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纪处罚通知单

2024-06-11

违纪处罚通知单(精选10篇)

违纪处罚通知单 篇1

编号:JHSY-PZ-WG-10

你于年月日你的行为,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与《员

工手册》相关规定第章第条第款之规定,为严肃公司

规章,教育本人及他人,经报批,决定对你的行为处以的处罚,谨此通知!

XX有限公司

品质质量部

年月 日

第一联:此联交员工本人

XX公司员工违规违纪处罚通知单

编号:JHSY-PZ-WG-10

你于年月日你的行为,违反了公司《规章制度》与《员

工手册》相关规定第章第条第款之规定,为严肃公司

规章,教育本人及他人,经报批,决定对你的行为处以的处罚,谨此通知!

违纪人员签字:签收日期:

品质督察员签字:

XX有限公司

品质质量部

员工违纪处罚规定 篇2

四等处罚初犯丙类书面警告信,员工检讨信 三等处罚两次丙类,初犯乙类同上,另一次性罚款100元 二等处罚

一等处罚

甲类过失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三次丙类或两次乙类月薪降一级四次丙类或三次乙类或初犯甲类解除劳动合同损坏公司形象或泄露公司机密者;滥用公司的名义从事各类活动者;一贯消极怠工,工作效率低下;不服从公司安排;在工作时间或公司营业场所买卖私人物品;因失职造成的商品脱销、积压等企业损失严重的;拾到贵重物品,不主动上缴者;故意损坏公司工具造成企业损失;聚众闹事,扰乱工作秩序;与客户吵架,殴打客户;同事间斗殴;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打击报复或包庇行为;私开发票、谋取私利;对于其他员工的违规行为知情不报者;一个月累计旷工达二天者;违反社会治安管理规定,被行政拘留者;受到各项刑事处罚者;挪用销售款、企业商品、样品等非法侵占公司财产者;

19)利用工作之便向客户索取或敲诈财物或利用职权贪污受贿的;

20)欺诈、蒙骗客户;

21)恶意中伤、诽谤、漫骂同事;

22)提供给公司的个人资料有虚假的;

23)盗窃企业财产或他人财物;

24)对下属考核明显不公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25)煽动其他员工偷工怠懈,干扰公司日常工作者;

26)擅自伪造涂改公司记录或文件故意提供虚假商业情报者;

27)擅自拷贝、篡改或删除公司电脑资料者;

28)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未经上司许可或授权,擅自对外评论公司各项政策及经营手法的;

29)将公司情报或电脑资料泄露给任何宣传媒介或他人者;

30)给予商业竞争伙伴以任何形式援助者;

31)违反《员工手册》其他规定情节严重者;

考勤违纪处罚规定 篇3

为规范公司考勤,现将相关考勤违纪规定及处罚标准规定如下:

一、员工考勤违纪分为:迟到、早退、旷工、脱岗、漏卡等五种。

二、考勤违纪定性及相关处罚标准如下:

1、迟到:指未按规定时间到达工作岗位并打卡。迟到10分钟以内每次扣10元,迟到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每次扣20元,迟到30分钟以上扣半天工资,迟到一个小时以上扣除当天工资;

2、早退:指提前离开工作岗位下班。早退10分钟以内每次扣10元,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每次扣20元,早退30分钟以上扣半天工资,早退一个小时以上扣除当天工资;

3、旷工:指未经同意或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而未正常上班的。旷工半天扣除一天工资;旷工一天扣除两天工资;一个月内连续旷工2天或累计旷工3天的,作开除处理;全年累计旷工7天的作开除处理。

4、脱岗:指员工在上班期间未履行任何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的。脱岗一次罚款30元。

5、漏卡:指正常上下班却没有按规定打卡的。漏卡一次罚款20元,当天上下班均未打卡的按事假处理,扣除当天工资。

 当月累计考勤违规次数(迟到、早退、旷工、脱岗、漏卡)

超过10次以上者追加扣罚一天工资,情节严重者给以辞退处

理。

 楼层管理在当值周应按规定提前10分钟到岗,推迟10分钟

下班。

三、该规定从2011年9月1日起执行,9月份以前考勤违纪情况按原规定执行。

附:

上下班时间:

夏令时——08:30-17:30(周末、节假日08:30-18:00)

违纪处罚条例 篇4

一、纪律要求:遵守校纪班规,严格要求自己。

1、迟到①每迟到一次,均写出200字以上说明书。②一周为一个统计单元,凡是迟到两次以上者,均按300字说明书依次递增。③其它相应处罚。④如果连续犯错,并且没有悔改表现者,认真反省,在班内做深刻检查。

2、旷课①凡旷课一节者,写500字以上说明书,公开做检查。②旷课两节者,写1000字以上说明书,深刻反省。③旷课三节以及三节以上者,结合家长处理,深刻反省,并给以其它处罚。

