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2024-08-12

山东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共11篇)

山东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篇1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接收推免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

2.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3.取得所在学校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接收范围

1.面向全国各高校接收优秀推免生;

2.我校所有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MBA)、公共管理硕士(MPA外)均可接收推免生。具体接收专业详见附件2.

三、携带材料

考生参加复试时,须向招生学院提交以下材料,同时原件须带上审验。

1.《浙江师范大学2016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附件1),要求提前由所在单位审查盖章;

2.学术科研成果材料复印件或证明;

3.在学期间的获奖材料复印件;

4.英语四级或六级合格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5.本科期间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复印件。

四、接收流程

1.9月28日―10月8日: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推免服务系统(yz.chsi.com.cn/tm/)中注册报名,各招生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审核报名名单,发出复试通知(复试时间和安排),考生接收复试通知;

2.10月9日―14日:各招生学院对考生进行集中复试,按复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待录取名单,并上报研究生学院;

3.10月14日―15日:研究生学院审核各学院上报的待录取名单,提交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送待录取通知,并公示拟录取名单。

五、资格复审

我校于2016年4月前,将对取得初录资格的推免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正式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录资格后,本科必修、选修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录资格至资格复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通讯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浙江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就业办公室321004

电话:0579-82283026,82282645;传真:0579-82280023

邮箱:yzb@zjnu.cn;网址:yzw.zjn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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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浙江师范大学推免生招生专业目录

山东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篇2

【关键词】免费师范毕业生;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学习动力

【Abstract】Research of education master learning motAbstract: T quality training of free-normal education candidates of masters degree in education if related to the construction of the contingent of teachers and the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in our country. The improve of students learning motivation guarantees the premise and is the key of the quality of training. This paper survey and analysis the education master learning motivation problem of Free Normal Graduates, and put forward the suggestion

【Key words】Free Normal Graduates; free-normal education candidates of masters degree in education; Learning motivation

一、背景

從2007年秋季入学的新生起,国家在六所部属师范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自2012年起,国家六所部属师范大学从中小学任教的免费师范毕业生中招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满一学期后,均可申请免试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在职学习专业课程,任教考核合格并通过论文答辩的,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教育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的培养,是我国教育实行的重大举措,关乎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发展,是我国教育问题的根基和关键。只有把教师队伍建设好,我国教育的可持续发展才能得到有效保障。提高免费师范毕业生(以下简称“学生”)攻读教育硕士的学习动力,对学生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实践能力的提升都有重要意义。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部分学生在攻读教育硕士的学习过程中存在态度不够端正,动力不足的现象。本文以西南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为例,通过调查学生的学习动力情况,分析其原因,并提出一系列可行的建议和举措,来提高学生的学习动力,端正学生的学习态度。

二、调查结果

本文采用调查问卷的方式,对2012级、2013级和2014级三个年级7720人,发放了调查问卷。根据影响学生学习动力的因素,问卷设计包括: 政策解读、理论课程学习、实践能力和职业发展四个方面的问题。其中,学生疑惑比较大的问题主要集中在:

1.政策解读方面

(1)《实施办法》指出“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的,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核符合要求到底是什么标准?是不是说工作一年后就可以来攻读教育硕士?

(2)“任教合格”达到什么样的标准算是任教合格?考核方式又是什么?

(3)“双导师制”学业导师怎么样指导学生?具体的指导方案是什么?实践导师怎么样指导学生?具体的指导方案是什么?

(4)“将免费师范毕业生在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的实际表现作为教育硕士研究生成绩考查的重要内容”,考核采取什么方式?由谁来实施?具体标准时什么?

(5)学生的具体培养方案和《实施办法》是否一致?怎么样体现基于实践?

2.理论课程学习方面

(1)课程学习为了什么?课程学好和学坏的区别何在?60分与100分有什么不同?

(2)课程学习中应该学习哪些知识?与本科课程学习内容的有什么不同?

(3)同是教育硕士,同一学院不同专业的教育硕士区别在哪里?比如计算机专业教育硕士和教育技术专业教育硕士有什么不同?

(4)课程学习的最终目标是什么?就是通过课程,得到学分吗?

(5)理论课程学习的内怎么样与实践结合起来?

3.实践能力方面

(1)实践能力主要是通过哪些途径学习和提升?

(2)实践能力的提升通过什么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的标准是什么?

(3)导师在实践能力方面是如何进行指导的?

4.专业发展方面

(1)取得了教育硕士的学位证和毕业证后对以后专业发展有什么帮助?

(2)教育硕士学位是否能得到各个中小学的认可?是否能得到社会的认可?

(3)是否可以考博?是否可以出国,十年内出国深造算不算违约?

(4)如果读博士可否读专业性的博士?是否必须读教育博士?

三、调研情况分析

1.政策对学生学习动力的影响

《实施办法》中提到“免费师范毕业生经考核符合要求,可录取为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考核”各个学校就很难把握,没有考试的选拔,只是使学生产生了一种错觉就是他们只要拿钱就可以读,学习机会来的太容易就会不珍惜,所以很多同学根本就不去上课学习;当前的政策一再强调实践能力的提升和考核,学生认为我天天都在上课,学校领导和学生对我的评价还不错,实践能力的考核肯定没有问题,实践能力的要求和考核标准如果不严格,会大大降低学生的学习动力。就目前政策而言,学生几乎没有机会出国深造,很多学生认为我也不教外语学了也没用,所以对外语的学习动力也会下降。

2.理论课程引导的力度有待提高

由于学生攻读教育硕士采用在职学习的方式,大部分的课程必须采取网络课程的方式开设。网络课程的课程负责人是各专业学科带头人或者全国知名教师,课程资源很丰富,但是课程建设方式有待改进,现在的网络课程主要是资源的堆积,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知道什么时候该学习哪些内容,从而造成很多学生认为将老师布置的作业和任务完成了,就算完成了课程的学习。还有很多专业的专业课程,在本科阶段都有开设,在硕士学习阶段又在开设,甚至任课教师都是一样的,很多学生感觉本科都学过了,现在又要学。任课教师,没有提供有力的引导工作,使学生形成课程学习就是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的错误观念。

