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2024-09-05

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精选6篇)

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篇1

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江发〔2010〕9号)文件精神,今年上半年我镇将进行村党组织和第四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为切实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换届选举的指导思想、根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党员群众参与权、知情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选好配强村“两委”班子,全面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进一步发展和完善党领导的村级民主自治机制,努力实现“新班子、新机制、新气象”的目标,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根本原则

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是做好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根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充分发挥党的政治优势、思想优势、组织优势,保证村“两委”换届选举不偏离正确方向。充分发扬民主,就是要尊重党员群众的主体地位,引导他们有序参与民主选举、正确行使民主权利,选出党和群众满意的村“两委”领导班子。严格依法办事,就是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央、省、市有关政策精神开展换届选举工作,坚决反对和遏制“贿选”等违纪违法行为,保障换届选举公正有序。

(三)目标任务

按照村党组织先于村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换届选举;继续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积极倡导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交叉任职”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三分之一,有条件的村力争达到50%;村“两委”成员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提高村组干部的党员比例;统筹指导农村共青团组织、妇代会的换届选举。

二、职数设置及人选条件

(一)规范村干部职数

1、村党组织的职数设置。设立党支部的,原则上设委员3名;设立党总支的,原则上设委员5名。基层党组织设书记1名。村党组织书记与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或党员人数在100人以上的,设1名专职副书记。

2、村民委员会的职数设置。村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兼文书)1名,委员1至3名。村“两委”委员中,至少要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和1名女委员,根据实际情况兼任团组织书记和妇代会主任。力争三分之一的村有女性村党组织书记或村民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兼文书)。

(二)拓宽村干部来源

注重从农村致富能手、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人员、转业退伍军人等群体中选拔优秀人才担任村“两委”委员。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回原籍参加村“两委”委员选举。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以及需要加强领导力量的,可从镇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村党组织书记。鼓励大学生村官积极参与换届选举,通过法定程序进入村“两委”班子。

(三)严格候选人条件

按照省委提出“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要求,引导党员群众将那些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政策,具有一定文化科技知识,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能力强,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村民服务,在群众中有威信的优秀党员、优秀人才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

新进入的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一般为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对原村党组织成员,以及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县乡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参加选举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宜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三年的;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三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七年的;担任村组干部期间,村务长期不公开、侵占集体土地和资金,造成群众集体上访的;以非法手段煽动、组织群众集体上访造成群体性事件的。

三、换届选举的方法步骤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从2010年1月开始,到2010年4月中旬基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准备阶段(2010年1月至2月),主要是组建机构、制定方案、落实经费、召开会议、培训

骨干、开展宣传;选举阶段(2月底至3月底),主要是进行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培训和总结阶段(2010年4月初至4月中下旬),主要是开展任前培训、工作交接、立卷归档、工作总结等。

(一)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程序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

》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全面实行“两推一选”,具体做法是:

1、准备工作(2月10日2月24日)。在村党总支(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之前召开班子成员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制定工作计划,(来源:好范文 http:///)确定召开党员大会的指导思想、主要议程、时间及委员职数,向镇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

2、推荐工作(2月25至2月27日)。按照先党内、后党外的思路,做好候选人预备人选的推荐工作。(1)党员推荐(一推)。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党内推荐时,要注重发扬党内民主。(2)群众推荐(二推)。对照任职条件,结合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在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或村民小组会议上,群众以无记名投票方式推荐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结束后,村党组织汇总公布村党总支(支部)委员会成员初步人选,并在酝酿后,按多于应选名额20%的比例,向镇党委报告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3、组织考察(2月28日3月2日)。镇党委根据“两推”情况和领导班子配备的条件、结构要求,召开党委会审核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考察对象,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结果进行公示,并对新一届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给予批复。公示期间如有群众举报,镇党委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

4、党内选举(3月3日至3月9日)。召开村党组织班子成员会议,讨论镇党委批复的候选人预备人选,确定正式候选人报告镇党委后进行公示三天。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由上届村党总支(支部)委员会主持,组织党员进行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并及时召开新一届村党组织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由全体委员选举产生书记。选举结果报镇党委审批。对少数缺少党总支(支部)书记合适人选的村,可由上级党委从机关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党员干部担任,选派的村党总支(支部)书记应与村民委员会主任实行分设。村党总支选举完成后,召开各支部会议,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和支部书记。

(二)村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程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分五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2月26日至2月27日)。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户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委员共5至7人组成,提倡按民主程序将村党组织负责人推选为村民选举委员会主任。组成人员中应有村党总支(支部)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代表、妇女代表、青年代表。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依法确定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自被确定之日起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是:(1)组织实施县、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选举方案。(2)登记选民、审查确认选民资格并公布选民名单。(3)组织选民酝酿候选人名单,确定并公布正式候选人名单。(4)解答选民有关选举方面的问题,确定选举地点和程序。(5)主持选举大会和投票站的选举,公布选举结果。(6)总结选举工作。村民选举委员会的职责权限,从产生之日起到新一届村委会召开第一次会议止。

第二阶段,选民登记(2月27日至3月5日)。主要任务是:

村民选举委员会公告本届村民委员会选举的选举日和选民登记日。确定和培训选民登记员。按照“四登”、“四不登”、“四增”、“四减”的原则,全面、准确地做好选民登记工作。

“四登”,即登记有本村户口。包括新迁入本村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因婚姻家庭关系住进本村具有选民资格的村民;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村民;年满18周岁。计算年龄的时间,以选举日为准。出生日期的确认,以身份证为准。新满18周岁未办理身份证的,以户口薄为准;享有政治权利。即未被依照法律剥夺政治权利。确认为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以司法机关的法律判决文书为准;具有表达自己意志、行使选举权利的行为能力的村民。“四不登”,即不登记精神病患者、经医院证明和其合法监护人确认,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人;无法正常表达意志的、严重智力障碍人员;村办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等临时雇佣的非本村的人员;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员。“四增”,即新增年满18周岁的村民;新迁入本村的选民;因婚姻、家庭等关系住进本村的选民;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村民。“四减”,即减去户口迁出本村的选民;因婚姻、家庭等原因不居住在本村但户口尚未迁出的选民;死亡的选民;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选民。

登记工作要做到不错登、不重登、不漏登,选民登记率达100%,登记合格率达98%以上。村民选举委员会对登记的选民名单审核确认后,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告示选民。选民对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向村民选举委员会申诉,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前依法作出处理和解释。选民名单公布后,要填写选民证,并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负责将选民证发到选民手中,在投票选举时,凭选民证领取选票。

第三阶段,推选村民代表,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3月6日至3月24日)。推选新一届村民代表。村民代表一般按5—15户推选1名,每个村民委员会的村民代表名额基数不低于20人。根据村民选举委员会分配的代表名额召开村民小组全体会议,由参加会议人员投票表决,过半数赞成即可当选,村民代表产生后应报村民选举委员会及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村民代表产生后,要明确村民代表的联系户,并向全体村民公布。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妇女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

产生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村民委员会组成人员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村民委员会组成人数为3-5人。村“两委”成员中,至少要有1名35岁以下年轻干部和1名女委员。推选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必须掌握几个基本原则:

一是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候选人的基本条件。①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政策和各项法律法规;②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能力强,在群众中有号召力,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③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村民服务,在群众中有威信;④身体健康,有一定的文化科技知识。

二是候选人的产生。在提名候选人前,村民选举委员会要反复向选民宣传候选人应具备的资格和基本条件。提名候选人时,必须注明其当选职务。根据江发〔2010〕9号文件精神,我镇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候选人采取选民10人以上联名提名初步候选人,然后由村民代表无记名投票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的方式进行。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提名不得超过应选人数。村民委员会初步候选人名单,于选举日前7日按姓氏笔画为序公布。村民选举委员会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后,由新一届村民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正式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正式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人。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名单,于选举前3日按得票多少为序公布。

第四阶段,投票选举(3月25日至4月5日)。具体做法:

1、认真做好投票前的准备工作。①进一步核实选民数,查实选票数,外出的选民,可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每个受委托者代为投票人数不得超过3人。②公布投票时间和地点。便于选民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大会会场或在就近的投票站投票。③布置投票会场和投票站,选票由镇领导小组统一制作。④建立秘密写票间,便于选民个人独立自主地填写选票。

2、投票的主要方式。村民委员会选举采用直接无记名投票的方法进行,投票的主要方式采取选举大会投票。将选民集中到一个较大的场地,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大会,在会场中设立几个固定票箱,选民依次集中投票。如选民人数较多且居住地较为分散,又不便于集中选民投票的,可增设选举大会分会场,采取投票站投票方式进行。投票站是根据村民居住状况和便于投票的原则设立的,可设一个或多个。投票站只接受投票,不得开箱计票。一般情况下,不允许采用流动票箱投票的方式。如确实需要设立流动票箱,必须向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报告,经研究同意后,方可使用。流动票箱应由3名选举工作人员携带投票箱上门接受投票,流动票箱只接受老弱病残和其他原因不便到选举大会会场或投票站投票的选民投票。流动票箱只接受投票,不得在选举大会会场外开箱计票。