3、请假①学生在校期间,应该以书面形式向老师请假,得到批准后方可离校。②在家请假,可以写请假条或由家长电话请假。③凡未能及时请假者,按旷课对待。

4、打架①两个同学之间发生打架,写出500字以上说明书,并其它处罚。②参与打群架、欺负小同学、勾结社会青年打架者,写出1000字以上说明书,回家反省,公开检查,以及其它处罚。

5、说脏话、骂人根据情节轻重和影响大小,写出500字以上说明书,并将“我要语言文明,坚决不说脏话”等文明用语朗读或书写50遍以上。

6、偷盗、上网、吸烟、喝酒等严重违纪行为①第一次违反,写出1000字以上说明书,公开检查,认真反省,并其它处罚。②第二次违反,2000字以上说明书,回家反省,公开检查,并其它处罚。

7、顶撞老师情节最为严重,必须写出2000字以上说明书;听课反省;公开检查;综合素质评定定为D级;向老师认错,得到老师谅解;并其它处罚。

二、学习要求:人人都有新进步

1、作业未按时完成的同学,200字以上说明书,限时补完作业。

2、不写作业者,500字以上说明书,3倍处罚。

3、作业字体潦草,一律返工重写。(以老师评定为准)

4、上课被老师点名批评,500字以上说明书,并以300字每次来累计。(包括值日班长等班干部的批评)

三、卫生要求:保持干净整洁

1、认真参加劳动,完成自己任务。

2、劳动不认真者,200字以上说明书,并安排适当劳动任务。逃避劳动者,写500字以上说明书,安排其它劳动任务。

3、因为2的原因,被学校检查时批评者,在2的基础上加倍处罚。

4、组长违反者,加倍处罚。

5、不准在教室吃瓜子、零食,不准乱扔废纸废物,违反者写出300字以上说明书。

四、课间操要求:集合快静齐,做操齐力美

1、下课后一分钟内赶到集合地点,快速站队,闭嘴肃立。迟到者写200字以上说明书,围操场跑2圈。说话、吵闹、拖拖拉拉者,300字以上说明书,跑3圈。

2、集合完毕,跑步整齐地到达做操地点,不认真者,200字以上说明书,跑2圈。

3、做操要动作舒展,尽心用力,凡不认真或不做操者,写出500字以上说明书,跑5圈。

4、旷操者写出1000字以上说明书,跑5圈。注:连续跑两天。

五、唱歌要求:声音宏亮,神情专注

预备铃响,做好唱歌准备,目光平视黑板,不写作业。如果出现不唱歌、写作业等,写200字以上说明书。

六、板报要求:按时完成,内容充实,形式新颖

1、凡不能按时办好板报,500字以上说明书,并限期办好板报。

2、凡板报不认真或内容不健康,写200字以上说明书,并重新办好。

备注:如果发生其它事件,将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罚。

七二 班

违纪职工处罚条例 篇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原平市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守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全体聘用制在册员工和临时性用工。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负责本条例的制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公示,建立违规违纪处罚台帐。

第四条 各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宣传、贯彻、执行,依据本条例对本部门违规违纪人员进行处罚,并上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建立违规违纪处罚记录台帐,对其它部门或人员的违规违纪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对部门副经理以上人员(含)的违规违纪现象进行研究处理,对提出的异议进行复审和仲裁,负责裁决违纪行为是否可移交司法机关等事宜。

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公司规定程序开展工作,揭发、阻止、监督各种违规违纪现象。

第二章 违纪行为

第七条 违反工作纪律的行为:

●严格禁止的行为(一类)旷工:没有履行请假程序未到工作岗位的、私自让他人替岗的、没有按时销假的的行为。不服从领导或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调派,甚至威胁、恐吓上司或同事的行为。工作时间以外关闭通讯设备无法联络,或拒绝接受领导、相关部门安排的工作任务,拒不履行或消极拖延未完成的工作任务的。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岗位职责,有章不循,有规不依,不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不按规定程序和标准规范开展业务工作、不按工作流程进行生产作业,从而影响安全、管理和工作秩序的。

●不允许的行为(二类)迟到:不按公司考勤制度规定的上班时间到岗或到会的行为。脱岗:值班或工作期间,没有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如脱岗就餐、洗浴、娱乐、健身等。早退:没有按规定的时间、或当班工作没有完成、或不按规定的审批程序,擅自提前离开本工作岗位或会场的行为。不参加岗位培训或应参加的会议,不遵守培训课堂、考试和会议纪律的。

●不提倡的行为(三类)串岗:非业务原因,且未经允许或批准,到其它岗位或代其它岗位人员作不该作的事情的行为,如私自替岗,到别的部门或岗位上作与业务无关的事情等。上班(值班)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干私活、闲谈、睡觉、玩耍、上网游戏聊天等。

第八条 违反工作、生活秩序的行为

●严格禁止的行为在工作区域或集体宿舍区聚众闹事、打架斗殴、酗酒、赌博、吸毒、聚众观看或传播黄色淫秽物品等,或者在易燃易爆的工作场所吸烟,影响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产的行为。

