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南

2024-07-13

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南(共12篇)

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南 篇1

[来源:本站 | 作者:原创 | 日期:2013年2月27日 | 浏览74 次] 字体:[大 中 小]

小学入学“三对口”政策

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实施条例》要求,小学招收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城区小学新生划片入学实行“三对口”原则。即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管证(或房屋产权证、或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城镇小学生就近入学正常行走时间原则上不超过25分钟,农村镇(乡)、村小学低中年级就学单程为2.5公里,高年级为5公里。

城区初中新生入学规定

江北区初中新生入学按照就近对口、划片入学(上学单程在5公里以内)的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划定学校服务片区。

拆迁户子女入学办法

根据《江北区危房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实施细则》规定,拆迁安置在江北区行政辖区范围内的,被拆迁居民迁出原地后的义务教育入学,拆迁之时可一次性选择六年内继续在原户籍所在地按原招生办法入学,或在迁入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划片招生的就近学校入学。

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南 篇2

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二五”期间, 广西整体教育水平全面提高, “入园难”“择校热”“大班额”等热点难点问题得到有效缓解。2015 年, 广西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比2010 年增长20.7 个百分点, 实现100%的公办中小学校划片就近入学。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工委书记、教育厅厅长介绍, 2015年, 广西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4.7%, 比2010 年增长了20.7 个百分点, 学前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0%, 比2010 年增长了8 个百分点, 如期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 义务教育跨入了均衡发展新阶段;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7.3%, 比2010 年增长了17.3 个百分点, 超额完成“十二五”目标任务, 基本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30.8%, 比2010 年增长了11.8 个百分点。截至2015 年年底, 广西全区累计有24 个县通过了自治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其中有5 个县通过了国家督导评估认定;实现了100%的公办中小学校划片就近入学, 有效破解了“择校热”。

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南 篇3

在各地加大力度,全面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之时,社会上对于就近入学仍然有质疑声。有评论者认为:“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有钱人可买昂贵的学区房让孩子入学,普通家庭难以做到。”同时,南京首例就近入学“民告官”案开庭审理。这些观点和案例足以引发我们的思考,而思考的立足点在于,如何更好地完善免试就近入学的相关政策,而并非动摇全面推进免试就近入学的改革方向。

应当承认,在目前的现实条件下,就近入学是保障教育公平的首选方式,也是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基本原则。1986年颁布的《义务教育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设置小学、初级中等学校,使儿童、少年就近入学。2006年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对就近入学做了进一步重申,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实施免试就近入学的根本宗旨,就是要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使他们能够在统一、公平的标准下接受义务教育。

然而,在过去很长一段时期,实施就近入学似乎并没有给人带来强烈的公平感受,这一点恰恰需要认真反思。如果就近入学政策实施不到位,大量的公办学校“择校”现象与之并存,一部分人可以通过各种手段为孩子“择校”,而大多数人则只能是无奈地让孩子走“就近入学”之路,这样的结果显然难以给人带来公平的感受。当前各地全面推进免试就近入学,也正是要从源头上对“择校”进行治理,消除义务教育入学中的种种不公平现象。

同样,在当前全面推进免试就近入学的过程中,有关不公平的质疑声也依然存在。有的是针对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的差距,有的是针对招生片区的划定,也有的是针对“学区房”价格的上涨态势。这些认识和看法,都对当前全面推进免试就近入学提出了更高要求。如何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步伐,缩小学校之间在办学条件、师资配备、办学水平方面的差距;如何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的具体办法,合理划定招生范围;如何化解“学区房”给社会和家长所带来的困扰,打破购买了“学区房”就能上优质校的“定律”,这都需要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精心谋划、科学施策。

当前尤其需要明确的是,全面推进免试就近入学,确实会给教育公平带来新的挑战,但这只是政策推进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问题。据此有人提议恢复“考试录取”方式,认为考试分数是一个更能体现公平的标尺。从表面看这种说法似乎也有一定道理,但将其置于教育改革发展的大背景下,置于推进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负担的大环境下来看待,恢复“考试录取”只能说是一种倒退,既不符合《义务教育法》的原则,也不利于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身心发展和健康成长。

也有观点认为,推进免试就近入学,实际是对学生选择权的忽视,其实这种看法并不全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的首要目标是保障公平,至于学生选择权,完全可以通过民办学校来实现。公办学校保公平,私立学校供选择,也是大部分国家义务教育的运行准则。

也要把均衡的蛋糕做大分好

目前,就近入学等推进义务教育均衡的举措遭到一些质疑,这表明我国义务教育均衡还有较大提升空间。笔者以为,推进均衡的步子完全可以再大一些。

近年来,国家、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对义务教育均衡非常重视。2012年,国务院就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明确到2015年,全国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3%,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65%的目标;到2020年,全国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实现基本均衡的县(市、区)比例达到95%。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各地都在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同时,教育部先后与许多省(市)签订了义务教育均衡备忘录。

诚然,全国义务教育均衡的成绩有目共睹,从已接受督导评估的省份和县(区)的调查来看,总体状况良好。但是,全国整体的均衡发展,和2015年65%的基本均衡的目标还存在很大差距。数据表明,我国义务教育均衡推进还需加大力度。

众所周知,接受义务教育是宪法赋予的基本人权,由国家和地方政府财政拨款,免收学杂费。因此,国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以及家长要求接受均等的教育,不仅合法,也合理合情。问题在于,义务教育学校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和校际之间,办学质量的确还存在较大差距。经过近30年的努力,虽然国家保证了适龄孩子都能接受教育,实现“有学上”,但并没有解决所有孩子接受优质教育“上好学”的问题。因此,即便严格意义的“就近入学”,也只能是治标之策。

笔者以为,在现行的状况下,解决这一矛盾,一是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把“蛋糕”做大;二是推进现有教育资源的均衡,把“蛋糕”分好。然而,扩大优质教育资源,除了硬件建设外,学校历史积淀、文化建设并非一朝之功,而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则是切实可行之策。

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政府、学校和社会需共同努力。首先,地方政府要起主导作用。在公共教育资源上要努力实现均衡化,避免为了政绩所需,利用有限公共资源支持少数重点校的不当做法。其次,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要引导资源的合理流动。推动优秀教师轮岗切实执行到位,鼓励教师主动去薄弱校和农村校从教,并提供相应的补助和政策支持;同时在课改、教改等特色项目上向非优质校倾斜。再者,社会要加强监督,把权力关进铁笼子,防止各种权力寻租的现象发生。

总之,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步伐,除了实现学校办学标准化之外,核心在于促进优质教育资源的均衡分配,合理流动。

学区划分应提升社会参与度

由于区域、学校之间教育资源的差异,“就近入学”在现实中受到不少挑战,其中的矛盾焦点无疑是学区划分。目前,学区划分最受质疑的是不透明,因为透明度不高,其科学性自然存疑。当前,我们应加大学区划分的公开度和社会参与度,以保证学区划分更加科学透明,为社会所理解支持。

一般来说,学区的划分先要做好几个方面的基础调研。一是学校的承载能力,在划分学区时,要考虑各所学校不同的承载能力。二是区域内适龄少年儿童数量,包括一定年限中的预期数量。有的区域人口密度大,少年儿童数量多,有的则反之。三是学校的位置与适龄少年儿童上学的便利性,应最大限度地从便利性上考虑学区划分。

