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2024-05-26

团委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通用10篇)

团委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篇1

一、x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概况

一年来,x共青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呈现出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合力为源,构建起无缝衔接、运转协调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体制机制;二是教育为本,夯实环环相扣、科学有效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础性工作;三是服务为先,着力加强各类特殊困难青少年群体帮扶工作体系建设。

二、xx年x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一)完善制度化安排,建立青少年事务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1、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网格化青少年权益工作协调机制

通过深化“x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协调委员会”的组织职能和社会职能,统筹建立青少年权益工作的网格化协调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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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团区委重新规范、修订《x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将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由31家增补至40家,并将17个镇、街道主管副镇长(副主任)新增为区未委会委员;成立由承担青少年权益工作核心任务的10家委员单位组成的x市青少年事务联席会,探索建立青少年权益工作会商机制,统筹全区工作力量,共同联手打造合法、有序、有效的罪错青少年教育管理“一条龙”司法渠道,推动中小学校法制校长、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等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尝试订立《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职责部门考核办法》,进一步明确委员单位工作职能、量化考核标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能够做到有计划、有部署、有制度、有考核、有专人负责。

同时,x共青团积极探索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专业社会组织和队伍,与区社会工委联合实施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x市社区青少年管理与服务项目》,加强社会支撑体系建设。在高校成立首批“社区青少年帮扶公益实践团”社工团体,通过采取政府购买社工团体公共服务方式在首批6个试点社区(村)实施服务项目,大力开展社区青少年教育、引导、帮扶工作,帮助社区青少年解决实际困难。

2、深化工作渠道,完善立体化青少年权益工作联动机制

试点社区青少年权益工作的有益做法,完善团组织服务、支持基层权益工作的方法和载体。

3、优化成长环境,初步建立青少年利益诉求沟通机制

自xx年以来,共青团系统开展的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倾听青少年心声 服务青少年成长” x共青团“倾听”活动,初步建立起反映青少年利益诉求的沟通机制。x市“两会”期间,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反映、呼吁青少年相关议题达3个;截至12月底,共青团“倾听”活动累计共举办13次,涉及中小学生、社区青少年、农村青少年、来京务工人员子女、团代会代表、企业青年、志愿者各类青少年群体,参与人员达900余人,倾听嘉宾累计参与113人次,在全区营造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关注青少年普遍诉求的社会氛围。同时建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机制,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青联委员中聘请了40名x市“青少年成长导师”,为青少年提供切实帮助。

(二)夯实基础工作,完善青少年权益工作系统化规范化建设

1、校内校外法制教育各有侧重

联合公、检、法、司在校内推进法制校长工作落实,法制校长来源单位与区教委、主责学校有效对接,并在寒暑假前组织法制校长集中开展普法讲座,协助学校进行治安隐患排查。中小学校法制校长配备率达到100%,且全部能够入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全区108名法制校长在118所中小学校内讲授法制教育课500余次,平均每人每年授课4次;区公安分局还派出400余名民警担任学校法制辅导员,配合各校法制校长开展日常工作。团区委、区教委、区少工委联合在各中小学校集中开展了“增强法治观念 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主题法制宣传月集中宣传活动和“法律在我身边”法律案例故事征集活动,筑牢违法犯罪的坚强思想防线,营造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氛围。

2、各类青少年群体服务强化分类引导

各镇、街道、社区建立家庭经济困难高中生、家庭经济困难初中小学生、低保困难家庭重度残疾青少年数据库、社区闲散青少年四个数据库,认真做好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工作,并建立起底数完备、事项明确和动态更新的工作管理台帐,数据统计相对准确、符合实际情况。各镇、街道分别组建了由社区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区主任及楼门长等组成的社区闲散青少年帮教工作队伍,对青少年实施扶助型、引导型、监督型、帮教型等分类管理,并对有不良行为、心理和人格缺陷的青少年主动进行“一对一”、“多对一”的专门走访、帮教和回访。

(三)整合社会资源,服务青少年弱势群体工作系统化长效化建设

1、进一步夯实工作站各项基础工作

一是希望工程x市捐助中心x工作站不断完善各类弱势青少年群体数据库,建立底数完备、事项明确、动态更新的服务台帐,做好“希望之星(1+1)”、“爱心基金”、“学子阳光”等常项捐资助学项目。全年共收到来自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助的“希望之星(1+1)奖学金”、“爱心基金”助学金等75600元。同时,累计共下发奖助学金10.4695万元,资助中小学生173人。二是建立完善x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依靠团的组织体系社会化运作筹募基金,为x市各类特殊困难青少年提供教育资助和生活扶助,加强社会各界对弱势青少年的关注程度,“希望工程”工作初步建立“品牌化推进、社会化运作、项目化管理”的运行机制。

2、大力开展弱势青少年群体帮扶及公益项目实践活动

3、发挥x市少工委职能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

xx年,团区委、区教委、区少工委联合以巩固“努力争当四好少年——x市红领巾在行动”主题实践活动成果为载体,结合“三个x市”建设、“四大行动”计划、阳光心语等品牌活动,带领全体少先队员积极参与“争当四好少年八个一行动”,包括担任一个红领巾道德岗、提出一个红领巾科学创想、参加一次献爱心公益活动、学会一个红领巾快乐游戏、结交一个手拉手好朋友、寻找一个身边的学习榜样、创作一个童谣、编辑一张手抄报。此外,共同开展x市庆祝六一儿童节表彰大会暨四好少年风采展示活动、少先队建队日教育实践活动等。

团委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篇2

一、我县青少年犯罪的现状和特点

1、近四年来, 我县青少年犯人在起诉总人数中所占比例是在逐年下降, 但青少年犯人绝对数字却是总体上升的。2、青少年犯罪中, 18周岁至25周岁的青年犯占绝大多数, 最高的2008年甚至占到了83.56%, 最少的2011年也有76.76%, 与2004年至2006年的同项数据比较, 总体上升了1.79%。3、在被起诉的青少年犯罪人中, 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绝大多数。4、从各种犯罪类型看, 主要以侵犯财产类犯罪为主, 其次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犯罪和侵犯人身、民主权利类犯罪, 也有少数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主要是交通肇事罪) , 除了这四大类犯罪, 其他的六大类犯罪中只在2010年和2011年各出现了一例非法经营罪。5、从青少年犯罪主体的性别特征看, 男性犯罪占绝大多数, 女性只占极小部分。6、从青少年犯罪主体的身份看, 以农民居多, 其次是无业或失业人员。

二、青少年犯罪原因分析

(一) 主观方面, 可以称为自己的质量问题

青少年自身素质是决定如果违法犯罪的关键。青少年的人生观, 价值观, 世界观的形成时期, 面对复杂的东西, 往往缺乏分辨是非的能力和真实性。在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和价值观, 有每天无所事事, 游手好闲, 有时甚至是最基本的生活需求和人类尊严没有得到满足, 造成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扭曲。更有的青少年道德观念和道德意识低下, 加上缺乏正确的法律意识, 自我控制能力差, 一旦受到外界因素的影响, 刺激, 很容易犯罪。

(二) 客观方面原因, 指的是青少年自身因素以外的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

综合我县起诉青少年案件的实际情况, 主要有来自家庭, 学校, 社会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是家庭因素。其次是学校因素。再次是社会因素。