2漫骂、对抗、攻击正在执勤的保安或纪律检查人员,打击报复他人的。煽动或参与恶意怠工、集体上访、破坏工具或设施的行为。

4提供、传播虚假信息,制造谣言,扰乱正常工作开展,造谣惑众者。组织或参加非法组织,或拉帮结派,结党营私的。私自启动或关闭厂区、宿舍或公共场所用电设施或其他机器设施的。

●不允许的行为在工作区域或集体宿舍区大声喧哗、嬉戏、吵闹漫骂等。醉酒上班或酒后影响正常工作或公司形象,或在公共场所吸烟的。

3在厂区内乱写乱贴标语,涂改、撕毁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

4不按标准搞好责任区清洁卫生的。

5乱扔乱倒垃圾、杂物,破坏、损毁、玷污环境卫生、公共设施的行为。

●不提倡的行为在工作时间私自会客或未经批准擅自带领非本公司员工出入厂区的。交通工具等不按规定入位,乱停乱放的。中午非公务饮酒或夜班人员晚上饮酒。

第九条 工作不作为的行为: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行为的特定职责或义务,应该履行的行为而不履行或消极履行,致使公司管理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的或给公司和他人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的行为。

具体包括以下方面:

●严格禁止的行为

1工作失职、工作开展不力、管理不力,造成基建、生产、安全、管理等损失或漏洞。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命令或下发的管理制度,不执行或无故拖延执行,导致工作延误的。

3实行首问责任制被用户投诉、公司问责的。

4玩忽职守,隐瞒工作过失的。执法不明,管理不严,袒护、包庇、纵容违纪违规行为。

●不允许的行为

1因工作不主动,处理不及时,正常工作不能及时完成或违反限时办结制度的。

2对所辖部门或员工缺乏指导,疏于管理,而造成的管理混乱,执行力低下等现象。

3不按时反馈信息,没有认真如实填写记录和报告,或他人代填的,敷衍了事的。保管、保养不当,遗失公司重要资料、物品,或造成资料、物品失窃、非正常的浪费、变质或损坏。

第十条 违反财经纪律、损公肥己的行为:

●严格禁止的行为违反财经纪律或相关法律法规,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违反审批制度或程序,违规支付和出货的。

3帐目记录数据及工作流程混乱,致使收、发货物或资金发生走漏的。破坏、损毁、贪污、盗窃、赠与、转让、挪用、挥霍、克扣、侵占同事或公司设施、财产的。利用职权,收受贿赂的。冒用部门主管或其他负责人笔迹签发、伪造文件、资料的。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的。幕后操纵他人危害公司或他人利益的。窃取、泄露公司资金、技术等秘密的。

●不允许的行为

1私自外借、出租、抵押公物,或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利益的。不遵守物品放行规定,未经许可或检查,私自带出工具物品的。利用公司管理漏洞或借其他机会投机取巧的。虚报业绩、瞒报事故而蓄意妄取成绩、荣誉和个人私利者。

●不提倡的行为

在其它独立法人单位兼职。

第十一条 违反工作礼仪、道德准则的行为:

●严格禁止的行为对公司领导、员工实施威胁、暴力或造谣诬陷、讽刺诽谤、恶意中伤、严重侮辱、抵毁名誉的。道德败坏,生活作风靡乱,伤风败俗的行为。

●不允许的行为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不按规定穿戴统一制服(或劳保服装),不戴胸卡的。不讲文明礼貌用语、服务态度、行为举止不符合服务规范的行为。发现或知悉损害公司利益的事件,而隐情不报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没有及时阻止、检举,不积极配合违规违纪调查,拒不提供证据或拒不作证的。

第三章 处罚和申诉

第十二条 责任人分类

1、直接责任人:因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没有履行工作职责或其它因素直接导致事件发生的个人或团队,指使、怂恿他人者按直接责任人对待。

2、直接责任领导:直接责任人向上追溯责任时的第一级领导干部(包括班组长)。

3、首席负责人:指部门经理或主持工作的部门负责人。

4、分管领导:指分管各部门的副总经理。

5、相关责任人:指对事件负有连带责任的相关人员。

第十三条 处罚分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和刑事处罚等。行政处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免职、待岗、辞退等;经济处罚包括:赔偿损失、罚款、绩效考核扣分、扣除工资和取消各种奖金等;公司员工触犯法律或可以追究法律责任的,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刑事处分。

第十四条 班组长及以下员工违反第三类行为规范,第一次免责,第二次警告,第三次记过;违反第二类行为规范,第一次警告,第二次记过,第三次待岗(待岗时间根据情节轻重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决定,最短1个月,最长3年);违反第一类行为规范的,一次记过,二次待岗,三次辞退,每旷工1天按1次计算。

第十五条 部门副经理及以上员工违反第三类行为规范第一次警告处分,第二次记过,第三次降职;违反第二类行为规范,第一次记过,第二次降职,第三次免职;违反第一类行为规范的,一次免职,二次待岗,三次辞退。

