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咨询 服务合同

2024-09-12

融资咨询 服务合同(共11篇)

融资咨询 服务合同 篇1

一、甲方委托乙方服务事项

甲方因融资 万元事宜,委托乙方就融资方式、对象选择、操作办法、风险防范措施等事宜,委托乙方提供咨询服务。

二、乙方服务内容

1、帮助甲方联系或者寻找适合甲方融资需求的对象;

2、对甲方拟进行的融资方案进行可行性论证;

3、帮助或者代理甲方与潜在的融资对象进行初步的商业谈判或者协商;

4、根据融资意向双方的具体情况,为甲方拟定融资参考方案;

5、帮助或者指导甲方准备融资方案执行过程中所需的基本资料。

三、咨询服务费

就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甲方向乙方支付的报酬为:甲方按实际取得融资额的 %向乙方支付服务费。服务费在融资通过审批并取得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

四、乙方服务期限

乙方收取甲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的服务费后,为甲方提供的服务至以下条件之一出现时止:

⑴ 甲方与合作对方实现成功合作,即甲方与合作对方主要合作合同签订;⑵ 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放弃融资计划;⑶ 甲方已经实际失去融资条件;⑷ 甲方三次以上放弃与乙方联系的客户进行实质性谈判。

五、保密

为履行本合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融资信息、关于主体与资信情况的信息,经甲方特别明示为保密信息的,乙方应承担保密责任,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向第三人提供或者泄露,但为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除外。

六、风险承担

1、乙方为履行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方案与措施等均供甲方参考,对甲方使用后可能产生的风险不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对帮助或者指导甲方所取得的合作对方的调查资料的真实性,对合作对象资信状况与承担责任的能力不作任何保证。

3、乙方对所提供咨询服务是否能使甲方实现拟融资目的不作任何保证,甲方支付费用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全部或者部分返还。

4、对甲方与合作对方之间的合作合同的履行,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费用的,乙方有权在收到费用前暂停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

2、甲方逾期支付服务费的,应按逾期支付金额每日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乙方收到甲方费用后拒不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应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服务费。

八、争议解决方式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任何一方认为需通过诉讼方式解决的,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

1、对本合同的修改需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且签名代表人及印章应与本合同签名与印章相符。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可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

本合同签订于 年 月 日

甲方:

代表人:

日期:

乙方:

代表人:

融资咨询 服务合同 篇2

2015年11月4日, 河北中农博远农业装备有限公司 (简称“中农博远”) 与山重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简称“山重租赁”) 签订了融资合同, 融资额为5 500万元。中农博远董事长张和平、总经理助理马春雷, 山重租赁总经理梁雪文、山重租赁建机业务总监武勇等人参与了签订仪式。

据了解, 山重租赁是一家主要为重工集团产品销售提供金融支持的企业, 业务范围主要包括工程机械融资租赁、商用车融资租赁等。此次与中农博远合作也是公司扩大融资租赁业务范围的一项尝试。

锐评:中农博远与山重租赁合作, 开展农机融资租赁, 是近两年农机金融租赁成为农机行业的发展热点后, 又一农机企业开展农机租赁业务。随着农机企业纷纷开始开展农机租赁业务, 以及一些金融公司将业务点转向农机, 表明以往靠政策支持拉动的农机行业, 正在逐渐回归市场。而社会资本进入农机行业, 不仅弥补了财政补贴资金的不足, 也将成为促进农机行业增长的又一力量。

融资咨询 服务合同 篇3

关键词 合同 风险负担 租赁

我国合同法在买卖合同一章中,明确了买卖风险转移的时间界限和风险的负担。但在其他合同中,对此规定不是很明确。本文拟就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及承揽合同的风险负担做一探讨。

一、租赁合同

我国《合同法》第231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全部或部分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依此规定,租赁物发生风险时,承租人可以请求减少租金或不支付租金,这说明由出租人承担租赁物毁损灭失所致的租金损失。这样规定不同于交付转移风险的买卖合同标的物风险转移的一般规则。笔者认为,是因为租赁合同转移的是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承租人获得租赁物使用权是以支付租金为代价的,如果标的物毁损灭失,他便丧失了使用租赁物的机会,非归责于他的原因还要他承担风险,有悖于理。

关于租赁物自身的风险转移,我国合同法虽未明确规定,但自罗马法以来,就形成了物之所有人负担风险,即天灾归物权人负担的法律思想。故,当事人若无约定,由出租人按所有人主义承担该风险为宜。

二、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既有买卖合同性质又租赁合同性质,使得它的风险承担有一定的特殊性。是否既采买卖合同的交付主义一般原则,又采租赁合同的所有主义原则呢?

融资租赁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如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承租人)交付租赁物前发生风险,因出卖人实际控制支配租赁物且负有交付租赁物义务,租赁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其承担应没有争议。但如出卖人已向承租人交付了租赁物后发生风险,由出租人还是承租人承担风险呢?笔者赞同按如下情况区别对待为宜。 如果当事人订立合同时明确约定租期届满后租赁物归承租人所有,则出卖人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等于向买受人交付租赁物。此种融资租赁合同中,买卖合同性质更强一些,承租人向出租人购买租赁物是为了解决自己一次性购买租赁物所需资金不足,目的是融资。而出租人向承租人融资,不是为了获取租赁物所有权,而是获取租金,最后取得租赁物所有权的是承租人。按买卖合同中交付主义原则,承租人是买受人,出卖人向其交付了标的物,风险自然移转其承担。这也正如有的学者认为的那样,融资租赁合同中,承租人享有对融资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收益的权能,出租人的所有权受到承租人租赁权的限制,风险由承租人承担。由承租人承担融资租赁物意外毁损灭失的风险,体现了“利益之所在,即风险之所在”的市场交易原则的要求。

如果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对租赁物所有权无约定,则按合同法250条的规定,租赁物归属于出租人所有。此种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合同性质更浓厚一些,出租人是租赁物的所有权人,出租人将租赁物租给承租人使用,目的是获取租金。按所有权主义,所有权归谁风险由谁承担。即风险应由承出租人承担。

三、承揽合同

关于承揽合同的风险转移,我国合同法第265条规定:“承揽人应该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和工作成果,因保管不善造成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即承揽人仅在保管不善情况下才承担风险,若发生不可归责当事人的原因而引起的风险由谁承担呢?

