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2024-07-15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意见(通用8篇)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篇1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组通字(2005)7号

各乡镇党委: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及县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引深“三级联创”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县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和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教育活动提供坚强的保证和坚实的基础,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农村村级党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在新的形势下担负着统筹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农村村级党组织战斗力、凝聚力强不强,直接关系到党在农村执政地位、执政基础的巩固和执政使命的完成。全面加强和改进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进一步提高村级党组织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加快发展的能力、执行政策的能力、推广科技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维护稳定的能力、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能力,使农村村级党组织永葆先进性,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重要措施;是解决“三农”问题、推进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根本保证。

近年来,按照中央、省、市委和县委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总体部署,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农村各级党组织紧紧围绕加快赶超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这一中心,以“三级联创”活动为载体,通过抓基层、打基础,分类指导、重点突破,突出狠抓了农村后进党支部的教育和整顿,使我县农村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得到明显提高,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得到进一步增强。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农村基层党组织仍然存在着许多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一些党组织适应农村领导体制转变的意识和观念滞后,调整创新农村党组织设置的步伐跟不上,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措施还不到位;部分党组织驾驭全局、统筹协调、加快发展、依法办事、维护稳定、推进民主、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能力和水平还不高;少数党组织领导班子没有凝聚力、没有战斗力,软弱涣散,工作没思路,发展无办法,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无起色;个别村“两委”班子不协调,工作不合拍,办事不公开,干部闹矛盾,工作无秩序,群众意见大。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经过去年集中整建后的一些村级党组织由于不注重整顿成果的巩固和提高,不注重整改措施的落实,导致一些问题出现反复,影响了集中整建工作的成效。这些问题如不引起高度重视,及时加以解决,势必削弱党对农村基层工作的领导,势必削弱党在农村的号召力和影响力,势必影响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势必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顺利进行。各级党组织一定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

思想,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全面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农村小康社会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村级党组织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分类指导,整体推进,下大力气,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抓出成效来。

二、指导思想

加强和改进村级党组织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十届三次全会提出的新要求,以健全组织、完善班子,抓好队伍、增强活力,加强培训、强化教育,建立制度、构建机制为重点,坚持分类指导和整体推进相结合,坚持思想教育和组织调整相结合,坚持经常性开展工作和集中性教育相结合,坚持上级党组织帮助和提高村级党组织解决自身问题能力相结合,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使全县村级党组织建设的整体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增强,为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扎实有效地开展农村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提供坚强的保证。

三、目标任务

加强和改进村级党组织建设的总的目标任务是,按照“五个好”的要求培养一批高标准红旗党组织,整顿一批处于后进状态的村级党组织,规范和提高一批处于中间状态的村级党组织。

1、培养一批高标准红旗党组织。就是要着眼高标准,确定一批党建工作基础好、经济发展业绩好、党员群众反映好的先进村党支部,通过加强教育,强化培养,重点建设,使他们在全县经济、社会、党的建设等各方面工作中充分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其具体目标要求:一是要有与时俱进的思想,勇争一流的意识,敢于创新的观念。二是要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具备“五力”,即:对内有凝聚力,对下有号召力,对外有吸引力,整体有战斗力,各项工作有创造力。班子大致形成35岁至45岁为主体的梯次结构,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占到一半以上。三是要有卓有成效的工作业绩,发展有措施、改革有力度、开放有深度,各项工作见到实效,集体经济和农民人均收入增幅高于全县平均水平,不仅成为全县经济建设的“排头兵”,而且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头雁”。

四是要有扎实深入的工作作风,能够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体民情、察民意,竭尽全力为民解难事、办好事,每年至少能够为群众集中办1至2件,明显改善生产生活的实事。五是要有科学规范的工作制度,健全和完善“一定两评三公开”制度,形成支部党员年初定责亮标、年中年末考核评定制度、“两委”班子定职定能、分工合作议事决策制度,党务、村务、财务每年

定期两次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制度。

2、整顿一批后进党组织。就是要立足转化提高,确定一批班子软弱涣散、工作乏力的村级党组织作为重点对象,认真加以整顿。一是要配齐配强党组织领导班子。拓宽视野,因村而宜,采取((两推一选”的办法,将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复转军人、回乡知识青年选配到支部班子;具备条件的村,实现“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对于确实没有合适人选的村,县乡两级党委采取下派机关干部等办法予以调剂解决。二是要理顺“两委”关系。明确职责,建立“两委议事决策制度”、“村委会向党支部报告工作制度”,靠制度来规范“两委”关系;加强思想教育,引导“两委”班子成员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发扬民主、依法办事的关系,以此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保证“两委”工作协调运转。三是要切实提高党组织领导班子驾驭工作的本领和能力。广泛采取科技下乡、集中培训、外派学习、对口帮扶等多种方法和措施,引导党组织班子成员解放思想,认清发展优势,理清发展思路,积极探索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方法,党组织民主决策、依法办事、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四是要普遍推行“一定两评三公开”制度,建立和完善党组织工作制度,逐步实现党组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五是要切实解决好影响农村发展稳定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解决好农村党员队伍老化、党组织后继乏人的问题,实现入党积极分子储备一批、村级后备干部培养一批的目的;采取人才、资金、技术帮扶等措施,切实解决影响农村经济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的突出问题,农村经济有新发展,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有新改善;切实解决影响村情不稳和历史遗留下来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3、巩固和提高一批处于中间状态的党组织。重点要抓好去年集中整建后的村级党组织各项工作的规范和提高工作。要注意做到“四查”,即查整改措施是否落到实处,整改问题是否出现反弹,整改效果是否明显,整改成效是否体现到实际工作中。对于确实存在问题的村,要认真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进一步巩固整建工作的成果。对于经检查合格的村,要本着规范和提高的原则,按照“五个好”要求,切实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党组织领导班子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实现领导班子好;促进党员干部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努力为群众谋实利、办实事,实现党员干部队伍好;促进“两委”班子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实现工作机制好;促进村级党组织齐心协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发展和壮大集体经济的新路子,投身农村小康建设主战场,实现小康业绩好;促进党组织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进一步掌好权、用好权,想问题、办实事、作决策,始终以群众“高兴不高兴”、“满意不满意”、“答应不答应”为标准,实现农民群众反映好。

四、职责要求

为了切实保证村级党组织建设工作取得圆满成效,各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一定要按照工作要求,明确目标任务,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

l、乡镇党委要担负其直接责任,集中精力亲自抓。乡镇党委承担着抓村级党组织建设的直接责任,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认真分析研究所属村级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坚持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先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拿出有针对性的措施和办法,下大力抓紧抓好;要建立健全乡镇干部蹲点责任制,将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个乡镇干部身上,促进乡镇干部带着责任抓,扑下身子抓;要加强分类指导,坚持思想政治工作为主的方法,认真开展工作,对于存在问题较大,经教育效果仍不明显的村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坚决予以撤换;要广泛推行“一定两评三公开”制度,促进村级党组织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好工作任务。

