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外包公司招聘方案

2024-07-30

劳务外包公司招聘方案(精选6篇)

劳务外包公司招聘方案 篇1

劳 务 外 包 方 案 书

山西源慧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目 录

第一部分 ………………………………………………………… 公司简介 第二部分 ………………………………………………………… 劳务外包的定义 第三部分 ………………………………………………………… 劳务外包的优势

第四部分 …………………………………………………………外包服务工作方案 第五部分 ………………………………………………………… 承诺 第六部分 ………………………………………………………… 联系我们

山西源慧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公 司 简 介

第一章 简 介

山西源慧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是一家由政府扶持,集外包、招聘培训、网络及数据库为一体的综合性劳务派遣公司(工商注册号:***),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从事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公司。是由政府重点扶持,在业务上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全面指导的劳务派遣机构,由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编号:SXRST2013093005)。

公司具有一批精通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人事事务和劳动法律法规的专业人才和行业精英,公司从业人员中三分之一以上的人员有较深的专业功底和多年从事劳动保障工作的背景,对《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方面的政策与法规都比较了解,这为客户提供专业服务奠定了厚实的基础。财务上使用会计电算化及网上银行的开通,为派遣或外包员工发放工资、缴纳保费及单位之间的帐目核查、电汇、转帐起到及时、便捷、高效的作用;客户服务上实行服务专员制,提供上门服务,以随时沟通、及时解决用工中出现的问题,并聘请了多位劳动人事专家为合作单位提供常年劳动事务咨询服务;办公场所方面公司于2014年租用了1300余平方米的招聘大厅、业务大厅和办公大厅,为公司今后的发展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同时公司在本地区内,与各合作单位建立了资源共享、业务合作

山西源慧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密切联系,在省内各地市设立了办事处,方便派遣、外包员工在当地参加各种保险,并享受各种待遇,并同国内多家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构建起一个立足本市、服务全省、面向全国的网络,积累储备了大量的人力资源。

公司经营范围:省内劳务外包、劳务派遣咨询服务、劳务派遣业务。目前我公司已与多家企事业单位建立了良好的业务关系,服务人数达到2万余人,为客户提供了用工政策的有力保障,并以专业化、制度化、人性化管理,热情、真诚、负责的服务态度,受到客户与员工的共同好评。公司业务涉及各行各业,其中包括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大型国企等,如:太原市地税局、太原市小店区城乡管理行政执法局、太原市小店区人民法院、太原市公安局小店分局、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后勤服务中心、太原市失业保险中心、北方自动控制技术研究所、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山西煤炭职业技术学院、太原市第六十七中学校等。

公司将以稳健的、规模化的发展战略为主导,大力拓展相关产业领域,以“诚信、责任、专业、创新”的经营理念,以“服务用人者、保障劳动者”的服务宗旨,以“致力学习、协作共进”的团队精神,为各类求职者和客户提供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的服务。

第二章 我们的优势

■服务专业化

我公司拥有高素质员工组成的专业客服团队,同时聘请了实践经验丰富的劳动保障管理专家和人力资源管理专家等作为公司的智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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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问团。并按照专业化分工设立地市部、派遣部、客服部、培训部、招聘部、综合管理部等部门。

服务质量是我们永远不断提高的目标,永远以客为尊是我们的工作标准,在服务的整个过程中,公司各个部门会不断通过精细化的客户服务质量管理,实现业务的整合和服务质量的提升。■管理规范化

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多年的操作经验,制订了针对外包员工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详细的服务流程和协议合同文本,包括劳务外包、招聘、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工伤处理、劳动合同终止解除等流程,以及劳务外包协议、劳动合同以及员工手册等,从根本上降低了用人风险,保证了外包的规范化,客户与员工的满意度是我公司员工工作的考核标准。

■方案差异化

我公司在给客户提供解决方案时,力求针对不同的行业,不同单位的性质、不同的发包对象,甚至在客户发展的不同时期均会采取不同的方式与方法,以最大限度为客户降低成本,规避风险。

■招聘及时化

我公司拥有强大的人才招聘和储备网络,能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和个性化的人才需求供应。在收到客户招聘需求时,利用专业人力资源密集的招工网点和人员补充方面的优势及时为客户招募补充人员,为客户的生产和扩大再生产提供人员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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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 劳务外包的定义

■生产线外包(BPO)生产线外包(BPO)就是企业可以将一些重复性的非核心或核心业务流程外包给我们,公司将与您共同分析所处的行业环境,您自身的运作模式和运作效率,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与您一起发掘关键点,最终帮您降低成本、增加利润。BPO模式运作的企业与外部承保人之间是“长期合同”的关系,即一种责、权、利明确的,长期稳定的关系。

■项目外包

企业将某项任务或服务的执行或管理责任转由第三方来完成,即可称之为项目外包。一般企业对于核心竞争力的产品都会有编制正职人员的需求,但执行过程中难免会面临非核心工作、临时性项目、甚至于短期需求的事务,如果聘请正职人员,不但是成本的增加,项目结束后的人员去留问题也会是人事管理上的隐忧;因此建议企业可采用外包策略来解决非核心工作、临时性项目、及短期需求的事务,交由专业的人员代为处理及执行。不但能帮助企业集中人力资源降低成本,更能避免组织过度膨胀,在不受限既有的专业知识技能,致力于核心竞争力,企业采用外包策略,可节省20%的人事成本,可让企业将资金做更有价值的运用及更有利的投资,提升效益与客户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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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劳务外包的优势

劳务外包的运作,其出发点与最终目的只有一个,使发包单位利润增加,成本大大降低。劳务外包对客户的优势:

1.人才招聘、补员及时有效,保障生产运营正常;

2.减少企业在财力、人力上的投入,降低招聘费用、人事管理等总体成本,增加资本运作的回报率;

3.大量减少人力资源部门日常人事工作,人力资源部门能集中精力处理更核心的工作;