3.导师指导工作有待加强

学生在攻读教育硕士时,学校确实为其提供了“双导师”。但导师对学生的指导工作没有按照要求如实展开,还是让学生感觉处在没人管的状态。甚至有很多学生要毕业了,还不知道自己的老师是谁。理论导师一般就是审核下开通报告,帮学生修改下毕业论文,在学生的学习过程中,并没有实际的指导。在为学生分配实践导师时,虽然本着就近原则,但实践导师对学生的指导更是甚少,很多学生在毕业的时候还在问,实践导师是指导什么的。当然,学生能主动联系导师最好,对于那些没有主动联系导师的学生,导师应该主动联系学生,调动他们学习的积极性。学校也要制定相应的导师管理指导,加强导师的指导工作。

4.考核制度和标准有待完善

考核,即考试,考定核查。学习效果的评定必须有相应的考核方式和标准。要想“以考促学,以考促教”通过考核促进学生的学习动力,更要有合理有效的考核方式和具体明确的考核标准。目前,对学生的考核方式和标准不够具体,学生在学起来也比较迷茫。现在的学生,认为完成了老师布置的作业,能考60分,拿到该课程的学分就可以了,考的再多也没有意义。从而降低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四、对策和建议

1.制定完善的考核制度

从学生攻读教育硕士的选拔的考核开始都要有合理、具体科学的考核制度,使学生感觉多得攻读教育硕士的机会是有难度的,必须经过努力才可以达到要求。在学习过程中,要注重并加强学习过程的考核,不能仅仅通过几个作业,就给予通过。实践能力的考核,更应该具体严格,考核在平時的课堂,比如形成专家组到学生所在的课堂进行听课或者在毕业答辩时加一讲课环节,同时应该加上学生所在教班级同学以及家长对其的评价和所在学校领导的评价。最后实践能力的考核必须具体,深入和全面,才能真正考核学生的实践能力。

2.构建合理的网络课程模式

现在的网络课程主要采用的是精品课程的方式,主要注重课程资源的展示,对于现在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并不适用。网络课程应该向慕课和微课方向转变,大的框架可以采用慕课方式,加强教学团队老师与学生的互动沟通,小的单元可以采用微课的方式,强学生对课程内容的学习,而不是仅仅是完成作业。

3.制定高效的导师管理制度

为学生安排了“双导师”,同时要对理论导师和实践导师分别制定具体详细的指导方案和工作。并与他们的工作量联系起来,比如,一个学习要对学生集中开几次会,并指导完成一篇论文或者一节精品课程,只有他们的指导任务完成,才算完成工作量。只有导师的积极性上来了,才能调动学生的学习动力和积极性。

4.加强培养方案的建设

各个学校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详细的培养方案,使学生能够清了解到自己攻读教育硕士学位,所要达到的目标,所要完成的任务。同时,也对国家相关政策不清楚地方,进行详细说明,并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总之,现在免费师范毕业生攻读教育硕士的学习动力不够,随着相应制度的完善和资源的建设,学生的学习动力和积极性也会逐渐被调动起来。才能保证免费师范生教育硕士的培养质量,从而保证我们教师队伍得到很多的建设。

参考文献:

[1]教育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EB/OL] (2007-05-09). http://www.gov.cn/zwgk/2007-05/14/content_614039.htm

[2]教育部.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在职攻读教育硕士专业学位实施办法(暂行)[EB/OL] (2010-05-21). http://www.gov.cn/zwgk/2010-05/27/content_1614565.htm

[3]百度百科. http://www.baidu.com/s?word=kaohe&tn=sitehao123&ie=utf-8

[4]崔世莹.免费师范生学习动力问题调查及对策分析[J].学理论. 2009,(10).

山东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篇3

欢迎全国各类高校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现将20我校招收推免生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类型

1、凡获得推免资格的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的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2、获得推荐免试资格为学术学位类型的,可申请我校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相关专业;推荐免试资格为专业学位类型的,只可申请我校专业学位相关专业。

二、接收专业和人数

我校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除外)均可招收推荐免试生。接收推免生的.总人数不超过招生指标总数的50%.

三、申请材料

1、《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

3、本科学校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

4、其他有关材料(如英语水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四、申请程序

1、接收材料时间为10月8日之前。请推免生下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尽早将相关材料发送邮件或直接交至申请院(系)。

2、学院(系)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对书面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的推免生,由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发出面试通知,收到面试通知的推免生请在规定的时间内持身份证、学生证等相关材料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3、复试采用面试方式,主要考察推免生的外语听力、口语,专业素质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内容。复试成绩总分100分,外语听力、口语占20%,专业素质能力等内容占80%.

4、复试通过者,在收到由研招办签发的接收函后,需尽快向推荐学校获取报考校验码,于教育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31日)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om.cn;yz.chsi.cn)进行网报,并于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11月10-14日)到报名点现场确认信息、采集照片(报名点的选择以网报公告为准)。未参加网上报名、交纳报名费、现场信息确认、现场摄像的,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

注:按教育部规定,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获准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时报考统考生(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视为自愿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统考,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5、推免生最终在教育部网报系统中所填专业必须与接收面试通过的专业一致(如果出现不一致的情况,任何时间一经查出,取消录取资格),并且专业在报名时一经确定,后期一律不予更改。

6、被接收的推免生,于11月25日前将“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和“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寄至研招办。

7、按照京发改[]1974号文件规定,所有参加复试的推免生,每人交纳复试费100元。复试费由院系在考生复试时收取,汇总后经研招办上交学校财务处统一管理。

8、具体复试事宜请与所申请院系联系。(院系联系方式见附件二)

五、其他规定

1、接收的推免生可享受第一学年一等奖学金资助;

2、本科阶段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得省市级以上各类奖励者优先考虑接收;

3、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未能获得毕业、学位证书;

