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区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2024-09-08

安源区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共9篇)

安源区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贯彻落实好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加强中介机构管理,规范中介机构及执业人员的执业行为,确保中介机构规范、有序、健康发展,根据《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开展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萍府办发[2009]4号)文件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对全区中介机构进行一次专项清理整顿。现就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依法办事、严格程序、规范管理、客观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府指导、部门管理、行业自律”的工作机制,以制度建设促进中介机构规范执业行为为核心,以行业指导和企业的自查自纠促进中介机构行业自律和职业道德体系的形成,以政府指导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起中介机构的平等竞争、优胜劣汰的机制。努力构建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中介平台,为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服务。工作目标是:理顺体制,强化监管,规范运行,改进服务,促进发展。

二、清理整顿的范围

清理整顿的范围:在本区范围内从事中介活动的中介机构。重点是: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机构、建设工程监理机构、造价咨 1

询机构、房地产评估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土地评估机构、环保评介(评估)机构、安全生产评价(评估)机构等。

三、清理整顿的内容

一是摸清全区中介机构的性质、名称、种类、数量、资质、资格、从业人员状况和发展现状等基本情况。

二是审查和确定中介机构的准入条件,凡达不到准入条件和标准的及时进行纠正,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而执业的中介机构依法取缔。重点是:(1)检查中介机构的前臵审批许可证件、营业执照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有证无照、有照无证等问题;

(2)检查中介机构经营主体的实际使用名称、经营范围、经营场所等经营状况与在工商部门的登记的事项是否一致,有无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检查中介机构的执业情况,查处或整改虚假证明、虚假评估、违规操作、不当竞争等违规违法问题。重点是:(1)经营活动是否依法进行,是否有不正当竞争、超范围超资质经营、出具虚假证明、虚假评估等违法违规行为;(2)经营活动是否履行法定的、委托的、约定的、自设的义务,是否存在损害国家、企业、个人或公众利益的行为、后果与责任;(3)经营活动是否遵守行业自律规定、职业道德规范,是否存在违规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

四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脱钩改制情况。依照政策规定,中介机

构在人、财、物、名称等方面与主营部门或挂靠单位是否存在脱钩不彻底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指定中介代理机构进行垄断经营等明脱暗不脱的问题。

五是检查各审批登记部门和主管部门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情况,督促纠正监督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四、清理整顿的方法和步骤

全区清理整顿工作分宣传发动、自查自纠、重点检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进行,时间从2009年4月开始,至2009年8月中旬前结束。

(一)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4月初)

宣传教育的重点:一是认真学习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二是国家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市场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三是职业道德、行业规范的宣传教育,特别是诚信、公平和正义的教育。

(二)自查自纠阶段(2009年4月中旬-5月中旬)

各有关部门要对中介机构规范执业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一是全面摸清现有的业务主管部门报具有的管理职能、管理依据的法规制度以及执行情况,分析查找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二是摸清中介机构的基本情况、发展现状,并登记造册存档。三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设立情况。严格审查设立条件,实行市场准入制度。对不符合注册条件的,坚决不予登记;对未登记注册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中介机构依法取缔;对管理混乱、不能守法经营,甚至

严重违法、违规的,要责令限期整改,经整顿仍不合格的,依法取缔。四是检查中介机构的脱钩情况。2009年5月15日前,中介机构要在人、财、物、名称等方面与主管部门或挂靠单位彻底脱钩,所有兼职的党政干部必须解除兼职(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五是检查监管到位情况。各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对中介机构的执行行为、收费标准等进行认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方案于5月中旬前报区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重点检查阶段(2009年6月)

重点检查工作由区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牵头负责,从相关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若干检查组,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进行交叉检查。重点检查的内容:一是中介机构的登记情况和执业情况;二是中介机构脱钩改制情况;三是各行政主管部门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情况。区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互相沟通情况,互相移送线索,联合开展重点整治,重点对涉及商业贿赂、虚假证明、建筑工程和资产拍卖串通投标等典型的违法违规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并进行公开曝光。

(四)建章立制阶段(2009年7-8月中旬)

在推进集中整治的同时,各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加快组织制订市场中介机构方面的政策制度,推动市场中介机构规范发展。