4.企业集中精力专注于核心技术、业务和附加值高的业务;

5.增强企业用工的灵活性,降低用工难度;

6.解决企业用工季节性、编制限制问题,降低突发性生产招用人员的风险;

7.减少人事(劳动)纠纷;

8.避免机构臃肿现象导致的运转不灵的结果,提高企业人均劳动生产率。

劳务外包的成功运作,是人力资源外包和企业用工实际相结合的一种新模式,既体现了人力资源外包在用工上的优势,又使企业所有生产环节在步调等方面的相一致,是现代企业从生产成本和工作效率等方面充分考虑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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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部分 外包服务工作方案

第一章 服务项目

我公司可通过客户的岗位职责和用工需求提供定制化的外包服务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方案: ■薪酬福利外包

可为客户提供社保、公积金购买、报销服务,商业意外险、雇主责任险、商业医疗保险等补充福利。为客户提供薪酬核算、发放服务,申报个税,制作发放工资单。

一、社保公积金代理

1.社保增加、减少手续办理; 2.社会保险卡办理;

3.医疗报销办理;生育保险申报; 4.工伤事故处理,工伤待遇申请手续; 5.社保明细查询及社保政策答疑; 6.公积金缴纳、提取、贷款等。

二、补充福利

1.商业意外险办理、报销手续; 2.雇主责任险办理、报销手续; 3.商业医疗险办理、报销手续;

三、薪资核算发放

1.薪酬核算:考勤、考核数据核对,薪酬计算; 2.薪酬发放:办理、核对银行卡,实时到账,短信通知; 3.个税事务:个税申报、完税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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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薪酬明细单据:密封性工资条、电子邮件工资条; 5.薪酬咨询:薪酬咨询、答疑。■岗位外包

岗位外包是人才/劳务派遣的延伸产品,企业把非核心的岗位外包给我公司,双方以岗位打包价格结算,我公负责全部HR工作,独立行使雇主责任,真正意义上实现“我的员工,您来用”:

1.负责员工招聘、上岗培训; 2.负责员工考勤管理、绩效考核; 3.员工薪资福利核算、发放; 4.员工社保、公积金缴纳及报销等;

5.员工劳动争议、纠纷处理,经济补偿金支付; 我公司承担外包岗位的全部HR工作和用工风险,全面满足客户弹性用人的需求,彻底解决客户对于流动性比较大、管理难度比较大的岗位以及大量临时性、项目性人员的用工需求,使客户从烦琐的人员招聘、培训、人员管理等工作中解脱出来,更好地关注在核心业务上,促进企业的发展。■生产作业、业务流程外包

客户把非核心的业务流程、生产工序/工段外包给我公司,我公司全面负责人员管理、工作管理、生产管理,双方 以业务量、产品计件方式结算。

生产作业/业务流程外包亦是岗位外包的延伸产品,客户把非核心的业务流程、生产工序/工段外包给我公司,客户单位提供订单、场地、设备,我公司自行组织生产作业、山西源慧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开展业务,负责人员、现场管理、工作管理、产能、质量、安全等工作。最终双方以业务量、产品计件方式结算。

第二章 服务方案 ■接收客户项目需求

为更好地提供服务,客户需将详细的服务需求告知我公司,我公司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外包服务。■招聘

我公司具有强有力的招聘网络及通道,根据客户不同项目需求定向招聘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进而有针对性地完成客户的发包项目。■面试

根据客户的需求,我公司可安排人资专员与客户人资专员一同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根据客户的用工要求,通过理论加实践等方式进行考核,最后确定合格人员名单。■签订合同

我公司对面试合格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告知员工用工形式,工作内容,了解劳动合同内容,了解客户的相关管理制度等。■培训

对确定上岗的外包服务员工进行有针对性的岗前培训,以保证其了解并适应岗位工作。■人员进场

对经培训合格的员工按照客户要求安排进场。■终端人员管理

1.劳动合同管理:我公司对与外包服务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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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统一归档管理,并向客户提供查询服务;

2.员工上岗:我公司会根据岗位要求安排员工按时到岗,并遵守岗位职责;

3.工作时间:按照客户岗位制度执行;

4.考勤管理:在外包服务员工中安排专员对外包服务员工的日常工作及考核进行管理;

5.薪酬福利及社会保险:我公司负责外包服务员工薪酬标准的制定及发放,社保缴纳及待遇享受,劳动纠纷的处理协调;

6.沟通体系:

6.1.不定期岗位巡视和定期例行会议:为了更好地对外包服务员工进行管理,督促其及时高效完成岗位工作,我公司会安排专员对外包服务员工岗位工作进行不定期的巡查;定期召开工作总结例会,外包服务员工现场负责人及我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参加会议,汇报工作并作工作总结及工作安排;

6.2.日常沟通:通过电话沟通、邮件沟通或视具体情况当面进行沟通,随时把握外包服务员工的工作动态,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6.3.突发事件处理:若遇突发事件,外包服务员工除第一时间通知我公司驻场负责人外,还应及时通知客户相关负责人及公司直接负责人。我公司会第一时间安排专员协助客户进行应急处理。

7.工作纪律:我公司会针对外包服务员工拟定员工工作纪律或员工守则,以保证岗位工作纪律得到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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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人员补充:

客户岗位需求有变需要增加外包服务人员或因部分员工无法完成岗位工作等原因需要更换的,我公司会及时启动招聘程序补充或更换合格员工到岗。■客户结算

根据双方签订的外包服务协议进行结算。

第五部分 承 诺

公司承诺:

保证服务质量:公司将配备专业的项目团队,严格执行双方约定的制度、流程,以保证劳务外包的服务质量。

保证服务规范:公司将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公约,以规范化的管理流程,及时处理、解决有关事务。

保证员工利益:及时、准确地发放工资以及申报有关社会保险。负责纠纷处理:因外包员工劳动权益产生纠纷的,我公司会及时进行协调处理,并在纠纷未决期间保证岗位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六部分 联系我们

