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及基坑支护合同

2024-05-21

桩基及基坑支护合同(精选7篇)

桩基及基坑支护合同 篇1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基础工程 2)施工地点:

二、工程承包范围和方式:施工图纸范围内桩基础工程施工所有内容,包工包料。

三、工程内容:桩基础工程的全部工作,砼C20,桩径400mm,其中设计有效桩长8米的259棵,设计桩长10米的611棵。

四、施工依据:基础设计图纸。

五、工程量计算的方式及工程造价:

桩基工程量计算的方式:砼理论方量=桩设计截面积×有效桩长

采用固定单价方式计价,该单价为全费用单价,中标单价为486元/立方,桩基设计(总)有效长度为8182米,C20砼为1030立方,CFG桩基总造价约计50万元。

1、本工程综合单价包含桩基施工与验收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各种措施费、税金,施工管理费,安全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冬季施工措施费、原材料检验费、机械进退场费及拆装费等与桩基施工过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桩基静荷载实验及动测实验由发包方负责,并承担费用。如果属分包单位施工质量问题造成超过国家桩基静荷载试验及动测试验标准的数量或造成重新检测,其费用分包单位承担。

2、分包单位按县级标化工地标准组织施工,确保达标。分包单位在地硬地坪完成后,应请发包单位、总包单位、监理三方共同测量好场地地坪标高。桩基完成,分包单位以测量好的基准标高移交总包单位和发包单位。如地坪标高超过基准标高,则超过部分土方分包单位负责外运。

3、本工程虚成孔的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

4、就地清理垃圾,费用自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可预见的费用(如罚款等)自行承担,以上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5、桩基混凝土的浇筑完成后的桩顶高度高出设计标高不得大于0.3米,高度若大于0.3米由此增加的凿桩头费用由桩基施工单位承担,在结算时按实扣除;桩基验收由甲方负责并组织,乙方负责配合检测部门验收,如清理桩头等,除静载实验产生的吊车租赁费、设备运输费由发包人承担外,均由乙方承担,检测费由甲方承担,以上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6、实验桩桩顶设计采用的钢护筒和钢筋网片,由施工单位自行采购、安装;施工单位自行解决桩头加固问题,保证实验桩检测安全。以上费用包含在综合报价中,不再另行计取。

7、施工过程中水电自理,甲方只提供水源电源,由施工单位根据需要自行连接,并安装表计量按实结算,从工程总造价中扣除。

8、竣工验收合格并交接后的凿桩头、挖桩间土、砂垫层由发包方负责。

9、本综合单价为乙方充分了解甲方现场情况和项目地质资料基础上确定的固定单价,不因原材料价格变动而调整。

六、付款方式:

1、桩基工程完工经甲方、监理检验合格后,分别付至桩基工程总造价的【70%】;

2、桩基经质监站检测合格付至结算总价的【90%】;

3、桩基检测合格满一年后付至结算总价的【95%】;

4、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0天内付清剩余【5%】保修金;

5、甲供钢筋按照付款节点同步扣除,付款时乙方必须开具正规普通发票。6.发包单位提供水电接入点,挂表计量,水电费甲方代扣代缴。

七、施工工期:

桩基工程在甲方通知进场起【26】日内完工,施工工期: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1月14日,如果超期,每延误一天罚款【2000】元。因下列原因造成工程不能正常施工,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5%】以上。2)、不可抗力原因。

3)、政府有关部门不予审批夜间施工手续。

八、工程质量:

1)分包单位在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设计图纸、会审纪要、工程变更联系单及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100%合格。桩基验收必须通过合格,若桩基分项工程未达到合格,属分包单位施工原因造成桩基质量问题,其责任由分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必须无条件返工至合格,返工期限【30】天,如超过【30】天,要承担给总包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并承担所发生的一切加固补修费用。赔偿金在工程款中扣除。返工工期不予顺延。

2)分包单位进场施工前,发包单位应完成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工作及场外道路畅通,并组织桩基会审。

3)本工程CFG桩采用【C20】商品砼。

4)分包单位必须按当地质监站对工程质量的有关管理规定,配备各专业管理人员和机具及测量机具,做好规范施工。如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处罚,由分包单位承担外,对总包和建设单位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分包单位承担相应损失。

5)本桩基工程验收合格后【15】天内,分包单位负责按当地建设工程资料存档与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要求,整理好有关技术资料送交总包单位。

6)在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内,如桩基质量引起建筑物质量问题的,分包单位应负维修、赔偿费用及一切相关责任。工程保修金按【5%】扣留,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归还,不计息。

九、双方责任: 发包单位责任: 1)、做好现场“三通一平”工作,协助分包单位施工用水、用电接通至现场。

2)、提供施工图纸、地质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提供座标控制点、水准点。

3)、现场同总包单位一起交接落座平面控制点及控制线,并现场确认。分包单位责任:

1)、对施工期间劳动力、材料、资金投入、质量、安全管理进行全过程统筹安排,不得转包。

2)、认真做好工程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要提前1天通知业主、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

3)、施工期间,分包单位应配合业主、监理单位及总包单位对现场操作技术、安全资料、现场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随时抽查。

4)、必须确保工程技术资料记录完整、准确、真实、齐全,提交完整竣工资料交付总包单位。

5)、分包单位必须办理桩基施工主管部门所需要的文件和手续。

6)、配合总包单位对塔吊桩基及地下室支护的前期穿插施工。

7)乙方必须严格按现行的施工操作规范和施工图以及施工程序进行施工,并在本分包合同签定后7个日历天内向甲方、监理递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与方案。施工时必须接受甲方、监理及当地质量监督部门的监督,并承担一切因质量问题或缺陷造成的损失。

8)乙方必须先施工样板,经甲方、监理确认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甲方对样板的确认不作为工程质量最终的确认,最终须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进行验收。9)、分包单位驻现场代表:联系电话:

十、安全、环保、文明施工: 1)、分包单位进场后必须服从总包单位的现场管理,遵守总包单位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要求,保证达标。2)、分包单位进场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报送总包、监理、发包),分包单位应在现场设置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并落实其相应的安全责任。3)、分包单位施工人员住宿自理,自行负责办理三证,严格执行进场各项管理制度。4)、分包单位负责对其进场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知识教育,保证每位员工熟悉安全操作规程及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加强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每周开展安全自查,自查记录应报总包单位。5)、有特殊要求的施工作业,分包单位必须根据规定安排持操作证人员上岗,分包单位进场的机械设备必须经自验合格签字后报总包和建设单位。6)、工程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总包单位运行的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要求,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采取有力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分包单位分包范围内如发生人身、设备安全事故,其事故费用及责任均由分包单位自负,对总包单位造成影响和损失的,总包单位有权要求分包单位赔偿。7)、工程施工过程中,分包单位应严格执行己方运行的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相关要求,做好文明施工,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文明生产等的管理规定,进场材料和建筑垃圾按总包单位要求定点堆放,做好落手清,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因自身原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8)、分包单位违反本合同安全生产约定条款或总包单位有关施工安全管理要求的,总包单位按本公司有关制度予以处罚,罚款从分包单位安全保证金中扣除;上级部门对分包单位的处罚由分包单位承担。

9)严格按照寿光市有关环保、环卫的规定以及甲方的要求执行,否则,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遭受的罚款、责任和损失,因此被媒体曝光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10000】元/次的违约金。10)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人身伤亡事故,造成施工现场被政府有关部门勒令停工者,每停工一天,向甲方赔偿30000元/天停工损失费。

十一、1)本工程被确认为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则乙方须无条件负责整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经整改后仍然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本工程的最终结算造价按照甲方审计值的【80%】确定。

2)开工前,乙方需复核现场规划放线尺寸,复核后如果再出现点位错误,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可根据需要不定时的进行实测实量检查,乙方须无条件给予配合。乙方不配合甲方实测实量检查工作的,每次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0】元。

4)对甲方在实测实量检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问题,乙方须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给予整改,否则,乙方须按【10000】元/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5)施工过程中每日应清理场地,做到工完场清,否则每次罚款【1000】元,并承担相关清理费用的【120%】,工程竣工后的场地要进行清理(包括施工范围内临时的生产和生活设施拆除等),并将地面清扫干净,该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内。

6)经甲方、设计单位及监理单位对检测报告分析后, 如果认为桩直径、深度、强度或允许偏差没有达到设计标高或设计要求, 设计单位可要求乙方进行补桩、接桩及有关的测试。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应由乙方负责。

7)甲方对乙方隐蔽工程若有质量疑问时,可委托专业测量机构检测,如检测结果符合质量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甲方承担。如检测结果不能满足验收要求,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对乙方进行索赔的权力。8)本工程经验收不能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乙方负责自费返修直至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且因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乙方除须据实赔偿甲方的损失外,还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若第一次验收达不到合格二次验收才合格的扣工程总价款的【3.5%】,第二次验收达不到合格第三次验收才合格的扣工程总价款的【5%】。

9)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做法进行施工,现场实际测量尺寸小于图纸尺寸的,甲方有权要求施工单位按照图纸做法进行返修,当无法补救施工时,结算时按照实际尺寸比例调整合同综合单价。

十二、该工程进场施工时,如与村民发生纠纷,由分包单位负责协调解决,若涉及政策性问题纠纷,发包单位帮助解决处理。

十三、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四、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五、本合同工程完工达到质量要求,技术资料齐全,工程款项结清后失效。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桩基及基坑支护合同 篇2

关键词:基坑支护,桩基施工,经验,教训

某工程采用冲孔灌注桩和预应力管桩基础形式, 冲孔灌注桩孔径800~2500mmm, 桩端持力层为完整中风化岩, 0入深度不少于0.5m, 塔楼部分基础采用冲孔灌注桩, 预应力管桩基础采用PHCAB125管桩, 桩径500mm, 桩长25~30m, 持力层为强风化岩, 桩端入岩1~2m。基坑支护1- 30~1- 47轴范围采用双排水泥搅拌桩 + 微型钢管桩 + 五道钢花管的形式。1- 1~1- 30轴范围的基坑支护采用冲孔灌注桩 + 三道锚索 +水泥搅拌止水帐幕的形式。

1 泥浆池的处理

本工程中, 1- 30至1- 47轴基础所使用的桩基础并不相同, 换言之, 建筑工程裙楼部分, 应用的是预应力管桩基础, 而工程塔楼部分则应用的是孔灌注桩基础。由于该工程工期非常紧张, 因此施工人员决定两种形式的桩基础一起施工。施工人员在对冲孔灌注桩进行施工时, 在塔楼周围设计了水泥浆池, 共8个。因为施工人员没有对水泥浆池采取合理有效的硬化措施, 所以水泥浆池底部由于长时间的侵泡, 软化程度明显, 因此影响了预应力管桩的施工。

为此, 施工人员等到该部分的施工结束之后, 将水泥浆池中所有的泥全部都排除干净, 之后进行了全面的清淤, 最终使用砖渣来进行回填。全部工序结束之后, 施工人员再一次对场地进行了平整与压实处理。

从这一问题中, 施工人员得出了经验教训:首先, 如果施工过程中, 发现预应力管桩距离冲孔灌注桩非常近, 施工人员应该首先对预应力管桩进行预先的施工;其次, 管桩锯已经设计到相应的标高以下, 不能超出相应的标高;最后, 泥浆池在防止水泥将之前, 应该使用C15砼进行硬化处理。只有做到了上述三点, 这两种形式的桩基础才能够顺利的完成施工任务。

