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4-09-09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共11篇)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金融企业实施方案》)等文件以及曹培玺总经理、黄永达书记在7月26日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上的讲话精神,按照国资委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本次“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 1.集团总部各部门; 2.直属单位;

3.产业公司本部及其所属单位; 4.区域公司本部及其所属单位; 5.公司管理的其他单位。

集团公司所属金融企业专项治理工作同时应按照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统一要求开展。

二、专项治理的内容

(一)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 合规定的单位账薄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

本次治理重点是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年度。

“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隐匿收入设立的“小金库”

(1)用电力热力销售收入、煤炭销售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营业收入设立的“小金库”;

(2)用资产的处置、出租、使用收入设立的“小金库”;(3)用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设立的“小金库”;(4)用政府奖励资金、政府补贴,社会捐赠,返还性收入等其他收入设立的“小金库”。

2.虚列支出设立的“小金库”

(1)虚列产品成本、工程成本、采购成本、劳务成本等营业成本设立的“小金库”;

(2)虚列研究与开发费、业务招待费、会议费、办公费、利息支出等期间费用设立的“小金库”;

(3)虚列职工工资、福利费用、社会保险费用、工会经费、管理人员职务消费、住房费用等人工成本设立的“小金库”。

3.转移资产设立的“小金库”

(1)以虚假会计核算方式转移原材料、产成品等资产设立的“小 金库”;

(2)以虚假股权投资、虚假应收款项坏账核销等方式转移资产设立的“小金库”;

(3)以虚假资产盘亏、毁损、报废方式转移资产设立的“小金库”;

(4)以虚假关联交易方式转移资产设立的“小金库”。4.以其他各种形式设立的“小金库”

(1)以假发票、假合同、假票据等手段骗取资金等设立“小金库”;(2)以其他各种形式设立的“小金库”。

(二)金融企业“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见附件1。

(三)按照国资委统一部署,在本次“小金库”治理工作中,将不属于“小金库”范围但存在管理隐患的下列特殊管理资金或资产,也一并列入清理排查范围:留存海外的投资收益、BVI公司运作资金、未纳入财务决算合并范围的表外企业和表外资产、从成本费用中提取并由企业管理的各类基金、工会管理资金、职工持股会投资及分红资金、企业代管的社保资金、其他存在管理隐患的资金或资产。

三、专项治理工作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集团公司成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公司系统各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一)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协调和指导,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组

长:曹培玺 公司总经理

黄永达 公司党组书记 副组长:郭珺明 公司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晶 公司党组成员、纪检组组长

(二)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2)。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负责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日常组织协调工作。

(三)本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口把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分工协作,落实工作责任。

各单位要根据集团公司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的要求,建立“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挂帅,组织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业务部门共同参与,明确任务分工,加强统筹协调,落实责任主体。

四、专项治理工作安排

专项治理工作从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召开之日起至2010年底结束,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7月26日至8月13日)

各单位要迅速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机构组建、方案制订等工作,认真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掌握工作要求和政策界限,提高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认识。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明确专项治理的范围、内容、步骤、政策规定和要求,分解落实具体措施,及时进行精心部署、周密安排,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小金库”治理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各单位应分别于8月13日前将本企业“小金库”领导机构人员名单及办事机构联系方式,8月13日前将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报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自查自纠(8月14日至9月9日)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意见》、《实施办法》和本实施方案等要求,组织对本单位范围内所有下属企业和单位进行全面自查,确保自查工作面达到100%。为保证自查自纠效果,各单位专项治理领导机构要有重点地进行督促指导,及时做好政策解释和培训工作,确保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

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及时整改。一旦发现“小金库”必须立即封存,停止运作,并在9月底以前纳入本单位法定账簿管理或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清缴或拖延。自查中发现“小金库”,应立即向上一级管理机关报告,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拖延处理或隐瞒不报。

要建立自查自纠工作承诺制和公示制。各单位应当将自查自纠情况在本单位内部以不同形式进行公示,接受职工群众监督。

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撰写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填报《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 况报告表》,金融企业填报《国有及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相关报表格式及填报要求另行下发)。各单位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负责人分别在自查报告及统计表上签字盖章,对其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金融企业于8月25日前,其他单位于9月20日前将“小金库”自查自纠总结报告、相关报表和特殊管理资金或资产排查情况一并上报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9月10日至9月30日)

集团公司将根据各单位自查自纠情况,组织若干个专项检查组对部分企业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按照不低于集团公司管理二级单位户数的20%,每户被重点检查企业所属子企业户数的20%比例确定。金融企业重点检查面按照被重点检查企业所属子企业的总资产或主营收入合计不低于上一级单位总资产或主营收入的10%原则确定。集团公司将根据专项治理工作实际和群众举报情况,对各单位“小金库”专项治理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和重点检查,检查面将覆盖被查单位各个层级。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是否按《实施办法》和本方案要求,制定并执行具体的实施方案;自查是否按照要求全面开展;对查出的问题是否认真整改;对群众举报的问题是否认真核实等。

各单位应比照上述要求,在集团公司派出专项检查组前,切实做好对所属子企业的重点检查工作。

集团公司专项治理办公室汇总各单位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及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并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及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报送国资委。

同时,认真做好国资委重点检查的配合工作。

(四)整改落实(截至12月31日)

各单位要坚持边清理、边整改、边处理、边规范的原则,对“小金库”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于专项治理过程中发现的“小金库”,各单位要在全面清缴的基础上,按照中央和国资委政策标准,坚持从严治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落实整改意见,确保整改到位。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小金库”资金及其形成资产的处理。对于“小金库”资金余额、使用“小金库”形成的资产以及追回的私分“小金库”资金,要及时纳入法定账簿核算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小金库”,要按自查和被查政策规定,分别处理,对被查出的“小金库”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集团公司的整改意见和本企业的整改方案,完善相关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小金库”问题的再次产生。

