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2024-08-02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通用6篇)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篇1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摘 要)

编者按:

“十二五”时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注册会计师行业把握新机遇、实现新跨越的重要时期。注册会计师行业是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场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制度安排。经过30年的较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已经成为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在提高经济信息质量、深化对外开放、规范资本市场发展、引导资源合理配置、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探索新社会组织党建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为保障行业发展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实现行业的转型发展和新跨越,更好地服务和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进步,中注协紧紧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第五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确立的行业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制定了《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并于2011年9月4日正式发布,现予摘编刊发。

行业现状与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期间,注册会计师行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始终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对行业提出的新要求,认真总结自身发展经验,深入研究世界会计职业发展规律,始终坚持以诚信建设为主线,实施了行业人才培养战略、准则国际趋同战略和做强做大战略,行业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五年来,行业规模迅速壮大,行业监管体系初步建立,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稳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不断提高,国内和国际影响力日益显著,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快速成长。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全行业拥有注册会计师96498人,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事务所”)7785家(含分所799家),从业人员近30万人,2010年实现业务收入375亿元,行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

同时也应当看到,行业建设的任务仍然很重:高端人才缺口较大,做强做大战略需要进一步深化,国际化发展刚刚起步,新业务领域拓展正在探索,行业信息化建设亟待加强,业务结构单

一、专业服务能力与市场服务需求尚有差距,协会服务与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升,专业服务分立专营等制约行业发展的外部环境问题尚待改善。必须认真研究、科学谋划、合力攻坚,着力解决内部结构和外部环境的诸多矛盾,推动行业实现转型发展和新跨越。

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描绘了我国在新世纪第三个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提出了我国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重大方针。扩大内需战略、走出去和请进来并行的开放型经济转型、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入实施,三次产业结构优化调整、企业转型升级、低碳循环经济发展,以及收入分配调整、行政体制改革、社会管理创新,等等,为注册会计师行业加快发展提供了有利的宏观政策环境,创造了巨大的服务需求,营造了更高的创新平台,释放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既是国家“十二五”规划的要求,同时对于服务、支持和促进“十二五”规划目标的顺利完成具有重要意义。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

和发展目标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实施科学发展观,以行业科学发展为主题,以服务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若干意见》,推动行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统筹,做强做大与做精做专相协调,诚信道德建设与专业素质提升相结合,体制创新与技术创新相配套,党的建设与业务发展相促进,进一步深入实施人才培养战略、准则国际趋同战略和事务所做强做大战略,启动实施行业信息化战略和新业务领域拓展战略,大力提高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化水平,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能力,实现行业的转型发展与新跨越。

基本原则

坚持实现行业跨越发展与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相结合;坚持巩固国内市场与开拓国际市场相结合;坚持总量增长与优化服务结构相结合;坚持扶持大型事务所与带动中小型事务所相结合;坚持服务创新、技术创新与体制创新相结合;坚持自主创业、市场机制调整与行业政策引导相结合;坚持业务发展、诚信建设与党建工作相结合。

发展目标

为实现全行业业务收入到2020年比2010年翻两番的远景目标,到2015年,力争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1.行业诚信度和公信力明显提升。通过改革体制、健全机制、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和强化职业道德,全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能力明显提高,行业的诚信水平、社会声誉和专业品牌明显提高,并赢得社会的普遍信赖和尊重。

2.行业总收入翻一番。在巩固传统领域审计业务、大幅提升非审计业务比重的基础上,行业总收入年均增长水平保持在15%左右,其中审计业务收入增长保持在10%以上,非审计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实现全行业业务收入翻一番。

3.行业发展结构明显优化。推动行业发展结构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结构相适应,着力实现行业发展的区域布局结构、业务品种结构、大中小事务所结构、人才结构、国内国际业务结构不断优化。

4.人才培养满足行业转型发展和新跨越需要。深化人才培养战略,按照结构优化、专业精湛、道德良好的要求,在行业人才建设上取得质和量的突破。注册会计师达到12万人,与此同时,在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水平和效果的基础上,着力培养350名领军人才、600名具有国际认可度的注册会计师、5000名新业务领域复合型业务骨干。

5.执业准则与国际标准持续全面趋同。深化实施国际趋同战略,拓展国际趋同领域;巩固准则国际趋同成果,在国际准则制定中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话语权;积极保障新业务拓展所需要的执业规范供给,提高事务所理解和执行准则的能力。

6.行业信息化程度显著提高。事务所全面运用业务管理系统、财务管理系统和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使用功能完善的审计软件执行审计业务;行业信息基础设施达到国际先进水平,通过信息化提高管理和服务的水平。

7.大型事务所做强做大取得重大进展。深化事务所做强做大战略,着力培育10家左右执业网络、服务能力、收入规模和市场影响具有国际水准的大型事务所,除国际合作所之外,至少有3家以上事务所迈入世界前20强之列。

8.中小事务所做精做专效果显著。培育发展200家左右中型事务所,重点服务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财务审计鉴证咨询;规范发展一批小型事务所,重点支持小型企事业单位和农村财务公开鉴证咨询服务。

9.走出去取得实质性突破。扶持大型事务所在世界各主要经济体布局执业网络,建立业务机构,并做到品牌标识统一、资源信息共享、质量监控一体、管理运作高效。

10.事务所组织形式、治理机制和管理制度更加科学。引导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普通合伙转制,形成和合文化基础上的内部治理机制,建立健全以决策程序、风险控制、人才培养、收益分配、执业网络协调为重点的内部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以事务所为主体、跨专业产业化发展的管理模式。

行业发展的措施

《规划》提出的“发展措施”,共有12个方面。包括:深入推进事务所科学协调发展、加快事务所国际化发展步伐、全方位拓展行业新业务领域、大力推动行业产业化升级、着力优化行业区域发展布局、深入推进行业人才建设、全面实施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快完善事务所体制机制、大力创建自主知名品牌、进一步改善行业执业环境、切实加强协会建设、加强行业党的建设。

关于做强做大战略实施,《规划》从深入推进事务所科学协调发展、加快事务所国际化发展步伐、加快完善事务所体制机制、大力创建自主知名品牌等方面提出了13条措施。包括:统筹推进事务所做强做大和做精做专、推动事务所强强联合和多元化发展、建立行业资源优化组合的综合评价和风险保障机制;全力提升事务所走出去能力、鼓励发展国际网络、完善服务出口政策扶持措施、提高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国际认可度;指导事务所完成合伙制改革、指导事务所建立一体化运行机制、建立行业风险控制预警评估制度;支持自主品牌创建和保护、推动国际知名品牌的本土化进程、指导海外发展事务所加强品牌管理。其中提出“要重视发挥大型事务所的窗口和平台作用,使10家左右大型事务所跟随企业走出去,创新体制机制,探索通过新设、收购、合并、合作、协议等方式,在境外设立业务部、代表处、成员所或联系所等100个左右执业机构”。

关于新业务领域拓展战略,《规划》从全方位拓展行业新业务领域、大力推动行业产业化升级、着力优化行业区域发展布局等方面提出了十条措施。包括:推动服务结构调整优化、拓展产业转型和结构调整支持服务、提高新业务信息技术价值含量、推动业务多元化发展;推动专业集群产业化发展、创新产业化组织架构、配套行业产业化发展政策;优化行业区域发展总体布局、着力支持重点区域领域加快发展。建立国家级会计服务创新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其中提出“丰富审计鉴证服务供给、大力开发非审计业务领域、提升对服务业发展的高端服务、挖掘对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撑服务、开展对农业农村建设的支持服务;大力支持国家重点区域产业发展布局、发挥中心城市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积极建设边境地区‘桥头堡’;建设30个左右国家级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一批试点项目,推介1000家左右事务所进入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

