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银行小额贷款

2024-09-05

农村信用银行小额贷款(精选8篇)

农村信用银行小额贷款 篇1

为了加强对铜陵铜都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支行、分理处简称“分支机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的管理,充分发挥信贷支农作用,根据《铜陵铜都农村合作银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行实际实际,特制定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建立农户花名册

根据所辖区域行政村花名册以村、队、组编号,建立信用社农户信贷花名册,编制方法:

1、农户信贷花名册编号由14位组成,从左到右顺序排列,即科目代号(4位)—信用社排列序号(2位,如营业部为01)—所辖行政村代号(1位,如所辖3个村,则编号为1、2、3)—行政村下生产队(2位,如村所辖2个队,则编号为01、02)—生产队下村民组(2位,如队所辖2个村民组,则编号为01、02)—农户(3位,如村民组有30人,则编号为001~030)。

2、帐号一经确立,借款农户终身使用。

二、成立评定小组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评定小组的成员组成:分支机构负责人、信贷员、信贷会计、社员代表等为主,同时可吸收村党支部和村委会成员参加。

三、农户的申请

分支机构根据农户申请小额贷款,要求农户提供:

1、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申请书,申请书内容: ①本人基本情况: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是否已婚、家庭成员、家庭财产情况。

②经济来源: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主要内容、收入状况、资金状况。

③在本行有无信贷历史记录

④贷款申请:申请贷款的用途、期限、借款金额、还款计划。

2、农户所在村、队、组三级证明;

用与证明农户的确实身份,证明要求由村、队、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农户婚姻证明;

4、农户夫妻双方承诺书,承诺贷款确为自己使用,并由夫妻双方归还;

5、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6、农户本人两张1寸免冠照片。

四、信贷员调查

根据农户的申请书及有关材料,分支机构应指定包村或包队信贷员对申请农户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并出具调查报告。调查报告要详细的对农户家庭所有情况包括个人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阐述,同时填写《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经济档案》。

五、信用等级评定

然后由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资信评定小组对申请农户评定信用等级,以确定申请农户是否有贷款资格,以及贷款额度。信用等级的评定标准及贷款额度:

(一)“优秀”等级标准是:等级评分在90分以上。

1、从事该行业3年(含)以上,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很高,各类信用纪录良好;

2、经营实力和财务实力较为雄厚,能够抵御和承受市场的风险,负债适度,具有很强的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

(二)“较好”等级标准是:等级评分在70分以上。

1、从事该行业2年(含)以上,经验丰富,综合素质较高,各类信用纪录良好;

2、经营实力和财务实力强,能够抵御和承受较大的外部不利变化,负债适度,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强,发展前景良好。

(三)“一般”等级标准是:等级评分在60分以上。

1、从事该行业1年(含)以上,有一定的经验,综合素质良好,各类信用纪录良好;

2、经营实力和财务实力一般,有一定的偿债能力和财务实力。

评为“优秀”等级借款额度最高为10万元,“较好”等级贷款额度最高为5万元,“一般”等级贷款额度最高为2万元以下。

六、贷款证申请

经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评定申请农户的信用等级后,对有贷款资格的农户,分支机构要求其提出农户小额贷款的贷款证申请,申请书内容包括:

1、本人姓名及配偶姓名;

2、严格按照信用社贷款证管理要求,承诺贷款证必须由本人持证、贷款,并不得出租、出借或转让贷款证;

3、妥善保管贷款证,若有被盗、遗失、灭失或毁损时,应立即持有效身份证到分支机构办理响应的挂失手续。

4、持证人及其配偶签字;

七、贷款证的领取

1、分支机构根据农户贷款证的申请,要求申请农户夫妻双方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领用表》中签字、盖章,并预留农户印章和签名。

2、要求信贷会计在贷款证上张贴农户本人一寸免冠照片,同时认真填写贷款证上需要填写的栏目,特别是贷款额度的填写,一定要与评定小组核定的额度一致,在加盖分支机构业务公章后,发给申请贷款农户贷款证。

3、分支机构建立已发放贷款证分户帐和台帐,由信贷会计保管分户帐,由信贷员保管台帐,核算视同贷款分户帐一样;

八、贷款的发放

农户持贷款证、身份证、本人私章到分支机构柜面办理贷款时,由信贷会计对农户贷款证与贷款证分户帐进行核对。核对一致后,由信贷会计填写借据,农户签字盖章,在确定预留印章、签名无误后,予以贷款。

九、贷款证的年审

贷款证的使用期限1年,每年终了,要通知农户年审。年审主要是根据农户一年来的信贷资信状况,以及农户其他各个方面进行重新认定,并对农户的信用等级和贷款额度进行重新评定。对条件达不到的农户,降低贷款额度,该取消贷款证的取消贷款证;对条件提高的农户,按照规定提高贷款额度。

九、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经济档案的建立

农村信用银行小额贷款 篇2

近年来, 农村信用社落实国家政策坚持为农业、农村和广大农户服务的办社宗旨, 立足农村、以农为本, 改进支农服务方式、大力推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在完善农村金融, 促进农业发展发面取得了显著成果。实施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是我国农村信贷管理制度的重大完善, 是为民办好事、办实事的具体体现。简化农民贷款手续, 解决农民贷款难的问题, 为农民的生产生活提供重要保障。因此, 探究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具有重大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农信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内涵及现状分析

(一) 农信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内涵

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农信社将辖区内农户分为不同信用社等级, 并据此给予不同贷款额度, 向农户发放不需抵押、担保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1999年末农村信用社作为正规金融机构逐步开展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并迅猛发展, 并占据了农村金融领域的重要地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适用于从事农村土地耕作或者其它与农村经济发展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民、个体经营户等。其发展不仅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对农村金融支持措施的落实效果, 而且更好的发挥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 加大了支农信贷投入, 提高了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服务水平。

(二) 农信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现状分析

目前推行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用途广泛, 主要解决农民生活、生产贷款, 又有经商、个体企业贷款中的资金问题, 信用户凭贷款证 (信用证) 办理贷款。信用户的评定根据信用状况、家庭现有资产, 以及收入状况为依据, 不同的等级可核定不同的信用贷款金额, 采取“一次核定, 随用随贷, 余额控制, 周转使用”的管理办法。实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我国扶贫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 伴随着农村信用社而存在。在此间也经历了几次重大的政策调整和信用社的信贷体制调整, 但是基于我国国情其覆盖面积和所发挥的实际功效还是远远不能满足我国农户的具体发展需要。

三、农信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发展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一) 农户小额信贷制度在“期限、额度、利率”设置不科学

