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违章建筑报告

2024-07-01

违法违章建筑报告(共10篇)

违法违章建筑报告 篇1

近来,随着电视,新闻上对各种违法违章建筑的曝光,我想借此机会,来提一点我小小的看法。

北京是一个现代都市,十分的繁华,可中间却有着一小部分建筑是不合法的。在我身边,有一个餐馆,它在海淀区马连洼街道办事处管辖范围内,名为“三正”。据我观察,这家企业开张以来占用了许多土地,在街道对面扩建停车场,在小区旁边盖起了所谓的“员工宿舍”与小区居委会还签订了借用条约与保证书,现在将废弃许久的公交站改建为自己的会所……它就像气球一样,“地盘”越来越大。尽管居民反映很大,多次提出抗议,却收效甚微。这是为什么呢?

中国是一个坐落在亚洲的一个大国,它拥有着960万平方公里的国土,以上所述仅是我生活中的随意一瞥,而这种“分裂”似的建筑有多少呢?它们会影响土地的规划。我不能说它一定是违章建筑,但我希望有关部门的叔叔阿姨们能加强这方面的管理,并能对此事进行排查,维护土地的正当权益!

(以上均为个人意见)

建言者:贺相程

违法违章建筑报告 篇2

尊敬的各位评委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为大家演讲的题目是《建设,可以让生活更美》。在我们生活的城市里,高楼大厦,钢筋混泥土成为一道道灰色的风景,汽车风驰电掣,激荡着尘土飞扬,给我们的生活增添了点点烦恼,烦恼的背后却又隐藏了多少让我们心酸的故事和无奈,你看,很多的违章建筑都还在城市里耸立着,我们没有办法强制拆除,我们不知有多少工作人员在苦口婆心,也没有办法说动我们的业主,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什么呢?请为我们城市的建设做点谦和的让步吧,因为建设可以让我们的生活更美,那么,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拒绝拆除挡住我们美丽生活的违章建筑呢?

面对当前的复杂形势,我们一定要统一思想,齐心协力,坚决和我们身边的违章建筑说“不”,在我们生活的世界掀起打一场清理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的战斗,规范我们的城市建设与管理,为了我们的生活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迅速行动起来。

这几年,城市的建设成绩我们有目共睹,但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城市建设发展中存在的一些不和谐

之处,最突出地表现为违法用地、违章建筑现象屡禁不止,并呈蔓延趋势,社会负面影响很大。我们必须下定决心,坚决遏制违法用地、违章建筑蔓延的势头,为城市建设持续良性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坚决遏制我们规划区域的未批先建,少批多建,批东建西,非法交易等不良社会现象。可以说,“两违”行为已成为社会的一大公害,成为城市建设与管理的难点、市民投诉的热点,成为制约城市发展的“顽症”和“毒瘤”。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的产生,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房地产持续走热的大背景,也有职能部门源头监管失控、日常查处不严、以罚代管等原因,但其中最主要的一点是违法成本低、利益大,让不少人不惜铤而走险。那么,我们必须清醒认识“两违”现象的危害性。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严重制约了经济发展,严重破坏了社会公平,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所以,我们还对我们的违法行为视而不见,置之不理吗?

回答是肯定的,“两违”行为造成城市的“脏、乱、差”,影响了城市景观,与创建的目标背道而驰,而一个杂乱无章、管理无序的城市,会让我们的城市是不再适宜我们生活。那么,开展“两违”整治,是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的需要。对“两违”行为的姑息、纵容、迁就,就是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群众的伤害,就会破坏社会公平正义,助长社会不良风气,甚至滋生腐败。必须通过这次专项整治,使“两违”行为得到惩治,使遵纪守法的群众的利益得到保护,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取信于民,造福于民。

违法违章建筑报告 篇3

施方案

根据《景德镇市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高新区为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市建设现场会精神,举全区之力建设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核心城市,严格落实“立即停、坚决拆、严格管、综合治”的工作要求,以当年实现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零增长”为主要目标,坚决拆除2010年发生的各类违法建设和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章建筑,有计划逐步拆除历年以来已建成的违章建筑,巩固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防控成效,建立“打非拆违”(打击非法用地,拆除违法建设)长效管理机制,推动我区新型城镇化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成立机构