我国合同法并未做出规定。笔者认为,不妨参照各国通用做法。如《法国民法典》第1789条规定:“在承揽人仅供给劳动力或操作的情形,材料灭失时,承揽人仅对于其本身的过失负担赔偿责任。”《德国民法典》第644条规定:“(1)工作验收之前,由承揽人承担风险。定作人迟延验收的,风险移转于定作人。对定作人提供的材料意外灭失或者意外毁损,承揽人不负责任。(2)经定作人要求,承揽人将工作送至履行地以外的其他地点时,准用第477条关于买卖的规定”,说明承揽人承担标的物交付前的风险,定作人承担所提供材料的风险。《瑞士债务法》第376条前2款规定:“在交付前,工作成果因意外毁损的,承揽方无权请求赔偿其完成的工作也无权请求赔偿其支付的费用。但定作方未及时接受工作成果的除外。因意外造成的材料毁损,由提供方承担后果”。《意大利民法》第167条规定:“在定作人接受成果前或者在检查成果时并未发生迟延,如果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任何一方的原因发生了灭失或毁损,材料是承揽人提供的,则标的物的灭失或毁损由承揽人承担。如果定作人全部或部分提供了材料,他要对其提供的标的物的灭失或毁损承担损失,其余部分由承揽人承担”。

可见,各国立法对于报酬实行交付主义的风险转移原则,而对于材料则实行所有人主义的风险转移原则。即在承揽人交付定作物前,由承揽人承担报酬的风险。定作人提供材料的,由定作人承担材料的风险。承揽人自己提供材料的,由承揽人自己承担材料的风险;在承揽人交付定作物之后,由定作人承担报酬的风险。由于定作物此时包含材料与已物化的承揽人的劳动,则定作人承担材料的风险,承揽人自担由于定作物毁损灭失所导致的承揽人物化劳动的灭失。

从立法技术上讲,这些规定在表述上所采用的技术是先一般性地规定整个工作物的风险负担问题,然后再例外地规定当材料由定作人提供时的该材料的风险负担规则。

参考文献:

[1]王利明.合同法新问题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2.

[2]史尚宽.债法各论[M].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0.

融资咨询 服务合同 篇4

合同签订日期:2013年月日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为解决自己发展中的资金需求问题,委托乙方有偿提供金融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 委托事项

甲方为实现融资,委托乙方的服务事项包括:

1.寻找资金方,资金方包括银行,金融租赁公司,信托公司等;

2.收集申请贷款所需资料,策划最佳的融资方案;

3.以甲方名义与资金方沟通贷款条件,利息和费用等相关事项。

第二条 委托期限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生效,自乙方为甲方完成第一条所述相关事项,融资得到实现时止。

第三条 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申请融资所需的相关资料、文件、凭证、权属证书,并保证其提供资料、文件、凭证或权属证书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

2.甲方应配合乙方与资金方进行必要的调查,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3.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自甲方或其关联方取得资金方的借款时起,由甲方按全部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总额的%,一次性以现金、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上述融资及经济信息咨询服务费;

4.因甲方原因解除委托或不履行本协议事项,甲方应支付乙方办理委托的事项所发生的交通费、通讯费、调查取证费、工人工资等费用。如乙方已经完成上述委托事项(主要是指甲方的贷款获得资金方的审批),则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委托或终止本协议,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按总融资服务费的50%对乙方予以补偿;

5.甲方有权敦促乙方办理委托事项,如乙方有不尽职,甲方在掌握证据的情况下可单方解除本协议;

6.委托期间,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询问,并及时向甲方汇报进展。

第四条 违约情形及责任

1.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未启动融资服务的,甲方可单独解除本协议,并收回甲方交给乙方的资料。时间以接受完整资料时间为准;

2.在乙方为甲方寻找到资金方并确定贷款意向后,甲方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办理相关手续,使委托事项无法实现的,甲方应当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服务费50%予乙方作为违约金;

3.甲方如不能如期支付乙方居间服务费,则按应支付居间服务费每日百分之五罚息,直至甲方付清全部居间服务费为止。如恶意拖欠或不与支付者,乙方有权转交第三方追缴,在追缴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有甲方承担。

第五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充分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受害方向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 其他条款

1.甲方保证融资目的为合法的,资金到位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任何问题,与乙方无关,甲方承诺,资金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所产生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交的所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咨询服务合同 篇5

兹因甲方就XX投资,委托乙方提供投资咨询顾问服务事项,经双方同意签定合同约定条款如下:

第一条咨询服务的范围及方式

(一)乙方提供甲方有关XX投资研究分析或建议服务;

(二)就本合同规定的咨询内容应以下列方式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

1.以甲、乙双方另行约定的方式定期或不定期提供有关的研究分析意见或报告(约定方式含电话、手机短信、传真、e-a)。于营业时间内接受甲方机动性咨询。

第二条咨询合约期间付费方式

(一)会员制

1.短信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

2.XX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

3.贵宾会员_______季送_______个月,若因大盘背景不佳,乙方操作保守。乙方向甲方承诺在服务期内至少为甲方创造_______倍于其所交付相应级别会员会费的盈利,否则将延期,直至达成此项承诺为止。合同资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应于签订本合同同时,以现金或汇款方式支付给乙方。