劳务外包公司招聘方案 篇2

《劳动合同法》修订案对劳务派遣从使用比例、“三性岗位”、“同工同酬”等方面提出了严格的规定。面对庞大的劳务派遣用工以及严格的使用比例限制, 公司对劳务派遣用工采取了引进为合同制员工、转为工序外包、压缩派遣岗位等方式, 降低劳务派遣规模。其中, 工序外包方式通过将非核心业务交由承揽单位完成, 起到了降低直接用工总量、规避劳务派遣限制、增强市场应变能力的积极作用。

2012年至2014年, 公司劳务派遣用工中, 共有超过400人转为工序外包。工序外包作业人员总量由741上升至1306, 增幅76.25%, 公司每年工序外包费用由3500万元上升至约7000万元。按照计划, 2015年还将有超过300人需要由劳务派遣用工转为工序外包。

但另一方面, 由于劳务派遣和工序外包在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实际操作层面存在较大差别, 在实施转化的过程中, 公司的管理方式也亟需调整。本文将从二者在法律关系以及管理实践中的区别出发, 分析公司由劳务派遣用工调整为工序外包方式过程中的风险点, 并提出具体改进建议和措施。

二、劳务派遣与工序外包在管理实践中的区别

(一) 工序外包方式的定位

工序外包是公司对部分承揽类业务的特定称谓, 公司的定义为:“由合格供方根据承揽合同, 安排工作人员进入公司并组织其使用公司的场地和专用设备, 完成制定工序任务或产品加工。”

财政部、审计署等部门为规范上市公司及大中型企业内部控制行为制定了《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财会[2008]7号) 以及《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 (财会[2010]11号) 等系列规范文件。在《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中, 对企业内部管理制定了18项控制应用指引。其中, 公司工序外包与其中第13号应用指引“业务外包”所定义的“企业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 将日常经营中的部分业务委托给本企业以外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完成的经营行为”一致。因此, 公司工序外包业务准确定位应属于企业业务外包行为经营行为范围, 并应按业务外包管理要求实施规范。

(二) 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的区别

劳务派遣是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后, 将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被派遣劳动者派往用工单位, 由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劳动过程进行直接指挥、监督管理的一种用工方式。

表面上看, 劳务派遣与业务外包有一定的相似之处:都是劳动者为第三方 (在劳务派遣中指用工单位, 在业务外包中指发包单位) 提供劳动成果, 但却与第三方没有劳动关系, 而是与派遣单位或承包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但在管理实践中两者有明显的区别, 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关系不同。劳务派遣是由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劳动者三个法律主体构成的法律关系。其中,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间为民事合同关系, 受《合同法》约束。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动者间为劳动关系, 劳动者与用工单位间为用工关系, 劳动关系和用工关系受《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约束。

业务外包中, 法律主体则只有两个:发包方和承揽方。发包方与承揽方通过承揽合同建立起民事法律关系, 并主要受《合同法》约束。

2) 劳动者工作期间的管理方式不同。在劳务派遣实施中, 劳动者由用人单位派遣至用工单位工作, 用工单位负责为劳动者安排工作并提供场地、工具、资料和劳动保护, 劳动者工作期间的工作要求、劳动纪律、劳动报酬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 并接受用人单位和用工单位的共同管理。

3) 经营资质要求和资源投入不同。经营资质方面:劳务派遣对劳务派遣单位有特别要求, 必须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所设定的法人实体, 并需取得《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业务外包中对承揽方则无特别要求, 只需要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可以是个人也可是法人或其他实体。

资源投入方面:劳务派遣单位主要投入劳动力资源;业务外包中, 承揽方除了劳动力资源外, 还需要投入设备、技术等生产要素, 并需自行组织生产管理。

4) 合同内容不同。劳务派遣协议主要围绕劳动者, 即“人”使用中的各种细节内容展开。包括: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假期管理、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劳动安全卫生以及培训事项等。承揽合同内容围绕产品或服务内容, 即“物”展开, 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合同结算的依据一般为承揽方交付的产品或服务成果。

5) 使用单位财务处理不同。在使用单位的财务处理方面, 对于劳务派遣, 按照2014年企业会计准则调整要求 (《关于引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通知》 (财会[2014]8号) ) , 被派遣劳动者的薪酬福利须纳入使用单位“应付职工薪酬”核算, 在统计中应纳入使用单位人工成本核算范围;对于业务外包, 外包费用则可直接计入制造成本。

6) 税务核算不同。对劳务派遣, 其主税是营业税, 属于营业税税目下的“服务业”, 税率5%, 税基方面则为“扣除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以及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 , 即管理费用。

对业务外包, 则根据外包业务属性确定其主税。若承揽方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 应属于增值税纳税范畴, 需按17%税率缴纳, 且所有费用均需纳入税基全额纳税。如外包事项不属于增值税范畴, 则应按事项性质缴纳营业税, 如物流业务对应营业税“交通运输业”税目及税率, 保洁业务对应营业税“服务业”税目及税率。

7) 企业面临风险程度不同。劳动者执行工作任务受到损害时面临的风险。对于此类情形, 在劳务派遣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用工单位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在业务外包方面, 则一般情况下发包方不需要对劳动者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劳务派遣转工序外包方式面临的风险分析

通过两种方式的对比, 结合实际, 公司在劳务派遣用工调整为工序外包管理中, 主要面临来自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工序外包中承揽方以“劳动力”为主要资源, 提供服务的特殊性问题;二是作为国有企业, 将厂房、设备交由承揽方使用的国有资产处置问题;三是业务外包作为一种由外部提供产品或服务的经营方式, 公司在管理中需要面临的普遍性问题。具体风险分析如下:

(一) “假外包、真派遣”的风险

公司大部分业务使用单位在将劳务派遣转为工序外包后, 继续沿用原劳务派遣管理方式, 混岗使用工序外包作业人员, 直接参与对作业人员的指挥和管理。按照《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外包等名义, 按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 需按照劳务派遣处理。”由此, 公司工序外包有被劳动监察部门认定为“假外包、真派遣”的风险。

(二) 特殊情形下作为发包方承担用工责任的风险

对于外包中的某些特殊情形, 法律明确了发包方的用工主体责任, 在实施工序外包过程中如果公司没有严格管理, 可能面临风险。

涉及条款主要有:

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1]14号) 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与其他平等主体之间的承包经营期间, 与发包方和承包方双方或者一方发生劳动争议, 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应当将承包方和发包方作为当事人。”

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法释[2003]20号) 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 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 不适用本条规定。”

(三) 国有资产出租环节缺失的风险

在公司工序外包业务实施中, 承揽方使用了公司的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 为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公司需要对承揽方使用的相关资产进行估价并实施出租。但在实际操作中, 由于缺少具体政策支撑以及设备折旧、场地出租价格测算困难等原因, 公司缺少对资产租赁使用的相关流程和必要手续。因此, 公司可能被认定存在造成国有资产及权益损失的风险。

(四) 外包工序成本测算标准和价格体系不健全的风险

目前, 公司范围内并没有建立起完整的外包工序成本测算标准和价格体系。在具体的成本测算中, 现行做法是按转为外包前的劳务派遣人工成本基础上加上相关税费、管理费用进行核算, 方式较为粗旷。

因此, 公司在开展工序外包中可能因价格制定失误蒙受经济损失。

(五) 承揽方的选择风险

虽然公司已经建立起了工序外包合格供方目录, 但是由于管理制度中对合格供方门槛设置偏低, 选择、评价指标相对单一等, 造成实际业务承揽中, 各承揽方在劳动者素质、资金保障、管理水平等方面参差不齐。在合同执行过程中, 有出现部分承揽方人员变化频繁、效率不高, 甚至有因恶意低价中标却无法完成承揽业务的情况。

(六) 安全、质量管控风险增大

劳务派遣人员在被派遣至公司工作期间, 按照公司安全、质量管理规定由公司直接管理。而劳务用工转为工序外包后, 安全、质量则应由承揽方独立展开。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 由于承揽方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标准不一、专业管理人员素质和劳动者技能水平不高, 相对于劳务派遣管理, 公司在安全、质量管控方面面临的风险增大。

四、改进建议

(一) 规避“假外包、真派遣”的用工识别风险

为规避“假外包、真派遣”的风险, 公司在实施工序外包业务中应当做到:1) 承揽合同的规范:明确承揽标的为具体产品或业务, 结算方式按照具体产品、工序的计量单位进行结算。2) 业务管理上的独立:要求业务发包单位不得直接参与对承揽方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承揽方必须全权负责外包业务管理, 包括现场管理、人员管理、任务安排等。3) 承揽方人员劳动合同条款上的规避:具体为要求承揽方与外包人员所订立的签订劳动合同中设置特别约定条款:“劳动者按照承揽方安排到发包单位现场从事承揽业务, 不视为劳动合同中工作地点的变更, 且外包人员在发包单位现场工作期间, 劳动关系仍隶属于承揽方, 劳动合同继续履行, 员工应当服从承揽方的直接管理。”

(二) 完善资产租赁流程, 保证国有资产安全

针对承揽方使用厂房、设备但缺少租赁环节的问题, 公司在签订承揽合同同时应设置资产租赁流程并签订有关法律文本。同时, 鉴于国资委对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国有资产出租方面政策缺少相应操作细则的情况下, 公司可借鉴德阳东汽电站机械制造公司、东汽实业公司租赁使用公司厂房设备方面的管理经验, 先补充手续再完善细节, 并加强对有关政策的跟踪和研究。

值得关注的是针对提升国有资产运营效益问题, 部分地方国资委已经开始在政策方面破冰, 如成都市国资委2014年出台的《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办法》已对其下属国有企业厂房设备租赁使用有了详细的要求和操作流程。

(三) 完善外包工序价格体系, 有效管控工序外包费用

一方面, 需要在公司层面建立完善外包工序成本的价格体系。在具体核算中综合考虑内外部因素, 对承揽方劳动力成本、业务收入、运营成本等指标进行测算分析, 并以市场价格为参考, 保证承揽工序毛利率。

另一方面, 加强对外包费用预算管理。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对外包工序进行深入评估及复核, 并将各单位工序外包预算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指标中, 通过单位效率、效益指标考核, 有效管控工序外包费用。

(四) 提高工序外包业务承揽的门槛管理

进门门槛:进一步提高承揽方资质门槛, 建立工序外包承揽方选择、考核评价模型。除了对承揽方注册资本金要求外, 可增加安全生产业绩、质量业绩、设备使用维护状况、人力资源水平 (人员技术水平、流动率) 、管理成本、服务响应度、财务状况等指标。

出门门槛:建立风险保证金制度, 强化监督考核。在合同中, 针对安全、质量指标设立风险保证金, 明确界定验收细节和赔偿细节。在验收阶段各部门严格审查。同时, 对出现恶意中标后重大安全、质量事故, 或连续出现问题未及时改进的, 应及时取消合格供方资格, 并按合同追究法律责任。

(五) 加强工序外包执行过程监控

为规避工序外包实施过程中管理职责外移的风险, 可从两个方面进行管控:

1) 平移公司管理标准。充分发挥公司现有基础管理优势, 通过承揽合同明确管理要求, 将公司的现有工作标准、考核标准、管理流程等平移转化为对承揽方的监管要求, 实现业务平稳过渡。2) 鼓励使用中介监督。对于承揽方管理相对薄弱的情况, 可鼓励承揽方使用中介监督等措施。通过专业机构, 协助承揽方制定管理制度和流程, 实施现场管理、质量提升培训和安全巡查工作, 提升安全、质量的稳定。

五、结语

在严格规制劳务派遣的情形下, 将部分劳务派遣用工调整为工序外包, 是公司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化资源, 专注核心业务, 提升生产效率, 降低生产成本, 优化用工、经营方式的尝试。

除了以上建议外, 随着外包工序技术含量和复杂程度的增加, 公司还应注意根据业务发展战略制定工序外包业务规划, 明确工序外包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 确保工序外包业务规划与公司业务发展战略的一致性。同时, 与承揽方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机制, 不断量化可能发生的风险, 及时解决合同执行中产生的问题, 以维护公司权益。

参考文献

[1]余明勤.关于劳务派遣的法律规定.