为确保开展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经管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高新区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友林 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副组长:盛建华 区党工委副书记

俞小平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江民强 区管委会副主任 常务副组长:曹会瑜

成员:陈筱琴

余士良王学云徐惠明江镇林王军华杨 东徐春玲李宁波吴 艳余世建区党工委委员

区党工委委员、高新区公安分局局长 区党工委委员、区组织部部长 区管委会主任助理

区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室主任 区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高新国土分局局长 高新规划分局局长 区建设环保局局长 区党政办主任 区财政局局长 吕蒙乡党委书记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新区综合执法大队,由江镇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副主任由周守信、吴发时、胡剑琴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各村委会、入园企业负责人组成。

三、整治范围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所有未取得规划、用地、建设等许可证的非法侵占国有、集体土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区域内的各类违章建筑。

四、工作原则

坚持“区乡联动、以乡为主”,按照“属地管理、依法行政、主动防控、综合治理、责任追究、安全稳定”的原则组织实施。

(一)坚持属地管理原则。管委会对辖区“打非拆违”工作负总责,对辖区内各类违章建筑拆除工作负有决策、指挥、协调直至依法强拆的职责。管委会将拆违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下达到乡、市场。乡将目标任务落实到村。乡、村、企业、市场主动服从管委会统一安排,按期自行拆除涉及的违法建设,并负责清理现场。

(二)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乡、村、企业、市场、区属各部门、派驻机构等部门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按照法定要件,事实调查要清楚、证

据确凿、适用法律要准确。违法建设产权单位或个人对强制拆除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出行政复议或诉讼。

(三)坚持主动防控原则。“打非拆违”工作防在先、控在前,坚决遏制新违章建筑的产生。进一步强化主动防控理念,加大联合巡查力度,加强防违控违前臵管理,落实快速反应机制,对在建的违章建筑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拆除一处、并不给予任何补偿。

(四)坚持综合治理原则。乡、村、企业、市场、区属各部门、派驻机构等部门统一认识,落实责任,坚持打击社会黑恶势力专项行动、依法拆除违法建设专项行动、严历查处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专项行动三拳并重,形成全社会的整治合力,有力促进清理整治任务完成。

(五)坚持责任追究原则。根据《景德镇市查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对制止、查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不力甚至包庇纵容、失职渎职的,进行严肃查处,追究其法律责任。重点查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和部门单位参与违法建设的案件,视情节追究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

(六)坚持安全稳定原则。乡、村、企业、市场、区属各部门、派驻机构等部门认真贯彻预防为主、依法拆除的方针,抓好拆违安全教育,增强维护社会稳定意识。通过制定周密的拆违预案,确保安全责任到位,杜绝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

五、工作职责

(一)乡主要职责:

1、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防控和拆除。

2、加强巡查,一旦发现即制止并报告。

3、及时组织自有力量对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予以制止和拆除。

4、自有力量拆除非法用地和违章建筑遇阻需要上级支持的,及时向高新区管委会报告,参与、组织强制拆除工作。

5、严禁所辖村委会、村小组、村民违法出售集体土地资源乱建私房,督促已发生违法出售土地的立即退回。对拒不退回者移交上级组织立案查处。

6、负责按有关规定上报新农村、安臵地、危房改建建房手续。

(二)村委会主要职责:

1、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摸排、防控和协助拆除。

2、加强巡查,在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发生当日应当及时发现,一经发现,应先制止,并在当日向乡政府报告。

3、动员违法建设者自拆,对自拆有困难的,负责帮助拆除。

4、对拒不自拆的,争取上级组织支持,参与、组织强制拆除工作。

5、严禁所辖村委会、村小组、村民违法出售集体土地资源乱建私房,督促已发生违法出售土地的立即退回,对拒不退回者立即向上级组织报告。

6、拆除违章建筑费用由所辖村负责承担,负责清理现场并做好群众工作。

7、负责上报新农村、安臵地、危房改建建房。

(三)企业、市场主要职责:

企业、市场要确保本单位范围内不得有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如发现有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应立即制止并拆除,同时向高新区党政办报告并组织强拆。拆除违章建筑费用由企业、市场承担,负责清理现场并做好群众工作

