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电保护设置规范

2024-07-21

漏电保护设置规范(共8篇)

漏电保护设置规范 篇1

1 总进线漏电断路器的漏电动作特性

漏电保护也称为剩余电流保护, 它和零序电流保护是有区别的, 漏电保护是检测二相电流及中性线电流的矢量和, 即i A+iB+i0+iN=0。将三相导线及N线穿过电流互感器, 当没有发生接地故障时, 无论三相是否平衡, 此值总是为零, 当发生某一相接地故障时, 此值即为故障电流。因此, 漏电保护器的整定电流Iz应当考虑两个基本条件:必须躲过正常泄漏电流 (IL) , 即IZ>IL必须小于引起火灾的最小点燃电流 (IRmin) , 即IZ

1) 漏电保护器的整定电流应大于正常泄漏电流值。按国家标准《漏电保护器安装和运行》 (GBl3955-92) 中5.3规定:“根据电气线路的正常泄漏电流, 选择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选择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时, 应充分考虑到被保护线路和设备可能发生的正常泄漏电流值, 必要时可通过实际测量取得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泄漏电流值;选用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不动作电流, 应不小于电气线路和设备的正常泄漏电流的最大值的2倍”。泄漏电流不同于额定工作电流, 它不能通过计算得到准确数值, 通过计算得出的泄露电流是合格用电设备允许泄漏电流的最大值, 正常情况下会小于此值。因此, 漏电保护器的额定动作电流应留有一定余量, 以适应日久回路绝缘电阻降低、用电设备增加以及季节变化等引起的泄漏电流增大的现象。

2) 漏电保护器的整定电流应小于引起火灾的最小点燃电流。在住宅总进线设漏电保护器是为了防止接地故障引起的电气火灾。当发热功率为60~100W, 如释放在较小面积的可燃物上, 就会立即引发火灾。折合成电流值为272.7~454.5m A (I=P/U=60/0.22=272.7m A) 。因此, 住宅总进线处设置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Z≤300~500m A。

3) 住宅总进线漏电保护器的整定电流可按下列要求选择。当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小于1500m2 (单相配电) 或4500m2 (三相配电) 时, 漏电断路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12为300m A。当住宅部分建筑面积在1500~20001112 (单相配电) 或4500~6000m2 (三相配电) 时, 漏电断路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IZ为500m A。当住宅部分建筑面积超过6000m2时, 应多路配电并分别设置漏电断路器或在总配电柜的出线问路上分别装几组漏电断路器。

2 住宅楼内的漏电断路器动作应有选择性

为厂缩小发生人身电击及接地故障切断电源时引起的停电范围, 漏电保护器动作应有选择性。住宅配电系统的漏电保护按《住宅设计规范》要求, 可分为二级漏电保护, 总进线和住户一般插座支路 (除空调插座以外) 。其作用后者为防止人身电击伤亡事故;前者不仅可以防火, 而且还可以做为防触电的后备保护, 与户内漏电保护器相互配合, 形成有层次、有纵深、具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体系。因此, 应合理选取漏电断路器的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 以达到两级保护间的协调配合。上一级的漏电保护器的额定不动作电流不小于下级各支路所有漏电保护器额定不动作电流之和。同时, 应选用带有一定时限的保护器, 即具有选择性标志S的产品。推荐参考值:第二级 (住宅插座回路) 采用动作电流30m A, 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断路器;第一级采用300m A或500m A, 动作时间小于0.4s的漏电断路器。

3 接地方式与住宅总进线漏电断路器的极数

《住宅设计规范》要求, 住宅配电系统“应采用TT、TN-C-S或TN-S接地方式, 并进行总等电位连接”。在设计中对一幢住宅究竟采用哪一种接地方式, 需要根据具体条件确定。随接地方式的不同, 其总进线漏电保护器的极数也应不同。

当采用TT或TN-S接地方式时, 相线与中性线发生相零短路或N线电位偏移所引起的高电位传不到PE线上去, 有利于安全, 但N线上的高电位可能导致维护检修人员有间接触电的危险。所以, 为住宅总进线设置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能够同时断开N线的四极四线式漏电保护断路器。实际工程中曾多次出现采用三极三线式漏电保护器合而不上闸的现象。因此, 在以单相负荷为主的住宅楼中, 三相负荷不可能完全平衡, 总进线漏电保护器严禁使用三极三线式。

4 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 消防配电回路上不宜设漏电保护。为了防止电气火灾, 须把住宅楼的所有线路和设备置于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内, 并在故障时切断电流, 而对于消防用电 (如高层建筑的消防泵、喷洒泵、电梯、事故照明、排烟风机等) , 一旦发生漏电切断电源, 消防负荷不能可靠的工作, 会影响人员疏散及灭火, 造成更大的事故或经济损失。《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电气) 规定“凡带消防用电设备的回路不能装设作用于切断电源的漏电保护装置, 应设报警式漏电保护装置”。显然, 对于高层住宅来说, 动力电源是消防设备的主供电源, 总进线不应设置漏电保护器。同样, 作为动力电源的备用电源也不应设置漏电保护器。

2) 漏电保护器的误动作。漏电断路器在使用中拒动作与误动作现象时有发生, 接线不正确、接地不当、感应过电压及操作过电压、电磁干扰、电网中的高次谐波及所带设备的对地电容电流等都是引起误动作的原因。在设计、安装及应用时, 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以使漏电断路器的拒动作与误动作可能性降至最低:a.正确选择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泄漏电流值;b.住宅总进线应采用三相三 (四) 极四线式漏电断路器;c.不同接地形式中接线方式不同, 安装时必须严格区分N线和PE线;d.选择泄漏电流动作值和动作时间可调、泄漏电流值可显示的漏电断路器。