3、投票的原则。在正式投票前,主任候选人必须发表竞选演说,选民可以提问。选举时,设总监票员1人,监票员若干人。总监票员对发票、投票等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员在监票员监督下负责发票、计票工作。在选举过程中,所投票数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每张选票所选人数少于或者等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投票结束后,所有投票箱应当日集中在中心会场开箱,当众验票、计票并公布选举结果。要坚持“选举村民委员会,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的原则。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就在得票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者当选。选举结果应报镇人民政府和县民政局备案,并由镇人民政府颁发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当选证。

第五阶段,推选村民小组长,建立健全村委会下设的组织机构,完善各项规章制度(4月6日至4月20日)。新一届村委会选举产生后,要及时认真抓好几项具体工作:

1、推选村民小组长。根据我镇的实际,原则上按照村民小组人口规模、经济发展状况的原则配备。村民小组长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思想品德好,廉洁自律,办事公道,有一定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热心为村民服务,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村民小组长的选举要和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统筹考虑。村民小组长的推选方式可以采取镇、村推荐和村民小组先推荐候选人后进行选举等方式进行。原则上由村民小组党组织负责人兼任村民小组长。提倡村、组干部之间和组干部之间“交叉任职”。村党总支委员可以担任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村“两委”成员、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推选为村民小组长人选。村民小组长推选产生后,应报村民委员会和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由村民委员会颁发村民小组长当选证,同时由村民委员会以公告的形式张榜公布。

2、积极做好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的合理分工,健全和完善村委会下设的工作委员会。

3、建立各项规章制度。主要有村委会工作制度、村委会各工作委员会职责、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村“两委”议事规则、村务公开制度和村规民约等。

4、抓好新当选村委会成员的培训,搞好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验收总结,建立选举工作档案,为下届选举做好资料积累。

四、换届选举工作的有机衔接

村党组织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工作衔接。在准备阶段,镇召开村“两委”换届选举动员大会,统一安排部署换届选举工作,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在选举阶段,村党组织“两推一选”的“群众推荐”环节,可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结合起来,以节约时间和成本。村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必须于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环节开始前结束。在培训和总结阶段,统一开展村“两委”成员的任前培训工作,培训的主要内容是岗位培训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

五、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

坚决查处村“两委”换届选举中的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为村“两委”换届选举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一)认真做好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工作组对有关来信来访,要热情接待,及时调查,妥善处理和答复,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建立健全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信息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对选举引发的重大事件要妥善处理,逐级上报,不得隐瞒。在选情复杂的村,各工作组要建立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和处置。

(二)坚决制止和查处贿选行为

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参选人以获取选票为目的,本人及其亲友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收买本村选民、选举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候选人,影响或左右选民意愿的,都是贿选。县纪检、监察、公安、法院、检察、司法、信访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监督检查和查处力度。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或恶意造谣、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违法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举,以及对控告、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要依法依纪严肃追究责任,发现一起坚决查处一起,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举环境。

(三)加大对选举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

村党组织和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村“两委”换届选举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及时终止其资格。对伪造选举文件、篡改选举结果或者以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妨碍村民依法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的党员干部,要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村党员和国家公务员有参与或者怂恿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违法违纪行为的,要分别给予党纪或者政纪处分。对利用宗教、宗族、黑恶势力,以及境内外敌对势力干扰破坏选举活动的,或者假借选举之名,打着宗教旗号从事非法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刑事犯罪活动的,要坚决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法规性强,面大量广,情况复杂。各工作组、各村要在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紧抓好。

(一)健全和落实领导责任制

成立组织领导机构。镇党委、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同时,为保证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成立9个换届选举工作组,工作组负责指导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各工作组、各村要按照镇党委的统一安排,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开展好有关工作。

(二)认真排查和解决突出问题

换届选举前,要认真研究在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广大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各工作组要加强调查摸底,逐一分析排查问题突出的村,对情况复杂、管理薄弱的村,要积极帮助制定好选举工作方案,实行一村一策,稳步推进换届选举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和谐氛围

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公开栏等阵地,积极广泛的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以及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宣传换届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宣传换届选举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和农村党员干部的先进典型,形成良好舆论氛围。通过宣传,引导村民了解选人标准,掌握换届选举有关法律法规精神,营造和谐选举的氛围和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四)培训选举骨干

有针对性地对镇、村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云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过培训提高对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明确选举任务和选举中的法律程序,为指导和组织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夯实基础。

(五)认真做好换届后续工作

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关心爱护离职离岗村干部,认真做好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的工作。抓好村“两委”成员的上岗培训和思想作风建设,增强他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健全完善村“两委”工作运行机制,增强村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村民委员会基层民主管理水平。

各工作组要每天向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各工作组要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总结报告于2010年4月20日前报送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人员进行抽查验收。

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篇2

1 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换届选举政策宣传不到位

在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下,政府事务繁杂,人力、物力等资源有限,农村两委换届政策宣传没有到位。许多村民对“两委”换届工作程序、政策不清楚,部分村民的切身利益诉求渠道不畅。

1.2 村民民主法制意识不强

目前村民的民主意识、法制观念和综合素质不高,部分村民用手中的民主权利作交易来满足一己之私,为金钱而选,为家族而选,为“人情”而选。有些候选人为了达到其个人目的,对法律法规断章取义片面理解,为我所用,在选举工作中造成恶劣影响。

1.3 宗族式拉帮结派

有学者对福建省塘东村30个住户进行社会互助调查显示,农民在劳力支持和财政支出中,宗亲分别占78%和48%,姻亲分别占14%和25%,朋友分别占8%和27%[1]。可见,同家族、宗派之间的拉帮结派在换届选举中屡次出现并不奇怪。我国有着几千年的封建宗法社会的历史,传统宗族文化有其强大的社会基础,宗法观念、宗族意识代代相承,已经根深蒂固地沉淀在人们的头脑中。一些竞争者为了达到当选的目的,极力拉帮结派,扩大自己的势力,往往出现一个竞争者,就会催生一个以其为首的新的利益群体。

1.4“村委”与“组委”的关系脱节

少数村民小组组长在素质能力、思想作风、工作方法等方面还不能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往往成为群众投诉的重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第十五条规定:“村民小组组长应当召集本组村民传达村民委员会的有关决定;向村民委员会反映本组村民的建议、意见;协助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完成村民委员会布置的工作任务。”同时也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撤换村民小组组长”。虽然有上述的条文规定村民小组长要服从村委员会的安排,但并没有规定如果小组长不服从村委决定而面临的处罚措施。由于组委人员也是由各个村民小组“海选”产生的,个别组委因其自身利益而不配合村委的工作安排。这样便造成村委与组委的管理关系脱节。

1.5 换届选举成本过大

农村“两委”换届工作程序繁多、复杂,需要付出大量的时间、精力和财力。同时,严格的选举程序需要进行多轮投票,村民要把大量的时间花在选举上,这给他们带来繁重负担,影响正常的生产生活,因此难以组织。另外,由于村委经费有限,造成村委不敢开会或少开会。

2“网格化管理”概念及特点

2.1 网格化管理概念

网格化管理就是根据属地管理、地理布局、现状管理等原则,将管辖地域划分成若干网格状的单元,并对每一网格实施动态、全方位管理,它是一种数字化管理模式。这一创新的模式是依托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建立的一套精细、准确、规范的综合管理服务系统,政府通过这一系统整合政务资源,为辖区内的居民提供主动、高效、有针对性的服务,从而提高公共管理、综合服务的效率。实施网格化管理的意义有以下方面:一是解决现行管理制度弊端,强化政府职责落实的迫切需要;二是转变领导方式,深化“坚持依靠群众推进工作落实”长效机制的有效载体;三是强化干部监督管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有效措施。

2.2 网格化管理特点

首先,它将过去被动应对问题的管理模式转变为主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其次,它是管理手段数字化,这主要体现在管理对象、过程和评价的数字化上,保证管理的敏捷、精确和高效;最后,它是科学封闭的管理机制,不仅具有二整套规范统一的管理标准和流程,而且发现、立案、派遣、结案四个步骤形成一个闭环,从而提升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正是因为这些特点,网格化管理可以将过去传统、被动、定性和分散的管理,转变为今天现代、主动、定量和系统的管理。该管理可以使辖区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和科学化,以适应现代辖区建设和发展需要。这一管理模式将有利于加强基层管理、化解基层矛盾、健全服务体系等。