2、村级党组织要尽职尽责,做好各项工作。各村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克服畏难情绪,·增强抓好自身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尽职尽责地做好各项工作。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评议支部活动,广泛征求各方面群众的意见,批准党组织及党员队伍自身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加以分析和研究;要召开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党章,开展积极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要在乡镇党委的指导帮助下,针对存在的问题,拿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认真加以整改。对于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拿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

五、保障措施

1、搞好对象确定工作。按照加强和改进村级党组织建设的目标任务,各乡镇委要对所属村级党组织建设情况进行千次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在此基础上,根据“五个好”标准,分类排队,确定培养和整顿的对象。各乡镇至少确定5个左右的先进村党组织作为高标准建设对象;同时要本着提高标准、自加压力的原则,至少也要确定3个左右的村级党组织作为重点教育整顿对象。这项工作要于2005年5月底完成,对象确定后,要及时上报县委组织部。

2、坚持经常性教育与集中性轮训相结合。各乡镇党委要注重把经常性的教育工作贯穿于建设工作全过程,作为一项重要措施和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特别重视搞好集中培训工作。要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实施的原则,充分发挥县委和乡镇党校的作用,切实做好对党组织班子成员的培训教育。县委党校要重点培训农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乡镇党校主要负责村级其它班子成员的培训。要精心选调教师,科学确定培训内容,在认真搞好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重点的政治理论培训的同时,加大科技、市场经济、法律等知识的份量。为了进一步推动培训教育工作的开展,县委组织部将于今年适当的时候在县委党校举办一期先进村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班。

3、注意搞好与其他工作的结合,增强工作的实效性。要着眼推动农村整体工作这一目标,注意搞好与其它工作的结合与衔接。一是要与创建学习型组织、传播先进文化结合起来,以此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二是要与“三级联创”活动结合起来,通过高标准建设、强力度整顿,从而进一步推动“三级联创”活动有效开展;三是要与生态文明村(镇)建设结合起来,努力使高标准红旗党组织成为全县乃至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示范村,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四是要与扶贫工作结合起来,帮助农村村级党组织探索出一条农民长期得实惠的有效途径;五是要与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结合起来,化解农村矛盾,理顺群众情绪,消除发展障碍,维护农村社会的稳定。

4、把制度建设贯穿于始终。要善于总结工作经验,了解把握村级党组织建设的客观性规律,把好的做法和经验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探索形成村级党组织建设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在加强制度建设中,要尤其注意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要着眼于解决村级党组织负责人抓党建责任心、事业心不强的问题,注意抓好对农村党建工作责任制的健全和完善;二是要着眼于增强村级党组织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注意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等方面的制度;三是要着眼于提高村级党组织的整体战斗力,注意完善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等方面制度;四是要着眼于理顺村级党组织与其他组织的关系,建立完善党组织领导下的村级其他组织活力竞相进发的有效机制。

5、认真搞好督查和验收工作。各乡镇委要在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认真抓好对村级党组织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要实行督查督办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责任到村党组织第一责任人,督促他们认真加以解决;要加大新闻媒体监督的力度,对不覆行工作职责的乡镇、村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公开曝光,直至追究责任;要采取明查暗访的办法,组织专门人员及时对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各县区委要认真制定考核验收标准,整顿和建设工作结束后,逐村进行检查验收,并写出工作总结,上报县委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篇2

乡村医生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最贴近亿万农村居民的健康“守护人”, 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村居民健康的重要力量。近年来特别是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以来, 乡村医生整体素质稳步提高, 服务条件显著改善, 农村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不断提升。但也要看到, 乡村医生队伍仍是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薄弱环节, 难以适应农村居民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服务需求。按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总体要求, 为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 切实筑牢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网底, 经国务院同意, 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 总体要求。坚持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 从我国国情和基本医疗卫生制度长远建设出发, 改革乡村医生服务模式和激励机制, 落实和完善乡村医生补偿、养老和培养培训政策, 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监管, 稳定和优化乡村医生队伍, 全面提升村级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二) 主要目标。通过10年左右的努力, 力争使乡村医生总体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逐步具备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资格, 乡村医生各方面合理待遇得到较好保障, 基本建成一支素质较高、适应需要的乡村医生队伍, 促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建立, 更好保障农村居民享受均等化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明确乡村医生功能任务

(三) 明确乡村医生职责。乡村医生 (包括在村卫生室执业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 下同) 主要负责向农村居民提供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 并承担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的其他医疗卫生服务相关工作。

(四) 合理配置乡村医生。随着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深入开展和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制度的逐步建立, 各地要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现状和预期需求以及地理条件等因素, 合理配置乡村医生, 原则上按照每千服务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备乡村医生。

三、加强乡村医生管理

(五) 严格乡村医生执业准入。在村卫生室执业的医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并按规定进行注册。新进入村卫生室从事预防、保健和医疗服务的人员, 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条件不具备的地区, 要严格按照《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要求, 由省级人民政府制订具有中等医学专业学历的人员或者经培训达到中等医学专业水平的人员进入村卫生室执业的具体办法。

(六) 规范乡村医生业务管理。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执业管理和服务质量监管, 促进合理用药, 提高医疗卫生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七) 规范开展乡村医生考核。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组织下, 由乡镇卫生院定期对乡村医生开展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数量、质量和群众满意度, 乡村医生学习培训情况以及医德医风等情况。考核结果作为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和财政补助的主要依据。

四、优化乡村医生学历结构

(八) 加强继续教育。各地要按照《全国乡村医生教育规划 (2011—2020年) 》要求, 切实加强乡村医生教育和培养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在岗乡村医生进入中、高等医学 (卫生) 院校 (含中医药院校) 接受医学学历教育, 提高整体学历层次。对于按规定参加学历教育并取得医学相应学历的在岗乡村医生, 政府对其学费可予以适当补助。

(九) 实施订单定向培养。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 重点实施面向村卫生室的3年制中、高职免费医学生培养。免费医学生主要招收农村生源。

五、提高乡村医生岗位吸引力

(十) 拓宽乡村医生发展空间。在同等条件下, 乡镇卫生院优先聘用获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 进一步吸引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和医学院校毕业生到村卫生室工作。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开展乡村一体化管理试点, 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聘用具有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