各单位要认真分析本企业“小金库”产生的原因,结合管理隐患排查结果,组织制订整改落实方案,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于12月1日前将报送集团公司专项治 7 理工作办公室。集团公司专项治理工作办公室将于12月15日前向国资委报送“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

五、“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政策和处理原则

根据《意见》和《实施办法》,以及《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对 “小金库”问题遵循“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总的原则是“自查从轻从宽,被查从重从严”。

(一)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1.对在自查阶段主动暴露和报告的“小金库”,各单位要按照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将尚未使用的余额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并依法纳税。

2.对主动申报的用于生产经营或集体福利的“小金库”、主动申报的小团体私设私用但及时组织退回的“小金库”,并已转入规定单位账簿的,对责任单位根据情节和金额大小,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罚,对相关责任人员根据情节和金额大小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

3.在集团公司或国资委派出检查组之前,各单位对所属单位组织的检查视同自查,对检查出来的“小金库”采取从轻从宽处 8 理的政策。但对于2008年以来企业自行纠正的“小金库”问题隐瞒不上报的,将视同为被查“小金库”进行处理。

4.在“小金库”清理过程中,无论“小金库”是哪一任领导设立的,现任领导都要按规定积极予以纠正,否则将追究现职相关领导的责任。

(二)对被查发现的问题(包括自查中未报后被群众举报查实的),从重从严处理。对集团公司检查组或国资委检查组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集团公司还将会同有关执法部门从重从严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1.在重点检查中被发现“小金库”的,对设立“小金库”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依照《设立“小金库”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以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给以扣发个人奖金、所在单位业绩考核扣分等处罚。

2.对被查发现“小金库”数量较多、金额较大,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一律先予停职,再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作出组织处理。同时,还将按照集团公司绩效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对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还要按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各单位所属各级企业(部门)被查出“小金库”的,既要追究该企业(部门)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还要追究上一级 单位的领导责任。

(三)严惩新设“小金库”的不法行为。根据《意见》精神,自《意见》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视为新设“小金库”,要对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以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今后,集团公司将把查处“小金库”问题作为业绩考核、内部审计、纪检监察、人事任免等工作的重要内容,一旦发现企业仍存在“小金库”,不论何时设立,都视为新设“小金库”,均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四)对专项治理工作中自查不认真、工作走过场的单位,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单位,要追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五)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从快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六、专项治理工作要求

(一)做好宣传发动

各单位要通过信息网站、公告栏、刊物简报等大力宣传中央部署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政策规定,要认真组 10 织员工学习了解专项治理工作有关精神要求、领导讲话、工作方案等,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集团公司党组的决策部署上来。要充分利用一些“小金库”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的责任意识与法纪观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二)把握专项治理工作政策原则,确保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

自查自纠是确保专项治理取得成效的关键环节。各单位务必按照要求,全面覆盖、彻底排查,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自查范围包括各公司本部各部门及所属各子企业,涵盖全部表内表外企业、账内账外资金资产,特别是对于主辅业关联交易、辅业收入确认、各项返还性收入、期间费用列支等,要进行重点自查。各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一定要如实上报,争取主动,准确把握 “自查从轻从宽,被查从重从严”的总体原则,要力争将全部问题消灭在自查自纠阶段。

(三)落实举报制度

集团公司总部设立了“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见附件3)。各级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和电子信箱,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确保举报事项得到及时查实和处理。对举报有功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进行物质奖励,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存在打击报复举报人行为的和泄露举报人信息的进行严肃处理。

(四)建立工作联系机制

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期间,集团公司专项治理办公室将与各单位专项治理办事机构加强工作联系,及时解决专项治理工作中的问题,做好政策解释和咨询答复工作,并组成督查组进行督导和检查(具体检查时间另行通知)。建立专项治理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各单位要及时向集团公司专项治理办公室报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五)抓好整改落实,建立长效机制

对专项治理中查出的问题各单位要彻底整改,不留隐患,并根据排查结果,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注重源头治理,形成“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治理工作体系。各单位要以专项治理工作为契机,摸清“小金库”产生的根源,通过加强教育、完善制度、责任追究等方式,使其不想、不能、不敢设立“小金库”。

各单位要全面排查在生产经营管理、财务和资产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各类隐患,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堵塞容易和有可能形成“小金库”的管理漏洞,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防范和杜绝新的“小金库”发生,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通过加强思想与法制教育,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内控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形成综合防治体系,从根本上消除“小金库”的思想根源、制度根源和资金来源。附件:1.金融企业“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

2.华能集团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单及联系方式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

2009年7月24日中央纪委对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解释的文件中指出:“小金库”, 是指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 (含有价证券) 及其形成的资产。

“小金库”虽冠以“小”字, 数量却大得惊人, 据披露, 仅2006年上半年, 全国审计机关共查出违规小金库130亿元。中国未来将逐步深化各项财税改革, 在源头上防止并杜绝“小金库”问题的发生, 在此基础上, 也将不断加大对“小金库”的日常治理力度。全国小金库”治理工作从2009年4月始至2011年12月止, 纳入治理范围的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社会团体, 历时三年, 经历了自查自纠、重点复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 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近年来, 行政事业单位随着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的不断扩大, 实现账户零余额, 控制单位开支的现金使用量, 各单位可支配资金减少, 一些单位为了用钱方便, 巧立明目, 变换花样设立小金库, 从而引发矛盾直至职务犯罪时有发生。行政事业单位治理“小金库”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财税体制等改革、推进反腐倡廉建设都有重大意义。现结合行政事业单位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取得的初步成效, 谈谈行政事业单位如何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二、加强领导, 成立专班

