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2024-05-22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共11篇)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篇1

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及《****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工作特点,现制定我院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出发,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在加强干部职工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同时,结合行业特点,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和严厉打击商业贿赂现象,促进医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二、治理内容

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重点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治理工程建设、医药购销和政府采购等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

三、工作方法和任务要求

㈠加强教育,强化干部职工反商业贿赂意识。将反商业贿赂工作列入到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当中,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负责人组织本部门人员认真学习市委市政府及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的有关规定和法律法规,深刻认识和理解当前开展反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然性,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遵规守法的自觉性。

各科室要严格抓好学习,从参学率抓学习的覆盖面,结合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将反商业贿赂教育纳入其中,做到参学有记录、学习有成效、工作有提高。院反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将对各科室的学习情况进行检查,对于检查不合格的科室将在全院进行通报批评,并利用业余时间进行补课,直到检查合格为止。通过教育,要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理解我们开展反商业贿赂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到商业贿赂行为对我国各行各业的不良影响,势必大大阻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严重危害全国人民的最根本利益。从而增强干部职工参与反商业贿赂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为我院深入开展反商业贿赂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营造良好的治理环境。

㈡加强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制度规章。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会计制度、采购制度和药品管理制度,坚决查处做假帐、收受回扣和乱开药等行为。坚决做到“两个坚持、两个落实”,既:坚持财政预算制度,落实政府采购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预算制度的有关要求,将医院的商品采购工作通过网上审批,加强透明度。对于不能进行网上采购,需要自行采购的商品,必须要有2人或2人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采购,加强互相监督力度,坚决杜绝医院采购工作中出现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坚持药品管理制度,落实药品网上采购。加强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能,进一步使医院药品管理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科学化,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在全院范围内认真贯彻落实《药品管理法》等国家的药政法规,并依据有关的法律、法规、条例,不断完善我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严格按照医院《处方管理规定》,促进合理用药,规范化审批全院用药计划,对拟购入药品和新药申购计划进行审核。进一步落实市卫生局、市纠风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物价局、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发布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中标药品网上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采购中标药品全部通过“******商务系统”进行网上交易,保证医院采购药品行为的公开、便捷、高效,最大限度地降低交易成本,真正实现“阳光”交易,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加大社会监督力度。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篇2

一、确立明确的指导思想、原则以及工作总体目标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按照“坚持科学发展、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 依照治理商业贿赂的有关法律法规, 统一部署, 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 统筹考虑。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要达到以下目标:一是要教育人。使系统内领导干部、环节干部以及重点岗位工作人员接受一次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意识和诚信意识的深刻教育;二是要规范行为。要进一步规范高管层以及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工作人员生产经营管理行为, 确保企业沿着健康规范的道路向前发展;三是要约束行为。要在进一步完善道路运输行业内相关制度的基础上, 及时查找监督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 通过运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用制度约束经营管理行为, 从源头上坚决切断商业贿赂向道路运输行业领域的渗透, 有效遏制商业贿赂向交通领域蔓延的态势。

二、深入调研, 明确责任, 分步骤、分阶段推进治理道路运输行业商业贿赂工作

根据“行业指导监督、单位分级负责”的原则和业务工作实际情况, 对道路运输行业出现的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 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一) 遵循自我检查与自我纠正相结合的原则。

系统内部领导干部和环节干部以及重要部门、关键环节的工作人员, 在自查自纠活动中, 既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自我检查, 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又要采取有效措施, 对发现的问题主动加以纠正。

(二) 遵循自查自纠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的原则。

在本阶段工作中, 系统内部单位既要认真组织在本单位内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不正当市场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自查自纠活动, 也要积极配合上一级主管部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等部门对其他单位的专项检查工作。确保自查自纠工作收到实效, 不走过场。

(三) 遵循上级指导监督与内部分级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由上级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统一的领导和部署, 各单位专项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指导本单位的自查自纠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管理层次, 分级负责, 严格把关, 落实好各项工作部署, 形成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四) 遵循自查自纠工作与腐败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在此过程中, 既要扎实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又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腐败案件, 还要积极分析研究、探索和建立有效杜绝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措施。

三、以重点环节为突破,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治理道路运输行业商业贿赂工作涉及面广, 任务重, 应突出重点, 而交通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点是工程建设领域。道路运输行业工程建设方面涉及较少, 但以行业自身特点为突破进一步明确治理道路运输行业商业贿赂主要集中在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之便参与或干预企事业单位正常经营活动从中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行为的工作重点和客运班线许可、变更, 运力投放等环节, 机动车维修企业、驾校许可环节, 二级维护企业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 道路运输站场建设的计划及立项、建成验收、级别划分和变更环节, 道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和使用, 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使用等易出现商业贿赂行为的环节, 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上报、许可计划、工程验收均须严格按照程序, 为增加许可的科学性, 应采取会议集体研究或专家组评审等方式进行, 严禁个人擅自做出许可决定。

通过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文件, 充分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 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 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在本系统本单位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环境和氛围。各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要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 进行对照检查, 查找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查找有无违反法法律规定的行为, 并对照交通系统出台的领导干部“四个不准”, 查找行政工作人员是否利用职权之便参与和干预企事业单位经营活动或通过牵线搭桥等方式谋取非法利益和索贿受贿。通过落实责任制, 把治理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交通业务工作一同研究部署和检查落实, 从源头上预防商业贿赂行为的产生。

四、积极探索, 建立健全防治道路运输行业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道路运输行业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 要坚持用科学发展的思路解决道路运输行业商业贿赂问题,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一) 深化廉政文化建设。