三、青少年犯罪预防对策

(一) 千方百计提高青少年个体素质, 使其知法, 畏法, 改善青少年的知识水平和道德素质的培养, 是基础, 犯罪预防。我们应该培养他们遵守法律, 法规和社会道德观念, 树立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 和自尊, 自我约束, 自我意识, 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和自我保护意识, 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和罪行的诱惑, 使他们使用的原因控制自己的情绪, 道德来规范言行举止。而要达到这个目的, 需要家庭、学校、社会等做好各自工作。

(二) 对家庭, 针对青少年犯罪原因的作用,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家庭的基石。家庭教育是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少年的父母应积极开展各种知识, 不断提高家长应该教育质量。增进家庭和睦, 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给孩子稳定, 舒适的居住环境, 让孩子们感受到家庭的温暖。优点和缺点的家庭环境, 父母的教育, 道德价值观和行为规范, 都直接影响孩子的成长, 所以我们必须通过家庭教育。一个和谐的家庭, 父母的教育, 可以培养孩子养成良好的习惯, 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从而有效地防止青少年犯罪心理和行为。

(三) 我们的学校应该是以教书兼育人为宗旨, 改进教学方法, 切实提高青少年的全面素质, 充分发挥学校在预防青少年犯罪上的主阵地作用

一是学校要充分利用自身的优势, 帮助学生正确对待金钱及各种物质的诱惑, “君子爱财, 取之有道”, 从我县66.53%青少年涉及侵犯财产有关的案件就可以看出拜金主义、金钱至上的思想有多严重。二是学校要抓好学生的法制教育。三是特别针对所谓的“差生”、“落后生”, 千万不能因为其一时的成绩不好便对其不闻不问, 甚或冷嘲热讽, 使学生产生自暴自弃心理, “破罐子破摔”。要能了解在校学生的生活情况和思想情况, 发现有违法违纪的苗头要及时予以化解, 及时与学生进行沟通, 帮助学生树立自强自信, 处世乐观, 积极向上, 努力勤奋的世界观和人生观。

(四) 惩罚社会, 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为青少年健康成长

应该采取有效措施, 防止“黄”, “灰色”与“黑”的“三大公害”对青少年感染和毒害, 坚决取缔色情, 暴力和其他音像制品传播, 严重打击制黄贩黄, 取缔, 坚决取缔那些色情内容的游戏厅, 录像室, 歌舞厅, 发廊和咖啡馆;同时也增加了惩治腐败的力度, 优化社会环境, 为减少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创造条件。加强和谐社会建设。让青年人才有地方玩, 有兴趣的条件满足, 可以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消除各种诱发犯罪的因素。

(五) 继续抓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扶工作

各个司法机关要相互配合, 把帮扶工作落到实处, 可以发动村委会和居委会来共同做好预防失足青少年再犯罪工作。同时社会要做到对失足青少年抱宽容态度, 不歧视他们, 使他们重新尽快地融入社会。

(六) 完善立法, 从根源上预防青少年犯罪

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 进一步完善立法, 增强法律本身的可操作性, 也是当前一个比较紧迫的问题。

青少年是国家的政治、经济发展的有效力量, 可以说, 青年是国家的未来。因此,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工作, 只有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对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综合管理, 充分利用政治, 经济, 法律, 行政, 教育, 文化等手段, 不断完善的社会氛围, 消除消极影响, 通过实践, 不断总结实践可行的方法, 目的是为了实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摘要:近年来, 随着《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 法规颁布社会, 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就和影响。作为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人民检察院如何来承担并完成这项光荣而艰巨的任务呢?笔者对浙江省松阳县近四年 (2008年-2011年) 来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进行了综合调查研究, 并对如何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谈几点粗浅的看法。

关键词: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研究

参考文献

[1]谢山河, 揭萍, 胡日亮.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预防措施研究[J].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 2008, (03) .

[2]屈智勇, 邹泓.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本特点及发展轨迹研究[J].中国青年研究, 2007, (01) .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对策探析 篇3

关键词:青少年;预防;违法犯罪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

(1)从犯罪类型看,主要以侵财型犯罪和人身伤害型犯罪为主,特别是以抢劫、盗窃、故意伤害这三种犯罪为主。

(2)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人数逐步增多,团伙型犯罪现象突出。

(3)从犯罪手段看,作案手段残忍,暴力成分明显,犯罪手段也逐渐复杂化、智能化和高科技化,犯罪后果十分严重。

(4)从犯罪年龄看,日益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数逐渐增多。

(5)从犯罪身份看,文化程度均不高,辍学少年人数居多,大部分犯罪的青少年均只有初中、小学文化程度,有些甚至是文盲。

(6)从地域范围来看,青少年犯罪以本地人犯罪为主,外来人口较少。

由上可知,我国青少年违法犯罪正朝着高发化、团伙化、恶性化、高科技化、低龄化的方向发展。因此,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已经刻不容缓。

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存在的问题

1.针对弱势青年群体的法律服务尚有不足

由于传统法制思想和现行立法的局限,关于青年违法犯罪人员和刑释青年这两个特殊社会群体的權益保护还较少,存在较多突出问题:第一,《监狱法》虽然规定对罪犯的劳动实行报酬制,但没规定报酬的标准及管理使用,行刑过程中大多是给予“假定工资”。这样,服刑人员的劳动所得基本用于包括生活费在内的监狱业务费用,出狱时一般仅获得回家路费。第二,由于传统监狱管理习惯使然,罪犯在监狱里只许规规矩矩,不许乱说乱动,使罪犯的自主性受到了剥夺,进而产生自卑心理和绝望情绪。第三,刑释青年的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刑释青年的生存状况,大多较恶劣,多数犯罪人员谋生能力不强,再就业困难重重,没有收入来源。刑释青年的社会地位一般偏低,被贴上“坏人”标签,这使得他们备受歧视,成为社会的弃儿。如此种种,都是导致刑释青年再犯罪的重要原因。

2.对青少年再犯预防的工作不够深入

共青团组织开展的教育帮助和预防犯罪工作主要针对的是以下5类青少年群体:闲散青少年、有不良行为或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流浪乞讨青少年、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由此可看出,曾经的未成年犯并不在此范围内,而如何预防未成年人重新犯罪是事后预防中的一个很严峻的问题。

三、对进一步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完善建议

1.努力提高青少年的自身修养和素质,从根源上预防犯罪

青少年应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认知能力、辨别是非及区分良莠的能力和抵御外界影响的能力。同时,也要提高自身的心理素质,不冲动,不感情用事,不争强好胜,全面客观地对待事物。在面对困难和挫折的时候,要冷静地思考,正确地分析,要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自私自利,不唯权唯钱是图,不盲目攀比。同时,青少年也要自觉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明白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做一个知法、守法、懂法、护法的公民。

2.制定专门的刑释人员保护地方性法规或规章

我国至今没有制定一部专门、系统的规范刑释人员保护的法律。虽然,目前司法机关和共青团组织都在积极地参与刑释人员保护工作,但没有制度化, 有关的保护、援助措施难以落实。监狱管理局进行的类似调查显示,在某省重新犯罪的刑释人员中,下岗或无业的占28.4%左右,另外,有一些农村籍刑释人员在出狱后没有分到承包田,因生活困难而再度犯罪。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最好的方法是借鉴浙江省的做法,制定本地专门的刑释人员保护地方性法规或规章。浙江省制定的《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02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是我国首部保障刑释人员合法权益的省级政府规章。该《办法》规定,归正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不受歧视。符合就学、复学、升学条件的归正人员,享有就学权利,对申请报考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各类职业学校或者业余学校的归正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教育部门应当准许报考。原籍在农村的归正人员享有与其他村民同等的分配承包田的权利。