为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 单位应成立“小金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原则上组长由党政一把手担任, 纪检监察部门、财务部门负责人应担任小组成员。坚决落实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小金库”治理第一责任人制度, 各单位 (处室) 领导要认真把关, 要负全责, 对报告内容承担领导责任。在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同时, 将领导责任与经济责任挂钩, 建立奖惩机制定期考核履职情况。要制定工作方案, 进一步落实分解具体责任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出台制度、细化措施, 制定方案。

三、深入彻查“小金库”着手点

(一) 账户管理和资金收付

2004年, 为了适应各级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改革需要, 规范各级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管理, 按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应开设2个账户: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工资待发账户;按规定可以保留专用存款和党团经费等账户。在“小金库”治理工作中, 通过查看批准账户设置的相关文件和开户许可证, 检查账户是否合法设置;通过核对国库支付对账单和银行对账单以及相关账目, 检查财政资金是否做到统一核算、统一收付, 有无非法将财政资金转入自有资金账户套取资金现象。有无财政资金归垫自有资金开支现象, 对于经常发生自有资金垫付开支情况, 要追查资金来源和资金性质是否因“小金库”引起。重点检查各种项目专款, 通过查看项目专款的申报文件, 了解其资金分配政策和方案, 追究专款是否专用, 是否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统一核算, 是否将专款挪用私设“小金库”, 是否假借拨款转移资金存放“小金库”。如果发现“小金库”, 要彻查“毒源”, 将“小金库”缴交, 并追究相关人责任。通过以上基础工作, 规范账户管理和资金收付, 有效地杜绝设立“账外账”的违纪行为。

(二) 执行财政财务制度

1.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审查行政事业单位是否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对于未实行这一制度的要查明原因, 督促尽快执行。对于已经执行这一制度的, 要考察日常用款是否遵循“指标-计划-支付”步骤, 计划执行进度有无忽快忽慢现象, 重点检查季末年底用款进度, 有无突击花钱现象, 对于年底花尽心思花光结余资金的单位, 要审查其花钱项目的合理性, 通过查看预算文本检查是否执行预算项目。

2.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一查看国有资产购置是否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二审查“三公经费”是否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目前, 行政事业单位每年用于会议费、出国费、车辆购置费等公务支出的数目都不是一个小数字, 通过查阅会议文件了解会议支出预算, 考察是否凭借提高会议标准套取资金私设“小金库”;通过查阅出国批件和收费标准, 查看出国经费是否开支合理, 有无与收费单位联合套取资金行为。应重点查看“三公经费”数额较大的支出是否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有效地防止以会议费、出国费、车辆购置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现象的发生。

3.“公务卡”推行情况。“公务卡”推行是近几年行政事业单位顺应财政公务消费结算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 它能有效地减少现金支付结算、提高费用开支的通明度, 保证资金安全使用。是防止和根除“小金库”的重要手段。在小金库审查过程中, 通过查看单位资金结算途径, 对于现金付讫的重大数额业务, 要追查报销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 防止私设“小金库”;对于已经执行小金库结算制度的单位, 要查看公务卡使用合规情况, 是否尝试建立完善制度改革的配套机制。

(三) 行政事业单位票据和财务印鉴管理

一查财务印鉴管理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印鉴中付款人和财务负责人印章是否分开持有, 确保财务印鉴保管安全、使用规范。

二查各种票据:核对支票存根和支票使用薄, 检查支票使用是否顺号, 如果发现缺号, 要追查是否因套取资金而未入账设立“小金库”。审查单位行政票据使用情况, 对于有行政收费职能的单位, 检查是否按收费职能收费, 是否实行“收支两条线”, 使用合法票据, 如实确认收入。在“小金库”彻查工作中, 通过审查单位票据使用和管理情况, 有效地禁止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行为。

(四) 内部建章立制和加强财务管理

治理“小金库”是一项源头制腐的系统工程, 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 着眼于建章立制, 着眼于管理体制的创新。下面以湖北省农垦事业管理局为例, 浅析如何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湖北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属于湖北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该单位无行政职能, 经费来源依赖全额财政拨款, 无事业收入。近年来, 该局配合“小金库”治理工作, 大力倡导建设节约型机关, 在狠抓制度建设方面取得了切实可行的成效。

1.从源头“疏堵”, 标本兼治。加强广大干部群众的制度意识, 筑牢遵纪守法思想防线, 是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首要任务, 也是落实中央彻底消除“小金库”目标的基本前提。制度靠宣传教育, 通过把制度理念转化为干部群众的理想信念、党性原则、行动指南, 自觉遵守、共同维护。为此, 要审查行政事业单位是否从加强教育入手, 是否将教育纳入单位党建和纪检工作范围, 不断提高干部和财务人员的遵纪守法观念和廉洁从政意识, 构建不愿设立“小金库”的自律机制。

一是教育培训并举。充分认识“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艰巨性、必要性和重要性, 要求部门、单位的“一把手”深刻认识“小金库”的严重危害性, 高度重视宣传工作, 把治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该局采取大会学习、党员过组织生活, 现场接受警示教育等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 小金库宣传工作赢得了广大干部职工的理解和支持, 党员干部把警示教育引入党课, 制定了培训计划, 在学习制度的同时, 宣传制度、维护制度, 完善制度, 营造了人人懂制度、人人守制度的良好氛围。除此之外, 不断拓宽教育的内容和形式, 逐步建立起教育的长效机制。2011年, 该局拟定了腐败风险预警防控管理资料汇编, 对单位领导、机关各处室及所属单位制定了腐败风险防控管理, 把“小金库”当成一个重要腐败风险点, 针对不同岗位和职责制定了相应的防控措施, 做到早预警, 早发现, 早防范。

