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财政局文件

2024-06-14

西安市财政局文件(精选7篇)

西安市财政局文件 篇1

市财发(2010)328号

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09~2010学年中等职业学校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 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09--2010学年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的通知》(陕财办教专(2010)4号)文件精神,从2009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为确保2009—2010学年免学费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省核定的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人数,现下达你区县2009-2010学年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万元。专项用于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学生免学费补助和三年级顶岗实习困难专业免学费补助。

为了加强资金管理,切实做好中职学生免费工作,现就有关通知如下:

一、免学费范围: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成人中

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高等职院附属的中专部、中等职业学校。

二、免学费对象:在上述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涉农专业学生和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生扣除涉农专业学生后的25%确定,原则上包括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的学生、少数民族贫困学生、烈士子女、单亲贫困家庭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和低收入家庭学生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三、2009—2010学年,中省财政按照每生每年16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中等职业学校实际收取的学费标准低于每生每年1600元的,要按照实际收取的学费标准给予退还;实际收取的学费标准高于每生每年1 600元的,要按照不低于1 600元的标准给予退还,确保“应退尽退”。免费政策实施后,对因免除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部分,通过区县财政给予补助和学校开展校企合作及顶岗实习获取的收入来解决。

四、各区县财政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切实加强对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按照本通知规定,认真做好2009---2010学年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学费退还工作。

五、各学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评审,并将初审结果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目的公示,确保将退学费指标落实到学生。

六、加强学校管理,做好学生信息系统管理等基础工作。各级教

育要对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进行全面清查,尤其要加强对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资质的核查,定期公布不合格中等职业学校名单。同时要建立和完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信息管理系统,实行电子注册制度,做好免学费对象的认定工作,保证学生基本信息的完整和准确。

七、加强资金监管,狠抓监督检查。中等职业学校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免学费后中等职业学校的教育教学等日常运转支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侵占、滞留。财政、价格、教育要与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加强对免学费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虚报学生人数,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等违规行为,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

附件:2009~2010学年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表

西安市教育局办公室

西安市财政局文件 篇2

一、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现状及特点

“十一五”以来, 西安结合市情, 确立了大力支持“高新技术、装备制造、旅游、文化和现代服务业”五大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的城市经济发展战略, 陆续出台了《六方案一规划》等一系列加快主导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着力推进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财政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至2012年底, 全市五大特色主导产业实现增加值超过2 000亿元, 占到全市经济总量的一半。五大支柱产业集群化发展的趋势开始显现, 一批西安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具有较大发展潜力、有利于带动五大支柱产业发展壮大的产业集群初步形成。其中具有较大规模的特色产业集群共计17个, 分别是:高新技术产业内的软件、集成电路、通信、生物医药、新材料、企业孵化器产业集群;装备制造产业内的航空航天器制造、汽车零部件及专用车制造、电力电子设备制造、专用通用设备制造产业集群;旅游产业内的唐皇城、临潼、雁塔旅游产业集群;现代服务业内的商贸物流业、会展业和金融服务业产业集群;文化产业内的影视演艺传媒、出版印刷和文化创意产业集群。

通过对现已形成的、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特色产业集群的分析和比较研究, 五大支柱产业在集群化发展中呈现以下五个突出特点:

1、特色产业集群已经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五大特色支柱产业内产业集群发展迅速, 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日益凸现, 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据统计, 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工业总产值为已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0%;装备制造产业已占全市工业总产值和装备制造产业总产值的50%以上。其他特色产业集群发展速度也较为迅猛。

2、软件与集成电路、汽车零部件与专用车生产以及航空航天制造等产业集群已成为国内重要产业基地。

立足省市的产业、资源、人才、科研等优势, 通过不断加大产品的开发和科研力度, 拉长产业链条, 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软件与集成电路、汽车零部件与专用车生产以及航空航天制造等产业集群已经成为国内重要产业基地。随着一批世界500强如韩国三星、美国美光、应用材料等公司的入住, 西安电子集成电路产业已经成为国内第四极。西安的航空航天制造产业集群更是国内知名, 已成为全国知名的产业基地。

3、一些产业集群已成为国内特色产业, 并在国内甚至国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

在培育产业集群方面, 一方面促进优势产业合理聚集, 发挥聚集效应;另一方面积极促进优势特色产业和知名品牌形成。如今, 软件与集成电路、通讯、重型汽车及其配件、文物古迹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等已成为西部乃至全国性的优势特色产业。

4、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明显。

2012年, 优势产业集群10大龙头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约占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总产值的30%以上。如生物医药产业集群的龙头企业东盛集团和金花企业等。在航空航天集群内, 龙头企业西飞集团为主的工业总产值达到了120多亿元, 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80%以上。在国内一些具有较大发展潜力的产业领域, 龙头企业发展也已初具规模。如为弘扬自主创新精神, 中兴、华为、比亚迪等公司大打自主创新品牌, 从高端层次使我国在国际通信、新能源汽车等领域占有了一席之地, 使优势产业集群中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更为明显。

5、对区县域经济的带动作用明显。

虽然特色产业内大产业集群发展迅速, 但调查也发现, 10亿元以下的小产业集群也不少。这些集群主要位于各区、县工业园或开发区内的专业园区内。它们主要为优势产业集群提供配套。在优势产业集群的带动下, 这些产业集群发展势头良好, 已成为全市经济发展不可忽略的力量。2012年, 区县工业园平均经济增长速度30%以上, 工业总产值占所属区县工业总产值之和的10%, 对区县的财政贡献也占到10%以上, 特别是泾河工业园对高陵县的财政贡献占到全县财政收入的60以上%。

