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心商贸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精选10篇)
齐心商贸有限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篇1
合同编号:20150210
甲 方:缪 性别: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罗 性别: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丙 方:祖 性别: 身份证号: 住 址: 联系电话:
上述各方为共同创立齐心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入股该公司。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特订立本协议。第一条 经营范围、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经营范围:商业贸易
2、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缪剑
第二条 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股份认购(此项目按一百股计算,以每股XX元自行认购)。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元(大写)人民币,占该公司资本的 % ;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元(大写)人民币,占该公司资本的 % ; 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出资额元(大写)人民币,占该公司资本的 % ; 第三条 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项目所有盈利的70%作为利润分配,剩下盈利的30%作为公司的运营资金(具体盈利分配事项由股东开会决定)。
2、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各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 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第五条 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以股东金额的月息计算作为违约金偿还给守约方,月息额叁分。)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第六条 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通过九江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第七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第八条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手印): 签字日期:
乙方签名(手印):
丙方签名(手印):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2
甲 方: 乙 方: 住 址: 住 址: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目的,投资设立了上海墨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地协商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达成了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万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万元
(1)甲方出资
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
万元,占启动资金的%;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上 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2、注册资金(本)万 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0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0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5000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双方协商和平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2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8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1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2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7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3
住 址:
身份证号:
乙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元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元
(1)甲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2)乙方出资 元,占启动资金的50%;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2,注册资金(本)元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50%;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户.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4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新) 篇5
合伙人: 身份证号: 合伙人: 身份证号: 合伙人: 身份证号: 合伙人: 身份证号: 以上合伙人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同经营管理 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1.公司名称: ; 2.住 所: ; 3.法定代表人: ;
4.注册资本(认缴制): 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商贸公司),合伙人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1)合伙人 作为投资人之一,在任何情况下都将以产品及原材料形式作为入股出资,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占总股份的 %;
(2)合伙人 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占总股份的 %;(3)合伙人 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占总股份的 %;(4)合伙人 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为 元人民币,占总股份的 %; 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任期三年。
2、为公司的执行董事,负责公司的管理,具体职责包括:(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7款处理;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3)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具体负责:(1)对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执行董事和总经理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7、股东薪资报酬
(1)的工资报酬为 元/年,年终结算前按 元/月支付;(2)的工资报酬为 元/年,年终结算前按 元/月支付;(3)的工资报酬为 元/年,年终结算前按 元/月支付;(4)的工资报酬为 元/年,年终结算前按 元/月支付; 以上薪资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年终结算后补足未发放的部分(具体执行细则见本协议第七条)。
8、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各合伙人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1)公司新进股东、涉及其他企业的、个人提供担保的;(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9、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合伙人各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合伙人各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合伙人各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合伙人各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合伙人各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后,截留30%作为公司发展资金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季度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共同投资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年终分红的数额为:年终财务结算,将全年总利润的5%作为销售公司员工的年终奖金,其余的剩余利润各合伙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另几方股东同意,股权预转让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若几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几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4)合伙人各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
(1)合伙人各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
(2)若清算后有剩余,合伙各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合伙人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合伙人各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补充协议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6