(2)申请材料存在伪造现象或者申请人故意隐瞒了有可能影响其录取的信息;

(3)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所列不予录取的情况;

(4)受到纪律处分,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及以上成绩;

(5)政审不合格。

4、如果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台新的文件,我校将遵照执行。

注:1、本校生推免生补充规定见研究生班网址yjs.cueb.edu.cn/

2、相关院系复试科目及是否接受跨专业等,咨询院系老师3、若有关内容变化,本网站会予以及时更新

六、通讯地址:

校本部: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121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70

联系电话:010-83951759

电子邮箱:yjsb@cueb.edu.cn

校内地址:博纳楼341室

附件:

经济学院 赵老师、沈老师 89352368/1024 shenshaobo@cueb.edu.cn

劳经学院 武老师 83951852 wumf@cueb.edu.cn

安工学院 任老师 83951327 renhuiying@cueb.edu.cn

财税学院 郭老师 83952254 guoxiaodan@cueb.edu.cn

城市学院 薛老师 83952250 xwk0318@cueb.edu.cn

法学院 刘老师 83952240 liuying8147@163.com

工商学院 贾老师 83952336 jcg@cueb.edu.cn

统计学院 王老师 83951031 wm@cueb.edu.cn

会计学院 杨老师 83952395 yangjing@cueb.edu.cn

金融学院 蔡老师 83952273 caimeng@cueb.edu.cn

信息学院 闵老师 83952673 minyuling@cueb.edu.cn

山东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篇4

我校2014年接收推免生工作将于2013年9月上旬开始,热忱欢迎全国高等学校优秀应届本科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天津医科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现将有关条件及申请办法公布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

2.所在学校取得推荐免试生资格,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生资格;

3.学习成绩优秀(不能出现单科不及格,不得有重修课程),总评成绩名列本院、年级、专业前茅,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

4.前三学年总评成绩在专业名列前茅(原则上排名位次在本专业前30%);

5.在学期间曾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培养类型:

研究生培养分为两种类型:一类为学术型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一类是专业型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

三、申请材料:(均一份,复印件须教务处加盖公章)

(1)《天津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其中签字和日期部分必须手写,不提交该申请表一律无效;

(2)天津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个人陈述(见附件);

(3)天津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家(副高或副高以上职称)推荐信(见附件)2封,即需要2位专家分别推荐;

(4)英语六级证书或六级成绩单复印件;

(5)本科阶段成绩单及年级(或专业)排名复印件;

(6)其它材料: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材料复印件。

注:申请材料提交后学校不再退回

四、申请办法:

1.请于2013年9月26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特快专递寄(或送)达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我校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确定复试名单,并通知其来我校进行复试,择优录取(复试时间: 10月上中旬,具体时间安排看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复试内容包括综合素质、外语、专业知识和实验或实践技能的考核,形式为笔试、口试和技能操作等,主要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动手能力等,复试时间另行通知。复试时请携带各类证书原件。参加复试考生需要缴纳复试费,复试费标准按当年有关规定执行。

3.我校对同意接收的推免生发给接收函。

4.取得推荐免试资格、并被我校接收的同学于10月14-25日办理网上报名手续(考试方式选择推荐免试),到原所在学校领取并填写国家统一制发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生登记表》,并加盖学校所在省市招生办公室公章后于11月10日前寄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推免生须在本人所在学校所属的省级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拍照、确认信息,未成功办理网上报名及现场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5.拟录取将进行公示,如果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

6.推免生本科在学期间须无任何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7.有关事宜请与报考院(系)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

8.我校接收的外校推免生由我校安排参加体检。

9.录取通知书将于2014年6月底或7月初发放。

10.参加我校2014年暑期夏令营的学员如在本校取得推免资格,需将本校开具的外推函和暑期夏令营证书送至我校换取接收函。

注:所有邮寄材料均需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使用其他快递邮寄的材料不予接收。

天津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收件人:研招办

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气象台路22号 邮政编码:300070

咨询电话:(022)83336930 传 真:022-83336930

网 址: http://

电子邮件:yzb@tijmu.edu.cn

附件:

1、天津医科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天津医科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个人陈述

山东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篇5

欢迎全国各大院校获得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我校20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荐免试生)。

一、接收专业、人数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所有专业均可接收校内外推免生,每个学科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数量见《重庆工商大学年拟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人数及专业目录》(<--点击下载)。具体各专业接收数量情况也可请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查看(网址:yz.chsi.com.cn/tm/)。

二、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有为祖国科学事业献身精神且有科研潜力,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有理想,有抱负,刻苦学习,勤于思考,有创新意识,身体健康。在校期间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申请人具有推荐免试资格,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获得推荐。申请人须为2016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的学生)。

3.课程学习成绩要求:

(1)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为优秀;

(2)非英语专业考生须参加大学英语六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4.申请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专业,与申请人本科所学专业原则上应属相同或相近学科;若不属相同或相近学科的,申请人须在复试时加试两门专业课。

5.申请人应具有较强的独立调查研究、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个别学生在某方面有特殊才能可适当放宽要求,如对专业的某方面有一定研究,有公开发表的科研论文或大学生竞赛作品;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并写出具有重要价值的调查报告的;或在全国性竞赛中获较高级别奖项的。

三、申请程序

申请人向我校提供加盖鲜章的《重庆工商大学2016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报名申请表》(<--点击下载)纸质扫描件并发传真至研招办(023-62769448),同时将纸质扫描件发到两个邮箱wrx@ctbu.edu.cn 和 yzhb@ctbu.edu.cn后将纸质原件寄至研招办。

四、接收程序

1.研招办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并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向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发出复试通知(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2.收到复试通知后,申请人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收到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申请人复试时须提交以下材料进行验证:

(1)有效的学生证、身份证原件;

(2)政治审查表(<--点击下载);

(3)国家英语水平考试六级成绩单原件;

(4)发表的学术论文原件;

(5)各类荣誉、表彰、获奖证书原件;

(6)复试录取审批表(<--点击下载);

(7)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盖章的体检表(<--点击下载);