这些基础数据的不同和学校客观差异的存在,决定了“就近入学”不可能是“最近入学”,学区也完全可能呈“不规则几何”。一些媒体对“就近入学”不是“最近入学”这一说法及学区“不规则多边形”进行批评,是由于没有认真思考学校承载力和人口密度等因素所致。但另外一方面的问题,教育部门在划分学区的过程中,也很少向社会公布各学区的相关数据、划分学区的原则方法,造成透明度不够;缺乏广聚民智,会导致学区划分科学性欠佳,缺少透明度则让社会质疑暗箱操作。

划分学区是关系众多家庭切身利益的大事,也是社会关注度极高的民生大事。笔者以为,教育部门在处理这样的民生大事时,应当通过向社会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用社会参与保证工作科学性。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应当包括各区域内适龄少年儿童数量、育龄人口数量、近中远期适龄人口预期,以及学区划分的基本原则、大致区域等。同时,要搭建相关平台让社会各界有参与渠道,并且能够通过相关流程,将一些科学合理的建议体现到学区的最终划分方案中。

划分学区,往往是结合了学校布局、就近原则、街区布局、行政区域等各种因素所做出的决策。在笔者看来,其中最重要的还是就近原则,“就近”虽然因现实因素不可能“最近”,但在划分学区时仍应当以“最近入学”为基本划分原则,在“最近学校”承载不足的情况下,再结合其他因素进行划分。

(来源:中国教育新闻网汪明姜朝晖廖德凯/文)

入学教育阶段总结 篇4

一、各学院高度重视

入学教育是新生迈入大学校门后的第一堂课,重视程度直接关系着新生入学后思想的转化和对大学生活的认识及自身目标的确定,对新生有着重要意义。为此,各学院领导高度重视新生入学教育工作,周密部署、精心筹划、积极动员、亲身参与开展了一系列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入学教育工作,为新生尽快适应大学的学生和生活环境起到了积极作用。多个学院领导亲自为新生举行专题讲座

二、新生入学教育活动形式多样

在9月2日——11月2日期间,各学院结合自身的实际,围绕学生处制定的方案,开展了一系列形式多样的新生入学教育活动。通过游览校园、参观博物馆与图书馆,主题班会,讲座,团体辅导,新老生见面交流会,素质拓展训练,篮球比赛等多种形式,对新生进行了不同专题的入学教育活动,取得了较好效果。

三、新生入学教育活动内容丰富

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南 篇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及《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沪教委基〔〕26号)等法律法规及工作要求,为促进依法办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现就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为目标;以构建面向每一位适龄儿童、少年的教育服务体系,切实维护中小学生的合法权益,规范办学行为为原则,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招生的原则,规范办学行为,依法实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

2、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

3、坚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每一位适龄学生的入学需要,切实维护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多种形式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信息,并加强与家庭、社会之间的相互沟通与理解。

三、具体要求

1、各校要在镇政府的领导下加强对本辖区内生源的摸底调研(南桥城区生源由教育局统一摸底调研;非南桥城区生源由所在镇区、社区学校摸底调研),并根据学校办班规模、公办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和本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招生计划,确保辖区内符合规定的适龄学生都有相应的学位。

2、根据本地区实际,南桥城区学校原则上班额控制在40人,其他镇区学校班额控制在40人以内,接纳农民工同住子女的学校班额可适当放宽。有条件的学校,小学班额可在30人以内,初中35人以内。

3、各校要切实贯彻就近入学原则,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计划之外自行招收学生。各类初中学校不得招收无学籍材料的学生。

4、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招生过程中,不得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不得以任何形式测试选拔学生,不得将创建特色学校与招生入学工作挂钩。

5、公办学校应按照区教育局确定的就近入学招生范围和招生计划安排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听力残疾和视力残疾的适龄儿童携带相关证明到区特殊教育康复指导中心报名咨询,经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后,安排进入相应的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6、跨区县就读的小学五年级学生,应在就读学校参加小学毕业考试。小学毕(来源: http://)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回户籍所在区县就读初中,或在就读学校所在区县就读初中,办理回户口所在地就读手续的截止日期为4月30日。要求回本区就读初中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本区制定的初中招生入学的规定和实施办法安排就读学校。

7、各学校要通过学校网站公告、发放新生入学《告知书》、在社区张贴《招生告示》等形式,向辖区内适龄儿童家长告知招生工作政策、报名时间、地点,以及报名所需携带的各种证件,5月22、23日为全市公办、民办小学新生报名时间,民办小学可同时开展面谈。

8、按照市教委关于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政策,民办学校自主招生办法、招生广告及招生简章首先须在4月10日前向区教育局申报备案,经教育局审核后向社会公布并实施。

民办初中报名时间为5月8、9日,5月15、16日采用电脑派位或面谈的方式决定录取名单,与5月30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民办小学报名时间为5月22、23日,于6月13日前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民办学校招生必须执行沪教委基【】26号文要求,并严格按照区教育局核准的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招生。有寄宿条件的经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委备案后,方可跨区县招生。

9、切实做好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以下简称《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工作。凡符合市教委《关于加强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入学工作管理的通知》(沪教委基〔〕8号)规定条件的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小学阶段以进入公办学校为主,部分地区的公办学校限于条件不能完全接收招生地域范围内农民工同住子女的,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进入以招收农民工同住子女为主的民办小学就读。小学毕业的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统一安排到公办初中就读。

对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及在本市借读的其他非本市户籍学生,学校应告 [http://]知学生及家长完成义务教育后报考高中阶段学校等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10、加强对体育、艺术特色项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招生工作管理。经市、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中小学体育传统特色项目学校、艺术教育特色学校可以按有关规定招收批准项目与计划的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办法、计划另发)

11、各类学校应按区教育局规定的时间节点开展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四、监察要求

1、教育局行政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入学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的贯彻落实,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纪违规事件,协助解决本地区中小学招生工作中出现的突出问题,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区教育督导室要对本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重点督导持有《临时居住证》人员子女招生入学、体育及艺术特长生招生、民办学校规范招生等。

2、公办学校在招生过程中,凡以创办特色为名举办重点班,或拒绝接受本学区内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南 篇6

小学,是人们接受初等正规教育的学校,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2021年闵行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须知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招生入学对象

2021年小学招生入学对象为:2014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当入学的,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咨询,申请推迟一年入学。上一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本市户籍儿童,可向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

(二)入学信息登记

2021年,闵行区继续使用“上海市义务教育入学报名系统”,实行招生网上信息登记和报名。相关部门、学校(幼儿园)要根据本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要求以及区教育局的.安排,切实做好人员培训、设施设备配备、网络畅通及疫情防控等保障工作,合理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4月8日-4月23日,为“幼升小”信息登记时间。入学信息登记方式:

在园适龄儿童

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南 篇7

一、甬江街道学前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甬江街道是宁波市江北区下辖涉农街道,学前教育发展水平相对较差。截止2015 年3 月,甬江街道共有12 所持证幼儿园,1 所公办园,5 所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2576 人,学前三年幼儿入园率超过100%。专任教师154 人,持证上岗率67.6%,在江北区学前教育发展中,甬江街道学前教育发展水平较低,2011 年之前,公共财政投入较其它涉农街道少。随着社会各界对学前教育的重视,从2011 年开始,甬江街道掀起了一个标准化幼儿园建设的高潮,现今拥有街道中心幼儿园1 所,改建村幼儿园(压赛幼儿园)1 所,同时还有3 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已建成,其中朱佳苑幼儿园已于2014 年9 月投入使用,湾头幼儿园和湖滨幼儿园正在进行开学筹备,预计2016 年春季班开始投入使用。为满足街道办幼儿园(中心、朱佳苑、压赛)的需要,甬江街道先后招聘了26 位事业编制幼儿教师,按照班额分配给3 园,以提高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教育教学水平的先进性。

学前教育财政占教育财政的比例既要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也要结合当地学前教育发展的具体情况、特殊性。甬江街道作为江北区经济较为发达的街道,财政力量雄厚。但是本街道在园幼儿以外来务工人员子弟为主,占83%,本地户籍较少。这导致街道财政在投入学前教育方面面临这样一个困境:到底这个比例应该如何确定。说到底,这里涉及到这样一个问题:外来务工人员子弟的学前教育该由谁负责任,家庭、社会、还是政府?他们之间的责任大小该如何划分?根据宁波市义务教育的经验,本地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提供了很大的便利,承担了很大的责任,学前教育是否也应该承担同样的责任呢?