关于人才培养战略,《规划》从深入推进行业人才建设方面提出了四条措施。包括:深化注册会计师考试制度改革、建立执业准入胜任能力评价制度、创新人才继续教育体制机制、支持专业方向院校应用型管理学科建设。其中提出“建立行业执业准入胜任评价制度、指导事务所开展专业队伍胜任能力评价工作、吸引各类专业人才加入行业;改革完善人才继续教育体制、建立分类分级继续教育认证体系、培养吸纳行业高级人才、开拓高端人才培养途径、开通和培育市场化高端培训渠道”。

关于准则国际趋同战略,《规划》提出“持续推动执业准则的国际趋同,保障新业务拓展执业规范供给。推动审计鉴证等相关专业业务流程信息化,开展核心业务信息技术标准研发、软件开发及应用支持服务。采取多双边互惠谈判等方式,进一步推动审计准则在欧盟等世界主要经济体的等效认可,提升中国在国际审计与鉴证准则理事会等组织的话语权和影响力”。关于行业信息化战略,《规划》从全面实施行业信息化建设方面提出两条措施。包括:全面启动行业信息化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其中提出“全面启动行业信息化战略,制定《注册会计师行业信息化发展规划》,开展行业信息化顶层设计;建立健全信息化技术标准体系;建立完善数据标准体系和大型数据库;推进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集中力量开发

和推广应用系列软件工程。构建行业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行业管理和服务、支持事务所和会员发展的三大平台”。

关于《规划》的落实,涉及四个层面的工作,有四个责任主体。其中提出“大力推动行业法律法规的建设和完善;积极协调支持行业发展政策措施的出台;充分激发事务所、广大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的主体意识和进取精神;发挥其在行业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切实履行行业管理和服务职能,发挥各级注协推动行业发展的作用”。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制定过程大事记

1.2010年9月,根据财政部党组对中注协“五代会”筹备工作的指示精神,启动《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起草工作。

2.2010年10月15日,形成《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初稿),于10月16日提交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会审议。

3.2010年11月26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提交中注协“五代会”第一届理事会审议。

4.2011年1-4月,就行业规划的制定与国家发改委“现代服务业十二五规划纲要”、商务部“服务贸易十二五规划纲要”、财政部“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进行沟通、协调、衔接。

5.2011年4月12日,形成《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6.2011年6月15日,形成《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审议稿),提交中注协会长会审议。

7.2011年7月28日,《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经中注协常务理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于9月4日正式印发。

“十二五”开局之年,中注协推动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取得明显成效

注册会计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业务领域得到重要拓展。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拓展工作,很大程度上扭转了过去行业服务品种过度单一和服务层次低端化的不利局面,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全行业服务结构和服务能力的转型升级,很大程度上顺应了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转变对行业专业服务功能拓展的实际需要。从2010年全行业收入的总量、结构和新业务种类看:

一是全行业业务收入规模及增幅又回到“既定”轨道。2010年全行业业务收入达到375亿元,增幅由2000-2007年的平均增长20%以上、2008年的12%、2009年的2.5%,回升到18%。形象地说,行业在进入金融危机后的三年走出了“V”字形的发展曲线。

二是全行业收入结构得到优化。审计业务收入与非审计业务收入结构由2009年的84∶16,发展为72.19∶27.81,其中非审计业务收入达到100.62亿元。

三是传统年报审计验资以外的新业务种类空前拓展。在鉴证业务方面:企业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政府投资绩效评价、农村“三农”投资审计监督、海关稽查鉴证、高新技术企业认证、文化和医疗体制改革审计鉴证、大中院校等事业单位年报审计、企业劳动社会保障审计、大拆迁审计、能源减排第三方鉴证、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鉴证等得到拓展;非审计业务领域方面,注册会计师服务政府战略咨询、安全生产咨询、绿色金融服务、村级会计代理、产业转型服务、低碳城区建设咨询、外向型经济区(园区)会计服务外包、公司秘书服务、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咨询等一大批新型非审计服务得到开发。

四是与新业务项目拓展相联系,行业服务的对象迅速扩大。由主要服务企业扩大到各级

政府、行业组织、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拓展了注册会计师的范围、领域、功能与作用;搭建了协会系统与服务购买方、委托方、审计鉴证咨询对象的沟通平台、对接平台、服务平台,彰显了协会作为行业组织“枢纽型”的桥梁纽带作用。

根据行业“十二五”规划的要求,中注协携同地方注协与地方政府(部门)和行业组织,合作创建了一批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到2011年8月,中注协携同七家地方注协,与十个地方政府(部门、行业组织)签署合作协议或开展项目合作,分别创建了7个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3个试点项目。

其中,七个示范基地包括:一是2010年8月,携同北京注协,与西城区政府合作创建“北京金融街会计服务示范基地”;二是2010年8月,携同江苏注协,与苏州工业园区管委会合作创建“苏州工业园区会计服务外包示范基地”;三是2010年8月,携同广西注协,与中国服务贸易协会合作创建“中国-东盟自贸区会计服务出口示范基地”;四是2010年11月,携同天津注协,与天津滨海新区政府合作创建“滨海新区会计服务示范基地”;五是2011年4月,携同云南注协,与云南省国资委合作创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六是2011年4月,携同上海注协,与浦东新区政府合作创建“上海浦东新区综合改革会计服务示范基地”;七是携同深圳注协,与深圳海关创建“海关稽查会计服务示范基地”。

三个试点项目包括:一是2010年12月,认定河北注协与河北省农发办合作开展“河北省农业综合开发试点项目”。二是2011年1月,认定河北注协与河北南和县政府合作开展“农村财务公开会计服务试点项目”。三是2011年4月,携同云南注协,与瑞丽市政府合作开展“瑞丽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会计服务试点项目”。目前上述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运行良好,起到了新业务拓展的示范带头作用,密切了行业与政府(部门)的联系,提高了行业新业务拓展战略的影响力,彰显了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功能与作用。

中注协计划,2012年将选择重点区域领域创建新一批示范基地。目前,中注协已与湖北、福建、海南、辽宁等地注协,就湖北东西湖保税经济区、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海南国际旅游岛、沈阳经济区新型工业化综合配套改革等区域领域的新业务拓展进行沟通,筹划创建新一批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

“十二五”规划提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新领域

五项重点任务

一、持续拓展审计鉴证服务

持续拓展和做强做精核心业务,巩固和深化传统领域的审计业务、资本验证、涉税鉴证等服务。推动落实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依法审计。将医疗卫生机构、大中专院校以及基金会等非营利组织的财务报表纳入审计范围。积极开展农村财务公开鉴证服务。

开发承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部控制评价、节能减排、破产管理、司法会计、投资绩效评价、市场监督、体制改革、社会管理等新兴领域鉴证业务。

开展“走出去企业”和“企业走出去”延伸审计服务。为在香港等资本市场上市的内地企业、国际资本市场中心创建后境外企业来华上市实施审计服务。

二、大力开发非审计服务

发挥注册会计师对企业资本运营全程鉴证的优势,拓展 “一特三高”非审计业务领域,积极拓展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企业资源规划(ERP)管理系统流程设计、企业整体税负评价、战略管理、并购重组、资信调查、业绩评价、投资决策、政府购买服务、工程咨询等咨询服务。

引导中小事务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开发中小企业公司秘书、财务总监外包、信贷资信证明、代理公司注册、代理记账、代理报关、市场调查、尽职调查、社会责任调查、职工社会保障调查、共性技术转移、人力资源咨询、农村财务公开等咨询业务领域。

