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2014年公开招聘150名教师简章

2024-06-19

兴化市2014年公开招聘150名教师简章(通用10篇)

兴化市2014年公开招聘150名教师简章 篇1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招聘对象、报考条件

1.招聘岗位及计划

兴化市教育局所属相关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教师合计为150人,招聘岗位及计划详见《兴化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招聘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不含我市教育系统在编人员(下同)。

(2)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报考幼儿园B1、B2类岗位者须为在我市注册幼儿园任教的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3.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服从安排。

(4)年龄在18至30周岁,即1984年7月30日至1996年7月31日期间出生。报考幼儿园B1、B2类岗位的,具有从事幼儿教育5年以上工作经历,现仍在我市注册幼儿园任教的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兴化市户籍或兴化市生源。兴化市户籍指在本简章公布之日前具有现兴化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户籍。兴化市生源指高校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为现兴化市行政区划范围内的生源。以下人员可不受户籍或生源限制:

①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

②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考生(夫妻分居、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

③经省批准录用在我市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

(6)取得与招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职中专业课教师的除外)。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书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证书通用。

②取得某一级教师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可报考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学段学科,报考幼儿教师岗位须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③取得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资格证书人员可报考小学科学教师岗位。

④取得政治、历史、地理、心理健康学科资格证书人员可报考小学品德与社会教师岗位。

(7)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及其他资格要求(详见《兴化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8)身心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化市教育局统一组织,按照公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与面试、体检、考察、公示、选岗、聘用等九个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简章

市人社局、市教育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分别通过兴化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兴化教育网等网站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4年7月30日—7月3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兴化市英武北路79-3号,原鲁迅中学对面)。

3.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兴化市户籍(生源)证明(户口簿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除按简章要求提供的材料外,夫妻分居两地的,应出具结婚证以及在兴化市一方的身份证、户籍证明;父母身边无子女的,应出具父母在兴化市的户籍证明、独生子女证或由父母所在地的派出所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出具的父母身边无子女的证明材料等;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还应出具军队师(旅)以上政治部门同意随军的批文。经省批准录用在我市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应出具市委组织部证明材料;经省批准录用在我市工作的“三支一扶”人员,应出具市人才服务中心证明材料。

(2)教师资格证书。

(3)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考幼儿园B1、B2类的考生还须提供任教工作经历证明等。

(4)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电大、夜大、函授、自考、网络教育等)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证明。

5.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下载填写《兴化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只能选择报考一种岗位,不得兼报、多报,否则一律取消笔试资格。小学语文分为A、B、C三类岗位,小学数学分为A、B两类岗位,幼儿园分为A1、A2、B1、B2四类岗位,考生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在“报考岗位名称”栏目中须明确注明所报考的岗位名称。

(2)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中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办理报名手续。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严肃处理。

6.报名费用:笔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特困家庭考生,减免考试费用。

7.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足3:1的岗位,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由兴化市人社局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由兴化市教育局在规定时间内通知考生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改报名时间:2014年8月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 :30-17:00)。改报名地点:兴化市教育局人事科(兴化市长安路法院对面,教育局2楼204室)。

(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1.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4年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凭报名回执到兴化市景范学校阶梯教室领取笔试(专业技能测试)

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2.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笔试内容包括公共基础知识(30%)和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70%),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等;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小学“科学”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中学理科知识,小学“品德与社会”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中学文科知识)。

报考职中专业课师资的,测试方式采取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自动化专业技能测试内容为PLC操作,财会专业技能测试为会计电算化操作。专业技能测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4.笔试成绩考后3个工作日内在兴化教育网公布,专业技能测试在测试当日现场公布。

5.本次考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四)面试

1.面试对象

在笔试(专业技能测试)合格人员中,分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足3∶1的岗位,按实际符合条件人数面试。

2.资格复审

在发放《面试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报考职中专业课教师的,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应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普通高校201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等相关材料;(2)其他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3)按政策性安置条件报考的考生应提供有关证明;(4)留学归国人员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的学历证明、我国驻外使领馆的证明材料;(5)报考职位要求提供的资格证书、任教经历等相关证明材料;(6)面试费100元。对不能提供上述材料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3.面试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不设合格线(形不成竞争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面试采取说课、说课加技能测试两种形式,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幼教学科采取说课加技能测试形式(说课成绩占50%、技能测试成绩占50%),其他学科(含职中专业课)采取说课形式。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笔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办法处理。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兴化教育网上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分岗位类别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面试成绩再相同,另行组织加试。体检人选名单将在兴化教育网公布。