二、财政支持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政策盘点

西安财政在支持五大特色主导产业发展、促进特色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产业升级改造、上市融资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和措施, 对产业结构调整和五大主导产业发展过程中起到关键作用的重点、重大项目进行支持, 着力构建和完善支持全市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在资金规模设置上, 市财政每年安排的各类支持产业发展资金, 从最初每年几千万元迅速增加到目前每年近20亿元的投入规模, 其中用于支持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中小企业发展的资金超过11亿元, 充分发挥财政政策和资金引导、激励作用。同时, 将市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资金投入方式规范为“贷款贴息、奖励补助、股权投入和融资引导”四种主方式, 通过加强财政与金融、社会资本的融合, 支持特色主导产业转型升级、结构调整、科技创新, 不断壮大财源, 支持经济发展的思路不断创新, 手段更加丰富, 为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 着力完善财政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 促进主导产业加快发展

1、支持工业暨装备制造业集群发展。

安排5亿元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加速构筑板块财源, 加速工业集群经济发展。投入3.2亿元重点支持特色装备制造、轻纺食品、化工医药、区县特色经济、中小企业技术改造及融资担保, 支持工业优化升级和区县工业园区建设。在加大投入的同时, 注重加大对重点项目和企业的投资奖补、贷款贴息力度, 带动工业项目投入超过100亿元;实施工业地产品促销配套的分层次奖励政策, 提升工业地产品市场占有率, 向全市18户企业拨付2012年工业地产品配套奖励1135万元, 拉动全1 100户中小企业为大企业配套销售80.4亿元。

2、支持特色产业集群科技创新体系建设。

安排3.5亿元支持科技创新资金, 加大对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基础、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力度, 提升产业技术优势。拨付科技研发专项资金1.5亿元, 支持各类科研项目304个, 项目涵盖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等, 吸引社会总投资19.2亿元, 项目执行期累计实现产值48.29亿元, 实现利税10.19亿元。支持高新技术改造提升支柱产业, 拨付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5 000万元, 支持全市49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创新及改造项目, 带动企业及社会投资超过28亿元, 项目执行期内实现产值超过165亿元, 利税32亿元, 形成主导产业高端化、新兴产业规模化、传统产业高新化的局面。搭建科技公共服务平台——西安科技大市场, 实施科技成果技术交易奖励政策, 促进全市技术合同交易。对全市辖区内108家企业技术成果交易进行奖励, 鼓励科技成果就地转化, 累计实现技术成果交易额突波300亿元, 位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位。支持全市119家单位开展大型设备仪器使用共享, 累计节省仪器购置、检测等费用达上亿元。

3、支持特色服务业聚集区现代化水平提升。

安排2.1亿元服务业发展资金, 促进全市特色服务业聚集区发展、服务业优化升级和外向型经济发展, 提升服务业对其他特色主导产业的承接支撑作用。在生活性服务业领域, 围绕建设“宜居西安”这一目标, 重点支持连锁经营、放心食品、特色餐饮、会展经济、电子商务、特色商业街区以及服务体系建设, 安排支持化觉巷古玩街街景提升改造项目、书院门历史散步道提升改造项目, 带动项目投资5 000万元。在生产性服务业领域, 重点发展现代物流、会展经济、现代金融、总部经济、生产生活要素交易集散基地等, 着力打造西部重要的商贸、物流、会展、金融中心。重点对列入国家、省级、市级重点项目计划及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的生产性服务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和配套, 支持西安综合保税区等服务业聚集区及华南城等重大项目建设, 带动项目投资近260亿元。在旅游和文化产业方面, 安排1.8亿元文化及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围绕秦岭北麓生态产业带建设、历史文化景区建设、文化创意产业、旅游服务产业发展, 支持彰显西安历史文化底蕴, 提升城市的辐射力和软实力。

4、加大对特色产业聚集区的支持力度, 促进特色产业发展由单体项目到产业链条、产业聚集区、产业基地的转型。

一是针对各区域发展阶段和产业定位, 全面落实促进全市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和促进开发区发展政策, 不断加大对开发区、8大服务业聚集区综合产业发展与聚集的支持力度。连续5年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 支持高新区创建世界一流园区。安排1.3亿元专项资金, 支持航空航天基地建设贴息、出口加工区出口奖励和航空产业发展, 加速产业聚集, 构筑板块财源。二是安排支持区县工业园区建设资金, 支持全市18个区县特色工业园区建设。2008年市财政开始设立了支持区县工业园区发展专项资金, 主要用于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建设及与之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 资金总量已经从2008年的2 000万元已经增加到目前的1.2亿元。至2012年, 我市区县工业园区共建设标准化厂房43栋, 面积23.46万平方米, 入驻标准化厂房企业91户;区县工业园区实现营业收入1 222.63亿元, 实现工业增加值309.45亿元, 实缴税金22.21亿元;区县工业园区聚集企业1 605户, 其中规模以上企业281户, 从业人员15.22万人。对区县工业园区快速发展起到了引导和带动作用, 使园区综合竞争力得到提升, 促进了当地工业的壮大, 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使区县工业园区成为各区县经济增长的重要支柱。

5、积极争取中、省对本地特色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促进全市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争取中、省支持本市产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规模逐年增长, 已达到每年近15亿元的支持规模, 支持范围涵盖了高新技术产业、汽车、电子信息、生物化工制药、现代服务业、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等多个领域, 极大地推动了各类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和企业发展。此外, 还积极争取中、省专项支持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的扶持资金, 2010-2012年共争取资金3 087万元, 扶持17个特色产业集群内企业85户, 支持企业实现销售收入43.34亿元, 实现利润6.77亿元, 上缴税金2.33亿元, 帮助企业融资4.3亿元, 带动就业13 671人, 从而方向明确、重点突出地支持本地各类特色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发展。

(二) 积极推进财政投入方式改革, 提高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1、注重发挥市财政投资管理平台职能, 完善特色产业投融资体系。

为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实现财政资金的滚动放大, 2009年, 经西安市政府批准, 注册资本33.27亿元的市政府产业投资管理平台——西安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正式创立。该公司以“股权管理、投资引导、融资服务”为主要职能, 以实现市政府产业政策和财政政策为目标, 以金融资产管理和资本运作为核心, 支持全市特色主导产业和重大建设项目投融资发展。