(十一) 规范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各地要依托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 开展乡村医生岗位培训。乡村医生每年接受免费培训不少于2次, 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2周;各地可选派具有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优秀乡村医生到省、市级医院接受免费培训;乡村医生每3—5年免费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有条件的中心乡镇卫生院脱产进修, 进修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个月。乡村医生应学习中医药知识, 运用中医药技能防治疾病。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医学院校本科毕业生优先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六、转变乡村医生服务模式

(十二) 开展契约式服务。各地要结合实际, 探索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的签约服务。乡村医生或由乡镇卫生院业务骨干 (含全科医生) 和乡村医生组成团队与农村居民签订一定期限的服务协议, 建立相对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 提供约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并按规定收取服务费。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分担, 具体标准和保障范围由各地根据当地医疗卫生服务水平、签约人群结构以及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乡村医生提供签约服务, 除按规定收取服务费外, 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加大适宜技术的推广力度, 鼓励乡村医生提供个性化的健康服务, 并按有关规定收取费用。

(十三) 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衔接。在现行的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中增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按照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 由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考试大纲, 统一组织, 单独命题, 考试合格的发放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 限定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执业。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人员可以按规定参加医师资格考试。

七、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

(十四) 切实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各地要综合考虑乡村医生工作的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 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 保障乡村医生合理的收入水平。

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 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 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在2014年和2015年将农村地区新增的人均5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全部用于乡村医生的基础上, 未来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 用于加强村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

未开展乡村医生和农村居民签约服务的地方, 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医疗服务, 要通过设立一般诊疗费等措施, 由医保基金和个人分担。在综合考虑乡村医生服务水平、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和不增加群众个人负担的前提下, 科学测算确定村卫生室一般诊疗费标准, 原则上不高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般诊疗费标准, 并由医保基金按规定支付。各地要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等纳入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管理。

对于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 要综合考虑基本医疗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偿情况, 给予定额补助。定额补助标准由各省 (区、市) 人民政府按照服务人口数量或乡村医生人数核定。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 动态调整乡村医生各渠道补助标准, 逐步提高乡村医生的待遇水平。

(十五) 提高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待遇。对在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连片特困地区服务的乡村医生, 地方财政要适当增加补助。

八、建立健全乡村医生养老和退出政策

(十六) 完善乡村医生养老政策。各地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的乡村医生, 可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对于年满60周岁的乡村医生, 各地要结合实际, 采取补助等多种形式, 进一步提高乡村医生养老待遇。

(十七) 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各地要结合实际, 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确有需要的, 村卫生室可以返聘乡村医生继续执业。

九、改善乡村医生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

(十八) 加强村卫生室建设。各地要依托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项目, 采取公建民营、政府补助等方式, 进一步支持村卫生室房屋建设和设备购置。加快信息化建设, 运用移动互联网技术, 建立以农村居民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为核心的信息系统并延伸至村卫生室, 支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即时结算管理、健康档案和基本诊疗信息联动、绩效考核以及远程培训、远程医疗等。

(十九) 建立乡村医生执业风险化解机制。建立适合乡村医生特点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 可采取县域内医疗卫生机构整体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等多种方式有效化解乡村医生的执业风险, 不断改善乡村医生执业环境。

十、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 制定实施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将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统筹考虑。各省 (区、市) 要在2015年3月底前制订出台具体实施方案, 并报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

(二十一) 落实资金投入。县级人民政府要将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中央财政和省级人民政府对乡村医生队伍建设予以支持, 进一步加大对困难地区的补助力度。各级财政要及时足额下拨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相关经费, 确保专款专用, 不得截留、挪用、挤占。

(二十二) 开展督导检查。各地要切实维护乡村医生的合法权益, 严禁以任何名义向乡村医生收取、摊派国家规定之外的费用。对在农村预防保健、医疗服务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乡村医生, 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各地和有关部门要建立督查和通报机制, 确保乡村医生相关政策得到落实。

2015年3月6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篇3

一、充分认识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近年来国内外重大动物疫情频繁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在全球范围内不断蔓延,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较为严重的影响。我国也先后多次发生较大规模的禽流感、猪蓝耳病疫情,对局部地区的农业农村经济发展造成严重危害。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实践证明,要有效预防和控制重大动物疫情的发生和流行。必须进一步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健全兽医工作队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是动物疫病防控体系的基础,是动物强制免疫、畜禽标识加挂、免疫档案建立和动物疫情报告等重要防疫措施实施的主体力量。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可以把动物防疫的网络延伸到基层。可以把动物防疫的意识强化到基层,可以把动物防疫的技术传授到基层,有利于禽流感、猪蓝耳病等重大动物疫情的早发现、早反应、早处置,有利于各项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落实。

近年来,各地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对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这项工作整体上进展还很不平衡,队伍不稳定、人员素质不高、经费缺乏、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十分突出。村级动物防疫队伍极不适应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需要。各地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进,不断提高防控重大动物疫病的能力和水平。

二、积极推进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

(二)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原则和目标。要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的原则,把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整体规划,结合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和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努力建立起适应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三)科学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配置,要与动物防疫工作实际相适应。要确保禽流感、猪蓝耳病等重大疫病防控措施在基层能够得到有效落实。各地要根据本地区畜禽饲养量、养殖方式、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和免疫程序等因素综合测算。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要设立一名村级动物防疫员。畜禽饲养量大、散养比例高或者交通不便的地方,可按防疫工作的实际需要增设。

(四)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责任。要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责任制。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承担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散养户动物免疫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等公益性任务。各地要进一步量化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任务,细化质量标准,明确考核指标,保证各项工作任务明确、进度具体、要求严格。

(五)做好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建立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中选用。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掌握选用条件,严格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要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责任书,明确其权利义务。

(六)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各地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综合运用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等方式,着力培养一支适应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要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纳入动物防疫队伍整体培训计划,制定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要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七)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各地要把动物强制免疫、畜禽标识加挂、免疫档案建立和动物疫情报告等情况作为考核主要内容,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村级动物防疫的工作开展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与报酬补贴挂钩。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彰、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要坚持人员的动态管理,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要及时调整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要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监督管理办法,严肃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纪律。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行为。

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八)加强对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作为当前农业农村工作和基层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摆到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要根据本意见的精神,制定本地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有计划、有步骤地加以推进。要把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作为考核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落实和兽医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一项指标,逐级进行考核。

(九)建立村级动物防疫员经费保障机制。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经费以地方财政投入为主,中央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各地要在中央出台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积极协调财政等有关部门,建立完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特别是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经费补助制度。要认真测算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的任务量和工作强度,把村级动物防疫工作所需的各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切实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工作的经费保障水平。要为村级动物防疫工作配备必要的疫苗冷藏设备和防疫器械,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工作的装备水平。要加大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培训经费投入力度。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技术水平。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篇4