2 配桩缺乏合理性

因为该工程所应用的管桩只来自于同一个生产厂家, 再加之, 工期紧张, 生产厂家为了能够供应上施工现场的需求, 并未对管桩型号进行核对, 这使得来自于相同的配桩型号非常单一, 完全不能满足施工现场需求。有些桩位过高, 严重影响了后续土方开挖。为了能够顺利完成土方开挖工作, 施工人员首先将管桩周边的土方全部的挖除, 之后又使用专门的工具将管桩据到开挖面以下, 这不仅影响了施工进度, 有难于保证后续的施工质量。

通过这一施工问题, 施工人员总结出了如下经验教训:如果工程对管桩量需求非常大, 施工单位必须预先与管桩的生产厂家进行沟通联系, 同时不能只要求一家生产厂家合作, 至少要与3家厂家合作, 这样才能够满足施工现场对管桩的需求, 同时施工单位也可以依据管桩不同的尺寸, 要求厂家分别进行生产制造。

3 土方开挖时对管桩影响巨大

因为该工程所使用的管桩比预先施工图纸中要求的标高要高, 因此, 土方开挖时, 不可避免的造成断桩。土方开挖施工基本完成之后, 施工人员对断桩进行了全面的统计, 发现断桩主要集中在开挖土方时, 运土道路的两旁。施工人员认为这可能是由于运土道路属于临时道路, 运土过程中, 由于车辆荷载比较大, 道路受到了严重的重压, 导致淤泥滑移, 为此管桩受到了强烈的挤压, 使得管桩出现了倾斜, 严重者直接断裂。施工人员对管桩进行全面的检查, 发现临时道路两旁的管桩都不同程度的出现了横向裂缝。

通过这一问题, 施工人员总结出了经验教训:第一, 如果施工工程的地基属于淤泥等条件并不佳的场地, 施工人员在修筑临时道路时, 需要对道路两旁管桩进行恰当的开挖, 并且采用分层的方式, 应该一边挖掘, 一边锯管桩, 应该控制锯管桩的长度, 通常是要小于1m, 之后将桩顶标高与基坑底标高保持一致;第二, 预应力管桩必须进行合理的配置, 否则对开挖速度将会产生非常不利的影响。

4 旋挖机施工

优点:成孔速度快, 一般一天一台机完成4- 5条桩;可自由行走。缺点:配套人员及设备多, 一般一台旋挖机需配备浇筑导管一条, 混凝土工4~5人, 履带吊车1台, 挖机1台, 泥头车2台;掏出的泥土需及时清运;在软弱土层易陷机;入岩深度浅, 一般入强风化岩1.0m。

对旋挖机掏出的泥土及时清运, 避免余泥将工作面掩盖。对于入岩要求较高的抗拔桩, 应采用冲孔桩机施工。旋挖机提钻之前, 先回灌泥浆, 保证孔壁稳定, 同时泥浆必须满足易坍地层的性能指标要求。

5 终孔标准

设计要求桩端持力层为中风化岩, 且天然湿度单轴抗压强度标准值大于或等于25MPa, 嵌入深度大于或等于0.5m。在成孔过程中, 怎样判定已进入中风化岩层没有一个可靠的依据, 只能凭经验来判定。首先, 对照《地质勘察报告》, 找出与桩位邻近的勘测孔, 根据勘测孔揭露的岩层, 可大致判断进入中风化岩层的深度;对于比较重要、受力较大的桩位, 应采用桩位超前钻判定其终孔深度。其次, 对于中风化岩的判定, 我们提供一个简单的判断方法:掏出的渣样, 色泽相近、颗粒大小均匀, 选择3~8颗渣样, 用手捏不碎, 岩样在1.8~2.0m的位置自由下落, 掉在硬质地板上,

岩样完整、无裂缝。

6 支护体系

在土方开挖过程中, 1- 30~1- 47轴范围的支护体系多次出现险情, 市政道路南侧路面板与路缘石交接处出现15mm~30mm宽裂缝, 且水泥搅拌桩桩身横向出现多道裂纹, 并呈发展趋势。经分析, 原因如下:设计方选择的勘探孔位与实际揭露的地质情况有出入;基坑边离市政道路较近, 运泥车的反复碾压, 给基坑支护增加反复冲击荷载;基坑侧壁未设置泄水口, 场地地下水埋藏浅, 水位高导致注浆时, 地下水将浆液稀释, 浆液流失, 钢花管的抗拔力受到影响。

对策:沿基坑边浇捣3m宽300mm厚C15砼, 对基坑边形成保护。在第一道与第二道钢花管增加一道钢花管, 长度不少于21m。用1:1水泥浆将缝隙封闭, 并持续观察, 裂缝如有发展, 随时封闭。增加监测密度, 每天三次监测。准备好沙袋, 根据监测结果, 随时准备反压, 反压宽度2m, 反压高度2.0m, 成梯形反压。转移基坑边上部堆放的材料

结束语

综上所述, 可知基坑支护与桩基施工过程中, 由于施工人员不注意, 存在着比较多的质量问题, 不仅影响了施工进度, 也能够施工质量, 因此施工人员必须总结经验, 接受教训, 不断的改善施工工艺, 只有如此, 基坑支护与桩基施工质量才有保证。经验与教训的总结, 对我国施工技术未来的发展也有重要的影响。

参考文献

[1]宁光勇.浅谈建筑工程桩基施工[J].企业家天地 (理论版) , 2010 (5)

[2]安玉杰.关于桩基施工的技术要点与质量管理[J].科技创新导报, 2011 (19) .

[3]关峰.施工勘察对桩基施工的影响[J].科技创新导报, 2011 (28) .

