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服务合同三

2024-06-28

广告服务合同三(通用9篇)

广告服务合同三 篇1

方:_ _ _____________________ _

方:_ 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 _ ____ 年 ____ 月 _____ 日

网络广告服务合同((样式三))

The content of this contract is only a reference for both parties.You must read the listed terms carefully when using it.The content of the contract will be adjusted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of both parties and should not be directly applied.网络广告服务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着自愿、公平、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在_________网_________站点发布广告一事签署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为了推广其形象、产品或服务,根据本合同附件中所规定的_________网广告价格及标准,决定在乙方网站上进行广告发布

2.甲方的广告创意需经乙方认可。甲方并保证有权发布该广告而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利,也不违反任何法律。并对由此而可能造成的损害和费用负责。

3.本合同的附件说明广告发布位置,时间,数量和要求,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4.甲方将按乙方的要求,在广告发布开始刊登 5 个工作日前向乙方提供所需的全部广告资料。对因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之规定按期提供广告资料而造成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5.甲方可以委托乙方为其设计信息发布图形,在甲方决定采纳乙方所设计的广告发布图形,并交付设计费用 RMB_________元后,该信息发布图形的著作权归甲方所有。

说明:本合同内容仅供甲乙双方的一种参考,使用时须仔细阅读所列条款,合同内容根据双方实际情况来进行调整,切勿直接套用。文件可直接下载编辑,可用于电子存档。

6.在信息发布期限内,如甲方需要更换其发布图形文件和链接 URL,须提前_________个工作日提交给乙方,但这种修改和调整以每二周一次为限。

7.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转卖、转让本合同下的任何权利。任何转卖、转让行为将使本合同立刻终止,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8.合同双方同意,在每次广告定单合同履行前_________天内由甲方将合同定单上所列金额作为乙方发布网络广告的服务费付至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9.如果甲方不能按本条款及时付款,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就已经履行的广告投放义务部分向甲方计费,并追加相应的利息。

10.有限责任:如果乙方未能根据本合同附件规定的时间发布甲方广告,因技术或其他原因造成此广告未能按本合同附件的规定发布,则乙方对甲方应负的责任仅限于:在以后的时间里以相当的位置发布该广告。具体办法应由双方协商而确定

11.合同终止

(1)当甲方信息发布的时间等于本合同附件申甲方所购买的信息发布时间期限时,本合同终止。

(2)任何一方破产或与其它公司合并,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3)见本合同第九条。

1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

广告服务合同三 篇2

关键词:物业管理,物业服务合同,异同辨析

合同是特定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以设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作出意思表示, 又经磋商使意思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作为商品交换法律表现形式的民事法律行为, 合同在生产、销售、分配及消费四大社会经济活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完善、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及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 物业管理作为对建筑物和配套的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进行社会化、企业化、专业化的维修、养护、管理等综合服务方式, 已成为广大居民住房消费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代物业经营管理活动中, 涉及的社会关系多种多样, 其中最主要的是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关系, 它们之间实质上是市场交易关系, 一切交易活动都是通过缔结和履行合同来进行的, 物业服务合同已成为物业管理最基本的法律关系, 是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产生的新型合同, 是现代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最为核心的内容。根据物业所有权人和委托人的不同, 物业经营管理中的物业服务合同可分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 辨析这两类物业服务合同之异同对规范和指导物业管理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一、物业服务合同在物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物业服务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在平等、自愿基础上依法签订的以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支付管理费用为内容的, 规范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权利义务的协议。其中,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指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 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或公有住房出售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前期物业管理的书面协议, 普通物业服务合同是指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约定, 由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进行有偿管理服务的书面协议。二者是时间上存在着先后顺序而又相互衔接的两类民事法律合同。就物业管理活动来看, 物业服务合同是保障物业管理活动顺利开展和物业经营管理优质服务的基石, 其重要作用主要体现如下:

(一)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服务公共性活动产生的契约基础

物业管理活动的实质是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以物业管理服务为标的所进行的交易活动, 交易双方主要是以物业服务合同为纽带完成物业市场交易活动, 从法律及法理来看, 物业管理法律关系本质上是一种合同关系。物业管理是通过物业服务合同而产生的一项市场行为。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活动得以实现的基本法律文件, 是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管理活动的基础和重要法律依据, 物业服务企业是基于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交纳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合同主体双方是平等的民事法律关系, 是实现物业管理社会关系的法律形式。