二、甬江街道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

(一)学前教育成本分担基本情况

2012 年度甬江街道学前教育总成本为617.34 万元,生均成本。商品和服务支出102.53 万元,占总支出的16.59%;其他资本性支出18.71 万元,占总支出的3.20%。

通过对收入来源的分析,我们明晰各项收入在总收入中的占比,纵向了解目前甬江街道学前教育的成本分担情况。2012 年甬江街道幼儿园总支出收入结构情况见表1。

如表5-5 所示,甬江街道10 所民办幼儿园共投入资金666.17 万元,其中公共财政投入资金119.77 万元,占总投入的17.98%。社会力量没有对学前教育进行投入。家庭投入了546.40 万元,占总投入的82.02%。在公共财政的投入中,区级财政投入73.5 万元,占总投入的11.03%,街道财政投入46.25 万元,占总投入的6.94%。我们可以得出结论:甬江街道家庭承担了学前教育成本的绝大部分成本,公共财政承担的比例较低,社会力量在学前教育上没有投入。

(二)甬江街道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问题分析

1.学前教育成本增加较快

近年来,物价的上涨直接导致学前教育生产成本的增加。教职工的工资福利支出在甬江街道学前教育总成本中所占比例最高,而且呈不断上升的趋势。根据宁波统计局数据,2010 年、2011 年、2012 年的社会平均工资分别为的3.37 万元、3.82 万元、4.33 万元,上涨幅度分别为13.22%、13.51%。为保障幼儿教师素质和稳定性,《宁波市学前教育三年提升行动计划(2011~2013 年)》规定,职称教师年收入必须达到社会平均工资的1.5 倍。此项规定进一步增加了学前教育人员经费的过快上涨。房地产价格过快上涨是导致学前教育成本飙升的另一个重要因素。

2.学前教育总成本相对较小,生均学前教育成本较低

2012 年度,甬江街道学前教育总成本为617.34 万元,生均成本0.32 万元。关于江北区学前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教育成本,我们没有找到确切数据,但是我们可以从以下几组数据看出江北区的学前教育成本情况。2012 年度,江北区级学前教育预算经费为5715 万元,在园幼儿数共12937 人,生均财政投入为0.44 万元,说明生均学前教育成本只会高于此数据。

3.学前教育财政分担比例低

除了公办优质幼儿园缺失外,学前教育财政投入总量不足还体现在学前教育财政经费占总教育财政经费比例偏低这一方面。2012 年,甬江街道财政性学前教育投入为119.77万元,占总投入的17.97%;家庭投入为546.40 万元,占总投入的82.02%,。财政和家庭分担比为18:82,而慈城镇2010 年财政与家庭分担比为54:46,远高于甬江街道。

4.学前教育财政资源分配不均、投入结构失衡

2008 年,江北区对学前教育管理体系进行了改革,城区学前教育由江北区教育局直接管理,涉农街道和慈城镇学前教育划归各街道(镇)管理,区级学前教育财政予以补贴。

从财政资源分配方面看,根据江北区和甬江街道关于补助民办幼儿园的相关文件,只有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和幼儿园教师进行补助。而甬江街道现有学前教育质量和师资水平只能得到很少的区级财政补助。根据2012 年11 月发布的《宁波市江北区学前教育发展报告》:“2012 年学前专项经费约1700 万,除约300 万用于教育局直属幼儿园维修及投入外,1500 万用于农村、民办园各种补助。”而甬江街道仅得到了73.52 万元的区级学前教育补助,仅占1500 万元的5%。甬江街道财政对区财政补助予以配套补助。政府在财政投入有限的情况下,也倾向于将教育资源大部分都投入到一些优质的城区公办幼儿园中,而给予民办幼儿园和农村幼儿园投入的教育资源却相对稀少。

三、关于建立合理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思考与建议

(一)加强优质幼儿园建设,扩大优质学前教育供给

甬江街道现有学前教育资源质量差,规模小,未评级幼儿园占幼儿园总数的50%。我们认为甬江街道应该大力建设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引入竞争淘汰机制,淘汰劣质幼儿园,优质园需要投入更多的资源,可以增加财政在整个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中的比重。具体措施如下:

1.大力兴办公办幼儿园或国有民办幼儿园。

甬江街道现有学前教育资源均为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的办园目的决定其更关心幼儿园的经济效益,而在提高幼儿园办园质量上较少投入。公办园则不同,公办幼儿园由财政投资兴建,无回收成本的压力;其教师多为事业编制人员,素质较高。由于甬江街道现在没有公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承担了全部的学前教育职能,而公共财政又不能像补助公办幼儿园一样对民办幼儿园的经费进行全额的补助,所以民办幼儿园得到的财政补助只占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的很小的一部分。这是导致学前教育总成本和生均成本处于较低水平的重要原因。

因此兴办公办园或国有民办幼儿园是当前条件下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关键途径。近两年,甬江街道财政投入1200余万元建设街道中心幼儿园,投入近400 万元改建压赛幼儿园,公共财政的大力进入促进了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合理化,发挥了公共财政的引导作用。

2.积极规划小区配套幼儿园。

小区配套幼儿园由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办园, 并进行监督管理,政府给予小区配套幼儿园一定的政策倾斜,增加财政补助。小区配套幼儿园政府财政投入相对较少,却可收到与公办园相似的办园效果,是现在宁波市学前教育发展较常使用的途径。

甬江街道现有3 所小区配套幼儿园在建设,一所位于朱佳安置房小区,一所位于湾头头安置房小区。这3 所幼儿园全部为一类普惠性幼儿园,分配部分事业编制教师,其优化学前教育成本分担的作用基本等同于公办园。

(二)明确政府责任、完善领导机制

1.形成学前教育财政保障会议机制,保障会议定期召开

参加者有街道分管教育的副主任,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各幼儿园园长,每个学期召开两次,学期初和学期末各一次。会议就每学期公共财政分配与保障机制、各幼儿园存在的困难等情况进行商讨,制定出学期初的经费使用计划,学期末召开总结会议,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统计汇总。

2.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完善财务评价体系

有效的监督是完善管理的重要手段。对接受公共财政补助幼儿园,政府须加强对它们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审计,以保证公共财补助切实用到提高幼儿园教育教学质量方面上来,促进有限公共财政经费的有效利用。而幼儿园也有责任接受这种监督与审计。

街道应该成立学前教育财务监督审计小组。学期开始,幼儿园向小组提交学期财务预算报告,学期结束后,小组结合幼儿园提交的财务预算报告对幼儿园一个学期的财务情况进行统计。