[4]徐凯平.浅议桩基施工中应注意的问题及处理方法[J].沿海企业与科技, 2007 (3) .

基坑支护方案的分析及应用 篇3

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925X(2012)07-0170-02

摘要:

文章介绍了目前工程上常用的几种基坑支护形式,并对各种支护方案的优缺点和适用范围进行了分析,最后介绍了工程上用到的两种基坑支护方案选择方法。

关键词:基坑支护方案;土钉墙支护;连续墙;排桩支护

现代的高层建筑基坑具有深、大的特点,并且基坑附近多有建筑物、道路和管线,不利于施工的开展,为了保证基坑施工的顺利进行,减少对周围建(构)筑物的影响,必须做好基坑支护工作。

1放坡开挖

放坡开挖是设计时应首先考虑的支护型式,它适用于周围场地开阔、地下水少、基坑土质好的侧壁安全等级为三级的基坑,只要求稳定,位移控制无严格要求,具有造價经济的特点。缺点是需要较大的工作空间,回填土方大,大雨时易发生事故。

2钢板桩支护

钢板桩由带锁口或钳口的热轧型钢制成,是一种施工简单、投资经济的支护方法,但钢板桩本身柔性较大,容易发生变形,所以钢板桩不适用于基坑支护深度达7m以上的软土地层;此外,钢板桩的施工可能会引起相邻地基的变形,并且会造成噪声振动,影响周围环境,所以这种支护方式应用并不普遍。

3土钉墙支护

土钉墙是一种新型支护形式,由于技术经济效果好而得到较为普遍的应用。土钉一般通过钻孔、插筋和注浆来设置,土钉墙适用于侧壁安全等级为二、三级的基坑,尤其是放坡不满足稳定,或场地不够时可以采用。若要控制其位移,可加超前支护或预应力锚杆。土钉支护由于经济可靠,坡度适应性强,施工快速简便,主要应用于有一定粘性的砂土、粉土、粘性土及杂填土,已在我国沿海一带得到广泛的应用。由于土钉在基坑外,会侵占红线外的地下空间,可能不利于地下空间的后期开发应用,所以规范建议应用于深度不超过12m的基坑,当基坑深度超过12m时,不易控制位移。

由于土钉在无胶结砂层、沙砾卵石层、淤泥质土以及不能临时自稳的软弱土层中成孔困难,所以不宜采用。大量工程实践表明土钉墙的破坏大多是由于水的软化作用引起整体或局部破坏,所以若地下水位高于基坑底面,宜采用降水措施,并且不可用土钉墙作为挡水结构。

4内支撑和锚杆

内撑式支护结构包括内撑体系和支护结构体系。内撑体系可采用水平支撑和斜支撑,根据不同开挖深度又可选用单层支撑或多层支撑,当基坑平面面积很大且开挖深度不太大时,单层斜支撑较为适宜。支护结构体系常采用钢筋混凝土咬合桩、钢筋混凝土桩排桩墙和地下连续墙型式。内撑常采用钢管(或型钢)支撑和钢筋混凝+支撑两种,前者的优点是钢管可以回收,且加预压力方便;后者的优点是刚度好、变形小。内撑式支护结构适用范围广,可适用各种土层和基坑深度。

锚杆支护是一种岩土主动加固的稳定技术,锚杆的一端与各种形式的支护结构连接,另一端锚入稳定的土(岩)体中,通过施加预应力来调整杆体的受拉作用,达到维护基坑稳定的目的。锚杆支护可与排桩、地下连续墙、土钉墙等多种支护结构形式联合使用,适用性强,不受基坑深度的限制,并且具有显著的技术经济效益,在我国应用较为广泛,但不宜用于有机质土及相对密度小于0.3的砂土。

5柱列式灌注桩排桩支护

排桩支护是以钢筋混凝土挖孔、钻(冲)孔灌注桩进行柱列式间隔布置来作为主要挡土结构的一种支护形式。柱列式灌注桩作为挡土围护结构其刚度较好,但必须在桩顶浇注较大截面的钢筋混凝土帽梁来加强各桩之间的联系。应在桩后专门构筑防水帷幕,或在桩间采用高压注浆来设置深层搅拌桩,以防止地下水从桩间孔隙渗入坑内。当基坑不太深时(不大于5m)可采用悬臂式结构,若基坑较深可与支撑、锚杆等组成档土结构。排桩挡土结构的排列形式主要有间隔排列、一字形相切排列、交错相切排列和一字形搭接排列,间隔排列式适用于地下水较低且土质较好的基坑中,一字形相切或搭接排列式,常由于施工中桩体扩径、及桩的垂直度不能保证等原因影响桩体搭接施工,导致防水效果较差。因此除具有自身防水的50桩形挡墙外,常采用间隔排列与防水措施结合,以便改善防水性能。

6地下连续墙结构

地下连续墙结构的形式大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用板墙围成闭合四边形或多边形的结构,并在墙顶接筑钢筋混凝土盖板;另一种是采用分散的板墙,根据墩台外形和荷载状态进行适当排列,并在墙顶接筑钢筋混凝土承台。前者在大型桥基中使用较多,具有施工速度快、用材省和刚度大的优点,是当前发展较快的一种新型基坑支护形式。连续墙施工时首先用挖掘机泥浆护壁法挖成长条形深槽,并将预先制作好的钢筋笼下放进去,然后灌注0.3~2.0m厚的水下混凝土,共同组成连续墙。

近年来,地下连续墙技术在理论研究和工程实践中都取得了很大发展,适合用于地下水位以下的软粘土和沙土等复杂的地质条件和较差的施工环境,其施工时振动少,噪声低,对沉降及变位较易控制,并且止水好、钢度大、整体性好。但地下连续墙同时也存在造价高、弃土及废泥浆污染环境的缺点,并且还有可能出现槽壁崩塌而导致工程事故。