3.完善刑释人员保护的组织体系,充实刑释人员保护的具体内容

目前,虽有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以及一些企业事业单位和村委会等基层政权参与刑释人员保护工作,但没有建立专门性的刑释人员保护组织。在美国有些城市就建立了刑释人员保护会,在英国有“罪犯关心与重新定居全国协会”,加拿大有“犯罪人援助和释放后关心协会”等有国际影响的非政府性刑释人员保护组织。这些组织向刑释人员提供生活救济、房屋居住、职业训练、服务、心理辅导等服务,在刑释人员保护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建议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内设置专门机构,指导、协调各地的刑释人员保护工作。共青团组织应组织更多的志愿者对刑释人员进行生活指导、心理疏导,使其以良好心态面对遇到的问题;对刑释人员进行必要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如进行法律援助或职业训练等经费募捐与收集。

4.完善法制教育制度

团委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篇4

10秋行政管理专科„.当前,青少年犯罪问题越来越突出,已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青少年违法犯罪牵动着社会稳定、家庭幸福和民族兴衰。因此深入了解青少年犯罪的基本情况,对他们开展有针对性的帮扶,对于预防和遏制青少年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我从2012年10月1日开始至11月,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对青少年犯罪中所占比例最大的闲散青少年状况进行了实践调查,形成报告如下:

一、调查时间:2012年10月1日至11月1日

二、调查对象:溪口镇综治办、社会闲散青少年

三、调查内容:溪口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四、调查方式:咨询、抽样访问

五、调查过程:

于2012年10月份开始,先咨询了溪口镇综治办所掌握的溪口镇闲散青少年人员名单,对该名单人员进行抽样,共选出10名受访者,占总人数的38.46%,年龄分别为14周岁至30周岁不等。

咨询及访问以下几个问题:

1、造成闲散的原因;

2、目前的生活、学习状况;

3、对未来有什么打算;

4、对学习一门技术、技能的兴趣;

六、调查报告

关于溪口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调查报告近年来,溪口镇社会闲散青少年(本文所指的闲散青少年是16-30周岁处于“三失”的群体,即失学、失管、失业状态的青少年)逐年增多,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这些社会闲散青少年处于家庭管不住、学校管不了、没有工作单位的“真空状态”。其犯罪的原因是一个极其复杂的社会问题,既有主观上的,又有客观上的;既有普遍性,也有特殊性。经过分析,主要有家庭、学校、社会等因素。

一、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分析及其社会危害

(一)家庭结构失衡、教育方法失当。一是家庭教育不力,缺乏对孩子的正确引导。一部分青少年由于学习成绩不好,在学校里常常受到老师及同学们的漠视,而父母忙于工作,没有履行好监护职责,忽视对子女的教育,缺乏对孩子正确的管教和引导,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子女的不良行为,导致子女放任自流,一步步地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二是家庭结构失衡、削弱了家庭的教育职能。父母离异、家庭不和或对儿女缺少爱抚和管教,都可能会使青少年成为社会闲散人员,他们没有一技之长,吃不了苦,其为生活所迫或为享乐而实施犯罪,或者成了犯罪分子利用的工具。实践证明,单亲家庭或不和睦家庭子女的犯罪概率是正常家庭的二倍。三是家庭成员的不良影响。一些家长自身言行不端、品行不正、素质低下,把自己不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带入家庭生活,对子女的成长产生误导,甚至公然唆使子女违法犯罪。

(二)学校法制教育滞后、管理不善。一是学校教育体制不完善,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心理素质的培养,忽视对“双差生”的耐心帮助,使这部分学生自暴自弃、悲观失望,产生抵触心理和厌学情绪,过早地步出校门、流向社会,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二是学校管理不善、法制教育弱化。有些

学校法制教育流于形式,达不到预期目的,使一些青少年缺乏法制观念,对外界不良影响缺乏识别和抵制能力,自觉不自觉地误入歧途,堕入犯罪深渊。除此之外,有的学校不良风气盛行,学生素质低下,容易形成交叉感染。

(三)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由于社会闲散青少年自身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未成熟,缺乏辨别是非、自我控制能力,思想和行为往往带有片面性、盲目性和冲动性,加上学校、家庭、社会缺乏有效的引导,使部分社会闲散的青少年容易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不良影响,价值观产生扭曲,当他们的欲望因种种条件的制约而无法满足时,又不能用理智去调整和控制,遂将低级的生理需求和物质需要作为自己追求的目标,从而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同时,随着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也出现了社会闲散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客观因素:一是媒体和网络逐渐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催化剂。大众传媒、非法出版物以及网络所描述的暴力、凶杀、色情的情节已无形中起到了教唆青少年犯罪的作用;二是社会流动性大,控制功能弱化。人口流动量日益增大,人户分离情况大量存在,给社会闲散青少年的帮教和管控工作带来被动和难度;三是就业压力促使一部分失学青少年成为了社会闲散人员。由于受教育程度低,失学青少年很难找到工作,即使找到工作的,大多数从事的也是体力劳动,一般收入也不高,很难达到他们所追求的物质享受目标,在这种情况下,很多失学青少年成为失业闲散人员,他们好逸恶劳、游手好闲,在社会上游荡,给社会治安带来很大的隐患。

(四)个人自身因素倒致。这部份人浑浑噩噩,不思进取。主要集中在14—18周岁年龄段,他们没有生活的理想和奋斗目标,无所事事,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整天除了睡觉就是上网玩游戏、逛街,我们问他,“想不想学一门技术啊?”“对未来有什么打算?”他一脸迷茫,回答“不知道”。还有些是有残疾,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

二、预防社会闲散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建议

1、把好家庭教育关。家庭是社会最基本的细胞,任何一个青少年犯罪,家庭都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遏制青少年犯罪,首先要从家庭抓起。有关部门可与青少年家庭签订防止犯罪的责任状,明确家庭、父母对子女的教育责任,巩固家庭教育这个堡垒;同时,健全对父母或监护人处罚的法律规范,加大力度惩处行使未成年人监护权不力的父母,以督促父母(监护人)教育好自己的子女。

2、把好学校教育关。一是加大教育投入,尽快普及高中教育,最大限度地减少初中升高中的失学率,使更多的青少年能够在适龄阶段更广泛的被纳入教育系统,接受学校的教育,而不是被排斥在学校外成为社会闲散人员。二是学校有针对性的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中心”、心理咨询室,设心理辅导教师,结合常见多发的青少年违法犯罪,对不同年龄的青少年进行有针对性的预防犯罪教育,从而使青少年在校生的心理问题能得到及时的发现与矫治。

3、把好法制宣传关。根据当代青少年学习各种知识的途径不断增多、社会知识传播手段呈现扩散性的特点,积极利用多种传媒工具,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深入宣传社会主义法制,增强其法制观念,提高其自控能力。同时,在乡镇进一步发挥法制副校长作用,规范和落实法制副校长制度。由法制副校长每月到学校讲一次法制课,提高青少年的法制意识,继续发挥公安机关在法制教育中的作用,从学生时期抓好法制的宣传教育。