3 网格化管理在“两委”换届工作中的应用探索

3.1 坚持网格化的沟通机制

“两委”换届工作只是基层政府政治生活的其中一环,做好基层群众工作,与群众打成一片,通过顺畅的沟通机制及时解决群众疑虑,“两委”换届工作便可迎刃而解。网格化管理是实现村民自治制度化与民主化的需要[2],需完善与村民的沟通机制,并进一步加强掌握信息管理技术。沟通机制要以畅通民意渠道,转变服务方式,推动资源整合、优化服务管理为主要方式,不断深化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内涵,提升农村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实效。

3.2 建立健全村情民意信息库

利用成熟的社会管理综合服务信息平台,按照“方便管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农村居民的实际居住情况及村组干部的分布状况等因素,原则上以村民小组为单位,或以人均管理100户为标准设置一个网格,将村区域内所有人、房、事、物、组织等全部纳入网格,逐步实现地理信息与人口、房屋等基础信息数字化。广泛收集并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两委”选举问题和意见,全面掌握服务区域内每一户、每一个体的基本信息,及时建立健全村情民意信息库,实现资源共享。资源共享是网络化管理的一大优势所在,是网格化顺利运作的保障[3]。

3.3 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直面两委换届存在问题

进一步整合综治、信访、民政、社保等力量资源,在农村建立网格管理站,通过相对集中办公、联合开展工作、一个窗口接待等形式,夯实社会管理一线实战平台。

针对换届选举政策宣传不到位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利用农村网格管理站的优势,踏踏实实做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宣传,必须进村入户,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形式,进行系统的宣传教育。同时要把知情权交给村民,把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的推选权交给村民;要搞好选民登记,把选举权交给村民;把候选人的提名权交给村民;把选举日的投票权交给村民。

针对宗族问题,笔者认为提高村民民主意识以及法制观念是当务之急。宗族问题一直是各届换届选举的老大难问题,需要我们长期向广大村民灌输党的文件精神、社会公德、思想品质等知识,要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诚实守信,以社会公德为准绳,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特别要加强对大村大姓选民的宣传力度,使其消除宗族、家族思想;在宣传时,要重点向广大农民群众介绍什么是贿选及法律对贿选的处罚规定的理解,强化选民的法治意识。对选举违纪现象,要以宣传教育为主,惩处为辅的方法遏制事件发生[4]。

针对“村委”与“组委”的关系脱节问题,笔者认为必须及时跟进研究制定民主监督、任免等制度,约束部分村民小组长专横“行为”。因为搞好行政村的村民自治工作,关键是要做好村民小组的自治工作。

3.4 配备网格管理员,实现面对面沟通

在农村划分好网格后,原则上配备网格管理员为“一格一员”,较大的网格也可“一格多员”。网格员以现有村组干部、群众认可的治安积极分子为主体,要求政治可靠,综合素质好,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和社会组织管理能力。

网格管理员需积极主动及时排查调处网格内的群众纠纷、治安隐患及不稳定因素,关爱留守家庭,开展“两委”换届政策法制宣传,传播农业科技知识,倡导文明新风。网格内的老干部、宗族户头、老党员,上访户、意见户、困难户、低保户等,一定要上门面对面沟通,当面了解实际情况,为群众解决实际问题。要做到对责任网格的“两委”换届基本情况底数清、情况明,能够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帮助解决处理。

3.5 加强保障,完善机制

做好“两委”换届工作,需提高网格化管理的执行力。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此项工作,要落实工作计划,制定实施办法,明确工作职责。要按照上级的总体部署,因地制宜,狠抓落实,做到网格划分全覆盖,稳步推进农村网格化管理的全面实施;要创新网格化管理工作的体制机制,重点是建立健全分片包干、错时工作、民情日志、分析研判等工作制度,方便群众办事,满足群众需求,实现网格管理有章可循;要落实好村委会开展有关宣传“两委”换届工作所必需的活动经费,支持村委会做好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要全力保障农村网格化管理工作经费,并做到逐年增加。

摘要:农村“两委”换届工作存在的问题,主要是与群众打交道的工作太粗而造成;建立村民村情信息库,做好基层群众工作,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探索网格化管理的应用。

关键词:“两委”换届,网格化管理,信息库,应用探索

参考文献

[1]王铭铭.村落视野中的文化与权力[M].上海:三联书店,1997.

[2]王富.网格化管理——村民自治的新思路[J].时代报告,201 1(10).

[3]杜富江.城市网格化管理中的资源共享研究[J].现代商贸工业,2009(1).

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篇3

以打促防,净化农村政务环境

首先,加大打击涉农职务犯罪力度。我院高度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容易激化矛盾、引发上访、影响稳定的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案件。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注重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扩大案源,梳理排查线索,从中甄选出有初查价值的涉农职务犯罪线索并坚决查处以达到惩戒的效果。为配合“两委”换届选举,2011年年初以来,我院共查处基层农村干部职务犯罪13起,为农村换届选举的稳定奠定了基础。

其次,对于选举中可能发生的以拉票、贿选、家族势力干预等方式破坏选举工作的问题,尤其是类似以暴力、威胁、欺骗、哄闹、买卖、伪造选票、阻挠选民到会等暴力手段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违法行为,特别进行了事先预防和部署准备,与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进行提前沟通,统一思想,制定预防暴力干扰选举的防控预案。

再次,在打击涉农职务犯罪工作过程中,针对农村选举发现的问题和漏洞,积极协助四个巡回检察工作室,健全各项制度,提出切实可行的检察建议和意见。充分发挥检察预防的职能作用,促进“村务公开”制度的完善和落实。如建立健全村“两委”议事规则和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修订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务公开制度,推进农村工作规范化管理,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理清村“两委”及村干部建设法治社会、和谐新农村的工作方法和工作思路,为服务农村稳定发展做出积极努力。

以教示警,提升选民和参选人员的法治民主意识

第一,提高广大农民的民主意识。广大农民群众是换届选举工作的主体,农民的认识水平和参与程度,直接关系到换届选举工作能否顺利进行。为此,我院预防部门深入农村基层,走进田间地头了解民情,以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广泛开展民主法制教育,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政策文件,帮助村民了解两委换届选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选举的程序和步骤,增强抵制“两委”换届选举过程中违法违纪行为的能力和自觉性。此外,为增强换届选举专项预防工作的针对性,找准服务换届选举宣传教育工作的切入点,我院预防部门调研先行,主动当好村情民意调研员。依托派驻巡回检察室,深入综治办、维稳办等职能部门以及走访农村,针对选情民意复杂的难点村采取“早主动、早介入”,深入开展排查摸底工作,全面掌握选情民意。我院还成立了专项预防临时咨询宣讲团,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和主题宣讲活动,设立预防咨询站点,对群众关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问题解疑释惑,同时,组织开展专题警示教育,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教育。

第二,提高“两委”干部候选人的法制观念。农村“两委”干部是党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主要实践者。提高“两委”干部候选人的法治观念,是确保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和谐有序的重要保障。为此我院预防科工作人员深入农村基层,面对广大选民和参选人员,结合典型案例,大力宣讲“两委”换届选举与新农村建设、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关系,把为什么要选举“两委”、选举什么样的人进“两委”、怎样选好“两委”、什么样的选举行为为法律法规所允许等问题,通过多种方式清楚地告诉广大参选人员,最大限度地消除干扰和破坏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不利因素。

以点代面,提升服务保障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一,强化领导。为保证今年3月底前完成基层村镇“两委”换届选举和村集体经济组织选举任务,在全面启动选举工作之前,检察机关初步介入,了解选举筹备情况与各级党委深入沟通,明确组织内容、形式和整体组织筹划,并提出合理建议:建立强有力的组织机构,强化落实层级责任制。同时,与各村签订选举工作“责任状”,以确保换届选举依法有序进行,预防贿选、扰乱选举秩序等现象的发生。切实加强指导和督查,确保每一个村、社区的换届选举工作依法依规顺利进行、不出偏差。

第二,细致引导。充分发挥检务巡回工作站贴近农村、贴近群众的优势作用,积极配合各级党委、政府开展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前的法制宣传、教育预防、调查研究等各项工作,服务监督农村“两委”换届选举。我院派驻四个乡镇的检务巡回工作站在这方面积极作为,为“两委”选举工作全程提供法律服务。在“两委”选举前进行调查摸底工作,认真梳理各种问题,排查隐患,对困难村、重点村的候选人单一见面说法,集中上法制课,提前做好教育宣传等预防工作,防患于未然。同时,针对不同村镇特点,采取分类指导方法积极化解难题。另外,为确保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稳妥、顺利进行,对一些重点、难点村进行了重点排查,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化解选举隐患苗头。

第三,悉心倾听,耐心疏导。为积极稳妥地搞好本次村级换届选举工作,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威信的社会优势,拓宽传统宣传模式,多角度多方位地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一方面是细致疏导退线干部的思想。对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两委”干部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与他们做思想政治工作,鼓励他们安心站好最后一班岗。使这批老干部在稳定大局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是细致疏导来信来访群众思想。在摸底排查、宣传引导选举过程中,细心听取党员群众的意见和建议,来访群众满意率达98%。

