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公示

2024-08-10

邢台市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公示(共4篇)

邢台市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公示 篇1

邢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邢台市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

(小区)建设项目公示

为促进我市生猪生产发展,提高生猪标准化养殖水平,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厅《关于上报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投资建议计划的通知》要求,市畜牧水产局和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各县(区)上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情况,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筛选确定了44个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对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进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1、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优先支持农业部标准示范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完成备案的畜禽养殖场和已通过省无公害畜产品产地认定的规模养殖场。

2、2005年以来国家已安排过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项

目投资以及2007-2011年已安排过中央投资的生猪扩繁场和标准化规模养殖场投资的不再安排。

二、项目建设内容

按照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标准规划设计项目建设内容,中央投资要优先安排粪污处理建设并达到环保部门相关要求,剩余资金可适当安排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

三、项目补助标准

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分年出栏500-999头、1000-1999头、2000-2999头和3000头以上四个档次予以补助。其中: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20万元;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40万元;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60万元;年出栏3000以上的养殖场每个中央补助投资80万元。

四、项目申报程序

申报:由各县(区)畜牧主管部门会同本级发展改革局按照申报条件组织项目初选,并将初选结果上报市畜牧水产局和市发展改革委;市畜牧水产局和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各县(区)上报情况组织人员实地走访调查,筛选确定建设项目,公示后上报省发展改革委和省农业厅审批。

五、项目审定结果

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项目(共

44个)。

1、河北唯强牧业有限公司

2、隆尧县福达养殖厂

3、南和县新世纪猪场

4、南和县畜丰养猪场

5、新河县荆庄养猪场

6、沙河市开元养殖场

7、沙河市红卫养殖场

8、柏乡县华瑞养猪场

9、任县一诺畜禽养殖场

10、广宗县旧店养猪场

11、内丘县连文养猪厂

12、邢台县固坊固坡养殖场

13、邢台县一苏生态养殖有限公司

14、河北恒倩实业有限公司隆尧县恒倩农牧科技生态园

15、南宫市华星种猪繁育场

16、南和县南师村五元养猪厂

17、南和县爱礼猪场

18、沙河市册井乡魏庄村贵西养殖场

19、广宗县国军养猪场

20、威县鑫达养殖场

21、巨鹿县平川生猪养殖场

22、内丘县坤达养猪场

23、内丘县李志奇养猪场

24、邢台县旭东养殖场

25、邢台县山富养殖基地

26、巨鹿县新五丰养猪厂

27、临城县平安养猪场

28、任县金胜养殖场

29、临城县西沟养猪场

30、邢台市桥西区卧龙庄韩振礼养猪场

31、邢台经济开发区邢台奥美菌业有限公司

32、邢台经济开发区宏峰养猪场

33、柏乡县强大养猪场

34、南宫市新昇养猪场

35、临西县尖庄镇顺达养猪场

36、平乡县前进养猪场

37、威县天蓬养殖有限公司

38、临西县摇鞍镇乡临南养猪场

39、南宫市鑫源猪业

40、广宗县春草牧业有限公司

41、内丘县永鹏养猪场

42、平乡县宏兴养猪场

43、任县永发养殖场

44、邢台经济开发区邢台春光养猪场

如对公示项目存在异议,请于公布之日起3日内向市畜牧水产局(电话:0319-3163230)、市发展改革委(0319-3288020)电话、书面反映或面谈。

特此公示。

邢台市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公示 篇2

发表时间:2008-04-09 00:00:00

发改办农经[2008]524号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厅)、农业(农牧、畜牧)厅(委、局、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扶持生猪生产稳定市场供应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7〕53号)和国务院领导同志的要求,今年继续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支持生猪扩繁场、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改扩建,并重点向今年遭受雨雪冰冻灾害地区倾斜,同时调剂资金支持受灾地区种鸡场恢复重建。现将项目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报条件

(一)生猪扩繁场。基础母猪饲养规模在500头以上;未发生过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等疫情;远离城乡居民居住区、隔离条件较好;经营状况良好、项目资本金充足;具有地市级以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实行人畜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养区内;经改造后粪污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实现饲养标准化。具体标准详见附件一。优先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规模养殖场(小区)。