7复合型支护结构

对于同一个基坑,可根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和工程情况来选用多种支护手段支护基坑的边坡土体,即复合型支护体系,它摒弃了传统单一支护的概念,各种支护手段既可以独立采用,自成一体,也可共同作用,达到方案合理化及最优化,以便达到节省工程造价,改善基坑支护效果的目的。

8基坑支护方案优选方法

一直以来,工程上对于基坑支护方案的选择,主要有定性方法、定性分析和定量计算相结合的方法这两种。前者主要是依靠工程实践形成的经验和专家的判断来选择方案,应遵循安全、经济、方便施工和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开挖深度、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周边环境、施工作业设备和施工季节等条件来合理选择支护结构形式。 后者是利用多目标决策方法来进行方案优选,如用层次分析法、灰色系统理论进行多方案的预测和决策、模糊综合评判法、非结构性决策模糊集分析法等方法来进行综合的比选,需要考虑安全、造价、工期等目标,已取得最佳的综合效益。

基坑支护是基坑施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选择基坑支护方案时必须综合考虑其科学性、合理性、稳定性、可靠性和经济性,选择施工简便、造价低、支撑效果和防水效果好的基坑支护方案,为基坑工程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岳峻.低丘坡地基坑支护方案的选择与应用[J].福建建筑.2010(3).

[2] 高大钊,陈忠汉等.深基坑工程[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3.

基坑支护合同 篇4

发包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1.工程名称:基坑支护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内容:基坑支护工程。

4.承包范围:按基坑支护施工图中的水泥搅拌桩、喷锚支护等项目施工。

5.承包方式:本工程乙方以包工包料、包质量安全、包工期的形式进行承包施工。直径水泥搅拌桩包干单价为__________元/米(该单价包括搅拌桩机进退场费、桩位清除障碍物换土填砂费、水泥搅拌桩施工及材料费、税金等);喷锚支护连锚杆包干单价为__________元/㎡(该单价包括设备进退场费、喷锚网、锚杆或锚管、高压喷C20 混凝土、水泥砂浆压力灌浆、米范围内喷射砼压顶施工及材料费,税金等)。

第二条 工程合同

造价:约____________元

第三条 工期

1.水泥搅拌桩施工工期为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实际工期以甲方通知进场的次日起计。

2.喷锚支护施工工期按地下室施工进度要求配合地下室主体施工。

第四条 工程质量标准和保修期

1.工程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及验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 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xx 年1 月30 日发布)中有关规定执行。

2.工程保修:在地下室主体施工期间保证基坑支护足够安全及达到设计要求的止水效果。

第五条 材料设备供应

1.工程所需材料:由乙方自行负责采购至施工现场施工。

2.工程所购材料: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材料质量标准,并有产品合格证。建筑主材必须严格按甲方规定的“建筑材料及设备零配件明细表”所列范围执行。

第六条 工程款支付和结算

1.工程款支付:每月按基坑支护工程完成量的______%支付工程进度款,基坑支护等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满足设计要求的支护安全和止水效果后______天内支付至工程实际造价的______%,余______%待地下室施工至±0.00______并基础工程验收合格后付清。

2.工程款支付形式: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方式:水泥搅拌桩按实际完成长度______米结算(水泥搅拌桩长度按设计图纸及变更要求的长度,并达到设计要求的止水效果及支护安全),喷锚支护按实际完成垂直投影面积以______平方米计算。

第七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开工前三天内完成“三通一平”,接通水、电源,同时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份,地质勘探报告份(其中包括竣工用图套);

(2)组织图纸会审、及时审核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

(3)对乙方在施工时发现设计错误而提出的意见,甲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的______天内会同设计方进行处理;

(4)委派专人为现场管理代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图纸的变更、工程期间的质量验收及其他事宜;

(5)向乙方提供工程技术资料,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的资料;

(6)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办理竣工结算;

(7)按本合同第六条中所规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收图后,在开工前完成施工图会审、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组织材料进场;

(2)按施工规范做好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指定安全防火责任人;凡施工期间发生的施工质量、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报告甲方及有关部门;

(3)做好施工原始记录,按甲方要求报施工计划和完工报表;

(4)委派项目经理为现场代表负责施工期间的施工质量、进度、安全问题;

(5)施工中因乙方责任造成的停工、返工及材料、器材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

(6)施工中如发现设计与现场施工实际情况不符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到现场进行处理;

(7)工程竣工后的场地清理,保质保量、按时交付甲方。

第八条 工程验收

1.凡隐蔽工程,乙方必须填制记录表,持表通知甲方检查验收,甲方接通知后______天内到现场验收,经检验合格并符合设计要求,三方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未经验收合格,乙方不得擅自进行隐蔽,否则一切责任及返工费用由乙方负责。

2.基坑支护工程除需提供有关规范规定的资料外,还应采用如下检测方法进行验收:

(1)水泥搅拌桩应在设计开挖初期采用钻芯法检测水泥搅拌桩身完整性,钻芯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______%,且不应少于______根,并应根据设计要求取样进行单轴抗压强度试验。

(2)墙面喷射混凝土厚度应采用冲击钻孔法检测,钻孔数每______㎡墙面积一组,每组不应少于______点。

(3)墙面喷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采用抗压强度试验。

(4)锚杆采用抗拉力试验检测承载力,同一条件下,试验数量不少于锚杆总数的______%,且不少于______根。

(5)以上检测费用第1 项由甲方承担,第2、3、4 项由乙方承担。

3.工程完成后,乙方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____天内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正式验收。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的规定履行,出现以下情形的,工期顺延。

(1)不按期交出施工场地、接通水、电源;

(2)因图纸或设计变更未及时送达乙方;

(3)逾期组织验收;