“两委”换届中易发问题的对策及预防建议

众所周知,基层农村党组织和村民委员会换届工作的顺利开展是推进我国民主化进程、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提高村民民主决策意识的重要举措,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一件大事。搞好村级“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对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提高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调动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积极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第一,認真处理涉及选举工作的信访及申诉,及时化解矛盾。控申部门对于接到的涉及选举问题的来信来访,依法认真处理,对可能引发不稳定问题的信访,要及时上报县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民行部门对可能涉及选举问题的久诉不息、集体申诉案件,要研究制定息诉对策,做好息诉工作,避免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

第二,严厉打击破坏选举工作的刑事犯罪,做到快捕快诉。侦监、公诉等部门要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选举工作中出现的刑事犯罪案件要及时依法做到快捕快诉,努力维护正常的选举秩序。

第三,严肃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反贪、反渎部门及时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特别要严肃查办农村基层组织工作人员贪污、挪用国家针对农村的各种专项补贴款、私分救灾、扶贫、救济款物、土地征用补偿费等职务犯罪案件,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切实维护好农民的切身利益。

第四,积极预防涉农职务犯罪,做好警示宣传及教育培训工作。预防部门作为此次专项工作的牵头单位,应在今后重点做好与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的联系沟通,了解掌握县换届选举工作的重点村和难点村,并就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定、涉及破坏选举的各种犯罪活动的处理程序等,做好法律咨询。就选举前进行的村级财务审计工作与县经管站建立通报制度,全面准确掌握审计情况,发现职务犯罪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反贪、反渎部门进行侦查。做好选举后的教育培训工作。注意收集整理往年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例,特别是破坏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贪污挪用各种专项资金的“两委”班子成员的犯罪案例,结合选举中发现的各种新问题,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新任的“两委”班子主要成员进行专项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培训。

第五,以检务巡回工作站为基层工作平台,推动农村“两委”换届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各乡镇之间的联系,开展法律宣传和政策引导工作,增强村民民主意识,把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延伸到农村基层,将农村法制宣传工作实现长效化、制度化,使检务巡回工作站成为检察院联系农村基层群众的桥梁,重点围绕党委、县政府农村换届选举工作组的有关要求和部署,总结出当地村委选举的重点村、难点村,认真分析当前涉农职务犯罪案件高发的深层次原因,消除不稳定因素,解决换届中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变被动工作为主动预防,保障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

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篇4

关于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前期调查摸底工作的

情况报告

为了切实做好农村两委换届选举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根据陵组通字[2011]17号文件通知精神,我们于2011年9月25日—10月9日,组织专门力量,采取“听(听取近三年工作情况汇报)、访(召开不同层次会议进行走访座谈)、评(对两委班子进行全面评议)、调(随机入户调查)等形式,对全镇44个行政村的村情民情、班子状况、和两委换届可能出现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摸底,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潞城镇现有44个行政村、69个自然村、154个村民小组、4526户、17000人。其中:100口人以下的村2个,100---200口人的村9个,201---300口人的村16个,301—500口人的村9个,500口人以上的村8个。

1、现任农村党员干部队伍状况:

全镇农村党员699名,村民代表456名,两委干部225人,其中支部委员131人,村委成员144人,交叉任职50人;支部书记44人,村委主任19人,“一肩挑”村数25个。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55人,初中以下的170人,35-45岁的74人,46-55岁的97人,56-59岁的26人,60岁以上的15人。第八届两委选举以来,镇党委共调整支部书记3人,因病死亡1人。

2、党员、村民外出务工和流动情况:

截止目前,全镇现有因务工、生活、学习等在外流动的村民2375人,其中党员150名,村民2347人,预计能近期参加选举的有1600人,其中党员103人,村民1497人。

二、换届情况预测

从调查汇总情况来看,全镇绝大多数村级班子比较稳定,能够有效组织和带领群众开展各项工作,但也有一部分村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班子不够得力,村情比较复杂,群众意见较大等,具体情况如下:

村情稳定,预计能够顺利完成换届任务的村有36个;村情基本稳定,通过努力能够顺利完成换届任务的村有4个,分别是白山掌、梨树掌、郊底、苇水;村情不稳定,需要重点关注的村4个,分别是后西沟、西村、岭后底、九光。

预计换届选举中,能顺利完成两委换届任务的村44人,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均能连选连任的村34个;党支部书记能连选连任的村8个;村委主任能连选连任的村9个。“一肩挑”村数有望得到25个左右,基本与上届持平。

关于不稳定村,我们确定的依据是:

九光村在上次换届选举中,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曾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起哄闹事,本次选举不排除再次出现的可能;后西沟村现任支部书记(兼村委主任)因病不能继续留任,继任人选不明确;西村党员思想长期不统一,6名党员全部担任过两委主干,谁也不服谁。班子严重不团结村委会计认为支书记有经济问题,长期不干工作多次上访告状;岭后底村党员派性严重。全村4名党员分别属于三个家族、两大派系党员派性严重。支村两委班子两张皮。支部书记与村委主任矛盾较大,遇事不能正面交流。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应对措施

1、普遍性问题

一是农村人口不定期流动,可能普遍出现换届参选率较低的问题。近年来,由于外出务工,子女上学等原因,农村群众不定

期流动现象增多,可能普遍出现换届参选率较低的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要积极组织力量,动员在外人员的亲戚、朋友,通过多种联系方式,加强与外出人员的沟通联系,积极引导教育广大党员和群众回乡参选,确保村级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二是部分农村遗留债务难消化,是换届选举的最大隐患。在近年来的农村公路、农村饮水等工程建设中,部分农村产生了一定的村级债务,尤其是以干部个人名义的借贷比例较高。面对换届选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去留问题,他们有重重顾虑。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要在预先做好村务财务公开的同时,把好村务财务交接关,对上届两委干部手中的债务进行认真核定和确认,由新当选的村委干部与落选干部签定还款计划,政府监督落实。

三是一些不正当的竞选行为,可能影响部分村民正确行使选举权。受群众大局观念和行使民主权利意识的影响,少数群众极易在个别人的游说面前丧失立场,从面影响选举结果。针对这一问题,我们要把宣传教育贯穿整个换届选举工作的全过程。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选人标准、选举的基本程序,让广大村民了解掌握选举的方法、步骤、重要意义和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做到家喻户晓,使广大村民提高认识,加深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理解,从而提高村民的素质和民主参政议政的能力。

四是部分村人才严重缺乏,农村干部后继乏人。部分村由于年富力强、头脑灵活、文化素质较高的青壮年和经济能人都在外地务工经商,这给村干部的选举配备带来了一定的难度,直接影响到村两委干部的整体素质,可能出现两委干部人选缺乏的问题。我们要在强化宣传教育的同时,充分利用选民登记工作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渠道,加强与在外务工人员的沟通和了解,积极动员他们回村参加竞选,为家乡做贡献。

2、推行“一肩挑”可能出现的问题:

村级“两委”班子换届选举提倡“两委”成员交叉任职,把作风正、办事公道、能自觉带领群众致富的村级书记和主任交叉任职“一肩挑”,从体制上实现了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村民自治的有机结合,强化了领导效能,从制度上促进了村级“两委”班子的协调运转,提高了服务效能,从操作上降低了村级组织的运作成本,体现了精简效能。但“一肩挑”在实践中的潜在问题也不容忽视,“两委”主干实行“一肩挑”,“党政权力集于一身”,易滋生权力过重问题,损害班子整体功能,不利于长远发展及服务镇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一旦“一肩挑”的干部不能胜任时,想找个接班人都困难。同时,按照现在的工作强度,实行“一肩挑”,压力过重。

3、关于大学生村干部在参选中可能遇到的问题:

一是由于大部分农村不能保障最基本的吃住条件,大学生村干部经常性驻村受到影响,这就造成绝大多数村民对本村的大学生村干部不了解,不信任。

二是随着农村干部激励保障机制的逐步完善,相当一部分村民认为当村干部就是个不错的职业。在换届选举过程中,大学生村干部这一个小群体很难在激烈的竞争中取胜。

三是农村家族、宗派势力也是影响大学生村干部当选的一个主要因素。

四、几点建议:

一是支书、主任“一肩挑”要因村而宜,不宜层层下指标; 二是农村换届选举适宜先支部后村委,这样便于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

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关于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安排部署,以推动乡村基层治理现代化为导向,以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为关键,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有机统一,选优配强村(社区)“两委”班子,切实把村(社区)“两委”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二)基本原则。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必须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全过程,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使换届成为践行“两个维护”的生动实践。必须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尊重、相信、依靠党员群众,全面落实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必须依法按章办事,严格执行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和步骤,确保于法周延、严谨规范。必须坚持事业选人,紧紧围绕发展、治理和服务需要,突出依事择人、人岗相适,做到选人和干事相统一。必须严肃换届纪律,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确保换届工作有力有序健康进行。(三)时间安排。这次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从2020年11月中旬开始,到2021年3月中旬基本结束。按照先村(社区)党组织,后村(居)民委员会的顺序进行。1月底前完成村(社区)党组织换届,3月底前完成村(居)民委员会换届。