(三)种鸡场。年出栏鸡雏1000万羽以上;未发生过高致病性禽流感等疫情;远离城乡居民居住区、隔离条件较好;经营状况良好、项目资本金充足;具有地市级以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各种所有制企业。

各省(区、市)不得重复安排2007年已安排过中央投资的扩繁场和规模养殖场(小区)。受灾省(区、市)要向受灾严重县(市)倾斜,优先支持受灾严重的扩繁场和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

二、项目建设内容

(一)生猪扩繁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粪污处理、猪舍、实验室改扩建、性能测定、疫病防控设施及仪器设备购置等。

(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粪污处理、猪舍标准化改造以及水、电、路、防疫等配套设施建设,要优先安排粪污处理设施建设。

(三)种鸡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禽舍、实验室以及粪污处理、疫病防控等设施恢复重建。

三、分省建设任务及中央投资补助标准

各省(区、市)具体建设任务和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详见附件三。应严格按中央补助投资控制规模和项目补助标准向国家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不得擅自调整项目补助标准。

各类项目的中央投资补助标准为:

(一)生猪扩繁场。根据规模大小,每个生猪扩繁场中央补助投资100万元。

(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重点户)。分年出栏500—999头、1000—1999头、2000-2999头和3000头以上四个档次予以补助。其中:

年出栏500—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20万元,其中:苏浙粤每个补助15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25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20万元,京津沪地区不安排。

年出栏1000—1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40万元,其中:京津沪苏浙粤每个补助30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50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40万元。

年出栏2000—2999头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60万元,其中:京津沪苏浙粤每个补助50万元,西部12省(区)每个补助70万元,其他地区每个补助60万元。

年出栏3000头以上的养殖场(小区)每个中央平均补助投资80万元。

考虑到云南、贵州两省的特殊情况,云南、贵州两省可适当降低年出栏规模,安排部分300-499头的养殖场(小区、重点户),中央平均补助投资仍为10万元。

(三)种鸡场。根据规模大小,每个种鸡场中央补助投资100万元。中央补助投资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地方政府要根据项目改扩建实际的规模大小,安排必要的配套资金,支持项目建设。

四、项目组织申报程序和要求

按照特事特办、适当简化程序、强化地方责任、加强部门协作的基本原则,项目申报采取以下方式:

(一)标准化规模养猪场(小区、重点户)。按照本通知要求,省级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提出项目总体安排方案后,省级畜牧主管部门负责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的组织编制和项目组织实施工作,省级发展改革部门负责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的审批及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由有关市、县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联合上报省级畜牧主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省级畜牧主管部门汇总提出审查意见,省级发展改革部门审批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各地必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拟申报的项目进行公示并确认项目无争议后,才能编制上报项目可研报告。

(二)生猪扩繁场、种鸡场。按照本通知要求,省级畜牧主管部门会同发展改革部门组织编制项目可研报告,于3月14日前联合上报至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时,将申报文件与可研报告电子版通过农业建设信息网上报农业部。农业部于3月20日前将项目可研报告批复文件下发到省级畜牧和发展改革部门。根据批复的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省级发展改革部门会同省级畜牧主管部门提出项目资金申请报告,附项目可研报告(或实施方案)批复文件,于3月25日前联合上报至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逾期不报的,国家将不予安排投资。

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和畜牧主管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抓紧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

二〇〇八年三月三日

更多最新法规:

a..商务部关于下达2008年输美纺织品第二次业绩分配可申请数量方案的通知 /商务部(2008-4-7)

b..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电监会关于2007年1-9月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

补贴和配额交易方案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2008-3-10)

c..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申报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生猪扩繁场和种鸡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2008-3-3)

d..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奶牛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农业部办公厅(2008-3-21)

e..关于修订硫普罗宁注射剂说明书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8-3-25)

f..关于加强奥运会期间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8-3-21)

g..关于印发2008年农村公路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 /交通部(2008-3-27)h..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为骗取出口退税企业办理出口退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2008-3-25)

i..公安部奥运安保工作组关于加强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奥运安保工作组(2008-3-28)

j..关于印发《奥运交通安全集中宣传工作方案》和《高速公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公安部(2008-3-27)

k..关于印发《奥运道路交通安全攻坚战总体方案》的通知 /公安部办公厅(2008-3-30)