(8)其他英语水平类证书或成绩单。

3.复试内容:

(1)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考试大纲、考试题型详见我校“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满分100分。

(2)综合能力面试(包括专业课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试测试、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

4.录取原则

(1)综合能力面试成绩60分以上(含60分)者,方予录取。

(2)综合能力面试加专业课笔试成绩之和达120分以上。

(3)研招办将复试合格者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确定予录取并上报上级部门。

(4)进入我校拟录取名单的申请者须按我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在“推免服务系统”中确认我校发出待录取通知,未及时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5)对通过复试并确认待录取的申请人,我校将发出纸质接收函,并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取得我校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规定的硕士研究生报名时间和要求办理正式的报名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予录取。

(6)申请人须保证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一经发现材料不实,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

五、其他

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免试录取资格:

1.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者;

2.后续任意一门课程补考者;

3.毕业设计(论文)或实践性环节等成绩未达到良好及以上成绩者;

4.有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学校纪律处分者;

5.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者;

6.已签订就业协议并未及时解除协议或者申请出国者;

7.相关申请材料弄虚作假者。

六、考生咨询、申诉渠道及联系方式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吴老师简老师

电话:023-62769491 传真:023-62769448

电子邮箱:yzhb@ctbu.edu.cn

重庆工商大学生研究生招生网址:grs.ctbu.edu.cn/

纪委电话:62769741

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学府大道19号 厚德楼7005室

邮编:400067

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山东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篇6

2013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办法

2013年,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所拟招收硕士研究生100名,其中,拟招收推荐免试生不超过70人(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具体招生名额以中科院研究生院批复名额为准。

一、申请条件

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所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爱国守法,品德良好,遵纪守法,愿意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2.学习及科研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3.计算机、数学、通信、自动化、电子、无线电等相关专业; 4.申请人必须是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所在学校必须是教育部规定的具有当年免试生推荐资格的高等院校。

5.申请人应获得其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占用母校推荐免试生指标;

6.申请人在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成绩优异,在学期间的必修课无重修科目或补考记录,在校期间没有受过纪律处分;

7.外语程度达到或超过大学英语四级考试相当的水平(提供具体证明材),具有较强的外语听、说、读、写应用能力。

8.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标准,心理健康状况良好。

二、申请材料

(一)必须提供材料

1.《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注:网上提交申请后,打印此表,贴照片并签字。申请表中,申请人所学专业的同年级总人数及申请人三学年总评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必须由院系或学校教务管理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2.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期间历年的学习成绩单。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人推荐免试资格证明。4.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二)自愿提供材料

1.专家推荐书(由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专家推荐)(附件2)。2.在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或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或其它原创性工作成果的复印件或证明。

3.大学期间的获奖证书(复印件)。4.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它材料。上述材料均使用A4纸制作。

三、申请程序

(一)网上提交申请

1.申请人须使用“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以下简称申请系统)进行网上申请,网址:http://zhaosheng.gucas.ac.cn/zhaosheng/tms/index.aspx。报考 单位选择最下方“129信息工程研究所”。

2.每位申请人需选定一位导师。

3.凡申请我所的考生在申请系统中只能申请我所一次,多次申请者无效。

(二)提交材料

1.申请人查阅招生简章,确定申请专业及方向,将前述申请材料在9月15日前寄至信息工程研究所人事教育处(地址附后)。

2.将《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的电子版按照以下要求Email至我所zhaosheng@iie.ac.cn。

①文件更名为<姓名>_<学校>_2013推免生申请表.doc; ②申请表以附件的形式附在邮件中;

③发送时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_<学校>_2013推免生申请,以便邮件筛选。

(三)初审

我所人事教育处会同各研究室招生小组成员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通过者,由人事教育处负责通知来我所参加复试。

(四)复试

复试预计将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复试时间安排在8月下旬,第二批复试时间安排在9月中旬。请申请人及时登录“推荐免试生申请系统”和我所主页,或者查收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查看有关通知。申 请人需按通知的面试时间、地点到我所参加面试和体检。

复试主要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知识和外语考核及体检。

1.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人生观、价值观、工作学习态度、团队合作精神、科研道德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

2.专业知识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对知识掌握的深度、广度和灵活运用程度,以及考生的实验技能和实际动手能力等,了解考生从事科研工作的潜力。

3.外语考核主要考查考生的听、说能力及语言运用能力。4.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体检地点定为中关村医院(空腹)。自带一张一寸照片,费用自理(120元)。

(五)拟录取

1.复试结果经我所教育工作指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在我所网站上公示,无异议后,给拟录取者发《拟录取通知书》(申请人需提交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推荐免试生资格证明)。

2.收到《拟录取通知书》的考生须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网上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被接收的北京地区各高校推荐免试生,须选择“1188中国科学院研究生院”报考点报名。京外地区各高校推荐免试生选择当地省市招办指定的报考点报名。推荐免试生在报名前应取得所在学校发给 的报考校验码。未进行全国网上报名或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取消推免生拟录取资格。

3.报名结束后,考生须及时向我所人事教育处寄送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盖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

(五)复审和录取

我所将于2013年4月对拟录取的推荐免试生进行复审。复审合格者与统考生一起发放录取通知书。

四、注意事项

1.对已发《拟录取通知书》的推荐免试生,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其硕士生录取资格:

(1)在本科阶段最后一学年(四年制的指第七、八学期,五年制的指第九、十学期)学习成绩有不及格科目;

(2)毕业设计(论文)未取得良好以上成绩;(3)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4)政审不合格;

(5)考试作弊或违法违纪受到“警告”以上处分的,或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受到处罚者;

(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者。

2.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硕士生入学全国统一考试。3.已接收的推荐免试生名单将于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前在我所主页上公布。4.考生参加面试的往返路费、住宿费、体检费和其他所需一切费用均自理。

五、其他

1.我所鼓励推荐免试生申请硕博连读。考生可在复试时提交硕博连读申请,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愿意硕博连读的考生。请在申请表中“个人自述”第一行中写明:“本人志愿申请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201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