二、重点任务

(一)合理设置职数。据村(社区)人口数量、幅员面积、工作任务等,按照精简高效原则,合理确定村(社区)“两委”职数,村级建制调整改革中明确了职数的,原则上不再明确。村(社区)党支部一般设委员3至5名,其中纪检委员1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实行“一肩挑”的可设副书记1名,副书记兼任纪检委员;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名,其中副书记1名,副书记兼任纪检委员;

党的委员会一般设委员5至7名,最多不超过9名,其中副书记1至2名,1名副书记兼任纪委书记。城镇村、中心村、主城区城市社区经市委审批同意,可按规定增加党组织委员会职数。村民委员会一般设成员3至7名,居民委员会一般设成员5至9名。推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党员应占一定比例。参照村级建制调整和社区优化调整改革有关文件要求,村常职干部一般设4职,最多不超过7职,社区常职干部一般设5至9职。农村场镇社区和农村村转社区,参照村两委设置。(二)严格资格条件。认真落实好干部标准,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大力选拔思想政治素质好、道德品行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服务能力强、治理能力强的优秀人才进入村(社区)“两委”班子。村要更加注重选拔致富带富能力强、敢闯敢拼、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干部,社区要更加注重选拔治理和服务能力强的干部。要结合实际,细化提出村(社区)“两委”成员的选任条件和标准,突出政治素质、服务能力、带富本领、道德品行、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引导村(居)民通过民主程序将村(居)民委员会候选人资格条件写入本村(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两委”成员人选要严格实行市级资格联审,党组织书记人选要全面落实市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实行村(社区)“两委”成员近亲属回避制度,原则上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不能同时作为提名人选。(三)厘清负面清单。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人选要严格实行市级资格联审,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要全面落实市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提名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的。(2)法治意识淡薄,存在严重失信情形的。(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涉霸等问题的。(4)曾受过党纪重处分(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处分)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公安、司法等机关立案调査的。(5)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当“两面人”“骑墙派”的。(6)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7)损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疾苦、群众意见反映较大的。(8)以贿赂、欺骗、威胁、暴力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9)法律法规、党内法规规定不得选任为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其他情形的。对责任不落实、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责任倒查机制,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四)优化班子结构。着眼事业发展长远需要,大力推动村(社区)“两委”班子的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力争通过换届实现年龄、学历“一降一升”。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重点选拔45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优秀党员。继任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龄一般不超过55岁,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注重培养使用年轻干部,原则上每个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有1名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重视培养使用女干部,村(社区)“两委”班子中至少要有1名女性成员,可实行专职专选,逐步提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中的女性比例。符合条件的社区可依法依规探索非户籍常住居民和党员参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五)优化班子结构。拓宽选人视野。加大从本村致富能手、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退役军人、优秀农民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新型经营主体负责人等的党员中选拔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力度,注重发现选拔在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抗洪抢险、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等重大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党员。本村(社区)暂无党组织书记合适人选的,可采取市乡机关下派、跨村(居)选任、第一书记兼任等方式统筹选配。注重选派优秀机关事业干部担任中心村、集镇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在有条件的地方积极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

条件不成熟需分设的,要列出具体原因,报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同意,并按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对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由下派干部担任党组织书记的村(社区),一般不实行“一肩挑”,上级党组织和下派干部要着力为本村(社区)培养帮带出今后合适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

三、程序步骤村

(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在2021年1月底前基本结束,村(居)民委员会换届试点在2021年3月底前基本结束。(一)搞好前期准备(2020年11月至12月中旬)1.抓好班子研判。全面落实市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入户、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制度,对村(社区)逐个分析研判,全面掌握班子运行、工作实绩、群众反响等情况,深入研判换届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研究提出班子调整优化的初步意见。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台账要报送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2.抓好排查整顿。对专题调研、班子研判中发现掌握的突出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对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特别是宗族势力干扰、宗教势力渗透蔓延、信访矛盾较多等突出问题,可能影响正常换届的村(社区)、基层治理薄弱的村(社区),镇党委要“一村(社区)一策”进行整顿,整顿不到位不换届。排查整顿情况要及时报告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领导小组办公室。3.抓好离任审计。镇党委要做好村级资产、财务清理和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注重审计党员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公布审计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对审计发现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妥善处理。4.抓好谈心谈话。要采取“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开展谈心谈话,切实把纪律讲明、把道理谈透、把思想做通,形成理解支持换届的良好氛围。重点做到“七个必谈”:现任村(社区)干部必谈、候选对象必谈、拟离任干部必谈、村(居)民小组长必谈、党员必谈、村(居)民代表必谈、参选意愿较强但未提名为候选人的村(居)民必谈。镇(街道)党(工)委要与辖区内所有村(社区)“两委”成员进行一次谈心谈话,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民委员会主任由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组织委员一起谈,做深做细思想工作。5.抓好宣传发动。运用报刊、广播及党员远程教育站点、“为村”等平台,宣传发动群众,宣讲换届精神和纪律要求,做到家喻户晓,引导群众积极参与换届选举,营造良好工作氛围。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测和研判,坚决防止负面炒作。(二)及时部署启动(2020年11月中旬至12月底)1.成立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镇党委成立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正、副组长,组织、民政、纪检监察、宣传、政法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担任成员。2.召开换届工作会议。12月中旬前,镇党委召开换届工作动员部署会议。3.开展换届业务培训。镇党委举办专题培训班,围绕换届政策、程序步骤、纪律要求等重点内容,确保熟悉政策要求,精通操作办法。(三)开展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2020年12月至2021年1月)1.做好人选推荐(12月20日前)。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党员和群众推荐、上级党组织推荐的情况,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讨论提出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报镇(街道)党(工)委研究审核。必要时镇(街道)党(工)委可直接提名人选。镇(街道)党(工)委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研究推荐候选人初步人选。2.市级资格联审(12月25日前)。镇党委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资格进行初审,名单报组织部后,由组织部组织相应部门对候选人考察对象进行资格联审,重点排查是否涉黑涉恶、是否受过刑事处罚、是否有前科劣迹等问题,坚决把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挡在门外。镇党委将通过联审的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反馈给村(社区)党组织。3.组织开展考察(12月29日前)。镇党委派人指导,村党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研究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考察名单,并报镇党委。制定具体考察办法,组建考察组,对符合资格条件的候选人考察对象进行考察,考察公示不少于3天。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候选人考察对象由市委组织部会同镇党委组织考察,其他候选人考察对象由镇党委负责考察。考察后人员名单反馈给村党组织。4.确定候选对象(2021年1月5日前)。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议,研究提出下一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在全村(社区)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后,报镇党委研究审核。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人选经镇党委审查同意后,市委组织部应召开部务会会议研究确定。镇(党委要根据市委组织部研究情况进行批复。镇党委要于候选人预备人选签订遵守换届纪律承诺书,候选人预备人选作出书面承诺并进行公示。5.召开大会选举(2021年1月15日前)。做好选举大会现场组织,规范选举工作流程。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由党组织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6.公示选举结果(2021年1月22日前)。对正式选举产生的村(社区)党组织成员,要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的,镇党委应及时批准任命,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四)开展村(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2021年1月至3月)1.确定选举方式(2021年1月22日前)。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依法采取直接选举的方式进行。2.成立选举委员会(2021年2月22日前)。要通过民主程序将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依法推选为村(居)民选举委员会主任,选举委员会主任作为“一肩挑”人选后,由副主任主持选举工作。选举委员会要依法制定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选举方式、候选人名额、候选人条件、选举日、投票的方式时间地点等。3.做好有选举权的村(居)民登记工作(2021年2月28日前)。采取灵活多样登记方式,保障好村(居)民参选权利。落实提前通知、资格审查、登记造册、公告公示等法律程序及相关要求,严格审核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名单,做到不重、不错、不漏。4.依法产生候选人(2021年3月14日前)。村(居)民选举委员会组织登记参加选举的村(居)民依法产生候选人,并于2021年3月14日公布候选人名单。按照市级联审机制对候选人进行资格联审,并由上级党组织开展考察。5.依法组织投票选举(2021年3月20日)。组织投票工作要依法确定选举工作人员,规范设置投票会场或投票站,秘密写票投票,公开验票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并填写结果报告单。因违反法律法规导致选举无效的,由村(居)民选举委员会重新组织选举。6.抓好村(居)务监督机构、村(居)民代表和村(居)民小组长推选工作。新一届村(居)民委员会产生后10日内,应当依法推选村(居)务监督机构成员。镇党委和村(社区)党组织要从严把关、选优配强,确保人选具有较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特别是依法办事能力。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由村(社区)监委会主任担任。