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 提高反商业贿赂教育的覆盖面。在工程建设管理单位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做清廉干部, 当服务先锋”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 教育党员干部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在工程建设从业人员中开展“守法诚信、优质服务”主题教育活动, 倡导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企业文化。

(二) 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深入学习应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手册》, 认真量廉政风险, 切实制订防控措施, 进一步扩大应用范围, 实现廉政风险防控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覆盖。探索运用信息化管理手段, 逐步实现对工程建设项目廉政风险的可查、可防和可控。把廉政风险防控拓展到工程建设领域。

(三) 完善纪检监察监督机制。

继续完善交通重点工程纪检监察派驻制, 加大对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 建立纪检监察机构与审计部门联合监管机制, 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总之, 商业贿赂已成为影响我国正常社会经济秩序的一大公害, 严厉打击商业贿赂, 深入开展和有效控制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对我区交通事业既快又好地持续发展具有深远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

参考文献

[1]曲克敏.知识创新与人力资源[D].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01.

[2]李俊霞.知识经济时代的人口素质与人力资源开发[D].西南财经大学, 2003.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篇3

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和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XX市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部署,为确保我市国土资源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依法有序进行,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

我市国土资源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加强领导,统一部署,突出重点,依法治理,分类指导,扎实推进,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涉及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等突出问题,认真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通过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国土资源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巩固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实施的成果,完善土地有偿使用制度,规范采矿权、探矿权出让办法,规范市场秩序和行政权力,增强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和廉洁自律的能力,为建设富裕XX、生态XX、文化XX、平安XX创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原则是:

(一)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要将专项治理与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结合起来,与深入开展“完善体制、提高素质”活动结合起来,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对国土资源领域商业贿赂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的预防措施,加快出台相关管理制度。

(二)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通盘考虑,精心组织,将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建立长效机制紧密结合,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未来,强化对行政审批权和行政执法权的监督,积极稳妥地把工作推向深入。

(三)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既要完成好中央部署的各方面治理任务,又要负责做好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等方面的治理工作。重点解决好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中违背公平竞争的市场原则、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秩序的问题和工作人员利用手中权力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和行政权力,加快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有效机制。

(四)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严格依法治理、依法办案。坚持实事求是、区别对待,注意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当交易行为的界限,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区分规定实施前后的界限。要把握政策和讲究策略,对查出的问题,严格执行“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和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的政策。

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范围

按照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确定的范围,治理“在市场交易活动中,经营者通过给予财物等手段获取交易机会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结合国土资源系统的实际,重点是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发包等四个方面。时间为2004年以来,属于商业贿赂案件的,按照法定追溯时限处理。

县(市)国土资源局治理范围根据县(市)党委、政府要求确定,但必须按照本方案要求,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发包等纳入治理范围,并作为重点。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局机关、直属单位和县(市)国土资源局要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掌握自查自纠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等基本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具体办法。按动员部署、自查自纠、整改落实、巩固成果共四个阶段进行。整个治理工作于年底前完成。

(一)动员部署阶段(4月25日前完成)。重在纠正错误观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1、召开动员大会,抓好思想发动。各单位要层层动员,使每一个工作人员都清楚什么是商业贿赂,充分认识治理国土资源系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参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2、认真组织学习。集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学习中纪委第六次全会,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中办、国办《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树立治理商业贿赂的紧迫感,增强活动开展的责任感。另外,要利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底前完成)。重点是找准问题,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

1、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各单位都要进行调查摸底,弄清不正当交易涉及的单位、岗位、环节、人员、资金的基本情况。

2、认真查找突出问题。按照规定的范围,对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摆、议。找出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工作人员滥用职权、以权谋私问题,查找制度漏洞;摆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表现形式;分析产生的原因和造成的危害性。

自查自纠重点是:检查2004年1月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工作人员“五条禁令”发布实施以来,有无违反规定涉及影响公平竞争和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行为;在土地出让方面,要对2004年8月31日以来出让的土地逐项进行登记,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反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规定的行为;在矿业权出让方面,要对2004年1月以来出让的矿业权进行逐项登记,重点检查是否存在权钱交易,不按法定权限、程序、要件颁发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行为;对土地和矿业权评估、项目发包方面的问题,结合上述检查进行梳理。调查摸底和查找问题工作要求7月15日前完成。

3、对查找出的问题分别作出处理。处理要依法依纪、实事求是,把握好政策和策略,根据错误事实、情节轻重、影响大小以及认识态度等,予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轻微的,以批评教育和自我纠正为主;对虽有问题,但能主动说清并认识错误的,可依据有关规定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对情节严重、影响力大的大案要案必须严查严惩。对具有普遍性的问题,通过完善和落实制度加以解决。

4、依法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与自查自纠同步进行,互相促进。查办案件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通过各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充分发挥信访举报网络的作用,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二是对在自查自纠、督促检查、群众举报中案件线索进行分类登记,认真研究分析。对已掌握的案件线索,组织力量抓紧排查。对属于职权范围内有权处理的及时处理,对职权范围外的案件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建立情况通报、线索移送、案件协查工作机制,积极配合、会同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办商业贿赂案件。三是查办大案要案,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重大典型案件要予以公开曝光,惩一儆百,增强震慑力。重点查办国家工作人员干预和插手土地使用权、矿业权出让过程中谋取私利的行为,评估中内外勾结、弄虚作假,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行为,项目发包中收受贿赂,排斥公平竞争的行为。坚决纠正和防止案件查处中以罚代纪、以罚代刑的问题。