2.自2013招生开始,对在高校取得推免资格且经我所面试考核合格的“211工程”院校学生,若因所在学校不能提供外推名额而放弃推免指标参加统考的,若其初试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在统考录取阶段免予复试直接录取。此类考生名单(准推免生)将在我所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结束后对外公布。

六、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闵庄路甲89号B1栋2204 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联系人:庞老师 邮政编码:100093 联系电话:010-82546875 传真:010-82546874 网站: 附件1: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附件2: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2013年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中国科学院信息工程研究所人事教育处

山东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篇7

欢迎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北京交通大学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

点击查看:20北京交通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获得推荐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 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 身心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申请材料

1.有效期内的学生证(每学期均注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本科成绩单原件1份,要求加盖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公章;

3.《北京交通大学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

4.如果有学术科研成果(公开发表的论文、出版的专著等)、国家英语四(六)级成绩单、获奖证书者,请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5.我校校医院或三级甲等医院的体检证明(近一个月内的`);

6.申请直接攻读博士研究生者(直博生)还须提供《个人陈述表》(附件2)、两位申请攻读学位学科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专家推荐信》(附件3);

7. 申请硕士研究生且有意继续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者(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可在复试时向学院提出申请。

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并通报申请人所在学校,责任由申请人自负。

三、申请程序

1.申请人浏览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专题(gs.bjtu.edu.cn/cms/zszt/),查阅2016年推荐免试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选定报名专业;

2. 申请人于9月28日起在规定日期内(详见我校各学院的相关通知)登录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申请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者(直博生)网上报名时请选择推免专业目录中的博士招生专业;

3. 各学院在“推免服务系统”网上审核并发出是否同意复试以及复试安排的通知,收到复试通知者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接收复试通知并到我校参加复试。考生参加复试时需要携带所有申请材料。

4. 参加复试者在参加复试前需通过我校“硕士推免系统”交纳复试费(100元/人),缴费网址:gs.bjtu.edu.cn/cms/zszt/。

5. 各学院在网上对复试通过的考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须按照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完成“待录取”确认。

四、复试录取

学校及各学院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的推免生评价体系和工作机制,突出能力考查,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核。坚持贯彻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根据考生的复试成绩,结合申请材料和素质考核的结果,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各学院将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复试时间,具体复试时间安排见学院通知。

复试结束后,我校将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对拟录取推免生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待录取,规定时间内未确认者视为放弃。我校不再发放纸质版推免生接收函。

五、奖励政策

1. 凡被我校录取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者第一学年除获得助学金以外,还将获得一等学业奖学金(1元/年)。

2. 凡被我校录取为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者(直博生)第一学年除获得助学金以外,可获得国家奖学金(20000元/年)。我校还每年派出优秀博士研究生与国外进行联合培养或短期访学。

3. 录取为我校推荐免试博士研究生(直博生)且其导师为“计划”“轨道交通安全协同创新中心”人员,可享受“2011计划”圆梦高铁专项奖学金(10000元)。

4. 录取为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且有意继续攻读我校博士研究生者,可参与学校的硕博一体化人才培养项目并签订培养协议,可享受直博生待遇。

六、其他

1. 我校招收15名左右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保留资格两年留校任辅导员。

(1)申报条件:中共党员;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熟悉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热爱并愿意从事辅导员工作。

(2)待遇:需保留学籍两年全职工作,国家承认工作经历,在职期间享受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年收入不低于7.5万。

(3)研究生毕业后,如有意愿长期留校工作,将予以优先考虑。

(4)选聘程序:报名者除参加专业复试外,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辅导员选聘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有意愿者需另外提交《北京交通大学辅导员应聘报名表》(附件4) 发送至邮箱bjtufdy@126.com。联系电话:51685224。

2. 我校招收1名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保留资格两年留校任招生就业处信息化管理岗。

(1)申报条件:熟练掌握网络、数据库等技术,有实际操作经验,具有计算机或软件学科背景;担任过学生干部,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善于团结协作,具有团队精神,中共党员优先。

(2)待遇:需保留学籍两年全职工作,国家承认工作经历,在职期间享受我校正式职工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年收入不低于7.5万。

(3)研究生毕业后,如有意愿长期留校工作,将予以优先考虑。

(4)选聘程序:报名者除参加专业复试外,还须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招生就业处专职岗位选聘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5)有意愿者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后,需另外提交《北京交通大学保留学籍任招生就业处专职岗位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报名表》(附件5)发送至邮箱jobadmin@bjtu.edu.cn。联系电话:010-51685912。

七、联系方式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研究生科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传真):010-51688153,网址:gs.bjtu.edu.cn/cms/zszt/。

各学院研究生科电话、联系人、网址: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eaie.bjtu.edu.cn/)  010-51687344-803 张老师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scit.bjtu.edu.cn/)・ 010-51685847 刘老师

经济管理学院(sem.bjtu.edu.cn/)・・  010-51687171张老师

交通运输学院(trans.bjtu.edu.cn/)・・ 010-51688002李老师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civil.bjtu.edu.cn/index.asp)  010-51687240王老师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mece.njtu.edu.cn/)   010-51687039姜老师

电气工程学院(ee.bjtu.edu.cn/)・・    010-51688369黄老师

理学院(sci.bjtu.edu.cn/)・・・   010-51688373由老师

人文社会科学学院(rwshkxxy.njtu.edu.cn/)     010-51684573 刘老师

软件学院(rjxy.bjtu.edu.cn/)・・      010-51684092 张老师

建筑与艺术学院(aad.bjtu.edu.cn/)・      010-51684824 张老师

语言与传播学院(yyxy.bjtu.edu.cn/)・     010-51688622卢老师

法学院(law.bjtu.edu.cn/)・・・  010-51688708 陈老师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山东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篇8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为规范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以简称为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工作,更好地激励学生开拓进取、奋发成才,按照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特制定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学校每年按一定比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到本校或外校免试攻读硕士或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具体分为:攻读本校或外校硕士学位、专项攻读本校硕士学位(其中包括“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和“专长人才”三种)、直接攻读本校或外校博士学位三类。