四、严肃纪律

坚持把正风肃纪贯穿换届全过程,严明纪律、严格监督、严厉查处,认真执行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纪律要求,始终保持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高压态势,保证换届选举风清气正。(一)强化宣传引导。突出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换届纪律要求,组织观看警示教育典型案例,增强党员群众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坚定性,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对换届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逐一建立风险管理台账,落实专人“一对一”包联负责,制定防控工作措施,针对性抓好防范化解。(二)强化全程监督。建立换届选举重大问题、重要信息、特殊情况报告制度,全面掌握选举动态。设立换届选举举报电话,每个村(居)民小组设不少于1名民情直报员,及时收集和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严格落实候选人选前谈话制度,讲清换届纪律要求,签订换届纪律承诺书,自觉抵制违纪违法行为。规范落实党务、村(居)务、财务公开制度,严格执行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织密建强监督体系。(三)强化严肃查处。建立换届信访举报快查快处机制,对换届中的违纪违法问题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加强舆论监测和研判,第一时间发现处置苗头性问题。

五、组织领导

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中共西乡塘区委办公室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关于做好2011年西乡塘区村“两委”

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 2011年西乡塘区社区“两委”换届 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城区机关各有关部门:

•关于做好2011年西乡塘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11年西乡塘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区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西乡塘区委办公室 西乡塘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7月27日

关于做好2011年西乡塘区村“两委”

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我城区村党组织和第五届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将于2011年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11年全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0‟63号)以及•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1‟65号)要求,需依法依规进行换届选举。为确保我城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的文件精神,以和谐换届为主题,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坚持改革创新,落实党员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监督权,大力把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群众中有威信的优秀党员和组织能力强、学习能力强、发展能力强、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自律能力强“六强”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村“两委”班子岗位上来,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基本原则:(1)党管干部原则。村党组织成员人选的资格认定和候选人预备人选的产生,必须由上级党组织严格把关。(2)依法依规原则。村“两委”换届选举要严格按照党和国家、自治区以及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执行。(3)发扬民主原则。村“两委”换届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公开职位、公开条件、公开程序,扩大识人视野,拓宽选人渠道,广开进贤渠道,真正体现党员群众的意愿。(4)公平竞争原则。引入有序竞争机制,规范竞职演说,坚决反对和遏制操纵选举、罢选、贿选等违法行为。

(二)目标任务:(1)村“两委”成员素质能力进一步增强,把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村民服务、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2)村“两委”班子结构进一步优化。村“两委”成员中 45岁以下、中专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比例大幅度提高;努力实现每个村“两委”成员中至少有一名妇女干部和一名35岁以下的干部。(3)实行“公推直选”和村“两委”选举联动。整合资源和力量,实行村“两委”选举联动,全面推进村党组织“公推直选”,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和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4)推进和谐换届。加强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尊重群众意愿,让群众选自己满意的人,在民主和谐选举中圆满完成换届工作任务。

(三)时间安排:全城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在2011年7—9月完成。各镇(街道)要合理安排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确保依法依规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三、总体要求

村“两委”换届选举,必须始终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积极探索基层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确保党员群众有序参与竞选和选举,全面落实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

(一)严格候选人条件,切实把好素质关

村“两委”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2)具有一定的文化和科技知识,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富裕、联系服务群众和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强;(3)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热心为群众服务,在群众中有威信;(4)身体健康。村党组织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规定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宜推选为村“两委”成员候选人:(1)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3年的;(2)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3)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3年的;(4)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7年的;(5)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土地的;(6)外出务工不能回村工作的。

同一村“两委”成员人选之间不得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

(二)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村“两委”班子结构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选人用人导向,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鼓励和支持农村致富能手、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农民、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城镇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积极参与选举,努力把那些具有发展现代农业能力、懂经营管理的优秀人才选进村“两委”班子中。要结合选聘

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等工作,积极引导优秀大学生村官参加村“两委”班子选举,鼓励其留任村干部。要进一步提高村“两委”班子的文化程度,尤其要提高具有高中和大专以上学历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比例,不断改善村“两委”班子的年龄结构和性别结构,努力实现每个村“两委”班子都有35岁以下干部和妇女干部。提倡在村民委员会选举中单独设立妇女委员岗位,实行专职专选。对多民族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三)规范工作岗位,精简人员职数

按照宜兼则兼的原则,提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鼓励村“两委”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鼓励全额补贴人员“一人多岗,交叉任职”,努力提高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比例。

村“两委”人员职数配备:

(1)村“两委”成员职数(含交叉任职):村党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村党总支部委员会一般由5-7人组成;村党委会一般由7-9人组成。村民委员会由3-7人组成,设主任1名,副主任1至2名,委员1-4名。

(2)实行村定员全额补贴职位和半额补贴职位。村定员全额补贴干部,包括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等;人口在2000人以下的村,设全额补贴干部3名;人口在2000—4000人的村,设全额补贴干部4名;人口在4000人以上的村,一般设全额补贴干部5名,人口达8000人以上的特大村,可再增设1名。村定员半额补贴人员,是指村团支部书记、妇代会主任、治保主任(调解主任、民兵营长)等干部。提倡全额补贴干部兼任半额补贴干部,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

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但要按照“宜兼则兼、宜分则分”的原则,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四)高度发扬民主,规范操作程序

村党组织是村级组织和村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为加强对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领导,这次村“两委”换届工作,全面推行两委联动、公推直选,一般应按照先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后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顺序进行。

1、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方法步骤。村党组织要全面实行“公推直选”产生村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具体做法是:

(1)准备工作。换届选举前,召开村党组织委员会会议,专题研究村党组织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向镇(街道)党(工)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根据党章的有关规定,针对本村党员人数及分布情况,适时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调整党组织设臵形式的请示(设立村党委要经城区党委审批)。镇(街道)党(工)委批复后,及时召开村党组织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公推直选”等有关事项,组织广大党员群众学习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和有关党内选举的法规,制定通过党员和村民推荐党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推选办法。

(2)党员民主推荐。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结合村党组织班子成员的述职评议,组织党员民主推荐下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参加推荐的党员要占本村党组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3)群众推荐测评。结合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的推选工作,在召开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召开村民小组会议时,组织村民对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测评。党内推荐和群众推荐测评的结果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党员群众推荐得票数不高或民意测评较差的,不能提名为候选人。

(4)组织考察。镇(街道)党(工)委根据推荐情况和班子配备的条件、结构要求,集体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差额考察名单,组织力量进行考察。并对候选人初步人选差额考察对象进行公示,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接受干部群众和社会各界监督。初步人选考察对象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5)确定预备人选。召开村党组织会议,根据镇(街道)党(工)委考察、公示结果,按照比应选人数多20%的差额,研究确定新一届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6)党内直接选举。村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由全体党员直接差额选举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选举结果呈报镇(街道)党(工)委审批。在选举过程中,创新和改进候选人竞选演讲方式,重点引导候选人向全体党员群众认真介绍任期工作目标和措施,解答党员群众关心的问题,让党员在充分听取候选人陈述的基础上作出选择。

2、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法步骤

(1)推选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五届村民委员会成员、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会议,听取第五届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组织推荐、选举产生第六届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成员职数和村民代表名额;确定选举日;制定本村第六届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村民选举委员会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各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选举委员会中至少要有一名妇女,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被提名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退出村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也可以另行推选。

(2)做好选民登记工作。村民委员会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产生。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村民委员会选举前,应当对下列人员进行登记,列入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一是户籍在本村并且在本村居住的村民;二是户籍在本村,不在本村居住,本人表示参加选举的村民;三是户籍不在本村,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本人申请参加选举,并且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参加选举的公民。已在户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不得再参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对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外出村民,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通过其家属或其他方式通知其参加投票选举或委托投票选举。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要达到本村全体选民的一半以上。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选举期间外出不能参加投票的,可以书面委托本村有选举权的近亲属代为投票。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公布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名单。

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20日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在村民委员会所在地张榜公布,并在每个村民小组张榜公布该组选民名单,接受群众监督。

(3)推选村民代表和村民小组长。村民代表的具体名额,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按每5—15户推选1名确定,或者由各村民小组推选若干人,但一个村推选的村民代表总数不得少于30名。村民代表的构成,要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其中妇女村民代表应当占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产

生后,同时要明确村民代表的联系户,并向全体村民公布。各村民小组设小组长1名,副组长可设1—2名,也可不设。村民小组长、副小组长由村民委员会召集该村民小组会议推选产生。村民小组会议应当由本村民小组十八周岁以上的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本村民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村民小组长、副组长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村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

(4)提名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村民委员会成员初步候选人的提名由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直接提名推荐,每一参加选举的村民推荐的初步候选人不得超过应选人数。经村选举委员会资格审查后,初步候选人名单在选举日7日前按姓氏笔画为序公布。候选人初步人选如不愿意参加竞选,要书面向村民选举委员会声明不参加竞选,村选举委员会应公布其声明。