编辑:ccc 发表日期:2009-11-11 9:58:00

瓯委〔2009〕2号 2009年9月4日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共浙江省委《关于按照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要求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浙委发〔2009〕58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的若干意见》(温委办发〔2009〕90号)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按照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思路、创新方法,全面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努力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不断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为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目标。通过努力,到2012年初步建立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80%以上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达到“五个好”标准,60%以上的村党组织达到“五个好”标准。重点要建立健全以下五大机制:

1、建立健全基层干部选拔培养管理机制。以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为重点,进一步拓宽基层干部选任渠道,形成贯通城乡的基层干部培养链,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使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更加优化,整体素质普遍提升,努力造就一支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头人队伍。

2、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建设保障机制。统筹城乡党建资源并向农村基层倾斜,村干部的待遇和保障有效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基本报酬得到全面解决,并参加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村级组织规范运转得到有效保障,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进一步强化。

3、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党员管理服务机制。全面建立党内信息管理系统,加快推进党员服务中心建设,构建覆盖全区的党群服务体系,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发展、权利保障和党内激励机制更加完善。

4、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的结对帮扶机制。深化“三联三促”活动,坚持城乡基层党建工作“一盘棋”,进一步把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非公企业、城市社区、机关、学校等领域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加强城乡基层党建双向交流与协作,推进城乡基层党组织互帮互助。

5、建立健全镇村共创工作机制。按照深入开展争先创优和“三级联创”活动的要求,健全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突出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的主抓责任,“抓两头带中间”的工作力度不断加大,“五好”镇(街道)、村创建和后进村整顿效果明显,努力形成相互衔接、相互促进、环环紧扣、整体提高的工作格局。

二、具体举措

(一)实施素质提升计划,切实加强农村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1、统筹城乡人才资源,选好配强镇(街道)村干部队伍。通过换届和干部调整,优化镇(街道)领导班子结构,把政治素质好、领导能力强、熟悉农村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干部选拔进领导班子。注重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干部,建立全区后备干部库,加大优秀年轻干部提拔使用的力度。进一步创新以村党组织书记为重点的村干部选配方式,在本村内部选配干部的同时,打破地域、身份、职业界限,通过下派、回请、公开招聘等途径,拓宽村干部选任渠道。有序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严把选聘质量,切实加强管理和培养,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选好配强农村工作指导员,选派政治素质好、开拓意识强、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区、镇(街道)机关干部担任驻村指导员。鼓励机关和事业单位退居二线的人员到村任职或担任指导员。经济发展水平较好、村庄规模较大的农村社区,要积极建立农村社区工作者队伍。各镇(街道)要建立村级后备干部人才库,重点在优秀党员、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致富能手、创业回乡青年中选拔培养村级后备干部。

2、打造贯通城乡的基层干部培养链。坚持从考录乡镇公务员名额中确定一定比例面向优秀村干部。在招聘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名额中确定一定比例面向优秀村居干部。对特别优秀的村居党组织书记,结合镇(街道)换届和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班子调整,依法依章选拔进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

3、加强农村党员发展工作,为基层组织提供“新鲜血液”。严格执行推优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和责任追究制等措施,规范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的质量。积极探索在农村外出人员中发展党员工作,切实解决常住人口较少村党员发展难的问题。实行村居主要干部亲属入党回避制,着力解决发展党员家族化、宗族化和长期不发展等突出问题。深入实施党员人才工程,将年纪轻、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党员作为各类人才的培养对象;吸纳一批思想觉悟高、群众基础好、有培养前途的优秀人才作为党员的培养对象;在党员队伍中挑选一批能带头带领群众共同创新创业的优秀人才,作为基层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的培养对象。

4、整合城乡各类培训资源,做好农村党员干部教育工作。实行分级培训,落实培训计划。区级负责村居主要干部(即在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社区居委会主任,下同)的培训,每年每人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镇(街道)负责其他村居干部和村民代表的培训,每届内组织轮训不少于一次,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有计划地组织年轻村居干部参加农函大、电大函授班等接受学历教育,使45岁以下村居干部普遍达到高中以上学历,鼓励村居主要干部参加大专学历教育。进一步运用党校培训、学历教育、实践基地锻炼、外出实地考察、村官现身说法、导师“传帮带”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村干部的教育培训。从2009年起,用5年时间,在加强经常性教育的基础上,由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负责,对未纳入各级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范围的基层党员普遍进行培训,每位党员每年参训时间一般不少于16学时。加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建设,发挥其优势,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提高他们带头带领创业致富、参与村级事务管理、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能力。

5、以推行创业承诺制为重点,切实加强村居干部考核管理。健全完善村居干部岗位职责,全面推行以“先定事、后选人、再践诺”为主要内容的村居干部创业承诺制,制定科学管用的目标考核办法,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完成、全年综合表现及民主评议等情况,对村居干部进行考核评定。镇(街道)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和平时表现,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确定考核等次,其中村居主要干部优秀比例控制在所辖村居主要干部总数的15%以内。村居主要干部考核等次为优秀的,当年基本报酬上浮15%;考核等次为基本称职的,当年基本报酬发放50%;考核等次为不称职的,不发放当年基本报酬,取消该年度综合保险财政补助,不计算当年任职年限,2年内不得参加面向村干部的事业单位人员招考,原则上不作为下一届村干部候选人。

(二)实施关爱激励计划,充分调动农村基层党员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1、着力解决村居干部的报酬。从2009年开始根据基本报酬全面覆盖、财政全额支付、公平合理、绩效挂钩的原则和不低于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的要求,全面解决村居主要干部的基本报酬。基本报酬发放与工作实绩、党员评议、群众测评和考核结果挂钩。村居主要干部的绩效报酬、补贴和其他村居干部的报酬、补贴,各镇(街道)要按照其所承担的工作职责、付出的工作时间、取得的工作实绩以及村集体经济发展水平,提出具体指导意见,由各村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妥善予以解决。

2、推行村居主要干部综合保险制度。村居干部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村居主要干部参保费用,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费的50%由区财政予以补助。因政策限制不能参保的,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费的财政补助标准,补助其参加村干部养老金、意外伤害、疾病医疗等商业保险。不参加保险的,不予以财政补助。今后正常离职,继续投保的村居主要干部,累计担任村居主要干部9至15年的,区财政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30%的补助;累计担任村居主要干部16年以上的,区财政给予基本养老保险费50%的补助。非正常离职的,不予补助。有条件村的其他村干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保费可由村集体经济予以一定比例的补助,具体方案按各镇(街道)的指导意见,经村民代表会议通过后实施。