一是贷款期限设置不合理, 同农业的产业周期不匹配。信用社的农户小额贷款期限较短, 最高为一年, 而且普遍为1—3月发放, 10—12月到期, 与农副业生产周期产生冲突, 资金周转缓慢, 当年贷款必须当年回笼, 未设置一个同贷款项目实施周期吻合的收本收息周期。二是贷款的授信额度低于农户期望的额度。在设定农户小额贷款金额时, 信用社从自身利益出发, 为降低信贷风险, 存在人为压低贷款额度的现象。随着经济的发展小额农贷的具体额度虽然有所上调, 但整体水平偏低、地域性差异大。小额度的贷款难以满足部分农户专业化生产的资金需求, 抑制了农业经济多元化发展。三是贷款利率过低。小额信贷奉行福利主义, 缺乏金融手段, 难以较好的弥补所需成本及损失。一旦政府补贴撤出, 小额信贷机构的可持续性不能保证, 导致无法为农户提供可持续服务。

(二) 操作流程存在问题

一是农户贷款档案不完善, 摸底情况不真实, 导致冒名贷款。一份真实、合规、完整的农户贷款档案是贷款评级、授信的出发点, 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根基。二是客户级别评定、授信不准确, 授信额度与实际信用额度不相符。在发放贷款中, 对客户的评级、授信过高, 严重超过了其所能承担的信用额度, 造成了贷款信用风险居高不下的局势, 严重影响着贷款质量和可持续性。三是贷款到期农户抵触偿还采取“转贷”方式。调查表明,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形成的不良贷款中, 多数为到期后“转贷”。更严重者不按合同正常结息, 最后拒绝还款。经过多次“转贷”, 自己为信用社结息比贷款本金都多, 情绪抵触, 干脆不再偿还贷款, 因此造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风险性提高。

(三) 信贷队伍管理水平低

信贷队伍不完善, 宣传不到位, 农民文化水平低, 信息渠道闭塞, 导致农户对信用贷款业务不了解。一方面农村信用社淡化小额贷款的政策性, 从自身利益及风险考虑, 推广动力不足, 违背了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根本宗旨。另一方面缺乏相应的激励机制, 承担风险与利益不对等, 积极性难以保证, 从而信贷工作难以进行。

四、防范措施

(一) 分类对待, 灵活制定贷款的额度、期限及利率

一是在贷款额度上, 对农户承贷能力和用途划分不同的额度标准, 满足农业产业化条件下农民对信贷资金的需求, 授信额度分类做适当的提高。贷款超过授信标准, 可采取联保、担保、抵押、质押等贷款方式。二是在贷款期限上, 根据当地农业生产季节性特点、贷款项目生产周期等决定, 可适当延长个别贷款期限到3年, 解决贷款期限与生产周期不衔接问题。三是小额贷款利率应依照“利率覆盖风险”的原则。按对农户的信用风险评级确定贷款利率, 对信用好的优质农户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等方式, 而对信用评级较差的农户实行高利率。

(二) 严格操作流程

一是对辖区农户或个体种养殖户逐户摸底建立信用档案, 严格进行调查、审查、审批和资料归档四个阶段对农户信用等级认定, 并按信用等级评定结果配以授信额度。二是贷款用途必须合理。种养殖业等农业生产费用, 如购买肥料、农药、种苗、种子、饲料等;为农业生产服务的个体私营经营用款;购买农机具, 如:耕牛、抽水机、脱粒机及其他小型农用机械等;小型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用款等。三是贷款使用后的跟踪监测以及贷后评价分析, 根据评价结果更新以往的信用等级评定记录。完善的操作流程形成一个良性循环, 有效的降低风险率, 做到此项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三) 加强信贷队伍建设, 完善操作中的疏漏

一是培养专业信贷人员素质, 加强制度建设。完善贷款人员档案并核实, 分析贷款评级及授信额度的准确性。拒绝骗贷, 以防冒贷。二是完善各项制度:如评级制度、授信制度、贷后管理制度、贷款收回责任制度等, 防范不良贷款的产生, 把好贷款关, 确保贷款合法、合规, 合同内容完善、要素齐全, 确保每笔贷款能够得到法律的保护。三是明确贷款收回责任人, 要杜绝“借新还旧”及其它方式贷款转办, 彻底消除部分客户抵触还贷的思想。四是提高信息化建设, 改进信贷管理水平, 建立市场—信用社—农户—信用社—市场的信息渠道, 进一步为农民增加收入提供保障。

五、结语

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经济发展、改革的浪潮中不断完善和优化内部的管理机制, 走上正规、快速发展的道路, 为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贡献力量, 立足“三农”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步伐。

摘要:随着我国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深入,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推广实施对于解决农民贷款难,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 促进农村经济, 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然而在新形势、新政策的浪潮中,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无论是在制度设计、操作规程以及推广过程方面要做出新的改革。本文阐述了目前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内涵、作用以及发展现状, 分析了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了解决措施。

关键词:农户小额贷款,村信用社,存在问题,措施

参考文献

[1]姜艳灵.我国农村小额信贷运行机制研究[D].长沙:湖南大学, 2007.

积极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 篇3

关键词:小额信用贷款;农村金融;小额信贷机构;金融生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重点难点在农村;实现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最根本保障在农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最关键在农民。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加快培育小型农村金融机构,积极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切实改善农村金融服务。

一、我国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发展现状

建立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加强农村金融服务,重点在积极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自1993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首先将与国际规范接轨的孟加拉“乡村银行”模式的小额信贷作为一种制度安排和技术创新借鉴到中国,经过三个阶段的探索发展,农村小额信用贷款逐步取得了一定进展。统计数据显示,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情况看,截至2009年3月末,全国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2518.6亿元,同比增长17.5%,增速同比增加1.9个百分点;农户联保贷款余额为2006.3亿元,同比增长33.6%,增速同比增加13.4个百分点。由中国人民银行推动试点的山西、四川、贵州、陕西、内蒙古5省的7家“只贷不存”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已经达到2.72亿元。其中,个人贷款2.16亿元,发放农户贷款6947万元。小额信贷在缓解“三农”贷款难,支持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我国农村小额信用贷款目前存在问题

1.农村小额信贷资金不足,融资渠道狭窄。现阶段,我国小额信贷资金来源主要靠政府资金注入和社会捐赠。

2.农村金融生态环境差,小额信用贷款发展没有良好的信用基础。一方面农村金融机构内部缺乏信用管理机制和监督激励机制;另一方面部分农村经济主体缺乏诚信意识,认为“不贷白不贷,贷了也白贷”,还款意愿淡薄。

3,小额信贷利率管制过严,利率市场化发展困难,缺乏灵活性。人民银行规定小额贷款利率不能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此外,小额信贷产品种类单一,创新能力差。

因此,积极推广农村小额信用贷款,做好农村金融工作,对实现农村经济平稳良性发展,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三、我国推广小额信用贷款政策建议