[2]马德, 孔凡亮.刍议劳动关系中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替代性.新疆大学学报, 2013.

[3]熊坚.劳务承揽与劳务派遣之辨.人力资源, 2014.

[4]季邵华.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财务处理区别对比.新会计, 2014.

公司员工食堂外包经营方案 篇3

为解决公司搬迁后,员工的就餐问题,以“为员工营造一个舒适的就餐环境、健康安全、美味可口的用餐标准”为目标,开设食堂建设工作,以确保员工投入工作的体力、精力、效率。目前公司总部及分公司员工88人(含远见和大巴驾驶员),风管局人数约12人,游客中心售票、导游、保安、保洁和物管等新增人员约20人,部分外来用餐游客及团队。因此建议暂时按需满足200人左右同时进餐的规模,如果游客用餐人数增加,按增加规模另行制定方案解决。考虑到公司的地理位置的实际情况建议每日早、中、晚均向员工开放,开放时间分别为:早7:30-8:45;中午11:45-13:00;晚18:00-19:30。根据以上情况拟定如下员工食堂外包经营方案:

选择适合的团餐供应商(炊事员和服务员组成)进驻公司,由承包商负责公司食堂的经营管理,具体如下:

一、管理人员设置及职责:

由办公室后勤专职管理。主要负责食堂工作的日常管理及监督、承包商的沟通协调、员工用餐管理以及员工满意度调查等。

二、用餐人员:

公司本部、营销分公司、景区分公司、大车驾驶员及管理人员、游客中心管理人员、后勤保洁保安人员、风管局工作人员等,以及部份游客和旅游团队。

三、员工用餐标准:

1、标准餐(仅限早餐)3元/份,包括面条(或粉),或稀饭馒头等。

2、自选餐12元/份(午餐或晚餐),6-8个菜品任选(自助形式)+水果。

3、游客用餐收费标准、公司是否提成管理费等规范要求另行制定方案。

4、商务餐主要针对商务宴请,根据菜单点选,餐费根据菜品定价而定。餐厅设包房2-3间用于商务接待。

建议公司按10元/天/人补贴员工,商务餐由公司办公室按相关政策统一结算报销。因加班而产生的餐费,按加班餐费补贴报销。

四、承包商选择:

采取招投标形式,对承包商的厨师厨技、菜品质量、管理水平、服务水平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慎重选择。合同一年一签。(招标方案另行制定)

五、合作方式:

(1)利用游客中心现有厨房、餐厅进行布局,公司购置厨具设备、餐桌(椅)和餐具等交与承包商管理使用,承包商购买食料进行加工,水电和燃料费由承包商自理(查表计量收费)。

(2)盒饭配送:面向游客中心窗口服务工作人员,由承包商采取打包成盒配送供餐。

(3)小卖部:承包商可在餐厅设立小卖部为职工和游客提供方便。

六、设备采购:

承包商一般不提供厨房设备,由公司办公室合同财务部了解市场价格,制定采购方案进行采购。如果游客量增加,每日多于300人用餐,当年合同期满后另行制定承包方式和承包费。

七、结款方式:月结

承包商以刷卡机记录原始数据为准,根据每月实际用餐人次与我公司进行费用结算。

八、消费方式:

方案一:刷卡消费(我公司自备刷卡机,价格1000元以内)公司将用餐补贴输入员工就餐卡,员工凭卡消费早、中、晚三餐外,还可设立的小卖部够买日常用品。消费超出补贴部分可在公司财务部交现金后凭收款条到办公室充值。

每月1-5日,办公室将上月充值的金额和本月食堂刷卡的金额进行统计,形成报表提交财务审对,并以此为依据与承包商结算;

员工离职时,卡内金额可以折算为现金。

方案二:现金消费

公司按目前形式,将餐补以现金的形式发放给员工,员工以现金形式进行消费。

为了便于公司管理,建议采用方案一。

九、食堂用餐人员的统计与管理:

1、每月28日前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把下月用餐人员名单及人数交至办公室。

2、所有职工用餐时必须使用本人的饭卡由厨房工作人员进行核对勾记方可打饭用餐,厨房工作人员有权拒绝为任何无饭卡的人员打菜饭(管理人员除外)。

3、人力资源部及时退回离职人员的饭卡或为新进职工办理饭卡,办公室将按饭卡发放的情况统计每天实际用餐的总人数,并根据用餐总人数统计的结果报食堂负责人进行食品的定量采购。

十、承包商管理:

1、与承包商协商签定《员工食堂承包合同》,明确对员工食堂的场地、设备维护、费用结算、食品安全以及责任划分等事宜。

2、每月结算金额5%作为承包商考核基金,后勤管理专责负责进行员工满意度调查,并根据调查意见对承包商进行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如下:

(1)员工满意度调查低于50%,则考核基金为0;50%-70%,考核基金的80%;70%-90%以上,全额考核基金;90%以上,当月额外奖励1000元。

(2)连续三月满意度低于50%的,则更换承包商。

2、每日对食堂用餐区域及厨房进行2-3次卫生检查(责任人为承包方现场负责人),公司制定《卫生管理规定》对承包商进行奖惩处理。

3、后勤管理专责负责对厨房采购的质量、进货渠道、安全卫生进行监督,以确保原材料安全。

4、水、电、燃气费由承包商承担(包括餐厅和工作人员住宿用电、用水)。

5、要求承包商每周四提交下周菜谱,经我方确认后,于周五张贴公布。要求夏季(6-10月),每天为员工提供解暑饮品,如绿豆汤等(费用另计)。

6、餐具每天、每顿全面消毒,全体上岗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且必须每年对健康证进行年检。要求承包商上岗人员统一着装,并遵守我公司一切制度。

