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外企签合同要注意附则

2024-07-09

与外企签合同要注意附则(共4篇)

与外企签合同要注意附则 篇1

本次论坛的召开对于广泛传播创业精神和经验、推动吉林省及长春市创业实践与研究活动的展开具有重要的意义。

王功权先生1984年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管理工程系,1994年进入高科技风险投资行业,曾成功投资于网易、腾讯QQ公司、3721公司等著名企业。

王功权观点提炼:目前我国的风险投资领域应尽快实现与国际先进风险管理手段的对接。结合这么多年的经验,王教授提醒大家,与国外金融企业合作,一定要认真再认真,要注重企业的团队建设,因为这一点是投资公司是非常在意的,此外就是要以国际规则办事,要认识到二者之间是一种纯粹的商业关系。而且在签定合同时一定要注意附加的附则。

周鸿先生1995毕业于西安交大管理学院系统工程系,获硕士学位。1998年创立了3721公司并为中国互联网用户提供中文上网服务。

周鸿观点提炼:创业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几个误区:

一、尽管一个好的创意是创建一个企业的基石,但创意却绝不等于创业,只有那些具有市场需求的创意才可能真正地开创一个事业;

二、创业行业的选择不应是大家都看好的行业,因为这样的行业也会被那些极具竞争力的大企业所选中,从而使新兴的小企业被淘汰出局,当然,创业者也应该热爱和熟悉自己选择创业的行业;

三、创业不应该选择那些技术模式很复杂的领域,而应该凭借简单的技术在产品模式和商业模式新颖的行业创业;

四、不要将风险投资家看作简单的资金持有者,应将他们看作能有助于完善企业商业模式的合作者。

蔡莉教授观点提炼:在说出了大学生普遍存在的有畏惧心理等原因的同时,她提出了长春面对创业难的几个建议:提高政策出台的有效性和连续性,拓宽政策发布的渠道,协调银企关系,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公共服务关系和中介作用,加大创业的培训力度,同时,鼓励外来人员来长创业。

葛宝山教授观点提炼:通过对中美创业环境进行的比较,我国创业环境方面存在一定差距。创业需要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改善创业环境需要全社会的努力。(李朝伟)

签劳动合同要注意什么 篇2

小李2010年9月6日到A公司工作,但A公司仅以邮件方式发给小李录用通知书,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未缴纳社保。

2011年1月10日,A公司无故终止与小李的劳动关系,但未予书面通知,并拖欠小李2010年12月6日至2011年1月10日的工资未付。

小李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诉至法院,要求A公司:

1、支付拖欠的工资4909元及25%的经济赔偿金1227.25元

2、支付未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关系代通知金4000元

3、支付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13000元

4、补缴2010年9月6日至2011年1月1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

5、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2000元

法院判决:

A公司向小李支付2010年12月6日至2011年1月10日工资4551.72元

A公司向小李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的另一倍工资10551.72元

A公司向小李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2000元

驳回原告小李其他诉讼请求

律师解读:

劳动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本案中,A公司以邮件方式发送员录用通知书,不符合法律关于书面劳动合同的要求,并非书面劳动合同,也不能认为是电子方式的书面劳动合同,因此,原告要求A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符合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提及,试用期中除特殊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A公司未能证明原告存在法定的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因此,对A公司所称的原告工作至试用期满的说法,法院不予采信。

对原告截至2011年1月10日的工资,A公司应予以支付,但原告要求的25%的补偿金,无法律依据。

A公司称原告私自拿走公司物品、违反公司纪律一事,原告称系劳动过程中正常领取用于销售,并提交了样品申请表。

A公司亦未提交该公司的`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

因此,A公司关于因原告严重违纪而解除劳动合同的说法不能成立。

A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原告要求支付经济补偿,法院予以支持。

但A公司并非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解除劳动合同,原告要求支付代通知金,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不予支持。

原告要求补缴社会保险,不属于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畴,原告可向有关机关寻求解决。

小编提醒:

劳动合同是约束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行为以及处理今后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的每个环节,都需要劳动者有一定的法律常识,所以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前最好先了解一下都有哪些法律可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书面形式确认,合同至少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

在内容上,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

劳动合同主要应包含下列内容:

1.劳动合同期限

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4.劳动报酬

5.劳动纪律

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数。

目前解决劳动争议的机构和途径很多。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自行处理。

劳动者也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如果没有达成调解协议或者劳动者拒绝调解而要求仲裁的,也可以由劳动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如果劳动者对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外贸业务员签合同要注意哪些细节 篇3

第一,对方的基本信息很重要。

签订合同的目的是防止将来产生纠纷有依据可遵守,或者协商或者诉讼或者仲裁都要按照合同的约定说话。如果起诉或仲裁的话,被告或者被诉人的身份一定要确定。假如,对方是个人,而合同上只有对方名字和电话,没有其他任何信息,你又无从查询,那么你的诉状或者仲裁申请书就没法写,你就会面临起诉屋门或者被驳回的尴尬局面,你的权利当然就不会被得到保护。建议:把自然人的身份证件作为合同的附件,注明对方的住址和通讯方式。如果对方是公司,那么就要把公司的经常营业地注明,公司的通讯电话注明。

第二,为使你的合法权益得到保证。

对于那些信誉不好的小公司或者自然人(尤其是没有固定工作、外地自然人)为约束他认真履行合同,最好让他提供担保,这样,即使他无能力偿还或者赔偿你的损失,可以要求保证人代为承担责任或者以担保的财产抵偿。

第三,违约责任要明确具体,要规定违约金。

很多合同中虽然约定了违约方要承担损失等,但是并没有具体的标准,使得实际执行起来没法确定,造成一定的举证不能,很多损失银缺乏足够的依据和政局支持而得不到法院的支持。比如,对违约方可以这样约定:违约方支付对方货款总额的20%的违约金。基于此,对于违约的约定一定要具体明确,否则,连违约的问题都没法确定,那损失或者违约金的也就失去了意义。

第四,权利义务内容要具体明确。

比如,一个土地租赁合同,一定明确土地的四至,不能产生歧义,而且一定要有双方盖章认可的位置图,防止对方钻空子。

第五,明确定金和订金的含义。如果不了解,可以上“多美丽买卖搜索”看看。

与商场签合同注意事项 篇4

二、1费用是否包含物业管理费用,提供哪些基本营业条件

2、几年续签一次

3、前期或节假日有没有宣传费用,由商场掏还是商户掏

4、转租有没有限制

5、商场提前结束经营,损失处理怎么办

三、1,和商场签店铺租凭合同最主要的是要审查他们的工商营业登记执照,目的是看商场是否具有合法法人资格;另一个就是审查他与店铺相关的土地使用权证或者店铺房屋所有权证,看他对店铺是否具有合法的转让权。

2,你当然有权看他的合同草案的复印件。你作为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必须拿到合同的原本,不给你,你就拒签。

3他们的合同很可能就是格式合同,即对所有的承租人都是一样的内容,这样你越要注意维护自己的权利。防范霸王条款。

四、1.合同内必须注明出租方所有之房产必须符合承租方经营范围。比如,承租方租下该房产是为了开餐馆,则该房产就必须拥有可以开餐馆的先决条件,如该房产必须是商用房产,且与居民区的距离超过当地法律允许的最低直线距离,等等。

2.合同内须注明出租方必须拥有承租方办理的新店开业所要提供的相关证照,且出租方有义务协助承租方完成相关的法律手续。还拿开餐馆为例,在新店核名时,出租方需提供公安部门盖章的详细房产地址,也就是门牌号,保证出租方为新店设立的法律实体有一个归属;其次,在承租方申请卫生许可证时,出租方要提供房产证,房屋平面图;在申报环评时,承租方要提供排水排气设施的配置,等等。