股东合作协议书
甲方: 舟山市存德堂医疗有限公司,住所地:舟山市定海区工农路27号3幢601室,法定代表人:周兰萍。
乙方: 舟山市泽善堂医疗有限公司,住所地:舟山市定海区环城南路381号,法定代表人:陈艳
第一条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经过甲、乙双方长期友好协商,根据平等互利、相互信任的原则,就入股经营舟山市存德堂医疗有限公司存德堂医疗诊所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二条 关于公司
舟山市存德堂医疗有限公司存德堂医疗诊所(以下简称存德堂诊所)系甲方分公司,经营范围为内科、皮肤科、肿瘤科、针灸推拿科、中医科诊疗服务。
乙方出资200万元入股该分公司,实际经营控制该诊所。第三条、关于董事会
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组成,对内掌管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经营决策的组织。每一位股东均代表公司形象,并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权益。
1、双方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3项规定缴纳出资并签约后,即成为公司股东。公司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份额享有权利,承担义务。
2、股东须遵守公司法以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3、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股东不得退股,但可以转让股份。
4、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公司董事会即可生效,由甲方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乙方担任公司董事及副总经理。
第四条、权利与义务
1、甲、乙双方均为公司最高领导人,对公司的发展、经营有最终的决策权。
2、为了明确双方职责并有利于公司发展,甲、乙双方需要合理分工,经双方协商决定甲方主要负责公司行政人力、设计策划、工商财务等方面的工作;乙方主要负责公司各项资源、市场开发、业务洽谈、现场实施等方面的工作。
3、公司支出、收入等财务状况甲、乙双方必须向对方完全公开,所有的支出均由双方签字方可生效。
4、甲、乙双方前期各自的市场资源、人脉关系、行业经验等均属于合作的一部分。
5、双方在签约之前若有正在独立进行的工作项目,应事先言明,在不影响公司运作也不占用公司资源的前提下,允许其在短期内继续独立完成。
6、任何一方不得将公司的发展战略以及各项资源透漏给外界或竞争对手,否则另一方有权项相关执法部门提起诉讼。
7、如因经营或管理等方面甲、乙双方各持己见,可召开公司会议全体表决,如确实无法统一决策,甲方拥有最终决策权。
8、如果公司是运营困难或需要资金周转,甲乙双方可协商再次为公司投资,根据双方投资金额的多少可重新制定双方的股份。
9、如公司运营亏损,无力继续经营,甲方有权将公司注销或拍卖,拍卖或变卖所得资金按照双方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配。
第五条、利润与分红
1、甲、乙双方为公司董事(股东),按其股份比例享有股份红利。
2、甲方持有公司股份 百分之五十一 ;乙方持有公司股份 百分之四十九。
3、股份红利是指公司年营业额减去公司投资成本以及所有运作资金后的资金,这个资金为公司年利润,再将年利润按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分发给股东;如果是负数公司就是亏损,亏损就不存在红利。
4、为保障公司正常可持续运营,股东分红不得超过公司年利润的80%
5、甲、乙双方虽身为股东,但参与公司经营与管理就应很享受公司支付的工资以及公司的各项福利。
6、甲、乙双方的待遇标准参考其投资比例以及工作性质和实际工作强度制定。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因职责重要,无特殊情况不得擅离职守。
2、任何一方擅自挪用公款超过伍万元以上,应受与此款项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3、任何一方隐瞒或更改公司账目中饱私囊,一经发现将处以双倍赔偿,情节严重者另一方可依据相关法律可向有关部门提起诉讼。
4、任何一方不得在公司以外经营与公司经营相关的业务。
5、私下把公司业务及订单转或介绍给其他公司生产经营等现象的,一经发现扣除违约方在公司所应有的公司履约基金,另一方有权全部处理履约基金.第七条、协议解除或变更
出现以下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 1.合同期限已满。
2.由于合理原因甲、乙双方同意将公司注销。3.由于国家法律或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出现以下情况须签订新的合同,同时解除此合同: 1.公司新增其他股东。2.股东股份变更。3.由于合作方式变更。第八条、协议期限
自签字之日起,有效期 6 年,即 2014 年 8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1 日。
第九条、协议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部分条目在公司成功注册后正式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甲方:
二人股份公司股东合作协议 2 篇7
甲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乙 方:
住 址:
身份证号:
丙 方:
地 址: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因共同投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
2、住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元
5、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6、性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其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股份分配情况
公司由甲、乙丙三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1)甲方占公司股份的%;
(2)乙方占公司股份的%;
(3)丙方占公司股份的%;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
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5)参加公示总经理办公会发表工作工作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4、丙方担任公司执行副总
(1)贯彻执行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
(2)协助总经理对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的实施和监管
(3)全面执行和管理公司广告业务
(4)参加公示总经理办公会发表工作工作意见和行使表决权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丙三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丙 三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丙三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丙三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丙三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丙三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公司成立起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年起,经两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
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丙三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丙三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丙三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三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丙三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
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三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弎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丙方(签章):
签订时间:2013年月
标准版公司股东合作协议书范本 篇8
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
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内部合作协议 篇9
甲方(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乙方(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丙方(姓名),性别,×年×月×日出生,现住址:×市(县)×街道(乡、村)×号
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丙三方自愿成立×××公司
经营范围:
注册资本: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营期限:
第二条 出资方式及占股比例
(一)甲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二)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三)丙方以×××作为出资,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第三条 盈余分配及债权债务承担
(一)公司由甲乙丙三方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二)公司盈余按照甲乙丙各自的投资比例分配,企业债务有公司承担,股东内部按照各自投资比例负担;
(三)股东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十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四条 甲乙丙三股东的权利
(一)分配红利;
(二)股东大会的表决权;
(三)优先购买其实股东转让的出资;
(四)依法及依照公司章程规定转让其出资额;
(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和财务帐目,监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并提出建议或质询;