第十六条 在岗期间被刑事拘留的,一律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 收受钱财的,挪用、克扣、盗窃、非法占用公司或他人财物的,应如数退还或上缴公司。

第十八条 违规违纪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直接责任人承担60%,直接责任领导承担20%,首席负责人承担10%,相关责任人承担10%。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0000元或间接损失大于20000元的,直接责任人按待岗处分并承担损失60%,直接责任领导免职并承担损失的20%,首席负责人降职并承担损失的10%,相关责任人警告处分并承担损失的10%,分管领导记过处分。

第十九条 因违规违纪行为而发生设备、工程质量和安全事故等,按《安全生产责任状》的相关规定处分。

第二十条 违反考勤纪律的,除旷工外,已按照考勤管理和考勤奖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的,可不再按本制度重复处罚。

第二十一条 考勤违纪次数按月进行计算,其它违纪行为考核期按计算。

第二十二条 下属员工在一个考核期内被处记过及以下处分达5人次的,或被处待岗及以上处分1人次的,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直接责任领导撤职,首席负责人降职到撤职处分,分管领导记过或降职。

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1、情节特别轻微的;

2、主动承认错误、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并及时改正;

3、因他人协迫或诱骗的,没有造成大的损失且影响较轻的;

4、出自善意,但因能力不足或方法不当而违纪的,且没有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5、部门已经查处并上报备案,属于以上4种情况的公司不再进行处罚,以上4种情形以外的从轻处罚,同时部门领导可免除联带责任或从轻处罚。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从重处罚:

1、形成死亡事故的;

2、对公司造成重大(5万元及以上)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3、协迫、诱骗或教唆他人违反本条例的;

4、故意破坏、损毁或盗窃公司设施(包括车辆、工具器具等),损毁公司名誉、打击报复相关人员等恶性行为;

5、屡犯不改的;

6、其它性质严重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一人有两种以上违规、违纪行为的,经济处罚分别裁决,合并执行,行政处罚按最高处罚的上一级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违章违纪行为的信息来源:人力资源部和安全检查监督部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人力资源部的考勤和绩效考核记录、调度指挥中心的用户回访投诉记录、分管领导组织的抽查巡视、部门的自检报告、职工和用户的反馈举报信息等。

第二十七条 相关检查部门要建立每个员工的行为档案,对发现的违规现象填写《不符合项报告》,依据本条例提出处罚意见,涉及职工的处罚意见要经被检查部门首席负责人进行审核,报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下发执行;涉及部门付经理以上干部的处理,应征求分管副总经理的意见,报经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涉及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处理,应报总经理审批。

第二十八条 对员工举报的违规违纪情况,人力资源部应及时开展详细的调查取证,实事求是,根据调查情况,出具调查报告,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报分管副总经理审批。经调查取证,证据确凿的违规违纪行为,人力资源部要及时进行处理通报。

第二十九条 在执行本条例过程中,凡发现执纪人员或审批人员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本条例的相应规定加倍处罚。

第三十条 受处罚的员工如对处罚有异议,可在在接到《不符合项报告》两天内提出复议,进行申诉。

第三十一条 复议由申诉者写出书面报告,陈述原因,提交出具《不符合项报告》的人员或部门的上级领导进行复议。

第三十二条 上级主管领导接到申诉报告后要在三天内,最长不超过7天时间,安排复核活动,提出复核意见。

第三十三条 经复议无误的,加倍进行处罚;确实有误的,要在复核报告中予以纠正,并进行澄清。

第四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未涵盖的违规行为,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参照本条例的相关内容执行。

第三十五条 公司其它制度或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以本条例规定为准。

第三十六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违纪违规处罚条例 篇6

新通集办字[2011]第046号

公司违纪违规处罚条例

一、目的

为进一步明确各级员工的劳动义务;维护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原则及定义:

1、公司以提高工作效率、加强经营管理为原则,纠正违纪违规行为;以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引导员工自觉遵守公司各项纪律、规定。

2、公司对员工的任何处理决定应当公开进行,但涉及到个人隐私及公司商业秘密的除外。

3、公司对员工违纪处罚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根据情节,依据本办法由公司运营保障部以口头或书面形式给予处罚。

4、员工对公司的处罚决定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对处理决定不服的有权申请公司执委会复查。

四、处罚的权限及执行

1、公司运营保障部负责各类常规检查。公司行政部门、人事部门可在其所管辖的范围内作专项、突击检查。

2、公司运营保障部门根据检查结果(包括行政部门、人事部门所提交的检查结果),在证据明确、充分的前提下,对确实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员工提出处罚决定。