(三)大力发展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普惠性幼儿园绩效考核办法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提高学前教育质量、保证学前教育公平的重要手段。甬江街道现有5 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红梅幼儿园、甬城艺术幼儿园、路林幼儿园、梅堰幼儿园和明艺幼儿园。

为监督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其办园积极性,甬江街道可以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行绩效管理。从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育费收费、教职工配备、教职工收入、园务管理、后勤及财务与安全卫生保健等6 个方面工作进行量化评估,得出考核评分。考核得分将作为街道财政绩效补助的重要依据。同时,对有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现象、有安全责任事故、有食物中毒事故等发生实行一票否决。

绩效补贴公式为:考核得分/100×应补金额=实际补贴金额

(四)提高学前教育财政分担比例,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发挥公共财政引导作用

1.扩大事业编制教师比例,增加财政供养人员

当前甬江街道幼儿园师资水平不管是从学历还是专业技术水平上来看,都不能达到江北区平均水平。事业编制教师面向社会统一招聘,经过重重选拔,具备较高的学历和专业技术发展潜力。她们的进入有助于改善甬江街道幼儿园师资水平较低的状况。同时,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由财政供养,可以提高公共财政在甬江街道学前教育成本分担中的比重,更好的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甬江街道应该逐年增加事业编制幼儿园教师数量。

2.提高非事业编制人员补助。鼓励非在编幼儿园教师学历进修,对非在编幼儿园职称申报、晋升提供支持。

如我们前面分析,甬江街道财政分担比例较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部分幼儿园师资水平低,不能达到江北区关于补助幼儿园教师的相关标准。因此,提高幼儿园教师的学历和专业技术水平也是提高公共财政保障水平的一个途径。

街道可以制定措施,鼓励非在编教师进行学历进修,并报销部分学费,以调动老师的积极性。在职称评定方面,可对职称评定教师进行相关培训,提高职称评定通过率。

摘要:本课题以甬江街道现有12所幼儿园为研究对象,通过对它们的财务收支状况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结论是现有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生均教育成本较低,公共财政分担比例较低且投入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这说明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有待完善。根据调查结果,结合甬江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现状,我们认为政府应该加大对学前教育事业的扶持力度,增加公共财政在学前教育上的支出,完善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分配与使用,并最终构建合理的农村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

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南 篇8

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标准化考核验收 工 作 指 南 安 徽 省 教 育 厅 2012 年9月 删除的内容: -1- 目 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工作分组表(1)各市具体考核验收时间安排表(1)各组人员联系电话(1)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工作操作办法(3)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皖教秘基〔2012〕98)(6)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办法及细则的通知(皖教基〔2011〕24 号)(8)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教基〔2009〕11 号(15)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评分表(22)-2-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工作分组表组 别 组 长 成 员 检查地区第一组 缪富国 张复双、马家松、郑振家 合肥、淮北第二组 郑德新 吕绍青、王世忠、廖建怀 马鞍山、芜湖、铜陵 各市具体考核验收时间安排表时间 9 月 25-26 日上午 9 月 26 下午-27 日 9 月 28-29 日上午 删除的内容: 12 市 马鞍山 芜湖、淮北 合肥、铜陵 各组人员联系电话 姓 名 电 话 姓 名 电 话 缪富国 *** 张复双 *** 郑德新 *** 吕绍青 *** 删除的内容: -1- 马家松 *** 廖建怀 *** 王世忠 *** 郑振家 *** 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工作操作办法 为便于各检查小组深入各地检查时统一尺度,提出如下操作办法:

一、对市、县(区)的检查

1、在每市 2011 年应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的县(区)中随机抽取 2 个县(区)作为检查对象;

2、听取市对 2011 年应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的县(区)的标准化学校建设考核情况,以及被抽取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查阅相关材料;

3、查阅被抽取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检查县(区)落实《安徽省 2010-2015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表》情况。

二、对学校的检查

1、在被抽查县(区)随机选取小学、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各2-3 所,作为检查对象;

2、查阅被抽查学校具体台账,查看学校依照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求需要建设的项目、建设安排和完成情况;

3、对照《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考评细则》指标一、二、三、四逐项考核、赋分。

三、依据所抽取的学校的考核情况对 211 年应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验收的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做出认定。

四、检查组在市、县(区)、学校需要收集带回的材料

1、有关市、县(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学校统计表; -4-

2、市、县(区)的自查和复查报告;

3、抽查学校的汇报材料。

五、请在实际检查中注意发现各地在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六、检查结束需要汇总的材料

1、有关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标学校统计表;

2、市、县(区)的自查和复查报告,市、县(区)、学校汇报材料;

3、各县(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赋分;

4、各地在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简要小结)删除的内容: -1- 安徽省教育厅 皖教秘基〔2012〕98 号 关于开展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考核验收工作的通知合肥、淮北、马鞍山、芜湖、铜陵市教育局: 为落实全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决定对合肥、淮北、马鞍山、芜湖、铜陵市列入全省首批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目标的 17 区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验收依据 考核验收依据《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皖教基〔2011〕24 号)的要求进行。办法及细则的通知》

二、考核验收程序 考核验收采取县级自评、市级复评和省级验收认定的方法进行。

(一)县级自评:区教育局成立自评组,对纳入标准化规划建设的学校进行自评验收。依据《细则》对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成情况进行自评。区教育局在 9 月 10 之前将标准化建设工作情况、达到“标准化基本合格学校”的比率及合格学校名单向市教育局报告。

(二)市级复评:市教育局成立复评组,市级复评采用抽查方式进行,被抽查学校均复评合格,方可认定区教育局申报情况真实有效。各市在复评的基础上认定所属区“标准化建设基本合格学校” -6-比率,并形成所属区标准化学校建设工

作情况报告于 9 月 20 日前报省教育厅。

(三)省级验收:省教育厅对市教育局上报复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验收认定。省级验收将于 2012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

三、考核验收结果使用 本次考核验收结果将作为 17 个区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评估验收的前置条件。

四、有关要求 有关市和区教育局要高度重视此次考核验收工作,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切实对照考核指标和内容要求,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逐校验收认定,完善档案资料,积极配合市级复评和省级验收,确保考核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联系人:省教育厅基教处马家松 电话 0551-2816467 安徽省教育厅 二〇 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附: 考核验收的 17 个区名单: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杜集区、相山区、烈山区,花山区、雨山区、金家庄区,镜湖区、弋江区、鸠江区、三山区,铜官山区、狮子山区、铜陵市郊区 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2 年 8 月 27 日印发 主动公开 共印 6 份 删除的内容: -1- 安徽省教育厅文件 皖教基〔2011〕24 号 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 建设验收办法及细则的通知各市、县(区)教育局: 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是实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核心内容,也是“十二五”期间基础教育的重点工作。为完成国家提出的到2015 年基本实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目标,省教育厅先后下发了《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和

《关于印发安徽省 2010-2015 年义务教育阶段,对各地实施规划进行了标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进度表的通知》准确定和任务分解,提出了时间表和路线图。去年以来,各地进一步加大对标准化学校建设的经费投入,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标准化学校建设有序有效进行。结合国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省教育厅将组织对各地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工作进行验收。现将《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办法》和《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细则》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在按规划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的同时,做好验收的准备和实施工作,务求取得实效。二○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主题词:教育 学校 标准化△ 验收 办法 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1 年 12 月 14 日印发 主动公开 共印 30 份-9-附件 1: 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以及国家有关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的通知精神,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 〉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安徽省 2010-2015 年义务教育阶段学行)校标准化建设规划进度表的通知》,结合我省经济发展水平和教育发展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加强中小学内涵建设,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保障