1.要做好农村小额信贷业务,着力拓展农村小额信贷机构融资渠道,逐步放宽小额信贷利率浮动空间,创新小额信贷产品。具体应努力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建立以直接融资为主,间接融资为辅的多层次,多样化,全面的融资结构,突破融资瓶颈。目前,我国小额信贷处于起步发展阶段,应以政府资金注入为基础,逐渐建立以发行金融债券为主的融资方式。鼓励农民以自愿自助方式筹集资金。吸引更多资金到农村参股金融机构。二是逐步放松对小额信贷机构利率的管制,促使信贷利率市场化。三是提高农村小额信贷创新能力。例如,社區发展基金(CDF)是小额信贷创新的体现。它最大的特点就是“由农民自己说了算”,农民掌握资金和信贷的控制权,实现农民自主管理的运行机制。同时,灵活制定贷款额度、利率和期限,特别在贷款期限上,应充分考虑当地农业生产的季节周期、农户贷款项目生产收益周期等因素。四是将农村小型金融机构建设和农民技能培训结合,形成提供融资,技术培训一条线的新型金融机构经营方式。放贷期间,定期考察贷款情况,对贷款人进行科技帮扶。

2.要建设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规范农村信用评级制度,促进农村金融可持续发展。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规范的机构内部信用评级制度和激励监督机制,完善农村小型金融机构信用评价体系,提高机构工作人员的金融素养,形成规范、高效、可持续的现代运营模式;另一方面,要设立贷款人信用系统。构建以乡村风俗、社会关系为基础的信用审核方式,定期对贷款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审查。同时,要加大对小额信贷宣传力度,构筑电子信息平台,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金融培训,培养农民金融意识,培育新型农民,建立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民教育和培训体系。

3.要大力发展灵活多样的小额贷款公司、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培育机构多元、适度竞争、规范的小额信贷市场体系。要坚持普惠金融建设理念,不断完善以政策金融为导向、以合作金融为基础、以商业金融为主体、以民间金融为补充的农村金融制度建设,巩固小额信贷发展基础,建立健全适应“三农”特点的多层次、广覆盖、可持续的农村金融体系。特别要加强广大西部农村地区金融体制建设,完善包括保险、证券、担保机构在内的农村金融机构体系。

4.要提高农村小额信贷服务“三农”水平,充分发挥农村小额信贷“滴灌功能”,提高小额信贷资金使用率,拓展小额信贷覆盖面。要优先加大农村小额信贷扶持粮食生产力度,加大对农业科技建设的金融支持,为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撑。

四、结束语

招商银行信用卡小额贷款申请攻略 篇4

生活中,虽然已经有很多地方都能够进行信用卡刷卡付费,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能刷卡。有时,我们会遇到需要使用一定的现金周转的情况。这时,信用卡小额贷款绝对是我们的首选。在招行银行,我们的信用卡就能申请“小额贷款”。什么是招行信用卡小额贷款呢?其实就是我们所说的信用卡现金分期。现金分期是招商银行为信用卡持卡人提供的支取现金并分期偿还的业务。

今天,淘钱宝就来为大家仔细讲解一下招商银行信用卡小额贷款申请攻略。招商银行信用卡小额贷款申请条件: 1.借款人需要是单位正式干部职工;2.借款人年龄不超过50岁;3.借款人月收入在2000元以上;4.借款人可以提供至少一名担保人;

5.借款人必须持办理招商银行信用卡个人卡主卡或一卡通;

(如果仅持有商务卡、公务卡、采购卡或附属卡等,可能无法申请现金分期)6.借款人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 招商银行信用卡小额贷款申请方法: 电话申请

1.拨打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电话4008205555,完成身份验证后按“9”转人工服务;2.告知客服专员申请金额、分期期数、转账卡号和资金用途,从而申请现金分期;3.系统实时审核,申请通过立即放款,我们即可等待借款到账。网上银行申请

1.登陆招商银行信用卡网站,选择“理财分期”—“现金分期”,进入“分期申请”页面;2.选择分期期数、分期金额、借记卡账号和借款用途;3.输入查询密码,系统实时审核,申请通过立即放款。招商银行信用卡小额贷款额度:

招商银行规定,其短期小额贷款业务的贷款额度不超过申请人月均工资的6倍,单笔最低申请金额为2千元,累计最高申请金额为5万元。招商银行信用卡小额贷款资金用途:

申请现金分期的款项不得用于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购房、股票、期货及其他股本权益性投资),仅限用于消费(包括但不限于装修、家电、婚庆、购车、助学、旅游、医疗等)。

淘钱宝友情提示:我们在申请招商银行信用卡现金分期时,最好提前先算一下手续费是多少,申请的金额越大,手续费自然就越多,申请的时候最好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切勿出现多出手续费的情况,白出冤枉钱了。而且我们根据以上介绍的申请方法进行申请,但是并不能保证一定通过,因为最终现金分期的申请是否通过,决定权在招商银行。

农村信用银行小额贷款 篇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指导意见》的精神,我县农村信用社进一步端正经营思想,本着“突出重点、注重实际、分步实施、全面推进”的原则,加大支农力度,全面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走出了一条自身各项业务健康发展的基础上有效地支持和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致富的新路子,促进了我县农村经济的发展。

一、深化 “信用工程” 建设,全力支持 “三农” 经济 为了切实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落到实处,使之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首先,县联社成立了曲沃县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督促全县基层信用社按照要求开展对信用户、信用村,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及核定农户信用贷款额度,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放与收回工作。各信用社也相应成立了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小组,小组成员由信用社人员和农户代表、村委会人员组成。

其次,为进一步深化、巩固“信用工程”建设,我们紧紧依靠县委、县政府及各级党组织,全面完善农村信用制度。联社领导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创建“信用工程”的实施方案,并适时召开了曲沃县农村信用社暨农村“信用工程”建设工作会议,及时向县委、县政府领导进行了汇报,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并专门下发了曲沃县创建“信用工程”文件,将文件下发到各局、部、委、乡镇、村委,要求各级领导正确认识创建“信用工程”的意义,并将“信用工程”的创建作

为各级党委政府的首要工作来抓。通过创建“信用工程”,调整贷款投向,改善信用环境,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促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在政府主导、信用社主办、各方参与的同时,我们及时签订了创建“信用工程”三级目标责任书,即:县政府与各乡镇、各乡镇与各村委、联社与信用社、信用社与包片信贷员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