(三)整改落实阶段(9月底前完成)。重在制定可行措施,抓好整改落实。

1、切实抓好整改。针对发现的问题,特别是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认真主动纠正,防止走过场,做到边整边改。同时,落实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2、加强督促检查。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局机关科室、局直属单位和县(市)国土资源局的自查自纠工作加强督促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防止搞形式主义。对问题较多、社会反映大的单位,要及时派员督促解决;对自查自纠不认真、消极应付的,重点进行督办;对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巩固成果阶段(年底前完成)。重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通过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已查处的商业贿赂案件的剖析,研究问题和案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举一反三,健全制度,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针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相应管理制度,防止、遏制商业贿赂发生。完善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重点是严格控制划拨用地范围,巩固和发展土地使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成果。深化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重点从分类管理入手,按勘查风险程度不同,分类出让探矿权、采矿权,认真落实矿业权出让管理规定。加强对评估行业的管理,重点是推进建立有效的行业自律机制,规范项目发包,重点是完善和制定土地整理等项目的招投标和监督制度,从项目立项、设计、发包、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有效监管。

进一步深化改革,改进管理方式,确立改革创新的理念,增强依法行政观念,提高参与宏观调控、沟通协调和自我约束能力,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的国土资源管理新机制,实现观念、职能、作风“三个转变”。重点是加快土地审批、矿政管理制度改革的研究,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积极采取措施,大力推行政务公开、“阳光行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行政审批权限,简化报批程序、改进报批方式、提高办事效率和公共服务质量;逐步建立行政审批网上监察系统,运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对行政审批的运行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督;加大行政审批部门干部的轮岗交流力度。

四、工作要求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和县(市)国土资源局要高度重视,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同时,需要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确保这项工作扎实有序进行,取得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是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加强和改进国土资源管理,整顿规范土地和矿产市场秩序,提高资源保障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各单位和县(市)国土资源局一定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上来,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市国土资源局成立国土资源领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韦继武任组长,纪检组长及副职领导担任副组长,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各县(市)国土资源局成立相应的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工作人员作为联络员。治理工作由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统一部署,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和组织督促检查。局机关各科室、中心及直属各单位要根据局的统一部署,在局党组的组织领导下认真开展治理工作。县(市)国土资源局要在县(市)委、政府领导下开展治理工作,但必须同步完成土地出让、矿业权出让、土地和矿业权评估、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发包等四个方面的治理任务。

(二)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责任分工。局机关科室、中心及局直属各单位和县(市)国土资源局要把中央的精神和各自的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按照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实施。在认真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具体办法。各县(市)国土资源局制定的自查自纠办法和治理工作方案要在4月底前上报市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

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人员落实、任务落实、责任落实,确保治理工作顺利进行。主要负责同志要高度重视治理工作,将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加强督促。对工作敷衍塞责、措施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治理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篇4

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

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林业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

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目标要求和指导原则

治理商业贿赂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解决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达到以下目标:商业贿赂蔓延势头得到遏制;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基本解决,木材交易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明显得到监制;林业部门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教育,木竹经营者的守法、诚信意识和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经营得为逐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更加廉洁、高效;林权改革进一步深入,相关制度规定得到完善,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初步形成。

指导原则: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既要立足当前,又要着眼长远,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综合治理,统筹考虑,要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相结合,与推进财政改革和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大局。要从发展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区分违纪违规行为与违法犯罪的界限。

三、治理商业贿赂的主要措施

1、深化教育,营造氛围。一是广泛宣传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加强廉政建设,在全系统形成遵纪守法、诚信文明的新风尚。二是加强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使大家增强自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三是支持群众对商业贿赂进行监督。

2、明确责任,务求实效。局属各单位要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三到位”。要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和大案要案要及时报告。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各地开展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措施不到位、工作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

3、深入调研,跟踪指导。组织力量深入开展调研,加强对治理工作实践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从政策和工作两个层面提出治理的具体思路和对策。及时总结和推广治理商业贿赂的成功经验,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四、清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任务及实施步骤

在专项治理过程中,林业系统各单位要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从加强教育、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强化监管等环节入手,强化整改,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计划9个月时间,从2006年5月初开始,至2007年1月结束。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06年5月初至5月中旬)。召开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市、县两级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精神,统一思想,明确任务,提出工作要求,作出工作部署。要通过学习掌握中央、省、市、县有关治理商业贿赂的文件精神,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和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统一思想,把握政策要求,增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自觉性。局属各单位也要根据本方案及相关文件精神,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做好会议记录。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06年5月下旬到11月)。认真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自觉依法合规经营。突出抓好四个环节:一是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查清林业行业中一些经营者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搞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二是查找突出问题。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逐一进行梳理、排查,重点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三是对存在的问题分别作出处理。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作出处理。四是落实整改。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查找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局属各单位要把自查自纠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10月30日前交局办公室。

第三

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结合,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铲除商业贿赂滋生和蔓延的土壤。

五、组织领导

成立定南县林业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林业局局长xxx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xxx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篇5

为了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中央、自治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奇台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奇台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奇水党发[2006]28号文件精神,现结合我站实际制定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自治区《贯彻意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相关的法律体系,预防商业贿赂行为发生。通过开展专项治理,坚决遏制商业贿赂行为,逐步规范市场秩序。

二、工作目标

今年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进行自查自纠,同时要依法查处大案,注重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要达到以下目标:

1、经营者依法经营意识普遍提高,通过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使经营者普遍受到教育,纠正错误观念和行为,自觉依法经营。

2、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逐步建立。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深化体制改革,逐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三、工作重点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

