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用火、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精选5篇)
用电、用火、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用电防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用电防火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电工操作;
四、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六、对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检测,严禁超负荷运行;
七、营业场所营业结束时,应切断营业场所的非必要电源。
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一、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以及电气焊工的岗位资格及其职责要求等要求。
二、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使用、营业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2.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填写《单位临时用火、用电作业审批表》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禁止在营业时间进行动火施工。
4.演出、放映场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时,应落实相关的防火措施。
5.不应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况需要时应有专人看护。
6.烟道等取暖设施与可燃物之间应采取防火隔热措施。7.厨房的烟道应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8.燃油、燃气管道应经常检查、检测和保养。
管道煤气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一、处方员工必须熟练掌握管道煤气的使用方法,了解其火灾危险性。
二、掌握煤气发生泄漏时的预防措施。
三、管道煤气总阀的开关,必须落实责任人,每天关闭时要通知消控中心派保安员到现场监督,并作好开关登记。
四、经常检查接头、开关阀是否完好,发现漏气及时报告安全部和工程部。
五、发生气体泄漏,严禁使用明火,关紧气阀、打开门窗通风,停止使用各种电器开关。
六、厨房内使用煤气灶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时要专人看管,使用完要专人关闭。燃气、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燃气、电气设备管理应明确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二、采购电气、电热设备,应选用合格产品,并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的要求;
三、燃气管路、电气线路敷设、电气设备安装和维修应由具备职业资格的人员操作;
四、不得随意改动燃气管路,不得随意乱接电线,擅自增加用电设备;
五、燃气、电器设备周围应与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间距;
用电、用火、用气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篇2
【摘要】随着公路事业高速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越来越引起相关工程技术人员重视。但是重进度、重效益,轻安全、轻质量比比皆是,尤其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忽视程度令人发指!其后果是轻则造成经济损失,重则家破人亡。笔者以在临朐附近大桥施工消防管理经验,与读者共勉。
【关键词】公路施工;消防;管理;分析
随着公路事业高速发展,公路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越来越引起相关工程技术人员重视。但是重进度、重效益,轻安全、轻质量比比皆是,尤其是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忽视程度令人发指!其后果是造成各种损失。因此,应该高度重视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等的管理。
1. 用火管理。
1.1动火作业管理。动火作业是指在施工现场进行明火、焊接、气割或采用喷灯、砂轮、电钻等工具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根据多年施工经验统计结果表明,大量施工现场火灾都是由于动火作业引起的,其原因是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多,动火管理缺失和动火作业不慎,从而引燃动火点周边的易燃物、可燃物。为保证施工现场动火作业安全应符合系列要求:
(1)动火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
(2)焊接、切割、加热等动火作业前,应对作业现场的可燃物进行清理。作业现场及其附近的可燃物无法移走的,应采用不燃材料对其进行覆盖或隔离。
(3)施工作业安排时,应尽可能地将动火作业安排在使用可燃材料之前,若实在错延不开,应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4)严禁在木材、固体沥青等可燃材料上面直接进行动火作业。
(5)五级风力以上时,应停止焊接、切割等室外动火作业。
(6)动火作业完毕,应检查现场无火灾危险后,动火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1.2其他用火管理。
(1)施工现场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如存放乙炔罐的仓库),严禁明火。
(2)冬季风干物燥,施工现场采用明火取暖极易引起火灾,因此施工现场不应采用明火取暖。
(3)工地食堂炉灶使用完毕后,应将炉火熄灭,排油烟机及油烟管道应定期清理污垢。
(4)氧气罐和乙炔罐应分开存放,使用氧炔焰切割钢板等,两种气罐平面间距要大于五米。
2. 用电管理。
施工现场常因为电气线路短路、过载、接触电阻过大、漏电,或现场长时间使用高热灯具(例如碘钨灯),且高热灯具距离可燃物、易燃物太近或室内散热条件太差,烤燃附近可燃物、易燃物引起火灾。为保证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避免上述用电原因引起火灾,施工现场应符合以下要求:
(1)施工现场的发电、变电、输电、配电、用电的设备、电器、线路及相应的保护装置等供用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维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
(2)电气线路应具有相应的绝缘强度和机械强度,严禁使用绝缘老化或使用失去绝缘性能的电缆线,严禁在电线上玄关物品,破损、烧焦的插座、插头应及时更换。有些施工单位一年内甚至周转好几个工地,所使用的电缆线“敝帚自珍”,不舍得更换,殊不知算了小账,亏了大本。
(3)电气设备特别是易产生高热的设备,应与可燃物、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腐蚀性物品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5米以上)。
(4)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的场所,按危险场所等级选用相应的电气设备。
(5)配电盘上每个电器回路应设置漏电保护器、过载保护器,距配电盘2米范围内不应堆放可燃物,5米范围内不应设置可能产生较多易燃、易爆气体的作业区。
(6)可燃材料库房不应使用高热灯具,易燃易爆库房应使用防爆灯具。
(7)普通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300mm,聚光灯、碘钨灯等高热灯具与易燃物距离不宜小于500mm。