五、清理整顿的组织领导

为提高清理整顿工作的效率,决定成立以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少云为组长,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陈木发,区发展环境和机关效能投诉中心邹志辉为副组长,区监察局、区工商局、区效能投诉中心、区民政局、区工商联、区财政局、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司法局、区审计局、安源土地分局、区建设局、区国税局、区地税局等有关单位领导为成员的区清理整顿中介机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区中介机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效能投诉中心,工作人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各责任单位和主管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任务的完成。

六、工作要求

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要求高、责任重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专项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责任制,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坚决防止走过场搞形式主义,务求专项治理工作目标的实现。

附:

1、安源区清理和整顿中介机构自查登记表

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振兴南关经济和构建和谐社会这一主题,针对我区中介机构行业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

理和规范,努力创造诚实守信、公平有序的信用环境,为我区经济更快更好发展服务。其工作目标是:理顺体制,规范运作,强化监管,促进发展。

二、清理和规范的范围

这次清理和规范的范围主要是与经济发展和社会化服务密切联系的中介机构。

1、依法设立的运用专业知识和技能,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执业程序为委托人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以财务会计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如代理记账等机构;以房地产、工程技术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如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房地产经纪机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等机构;以法律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如律师事务所、公证处、法律咨询服务等机构。

2、直接为各种市场主体交易活动提供有偿服务的中介机构,包括咨询服务机构、房产中介、职业介绍、人才市场等。

3、以某类商品、劳务的生产经营为基础,由有关企业或个人自愿参加协商共事的民间组织,如行业协会等。

三、清理和规范的内容

(一)清理的内容

1、虚假验资、虚假评估、虚假公证等违规、违纪问题;

2、执业市场秩序混乱、非法执业、以商业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扰乱市场秩序问题;

3、未经法定程序审批、无照执业、超范围经营、对分支机构管理不到位问题;

4、行政干预、部门垄断造成不正当竞争等执业环境问题。

(二)规范的内容

1、规范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和设立;

2、依法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规范执业行为;

3、对不符合现行政策法规要求的中介机构进行改组、规范和依法撤销其资质证书;

4、建立监督管理机制和体系,实行资信等级管理,逐步建立诚信档案,适时通过媒体公布中介机构的执业情况;

5、凡是应与监管部门脱钩的中介机构,在这次清理和规范过程中,都应及时脱钩。

四、方法和步骤

清理和规范工作分四阶段进行,时间从今年9月20日开始,到2007年3月20日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9月15日%26shy;%26shy;%26shy;――9月30日)

1、召开“全区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清理和规范工作。

2、区直各相关部门按照全市会议部署进行学习动员,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相应机构,抓好落实。

(二)自查自纠阶段(10月1日%26shy;%26shy;――11月30日)

1、对中介机构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登记造册,分析存在的问题。

2、对中介机构的职能进行审定确认,进一步明确其执业的范围和责任。

3、对未经法定程序审批、登记而从业的中介机构,依法予以取缔。对虽经审批、登记,但未在规定时限内开展正常业务活动的,不能按行业规定自律、管理混乱的,机构设置不合理、执业职能划分不明确的中介机构,认真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由审批机关依法撤销其资质证书,登记机关依法予以变更和注销。

4、对一些行业跨度过大、业务交叉重叠的中介机构进行整合,重新合理界定职能。

5、对损害国家和公众利益、严重违规违法的,依法严肃查处。

6、明确相关审批、登记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的责任,结合清理和规范中反映出的问题,比照相关政策、法规,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办法,并组织落实整改工作。

7、建立行业准入机制,完善审批、登记的基本程序。严格执行公平、统一的审批、登记标准,实行归口审批、登记管理。

8、各中介机构自查近三年在执业期间有无违规、违纪、违法情况,写出自查自纠和整改报告,上报监管部门。

(三)建章建制阶段(12月1日――12月31日)

1、建立中介机构信用评价制度,对全区中介机构进行信用等级评定。信用等级分为a、aa、aaa、aaaa四个等级,逐一建立诚信档案。今后,对不讲信誉的中介机构,实行降级直至取消其执业资格的处罚,并建立黑名单制度,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2、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执业过程中出现违规行为的,监管部门要进行责任追究,严肃处理,违法的要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3、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制定中介机构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

4、完善对中介机构监管机制,做到依法审批、依法登记、依法从业、依法监管。

(四)检查验收阶段(2007年1月1日――3月20日)