2、整合有限资源, 积极推进财政产业资金投入方式转变。

2009年开始实施财政专项资金投入方式改革, 将市财政支持产业发展资金规范为“贷款贴息、奖励补助、股权投入、融资引导”四类方式。其中, 财政专项资金股权投入采取普通股和优先股两种方式, 以普通股方式参股投资的收益与其他股东享受同股同酬, 以优先股方式参股投资的收益按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原则确定, 单个项目的扶持额度原则上不低于500万元, 投资期限一般为3至5年。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的各项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除特定用途外, 以上年度存量部分的一定比例为基数用于相关产业领域企业 (项目) 的股权投入和融资引导, 以后年度每年安排的资金增量部分扣除特定用途外, 原则用于股权投入, 从而建立形成“政府引导资金投入—企业发展壮大—资金退出”的财政专项资金滚动循环和放大机制, 提升财政资金乘数效应, 引导和带动社会和金融资金投入全市主导产业发展。在资金投入规模上, 已从2009年的2 500万元增长至目前的8.64亿元, 通过股权投入方式累计支持特色重点产业项目174个, 带动重点产业投资116.8亿, 实现销售收入52.25亿, 利润5.96亿, 缴纳税收2.7亿, 支持范围涵盖了工业、农业、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统筹城乡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等多个特色产业领域, 为全市经济和产业转型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3、积极实施各项支持产业融资体系建设的财政政策, 引导信贷资金投放特色产业发展。

一是进一步落实中小微企业信用担保补贴政策。2012年拨付中小企业担保补贴5 046万元, 带动28户融资性担保机构为全市2 425户企业提供担保贷款3 279笔, 撬动银行贷款129.7亿元。二是实施扶持金融业和支持企业上市融资的财政政策。支持8户企业上市、上市再融资和拟上市项目, 奖励资金456.64万元。三是开展重点中小微型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 累计带动金融机构为34户中小企业提供贷款2.19亿元, 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融资难题, 促进了企业发展。四是深化科技金融合作工作。不断扩大科技金融信贷业务试点范围, 通过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担保补贴、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贴息、科技保险、科技信托等政策, 引导和鼓励驻地金融机构简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手续、降低贷款门槛, 促进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创新, 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目前, 已累计引导金融机构投放190家轻资产科技型企业贷款10.75亿元, 其中涉及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企业142家, 贷款额5.6亿元, 财政资金放大规模60倍以上。

4、设立各类特色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促进特色产业投资市场发展。

2010年以来, 按照中、省有关文件精神, 市财政报经市政府陆续批准设立了西安市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军民融合产业基金、航空产业发展基金和渭北工业区产业发展投资基金等多项产业投资引导基金, 通过市场化的手段进一步发挥政府资金的政策引导和杠杆放大作用, 引导社会资金、创投资本以及风投资本投资于西安市辖区的特色产业以及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目前, 引导基金累计项目投资总额9.37亿元, 投资范围涉及五大主导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项目, 重点扶持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方面, 总体带动社会资本投入55.68亿元, 扶持企业共实现销售收入22.4亿元, 同比增长20.5%;完成净利润1.83亿元, 同比增长22.09%。同时, 在引导基金政府信用的带动下, 被投企业银行授信规模增加, 并且加速了民间资本向这些优势产业的集中。至2012年底, 所投企业合计撬动社会资金31.5亿元, 同比增长122.35%, 引导基金增信效果逐步体现, 撬动作用显著提升。

(三) 政策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1、政策手段单一。

目前, 各类财政扶持政策的主要形式是进行财政专项资金支持, 或者采取小微企业低息或无息贷款, 未能充分运用税费杠杆、转移支付、政府采购、财政担保等等多种财政政策手段对特色产业进行全方位多途径的引导扶持。

2、政策针对性不够。

目前, 西安特色产业集群扶持政策的对象, 基本是按照中、省自上而下的产业支持体系标准执行的, 在财政政策扶持上存在对扶持对象不加区分、撒胡椒面的现象, 没有因地制宜筛选出本地适宜发展的特定行业和产业的中小微企业予以重点扶持, 对培育本地特色优势产业和优势企业方面效果不甚明显。

3、政策实施缺乏监督。

当前, 西安各级财政支持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政策的出台, 很大程度上是国家宏观政策导向上行下效的完成任务行为, 未能充分结合本地区特色产业集群布局和企业发展实际考虑, 并经过充分调研而制定政策。加上部分区县基层在政策实施环节本来就缺乏有效监督, 财政政策对扶持产业特色发展的扶持, 在有的地方演化为一种新的政策寻租和人情贷款行为等, 亟需转变。

三、支持西安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建议

(一) 加强宏观政策引导, 大力培育有利于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的社会环境

一是完善支持加快西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发展的财政扶持政策, 将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思路纳入到财政支持产业发展政策之中, 并与土地政策、和城市规划相衔接, 使特色产业集群得到更多地支持和更大的发展空间。二是继续实施有利于特色产业集群产业发展的财政体制, 引导支持特色产业园区主导产业发展, 更好地发挥经济发展的推进器作用。三是大力支持有利于产业集群发展的社会环境。大力培育特色产业集群在发展产业、促进创新方面的优势, 大力营造发展产业集群的良好外部环境, 大力营造宽松的产业发展的环境, 牢固确立“放水养鱼、促进发展”的理念, 充分调动经营者参与特色产业发展的积极性。

(二) 进一步明确财政支持特色产业集群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 带动特色产业集群化发展

一是围绕全市产业发展规划, 进一步明确各扶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 集成政策、整合使用、市区 (县) 联动, 真正发挥好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二是继续实施支持特色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 支持园区集群化发展。重点扶持与区域经济发展要求相符合, 产业特色鲜明、功能定位准确的各类园区, 支持园区优势产业集群的形成, 支持产业链条延长, 促进园区真正成为招商引资的聚集区, 财税增加的新平台。三是按照国家、省、市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的精神, 加大对重大特色产业投资和技术改造、重点技术创新项目、地产品促销配套、企业融资的支持力度, 推进产业结构调整。重点支持汽车、航空航天、太阳能光伏和半导体照明、输变电设备、专用通用设备、电子信息、石化和化工、纺织食品、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十大优势产业板块。

