身肌肉关节酸痛、极度乏力、食欲减退等全身症状,常有咽喉痛、干咳、鼻塞、流涕、胸骨后不适等。

6.1.4传播途径:

传播方式:口腔飞沫传播、接触传播(包括手污染导致的自我接种)、结膜传染以及空气传播。

6.1.4.1飞沫可以通过一定的距离(一般是1米)进入易感的粘膜表面。由于飞沫颗粒较大(大于5um),不会长时间悬浮在空气中,日常面对面说话、咳嗽、打喷嚏都可能造成飞沫传播。如果周围有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患者,记得戴口罩并尽量保持1米的距离。口罩使用后应当正确丢弃,与患者接触后应该用肥皂和流动水等彻底清洗双手。

6.1.4.2可通过空气传播的颗粒,一般直径小于5um,能长时间远距离散播后仍有传染性的颗粒。通过空气传播的病原体也可以经过接触传播。

6.1.4.3接触传播是指病原体通过粘膜或者皮肤的直接接触传播。病毒可以通过血液或者带血的体液经过粘膜或破损的皮肤进入人体。

6.1.5新冠肺炎的潜伏期

新冠肺炎的潜伏期平均在14天左右,短的在1~3天,长的10~12天。将密切接触者医学观察期定为14天,并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通过以上分析,该传染病隐蔽期长,发病症状和普通感冒有共同处,不易鉴别,症状变化因人而异,需要14天的观察和医学检测,综合判定风险较大。

6.2事件分级

(1)特别重大新冠肺炎事件

项目部内有3名及以上人员被诊断患病,与其接触人员被隔离,造成大面积停工,员工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

(2)重大新冠肺炎事件

项目部出现1人以上疫情确诊的;

(3)较大新冠肺炎事件

项目造成1人以下疫情确诊,3~10人被隔离的,疫情控制尚可;

6.3防控分级响应

防控分为三个级别,公司级,项目级,班组级。由公司下发相关文件,并按时检查项目部及班组是否按照文件相关要求进行落实,项目部对班组进行直接管理,发现任何相关情况及时向公司汇报,班组自检自查安照文件要求落实到每个工人,发现任何相关情况及时向项目部汇报,听从项目部指挥。

七、防护及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项目部应急组织机构由应急领导小组、应急办公室、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紧急联络电话: ***

7.1防护及应急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

组 长: 吴志国(***)

副组长:田晓鲁(***)

成 员: 徐彬(***)、杨雨生(***)

主要工作职责:

(1)审定项目部的应急预案;

(2)全面指导项目部的应急救援工作;

(3)全面落实项目部的预防措施及防护物投入使用;

(4)落实政府及上级单位有关应急工作的重要指令;

(5)负责组建应急指挥部或指定人员到现场指应急抢险工作,对应急抢险重大问題进行决策;

(6)审定对外发布和上报的事件信息;

(7)负责审定下达和解除预警信息,负责下达应急响应程序的启动和终止指令;

(8)应急响应结束后,安排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事故调查、评估和总结。

7.2防护及应急办公室成员及职责

组 长:吴志国(***)

副组长:田晓鲁(***)

成 员:王振宝(19969699208)、徐彬(***)

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传达、贯彻落实上级应急管理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和本单位应急领导小组的会议决议、有关要求等;

(2)负责24小时应急值守,接收各类突发事件的报告,跟踪事件的处置状况,收集相关信息并做好上报工作;

(3)负责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组织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审核、发布和管理备案等工作:负责制定、报批和组织实施应急演练、培训计划;

(4)负责应急资金计划的制定和应急项目的审批;

(5)负责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负责应急物资备库管理制度的编、落实,制订应急物资和装备配备计划,负责应急物资的定期检查等;

(6)负责应急队伍建设,制定并实施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计划等;

(7)组织应急演练、应急培训、应急物资和抢险救援队伍等,并对施工情况进行考核评价管理。

7.3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成员及职责

现场应急救援队伍是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分工协作有序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组可根据实际进行增减调整,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

7.3.1 现场抢险组

组长:吴志国(***)

成员:徐彬(***)、王振宝(19969699208)、杨雨生(***)

主要职责:

①对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对在工地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等候卫生部门和疫情防控指挥部指令。

(2)工地要对可疑病人所在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人员前往探望。

(4)工地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施工计划和安排。

②对确诊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工地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的施工现场,等待卫生部门和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工地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工地应配合卫生部门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7.3.2善后处理组

组长:吴志国(***)

成员:徐彬(***)、杨雨生(***)

主要职责:负责患者的后续医疗救治;负责核实患病人员情况及其亲属的接待安抚、住宿及日常生活工作;负责赔偿的洽谈以及死亡人员的善后工作;负责保险索赔事宣;负责恢复现场办公、生活等基本功能。

7.3.3事故调查组

组长:吴志国(***)

成员:杨雨生(***)、王振宝(19969699208)