3、完善离职村居干部定期生活补助制度。2009年开始正常离职,累计担任正职时间满9年以上、且男满60周岁或女满55周岁(2009年前离职的不受年龄限制)的村居主要干部实行定期生活补助。其中任职9至15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20元,16至21年的每人每月补助160元,22年以上的每人每月补助200元。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列入补助范围:受到开除党籍或党内除名的;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的;已经享受县级或县级以上部门所发固定工资及其他定期生活补助(最低生活保障和“三老”人员补助除外)的;已经享受区财政保险补助的;其它原因不适合列入补助的。

4、健全村干部激励帮扶制度。每2年评选一批优秀村居干部,并给予通报表彰和物质奖励。对评为区级以上先进或连续3年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的村居干部,优先考虑推荐为劳动模范等各类先进人选。对今后正常离职、累计担任正职时间满15年以上、且历年考核称职以上的村居主要干部,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适当物质奖励。每年组织村居主要干部进行身体健康检查,组织部分优秀村居干部进行健康疗养。对家庭出现突发性灾害或患重大疾病的村居干部、家庭特别贫困、工作勤恳努力的村居干部,给予适当的生活补助。各镇(街道)要及时帮助村居干部解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5、扎实做好党员关爱工作。做好关爱老党员和帮扶困难党员工作,完善区党员关爱互助会运行机制,建立镇(街道)党员关爱互助站,为困难党员提供救助和帮扶。全面实行“三必访”制度,党员生病支部必访,党员家庭遭受重大变故支部必访,群众住院支部必访。开展经常性走访慰问和送温暖活动,帮助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对有志创业的农村党员,在资金、技术、信息上给予帮扶,支持农村党员带头和带领群众创业致富。建立健全党组织班子成员与党员谈心谈话制度,沟通思想、疏导情绪,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三)实施强村富民计划,不断夯实新农村建设的物质基础

1、加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完善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制度,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兼任村经济合作社社长,进一步规范村级经济活动。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引导建立农村产业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协会,努力提高农民和农业的组织化、市场化程度。

2、鼓励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以激活农村土地资源为重点,以发展集体物业经济为主要形式,建立村级集体稳定收入机制。区属有关部门和镇(街道)要因地制宜出台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具体措施,重点抓好各种资源的盘活整合,落实集体非农建设留用地政策,合理开发和利用闲置的土地资源。切实用好农村土地征用后每亩返回60平方米住宅用房安置指标,要留取不少于15平方米用于村级集体综合开发。鼓励村集体以股份合作方式,发展特色农业、“农家乐”休闲旅游业、来料加工业、农村服务业等,盘活集体资产,实现集体经济保值增值。综合运用加强村干部培训、选派农村工作指导员、实行部门挂钩、开展村企共建等措施,对集体经济薄弱村给予适当扶持。每年区级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20个,各镇(街道)至少要扶持1个以上集体经济薄弱村,中心镇和经济实力较强镇(街道)至少要扶持2个以上集体经济薄弱村。

3、加快党员富民基地建设。要以“党员富民工程”为抓手,整合农村各类人才资源,采取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等多种形式,大力发展党员富民基地,解决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就业问题,增加农民收入。

4、大力推进党员服务中心建设。结合瓯海新型城市化和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际,科学制定全区党员服务中心建设规划,做好中心区、中心集镇、中心村和城市社区等人员聚集地党员服务中心的提前布点工作。稳步推进党员服务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党务政策咨询、传播党建理论知识、办理党内有关业务、帮扶困难党员群众、反映社情民意等作用,使其成为党群服务体系的中心阵地。

(四)实施规范运转计划,建立健全村级组织工作运行的保障制度

1、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积极拓展综合功能,不断完善配套设施,逐步规范监督管理,切实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文体娱乐的作用。

2、建立村级办公经费最低保障制度。区财政每年补助经济薄弱村办公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必要的办公用品费、水电费、党报党刊征订费等维持村级组织基本运转所必需的开支,解决村党组织开展活动的相关经费,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逐步提高。

3、完善村级组织工作机制。全面落实《浙江省村级组织工作规则(试行)》,建立健全以党组织为核心的统一协调的村级组织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和管理程序,严格执行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全面推行民主恳谈会制度,凡重大问题要坚持“先党内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建立健全村监督委员会等村级监督组织,普遍实行党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完善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规范村账镇(街道)代理制度,切实加强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

4、加强对村级配套组织和农村社会组织的领导和管理。村党组织要加强对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组织等村级配套组织和老人协会等社会组织的领导,指导各类组织建立良性运行机制,依法按章开展工作,积极参与农村建设和村级事务管理。要把农村中思想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的各界人士,通过法定程序选配为村级配套组织负责人。

(五)实施抓镇(街道)促村计划,努力形成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

1、开展镇村共创活动。按照深入开展“三级联创”和“先锋工程”的创建要求,采取“抓两头带中间”的办法推进全区农村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每年确定10%的镇(街道)作为党建工作示范镇(街道)创建对象,确定10%的村作为农村党建示范村进行重点培育,确定10%的后进村开展重点整顿。被评为党建工作示范镇(街道)和示范村的,区财政分别奖励5万元和1万元。

2、完善镇(街道)干部绩效考核。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网格化管理服务模块、专项组推进服务模块、线上岗位履职模块等“三模块”形式,因岗定性定量考核,切实奖优治庸罚劣。

3、完善“三联三促”制度。按照“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的要求,开展以“联镇(街道)、联重点村居、联党员群众”为主要内容的“三联三促”活动,发挥机关(企事业)单位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优势,推动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帮助农村,助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共赢互惠、共同提高。

4、健全干部驻村制度。按照“干部要下去、感情要上来、工作要落实”的目标要求,健全驻村干部目标考核办法,完善驻村工作制度,把驻村干部培养成群众贴心服务员、党建工作指导员、路线政策宣讲员、社情民意采集员。全面推行“一村一档”制度,由驻村干部负责收集村级组织基本信息,并把掌握村情民意情况作为其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组织领导

1、认真落实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认真落实村级组织建设责任制,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切实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分工抓好落实。镇党委(街道党工委)要经常研究村级组织建设工作,明确工作目标,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区委把加强村级组织建设工作作为重要工作纳入目标考核,适时开展专项督查,并建立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评制度。

2、进一步加强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队伍建设。选拔政治上可靠,统揽全局能力和应对复杂局面能力强,实际工作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作风务实、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善于抓班子带队伍的优秀干部担任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实行任期制,无特殊原因一般应当任满一届。建立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统揽本地重大事务的工作制度,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对本镇(街道)的领导班子配备工作提出负责任的建议,驻镇(街道)站所的干部任免需事先征求驻地镇党委(街道党工委)的意见并由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签署。适时制定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目标考核办法,设立镇党委(街道党工委)书记目标考核奖励专项资金,对目标考核突出者给予奖励。