总之, 在电源进线上装设RCD是国际上广泛采用的电气防火措施, 为消除电气火灾提供了有效手段。目前, 我国电气火灾发生率较高, 尤其是住宅建筑, 线路绝缘差, 更应重视RCD的应用。电气火灾事关生命财产安全, 不能轻率对待, 应正确设计和施工, 并严格检验, 使RCD正常发挥作用, 以减少我国居高不下的电气火灾数量。

参考文献

[1]中国航空工业规划设计研究院等编.工业与民用配电设计手册第二版.水利出版社, 1994.

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 篇2

1990年6月1日,劳动部

漏电保护器是一种防止人身触电事故的电气安全防护装置,近几年已广泛推广使用,提高了我国生产企业安全用电水平。为确保漏电保护器的安全可靠性能,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现颁发《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请认真贯彻实施,注意总结经验,并将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告我部。

附:漏电保护器安全监察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以下简称漏电保护器)的安全监察工作,保证产品的安全性能及使用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漏电保护器,是指当电路中发生漏电或触电时,能够自动切断电源的保护装置,包括各类漏电保护开关(断路器)、漏电保护插头(座)、漏电保护继电器、带漏电保护功能的组合电器等。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类漏电保护器的生产、销售和安装使用。

第二章 生产与销售

第四条 漏电保护器的设计、制造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凡执行企业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均不得低于国家标准。

第五条 生产企业需具有保证产品质量的技术文件、工艺、设备、生产环境条件、质量检验手段、管理制度及售后服务措施。

第六条 生产企业经所在地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后,应履行产品认证手续,并应具有国家有关部门授权的检验机构所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

第七条 生产企业必须设立安全质量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检验人员。对出厂的产品,必须逐台进行安全性能检验,并出具产品合格证。

第八条 漏电保护器必须经安全检验合格,并具有认证标志,方可销售。销售单位对其经销的产品应有销售服务措施。

第九条 任何单位、商店经销漏电保护器,必须经工商部门登记,并报当地劳动部门备案,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章 使用范围与选用原则

第十条 触电、防火要求较高的场所和新、改、扩建工程使用各类低压用电设备、插座,均应安装漏电保护器。

第十一条 对新制造的低压配电柜(箱、屏)、动力柜(箱)、开关箱(柜)、操作台、试验台,以及机床、起重机械、各种传动机械等机电设备的动力配电箱,在考虑设备的过载、短路、失压、断相等保护的同时,必须考虑漏电保护。用户在使用以上设备时,应优先采用带漏电保护的电器设备。

第十二条 建筑施工场所、临时线路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第十三条 手持式电动工具(除Ⅲ类外)、移动式生活日用电器(除Ⅲ类外)、其它移动式机电设备,以及触电危险性大的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第十四条 潮湿、高温、金属占有系数大的场所及其它导电良好的场所,如机械加工、冶金、化工、船舶制造、纺织、电子、食品加工、酿造等行业的生产作业场所,以及锅炉房、水泵房、食堂、浴室、医院等辅助场所,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第十五条 应采用安全电压的场所,不得用漏电保护器代替。如使用安全电压确有困难,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批准,方可用漏电保护器作为补充保护。

第十六条 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超过30mA的漏电保护器,在其他保护措施失效时,可作为直接接触的补充保护,但不能作为唯一的直接接触保护。

第十七条 选用漏电保护器,应根据保护范围、人身设备安全和环境要求确定。一般应选用电流动作型的漏电保护器。

第十八条 当漏电保护器作分级保护时,应满足上下级动作的选择性。一般上一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小于下一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或是所保护线路设备正常漏电电流的2倍。

第十九条 在不影响线路、设备正常运行(即不误动作)的条件下,应选用漏电动作电流和动作时间较小的漏电保护器。

第二十条 选用漏电保护器,应满足使用电源电压、频率、工作电流和短路分断能力的要求。第二十一条 选用漏电保护器,应满足保护范围内线路、用电设备相(线)数要求。保护单相线路和设备时,应选用单极二线或二极产品;保护三相线路和设备时,可选用三极产品;保护既有三相又有单相的线路和设备时,可选用三极四线或四极产品。

第二十二条 在需要考虑过载保护或有防火要求时,应选用具有过电流保护功能的漏电保护器。

第二十三条 在爆炸危险场所,应选用防爆型漏电保护器;在潮湿、水汽较大场所,应选用密闭型漏电保护器;在粉尘浓度较高场所,应选用防尘型或密闭型漏电保护器。第二十四条 固定线路的用电设备和正常生产作业场所,应选用带漏电保护器的动力配电箱;建筑施工与临时作业场所用电设备应选用移动式带漏电保护器的配电箱;临时使用的小型电器设备,应选用漏电保护插头(座)或带漏电保护器的插座箱。