在供水管理领域,重点治理在供水过程中缺乏“公开、公平、公正”和违背群众监督的行为:在配水和水费收缴过程中出现“吃、拿、卡、要”现象,造成配水过程中出现“人情水、关系水”,少收或不收水费的行为。

四、方法步骤

1、动员部署(4月15日—4月30日)。召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通过动员和思想发动,使全体职工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澄清错误观念,思想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形成治理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2、学习宣传(5月1日—31日)集中一个月时间,采取多种形式组织职工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室《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纪律和政策规定;学习自治区《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奇台县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奇台县水利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板报、标语、宣传日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

3、集中自查自纠(6月—7月)。依据制定的专项工作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调查方案。一是明确自查自纠内容;二是深入分析工作人员在商业贿赂中的各种表现形式,制定切实可行的自查自纠办法;三是认真组织查找问题;四是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研究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五要形成合力查办案件。

4、整改落实(8月—10月)。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查找监管中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制定改进措施。对容易发生不正当交易行为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制定和完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强化监督和管理,从源头上消除商业贿赂产生的条件。

5、接受检查验收(11月—12月)。将自查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效果、存在的问题和下一步打算等各类材料整理归档并上报局党委。

五、具体措施

1、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与预防犯罪工作结合起来,与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结合起来,与政务公开工作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增强水管工作的透明度。

2、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进一步规范水利建设市场秩序,完善招投标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力度。

3、认真抓好供水管理“三到户”、“三公开”和“一监督”制度,规范水费收缴的管理和使用。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篇6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同志近期在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座谈会上强调,要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腐败问题。为深入贯彻贺国强同志讲话精神,2012年6月19日自治区卫生厅召开全区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视频会议。之后,李国坚厅长做了动员部署。根据自治区卫生厅和市卫生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院的实际,决定在全院范围内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在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上见成效;二是在规范医院行为和提高医护人员廉洁从业意识上见成效;三是在制度执行力和建立健全廉洁防控长效机制上见成效;四是在民主评议行风、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

(二)工作重点。

一是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

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二是在临床诊疗活动中,利用开具大处方的形式,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提成或回扣的行为。

三是接受或变相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二、方法步骤与时间安排

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从6月中旬开始到12月中旬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摸清实情阶段(6月)。

主要是组织开展调查摸底。摸清商业贿赂行为的表现形式及其特点、容易发生的主要环节和重点岗位,深入分析原因,在此基础上确定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专项治理措施。

(二)动员教育阶段(6月)。

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出台,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阐明政策,晓以利害,认清形势,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三)自查自纠阶段(7月1日至31日)。

各科室对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组织科室工作人

员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主动将科室和个人收受的商业贿赂款物上缴到医院纪委,再由医院纪委统一上缴市卫生局设立的专项廉政帐户。在开展专项治理活动中,凡是在自查自纠期间(即2012年7月31日前)主动上缴违纪违规款物,并主动说清有关问题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作为内部处理,原则上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逾期不上缴违纪违规款物、不主动交代有关问题的,将依纪依规从严处理。

各科室要根据所摸清掌握的情况,采取召开有关人员会议、个别谈话、组织检查等方式,查找招投标程序和采购过程、药品配送商选定、医疗诊治过程存在的突出问题。可分四个层次进行查找:

1.单位自查:重点从制度、程序、台帐、资金管理等入手,检查经济决策、财务、购销等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情况,检查程序、台帐是否完整和规范,检查物品采购折扣、回扣的入帐、使用情况以及有无帐外帐、帐外物的情况。

2.科室自查:主要是查找有无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生产、经销企业及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和私设“小金库”用于私分的行为。临床科室要检查药物合理应用情况。

3.个人自查:查找在医药购销、临床诊疗、工程招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有无收受有关企业及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

4.重点帮查:医院通过各种渠道排查有回扣嫌疑的药品、医用器械和耗材,对涉及的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重点帮助谈话,充分做思想工作,把问题解决在自查自纠阶段。

(四)整改和健全长效机制(8月1日至12月20日)。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各科室要举一反三,查找漏洞,加强制度执行力,健全长效机制。各职能部门要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长效机制建设落到实处。一是要合理确定单位领导的职责分工,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落实医院“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招投标和药品采购工作制度等。二是规范医院遴选用药目录、审核新购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供应企业等工作程序,健全医院药事委员会制度,加强对医院公开招标、邀请投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和单一来源采购管理。三是加强对财务、基建、药剂、信息、采购等部门负责人的监督,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制度。四是加强对医生处方权的监督。严格落实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制度、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制度,推广医师用药量等重要指标排队和公示制度,促进阳光用药、合理用药。五加强统方管理,积极推行安装统方软件,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为商业目的的统方。六是健全并严格落实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并加强制度执行力。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管领导和各科室要认真组织开展医药购销领商业贿赂行为自查自纠工作,形成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强化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安排专门力量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纪检部门对组织自查自纠敷衍了事、消极被动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自查自纠不认真、不得力、效果不明显的,要责令其“补课”。

(三)加强宣传和信息沟通工作。医院要加大正面宣传的工作力度,营造良好的自查自纠及医疗工作舆论氛围。要加强信息沟通和上报,加强舆情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逐级上报,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主动与当地纪检监察、检察、工商、审计、食药等部门加强沟通与协调,密切配合,提高工作的整体效能。

(四)加强督导检查。纪检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对医院自查自纠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加强指导。重点督导检查组织开展学习教育情况、组织领导和责任制建设情况、自查自纠工作效果和解决突出问题的情况和长效工作机制的建设情况。