(二)提成制乙方向甲方收取每笔盈利部分的_______%做为该笔操作咨询费用,若甲方严格按照乙方所指导的操作产生亏损,将由下笔操作盈利部分补足亏损后再行提成。

第三条乙方及其从业人应本着善良管理人之责任处理受托事务,除应遵守主管机关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外,并应确定遵守下列事项

(一)不得收受甲方资金,代理从事XX投资行为;

(二)除法令另有规定或甲方另有指示外,乙方对因委托关系而得知甲方的财产状况及其他个人情况,应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

第四条甲方在签订合同前已详细阅读本合同书的内容,并了解及同意以下事项

(一)甲方是基于独立的判断,自行决定XX投资;

(二)甲方的XX投资行为,是甲方与XX发行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或XX经纪商间的关系。乙方仅是提供XX投资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不代理甲方决定或处理投资事务;

(三)因不可抗力造成信息传送中断与错误,乙方不负此责任;

(四)甲方不得将乙方所提供的研究分析意见或建议泄露予任何

第三人或与

第三人共享;

(五)甲方投资XX所产生的利益及风险悉由甲方自行享有与负担。

第五条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按照_________________执行,有效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计_______个月。

第六条合同经双方共同协商,因法律政策法规原因产生的变动,应对书面形式进行修改。

第七条合同终止与违约责任

(一)立合同双方书面同意终止本合同时,合同得以终止;

(二)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导致合同终止,甲方有权请求乙方退还扣除已使用咨询时间成本后剩余的费用;

(三)合同终止时,因提供XX投资咨询服务所必要的传输出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与已缴税费由甲方负担,乙方将从退还的咨询报酬中扣减或向甲方请求给付;

(四)甲方一签定合同,乙方即预收全额咨询费,并出具收据。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办理。

第九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正式生效。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方各执壹份为凭。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融资服务合同 篇6

法定代表人:___

住所:___

开户银行:___ 帐号:___

包买行:___(以下简称“包买行”)

地址:___

鉴于申请人申请由包买行对以其为受益人的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债权提供无追索权的贸易融资,为保证该业务的顺利开展,申请人与包买行特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 定义

福费廷业务在本合同及与本合同相关的文件中,指包买行向申请人购买有关国内信用证项下的债权,一经付款,包买行即丧失对申请人的追索权,除非该信用证开证行因当地法院发出止付令而未能履行信用证项下的付款责任。

第二条 交易的前提条件

经包买行审查,在满足下列条件的情况下,包买行方可向申请人提供融资:___

1、申请人须向包买行提供书面申请(申请书格式见附件2.1);

2、申请人已经向包买行提交有权签署本合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文件和单据的授权人员名单及上述人员的签字样本;

3、申请人已按包买行要求填妥有关凭证并根据包买行的要求提供有关的文件材料;

4、申请人已办妥本合同及业务合同所必备的法律和行政审批手续,包买行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审批文件的副本或与原件相符的复印件;

6、申请人必须向包买行提交信用证项下的单据;

7、包买行将单据提交开证行后,收到信用证开证行/保兑行的承兑电或承诺付款电文;

7、包买行在认为必要时,有权向开证行/保兑行发送款项让渡通知;

8、未出现本合同第七条所规定的违约事件。

第三条 交易的申请与确认

申请人与包买行签署本合同后,每申请叙做一笔福费廷业务(下称“交易”)须提交一份申请书;在第二条规定之条件满足的情况下,包买行向申请人出具买入通知书(通知书格式见附件2.2)。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笔交易相互独立,每一笔交易均应该遵守本合同、相关信用证以及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包买行出具的买入通知书之约定。

第四条 付款

在本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全部落实的条件下,包买行将相当于单据面值,或开证行及/或保兑行承兑/承诺付款的金额在扣除贴现利息和相关费用(有关规定见本合同第五条)后的净值贷记客户在包买行的账户。

第五条 价格

为确定购买相关债权及/或单据的价格,双方同意从单据面值或开证行承兑金额中扣除:___

1、融资利息:___自包买行向客户提供融资付款之日起至债权到期日或开证行承兑到期日为止。融资利息=融资金额X融资利息率X融资期/360,其中:___融资利率以%.表示;

2、相关的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扣费、电报费、快邮费等,按照实际发生额计算;

3、福费廷业务手续费。

包买行提供了单据和报文等的审核、传送等服务,申请人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手续费。

4、风险承担费。

包买行承担了开证行/保兑行等银行支付风险,申请人应按照 的标准支付风险承担费。

如果由于银行扣费等原因使开证行/保兑行最终付款额少于包买行向申请人融资金额时,申请人保证在接到包买行书面证明后7个工作日内将差额及相关利息补还给买方。

第六条 保证与承诺

申请人保证并承诺如下:___

1、申请人依法登记注册并合法存在;

2、申请人已获得签署本合同所需要之授权;

3、申请人在每一份要求申请人签字的单据上的签字均为有权签字人真实签署;

申请人向包买行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报表和凭证等是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4、申请人在包买行处开立了结算账户;

5、每张单据的面值代表着信用证的付款方由于申请人向信用证项下开证申请人交付的货物或提供的劳务而应在到期日无条件向申请人支付的`款项,不存在任何针对该款项的抗辩、抵消或反索偿;

6、申请人在单据上未设立或允许保留任何抵押、质押、权益转让或其他担保,且不会采取任何可能损害或限制包买行与单据有关权利的行动;

7、基础交易真实、合法。对于所从事的基础交易,申请人已获得所有必要的董事会或政府批准、缴付应交税款、完成其他法定的登记工作,以确保本合同及包买行在本合同项下权利的合法性、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以及在中国法院本合同作为证据的可接受性;