第四章 安装与管理

第二十五条 漏电保护器安装时,应检查产品合格证、认证标志、试验装置,发现异常情况必须停止安装。

第二十六条 漏电保护器的保护范围应是独立回路,不能与其他线路有电气上的连接。一台漏电保护器容量不够时,不能两台并联使用,应选用容量符合要求的漏电保护器。

第二十七条 安装漏电保护器后,不能撤掉或降低对线路、设备的接地或接零保护要求及措施。安装时应注意区分线路的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工作零线应接入漏电保护器,并应穿过漏电保护器的零序电流互感器。经过漏电保护器的工作零线不得作为保护零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的外壳。线路的保护零线不得接入漏电保护器。第二十八条 在第14条规定的场所,必须设置独立的漏电保护器。不得用一台漏电保护器同时保护二台以上的设备(或工具)。

第二十九条 在安装不带过电流保护的漏电保护器时,应另外安装过电流保护装置。采用熔断器作为短路保护时,熔断器的安秒特性与漏电保护器的通断能力应满足选择性要求。第三十条 漏电保护器经安装检查无误,并操作试验按钮检查动作情况正常,方可投入使用。第三十一条 各级劳动部门负责对安装使用单位进行安全监察,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站负责在用漏电保护器的常规检测。常规检测每年应进行一次,检测的项目为绝缘电阻、试验装置性能和动作特性等。

第三十二条 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应加强对漏电保护器运行安全的监督,并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第三十三条 对在用漏电保护器的管理,应有明确的分工。对漏电保护器运行动作情况,包括正常动作、误动作、拒动作等,都要记录和统计分析。

第三十四条 漏电保护器的安装、检查等应由电工负责进行。对电工应进行有关漏电保护器知识的培训、考核。内容包括漏电保护器的原理、结构、性能、安装使用要求、检查测试方法、安全管理等。

第三十五条 回路中的漏电保护器停送电操作,应按倒闸操作程序及有关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第三十六条 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发生动作后,应根据动作的原因排除了故障,方能进行合闸操作。严禁带故障强行送电。

第三十七条 使用者应掌握漏电保护器的安装使用要求、保护范围、操作及定期检查的方法。使用者不得自行装拆、检修漏电保护器。

第三十八条 漏电保护器发生故障,必须更换合格的漏电保护器。第三十九条 对运行中的漏电保护器应进行定期检查,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并作好检查记录。检查内容包括外观检查、试验装置检查,接线检查,信号指示及按钮位置检查。

第四十条 检查漏电保护器时,应注意操作试验按钮的时间不能太长,次数不能太多,以免烧坏内部元件。

第四十一条 漏电保护器的检修应由专业生产厂进行、检修后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经过专业生产厂按国家标准进行试验,并出具检验合格证。检修后仍达不到规定要求的漏电保护器必须报废销毁,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回收利用。

第五章 监督检验与处罚

第四十二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要对管辖区内的生产企业建档建卡,对生产企业的漏电保护器产品安全性能实施监察。对产品安全性能不合格的企业,应及时发出安全监察指令书,限期整改。

第四十三条 劳动部门认可的特种电器安全检验机构,应配合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部门实施对漏电保护器产品安全性能的监督检验工作。

第四十四条 产品安全性能监督检验的项目为:验证绝缘电阻和介电性能;验证动作特性;验证试验装置的性能;验证温升;验证过电流保护特性(仅适用于具有该项功能的漏电保护器);验证辅助电源中断时漏电保护器的性能等。

第四十五条 凡违反本规定,进行生产、销售、安装使用的,视情节轻重由劳动部门责令停产停销或限期整改,并按规定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第四十六条 凡因产品安全性能不合格,或不按照本规定安装使用而造成火灾、爆炸、人身触电伤亡事故的,应追究生产或使用单位的法律责任,并由其负责赔偿经济损失。

第六章 附 则

漏电保护器的管理论文 篇3

对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运行,各县级电力部门应对所辖乡级供电所和用户作出如下规定:

(1) 要求各用电农户和单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否则不予供电。

(2) 凡新安装的漏电保护器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国家认证标志,其技术参数能与被保护设备配套。不得购置安装不合格的产品。

(3) 漏电保护器动作跳闸重合不成功,必须查明原因消除故障后方可送电,不准强行送电,不得在无保护状态下通电。

(4)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擅自将漏电保护器拆除或退出运行,否则不予供电,一切后果由拆除者负责。

(5) 对于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设备损坏事故者,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惩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对漏电保护器的安装、运行资料宜按如下要求进行收集、汇总,保存和上报:

(1) 乡级供电所应建立漏电总保护器台账,末级漏电保护器统计表,并确保与现场相符。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汇总,汇总科目应包括:各台区配变台数,低压出线条数,漏电保护器安装投运台数、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全乡漏电总保护器安装率,损坏更换台数,新增台数,末级漏电保护器台数及安装率等。汇总表一份报县级电力部门,一份留档长期保存。

(2) 乡级供电所每月应对漏电总保护器试跳运行并记录进行汇总。汇总科目应包括:各种型号漏电总保护器台数及其永久故障跳闸次数、故障原因分类,每年将十二个月的汇总记录进行年汇总,年汇总一份报县级电力部门,一份留档长期保存。

(3) 乡级供电所每年应对漏电总保护器性能测试记录进行一次汇总,汇总科目应包括:各种型号漏电总保护器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不合格台数、动作电流超标台数、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下的动作时间超标台数,鉴相鉴幅型的应增加额定触电不动作电流不合格台数、额定触电动作电流下的动作时间超标台数、闭锁功能不合格台数等。现场记录一般保存三年,以利前后比较。年汇总一份报县级电力部门,一份留档长期保存。