(4)其他甲方原因造成的。

2.因乙方责任造成水泥搅拌桩未按合同工期竣工、喷锚支护影响土建施工工期及基坑支护施工质量问题返工而逾期完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工程造价的______%的违约金。

3.因乙方责任造成基坑支护不成功、未达到设计要求的支护止水效果而引起基坑周边建筑物、地下给排水管、消防管及电线电缆受损,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需补强(或返工)的全部费用。乙方造成甲方经济损失按甲方的经济损失的______倍赔偿。

4.因乙方责任造成锚杆抗拉力未达到设计要求抗拉承载力,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及需补强(或返工)的全部费用。

5.遇不可抗力的损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条 其它约定条款

1.乙方必须按图施工,如施工时发生变更,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在施工期间乙方必须教育好工人,搞好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及卫生工作。在施工期间乙方做好安全措施,一切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

3.甲方提供施工及生活用水源、电源,由乙方自行安装分表计费,施工及生活水电费由乙方支付。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办法

在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_种解决方式解决:

1.由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本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付完款后止。本合同一式_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具同等效力。

发包方:(盖章)__________ 承包方:(盖章)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 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

基坑支护合同 篇5

承包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XXXXXXXXXXXX工程

工程地点:位于XXXXXXX

二、承包范围

完成基坑支护工程施工图(XXXX水电工程勘察院设计20xx.06.18版)所包含的全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IV型拉森钢板桩、坡面喷射钢筋混凝土、预应力锚索、锚管、灌注桩、钢筋混凝土冠梁、腰梁、单双轴混凝土搅拌桩、木桩、基坑顶底排水沟及集水井(坑)、基坑顶部1.5M范围内的硬地化、止水、排水、机械安拆及进出场,施工场地铺筑等,协助基坑支护工程监测、完工后施工现场的清理、施工资料编制、整理、装订成册等,为完成施工范围所有项目并达到规范质量要求必须采取的施工措施等所产生的全部费用。

三、施工内容

3.1 该工程分为两个施工标段:

1)一标段: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

2)二标段: 地块基坑支护工程;

3.2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IV型拉森钢板桩

(2) 坡面喷射钢筋混凝土面层

(3) 预应力锚索

(4) ¢48锚管

(5) ¢1000灌注桩

(6) 钢筋混凝土冠梁、腰梁

(7) 单、双轴混凝土搅拌桩

(8) ¢80稍径木桩

(9)基坑顶、底排水沟及集水井(坑)

(10)基坑顶部1.5米范围内的硬地化

(11)施工项目产生的止水、排水等一切其它所需的措施项目等。施工期间的排水工作,乙方必须采取一切措施保证抽水、止水、排水的及时性,否则,由此造成基坑泡水等而产生的经济及工期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若不是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基坑泡水而产生的经济损失不由乙方负责。

四、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核定单价、总价包干的方式。

4.1 包干总价中包括施工范围内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等工程达到验收标准所必需的所有费用,其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调试费、试验费、施工配合费、施工用电用水费、泥浆制备及清运费、成品保护费、验收费(政府主管部门的检验、试验及相关费用,但不包含基坑监测、沉降观测的费用)、安全文明施工费、材料检测、机械及机械安拆和进退场、抽水排水、工程保险及意外伤害保险、管理费、措施费及规费、利润、税金、市场价格波动风险、政府标准合同文本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及其他一切可预见或不可预见因素等。

4.2本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负责采购,在采购前7天内通知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考查品牌、质量确认符合要求后,再行采购,但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质量不合格,其责任仍由乙方承担。

4.3施工阶段的临建和产生的废弃物,施工完成后于退场前应按甲方要求及时清理,不得影响后续施工,每拖延一天按拖延一天工期罚款。

五、付款方式

5.1本工程不支付工程备料款(预付款),工程正式开工后,按每月实际完成合

格工作量的_ _%支付给乙方作为本月工程进度款,乙方在每月25日向甲方申报当月完成进度结算书和进度款申报表,甲方和监理应在下月5日前办好审批手续,并且在办好审批手续后10天内支付给乙方上月工程进度款。

5.2 在基坑土方开挖到位后,本合同全部工程竣工经甲方、监理、设计方等相关

方验收合格、竣工结算双方核对完成;接乙方书面请款报告十二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价的_ _%。

5.3 预留结算价款的%作为本工程的质量保证金,待基坑回填完成后,接乙方

书面请款报告,九十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5.4 符合以上付款条件后,乙方应先向甲方提供符合税法规定的发票,甲方收到

乙方发票后付款,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完成,甲方支付该期应付款时,乙方须开发票至本工程结算价款的100%。

六、合同价款及结算办法

6.1 合同价款:本工程经双方核定后的包干总价 元(大写:元人民币)。

6.2 按核定后的单价总价一次性包干,若实际施工无设计修改变更增减指令,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6.3 包干总价是根据招标文件、合同、施工图纸等文件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的,为施工范围内表述的全部工作内容,即使并不明确,乙方均按合同总价一次包定,在完成合同范围内工程时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结算调整的要求。

6.4 乙方投标报价清单中未列的项目,视为已包含在包干总价中;各项综合单价被视为完成该分项工程全部工序内容的综合单价;

6.5 甲方指令发出的变更增减,工程量按现场签证据实计算,价格按以下结算原则执行:

① 变更增减的项目是《包干总价清单》中已有的项目,则价格按《包干总

价清单》中甲方确认的核定单价及实际发生的变更增减数量计算,如《包干总价清单》中存在相同项目但单价不同,则单价按《包干总价清单》中的最低的核定单价执行。

② 变更增减的项目在《包干总价清单》中无相同项目但有类似项目的,参照该类似项目的核定单价双方协商确定。

③ 变更增减的项目在《包干总价清单》中没有的项目也没有类似的项目时,单价按市场价或套用以下标准两者取低者计算(计价软件采用晨曦软件),材料单价按施工期间《宁德建设工程信息》加权平均价计算:

1)20xx版《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20xx版《 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3)20xx版《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综合单价表》

4)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xx年 7 月 31 日前执行的相关配套文件及补充定额

5)按《包干总价清单》的计算方法结算。

6.6 工程拉森钢板桩实际打拔天数按5个月(从甲方要求的每一个施工段最后一根桩施打完毕之日起算,至甲方通知乙方拔桩之日止)包干在总价中,实际天数超过5个月后,每超过一天按 元/吨计算。计算天数以现场甲乙双方确认的实际天数为准。

七、工期要求

工程总工期为:地下室一层与地下室二层之间的水泥搅拌桩施工工期为 15个日历天;所有水泥搅拌桩、灌注桩的施工工期为20 个日历天;拉森钢板桩、松木桩施工时间根据基坑土方开挖的先后顺序分阶段施工。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工期延迟处罚:合同工期每延迟一天,按合同总价2‰罚款。

八、工程施工:

质量要求

8.1¢20的锚杆、¢48锚管、¢1000灌注桩成孔后,必须经甲方现场工程师检查达到设计要求,土渣清理干净并办好工程隐蔽记录后方可进入下一步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新钻孔检测;

8.2乙方负责做好现场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对发生施工安全事故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法律责任和连带责任负全责;

8.3必须遵守甲方的工程管理制度,如有违规,视为违约,按违规每条500元/次/人处罚;

8.4乙方有责任密切监测边坡及周围地表、建构筑物的位移变形,制定落实抢险预案。发生险情时,要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进行紧急处置,务必实行先抢险后查责任的原则;由乙方原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所引起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由此引起的连带责任由乙方承担;

8.5若因乙方未按设计图纸、技术规程和技术规范施工,发生基坑边坡倒塌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除修复倒塌的边坡外,还需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8.6认真审查设计图纸,发现问题及时向甲方反映解决。若因甲方提供的图纸有错误,乙方并没有发现问题,而按错误的图纸施工导致发生的工程事故使边坡存在安全隐患,经有关专家认证属图纸的问题,则责任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经济与法律责任。乙方有责任修复存在安全隐患的边坡,修复的全部费用,甲乙双方各承担50%。

8.7工程竣工未交甲方之前,由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出资修复;

基坑支护土方承包合同 篇6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件等有关规定,甲方将承建的蜀都惠园工程的基坑支护工程交由乙方承包,承包方式为双包(包工包料)。为了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蜀都惠园 1.2建筑面积:178000㎡

1.3工程地址:成都市成华区蜀都大道北侧(水碾河路) 1.4工程工期:40天 1.5质量等级:合格 第二条 承包范围

2.1基坑人工挖孔灌注桩及桩顶连梁 2.2基坑土钉墙支护(基坑喷锚支护) 2.3降水井施工及降水台班费 2.4基壁泄水管制作安装 第三条 工程承包价款

3.1分包工程款价按《四川省建设工程清单计价定额》取费 3.2材料价格按施工期间(当月)《工程造价》信息价执行 3.3分包工程税金甲方代扣代缴

3.4降水台班按甲方与建设单位计取的降水台班为准。

注:①以上单项工程工程量以实际完成量为准,并以甲方收方为结算依据。

②以上综合单价不含工程施工所需的水电费。 第四条 分包工程工期

4.1工期为40天,开工时间12月6日,完工时间1月15日。 4.2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天罚款人民币:500.00元。 第五条 工程质量要求

5.1工程质量等的要求:一次性验收达到国家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5.2因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原因所造成的分包工程质量不符合验收标准,所发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且返工至合格为止,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5.3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以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方案变更、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为依据。

5.4乙方必须健全质量检查制度,在施工现场设专职质量检查员并做好自检记录,隐藏工程由乙方自检合格后通知甲方、建设、监理检查签字认可方能隐蔽,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第六条 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

6.1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规程、标准。坚持“谁分包,谁负责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促进生产”。

6.2乙方的全体人员在进场时必须进行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等工作,由乙方现场负责人在入场教育和交底记录上签字,并附上接受教育和交底人员的名册,交甲方安全部门一份存档备案。

6.3乙方在工程项目施工期间发生的伤、残、亡等安全事故及各类职业病所产生的一切直接费和间接费用及善后处理工作均由乙方自行办理,并按有关规定作好统计上报工作。

6.4乙必须接受甲方的安全检查并及时整改隐患,禁止擅自动用甲方的机电设备,电气线路和从事特种作业。甲方对违反安全法规的人员有权处理,查到驱出现场或终止分包合同。乙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

6.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做到文明施工,每道工序做到工完场清,保持工人宿舍的整洁,卫生。

第七条 工程款支付

7.1乙方在本分包工程完工后,经建设、监理、施工检查合格后7天内按实际完成工作量统计报甲方审核。甲方审核完毕后,按分包工程总价的97%支付乙方工程款,扣3%做质保金。(质保金在分包工程完工后6个月后支付,不计利息)。

第八条 其它

8.1乙方不得将该工程再次转包,甲方一旦发现有权终止合同。

8.2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管理混乱,故意拖欠工人工资,造成甲方名誉损失,或者故意停工,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企业规章制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情节轻重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并由乙方支付分包价款的1%违约金赔偿甲方。

第九条 附则

9.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9.2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分包工程完工交验、付清全款后自动失效。 9.3本合同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浅谈深基坑支护问题及控制对策 篇7

关键词:深基坑、支护问题

引言

现代城市的建设发展步伐急剧加快,深基坑工程也就越来越密集,基于深基坑支护在整个工作中的重要性,本文分析了深基础支护施工中常见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相应的控制对策。