1、检查自查自纠阶段是否存在走过场和弄虚作假行为。

2、检查清理和规范各个环节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发现的问题是否得到解决。

3、检查清理和规

范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是否得到查处,责任是否得到追究。

4、各项法规和机制是否建立和完善。

五、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成立南关区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的主要职责:制定清理和规范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决定清理和规范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协调各部门开展集中统一行动;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指导开展清理和规范工作,并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软环境办公室。

区有关部门也要相应成立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领导机构。

责任分工:

1、区软环境办公室和区工商局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

2、区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中介机构的清理和规范;

3、区编办会同主管部门负责具有特定中介职能的事业单位的清理和规范;

4、区民政局会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社团组织的清理和规范;

5、区财政局负责以财务会计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包括代理记账等机构的清理和规范;

6、区国土资源局负责以房地产、工程技术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包括土地评估机构的清理和规范;

7、区建设局负责以工程技术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包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工程监理、建设工程招投标代理等机构的清理和规范;

8、区司法局负责以法律相关知识为基础的行业,包括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和法律咨询服务等机构的清理和规范;

9、区人事局负责人才中介机构的清理和规范;

10、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职业中介机构的清理和规范;

11、区法制办负责审核、论证清理和规范工作中所制定和完善的相关政策法规;

12、区发改局负责修改全区中介机构的规范发展指导意见,相关部门、行业配合。

各部门按照本《实施方案》负责组织开展本区的清理和规范工作。

六、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是整治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诚信南关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的根本目的,在于使我区中介机构执业行为更规范,信誉度更高,业务能力更强,服务水平更好,为振兴南关经济服务。各部门要站在维护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紧迫感、责任感,扎扎实实地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

(二)加强领导,协调配合。各部门一定要加强对清理和规范工作的领导,要将清理和规范工作纳入工作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人具体抓,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积极配合,主动沟通,形成全社会清理和规范中介机构工作的整体合力。

(三)落实责任,强化监督。各部门要按照责任分工,认真组织抓好落实。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指定专人受理群众举报。要做到有举必究、有案必查、有查必果、限时结案,并及时上报办理结果。要实行报告制,经常向区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情况。各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监督管理职能作用,配合监管部门做好清理和规范工作。

(四)严肃纪律,依法行政。要通过自查自纠、督查检查、走访调查等方式,纠正和严肃查处弄虚作假和违反法律、法规给群众、企业和国家造成损失的问题,对违规中介机构要取消资格,公开曝光。特别要加大打击力度,对在中介活动中搞商业贿赂行为的,一经发现,严查严办,绝不手软。各部门要强化依法行政观念,清理和规范工作要在法律规定的范畴内进行。属于哪个部门的职责,由哪个部门依法作出决定。对自查自纠不认真、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拒不上报或顶风违纪的,不但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监管部门领导的责任。

安源区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篇3

各旅客运输企业及车站:

为进一步加强长途客运安全管理工作,坚决遏制群死群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鄂运物[2012]156号文件精神,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清理整顿长途客运专项行动。现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上级的统一安排和部署,以减少重特大道路客运交通事故为目标,以避免疲劳驾驶为重点,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原则,扎实开展长途客运班线清理整顿行动,努力解决长途客运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保障旅客运输安全,促进道路客运事业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顿专项行动,实现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经营行为规范有序、驾驶员休息制度落实到位、长途客运安全生产水平显著提高的目的,为广大群众出行和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安全和谐的运输服务。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清理整顿长途客运专项行动,我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长:

;副组长:

;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安全运输科,具体负责指导和组织清理整顿长途客运专项行动。

四、工作重点

(一)全面排查长途班线客车安全隐患

一是全面排查长途客运驾驶员。对现有的驾驶员进行全面排查,严格审查驾驶员的驾驶证件、从业资格和从业经历。对有3次及以上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进行离岗培训,对三年内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且负同等及以上责任的、交通违法记录有满分记录的、无有效驾驶证件的驾驶员,应将其调离驾驶岗位或予以解聘。

二是全面排查长途客运车辆。重点检查营运车辆类型等级、技术等级、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和监控到的违章处理情况,驾驶员和安全带配备情况、卧铺客车视频监控系统安装情况,以及安全告知制度落实情况。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要暂停从事班线运营,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要依法撤销其相应经营许可。