3.出租方必须保证承租方所租之房产未存有以往租户的纠纷,也就是说处于真空状态,即可出租状态。有时前任租户不是正常迁移的,有可能是亏损例闭的,老板卷铺盖回家了,你就别指望他能把公司清算的手续办完。由于你租的是同一地址,早晚会在办理各类营业证照的时候出问题。这些信息你是不知道的,可做为前任租户房东的业主是知道得清清楚楚。如果在合约里不提这一条,业主乐得不将这漫长的故事讲出来,没道理自寻麻烦么。一旦加上这一条,即使将来出了麻烦,公司可以拖了业主一道,业主就不敢作壁上观啦。4.出租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出售承租方所租之房产。5.一般的租赁合同会将物业管理费一道写进去,但不是所有的合同会将物业的服务项目一一列明的。所以一定要在合同中将物业服务内容及相应收费讲清楚,如果合同中不方便,可以另加附件,但绝对不能不提。我们公司的一家门店,开业三个月后,来了一家垃圾清运公司,一桶垃圾一个月要收二千块大洋,还拿出市政收费标准给我们看。反观当初签的租赁合同,根本就没提物业是否提供垃圾清运服务。公司其它的门店都是由物业统一清运垃圾,费用已经包含在物业费里了,所以当初根本没人留意这一条。现在就只有闷声吃下这个哑巴亏了。

6.一般的租赁合同都要预付保证金,合同期满租户搬离后,出租方要将保证金退还给租户。所谓交钱容易退钱难,一定要在签合同时想好退路。一般而言,业主一定会在合同内写清租户要将房屋还原到最初交房时的状态。那交房时是什么状态?一定要用笔墨将基本框架描述清楚,否则五年或十年以后,谁还记得清楚?另外,我们一个店合约期满搬离时,业主指定一家装修队负责将房屋还原,可以想象这家装修队的要价高到了天上去。有什么办法呢,钱在人家手里攥着呢。如果你担心会遇到这种情况,请也在当初谈合同时一道考虑进去。7.另外,合同内要写清合同期满后,出租方要在几日内归还保证金,有心的话,还可以争取一下利息呢。

8.出租方必须具备承租方开展业务需要的基本设施,如电力,煤气,水源,通讯等。尤其是电量,一到夏天,空调开足,各类电子设备大展手脚时,电闸跳掉了,你说扫兴不扫兴。9.要提到出租方所收取的所有费用必须提供合法发票,及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本合同项下的各项税费。

10.装修期间的免租期千万不要忘了谈噢。11.如你是知名品牌,业主会很高兴地收取市场推广费,一定要在合同里写清推广费的金额,或写清不经我方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市场推广费。在期初即征得主动权,否则,你的生意做得好,业主总想来分一杯羹,拒绝吧,又不好撕破脸,总归为难。

12.很多商铺因各种原因不能及时交付房产,所以谈判时,要先小人后君子,先写好如逾期多少天我们就不要啦,或者给我们多少多少赔偿,不能让对方到时候拉着我们的鼻子走。其它的关于装修,日常管理的各类要求,在合作期间基本上都能在协商中解决,倒没发生什么不愉快的情况,总归是一前一后两个阶段多留些意,会将公司的风险降到最低。

商铺租赁注意事项

(二)(2010-5-14 23:45:59)

分类:商铺研究

标签:搜房博客 |

1.承租之前一定要查证商业用房情况,确认对方为该商铺产权人,如对方不是权利人,必须取得商铺产权人书面同意;

2.确认商铺内煤气、水、电的容量是否符合要求;

3.把每年租金调整幅度事先约定于合同当中,明确何种条件下可调整房租;

4.商铺整修期是否免租,费用由谁来负担,租约到期之后,店面是否应恢复原状,最好把店面照片存档,并注明使用材质,作为日后原状归还的证明;

5.确认租赁期间租赁押金与收取日、租约终止、转租限制、租期中途解约应如何处理,要提前多久告知;

6.确认租约到期后如继续承租,要提前多久告知;

7.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到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

8.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9.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不采取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10.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业转租给第三人,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11.出租人出售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12.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必须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办理备案需要提交的资料:

(1)房地产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2)出租人、承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法人、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3)房屋租赁合同。签合同前谈,装修期、免租期,免租期付法、面积实测、公摊、物业、水电、采暖、空调、租金、合同期、租金上涨幅度、押几交几、进场费、外立面广告、内部广告位、中年庆、周年庆、活动促销方式、是否可以分租、是否可以转让、是否可以更改经营内容、业主方是否协助办理工商税务消防、如果开业时间顺延如何赔偿

只能我们一家游乐场。不能再开同行的。

注意事项:1期间可转让。

2、工商执照、消防验收写上。

3、租金按月交

4、递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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