8、申请人所进行的该项贸易没有抵触国家法律,并且付款必须是全额支付,无须缴付任何税项或任何扣缴的证明;

9、据申请人所知,不存在影响信用证项下款项支付的法律止付令或任何其他可能影响信用证项下款项支付的问题;

10、在申请人因某种原因收到信用证项下款项时,申请人应立即支付给包买行,并且在该笔款项交付包买行之前,申请人完全为包买行的排他利益收取和持有该笔款项并等待包买行的指示;

11、如开证行在到期日未能全额支付信用证项下的款项,申请人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协助包买行从开证行取得信用证项下未付款项,这些行动包括但不限于:___应包买行要求,代表包买行进行追索或起诉,或以申请人的名义追索或起诉,或根据信用证采取的其他任何为追讨信用证项下未付款项所必须的行动;

12、如开证行因当地法院发出止付令的原因而未能履行信用证项下付款责任,申请人必须向包买行返还相当于单据面值或开证行承兑金额的款项,并赔偿包买行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利息损失(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相同利率计算的从到期日到包买行收到该款项日期间的利息)、电报费、律师费及其他费用。如申请人未能按要求返还该款项,包买行有权随时从申请人开立在包买行总行及任何分支机构的账户上扣除上述款项。

第七条 违约事件及处理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申请人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___

1、申请人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2、申请人在第六条中的保证与承诺不真实,或违反其所作的保证与承诺;

3、申请人在与包买行总行或任何分支机构之间的合同项下发生违约事件;

4、申请人终止营业或发生解散、撤销或破产事件;

5、申请人的财务状况在本合同签定后发生了包买行认为的重大不利变化。

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违约事件时,包买行有权采取以下措施:___

1、要求申请人限期纠正违约事件;

2、解除与违约行为有关的任何一笔交易。在交易被解除后,申请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包买行返还单据面值并结清所有未付利息。如延期返还,自延期之日起,包买行有权向申请人加收双方约定融资利率 %的迟付利息。如包买行未终止合同,则任何一笔交易的解除不影响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其他未解除的交易项下的权利和义务;

3、终止合同;

4、有权从申请人开立在包买行任一机构的账户中或从其他收款账户中主动扣划申请人应付的款项,包括申请人应支付给包买行的任何费用。

如因政府命令、法律或法规的实施使包买行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成为非法或信用证的任何一方被禁止付款,包买行将被免于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

第八条 费用

与本合同订立、履行及纠纷解决有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等均由申请人支付或偿付。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解释

本合同经双方书面同意可以修改、补充或解除。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均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包买行给予申请人任何宽限、豁免、优惠或延缓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均不影响、损害或限制包买行依据本合同和法律、法规之规定而享有的一切权益,不应视为包买行对本合同项下权利、权益的放弃。

所附《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债权无追索权转让申请书》、《国内信用证项下卖方债权无追索权买入通知书》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上述申请书和通知书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申请书和通知书为准。

第十条 法律适用及诉讼管辖

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的银行标准实务和国际惯例;

2、在合同履行期间,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包买行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合同的生效及修改

本合同经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申请人与包买行各执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双方同意对本协议进行补充或修改,须签定书面协议并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补充或修改协议经申请人和包买行签章后生效。

申请人(公章) 包买行(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论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问题 篇7

传统租赁是以实物流转为主要特征的, 而融资租赁是以实物、技术流转为前置继而进行货币流转为主要特征的。因此, 按照我国金融机构管理规定, 从事以融资金融手段进行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此类企业在取得工商注册登记后必需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如果以外汇从事融资租赁经营活动的, 还要取得《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中国人民银行于1984年10月17日颁布的《关于金融机构设置或撤并管理的暂行规定》中即明确规定, 租赁公司属于金融机构, 应当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1991年2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联合颁布《关于金融机构办理年检和重新登记注册问题的通知》【银发 (1991) 38号】中又明确规定, 金融租赁公司经验收合格给予换发《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 经营外汇业务的换发《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1994年8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金融机构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融资租赁公司属于金融机构;第四条规定:金融租赁属于金融业务;第六条规定:法人型金融机构要取得《金融法人许可证》, 未取得许可证者一律不得经营金融业务;第二十一条规定:经批准开业的金融机构, 凭工商营业执照领取《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 经营外汇业务的另按规定申领《经济外汇业务许可证》, 办妥以上手续始得营业;2000年6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颁布《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 对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作了专门规定, 上述的规定中始终体现我国对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融资租赁公司采取法律上严格管制措施, 对其主体资格作了严格的限定, 其特征之一就是许可证资格准入制。

我国允许从事融资租赁业务始于上个世纪80年代初, 宗旨为利用外资通过融资租赁的方式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到80年代中期, 我国形成了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 (至今为止约近50家) 为主体, 从事以国际货物买卖为前置的国际融资租赁业务, 国内银行也设置了专门从事国内融资租赁业务的机构, 形成了一定的行业规模, 但由于行政部门之间政策上的协调和沟通不够, 管理上的衔接性和统一性不足, 出现了政出多门, 各执一端的现象。加上立法上的滞后, 导致融资租赁合同出现争议后, 司法机关不能形成整体和统一的司法评价。例如, 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国家外经贸部批准成立, 批准成立后既持批准证书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工商营业执照, 规避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 在未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 从事金融租赁业务, 在未取得《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 从事外汇金融租赁业务, 对这类企业, 发生融资租赁合同纠纷而诉讼人民法院时, 必然要涉及主体资格被审查的情形。如认定其主体资格合法, 就否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管理职能, 否定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权力。如认定其主体资格不合法, 又否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管理职能, 否定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企业经营主体资格的权力, 在司法评价上处于两难境地, 其本质体现出维护国家法律的整体性、统一性、权威性上的无奈。所以, 对中外合资融资租赁公司在未取得《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和《经营外汇业务许可证》的情况下, 即取得从事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工商营业执照, 其主体资格合法性的认定, 在司法实践中出现了否定说、肯定说和折衷说。这些争论还在继续, 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融资租赁合同签订、履行和争议的解决, 笔者认为融资租赁合同主体资格认定的法律问题是应当重视和解决的法律问题。