(三) 支持各区县、开发区的特色产业园区建设, 促进特色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均衡发展

一是以园区建设为重点, 按照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 高标准支持建设富有区域特色、功能定位独特的产业园区, 引导布局分散的中小企业逐步向园区集中。同时, 优化政策环境, 强化专业配套, 引导并鼓励企业建立垂直或水平的技术关联关系, 提高集群的专业化配套能力。二是针对区域特色园区发展中存在的实际问题, 启动市级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竞争性分配机制的试点工作。以财政资金集中投入, 择优配置为形式, 以鼓励区域竞争、实行重点突破为手段, 以扶持示范性特色产业园区建设为载体, 以促进各区域特色园区形成科学发展的新思路为主要目标, 引入竞争机制, 以竞争代替平均分配, 最终实现以不均衡的发展手段解决发展中的不均衡问题。

(四) 支持特色产业集群内企业提高发展能力, 扶持龙头企业, 培育名牌产品

一是将新增财政支持产业发展的资金重点用于对新建特色产业投资项目的奖补、产业链延伸的激励、税收贡献奖励、成长型企业阶段性参股、产业聚集区的形成、重大产业平台的建设、产业缺项与战略新兴产业的投资等方面, 注重提升产业发展的关联性、延续性、市场性、现实性、效益性和聚集度, 通过增量财力激励集群内企业迅速发展。二是积极引导关联性大、带动性强的特色龙头企业, 努力提高其自我发展能力。主要措施包括引导资金、技术、人才等社会资源向龙头企业聚集, 提高龙头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鼓励龙头企业将一些配套件及特定的生产工艺分离出来, 形成一批专业化配套企业。强化龙头企业与集群内部相关企业的合作与竞争关系, 打破企业间的技术、信息、人才等自由流动的樊篱, 提高企业的配套率。三是借鉴发达国家和国内发达地区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经验, 实施品牌战略, 促进龙头企业的产生和产业集群的形成。在品牌建设的过程中, 通过名牌战略扶持资金, 对获得市、省、中国名牌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给予不同程度的奖励等。

(五) 支持市场化运作的特色产业服务支撑和招商引资体系建设

一是支持全社会公共研发平台和特色产业集群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提高政府对通用技术的开发投入, 鼓励产业集群同大学、科研院所联姻。二是运用财政贴息、税收返还等政策手段, 鼓励企业或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围绕特色产业集群的发展开展技术攻关。三是支持企业和社会主体建立产业产品检测中心, 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高质量产品检测服务。四是支持建立产业信息中心, 扩大国内国际业务交流, 解决信息闭塞, 营销方式落后等问题。五是支持创业辅导中心建设, 解决企业初创阶段面临的突出困难, 催生中小企业成长、壮大, 拓展产业链条, 提高创业成功率。六是支持建立专业技术人才培训中心, 形成政府引导、社会支持和企业自主培训相结合的多层次人才培训机制。七是继续加大对特色产业园区招商引资工作的支持力度。对各园区引进的重大招商引资项目, 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 将新引进项目一定年限内的市、区两级增量分享税收通过奖励补助等方式, 支持重大项目落地, 以成本凹地聚集增量财源。

(六) 进一步加大对特色产业集群的财政和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做好项目策划, 积极争取国家、省政府的资金支持和国际组织的资金贷款, 保证特色支柱产业集群发展拥有较为充足的资金。二是在市级财政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 进一步扩大支持特色产业集群内中小企业发展、科技创新、国际市场开拓、重点项目扶持、技改项目贷款贴息的资金投入规模, 市级各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支持特色产业集群内项目。三是加强与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协调, 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银政、银企对接和合作, 扩大特色产业集群的信贷规模, 满足集群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四是通过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融合发展, 积极引导社会资本、金融资本支持特色产业集群和集群内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摘要:特色产业具有独特的资源条件、明显的区域特征、特殊的产品品质和特定的消费市场的产业, 是发展前景较好并在财政增收和区域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的产业体系, 是地区特色经济形成的基础, 培育发展特色产业集群和特色企业已成为增强区域竞争力、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着力点。

高安市财政局积极服务水利建设 篇3

广筹资金,水利工作有保障。按照“抓重点,筹资金,求实效”的思路,该市把资金筹措作为项目建设的“牛鼻子”来抓,从中央、地方、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多方面筹资,采取“大工程靠项目、公益性工程靠政府、面上工程靠发动”的有效举措,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水利建设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概括起来就是:积极编制申报一批重点水利工程项目,争取中央水利建设资金,省级配套资金;通过公共财政预算不断增加水利建设资金投入,积极筹集各种水利建设政府性基金,严格执行“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10%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的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农民投资投劳,组织发动农民群众,通过村组集体资产投资、农民“一事一议”筹集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建设;积极鼓励和吸引社会资金,每年通过“以库养库”、“以塘养塘”等方式筹集社会资金。

落实责任,工程质量上水平。主要措施包括:拧紧“安全阀”,在水利局设立专门的水利建设项目部,由乡镇财政所集中管理水利建设资金;筑牢“防火墙”,全程介入水利工程建设各个环节的监督,事前积极参与项目申报,事中参与招投标工作,事后主动邀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已完工的项目进行工程决算;念好“紧箍咒”,对水利资金实行统一预算编制口径、统一项目预算标准、统一预算编制范围,由上而下管理,由下而上执行,理顺资金拨付渠道,严禁擅自增加项目、扩大开支范围,从源头上杜绝挤占、挪用资金现象。

改革创新,强化管理增效益。通过实施水利项目,有效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环境,节约了群众工时,增加了农民收入,为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农业生产水平由“低”变“高”,防灾抗灾能力由“弱”变“强”,劳动强度由“大”变“小”。