(二) 物业服务合同是明确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最重要法律文件

物业管理是一种具有委托代理性质的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 当事人双方的意思表示在物业管理法律关系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物业服务合同是建立当事人双方之间关系以及约束当事人双方行为的法律规范, 是确立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被服务者与服务者的关系以及明确双方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的最重要法律文件。依法共同遵守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是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义务, 合同双方当事人都应该给予充分重视, 这对于物业服务合同关系的进一步规范与成熟具有积极意义。

(三) 物业服务合同是实现物业交易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保障

物业服务企业依据物业服务合同主要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物业管理, 其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的公共性决定了其受益主体的广泛性。物业服务合同是保障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为此, 订立物业服务合同时, 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合法等基本原则, 在慎重考虑、充分协商讨论的基础上最终达成意思表示一致才能签订合同;约定的合同条款宜细不宜粗, 应当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合同应当明确物业服务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应当认真研究有关法律规定, 具体、明确约定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责任。把握好这些合同订立中的关键环节, 有助于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四) 物业服务合同是提高物业管理服务精细化水平的有效途径

现代社会高速发展, 要求实现社会化大分工, 每个人精通自己行业的专业技术, 而其他工作交由该行业的专业人员完成, 知识专业化, 行业分工化, 提高了工作精细化水平, 提高了效率, 降低了成本。物业服务合同实现了物业所有权与管理权实现了分离, 一方面, 物业服务企业拥有专门物业管理技能, 利用自己的技术为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提供服务, 行使管理权;另一方面, 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是物业的所有权人, 基于拥有物业所有权对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活动进行监督。

二、前期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相同之处

前期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是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两类合同。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服务, 应当与有关委托方订立物业服务合同。在物业管理过程中, 委托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具体的权利和义务基本上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 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关系。在现实的物业管理服务的不同阶段, 作为物业管理提前介入的主要环节,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发挥着重要作用, 而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物业服务合同, 是物业管理的基本合同。它们的相同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 都属于合同类型中的双务、有偿合同

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等给付义务的合同, 是实践中最常见、最大量的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取得利益均须支付对应代价的合同。一般而言, 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前期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双务有偿合同, 合同对签约双方的权利与义务都做了明确的双向规定, 双方的权利义务是相互对应、相互依赖的。在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房屋及配套设备的养护、维修, 小区环境卫生清洁和保安等物业管理服务时, 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必须支付服务费用, 当事人双方是一种等价交换关系, 物业服务收费的基本原则是质价相符, 服务费用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由双方当事人自主约定。当然, 一些物业服务企业出于经营策略考虑, 也可能无偿地为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提供某些服务, 但一般仍以有偿为原则。

(二) 都属于合同类型中的诺成、要式合同

诺成合同是指不依赖标的物的交付, 只需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告成立的合同, 它仅以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交付标的物为当事人的给付义务, 违反该项义务即产生违约责任。要式合同是指法律或当事人要求必须具备特定形式的合同。前期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均属于诺成、要式合同。只有经过要约和承诺, 并在相互信任的基础上协商一致, 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才能订立合同。同时, 根据合同自由原则, 当事人有权选择合同形式, 因此, 合同以不要式合同为常态, 但对于一些重要的交易, 法律常规定当事人应当采取特定的形式订立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区别在于是否应以一定的形式作为合同成立与生效的要件。”[1]区分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的主要意义在于, 某些法律和行政法规对合同形式的要求可能成为影响合同效力的因素, 前期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属于诺成、要式合同, 均有示范性文本以供借鉴。

(三) 客体是一致的, 都是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物业服务企业与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之间基于前期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形成的交易关系, 双方交易的标的物都是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提供持续不断的无形的物业管理服务, 不仅包括对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 而且包括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绿化、清洁、交通、车辆等秩序的维护。在日常的物业管理阶段, 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普通物业服务合同为业主提供具有公共性和综合性等特点的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另外, 物业管理服务活动并不存在流通环节, 且生产和消费处于同一过程之中, 当然, 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 物业服务企业依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的如管理遗留的扫尾工程、空置房出租或看管等物业管理事项是通常情况下的物业管理不具有的一些内容。

三、前期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不同之处

前期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管理实务中两类既紧密联系又相互区别的合同, 从物业管理规范化运作的角度讲, 二者缺一不可。尽管两类合同在法律特征方面有许多相同之处, “但因物业在开发建设、销售和消费使用这三个不同阶段产权在不同产权人之间的转移, 导致合同的主体有所变化, 进而两个合同在签订主体、签订时间、有效期限、终止条件等都有所差异。”[2]