教育教学基本配置为标准,按照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合理评价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目标达成情况,促进办学条件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二、验收范围和内容 标准化学校验收范围主要是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城乡中小学校的基本教育教学装备、师资配备和常规管理情况。鉴于中小学布局调整持续推进,各地村完小以下的教学点暂不纳入验收范围。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项,教学装备。验收考核学校实验室建设和实验器材配备,多媒体远程教学设备配备,图书、体音美等器材配备等情况。第二项,学校建设。验收考核在校学生规模、班额控制和教学 -10-用房情况,学校运动场地建设和体育设施配备情况以及学生食堂、厕所情况。(伙房)第三项,师资配备。验收考核学校校长和师资队伍配备情况,重点是校长符合任职资格和配齐配全学科教师。第四项,学校管理。验收考核学校教育教学、财务管理情况,教育教学设备使用和管理情况,校园卫生状况。

三、验收程序及方法 省教育厅对标准化建设工作实施目标管理,各地实施项目管理。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按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实施,采取县级自评、市级复评和省级验收认定的方法进行。

(一)县级自评:县(区)教育局成立自评组,对规划建设学校进行自评验收。依据《细则》对学校标准化建设达成情况进行自评。县(区)教育局每年将标准化建设规划任务完成情况及合格学校名单向市教育局

报告。

(二)市级复评:市教育局成立复评组,对县(区)工作进行复评,复查经县级自评认定的标准化建设合格学校的情况。市对县(区)学校复评采用抽查方式进行,被抽查学校均复评合格,方可认定县级申报情况真实有效,标准化学校建设达到合格要求。各市在复评的基础上形成标准化学校建设进展情况报告和标准化建设合格学校名单,上报省教育厅。

(三)省级验收:省教育厅结合全省规划进度表,对市教育局上报复评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验收认定。

四、验收认定和结果使用 -11-

(一)分层认定:根据《验收细则》,验收结果将学校分为标准化合格学校、基本合格学校和不合格学校三个等次;接受验收地区分为标准化建设达标市、县(区)、基本达标市、县(区)和不达标市、县(区)三个等次。

(二)认定标准:凡受验学校,达到《验收细则》规定四项总分的 90以上、第一项达到满分、且无严重违规行为的,认定为“标准化基本合格学校”;四项总分达 95以上,且第一、第二、第三项达到满分,学校具备标准体育场地,纳入寄宿项目的学校需完成建设和配备任务,认定为“标准化合格学校”。85以上学校达到基本合格标准的县 区)(市、认定为“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达标县(市、”区);85以上学校达到“标准化合格学校”标准的县(市、区)认定为“标准化学校建设达标县 区)。(市、” 各设区的市所辖县(市、区)均为“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达标县(市、区)

或“标准化学校 ”建设达标县(市、区),可分别授予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达标市和达标市的称号。

(三)结果使用:验收认定结果与相关督导评估与督导考核挂钩。省教育厅将把标准化学校建设验收工作与党政领导干部教育工作督导考核和对市教育局主要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结合起来,统筹安排进行。标准化学校建设基本达标县(市、区)将作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省级评估认定的前置条件,凡未完成标准化学校建设规划任务的县(市、区),不得参加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的评估认定。

五、验收时间 -12- 县级自评、市级复评工作在每年的 11 月底前完成,省级验收随相关考核进度统筹安排。-13-附件 2: 安徽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验收细则主要指标 验收内容 验收要求 1.小学配备有 1 个科学实验室。初中 实验室和辅助用房达标9 分,24 个班以下的配备理化生实验室各 1 教学仪器达标(6 分。个,24 个班以上的配备理化生实验室 各 2 个;教学仪器符合国家标准或省 要求(15 分)

一、教学装备 2.小学生均图书 15 册,初中生均图书,图书室达标(3 分)(40 分)25 册(8 分)生均图书达标(5 分)3.小学和初中每一个班级配有多媒体 每个班级均配备多媒体远程设备达标(8 分)远程教学设备(8 分)4.小学、初中体育、音乐、美术器材 体育器材达标(3 分)、音乐器材达标(3 分)美术器 达到国颁标准

(9 分)材达标(3 分)5.在校学生规模适度,班额符合国家 在校学生规模适度(2 分)和省规定标准,有符合标准的教学用 班额符合国家和省规定标准(6 分。若少数班级存在二、学校建设 房;有符合学校自身条件的运动场地 大班额现象,但是较往年持续下降赋 3 分,其他不赋(20 分)和设施;有适应学生生活需要的食堂 分)(伙房)和厕所(20 分),学校从自身条件出发 学校教学用房满足需求(2 分),学校食堂(伙房)、厕 落实运动场地和设施(5 分)所适应学生生活需要(5 分)6.学校校长符合任职资格条件,并由 校长符合任职资格条件(3 分),三、师资配备 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6 分)由教育行政部门归口管理(3 分)(15 分)7.学校教师配备符合省规定编制标 学校教师配备符合省规定编制标准(5 分),学科教 准,各学科教师齐全(9 分)师齐全(4 分)9.配备的图书、仪器、多媒体设备、音体美器材等管理有制度,使用有记 学校有健全的图书、仪器、器材管理制度(2 分),录,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提 有使用记录(2 分),器材保管良好(2 分),图书、高使用效益(9 分)仪器、器材使用率较高,发挥效益较好(3 分)

四、学校管理(25 分)10.学校教育教学行为、财务管理规 学校有健全的规范办学行为、财务管理、环境卫生整 范,校园环境卫生整洁(16 分)治等方面的制度(3 分),学校财务管理符合各

项规 定要求(3 分),无违背教基〔2009〕11 号文件的不 规范办学行为(8 分)。学校有常态化的环境卫生管 理制度、情况良好(2 分)-14- 安徽省教育厅文件 —————————————— 教基〔2009〕11 号 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试行)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意见》,制定本规范。

一、规范招生行为

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及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调整学校招生范围,每年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内划片招生范围、时间、计划及有关要求。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化解择校现象。择校生不得突破省规定的比例。

2、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属地管理,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校不得擅自组织任何具有招生性质的面试、测试等活动;禁止普通高中擅自提前招生和发放录取通知书。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 30。任何学校不得以借读名 -15-义接受计划外的“择校生”,不准安排计划外的插班生。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按不低于省规定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其中,初中阶段

非本校学籍且学习时间未满二年的学生,不得享受本校示范高中分配指标。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逐步加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招生录取中的权重。

3、中小学招生实行“六公开”原则,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所有要求公开的内容必须在当地的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的监督。

4、加强招生宣传管理。招生宣传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和实施。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布或宣传本校中考、高考成绩;禁止排列中考、高考名次;禁止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宣传炒作高考升学率、中、高考状元;禁止以任何形式向学生、社会发布其他各种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

5、强化中小学学籍管理。严格执行安徽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学籍信息化管理,配备专(兼)职学籍管理人员,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凡弄虚作假,乱开休学、转学、毕(结)业证明,涂改学籍档案者,教育主管部门将对直接责任人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分。

二、规范办校办班行为

6、控制班额和班级数。小学每班不超过 46 人;初中不超过50 人;普通高中不超过 56 人。办学规模适度。-16-

7、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均衡配备教师,均衡编班教学,保障学生

受教育权利。

8、严禁公办学校校内设置民办校或民办班。普通高中在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情况下,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招收复读生。示范高中严禁在校内办复读班和招收复读插班生。毕业年级教师不得担任复读班的教学和管理工作。禁止中小学为社会上各类补习班提供教学设施或场地。