3、上款所称之处罚决定,经该违规违纪员工的部门主管、负责人确认后即予以执行。

4、处罚决定以《违规违纪处罚单》形式(见附件一)出具,并要求该违规违纪员工确认。

5、所有《违规违纪处罚单》均由公司运营保障部保管,并提交复印件于人事部门备案,作为业绩评估考核以及是否续签劳动合同的依据。

6、公司人事部门负责执行处罚决定中经济类处罚的具体执行。各类经济罚款的名单、次数及金额应于每月末/下月初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从违纪员工本月工资收入中扣除或由当事人直接交入财务部。

五、惩戒方法

公司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对违纪行为给予相应的处罚:  口头警告:一年内累计三次口头警告计一次书面警告。 书面警告:如一年内累计三次书面警告,公司有权给予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公司不作任何补偿。

 通报批评:在员工所在部门直至全公司通报批评,且该员工在半年内不得晋升或加薪。 罚款:根据员工下述违纪程度,给予相应的罚款,以及扣发相应发的效益工资等。罚款的最高额度为工资总额20%。

 降级:薪级短期或长期降级,对于中等违纪行为降级幅度为一至二级,对严重违纪行为降级幅度为二到三级。

 降职:职位短期或长期降级,薪级与调整后的职位相一致。 停职调查:所犯过失情节严重或者影响重大的,对该员工予以停职调查处理,停职期间一般不超过7个工作日。如调查后证明非该员工过失的,停职调查期间的工资正常计发,如证明该员工确有过失的,后续处罚按照停职调查后的结果确定。

 留职察看:对于连续犯有中等违纪和严重违纪行为的,或者由于其所犯过失给公司带来较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的,给予留职察看处理。留职察看期间一般不超过3个月。员工在留职察看期间不得晋升或加薪,且如在留职察看期间再次犯有上述违纪行为的,公司有权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 解除劳动合同:员工犯有严重违纪行为的,公司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六、轻微违纪行为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上述相关处罚,并处罚款人民币50元—200元:

(1)违反公司考勤制度,一个月内发生三次迟到或早退行为的;(2)工作时间未经上司许可离开工作场所的;(3)因公司业务外出,无正当理由未及时返回的;(4)工作时间喝酒或呈醉酒状态,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5)工作时间聊天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的;(6)未经许可在公司内进行推销、传销等行为的;(7)未经许可在规定场所和时间外饮食、吸烟或休息的;(8)消极怠工,经批评后仍不改正的;

(9)工作不负责,遭到客户或其他第三方投诉的;

(10)根据岗位职责需要,需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的员工,拒接公司、客户来电,或在合理时间内未对公司、客户来电予以回复或处理,尚未造成公司损失的;

(11)在工作场所乱扔垃圾、随地吐痰以及有其他不文明行为的;

(12)未办理或故意拖延办理业务移交等手续或报告的;(13)在工作场所内使用带有攻击性、歧视性、侮辱性或其他不礼貌言行的;

(14)在工作场所内大声喧闹的;(15)恶意骚扰他人的;

(16)未经许可使用公司设施,或使用公司指定以外设施的;(17)使用公司财物不当,造成浪费的;

(18)未经许可,利用公司电源给个人电动车的电瓶充电的;(19)未经许可,将公司财物带出公司的;

(20)因过失致使公司财产遭受经济损失,累计价值不满500元的;(21)因过失致使公司名誉及信用受损的;

(22)在工作中有隐瞒事实、虚构真相、制作虚假材料的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财务报销中虚假报销等),尚未造成公司损失的;

(23)工作时间未按照公司规定穿戴指定服装、佩戴证件的;(24)不服从上级指令或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散布谣言的;(25)有越权或失职行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不满500元的;(26)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将非公司人员带入公司及公司指定区域或将未经许可的物品带入公司及公司指定区域的;(27)未经公司许可或以业务以外目的利用公司电脑浏览互联网的;

(28)有其他相当于上述各项行为的;(29)教唆他人违反上述轻微违纪行为的。

七、中等违纪行为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上述相关处罚,并处罚款人民币200元—500元:

(1)第2次发生本规定所述轻微违纪行为的;(2)一年内累计旷工不满三天的;

(3)多次委托他人代打出勤卡或受他人委托代打出勤卡的;(4)工作时间喝酒(公司应酬除外)或呈醉酒状态,已造成后果的;

(5)根据岗位职责需要,需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的员工,拒接公司、客户来电,或在合理时间内未对公司、客户来电予以回复或处理,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累计价值不满500元的;

(6)诽谤、聚众取笑同事的;

(7)采取不恰当的方式发表个人意见或违反公司沟通规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8)公开散布、传播他人隐私的;

(9)因过失致使公司财产遭受经济损失,累计价值满500元不满2000元的;

(10)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公司和他人人身伤害的;(11)造成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丢失和损坏的;(12)所属员工有职务侵占(携款潜逃)情况的;

(13)在工作中有隐瞒事实、虚构真相、制作虚假材料的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财务报销中虚假报销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累计价值不满300元的;

(14)工作时间内使用非工作必须的电脑软件,或其他未经公司许可使用的电脑软件;