报考职中专业课师资的考生,在领取《体检通知书》时进行资格复审,对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体检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标准参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

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由兴化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兴化市教育局组织,集中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兴化市教育局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规定组织考察。因体检、考察不符合要求等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七)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在兴化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参加公开选岗。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查实后取消聘用资格,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领取《选岗通知书》的时间、地点及其他具体要求将在公示结束后公布。

(八)选岗

进入选岗的考生须按时参加选岗,选岗必须由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分岗位类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岗,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当场选定,一经选定,不得变更,未选岗者作自动放弃处理。选岗后放弃聘用的,不再递补。幼儿园B1、B2类岗位拟聘用考生不参加选岗,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至农村幼儿园工作,对不接受统一安排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在报考同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选岗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

(九)聘用

选岗结束后,由兴化市教育局按《泰州市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暂行办法》规定办理聘用手续。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聘期内不得申请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职中专业课师资的,首次聘期内必须取得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聘用期满,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解除其聘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备案。

三、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并按《关于教育系统教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实施办法(试行)》(兴劳社发〔2007〕52号)规定参加各项社会保险。

四、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兴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兴化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42833(教育局)83228870(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3326555(市纪委)

兴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

兴化教育网:http:///

附:附件1、3岗位计划表及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2:兴化市201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化市教育局

兴化市2014年公开招聘150名教师简章 篇2

为落实区委、区政府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加快区域教育中心建设,优化我区中小学教师队伍结构,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经区政府批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条件1、2006年以来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2、枣庄市市中区生源,且现具有枣庄市市中区常住户口或户籍迁移证。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81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1979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恪守职业道德,具有爱岗敬业的精神;

4、身体健康;

5、专业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6、报考语文专业,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证书,其它专业须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报考英语专业,须取得专业英语四级以上证书;

7、已被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录用的毕业生,不得报考。

二、招聘人数及专业

计划招聘 20人,其中语文7人,数学5人,英语 3人,计算机(含教育技术学)1人,体育2人,美术1人,教育学硕士研究生1人。

三、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聘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一)报名

为方便报考人员报考,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09年7月31日-8月3日,查询缴费时间:2009年8月1日-8月4日。

报名网址:(鲁南世纪人才网)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同次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学科,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2、资格初审: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前一天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

由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及选派到农村服务的毕业生,服务期满2年(2007年以前招募和选派的毕业生,含2007年),考核合格,3年内报考,符合我区区直事业单位报考条件的,笔试总成绩加10分。经审核确认,在网上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实施加分。已通过加分政策考取我省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的“三支一扶”大学生,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报名时须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办理减免手续。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09年8月1日-8月4日登录鲁南世纪人才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2009年8月7日-9日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考务费收取按照公务员招考标准:每人每科40元。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和说课。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师职位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

组办公室统一命题,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相关知识及应用等,笔试不指定教材。笔试时间:2009年8月10日上午8:30-11:00

笔试地点为区驻地学校。

笔试成绩公布时间:2009年8月14日

笔试采取百分制,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考计划,分专业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说课人员名单。对达不到1:3比例的专业,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说课。

2、资格审查

笔试进入面试说课的报考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诚信承诺书》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于2009年8月15日 到区人才市场进行资格审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报到证、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英语等级证。取得面试说课资格的报考人员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说课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面试、说课

面 试、说课一并进行。面试、说课的内容根据专业和职位特点确定,分别采用百分制。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仪表仪态、语言表达、逻辑思维、运用教育教学理论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说课主要考察考生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功、教学态度和教学思想等教育教学的素质,说课使用市中区现行小学教材。说课准备时间 为40分钟,说课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为5分钟。

面试、说课时间:2009年8月18日

面试、说课地点为区驻地学校。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进入面试人员应交纳面试考务费70元。

4、考试总成绩的计算。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10%+说课成绩×50%。以学科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录取。达不到1:3比例进行面试、说课人员的总成绩低于达到1:3比例人员的最低总成绩的,取消录取资格。