9、幼儿园举办特色班、兴趣班、实验班,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相应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10、对外联合办学必须遵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履行审批手续。依法加强对中外联合办学机构的监管,落实国家课程标准,完成各项教育教学任务,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

三、规范教学行为

11、严格执行国家和省颁课程方案,落实课程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按规定开齐开足课程,不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严禁随意提前结束新课。高度重视信息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课等项课程的开设,并纳入学生学业水平考试评价之中。

12、确保节假日师生的法定休息时间。严禁中小学校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培训中心 利用寒暑假、双休日组织学生有偿补课。高三毕业班因大型活动耽误课时完不成教学计划,确需补课,报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学校可安排适当的时间进行补 -17-习,但补习的时间不得超过因大型活动耽误的课时。

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南 篇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和《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域成都统一户籍实现城乡居民自由迁徙的意见》(成委发〔2010〕23号)文件的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入学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城乡统筹、“四位一体”科学发展战略,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依法保障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入学、公平就学。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原则

凡年满6周岁(当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应当免试就近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二)坚持以县为主、属地管理原则

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义务教育实行“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由市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综合指导,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

(三)坚持户籍与居住地一致的入学原则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以适龄儿童、少年和法定监护人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为依据,实行就近入学。个别学位紧张的学区,暂按一套房屋就近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少年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四)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各区(市)县要建立和完善本区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学工作公示制度、咨询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加强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社会的相互沟通。

三、工作内容

(一)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1.小学入学

由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指定登记点进行登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入学登记情况和学校新生入学学位,划片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对于居住人口密集的区域,入学登记的适龄儿童人数超过学校新生入学学位数的,可采取划片微机排位方式安排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对户籍与居住地不一致的,由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2.初中入学

自2012年起,由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持学生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指定登记点进行报名登记或由学生在其户籍地就读的小学集中报名登记。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报名登记情况划片或划片微机排位就近入学。

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在登记报名结束后提出小学、初中入学登记申请的,或划片微机排位后未入学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

学生办理转学由其法定监护人持学生的本市居民户口簿,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依据学生户籍和所在区域学位状况统筹安排就学。

本市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和管理人员子女在本市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相应手续入学或转学。

四、工作程序

(一)小学入学

每年6月第一周,教育行政部门发布入学登记公告,并公布学校新生入学班数;第二周,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的登记点报名登记;第三周,公布入学登记名单。

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入学登记情况和学校新生入学学位数,于7月15日前完成划片或微机排位工作,并在社区、学校公布;8月底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二)初中入学

每年5月第二周,为小学升初中报名登记时间;6月第二周,统一公布初中学校新生入学班数;7月第二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登记情况和学校新生入学学位数,完成划片或划片微机排位工作,并在社区、学校公布;7月25日前,到升学的学校办理报到手续。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县要科学规划校点布局,结合新建小区、街道和人口变动等因素,特别要根据适龄儿童、少年人数、学校分布情况,制定各学校入学计划,按照义务教育学校设计的规模和班额标准,根据实有学位,合理划分学校服务范围,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

(二)各区(市)县要认真贯彻落实《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问题的通知》(成办函〔2008〕165号)精神,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

校班级规模,严格控制大班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原则上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

(三)各区(市)县要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监督,实行“阳光入学”。成立由学校、乡镇(街道)、社区等组成的监督委员会,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入学计划、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

(四)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入学时间、范围、计划、程序、结果等相关政策和重要信息向市民公布。

(五)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接收的新生要随机均衡分班,并对外公布分班名单,不得设立“实验班”、“重点班”等。

(六)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就学工作的督查和指导,对违反规定的学校要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的将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进行问责。

(七)各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文件精神,根据本《实施意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南 篇10

1.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一所特色鲜明,_____的全国重点大学。(10分)(A)以工为主,理工管文相结合(B)以文为主,理工管文相结合(C)以文为主,理工相结合(D)以工为主,管文相结合 参考答案:A 2.在远程教育中,教育教学制度上同传统教育不同,更加注重创新才能的培养,在保证受教育者具备基本学习能力的前提下,采取_____的方针。(10分)(A)严进宽出(B)严进严出(C)宽进严出(D)宽进宽出 参考答案:C 3.远程教育发源于_____,其早期形式是函授教育,是在机器工业时代,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素质的要求而产生的一种新型教育方式。(10分)(A)19世纪的美国(B)18世纪的英国(C)18世纪的法国(D)19世纪中叶的英国 参考答案:D 4.所谓远程教育就是以“_____”异地.“教.学”分离为主要特征的教育。(10分)(A)听.说(B)师.生(C)读.写(D)教.学 参考答案:B 5.课件运行环境要求如下:硬件是任何一台能上网的计算机;软件是_____,IE6.0以上,Media Player9.0以上,Flash播放插件。(10分)(A)windows97(B)windows98/NT/2000(C)Microsoft office(D)Windows word 参考答案:B 6.远程教育的发展经历了三代,以下哪个不是 :_____。(10分)(A)函授教育(B)广播电视教育(C)成人教育(D)网络教育 参考答案:C 7.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是_____.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的全国重点大学。(10分)(A)资源部直属(B)石油部直属(C)教育部直属(D)科技部直属 参考答案:C 8.参加远程开放教育学习,下列哪一种观念需要转变_____。(10分)(A)在信息社会中,人们需要终身学习

(B)现代远程教育为求学者提供了平等的学习机会(C)学习能力的提高关键在于教师的教学水平(D)接受教育不光是学习知识,还要学会学习参考答案:C 9.已具有国民教育系列_____,可免考全部统考科目。(10分)(A)本科以上学历(含本科)(B)硕士以上学历(C)专科以上学历(D)中专以上学历 参考答案:A 10.现代远程教育有以下_____特点。(10分)(A)开放性.灵活性

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南 篇11

一、工作目标:

继续加强对学前教育的重视与管理,逐步缩小城乡幼儿园之间的差距,逐步促进幼儿园的均衡化发展;不断提高0-6岁的受教育率,努力做好0-3的婴幼儿早期教育,强化服务意识。深入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课程改革为契机,立足幼儿的全面和谐发展,让每一个孩子接受优质的学前教育,引导幼儿园走个性化、特色化的发展之路,拓展幼儿园的发展内涵。继续促进幼儿教师的专业化成长,重视幼儿的一日活动,全面提高托幼机构的保教质量。求真务实,改革创新,办低成本高质量的大众幼儿教育。

二、工作思路与措施:

(一)继续争取政府和领导的重视,促进对学前教育的投入,创新学前教育发展的模式。

1、继续深化“以公立幼儿园为示范,以乡镇中心幼儿园为骨干,社会力量办园为主体”的发展格局。争取各乡镇(街道)对学前教育的支持和重视,加大对中心幼儿园的投入,争取到2007年底,100%的中心幼儿园达到农村示范幼儿园标准;支持慈湖人家和姚江花园幼儿园做好开办工作,怡江、祥星和吉波幼儿园要做好迎接省教育厅省示范幼儿园的复查工作,对申报高一星级的幼儿园进行督导和考核,为今年通过市级考核作准备。对慈湖人家、姚江花园幼儿园、庄桥费市、新天地等幼儿园要进行“达到办园纲要”的考核,裘市等幼儿园要争取通过“市农村乡镇达标幼儿园”,其他幼儿园要争取“达纲”和“市达标”考核,促进幼儿园上高一层次。