二、回租赁形式的融资租赁合同的法律问题

按照国际租赁契约统一规则和我国《金融租赁公司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融资租赁合同分四种并列方式, 既直接租赁、回租赁、转租赁、委托租赁。直接租赁是以国际货物买卖或国内杂物买卖为前提的融资租赁业务。转租赁是以国际货物租赁或国内货物租赁为前提的融资租赁业务。这两种租赁方式是以具有先进生产要素为特征的物资 (技术、设备) 形态的运动为前提, 继而进行货币形态 (租金) 的运动, 这种以金融为手段把工业、金融、贸易集于一体, 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 以先进的生产要素实现企事业单位技术进步, 可以直接和显见地体现我国对融资租赁业的产业要求, 体现我国对外开放的宗旨和立法目的。委托租赁是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居间服务, 是融资租赁业务的延伸。回租赁业务是将承租人享有所有权的设备买入, 再租给承租人收取租金, 回租赁合同履行终结时, 再将设备所有权回转于承租人。这种租赁业务设备的物资运动形态仅有观念上的运动, 涉及实际上的运动是以货币形态的运动为主要特征。本质上体现的是资金市场的融资和物的担保。回租赁业务如不在立法上和行政管理上严格规范, 极易造成我国关于融资租赁业利用外资引进国际上先进的技术和设备, 促进国内企业贸易发展, 实现企事业单位科技进步的产业政策发生冲突, 也极易规避我国对金融行业的严格管理和外汇严格管制的法律规定。例如, 有些回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为了规避企业间不得相互借贷的法律规定, 利用回租赁合同与借贷合同极为相似的特征, 达到既为“承租人”解决资金, 又为“出租人”牟取高于贷款利息租金利润的目的, 而订立形式要件为融资租赁合同, 实质要件为借款合同, 这是融资租赁合同争议纠纷中常见的规避法律的行为。由于回租赁合同与借款合同有较多相似之处, 加上实施操作不规范, 故二者在实践中比较难以区分和认定。由于回租赁合同与借款合同在主体、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标的物流转方式等方面的极为相似, 将此类问题全部归于司法环节中解决难度极大。笔者认为, 第一, 在立法上要明确和具体地规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司从事回租赁业务的资格, 并且应当严格限制, 实行回租赁业务的特别准人制度;第二, 有关行政管理机关要对回租赁业务的资格实行严格的审查制度和监管制度;第三, 融资租赁行业要建立自律制度, 在回租赁业务自律方面应更加严格。回租赁业务并不体现进口技术和设备的租赁业务的主要宗旨, 仅是租赁业务的补充形式。回租赁业务规避法律的行为, 客观上已经严重地影响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和国家外汇管理秩序, 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成为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的祸源之一, 应当是国家在经济活动中重点治理和整顿的对象。笔者认为, 回租赁业务在我国当前的经济活动中应当限制其发展, 实施严格的管理措施, 对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以回租赁业务方式实施融资租赁的合同行为, 应当进行严格的治理和制裁。

三、融资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承租人破产的法律问题

按照融资租赁行业惯例, 在融资租赁合同履行终结之际, 承租人象征性地交付给出租人小额款项, 租赁物所有权就转移至承租人, 而在租赁物交付出租人时起至承租人交付全部租金并且象征性地交付给出租人小额款项前, 在法律上都属于合同履行之中。在此时间段内, 从租赁物权属性质上看, 出租人为所有权人, 承租人是使用权人, 如承租人发生破产事由, 出租人应首先对租赁物行使其所有权, 其后才能行使债权。融资租赁合同的履行, 一般都有保护人为承租人提供担保, 并且多是连带保证责任。《审理租赁的规定》第十七条规定:“在承租人破产时, 出租人可将租赁物收回, 也可以向受理破产案件的法院申请拍卖租赁物, 将拍卖所得款用于清偿承租人所欠出租人的债务。租赁物价值大于出租人债权的其超出部分应退还承租人, 租赁物价值小于出租人债权的, 其未受清偿的债权应作为一般债权参加清偿程序, 或者要求承租人保证人清偿”。如果承租人至破产宣告之日时存在欠付出租人的租金的事由, 出租人要以先处分租赁物为前置条件, 根据处分租赁物的具体结果, 才能确认债权的具体数额并行使法律上的请求权。这种情形是由于融资租赁合同本身就存在的担保特征, 既融资租赁合同具有融资和物的担保属性。融资租赁合同如存在处于从属地位的保证合同时, 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因存在物权的保证而相对弱化。因此, 融资租赁合同的保证责任区别于为破产提供担保的如借款合同的保证责任。在借款合同中对连带责任保证人, 债权人可以选择向保证人主张并由保证人对破产人的全额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而融资租赁合同的连带责任保证人, 在出租人要求承租人全额承担清偿责任时, 可依法主张出租人先处分租赁物, 之后才对租赁物处分所得不足以清偿债务的部分承担责任。而在实践中往往判令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代破产人 (承租人) 偿还全部债务。完全漠视了出租人的物权应当折抵部分或全部债权的属性, 违反了法律上的特别规定, 客观上加重了保证人的责任, 也违背了物权优于债权的民法原理。