(江西省高安市财政局供稿)

西安市财政局文件 篇4

局各党支部、机关各处室:

2012年是我市“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贯彻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决策部署的第一年,也是财政各项改革不断深化的关键之年。今年,我局党建工作将继续充分发挥机关党组织的服务保障作用,紧紧围绕“打造活力党建、构建和谐机关”的主旨,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探索机关党建促进财政中心工作的新途径和新方法,全力提升党组织工作活力,激发党员创造力和工作热情,为推进财政事业科学发展做出积极努力,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一、狠抓党员干部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队伍综合素质,夯实财政事业人才基础

1、围绕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积极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按照市直机关工委部署,把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认真开展以“迎接、学习、贯彻十八大,推进财政各项工作”为主题的调研培训活动,为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思想舆论氛围。十八大召开后,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分级分层进行专题培训,积极引导各支部和党员干部,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其精髓,把十八大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支部要坚持集中和分散学习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专题学习、研究讨论、心得交流等形式,帮助大家加深理解,吃透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明确方向、坚定信念,为推动全年工作奠定牢固的思想理论根基。

2、深入开展党的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对财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继续深入学习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以及市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引导广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武装头脑、增强修养。组织开展“重读红色经典”读书活动、“回忆光辉征程、描绘发展蓝图”主题教育等,不断增强学习教育的吸引力和时效性。

3、扎实推进学习型党支部建设。按照“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要求,加强党员的素质教育和能力培训,大力培育层次高、学风浓、效果好的学习型党支部和党小组,培养眼界宽、思路宽、胸襟宽的学习型党员个人,努力提高支部和党员学习创新、统筹全局、服务中心的实践能力。举办第五期党务干部培训班,组织党务干部前往米脂县高西沟村学习当地党建工作经验,为他们提供更多的学习锻炼机会,提高其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

4、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紧密配合局纪检监察室,以围绕“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主题,重点加强党员思想道德、反腐倡廉和预防职务教育,在广大党员干部头脑里筑起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教育防线,引导党员树立自律、自醒、自警意识。

二、不断加强党的组织建设,筑牢战斗堡垒和事业基础,提升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5、认真开展“升级晋档工程”。按照市直机关工委印发《关于在市直机关党组织中开展“升级晋档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在我局认真开展“升级晋档工程”。机关党委将制定实施方案和评级标准,对各支部进行测评定级。通过支部自查自评、机关党委评级公示、查找问题整改提高、检查验收,引导先进支部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推动一般支部向先进目标晋级、鞭策后进支部明确目标奋力赶超,切实提高我局基层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6、进一步加强各支部基础规范。针对去年机关部分支部换届改选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加强各支部的基础规范工作。各支部要按照《党章》和《条例》要求,按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加强党员思想教育,积极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抓好党建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督促各党支部切实对照党建目标任务抓好落实;建立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帮助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解决实际困难;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严格按条件做好党员发展工作,把好党员“入口关”。通过进一步加强对各党支部和党小组的指导,使机关党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得到提升,服务财政中心工作和党员群众的能力得到增强。

7、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印发2012年全市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工作要点的通知》和我局创先争优活动要点的总体要求,指导各党支部、机关各处室全力推进“四大工程”,继续认真履行公开承诺制,做好群众评议和考核,努力在六个方面创先争优。在局窗口和服务单位深入开展以“三亮三比三评”为内容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不断提升我局窗口和服务单位的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促进创先争优活动成为群众满意工程。进一步推动各处室、局属各单位和各支部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结合“三问三解”活动要求,深入基层为民服务、广泛走访群众化民忧、深入基层调研知民心、实行驻村蹲点解民困、开展结对帮扶暖民心,使创先争优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动。探索建立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依靠制度确保其常态化、长效化,保持战斗力和生命力。

8、积极推进党务公开工作。按照我局整体规划,在局属单位继续全面推行党务公开工作,督促、引导局属单位党组织按照我局党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和确定的公开目录,及时、准确、规范、透明地公开相关内容,把党员权利落到实处,使党员和群众广泛参与党务工作,进一步稳固党的群众基础。

9、不断丰富组织生活,增强支部凝聚力。积极拓宽党建工作思路,按照大型活动“党委组织、支部参与”、小型活动“支部组织、党小组参与”以及支部之间、党小组之间联合共建、互相融合的模式,搭建多层次活动平台。在全局开展争创“优秀党日”和“特色支部”活动,举办 “十八大精神”知识竞赛、“一个党员一面旗帜”演讲比赛、“诵经典、传美德”中华名篇诵读会、“重走长征路、创新谋发展”外出调研等活动,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号召力。鼓励机关各支部、各党小组自主创新、自定主题、自设载体,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不断提升各党支部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10、引导加强对机关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鼓励各支部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围绕财政部门机关党的建设理论和实践开展理论研究,总结经验、探索规律、破解难题、创新思路,为加强机关党的建设提供决策依据。开展好理论研讨交流工作,对成型的理论成果、工作思路、改革举措加以推广,注重研究成果的转化和运用,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三、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不断锤炼机关作风,树立财政部门良好形象

11、继续开展创建文明机关活动。在巩固我局“省级文明机关”荣誉的基础上,继续开展以 “围绕财政尽职责、严守规章树形象”为主题,以班子坚强有力、机关勤政为民、队伍素质良好、内部管理规范、工作实绩明显、创建工作扎实为标准的文明机关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处室活动,按照市直机关工委的安排,推荐达标处室(单位)参加市直机关文明处室评选。已被授予文明处室的要对照检查,提出保持称号的意见和措施,巩固成绩,并根据自身情况制定文明标兵处室创建规划。通过文明机关创建活动,力争在我局营造一种团结进取、健康向上的良好工作氛围,为努力建设“学习型、服务型、落实型、创新型、活力型、廉洁型”财政机关奠定坚实的基础,不断提升服务基层、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能力。