(一) 签订主体不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主体是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由于在新建物业的业主入住前, 首次业主大会尚未召开, 业主还不能形成统一意志以及业主大会还不能统一业主意见来决定是否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而此时已有实施物业管理的现实必要。为了维护正常的物业秩序, 保护业主现实的合法利益,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 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 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用以约束物业管理前期活动行为。一方面, 在物业未销售前, 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是物业的第一业主, 有权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从法理角度来看也是许可的;另一方面, 从合同的相对性规则出发,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不能对第三人产生拘束力, 这将会导致业主享受物业服务而由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管理费用的局面。为克服这一弊端, 各国或各地区开始改变这一契约仅具债权效力的状态, 而赋予其物权效力。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主体是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当业主入住达到一定比例时, 就应按规定及时召开业主大会, 选举、组建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由全体业主通过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 是业主大会的常设性执行机构, 对业主大会负责, 其职责之一就是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并正式签订普通物业服务合同。

(二) 签订时间不同

在实践中, 物业“滚动开发”的情况比较多, 物业的销售及业主入住是一个逐渐的过程, 从物业开始交付给业主, 到业主成立业主大会之间, 还有一段过程, 不仅这个过程需要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甚至在物业的开发建设阶段往往就需要物业管理的早期介入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企业进行前期物业管理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 其签订的时间是新建住宅的开发商出售住宅前, 也就是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业主委员会的设立, 标志着前期物业管理的结束, 物业管理进入正常的日常运作阶段, 即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实施业主自治管理。普通物业服务合同签订的时间一般应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三个月内, 最迟不应迟于六个月。

(三) 有效期限不同

为避免在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出现物业管理空缺, 明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责任主体, 规范前期物业管理活动, 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有必要与其所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属于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过渡性合同, 其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 到业主委员会成立后与其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普通物业服务合同正式生效时终止。物业的销售、入住的渐进性造成业主大会首次召开时间不确定, 而首次业主大会召开时间的不确定又决定了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间的不确定性, 因此, 前期物业服务的期限通常是不确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的不确定, 不仅影响物业服务企业统筹安排工作、降低交易成本、防范经营风险, 而且会导致物业管理市场秩序的混乱, 诱导纠纷和矛盾。但是前期物业服务的期限是可以约定的。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则是只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 且通过书面的形式签订, 双方当事人一经签字或盖章, 合同即成立, 这标志着物业服务合同正式生效。普通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固定期限合同, 属于在较长期限内履行的合同, 因此, 当事人需要对合同的期限进行约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条款应当尽量明确、具体, 或者明确规定计算期限的方法。“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相比, 具有期限明确、稳定性强等特点。”[3]

(四) 终止条件不同

尽管前期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都有约定的时效, 都是附终止条件的合同, 但二者的终止条件不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在期限未满时, 如果业主组成了代表和维护自己利益的业主大会, 选聘了物业服务企业, 签订了普通物业服务合同, 进入了正常的物业管理阶段,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将自动终止, 终止时间以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间为准。另外,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受业主入住状况及房屋工程质量等各种因素的影响, 合同的期限具有不确定性, 当此类因素致使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全面履行时,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提前解除合同或要求补偿的方式规避风险。因此, 有必要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 对解除合同的条件作出明确约定。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比较而言, 普通物业服务合同有下列情形下之一时将会终止履行:约定的期限届满, 双方没有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 可以终止履行;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大会双方协商一致解除物业服务合同的, 可以终止履行;因不可抗力致使物业服务合同无法履行的, 可以终止履行;物业服务企业如果被宣告破产, 按照国家规定进行破产清算的, 可以终止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综上所述, 前期与普通物业服务合同都以提供物业管理服务为主要内容, 是有关人们生活居住方面必要且重要的经济合同, 辨析它们之异同, 是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与房地产开发建设单位以及业主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正确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好物业纠纷的关键, 对保障物业管理活动中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 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以及维护物业服务市场秩序等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彭叔媛.合同法实务[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2012:14.

[2]中国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经营管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2011:211.