(四)党政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协调公安、城管、国土等部门参与本辖区内重大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的强制拆除。

2、负责受理企业、市场、乡、群众举报信息。

作。

3、每季负责召开区属部门、派驻机构、乡、村的违法建设和通报打非拆违工作。

(五)监察室主要职责:

1、负责查处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行为。

2、负责监察区属部门、乡、村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工作中的尽职尽责情况。

(六)组织部主要职责:

负责处理党员、干部在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中的违法违规工作。

(七)农林水局主要职责:

负责按照有关规定、规划新农村、安臵地、危房改建建房的建设并完善手续。

(八)社会事业局主要职责:

(1)负责上报低保、贫困户建房手续。、(2)负责上报低保、贫困户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的申请报领手续。

(九)财政局主要职责:

负责高新区管委会区属部门、派驻机构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及工作管理经费。

(十)建设环保局主要职责:

1、负责上报和审批新农村、安臵地、危房改建建房的建设工程手续。

2、负责上报和审批企业、市场的建设工程手续。

3、负责对已审批的企业、市场工程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及时上报党政办公室。

(十一)信访办主要职责:

1、负责拆除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中出现的矛盾调处和信访工作。

2、协调上级做好维护稳定工作,遇有重大情况及时向上级和党政办公室报告。

(十二)城建综合执法大队主要职责:

1、及时掌握本辖区内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情况和下辖乡乡、村、企业、市场整治工作效果

2、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进行巡查和制止,协同乡、村、企业、市场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3、受理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举报并进行查处,限期自行拆除或强拆,并通报给乡、村、企业、市场。

4、负责协调市城管支队参与高新区管委会对重大违章建筑的拆除。

5、负责上报新农村、安臵地、危房改建建房。

(十三)规划局主要职责:

1、负责上报和审批新农村、安臵地、危房改建建房的建设规划手续。

2、负责上报和审批企业、市场的建设规划手续。

3、负责对已审批的企业、市场工程进行巡查并将巡查情况及时上报党政办公室。

(十四)国土分局的主要职责:

1、负责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进行巡查和制止,协同当地政府对违章建筑进行拆除。

2、受理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举报并进行查处,及时将违法违纪案件移送有关部门受理。

3、负责协调市国土支队执法人员参与高新区管委会对重大违章建筑的拆除。

4、负责上报、审批、办理新农村、安臵地、危房改建建房产权证。

(十五)房管部门主要职责:

1、确保所有直属公房不出现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对所属直管公房进行改造。

2、对发现的直管公房违章进行查处和拆除,并协助其他执法部门进行强拆。

3、严格审查各类房屋的确权登记条件,不得为违章建筑、有产权房违法改扩建部分办理权属登记证明。

4、负责上报和办理新农村、安臵地、危房改建建房的产权证。

5、负责房屋安全鉴定。(十六)公安分局主要职责:

公安部门制定强制拆除行动维稳工作预案,依法有效维护拆违工作的现场秩序,妥善处臵整治工作中各类群体性事;制定打击涉及违法侵占国有、集体土地乱建私房的社会黑恶势力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十七)其他部门主要职责

司法、供电、供水、文化、税务、工商、卫生等部门和单位按照各自执法范围和工作职责,把查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纳入日常工作中,并全力协助、保障其他部门对违章建筑的强拆。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和自查阶段2010年(12月8日至12月14日)

1、召开全区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动员大会。

2、乡、村、企业、市场对城区内和城乡结合部违法建设进行全面调查摸底,摄像取证,登记造册,建立台帐制度。建设,规划、土地、房管等部门积极配合,依法制定违法建设界定标准和拆除程序。

3、乡、村、企业、市场各职能部门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调查摸底、分类统计、制定拆除方案和汇总上报告等工作。由市区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调查取证、核实事实、认定等拆除相关准备工作。

4、各相关部门对工作人员进行法律和业务知识培训。

5、规划、国土资源、建设等职能部门通过各自网站、橱窗,乡、村、企业、市场利用墙报、宣传栏等形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对辖区违法建设行为予以公示。新闻媒体通过建立专栏、专题等形式,广泛深入并全过程宣传拆违拆迁的重要意义,揭示违章建筑的危害性,为拆违拆迁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二)实施阶段2010年(12月14日至12月24日)