12、大力弘扬支部、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充分结合我局在创优争先活动中深入基层为民服务的总体要求,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继续做好各支部与周至县团结村帮扶对象的扶贫帮困活动,以实际行动解决困难户的生活、生产问题;各支部、各党小组可自定对象,广泛开展社会公益扶助和爱心奉献活动,扩展财政部门帮扶层面;组织开展党员干部“下基层、转作风、办实事”活动,加强与基层和群众的联系沟通;鼓励党员干部利用回乡探亲、外出参观学习等机会开展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鼓励干部积极参加所在社区组织的志愿活动、公益活动等,了解社区情况,推动解决居民反映的问题。

四、坚持开展创优树优,大力挖掘身边的闪光言行,引导党员建功立业。

13、继续开展“三示范”评选和岗位创星活动。继续开展“党建工作示范点”、“先锋模范党小组”、“优秀党员示范岗”第二批评选活动,并对获此称号的集体和个人在七一表彰大会上予以授牌,引导优秀党组织和党员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以点带面,推动全局。以“财政事业我承诺,财政发展我争先”为载体,在我局广泛开展创“三岗”活动。创“三岗”,即在处级党员中评选处长模范岗、在党员中评选业务能手岗、在窗口处室和单位中评选文明示范岗。通过支部(党小组)酝酿推荐、机关党委审核、局党组讨论研究,推出一批优秀岗,树立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风气。

五、充分发挥群团作用,加大财政文化建设力度,营造团结和谐、积极奋进的机关氛围。

14、继续抓好党建带工建、团建、妇建。指导工青妇组织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丰富活动载体,始终保持与各自服务对象的紧密联系,不断提高工青妇工作的群众化、社会化水平。支持其积极发挥作用,通过开展“模范职工之家”、“青年文明号”、“文明和谐家庭”、“巾帼建功示范岗”等创建活动,使工青妇组织成为深受干部职工拥护和信赖的“职工之家”、“青年之家”和“妇女之家”,为凝聚人心、鼓舞士气、共建和谐作出努力。及时探望生病生育的干部职工,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营造财政大家庭的和谐与温馨。

15、不断加大财政文化建设力度。继续充分发挥群团组织优势和各文体协会作用,抓住元旦、春节、“三八”、“五四”、国庆等重要纪念节点,开展文艺演出、趣味健身、才艺展示、外出参观、生活讲座等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干部职工喜闻乐见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坚持开展“珍惜时间读好书”、“赏佳片、悟人生”等活动,增强财政干部艺术品位。进一步加强局系统与各区县财政局之间的沟通交流,组织全市财政系统登山、乒羽、游泳等比赛,拉近彼此距离;举办局系统户外健身、趣味运动会、七人制足球赛、三人制篮球赛等活动,活跃干部职工生活。通过加强财政文化建设,充分展示财政干部的文化底蕴和时代风采,使财政文化软实力有效转变为推动工作的硬动力。

宁德市财政局文件 篇5

宁财会„2009‟ 6号

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09 全市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的通知

根据《福建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闽财会[2006]79各县(市、区)财政局、市直各单位: 号)的要求,持证会计人员每接受继续教育不得少于24小时(即32课时)。为做好2009我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经研究决定从2009年7月下旬开始开展2009全市会计人员网络继续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对象

宁德市所辖范围内取得并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人员(不含高级会计人员)。以前(指2006-2008)未参加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可分别情况接受网络补修继续教育(详见附件)。

二、网络学习流程

登录闽东会计网(网址:)-→点击“注册报名”(须分分别注册,如已注册的可免此步骤)-→交纳学费-→输入个人信息-→开通课程-→网上学习-→学满规定课时-→网上考试-→实时判卷-→确认继续教育。闽东会计网将同时开通2009及以前补继续教育端口,时间暂定2009年7月20日,如有变更,以闽东会计网公告为准。

三、网络学习内容

2009主要学习《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实务》、新出台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未学习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以前主要学习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的几项具体准则及财政部、福建省财政厅出台的相关会计管理办法。未参加以前各阶段继续教育的持证人员,应在完成以前相应阶段继续教育后,方可参加2009继续教育。

四、网络学习方式

1.通过互联网自行上网学习,随时登录到闽东会计网()进行学习,学习时间由系统自动计时。学满规定课时和相关内容后,才能参加系统考试。

2.教学课件以文档链接打开为主,并逐步采用视频、音频与文字同步播放或视频互动教学。

五、收费标准及交费方式

网络继续教育收费标准按闽价[2001]费字462号文,每人每课时收取2元,即按64元/人收取,暂不收取网络学习资料费。如属补修以前网络继续教育的,除按每年64元/人收取外,还应按闽价费[2008]372号文要求,另收每补考费20元/人(详见附件)。上述交费方式采取就地各农行柜台交款或现场交款(现场交款到宁德市智能计算机教育培训中心,具体地址在宁德市宏桥花苑1号202室,位置大致在宁德军分区加油站后面),并逐步推广通过网络银行交款。

六、培训监督

为确保2009网络继续教育规范有序的进行,我局在会计科和监察室各安设一部举报电话(会计科:2873121,监察室:2098690),欢迎社会各界及会计人员监督指导。

七、其他

上述未尽事宜请查询闽东会计网()继续教育系统公告或联系网络继续教育具体实施单位宁德市智能计算机教育培训中心(联系电话:2865618 2881808)。

附件:《以前未(已)参加网络继续教育持证人员分别情况表》

二〇〇九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会计

网络

教育

通知 抄送:福建省财政厅 宁德市财政局办公室

昆明市财政局文件 篇6

昆财国支〔2017〕3号

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县(区)国库集中支付

电子化管理改革的通知

各县(区)财政局,三个国家开发度假(区)财政分局,阳宗海风景区财政分局、倘甸、轿子山两区财政局:

为规范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业务办理效率,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要求,以及省财政厅推进地方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的工作部署,昆明市财政局将启动昆明市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县区改革工作,为保证各项相关工作顺利推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