(5)确定村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提名的初步候选人数超过规定的差额数时,召开第六届村民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人,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人。正式候选人中,妇女要有一定名额,妇女委员采取专职专选办法。正式候选人产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组织候选人与村民见面,由候选人介绍履行职责的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6)召开选举大会。在正式投票选举5日前,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将具体的投票方式、时间和地点向选民公布。村民委员会成员正式候选人首先进行竞职演讲,然后由选民投票选举产生第六届村民委员会成员。选举村民委员会,有登记参加选举的村民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选票,始得当选。获得半数以上选票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果票数相同,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

数相同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另行选举的,第一次投票未当选的人员得票多的为候选人,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所得票数不得少于已投选票总数的三分之一。

选举大会要设立秘密写票间和代写票处。当场领票、写票、投票,集中唱票、计票,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定计票结果符合法定程序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要严格控制流动票箱的使用,确有必要使用流动票箱的,其对象和人数应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依法办理委托投票手续,规范代写选票。

四、组织领导

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法规性强,时间紧迫,面广量大,情况复杂。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紧抓好。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各镇(街道)要成立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或指导机构,由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各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实行分片联系包干制;镇(街道)党(工)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要明确分工,具体负责选举工作的指导,并选派得力干部精心组织实施,真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各镇(街道)党员领导干部和包村干部以及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深入联系点,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具体指导。村党组织要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中充分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切实加强领导。各镇(街道)要举办各种培训班,对换届选举工作骨干进行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对村“两委”

换届选举会议主持人的培训,提高他们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因工作不到位、措施不落实,未能按时完成换届选举任务或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要严肃追究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二)强化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城区组织部门、民政局,要按照各自的工作重点,调配足够的人员和力量,加大组织指导力度,建立选举工作情况周报和通报制度,加强对选举过程的动态监督。各镇(街道)都要向社会公布工作电话和办公地址,提供咨询服务和信访监督。人大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选举工作依法进行。党委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正面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财政部门要解决换届选举工作经费,村“两委”换届选举按标准划拨选举经费。农业、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在换届选举前做好审计工作,做好村财务清理和村委会成员离任审计工作,并公布结果。纪检、监察、信访、公安、司法、综合治理、共青团、妇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要全程参与到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切实把参与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作为驻村的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加以落实,要充分发挥特长和优势,协助所驻村做好调查摸底、选民登记、文字材料等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推进。

(三)强化督查指导,解决突出问题。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在换届选举中要因村制宜,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分类指导。对可能因各种原因难以按期换届选举的村,要建档立卡,找准原因,选派得力干部驻点整顿和指导,实施“一村一策”,确保按期完成换届选举工作任务。要及时掌握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境外敌对势力插手村“两委”选举等情况,对可能影响和破坏选举的重大隐患和已经出现的苗头,要专项治理。

选情复杂的地方,要成立专门的应急处理工作小组,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要认真研究在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广大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要注重群众来信来访,及时调查处理选举纠纷问题,稳步推进换届选举工作。

(四)强化防范控制,严明换届纪律。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有关人员的法律和纪律意识,严肃换届纪律,坚决防止和杜绝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切实做到“五个不准”:即不准打招呼、写条子、打电话、发短信、搞串联等手段拉选票;不准以请客送礼,公开或私下承诺给选举人“好处”等搞拉票贿选;不准利用宗族势力和其他派性势力,违反选举人的意志,胁迫和操纵选举;不准对控告、检举选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不准散布谣言,诬蔑诽谤,制造混乱,干扰破坏选举工作。组织、纪检、民政部门和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及时了解和掌握换届选举工作动态,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坚决制止。对敏感问题、突出矛盾和重大事件要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避免造成不良影响。对参与或指使他人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撕毁选票、毁坏票箱等破坏选举或者妨碍选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以及对检举违法行为的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以威胁、伪造选票、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村“两委”成员,一经查实立即依法取消其当选资格。探索推行村“两委”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换届选举各个环节,都必须由参与竞争人员签字认可,确保换届选举法定程序、步骤严格执行不变通。

(五)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舆论氛围。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干部群众的民主法制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黑板报、村务公开栏等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浅显易懂的语言,广泛宣传村“两委”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强化村民的法制观念和大局意识,提高他们参与选举、支持选举的积极性。积极教育、引导群众消除家族、宗族、派别等不良影响,按照真实意愿投票,在实践中学会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形成正面引导的强大声势。要通过宣传,引导选民了解选人标准、掌握选举的方法步骤和法律法规的主要精神,促进候选人之间理性公平竞争,营造风清气正的和谐换届环境。

(六)强化工作对接,后续培训到位。村“两委”换届选举结束后,要及时组织新老班子办理工作交接,对退下来或落选的班子成员,各镇(街道)领导干部要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认真解决正常离任干部的经济补助和养老保险问题,引导他们积极支持新班子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新当选的村“两委”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培训,帮助其尽快转换角色,投入工作。

各镇(街道)的村“两委”换届办每周要向城区“两委”换届办上报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对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11年9月上旬前(换届选举结束后一个星期内)报送区委组织部和城区民政局。

关于做好2011年西乡塘区社区“两委”

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

我城区社区党组织和第三届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两委”)将于2011年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以下简称•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党委组织部、自治区民政厅<关于做好2011年全区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11年全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办发„2010‟63号)以及•中共南宁市委办公厅、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1‟65号)要求。为确保我城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的文件精神,以和谐换届为主题,以服务居民群众为宗旨,以提高居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促进和谐社区建设为目标,扩大基层民主,扎实推进社区创先争优活动,探索社区“三有一化”建设的有效途径,着力打造适应城镇建设和管理要求的社区“两委”班子,推动创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作用明显、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社区,进一步夯实党在城市基层的执政基础,为加快建设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

区”,在全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党管干部,把握正确方向。把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的始终。社区党组织班子参选人的资格审查和正式候选人的产生,必须由上级党组织严格把关,确保社区换届选举工作在党组织的领导下有序开展。

(2)坚持发扬民主,维护群众权利。落实党员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和被选举权,发扬基层民主,把相信群众、依靠群众贯穿于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遵循普遍选举权、平等选举权、公开提名、差额选举、竞争选举、无记名投票的规则,确保选出群众满意的“两委”班子。

(3)坚持依法办事,规范选举程序。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执行,坚决防止和纠正一切违法行为,确保换届选举做到民主、公开、竞争、择优。

(4)坚持公平竞争,选优配强班子。引入有序竞争机制,规范竞职演说,坚决反对和遏制操纵选举、罢选、贿选等违法行为。

(5)坚持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区分不同情况,加强分类指导,积极探索不同类型社区“两委”班子的选举办法,不搞一刀切,确保全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圆满完成。

(二)目标任务

(1)把好“条件关”,进一步增强社区“两委”班子整体素质。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选优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把政治素质好、群众威信高、联系服务群众和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强的优秀党员和优秀人才选进社区“两委”班子,提高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素质。

(2)把好“构成关”,进一步优化社区“两委”班子整体结构。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选好配强社区“两委”班子,使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结构更加合理。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女书记(主任)占一定的比例;35岁以下的干部至少有1人;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比上届有所提高。

(3)把好“推荐关”,进一步扩大社区“两委”候选人的来源渠道。鼓励社区民警、群团组织负责人通过民主选举程序担任社区“两委”成员,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或退休党员干部、社会知名人士以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参与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经过民主选举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积极引导和动员已取得社会工作职业资格的人士参与民主选举担任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努力实现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具备社会工作职业资格人员占一定比例的目标。

(4)把好“选举关”,进一步扩大社区“两委”选举的民主。提倡采用“公推直选”方式选举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镇社区原则上采取“公推直选”方式进行换届选举,城市社区“公推直选”比例要比上届有所提高。

(三)时间安排:全城区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安排在2011年7—9月完成。各街道(镇)要合理安排换届选举工作时间,确保依法依规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三、任职条件和职数配备

(一)任职条件。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和执行上级各项决议、决定;具备社区管理工作经验和较强的服务社区居民的能力,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认真负责,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受到群众拥护;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道正派;身体健康;一般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社区党组织成员候选人还要符合党内有关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宜推选为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被处以管制以上刑罚,解除劳动教养或刑满释放不满3年的;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不满3 年的;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处理未完结或处理完结未满7年的;拖欠或侵占集体财产的。

(二)职数配备。按照宜兼则兼的原则,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和居委会主任“一肩挑”,提倡社区“两委”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鼓励全额补贴人员“一人多岗,交叉任职”,努力提高社区 “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比例。

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党员人数50人以下的,设委员3—5名;党员人数50人以上lOO人以下的,设委员5—7名;党员人数超过1OO人的,设委员5—9名。成立党委的社区,党委书记应专职。成立党委或居民委员会主任和党组织书记实行“一