主要职责:负责保护事故现场,搜集事故资料:负责事故调查,确定事故损失性质、原因,主要责任人,提出预防措施和处理意见等。、八、监测与预警

8.1风险监测

8.1.1工作职责

防护及应急办公室负责本项目部新冠肺炎风险监测工作。负责与当地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获取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当收到新冠肺炎预警信息时应及时向上一级单位应急办公室报告。特殊情况可越级上报。

发现传染病疑似病例后,疑似病例所在部门立即向应急救援日常管理办公室人员汇报,应急办公室根据疑似病例、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综合分析判断,向应急小组汇报,发布预警通报,通知各部门作好应急准备。

各部门每天定时向应急办公室汇报本部门疫情情况(是否有发热病人或疫情接触情况),如出现疑似病人由应急办公室联系医院进行甄别和处置。

8.1.2监测方法

8.1.2.1判定疑似病人主要通过询问其是否有以下几项接触史。

1)可疑暴露者是指暴露于新型冠状病毒检阳性的野生动物、物品和环境,而且暴露的时候未采取有效防护(如戴口罩)。

2)密切接触者是指与可疑感染者或确诊感染者有过如下接触情形之一:

3)与病例共同居住、学习、工作或其他有密切接触的人员:

4)诊疗、护理、探视病例时未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的医护人员、家属或其他与病例有类似近距离接触的人员:

5)病例同病室的其他患者及陪护人员;

6)与病例乘坐同一交通工具并有近距离接触人员;

7)现场调查人员调查后经评估认为符合条件的人员。

8)对于密切接触者,需要在家进行医学观察。不要上班不要随便外出,做好自我身体状况观察,定期接受社区医生随访;

8.1.2.2注意通过以下几项区分新冠肺炎和普通疾病:

1)新冠肺炎以发热、乏力、干咳等为主要表现,并会出现肺炎。但早期肺炎可能不发热,仅有畏寒和呼吸道感染症状,但CT会显示有肺炎现象。

2)流感以高热、咳、咽痛及肌肉疼痛等为主要表现,有时也可引起肺炎,但不常见。

3)普通感冒以鼻塞、流鼻涕为主要表现,多数患者症状较轻,一般不引起肺炎症状。

8.1.2.3观察以下这些体征和症状:

1)发烧。每天两次测量的体温。

2)咳嗽。

3)呼吸短促或呼吸困难。

4)其他需要注意的早期症状包括畏寒、身体疼、咽喉痛、头痛、販泻、恶心/呕吐和流鼻涕。

5)如果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及时向部门、单位负责人报告,负责人报告应急办公室后,统一联系医生,到指定医疗部门进行排查、诊治。

如果发热超过38.5℃,同时有以下三种情況之一:1)伴有呼吸困难、明显的胸闷气喘;2)接触过新型肺炎或可疑新型肺炎的病人;3)本身就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心脑肝肺肾等基础疾病的病人。建议及时到医院就诊,必要时在医院隔离处理。

8.2预警信息发布

应急办公室接到疑似病人的预警信息后,上报应急领导小组,应急领导小组结合医院诊断结果,研判可能造成的后果,综合判断情况的紧急程度,确定预警级别。由应急办公室采用电话、QQ平台、微信平台、短信等方式发布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包括可能发生事件时间、地点、可能影响的范围以及应采取的措施等。

8.3预警行动

各应急救援工作组接到预警信息后进入待命状态,做好应急响应准备。

8.4预警调整和结束

应急办公室根据急性传染病事件的变化情況,报请应急导小组批准后,发布调整或解除预警信息通知。

九、应急响应

9.1信息报告

9.1.1发生疑似新冠肺炎事件后,事发项目负责人应立即向行政主管部门及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疫情应急办公室报告,并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

9.1.2当发确诊新冠肺炎事件时,应急办公室需按规定向公司总部应急办公室报告。各应急救援工作组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分工,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由属地政府统一协调指挥的急性传染病突发事件,应遵其安排。

9.1.3报告内容:新冠肺炎名称、发生地点、发生时间、波及人群或潜在的威胁和影响、报告单位、联系人及通讯方式。并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新冠肺炎的性质、范围、严重程度、可能原因、已采取的措施,病例发生和死亡的分布及可能发展趋势。

9.2应急处置措施

9.2.1较大及以上新冠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发现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时,必须在24小时以内报告,并向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疾病控制中心报告。

(2)对传染病人、疑似传染病人在做好自身保护的前提下,应及时将其送往医疗急救中心(医疗部门)进行治。发现人应尽可能避免与患者直接接触或近距离接触,并离开患者生活、工作的房间或办公室等场所。在现场附近把守,防止人员进出,等待应急组织其他人员的到来。

(3)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污染的场所、物品,做好消毒处理,必要时请疾病控制中心进行专业消毒。对发生确诊或可疑病人的疫区、空间、交通工具、病人接触过的物品、呕吐物、排泄物,进行有效消毒;对不宜使用化学消杀药品消毒的物品,采取其它有效的消杀方法;对价值不大的污染物,采用在指定地点彻底焚烧,防止二次传播。