4、把好综合治理关。达到标本兼治。加强对社会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预防社会闲散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核心。一是形成教育和保护的合力,把对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不断促进、提高教育和保护的效果。二是形成优化社会环境的合力,整顿社会风气,最大限度消除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因素,为青少年创造良好的生活、娱乐环境。三是形成广开就业门路,拓宽就业

渠道,创造就业机会的合力。

三、调查体会:

团委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篇5

嘉峪关党委政府按照省综治委《关于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调研活动的通知》要求和部署,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组织市综治办工作人员,深入各学校,采取召开群众代表会议、走访座谈、发放调查表等形式,对14~25周岁青少年的家庭状况、遵纪守法情况及预防违法犯罪情况进行了深入摸底调查,认真统计,并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进行了科学分析探讨。

一、基本情况

嘉峪关市246000口人,其中14~25周岁青少年43520人。单亲家庭10600户,占1.1%;孤儿211户,占0.035%;重组230户,占0.038%;留守13户,占0.0022%;特困家庭1131户,占0.2 2%,家庭暴力20户,占0.003%;以上特殊家庭共11084户,其中轻微违法犯罪10人,占特殊家庭的6.4%,占青少年总人数的0.23%,特殊家庭中青少年违法犯罪人数较多,违法犯罪率相对较高。

二、原因分析

一是社会环境中还存在多种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良因素。黑“网吧”在一定程度上死灰复燃,“网吧”超时营业、接纳未年成人、逃避监管现象仍不同程度存在;含有反动、色情、迷信等内容的走私盗版音像制品活动猖獗;以中小学生为读者对象的有害卡通画册和淫 1

秽“口袋本”图书屡禁不止。这些都成为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社会诱因。

二是特殊家庭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比较严重。尽管社会各界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总体情况来看,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总量还没有得到根本控制,一些闲散青少年、流动人口子女、离异和单亲家庭子女、特困家庭子女等特殊青少年群体的违法犯罪问题日益凸显,因互联网引发的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也有所显现,侵财型犯罪所占比率较高,其中14至16周岁未成年人已成为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

三是社会各个层面在青少年教育管理工作上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行政管理上还存在“一手硬、一手软”和“重打击、轻预防”的错误认识,致使各项措施落实不到基层;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的影响,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还没有形成。在学校对学生教育工作中,重知识教育,轻思想教育;重升学达标,轻素质培养。家庭对青少年教育上,存在着方法简单,只注重物质生活上的供应,不注重精神上的关怀,大多家庭没有形成和青少年交朋友,使他们在一定程度上缺乏家庭的温暖。社会这些问题严重影响着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持续开展。

三、预防措施

第一、抓好青少年的理想信念和道德、法制教育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青少年的理想信念和道德、法制教育工作,在青少年当中深入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大力加强公民道德教育,引导和帮助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遵纪守法的意识,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行为规范,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文化和侵蚀和影响,防范侵害,远离犯罪。

第二、重点做好闲散青少年的教育管理工作。多年来的工作实践表明,闲散青少年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高危群体,也是基层组织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重点。要采取摸底排查、建档立卡、帮助教育等切实有效的措施,掌握闲散青少年的状况,做到生活上帮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就业上扶持,探索建立闲散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队伍。立足基层,夯实基础,队伍建设是关键。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任务繁重,情况复杂,要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提高工作成效,必须解决好“有人做、做得好”的问题。要面向农村、动员组织专职民警、青年志愿者、离退休老同志参与这项工作,逐步建立专兼职相结合的工作队伍。

第四,大力推进校外青少年活动阵地的建设。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是做好预防中小学生自由支配时间增多,迫切需要能够就近就便参加活动的场所。如果我们不能提供的健康场所,必须会给那些以可乘之机。要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发挥青年中心等活动阵地的作用,在广泛建立便于青少年参加的活动阵地。

第五,以整治社会突出问题为抓手,优化青少年成长成才的社会环境。近年来,违规网吧和电子游戏厅、不健康“口袋本”图书和卡通画册等成为人民群众反映强列的突出的社会问题,也成为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诱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直接原因。对这些问题,我们一方面要加大联合打击力度,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另一方面,要开展经常性的监督。通过设立举报热线、成立监督员队伍,建立监督、举报和快速受理机制,把不良的社会现象消除在萌芽状态,为青少年创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空间。

第六、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公安部门认真整治中小学校园及周边的治安环境,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继续选派优秀民警到辖区中小学担任法制副校长和校外辅导员,与有关部门一道共同做好辖区内青少年的理想、道德、法制和预防犯罪教育,并做好犯罪青少年的帮教工作。司法所要结合“四五”普法规划,认真实施《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同时对各地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教育部门要针对青少年特点,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思想道德教育,做好对有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转化工作。在中小学生中广泛开展“珍惜生命、远离毒品”教育,坚决防止毒品进校园。文化部门要针对“网吧”违法接纳未成年人、超时营业等突出现象开展专项执法活动。乡团委要继续深化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妇联会要继续大力

实施“中国少年儿童安全健康成长计划”,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活动,广泛建立“家长学校”,帮助少年儿童“远离失学、远离疾病、远离犯罪、远离伤害”。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篇6

2009年,我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林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预青办和林区综治委的大力指导下,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配合下,我区顺利开展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征:

(一)2009年以来,我区青少年作案成员主要是在松柏镇初中部学生和少数辍学少年人数,年龄在13至18岁之间。从违法犯罪年龄看,逐渐趋向低龄化。在受到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当中,不满16岁不予刑事处罚和不满14岁不负刑事责任的人数也占相当大的比例。

(二)从犯罪性质看,盗窃犯罪最为突出,采取撬锁、破窗、破门等手段入室盗窃,一般选择居住处附近或亲戚、熟人或接触的工作单位为作案目标,且一旦得手,行为还具有连续性。他们活动地点相对集中,盗窃物品相对单一。相比较成年人流窜性犯罪现象,我区青少年犯罪作案地点一般在日常较为熟悉的活动区域周围,例如超市、沿街铺面、邻居同学家及其他作案简单的场所,就地作案,就地消费。所盗窃的物品主要是现金和易于脱手换钱的物品,如手机、电脑、烟酒、金手饰等。

(三)从犯罪形式看,两人以上共同犯罪特征突出,系列作案特征明显。大多以团伙的形式作案,纠合对象一般为邻居、同学、朋友,值得注意的是在校学生与已经辍学现游荡在社会上的青少年结伙作案,主要采取翻窗入室,插门入室盗窃。由于青少年犯罪人员在心理、生理上相似,易于结成较为稳定的生活圈与作案团伙,并随着作案次数的增多,团伙成员犯罪心理进一步强化,团伙内部逐渐形成明确分工,作案手法也日益熟练。再者,一些青少年由于过早辍学,无所事事,浪迹街头,便三、五成群,拉帮结伙,纠合邻居、同学、朋友,经常聚集在一起吸烟、上网、打游戏、酗酒滋事。

(四)重复犯罪的现象明显。纵观近几年的犯罪情况,18岁以下的青少年再次犯罪率非常高,因为大部分没有达到法定年龄,在打击上存在一定的问题,本着教育感化的观点出发,大部分都责令监护人领回,但领回去后又继续犯罪。