(15)上班睡觉、浏览无关网站以及阅看无关书刊;(16)未经许可,用私人电脑接入公司内部网络的;(17)未经许可,使用公司车辆的,尚未造成损失的;(18)违反公司的安全、卫生规定或违反生产操作规程(如禁火区使用明火等),尚未造成损失的;(19)不服从上级指令或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散布谣言,经批评仍不改正的;

(20)有严重越权或严重失职行为,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累计价值满500元不满1500元,或造成公司重大名誉损失的;

(21)无正当理由,对公司或上级进行无理取闹的;(22)对根据本规定应受处罚者给予纵容包庇的;(23)有其他相当于上述各项行为的;(24)教唆他人违反上述所述中等违纪行为的;

八、严重违纪行为

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给予上述相关处罚,直至予以辞退,并处罚款人民币500元及以上:

(1)第3次发生本规定所述轻微违纪行为的;(2)第2次发生本规定所述中等违纪行为的;

(3)连续旷工三天以上(包括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五天以上(包括五天)的;

(4)工作时间喝酒(公司应酬除外)或呈醉酒状态,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

(5)根据岗位职责需要,需要保持手机24小时开通的员工,拒接公司、客户来电,或在合理时间内未对公司、客户来电予以回复或处理,造成公司损失,累计价值满500元的;(6)在工作场所内使用暴力、恐吓或类似行为的(如打架行为);

(7)在工作场所内进行非法集会和非法宣传等活动,或使用带有煽动性的言论,或采取其他行动,妨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有妨害危险的;

(8)在工作场所内有性骚扰行为的;

(9)因过失致使公司财产遭受经济损失,累计价值满2000元的;

(10)造成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丢失和损坏严重的;(11)所属员工有职务侵占且数额巨大(携款潜逃)等情况;(12)因故意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和名誉及信用受损的;(13)因其他故意行为致使公司财产遭受经济损失的;(14)挪用公司财物的;(15)侵占公司财物的;(16)盗窃公司或他人财物的;

(17)工作时间参与赌博或非法交易行为的;(18)收受贿赂的;

(19)利用公司职务或职权,敲诈勒索或不正当地收受钱财或谋取私利的;

(20)在工作中有隐瞒事实、虚构真相、制作虚假材料等的欺诈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在财务报销中虚假报销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累计价值满300元的或造成恶劣影响的;

(21)伪造身份证明、学历证明、健康证明等证明文件,在应聘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或采用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聘用的;

(22)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公司和他人人身伤亡和致残的;

(23)违反公司的安全、卫生规定或违反生产操作规程(如禁火区使用明火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致使他人伤亡的;

(24)未经许可,使用公司车辆,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造成公司损失的;

(25)无证驾驶的;

(26)不服从上级指令或不服从工作安排或散布谣言,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的;

(27)未经许可,擅自下载程序或更改公司电脑数据的;(28)未经许可,擅自登录与公司无关的网站,下载和游览与公司无关的内容;用私人电脑接入公司内部网络,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秩序或造成公司损失的;

(29)因严重越权或严重失职行为,严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或造成公司经济损失累计价值满1500元,或造成公司重大名誉损失的;

(30)因对所受处罚不满,向相关人员进行蓄意报复或恐吓的;

(31)未经许可,在其他公司就业或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或指导,严重影响本职工作或经批评后仍不改正的;

(32)未能遵守公司保密规定,或未能妥善保管公司及客户的资料,或未经许可,擅自将包括公司电脑以及外部记忆存储体或其他工作资料带出公司,或在公共场所谈论涉及公司或客户机密的;

(33)不履行岗位职责,对下属工作监督不力,造成公司损失的;

(34)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利益冲突的相关规定的;(35)因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非法取得或泄漏公司商业秘密的;

(36)违反公司保密制度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37)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其他司法处罚的;

(38)未经许可,在公司内录音、照相、摄影或绘画的;(39)工作时间内未经许可将未授权的人员带入公司生产区域的;

(40)犯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或乙类传染病,违反相关规定私自或强行进入工作场所,危及他人健康的;

(41)严重违反公司其他各项规章制度的;(42)有其他相当于上述各项行为的;(43)教唆他人违反上述所述严重违纪行为的。

九、其他:

(1)、如与公司集团管理办法、《员工手册》有抵触的,以集团管理办法、《员工手册》为准;

(2)、如有损坏赔偿情况,可对违规情况先行处罚,在赔偿价格出来后,再追究责任人的赔偿责任;(3)、此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4)、此规定解释权归运营保障部。(5)、违规违纪处罚单

新时代通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运营保障部

2011年4月22日

签发人:廖远进

中学学生违纪处罚条例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管理,维护学校教学秩序,严肃学校纪律,预防和减少违纪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社会新人,根据《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中学生守则》,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对违纪学生的处分,必须慎重且严格执行手续。学校对违纪学生,坚持教育为主和教育与处分相结合的原则,对受处分的学生,学校领导和班主任要经常找他们谈心,要热情帮助,不应歧视。帮助他们改正缺点,错误,及时撤消处分。