邢台市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公示 篇3

实施方案》编写提纲

前言

简要说明项目区基本情况,明确方案规模,确定工程补助标准、资金来源,预计新增生产能力或效益。

一、编制依据、原则和任务

1、编制实施方案的依据

2、编制实施方案的指导思想

3、编制实施方案的原则

4、建设任务

二、项目区概况

1、社会经济状况

2、自然地理条件

3、畜牧业发展情况

4、生猪(奶牛)养殖现状

三、项目建设内容

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合计的工程建设内容,例如建沉淀池****个、沼气池****个,改造猪(牛)舍****平方米等。

四、工程进度安排

制定分阶段目标,直至完成全部建设内容,总工期为一

年。

五、投资概算与资金筹措

1、总投资估算

2、资金筹措

实行中央、地方和受益场(区)共同负担的原则,说明筹资渠道及规模。

六、效益分析和环境影响评价

1、社会效益

2、经济效益

3、环境影响评价

七、建设期管理

1、组织管理

2、资金管理

邢台市2012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场)建设项目公示 篇4

自查报告

按照省发改委,农业厅和州发改委、农业局《关于申报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和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的通知》要求和县委、县政府的要求。我县于2009年9月拟定了《从江县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项目实施方案》。

从江县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总投资4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投资25万元,农民自筹16万元。计划建设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小区1个,发展项目20户。

按照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黔东南州农业委员会文件(州发改产业[2010]108号关于转下黔东南州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于2009年10月底开始筹备、启动建设,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我县依据项目的建设内容和要求以及按照制定的实施方案,认真进行了项目的实施。经过一年的实施,项目建设基本结束,根据项目的规定和要求,我县项目实施单位对该项目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项目建设

项目建设年限为2009年—2010年;

二、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从江县2010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目落实在贯洞镇腊阳村实施,通过一年的实施。一是完成新建标准化猪舍设施800平方米,完成投资20万元;二是完成新建粪污处理池设施80立方米,完成投资12万元;三是完成生产道路硬化设施100平方米,完成投资25万元;四是完成疫病了防治器械设施1套,完成投资2万元;五是完成供水管道1000米,完成投资2万元;六是完成安装输送电线设施1000米,完成投资2万元;七是完成项目管理费用0.5万元。

三、项目资金投入使用情况

根据中央、贵州批准项目建设内容,总投资4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

扶贫资金25万元,按责任要求中央支持的财政预算扶贫项目资金分三期拔付,项目实施单位依据项目进度,向项目主管单位分别进行三次请款,即第一次于2010年10月25日请款拨付15万元;第二次于2010年12月20日请款拨付9万元;第三次于2010年12月1日请款拨付0.5万元。

该项目实施以来实施单位向项目资金管理部门请款入帐运行共计投入资金25万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已支出24.5万元,余款0.5万元,其中支出情况如下:

(一)新建圈舍补助 12万元

(二)建粪污处理池补助 8万元

(三)生产道路硬化补助 1万元

(四)疫病防治器械补助 1万元

(五)供水管道补助 1万元

(六)安装输电线路补助 1万元

(七)实施方案材料费 0.5万元

四、主要措施和经验

为提高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水平,促进生猪生产稳定发展,保障市场供应。

一是项目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由发展和改革局、畜牧兽医局、项目建设户具体开展项目建设。项目实施单位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落实人、财、物检查督促项目工作进程,制定具体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监督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实施方案执行,督促项目,实施的各项任务落实。

二是项目技术建设由县畜牧兽医局主持,相关项目建设业立项目乡(镇)共同参与实施。由县畜牧兽医局抽调技术骨干力量组成技术小组,技术小组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实地指导项目实施技术建设。

三是由领导小组负责协调落实人、财、物,畜牧兽医局技术小组负责对养殖场(小区)的圈舍建设,自动饮水装置安装设计、规划,指导完成标准化圈舍的建设工作;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负责项目实施的监

督管理和资金使用的调度,监督工作;贯洞镇人民政府负责所在地的养殖场(小区)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项目建设业主负责全力配合,按照方案要求和技术标准,投入自筹配套资金开展建设生产。