二、我区预青工作的开展情况

(一)建立健全预青工作机制,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础。

1、大力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林区预青办按照林区综治委和省预青办的要求,变更了由党委领导任组长,公安、文化等13家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神农架林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并充实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办公室组成人员,为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

2、大力加强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建立健全了《神农架林区预青领导小组职责》、《神农架林区预青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和《神农架林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等相关预青工作制度,同时还建立健全了法制校长制度、信息上报制度、情况沟通反馈制度、成员单位联席会制度等,通过这些制度,有效的整合了全区法制教育资源,增强了区预青办与各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渠道,保障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顺利开展。

3、大力加强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我区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正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已做到了年初有计划、有布置,年中有检查、有督办,年末有考核、有评比。并将预青工作纳入了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考核内容,进行同部署、同检查,使全区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预青工作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氛围,使预青工作在全区顺利开展。

(二)积极履行预青办职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

1、清明节期间,我委联合林区文明办组织全区各学校团组织,开展了祭扫烈士墓爱国主义教育活动。通过活动的开展在校园内营造出了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继承优良革命传统的良好氛围,使广大学生了解了一些革命先烈的英勇事迹和无私奉献的精神,从而激发了他们树立努力学习,报效祖国的远大志向。

2、林区民政局和妇联积极开展儿童救助和帮扶工作。近年来,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林区妇联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帮扶工作。对全区238名“留守儿童”进行登记造册,并招募120名爱心妈妈与“留守儿童”结成帮扶队子,为他们提供生活学习必需品,解除了孩子们父母的后顾之忧。3、2009年10月14、15日,我委组织区普法办、教育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先后在新华中心学校和木鱼中心学校举办了两场场以“爱祖国、学法律、促成长”为主题的法制讲座。共有1000余名在校学生参加了讲座活动,发放法律知识宣传手册1000余份。提高了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广大学生中形成了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风尚,为我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4、加大“扫黄打非”力度,全面整顿文化和出版物市场,使青少年“远离失学、远离疾病、远离伤害、远离犯罪”,今年文化、公安、工商等相关成员单位对我区文化市场和出版物市场进行了检查和清理,共出动人员89人次,车辆23台次,行政处罚4家,警告5家;在音像出版物市场大清查行动中,共收缴淫秽光碟265盘、收缴非法出版物12册,有效净化了社会文化环境。

5、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今年我区文化、公安、工商、电信等部门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了“零点行动”和“暑期行动”,保证在校园周边200米以内不存在网吧等娱乐场所。通过联合执法行动,有效遏制了针对青少年违法经营行为的发生,为广大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学习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6、公安机关加大对违法犯罪青少年的保护力度和帮教力度。在办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时,林区公安局始终坚持“特案专办”、“特案细办”、“分押制度”和“跟踪教育”相结合的方式,充分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有效地防止青少年再次受其他成年犯的教唆,更好地引导他们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正确对待自己犯下的过错,接受法律的公正判决,克服悲观心理,树立重新做人的勇气和信心。

四、我区预青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经费缺乏保障。预防青少年违反犯罪工作没有专项工作经费,工作难以深入开展 , 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工作的实际效果。

(二)法制教育基地等活动设施建设还需加强。缺少必要的硬件设施,法制图书少,专题材料少,必要的音像设备少,且法制教育缺少特色,相对缺乏吸引力。

(三)专职工作人员不足。预防青少年违反犯罪办公室具体工作设在区委权益部,只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四)部分单位重视程度不够。目前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尚未得到全社会的普遍关注,部分成员单位和乡镇党委、政府

仅满足于依据各自职能做好份内工作 ,不能形成工作合力。

五、2010年预青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预青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通过送法进校园、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结合青少年特点,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开展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法律实践活动,进一步加强对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二)摸清重点青少年群体底数,搞好服务和管理工作。从我们了解掌握的情况看,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闲散未成年人、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仍然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高危人群,也是我们作为教育、管理和服务的重点对象。对于这几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我们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进一步加强个体信息统计工作,建立个人信息档案,实行动态管理,强化引导和服务,并积极主动提供法律援助或司法救助,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多渠道开展关心、帮扶、救助工作。

(三)进一步加大力度针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针对非法经营的网吧、游戏厅、淫秽色情网站、不良图书等非法出版物、毒品、校园及周边不良环境等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继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同时针对网吧的管理问题,文化、公安、工商和电信等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有效制约未成年人上网和网吧超时经营等问题的发生。

(四)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构建长效工作机制。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力度上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要加强基层预防工作机构建设,进一步推动乡镇、社区(村)、学校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树立群防群治的工作理念。发挥好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并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等传媒,深入宣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面,营造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良好社会氛围。

东城区2009年上半年

未成年人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工作总结

上半年,在市未委会、市预防小组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区各委员单位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下,我区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始终以“巩固奥运成果、强化重点突破,维持常项水平、实现持续发展”为主线,扩大品牌效应,增强工作实效,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全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巩固和扩大“平安奥运行动”成果,为建国六十周年庆典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巩固社区闲散青少年服务和管理成果。认真总结了“平安奥运行动”中社区闲散青少年服务与管理的宝贵经验,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闲散青少年服务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在保留排查摸底、数据库定期更新、危险度评估、分类动态管理等经验做法基础上,以“全国社区青少年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严格提出“保留经验,拓宽领域,管理到位”的12字方针,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用社会力量解决社会问题的原则,组织由志愿者、社工组成的专兼职相结合的工作队伍,尝试开展一对

一、面对面的联系服务活动,加强教育和管理的针对性,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苗头,消除一定影响社会稳定的消极因素。

(二)加大对特殊青少年群体的帮扶力度。借助社会专家学者和青少年心理服务机构的力量,依托“12355”心理健康咨询热线和咨询点,通过举办青少年心理知识图片展、社区青少年心理健康讲座等形式,积极做好心理问题青少年的心理咨询和疏导工作;进一步落实《东城区关于对判处非监禁刑失足未成年人复学安置的实施意见》,针对不良行为、被判处非监禁刑、服刑及刑释解教等特殊未成年人,建立了跟踪帮教机制,引导他们积极参与社区矫正,避免该群体因失学而增加社会不稳定的因素。

(三)积极探索青少年法制教育新途径。在北京市第六十五中学开展了青少年法律援助进校园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向同学们讲解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意义、对象和流程,公布了全区青少年法律援助的相关渠道,并赠送了《呵护未来—东城区未成年人保护及预防犯罪手册》、《东城区法律援助服务指南》、《开口ABC》等普法、学习书籍,进一步激发了他们学法用法的兴趣。此外,为增强法制教育工作的直观性和趣味性,在全区各中小学校和社区举办了“健康成长 法律护航——未成年人保护主题展览”,将常用易懂的法律知识以卡通漫画等图文并茂的形式,告知同学们要远离侵害、预防犯罪的重要性。

二、推动重点工作实现突破,逐步拓展未保和预防工作领域

(一)深化东城“阳光?成长”行动。进一步整合、更新、完善了“爱心基金”、“希望之星1+1”奖学金、“学子阳光”助学金等各类救助项目,加大了对区内贫困青少年的帮扶力度。同时,结合“两节送温暖”活动,先后举办了“爱心基金”发放仪式、“托起明天的太阳”扶贫助学、欢度新春观影等系列活动,为区域内贫困青少年送去新春的温馨祝福和亲切的人文关怀。截至目前,共募集发放助学金23,600元,资助贫困青少年58人,为140名贫困青少年发放了价值万余元的学习用品。