申请各类免试攻读研究生的学生要满足下面的基本条件,同时还要满足各学院提出的具体要求。各学院的具体要求由各学院公布。

一、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满足以下要求:(1)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的学生);(2)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3)品行表现优良,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2.已经取得的学分满足所学专业培养计划正常学制规定的要求,已修的必修课和专业基础及专业选修课程(统称为限选课,下同)成绩合格且不得有因不及格出现的补考或重修记录,全校性任选课程不及格门次不得超过1门次;

3.课程成绩(指必修课和限选课的成绩,下同)专业排名入围比例原则上不超过40%;外语水平满足所在学院确定的具体要求; 4.专业综合排名前50%;

5.定向委托培养的学生必须经过原定向培养单位的批准。

6.对于在我校学习满两年及以上后参加国际交流项目且在国外学习结束后返回我校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由学院参照以上条款的精神,考虑在我校期间的学习成绩和国外学习情况确定基本条件。

二、申请专项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有关规定

(一)申请“保留学籍任辅导员”或“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的基本条件 1.除课程成绩排名要求为前50%外,其他条件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相同。

2.应具备较高的政治素质,有较强的组织和表达能力,并符合学校的相关要求。

(二)申请“专长人才”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1.除课程成绩排名要求为前50%外,其他条件与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相同。有SCI、EI检索论文或在国家级、国际级学科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学生,基本条件可酌情放宽。

2.在读期间以第一作者在一类学术刊物(以校科技处认定的刊物为准)上发表与所学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或在制作类或方案设计类学科竞赛中获市(部)级一等奖或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或申报国家创造发明专利获得批准;或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成果学分一次性获得4学分及以上。

(三)按“专长人才”直接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条件 1.按培养计划的要求所修必修课成绩合格。

2.在国际级学科竞赛中取得一等奖或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成果学分一次性获得7学分及以上者。

三、申请推荐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基本条件

1.必须符合学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基本条件; 2.课程成绩进入专业排名前10%;

3.本科阶段各门课程成绩合格,按专业培养计划所修的各类专业主干课程成绩均在80分以上(含80分);

4.本科阶段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且表现突出或获得奖励或在本专业的学科竞赛中取得市部级二等及以上奖励;

5.申请外校者所申请的学校应为教育部批准设置研究生院的高等学校; 6.申请者所学外语语种须符合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外语语种。

四、工作流程

1.成立校、院两级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免领导小组);负责推荐免试攻读本校或外校硕士学位和专项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的组织工作;推荐直接攻读本校或外校博士学位的组织工作由研究生院和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实施操作。

2.符合直接攻读博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研究生院和学院推免领导小组优先选拔。

3.符合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基本条件的学生按攻读本校或外校硕士学位、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保留学籍任辅导员和专长人才分类提出申请。

4.各学院根据本院的具体操作办法在满足基本条件并提出申请的学生中分类确定初步入围人选,并在全院学生中公布。

5.各学院在确定初步入围人选后,首先将保留学籍参加支教团、保留学籍任辅导员的申请表、证明材料和审核意见统一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参加面试答辩人选。经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对以上学生组织面试答辩,优先确认推荐资格,并在全校学生中公示。没有获得专项推荐资格若条件满足仍可继续申请推荐免试攻读本校或外校硕士学位。

6.各学院推免领导小组对每一个初选入围的学生进行综合考核,特别考查学生的创新意识、科研动手能力以及在课外科技活动和学科竞赛中取得的成绩,结合基本条件和综合面试成绩择优选拔。

7.各学院按学校分配名额确定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和后备推荐学生名单,并在本院学生中公示,同时,获得攻读外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的学生联系接收学校(要有接收学校出具的正式接收函)。

8.获得攻读本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包括专项推荐免试研究生)推荐资格的学生必须按研究生院的规定参加推荐免试研究生的复试和体检,获得攻读外校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资格的学生按接收学校要求办理。

9.各学院根据复试和体检的结果确定推荐免试研究生学生名单,经汇总后上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核。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接受监督,受理申诉。10.公示结束没有异议的学生即最终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11.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的学生必须按照全国研究生招生报名要求参加网上报名,所报学校和专业必须与已经确定的录取学校、专业一致,否则将取消其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12.已经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但在其后学习过程中出现不及格或毕业设计没达到优或良的,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13.入学前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14.已经获得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又报考其它院校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山东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篇9

根据《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4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文件精神,为促进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开展,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思想表现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方面的考查。同时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下简称“特长生”),可不拘一格加以选拔,但必须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制定科学、全面、严谨的推免生评价体系,严格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案。所有办法、标准、程序和结果必须公开透明,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二、组织和领导

1.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分管领导任组长和副组长,研究生院、教务处、学生工作处和监察处等有关部门人员任成员,负责全校推荐免试工作。

教务处负责推免生专业必修课成绩的审核等工作;学生工作处负责推免生的相关资格审核等工作;研究生院负责推免生的报名、专业填报、复试及录取等工作;监察处负责全程监督。

2.各生源学院、卓培部(以下简称“生源单位”)分别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具体实施本单位推免生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本单位行政负责人担任。

3.各研究生招生学部(或学院)(以下简称“接收单位”)分别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接收单位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确定招生学科、人数以及所适用的本科专业等,具体实施本单位推免生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一般由学部常务副主任(或院长)担任。

三、推荐对象及基本条件

(一)校内推荐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

2.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

4.品行表现优良,综合测评成绩在本班级前40%,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并满足如下条件:

①在校期间至少获得1次三等及以上奖学金。

②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前35%。

③专业必修课无补考。

④推荐学科与本科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特殊说明的除外。

⑤外语要求:

英语专业学生的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基础阶段(TEM4)考试成绩不低于70分;体育、音乐和美术等艺术类专业学生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其他专业学生推荐攻读学术型学位者,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80分或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推荐攻读专业学位者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