2、加快农村幼儿园的发展步伐,大力发展农村幼儿教育。按照区教育局要求“建设一批、扶持一批、撤并一批”的原则,继续规范、引导农村幼儿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在农村各类新型小区建设中加快幼儿园的建成和使用,在办学体制上积极推行“政府管理,园长公派,民营运作”等新模式。教育局将逐年选派业务园长到现有民办幼儿园支教,逐步建立评选农村、民办幼儿园骨干教师并给予奖励的措施,对吸收流动人口子女入园达到一定规模的民办幼儿园给予适当补助等政策,从而扶持现有的民办幼儿园,促进共同发展。从06年开始,扩大农村试行“幼儿教育券”制度,引导群众把孩子送到有一定规模和档次的幼儿园上学,压缩办园不规范、条件差的和无证幼儿园的生存空间,逐步实现扶强扶优、优胜劣汰,规范办学的目的。要求农村幼儿园配齐配足室内外教、玩具和教学资料,改善办园条件,并充分挖掘当地自然资源,实实在在地为孩子创设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3、开展优质(三星级以上)幼儿园与农村幼儿园(有证)的“一对一结对帮扶”活动,尝试在辅导网络的基础上,做好“一对一城乡幼儿园嫁接帮扶”工作。结成对子的幼儿园形成指导与被指导的关系,指导园负责向被指导园传播先进教育理念,全面进行帮扶,互助互动,从而不断拓展优质资源,发挥辅导和辐射的作用,加快农村幼儿园的发展步伐,逐步推进各级各类幼儿园均衡发展。省示范幼儿园要随时向各级各类幼儿园全面开放,让其他园所的园长和教师从管理、教育教学、教科研、后勤保健等各个方面进行学习借鉴。

(二)努力加强对幼儿园的管理,依法解决当前学前教育发展中的突出问题,重视安全工作。

1、规范幼儿园管理。各级各类幼儿园要对照星级标准自查自律,针对目前个体园所存在的问题,我们要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幼儿园实际情况,争取民政局、卫生局等部门的支持,对无证幼儿园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和要求,加强对个体园所的领导和监督,确保个体园所的保教质量逐步提高。

2、规范幼教经费管理。幼儿园经费必须要做到专款专用。首先要保证幼儿教师的工资及养老保险金的缴纳,要保证幼儿教师的工资逐年增长,加强用于教师培训、业务活动、幼儿园室内外环境建设及内部设施配备经费的投入。加强幼儿的伙食管理,保证幼儿伙食费专款专用,吃足经费,让幼儿吃好吃饱。

3、规范幼儿管理。对所有入园幼儿继续建立园籍档案,由学前教

育管理办公室统一备案。各园要合理安排在园幼儿的一日活动,注重德育教育和习惯养成,坚决杜绝违背学前教育规律的现象发生。在教学上重视幼儿的游戏活动,在玩中学,在学中玩,举行“江北区首届幼儿游戏节”活动。

4、加强安全管理。我们在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防患意识,把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实抓好。一是在每学期的开学第二周为全区幼儿园“安全教育周”,各幼儿园要开展一系列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融知识与趣味与一体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二是在组织幼儿活动中,教师要自始至终不离开活动现场,不组织做危险游戏,加强教育,强化幼儿的安全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并且随时随地对活动场地、器械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三是在饮食方面,要切实加强对幼儿食品的管理,重视食品的采购、运送、储存和加工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四是要重视厨房硬件设施的投入,防尘、防蝇、防鼠设施要齐全,灶台、炊具、地面及整个厨房环境要整洁,要定期对食堂进行消毒。五是对有接送幼儿车的幼儿园,要切实加强对幼儿接送车辆的审批手续、车辆种类、驾驶人员、跟车监护、车况检测、接送范围的严格管理。同时,要规范幼儿接送手续,使用好幼儿接送卡,避免接送程序脱节,导致幼儿失管现象的发生。各幼儿园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幼儿园安全检查制度,要经常学习并认真实施,切实加强督查指导。对可能造成幼儿伤害的各种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排查,杜绝一切隐患,确保在园幼儿的绝对安全。

(三)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幼教队伍,全面提升我区幼教事业发展的水平。

1、积极创建“学习型”幼儿园。幼儿园园长要带头学习,要深入教学第一线,在统筹全园管理工作的同时,至少要拿出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到幼儿园的一日活动中去,做好对教育教学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亲自参与教科研活动,学做研究型的园长。同时要重视业务园长的配备、培训与指导,区将举行业务园长短期培训班。各幼儿园要重视教师的学习与理念的转变,不断添臵教师学习用书,开展有效的学习活动,积极创建“学习型”幼儿园。各乡镇要配备德才兼备、爱岗敬业、责任心强的专职幼教辅导员,切实承担起全乡镇学前教育的业务管理与指导工作。

2、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在近五年的良师带徒活动中,我区幼儿教师的整体素质得到了很大提高。下一步要着重抓好幼儿教师的园本培训,促进幼儿教师的“七项全能”和一日活动组织能力的提高。启动幼儿教师“七项全能”(说课、评课、弹、唱、跳、画、讲)达标考核。所有幼儿教师要通过“七项技能”达标验收。同时鼓励幼儿教师进行学前教育本、专科函授。到2007年,力争60%(现已达到46.7%)的教师达到幼教专科以上学历。拟建“幼儿教师业余培训学校”,分期分批地对骨干、青年教师(特别是农村幼儿教师进行培训,按幼儿教育常规要求举办“说课、评课、弹、唱、跳、画、讲”等内容的培训班。

3、全面树立优质的服务意识。新形势下,幼教工作者必须提高认识,自觉维护自身形象,树立全心全意为幼儿、为家长、为社会服务的意识。重视师德修养的提高,能具备“五心”:“尊重孩子有爱心、教育孩子要耐心、照顾孩子要细心、面对家长要热心、工作要有责任心”。做到“五满意”,让“孩子满意、家长满意、领导满意、同事满意、自己满意”,从而赢得家长和社会的认可,做一名优秀的幼儿教师。

(四)继续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关注幼儿能力的发展,注重课程园本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保教质量。

1、因地制宜,重视实效。全区幼儿园课程改革坚持“从实际出发、面向全体幼儿、以三星级幼儿园为龙头、发挥各自优势和特色”的原则。在使用省编教材的基础上,继续开展本土化、园本化教材的研究和拓展,从身边的教育资源着手,注重幼儿的能力培养,以任务为出发点开展教育,特别要注重薄弱领域的教材研究和教育,要抓细、抓实,做到因地制宜,灵活掌握,提高教师驾驭教材和组织活动的能力。