二是疏堵两手抓。防治“小金库”不仅要“堵”, 更应先“疏”。一方面, 针对现行财务制度有些不健全和不符合实际的地方, 完善相关办法措施, 增强实效性和合理性, 引导资金在正常的渠道内良性循环。2011年, 为了控制招待费, 该局新制定了《省农垦局机关食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财务管理, 制定了《湖北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厉行节约、加强财务管理的通知》、《省农垦事业管理局关于加强财务管理的补充规定》。另一方面是堵塞漏洞。在强化票据管理方面, 该局一直使用财政部统一监制的收款收据, 坚持以旧换新核收发放票据的管理办法, 防止“白条”收费不入账形成“小金库”。

三是统筹兼顾, 全面治理。把“小金库”清查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 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发票管理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借助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等日常监管工作, 合力推进, 综合实施。

2.重制度落实, 通过监督前移大力防范。狠抓部门、单位“小金库”的制度建设和落实, 扼杀“小金库”现象苗头, 做到监督关口前移, 通过完善财政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 源头堵毒、重点防范, 构建不能设立“小金库”的防范机制。通过理顺各项体制和机制, 将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效结合, 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运营新机制, 固定资产购置和维修、车辆保险服务等支出严格实行报批程序, 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盘活国有资产, 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继续深化“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以下简称•意见‣)、•关于印发†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治金„2011‟2号)要求,现就2011年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纪委第四次、第五次、第六次全会精神,特别是胡锦涛同志在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小金库”治理工作中。按照•意见‣的要求,落实综合治理、纠建并举、注重预防的原则,继续全面深入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含公募基金会,以下同)和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巩固专项治理成果,构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库”长效工作机制,着力解决“小金库”这个反腐倡廉建设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任务目标

责任。要在复查中落实公示制、承诺制和问责制,将复查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和承诺,并明确责任追究的规定,接受群众监督。

“小金库”专项治理机构负责组织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的全面复查。民政局负责社会团体的全面复查。“小金库”专项治理机构要加强对复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督促指导,坚决扫除治理工作死角。

(二)督导抽查

在全面复查的基础上,原则上利用6、7两个月的时间,“小金库”治理机构从纪检、审计、财政部门抽调专门力量组织开展工作督导,并选取具有典型性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

督导抽查过程中要认真梳理分析近年来治理工作中暴露出来的“小金库”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主要包括以假发票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虚列会议费和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以资产出租和处置收入设立“小金库”、以地方财政补助收入设立“小金库”、虚列成本费用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购买消费卡等。对单位的督导抽查应当重点关注: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

2.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教育、卫生等部门和单位; 3.宾馆、培训中心、招待所、社会团体等与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有隶属关系的单位;

4.供水、供气、供热等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单位;

要坚持处理事和处理人相结合。在依法对单位违法违规问题做出行政处理处罚的同时,严格执纪执法,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移交。

(四)机制建设

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是“小金库”治理的根本任务。为巩固“小金库”治理成果,各单位要按照边治理、边研究、边总结、边完善的思路,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要深入分析“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注重从实际出发,进一步推动完善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一方面,抓紧制定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方案,将制度建设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抓紧督促实施。另一方面,要积极开展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研究工作,结合实际,将“小金库”治理工作与加强和完善社会团体、国有企业监管相结合,研究提出源头治理的措施,切实推动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

各纳入治理范围的单位要将长效机制建设贯穿治理工作始终,坚持立说立行,注重实际效果。2011年构建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的主要任务是加强制度建设和加大制度执行力。

(五)总结验收

按照•意见‣的要求,要认真做好“小金库”治理工作总

“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要把握工作规律,坚持统一组织领导、统一对外宣传、统一政策规定、统一集中审理、统一汇总上报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

“小金库”治理机构要按照力度不减、机构不撤、队伍不散的要求,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抓好“小金库”治理的具体组织落实工作。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民政、国资等成员单位必须抽调精干力量到“小金库”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专职从事治理工作。“小金库”治理工作机构要加强协调、服务和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对工作滞后的部门和单位开展督促指导。要善于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检查等有效措施解决不重视、走过场等问题。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领导责任,把“小金库”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做到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认真抓好本单位的治理工作。

(三)突出工作重点,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

各部门在组织专项治理工作中,要突出重点、统筹兼顾,确保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并注重总结专项治理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治理工作,要把垂直管理单位较多的部门当作重点,并按层级不同以基层预算单位为重点;社会团体的治理工作,按性质和任务不同要以行业性社会团体为重点;国有企业的治理工作,要以县级国有企业为

理。

(五)注重源头防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小金库”治理领导机构要按照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的要求,把防治“小金库”长效机制建设作为今年的根本任务积极推进。要结合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小金库”检查,从健全法制、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加强监督、注重教育等方面入手,有针对性地出台制度、采取措施、推进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4

实施方案

根据上级<<关于印发托里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结合我乡实际,就我乡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如下:

一、切实加强专项治理工作领导

专项治理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条块结合,分级负责,成立**乡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和协调“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研究制定有关政策规定和治理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纪检委办公室,负责全乡的“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协调工人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成人员如下:

主任:****(乡党委副书记、纪检书记)

成员:****、及各村委会主任

二、专项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治理范围

全乡各机关和各村队

(二)专项治理内容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帐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列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07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年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资产。对“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的。

“小金库”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1、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

金设立“小金库”

4、经营收入未纳入规定账薄核算设立“小金库”

5、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6、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7、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8、将各项收入全部或部分截留在法定在账止外,在账