(2)特长生。在校期间有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视为特长生:

①在国家级各类重大技能、智能竞赛中获三等奖及以上者(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中国机器人大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就业创业技能大赛、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全国英语演讲及辩论大赛、全国艺术展演),其中获得最高奖须排名前三,获得二等奖须排名前二,获得三等奖须排名第一。

②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学术培养潜质者:在国内核心期刊或被SCI、SCIE、EI、ISTP收录本人为第一作者、江苏师范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学校认定为准)1篇及以上;或者获国家或省部级科研奖(前3名);或者本人为第一申请人、以江苏师范大学名义取得国家级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或者以第一作者身份出版学术著作1部及以上。

特长生须有三名以上本校教授联名推荐,并同时满足上述(1)的条件,但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可放宽至前50%。

特长生的具体认定办法由各接收单位制定,报研究生院备案。

(3)卓培部的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免的,必须满足上述(1)、(2)的条件,但无需提供专业必修课平均成绩在本专业的年级排名。

(4)推免为硕士研究生担任大学生辅导员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满足上述(1)的条件,但专业必修课的平均成绩在本专业年级排名可放宽至前40%。此外,还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担任过主要学生干部(班级班长、团支书;学院团委副书记、学生会主席;校学生会、自管会部长及以上学干〈不含社团干部〉)一年以上,且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党员荣誉称号。研究生入学前须保留入学资格,在我校担任大学生辅导员1~2年。

(5)绿色通道学生。绿色通道学生是指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获奖的,或者在其他全国性单项比赛中获得最高奖且排名第一的。绿色通道学生须同时满足上述(1)的条件,但可放宽。绿色通道学生可以直接进入复试。

(二)校外推荐

校外在校生申请推免到我校的,原则上必须是“211”高校或者“985”高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可参照校内推荐条件,但必须获得所在学校的推免生资格。

四、程序和要求

1.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科性质、研究生招生年限、历年招生规模、就业情况、应届本科生毕业人数等分配推免指标数。并公布推免生工作日程。

2.各接收单位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接收单位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一级学科成立学科复试小组,确定本招生学科拟接收的本科专业、人数和要求,报研究生院备案并及时公布。跨学院或者跨学科招生的,应向生源单位的相关专业全体应届生宣传。接收教育硕士的单位应重点向教师教育学院宣传。

3.各生源单位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本单位推免生遴选工作实施办法,报研究生院备案。

4.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所在生源单位提交申请,填写《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申请表》,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特长生必须提交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套。校外申请者直接向我校研究生招就办申请。

5.生源单位或者研究生招就办审核材料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初审合格的材料报送研究生招就办。

6.研究生招就办将申请材料送达各接收单位。

7.各接收单位按照推免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确定复试人员名单,并通知复试。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不超过1:1.5。复试方式可为笔试或者面试,复试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等。复试总成绩为150分(笔试50分+面试100分,或者面试150分)。

8.各接收单位组织复试,并计算综合排名成绩:

综合排名成绩=被推荐学生前三年专业课平均成绩×60%(专业课成绩以评定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成绩计算标准执行)+复试总成绩×40%

各接收单位根据指标按综合排名成绩提出拟接收名单,绿色通道学生、特长生和卓培部学生可不受此排序限制直接上报。其中,面试成绩低于60分(以100分计)者不予接收。

各接收单位的拟接收名单经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确认后,张榜公布并报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9.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公示结果。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对任何异议,将及时查明情况并公布结果。

10.公示结束后,通知拟录取申请者填报相关资料,并按规定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

五、其他

1.已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参加统考。获准接收的推免生如同时报考统考生(以现场确认的信息为准),视为自愿选择参加全国硕士统考,取消其推荐免试资格。

2.入学时我校还将进行录取资格复审。复审中如发现申请人有下列问题之一者,则取消申请人的入学资格。

(1)在申请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其推免生资格,对已录取者取消录取资格,对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2)入学前未获得学士学位者或受处分的,取消入学资格。

(3)其他违背研究生培养目标的事项。

山东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篇10

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规定

(2010年9月修订)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0] 24号)及陕西省《关于做好2011年研究生推荐免试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11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推荐免试工作,制定以下推荐免试规定:

一、推荐专业

《陕西科技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除工商管理硕士)均可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二、推荐条件 一)学术型研究生:

①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母校、热爱自己所学的专业,有社会责任感。②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诚实守信,遵守校纪校规。③主干课程学习成绩优秀,无重修和违纪记录。专业排名须为本专业学生数的前30%,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④国家六级英语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特别优秀者国家四级英语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但推荐比例不得超过学院当年推荐免试计划的50%。

⑤专升本、第二学位和独立学院、职教学院、学小语种学生不在推荐范围。⑥自学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较强,心理健康,勤于学习,学风端正,善于思考。

⑦身体健康,能胜任研究生的学习任务。

⑧本科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各类大赛奖,公开发表科研论文、获得授权专利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免试。

二)专业学位研究生:

①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母校、热爱自己所学的专业,有社会责任感。②品学兼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诚实守信,遵守校纪校规。

③主干课程学习成绩优秀,无违纪记录。专业排名须为本专业学生数的前50%,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④国家四级英语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者。

⑤专升本、第二学位和独立学院、职教学院、学小语种学生不在推荐范围。⑥自学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较强,心理健康,勤于学习,学风端正,善于思考。

⑦身体健康,能胜任研究生的学习任务。

⑧本科在校期间获得国家、省部级各类大赛奖,公开发表科研论文、获得授权专利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免试。

⑨具有工程实践能力的考生优先推荐免试。

三、申请材料

1、《陕西科技大学2011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附表1);

2、《全国推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所在院校提供)或由所在院校出具的已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材料;

3、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公章);