(五)上缴不正当交易款,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科室和个人收受的商业贿赂款物集中上缴到医院纪委,再由医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篇7

根据中共**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06〕52号)、中共***市教育局委员会、***市教育局《关于治理教育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发〔2006〕34号)的安排部署,为切实抓好教育系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促进我市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全市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结合我市教育系统的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进入关键时刻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在科学分析我国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下作出的重大部署。2月24日召开的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强调要把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今年反腐倡廉的重点。**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于5月19日召开的治理商业贿赂自查自纠专题动员会明确提出要求:“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教育系统实际,认真抓好我市教育系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推动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的重要性、紧迫性,教育局机关各部门、学校(幼儿园)一定要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宣传教育,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上来,自觉地抓紧抓好。

二、指导思想、原则及工作重点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树立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精神和《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及省市《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部署,坚决清理、整治教育系统内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规则的商业贿赂行为。通过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自纠活动,使全市教育系统的广大干部、党员及教职工受到一次深刻的党纪国法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廉政从业和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

(二)指导原则:一要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要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和行政等多种手段进行治理,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深入探索有效预防的措施。二要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要精心组织,通盘考虑,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对存在的问题要坚持原则,态度坚决,予以治理;又要着眼长远、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积极稳妥地把工作推向深入。三要严格把握政策,维护稳定大局。要从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区分正常的商业交往与不正当交易行为的政策界限,又要注意区分违纪违规与违法犯罪的界限以及区分专项治理与做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稳定教育队伍的关系。

(三)专项治理工作重点:结合教育系统实际,重点治理在工程建设和教育教学活动中,物资采购,收受代收费项目、服务性收费(保险费、科书费、教辅资料费),以及中小学生校服(含年级、班服)和小学生中餐“(小饭桌)”等经营活动中的回扣或提成的各种商业贿赂行为。

三、工作方法和步骤

全市教育系统治理教育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从2006年5月开始,至9月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学习教育动员阶段(5月30日前)

教育局、各学校(幼儿园)要运用多种形式,进行深入的思想动员,广泛宣传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部署要求和教育系统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各单位必须组织召开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宣传)。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板报、简报等宣传阵地,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弘扬正气,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形成强大声势,切实调动全市教育系统广大教育者参与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当前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党和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决策和要求上,树立正确的思想和信念。

要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加强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积极运用正反两个方面的典型,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警示教育。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要以积极认真的态度搞好学习,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学习态度,重点要学习好《教育法》、《教师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刑法》、《政府采购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和“教师十不准”、“公务员八条禁令”等。要积极推进和加强各级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在全市教育系统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要认真组织引导广大教职工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治理商业贿赂的要求,对照有关法律纪律规定,在学习中结合开展“八荣八耻”主题教育,认真抓好职业道德、职业纪律、职业责任等教育活动。可通过邀请法律专家和司法机关就治理商业贿赂的法律背景、违法后果和案例进行专项教育活动或组织到监狱开展商业贿赂犯罪的“现身说法”教育。在教育中要注重宣传政策,晓以利害,启发引导,使广大教育工作者认清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近年来商业贿赂在一些行业和领域蔓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毒化政风、行风和社会风气,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大公害),提高治理教育领域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自查自纠、自我剖析阶段(5月—6月5日)

根据上级的部署和要求,从2006年5月起,教育局机关、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结合行风建设,根据专项治理的重点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立足于从思想及管理制度上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对存在有商业贿赂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主动于2006年6月5 日前将收受的款项交**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逾期不交的依据有关政策进行严肃处理。

(三)认真整改,建章立制阶段(6月6日至9月)

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教育局机关、学校、幼儿园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管理中的薄弱环节,认真进行总结,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整改方案,明确重点、责任及整改期限,严肃认真地加以整改。对尚未建立管理制度的,要限期建立。对制度不落实或不到位的,要坚决加以整改,研究落实措施。

教育局机关、学校、幼儿园的专项治理工作要与行业纠风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规范教育局机关、学校、幼儿园管理紧密联系起来,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有效控制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按照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教育局、学校、幼儿园和个人要下大力气解决群众反映强烈、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解决好教师师德师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教学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大力推行政务、校务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各单位内部人事、财务、采购等事项的民主监督制度,接受并方便群众监督。要规范和公开办事程序和工作环节,加强督促和指导,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工作运行机制。

2006年8月1日以前,机关、各学校、幼儿园将成立领导小组情况、自查自纠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效果的情况报告(书面材料及电子文档)报市教育局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各单位根据整改措施和整改方案落实情况,要认真加以总结,针对反映出来的主要问题,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要对在专项治理工作中治理措施得力、治理效果好、制度建设好、社会反映好的先进典型,进行宣传报道。树立教书育人的良好形象,让教育系统党员干部成为遵纪守法的楷模,为构建和谐校园做出积极贡献。

四、保障措施

结合教育系统实际,为确保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明显成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切实把握和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建立保障机制。教育局各科室、各学校、幼儿园要充分认识到专项治理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和有效的工作机制。为抓好全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市教育局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局长***同志任副组长的**市教育系统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党委办公室,***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工作由纪委委员***同志负责(举报电话:********)。各学校、幼儿园要结合自己的实际,成立相应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要求主要领导直接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落实责任人。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和措施,将任务分解细化,认真开展工作。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进行,要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做到思想统一,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机构人员及经费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加强源头防治,建立长效机制。治理商业贿赂是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有长期治理的思想,把集中整治与构建惩防体系结合起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的力度。要深入推进制度建设,加强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教育机制,建立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把长效机制的建设贯穿于治理工作的始终,做到边部署工作,边治理环境、边建立制度、边巩固提高。要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教育和引导广大教师牢固树立“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的思想,真正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篇8