外核算、使用

9、将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以定期存单的形式设立

“小金库”

10、篡改会计科目,将资金转出法定账目设立“小金库”

11、将代收的财政收入私自截留设立“小金库”

12、单位和单位、单位和个人相互勾结,套取现金设立

“小金库”

13、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私自借出,超过一年以上不

还。

三、专项治理方法和步骤

此次治理工作从****年5月起至11月底基本结束,主要

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动员部署(5月14日-5月25日)

召开“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对我乡的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具体安排和部署。要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政策宣传、计划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支持群众监督,鼓励群众举报。

(二)自查自纠(5月26日-6月4日)

(三)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做到不走过、全面覆盖。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自觉纠正。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上报自查自纠工作总结,并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四)重点检查(6月5日-10月5日)

在自查自纠基础上,专项治理领导机构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对象:

1、执收、执罚权相对集中的部门如农经站、土管所、城建所、派出所等

2、教育、卫生、民政等与人民群众生产单位密切相关的站所、村队

3、有群众举报的“小金库”

4、自查自纠措施有力,工作走过场的站所

重点检查要与规范津贴补贴、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节约和控制行政成本支出、加强银行账户监管,以及行政事业发票管理检查、救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和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等工作相结合,也要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整

体推进,综合实施。

(五)整改落实(10月6日-11月5日)

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纪责任人员处理到位。在整改过程中要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专项治理领导机构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指导。

(六)总结上报(11月6日-11月15日)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5

“小金库”问题的存在,影响国家和单位资金安全管理,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成为滋生腐败问题的温床,严重败坏了党风政风,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为推动落实省委巡视反馈“小金库”问题整改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结合推动落实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在全区范围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紧紧抓住“教育、自查、规范、查处”四个关键环节,坚决纠正各种形式的“小金库”问题,建立防治“小金库”问题长效机制,在全区范围内彻底取缔“小金库”。

二、专项治理对象和范围

(一)专项治理对象

此次专项治理对象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专项治理范围

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纳入治理范围。重点是2016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

“小金库”主要表形式包括:

1、虚列工程支出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2、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小金库”;

3、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4、隐瞒土地出让收入、赞助费、国有资产、资源出租收入等设立“小金库”;

5、私设经营实体产生收益设立“小金库”;

6、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7、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8、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设立“小金库”;

9、其他违规设立“小金库”。

三、专项治理的时间和方法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从2020年7月开始,至2020年8月20日结束。共分以下四个部分进行:

(一)自查自纠(2020年7月23前)

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形成自查自纠报告,于2020年7月23日前报区财政局(联系人:XX,电话:XX)。

(二)对历年来检查发现的设立“小金库”问题开展“回

头看”(2020年7月31日前)

区财政部门对历年来检查发现的私设“小金库”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检查私设“小金库”问题整改措施是否到位;有关人员处理、问责是否到位;违规资金是否上缴国库;账务处理是否到位,是否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完善制度是否到位。

(三)迎接重点检查(2020年8月20日前)

按照市财政局重点检查工作部署,认真做好迎检的准备、衔接和协调工作。市财政局重点检查对象是:

1、自查自纠“小金库”问题“零报告”的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政府;

2、以前检查发现存在问题较多的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政府;

3、有群众举报问题的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政府;

4、自查自纠工作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的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政府。

(四)整改总结(2020年8月30日前)

对自查、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针对性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到位。区财政局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形成书面总结报告,于2020年8月30日前报市财政局。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对全区私设“小金库”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是深化改革、强化源头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财政部门要主动履职、积极作为,各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一把手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抓、层层压实责任。

2、严格执纪执法,务求工作实效。专项治理工作中要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沟通协调,对工作中发现的“小金库”问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财务会计整改到位、违法违纪责任人员责任追究到位,确保工作成效。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以及严重顶风违纪行为的政策规定。要鼓励自查、支持自查,凡自查发现“小金库”问题纠正及时并如实上报的,适用从轻从宽政策,但属顶风违纪的,应区别情况、严肃处理。重点检查、重点抽查和督导巡查发现的“小金库”问题,在依法对单位违规问题做出行政处理处罚的同时,要移送纪检监察部门落实对相关责任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党纪政纪追究。对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查处。对于检查中发现的其他违纪违法案件线索,要按有关规定和程序移交。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6

施方案

根据上级部门下发的《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制定**公司“小金库”专项检查自查自纠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做好“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公司成立“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次专项检查工作的组织和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

(一)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 任:

成 员:由**科、**科、**科、**科、**等科室相关人员组成

联系电话: 联系人:

二、自查时限、内容、要求(一)自查时限为**年**月**日至**月**日。

(二)自查依据和内容:此次“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按照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财政部、审计署、国务院国资委联合印发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小金库”专项治理实施办法》(中纪发〔2010〕29号)开展。凡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重点检查**年以来形成的各项“小金库”的收支情况,以及“小金库”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可追溯到以前。“小金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表现形式:

1.隐匿收入设立“小金库”

(1)用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等营业收入设立“小金库”;

(2)用资产处置、出租、使用等其他收入设立“小金库”;

(3)用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设立“小金库”;

(4)用政府奖励资金、社会捐赠、企业高管人员上交兼职薪酬、境外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中方人员劳务费用结余、罚没收入、押金及保证金等其他收入设立“小金库”。

2.虚列支出设立“小金库”(1)虚列产品成本、工程成本、采购成本、劳务成本等营业成本设立“小金库”;

(2)虚列研发支出、业务招待费、会议费、销售服务费、手续费、培训费、咨询费等期间费用设立“小金库”;

(3)虚列职工工资、福利费用、劳务费用、社会保险费用、工会经费、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等人工成本费用设立“小金库”。