如下:

一、支付电子化改革时间安排

按照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县(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遵循循序渐进、稳步推进的原则,将支付电子化改革分为三个关键阶段:

第一阶段(2017年6月-2017年8月)准备阶段:

(一)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

各县(区)要对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要求,查找自身的不足,继续深化改革,完善相关制度,加大国库集中支付力度,扩大国库集中支付资金占比,减少实拨比重,实现预算单位全覆盖。

(二)网络及软硬件部署模式 1.软硬件环境

按照部署模式要求,我省财政端采用的省级大集中,(州(市)物理托管省厅)模式,在省厅为昆明市部署一套支付电子化安全支撑体系,运行的软硬件设备主要有电子凭证库数据库服务器、电子凭证库应用服务器、电子印章系统服务器、消息中间件、签名服务器等,各县(区)共享本套电子化安全支撑体系。

代理银行和人民银行采用全省大集中部署模式,县(区)共享省级安全支撑体系。

为了解决单点故障,部署时均需考虑采用双机热备等措施,电子凭证库系统支持负载均衡。

2.财政网络准备

为有效利用和共享资源,提高信息安全保障水平,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要积极创造条件实现有关安全设施及网络接入适度集中管理。

对于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之间采用数字专线通讯,统一从省级集中接入,各县(区)分别通过各自内部网络连接到省级实现与外部联通。

3.CA认证准备

财政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是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的安全支撑基础,依据云南省财政厅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建设方案意见,为确保财政一体化平台安全性及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的实施推广,昆明市财政局建设了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为各县(区)每一位一体化平台用户制作数字证书Usbkey,用于登录系统及电子支付签名签章。

4.测试环境准备

基于支付电子化分步实施的特点,昆明市财政已搭建一套测试环境,并长期保留。县(区)级财政在实施时与市级财政共享一套测试环境。

人民银行和各代理银行采用全省大集中部署模式,各县区共享省级的测试环境,同样需要长期保留。

(三)形成各方联动机制

建立各方联络机制。确定各方主要牵头机构及负责人员,建

立专门联络群,方便与中国人民银行、云南省财政厅、各县(区)财政局、代理银行等各方的工作联系。为能及时交互信息,掌握工作进展情况,解决实际困难打下基础。

各县(区)财政部门积极联系本级人民银行、代理银行,建立县(区)联络机制,确认信息系统和网络连接情况。各方要确认三方网络是否连通,数据传输是否能够安全实施。确保本县(区)开展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后技术实施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四)草拟配套文件及业务流程梳理

各县(区)严格遵守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有关业务和技术标准。在全省统一的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管理模式、操作办理程序和内部控制制度基础上,提前筹备草拟本级具体的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认真梳理本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形成全市统一的国库集中支付流程,实现规范统一的流程、凭证及印章模式。

(五)开展调研,熟悉县(区)准备情况

市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及科技信息处联合对各县(区)展开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县(区)推广工作进行调研,调研内容主要有:

1.各县(区)网络建设情况,包括财政部门、人民银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与省级服务器的网络连通情况。

2.各县(区)财政一体化平台系统使用情况。

3.各县(区)财政身份认证与授权管理系统(CA认证系统)推广实施条件评估。

4.各县(区)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流程。5.各县(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情况。

第二阶段(2017年8月-2017年12月)昆明市第一批上线县区实施阶段:

经前期准备和摸底调查,昆明市全面启动昆明市县(区)电子化推广工作,积极向省财政厅争取上线机会,经省财政厅批准后按照省厅统一安排,完成第一批县(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业务上线工作。

(一)市财政按照全市统一的业务流程要求指导县(区)财政局完成业务流程梳理等关键工作,对县(区)财政局上报方案进行审核批复。组织对县区财政局电子支付新业务、新系统操作进行培训。指导县(区)财政组织进行联调测试。

(二)县(区)财政分别与本级人行和代理银行签订《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业务办理协议》,制定《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办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印章管理办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凭证库管理办法》、《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应急预案》四个管理规定,并与本级人行联合发文。确保财政部门及预算单位的内部网络与省级服务器的网络连

通。对本县(区)的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印章进行备案及管理。组织上线预算单位和财政业务人员进行新业务、新系统操作培训。

(三)实施公司完成生产环境配置及调试,制作和发放正式的数字证书和电子印章。完成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测试环境的搭建。形成《测试环境配置表》。完成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相关功能升级配置。完成支付系统与凭证库接口测试。

各方监控和保障上线初期的业务办理情况,确保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的顺利开展。

(四)暂未上线的县(区)要按照电子化上线要求,继续完善条件,提前做好有关准备工作,为下一批上线做好充分准备。

第三阶段(2018年1月-2018年12月):昆明市第二批县(区)上线准备及实施阶段

在第一批县(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业务上线的经验和基础上,加快未上线县(区)改革进程,不断完善上线工作,使更多县(区)具有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的条件,积极向省财政厅争取上线机会,使全市范围内大部分县(区)在2018年年内完成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上线工作。

二、各方工作职责

支付电子化管理涉及制度建设、业务梳理、系统改造、信息安全等多个方面,各环节工作环环相扣、互为前提,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疏漏都会影响整体进程和效果,需要参与方高度协调、通— 6 —

力协作,才能保证实施工作流畅进行。各相关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根据职责分工,将任务落实到具体岗位,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员,搞好内部分工协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承担任务。

(一)财政部门在电子支付管理工作中主要职责

1.云南省财政厅按照财政部“统一标准、统一规范、统一支撑软件”原则,制定全省支付电子化部署方案,统一协调部署全省网络接入模式,负责全省支付电子化推广工作提供保障和指导工作。

2.昆明市财政局负责对县(区)财政部门电子化推广工作进行指导,统一各县(区)业务流程,对县(区)实施方案、四个管理办法及两个协议进行审核。配合县(区)做好系统升级、UKey制作等系统配套工作。