实 施 方 案

根据区委办发[2006]138号《甘州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及区牧总支字[2006]19号文件的通知,我站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省、市、区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依纪查处违反法律法规、给予和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目标任务:综合运用教育、法律、纪律、经济、行政等手段,集中治理商业贿赂行为,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逐步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通过治理,使市场秩序、行政权力进一步规范,商业贿赂行为得到有效治理,使机关工作人员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能力和廉洁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二、治理重点

在工程建设方面,重点治理工程建设是否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进行招标投标,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他方面的问题;在土地出让方面,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他方面的问题;在政府采购方面,是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制度,单位公务用车、车辆保险、大型会议、办公用品、电器设备等是否

实行公开招标采购,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等其他方面的问题。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4月25日—5月25日)

根据全区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意见的具体要求,召开动员会,有针对性地制定本单位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xxx省、市、区关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精神,加强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和诚信教育,筑牢思相道德防线,形成反对商业贿赂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5月25日—10月15日)

一要畅通举报渠道。学习借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广大人民群众对本单位的意见建议,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反映和举报本行业的商业贿赂问题。二要坚持边查边纠。要组织本单位对照《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土地管理法》、《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分析原因,认真查找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10月16日—12月31日)

对专项治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和经验做法以及存在的不足认真进行总结,健全完善制度,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建立治理商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篇9

电力行业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深入调研行业治理重点,制定下发实施方案,扎实开展了一系列有关工作。认真学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电监会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切实负起牵头部门的责任。2006年以来,已召开四次会议,专题研究治理工作的有关问题,明确提出治理工作要做到三个结

合:一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与规范电力市场秩序结合起来;二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与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三是把治理商业贿赂与建立健全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全面建立电力企业自律机制。17个派出机构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研究分析本区域开展治理工作的有关问题。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理顺工作关系。一是成立了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指导和协调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研究制定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政策规定、方案措施;研究处理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有关的重要问题。领导小组在电监会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二是理顺工作关系。为避免工作重复交叉,明确了职责范围,电监会直接对应中央管理的电力集团公司,集团公司下属企业由集团统一部署,电监会可重点检查指导;各电监局、电监办直接向电监会报告工作,没有电监办的省份的专项治理工作由区域电监局负责;电监会派出机构与所在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共同负责地方电力企业的专项治理工作,并应与所在地方党委、政府做好沟通与配合,同时受电监会委托,办理辖区内央企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事项。

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一是成立调研组,进行广泛的摸底调查。围绕制定《电力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电监会组成了多个调研组,分别到国家电网、华能集团、大唐集团、水电工程顾问集团、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等电力企业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和分析电力行业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发生的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部门、重点人员和主要表现形式,以及近年来电力企业治理商业贿赂的有效做法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同时听取了电力企业对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深入的调查研究,为起草工作奠定了较好的基础。二是电监会党组成员在3月份,分别带队到相关电力企业和电监会派出机构,就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进一步的专题调研。三是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座谈会,听取大家对《实施方案》的修改意见。

召开领导小组会议,部署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3月31日,召开了电力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总结了前段工作,布置了下阶段任务,审议通过了《实施方案》,现已印发。《实施方案》明确了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坚持维护大局、明确工作重点、把握政策界限、建立长效机制等四条指导原则,确定了行业治理的重点内容和工作范围。结合电力行业实际,治理工作重点内容包括:(1)电力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批(或核准),设计,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备材料采购等招投标,工程项目概算、结算、决算和工程验收过程中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施工单位在项目分包、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及有关人员之间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2)在购买煤、油等原材料和电力设备、物资时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未按招投标程序指定使用关联企业生产或提供的产品。(3)在产权交易及资产重组时与中介机构、重组和交易对象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4)供电企业在用户报装接电受理审批、提供用户工程设计、施工及设备材料选购,电费抄表和检查用电过程中发生的商业贿赂行为。具体工作范围是:县级及以上电网(供电)经营企业;发电企业;水电、火电、输变电等施工企业;电力、水利电力工程设计单位。工作重点内容和范围的确定,为下一步制定电力行业自查自纠工作方案、全面展开自查自纠工作和探索建立健全电力行业防治商业贿赂工作的长效机制奠定坚实的基础。

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宣传报道工作机制。二是建立案件举报线索管理工作机制,公布了举报电话(010-66023679、63028939),做到既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又要实行线索集中管理,责任到人,防止案情外泄。三是理顺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地方政府以及有关部门的联络渠道,做到信息共享,电监会17个派出机构大部分已被列为相关省的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整改方案 篇10

各旗区建设局、各企业、事业单位:

根据市建委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安排部署,在认真做好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现将《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整改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制定整改方案,认真做好专项治理整改工作。鄂尔多斯市

建委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

二00六年十二月一日

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治理建设系统

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整改方案

按照中央、自治区、市委、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和中办、国办、自治区《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为了切实做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根据《鄂尔多斯市建设委员会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现就治理建设系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整改工作的重要性。

商业贿赂是违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基本原则,破坏市场秩序、妨碍公平竞争和资源合理配置,影响投资环境。商业贿赂是败坏社会风气、腐蚀党员、干部和企业从业人员、滋生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的温床。治理商业贿赂是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实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治理商业贿赂,对于解决发展中面临突出矛盾和问题,实现建设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旗区、市直各单位、各建设相关企业,要充分认识治理商业贿赂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增强使命感和紧迫感,扎实有效搞好治理商业贿赂整改工作。