3.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1)以虚假会计核算方式转移原材料、产成品等资产设立“小金库”;

(2)以虚假股权投资、虚假应收款项核销等方式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3)以虚假资产盘亏、毁损、报废方式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

(4)以虚假交易方式转移资产设立“小金库”。4.以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1)利用假发票、假合同、假票据等方式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2)利用银行票据贴现等融资方式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3)利用无法支付的往来款项等方式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三、自查自纠的方法和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自查工作各单位要严格遵循时间要求,切实保证步调一致。要根据实际,采取得力措施,把握关键环节,突破重点问题,工作深入细致,做好以下几个阶段工作:

(一)自查自纠动员部署

各单位要把专项治理自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公司统一要求和部署,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此次“小金库”专项检查的目的、意义宣传到位,提高本单位干部职工对专项检查工作的思想认识,认真组织部署,确保动员部署深入到位,充分发挥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政策鼓励自查自纠

凡自查自纠的问题,实施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或处罚的政策。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应区分“小金库”形成的性质与来源,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要依照会计差错更正进行以前损益调整;对企业生产经营影响较小的,按照重要性原则,计入企业当期损益,并按照“小金库”形成的来源不同,按原业务性质发生渠道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凡在**公司专项检查之前,各单位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对检查出的“小金库”采取从轻从宽处理政策。但对于**年以来自行纠正的“小金库”问题隐瞒不报的,则视同被查“小金库”政策进行处理。

(三)做好自查自纠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落实工作措施,认真组织自查,对存在的“小金库”进行彻底清理,不留死角,同时按时填报“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于**月**日前形成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并填写承诺书。各单位负责人对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自查面必须达到100%。

(四)做好督导检查工作

为保证自查自纠的效果,各单位要组织力量开展内部检查,尽量把问题解决在自查阶段。公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力量有重点地进行督导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端正态度。本次“小金库”专项检查工作是**公司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干部廉洁自律,保证企业健康发展,而开展的专项检查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学习,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充分领会本次专项检查的目的、意义及要取得的效果,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起来,转变思想、转变观念,坚决克服“搞形式、走过场”思想,确保自查自纠工作全面彻底,不留隐患。(二)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各科室和各单位要积极完成和配合检查工作任务,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本单位存在的“小金库”在自查自纠阶段全部得到治理,推动此次专项检查工作取得实效。要克服搞形式、走过场思想。凡是存在小金库的单位,要相信组织打消顾虑,破除侥幸心理和抵触情绪,把握时机争取主动,如实填报自查表按时上交。自查表要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财务人员共同签字上报,对填报不真实、弄虚作假、自查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全面整改,健全制度。自查结束后,各科室和单位要认真总结,针对自查出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和规范管理意见,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和增强自我约束意识,防止小金库死灰复燃。要通过清理检查小金库,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加强法制教育,强化财政、财务管理,将各项财务收支纳入正常渠道,严格财政性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证各项收入应收尽收,确保各项资金合理使用。

(四)注重宣传,发动群众。为推动该项工作深入有效进行,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此次自查自纠设立举报电话并接受群众来信来访。举报电话:

附件:1.承诺书

附件1

承 诺 书

**公司:

我代表本单位郑重承诺:在这次“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中,我单位清理“小金库”完全彻底,所填报资料真实准确,不存在隐瞒不报或少报情况。否则,我愿意承担一切相关后果。

治理“小金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篇7

为严肃财经纪律,进一步规范单位财务管理,全面治理“小金库”,根据省厅《关于开展整治“红包礼金”和治理“小金库”专项行动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15‟16号)要求,中心决定深入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行动。为切实抓好此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专项治理的内容

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未列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重点是2012年至2014年底的各种“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情况,以及2011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已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追溯到以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采取虚报项目、虚增工程量及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套取项目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2、单位收入未纳入法定账簿核算设立的“小金库”;

3、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的“小金库”;

4、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设立的“小金库”;

5、截留行政事业性收费设立的“小金库”;

6、截留捐赠收入设立的“小金库”;

7、隐匿会费收入设立的“小金库”;

8、虚列支出转出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9、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10、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和咨询费等名义套取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11、上下级单位之间、单位和其投资设立的公司之间转移资金设立的“小金库”;

12、单位违法违规以其他方式设立的“小金库”。

二、专项治理的步骤

此次“小金库”专项治理采取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和整改完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

(一)自查自纠阶段(4月份)

中心财务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工作,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并如实填报《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同时由办公室负责起草自查自纠工作报告。

(二)重点检查阶段(5月份)

按照省厅《治理“小金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和要求,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积极配合厅纪检监察、财务等部门对中心的重点检查工作。

(三)整改完善阶段(6月份)

针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做到资金资产处理到位、违规违纪责任人员 处理到位。深入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控制,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滋生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落实。形成由中心主要领导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分工合作的组织领导机制。

(二)精心组织,全面落实专项治理

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检查、整改完善等专项治理各阶段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全面覆盖。

(三)按照要求,及时准确报送资料

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和《单位“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及时报厅财务处。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8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9〕18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现就社会团体“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制定实施办法如下:

一、专项治理的范围

此次专项治理范围包括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

社会团体是指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0号)规定,由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公募基金会是指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00号)规定,面向公众募捐,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

二、专项治理的内容

凡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违反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应列入而未列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的各项资金(含有价证券)及其形成的资产,均属于“小金库”。重点是2008年以来各项“小金库”资金的收支数额,以及2007年底“小金库”资金滚存余额和形成的资产。对设立“小金库”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的,应追溯到以前。

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1.隐匿会费收入设立“小金库”;

2.截留行政事业性收费设立“小金库”; 3.截留捐赠收入设立“小金库”;