技术合同法律制度(三) 篇3

1.合同(项目)名称,包括标的类别、性质等,是区分不同类型技术合同的标志。

2.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分别从定性、定量和质量的角度去界定技术合同标的,是当事人权利义务的主要依据,是技术合同的中心条款。

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

4.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合同变更、解除或终止并不影响保密条款的效力。

5.风险责任的承担,应明确风险责任承担的主体,如约定承担双方共同分担的,应明确分担的比例或份额。

6.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7.验收标准和方法。当事人可以约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等,可以约定技术鉴定会、专家技术评审会等方法。

8.价款、报酬或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

9.违约金或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10.解决争议的方法。

1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为避免对关键性术语产生歧义和误解,当事人应在合同中对关键的名词和术语作出界定。

为防止技术合同缺项,建议使用“合同的示范文本”。

四、技术合同的履行

1.一些条款约定不明的技术合同的履行

受客观因素影响和人的认识的限制,要使合同条款十分完备也不现实。为保证技术合同的有效履行,根据《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技术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仍不能确定的,则适用《合同法》第62条的规定。

2.合同保全

假定甲欠乙100万元并已到期,乙欠丙120万元,乙怠于行使对甲的债权。在这样的情况下,为保障对乙债权的安全,丙应当怎么办?如果此时乙部分或全部地放弃对甲的债权,丙该怎么办?这实际上是合同保全的问题。

仓储合同(样式三) 篇4

┏━━━━━━┯━━━━━━┯━━━━━┯━━━━┯━━━━┯━━━━┓

┃存货人│ 品名、规格 │单价│ 数价 │交货日期│储存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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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协议条款:

1.仓储物验收及仓单

2.储存场所及方法

3.仓储物保险

4.仓储物的提取

5.仓储费

6.违约责任

存货方:______仓管方:______

住 所:______住 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

银行帐户号:_____

联系方式:______

动产赠与合同(三) 篇5

甲方(赠与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赠送_________________(写明赠与标的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赠与财产

甲方将其所有的_________(写明标的物)赠送给乙方,其所有权证明为:_________(写明证明甲方所有权的证据名称)

第二条 赠与财产的状况

1.名称:_______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_______

3.质量:_________________

4.价值:_________________

5.(是/否)有瑕疵: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赠与目的: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赠与物的交付

1.交付时间:_________________

2.交付地点:_________________

3.交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 手续办理

乙方应在_________________期限内办理所有权转移的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拒绝赠与。

第六条 赠与的撤销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甲方或者甲方的近亲属;

(2)对甲方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4)_________________。

2.甲方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3.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

第七条 交付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甲方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乙方可以要求交付。

第八条 赠与物的损毁

因甲方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甲方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九条 赠与物的瑕疵

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甲方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甲方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责任。甲方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乙方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条 通知

中外补偿贸易合同(三) 篇6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国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补偿贸易内容

1.乙方向甲方提供________台(套)设备及其性能规格资料、辅助设备和零、备、附件及试车用原材料(提供设备另用附件详列)。

2.甲方将用乙方提供的设备所生产的________________产品,偿付上述设备的价款,也可用其他商品来偿付。偿付商品的品种、数量、价格、交货条件等,详见合同附件。

第二条 补偿方法

1.甲方分期开出以乙方为受益人的远期信用证,分期、分批支付全部机械设备的价款。

2.乙方开出以甲方为受益人的即期信用证,支付补偿商品的货款。

3.当乙方支付货款不能相抵甲方所开远期信用证之金额时,乙方用预付货款方式,在甲方远期信用证到期之前汇付甲方,以便甲方能按时议付所开出的远期信用证。

4.由于甲方所开立远期信用证的按期付款以乙方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为基础,所以乙方特此保证及时按合同规定开出即期证及预付货款。

第三条 补偿商品

1.甲方用乙方提供设备生产的商品(详见附件),按每公历月____ 套(件)供应乙方;

2.对其他商品,双方同意分批签署供货合同。供货条件由双方另议。

第四条 偿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提供设备在甲方场地试车验收后第____个月起,每月偿还全部设备价款的____%;

2.甲方可以提前偿还,但应在____天之前通知乙方。

3.在甲方用补偿商品偿还设备价款期间,乙方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开立以甲方为受益人的足额、即期、不可撤销、可分割可转让的信用证。

第五条 偿还期限:限于本合同生效后____ 个公历月内偿还完毕。

第六条 补偿商品作价

1.双方商品均以________(币种)计价。

2.乙方提供的设备及零、备、附件等均以________(币种)作价。

3.甲方提供的补偿商品,按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出口货物的人民币基价,以当时的人民币对____ 币的汇率折算成________币,或经甲方主管部门同意后,以____ 币结算。