(8)电气设备严禁超负荷运行或带故障运行。
(9)禁止私自改装现场供用电设施,现场供用电设施改装应经具有相应资质的电气工程师批准,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电工实施。
(10)应定期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
3. 用气管理。
施工现场常用的瓶装氧气、乙炔、液化气等气体,一旦贮装气体的气瓶及其附件不合格或者违章贮装、运输、储存、使用气体便极易导致火灾、爆炸等危害。因此,施工现场用气应符合下列要求:
3.1储装气体的罐瓶及其附件应合格、完好和有效;严禁使用减压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氧气瓶,严禁使用乙炔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及其他附件缺损的乙炔瓶。
3.2气瓶运输、存放、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气瓶应保持直立状态,并采取防倾倒措施,乙炔瓶严禁横躺卧放。
(2)严禁碰撞、敲打、抛掷、滚动气瓶。
(3)气瓶应远离火源,距火源距离不小于10米,并应采取避免高温和防止暴晒的措施。3.2.4燃气储装瓶罐应设置防静电装置。
3.3气瓶应分类储存,库房内通风要良好;空瓶和实瓶同库存放时,应分开放置,两者间距不应小于1.5米。3.4气瓶使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使用前,应检查气瓶及气瓶附件的完好性,检查连接气路的密封性,并采取避免气体泄漏的措施,严禁使用已老化的橡胶气管。
(2)氧气瓶与乙炔瓶的工作间距不应小于5米,气瓶与明火作业点的距离不应小于10米。
(3)冬季使用气瓶,如气瓶的瓶阀、减压器发生冻结,严禁用火烘烤或用铁器敲击瓶阀,禁止猛拧减压器的调节螺栓。
(4)氧气瓶内剩余气体的压力不应小于0.1MPa。
(5)气瓶用后,应及时归还仓库。
4. 结语。
冬季用火用气用电安全知识 篇3
(一)炭火安全使用
使用炭火炉的家中必须打开窗户通风,保证空气的流通。
如发生一氧化碳中毒情况,应尽快让患者离开中毒环境,并立即打开门窗,流通空气。患者应安静休息,避免活动后加重心、肺负担及增加氧的消耗量。
给予中毒者充分的氧气。
对中毒较轻的病人,可以让他喝些浓茶,鲜萝卜汁和绿豆汤等。
神智不清的中毒患者必须尽快抬出中毒环境,让病人平躺下,解开衣扣和裤带。在最短的.时间内,检查病人呼吸、脉搏、血压情况,根据这些情况进行紧急处理。
中毒者呼吸心跳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按压。还可以针炙,针炙时可刺入人中、足三里、十宣等穴位。
呼叫120急救服务,急救医生到现场救治病人。病情稳定后,将病人护送到医院进一步检查治疗。中毒者应尽早进行高压氧舱治疗,减少后遗症。
(二)燃气具使用安全
1、使用燃气器具前,须熟读产品说明书并熟练掌握操作程序。
2、燃气灶具使用前,应检查火孔盖、支架等活动部分位置是否正确。
3、使用燃气时,必须保持通风并有人照看。
4、在做饭、烧水时,锅、壶里的汤、水不要盛满,以防止汤水沸腾溢出浇灭火焰,造成漏气。
5、切勿将燃气管道设施遮封在密闭的天花板或柜内,因为在密闭的天花板或柜内空间就会积存燃气,不易发现。
6、家用燃气灶具从出售之日起算,使用年限为6~8年,对超过使用年限和破损的燃气灶具应及时更换。
(三)电器使用安全
1、用电不能超负荷。
2、电源线、配电线、开关、插头、插座、灯头等设施配件应保持良好状态,对老化的、有裂缝和破损的设施配件应及时更换。电源线不得拖放在地面,以防损坏绝缘层。
3、接地线不得接在水管、煤气管和电话线上,也不得接在避雷线的引下线上。
4、使用电吹风、电流梳等电器时,用后立即拔掉电源插头,以免遗忘而引起事故。
5、使用电热毯、电热鞋等接触人体的电器时,应先通电试验检查,确无漏电才能接触人体。
6、除电热毯外,不能把带电的电器放上床,也不能靠近睡眠状态中的人体。使用电热毯时,不能整夜通电,发热后即应断电,以保安全。
用电用气防火通知 篇4
本院各单位,小区各住户:
新春佳节将至,气候干燥,用电、用气量增大,是火灾的高发期。火灾无情,应防范于未燃。为了避免给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和财产造成重大损失,创造一个安全祥和的居住及办公环境,现通知做好以下防范措施:
1、安全使用电器设备,不超负荷使用电器,注意室内烤火设备的安全,严格按相关部门的规程正确使用电力和燃气设施,自查室内电路、燃气设施管线部位的安全,如有隐患,请及时整改。出门、下班、临睡前检查水、电、气等是否关好。
2、小区内禁止乱拉电源为电瓶车充电。
以上造成任何后果,责任自负,对他人人身及财产造成损失的,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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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篇5
1、明确用火、用电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用火、用电设备的采购、登记和安全使用要求,用火、动火的审批范围、程序和要求,电工、电气焊工和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岗位资格,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2、执行当地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规定。
3、用火、用电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电(气)焊工必须持证上岗,禁止非职业人员作业,作业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4、用火、用电警示标志醒目,防护用具完好。
5、电气线路敷设、设备安装应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⑴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应裸露,并应留有70cm×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⑵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应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⑶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
⑷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A级材料隔热;
⑸不应用铜线、铝线代替保险丝。
6、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动火安全管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⑴需要动火施工的区域与生产、储存区之间应进行防火分隔;
⑵电气焊等明火作业前,实施动火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制度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落实监火人员,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灭火器材,落实现场监护人和安全措施,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⑶动火结束,监火人员应把消防器材放回原位,动火负责人应对动火现场全面检查,确认无遗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⑷监火人在动火期间自始自终不得离开监火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时,动火负责人必须指定代理人。
xxxxx有限公司
(盖章)
20xx年xx月xx日
—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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