(4) 县级电力部门在收到乡级报表后也应汇总上报市级电力部门,市级电力部门在收到县级报表时应汇总上报省局,省、市、县都应长期保存下级报来的报表及汇总表。这样,能全面掌握各级电力部门漏电保护器现状、运行情况分析和存在的问题,为上级部门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漏电保护设置规范 篇4

二、保护接地与接零。电力建设施工现场采取何种接地与接零方式,与现场的供电方式有关:(一)中性点非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中,电力装置应采用低压接地保护。(二)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低压电网中,电力装置应采用低压接零保护,有时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四线制TN―C电网中,做保护中性线PEN重复接地以降低漏电设备外壳的对地电压;减轻因中性线中断而产生的触电危险;保护中性线截面不应小于相线截面的50%,并应尽可能与相线相同。(三)在使用专用变压器供电的低压电网中,电力装置应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五线制(TN―S)保护接零系统――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PE)可靠连接;专用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箱式变压器)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四)接地与接零保护原则。1、保护接地原则。在中性点不接地的低压系统中,正常情况下电力建设需要的各种电力装置的不带电的金属外露部分、电能供应的设备外壳都应接地(特殊规定例外)。(1)电机、变压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的金属底座和外壳。(2)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3)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含铁制配电箱)及铆焊、焊工的操作平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4)汽油、柴油、机油等储油罐的外壳。(5)20m以上的竖井架(如烟囱施工的中央井架、电动提/升模装置)脚手架、水塔施工用的起重折臂吊、曲线电梯的轨道。(6)安装在电力线路杆塔上的电力设备的外壳及支架。(7)起重机(电动葫芦、龙门吊、DBQ系列塔吊等)的每条轨道应设2点接地。在轨道之间的接头处,宜作电气连接;接地电阻应小于4Ω。装有接地滑接器时,滑接器与轨道或接地滑接线应可靠连接。司机室与起重机本体用螺旋连接时,应进行电气跨接,其跨接点不应少于2处:跨接宜采用多股软铜线,其截面面积不得小于16mm2,两端压接接线端子应采用镀锌螺旋固定;当采用圆钢或扁钢进行跨接时,圆钢直径不得小于12mm,扁钢截面的宽度和厚度不得小于40mm、4mm。

2、保护接零原则。(1)在正常情况下,施工现场的下列电气设备不带电的外露导电部分应做保护接零。①电机、变压器、照明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的金属外壳。②电气设备传动装置的金属部件。③配电屏与控制屏的金属框架。④室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框架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围栏和金属门。⑤电力线路的金属保护管、敷线的钢索、起重机轨道滑升模板金属操作平台等。⑥安装在电力杆线上的开关、电容器等电气装置的金属外壳及支架。⑦环境恶劣或潮湿场所(如锅炉房、食堂、地下室及浴室、电缆隧道)的电气设备必须采用保护接零。

(2)注意事项。在敷设保护零线时,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尤其是在施工用电与外电线路共用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应根据当地供电公司的要求采用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在由同一发电机、同一变压器或同一母线供电的低压电力网中,不宜同时采用接地保护与接零保护。

漏电保护设置规范 篇5

研究

摘 要:漏电保护器是目前电力行业中最常见的保护装置,其主要用来在设备发生漏电故障时对线路和人身安全进行保护。文章根据漏电保护器的工作原理,对其特性功能进行改进,使其更加适用于电力设备移动检测平台。

关键词:漏电保护器;保护;电力设备;移动检测平台

前言

对于电力设备移动检测平台而言(变压器试验车),临时移动电源使用频繁,应用场所也比较多,如果在使用过程中,电源电压不正常,将会造成用电设备的损坏,电源电压的升高,对电器设备的损坏要更为严重(接错电源误接380V,中性点位移等各种原因),所以我们要将移动电源装配有过压型的漏电保护器。当电源电压超过设定值时,驱动跳闸回路动作,切断负载,这样就可以防止因电源电压升高对仪器设备造成的损坏。因此,对于研究漏电保护器的合理选型和正确使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漏电保护器的原理

漏电保护器主要包括检测元件(零序电流互感器)、中间环节(包括放大器、比较器、脱扣器等)、执行元件(主开关)以及试验元件等几个部分。

在被保护电路工作正常,没有发生漏电或触电的情况下,由基尔霍夫定律可知,通过TA一次侧的电流相量和等于零,这使得TA铁芯中的磁通的向量和也为零。这样TA的二次侧不产生感应电动势,漏电保护器不动作,系统保持正常供电。当被保护电路发生漏电或有人触电时,由于漏电电流的存在,通过TA一次侧各相电流的相量和不再等于零,产生了漏电电流Ik。这使得TA铁芯中的磁通向量和也不等于零,在铁心中出现了交变磁通。在交变磁通作用下,TL二次侧线圈就有感应电动势产生,此漏电信号经中间环节进行处理和比较,当达到预定值时,使主开关分励脱扣器线圈TL通电,驱动主开关GF自动跳闸,切断故障电路,从而实现保护。漏电保护器的改进

临时移动电源在我们工作中使用非常频繁,应用场所也比较多,如果在使用过程中,电源电压不正常,将会造成用电设备的损坏,电源电压的升高,对电器设备的损坏要更为严重,(接错电源误接380V,中点位移等各种原因),移动电源一般均配有漏电保安器,如果对保安器内部电路进行改造,增加过电压保护功能,当电源电压超过设定值时,驱动跳闸回路动作,切断负载,这样就可以防止因电源电压升高,对仪器设备造成损坏。压敏电阻是一种电阻值对电压敏感的器件,它的特点是当加在它上面的电压低于它的阀值电压UN时流过它的电流较小,形似于一关死的阀门(阻值在100兆欧以上),当电压超过UN时流过它的电流激增,相当于阀门打开(阻值在1-10欧左右),利用这一特性可以抑制电路中出现过电压,保护电路免受过电压的损害。