第七条 双方的利息计算

1.双方议定,本合同项下的____币及____币的年利息分别为____ %和____ %。

2.甲方所开立的远期信用证及乙方预付货款的利息均由甲方负担。

第八条 技术服务

1.甲方自行将设备在厂房就位。

广告服务合同三 篇7

关键词:环境污染,合同环境服务,ESC,风险,层次分析法

合同环境服务 (Environment Service Contract, 简称ESC) 是基于市场的一种环保新机制。ESC的特点是选择外部专业公司提供的综合性环境服务并且以服务前后的环境效果差来计费, 环境需求方获得了既定的环境效果, 才付费给治理企业 (环境服务公司) , 是一种典型的“按效果付费”模式。ESC的需求主体包括两类:第一类为排污企业;第二类为政府部门, 将辖区内的环境责任集中起来, 再由政府出面集中采购环境服务。这两类需求主体以合同或契约的方式, 向专门提供环境服务的责任主体即环境服务公司 (Environment Service Corporation, 简称ESCo) 采购明确的环境服务并以环境效果支付相应的费用。

当前, 环境管理正逐步从单项指标控制向综合解决方案转变, 环境服务是环境保护发展的高级形态和方向。环保部2011年4月5日出台的《关于环保系统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制定综合环境服务的服务标准和技术标准, 在工业园区、城市和重点行业开展综合环境服务试点, 积极探索合同环境服务等新型环境服务模式”。国务院2011年10月20日出台的《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大力发展环保产业……着重发展环境服务业”。

1 合同环境服务的运作流程

目前, 我国的环境保护具有较强的区域性特征, 因此在实施ESC项目的过程中, 地方政府应该承担组织和管理的责任。地方政府应对本地区的公众进行有效地宣传和组织, 并由地方政府全权代表环境服务需求方参与ESC项目。如果当地存在大型排污企业, 也可由排污企业独立成为环境服务需求方;或由排污企业和政府组成共同环境服务需求方。环境需求方与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确定本地区的ESC项目要求, 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环境服务公司, 然后由三方共同对环境效果目标、项目设计、项目监理、项目运营和交接等方案进行确认并签订环境服务合同, 环境服务公司完成融资后开始项目建设和运营。项目期满后, 项目所有权、收益权连同全部设施移交给环境服务需求方。ESC项目运作示意图如图1所示。

在项目合同期内, 环境服务公司拥有项目的所有权、运营权和环境效益分享权, 提供全方位的环境服务, 承担全部项目成本。随着建设项目的逐步实施, 环境效益开始体现:当地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公众满意度提高、产出增长、外来投资增长、地方财政收入增长、国家环境补贴和奖励等。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所获得的环境效益, 由环境需求方和环境服务公司按合同约定共享。项目期满后, 环境服务需求方独享环境效益。

2 合同环境服务的运作模式

2.1 环境效益分享型

环境服务需求方与环境服务公司签订环境服务项目合同, 由环境服务公司出资修建环境改善设施并提供全部软硬件支持, 在合同约定的项目建设期内达到预定的环境质量目标。在全部合同期内, 环境服务公司按照一定比例分享环境效益, 以补偿项目成本和获取项目利润。这种模式类似于“融资租赁”, 特别适用于前期缺乏资金而后期环境效益明显的地区, 例如有开发区建设规划或特色产业规划的地区;在市政环保项目中也大有可为, 例如市政污水处理项目。

2.2 环境质量保证型

环境服务需求方与环境服务公司签订环境服务项目合同, 由环境服务公司做出环境质量保证, 在合同约定的各个时期, 项目的实际环境质量要不低于合同保证的目标值。如果低于目标值, 环境服务公司必须进行补偿;一旦高于目标值, 环境服务公司即参与相应的环境效益分配。这种模式适用于环境质量容易确认, 并且需求方成分简单的项目, 例如工业企业的排污治理项目。

2.3 环境服务托管型

环境服务需求方与环境服务公司签订环境服务项目合同, 确定享受环境服务的方式和价格。在项目投入运营后, 环境服务公司按照约定的服务价格向环境服务需求方直接收费。这种模式也可以当作“环保物业管理”, 适用于排污方明确并能稳定收费的项目, 例如工业园区环保项目、实施了物业化管理的社区环保项目。