3、健全农村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要重视加强农村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选拔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和有培养潜力的干部担任组织员,逐步建立健全一支素质优良、精干高效、专兼职结合的组织员和纪检员队伍,协助基层党组织抓好基层党建工作。镇(街道)专职组织员和专职纪检员按照中层正职配备,并落实相应的政治待遇和工作条件,符合有关规定可享受副科级待遇。

4、切实加强财政保障。区委组织部负责研究制定相关配套制度,区财政建立农村组织建设专项经费,用于本实施意见所规定的各项经费支出。要把所需经费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财力情况逐年增加。经费使用由组织部、财政局共同掌握。农办、农业、民政、审计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使用规范,管理严格。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篇5

中共龙海乡委会

关于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村级党组织设置的意见

(2009年12月25日)

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党的建设,增强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市、县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现就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村党组织设臵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调整村级党组织设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党员队伍的发展壮大,村民小组经济实力和党员规模逐步扩大,加之农村党员流动性日益加强,迫切需要进一步调整和完善村级党组织设臵,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变化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新要求。对于推进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促进农村规模经济发展,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和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深化“三级联创”、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大局中谋划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加强以村党总支部为核心的村民小组党支部和产业协会等特色党支部建设,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稳定的坚强领导核心,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1、村民小组设臵党支部。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臵党支部。凡党员3人以上的村民小组全部要建立党支部,党员不足3人的,采取联合组建的方式建立党支部,确保2009年12月30日前村民小组设党支部达到100%。

2、村办企业或非公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具有3名以上党员的,应分别单独设立党支部,党员不足3人的,可采取“联建、挂靠”等形式设立党支部。

3、选优配强党支部负责人。注重从“双带”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威信高的党员中选配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是党员的原则上由村民小组长“一肩挑”,村民小组长不是党员的,提倡从村 “两委”党员干部中选任。

4、党员教育管理经常化。全面抓好党支部党员经常性教育和管理,保持与党员特别是流动党员的联系与沟通;适应新农村建设需要,不断深化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发挥党员作用;按照“四培双带”的要求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每年每个党支部要培养入党积极分子1名以上。

5、党员活动阵地规范化。各行政村党组织要依托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村民小组、自然村集体资源,明确各村民小组党支部固定活动场所,条件暂不具备的,每个党支部至少要设立1个党员活动中心户,并依托党员活动中心户,认真组织开展支部活动,逐步建设和规范村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

三、设置程序及职责

(一)设臵程序

1、制定方案。各村党总支要结合实际,对本村党员现状进行认真分析,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和征求广大党员意见,研究制定下属支部设臵方案,并召开村党总支委员会,讨论通过党组织设臵方案。

2、书面请示。经村党总支讨论通过后,向乡党委提出书面请示并提交党组织设臵方案,书面请示内容包括本村现有支部设臵情况,村民小组数量及党员人数、分布情况、产业结构情况,并说明党总支下设支部数、委员人数及情况等;党员人数超过10人的村民小组设3-5名支部委员,党员10人以下村民小组可不设支部委员,只设书记1名。

3、组织考察。乡党委接到请示后,要对需调整设臵的村级党组织进行全面考察,了解其组织设臵是否合理,领导班子人员是否符合条件等。

4、讨论审批。经考察后,乡党委要根据考察情况,召开党委会审查请示理由是否充分,研究村级党总支下设支部及委员人数是否符合党章规定,讨论通过后,即可下文批复,同意请示单位党组织设臵方案以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

5、大会选举。经乡党委同意批复后,在村党总支的领导下,各下设支部要分别召开党员大会,采取“两推一选”方式对党支部班子成员进行选举,同时至少拿出不少于20%比例的村民小组进行“公推直选”,党员人数不足10人的党支部,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选举结束后,将选举情况,选举产生的党支部班子成员报乡镇党委批准。因特殊情况,村党总支可直接任命下设支部委员会班子成员。

(二)明确责权

1、党支部委员会及支部书记主要职责:各下设党支部在行政村党总支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指示和党员大会的决议;制定支部党建工作规划;搞好支部自身建设,做好党员的发展、教育、培训、管理工作;处理好党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时向支部大会和村党总支报告工作,积极协助和支持村党总支和村委会工作;积极向党员和村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的政策措施,让广大党员和群众及时了解上级政策和中心工作;负责组织党员带领村民增收致富和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任务,推动农村工作全面发展;主动收集党员和群众意见建议,并及时向村党总支反映,便于上级组织了解民情,掌握实情;协调好农户邻里之间的关系,调处村民之间的纠纷和矛盾,注意收集和掌握各类倾向性、苗头性的矛盾和问题,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把矛盾和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农村和谐、发展、稳定的大局。

2、党支部书记权利。各乡党委和行政村党总支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制定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党支部目标管理制度,关心和支持党支部书记工作,激励和引导党支部书记发挥作用。一是党支部书记列席村总支委员会,对本村发展的重大问题可以参加讨论并充分发表意见;二是村党支部书记作为村“两委”后备干部培养对象,在村“两委”班子出现空缺时优先推荐使用。

四、工作重点

1、科学设臵和规范管理村级党组织下设党支部。继续巩固和发展依托产业协会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设立协会类党支部和按照党员年龄设立老年党支部的做法,全面推行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臵党支部模式。积极探索对隶属关系交叉的党员实行村民小组党支部和协会党支部“双重管理”新模式,党员隶属关系以属地管理为主,尊重党员意愿和选择,合理分配和确定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明确党员同时参加一个以上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和活动,同时接受相关党支部的教育管理,为党员发挥作用提供平台。

2、创新党支部活动方式。党支部活动要坚持集中、规范与“小型、灵活、多样、实效”相结合,可依托村民小组活动场所或党员活动中心户,结合本地优势,充分利用农闲、夜晚等时间,经常组织开展集中学习、谈心交流、参政议政等活动。通过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和创建“党员示范基地”、“党员形象示范户”等载体,为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通过抓“四培双带”、党员电化教育等方式,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体现党员的先进性。

五、组织领导

1、落实领导责任。加强村民小组党支部建设,是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基础性工作。乡党委要高度重视,把村民小组党支部建设作为落实党建责任制的重点工程来抓。党委书记要负总责,指定专人具体负责,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有成效。