四是为保证该项目的实施质量,县畜牧兽医局编印“新农村建设畜牧业科技培训教材”,安排畜牧专业技术人员进驻项目村开展猪养殖及疾病防治技术培训,主要采取理论授课,实地操作,日常咨询和指导等多种形式进行,加大培训力度,使项目区养殖户基本掌握猪的饲养管理和疾病防治技术,确保了项目的实施。

六是加强对资金的管理

1、项目的启动结合政务公开制度,将项目建设的时间、地点《财政扶贫资金报帐管理办法》的规定分3期进行拨款,项目资金到位后,严格资金使用程序,管好用好项目资金。项目实施人员摸清项目户建设基本情况后,分期分批进行登记造册,项目户签定盖章后,将建设项目补助款全部兑现给项目户。

2、为了确保项目资金的合理使用,县畜牧兽医局按照管理程序,将每笔项目资金使用完毕后,执行严格的请款批准及使用制度,依照项目实施内容、规模和进度,项目实施人员分期分批经项目户签字盖章领取项目补助经费,然后由项目村审核,并加盖村民委公章,再经项目乡核实后加盖乡人民政府公章,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人核实签字后予以报帐。做到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均按照《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项目资金,保证项目按计划进度实施。

五是为认真实施好该项目实施单位安排技术人员到项目村实施该项目,并严格按以下技术方案操作:

1、指导项目户圈舍建设规格均按:①母猪舍长3.5米×宽2.5米×高0.9米。②仔猪保温间长1米×宽1米×高0.9米,③育肥猪舍长3.5米×宽2.5米×高0.9米,④种公猪舍长4米×高1.2米,⑤育肥猪舍每圈最多适宜养肥猪12头,达到1头/m2。

五、项目成效

1、经济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后对社会经济发展,对提高农民收入、繁荣农村经

济作重大贡献;项目实施后将新增产值184万元,利润98万元;实施项目后可有效地带动从江县三元商品猪的发展为社会提供优质三元杂交猪,充分发挥商品瘦肉型猪养殖经济效益。项目实施后将带动50大户从事三元猪的饲养,同时带动饲料加工,销售及生猪购销等,项目小区新增销售收入160万元。

2、社会效益

本项目带动面大,一方面可解决剩余劳动力参与项目建设,增强农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另一方面可使科技成果有效的转化为生产力,充分利用科技指导生产,提高农民的科技养殖水平,带动周边地区农民参与生产。同时为从江县农业结构调整树立起典范,有力推进我县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在养殖户从粗放型向科技型,从数量型向质量型的转变,逐步改变传统的饲养方式,形成初具规模的养殖小区,涌现出大批的科技示范户,带动农户从事优质猪规范养殖,实现增收致富的目的。

3、生态效益

通过项目的实施,使广大农户积极参与优质猪的科学养殖,一是通过种植优质牧草有效保护生态自然资源;二是通过利用牲畜粪便发展沼气生态农业,有利于改善生活环境,为农业生产提供优质有机肥,减少化肥对土壤的污染。

六、主要问题及打算

(一)存在主要问题

1、项目建设资金压力大。受市场物价上涨因素的影响,项目基础建设成本大幅度上升,导致项目建设投资压力的增大,项目建设户自筹配套资金有限,项目建设资金压力加大。

2、生猪、猪肉市场价格不稳定性和波动性对项目的实施也有一定的负面影响。

3、项目户的文化素质水平不同,使生猪饲养管理技术跟不上,且农户经济能力低,投入不足。虽然在项目建设上国家给予一定的补助,是引导项目户发展养殖业。

(二)下一步打算

1、县畜牧兽医局积极抓好项目的后续管理。争取上级支持,对项目户后期资金的支持明确项目成果发挥持续效益。

2、继续深入项目村搞好培训等工作。通过努力,争取早日达到先进地区生猪标准化养殖小区的水平。

3、加强养殖生产防疫措施完善和实施

4、根据我县山区养殖业的特点,配套优质牧草的种植,提高养殖综合效益,逐步建立具有从江县山区特色的现代养殖发展模式。

项目实施中对存在问题我们要进行限期整改,不足之处,希望领导给予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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