服务与咨询 篇8

张大伟又“犯事”了。来办公室,耷拉脑袋听我做思想教育,走出办公室,一天后又“犯事”……这样“老师开花学生不结果”,不止在张大伟一个人身上出现。趁这次教研活动,我提出了这个问题,大家七嘴八舌地讨论起来。看来,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还是一门学问呢。

开放式:社会实践。周一的班会上我宣布,本周六我们去渡江战役前总旧址去“秋游”,同学们别提多兴奋了。整整一个星期,大家都在讨论、策划这次出行。当然了,游玩的过程也是兴奋而愉快的。我没有布置作文,也没有提爱国主义教育。可是几乎所有的同学都把这次活动写在了周记本里,对渡江战役那段艰苦的岁月也有了深刻的认识。

思想品德内容,实践性比较强,不少内容是取自现实社会,距离学生身边很近的实例。但教材的滞后性所造成时空、心理距离带来学生知、情障碍始终是难以解决的问题,必须用学生现实生活中的所见所闻来进一步充实教学内容,才能让学生参与其中并接受教育。

表演式:直观形象。粘上长长的胡子,穿上长衫,手拿“酒瓶”,亦步亦趋抑扬顿挫地念念有词。你可千万别以为这是在放电视,这是教学《静夜思》的场景。

思品的内容,通俗易懂,具体明了,但其可参与度尚不足,更谈不上学生自主参与,因而,有必要对教材内容及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重组。根据小学生活泼好动,喜好直观的心理特点,教学中更多地利用课堂表演,使教学形式更多样,学生情绪就被调动起来。

模拟式:设立情境。有些课文内容,单单靠讲解,学生兴趣不高,更别提渗透思想品德教育了。如果通过设立一些情境,效果怎么样呢?

有一次,新闻播报了一个山区的孩子,因为贫困上不起学,靠拾破烂为生的故事,在同学们中引起很多讨论。我抓住这个机会,在一次班会课上,进行了一场模拟。在情景中,很多孩子因为没有“吃”的,急得哭起来;有的孩子。因为找不到可以卖的“破烂”,伤心得垂头丧气。通过这次小小的模拟,孩子们体会了生活的艰辛。不少家长后来打电话来说,孩子这段时间变得懂事多了。

演讲式:升华情感。小学语文第十册,有两首革命烈士的诗篇。在教这一课时,我没有仅仅局限于书本上的内容,而是让同学们找其他的革命烈士的事迹,然后再把这些事迹用演讲的方式,表达出来。

有了展示口才的机会,大家才不会放过呢。大家找来方志敏、刘胡兰、吉鸿昌的故事,改写成精悍的小文章,还把自己的感受写进去了呢。这样,课堂上的20分钟,成了最热闹,大家最兴奋的时间。

控诉敌人暴行,声泪俱下;颂扬革命先辈气节,肃然起敬。这种“激情式演讲”,对我都是很大的渲染。

把学生放在主体地位,增加课堂的趣味性,原来,思想品德教育也可以这么简单。

小天地中的梦想盛雨辰

我总痴想有个自由的小天地,我总向往有个种植梦想的地方。

但在爸爸妈妈的监视下,这是个幻想。

我总想在一片肥沃的土地上播种理想,我总想为理想插上翅膀。

但是,四周一片荒凉。

终于有一天,一个我梦想中的天地来了,那是一个小瓶子,

我与小伙伴们钻入瓶中,我们的幻想将成现实。

瓶里盛满了沃土,我们尽情玩耍,

我们大声歌唱,我们种下希望。

不久,希望的种子越长越高,变成藤蔓冲出了小天地。

梦想的花儿,含苞欲放。

这时,我突然发现,天好蓝,风好柔,

属于我自己的那颗太阳,正放着耀眼的光芒。

魔瓶的故事黄倩萍

有三个孩子,一直喜欢幻想,幻想着天空,幻想着奇异的树。

一天,他们三个去公园玩。他們玩累了,便坐在湖边的一个大石头上休息。他们正休息的时候,看到湖上一个很大的玻璃瓶向他们游来。“那个瓶子可真大呀!”其中一个孩子说。

他们三个跑向那个大瓶子。“可是,我们怎么上去呢?”其中一个小女孩问。正说着,只见瓶口上放下来了梯子。三个小伙伴爬了进去。

瓶子开始游动,游往的是天空之城。可他们三个并不知道。其中两个孩子想:如果这瓶子里有一棵奇异的树,那该多好啊!想着,瓶子里冒出了一粒种子和一些土,两个孩子用铲子把土松开,然后把种子放进去。没过多久,从土里长出了一棵奇异的树!

“那棵树好像生长在魔法森林里的植物!我玩的游戏里的树就是这样!”其中一个孩子说。

瓶子游上了天空,三个小伙伴看到了白云,他们的天空之旅开始了……

梦,逆向漂流陈漫兮

水没沙漠

一片湛蓝

星点的绿

忧伤已逝向远方那相交的点

还是那个点

晶莹剔透的漂流瓶

悠悠地飘来

欢乐地笑

美丽地梦

漂流瓶饱含着

一切的一切

还有孩子美妙的童年

懵懂的样子

不知一切

崛起忧伤

雀跃地跳、笑

宝瓶将要沉寂

孩子们的笑化作点点泡沫

宝瓶后退.后退

依然是在那个点上

Reverse drifting dream

咨询服务合同(一) 篇9

______________管理研究所(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____________公司经营处于亏损状态,甲方为扭亏转赢,需对公司进行亏损诊断,并制定相应的经营策略、管理模式,以再造公司竞争力。

乙方拥有提供此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验,并同意提供该项咨询服务。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就____________公司的咨询服务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____________公司为_________,规模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方的咨询要求如下:

(一)____________区域经济、旅游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

(二)____________公司的现状及亏损原因分析;

(三)____________公司的客源市场及竞争对手分析;

(四)____________公司扭亏为赢的具体策略;

(五)____________公司的发展规划(包括短期、中期和长期的经营管理策略)。

三、咨询服务的具体标准:本次咨询服务合同结束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的具体材料:

____________公司的咨询服务报告书包括:(1)公司现状、亏损分析及整改方案;(2)提升竞争力的营销策略、市场定位、市场调研、形象策划、运营框架等;(3)公司重新定位的中长期规划等。

四、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专家姓名、职称、专长及分工:__________

五、乙方于____________前向甲方递交咨询成果的框架性意见。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日内结束咨询工作,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前向甲方提供相关报告初稿,必要时甲方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评审,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底前提供报告定稿。

六、在乙方咨询期间,甲方提供如下配合:

(一)应乙方的要求,提供____________公司经营的相关资料及信息;

(二)为上列咨询人员提供在____________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工作餐;

(三)为乙方的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服务费用及支付

(一)甲方为本次咨询服务业务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__万元咨询费;

(二)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的____________%,即____________万元,乙方提交了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之报告后____________日内支付其余的____________%,既____________万元;

(三)乙方为本次咨询服务所发生的通讯费、交通费和其它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对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咨询合同期间所发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本咨询服务合同不构成甲方与咨询人员间的雇佣关系。

九、乙方提供的咨询报告等材料必须具备专业性、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对咨询服务的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十、乙方必须对本次咨询相关的全部材料保密,并不得用公开发表等方式为社会所公知。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分执。

十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信息咨询服务合同 篇10

信息咨询服务合同范文1

甲方:华狮旅行社(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鉴于甲方经营发展需要,提高公司竞争力,由乙方为甲方提供票务政策、出售等信息的咨询服务

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的咨询要求如下:

要求乙方所提供的相关票务信息具备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

二、乙方提供指定的提供咨询服务的相关人员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

(一)甲方每月就咨询服务业务向乙方支付咨询费;

(二)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具体以双方确认结算为准;

(三)乙方为本次咨询服务所发生的通讯费、交通费和其它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乙方应当出具合法有效的咨询服务发票。

四、对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咨询合同期间所发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本咨询服务合同不构成甲方与咨询人员间的雇佣关系。

五、乙方提供的咨询报告等材料必须具备专业性、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对咨询服务的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六、乙方必须对本次咨询相关的全部材料保密,并不得用公开发表等方式为社会所公知。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分执。

八、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经办人

联系方式

乙方:

经办人

联系方式

信息咨询服务合同范文2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

国际饭店经营处于亏损状态,甲方为扭亏转赢,需对饭店进行亏损诊断,并制定相应的经营策略、管理模式,以再造饭店竞争力。乙方拥有提供此项服务所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经验,并同意提供该项咨询服务。现经甲乙双方协商,特就_国际饭店的咨询服务及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_国际饭店为四星级酒店,规模为:建筑面积5.6万平方米,客房411间。

二、甲方的咨询要求如下:

(一)_区域经济、旅游业的现状及发展前景分析;

(二)_国际饭店的现状及亏损原因分析;

(三)_国际饭店的客源市场及竞争对手分析;

(四)_国际饭店扭亏为赢的具体策略;

(五)_国际饭店的发展规划(包括短期、中期和长期的经营管理策略)。

三、咨询服务的具体标准:本次咨询服务合同结束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交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的具体材料:

国际饭店的咨询服务报告书包括:

(1)饭店现状、亏损分析及整改方案;

(2)提升竞争力的营销策略、市场定位、市场调研、形象策划、运营框架等;

(3)饭店重新定位的中长期规划等。

四、乙方提供咨询服务的专家姓名、职称、专长及分工:

五、乙方于_前向甲方递交咨询成果的框架性意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日内结束咨询工作,__年_月_日前向甲方提供相关报告初稿,必要时甲方可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评审,__年_月底前提供报告定稿。

六、在乙方咨询期间,甲方提供如下配合:

(一)应乙方的要求,提供_国际饭店经营的相关资料及信息;

(二)为上列咨询人员提供在_工作期间的住宿及工作餐;

(三)为乙方的咨询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服务费用及支付

(一)甲方为本次咨询服务业务向乙方支付_万元咨询费;

(二)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的_%,即_万元,乙方提交了符合本合同第三条规定之报告后_日内支付其余的_%,既_万元;

(三)乙方为本次咨询服务所发生的通讯费、交通费和其它费用支出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对乙方人员在履行本咨询合同期间所发生的人身等意外,甲方不负任何责任,本咨询服务合同不构成甲方与咨询人员间的雇佣关系。

九、乙方提供的咨询报告等材料必须具备专业性、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乙方对咨询服务的正确和完整性负责。

十、乙方必须对本次咨询相关的全部材料保密,并不得用公开发表等方式为社会所公知。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由甲、乙双方分执。

十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信息咨询服务合同范文3

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甲方提供信息咨询事宜,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服务项目

乙方为甲方提供就下列项目的信息咨询服务:对甲方所销售产品进行市场细分与目标市场的选择等。

二、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

1、以上服务项目收费共计人民币 31800,签约后预付全部费用的70%,为人民币 31800,在项目完成时一次性支付剩余费用。

2、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壹周内开始实施教育信息咨询服务,并在一个月内完成所有的咨询服务。

三、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

(一)甲方的基本义务

1、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

3、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

4、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

(二)乙方的基本义务

1、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

2、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

3、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

4、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

四、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

共2页 第1页

1、本合同在签约并成功付费后生效。

2、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由第三方调解。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

4、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效力相同。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年