7、承包商负责对厨房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且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承包商承担。

十、员工就餐管理:

建立《员工用餐管理制度》对员工用餐的秩序、卫生等情况进行约束,并对违纪者进行相应的处罚。

十一、附加服务:设小卖部和自动贩卖机

1、方案一:在食堂内设立小卖部一个,经营日常用品、烟或其他小吃。可由食堂承包商承包经营。

2、方案二:设自动贩卖机

联系自动贩卖机供应商,提供自动贩卖机1-2台,我司仅需提供场地及电源支持,由供应商自付盈亏,无最低消费要求。可联系商家在游客中心一、二楼大厅设小型超市,一并考虑设置自动贩卖机。

十二、优劣势:

1、优势:

(1)承包商为专业餐饮经营商,对于厨房餐厅的管理更为专业细致。同时,厨师资源丰富,可根跟需求调配厨师,以丰富菜品口味。

(2)承包商有丰富的进货渠道,原料物品选择更多,成本控制合理。

(3)公司与承包商合作减少经营风险,承包商对食品安全负全部责任。

(4)公司每月支付承包商约10元/天/人*120人*22天=26400元,员工自付的用餐费5元/天/人*120人*22天=13200元(120人为预估用餐人数)。

承包商收益为:39600元(员工固定用餐收入)+员工自行浪费收入+游客用餐收入+公司商务餐收入+小卖部收入+其他=大约50000元;由此产生的水电、燃料费用约为2500元/月左右,炊事员(3人)工资支付10000元,服务员(4人)支付工资6000元,食料成本25000元,税费等其他开支约2000元,承包商结余约4500元。

2、劣势:

最新劳务外包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为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为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现就 劳务工作承包给乙方的有关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同意乙方承包甲方 劳务工作。第二条、乙方承包甲方劳务工作的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1、办公区域的保洁、厂区道路的清扫,生产车间保洁工作(岗位人数不少于4人)

第三条 劳务承包期限为1年,自2012年 4 月 3 日起至2013 年 4月 2日止,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前15天,如乙方未收到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书面通知,则本合同按期执行。

第四条、劳务费用总价款为人民币

壹拾万肆仟肆佰元整(¥104400.00),支付方式:次月初开票汇款结算,每月10日前到账,暨每月支付 捌仟柒佰元整(¥8700.00),(其中500元为垃圾 1

运输费,如有变化,此项费用取消)。

本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工资、保险、乙方的管理费用、材料费用等所有费用。第五条、甲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应明确乙方从事劳务服务外包的工作岗位、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然后由乙方工作人员自行负责制定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

(二)甲方应为乙方员工提供一间休息、材料室。

(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员工的名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不因民族和性别不同歧视乙方员工。

(四)甲方有权抽查乙方员工的劳动合同、身份证明,乙方及其员工应配合甲方的抽检。

(五)乙方员工有下列行为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更换:

1、乙方员工违反操作规程,造成所负责的工作不能正常运行,或不能保证工作质量,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2、乙方员工严重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和劳动纪律的

3、乙方员工不能提供真实有效地身份证明的,或提供虚假身份证明的

4、乙方员工在工作中谩骂他人或斗殴或以肢体,拳脚相击的

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回或更换,同时乙方必须保证出勤人数,不影响甲方的正常生产工作的进展,对于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其立即改正。

(六)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及时支付乙方劳务费。第六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一)乙方应保证具有履行本合同的法定资质,提供给甲方有关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复印件。

(二)乙方应保证严格遵守有关的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员工劳动保障或福利政策,同时承诺遵守甲方的包括安全生产,劳动卫生等各项指导原则。

(三)应根据甲方工作需求,选派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员工到甲方指定的工作地点工作,同时承诺不派出或使用童工。

(四)乙方应为派到至甲方的员工办理合法的劳动用工手续,与其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同时乙方应承诺遵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五)教育乙方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工作规章 3

制度。

(六)乙方在本合同的执行期内应保守甲方的各项商业秘密、卫生许可要求。

(七)乙方应根据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按月支付其员工的工资,为其员工按规定投缴社会保险及支付其他国家规定相关费用,乙方支付员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最低工资规定。

(八)乙方应遵照甲方的制度进行生产管理,包括考勤制度的建立,操作流程制定、员工离职和危机处理等。

(九)乙方应教导其员工严格按照甲方的工作描述,生产操作规程等质量标准进行工作,意外产生的工伤,经济补偿,劳动争议等均由乙方承担。

(十)因乙方员工所造成乙方外包工作岗位空缺,乙方应自接到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补齐。

(十一)乙方人员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乙方应承担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协调工作,甲方应积极配合。工伤认定申请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结束后,由乙方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承担用人单位的义务,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予以赔偿。

(三)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四)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劳务服务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五)乙方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第八条、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提 5

前终止本合同。

第九条、甲乙双方除因书面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权力和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第十条、争议及未尽事宜

(一)关于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所在地区劳动力价格及用工成本进行显著调整(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福利待遇发生显著变化的等等)甲乙应本着友好平等协商的原则,积极予以解决。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二条 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劳务外包合同 篇5

(一)甲方按照甲乙双方所约定的标准和方式为乙方员工结算劳务服务费用: 根据双方的约定: 本费用包含乙方员工的工资、保险、乙方的管理费用等双方所明确的所有费用。 具体结算参见合作双方月度所传递的费用结算清单及明细。