(4)与传染病人或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应隔离进行临床观察。对需观察隔离的员工设置专门的隔离区,负责安排好被隔离人员的生活必需品的配给。食堂采买要避开病毒源,保证食品的安全性。

(5)对易感人群应采取预防性用药,群体防护措施。需要进行隔离的病人、疑似病人和密切接触者,应主动配合有关卫生部门采取医疗措施。

(6)照顾患者时应正确佩戴口罩、防护服等,口罩用后应统一回收处理,与患者接触后应用酒精洗手液等彻底清洗双手。

(7)充分考虑发生传染病疫情及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期间可能带来的人手紧缺问题,合理调配人力资源,保证正常生活、工作秩序。

(8)及时公布本次发生疾病的传播方式,传播规律,有效的预防方法,如何正确对待,使广大职工进一步了解相关疾病的预防知识。以消除职工、群众的恐惧心理,稳定职工情绪,保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9)禁止非本单位人员乘坐本公司车辆,定时对公司所属车辆进行消毒。根据需要派出专用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10)做好患者亲友的接待、安抚工作。

(11)对健康的未受感染的人员进行集中居住,统一食宿,减少外界接触,以保障上述人员不被感染。

9.2.2一般新冠肺炎事件应急处置措施主要包括:

(1)号召全体人员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保持办公、生活场所的卫生。

(2)控制人员出入,同时对出入人员进行健康状况检查,发现疑似急性传染病人员立即隔离观察。在工地入口设立体温检查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检查。尤其是对外来访问人员检查体温,发放口罩,并进行登记。

(3)消毒灭菌。冠状病毒对热敏感,56℃ 30分钟、乙醚、75%酒精、含氯消毒剂、过氧乙酸和氯仿等脂溶剂可以有效灭活病原体。对工地、办公区、宿含、会议室等进行消毒,定时打开门窗自然通风,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工地内禁止长期露天堆放垃圾,垃圾场及时清理垃圾,杜绝污水横流。

(4)如果能做到单人居住最好,如果做不到,尽量做到和家人保持一米远的距离,另外,单间隔离的房间,东西越少越好,戴好口罩,做好通风;在隔离期间,注意多饮水。

(5)加强食堂卫生管理,入口处设置洗手点,服务人员使用口罩,公用器具采用消毒柜消毒,员工存放碗筷的柜子定期进行消毒淸洗。单独碗筷单独消毒,洗碗池保持清洁卫生。食材方面,不要吃活禽、野味,保持营养均衡。

(6)卫生间使用完毕之后,做好消毒和通风。完善卫生间洗手池、洗手液、烘干器等设施,加强卫生管理,保持厕所清洁卫生。建议使用蹲便器。每天清洁所有「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柜台、桌面、门把手、洗手间固定装置、厕所、手机、键盘、平板电脑和床旁桌子。另外,清洁可能带血、体液或分泌物或排泄物的任何表面。

(7)项目部全体人员包含分包队人员,每天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下班前测量人员体温。出现发热人员,体温超过38℃,伴有全身不适症状,服用退热药物,如乙酰氨基份,并进行隔离观察。

9.3扩大响应

在当前应急措施难以应对、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现场应急指挥部应及时请示公司应急导小组调整响应级别,向上级单位请求支援,同时充分寻求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救援机构的支援。

9.4应急结束

在项目部范围内,应隔离时间段内,已隔离病员均得到有效治疗,患者生活、工作场所已消毒:且未发生新增疑似病例及确诊病例时,由应急救援日常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直布本次新冠肺炎事件应急响应结束。

十、后期处置

10.1应急响应结束后,按照把事故损失和降低到最低程度的原则,及时做好生产、生活恢复工作。

10.2财务负责牵头核算救灾发生的费用及后期保险和理赔等工作。

10.3事件调查组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及时、准确查明传染病疫情的原因,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制定防范措施,落实责任制,防止类似事件发生。

10.4应急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应急救援工作记录、方案、文件等资料,组织各部门对应急救援过程和应急救援保障等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将总结评估报告报上级主管部门。

十一、应急保障

11.1应急队伍

项目部应急队伍由应急领导小组组建现场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现场抢险组(救援、疏散、警戒等)、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事故调查组,各组人员由专业相关各部门人员抽调组成,相关人员均应参加相应的应急预案演练或者培训活动。

11.2应急物资与装备

应急办公室、项目部设备物资部组织储备适量的应急防护设施,如防护手套、口罩、消毒液、红外线温度仪等。项目部有一辆专用救援车,机动应急小车2辆,应急期间优先保障应急需要。

名 称

数 量

名 称

数 量

水银温度计

5个

医用手套

50副

电子体温计

2个

消毒液

10瓶

口罩(N95)

100个

洗手液

5瓶

一次性口罩

200个

塑料袋

100个

应急救援车

2辆

医用封闭式垃圾桶

2个

机动应急车

1辆

工程铲车

1辆

11.3通信与信息

通讯联络通过手机、微信方式进行。项目部全体均配备有手机,各执勤点配置对讲机。

11.4应急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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