(三)信息发布

所有招聘事宜、通知均在“枣庄市市中区政府网(”)和“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局”()、“枣庄市市中区教育局”()进行查询;四是对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人员,按学科以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公开聘用。

聘用人员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任职定级;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枣庄市市中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兴化市2014年公开招聘150名教师简章 篇3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优化师资队伍结构,经市政府批准,今年市教育系统所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5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1. 招聘对象

(1)2012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兴化市户籍(生源)师范类毕业生;

(2)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在我市教育系统学校就业的兴化市户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毕业生(音乐、体育专业毕业生不受师范类限制);

(3)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未在我市教育系统学校就业的持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书的本市户籍(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4)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夫妻分居、父母身边无子女、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等)、经省批准录用在我市工作的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员,不受户籍(生源地)限制;其他人员应具有兴化市户籍(生源)。

2、招聘岗位及名额。

详见《兴化市2012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3、报考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通用,取得某一级教师资格的毕业生可报考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学校岗位,取得中学物理、化学、生物学科资格证书人员可申报小学“科学”岗位,取得中学政治、历史、地理学科资格证书人员可申报小学“品德与社会”岗位。师范类毕业生所持教师资格证无对应学科岗位计划的,可按专业相近原则选择一门学科岗位申报。报考特殊教育学科岗位须是特殊教育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报考幼儿教育学科岗位须持有幼儿教师资格证。

(3)具有各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应学历。

(4)身心健康,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统一组织,采取笔试和面试的办法进行。经报名、笔试、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核、体检和考察、选岗、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12年6月1日―6月2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补报。

2.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兴化市英武北路79-3号原鲁迅中学对面)。

3. 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各类材料,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 报名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兴化市户籍(生源)证明(如户口簿,或加盖派出所户籍专用章的户口迁移证存根复印件等);符合政策性安置条件的,要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2)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学生证、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应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其中非师范类毕业生还须提交教师资格认定能力测试合格证明。

其他考生人员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2012年申报认定人员提交能力测试合格证明)、就业报到证(或就业推荐表)等;

(3)本人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 选择报考学科,填写报名表

(1)报考人员根据自身的条件,对照《简章》规定,自行选择报考岗位,填写《兴化市2012年招聘教师考试报名表》,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2)中学、小学和幼儿教育三类学校类型中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专业不分学校类型按学科填报,其他专业按照学校类型分学科填报;

(3)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学校类型和学科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本人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4)招聘单位依据报考人员《报名表》中提供的情况,对照规定条件审核,办理报名手续。若因审核不严,造成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参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人员进入下一轮的资格,同时追究招聘单位审核人员的相关责任。

6. 报名费用:笔试费100元。享受政府最低生活保障金的贫困家庭的考生,城镇的凭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的凭家庭所在乡镇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7. 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在兴化教育网公布报名情况。报名未达3:1的职位,由市人社部门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对部分急需专业,报名人数不能达到3:1的,可由招聘单位在报名结束后提出申请,报泰州市人社部门研究确定是否核减计划。

(二)笔试

1. 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或委托代领人于2012年6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凭报名回执到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2.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3. 笔试内容:公共知识占30%,所报考学科专业知识占70%。公共知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基础知识等。“小学科学”学科专业知识笔试内容为中学理科知识,“小学品德与社会”为中学文科知识。

4. 笔试形式为闭卷,学科专业知识和公共知识同场分卷考试,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合格线为该学科最高笔试成绩60%,笔试不合格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参加面试人选名单、领取面试通知书日期将于笔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兴化教育网公布。

(三)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不同学校类型(音乐、体育、美术、心理健康不分学校类型)招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保留两位小数,同分跟进)。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面试人数。

面试采取说课、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两种形式,满分为100分。其中音乐、美术、体育、幼教等学科采取说课加专业技能测试形式,说课成绩占面试成绩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50%,面试时一并进行。其他学科采取说课形式。面试地点及时间见《面试准考证》。面试费100元/人。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办法。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考生的综合成绩;考生综合成绩一律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兴化教育网上公布。

兴化市2014年公开招聘150名教师简章 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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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同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怀远县教育系统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新任幼儿教师180名。