3 合同环境服务的风险因素

合同环境服务包括项目评估、规划、投融资、建设、运营等各产业单元, 项目时间周期长、影响因素多。合同环境服务的主要风险包括以下方面。

3.1 外部环境风险

(1) 政策风险:

ESC具有明显的政策驱动型特征, 但是ESC在我国还刚刚起步, 相关的政策细节还是一片空白。同时, 未来不断完善与健全的法律法规如环保法、质量法、税法、劳动法等的颁布实施, 都可能对ESC项目带来风险。

(2) 经济环境风险:

经济周期、通货膨胀、利率、汇率等宏观经济因素将对项目带来巨大影响, 这些因素会引起市场需求、运营成本、融资成本、环境要素价格和资源价格等的波动。

(3) 社会环境风险:

ESC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可能产生的社会环境风险, 例如:项目征地带来的拆迁安置问题, 项目与周边公众的沟通与互信问题, 项目可能涉及的宗教与文化冲突问题等。

3.2 财务风险

(1) 融资风险:

ESC项目通常投资大、建设和运营的周期长, 往往需要通过融资获得可靠的资金支持, 但是融资的来源、规模、偿还方式以及融资方的合作能力都会对项目产生影响。

(2) 收入风险:

环境服务公司 (ESCo) 能否及时地从项目获得收入回报, 是项目能否顺利运营的关键因素。事实上, 无论是从地方政府收费, 还是从排污企业收费, 或是从居民收费, 都存在现实的风险。

3.3 组织管理风险

(1) 技术风险:

项目所使用的环保技术能否实现预期的技术和经济指标;原技术能否顺利升级已适应未来可能发生的环保标准变化或应对新技术的出现等。

(2) 决策风险:

项目管理者在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能否始终进行科学合理地决策, 一旦出现失误, 就可能对项目产生危害。

(3) 合作风险:

ESC项目中, 环境需求方、ESCo、第三方环境服务机构、乃至周边公众都必须充分的合作, 才能保证项目目标的顺利实现。

4 基于层次分析法的合同环境服务风险指标权重分析

对合同环境服务的风险因素进行标注, 如图2所示:

层次分析法 (The 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简称AHP, 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由美国运筹学家托马斯·塞蒂 (T.L.Saaty) 正式提出。它是一种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系统化、层次化的分析方法。应用这种方法时, 首先根据问题的性质和要求, 提出一个总的目标。然后将问题按层次分解, 对同一个层次内的各因素进行两两比较确定出相对于上一层目标的各自的权系数。这样层层分析下去, 直到最后一层, 即可给出所有因素相对于总目标而言的按重要性程度的一个排序。

隶属于指标 A的指标Bj (j=1, 2 … n) 的判断矩阵为B= (bij) n X n, i, j=1, 2…n.bij表示在隶属于A的诸指标中, 指标i与指标j相比的重要程度, 采用 Saaty提出的 1~9比率标度法。文章采用专家打分与层次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来确定各评价指标的权重。通过相关专家的评判、打分, 最后综合汇总并通过yaahp软件计算出各判断矩阵及各项指标的权重、合成权重, 分别见表1~表4, 总排序CR=0.037<0.1, 通过一致性检验。

从表1~表4可以看出, 8个主要影响指标由大到小排序为 :合作风险C8、收入风险C5、技术风险C6、经济环境风险C2、融资风险C4、决策风险C7、社会环境风险C3、政策风险C1。上述分析说明, 若要降低ESC项目风险, 必须采取有力措施、完善激励和惩罚手段以促进参与各方的全力合作, 并可在担保和保险机制上进行创新, 以确保项目获得稳定的预期收入, 以维持项目的正常运作。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关于环保系统进一步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环发[2011]36号) [EB/OL]. (2011-04-05) .http://www.zhb.gov.cn/gkml/hbb/bwj/201104/t20110414_209193.htm.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 (国发[2011]35号) [EB/OL]. (2011-10-20) .http://www.gov.cn/zwgk/2011-10/20/content_1974306.htm.

[3]王勇.基于合同环境服务的我国农村环境管理创新研究[J].时代经贸, 2012, (4) .