肩挑”的社区,根据工作需要,可配备1名专职副书记。专职副书记享受社区居民委员会副主任待遇。

社区居民委员会班子成员职数:原则上按照每350—700户配备1名确定,一般配臵5至9人,辖区人口较多、社区管理和服务任务较重的社区可适当增加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具体由各街道(镇)根据社区实际情况确定。

四、方法步骤

社区“两委”换届工作,提倡采用“公推直选”方式选举社区“两委”班子成员,镇社区原则上采取“公推直选”方式进行换届选举,城市街道社区“公推直选”比例要比上一届有明显提高。原则上按照先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后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顺序进行。情况特殊,确实需要先进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的社区,须由街道(镇)工(党)委提出申请,经城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同意。

(一)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方法步骤

(1)准备工作阶段。社区党组织应在任期届满前1—2 个月召开委员会会议,研究换届选举有关事宜,并向街道(镇)工(党)委呈报换届选举的请示。街道(镇)工(党)委批复后,着手建立健全工作机构,筹备换届选举工作事项,制定换届选举办法。

(2)民主推荐阶段。各社区党组织在街道(镇)工(党)委的指导下,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听取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述职报告。根据述职情况,结合平时工作实绩,参加会议的全体党员对现任班子成员进行客观评议,民主推荐下届社区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探索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推荐

方式可采取组织推荐、党员(群众)推荐、党员自荐等方式。采取任何一种提名方式,均需向社区党组织提出书面推荐意见或填写候选人提名表。在推荐社区党组织成员初步候选人的同时,推荐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初步人选。

(3)组织考察阶段。街道(镇)工(党)委根据推荐情况,经集体研究,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名单,组织人员对初步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在社区内公示3天,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

(4)确定人选阶段。社区党组织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根据候选人初步人选考察、公示情况,按照不少于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职数20%的差额比例,研究确定新一届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并报街道(镇)工(党)委审批。

(5)党内选举阶段。街道(镇)工(党)委批复后,社区党组织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在充分听取候选人人选竞职陈述的基础上,确定正式候选人,并通过换届选举办法,采用无记名差额选举方式进行选举。可先选举产生委员后,再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从委员中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在条件具备的社区,也可直接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后,报街道(镇)工(党)委批准。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方法步骤

(1)推选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召开第三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小组会议,选举产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成员由社区党组织、居民委员会按7—11人的单数提出建议名单。名单一般应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其中妇女代表应占一定的比例。选举委

员会成员依法被确定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应当退出居民选举委员会,所缺名额从原推选结果中依次递补。

(2)确定选举方式和日期。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在街道(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的指导下,确定第四届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方式和选举日期,通过换届选举办法。新一届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倡由社区全体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城市街道社区直选比例要达到50%以上。在撤村建居的地方,凡农村集体经济改制没有完成的,选举时应适用村委会组织法的规定。

(3)组织选民登记。有选民资格的居民一般在户口所在社区进行选民登记。对人户分离的城镇居民,原则上要在经常居住地进行登记,对愿意参加户口所在地选举的,要尊重其自主选择的权利,但不得重复行使选举权利。对选派到社区工作的机关干部、复退军人和大学生,也要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对其进行登记。对居住在本社区一年以上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应认真听取其意见,尊重其意愿,凡愿意参加本社区选举的人员,并经社区选举委员会同意,应予以登记。对自愿放弃选民权利的社区居民,可不计算在本届选民数内。

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于选举日前20日将选民名单在社区内张榜公布。选民名单公布以后,居民如有异议,应在选举日前7日向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出,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选举日前3日内依法做出解释或补正。选民名单以补正后的为准。

(4)推选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社区居民代表和居民小组长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召集居民小组会议按照直接差额和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居民小组一般由每30一50户居民组成,每个居民小组可选举1名居民小组长、1—3名居民代

表。社区居民代表一般为50一1OO人,具体名额由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确定,妇女居民代表应当占居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一以上。社区居民代表产生后,依法组成新一届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履行其职责,任期与社区居民委员会届期相同。提倡党员通过法定程序当选社区居民小组长、社区居民代表。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及时在社区内公布社区居民小组长和居民代表名单,并报街道(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备案,颁发•居民代表当选证‣。

(5)提名初步候选人。候选人居住的社区原则上应与其参选的社区一致。提名候选人遵循一次提名和等额提名的原则,按照一人一职进行提名。候选人的提名,可采取由本社区选民直接提名、户代表1O人以上联名提名、居民代表5人以上联名提名或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提名等方式进行,提名时须填写“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提名表”。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对经以上方式推荐产生的每一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后,在选举日前7日各职位候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在社区内张榜公布。

(6)确定正式候选人。提名的初步候选人数超过规定的差额数时,召开第四届居民代表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正式候选人,正式候选人中应有一定的妇女名额,妇女委员应采取专职专选办法。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1名;委员候选人应当比应选名额多1—3名。正式候选人一经确定,除因其本人不愿意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履行职责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正式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前5日公布。各职位候选人按得票多少为序排列。

进一步改进候选人介绍方式,提倡实行候选人书面公开竞职

承诺,鼓励有条件的社区要组织候选人与社区居民见面,向社区居民介绍自己的情况及社区治理方案,组织候选人开展有序竞争,以增加选民对正式候选人的了解。

(7)组织投票选举。在正式投票选举日5日前,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应将具体的投票方式、时间和地点向选民公布。社区居民投票选举可采取以下两种形式:召开全体选民选举大会集中投票;设中心会场和若干投票站进行投票。投票场地均应悬挂横标,设立验证发票处、秘密写票处、代写处,张贴投票注意事项以及投票开始和截止的具体时间。

采取直接选举和户代表选举方式的,选民或户代表在投票日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投票的,可在选举日前2日内办理书面委托投票手续,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登记核验并盖章后,委托投票有效。委托投票只限于家庭成员之间,采取直接选举方式的每一选民接受委托票不得超过3人。

投票结束后,经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依法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开票、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应在选举后3日内报所在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备案,并在社区予以公告。当选人由街道(镇)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及时向城区换届选举工作指导机构报告备案,并颁发自治区民政厅统一印制的当选证书。

五、组织实施

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政策性、法规性强,面广量大,党员群众关注高。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将创先争优活动与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有机结合,实现争创活动、“两委”换届两不误、双促进。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镇)要成立换届选举工作领导或指导机构及其办公室,具体领导、指导、组织本地换届选举工作。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牵头抓总,具体负责指导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民政部门要发挥作用、履行职责,具体负责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要分级、分层次对换届选举工作骨干进行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会议主持人的培训,提高他们指导换届选举工作的能力。

(二)注重配合协调。各街道(镇)要建立选举工作情况周报和通报制度,加强对选举过程的动态监督。各级人大要加强指导和监督,确保选举工作依法进行。宣传部门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正面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氛围。财政部门要解决换届选举工作经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要按标准,从财政划拨选举工作经费。纪检、监察、信访、公安、司法、综合治理、共青团、妇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切实加强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过程的监督防范。

(三)突出督查指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在换届选举中要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分类指导。要针对换届选举难度较大、选情复杂的社区,成立专门的应急处理工作小组,选派得力干部驻点整顿和指导,制定操作性强的应急预案。要加强调查摸底,认真研究在城镇化、户籍制度改革和人口流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证广大选民都能依法行使自己的选举权利。

(四)严明换届纪律。严格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强化有关人员的法律和纪律意识,严肃换届纪律,坚决防止和杜绝换届选举中的不正之风。各级组织、纪检、民政

部门和换届选举工作办公室要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及时了解和掌握换届选举工作动态,对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坚决制止。对以威胁、伪造选票、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社区“两委”成员,一经查实立即依法取消其当选资格。探索推行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全程签字”制度。

(五)加大舆论宣传。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社区“两委”换届选举法律法规,强化社区居民的法制观念和大局意识,提高他们参与选举、支持选举的积极性。要加大对试点单位换届选举工作经验的宣传力度,引导社区学习借鉴试点单位的成功做法。要加大对经实践证明了的行之有效的创新做法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科学化水平。

(六)搞好工作交接。做好离职社区干部和落选人员的思想工作,帮助和教育他们正确对待选举,切实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新一届社区“两委”组成后10日内,新老“两委”班子要召开交接工作会议,及时做好档案、财产、资产等方面的移交工作,实现新老班子的平稳过渡;要采取多种形式,对新当选的社区“两委”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培训;搞好社区组织配套建设,建立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督促新当选的班子成员自觉履行承诺。

各街道(镇)的社区“两委”换届办每周要向城区“两委”换届办上报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展情况。换届选举工作结束后,要对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于2011年9月上旬前(换届选举结束后一个星期内)报送区委组织部和城区民政局。

(此页无正文)

中共南宁市西乡塘区委办公室 2011年7月27日印发

(共印120份)主题词:换届工作

村(社区)

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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