服务与咨询 篇11

安徽省家庭教育研究会特约供稿

女儿犯了一个小错误,我生气地扬起巴掌:“打你.打得你屁股开花。”

女儿瞪着眼睛看我.突然哈哈笑了:“真的吗”我的屁股会开出什么花?你快点打啊。”我一愣.也忍不住笑了.和女儿乐得抱成一团。

“打得屁股开花”是一句很平常的俗语,小小的女儿从中感受到了幽默,营造出了有趣、轻松的氛围,化解了我的怒火,融洽了彼此之间的关系。

幽默是对有趣、可笑事物的一种愉悦的心理反应,是一种亲切、轻松的感觉,是人的情感的自然流露。幽默是情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智慧的体现,是人际交往的润滑剂,能融洽关系、化解矛盾。心理学家认为,幽默感在社交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人们讨厌冷漠、讨厌忧伤,但决不会讨厌一个人所带来的欢笑。所以,幽默风趣的孩子在交往时更容易受到别人的喜爱和欢迎,孩子的身心也随之得到更和谐的发展。专家表示,并不是所有的孩子都具有幽默感,幽默感30%来自天生的性格,更多的则是后天培养出来的。

如何培养孩子的幽默感呢?

用父母的幽默感染孩子

家长首先要让自己学会幽默,父母的幽默,能起到说教无法比拟的作用,能潜移默化地影响孩子成为一个乐观的人,增加他在人际交往中受欢迎的指数。比如父母夸张的笑脸和动作、和孩子捉迷藏时,突然伸出躲在门后的脑袋,或是对孩子的“杰作”发出夸张的叫喊和表情,都会令孩子兴奋不已。

培养孩子的语言能力和想像力

如果孩子想像力欠缺,脑中储存的语汇贫乏,就不能充分表达自己的幽默,所以应培养孩子的语言能力和想像能力。家长可以引导孩子多看一些漫画,背诵儿歌、古诗,另外,给孩子讲一些有益心智的故事,充分挖掘故事中的幽默因子。

培养孩子愉悦和宽容的心态

幽默的心理基础是愉悦、宽容的心态.要教育孩子在与人交往时愉悦相处,宽容待人,用幽默解决矛盾纠纷、用幽默提出与对方分享的要求、用幽默提出批评建议。

让生活充满笑声

一个幽默的孩子肯定是爱笑的孩子.爱笑的孩子往往善于发现幽默和制造幽默。在日常生活中,家长可多跟孩子玩一些有趣的情境游戏,如躲猫猫、拌鬼脸、找宝贝,让孩子在游戏中充满开心的笑声。

给家长的话:

幽默,是生活的调味剂,更是一种智慧。对于孩子而言,幽默,要蹲下来.俯就孩子的角度,用贴近孩子的方式表现事物的趣味,着重于体态表现,淡化逻辑“包袱”,既不能以高高在上的姿态去表现孩子不懂的幽默,更不能嘲笑孩子的天真无邪。父母要常为孩子创造轻松的氛围,让孩子多一些发自于内心的笑声,这不仅仅是他童年的愉快体验,更是形成美好人格的必要因素。

教会孩子幽默,也就教会了他快乐的本领和与人相处的能力,让我们的孩子在幽默中健康成长。

关于参加全省庆祝建国60周年少儿文学作品大赛暨首届“万思杯”作文大赛的通知

为纪念建国60周年,进一步推动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安徽省妇联《家教世界》杂志社、安徽省家庭教育研究会于2009年6月30日前举办庆祝建国60周年少儿文学作品暨首届“万思杯”作文大赛。现将有关组织推荐大赛作品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稿内容及要求:

以建国60周年、改革开放30周年、歌颂祖国、弘扬民族精神为主题。参赛作品可以从不同侧面反应社会、家庭、校园中的中小学生丰富多彩的生活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参赛范围:

小学生、中学生。

三、每组奖项设置:

(根据作者年龄段的不同,大赛设置“初中”“小学高年级”和“小学中年级”三组)

作品奖(发给作者本人):

特等奖:1名;颁发证书、奖品。

一等奖:3名;颁发证书、奖品。

二等奖:6名;颁发证书、奖品。

三等奖:30名、优胜奖若干。颁发证书。

获特等奖作品《家教世界》予以刊登;

一等奖、二等奖作品选优刊登;

《家教世界》将对所有获奖作品精选结集推出。

指导奖若干(发给指导者和组织者):

优秀指导奖若干名;颁发证书、奖品。

优秀组织奖若干名(组织60名以上学生参赛);

颁发证书(锦旗)及奖品。

四、征文要求:

1、文章内容积极健康,体裁不限(小说、戏剧除外),要求文笔流畅,富有真情实感。

2、字数要求(小学生征文不少于300字,初中生不少于500)字。

3、必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套改。请自行保存底稿。

4、请在文章结尾附详细个人资料(姓名,所在学校、年级、班级,联系方式)。

5、征文时间——即日起至2009年6月28日止。(以邮戳日期为准)

五、投稿方式

1、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家教世界》编辑部(投稿电子信箱:glszwlb@163.com)。电子邮件投稿,请在邮件主题栏注明“征文”字样,文尾注明作者个人详细资料。

2、邮递投稿,请在信封背面右上角注明“征文”字样(投稿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57号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楼《家教世界》杂志社;邮编:230001)。

3、直接送交:合肥市长江中路57号省妇女儿童活动中心20楼《家教世界》编辑部。

或者送:合肥市淮河西路278号合肥商会大厦西四楼万思学校

4、咨询电话:0551—2608785 2618482

六、注意事项:

欢迎语文老师及学校组织参赛。组织者请附详细资料(姓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组织参赛学生人次)

七、郑重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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