4.用资产处置、出租收入设立“小金库”;

5.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等名义或以假发票、假合同等手段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

6.虚列其他支出转出资金设立“小金库”; 7.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三、专项治理的步骤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至2010年底基本结束,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截至2010年7月底)

各地区各部门要站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高度,把专项治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做好思想发动、方案制定和组织部署工作。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作用,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宣传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工作内容和政策规定,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动员和支持群众监督。

(二)自查自纠(截至2010年9月底)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意见》和本办法要求,结合实际,细化具体实施方案,及时有效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做到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纳入专项治理范围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要按照《意见》和本办法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工作方案,认真扎实组织自查;自查面必须达到100%。对自查中发现的各种问题,必须自觉纠正,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负责人对本单位自查自纠情况负完全责任。自查自纠工作结束后,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要向业务主管单位上报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并填报《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见附件1)。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负责人、财务负责人要在报告表上签字确认,以承诺所报告情况的真实性和全面性。

各业务主管单位可根据需要对主管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开展内部检查。各地区各部门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根据《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汇总填列《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并逐级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全国性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机构于2010年10月15日前将自查自纠总结报告和统计表报送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截至2010年11月底)在自查自纠基础上,各级专项治理领导机构组织开展重点检查。重点检查面不得低于纳入治理范围单位总数的5%;重点领域和重点单位检查面不得低于20%。

重点检查的范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从社会团体的类型看,要将行业性社会团体作为检查重点;从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与政府部门的关系看,要将有政府资助特别是有财政拨款、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特别是有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作为检查重点;从日常监管及治理工作的情况看,要将有举报线索、社会各界反应强烈、财务会计工作基础薄弱、工作走过场以及过去监督检查存在问题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作为检查重点。

重点检查报告、工作总结及《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3)要逐级汇总上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机构汇总后,于2010年12月15日前报送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整改落实(截至2010年12月底)

各地区各部门要针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一方面,要督促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纠正到位;另一方面,要针对重点检查发现的问题统一处理、处罚、处分标准和尺度,依纪依法处理“小金库”问题,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的责任。在整改过程中要强化源头治理,完善制度,建立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全国性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的业务主管单位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于2011年1月15日前报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专项治理的处理原则

对专项治理中发现的“小金库”,要严格按照“依纪依法,宽严相济”的原则进行处理。

(一)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责任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责任人员可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自查出的“小金库”,要如数转入符合规定的单位账簿,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各业务主管单位对所主管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进行的内部检查,视同自查。

(二)对被查发现的“小金库”,除依法进行财务、税务等相关处理外,还要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法予以行政处罚,并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对设立“小金库”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的共产党员,依照《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严肃追究责任。对设立“小金库”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依照《设立“小金库”和使用“小金库”款项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对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基金会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的,按照登记管理机关处理处罚的有关程序和具体规定,依法给予处理处罚。

(三)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走过场的单位,要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四)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弄虚作假、压案不查、对抗检查、拒不纠正、销毁证据、突击花钱、打击报复举报人的,或在重点检查中发现“小金库”数额巨大、情节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五)《意见》下发后再设立“小金库”的,对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按照组织程序先予免职,再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六)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问题,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五、专项治理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此次专项治理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统一部署实施。中央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增列民政部为成员单位,牵头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治理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今年“小金库”治理工作任务,及时调整充实专项治理领导机构成员,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切实加强对“小金库”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要建立分级负责、分口把关的工作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业务主管单位治理工作责任。

(二)完善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各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要按照工作分工,建立起分工明确、运转顺畅、配合有力的专项治理工作协调机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依照有关纪律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规案件;各级组织部门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及时做出组织处理;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对业务主管单位的组织协调,做好业务指导和政策解释工作,依法进行有关问题的处理处罚和责任追究;各级财政、审计部门要做好重点检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对违反财政、财务、会计法律法规问题的处理处罚工作;各级宣传、公安、税务、人民银行等其他成员单位要按照既定分工履行好各自职责。各级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及时明确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强化组织协调和工作落实,促进形成治理工作合力。

(三)坚持分类指导,突出工作重点 社会团体类型多、领域分布广、收入规模差距大,公募基金会面向公众、社会影响广、资金规模大。各级专项治理工作领导机构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针对不同特点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有重点地进行分类指导。要特别注重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阶段的督促指导,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促进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对工作组织领导不力、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给予批评并责令整改。

(四)注重统筹兼顾,实施综合治理

各地区各部门在组织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中,要注重统筹兼顾,实施综合治理,巩固社会组织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促进发挥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具体要与加快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管理体制改革相结合;与清理乱收费、减轻企业负担等治理工作相结合;与理顺社会团体及公募基金会和业务主管单位资产财务关系相结合;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小金库”治理工作相结合。同时,治理工作要与财政监管、审计监督、税务稽查和民政年检评估等日常监管工作相结合,建立常态工作机制,实现综合工作成效。

(五)拓宽举报渠道,落实奖励政策

各级专项治理日常工作机构要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注意发挥网络举报作用,拓宽举报渠道。要认真做好举报的受理工作,建立举报登记和查处督办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着落。要认真执行信访工作保密制度,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实的设立“小金库”金额,给予3%-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10万元,由同级财政负担。

(六)强化源头治理,构建长效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在推进专项治理工作中,要注重源头治理,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原则,深入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加强防治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的调查研究;要从推进改革、完善政策、健全制度、改进监管等方面入手,巩固治理工作成果,建立和完善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切断“小金库”资金来源。

附件:1.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报告表

2.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 3.社会团体和公募基金会“小金库”重点检查情况统计表 4.填表说明