二、治理商业贿赂整改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原则。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整改工作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整改工作,有效遏制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逐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整改工作要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要综合运用教育、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对治理商业贿赂进行整改,既要坚决纠正、从严惩治,又要积极探索有效的预防机制和措施。

(二)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要统盘考虑,精心组织,既要立足当前,搞好专项治理,又要着眼长远,从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入手,积极稳妥地把整改工作推向深入。

(三)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要着力解决工程建设,市政公用事业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重点整改市场准入、房屋拆迁、工程招标投标、项目发包分包、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和项目施工验收等环节的商业贿赂行为。

(四)坚持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要从大局出发,坚持政治、经济和社会效果的统一。既要治理商业贿赂,又要促进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维护社会稳定。

三、治理商业贿赂整改工作重点

(一)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加强和改进公务人员拒贿防腐预防教育。

预防职务犯罪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三位一体”,多管齐下才能奏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大量的工作在于教育、防范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全体公务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预防职务犯罪教育主要从六个方面入手。

1、“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

2、共产主义理想和信念教育。

3、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

4、公仆意识和正确权力观念的教育。

5、党纪国法观念的教育。

6、社会主义道德观念的教育。

(二)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切实加强拒贿防腐制度建设。

1、制度建设的总体思路

根据中国国情和建设领域的实际,要建立和健全预防职务犯罪制度,应该从以下五个相互联系和相互配套的机制系统入手。

(1)建立健全“不易犯”的防范制度。主要以管权、管钱、管资、管人为重点。

(2)建立健全“不能犯”的约束机制。主要是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地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上加强有效监督。

(3)建立健全“不敢犯”的惩治机制。首先建立健全对腐败分子的严厉惩处机制;其次,建立健全对不正之风的综合治理机制。

(4)建立健全“不需犯”的保障机制。解决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就是大力发展经济,加快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以俸养廉的薪金制度和体现终极关怀的社会保障机制。

(5)建立健全“不愿犯”的自律机制。一是围绕树立正确的权力

观,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机制,提高思想境界和道德水准,使其从心灵深处不愿腐败。二是以关口前移为重点,建立健全不廉洁行为的纠错机制。三是以监督检查为手段,坚持和完善党和政府内部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的组织监督机制。四是以责任考核为保证,坚持和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形成一套防治腐败的责任分解、责任

考核、责任追究的操作程序机制。

2、制度建设的重点

(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根本组织制度,健全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制度。一是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逐步推进党务公开。二是完善党委(党组)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三是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四是制定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的各项配套措施,建立和完善巡视制度。

(2)完善和规范国家公职人员从政行为的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公务员法》,完善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和个人收入申报制度。

(3)完善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制度。抓紧制定贯彻实施《党的纪律处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处分条例》和党纪政纪处分的实施意见。制定和完善对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责任追究办法。

(4)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一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进程。二是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

(5)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审批形式,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和监控机制。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制定行政效能投诉、行政过错等责任追究办法。健全和完善政务公开制度。

(6)进一步深化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全面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制度。

(7)规范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严格建设市场准入退出制度,加快信用体系建设。

(三)全面贯彻落实《实施纲要》,有效实行公务权力监督。

《实施纲要》指出:“加强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是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关键”。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是我们党和国家维护人民利益,保持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的强有力措施,是防止公职人员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跌入职务犯罪泥坑的重要保障。要消除腐败现象,有效预防职务犯罪,必须加强和完善监督机制。

1、权力监督的重点对象,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

(1)监督的重点对象。《党内监督条例》、《实施纲要》中都作出明确规定:监督的重点对象“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

(2)监督的重点环节和部位。《实施纲要》中列举了四个方面:一是干部选拨任用环节和部位。二是财政资金运行环节和部位。三是国有资产经营和管理的环节和部位。四是金融运行和管理的环节和部位。

2、加强监督的主要方式

(1)要完善和创新党内监督。一要建立健全充分反映党员和党组织意愿的党内民主制度。二是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制度,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三要完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内部监督。四要建立巡视制度,树立巡视监督的权威。

(2)要建立和完善人民民主监督。健全民主制度,建立民主监督制约机制,是保证领导干部行使的权力服从人民意志和忠于人民利益的根本途径。首先,发挥好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职能,以权力监督制约权力。其次,以推进政务公开和民主评议等民主监督形式为重点扩大基层民主,以权利监督制约权力。再次,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以舆论监督制约权力。

(3)加强和改进司法监督。司法监督主要是通过司法手段和司法程序对公共权力的行使是否合法,是否有违法犯罪现象所开展的检查督促活动,在建立健全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中,司法监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4)加强和改进行政监督。要按照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使行政机构、人员和行为在决策、执行、监督各个环节都受到监控。要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接受监督认识。二是要完善行政监督的制度和机制。三是加强政府专门机关的监督,要强化行政监察职能。四是强化对行政行为尤其是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

(5)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

《实施纲要》指出:“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听取意见,改进工作。新闻媒体要坚持党性原则,遵守新闻纪律和职业道德,把握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注重舆论监督的社会效果。这是新形势下党中央对舆论监督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我们必须全面理解,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要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为舆论监督创造良好环境。

第二,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舆论监督的正确导向。

第三,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确保舆论监督的建设性效果。

第四、加强机制和制度建设,建立舆论监督的长效机制。

第五,把握好舆论监督的分寸,正确处理加强舆论监督与坚持正确宣传为主的观点。

四、严格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堵塞各个环节中的漏洞,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