(二)整合资源提升法制校长工作水平。不断创新授课方式,公、检、法、司四家单位法制校长通过开展警学共建、青少年安全教育进校园、讲好一堂法制课、法制宣传图片展等特色活动,为青少年提供了更加有针对性的引导和教育;进一步丰富了法制校长队伍成员构成,吸纳区交通支队参与法制校长工作,并结合青少年成长需求开展了交通法规、文明出行等宣传教育活动,增强了青少年交通安全防范意识。此外,我区法制校长工作水平得到了全面提升,首次将区优秀法制校长评比纳入了全区表彰奖励范围,提升了评选工作的规范性和权威性。

(三)建立了第一批12355星光自护学校。为加强社区青少年自护教育基地建设,进一步提升全区青少年远离危险、防范侵害的意识和能力,在我区全面启动了第一批12355星光自护学校。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选取了北新桥街道、建国门街道、东四街道的3个社区推广建立三所12355星光自护学校,全力打造青少年社区教育新平台。目前,在团市委权益部和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的大力支持下,已为三所社区自护学校配备了部分必要的自护道具与教材,并在课程设置、活动组织等方面给予了具体指导和帮助;邀请中国学校心理健康服务体系课题组专家策划举办了“服务家庭 促进和谐——12355东城区星光自护学校大讲堂心理健康专场”,面向社区青少年及家长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在条件成熟社区给予工作方向性建议和具体指导,起到以点带面,共同推进的良好效果。

三、保持常项工作高水平运转,全面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一)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落实市、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创建活动的申报、监督、检查、考核和激励机制,积极做好2009市、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评选表彰工作。深入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区城管、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以集中整治和日常巡逻相结合,对长安街一线特别是王府井南口、北京饭店门前、台基厂区域散发小广告的未成年人实施强制性救助。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各部门共出动执法车辆10辆、执法人员53人次,救助散发小广告未成年人26人,教育孕妇3人,没收非法小广告3000余份,并对小广告上相关号码进行了停机处理,有效打击了沿线区域散发小广告的违法行为,多渠道、全方位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

(二)深入开展“星光青春自护行动”。6月初,下发了《关于举办了第一届“呵护?未来”东城区青少年社区自护文化节活动的通知》,面向社区全体青少年征集歌曲、相声、小品等自编自演的自护文艺节目,形成社区青春自护文化交流和普及的有效载体;强化社会资源整合,充分利用北京市青少年法律与心理咨询服务中心东城分部的专家资源优势,积极做好青少年自护教育和心理疏导的日常工作。

(三)深入开展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优化行动。全面净化未成年人文化环境,区文委针对“口袋书”、有害卡通画册、不良游戏软件等突出问题进行了集中清理整顿,加强对娱乐场所和网吧等营业场所的监督管理。区工商局继续开展了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综合治理行动,加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卫生、交通安全、公共秩序检查,为在校学生营造安全放心的外部环境。区园林局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优惠政策,向未成年人优惠开放区内公园、图书馆等文化娱乐场所。

四、深化长效机制建设,促进未保和预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一)加强组织建设,完善区、街、社区三级工作体系。根据新形势新任务需求,增补了区交通大队、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局、烟草专卖局四家职能单位为区未委会委员单位,调整补充了各委员(成员)单位委员、联络员,保持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加强基层组织机构建设,按照“有领导分管、有专项经费、有专人负责”的目标,继续加大街道未保和预防工作机构建设,推动未保和预防组织网络向社区延伸。

团委关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篇7

从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特点来看,青少年犯罪往往带有盲从性、模仿性、突发性等特点,而随着社会的向前发展和技术的不断进步,青少年违法犯罪又呈现出团伙化、成人化、智能化等特点,其犯罪原因是复杂的、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因素,也有客观因素,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社会不良风气的负面影响。

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思想在社会上蔓延,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生活方式、道德标准等都发生着深刻的变化。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常常对涉世不深、判断能力较差的未成年人起导向作用。含有色情、暴力、赌博、迷信的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乘隙而入,严重腐蚀未成年人的心灵,一些意志薄弱的青少年腐化堕落,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 学校教育失衡的消极影响。

相当一部分学校只注重书本知识的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对学生的思想和法制教育不够重视,导致许多学生缺乏正确的法制观念,不知何为违法,何为犯罪。有的学校分等级、年级分重点,只注重“尖子学生”的培养,而忽视“后进生”、“双差生”的教育和转化工作,甚至放任不管,伤害了部分学生的自尊心和上进心,致使这些学生对学习失去信心,自暴自弃,甚至利用某种违法行为引起周围人的关注,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3. 家庭教育失当的不良影响。

有的父母在日常生活中只是千方百计地满足孩子的要求,生怕孩子受委屈,缺少科学正确的家庭教育观,使孩子养成好逸恶劳、贪图享乐的坏习惯。有的是因家长教育简单粗暴,或是父母的不良行为对孩子潜移默化的影响,导致孩子养成不良品行和习惯。有的是因为家庭结构残缺,长期缺少家庭温暖,父母自觉或不自觉地放弃了对子女的教育义务,致使一些青少年形成扭曲的人格心理。

4. 人格不确定性的内在影响。

未成年人生理发展迅速,个人意识增强,自我约束力较弱,心理构成易变,情绪不稳定,容易冲动,其心理尚未定型,处于犯罪的“危险年龄”段。少数青少年因自身素质不高,交友不慎,分辨是非能力较差,未成年人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二、控制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对策

1. 重视心理素质的培养。

青少年心理发展尚不成熟,学校要重视并正常开展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和心理咨询服务,帮助青少年形成健康向上的心理。引导他们控制情绪,增强社会应变力,学会处理现实与愿望的矛盾,学会自我调试,做事前理智思考;引导他们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放弃自卑心理,充满信心地对待生活,能够接纳他人,使自己的心理处于轻松愉快之中;引导他们正确处理恋爱与性的问题,树立正确的幸福观。

2. 坚持依法治校,大力加强法制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

坚持依法治校是依法治国方略在学校的体现,是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学校要进行全面教育,针对青少年中许多人不知法、不懂法,有的甚至是法盲的现象,我们要强化法制教育,使青少年知法、懂法、守法,指导其正确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履行义务的前提下,合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帮助他们形成依法办事,同违反宪法、法律以及破坏我国法制的行为斗争的思想意识。

3. 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宣传。

加大法制宣传力度,通过黑板报、展板、橱窗、阅报栏、校报、校园广播、法制讲座、校园网等形式和载体加强法制宣传,形成浓厚的校园法制教育氛围。

4. 加强领导,建设一支专兼结合的法制教育队伍。

一支相对稳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者队伍和一个相对稳定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将是青少年教育工作得以顺利开展的前提和保障。聘请法制副校长,把在公安、法院、司法局工作的有一定法制教育经验、思想品德优秀的业务骨干聘请为法制副校长或法制班主任并发给统一的聘书,定期邀请他们到校送法制课、法制讲座、法制展牌等。开展丰富多彩的课外法制教育实践活动,法制教育实践能够锻炼学生运用法律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学生的法制意识。