(二)乙方管理人员应及时与甲方相关管理部门确认员工的工作表现。

(三)甲乙双方同意上月1日至上月30日为劳务费的正常结算周期,乙方向甲方开具相应金额的劳务发票,甲方于每月15日前按时付给乙方上月度劳务服务费用。

(四)正常情况下,乙方应保证按甲方的检验计划完成生产。

(五)如甲方发现乙方所完成产品未能满足甲方质量规范,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更正。

四、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二)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期限提交乙方派往甲方工作的员工的有关证明材料,又无正当理由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三)如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拖欠员工工资,或支付员工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规定,甲方可责令其限期改正;乙方逾期未改的,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赔偿。

(四)甲方无故未按期支付乙方本合同项下的劳务服务费用超过10个工作日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五)乙方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其他规定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五、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 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满前 日内如甲乙双方均未提出终止本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在本合同期满前 日内签署新的合同。

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甲乙双方均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七、甲乙双方除因书面协商一致外,任何一方均不得将本合同中权利和义务转让给其他第三方。

八、争议及未尽事宜:

(一)关于本合同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二)本协议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悖的,均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任何一方就对方针对本合同项下任何条款的违约行为的自动弃权或重复性弃权不应被视为是对下一次针对同一条款的违约行为、或针对其它条款的违约行为的弃权。

(四)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所在地区劳动力价格及用工成本进行显著调整(如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福利待遇发生显著变化的等等),甲乙应本着友好平等协商的原则,积极予以解决。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授权代表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日期:

最新劳务外包合同范文三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 (以下简称“项目”)的劳务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 、劳务地点:

二、劳务费:

劳务费暂定 元/天(大写:人民币 ),以下简称劳务费).

劳务费中已包含:住宿费、生活费、生活水电费、劳务工意外保险费、及一切不可抗力费用等。

三、劳务服务期:

乙方的劳务服务期暂定为 月。(按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执行)如因甲方要求并书面认可的,需要项目工期延长的,则劳务服务期可顺延,顺延期间内甲方据实结算及支付劳务费;除前述原因导致项目工期及劳务服务期延长的,由乙方自行负责。

未经甲方代表书面同意,乙方的劳务工原因导致项目及本协议项下的劳务中止连续2日以上或累计2次,甲方单方有权解除本协议。

四、甲方权利义务:

1、负责对乙方的劳务工的全面管理,负责监督乙方的劳务进度、生产质量、工期、安全、文明生产;

2、负责与该工程的监理及设计单位的沟通、协调及处理日常事务;

3、负责对乙方提供的劳务工作量的进行最终审核,每月依乙方及其雇佣的工人(以下简称“工人”)按实际出勤天数发放劳务费。

4、负责对乙方及其雇佣的工人给予技术指导、文明和安全生产教育;

5、负责向乙方提供生产材料、生产场地、生产用水用电(费用由乙方负责)

6、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负责进行图纸交底。

五、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须配合和服从甲方项目部的管理,服从甲方指派的现场人员的协调,并有义务配合监理、设计单位、质量、安全监督部门的管理工作;

2、乙方负责定期对其雇佣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教育;对其雇佣工人的安全负直接责任;

3、负责对其雇佣工人的现场设备操作规程及生产工艺的培训,保证执行操作规程和生产工艺;

4、乙方负责为其雇佣工人办理工伤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5、乙方在劳务工进入生产现场的2日前向甲方提供劳务工的名单、附身份证复印件(交原件核对),作为甲方发放基本劳务费的依据;

六、付款方法:

(1)每月的10号前按支付实际出勤人数劳务费;

(2)甲方付至合同劳务费工程款的80%后,不再支付劳务费,工程款项待项目及甲方验收合格后,双方结算确认后30天内付至结算价的95%,留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为2年,以竣工报告为准。每次支付工程款先扣除已发付基本劳务费及其他扣款、罚款等费用。

九、争议解决条款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先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应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法院提起诉讼。

十、其它条款:

1、本协议及其履行不构成甲方与乙方工人之间产生劳动关系的证明,乙方在甲方指导下直接管理工人,工人因工资发放、人身损失等产生的纠纷概由乙方自行处理,如导致甲方直接或间接承担相关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2、本协议壹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章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至乙方提供的劳务服务结算完毕,本协议自动失效。协议附件包括乙方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甲 方:北京兴天通电讯科技有限公司 乙 方:

代 表: 代 表:

劳务外包公司招聘方案 篇6

一、升降机现象: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非正常发展”

企业选择用工方式, 应结合企业行业特点、市场及政策等外部环境综合考虑, 而非被动盲从, 劳务派遣在《劳动合同法》和派遣新规施行初期出现的激增、激降的“升降机”现象, 及劳务外包接替劳务派遣激降后出现的激增现象, 均反映出我国人力资源管理整体尚缺乏妥善考虑的表现。

( 一) 劳务派遣的“升降机”现象及人力资源法务促因

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公司根据劳务派遣协议向用工单位派出劳动者, 劳动者与用工单位签订用工协议, 接受用工单位的直接管理, 向用工单位提供劳务工作的用工方式。自上世纪末引入以来, 随着国内经济规模的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的不断优化, 劳动派遣这种“泊来品”迅速在我国生根发芽, 但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及利益驱动, 劳务派遣迅速膨胀, 呈现一种人为“升降机”的上升发展态势。

( 二) 劳务外包“包打天下”, 成“升降机”接替者

劳务外包本属于民法调整范畴, 属承揽民事法律关系, 通常指企业整合出一个或几个非核心或不擅长的业务交由其他民事主体完成后向其交付, 从而实现其降耗提效、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外部反应的一种管理模式。派遣新规之下, 劳务外包一时间成了劳务派遣改头换面的法宝, 适用数量呈现急剧上升。劳务外包虽具多种优势但企业须树立正确的认识, 不能简单地认为只要改改合同名称就可以规避派遣新规了。并且, 为了避免用工单位假借服务外包之名行劳务派遣之实, 《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27 条对此进行了特别规定, 如果用人单位名义上以采用承揽、外包等业务模式, 但实际上却按照劳务派遣用工形式使用劳动者的话, 其用工行为仍属于劳务派遣用工, 仍受到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制。