2、明确工作措施。各村党总支要认真分析研究可能存在的问题,根据各村的区域特点、经济规模、党员人数和从业分布等因素,进一步规范村级党组织工作,制定出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的意见,制定并完善配套制度,突出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落实力度,避免出现影响稳定和影响发展的事情发生,确保村级党组织调整和改革工作顺利进行。

3、强化分类指导。乡党委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各村实际,结合各村经济发展、村民小组分布和党员结构等方面的不同情况,强化指导,切实处理好依托农村专业协会、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社会中介组织设立特色党支部和依托村民小组设立党支部的关系,在巩固和发展特色党支部的基础上,全面完成村民小组设立党支部工作。

龙海乡党政办公室 2009年12月25日印发

(共印20份)

主题词: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党支部设置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篇6

关于进一步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中共江西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的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发展党员工作,按照省委教育工委《关于建立江西省高校党建组织员队伍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对我校组织员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员的设置

(一)学校党委按照在校生人数配备组织员。授权发展党员工作的学院党委(党总支)应配备专职组织员,学生人数在2000人以上的学院党委(党总支)应至少配备专职组织员1名。学生人数在2000人一下的可设兼职组织员。

(二)组织员队伍实行专职为主、专兼职相结合,由学院党委(党总支)在党员干部和党员教师中选拔产生。

二、组织员的任职条件

学院组织员除应具备《***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实施办法》规定的任职条件外,还应具备:

(一)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行动上、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贯彻执行学校党委的决策和部署。

(二)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熟悉党的组织工作业务,具有3年以上党龄和党务工作经历。

(三)热心党的事业,认真履行职责,有高度的革命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原则,作风正派,严于律己,勤政廉洁,联系群众。

(四)具有较强的调查研究、组织协调、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三、组织员的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并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执行情况的检查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组织汇报,保证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方针的贯彻落实。

(二)在党委领导下协助基层党组织抓好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的培养教育和审查,严格履行发展党员程序和手续。

1.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培训,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

2.全面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学习、思想状况,并向其所在单位党组织汇报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情况,代表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提出要求。3.做好审查吸收预备党员的准备工作.逐一审阅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即入党申请书、自传、思想汇报、党校结业证、综合政审和外调证明材料、群众座谈会意见和入党志愿书等。检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按计划、考察期是否一年以上、上党校和政审是否合格、考察材料填写是否规范、程序是否符合党章的有关规定,把好发展党员的“入口关”。

4.在院党委、党总支正式审批之前,协助院党委、党总支与发展对象进行谈话,对其做进一步考察,并将谈话的情况和对其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组织汇报。

(三)指导和督促基层党组织做好对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和转正工作。要协助和指导基层党组织加强对预备党员的教育和培养,帮助预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加强党性锻炼,按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正确行使党员权利,严格履行党员义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预备党员预备期满,要指导基层党组织及时讨论和办理转正手续。

(四)协助基层党组织加强党的建设,不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做好党建调研工作,了解情况,把握动态,及时向党组织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发展党员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的意见及建议。

四、组织员的领导和管理

(一)学院党委(党总支)的组织员,在学院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由所在学院直接管理,业务上接受学校党委组织部指导。学校党委组织部门负责对组织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对党性强、工作认真负责并做出成绩的组织员进行表彰奖励;对不能胜任工作的组织员,将及时予以调整。

(二)学院专职组织员为科级实职岗位,任免按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程序,由学校党委发文任命。

(三)学院专职组织员由学校党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核,兼职组织员由所在学院党委(党总支)进行考核。

(四)组织员应专职专用,注意保持组织员队伍的相对稳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村级党组织建设的意见 篇7

1.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 紧紧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总体要求, 按照“激励创造、有效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方针, 以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农业发展规律和自身特点的知识产权战略、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为核心, 提升管理服务能力, 大力促进农业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 进一步推动农业知识产权事业健康发展, 为农业农村经济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 总体目标

农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基本健全, 财政农业科研项目实现从立项到成果运用的知识产权全程管理。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咨询、评估等服务在农业领域得到发展,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技术支撑能力基本满足农业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农业知识产权交易与运用规范有序, 以知识产权为纽带的产学研用协作机制基本健全。农业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 到2015年主要农业科技研发单位研发人员每百人年申请发明专利和植物新品种权达到12件。

3. 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政府引导。加强宏观政策指导, 对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知识产权实施分类指导, 引导农业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 推动农业知识产权事业大发展。

二是坚持产业导向。着眼农业产业发展的迫切需求, 强化知识产权工作部署, 突破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和重大装备, 抢占国际竞争制高点, 加快实现产业化。

三是坚持市场驱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和知识产权制度的激励功效, 优化发展环境, 拓展市场空间, 加快产学研用融合, 培育生物育种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四是坚持重点突破。以杂交水稻和玉米为重点, 推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商业化育种体系, 引导育种研发单位有针对性地创造知识产权, 构筑知识产权比较优势, 提升核心竞争力。选择一批农业企事业单位开展试点, 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规章制度, 提升知识产权获权、用权和维权水平。

4. 主要任务

(1) 健全农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加强农业知识产权工作指导, 推行农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推动主要农业企事业单位设立专门知识产权业务部门、配置专职人员、设立专项资金、健全管理制度、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2) 强化知识产权管理项目主管单位和承担单位建立知识产权责任机制, 开展财政农业科研项目的知识产权全程管理, 健全农业重大项目立项和结题验收的知识产权评议机制, 有效规避研发和产业化的知识产权风险, 强化知识产权目标导向。完善评价体系, 切实将知识产权的拥有量和实施效益纳入科研人员绩效和职称考核指标体系。健全职务技术成果管理运用和利益分配机制, 调动单位与研发人员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积极性。

(3) 培育农业领域知识产权服务业进一步培育各类农业知识产权服务市场, 构建服务主体多元化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强化部门合作, 扩大涉农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产品地理标志基础信息资源共享范围, 使各类知识产权服务主体可低成本地获得农业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建立农业知识产权公共信息平台, 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分析、预警, 定期发布农业知识产权创造指数报告等公共信息。大力发展农业领域知识产权服务业, 加强业务指导, 规范服务行为, 发展咨询、检索、分析、数据加工等基础服务, 重点培育一批专业化、规模化、规范化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创新知识产权服务模式, 培育评估、交易、转化、托管、投融资等增值服务。加强农业领域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工作。加强职业培训, 培养专门人才, 提高农业知识产权涉外事务处理能力, 支持农业企事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境外知识产权。

(4) 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意见》, 加大行政执法力度, 定期开展专项整治, 强化日常监督检查, 依法打击侵权行为。发挥种业知识产权联盟等社会组织和中介服务机构在诚信自律、维权救助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加强宣传培训, 提高权利人主动保护、自我维权意识。