根据压敏电阻这一特性,完全可以应用在保安器中,充当过电压保护取样功能。对NL18-20保安器进行改造如图2所示,通过多次试验,获得成功。此方法简单适用于任何型号的保安器,通过改变压敏电阻电压值,使电源电压在250-260V时保护器动作,经过长期的应用,特性稳定,不影响原漏电保护器的参数及性能,且改造简单,改造后性能良好,过压动作值稳定,重复性好,对用电设备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结束语

漏电保护器作为直接接触防护和火灾保护措施的附加保护(补充保护),表现在达不到主保护动作值时,防止人身间接触电以及配电线路由于各种原因而遭损坏引起火灾等事故,因此不能撤掉或降低对线路、设备的接地或接零保护要求,不能代替主保护。漏电保护器在规定条件下,当漏电电流达到或超过其给定值时,自动切断电路,从而达到保护的目的。并且通过对一般保护器的改造,能够很好的满足人们在工作中遇到的麻烦情况。

参考文献

漏电保护设置规范 篇6

校长室:

针对学生公寓楼近阶段经常性断电的现象,我们组织有关人员于1月22日进行了专题讨论和分析,参加人员有袁海波(线路改造施工负责人),王春(宿舍楼电路水路维修负责人),魏秀兰(宿舍管理负责人)。

1、断电的原因分析:宿舍楼设总电源漏电保护开关1个,总电源经漏电保护开关进8只自动控电系统电柜,经各控电系统电柜进宿舍楼各宿舍,一只电柜控制宿舍楼一楼至五楼计20只宿舍,自动控电系统电柜出来分两路线,一路照明电路,一路空调电路。宿舍楼断电原因不在线路问题,而在于有关宿舍的用电设备漏电,依据是:学生进宿舍前整个宿舍楼用电正常,进宿舍后五分钟左右出现断电现象,断电宿舍为控电系统电柜控制的20个宿舍,宿舍管理员至相关断电宿舍关照学生将临时用电设备拔出后能正常送电。如果线路有问题,一、学生进宿舍前整个宿舍楼不可能正常供电;

二、断电后再次送电不可能送上去,就如同行政楼,曾经因电子显示屏漏电导致行政楼三楼全部断电,将控制电子显示屏的开关拔下后又能正常供电。1月22日晚,太阳能热水升至60度,电热水壶的使用量明显减少,整个宿舍楼没有断电现象,再次印证了线路无异常的分析。

2、应对措施:我们认为要解决宿舍断电的现象关键要解决学生用电设备的管理问题,一要控制学生不得滥用劣质的用电设备,如充电电筒、热得快、暖宝,上述用电设备大部分是学生在校门口小店购买的,价格便宜,质量差,也包括学校后来更换给学生的塑料电热水壶,二要显示发生用电设备漏电的具体宿舍,目前因自动控电电柜要控制20只宿舍,只要20只宿舍中的某个宿舍发生用电设备漏电,自动控制电柜的漏电保护装置又相当灵敏,导致20只宿舍全部断电,无法显示20只宿舍中究竟是哪个宿舍漏电,为此,我们建议:在每个宿舍安装漏电保护开关,每个楼层的漏电保护开关集中安装在该楼层走廊通道墙上,装箱加锁集中控制。改造后的漏电保护装置为:——总漏电保护开关(整幢宿舍楼)——自动控电电柜(20只宿舍)——宿舍漏电保护开关(1只宿舍)——

上述方案请予批准。

校总务处

漏电保护设置规范 篇7

一、单项选择题(共 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事最符合题意)

1、固体废物的处置方法正确的是__。

A.危险废物须装入编织袋后方可填埋

B.一般工业废物可以直接进入填埋场进行填埋

C.爆炸性物品的销毁可以采用:爆炸法、烧毁法、熔融固化法、化学分解法

D.有机过氧化物处理方法主要有:分解、烧毁、溶解、填埋

2、__是材料抵抗弯曲断裂能力的标志,它间接反映了材料的塑性。

A.断裂韧性

B.冷弯性能

C.硬度

D.冲击韧性

3、下列不属于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的内容的是__。

A.有害因素及其危险危害程度

B.明确给出评价对象是否具备安全验收的条件

C.符合性评价的综合结果

D.评价人员的结构组成4、在设备状态监测和故障诊断中,设备的__是设名异常或故障信息的重要载体,是设备故障诊断的客观依据。

A.状态向量

B.系统特性

C.寿命

D.性能

5、在故障假设分析法中,评价结果一般以__表示。

A.文件夹

B.表格形式

C.集体讨论

D.现场记录

6、甲是一名连续工作10年的电工,并参加了单位组织的知识更新教育;乙是一名连续工作6年的锅炉操作工。甲、乙二人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于2009年6月刚完成复审。下列关于甲、乙二人《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复审的说法,正确的是__。