一、招聘计划(详见2014年怀远县新任幼儿教师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中专及以上学历;

7、具有幼儿(学前教育)教师资格证或所学专业为幼教(学前教育)专业并具有教师资格证。

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教育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公告

在怀远县人民政府网、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怀远人事人才网及怀远教育网发布招聘公告(后续环节如考试成绩公示、体检通知等相关事宜均在怀远人事人才网、怀远

教育网公布,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可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2014年怀远县公开招聘幼儿园新任教师报名表》(涉及签名的必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在报名现场当场签名)。应聘人员应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2、考生按照笔试每人每科45元交纳费用,笔试费共计90元(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

3、报名时间:2014年6月13日—2014年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

30)。

4、报名地点:怀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

5、注意事项

①在报名时间段,本人持报名表、毕业证、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及其他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小二寸照片1张到报名处接受资格初审并办理报名手续(未取得学历证书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有关证件材料报名考试,2014年8月10日前仍不能提供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件原件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被录用的资格。)。考生填写的报名表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②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本县在编正式教师不予报考)。

③考生报名时应本人到场进行电子摄像。

④本次招聘报考人数与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相应减少招录计划数。

⑤根据省有关文件规定,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笔试成绩增加2分。上述人员于6月13日-17日携带相关证书到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404室)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予申报。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将笔试成绩增加2分。

⑥2014年6月20日(上午8:00—11:30、下午15:00—17:30)考生凭身份证和笔试收费票据到县人社局领取《准考证》。

每位考生应正确填写个人手机号码以及家庭住址,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

(三)考试

主要采取笔试方式。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

《教育综合知识》主要考查考生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教育法规和教师道德修养等4个模块的相关知识和应用能力。

《学科专业知识》主要考查考生①幼儿教育专业知识、基本原理规律和方法,幼儿园课程内容和具体要求;②幼儿园各类活动设计与指导的运用和分析能力。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

笔试每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成绩×40%+《学科专业知识》成绩×60%+政策加分分值。

笔试成绩在怀远县人事人才网、怀远教育网公布。

设定笔试成绩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50分的不予进入下一程序。

(四)体检、考察

1、根据最后成绩,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2、体检参照新修订的《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和复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察的同时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考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考察。被考察人将个人全部档案(历届考生另提供离校后无违法违纪证明和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交县教育局人事科。

4、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同确定体检人员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五)公示和审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怀远人事人才网进行公示一周,公示后不再递补。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由考生依次选择具体单位,如成绩相同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若学科专业知识成绩再相同以抽签决定排序。

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怀远县就业促进局进行合同鉴证,县编办办理入编手续。对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首聘聘期3年(包括试用期),试用期间不合格者,取消其受聘资格。首聘期内,原则上不得流动。

四、受聘人员待遇及管理

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组织领导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实施,成立怀远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人社局、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相关事宜由县人社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 1、2014年怀远县新任幼儿教师招聘计划表.xls2、2014年怀远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报名表.xls

怀远县公开招聘幼儿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四年六月三日

兴化市2014年公开招聘150名教师简章 篇5

一、招聘单位简介

青岛大学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综合大学。位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青岛,坐落在黄海之滨、浮山之麓,依山傍海,风景秀丽,是读书治学的理想园地。

学校有91个本科专业,涵盖文学、历史学、哲学、理学、工学、医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教育学、艺术学等11大学科门类;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178个硕士学位授权点、17种专业学位类型,其中专业博士学位1个;国家级重点学科2个,省部级重点学科36个,山东省“十二五”重点学科20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中央与地方共建高校基础实验室与特色优势学科实验室14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0个。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华文教育基地。

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发[2006]23号)、《关于2012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特制定如下公开招聘方案:

二、招聘岗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9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2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2〕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青岛大学

兴化市2014年公开招聘150名教师简章 篇6

因工作需要,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幼儿教师资格;

(五)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年龄要求”在“35周岁以下”为“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含研究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公告

在中国.屯溪网(http:///)统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和报名时间。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14年6月23日至27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报名地点在屯溪区教育局(屯溪区政府政务中心1029室)。

2.报名有关事宜。

报考人员按招聘公告公布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幼儿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3张,到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如实填写报名表。