关于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汇报 篇9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部署要求,我们**乡站在深化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高度,积极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组建工作机构,制定实施方案,专项治理工作扎实推进,现将三年来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2009年以来,我乡就制定了以党委书记为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纪检书记和分管财务的领导为具体责任人,负责本单位整治工作,同时结合实际还制定了“小金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文件要求的时间和内容集中时间开展彻底的自查自纠、重点检查,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不走过场,扎实有效推进。

2010年5月,新一届乡领导班子调整上任后,又进一步建立健全了治理“小金库”领导组及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细化了工作任务,强化了监督检查,确保了专项治理工作有人抓、有人管。领导小组不定期听取办公室关于自查自纠工作情况的汇报,随时掌握了解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做到了及时解决。在认真组织自查自纠“回头看”的同时,我们还专门对抽调的参检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详细讲解了小金库的政策认定、来源和表现形式、使用方向和发展趋向、以及实施检查的切入点和主要方法,并要求重点检查除了查帐外,还要广泛深入地进行调查、走访、分析,用“筛子”筛、用“显微镜”找、用“放大镜”挑,确保有“库”必挖,有“库”必清。截止目前,尚未查出私设小金库的违规行为。

今年以来,我们又进一步强化了对“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力度,充分发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加大协调配合力度,强化宣传,积极依靠群众举报和监督,推进“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强化工作纪律和信访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举报的事实、举报人姓名等事项要严格保密,并实行责任追究,同时积极探索建立预防“小金库’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财务监督管理制度。以“小金库”专项治理为契机,进一步提高了行政事业单位收支监管水平,努力实现标本兼治的目标,确保把“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引深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全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乡人民政府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复查公示 篇10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深入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须要求,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大举措。对化解矛盾,促进稳定,维护正常财经秩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为了更好的做好治理工作,我局组织了相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把专项治理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深入做好了思想发动、政策宣传和组织布置工作,保证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二、认真组织宣传加强治理意识。

广泛进行宣传发动,释疑解惑,是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及时了解治理“小金库”的重要保证。在基础上,我局对政策要求、工作部署和工作进展进行部署,营造关注和支

持“小金库”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三、认真组织复查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复查不走过场,既全面覆盖,又重点突出,保证质量,边查边完善制度,强化源头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经过认真复查,我们区劳动就业管理局,没有“小金库”现象。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篇11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

1、强化领导,成立专班。为了把“小金库”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分公司财务部,明确了工作职责和重点任务。

2、精细研究,制定方案。根据路局和公司有关治理“小金库”工作的安排,结合分公司实际状况,先后三次召开领导小组专题会议进行研究,制定了《通化盛达分公司关于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办法》,明确了“小金库”治理的范围、资料、方法步骤,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3、广泛宣传,提高认识。我公司接到《通化铁鹰集团关于开展20“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后,采取四项措施广泛发动:一是召开动员大会。就“小金库”的治理的组织领导、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奖励办法提出了明确要求,统一了全公司干部职工的思想,提高了全公司干部职工的认识;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治理“小金库”各项政策,分别就有关什么是“小金库”;“小金库”治理的范围和资料;“小金库”有关政策规定;如何保障我公司“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扎实开展阐了明确的观念。使全公司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小金库”治理工作的重要好处、方针政策、工作部署,了解党和政府用心推进“小金库”治理工作的决心和信心,为治理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自觉理解监督。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自觉理解群众监督,发挥群众监督的威力和作用;四是及时通报状况。透过会议、信息、简报等多种方式,及时将工作进展状况通报给广大干部职工和上级机关。

二、加强整改,深化改革,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1、深刻剖析,查找原因。在整改落实阶段中,针对检查治理发现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梳理和剖析,对“小金库”存在的根源、存在形态和使用用途等进行调查研究,从而找出治理“小金库”症结,为下一步完善制度,加强整改奠定基础。

2、深化改革,堵塞漏洞。“小金库”的源头有多种,但最主要的还是乱收费和资金体外循环,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规范了银行账户和资金管理,构成了完整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收入直缴、支出直达,防止财政资金体外循环。加强会计队伍建设,加强会计人员的素质教育,提高会计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强化会计人员的诚信意识,充分发挥会计人员的监督作用。

三、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实

1、抓培训,明确政策,提高素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政策性强,专业性强,工作比较复杂,为了确保治理工作质量和效率,分别举办了两期培训班。一是举办各部门各单位财务负责人培训班,讲解“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有关政策,讲解自查工作要求;二是举办“小金库”治理专班工作人员培训班,讲解检查方法、检查程序等操作知识,为“小金库”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2、抓自查自纠,鼓励自省,重在纠正。我分公司自查工作于8月下旬开始至9月上旬结束,应纳入自查的单位全部开展了自查,自查率达100%。在自查自纠阶段中,我们鼓励单位或个人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从轻从宽处理,明确规定凡自查认真、纠正及时的,对职责单位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行政处罚,对有关职责人员可从轻或减免予处分;保证了不走过场,不弄虚作假。

3、抓重点检查,区分界限,及时查处。重点检查于9月初开始至9月底基本结束。在重点检查阶段,我们严格把握“一个标准、一套程序、一把尺度”,做到统一政策、统一尺度、统一口径,不因人、因事、因单位而随意放宽政策尺度,对单位在检查组进验前如实上报“小金库”问题的,从轻从宽处理,对单位在检查组进验后查出“小金库”问题的,则要严肃查处。

4、抓线索,动员群众,鼓励举报。治理“小金库”仅靠自查和重点检查不够的,透过群众举报,寻找查处线索是较为有效的治理手段。我们根据实际建立完善了《举报登记制度》、《举报保密制度》、《举报案件查处督办制度》以及《举报转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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