三、拓展产业结构调整专业服务

提升对服务业发展的高端服务的供给能力。开发高端服务产品,特别对服务业关键领域提供专业支持服务。重点拓展金融、保险、交通运输、物流仓储、文化、影视、设计、旅游、教育、医疗卫生、信息咨询和社会福利事业的体制改革、管理创新和调整升级的业务项目。挖掘对工业产业结构调整的支撑服务业务项目。积极开发对传统工业新型化、战略性和新兴工业产业发展的专业支持服务。深度挖掘以降低制造成本为目的,研发、制造、营销和服务环节的工业产业链的专业服务品种;拓展以提升工业产品的附加值为目的,对研发、设计、营销、品牌培育、技术服务、供应链管理、专门化分工等关键环节与生产性服务环节的专业咨询业务项目。

开发和承接对农业农村建设的支持服务业务项目。探索针对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村务公开化的专业支持业务品种,提供投资引导、发展规划、代理记账、财会制度设计等服务业务。积极参与“三农”投资与绩效的审计鉴证服务。

四、保障国家行业区域发展重点布局支持服务

围绕服务国家区域发展方向重点,开发和承接高端业务项目。围绕国家西部大开发、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地区率先发展、边疆民族地区扶持发展等战略,着力推动行业区域协调发展。为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布局、区域协调发展及其重点产业布局,提供战略咨询、产业规划、专业鉴证等支持服务。

围绕支持国家重点区域产业发展布局,开发和承接特殊领域业务项目。围绕重点经济圈(带、区)、国家级和省级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统筹城乡配套改革试验区、金融核心区、高新技术园区、现代制造业基地、农村土地改革试点地区等,配合国家发展重点领域,有重点地配置行业资源,创新服务模式和改进服务能力,实施行业发展重点布局。

围绕发挥中心城市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开发和承接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业务项目。继续引导支持行业在中心城市的加快发展,使之成为行业新业务项目创新拓展服务资源聚集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原动力。

围绕积极拓展边境地区“桥头堡”业务项目,发展中国-东盟“两廊一圈”、东北、内蒙古、新疆等地区与周边国家的投资与贸易会计服务,建设国家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及边境地区会计服务“桥头堡”。

五、创建一批会计服务示范基地和试点项目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篇2

关键词:注册会计师,科学发展观,发展趋势,管理体制,发展方向

注册会计师行业历经30余年发展, 在监督会计的信息质量、提供的管理和战略咨询服务等方面, 为资本市场的发展、产业转型升级, 以及公众利益和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等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财政部作为注册会计师行业主管部门, 一直高度重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 全力支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开展行业管理与服务工作。近年来, 紧紧围绕深入贯彻习近平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要“紧紧抓住服务国家建设这个主题和诚信建设这条主线”的指示精神, 积极引导和支持行业“五大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 持续提升行业服务水平。

一、注册会计师行业在中国的发展存在很多问题

(一) 信誉的缺失, 职业责任的丧失。

经济利益的驱动是导致注册会计师失信, 职业道德丧失的根本, 一些注册会计师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前提下, 出具虚假的财务报告, 欺骗社会, 不仅会损害行业的声誉, 还会损害了国家和公众的利益。前些年, 安然、世界通信等舞弊事件的发生, 让公众一度对注册会计师的信任降到了最低点, 而且导具有百年信誉的安达信会计师事务所瞬间土崩瓦解。近年来, 我国证券市场出现接二连三的审计失败, 如东方锅炉、银广夏、麦科特等事件使国内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出现前所未有的信任危机。

(二) 管理体制不均衡, 市场秩序不规范。

国有企业的真正人格意义之上所有者缺位, 公司的治理结构不合理, 有效性不足, 容易出现一股独大, 或者由内部的人进行控制问题。部分事务所的在制作审计报告之时, 并没有充分考虑股东需求, 而是以经营者的为重, 或者直接的为了应付相关部门。不规范的市场秩序, 导致竞争恶化, 存在设租、寻租等问题。

(三) 规模经营水平不足。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不合理的规模结构, 使得我国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 反而严重地影响了会计师事务所发展。会计师事务所主要的是为企业服务, 随着企业的发展和规模扩大, 事务所应当也随之扩大规模, 同时加强内部注册会计师专业的素养。与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会计师事务规模、机构, 注册会计师数量、质量、收入等有着很大差距。长期以来, 规模经营的水平不足, 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国会计师职业的发展, 这成为会计师职业发展无疑的梗桔, 只有这一梗桔打破, 才能促进会计师职业在我国朝着更加强大、更加完善的方向发展。

(四) 管理模式不足。

受到法律的框架影响, 在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无法紧随国际的发展形势, 采取人合组织形式, 不得不加入资合成分。而且在发展当中多采用公司制, 但又并非完全按照公司制。另外, 会计事务所人员的知识并不能及时得到更新, 因此无法适应市场发展速度, 无法满足企业发展的要求。文化会对会计师职业的发展造成影响。会计理论、会计方法等方面的内容, 在很大程度上也会受到文化环境的影响。

(五) 高端人才的缺失。

第一生产力是科学技术, 人才是关键, 而会计师事务所最宝贵的资源是人才, 如何拥有人才、人才持有是会计师事务所, 甚于整个行业发展壮大的关键所在。但近年来, 注册会计师行业队伍建设普遍面临一方面对优秀应届大学毕业生的吸引力下降, 而另一方面业内经理级别的业务骨干又大量流失到企业的尴尬局面, 人才缺失成为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头痛问题, 同时随着国际化的发展, 能够在国内业务与国际业务之间游刃有余的高水平的国际化复合型会计人才紧缺, 大大制约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国际化进程。

(六) 数据化建设的滞后性。

信息化是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趋势, 是覆盖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要战略举措, 大力推进信息化不仅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 也是产业优化升级的需要。

二、促进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相关建议

(一) 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信任。

诚实守信是中华名族的传统美德, 是市场经济发展繁荣的信用磐石, 也是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安身立命之本和发展长远之基诚信。有助于降低经济交易成本, 给市场交易的双方带来更大利益, 有助于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品牌形象、助推会计师事务所打造“百年老店”。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串通舞弊, 应完善协同优化激励约束机制、考核分配制度及合伙人进入与退出机制, 把加快培养中青年管理团队和业务骨干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推动从业人员队伍顺利实现新老交替、平稳过渡, 要培育尊重人才、保护人才的企业文化, 形成以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合伙文化留人的良好氛围。

(二) 创新取得发展, 人才铸造辉煌。

财政各级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要大力抓好行业领军人才和后备人才培养工作, 打造一批在业内具有较高声望、在行业走出去的过程中能够发挥关键的作用、承担国际化业务的复合型领军人物, 要进一步完善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机制, 健全选拔、培养、考核和使用制度, 要进一步加大继续教育培训力度, 着力提高行业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要有眼光, 积极选聘高校应届优秀毕业生和海内外优秀人才, 将业务突出的青年骨干选派到国际会计公司或国际知名机构深造, 要通过较长时间的理论学习和实战锤炼循序渐进的培养, 造就一批德艺双馨、德才兼备, 能够担负起行业改革发展重任的国际化、高端型领军人才。

(三) 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独特性。

完善自恢复注册会计师行业以来,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制模式大致经历了以下几个阶段:财政部门直接对注册会计师行业进行行业管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成立后, 主要由注册会计师协会以准政府的身份对行业进行管制, 注册会计师法颁布后, 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管理, 过渡到由注册会计师协会对外作为社会团体行使法律赋予的一部分行业自我管制权限。从形式上看,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的行政管理职能被剥离出来, 成为真正的行业自律性组织, 但实际上, 其作为财政部门下属差额预算拨款单位的实质并未改变, 依然是挂靠于财政部的差额预算单位。