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014年非全日制学历教育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4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及有关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的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两科共90元)。

报考人数与岗位聘用人数的比例不足3:1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数。招聘岗位情况如有变化将于7月1日在屯溪教育网发布,由应聘人员自行查看,不再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

(一)笔试科目与考试内容

《公共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两科卷面分均为100分。笔试后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比例合成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公共基础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综合常识、写作、职业能力测试(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范围:幼儿教育学、幼儿心理学、幼儿卫生学、《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

(二)笔试时间7月10日(星期四)

上午:8:00—9:30《公共基础知识》;

10:00—12:00《专业知识》。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于2014年7月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17:30)到区教育局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笔试时间与地点见笔试《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军人身份证、护照、贴有照片且加盖户籍专用章的户籍证明)进入考场。

2、应聘人员可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登陆屯溪教育网查询笔试考试成绩。

五、面试

面试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一)面试人员确定

依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员。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说课加答辩的方式进行。当场抽取课题进行备课(30分钟),说课20分钟、答辩1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者公布。

(三)有关事项

面试相关信息在屯溪教育网公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并在规定时间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通知书),并按规定缴纳面试考试费用每人80元。因考生个人原因延误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成绩合成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笔试成绩的60%与面试成绩的40%合成,确定后在屯溪教育网上公布。

七、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按岗位招聘数,在面试人员中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知识》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序确定),并在屯溪教育网上公布。

考察体检工作由屯溪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规定执行,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区纪检监察部门人员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对考察、体检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察、体检最终结果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

对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屯溪网、屯溪教育网公示一周。

九、聘用及工资待遇

1、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2、聘用工资待遇参照《关于调整和规范编外聘用人员工作待遇的通知》(屯人社〔2013〕85号)文件执行。

十、其他相关事宜

本《公告》由屯溪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9-2596226(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559-2596125(区纪检委、监察局)

附件:公开招聘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报名表.doc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一日

兴化市2014年公开招聘150名教师简章 篇7

一、学校概况

重庆文理学院是重庆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学校现有红河、星湖两个校区,占地面积1921亩,校舍建筑面积74万平方米,馆藏图书162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37亿元;教职员工1200余人,其中中国工程院院士1名、正高级职称人员100余人、副高级职称人员220余人,博士140余人,外籍教师15人。

学校开设了49个全日制普通本科专业,专业涵盖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教育学、农学、法学、经济学九大学科门类,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开展留学生教育和国际合作教育,现有来自美国、俄罗斯、马来西亚等国留学生近60名;与市内外9所高校合作开展研究生教育,兼职硕士生导师40余人,联合培养研究生70余名。2012-2013年度,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

近3年,科研项目持续增长,累计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6项,省部级科研项目225项,科研到账经费2000多万元;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300余篇,被SCI、EI等收录220余篇。学校大力开展应用型研究,并迅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有力推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学校坚持特色发展,进行了一系列以应用型人才培养体系构建为核心的教育教学改革,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1次,重庆市教学成果一等奖1次,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1个,国家级精品课程1门。累计获得市级教学成果奖19项、市级质量工程项目40余项、市级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83项,3名教师入选教育部高校教指委委员。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国内交流合作。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高校在交流学生、交流访问学者、合作办学、留学生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了公派俄罗斯留学、与美国西北理工大学、马来西亚2+2联合培养本科生、美国和新加坡带薪实习、留学菲律宾等项目。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5名。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五、招聘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要求2.5年及以上(海外高校毕业的学制2年及以上高校毕业)。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本科学习专业和研究生学习方向相同或相近;紧缺专业或特殊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或国家级健将、或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等资格;工勤岗位应具有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硕士研究生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和高级职称人员45周岁及以下,省部级学术带头人5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2014年3月23日。

6.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的具体要求。

7.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重庆文理学院2013-2014年度人力资源补充需求计划表》)。

六、招聘工作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3月24日至2014年4月5日(博士和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受此时间限制)。

(2)报名方式: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邮寄简历材料、发送电子邮件、现场报名等形式向我校人事处或有关学院提出申请。其中硕士研究生必须通过网上报名提交报名信息。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并填写《重庆文理学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二)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及各学院对报名应聘人员按照岗位逐一审查报名者的资格条件,应聘人员应提供下列材料:

(1)学历证、学位证(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研究生还须提供本科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

(2)应届毕业生提供在校学习成绩,学习成绩应由所属学校主管部门盖章。

(3)相关科研成果证明。

(4)相关获奖证书证明。

(5)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相应职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学校人事处及各学院初步审查后,应提出符合基本条件的人员名单,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通知相应人员参加考试考核。

(三)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由重庆文理学院组织实施。硕士研究生须参加笔试、试讲和面试;其他高层次人员直接进入试讲和面试。

1、硕士研究生考试

(1)笔试

硕士研究生应参加学校组织的考试,考试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师职业基本素质。笔试根据竞聘情况适时组织,具体由学校另行通知。分

值100分。

(2)试讲

应聘教学岗位的报名人员应参加学校会同相关学院组织的试讲程序,试讲采取模拟教学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专业基础知识的课堂运用能力、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教学态度等,试讲时原则上不使用多媒体。分值100分。

(3)面试

应聘教学岗位和应聘教辅岗位的人员在参加相应的考核后均应参加学校会同相关学院(部门)组织的面试,面试原则上采取专家随机提问、应聘人员及时回答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素养、业务常识、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等。分值100分。

2、其他高层次人员考核

博士、教授等高层次人员不采取考试方式,由学校组成考核专家组采取面谈、交流、审验研究成果等方式进行考核。其中专业能力测试分值100分,面试分值100分。

3.考试考核成绩计算公式

硕士研究生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30%+试讲×30%+面试×40%

其他高层次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能力测试×60%+面试×40%

考试考核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四)体检

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及人数,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依次按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专业成绩、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要求,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若招聘单位或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的,其缺额根据应聘该岗位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由重庆文理学院对其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学习工作情况、业务能力、遵纪守法情况以及是否需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不再递补。

(七)公示

考试考核等有关事宜可登录重庆文理学院校园网查询。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重庆文理学院校园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学校人事处将拟聘用人选报请学校研

究,由学校按规定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的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签订聘用合同,完善聘用手续。招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属应届毕业生的,应及时签订三方协议书,待毕业后再按规定程序报批。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和办理相关手续的最后截止时间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30日内。30日内未按规定完成相关手续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拟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须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应聘条件的规定学历、学位证书,并在就业协议约定的时间内持上述证书(国外留学人员需加持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报到,否则视为不具备应聘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到2014年7月31日,学位证书尚在公示的,经学位授予机构出具证明,报到时间可根据公示期适当延长,但不晚于2014年10月31日。

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试用期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其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硕士考核录用后,学校不承诺提供房源用以购买或租赁,也不提供住房(租房)补贴和科研启动费用。

八、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因此,招聘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本简章由重庆文理学院负责解释。

重庆文理学院

2014年3月

联系人:张纬武 谷婷婷

联系方式:023-49891713

传真:023-49891710

电子邮箱:renshichu314@126.com

兴化市2014年公开招聘150名教师简章 篇8

根据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带薪见习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护理专业50名,药学专业10名。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省属及以上高等医学院校的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派遣期内或2014年应届毕业生。具备执业护士资格证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4年2月25日8:30~17:00。2.报名地点:潍坊市人民医院礼堂。

3.报名时需提交的基本材料:《潍坊市人民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带薪见习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潍坊市人民医院2014年公开招聘带薪见习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诚信承诺书》)各1份,户口本、身份证、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近期同版免冠彩色照片3张。另外,还需提交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学校(院)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执业资格证或成绩单的原件及复印件。

派遣期内往届毕业生:执业资格证、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人员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并亲笔签名,可在潍坊市人民医院网站下载。

(二)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初录人员。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三)签订协议和相关待遇

经考试、体检与考核、公示合格者,医院与其签订见习协议,见习时间为一年。见习期满,如本人提出申请,医院考核合格后,可延长见习时间一年,但最长不超过两年。

见习期间,医院为见习人员发放生活补贴800元/月。

按有关政策,本次录用的带薪见习人员,在今年我院托管聘用制公开招聘中优先录取。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6-8192017