4、英语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

5、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学术成果证明的复印件。

三、推荐名额

被推荐的免试生人数以当年教育部下达的推免计划为准。

四、推荐免试生工作程序

1.每年9月中旬学校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研究生处、教务处、学工部、纪检委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相关院(部)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研招办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学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主管研究生工作的校领导任组长,研究生处、教务处、学工部、纪检委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其他人员为小组成员。各学院(部)院长(主任)和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总支书记和副书记、学术分委员会委员、研究生秘书、班主任、辅导员、任课教师等有关人员组成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小组,主管研究生工作的负责人任组长。

2.同时各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应向本学院提交推免申请书,填写推免申请表。9月下旬由各学院推荐免试生工作小组,负责对申请参加推免学生的综合素质、学习成绩按照基本条件进行分析排队,上报拟推荐名单;9月下旬报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第一榜公示,并接受监督和举报。

3.9月下旬-10月上旬,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对拟推荐名单中的学生(各学院按本学院推荐名额的120%为拟推荐学生,但可根据学院实际情况后备若干名候选人。)进行英语测试和专业综合面试(在考核专业基础知识的基础上,重点考核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对考试和审查合格者择优推荐,确定初步名单(按推荐名额),第二榜公示,并接受监督和举报。

4.将教职工及学生对第二榜公示名单的意见由各学院复议、审查。同时组织学生体检,结合体检情况和意见复议情况,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调整推免名单报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合格后于10月上旬第三榜公示,并接受监督和举报。

5.第三榜推荐名单无异议后,报学校批准。组织被推荐者填写《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并交校推荐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查。10月中旬由研招办报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备案。已经备案后的名单为录取依据,若有违约者将向学校缴纳违约金2000元。

6.省考试管理中心审批后,推荐名单确定。所有推荐免试研究生,第一年免缴培养费,并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标准发放助学金200元/月,第二年后按学校规定参加奖学金的评定。

7.被推荐的免试生应在当年10月下旬参加网上报名,11月10—14日到校研究生招生办现场报名。

8.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本科毕业证或受到处分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生工作

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推荐我校硕士研究生,需满足(二、推荐条件)中各项条件,并本校具有向外推荐免试名额。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同时向我校和所在学校申请,并将本人的相关材料复印件交我校审核(9月25日前交至我办)。参加我校相关专业面试、英语笔试成绩合格者,我校出具同意接收

山东师范大学接收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篇11

北京林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

下简称推免生)的质量,规范高等学校推免生工作,促进推免生工作的健康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免试,是指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必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

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规定对本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进行遴选,确认其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本办法所称接收,是指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考生进行复试和选拔。

第三条推免生工作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生

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激励高校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是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

第四条开展推免生工作,应当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五条进行推荐和接收工作,应当制定科学、全面、严谨的评价体系,坚

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在对考生平时学习和科研能力综合测评基础上,突出对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等的考查。

第六条国家提倡优势互补、加强交流,鼓励推免生在不同地区间、招生单

位间及不同学科间的交流。

第二章推荐

第七条遴选推免生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

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一贯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及从事本专业研究所具有的专业能力倾向。平均学分积在专业排名前20%、平均学分积不低于80分、国家外语四级考

试不低于65分或六级通过者。(国家四六级改革后的标准:四级考试成绩455分,六级成绩425分)。

(三)遵守学术规范,恪守学术道德。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

录。在科学研究和学习活动中,有较强的自主学习、独立思考和创新思维习惯,有一定的收集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以及团结协作和社会活动的能力。

(四)在校学习期间受过纪律处分者、所学课程的考试成绩出现不及格者失去

推荐免试资格。(体育课、全校公共选修课除外,但所有课程第一次成绩均要参与学分积的统计,体育课补考后要通过)。

(五)对在国内外大学生学术性比赛的获奖者、在国内外公开出版物(需有CN

或ISSN刊号)上发表有一定篇幅和质量的学术论文者、在校学习期间取得具有一定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的科研成果并获奖的学生,其所获成绩必须反映在占10%的专业综合考试中。

(六)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在良以下者,推荐后又出现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

消推荐免试资格。

(七)体育生推荐免试条件为:获得全国大学生比赛前3名,北京市高校比赛

前3名或一级运动员以上,并能继续保持高水平者,且满足遴选推免生条件的(一)、(四)、(六)条,学习成绩在根据折分标准折算后要达到及格。

(八)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的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

业正教授联名推荐,经本院学术委员会审查后上报学校经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可不受综合排名限制。

(九)在制定综合素质的规定时,应当对文艺、体育及社会工作特长等因素

予以适当考虑。

第八条推荐程序

(一)各学院成立以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为组长的推荐免试评审小组。推荐

工作的组织评审等各环节工作由组长负责(组织、评审、签字等)。学生工作(2+3)的保研工作由党总支副书记负责。体育生的保研工作由体育部和学生所在学院共同负责。

(二)各学院以专业为单位进行综合成绩排名。

(三)综合成绩=平均学分积(占85%)+专业综合考试(占10%)+综合素质(占

5%)。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专业综合考试及综合素质的规定及评定由各学院负责,相关规定、评定标准及评定结果报教务处备案)。

(四)推荐免试生的工作步骤为:各学院以综合成绩排名提出推荐初选名单,在学院内公示5天。经学院推荐免试评审小组组长签字后填表报教务处(含替补名单)。

(五)同一专业内满足推荐要求的人数少于予推荐名额时,空余名额需返回教

务处重新分配,不可院内自行调配。

(六)各学院不设定接收函的最后期限,最后期限由学校决定,到达最后期限

后未拿到接受函的同学将失去推免资格,排名后面同学依次替补。

(七)获得免试研究生资格和获得计划内推荐资格是优秀学生应享受的权利,除学生自动放弃外,学院不得以各种理由使学生失去这一权利。

(八)全校汇总推荐人选名单,由教务处审核报主管校长批复,在全校公示期

满后报北京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批准。

(九)为保证我校优秀生源能够继续在我校深造,学校设立“北京林业大学‘爱

林’奖学金”,凡在本专业综合成绩排名前5名者,留校继续攻读研究生,可申请本奖学金。以“北京林业大学‘爱林’奖学金”管理规定为准。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解释权在教务处。

北京林业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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