第三,我们把有关创建信用村的文件、各类调查表、规划表、档案管理、操作规程等汇编成《创建千村信用工程手册》,发到每个行政村和信用社,要求全县信用社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开展创建工作。同时,修订创建方案,把创建信用村的程序明确细分为宣传动员、成立组织机构、现场调查、初步评定、张榜公布,评定委员会审定、签订合同和发送贷款证、建立档案等八个步骤,使基层信用社操作起来有章可循。充分结合创建信用村镇活动,把推广小额农贷工作推向高潮,在县委、县政府及市办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了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扩大小额信贷服务面,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业务走上了日趋规范的轨道,创建“信用工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截止6月底,全县农村信用社共建立农户资信档案

户,评定“信用户”

户,核发“贷款证”

户,占已评级农户的%,全县农户中已有一半以上的农户拥有“信用证”;评定“信用村”

个;已创建成“信用乡(镇)”

个。全辖信用社发放贷款农户数达

户,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户数为

户,贷款余额为

万元,累计发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万元,走出了一条“政府满意、农民高兴、信用社发展”的“三赢”

之路。

二、存在问题及建议

推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发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农民金融纽带的作用,是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但有些信用社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过程中,不主动、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内涵理解过于狭窄、片面认为小额信用贷款只是农民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所需的小额贷款,把因其它用途需要的贷款拒之门外,制约了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对象和进度。甚至有些信贷从业人员认为,农户的信用度差,贷款不能按期收回,加之信用社实行贷款责任追究制,怕承担责任,尽量少放,不是真正为农户办实事,只是应付了事。对农户的调查面及信用评定和发证面不够,操作不规范,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农村信用银行小额贷款 篇6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八大风险隐患

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自身特点造成的灵活性风险。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以农户信誉作担保、在核定的额度和期限内发放的小额信用贷款,采取“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的管理方式,贷款证实行“一户一证”,信用农户贷款时只需持本人身份证、印章及贷款证直接到柜面签订借款合同和借据办理贷款,不再通过信贷员的贷时审查,既方便了农户,又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担保难、贷款难的问题。然而,因其自身特点的灵活性和额度上一个“小”的限制,加之刚刚脱贫致富的农民虽然生产、生活水平已大幅提高,但整体素质仍然参差不齐,他们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也水涨船高,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其“额度小”的特点已无法满足当前农民群众的信贷资金需求,势必导致农户与农户之间出现“互相串通”、“互相帮助”,一个贷户为取得足够的信贷资金,同多个信用户进行信用串通、暗箱操作,用多个信用证垒大户,贷款供自己或他人使用,造成表面上的小额贷款,实际上的大额贷款,致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成为大量滋生冒名贷款的温床,给农村信用社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进行动态风险管理带来新的的挑战,直接影响信用社的经营效益和支农质量。

二、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动性特点造成的流动性风险。随着国家对山区农村实施退耕还林(还草)政策的不断加强,农民可供耕种的土地愈来愈少,农村剩余劳动力逐年增加,外出务工已成为山区农民发家致富的重要渠道。作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承载主体的农民大规模流动,由于务工区域分散且流动性大,经营项目多样,贷款借与用地域分离,农村信用社对其贷款常常会遇到贷款项目难评估、资金使用难监控、具体效益难掌握、到期贷款难清收、风险贷款难处臵等问题,贷款投放后,三、五年见不着贷户踪影已是家常便饭,农户的实时贷款使用情况、经营效益、信用状况等基本信息无法准确把握,导致大量逾期贷款已经丧失了法律意义上的追偿权,长此以往,形成大量不良贷款无法正常运作。其无需担保、抵押的自身特点,势必造成即使在法律“时效期”内拿起法律武器,也会因执行困难权益难以得到有效保障,农村家庭可处臵还贷的贵重物品相对较少,收入基本靠天吃饭,而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使用权和住房的处臵还贷又存在法律和制度上的障碍,加大了信贷管理成本和风险成本,成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又一重大风险隐患。

三、农民抵御自然灾害风险能力造成的灾害性风险。农业本身来说就是一个典型的弱质产业,农业是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的产业,农民又属弱势群体,面临着不可抗拒的自然力挑战,刚刚富裕起来的农民经济基础仍很薄弱,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相当脆弱,农业风险又具有不可预见性特征,再加上政府对农业方面基础配套设施投入不足,技术力量支持不到位,农村种养业收益率较低,以传统种养业为主导产业的农民生产、经营、收益等受自然环境影响较大,加之农民的整体素质还有待提高,技术、管理等方面人才匮乏,经营环境较差,在预防疫情和抵御自然灾害方面缺乏应对经验,随着自然灾害的逐年增加,其弱质性也愈发明显,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他们便束手无策。农业受灾必然会导致农民收入减少,农民还贷压力随之增大,削弱了还贷能力,即便是最优秀的信用农户也无法按期偿还贷款,导致贷款形成风险。

四、地方政府市场经济定位不准造成的市场性风险。一些地方政府没有长远规划和战略眼光,为了取得短期经济效益,违背市场经济规律,政府选项不准,农户技术落后,盲目集中推广某一农产品生产、加工,即使农户生产符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要求,由于市场容量有限,集中于某一项目、某一产品的生产量过多,社会需求量减少,价格不稳定,农户收入严重下滑,就是农民所从事的农业生产项目符合市场需要,产品适销,也要依托技术先进、经营得当、管理有序,才能保证经营项目取得良好的自身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否则农户连经营成本也会血本无归,从而将农户的经营风险转嫁为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风险。

五、部分农民诚信借贷意识淡薄造成的道德性风险。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一种信用放款,与其它贷款相比,以其“无需提供担保、抵押”,具有“手续简便快捷、利率优惠、成本较低”等优点,倍受农民的欢迎,同时也给居心叵测的人以可乘之机,非信用农户利用信用农户思想较为单纯的特点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操作中本身存在的薄弱环节,通过顶名贷款和化整为零方式将资金用于高风险的小煤窑开采、入股、偿付赌债等。然而,农村信用社在这方面仍缺乏相应贷款保护措施,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必然要承担很大一部分道德风险,现实操作中很难完全识别个别农户由于诚信意识差、诚信还款观念淡薄,“借款靠送礼,还款靠转贷”的惰性思想,社会诚信作风基本缺失,抱着贷款是国家的能拖就拖的思想恶意拖欠贷款,在还贷问题上存在着 “攀比”心理,一些干部,尤其是一些领导干部和社会“名人”,由于种种原因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本息不还,没有很好地起到带头表率作用,为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滋长带来了推波助澜的效果,导致小额农户信用贷款风险过于集中。诚信是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基础,诚信的缺失必然会给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良性循环蒙上阴影,同时也给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增加了难度,提出了挑战,因此,农村信用社在发放和监管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过程中随时都潜伏着巨大的我们无法用肉眼看到的道德风险。