(二)严格落实途中休息制度

各客运企业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防止驾驶员疲劳驾驶,加强长途客运驾驶员安全管理。

各汽车客运站要合理安排班次,创造条件积极推行长途客运车辆凌晨2时至5时停止运行;严格落实驾驶员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制度,驾驶员在运输过程中连续驾驶不得超过4小时、或者24小时内累计驾驶不得超过8小时,夜间连续驾驶不得超过2小时,每次停车必须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确保驾驶员按照规定时间休息,避免疲劳驾驶。各客运企业要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站等地建立长途客车驾驶员中途休息点,为驾驶员落地休息和轮换提供服务。根据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自8月28日起暂停1000公里以上的客运班线行政许可业务、汽车客运站20:00点以后严禁发班、客运车辆22:00以后不上高速。凡未建立中途休息点、不能实现驾驶员落地休息的线路,要坚决予以停运。

(三)严格长途客运班线监管。

清理整顿期间,各客运企业及车站要对跨省班线和长途客运班线建立完善交通状况、限速情况、气候条件、事故易(多)发路段情况等信息台账,并及时提供给驾驶员。

现有卧铺客车达到车辆报废年限的,更新为符合乘客安全和舒适需求的替代车型。

对跨省运行的超长途客运班线,要合理规划,调整班线结构及班次时间,具备条件的客运企业可推行“一票到达目的地、全程分段运营、定点换车换人”的新型接驳运输方式,满足长距离旅客出行需求。

(四)加强GPS、车辆超速、超载及中途停车的监控

为加强对客运车辆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各客运企业应进一步落实监控主体责任,制定和完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使用管理规定,充分发挥监控平台的作用,对车辆出站、超速、中途停车等状态加强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车辆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并及时进行处理。充分发挥卧铺客车车站视频的监控作用,坚决防止车辆超员。对各类违法信息及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至少保持三年。

各客运企业必须按要求安装GPS监控系统并进入省局平台,对达不到要求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确保车辆进入省局GPS监控平台。

(五)建立健全长途客运统计数据库

各客运企业及车站要建立800公里以上客运班线和省际客运班线信息台账,台账内容包括营运车辆信息、从业人员信息、限速情况、事故易(多)发路段情况、气候条件等。

五、工作安排

长途客运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整顿阶段(10月——11月)

各客运企业及车站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对本企业车辆、驾驶员、营运现状进行全面摸底,建立和完善长途客运班线数据库。组织相关单位和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对客运企业安全责任落实进行严格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整改到位,推动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

(二)总结完善阶段(12月)

集中整顿完成后,各客运企业及车站要对本次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情况和经验进行全面总结,巩固清理整顿成果,并将加强长途客运安全管理的经验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客运企业及车站要充分认识当前加强长途客运班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局出发,切实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根据本方案要求,迅速部署,结合本企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将本次专项行动落实到实处。

(二)依法清理,狠抓落实。各客运企业及车站要严格按照现有政策法规和本方案要求,依法依规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同时,要督促相关人员妥善处理清理整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组织检查和考核,确保专项清理整顿工作扎实深入开展,取得实际成效。

(三)加强督导,做好宣传。各客运企业及车站,要及时发现清理整顿行动中存在的问题,现场督办整改解决。对清理整顿成果,各客运企业及车站要及时宣传通报,构建良好舆论氛围。

各客运企业及车站在11月27日前,将清理整顿工作的书面总结以及整顿后的长途客运班次信息表和汇总表报市运管所安运科。

丹江口市道路运输管理所

安源区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

五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京劳社就发[2007]22号),要求各区县相关部门对这项工作给予高度重视,结合实际抓紧制订本区县的行动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将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个部门、各个街道、乡镇,做到事事有人抓,层层有落实。北京市公安局、北京市人事局、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又分别下发了开展联合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本系统各级相关部门加强与劳动保障部门的协调配合,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强力打击劳动力市场中的各类违法活动。在2月17日召开的北京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会议上,劳动保障部有关领导亲临现场指导,重点部署了实施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有关工作任务,并提出了具体的要求。

范文网

二、全市统一协调行动,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各区县、各部门对辖区内非法职业介绍活动的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排查,摸清了清理整顿的对象和情况。2月23日,劳动保障、公安、人事、工商、城管监察共同组织,各区县、街道相关部门统一开展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执法大检查。统一行动日当天,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副局长宋丰景带领市区街各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对丰台区反映非法职介活动猖獗的南曦大厦写字楼实施重点突击检查,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战果丰盛,综合整治成效显著。