第三条:对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破坏公共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程序、权限

第四条:根据学生所犯错误的性质、情节、造成的后果,偶犯还是屡犯,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态度,给予下列五种处分:(1)警告;(2)严重警告);(3)记过;(4)记大过;(5)留校察看;(6)勒令退学;(7)开除学籍。

第五条:,班主任在充分调查的基础上,责令违纪学生写出书面检查,将学生的检查、旁证材料等报学校德育处。处分决定由班主任通知家长和学生本人,并做好受处分学生的思想工作。处分决定一般在全校公布。

第六条: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由德育处主任批准;记过、记大过处分由校长批准;留校察看、勒令退学须经行政会讨论通过,由校长批准;开除学籍,由学校提出,报市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第七条:凡所犯错误给集体和他人带来经济、物质损失及人身伤害的,除给予纪律处分外,还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八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从轻或免于处分:

(一)情节轻微,不是主谋者;(二)主动承认错误并及时改正者;(三)主动赔偿损失者;(四)检举揭发有功者。

第九条:违反学校纪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从重处罚:

(一)有较严重后果者;(二)认错态度不好者;(三)对检举人,证人打击报复者;(四)屡教不改(包括受处分后,又犯其它方面错误的)者;(五)手段恶劣,情节严重者;(六)胁迫,诱骗和教唆他人违纪者;(七)嫁祸于他人者;(八)一人有两种以上违犯处分条例行为者,按较重的处分后再加重处分。

第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一)上课无故迟到或早退、迟交和缺交作业经多次教育不改者;(二)学期内累计旷课10-20节者(迟到3次按旷课1节计算);(三)故意破坏公共财物者;(四)扰乱学校的公共秩序,不听劝阻,影响较大者;(五)抽烟、喝酒经多次批评教育不改者;(六)在大型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七)在寝室或教室打牌、下棋,寄宿生留宿非本寝室人员,经批评教育不改者;(八)有偷窃行为者(寄宿生取消其住宿资格);(九)在校期间初次进入营业性游戏厅、歌舞厅、网吧者;

(十)男女生交往行为不得体,有损中学生文明形象,经教育不改者;

(十一)有其他应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行为者。

第十一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记过或记大过处分。

(一)学期内累计旷课21-40节者;(二)严重破坏课堂纪律,干扰教学,经多次教育不改者;(三)在校内外有不止一次偷窃行为者;(四)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五)不服从教育管理,与教师或学校其它工作人员发生冲突,造成不良影响者;(六)敲诈勒索他人财物者;(七)在公共场所聚众闹事者;(八)写恐吓信或用其它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学习者;(九)破坏学校花草树木、教学设施后果较严重者;(十)考试中舞弊行为严重者;(十一)违纪且不配合学校有关部门处理,态度恶劣者;(十二)纠集社会青年到校滋事,打架斗殴者;(十三)就寝期间外出上网者;

(十四)有其他应给予记过处分行为,或受过警告处分又重犯第十条者。

第十二条: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一)学期内累计旷课41-50节者;

(二)不通知家长、教师擅自离家、离校出走者;(三)违纪行为在校内外造成恶劣影响,严重损害学校声誉者;(四)在校期间多次进入营业性游戏厅、歌舞厅、网吧者;(五)在记大过期间又重犯第十条、第十一条。

第十四条:学生有下列行为者,给予勒令退学处理或开除学籍处分(高中部)。

(一)学期内累计旷课达50节以上者;

(二)在校期间多次进入营业性网吧屡教不改者;

(三)聚众群殴或找校外人员报复、殴打同学造成恶劣影响者;(四)违反国家治安条例,受到国家法律追究者;(五)留校察看期间,如屡教不改或又重犯其它严重错误者;(六)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分者;(七)严重违反《中学生守则》、破坏社会秩序、破坏国家、集体财产有严重后果、道德品质败坏、偷窃成性、激起师生公愤者。

第三章:附则

第十五条:警告或严重警告、记过或记大过处分在三个月后,留校察看在半年后,根据表现可考虑予以撤销处分。受处分的学生(不包括勒令退学)对自己的错误有较深刻的认识,并能以实际行动改正,经本人申请,班主任签署意见,报德育处,经学校行政会通过,准予撤销处分。

第十六条:凡给予处分的学生,其处分决定记入学生档案。撤销处分后,将其处分的决定存入学校文书档案,不记入毕业生登记表。凡受处分的学生当不得评为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或其他积极分子。在高中毕业政审材料中,将如实填写学生在高中阶段何时受何种处分及何时撤销处分的情况。学生受到留校察看处分至高三毕业未能撤销者,暂缓发放毕业证书。

职工违纪能否经济处罚 篇8

2009/12/12 0:00:00劳动报

老马同志:最近我们单位罚了一名职工100元,因为他2次迟到还态度不端正。但这职工 说,现在国家不允许罚款了,故要我们退回罚款,否则就要告我们。难道对违纪职工企业不 能再扣罚了吗?读者田定军田读者:

当然不是。这里我主要介绍三点。

第一,单位对职工的违纪行为,一般会在经济上进行相应的惩罚,比如罚款。这可在原 《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找到依据。但2008年1月出台的国务院令第516号文,已明确将《企 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因为已经有《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来取代。这样一来,企业再以罚 款形式处罚职工就显得缺乏依据了。而且企业作为用人单位,非行政机关,国家也没有赋予 其罚款的权利。

第二,不能罚款就等于在经济上再也不能处罚违纪职工了?国家好像也没有这方面的禁 止性规定。其实作为一个经济组织,为了组织正常有序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必须对职工进 行有效的管理,而奖惩就是主要的一种调节手段。从惩罚的形式来看,也无非是两种,一是 行政的,二是经济的。行政的主要有警告、记过、辞退等;而经济的则有扣罚款等。所以我 个人看法,罚款不行了,并不等于不能扣款,降低减少报酬或不发奖金等,而这些也都可从 现行的法律中找到依据。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是没有本质区别的,实质都是让违纪职工在 经济上付出代价,只不过现在得换个名称而已。

第三,但如何行使经济处罚权是大有讲究的。这里我认为一定要把握好这样四个节点问 题:一是得制定完善的与经济考核相挂钩的奖惩制度,比如考勤制度,规定一旦违反可以不 发全勤奖之类;二是规章制度的制定与生效得符合程序,否则无效,不能作为处罚的依据; 三是职工的违纪行为一定得查实并与制度规定相一致;四是扣款得注意两个底线,一是不能 超过工资的20%,二是扣款后的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住校生违纪处罚规定 篇9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学生在宿舍内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和相关管理制度;为保护住校生的权利和利益,发挥学生宿舍的育人功能,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依据我校教育教学工作思路和相关规定,特制定《住校生违纪处罚条例》、具体内容如下:

—、对住校生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和学生对错误的认识态度分别给与“批评教育”、“暂停住校资格”、“取消下期住校资格”三个等级。

二、值周值日人员和班主任要从关心、帮助学生发展角度出发,本着“教育为本,处罚为辅”的政策,坚持“纪律处罚和思想教育相结合,以思想教育为主的策略,对学生轻微的违纪行为应及时给予严肃认真的批评教育。

三、有以下违纪行为给予“暂停住校资格”的处罚(处罚等级依次为暂停一周、半个月及一个月):

1、连续旷操(或早晚自习、住校生会议等)2次;1周内早操、晚自习累计迟到3次;1周内熄灯后讲话2次或不按时就寝2次;

2、故意损坏公物和故意破坏公区卫生2次;

3、严重对抗值周值日或其他老师教育管理的;未请假私自离校的;查房时发现未请假而不在本寝室者;

4、在宿舍内随意违规使用电器的;

5、在宿舍区对他人开不文明玩笑或恶作剧造成一定影响的;

6、私自留宿校外人员的;

四、有以下违纪行为给予“取消下期住校资格”处罚:

1、对违反第三条有关规定,经教育和处罚累教不改者,经向本寝室或本班级进行民主评议,评定等级为不合格且超过半数的,;

2、在宿舍内打架,造成严重后果的;

3、偷窃、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4、抽烟、喝酒、赌博,就寝期间私自外出玩耍或上网,宣传、进行封建迷信等,经教育不改的;

5,恶意对抗教师的管理且造成严重后果;

6、携带管制刀具、火源等严禁带入宿舍区物品的;

六、其他要求:给予暂停住校资格处分的,回校住宿之前,要写出思想认识和保证书,经班主任签字同意方可恢复住校资格。

学生违纪处罚程序及办法 篇10

学生出现较为严重的违纪行为的(如抽烟、喝酒、打架斗殴、经常迟到、旷课、考试作弊、毁坏学校公共设施等)学校将严格按以下程序对违纪学生严肃处理。

一、落实学生违纪情况,并责成学生书面写出违纪经过,由家长将学生带离学校回家反思。(第一个工作日)

二、与家长沟通学生情况(学生不得在场)(第二个工作日)

三、学生在家反思。(第三、四、五个工作日)

四、家长将学生检查及反思情况与班主任沟通。(学生不得在场)(第六个工作日)

五、班主任将学生反思情况与学校政务处沟通,学校根据学生违纪情况决定对其进行何种处分。(第七个工作日)

六、学生及家长写出书面保证书交班主任保存,然后学生在学校同意后方可返校入班,并在返校当日在全班做出检讨。(第八个工作日)

七、对屡教不改,反复违纪者,学校将责令其退学。

八、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学校将直接交由公安机关处理,并责令退学。

处罚是手段不是目的,希望家长能督促学生遵守校纪班规,配合学校教育好我们的孩子。

家长签字:

获嘉县实验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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