六、内部员工素质不高违规操作造成的行为性风险。由于大多数基层农村信用社网点信贷人员配臵较少,信贷管理人员严重不足,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贷后管理不到位。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涉及面广、额度小,农民居住分散,管理难度较大,贷款发放后,其风险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必须通过内查外对才有可能发现风险。基层农村信用社1名信贷员要管理上千户农户,根本无法对贷款进行跟踪检查,增加了信贷风险。对过于分散和庞大的贷户群而言,农村信用社检查时间相对不足,检查的内容主要是查看档案,了解发放该笔贷款程序的合规性,能否按时收息等情况,无法逐户深入细查。当前农村信用社正处在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家政策性专项资金委托农村信用社代收代付发生频繁,信贷员精力较为分散。面对每季度“清非、收息、吸存”三座大山,信贷人员客观上走村窜户时间较少,电话联系较多,对工作量大、效率较低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重视不够,“建档、评级、授信,发证”掺杂着更多的个人感情色彩,摸底调查不规范,大多数农户基本情况由村组干部提供,信贷员闭门造车,没有到户进行认真细致的登记核实。评级授信不严谨,由于评级授信没有统一的尺度和标准,在评定过程中讲人情、看面子,全凭管片信贷员个人主观臆断,导致农村信用社缺乏对农户经济基础、收入状况及诚信意识等重要信息的充分把握,造成人为的操作风险。

七、农户还款承诺与法律上的冲突造成政策性风险。由于农民在申请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时受环境和条件的制药,没有固定的经济收入来源,没有可靠的还款保证,其主要收入来源基本靠外出务工,还款的主要来源也靠外出务工,难以提供有效的担保、抵押,其还款保证也只能是纸上谈兵,大多数农民虽然在申请中承诺了还款保证物;诸如宅基地、土地使用权、林权等,但《担保法》、《物权法》相关内容明确规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土地使用权,均不得抵押贷款,与现行的操作存在法律上的冲突,一旦贷款逾期农村信用社也难以实现维权,形成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政策性风险。

八、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制度承诺造成的承诺性风险。农村信用社向信用农户发放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证》,实际上是一种向农户公开的“信贷承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在山区农村信用社的大力推广,的确为山区农民发家致富创造了一个良好的融资平台,农户只要一旦被农村信用社评级授信,只要在限额之内,农户可以随用随贷、循环周转使用,信用社必须无条件发放贷款,从根本上彻底解决了农民贷款难问题。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由于其制度本身的不够严谨,对农户的评级、授信、放款这三个不同的概念和内涵区分不清,而对农户评级是否被社会承认,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的作用十分有限。造成评上了信用等级,就要无条件授信和放款,评级决定一切,把信用这个基本条件和放款条件混为一谈,至于农户是否真正有贷款需求,项目是否合理,效益是否良好,收入是否稳定,贷款数额是否恰当,用途是否真实,是否自贷自用等贷款必知情况无法考证,导致农村信用社本末倒臵被动放贷,被农户牵着鼻子走,从而引发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制度缺陷上的承诺风险。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防范八点措施

一、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因地制宜,建立健全科学的、完善的、严谨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评级授信体系。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是否能够良性运作,农户评级授信是关键,目前,各地农村信用社仍然没有一套完整的、科学的评级授信系统,等级评定主要依赖于评定人员的经验,但在实际工作中,信用社人手少压力大,在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建档时都是手工操作,为此很多工作都只得按传统方式办理,把一些重要的基础工作依靠村组干部代劳,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建档、评定、授信偏离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准则。农村信用社时下正处于改革与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关键时期,及时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因地制宜地制定和建立一套科学的、完善的、严谨的、实用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评级授信体系,细化各个操作环节不留死角,才能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这块蛋糕做大做强。

二、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合规文化建设,着力打造一支思想先进、业务精湛、懂管理善经营、有战斗力的信合队伍。诸葛亮在《诫子书》中说:“非淡泊无以明志,非宁静无以致远。”,员工的职业道德水平、工作业绩、管理能力和诚信敬业意识是影响农村信用社内部环境控制的重要因素,员工有了良好的职业道德,不仅有助于员工综合素质的整体提高,又能使员工的自身行为与制度约束有机地结合起来,减少道德风险发生几率。基层农村信用社要不断修订和完善员工的培训方式、人才的储备方式和择优任用方式,建立以提高员工素质和敬业精神为核心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多层次、多渠道培养员工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诚信敬业的职业道德素质,坚决杜绝“以信任代替管理,以习惯代替制度,以情面代替纪律。”的不良风气,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合规文化建设,创造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用人环境,使员工个个“工作有奔头,吃苦有想头,前程有盼头”,不断加快员工队伍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进程,着力打造一支思想先进、作风过硬、业务精湛、懂管理善经营、有战斗力的信合队伍。

三、政府搭台、司法助威、农村信用社唱戏,共同打造良好的农村诚信环境。当前农村信用社在发放和管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过程中面临最为本质的问题就是诚信问题,农民由于观念的落后,大量分散、小规模的信贷需求,不仅信贷成本高、而且难以建立起相应的还款保证。加之农村缺乏相应的担保机制、缺乏适用的征信记录,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的不断增加,外出务工赚钱已成为农民首选的生财之道,农民在获得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后外出务工,大部分农民基本上一年回家一次,有的甚至全家外出一去无踪,相应增加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管理难度和风险系数。农业生产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并存,农村又缺乏相应的风险分散机制,而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其本身“无需担保”的特点就已经导致信贷风险增大。此外,受政府过去由其职能部门大量发放的小规模政策性很浓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影响,滋长了一些农民借钱不还的观念,这些已成为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评级授信的障碍。在此情况下,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必须从打造良好的诚信环境基础做起,这就需要农村信用社与地方政府和司法部门密切配合,由政府搭台,司法助威,重拳打造良好的农村诚信环境,引导农民树立“诚信为本”的思想理念,大力倡导诚信的社会风气,为农村信用社唱好以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为主角的这部支农大戏奠定基础。

四、拓宽农村保险市场,争取保险部门增加惠农险种,将保险的触角伸向“三农,扩大保险覆盖面,增强农民抵御风险的能力。目前,我省农村信用社与两家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的险种主要有“安贷宝”和“泰康“两种意外伤害保险,在维护信用社贷款安全方面取得了明显效益。面对农业这项弱质产业风险大,处于弱势地位的农民抵御风险能力差,经不起自然与市场的摔打。由此,建议由政府引导,争取保险部门配合增加惠农险种,将保险的范围延伸到农村、农业和农民,积极开展农村种植业、养殖业、多种经营等项目的政策性保险,逐步建立以政策性为主、商业性为辅的农业保险体系,扩大保险的覆盖面,提高“三农”的保险密度和深度,转移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增强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的后劲。农业保险作为一种高风险险种,在调动保险部门开展农业保险的积极性的同时,政府适当对农业保险的非盈利性给予保险部门一定政策性补偿。