下文拟对两种用工方式的实质展开介绍分析, 帮助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从企业实际情况出发选择合适的用工方式, 从而体现人力资源管理的企业价值和社会价值。

二、比较研究下的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用工方式理性认识与选择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具有一定的内在联系, 但是总体来讲,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区别是更为重要的, 正确认识这些区别不仅有益于人力资源规划的科学合理, 也能有效地预测和规避用工方式不当引发的法律风险, 具有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意义。

( 一)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的法律特征分析

劳务派遣中用工单位和被派遣人之间的关系相对复杂, 既不是典型的劳动关系也不是典型的民事关系, 而是属于一种不完全的劳动关系, 主要体现为派遣人员为用工单位提供劳动, 用工单位监督指导派遣人员劳动, 用工单位向派遣单位支付相关费用, 派遣单位支付派遣人员工资的一种用工形式。

劳务外包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范畴, 基于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特征, 劳务外包关系的双方主体没有人事隶属和业务上的管理关系, 双方处于平等的地位。双方的法律关系由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原理和民事惯例调整, 实践中双方一般叫做发包方和承包方, 或叫发包方和承揽方, 合同的名称虽然可能存在不同, 但基本是遵循合同法中的承揽合同的原理, 按照合同法原理, 承揽合同属合同法规定的有名合同, 在合同法明确规定合同内容的范围内, 除非法律有明示, 要优先依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因此, 了解承揽合同可以增进对劳务外包合同的理解。

( 二) 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重要法律区别

首先, 合同主体不同。劳务派遣的合同对方劳务派遣机构, 是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特许经营的法人单位。而劳务外包的合同对方即承揽方既可以是法人, 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但因承揽业务所需, 往往由具有特定资格资质的主体担任。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承揽人是自然人, 就容易被误认为形成劳动关系。

其次, 合同的内容不同。如合同标的不同, 劳务派遣合同标的是劳动力, 即“自然人”; 劳务外包合同的标的是劳务, 即“业务”或是“事项”。合同费用的计算与支付方式不同, 劳务外包一般按照事先确定的劳务单价和完成的工作量来计算报酬; 而劳务派遗则按照派遣时间长短和派遣人数来计算报酬。劳务派遣的情形下, 给被派遣劳动者发工资和各种福利的主体既有劳务派遣单位也有用工单位, 而劳务外包的情形下, 给劳动者发工资和各种福利的主体只有劳动承包单位。

最后, 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有所不同。在劳务派遣中, 被派遣劳动者受到损害的, 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在劳务外包中, 用工单位让渡了劳动关系的建立, 不对劳动者进行管理, 除承包人为个人的情况外, 发包人与承包人不对劳动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三) 劳务外包的优势与风险提示

劳务外包是专业化分工的深化, 企业可以获得专业化分工的好处———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产成本。将非核心业务或不具优势的业务外包给优势企业进行生产, 企业可以专注于核心业务或具有优势的业务从而增强自身优势, 提高生产效率。

利益往往伴随着风险而来, 企业决定委托外包时, 须考虑以下风险: 内部商业或技术秘密流失、过分依赖外部技术力量导致的核心技术受制于人以及品质监管等问题, 除此之外, 还要注意避免承包方的违约及侵权行为, 保护发包企业利益。

三、劳务派遣与劳务外包管理法律要点提示

本文认为, 当前在选择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用工方式时要注意以下管理要点:

( 一) 劳务派遣方式要严格遵守“三性”原则, 尽量通过履行民主和公示程序, 确定“三性”岗位内容和职责。

( 二) 严格遵守比例原则, 在2016 年3 月1 日前通过多种用工方式的合理配置将派遣员工比例下调至规定比例以内, 具备条件的可与具有劳务外包资质的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外包协议, 新整合的业务进行外包。

( 三) 加强对劳务外包合作方的审查工作, 审慎选择资质信誉优、专业水平高、风险防控强、服务质量好的劳务派遣或外包机构开展合作, 避免发生连带责任。

( 四) 加强合同管理工作, 在合同或协议的签订中, 双方应就各自的权利、义务、责任进行明确。

( 五) 深入理解政策, 合理转换外包模式, 规避“假外包、真派遣”带来的用工风险。在发包过程中, 除注意文中提到的问题之外, 还应注意从事承包业务的员工要由外包机构直接管理, 包括录用、考勤、考核、辞退、调岗、调薪等, 做到“只对事, 不对人”。

总之, 企业选择如何进行用工方式的选择与搭配, 应符合企业的行业特征和具体情况, 应以企业发展战略为总的指导方针, 科学合理地进行用工规划与管理, 应明确体现总经营战略和阶段性战略并适时主动进行动态调整, 而不能仅仅出于规避法律风险而盲目变换用工方式, 这样才可能做到与企业的长期发展战略保持一致性。

摘要:《劳务派遣暂行规定》规定的“过渡期”期限已经届临, 规定对用工现象产生的宏观调控作用也已经凸显, 企业用工形式发生的最为显著的一个变化就是劳务派遣向劳务外包的突变。那么从人力资源管理角度来看, 劳务派遣转为劳务外包是否就可以规避法律风险呢?同样作为用工替代方式,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到底有什么本质上的区别和联系?如何正确适用劳务外包?本文从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角度出发, 研究这些现象和问题, 促进企业理解两种用工方式的本质区别并遵行相关法律法规意旨, 以帮助企业适时调整人力资源规划以适应企业发展战略的要求, 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关键词:劳务派遣,劳务外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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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王全兴.劳动法 (第3版) [M].北京:法律出版社, 2008.

[3]袁凌.转轨时期中国企业劳动关系研究[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 2012.

[4][美]基思﹒怀特菲尔德等编.产生关系研究[M].程延园等译.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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