广告服务合同三 篇8

◆阿联酋Yahsat 1A/1B

通信卫星订购合同

2007年8月8日,欧洲卫星制造商EADS Astrium公司和TAS公司宣布,阿联酋Yahsat卫星通信公司已授予这两家公司1项价值16.6亿美元的卫星合同。合同包括设计、建造Yahsat 1A/1B两颗大型通信卫星以及相关地面基础设施,卫星计划在2010年下半年发射及在轨交付。

有关Yahsat 1A/1B卫星的具体情况未透露,但这两颗卫星未来的发射被要求安排在1个月内,其在轨设计寿命均为15年,其中Yahsat 1A/1B卫星的定点轨位为52.5E。据称,Yahsat 1A/1B卫星升空投入运行后将为用户提供创新的广播服务,经由卫星的因特网中继服务、企业数据网络以及为电信运营商提供传输服务,以满足中东、非洲、欧洲和西南亚地区的政府及商业用户卫星通信的需求。该卫星通信系统提供的具体业务将包括DTH电视广播、高清电视、宽带因特网、公司IP网络和IP干线服务、VSAT及GSM、政府业务等。

业内专家评论说,目前中东和北非地区对卫星通信容量的需求急速增多,而且这种需求呈指数规律成长,Yahsat卫星项目的签订正是为了迎应本地区市场的迫切需求。特别要指出的是,这个卫星项目将是本地区的政府首次对卫星通信产业提供财力的支持,也即进行实质性的投资。

据悉,阿联酋Yahsat卫星通信公司成立于2007年1月,其母公司是阿联酋政府拥有的投资公司Mubadala发展公司。

◆美国Sirius FM6广播专用

卫星订购合同

2007年8月2日,美国劳拉空间系统公司(SS/Loral)宣布,Sirius卫星广播公司已授予该公司设计及建造Sirius FM6广播卫星的合同,这将是劳拉公司2007年获得的第4个商业卫星合同。

Sirius FM6卫星是1颗在高倾角椭圆轨道(HIEO)上运行的专用广播卫星,未来升空后将进一步增强及改进为Sirius公司用户的服务。该卫星预计在2010年完成建造和发射,而发射服务商目前尚未公布。

Sirius FM6卫星与现时正由SS/Loral公司建造的Sirius FM5卫星一样,将基于1300型卫星平台进行设计,采用先进的技术,并为用户提供适用于宽范围应用的灵活性。该卫星将负载用于上链的X波段有效载荷以及用于下行的S波段有效载荷,服务寿命将超过15年,卫星总功率(寿命终止时)高达20KW,这几乎是现在轨的Sirius卫星总功率的两倍,也是劳拉公司目前建造的功率最大的通信卫星之一。

据称,Sirius FM6卫星将是Sirius卫星舰队中第6颗由SS/Loral公司建造的卫星。劳拉公司已经为Sirius公司建造了4颗卫星,其中Sirius FM1/FM2/FM3卫星现在在轨运行,而Sirius FM4卫星在完成建造后,作为备份星存放在地面库房之中。Sirius FM5卫星预计在2008年第4季完成建造,并由俄罗斯“Proton—M”火箭发射升空,届时它将在地球同步轨道上为Sirius公司提供增强的性能以及另外的备用容量。

总部在纽约的Sirius公司是美国两大卫星广播公司之一,现拥有600多万订户。2007年2月19日,该公司与其竞争对手XM卫星广播公司签订了对等合并的协议。这宗交易预计将在今年年底结束,届时将组建1家年收入超过15亿美元、订户达1400多万的大型卫星音频娱乐广播公司,为美国及加拿大用户提供内容更多、服务创新的广播服务。

Sirius卫星广播公司现为持有其接收终端的美国汽车、卡车、船艇用户及家庭用户提供130多个卫星广播频道,包括69个独有的家庭免费商业音乐广播频道,以及65个新闻、体育、谈话、娱乐、交通、气象和数据广播频道。Sirius公司还以现场解说方式卫星直播其合作伙伴美国国家足球联盟(NFL)、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和美国全国汽车比赛协会(NASCAR)的赛事。所有的Sirius节目每月订费为12.95美元。此外,Sirius公司还提供具CD品质的Sirius因特网广播服务(SIR),为没有或不使用Sirius接收终端的用户提供80个谈话、体育以及免费的商业音乐广播频道,月订费同样为12.95美元。

◆英国Inmarsat 4F3移动

通信卫星发射合同

2007年8月7日,国际发射服务公司宣布,已获得国际移动卫星公司(Inmarsat)授予的该公司第4代移动通信卫星Inmarsat 4F3的发射合同。合同规定,Inmarsat 4F3卫星计划于2008年3-4月间在哈萨克斯坦拜科努尔航天发射场由1枚俄罗斯“质子—M”(Proton—M)火箭发射。合同的金额未透露。