在建设领域,商业贿赂突出表现在房地产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等部位,发生在工程招投标、项目分包、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资产评估、特许经营权取得等环节上,为此,遏制商业贿赂,必须做好四项工作。

(一)严格执行法定建设程序,规范各方主体行为。新开工建设项目在办理招标、投标、颁发施工许可证、质量监督、安全监督、材料检测、工程监理等手续时,凡不符合法定建设程序,要件不全的,一律不予以办理。对违规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其责任。对未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就给予材料检测、实施监理的单位,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资质。

(二)改进和完善招标投标程序、方法和监管方式,强化招标投标基础工作管理。尽快修行和完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办法,重点规范业主的招标活动,明确对业主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办法,从制度上防范规避招标、虚假招标等行为;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管,强化考评,规范招投标中介机构的从业行为;完善资质审查、专家评标、中标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内容和程序,按照“事前抓业主规范招标,事中抓专家公正评标,事后抓公正度评价”的程序,对违反职业道德有失公正的专家及时清出专家库,严格专家管理,实行分类建档和动态管理;把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作为重点,调整监管方式和方法,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查处承包企业变相转包、以包代管、违法分包、串通投标、明招暗定等行为,严厉查处管理部门领导和监管机构人员非法干预和操纵工程承发包的行为。

(三)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要堵塞质量监督中的漏洞,完善质量监督机制,责任追究机制和优质工程公正评定、评审机制。加强工程质量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贯彻实施,加强住宅工程强制性标准、条文的宣传贯彻以及工程质量监督和检测工作。建立科学、严格的工程监理旁站制,施工中涉及结构安全的关键部位、工序等,监理人员实行现场跟班监督,并做旁站记录。

(四)构建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把诚信建设与招标投标、资质管理、市场稽查、评优评奖相结合,健全建筑市场主体诚信奖惩机制。对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人员,会同有关部门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等惩治措施,对其依法公布或予以行政处罚,经济制裁。制定管理办法,规范诚信信息的采集、整理、应用和发布,整合现有的诚信信息,形成全市建设系统统一的平台,对违反建筑市场秩序的不良行为予以曝光,使之无处藏身,营造诚信的建筑市场秩序。

五、加强组织领导,切实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整改方案的贯彻落实

(一)坚持党组(党委)统一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党组(党委)要切实抓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整改方案,制定实施工作。党组(党委)书记要负总责,并确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要抓好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二)要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作用。各级建设部门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职责,协助党组织制定治理商业贿赂实施方案分解任务。要建立责任机制,落实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要求。建立督查奖惩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严格责任追究。

(三)进一步落实业务部门工作职责。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要根据自身特点和职责要求,研究制定治理商业贿赂整改方案及实施办法。城建、村镇、工程、建设市场、市政公用事业等都要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篇11

同黄委[2008]54号

黄乃亥乡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结

县纪委:

根据同仁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通知》(同治贿办发[2007]01号)和《黄乃亥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实施方案 》(同黄委[2008]03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乡党委、政府切实抓好商业上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工作,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督促检查。现将我乡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积极动员,精心部署,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斗争

为了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专项斗争,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动员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要求。乡属各单位都将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作为今年廉政建设的重点,狠抓落实,并对本单位的商业贿赂情况进行分析研究,有针对性地制定治理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

乡党委、政府认真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为把自查自纠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了自查自纠领导小组。领导小组首先是对本单位的情况开展调查摸底,针对下属单位业务的不同,采取了分类调查,第一、是对卫生、计生、兽医站药品采购入库手续是否完备,这些材料的购进主要是上级发放或指定地点采购,购买行为是合规的。第二,对办公用品的购买手续、报销费用、财务会计账,仓库保管员的入库手续进行审核。审核结果,财务记账、单据报销手续完备,单位物资购买基本做到了做到了按规章制度落实,按规定要求操作。

通过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进行自查自纠,查找在商业活动中是否存在不正当的交易行为,使全体干部职工从思想上普遍受到教育,树立依法依纪办事,树立了守法诚信、优质服务理念,增强了反腐倡廉意识和廉洁勤政意识。同时也从中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漏洞。

二、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把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抓紧抓实

治理商业贿赂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既要集中时间开展专项治理,又要从大局和长远出发常抓不懈,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结合,与构建整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相统一,与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相适应,坚持用发展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解决商业贿赂问题,建设健全长效机制。

(一)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依法行政。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乡属各单位进一步完善规范市场竞争行为和惩治商业贿赂违法犯罪的各种规章制度,严格会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票据、票证管理,减少现金交易,堵塞交易过程中的漏洞。

(二)加强内部管理,建立自律机制。一是加强对财务等重点人员的管理,加大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制定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带头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商业贿赂。

三、制定保障措施,营造良好的投资融资环境

(一)加强宣传教育,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的社会环境和氛围。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要求全体干部从思想上提高认识,结合各自工作的特点,查找在商业活动中是否存在不正当交易的行为,克服与己无关的思想。通过学习,增强了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利用宣传栏、横幅、标语、文件、会议等形式,广泛宣传开展治理商业贿赂的重大意义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积极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大家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形成全乡齐心协力,共同治理商业贿赂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切实加强领导,搞好组织协调。为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顺利开展,成立了以乡党委书记为组长的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负责全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同时明确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三)强化责任,形成工作合力。乡属各单位建立了严格的领导责任制,定期报告工作进展情况。乡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单位开展行业自查自纠、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健全防止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检查。

总之,我乡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对商业贿赂进行了治理,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今后我们要把开展不正当交易行为自查自纠活动和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作为动力,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沿着健康轨道发展。

中共黄乃亥乡委

2008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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