西城区和丰台区分别针对辖区内南礼士路和六里桥自发形成的劳动力交易场所,影响道路交通、社会治安和市容环境的突出问题,采取多部门集中研讨、综合治理的对策,通过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供需双方到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招聘求职,同时在重点区域安装监测探头,从劳动、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门和街道(乡镇)抽调专人加强巡查,实施阵地控制,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共清理整顿自发劳动力交易场所20余处,劝阻疏导人员36000余人次;没收招工小广告2000余份,查处招工小广告窝点8个。

三、加大媒体宣传力度,保持整治高压态势。

在全市统一行动日当天,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北京日报、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北京劳动就业报等十余家新闻单位参加了专项执法行动,对打击非法职业介绍活动进行了全程跟踪采访报道,宣传了清理整顿劳动力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整治效果,起到了对违法犯罪分子的震慑作用。

北京市劳动保障局针对春节后来京务工人员返城高峰,提前编印了《来京务工人员就业服务实用手册》、就业维权服务宣传折页、《北京劳动就业报》(来京务工人员就业服务专刊)及宣传海报10万份和编制宣传片,与劳动保障部编印的维权手册一同分发至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采取到各交通枢纽、自发劳动力交易场所、登上火车和汽车等方式,直接向来京务工人员发放宣传材料并引导其到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进行登记求职,避免受到非法职业介绍活动侵害。

安源区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篇5

顿出入境中介机构的通知

公安部 教育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

公安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清理整顿出入境中介机构的通知

公安部 教育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教育厅(教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工商

行政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9月11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出入境中介活动管理的通知》(国发〔2000〕25号,以下简称《通知》)。为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打击非法出入境中介活动,维护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公安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在全国范

围内对出入境中介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公民出国越来越多,公民对出入境中介服务的需求越来越大。一些依法设立的中介机构,为公民出国提供了便利。但是,一些单位和个人为牟取经济利益,非法设立出入境中介机构,并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大量编造、倒卖假证明材料,有的甚至与

非法移民团伙勾结,变造、伪造、倒卖护照、签证等各类出入境证件,从事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活动,扰乱了正常的出入境管理秩序。还有一些出入境中介机构骗取公民高额费用后,经营人员携款潜逃,严重侵害了公民合法权益,给社会稳定带来隐患。各地公安、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提高对清理整顿中介机构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清理整顿出入境中介机构,疏通合法的出入境中介渠道,保障公民出入境的合法权益。

二、清理整顿工作的目标和重点

要集中对从事移民、就业、留学、商务、咨询等业务的出入境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清理整顿,重点清理未经批准的中介机构和无资金、无场所、无机构从事出入境中介活动的“三无”中介组织。已登记注册的中介机构,必须向主管部门申请经

营许可并经重新登记注册后,方可继续从事经

营活动。对于未经批准的中介机构和“三无”中介组织,一律依法予以取缔。对于以中介为名从事诈骗或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等犯罪活动的,依法予以查处。要通过清理整顿,有效遏制非法出入境中介活动。

三、切实加强对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地有关部门要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认真做好清理整顿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成立由公安、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参加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协调机构设在公安部门。

四、清理整顿的时间和检查验收

各地接到通知后,务必于12月初开始清理整顿工作,清理整顿结果和存在的有关问题请于2001年1月20日前上报公安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并同时上报当地人民政府。公安部、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以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将组成联合检

查组,对重点地区清理整顿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玩忽职守,敷衍了事,造成工作疏漏的地区和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低保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简报 篇6

为保证城乡低保享受人员公平、公正,实现“阳光”低保,沭阳县财政局会同县民政局从现在起至20xx年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工作中“人情保”、“错保”专项整治活动。

沭阳县的低保清理整治工作,以乡镇(场)、街道、新城自行全面核查与县低保专项整治督查小组抽查两种形式同时进行。县督查组对有信访的村居重点抽查,无信访的随机抽查,对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委员会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的.备案人员进行逐户核查。今年完成对全县每个乡镇(场)、街道、新城不少于3个村(居)的抽查,需抽查160个以上村居。

安源区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篇7

祝阳镇关于深入开展清理整顿

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

各管区、行政村:

为深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和《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或人才招聘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非法职业组织、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中介或人才中介机构,为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营造公平、规范、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根据市局的统一部署,按照市人办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泰人社明电[2012]2号)要求,决定的全镇范围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要求各管区、行政村认真贯彻落实。

一、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

进一步加强人力资源市场和劳动用工监管,严厉打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组织,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中介机构,有效遏制职业中介

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和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完善监管制度体系,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清理整顿对象及内容

专项行动主要对人力资源市场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内容包括:

(一)严厉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以职业中介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单位或个人要严厉打击。对欺骗、贩卖、强迫劳动者劳动的黑色利益链犯罪团伙,要重点打击。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二)依法取缔“黑中介”。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和取缔。依法打击以暴力手段胁迫劳动者接受其职业介绍行为,对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三)加强职业中介监管。对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人力保障、工商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范围和相关规定,严格审查;对已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含职业中介许可证、人才中介许可证)的职业中介机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守法诚信档案;对虽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在职业中介活动中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职业中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特别是未经核准擅自从事培训业

务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四)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整改,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依法打击侵害劳动者人身权益违法行为。加大对用人单位招工用工过程中的监管,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违法行为和其他侮辱、体罚、殴打、非法搜查和拘禁劳动者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惩,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方法步骤

(一)准备宣传阶段(2月17日前)

各管区、行政村组织开展前期法律宣传和舆论准备,确定重点检查的区域、场所,完成清理整顿对象梳理排查等基础工作。

(二)行动实施阶段(2月16日至3月15日)各管区、行政村结合本区域实际,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实施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法案件。对本区域的公共职业中介机构和非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采取自查为主、抽查为辅的方式;对营利性职业中介机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逐一进行检查。期间,镇劳保所、派出所和工商所将组成专项行动督查小组,深入各管区、行政村督促检查。

(三)工作总结阶段(3月16日至3月18日)

各管区、行政村要对辖区内的检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及相关政策建议,并形成正式的书面总结报告。

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是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为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镇劳保所、派出所、工商所联合成立祝阳镇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劳保所,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附:

1、祝阳镇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2、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自查表

附件1:

祝阳镇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

行动协调指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杜传军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组长:李海滨成员:梁常华

戚桂栋刘勇赵志兴赵文青徐燕孙燕红镇党委委员

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主任 镇派出所所长 镇工商所所长 镇劳保所所长 镇劳保所副所长 镇劳保所工作人员 镇劳保所工作人员

附件2:

安源区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篇8

2011年03月30日 16时54分3

4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

“人力资源”

“市场秩序”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亚市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府办[2011]96号

各用人单位:

《三亚市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三亚市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规范我市人力资源市场上用人单位招工、中介机构中介活动的合法规范,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的通知》(琼人社发[2011]55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陈跃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成员:吴清江 市公安局副局长

冯强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陈奔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奔同志兼任。联系电话:88869385。

(二)成立专项行动检查小组

抽调工作人员,组成一个专项行动检查组,成员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科1人、就业促进科1人、劳动保障监察支队2人,公安局1人,工商行政管理局1人组成。

二、清理整顿时间

自2011年3月20日开始至4月10日止。

三、目标和任务

专项行动以严厉打击以职业中介为幌子的违法犯罪分子、依法取缔非法职业中介组织、清理整顿违规经营的职业中介机构为重点目标。通过专项行动,加强人力资源市场法制宣传,有效遏制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规范职业中介机构的中介活动和用人单位的招工行为,改善我市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四、清理整顿对象及内容

对人力资源市场的职业中介机构、从事职业中介的组织和个人、各类招工用人单位进行清理整顿。内容包括:

(一)严厉打击职业中介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以职业中介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从事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组织、单位或个人要严厉打击。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立案侦查。

(二)依法取缔“黑职介”。对未经许可和登记,擅自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组织或者个人,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查处取缔。

(三)依法加强职业中介监管。对申请从事职业中介活动的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按照各自职能范围和相关规定,严格审查申请人是否具备准入条件和开业资格。对已经取得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含职业中介许可证、人才中介许可证)的职业中介机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加强日常监管,指导职业中介机构建立服务台帐,建立健全职业中介机构诚信档案。对虽有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但在职业中介活动中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职业中介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超出核准业务范围经营特别是未经核准擅自从事培训业务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等行为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并通报工商行政管理局。