(四) 会计师事务所发展存在严重问题。

我国的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的规定, 可以依法承办审计业务、会计咨询和会计服务业务。但是, 目前我国注册会计师服务还处于单一化、低层次发展阶段, 我国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主要还停留在传统的审计、验资业务上, 而国外会计师事务所早已从传统的审计业务发展到税务代理、管理咨询等方面, 而且新兴业务收入早已超过传统业务, 成为收入的主要来源, 并且由于市场中各个单位的业务性质和规模大相径庭, 它们对事务所的服务。

三、发展的倾向

(一) 观念更新。

处理好无形和有形资产与核算、理财的关系。传统的会计师注重有形资产, 往往忽视无形资产的管理工作。这就要求注册会计师转变观念, 做好两者之间的平衡工作, 提高资产的管理和利用。不断地提高注册会计师在资产核算和管理之上的专业知识;第二, 处理好收入与成本的关系。企业发展主要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 而作为注册会计师应当有一个正确收益观, 通过有效的内控, 进而降低成本, 提高收益, 从开源和节流两个方面入手;第三, 注册会计师在为企业服务的同时, 也必须认识到自身肩负着监督职责。在进行会计相关工作之时, 确保会计工作符合真实性和合理性要求。落实责任制和监管工作, 当发生任何的违法违规事件之时进行严肃处理。

(二) 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如前所述, 会计师事务所实行合伙制不仅需要依靠事务所的自我约束, 更需要利用外部的力量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去规范和制约事务所和包括合伙人在内所有执业人员的行为, 注册会计师协会无疑是最适宜扮演该角色的外部力量。同时, 从行业自律监管的角度出发, 我们还应改变《注册会计师法》中, 对注册会计师个人的监管更多地集中于注册会计师协会, 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管则更多地集中于财政部门的这种混乱状态。

我们要研究对我国的会计服务市场以及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影响及对策, 研究和熟悉各项规则, 修订、完善有关与国际规则不相适应的法律法规, 研究我国的发展国际成员所方向、政策, 探索脱钩改制后中外合作会计师事务所新思路的管理, 实现与有关国家注册会计师资格逐步相互承认, 按照我国在加入的双边及多边谈判中作出承诺, 进一步增强我国的会计市场对外开放程度。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会计司课题组.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改革与发展报告.2013.2.

[2]陈毓圭.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四个阶段.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8.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篇3

关键词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 监管体系 国际合作

一、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现状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在经历了几十年的迅速发展后,已经为国家经济社会的持续和谐发展做出了重大的努力,并成为社会高端服务业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有效地促进了经济信息质量的提高,对外开放的开放,资本市场的规范,资源的合理配置,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及社会公平正义。注册会计师行业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时期要及时把握机遇,同时学习相关文件精神,实现行业进一步转型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全面进步做出贡献。

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注册会计师行业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展,长期贯彻经济社会的自身的新的要求,仔细总结经验,吸取世界会计职业发展的成果,把诚信建设放在最重要的位置,在培养行业人才,准则国际化,行业做大做强的方面都做出了不错的成绩。

据相关数据统计,目前全行业注册会计师有96498人,会计师事务所7785家,30多万从业人员,实现收入375亿元,这有力地说明了快速扩大的行业规模,日趋成熟的行业监管体系,逐步提高的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这更有利于本行业服务经济社会的能力的提高,国内外影响力的增强。总之,注册会计师行业在改革开放以来获得了井喷式发展,成为了中国发展最为迅速的行业之一。

但是高速发展的背后,受到国内国际的大环境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同时潜伏着诸多不稳定因素,一些问题甚至可能影响到行业的兴衰。高素质人才缺失,使得行业建设的任重道远,与国际接轨的步伐过于缓慢,新业务领域的探求与传统业务的需求饱和现状存在一定脱节,行业的信息化程度也不够,对于市场要求的业务结构多样化,专业服务能力高,行业还没有完全满足,行业需要充分利用管理科学的先进理论,充分利用党和国家为注册会计师行业提供的好的宏观政策环境,有效解决专业服务分立专营这些使得行业发展脚步迟缓的外部环境问题。注册会计师行业必须利用当前市场巨大的服务需求,更高的创新平台,更大的发展空间,努力解决内部建设和外部环境的各种问题,真正地让行业跨越式转型发展成为可能。

目前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前景总体良好的形势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矛盾严重制约行业的发展,我们必须刻苦钻研,早日能够解决这些矛盾,使得行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注册会计师行业当前存在的几个问题

(一)外部监管

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外部监管主要有政府执行,政府能够利用其职能通过制定行业准则施行强有力的监管,并且能够确保得到有效执行,但是政府监管也有其负面的影响,政府绝对的制定行业准则的权利使得政府行为缺乏高效,政府部门之间也并非铁板一块,常常发生不协调的事情,进一步降低了监管的效率,在注册会计师行业主要表现为行业受到了财政部、审计署、证监会等多部门的管理,这些部门职责的重复,模糊让行业准则缺乏准确的解释,并且信息无法对称是政府监管的老大难问题,存在着滞后,错报,漏报等问题。

总之,在当前以政府监管为主导的外部监管体系中,存在着不明确的监管主体,不尽善尽美的监管法律 ,杂乱无章的监管制度几个主要问题。

(二)内部制度建设

内部制度建设最重要的是利用信用评级进行诚信制度建设,只有设计出合理的内部制度确保诚信建设的有效性,才能真正实现行业自律,有力弥补外部监管的缺陷。目前内部制度设计包括诚信建设主要面临的瓶颈及其形成原因可以归之于以下几点:

1.经济转型发展导致了诚信滑坡,社会的道德状况堪忧,使得注册会计师行业推行内部建设遇到一些困难。

2.市场经济下相关法制的不健全,社会舆论无法进行有效监督。

3.有些政府部门朝令夕改,制定政策的过程也不够透明,使得注册会计师行业无所适从。

针对以上的困境,注册会计师行业对于加大整个行业的内部制度建设,特别是诚信建设已经有了共识,一些地区已经建立了信用档案管理制度。

(三)国际环境及其合作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深化,我国的企业纷纷制定自己的国际化战略,全球已经作为一个市场紧紧连在一起,注册会计师行业需要加大服务国内外两个市场,这关系到行业在全球化市场环境生存的大事。所以在维护国内市场的同时发展国际市场,是注册师行业市场的有效路径。但目前中国会计师行业,无论是准则的国际趋同化还是行业发展的国际市场开拓,都远远没有达到原有的设想,极大的拖慢了行业发展的脚步。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离不开国际会计合作,不仅在行业发展的每一步中都有国际合作的身影,而且在行业百废待兴的时候,派遣出国学习归来的人才对行业发展做出了令人拍案叫好的贡献。

(四)会计师自身素质

注册会计师行业作为高薪行业,每年吸引了大量的考生参加资格考试,在当前市场经济金钱至上的社会环境下,一些人只看到了注册会计师高收入的一面,盲目报考,甚至通过作弊等不法手段只为获得注册会计师执业执照,这样的人在成为了注册会计师之后,才发现自身根本无法适应注册会计师行业的职业要求。

另外,刚入行的注册会计师在行业革新的不确定性之下产生了严重的焦虑,同时这些注册会计师对于行业中竞争的心理预备不足,也对其工作状态有很大的影响。会计师事务所自身发展的同时,借鉴国际经验不断改革内部体制,在今后很长一段时间内,会计师事务所定然会汲取国外先进的会计实务技术,并本土化,这对会计师的自身素质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一些会计师很明显无法适应这种高压,诱发了焦虑的心理。

三、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问题的解决途径及行业趋势

上述提及的几个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存在的问题确实切实影响到了行业又好又快科学发展,但是经过行业实践者不断的努力,我们已经能采取一些手段切实解决这些矛盾。