五、完善有关配套政策,着力构建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加大地方政府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与经济并举和打击逃废债的扶持力度。一方面,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本身存在着“信用风险”,所以针对“人性”不确定性和农村人员的复杂性,适当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引入贷款担保机制,分散贷款潜在风险,让农户相互监督,形成一个良好的诚信氛围。另一方面,农村信用社是老百姓自己的银行,其宗旨是为“三农”服务,而由于农业投入效益低下,再加上农业受自然条件因素影响较大,所以国家应从不同角度在政策上给予农村信用社支持,建议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因素影响而形成的风险坏账,由国家财政拨付部分款项予以核销,减少农村信用社财务支出上的压力,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竞争能力、支农水平和农户农业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生产不断发展。逐步引入贷款保险机制或建立风险保障体系,让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形成的贷款风险得以分散,贷款风险不断弱化。同时,地方政府根据国务院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省(市)座谈会意见:“基层政府要在省级政府统一组织和协调下,积极支持信用社的各项业务工作,努力帮助信用社打击逃废债和清收旧贷。,取信于民,促进改革工作顺利进行。”的精神,建议国家从法律上给予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一定的政策性支持,对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维权的诉讼时效期做出特别规定,放宽和延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维权时效期,加大地方政府打击逃废债力度。对国家公职人员拖欠及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要在规定时间内全额归还贷款本息,对限期内未还清信用社贷款的要采取停职、停薪等办法催收,属于财政供给的可从工资中扣收,对农民个人拖欠或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的清收工作,要实行乡村干部包片包户的办法限期催收,对一时还清欠款确有困难的,要帮助其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并制定还款计划,逐步偿还,对经过核实,确因生产生活困难或受自然灾害影响暂无力偿还的,要视其困难程度给予适当延长还款期限,适当优惠利息等照顾。加大执法力度,制定切实可行的涉及农村信用社案件操作细则,坚持“快立、快审、快结”的原则处理农村信用社的债权诉讼,提高执结率,并为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债务人建立“黑名单”档案,随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

六、实施电子档案制度,全方位监控贷款发放全过程,为农村信用社事后维权奠定基础。《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的出台,给农村信用社贷款风险管理带来了新的曙光,筑起了一道厚厚的安全防线。《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明确指出:“贷款人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贷款面谈制度……”,第二十二条规定:“贷款人应与借款人签订书面借款合同,需担保的应同时签订担保合同。贷款人应要求借款人当面签订借款合同及其它相关文件……”农村信用社要及时根据《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出台符合地域实际、科学合理、严谨实用的”面谈“、”面签“制度,根据需要,坚持借款人夫妻双方到场”面谈“、”面签“,建立健全电子影像档案资料制度,对贷款人与借款人”面谈“、”面签“以及贷款发放过程进行全方位监控录制电子影像档案备查,其保管期限根据贷款期限确定,直至贷款还清为止,达到阳光放贷,有效防范”冒名贷款“发生,给违法乱纪人员不留空隙,为农村信用社事后维权奠定基础。

七、尝试建立风险拍卖机制,对已形成风险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分门别类进行拍卖处理。农村信用社现存不良风险贷款中,有的不良贷款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解决,但由于农户居住分散且鱼龙混杂,社会关系复杂,对于转移、隐匿财产造成表面看似困难实际并非困难贷户和全家外逃无下落贷户,即使通过法律渠道也难以解决。对于这部分不良贷款应分门别类进行处臵,属内部员工违规操作造成的,实行责任追究,责令其限期收回,必要时进行赔偿。属于农户诚信观念淡薄、扯皮赖债、恶意逃废债务造成的,尝试由县级信用联社牵头制定一套科学、完整、细化、具有可操作性奖罚并重的不良贷款处臵方案,申请司法部门介入,风险管理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的风险贷款拍卖领导小组,根据贷款风险系数大小,将风险贷款本息进行合理定价、公平、公正对内、对外公开拍卖,由竞拍者以现金的形式取得风险贷款所有权,充分利用竞拍人员复杂的社会关系,在司法部门规定的最高本息限额内进行合法收贷,允许他们从中赚取一定的差额做为劳动报酬,开辟一条化解农村信用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风险的新途径。

农村信用银行小额贷款 篇7

我国是农业经济大国, 但是相对于其他国家而言我国农业发展相对落后。农村信用社主导的农户小额贷款虽然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三农”资金的发展。但是, 从近几年的农户小额贷款总体运行情况分析, 客观上并没有取得真正的成功。国家颁布一系列有关农户小额贷款的文件, 各地区贷款比例大幅度增长, 但是, 农民贷款投资的项目与国家的发展制度不相符, 导致农户小额贷款存在一定的弊端。

2 农信社农户小额贷款风险分析

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风险总结为系统风险、政策性风险、信用违约风险、管理风险四大类, 可以通过不同的政策规避或转移不同的风险, 以下几点对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风险形成的原因进行分析。

2.1 自然环境带来的风险

农户小额贷款为农民提供了更多更广的脱贫渠道, 但是避免不了周期性的自然灾害, 无论发生旱灾、洪灾还是地震, 首当其冲的就是农业。这样一来, 市场上就会形成供需不平衡, 市场流通不畅, 农民收入大大减少。这些都是市场不确定因素, 这就影响了农户当年的还款效率, 农民无法还款, 影响信用社周转资金, 形成了信贷风险, 自然灾害就是解决贷款风险的主要问题之一。

2.2 国家政策主导的风险

农户小额贷款后的资金运用, 更多取决于国家的各项补贴政策。政府制定的不同政策也会有不同的风险存在, 也就影响了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该起到的作用。政策下放后, 其他的欠缺资金农户更依赖于农村信用社, 一旦优惠政策变更或取消对贷款者来说就遭受风险的冲击。而农户小额贷款的利率这一政策也不够完善, 没有做到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利率, 有些贷款者无法承担高额的贷款利率, 无法到期偿还本息, 形成信用机构的滞账, 坏账, 形成农信机构资金键条衔接不上、运转困难的风险。

2.3 信用违约的风险

农户小额贷款无抵押担保, 贷款者也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合同的重要性。无论还款人是对还款期限认识不够严谨还是无力偿还贷款, 都对农村信用社的发展造成很大影响。有些信贷者只要资金运转不周就会想到农村信用社贷款这个暂时性的保护伞, 想方设法收集亲朋好友的贷款证, 有的农户小额贷款从几万到几十万甚至更多, 最终形成虚假信用, 而申请贷款手续简便, 没有完善“证件齐全, 担保贷款”等各种制度。一方面, 由于贷款时农信机构对贷款者的约束条件不明确, 有的贷款被用于赌博、娱乐等各种消费。另一方面, 有些地方的年轻男女都去外地打工, 家中留下老人、小孩, 他们也申请贷款, 那么农户小额贷款项目的资金投入就发挥不到该有的收益作用, 这就推高信贷风险。