A.到2011年6月,甲、乙均需要再次进行复审

B.到2011年6月,甲不需要再次进行复审,乙需要再次进行复审

C.到2011年6月,甲需要再次进行复审,乙不需要再次进行复审

D.到2011年6月,甲、乙均不需要再次进行复审

7、回采工作面常见的顶板事故是冒顶事故。按一次冒落的顶板范围及伤亡人数多少,一般可分为__事故两大类。A.局部冒顶和大面积切顶

B.局部冒顶和切顶

C.大面积冒顶和局部切顶

D.局部或大面积冒顶和切顶

8、除日常巡回检查外,还应每隔__个月对护栏进行定期检查。

A.1 B.2 C.3 D.2~3

9、__是应急活动的基本原则。

A.场内指挥

B.统一指挥

C.场外指挥

D.技术指挥

10、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实施资质认定制度,未经资质认定,不得从事运输危险化学品。其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必备的条件由__规定。

A.国务院交通部门

B.国务院公安部门

C.国务院环境保护部门

D.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11、关于一般现浇楼板及框架结构的拆模顺序,说法正确的是__。

A.拆柱模斜撑与柱箍→拆柱侧模→拆楼板底模→拆梁侧模→拆梁底模

B.拆柱模斜撑与柱箍→拆柱侧模→拆梁侧模→拆梁底模→拆楼板底模

C.拆梁底模→拆梁侧模→拆楼板底模→拆柱侧模→拆柱模斜撑与柱箍

D.拆柱模斜撑与柱箍→拆梁侧模→拆梁底模→拆柱侧模→拆楼板底模

12、__足以一个单位工程或一个交工的系统工程为对象而编制的。

A.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B.施工组织总设计

C.分部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D.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13、支撑高度超过10m时,应在外侧周围和内部每隔__间距设置剪刀撑。

A.5m B.10m C.15m D.20m

14、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__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关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A.安全生产管理

B.财务

C.安全生产检查

D.特种作业

15、信息网络建成之后,__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通过网络针对一、二级危险源的情况和监察信息进行了解,有重点地进行现场监察。A.省级

B.县级

C.市级

D.国家级

16、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的,如果当事人不在场,行政机关应当在__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A.5 B.7 C.14 D.15

17、《安全生产法》中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____ A:监察管理B:综合治理C:统一管理D:综合监督管理

18、《矿山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矿山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__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A.矿山公司经理

B.矿务局长

C.班长

D.矿长

19、《劳动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A.12 B.24 C.30 D.48 20、《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被责令停产整顿或者关闭的煤矿,应当自煤矿被责令停产整顿或者关闭之日起__天内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告。

A.3 B.6 C.10 D.15

21、依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类别和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现状,安全评价的业务范围划分为两大类,以下属于第二类的是()。

A.煤炭洗选业

B.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

C.非金属矿采选业

D.医药制造业

22、紫外线主要对人的眼睛造成伤害,可以引起的职业病为__。

A.白内障

B.放射性肿瘤

C.电光性眼炎

D.近视眼

23、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在演习过程中有不同的分工。通常分为参演人员、__、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

A.联络人员

B.控制人员

C.治安人员

D.后勤人员

24、设计温度,系指容器在正常操作情况下,在相应设计压力下设定的受压元件的__温度,其值不得低于元件金属可能达到的最高金属温度。

A.外部

B.允许使用温度

C.金属

D.介质

25、行政处罚的实施机关主要是__。

A.行政机关

B.国家行政机关

C.人民政府

D.法院

二、多项选择题(共25题,每题2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1、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使用单位应当对__的特种设备及时予以报废。

A.无改造、维修价值

B.未按规定检测检验

C.技术性能下降

D.存在严重事故隐患

E.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

2、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下列有关事故处理的说法中,属于”四不放过”原则要求的是__。

A.事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过

B.事故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C.事故相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D.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E.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刑事处罚不放过

3、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生产烟花爆竹的企业应当具备的条件有__。

A.基本建设项目经过批准

B.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C.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D.依法进行了安全评价

E.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__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A.责令停产停业

B.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 C.警告

D.较大数额罚款

E.拘留

5、按照《关于做好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及有关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一次死亡 30人以上(含30人)的特别重大事故和党中央、国务院领导有明确指示的特大事故以及社会影响大的未遂事故的有关信息和情况,由__在中央新闻媒体上予以披露、报道与曝光。

A.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部门

B.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C.国家劳动保障部门

D.国务院新闻办公厅

E.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

6、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遵循__的原则。

A.公平

B.公正

C.合D.公开

E.从重处理

7、事故隐患包括__。

A.较大事故隐患

B.轻微事故隐患

C.特大事故隐患

D.重大事故隐患

E.一般事故隐患

8、对工艺设备危险进行有效监控,提高__的有效性,能大大抑制事故的发生。

A.工艺性能

B.操作人员学历水平

C.操作人员基本素质

D.安全管理

E.安全防范能力

9、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__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A.特别重大事故

B.特大事故

C.重大事故

D.较大事故

E.一般事故

10、煤矿安全监察体制的特点包括__。

A.加强执法监督,由国家对煤矿安全实行监察

B.实行政企分开,按精简、统一、效能原则,改革现行煤矿安全监察体制

C.把安全管理和安全监察分开,实行垂直管理

D.加强“预防为主”的监察原则

E.强化有效安全管理

11、编制安全措施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__。A.措施单位和工作场所

B.措施部门和操作岗位

C.措施名称

D.措施目的

E.措施基本内容

12、日常监控活动主要有__两个对策。

A.事故危机模拟

B.事故临时整顿

C.日常监控

D.安全隐患检查

E.安全技能培训

13、安全生产管理的内容包括__。

A.安全生产法制管理

B.行政管理

C.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D.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E.设备设施管理