(一)多元式监管的操作实践

多元式监管即监管主体的多元化。单一的政府监管和行业自治都不是完美的监管模式,只有通过多重式监管才能弥补那些缺陷。多重式监管模式是将社会利益作为标杆,有着法律法规的支撑,从政府监管权力中承担起一部分。当然,政府监管仍然处于中心地位,在警惕,惩处,高屋建瓴方面起到作用。而行业的职能在比较基础的方面起作用,重在指正实践中目标方式的偏移。多重式监管方式需要注重合理编排其结构,使得两个方面的监管界限很情绪,不会发生撞车的情况。所以,理清各个政府部门自身的职责所在,行业自制与政府监管之间的边界就显得十分重要。

政府主要可以负责各个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资格品牌管理等;而注册会计师行业主要着力于对各个事务所的资格管理,同时在惩处方式上两者也应该明确划分其不同的手段。相关部门应该整合职能,同时化整为零,成立管理中心,使得管理成本大幅降低,这样可以有效提高质量和效率。政府应该大力支持注册会计师行业自制,协助其成立相关专业监管小组。

同时能够讲众多与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关的政府部门划分为直接监管部门和间接监管部门,使其各司其职。当然,在监管体系改革中,我们不能忘掉对监管者的监管,这就需要对相关法制建设进一步要求,确保这些部门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可以通过成立监管委员会,使得法律责任的确认。大力调整相关法律条文,使得其达到统一,最重要的是需要加大惩处力度,使得监管行之有效。确保以上的措施实施后,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备制度和.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轮查制度也可以作为辅助提高监管质量。

(二)切实强调诚信建设在内部制度中的作用

注册会计师的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同样十分重要,只有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好了,才能建立完善的会计服务市场信用制度,但目前行业的个人信用制度现状并不乐观,说是空白也不为过。对行业来说,当务之急正是利用这一制度的逐步完善来有效制止会计师的不守信行为。这就要求我们能够充分吸收国外先进经验的营养,以推动我国会计服务市场信用制度建设。

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制度革新中,完成合伙人和独立执业人目标是头等大事,因为目前不少事务所还是和原挂靠单位联系过于紧密,形式上的转换并不能掩饰事务所受到了严重的行政干预的事实,这样大量的违规现象的发生也不足为怪了,恶心循环之下,监督作用无从体现,信誉责任风险意识一再淡薄。同时有限责任也并不尽如人意,与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的社会风险,执业责任严重脱节。随着经济全球化,中国与世界经济联系进一步紧密起来,中国会计服务市场定会发生质变,因此独立审计执业届的道德观念诚信建设也有更大的提升扩展空间。

(三)坚定不移实施会计跨国合作战略

在中国会计审计准则发展的过程中,国际合作起到了不可忽视的作用。我们不仅需要学习国际会计准则的最新成果,更重要的是建立与国际相关组织的相互关系,为中国准则适时与国际准则沟通了解提供便利,同时行业的发展离不开积极参与国际组织,使得自身发挥作用的同时得到裨益。实施会计跨国合作战略主要从这几个方面实施,加强与各国各国际组织的合作,积极参与国际监管,引荐高素质人才,为国际准则的制定做出努力,在人才建设和机构建设的方面要积极寻求走出去的方法,不仅鼓励中国会计师事务及其相关人才所走出去,也欢迎国外事务所和国外高素质人才走进来。总之,国际趋同化是当前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不可阻挡的趋势,我们必须顺应潮流,才能使得行业高速高质发展。

(四)有效降低会计师焦虑程度

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焦虑已经严重影响了本行业的发展,针对之前对于注册会计师焦虑原因的分析,我们必须做到明确行业革新的方向和途径,切忌模糊定义,否则徒增从业人员的焦虑,可以通过法律宣传等诸多方式,切实缓解从业人员的面对诸多不确定的心理负担和竞争压力。同时,办公设备的换新,让职工工会建设各种兴趣小组,制定合理的薪酬制度,都可以提高会计师的积极性,为行业健康发展做出突出的贡献。

四、结语

总之,在中国经济高速飞跃,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背景下,中国会计师行业发展前景总体来说是让人看好的,存在于外部监管,内部制度,国际合作,会计师自身的几个问题的存在有其历史现实原因,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经验,自身研究,实施有效的措施使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真正成为国际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模板。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

[2]谢玉瑞.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模式探析.中国集体经济.2011.19.

[3]梁杰,胡宁.注册会计师行业诚信危机思考.商业时代.2004(06).

[4]周峰.注册会计师行业从业人员职业焦虑初探.商情(教育经济研究). 2008(05).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篇4

注册会计师行业五年人才发展规划

(2011-2015年)(征求意见稿)

目录

一、已取得的成绩和新的形势任务

二、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二)总体思路

(三)发展目标

三、主要措施

(一)优化行业人才培养体系

(二)完善行业人才选拔准入机制

(三)创新会员持续发展培训机制

(四)进一步优化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教育培养模式

(五)完善人才培养服务平台

四、重要工程

(一)会计师事务所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工程

(二)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三)国际化人才培养工程

(四)产学研联盟工程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二)加强经费保障

(三)建立健全监督考核体系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人才强国”战略,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会计行业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已取得的成绩和新的形势任务

注册会计师行业(以下简称“行业”)是专家型行业,是社会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国家经济信息安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经过三十余年的努力,行业人才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一是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制度基本建立。形成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指导,以《中国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为理论基础,以《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为政策依据,以行业领军人才和国际化人才培养为重点,以行业后备人才培养为重要补充,分阶段、分层次、点面结合、自主培养与联合培养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机制。二是行业人才培养体系基本建立。建立了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注协”)为龙头、国家会计学院为依托、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注协”)为支柱、会计师事务所为基础,培训内容各有侧重,远程教育、面授培训、网络教育等多种形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培训体系。三是行业人才队伍规模不断扩大,行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截至2010年底,全国共有会计师事务所7785家,中注协有会员18万余人,其中,执业会员96498人,非执业会员85656人,海外会员469人,注册会计师提供服务的企业超过350万家。

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行业人才发展整体水平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还有不相适应的地方,主要是:注册会计师的总体数量和质量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行业人才培养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高端人才规模增长速度不适应行业发展速度等。在经济转型发展新形势下,我们要认真贯彻行业“五代会”精神以及《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指导思想,谋划未来、抓住机遇、乘势而上,不断开创行业人才培养新局面。

二、指导思想、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行业跨越式发展的机遇,坚持行业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需求相适应,高端引领与整体开发相统筹,以打造国际认可的注册会计师为重点,形成爱才、育才、聚才、用才的良好环境和政策优势,为经济社会健康提供人才保障,全面提升行业国际竞争力。

(二)总体思路

2.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对行业专业服务的需求和人才能力的要求,优化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人才培养机制,积极拓展注册会计师的知识领域和知识结构,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的专业素质和诚信水平;形成领军人才辐射带动、优秀人才施展宏图、后备人才不断积聚、队伍整体素质和执业质量不断提高的良好局面;不断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大力建设积极向上的人才文化,全面形成尊重人才、培养人才、用好人才的良好氛围和科学机制。

(三)发展目标

3.到2015年,我国注册会计师人才发展的战略目标是:注册会计师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行业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行业领军人才、国际认可的注册会计师等高端人才规模显著扩大;适应新业务拓展的专门领域人才初具规模;基本建立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联系院校及社会教育机构相结合的注册会计师后备人才培养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跨越式发展奠定良好的人才基础。

——会员人数达到25万名左右,建立与职业胜任能力相匹配的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以及其他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发展体系。