(六)被推选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在公司清算时,对剰余财产的分享;
(八)法律、法规和本章程规定享有的其它权利;
第五条 甲乙丙三股东的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二)依其所认购出资额和出资方式按期缴纳股金;
(三)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承担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出资。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法人)转让其出资时,须经半数以上的股东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股东转让的出资,否则视为同意。
(二)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额后,公司重新编制新的股东名册。
(三)其他人如需入股,须经甲乙丙三方同意,并办理增加出资额的手续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一式×份,甲乙丙各一份。本协议自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签字或盖章)
乙:×××(签字或盖章)
丙:×××(签字或盖章)
签约地点:
×年×月×日
张春宇律师的博客[编辑]http://blog.sina.com.cn/u/2197435802
股东合作协议书 篇10
股 东 一: 身份证号:
股 东 二: 身份证号:
股东双方就加盟深圳骏富酒业有限公司投资开设 酒庄(以下简称“酒庄”)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一、设立的酒庄名称、地址、营业执照号码、经营范围
1、酒庄名称: 酒庄
2、地 址:
3、营业执照号码:
4、经营范围:,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
酒庄由股东双方共同投资设立。
总投资金额 拾 万 仟 佰 拾 元整(¥)。(1)股东一出资 元(大写:),占酒庄股份 %;(2)股东二出资 元(大写:),占酒庄股份 %;(3)欠款 元(大写:),详细欠款见相关欠款明细表,欠款 由股东双方共同偿还;
(4)启动资金主要用于酒庄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进货、开业等,如 有剩余作为酒庄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5)流动资金作为酒庄日常运营备用金,暂拟定 元。(6)在酒庄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股东双方共同指定的 临时账户(开户行: 账号:), 酒庄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酒庄账户。
(7)股东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资金转入上述 临时账户。
(8)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 责任。
三、酒庄管理及职能分工
1、酒庄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二年。
2、担任酒庄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酒庄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酒庄设立登记手续,作为代表与深圳骏富酒业有限公司签订加盟协议;(2)根据酒庄运营需要招聘员工
(财务会计人员须由股东双方共同聘任或授权);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酒庄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财务审批权限为 元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 的,须经股东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样酒及自用酒审批权限(涉及酒庄业务用酒,由执行董事兼总 经理负责审批,若当月样酒超过深圳骏富酒业有限公司所提供的样 酒额度,由股东双方共同协商,选取酒庄其他酒品作为样酒补充,样酒额度由股东双方协商决定。如果酒庄股东申请自用酒,则由执 行董事兼总经理审批,股东购买自用酒按统一折扣 折。酒庄 财务人员每月必须统计样酒和自用酒报表,交股东双方审核备案。)(5)负责与深圳骏富酒业有限公司对接以及酒庄日常经营需要的其 他职责。
3、担任酒庄的监事,具体负责:(1)对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2)检查酒庄财务;
(3)监督酒庄样酒使用情况和自用酒购买情况;(4)监督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执行酒庄职务的行为;(5)酒庄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4、重大事项处理
酒庄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股东双方达成一致决议方可进行:
(1)拟由酒庄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2)决定酒庄的经营方针和进货计划;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股东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酒庄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5、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股东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酒庄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酒庄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
1、酒庄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股东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任何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酒庄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酒庄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股东双方共同聘任或授权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酒庄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股东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及资金补充
1、利润和亏损,股东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保证酒庄流动备用资金 元,以及预留营业额50%进行还债的前提下,按季度进行分红,即按出资比例进行分红。
(2)累计亏损达到原资本金的30%,股东双方应在专卖店财务人员递交当月(累 计亏损达到原资本金30%月份)报表后5个工作日内,按股东双方占股比例补充 到位;
(3)若流动备用金不够酒庄运营或进货时,股东双方应按占股比例3天内补充到位。
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
1、转股:酒庄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另外两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拟将股份转让予酒庄现有股东之外的第三方,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
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
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如想退股,须先清偿其对酒庄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酒庄借款、该股东行为使酒庄遭受损失而须向酒庄赔偿等)且征得另外两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2)股东退股:
酒庄成立后,股东如需退股,征得另外两方股东书面同意后,按照
(现有库存以采购价计算+固定资产* %)*占股比例进行结算。若酒庄备用金不够支付,则另外两方股东协商出资结算或者酒庄继
续经营,暂停分红,待酒庄资金足够支付退股资金后进行结算。(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酒庄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 后的变更登记事宜。
3、增资:若酒庄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四方入股的,第四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酒庄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酒庄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酒庄被依法宣告破产;(4)、股东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股东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股东双方须在酒庄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酒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 日内补足,由此造成酒庄未能如期成立或给酒庄造成损失的,须向酒庄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酒庄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酒庄
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
九、其他
1、本协议自股东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股东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酒庄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酒庄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4、协议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4、本协议一式贰份,股东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股东一: 股东二:
签 章: 签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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