3.县(区)财政组织开展本地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工作。建立本级含财政、人行、代理银行等组成的联席会议制度,拟定实施方案、四个管理办法,与本辖区人民银行和代理银行签订协议。做好业务人员及预算单位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工作。做好其他支付电子化相关推广工作。

(二)中国人民银行在电子支付管理工作中主要职责 1.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负责组织人行国库相关业务处理系统配套建设工作,对人行端的系统衔接提供网络、系统和设备支持等,并指导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代理银行开展财政国库电子支付工作。

2.人民银行各县(区)支行按照财政厅、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统一要求,配合同级财政部门组织开展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电子化改革工作。

(三)代理银行在电子支付管理工作中主要职责

代理银行按照财政部门统一要求,做好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相关业务处理系统配套建设等工作;按照与财政部门、人民银行签订的协议及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快捷、安全的办理有关业务。

1.代理银行省级分行(或地方银行总行)按照财政厅和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的要求,配合实施全省支付电子化推广,负责全省本行电子支付的推广工作。

2.代理银行县(区)支行及时跟踪县(区)财政需求,并及时向省分行(或地方银行总行)汇报,并按照县(区)财政要求,做好实施联调等工作。

(四)预算单位在电子支付管理工作中主要职责

1.一级预算单位负责组织、指导、协调本单位及所属基层预算单位开展支付电子化管理的准备和实施工作,积极配合财政部门联通网络、安装软件、办理用户数字证书;及时纠正执行过程中不符合制度规定和项目管理情况的内容;对财政性资金使用、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负管理和监督责任;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有关信息及处理系统存在的问题。

2.基层预算单位规范具体预算执行工作,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根据内部财务管理岗位设置情况确定电子支付审核岗位,加强业务系统权限管理。

三、具体工作要求

(一)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各县(区)成立由县(区)财政局和人民银行的国库、科技部门,代理银行的业务、技术部门以及项目实施公司广泛参与的县(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推广工作机构。各县(区)推广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改革实施方案、确定详细实施计划、梳理业务流程、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以及对内对外的联络协调和督促落实等工作。

各县(区)推广工作机构下设业务和技术两个组:

业务组由财政国库或支付中心牵头负责。主要负责本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日常工作;对外协调人民银行、各代理银行及预算单位的改革等相关工作。

技术组由财政科技部门牵头负责。主要负责软硬件采购和代理银行、预算单位业务人员培训等技术协调工作。

《昆明市县(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市级协调组名单》见附件,供县(区)协调联系时使用。

(二)梳理业务流程

地方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的主要业务包含直接支付、授权支付、实拨业务(财政专户除外)等,而各业务实现支付电子

化的首要任务是各业务流程的梳理及支付电子化流程的设计,在设计流程时要遵循以下原则:

1)结合现有业务流程进行调整,力求系统最小化改造; 2)按照本地财政业务管理需要进行岗位设置,明确流程关键点;

3)明确签章业务节点和签章岗位权限; 4)明确凭证样式和印章位置,取消凭证多联; 5)采取多岗位制衡,形成安全闭环。

昆明市本级业务流程见《昆明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推广实施方案》,各县(区)可做参考。

(三)草拟实施方案

各县(区)财政部门结合本级财政业务现状及管理特点,草拟本地区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总体实施规划、系统改造、网络及信息安全部署、责任分工、时间安排等主要内容。

昆明市本级实施方案见附件,各县(区)可做参考。

(四)完善配套制度

各县(区)的财政部门草拟有关管理实施办法,草拟电子化管理业务办理协议;建立和完善电子印章和电子凭证库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关业务处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差错处理机制和应急预案。

昆明市本级管理办法及业务办理协议见附件,各县(区)可— 10 —

做参考。

附件:1.昆明市县(区)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市级

协调组名单

2.昆明市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推广实施方案 3.昆明市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实施办法(暂 行)

4.昆明市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化管理应急预案(试 行)

5.昆明市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凭证库管理暂行办法 6.昆明市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电子印章管理暂行

办法

7.昆明市财政局与代理银行电子化业务办理协议 8.昆明市财政局与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电子化 业务办理协议

昆明市财政局 2017年7月20日

昆明市财政局

西安市财政局文件 篇7

张延寿在讲话中指出,陕西省开展目标责任考核四年来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认可。2010年的考核工作与创先争优活动相结合,更有利于客观评价工作成绩和发展成果。中共陕西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安排部署了“十二五”工作。我们要认真抓好落实,在全体干部中大兴求真务实之风,高标准、严要求、快节奏地开展工作,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实践,敢为人先。

刘小燕在工作报告中指出,2010年,在陕西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发挥财政职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各项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实现了“十一五”的圆满收官。2010年全省财政总收入完成1 800.85亿元,增收409.71亿元,创历史新高;比上年增长29.45%。“十一五”期间,全省财政总收入累计完成5 887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4倍。全省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 217.62亿元,完成调整预算的93.85%,比计划提高13.85个百分点。“十一五”期间,全省财政支出累计完成7 366亿元,是“十五”期间的3.2倍。在支出进度明显加快的情况下,各项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教育、科技、文化、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等继续保持较快增长,社保、医疗、城乡社会事务、住房保障等关系民生的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进一步提高。在服务发展中,财政突出结构调整,支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加大民生投入,努力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已纳入民生工程规划项目的资金需求,确保省委、省政府新出台的各项民生政策的资金需求,确保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各项改革的资金需求,让广大群众分享陕西发展改革的成果;加大“三农”投入,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深化各项财政改革,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强化财政监督,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

刘小燕强调,201 1年,财政厅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以实现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为目标,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支持经济结构调整为着力点,以发展现代农业和支持城镇化为突破口,以推进财政改革创新为动力,扎实工作、锐意进取,确保“十二五”财政工作开好局、起好步,以优异成绩迎接建党90周年。

上一篇:茶栈小学留守儿童管理制度下一篇:物业公司慰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