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要求解决西河大桥改建工程增加项目费用的请示

2024-08-18

关于要求解决西河大桥改建工程增加项目费用的请示(共1篇)

关于要求解决西河大桥改建工程增加项目费用的请示 篇1

致赣州市人民政府:

由我公司承建的西河大桥项目,系拆除老桥在原位置重建新桥的大型桥梁工程。工程《施工合同》的施工期限为2010年3月1日至2012年2月29日,合同工期730天,我部是2010年3月15日开始对章江北大道和西河大桥进行封路并着手拆除老西河大桥的工作,因前期受老西河大桥上的军用光缆迁移和0#桥台(宋城路岸)的民房拆迁延误影响,至2010年10月12日才把水中桥墩和沉井全部爆破,工程才开始正常施工,而2012年1月15日就把新西河大桥建成通车,比实际合同工期提前9个多月。

在西河大桥项目建设过程中,因民房拆迁延误工期、中途建设项目变更、进度款支付不及时、市政府要求提前完工等因素,造成工程总造价在中标价的基础上有大幅增加,具体如下:

一、大桥两端征地和民房拆迁没有按时完成,延误工程施工增加的费用。经核算为1983422.09元。(附延误工期增加费用核算表)

二、工程进度款支付不及时,造成业主贷款支付工程款不合理扣除承建方的利息。市政府会议要求市城投公司拨付1000万元给施工单位,专门用于工程加快施工进度。但又在随后的进度款中扣除承建方882787元利息。

三、灌注大桥墩桩基础增加工程量产生的费用。因大桥施工场地的地质条件复杂及无法预见、老桥基础影响新桥施工等因素,在进行桥梁深水桩基的施工时,为了确保大桥质量,经业主、监理批准,2#、3#、4#墩桩的基础变更了施工方案,造成工程款增加了1688843.77元。(附桩基施工变速增加费用核算表)

四、承建方按业主要求追赶工期增加的费用。根据2010年11月10日市领

增 加 费 用 的 请 示

导现场调研会议精神,为了执行市政府指示,经专家组及相关部门评审意见,承建方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增加专用箱梁移动模架和模板、追加赶工费、制定晚上加班奖励制度等措施追赶工期,共增加费用502.47万元(附追赶工期增加费用核算表)。

以上四项合计增加费用9578906.91元。工程竣工通车后,增加费用一直未得到解决,造成我公司无法支付材料款、技术人员和民工工资,材料供货商、民工等情绪很大,给社会增加不和谐、不稳定因素。为此,恳请市政府及有关单位给予解决西河大桥改建工程的系列增加费用为盼。

建设单位:赣州市城建市政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西中昌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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