据称,基于Inmaarsat 4F3卫星发射重量超过5900公斤,将是“Proton—M”火箭迄今为止发射的重型卫星之一,ILS公司将选用1枚增强型“Proton—M”火箭来执行这项发射任务。增强型“Proton—M”火箭由于改动了多项设计而减轻了火箭自身重量,从而使火箭的GTO运力超过6吨。1个月前,该型“质子—M”火箭已首次成功发射了发射重量约6吨的美国电视直播卫星Direc TV10,证明它可以满足Inmarsat公司按设计发射Inmarsat 4F3卫星的需求。

市场分析家指出,Inmarsat公司此前已签订了用美国Atlas 5型火箭从佛罗里达州卡纳维拉尔角空军基地发射Inmarsat 4F3卫星的合同,但由于Atlas 5型火箭在2009年初之前无法保证能执行Inmarsat 4F3卫星的发射任务,Inmarsat公司不得不更换运载火箭,选择“Proton—M”火箭发射Inmarsat 4F3卫星。有消息称,Inmarsat公司将保留此项Atlas5型火箭的发射订单,作为Inmarsat 4F3卫星的备份发射选项,并可能将这项发射服务出售给另外的公司。

Inmarsat公司第4代宽带移动通信卫星Inmarsat 4系列共有3颗卫星(4F1、4F2、4F3),都由欧洲EADS Astrium公司采用高功率高可靠性的Eurostar E3000型卫星平台建造。与上一代Inmarsat 3系列的卫星相比,Inmarsat 4系列的卫星容量扩大20倍,卫星总功率扩大60倍,是现今世界上最先进也最复杂的重型移动通信卫星。

Inmarsat 4F3卫星的性能及构造与“4F1”、“4F2”卫星基本相同,卫星主体尺寸为7×2.9×2.3米,太阳能帆板展开时达45米,发射重量约5960公斤,卫星总功率约14KW(开始运行时),在轨设计寿命超过10年(目标寿命13年)。卫星采用了狭窄点波束技术,设计有228个窄点波束、19个宽点波束和1个全球波束,其移动链接EIRP最高达67dBW。

Inmarsat 4F1卫星发射于2005年3月,现在64E轨位上运行,覆盖欧洲、非洲、中东、亚洲及印度洋;“4F2”卫星发射于2005年11月,现在53W轨位上运行,覆盖南美洲及北美洲的大部分地区、大西洋及太平洋的一部分区域,这两颗卫星共覆盖了全球85%的区域。2006年初,Inmarsat公司透出“4F1”及“4F2”卫星为覆盖区内的移动用户推出了宽带全球区域网(BGAN)新服务。Inmarsat公司表示,“4F3”卫星发射后将扩展Inmarsat 4系列卫星星座,支持公司新业务在全球传输,特别是可提供现有的BGAN业务的全球覆盖,并有助于Inmarsat海上和空中新宽带业务以及全球卫星电话业务的发展。

据悉,BGAN是1种为移动用户提供高速通信的宽带移动通信业务,它以最高可达到492Kbps(上一代只有60Kbps)的数据通信速率向笔记本大小的终端设备,传输国际互联网和企业内部网的内容及解决方案、视频会议、传真、电子邮件、电话和局域网接入,并与3G技术兼容。借助于BGAN,移动用户无论是在飞机上或远洋轮船上,还是在丛林和沙漠中,都可获得可靠的移动通信服务,也可以建立虚拟的办公室。

汽车租赁合同(三) 篇9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货运公司

承租人:____________建筑公司____________队

一、出租人根据承担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_吨载重量__________牌汽车租给承租人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人租用的汽车只限于工地运沙子、水泥、砖、本料和预制板用。承担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人司机负责。

三、承租人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人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人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人负责,如果致使承租人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人不但不给付出租人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而且出租人每天还要偿付承租人___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四、租用期定为一年,自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承租人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5日前向出租人提出协商,否则按合伺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月为___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月结算一次,按月租用,不足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

六、所用燃料由承租人负责。

七、违约责任。出租人不得擅自将车调回,否则承租人有权按租金的双倍索赔。承租人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否则,每逾期一天,加罚一天的租金。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出租人和承租人各执一份,经双方签章,并由承租人担保单位盖章担保后生效。副本_______份,按需要分送有关部门备查。

出租人:(章)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租人:(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担保单位:(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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