一、深基坑支护施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目前,在深基坑支护的设立理念和技术上都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仍存在着诸多问题,不但影响着工程进度,而且还可能会出现安全质量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现场施工不能完全按照设计进行

在进行深基坑支护施工时,经常会出现在深层搅拌桩中加入的水泥量欠缺的情况,这对水泥土的支护强度产生着重要的影响。由于水泥量的不足,支护结构的强度不能达到规范的要求,致使在水泥土中出现裂缝。另外,由于施工单位的监管工作不力,偷工减料的情况较为普遍。在对深基坑挖土进行设计时,严格的规定了挖土相关程序,其目的就是为了避免支护问题的发生。然而,在施工现场,有部分施工人员不按照设计的要求去做,为了减少费用,追求经济效益而加快施工进度,在施工中偷工减料,从而引起工程质量安全隐患。

(二):边坡修理不符合规范要求

在深基坑施工中,还会出现一些挖掘深度过深或者不够的情况。造成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施工人员的监管工作不到位或机械操作人员的专业技术不合格。进行土层挖掘后,边坡表面的平整情况和顺直程度不符合规范要求。同时,在进行人工修理时,受多种原因的影响,很难在较深的地方进行挖掘。因此,在施工中进行挡土支护之后,比较容易出现挖掘深度过深或不够的情况。这是深基坑支护工作最容易出现的问题。

(三):土方挖掘与边坡支护存在协调性较差

土方挖掘在深基坑支护施工过程中对技术含量的要求比较低,其在管理上和操作上也较为简单。但挡土支护工作中需要很高的专业技术,在施工管理上和操作上也相对较为复杂。因此,在通常情况下,施工工作是由专业人员来完成的,这就给施工中的管理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施工单位为了尽早的完成工作,将土方挖掘工作分包给较多的施工队伍,且没有统一的安排,使得挖掘工作较为无序,尤其是在下雨的时候,没有充分的考虑挡土支护的实际需要,不能为挡土支护工作预留下充分的有效工作区域,也不能给挡土支护工作留够充分的施工时间。

(四):施工安全问题

深基坑支护结构破坏屡见不鲜,破坏形式多种多样。由于设计方案不合理,或施工过程出现问题,或自然灾害等因素,在深基坑支护施工过程中,常常会出现建筑物倾斜、基坑垮塌、路面开裂甚至塌陷、基底隆起等安全事故,直接会影响到施工的进度,而且会提高工程造价,甚至会危及到人们生命安全。

二、深基坑支护施工问题具体的控制对策

(一):对深基坑支护的设计理念进行转变

近年来,深基坑支护设计已经有了很大的发展,而且随着我国深基坑施工的实际工作不断开展,我们已经积累了许多相关的经验,了解并掌握了岩土支护部分受力的基本规律,为相关理论和设计的转变以及更新提供了必要的准备。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深基坑支护结构设计理念的更新还处于不断探索阶段,还未能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统一的深基坑支护设计标准。对土层压力进行计算时,还延用传统的计算方法。使得计算的结果与实际情况有着很大的差异,既浪费了财力和物力,又给施工带来了潜在的安全隐患。因此,在深基坑支护的施工过程中,要不断更新设计理念,完善设计体系,进行全面的施工监测,在设计的过程中,依据检测的结果,对设计进行更新和完善。

(二):实时观测支护变形、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

对深基坑支护结构进行实时观测,观察结构是否出现变形。观测的内容主要是:观测基坑边坡、四周的建筑物以及地下管线,查看其是否变形。在观测中要做好记录,记录的数据对实际施工中的变形问题和沉降情况有着直接的反应,并且要认真的分析记录数据,在分析数据后,如果经确认核实,真的存在某种问题,要立刻采取行动,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大。若变形的程度较大,要马上进行变形原因的分析工作,提出行之有效的方案,在最短的时间内解决问题。

(三):对深基坑支护的施工质量进行全程控制

在深基坑支护施工时,为避免支护结构变形,关键要做好施工过程中的控制工作,在施工的全过程中采取有效的控制,这要比事后的补救效果更好,同时也较为简单。在施工时,要完全按照设计方案进行,作好施工前准备工作,对现场进行细致的了解,明确设计思想和施工思路。在进行土方挖掘时,要按照规定的顺序,采用正确的方法,按设计进行土方挖掘工作。同时在土方挖掘过程中,要做到不要碰到支护结构,不要翻弄基底土层。一旦有特殊情况,要马上终止挖掘工作,找出问题的原因,并解决异常状况。在完成挖掘工作后,要尽快的进行验收,减少基坑的暴露时间。

(四):施工安全管理对策

施工安全管理对策可从以下两个方面开展工作:

1.在设计方面应做的工作:(1)提高地质勘察的准确性。(2)深基坑支护方案的正确选择和设计。

2.在施工技术方面应做的工作:(1)按图施工,动态控制。(2)发展信息化施工技术:通过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随时进行信息的采集与反馈,并对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做出决策,从而高效完成工程。

三、结束语

以上就是对深基坑支护问题进行了简单的分析探讨。首先简单阐述了目前深基坑支护施工中较为普遍存在的问题,其次,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具体的控制措施。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解决岩土工程施工中的深基坑支护问题,保证工程的质量。由于本人能力的有限,对此方面的探究还不够完善,要想做好有关工作,还要各有关单位从实际出发,提出更多的控制对策,使深基坑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参考文献:

[1]李发乾.高层建筑深基坑支护施工技术之我见[J].四川建材.

2013(11)

[2]吴宇飞.岩土工程中的深基坑支护设计问题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09(28)

[3]郑军华.谈谈高层建筑深基坑支护施工[J].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2(09)

[4]王承武.高层建筑施工中的深基坑问题及对策[J].中国城市经济.2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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