2.4 信贷机构管理的风险

信贷机构对基层服务人员素质要求很高, 农户小额贷款业务也是一项管理技术高、服务水平好的工作。信贷员在处理贷款前、中、后都很重要, 贷款前做好风险评估、信用调查等工作。如果没有得到落实的情况下把贷款提供给信用欺骗或无力偿还的贷款者, 最终整个机构都会受到影响, 降低其他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且信贷机构的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而信贷机构的管理是一项内部监管工作, 一旦出现漏洞, 牵连的整个机构, 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机制的完善是一项不可忽视的工作。

3 解决农信社农户小额贷款风险的对策

为了解决农户小额贷款风险, 加强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的力度, 提出以下几点对策及建议:

3.1 建立农业保护措施

利用其他金融工具转移农户小额贷款风险。自然灾害是人类无法控制的, 做好灾前预防。在自然灾害到来之前, 政府应该完善各项预测机制。首先, 提取部分财政资金以备自然灾害的袭击, 缓解自然灾害到来时农业的损失。其次, 建立各种防范自然灾害的保险性机构, 让更多农户投保。国家在税收政策上进行调节, 财政支出上适当宽松, 从根本上帮助农民减少自然灾害带来的冲击, 使市场的稳定和交易的平衡, 提高农户还款力度。信贷机构还应该培养高素质人才, 预测未来市场形态和发展趋势, 利用其它金融衍生工具转移风险, 降低贷款风险。

3.2 完善国家政策并利率市场化

农户小额贷款不是国家的公益性政策, 也不是无偿性补贴, 是一项有序循环、到期偿还本息的业务。农民之所以思想出现偏差, 与国家制定的一系列政策有关, 应该从中找出漏洞, 完善制度。首先, 实行税负减免、政策补贴落到实处。其次, 信用社根据农户的成本、风险、还款能力等因素调整个人的贷款利率。对于高收入的贷款者, 适当调高利息填补弱势农民形成的坏账、滞账。实行市场利率化时, 根据区域的优势和劣势、风险水平的高低和投资项目的大小进行评估, 政府做好政策下放的把关工作, 解决由于国家政策不完善导致农户小额贷款给农村信用社带来的风险, 避免信贷业务陷入瘫痪局面。

3.3 严格审批贷款前后的信用度

贷款前期收集信用资料要做到真实、细致。首先, 应该详细了解贷款农户资料, 并对资料进行整理、保存。可以实行“村委选人, 信贷员审核, 上交机构把关定夺”的方式, 保证“三公”政策, 农户提供的资料必须详细、真实, 贷款的信誉额度定期进行审批调整, 严格控制利用欺骗行为获取信用贷款, 下放符合实际信用的贷款金额。还可以推行营销方式, 规避风险, 不同地区实行不同的营销方式, 加大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力度。其次, 农户贷款后的管理也很重要, 农户小额贷款的流动性强、资金分散, 信贷人员应定期检查资金流向, 调查贷款后的资金运用, 发现信用欺骗贷款及时追回资金, 给予惩罚, 让恶意骗贷、躲债的贷款人得到相应的谴责并接受法律的制裁, 遏制投机取巧、信用欺骗贷款的行为, 降低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的风险力度。

3.4 改善管理机制, 从根本上控制风险

农村信用社有些信贷机构设置不合理。首先, 对于想要跨地区贷款的农户, 信贷机构应在核实资料之后交于户籍所在地的农村信用社, 实行一地区一信用社办理信贷业务, 确认是本人贷款, 完善担保制度, 担保人必须有财产抵押, 并且和贷款人有密切的关系, 防止顶名贷款, 严禁多头贷款行为, 对于信用差、恶意拖欠的贷款户实行黑名单制度, 一但上黑名单, 无法申请贷款。其次, 农村信用社基层人员在考核贷款业务时, 了解每个贷款农户的经营状况, 监督还款信用的实施度, 谁贷出的款由谁负责收回, 确保贷款的有贷有回。加强内部的管理制度, 对于贷款低风险的信贷员给予奖励制度, 完善机构自身管理制度, 促进农村信用社业务健全、发展壮大。

4 结论

通过以上分析, 及时找出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有重大的意义, 也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作, 要求信贷人员和贷款人履行好权利和义务。各农信机构积累工作经验, 完善国家及政府的相关政策, 真正解决在发展“三农”经济时的资金难题。积极推进农信社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稳步、完善, 把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结合起来, 安全贷款, 制定相关政策帮助农户致富。为促进农户经济发展和提高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的发展、降低贷款风险作出贡献, 解决我国中低收入者贷款问题, 从第一产业推进我国经济的发展。

摘要:随着社会的进步, 银行现有系统不断完善, 农村信用社也相继发展到不可取代的地位, 而农户小额贷款这一政策是信用社持续发展的一大法宝。但是, 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的不完善可能会导致系统瘫痪的风险。本文针对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的主要风险作出具体分析, 并找出应对措施, 以推动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业务的持续发展。

关键词:信用社,农户小额贷款,风险,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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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黄俊.关于商业银行小额信贷风险控制的思考[J].中国电子商务, 2014 (06) :182.

农村信用银行小额贷款 篇8

关键词:小额贷款;农村信用社;农村发展

一、研究背景

我国城市乡村经济结构分化突出,是造成我国农村金融市场资金不足的根本原因。为了促进农业结构修整和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村恶略的信用环境,我国出台了很多支农扶农政策。农村信用社根据中央人民银行发布利用小额信用贷款促进“三农”发展的政策指示,在全国各地区大面积试行和推广了小额信贷活动。农村小额贷款业务以其便利的服务制度和独特的技术改革,能够使低收入人群也拥有利用自身信用进入贷款市场的平等机会,在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发展和改善低收入群体福利及收入方面发挥着重要功能。从当前发展情况看,虽然我国农信社小额贷款业务已逐步形成框架,但是国内农户小额信贷发展还处在一个较低水平,存在诸如资金来源不足、信贷制度设置不合理、不良贷款扩大加大经营风险、贷款额度供给与人民实际需求有出入、审核难度大、人手不足等问题。

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业务特点与现状

我国开展的小额信贷活动起步晚与其它国家的小额贷款相比较明显存在不同。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第一社区内的农户是我国农户小额信贷主要贷款对象;第二我国的小额信贷是一种无需任何抵押及担保的信用贷款,因此贷款手续较为简单方便;第三贷款利率低,与其它贷款种类相比利率更为优惠。自2000全面开展小额信贷业务以来,小额信贷已走过数十载。其为促进低收入人群再就业,推进农村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业务存在的问题