2、注重发展差异,实行分层指导。一是理解教师的个人差异,促进不同教师在原有水平上的提高。“不求人人全面,但求人人有特点”“不求人人有成果,但求人人能参与”。要关注教师的“最近发展区”。可以依据学科带头、教学能手、骨干教师、新教师的不同层面,在提出不同要求的同时,分别实行“全放权”、“半放权”、“部分放权”的管理策略,来调动教师教研与课改的积极性。二是要注重园所之间的差异,最大限度调动不同园所参与课改的积极性。采取“园所级别不同即要求不同”的指导策略,各幼儿园要积极研究,撰写经验和案例文章;要创造性的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能尝试进行“生成活动”研究的幼儿园,要求能根据季节、当地资源和幼儿兴趣每学期生成1——2个主题活动,发展园本课程,可采用“借鉴+生成积累”的方式进行。生成课题的活动研究应与区域活动相结合,做到“班班有活动区,幼儿人人能探索”;主题活动研究也应与环境创设相结合,营造积极的教育氛围。其他园所要认真上好省编教材的课程,求实务实抓好常规教学,讲求实效提高教育质量,鼓励教师要勇于自我挑战,逐步改变被动照搬现成教案的教学习惯,采取“研究、观摩、反思、再展示”等教研模式,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农村幼儿园课程改革要结合实际,以教材为主体,充分挖掘农村特有乡土资源,逐步开发“乡镇课程”。三是开放学习环境,开放学习场所,开放幼儿园,发展幼儿的主体性,实施主体性教育。各幼儿园要创设开放性、创造性的学习环境,实施开放性教育,要鼓励幼儿积极地参与,实地去做,亲自操作与探索(教师不要包办代替)。开放性教育也需要开放性“教室”,更需要开放性教师。把区角活动和室内活动搬到室外,把室外活动迁到田野,在各个领域间实施开放性合作,在实际操作与探索中引导幼儿学习知识,掌握技能,提高能力。开展“《纲要》引领,教学相长”特色教学展示公开活动”,首次向全省、市姐妹园开放,做好全面开放活动,迎接各级各类幼教同行的参观学习。

(五)继续搞好托幼衔接,深化对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探索。

2005年,我们部分幼儿园尝试“早教园”工作,园长们带领广大教师努力实践,克服困难向社区免费开展婴幼儿早教活动,使我区的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也存在着个别单位活动只是流于形式、师资配备不足、免费早教得不偿失等问题。鉴于此,各幼儿园要继续加大对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的力度,在思想上重视,要树立大教育观的理念,积极和社区沟通联合,继续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多种渠道,提高婴幼儿早期教育的数量和质量,活跃社区文化生活。争取教育局能有专项资金用于鼓励表彰该项活动的开展。逐步实行向家长收取成本费,增加早期教育活动经费。各幼儿园在硬件上,要在原有基础上不断添臵、调整各种设施、设备,使其更符合婴幼儿的年龄特点;在软件上,更要合理配备好专职或兼职人员,以保证早期教育活动的继续深入开展,区将开办“婴幼儿早期教育教师培训”班。

2006年上半年各月工作重点: 二、三月:

1、视导考核申报高一星级的幼儿园,对部分外聘教师听课。

2、配合妇保所做好卫生保健年审工作。

3、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调研,继续整治无证幼儿园。

4、开展幼儿园安全教育周活动。

四月:

1、“《纲要》引领,教学相长”特色教学公开展示活动”(向 全省、市姐妹园开放)。

2、全区业务副园长(含教研组长)短期培训班开学。

3、幼儿园“一对一帮扶接对”嫁接活动。

五月:

1、举行江北区幼儿庆六一“ 首届幼儿游戏节”活动。

2、第三届良师带徒活动展示。

3、举行“婴幼儿早教师资培训”活动。六、七月:

1、市、区幼教论文评比。

2、幼儿园上星级考核。

3、幼儿教师继续教育学习。

下半年重点工作:开办“江北区幼儿教师业余培训学校”,启动幼儿教师“七项全能”(说课、评课、弹、唱、跳、画、讲”)达标考核。

江北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指南 篇12

加强行风评议工作为贯彻落实区委、区府发展环境综合整治十条规定的主要内容之一,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有效举措,我室按照区教育党工委要求,认真开展行评工作,现作如下自查汇报:

一、组织学习讨论,提高认识

我室参加了区行风评议工作动员大会后,认真组织行风评议学习,开展了认真的讨论,大家一致认为深入开展行风评议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区党工委对行评工作的要求,行评是杜绝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的有效手段。能增强机关干部识大体、顾大局、廉洁从政的自觉性,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增强了对行评重要性的认识。

二、制定了行评工作计划。

按教委要求做到行评和业务工作两不误,用搞好行评促进业务工作。在工作计划中列入了行评计划,认真开展了行评工作。

三、认真开展自查。

按照《教委机关工作人员行风问题自查表》的要求,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开展自查自纠,认真查找问题,并在下基层时向基层的同志征求意见。进一步找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加大了工作力度。

四、针对教育督导工作的特点,制定整改措施。

凡涉及人民群众和基层学校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如教育收费、学校招生、学籍管理、教师调配、基础建设、反腐倡廉、职称评定以及人民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情况等要纳入行风评议的范围,并做到经常性的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

作为督导室工作当前要加强对教育热点难点进行专项督导,为此我室制定了《加强对教育热点难点进行专项督导和随访的制度》。通过学习,进一步明确了“十五”期间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对基础教育督导工作提出的新的更高的要求。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和《决定》,指导、督促地方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和学校依法治教,依法管理基础教育,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开展专项督导和随访检查,促进基础教育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特制定对教育热点难点专项督导和随访的制度。农村义务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点和难点,教育督导工作要把保障农村义务教育健康发展作为首要任务。要开展基础教育经费投入的督导检查。开展对教师资格制度、职务制度、聘任制度实施情况的督导检查。开展对中小学危房改造和师生安全问题的督导检查。切实抓好对控制农村初中辍学问题的督导检查。抓好德育工作专项督导检查。对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其他问题,必要时也要进行专项检查。在开展各种专项督导检查中要注重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为教育行政部门提供决策咨询。

加强督导工作的权威性、科学性和实效性。综合性督导检查要预发通知,提出明确要求;检查过程要深入细致,认真调查研究,作出科学分析;督导结果要向有关领导部门正式反馈或发表督导公报。有些督导检查应采取随机抽样、随机私访的方式。督导检查要扩大检查面,所有街镇、村、学校都要督查。加强教育督导的理论研究、科学实验和信息交流。

把控辍作为重点工作之一,把控辍任务落实到街镇、村、校,责任到人,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抓出成效,为此,特制定出控制中小学生辍学的十条规定,使控辍工作制度化。一是“双线控制学生辍学制度”。二是“流生”定期上报制度。三是督导检查制度。教育督导部门开展督查“控辍”工作,定期公布情况。四是辍学生返校通知制度。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向辍学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发出返校通知,要求辍学生在限定时间内必须返校。五是行政处罚制度。发出“辍学生返校通知书”后,如辍学生在规定时间未返校,由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对其家长或监护人实行行政处罚。六是学校承诺制度。学校不得以学生考试成绩排名次、排座位,不得歧视差生,不得强行或变相要求差生退学、转学和休学。七是扶贫助学制度。区教委、各中小学、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要设立助学金,并采取结对帮扶的办法,救助家庭贫困的学生就学。八是“控辍”考核一票否决制度。街镇、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负责人“控辍”工作不力的,年终考核一票否决。九是开展“无流生街镇”评比制度。教育督导部门对每年辍学率在规定线以下的街镇镇进行表彰,授予“无流生街镇”称号。

为增加督导工作的透明度我室还制定了《江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工作流程》明确了督学督政的工作流程。使教育督导工作严格按程序进行。

五、进一步严格工作纪律,执行机关加强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组织学习了《中共江北区教育工委江北区教委关于近期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格遵循组织原则,严格工作程序,做到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局部服从整体;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全局意识、服务基层的意识、服务于教育教学中心的意识,努力在工作中做到“腿勤、脑勤、口勤、手勤”主动为基层服务;严格机关劳动纪律,严格遵守规定,搞好廉政建设,杜绝了吃、拿、卡、要,推诿扯皮,故意刁难等现象。机关作风建设有了进一步好转。

江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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