14、依照我国《消防法》的规定,__应当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A.乡镇人民政府

B.城市街道办事处

C.村民委员会

D.居民委员会

E.公安消防机构

15、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为了__。

A.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

B.防治职业病

C.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

D.促进经济发展

E.贯彻执行质量体系、环境体系及安全体系的需求

16、《职业病防治法》实施后,国务院对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做出了调整,其中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__。

A.负责制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处罚的法规、标准,并监督实施

B.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

C.负责对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

D.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E.负责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机构的资质认定工作

17、职业性致癌物有__种。

A.确认致癌物

B.潜在致癌物

C.可疑致癌物

D.一般致癌物 E.工业致癌物

18、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办法》,案件调查终结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人应当及时对有关案件材料、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材料、听证会笔录等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出如下决定:__。

A.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做出行政处罚决定

B.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C.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D.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政府机关

E.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进行刑事处罚

19、城市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集计算机__于一身,能够为领导和有关部门及时、直观、形象地提供重大危险源信息,以及发生事故后抢险、救援信息,有利于有关领导及时、准确地决策,最大限度地减少发生重大事故的可能性及事故后造成的各项损失。

A.数据收集

B.数据管理

C.多媒体

D.地理信息系统

E.危险源信息系统

20、某单位的下述各项投入属于安全生产投入的有______。

A.办公室安装空调系统

B.工会组织职工度假休养

C.购买消防器材

D.更新除尘系统

E.消防器材的维护

21、公安消防机构对火灾事故调查的权利有__。

A.火灾扑灭后,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

B.调查、认定火灾原因

C.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D.对责任人进行处理

E.确定事故的责任者

22、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安全技术档案应当包括__。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的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维修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23、应急预案演练的主要参与人员包括__。

A.参演人员

B.服务人员 C.模拟人员

D.评价人员

E.控制人员

24、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的事项有__。

A.婚姻家庭关系

B.保障劳动安全

C.防止职业危害

D.应急预案和处置

E.依法办理工伤保险

25、《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立法的目的是__。

A.保障矿山生产安全

B.防止矿山事故

C.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

航空障碍灯设置规范 篇8

一、民航局有关规定:

国家民航局对航空障碍灯的设置作了详细规定,现摘录重点如下:在高层建筑物(如高层楼房、电厂烟囱、通讯铁塔或其他类似建筑物)的顶部必须设一个或几个航空障碍灯,以助航安全。障碍灯必须安装建筑物顶端上1.2米~3米之间。建筑物高于周遍地面45米以上必须在中间层加设障碍灯,加设中间层障碍灯的位置要尽量作到每层灯器之间距离尽可能相等,采用低、中光强障碍灯之间距离必须不超过45米。(设置灯器层数N=物高米/45米)广大的建筑物,设置灯器应充分考虑建筑物每个角,要做到从每个角都能看出建筑物的轮廓,水平方向要参考每层 ≤ 45米的设计要求。高于150米的高建筑,再顶端必须设置高光强航空障碍灯,并且要于中光强障碍灯组合使用以显示其存在。

二、各种光强障碍灯的选用(H为建筑物高度)45米 ≤ H ≤60米,采用低光强ZH-800AL型障碍灯 60米 ≤ H ≤ 105米,采用中光强ZH-800AZ型组合使用 105米 ≤ H ≤150米,采用高中光强ZH-800AZW型组合使用 H ≥ 150米,采用中,高光强ZH-800AH/KC型组合使用

灯器设计要求采深圳市锐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ZH系列长寿命航空障碍灯。

三、障碍灯的有效光强分别为:

1)低光强障碍灯有效光强150cd , 红色闪光或常明。

2)中光强障碍灯有效光强1600cd,一般为红色闪光。

3)高光强有效光强4000cd,一般为白色闪光(背景强度〈 50cd)

四、防雷保护:

1)顶端设置的障碍灯应安装避雷器,避雷器部分应于避雷带等设施紧密相连。

2)建筑物中间部位的灯器,需采用金属网罩加以保护,并与灯器的金属部分均作良好接地处理 设置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

(与国际民航组织一致)

一、航空障碍灯设置的场所及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产品航空法》及国家有关文件对设置障碍灯有明确规定: 1、机场净空保护的限高或超高建筑物及构筑物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

2、航路上及飞行区周围影响飞行安全的人工及自然障碍物体应当设置航空障碍灯及标志。

3、有可能影响飞行安全的地面高耸、高大建筑物和设施,应当设置航空障碍灯及标志并保持正常状态。

★公安、消防、交通等部门在城市中建有直升机停机坪,城市上空视为净空,城市中的高大建筑物及构筑物应设置航空障碍灯和标志。

二、航空障碍灯的有关标准、规定和建议

《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MH51002000)》、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设措施机场》附件十四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行业标准《航空障碍灯(MH/T6012-1999)》。对障碍灯有如下规定:障碍物设置的航空障碍灯必须为闪光,以便在空中俯视与地面恒定光源有明显区分和能达到规定远的可视距离。

(一)航空障碍灯的分类

根据MH/T60121999国际民航组织颁发的《国际标准和建议措施机场》附件十四,障碍灯分低光强、中光强和高光强三大类:

1、低光强障碍灯为恒定发光、红色,峰值光强大于32.5cd,一般不单独使用,而必需与中光强、高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如45米以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设置有多层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在中光强或高光强障碍灯之间可设置低光强障碍灯。(低光强障碍灯为红色,有效光强100cd±25%)

2、中光强障碍灯按发光要求分为三种:

a、中光强A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有效光强20000cd-2000cd,用于105米以上的建筑物和设施及背景光较强的障碍物或与高光强B型灯变光配合使用。

b、中光强B型障碍灯为红色闪光灯,有效光强2000cd±25%,用于105米以下的建筑物和设施或与中光强A型、高光强A型障碍灯配合使用。

3、高光强障碍灯按发光要求分为两种:

a、高光强A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并在白昼、黄昏或黎明及夜间全天候变光强闪光,有效光强分别为白昼200000cd±25%;黄昏或黎明20000cd±25%;夜间2000cd±25%;主要用于超过150米以上的建筑物及其设施使用,或于中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b、高光强B型障碍灯为白色闪光灯,并在白昼、黄昏或黎明及夜间全天候变光强三层同步闪光,有效光强分别为白昼100000 cd±25%;黄昏或黎明20000cd±25%;夜间2000cd±25%,主要用于标示电线、电缆塔架和高压输电线铁塔等处。

三、航空障碍灯的设置分布

1、障碍物就其障碍灯的设置应标志出障碍物的最高点和最边缘(即视高和视宽)。

2、如果物体的顶部高出其周围地面45米以上,必须在其中间层加设障碍灯,中间层的距离必须不大于45米并尽可能相等(城市中百米以上的超高建筑物尤其要考虑中间层加设障碍灯)。地处城市和居民区附近的建筑物设装中间层障碍灯时,应考虑避免使居民感到不快。一般要求从地面只能看到散逸的光线。

3、外形广大的建筑群所设置障碍灯应能从各个方面看出物体的轮廓,水平方向也可参考以45米左右的间距设置障碍灯。

4、对于105米的超高物体、设施或拉线塔、楼顶塔等,应在其顶端设置中光强A型障碍灯,并为白色闪光,其下部分层设置红色中光强B型障碍灯。

5、高于150米的超高物体(如广播电视塔、大跨越斜拉桥等)应在其顶端设置高光强A型障碍灯,并且应以中、高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

6、超高压输电线铁塔应设置高光强B型障碍灯,并为三层同步闪光。位置为塔顶、电缆下垂最低点及二者中间位置,且需沿电缆走线方向设于铁塔外侧。

7、对于烟囱或其他类似性质的建筑物,顶部障碍灯必须位于顶端1.5-3米之间,考虑到烟囱对灯具污染,障碍灯可装设在低于烟囱口4-6米的部位(详见国家标准节选)。

8、不论哪种障碍灯,其在不同高度的障碍灯数目及排列,应能从各个方位都能看到该物体或物体群轮廓,并且考虑障碍灯的同步闪烁,以达到明显的警示作用。四、一般可参照下列障碍灯设置方法

外形广大的建筑群设置的障碍灯应能从各个方位看出物体的轮廓,水平方向也可参考以45米左右的间距设置障碍灯一般建筑应在其顶端安装障碍灯高于150米超高物体,在其顶端设置高光强A型障碍灯,并与中光强障碍灯配合使用。高于105米而不足150米的高大物体,应在顶端设置中光强A型障碍灯,中间层还应加设障碍灯,且间距尽可能相等。

超高压输电线铁塔应设置高光强B型障碍灯,并为三层同步闪光。位置为塔顶、电缆下垂线的最低点及二者中。交流多盏联控闪光障碍灯楼层安装示意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50051-2001规定烟囱设置航空障碍灯分布及标志

障碍灯选型及设置方案

1、民航有关规定

国家民航标准对障碍灯的设置作了详细规定,现摘录有关重点如下:

① 必须在物体的顶部设一个或几个障碍灯,如烟囱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构筑物,顶部障碍灯必须位于顶端下1.5米至3米之间。

② 如物体的顶部高于周围地面45米以上,必须在中间层加设障碍灯。这些加设的中间层障碍灯的间距必须在顶部灯与地面间的每层灯距尽可能相等。采用低、中光强障碍灯,灯间距必须不超过45米。设置障碍灯层数N=H(物体高度)米/45米(灯的间距)

③ 外形广大的建筑物,设置的障碍灯应能从各个方面看出物体的轮廓,水平方向也可参考以45米左右的间距设置障碍灯。

④ 高于150米的超高物体,在其顶端必须设置高光强障碍灯,并且应以中、高光强障碍灯组合使用,以显示其存在。

2、各种光强障碍灯的选用(H为物体高度)

通常:

45米 ≤ H ≤60米,采用低光强ZH-800AL型障碍灯

60米 ≤ H ≤ 105米,采用中光强ZH-800AZ型组合使用 105米 ≤ H ≤150米,采用高中光强ZH-800AZW型组合使用 H ≥ 150米,采用中,高光强ZH-800AH/KC型组合使用

灯器设计要求采深圳市锐步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ZH系列长寿命航空障碍灯。

3、障碍灯的有效光强分别为:

① 低光强障碍灯有效光强150cd,红色闪光或常明; ② 中光强障碍灯有效光强1600cd,一般为红色闪光;

③ 高光强障碍灯有效光强4000cd,一般为白色闪光(背景强度<50cd)。

4、防雷保护

① 顶端设置的航空障碍灯,应安装避雷器,避雷器部分应与避雷带等设施紧密连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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