——培养350名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国际认可的注册会计师600名。

三、主要措施

(一)优化行业人才培养体系

4.进一步发挥中注协对行业人才培养的管理、组织、指导、推动作用,做好对行业人才培养的系统规划和整体指导。总结行业人才培养经验,把握行业发展特色,建立健全完整的人才选拔、考核、评价、跟踪体系,把促进人才健康成长和充分发挥人才作用放在首要位置,全面提升人才培养工作的针对性。5.充分发挥地方注协对行业人才培养的支柱作用。地方注协应在密切关注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及市场对行业服务需求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会员整体素质和需求,科学、合理制定人才培养规划。

6.积极发挥会计师事务所在行业人才建设的基础作用。会计师事务所应规范内部治理机制,合理设计内部人才培养、晋升和激励机制,扎实人才培养基础。行业协会要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人才培养工作的指导,着力培养会计师事务所以人为本的人才理念,调动会计师事务所在注册会计师人才培养方面的积极性。

7.充分发挥国家会计学院作为行业人才建设重要基地的作用。继续坚持职业道德教育与专业技术提升相结合、专项培训与系列培训相统筹、基础强化与知识更新相结合的原则,贴近市场、贴近实务,科学设计培训课程。中注协会同国家会计学院共同建立全面考核评价国家会计学院行业人才建设工作的评价体系。

8.全面调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作为行业人才战略储备基地的主观能动性。逐步完善对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资助和考核评价体系,建立竞争性约束激励机制,调动培养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学生的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建立高等院校、研究机构联合培养和优秀学生推荐机制,加强与行业的互动与沟通,扩大行业在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影响,吸引优秀人才进入行业。

9.探索借助社会培训机构参与非执业会员的培训体系建设。制定社会培训机构选拔、考核机制,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从事非执业会员培训的指导和监督。

(二)完善行业人才选拔准入机制

10.进一步完善以终身学习和体现胜任能力评价为理念的考试制度,加快与境外会计职业组织的考试互惠磋商进度和力度,推动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国际认可度,提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国际化水平。

11.加强考试组织制度和体系建设。健全考试大纲及辅导教材的编审工作机制,完善考试网上报名管理系统,强化考试质量控制和管理制度建设,规范考试组织管理,推进考试组织工作的科学化。

12.积极开拓境外考点。在香港考区、澳门考区和欧洲考区良好运行的基础上,根据需要逐步增设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境外考场,大力吸引境外优秀人才参加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考试,吸收国际化人才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

13.研究境内外相关组织会员设置分类,探索将考生和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学生纳入行业准会员体系,研究学生会员制度建设。

(三)创新会员持续发展培训机制

14.建立并完善行业能力框架和评价制度。完善注册会计师胜任能力指南,建立执业会员、非执业会员和行业其他从业人员能力框架,指导行业执业队伍专业和道德素质的提升。按照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不同阶段,制定会计师事务所入门注册会计师督导员制度、职业生涯胜任能力评价制度,指导会计师事务所专业晋级、合伙人晋升等。

15.完善继续教育认证体系。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培训认可制度,鼓励具备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开展继续教育培训,并认可其后续教育学时。探索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培训指导管理和考核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将会计师事务所人才培养情况纳入对会计师事务所整体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非执业会员培训体系,制定社会培训机构参与非执业会员培训资格选拔、考核机制。

16.完善高端人才培养体系。推广行业领军人才培养模式,鼓励地方注协开展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建立梯次化行业领军人才培养体系。强化与国际会计师组织的合作,建立中注协、地方注协、境外职业组织、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等多方资源投入型国际化人才合作培养模式。借助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市场化培训机构,参与行业高端职业继续教育,拓宽行业高端管理人才、新业务人才、特殊需求专门人才的培训渠道。

17.深化知识结构、教材体系、培养模式的创新,完善多源型师资体系及考核评价机制。推进会员金字塔式知识结构的建立;建立中注协、地方注协、会计师事务所、国家会计学院、高等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多层次培训教材开发平台,完善“基础—专项—高端”渐进式教材序列建设;加强远程教育系统建设和维护,开发会员网络培训系统。全面提升培训组织管理人员整体水平,建立完备的行业专家库、继续教育师资库和与行业相关的研究、学术机构师资库。建立完善师资评价考核机制,推动行业培训师资有进有出、优胜劣汰的评价体系。

(四)进一步优化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教育培养模式

18.加强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管理制度建设。制定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规范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教学评估、经费资助、经费使用、专业方向院校申请与退出。完善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评估指标体系,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促进相关院校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教学质量的提高。

19.加强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学科建设,推动教学体系的完善。推动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学科向本科专业目录三级专业学科的晋升。推动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教育实践型导向改革,建立以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为培养主体,会计师事务所实践为补充的注册会计师后备人才培养模式。鼓励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完善自身课程建设,依据行业发展需求,相应完善课程体系设计,满足行业需求。

20.推动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科研机构与行业的沟通与互动。以中注协和地方注协为平台,加强行业实务界与科研院校理论界的人才流动和沟通。

(五)完善人才培养服务平台

21.积极探索中注协海外办事处的建设。充分发挥中注协香港办事处的作用,提高服务海外会员的能力,提升行业国际影响,并为会员国际交流与合作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逐步推动境外办事处设立进程,为行业发展国际人才市场铺路搭桥。

22.完善人才推荐机制。积极推荐和支持国内优秀、高端注册会计师参与国际组织合作项目,到国际组织担任职务;推荐优秀注册会计师参与党政机关、科研院校的相关研究项目;支持大型会计师事务所到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拓展业务范围。

23.建立并完善行业人才培养信息化系统。深入研究行业和会计师事务所人才管理和服务的技术需求,利用最新的现代信息技术,进一步开展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后期深度开发。建立执业会员和非执业会员网络培训系统,建设《中国注册会计师》电子杂志、行业网上人才交流中心和行业数字化图书馆,为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打造完备的网络培训和知识库。

四、重要工程

(一)会计师事务所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工程

24.建立会计师事务所人才培养分级指导制度,中注协以排名前100家会计师事务所为基础,制定百强会计师事务所内部人才培养指导意见,地方注协制定所在区域内排名前10的会计师事务所人才培养指导意见。建立会计师事务所人才培养考核和奖励制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完成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人才培养工作优秀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奖励,鼓励会计师事务所加强人才培养投入。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建立人才发展基金,制定人才发展基金管理办法,规范人才发展基金使用。

(二)注册会计师行业领军人才培养工程

25.建立梯次化行业领军人才培养体系,鼓励地方注协开展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完善行业领军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建立有进有出的淘汰机制。建立行业领军人才培养跟踪机制并建立领军人才数据库,逐步跟踪记录学员在培训中及毕业后职业和学术方面的成果和变化。完善行业领军人才使用机制,研究如何扩大行业领军人才对行业引领和带动作用。

(三)国际化人才培养工程

26.加快与境外职业组织考试科目豁免商谈的进度和力度,建立国际资格考试信息平台和资料库,扩大可获取的境外执业资格的种类。建立中注协、境外职业组织、地方注协、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多方投入的境外实习制度。建立行业高端人才推荐机制,积极推荐中国注册会计师参与国际组织合作项目或到国际组织、区域组织担任职务。

(四)产学研联盟工程

27.加强行业与注册会计师专门方向院校及相关研究机构的深入互动。加强和境外职业机构、境外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作,进一步深化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院校学生境外实习项目,加强对注册会计师专业方向核心课程教师的培训。以专业院校和国内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为主体,建立长效双向实践机制,开展课题研究、定向实习、定向授课,推广联合培养制、双导师制等培养方式。建立科研院校与会计师事务所互评机制,科学引导理论和实践的结合。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28.中注协统筹行业人才培养指导工作,针对各重要工程制定相应实施方案,成立专家组指导开展行业人才培训工作。地方注协应以本规划为指导,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行业人才发展规划和实施办法。