5. 加强校园内部常规管理,争取社会各部门的共同教育、共同管理。

良好的校园生活环境是预防犯罪的重要条件之一。要保证校园是一个学习知识的场所,切实抵制社会不良文化的进入。学校要关心学生的生活,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各项困难。青少年的培养与教育,不仅仅是学校一个部门的事,社会各个部门也都负有重大责任。家长要加深对自己孩子的了解,积极配合学校教育;司法机关也应该有重点地与学校定期联系,帮助学校建立良好的校园环境。

6.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净化社会环境,清除青少年犯罪的土壤。

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组织的作用,建设省、市、县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和城乡社区校外辅导站,通过“家长课堂”等形式,向家长普及网络知识和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在中小学开设网络使用课程和网络道德教育课程,教育学生正确认识和使用网络。我们要积极开展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还要净化网络环境,加大查禁力度;对网吧、录像厅等社会文化娱乐场所,要从严审批,依法管理,对经营管理人员也要进行法制培训,有效地遏制“黄、赌、毒”在这些场所滋生蔓延;要充分发挥各类先进的示范带头作用,大力倡导新风正气。新闻媒体要多报道先进模范英雄人物事迹,宣传遵纪守法的典型事例。

摘要:青少年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加强对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的认识,建立健全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有效机制,从战略和策略等方面解决青少年违法犯罪这一世界性的难题,是关系现实大局和未来事业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篇8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XX市广电局领导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局、台工作议程和每年的宣传工作计划中。成立了以广电局局长、广播电视台台长易明金为组长,分管新闻宣传工作的游华东副局长为副组长,新闻部、专题部、制作部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经常性的组织小组成员认真学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深刻领会立法精神,熟悉法律条文,通过学习使大家充分认识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依法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一项长期复杂的重要工作,需要广电宣传部门常抓不懈的坚持下去。

为此,XX市广电局首先实行了“一岗双责”,形成局长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分头抓,部门领导齐抓共管的领导格局;其次是做到计划目标到位,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在年度宣传工作中,做到向局属各股室和基层广电站辐射,目标分解,责任到人,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立足职能、营造氛围

为了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并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预防和矫治,XX市广电局充分发挥宣传部门的职能优势,在广播电视台开设了一系列相关栏目。在广播方面,以《音乐之声》为平台,接受青少年学生的点歌、祝福,并通过主持人讲故事、讲述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日常事情等形式来陶冶青少年的情操和教育青少年如何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及自我保护能力,深受广大青少年的喜爱。在电视方面,及时在《漳平新闻》栏目中播出预防青少年犯罪新闻,宣传报道青少年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正确的报道市委、市政府关心青少年工作、确实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的相关新闻,今年以来共计播出此类新闻23条次。在反映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规范社会秩序为宗旨的专题节目《周末话题》中,今年以来先后播发了《奉献青春、磨砺自我》、《真情关爱留守儿童》、《珍爱生活、远离传销》等5期有关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保护健康成长的专题片。这些措施,为青少年营造了一个法制保护的良好空间,形成全社会共同重视关心的良好氛围,使青少年能身心舒展地健康成长。

围绕着日常工作,XX市广电局积极鼓励记者深入社区,采访挖掘青少年开展的一些有益活动,比如说,科技小发明小制作、读书演讲比赛、社区青年志愿者服务队、社区青少年维权岗等活动,用电视新闻的形式营造文明、健康、和谐、愉快的社区文化氛围,在青少年中倡导健康、正确的娱乐生活方式。

此外,XX市广电局还把镜头和视角对准了弱势的青少年群体,比如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贫困学生、山区儿童等等,力求给他们更多的关爱和帮助。例如,每年高考结束后,电视台都开设了《圆梦大学》专栏,记者深入到偏远的山区进行采访,报道一批品学兼优、家庭困难的高三毕业生的感人事迹,呼吁社会各界积极行动起来,加入到爱心助学的行列中,让更多的贫困大学生圆梦大学。

三、部门联动、优化环境

今年以来,XX市广电局积极配合市教育局、司法局、工商局、文化局等部门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对一些有碍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行为进行明查暗访,并进行曝光。比如,学校周围的网吧、非法书刊销售点以及游戏厅等场所已经成为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不安定因素,学校和家长反映十分强烈,为此我们同公安、文化等部门配合,对网吧是否有接待未成年人、是否有超时经营,文化市场是否出售违禁、盗版书籍、音像制品等进行检查,适时地进行曝光。同时,还与市司法局配合,到各中小学校开展法律进校园等活动,与工商部门配合,在《漳平新闻》中开辟“红盾・维权”栏目,全方位宣传报道市工商部门开展“整顿校园周边环境、校园食堂食品卫生整治”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周边环境。此外,对相关部门打击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新闻,新闻部优先给予宣传报道,对于学校自身开展的与青少年有关的活动,我们都及时派出精干记者予以宣传报道。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意见 篇9

2010年,全县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县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市政法工作会议和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的要求,狠抓预防工作基层基础建设,以“为了明天——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程”为统揽,切实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教育、服务和管理创新,抓住影响青少年成长和发展的关键环节开展教育引导和预防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构建和谐佛坪、创建国家级平安县做出新贡献。

一、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深入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工作。县综治办、县法院、文教体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团县委等部门要按照“底数清、情况明”的要求,深入推进重点青少年群体排查摸底工作,着力加强针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临界预防工作。要努力摸清各类青少年群体的基础数据,着力研究和把握各类重点青少年的群体性特征和不同年龄阶段的行为特征,把握各类青少年群体违法犯罪的特点和原因。

(二)加强互联网和手机媒体管理,净化网络环境。县法院、县检察院、公安局、文教体育局、县广电局、县关工委等部门 1 要加大对校园网、互联网及其营业场所和手机运营商的监管力度,继续开展打击互联网、手机媒体淫秽色情和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及时清除低俗媚俗、格调低下的网上信息垃圾和相关网站。加强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的基础管理,落实企业信息安全责任,积极推动WAP网关绿色上网技术标准的使用和推广,加强网上思想教育政治工作,有效配合关闭淫秽色情网站;充分发挥违法违规网站黑名单机制作用,加强社会监督,推进行业自律;要坚持不懈地继续抓好“五老”网吧志愿者(老干部、老党员、老复退军人、老教师、老劳模志愿者)监督员队伍的建设,力争每个网吧都有“五老”志愿者持证上岗、加强监督,为我县广大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网络文化环境。

(三)大力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公安局、文教体育局、城建局等部门要继续加强学校及其周边治安环境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中小学周边用地规划控制,加强校园及其周边建设工程监督检查力度,整治学校周边容易藏污纳垢的场所,确保学校周边安全;依法严厉查处学校周边非法经营的书刊、音像摊点、计生用品店和违规经营的网吧、电子游戏厅等场所,坚决扫除学校周边的“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进一步强化校园安全预防工作,通过“警务室进校园”和“警校共建”活动,把学校纳入平安建设和社区警务战略的总体规划;通过严厉打击校园内传销,遏制传销组织诱骗学生、渗入校园的苗头和倾向,探索建立长期有效的预防机制。

(四)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重点工作为抓手,协调相关部门开展专项督察。县综治办、县法院、县检察院、公安局、司 2 法局、团县委等部门共同推进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并针对主要问题开展专项督察,督促基础贯彻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相互配套的工作机制。县综治办、团县委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创建“青少年维权岗”专项督察,督促检查基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工作和各级“青少年维权岗”在日常工作中履行职责、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情况,发现问题,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对创建工作的研究和指导。