兴化市2014年公开招聘150名教师简章 篇9

2014年滨州阳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7工作人员简章

【导读】2014年滨州阳信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97工作人员,报名时间:9月17日—9月19日,截止时间为9月19日下午5:00。9月26日领取《笔试准考证》。试科目为2科,满分总计200分。卫生计生岗位科目一为基础医学知识100分,科目二为专业医学知识100分。其它岗位科目一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0分,科目二为申论100分。

为满足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关于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意见》(鲁人社发[2013]13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滨办字[2008]23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报滨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为全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总计97人。其中卫生类24人,计生类6人,乡镇事业类25人,县直事业类42人。招聘岗位及有关具体要求见《阳信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设置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户籍不限。

2.滨州市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3.阳信县户籍,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全日制普通中专且取得专科及以上后学历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2005年12月31日前经原阳信县计划委或原阳信县人事局同意到乡镇服务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卫生类各岗位须具备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我省招募在滨州市服务或滨州生源在外地市服务的“三支一扶”、“选派到村任职”、“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服务期满2年,考核合格,三年内(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含2012年续聘的选派到村任职大学生)人员,和阳信籍2012年、2013年和2014年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可报考“定向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

5.符合招聘岗位表中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其他条件。6.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身体健康。

现役军人、逃避服兵役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或被辞退公职的人员不能报考。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按滨办字[2007]23号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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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报名

1.报名时间:9月17日—9月19日,截止时间为9月19日下午5:00。9月26日领取《笔试准考证》。

2.报名地点:阳信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综合服务大厅。

兴化市2014年公开招聘150名教师简章 篇10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2005年第6号令)的程序和要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市人社部门核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40名(中学教师12名、幼儿园教师28名)。现制订如下简章:

一、招考范围、对象

全国普通大中专院校应、往届毕业生;

经开封市政府同意选派的高等院校委培毕业生;

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农村任职2年以上(截止到2012年7月31日)的大学生村干部和参加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二、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年龄30周岁以下(1982年8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年龄35周岁以下(1977年8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幼儿园教师的,幼儿教育、学前教育、音乐、美术专业教师资格证类别不限,其他专业具有以上类别教师资格证书);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报考中学教师岗位的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

8、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备中专及以上学历;

9、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

5、其它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2年8月8日至8月12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8:30。

(二)报名地点:县人社局办公室(原人事局,县政府一楼。联系电话:0378--4979536)。

(三)报名办法:

1、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2、经开封市政府同意选派的委培生凭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市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3、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地点报名;

4、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书、相应的证明材料和服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村干部证明材料应由县委组织部门盖章)到报名地点报名;

5、在职人员须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6、报名时应提交《通许县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报考面向参加我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招考岗位的应提交《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名登记表》;

7、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人员,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报考的,可免缴笔试考务费。拟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者应提交以下材料: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县扶贫办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其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

8、报考者须交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2张;

9、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四)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

(五)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比例应达到3:1以上。达不到3:1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8月12日在通许县门户网(网址:)、通许县教育网(网址:)公布招聘岗位的递减和取消情况,不再另行通知报考者。报考因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而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8月13日18:00之前到原报名地点重新选报其他岗位,在规定时间内不重新选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作不良记录登记,3年内不准报名参加通许县所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考。

(七)报名资格审查合格者,2012年8月14日上午8点30分至下午19点前凭本人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为教育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县门户网、县教育网公布。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作弊或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

2、实际参加面试的应试者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现有人员面试。如果个别岗位只有一名考生进入面试,应试者面试成绩须达到本面试考官组使用同一面试题本面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方可进入体检和考核。

3、面试采取“模拟课堂教学”的方式进行,内容为所报岗位对应的现行教科书内容,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

4、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教态、语言表达能力、板书、组织教学、教学艺术、教学效果等。

5、面试计分采取体操积分法。即:将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相加平均。

6、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试者编入同一面试室。因人数较多在不同面试室参加面试的,采取二次平均分对有关应试者的面试原始成绩进行平衡,平衡后的成绩为面试成绩。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五、体检和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

进入体检和考核人员名单在县门户网、县教育网公布。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原国人部发[2005]1号),原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的规定进行。

考核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因体检、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考生参加考试、体检均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六、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试总成绩和考核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县门户网、县教育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由县人才交流中心推荐就业或自主择业。

2012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或不能取得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学历、相应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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