(二)加强经费保障 29.中注协和地方注协要保证对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指导会计师事务所加大人才培养的经费投入,积极争取财政部门进一步加大对注册会计师人才建设的投入。规范人才培养基金的投入和使用,建立人才培养经费奖励配套政策,鼓励会计师事务所人才培养投入的积极性。

(三)建立健全监督考核体系

30.对人才培养的各项工作,都要建立相应的评估考核指标体系,建立过程跟踪、执行监督、信息反馈、定期评估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篇5

仪器仪表是用于检查、测量、控制、分析、计算和显示被测对象的物理量、化学量、生物量、电参数、几何量及其运动状况的器具或装置。

仪器仪表是现代高科技产业,世界上发达国家无不重视仪器仪表工业的发展,各发达国家都把仪器仪表作为其优先发展的产业。随着现代化工业的发展,现代仪器仪表特别是智能化仪表及系统,已成为改造传统工业、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原材料综合利用、延长生产装置寿命、保证产品质量、实现环境保护、保障安全运行、节能降耗、实现信息管理、优化控制策略等的必备工具,对推动工业现代化和提高国民经济综合水平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我国仪器仪表行业是一个高速、平稳发展的行业,由于国家的重视和支持,近年来我国仪器仪表与测量控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获得了很大的发展。“十一五”期间,中国的仪器仪表行业取得了长足进展。

2008年1-11月,我国仪器仪表制造业累计工业总产值为4633.85亿元,同比2007年增长12.17%;我国仪器仪表制造业累计实现产品销售收入4322.26亿元,比2007年同期增长10.12%;我国仪器仪表制造业累计利润总额为254.86亿元,比2007年同期增加了8.83亿元。

我国仪器仪表行业的发展对投资的依赖度较高,尤其是对新建工程项目有较大的依赖。因此,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与2008年相比,2009年仪器仪表行业总产值与销售额的增幅都出现了大幅度的下降。2009年初,总产值与销售额同比增幅只有2.6%和2.9%,达到改革开放以来的历史最低点。而与2009年1月份相比,11月的增幅只上升了4个百分点。因此,整体来看,2009年全年行业的运行情况有所上升,但增幅不大。

2010年仪器仪表行业实现工业总产值为8085亿元,销售收入7985亿元,利润990亿元;进出口总额600亿美元,其中进口348亿美元,出口252亿美元。仪器仪表由于其地位特殊、作用大,对国民经济有巨大倍增和拉动作用,因此有着良好的市场需求和巨大的发展潜力。

《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11-2015年]》 篇6

安全、高效的支付体系不仅有利于密切各金融市场有机联系,改善金融服务,推动金融创新,促进经济增长,满足社会公众日益增长的支付服务需求,而且有利于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坚定社会公众对货币及其转移机制的信心。本指导意见主要阐明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支付体系发展的政策取向,明确支付体系建设的工作重点,引导支付服务市场的主体行为,是为促进我国支付体系建设、适应经济金融发展而发布的第一个支付体系中期发展指导性文件,是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现状

(一)支付体系建设成就。

近年来,我国支付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就,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支付体系服务主体多元化发展,形成包括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机构的组织格局。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体系不断完善,金融账户实名制稳步落实。非现金支付工具广泛应用,形成以票据和银行卡为主体,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电子支付为补充的工具系列。支付清算结算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建成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为骨干,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为主体,银行卡跨行交易清算系统、外汇结算系统等为重要组成部分的系统架构。支付体系监督管理机制初步形成,建立了支付清算结算法律法规制度框架,确立了“安全”和“高效”并重的监管目标,明确了监管范围和监管手段,风险防范能力不断增强。农村地区支付服务广度不断拓展,农村支付服务环境持续改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和投资有序开展,跨境人民币清算渠道初步形成。

(二)支付体系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我国支付体系发展前景广阔、任重道远。未来一段时期,支付体系建设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发展,交易活动日益频繁,支付服务需求旺盛。金融改革深入推进,金融市场逐步完善,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综合国力显著增强,对外经贸往来日益密切,人民币的国际地位持续提升。国际社会愈加关注利用支付体系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的重要性,积极制定和出台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国际标准和准则。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强化了监督管理支付系统、证券结算系统、中央对手等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必要性。这些因素一方面对我国支付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为支付体系加快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机遇。同时,我国支付清算结算法规制度亟待更新完善、支付系统与证券和外汇结算系统需进一步协调发展、城乡支付服务环境发展不平衡、市场机制的主导作用尚未充分发挥、支付体系监管协调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依然突出,支付体系建设面临新的形势和挑战:支付服务需求日益多样化、差异化和个性化,推动各种业务不断创新;支付工具电子化趋势明显,电子商业汇票应用方兴未艾,银行卡普及率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预付卡、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发展迅猛;支付服务市场竞争激烈,支付机构参与支付服务市场丰富了以银行业金融机构为基础的支付服务主体格局;现代信息技术在支付领域广泛应用,支付信息安全的重要性愈发突出;支付结算系统的相互依赖性不断加深,支付体系复杂性增强,支付体系监管面临新的挑战。在新形势下推进我国支付体系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化挑战为机遇,是当前保持经济金融平稳运行和实现支付体系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建设安全、高效的支付体系为宗旨,全面推动支付体系的科学发展,鼓励创新,防范支付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循序渐进,统筹兼顾。坚持支付基础设施建设与法规制度建设同步推进,促进支付系统与外汇结算系统、证券结算系统协调发展。坚持支付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和循序渐进,逐步缩小城乡支付服务环境差距,推动境内支付与跨境支付统筹发展,实现支付体系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推动相结合。全面发挥市场机制在支付体系发展中的主导作用,优化支付服务市场安排,促进行业自律,优化市场秩序,鼓励公平竞争,满足社会多样化支付服务需求。充分重视政府在加快支付基础设施建设、促进非现金支付工具发展、推进支付产业信息标准制定、强化支付体系监督管理中的推动作用,依法发展、依法监管。

——坚持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并重。积极支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各类业务创新。有效开展支付体系监督管理,引导支付服务市场规范发展,防范支付风险,促进支付服务环境不断优化。

(三)主要目标。进一步完善以服务社会公众为宗旨,以满足支付需求为导向,中国人民银行、银行业金融机构、支付机构以及各类清算组织、外汇结算机构、行业自律组织等共同参与的支付体系服务主体多元化格局。建立健全有利于规范管理和风险防范、促进市场竞争和金融创新、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支付清算结算法律法规与监督管理体系。完善以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为中枢,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为基础,外汇结算系统等为重要组成部分,银行卡跨行交易清算系统及其他零售支付系统并存的现代支付清算结算网络体系。完善以票据和银行卡为主体,以电子支付方式为发展方向,适应多种经济活动需要的支付工具体系。进一步健全以金融账户实名制度为基础,以不断优化的金融账户管理手段为支撑的金融账户管理体系。研究支付交易信息标准,促进支付清算结算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为加强支付体系监管提供基础支撑。结合农村地区不同支付服务需求,创新和推广非现金支付工具,引导因地制宜地布设各类配套设施,全面改善农村支付服务环境。积极开展支付体系国际交流与合作。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支付体系法律法规制度,夯实支付体系发展的法律基础。研究制定支付系统管理法规制度。完善支付系统规则设计,明确支付指令、结算最终性和轧差安排的法律地位及法律效力,做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等相关法律的衔接。提升支付系统管理制度的法律层次,研究拟订《支付系统监管条例》、《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条例》。制定重要支付系统判断标准,提高重要支付系统监管透明度,切实防范系统性风险,保障系统参与者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建立健全非现金支付工具法规制度。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支付结算办法》的修订工作,明确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及法律效力。推动出台《银行卡条例》,做好《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的制定实施工作。制定与完善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新兴支付方式的业务管理办法。整合完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制度,统一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