(四)规范用人单位招工行为。对提供虚假招聘信息、发布虚假招聘广告,违反规定将“乙肝五项”作为体检项目,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的用人单位,依法责令整改,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做好协调配合。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对检查组提出工作目标和工作纪律,并在专项行动中对检查组进行工作指导和监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要加强协调配合,统筹安排,统一行动。检查组要做到专项行动有计划、有步骤,及时沟通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以及需要进一步采取的工作措施。

(二)突出重点,确保实效。检查组要以工商企业密集区、流动人口集散地、职业中介机构聚集地和自发形成的人力资源交易场所作为重点检查区域,重点打击非法职介和以职业介绍为名坑骗求职者财物、拐卖妇女或未成年人等违法犯罪行为。

(三)注重宣传,做好舆论引导工作。为营造有利于专项行动开展的舆论氛围,要在专项行动期间认真做好宣传工作,通过报纸、广播等媒介前期重点宣传法规政策和治理整顿工作要求,中后期重点宣传对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清理整顿工作成效。

安源区中介机构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篇9

根据《关于印发〈xx地区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切实按照“区地”两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我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工商管理局对全县x个乡(镇)加工制造业、餐饮服务行业和绝大多数建筑建造行业等x家用人单位进行了一次拉网式检查。这次专项行动较好地完成了全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清理整顿工作,具体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此次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为保证此次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我局积极与县公安局、县工商管理局进行协调,成立了xx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协调指导小组。针对我县人力资源市场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作了认真分析研究,提出了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的重点和难点,并对自查时间、方式和人员组成作了周密安排和布局,明确了责任,建立并完善了相应的协调指导机制。

二、精心组织,强化宣传,做好舆论引导

为了营造有利的舆论氛围,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采用多种形式,通过利用电视台、广播和宣传栏媒介在我县广泛宣传

了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进一步宣传《劳动合同法》、《就业促进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定,提高用人单位及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促进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谐健康发展。还组织工作人员搜集用人单位的用工信息,并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对辖区内的各“黑职介”进行了地毯式的摸底工作。为使本次专项行动取得更好的效果,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开设了社会公开举报电话xxxxxxxx,接受群众监督。上述工作和措施为我县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次序奠定了坚实的组织基础和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积极实施,有步骤的开展专项行动

开展这次专项行动的目标任务就是要为进一步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规范我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加强对职业中介结构和用人单位招工的监督,为广大劳动者特别是农牧民工营造公平,竞争有序的就业环境,帮助劳动者通过市场就业,积极推动社会就业,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按照上述目标任务和要求,检查组每到一次,采取查、问、看、讲等方式进行认真检查,即:查:企业和业主有无合法证照,是否合法经营,有无招收童工和未成年人等;问:用工时间,工资待遇是否合法;看:工作环境是否合格是否危害职工身体身心健康:讲:就是宣讲《就业促进法》和《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招用工政策。

四、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我县人力资源市场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从检查情况汇总来看,由于我县面积较小,人口相对较少,均未发现提供虚假就业信息,扣押劳动者合法证件,非法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等违法行为。但也存在一定的问题:

1、部分用工单位负责人在劳动法律法规方面意识淡薄,加上农牧民工维权意识薄弱,劳动合同签订率较低。

2、个别小商户仍存在给予劳动者工资标准偏低,未达到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3、一些劳动者不服从用工单位的工作安排,盲目要求增加劳务工资。

(二)下一步整改措施

为进一步维护好我县人力资源市场的秩序,规范用工单位的招工行为,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今后的工作,我们有如下打算:

1、进一步做好政策法规的宣传和舆论的引导工作,采取多种方式对相关就业政策进行宣传,争取在全县范围内继 续营造良好的人力资源市场秩序。

2、建立健全各职能部门间长效联动机制。进一步加大各职能部门间的协调及合作。继续做好防范处置企业拖欠工

资工作,实现劳资双方利益共赢,促进劳资关系和谐稳定。

总之,通过这次我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工商管理局对全县人力资源市场次序的清理整顿,进一步规范了用工单位和企业的招用工行为,为促进劳动者就业营造了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将促进全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和谐健康发展。

xx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一篇:《看不见的城市》解说词下一篇:80岁生日主持人台词

热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