(5) 构建产学研用合作新机制进一步落实财政性资金资助形成知识产权的运用管理政策, 推进建立公平、公开、高效的农业知识产权推广应用机制, 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创新的公益性、基础性和社会性功能。积极探索以知识产权联营、入股等利益分享方式为纽带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

(6) 促进农业知识产权转化应用发挥技术市场的作用, 加快建立植物新品种权展示交易公共平台, 推动实施品种权交易规则和标准合同, 加强价值评估、融资、法律等服务, 降低交易成本, 促进育种成果转化运用。加强育种材料等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 试点开展育种材料等遗传资源身份登记管理, 健全惠益分享机制, 促进遗传资源合理流动和充分利用。遴选发布农业知识产权重点产业化项目名录, 强化政策支持力度。

(7) 提升农业知识产权质量强化农业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质量管理意识, 加强决策支撑, 引导农业企事业单位健全知识产权质量考评制度, 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分析, 制定实施本单位知识产权战略, 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 优化知识产权结构。

(8) 加强农业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交流加强与有关国际组织的对话与交流, 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和标准的制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在处理农业知识产权国际事务和海外维权等方面的作用。支持国内农业企事业单位与国外研发机构、企业交流合作, 及时学习借鉴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 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水平。

5. 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根据本指导意见的要求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落实措施, 加大工作力度, 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农业部有关司局要按照职能分工, 加强对农业知识产权发展的协调指导, 细化政策措施, 创新体制机制, 加强监督检查。财政农业科研项目主管单位要建立项目知识产权考核指标体系, 加强对项目结题的知识产权验收和结题后知识产权运用的追踪考核, 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项目承担单位继续申请和承担项目的重要依据。各农业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实施本指导意见。

(2) 加大支持力度加强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与农业知识产权政策的衔接。探索建立申请国外植物新品种权等农业知识产权补贴制度。加强农业知识产权市场与金融市场的衔接, 鼓励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投资基金及社会资金加大农业知识产权转化、信息开发利用和服务的投入力度。

加强村级党组织建设的一点思考 篇8

关键词:党组织;现状;问题;建议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概况:皖江地区位于安徽中部,是实施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战略的重点开发区域,是泛长三角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西部承接产业转移中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但是农村经济相对东部来说,还是担当落后,经济发展主要还是依靠外出务工收入,村级党组织建设薄弱。以皖江某村为例,该村共辖18个自然村,33个村民组,1010 户家庭,总人口4225人,耕地面积3991亩,林地面积600亩,主要以农业生产为主,农业主要生产水稻、油籽等农作物,兼种植荸荠等经济作物,境内石灰石资源丰富,采石业呈现蓬勃发展态势,具有一家采石企业和一家水泥厂。

(二)党组织情况:村支部1个,现有两委干部7人(含挂职干部1人),党员137名,党员议事会代表20名,村民代表60名。

二、目前现状

该村党委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求,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基层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全面推行村干部到为民服务大厅集中化办公,实现“一站受理、一点办结”、全面开展“双联系”活动,直接服务联系群众、“定查评”、党员承诺评议、“四议两公开”等项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党员干部素质有了很大地提高,村两委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明显提升,但仍然存在一些与当前不相适应的问题。

三、存在的问题

(一)村支委干部、党员,年龄老化、文化层次相对普遍偏低,结构不平衡

由于劳务输出、外出求学,村里有文化的、能干的年轻人大都外出上学或务工。村两委干部初始学历只有小学或中学文化,文化知识难以跟上时代要求。全村共有党员137人,40岁及以上党员人数达到74.45%,高中及以上党员人数只有27.01%,充分说明年轻党员、高学历党员的比例过低,支部党员年龄大,知识老化、难以适应新形势新机制的工作发展要求。

(二)村委干部的思想观念陈旧

村级基层党组织在引导农民进行合作经营、联户经营,开展逐户走访、包户帮扶,及时办理反馈群众诉求,帮助群众和困难党员解决生产生活、增收致富中的实际问题。村干部由于年龄和视野的狭窄,思想保守,观念陈旧,畏难情绪严重,工作主动性差,面对新情况、新问题缺乏开拓进取精神。在工作配合上只希望保证工作不出岔子、村里不出乱子就行了,满足于维持现有状态,不求发展,思想拘泥于传统思维框架,抓农村党建工作靠老经验办事情,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农村党建工作没有超前眼光,没有长远打算,工作被动应付,得过且过。

(三)服务意识不够强,服务质量不高

由于村级组织人员知识水平相对较低,服务意识淡薄,并且待遇偏低,具备条件有时也不愿意干。村级事务的逐年增多,村干部感到他们得到的报酬和他们的付出不成比例,加之现在群众工作难度大,容易得罪人,有时即使是为群众办好事,但也未必能得到承认和理解,服务质量难以有效提高。

(四)组织生活难开展

由在农村基层党组织中,特别是农民工党员因其分散性、流动性,教育管理主要采取“业余、小型、分散”等方式进行。上级要求开展大型活动时,一些党组织在活动阵地、活动时间和活动经费等方面都难以保障。在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中,没有实现全覆盖。缺少强有力的村组织带头人,“能人村支书”能够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全心全意带领党员干部积极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就能得到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从而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四、几点改进建议

(一)以理论学习培训为手段,打造高素质骨干队伍作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中之重

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使他们切实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人才观、群众观,确立正确的政绩观,始终保持朝气蓬勃、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精神状态, 不断提高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法制观念,使他们由经验型向知识型、智能型、复合型转变,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利用村级两委的换届机会,广泛吸收优秀知识青年和致富能手等高素质人才进入基层党组织。同时,要健全和完善基层干部素质提升机制,探索建立以服务为导向的基层干部按需培训机制,提高培训的针对性。;

(二)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改善党员结构

按照把农村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优秀的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中的优秀分子培养成村干部“三培养”目标,坚持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严格发展党员程序,以农村大中专毕业生、退伍返乡青年为重点对象,重视在优秀青年、优秀妇女、高知识群体和农村致富能手中发展党员,不断改善党员年龄、文化结构。

(三)强化激励监督,解决“有心”做事问题

着眼于稳定队伍,激发农村基层干部活力,必须构建以关爱为导向的全方位、多层次的激励保障机制,使广大农村基层干部“有心”做事、“安心”做事。建立村干部工资稳定增长机制。定基本工资标准,继续推行“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结构工资制度,绩效工资在区财政下拔标准基础上,各乡镇根据各自财政收入状况,以及村级经济状况、村干部工作绩效考核情况确定,确保村干部收入不低于全县公职最低工资水平。

(四)创新动态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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