完善外汇结算法规制度。明确外汇交易集中清算的法律地位,确保外汇交易的结算最终性,保障清算机构对担保品优先受偿权。理顺外汇交易、清算、结算机构及市场参与者的法律关系,明确各主体间市场协议的法律地位,保障各参与者的合法权益。增强交易、清算、结算过程之间的信息互通与共享。完善债券交易结算法规制度。推动债券电子簿记法规建设,保障电子化证券的法律权利。研究明确债券结算机构、金融机构和投资者之间的法律关系。处理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相关规定的衔接,落实保障证券结算优先原则,确保结算最终性。

完善支付清算结算服务收费定价机制。根据经济金融的改革与发展水平,不断完善支付清算结算服务收费定价机制,推动支付服务市场化、规范化发展,倡导风险、成本与收益相匹配的定价策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协调推动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服务优惠支持政策出台,有效降低农村地区非现金支付工具使用成本。

(二)扎实推进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安全高效的资金、证券结算系统网络。

完善支付清算网络体系。整合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系统,建成功能更完善、架构更合理、管理更先进的第二代支付系统,合理规划和部署现有应用系统迁移工作。推进支付体系灾备体系建设,提高业务连续性保障能力。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行内支付系统的基础性功能。积极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在零售支付系统建设中发挥作用,推动零售支付系统服务功能的持续优化,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安全、便捷、低成本的支付服务。鼓励提供灵活多样的系统接入方式,广泛支持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使用各类支付清算系统,推进农村地区支付环境建设。

提升外汇结算系统功能。研究推动外汇结算系统与境内外支付系统的衔接应用,提高外汇结算效率。进一步丰富外汇结算系统功能,支持外汇业务创新,努力推进外汇交易同步收付(PVP)的实施,有效防范外汇结算风险。

加强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多币种证券清算结算及跨境交易的清算结算,推动实现债券市场净额结算。研究推动债券结算系统功能优化,支持资本市场发展与创新,不断满足新业务、新产品的结算需求。提高利用中央银行货币进行证券资金结算的比重,发挥支付系统与证券结算系统联合运行的优势。

协调支付系统和证券结算系统的发展。完善各系统的准入、退出标准,研究各系统之间互联互通标准,实现各系统的协调发展,进一步发挥支付系统和证券结算系统在货币政策、金融市场、金融创新和经济发展方面的支持作用。完善各系统的危机处置预案和应急计划,健全各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评估机制和考核机制,切实提高各系统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稳步提升各系统的安全性与可靠性。协调支付系统和证券结算系统之间的结算过程,有效防范跨系统风险。

(三)鼓励非现金支付工具发展创新,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普及应用。继续推动票据业务创新。支持和推动票据影像业务和电子票据的发展,降低票据处理成本、提高票据支付效率,保障票据支付安全。充分发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效能,研究引入电子票据新品种,推动票据市场统一化、电子化进程。提升纸质票据防伪技术及核验水平,确保票据使用安全。

大力支持银行卡产业发展。规范银行卡发行。继续扩大银行卡受理范围,不断改善受理环境,全面促进银行卡应用,提高支农、惠农卡普及率。规范收单市场秩序,强化特约商户和受理终端管理。推动金融IC卡(金融集成电路卡)与公共服务应用的结合。建立科学合理的银行卡业务发展评估指标体系,完善银行卡业务发展量化考核机制。进一步加强银行卡风险管理,完善联合整治银行卡违法犯罪工作机制,加大打击银行卡违法犯罪活动的力度。

推动新兴电子支付业务健康有序发展。完善电子支付业务规则和风险控制措施,加强电子支付标准建设,鼓励新兴电子支付业务发展。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电子支付管理,规范支付机构电子支付平台的发展。强化对支付机构的信息安全和风险管理要求,保障客户资金安全,促进电子支付业务健康发展。

积极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普及推广。加大支付结算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非现金支付工具配套设施布放力度,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紧密结合农村实际,充分利用农村地区网络通信设施,推动切合农村实际的电子支付工具在农村地区的应用和普及。鼓励和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在国家粮食、农副产品收购以及果蔬、农业生产资料等各类专业市场的广泛应用。

(四)优化账户服务和管理,增强社会诚信意识。

推进落实金融账户实名制。加强落实账户实名制监督检查,探索建立落实账户实名制长效机制。加强身份识别手段,提高身份识别有效性,完善联网核查公民身份信息系统功能,探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健全联网核查疑义信息反馈核实及争议处理机制。

改进银行账户管理体系。研究拟订《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条例》。研究完善金融账户账号编码规则,建设全国集中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不断完善银行账户司法、税务、审计等有权部门查询、冻结、扣划制度,依法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村地区银行账户的普及率,在依法合规、防范风险的前提下,适当简化开户手续,促进农村地区银行账户的开立和使用,为非现金支付结算业务发展创造便利条件。

(五)加强支付体系监督管理,维护支付体系安全稳定运行。

明确支付体系监督管理的重点。充分发挥中国人民银行维护支付、清算系统正常运行的职能及相关金融行业监管部门在金融体系中的法定监管作用,加强对支撑金融市场运行的支付系统和证券结算系统等的监督管理。及时完整地获取金融市场的交易和风险敞口信息,加强监控同一金融机构作为多个系统参与者时所承受的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尽早发现、预警和防范系统性风险,切实维护支付体系的安全、高效与稳定运行。

强化支付体系监督管理措施。合理设计支付体系统计监测指标,进一步完善支付信息采集、汇总、分析手段。参照《重要支付系统核心原则》、《证券结算系统建议》等国际标准,适时开展各类支付清算结算基础设施的评估工作。

完善支付体系监管机制。建立健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管协调机制,有效形成监管合力。切实推动支付清算行业自律管理,维护支付服务市场的竞争秩序。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高监督管理水平。加强监管部门与社会公众的沟通,提高支付体系监管透明度。

健全支付机构监管机制。落实《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及配套措施,明确支付机构从事网络支付、预付卡发行与受理、银行卡收单等支付服务的资质和要求,引导督促支付机构规范发展。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公司治理、自我约束”的非金融机构支付业务监管体系,有效防范支付风险,切实保障消费者资金安全,维护支付服务市场的稳定运行。

(六)加强支付体系国际交流与合作。

积极参与支付结算国际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支付清算结算国际和区域性合作组织,研究国际国内支付体系标准衔接机制,在支付结算国际规则与国际标准制定方面发挥更大作用。统筹研究跨境人民币业务处理系统建设以及跨境债券平台基础设施建设,为跨境经贸往来和金融中介活动提供更加可靠的清算结算安排。研究加强跨境人民币支付信息安全管理,确保我国金融信息安全。

推进支付服务市场对外开放。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国际结算业务,在风险可控和经济可行的前提下,推动业务、机构不断向境外延伸。畅通人民币跨境支付渠道,完善人民币跨境清算体系。推动境内及跨境外币支付系统协调发展,提高外币支付效率。

四、组织实施

(一)明确实施责任。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加强规划制定与实施的组织领导,牵头制定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方案,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建立指导意见实施情况的监测评估制度,强化对指导意见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

(二)加强统筹协调。

中国人民银行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指导意见实施的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密切协作、加强沟通,建立健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行业监督管理部门的合作机制、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充分发挥金融业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管作用,加强监测和评估,维护支付体系的稳定,共同确保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三)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上一篇:健康教育发言稿下一篇:2011 校青协迎新策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