二、突出重点群体,大力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留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县关工委、文教体育局、公安局、县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共享蓝天——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大行动”,共同做好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生活关爱和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健全基层家庭教育工作网络,依托网上家长学校,切实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提高农村留守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利用基层学校主阵地,政府各部门共同协作,创新留守未成年人管理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大学生村官的作用,引进社会工作者队伍,通过多种途径弥补农村留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的缺失。

(六)进一步加强流浪未成年人社会救助和管理。民政局、公安局、财政局、城建局要严格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做好街头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

(七)进一步加强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艾滋病致孤儿童的生活救助和帮扶。民政局、文教体育局、司法局、县妇联 3 等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切实掌握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艾滋病致孤儿童的生活状况、心理动向,加大社会关爱和救助力度,落实相关救助政策,开展各类社会慈善活动,推动落实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和艾滋病致孤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八)加强网络沉迷青少年的教育引导。针对青少年手机媒体依赖情况和网络沉迷等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互联网等信息网络的监管,加强网络技术安全监控,继续推进实施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净化网络空间。文教体育局、省广电局等部门要加强对青少年文明上网的宣传教育,使他们正确使用网络,养成良好的上网习惯。

(九)进一步加强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群体的教育、管理和就业帮扶工作。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文教体育局、团县委等部门要努力帮助和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群体就业创业,要推动各类社会组织按照职业化、专业化的要求在这一群体中广泛吸收人才。通过有针对性的教育、管理和帮扶工作,使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群体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关心,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突出重点项目,进一步深化常规活动

(十)深入开展以“两法两办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教育。团县委、县综治办、县法院、司法局、文教体育局、县关工委等部门要以“两法两办法”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宣讲、“知心律师进校园”、“审判进学校”、志愿者与重点青少年群体一对一帮扶等多种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民政局、4 司法局、公安局、团县委、县妇联、县关工委等部门要共同做好闲散青少年教育和管理工作,要重点摸清初三毕业未就学和初中辍学等闲散青少年的分布区域和社会心态,在此基础上加强服务管理,健全闲散青少年的社区保护机制。

(十一)深化“青少年维权岗”和“未成年人零犯罪城乡社区”创建活动。认真做好2009—2010佛坪县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申报创建工作。同时,以“为了明天”创建活动为统揽,将“未成年人零犯罪城乡社区”创建工作纳入“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的总体要求,在系统(行业)和基层组织两个层面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进一步拓展基层工作空间,有效整合相关力量,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要把城乡社区青少年活动场所作为公益性文化事业的重要部分,加大投入,改善服务,为广大青少年提供健康向上的公益性服务。

(十二)深入开展“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面对面”活动。建立和完善共青团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工作机制。组织开展集中性和日常性相结合的面对面活动,采取集中视察、面对面沟通等方式,在“两会”上提出有针对性、建设性的建议和议案,进一步畅通青少年合理、有序表达普遍性利益诉求的渠道。

(十三)深入开展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县综治办、公安局、文教体育局、团县委、县妇联等部门要广泛开展青少年安全自护教育活动,继续在中小学生寒、暑假期间通过多种方式发布“假期青少年自我保护提示”,普及青少年自护知识,提高青 5 少年安全自护能力。特别要注重“自护提示”日常化和经常化宣传教育,积极探索通过网络、手机报等新媒体开展自护教育活动的新途径,拓展“自护提示”在公众场合发布的空间;开展“网上Flash征集比赛”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吸引青少年主动参与自护教育活动。

四、切实加强基层基础和工作机制建设

(十四)建立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基层工作机制。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区域协作,注重加强各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组织建设,切实解决县和乡镇预防机构力量薄弱的问题,县级预防办至少配备1名专职工作人员,落实乡镇预防机构的兼职工作人员,强化乡镇综治办、村级治安中心户长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职能,逐步建立健全县、乡镇、村三级预防工作网络。

(十五)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协作机制。发挥县一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的作用,进一步完善预防办议事协调、调查研究、舆情分析、信息汇总制度,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与合作,形成工作合力。继续深入落实综治工作联系点制度,深入开展“平安社区”、“平安学校”、“平安家庭”等平安创建活动,加强对各乡镇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检查、监督和考核,落实责任奖惩制度,推动各地在抓重点群体、抓重点问题、抓基层基础上下功夫。

(十六)加强基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保障。各有关部门要努力为基层提供更多的政策支持和培训机会,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创造更好的环境。落实各级预防青少年违法犯 6 罪专项工作经费,在保证预防办日常工作经费的基础上,逐年加大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投入。建立健全家庭教育工作长效机制,推进基层家庭教育工作网络建设。重视加强基层专兼职队伍建设,聘请和培训专职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参与预防工作,建立包括“五老”和志愿者在内的辅助工作队伍,促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在基层的整体活跃。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意见 篇10

局属各单位:

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性措施,针对当前青少年违法犯罪呈现低龄化、团伙化的特点,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已经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为了维护水利系统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努力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青少年的不良影响,切实保护青少年的合法

权益,在2007年里,我们要突出抓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好范文版权所有

青少年违法犯罪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这个问题解决不好,不仅影响家庭和社会稳定,也会损害党和政府的威信。如何有效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关系到国家的长治久安,关系到中华民族的整体素质,关系到整个国家的前途和命运。为此,各单位党政负责人必须本着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刻认识到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必要性、紧迫性,要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真抓实干,狠抓落实,加强领导,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重视思想政治工作

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是社会多种消极因素的综合反应,解决问题的根本在于加强青少年的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制法规教育,这是一项必须长抓不懈的工作任务。各单位要按照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要求,切实加强普法工作,特别是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对青少年的思想政治和法制、道德教育。要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单位教育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相互配合的教育机制。要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针对青少年的思想倾向,通过走访、谈心、座谈会等多种形式与青少年加强交流。各单位群团组织要经常组织开展一些健康有益、激励青少年思想转变和奋发向上的宣传教育活动,把青少年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遵纪守法、努力学习、健康成长上来。

三、净化青少年成长环境,争做“四有”新人

净化青少年生活和成长的社会环境,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一个重要方面。各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自己管辖区域范围内的治安管理。要加强对单位及周边区域信息产品、计算机网络的监管,加大“扫黄”、“打非”力度;要帮助青少年远离两桌(台球桌、麻将桌)、三厅(舞厅、录像厅、游戏厅)、争做四有接班人(有理想、有文化、有道德、有纪律);要认真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大力推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净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四、深化“创安”、“创模”活动,解决突出问题

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是深化“创安”、“创模”活动的重要内容,要将二者有机结合起来。要深刻认识到创建安全文明单位、创建综治模范单位离不开加强对单位辖区内青少年的教育帮助。青少年和青工由于年龄、阅历、社会经验等方面的原因,对黄、赌、毒等社会不良现象缺乏正确认识,如果不加以引导,很容易走上歧路。因此,各单位党政在开展“创安”、“创模”工作中,决不能忽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一是要利用大小会议对干部职工讲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创安”、“创模”活动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并结合各自单位的实际情况,组织职工进行认真学习,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门。二是要充分利用标语、广播、宣传栏、简报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在单位内部营造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良好氛围。三是要扎实开展“四五”普法教育,积极开展“三户”、“五好家庭”等评选活动,通过单位与家庭的相互配合,共同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好范文版权所有

五、搞好调查研究,注重信息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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