(一)农信社发放的是小额度贷款,不能满足农户生产需求的多样化。目前,小额信贷贷款额度较低,即使是特级信用农户的贷款额度最高也只有5万。无法满足农民种植花卉、果树等经济作物,甚至开展特色养殖或建设农家乐等特色旅游区的贷款需求也随之增加。

(二)农信社设置的贷款期限与农作物的收成期限不匹配。由于不同农作物的生长周期不一样,且开展现代化设备养殖业或者是进行农产品加工业,需要期限较长的资金支持。中央银行的支农再贷款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的期限设置(且规定不能展期)明显不能满足多样化的生产需要。

(三)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由于其贷款利率低且无需任何抵押担保,往往被居心不良的人所利用。一些信贷审批职员把贷款发放给自己的亲朋好友而从中获利。其次,由于贷款利率低,导致滥用资金的情况屡屡发生。另外,一些信贷客户故意拖延还贷时间,使农信社发放的贷款资金难以回笼,造成信贷资金流失、资金链断裂。这导致农信社在开展业务时有所顾虑,大大降低了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的积极性,抑制了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业务的可持续发展。

(四)农村信用社小额资金来源不足,主要资金来源包括用户存款、资本金、金融市场筹资和央行拨放的支农再贷款等四个部分。大部分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资金来源主要依靠中央银行的支农再贷款。然而由于支农再贷款的拨放量会受到种种政策的出台的影响,且农户的贷款需求逐渐扩大,当前农信社的资金来源渠道已经难以匹配农民日益增长的贷款需求。

(五)农民信用观念差,贷款风险大。由于多种主观和客观因素,农民的信用观念差,还款意愿意识不足。导致了农村信用社坏账、死账累积不断,贷款流动性减低,只能“回笼多少贷款,贷出多少贷款”资金难以回笼再循环。使得农户们的贷款难问题再出现,也使得农信社贷款风险加大,不良贷款率上升。

(六)农村缺乏完善的征信系统。小额贷款是无抵押、无担保的简易信用贷款,准确评定贷款需求方的信用等级是农村信用社发放多少贷款资金的先决条件。然而在乡村及一些贫困的偏远地区征信体系落后缺乏完善的征信系统,农户的信用等级难以确定,使得信用评级时缺乏科学依据,影响了农村信用社的贷款质量,不良贷款增加。

四、破解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业务困境之策略

事实证明,小额农贷在引导农户发家致富持续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同时也是我国打造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剂良好催化剂。针对农信社在开展小额信贷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本文将提出以下几方面建议,以推进我国小额信贷健康地、稳定地持续性发展。

(一)提高信贷发放额度,满足多样化的生产需求

近几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对农村经济发展的扶持,使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呈现欣欣向荣之貌,农户的经营产业范围也不局限于原始的农业生产模式日益多元化。因而在农村信用社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发放贷款时,应该科学评估产业的经济价值及发展前景,根据农民的实际需求适当放宽信贷的发放额度为农户提供贷款资金。只有这样才能扩大农户的生产规模,满足多元化的生产需求,真正使农民发家致富,推动我国农村经济全面快速地发展。

(二)设置合理的贷款期限

目前我国农信社小贷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但是农作物的生长周期受很多因素影响,全国各地种植的经济作物种类繁多、特点不一样,贷款期限严重与农户生产种植周期不匹配。各地农信社应该首先根据自己辖区内的作物的生长特点,设置与该片区农作物的生长周期相适应的贷款期限;其次应该根据农户的实际生产需求,考察其生产与盈利间的持续期限科学合理的设置中长期贷款期限,使农户们能专注于自己的产品生产活动,满足其长远发展需求使其扩大经营范围增收、增利。

(三)科学设置小额信贷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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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长期以来严格把控存存贷款利率的上浮与下沉区间,在存贷利率被限制的情况下,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业务的收益小无力填补其高昂的经营成本。在我国小额信贷具有“利率低,成本高”的特点,可是事实证明实行低利率有一定的弊端,它大大降低了农村信用社发放贷款的积极性,而且助长了低收入人群和农户拖欠贷款的歪风以及增加了他们对贷款资金的超额需求。因此,我国在发展小额贷款业务时不能一味实行低利率的扶持政策。中央银行应该在满足农村信用社可持续经营的情况下,适当放松利率管制,使农信社可以科学设置小额信贷的贷款利率,降低其经营成本。

(四)完善资金供给机制,为农信社提供充足的资金

我国农村信用社已改革为独立法人机构,各自自主经营并自负盈亏。作为直接服务农村市场的金融机构,充足的资金来源是保证农信社是否可以生存和持续发展的必不可少的因素。针对目前我国农村信用社信贷资金短缺的问题,农信社应从以下几方面解决资金来源不足问题。一方面是各地政府应该增加对农业扶持的财政支出,加大发展农村经济的资金投入;增设更多有利于农村发展的政策,用优惠政策引导资金雄厚的投资机构将部分资本投向农村地区。其次农信社要加强自身吸收社会闲散资金的工作力度,优化自身存贷比例。最后中央银行应继续安排支农专项再贷款弥补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资金不足的缺失,特别加大我国偏远地区如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支农力度。

(五)加强小额信贷的宣传,增强农户的法律意识

相关部门应该加大小额信贷知识的宣传力度,可以定时定期与社区委员会或村委会举办小额贷款的宣传活动,从而纠正农户对小额贷款性质的认识错误也可以使小额信贷传达到未覆盖的区域。农信社工作人员应认真向叙述农户小额信贷的性质和明确农户还贷的责任,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率之所以久居不下很大原因是因为农村信用环境差,农户法律意识低。因此政府应该大力宣传法律知识,增强农户的法律意识加强其思想上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使法律成为农户守信用的自我约束力,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

(六)加强农村信贷信用风险防范,完善农村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农户个人资料信息库改进农村信用社小额信贷的管理方式。农信社应与当地政府及其他金融机构建立电子化信息系统,统一标准实行地区信息资料共享机制,一方面加强信息的有效性,另一方面降低农户与金融机构间信息不对称的风险,从而降低农村信用社的贷款风险。

(七)完善小额信贷的审查监督制度

建立贷前双层审核制度,防范个人道德风险。完善信贷员的绩效考核制度,使信贷员的工资不仅与小额信贷拨放量有关,更与贷款收回量挂钩,打击“关系户”、忽视信用等级等违规操作行为,增加优质贷款客户的比率。实行贷后审查制度。农村信用社应配置贷后审查小组,对贷款用户的实际资金用途进行考察,防止农户把小额信贷用到不良的用途上,减少不良贷款的投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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