1、自拆阶段。国土、规划等部门依法向违章建筑单位和个人下达限期拆除的行政决定,告知自行拆除时限。乡、村、企业、市场要认真做好应拆迁单位和个人的思想教育和说服动员工作,并在规定时限内现场督促自拆。

2、助拆阶段。对在规定时限内未能自行超出或自行拆除却有困难,由管委会组织有关人员,帮忙实施拆除。

3、强拆阶段。对在规定时限内拒绝拆除的,由管委会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牵头组织强制拆迁性的,区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人民法院和市规划、国土资源、城管、公安等部门积极配合参与,依法强制拆除,强制拆除的可并处罚款。对被确定为强制拆除的房屋,自告知之日起,供水、供电、供气单位停供其水、电、气。

(三)总结提高扫尾阶段(12月24日—12月31日)。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本地区、本部门拆违工作,及时上报反馈有关信息和情况,区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适时对乡、村、企业、市场各有关部门清理整治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和表彰。总结我区防违、控违、拆违工作经验,出台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城市管理办法,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七、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实行“一案双究”,既严厉查处和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当事人,又严格追究责任部门和当事人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一)巡查报告责任。城市规划区内的乡、村(居)会委对所辖范围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负有巡查报告职责,成立管委会,乡、村委会三级组成的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巡查组,组长由管委会分管领导担任,并将巡查组名单于2010年12月10日前报区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巡查组负责对辖区内的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进行巡查、报告、劝阻和制止。如出现以下问题,严肃问责。

1、对区内正在做基础的违法建设,未及时报告并做好劝阻工作,造成一栋违法建设做好基础的。对巡查组组长进行诫勉谈话,对所在村(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予以免职,对村(居)委会主任依法罢免(撤换)同时追究乡镇(街道)包片领导的责任,并视拆除情况再给与相应处理。

2、对辖区内正在做基础的违法建设,未及时报告并做好劝阻工作,造成两栋以上违法建房做好基础的,对所在乡镇长(街道办主任)予以免职,对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予以停职,并视拆除情况再给予相应处理。

3、对辖区内正在做基础的违法建设,未及时报告并做好劝阻工作,造成五栋以上违法建房做好基础的,对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对管委会巡查组组长予以停职。并视拆除情况再给予相应处理。

(二)查处打击责任。国土、综合执法大队负有巡查、查处、打击、拆除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的职责,各执法队伍根据职责按片划定巡查范围并报区打击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在巡查中发现非法用地和违

法建设后,对违章建筑一律予以拆除。如出现以下问题,按属地管理和包片负责的原则,严肃问责。

1、巡查中发现或接到报告后,没有及时到达现场,作出处罚决定(区规划局作出规划处罚决定),并会同管委会实施拆除的,对包片的中长予以免职,对分管的副大队长予以停职,对大队长予以诫勉谈话。

2、巡查中发现或接到报告后,没有及时拆除,导致违法建房建成一层或一层以上的,对分管的副大队长予以免职,对大队长予以停职,并视情节轻重追究国土局长责任。

(三)教育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对辖区内非法用地和违法建设负有监管职责,村民建房要通过党政联系会集体研究,并按照逐级审批的原则进行报批,如本辖区出现无序建房,将严格追究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村小组及当事人的责任。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本单位干部职工教育、管理和监督,对本单位已经参与非法买卖、转让土地或实施违法建设的干部职工,必须动员其在2010年12月24日前主动退还土地和土地款或拆除违法建筑,逾期没有到位的,对当事人进行严厉查处,同时追究当事人所在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教育管理不力的责任。

违法违章建筑报告 篇4

工作会议的学习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全县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我局于2011年8月12日上午召开了全局职工大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11日下午县委政府召开的《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精神。要求全体干部职工认真领会会议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查找我局干部职工是否存在违法违章建筑等问题。我局认真执行县委政府《违法违章建筑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的决定严格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安排积极开展工作。

龙里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无违法违章证明 篇5

___________________大队:

兹有我公司驾驶员_________(证号_________________)需要办理行业部门相关手续。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货运驾驶人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公通字(2012)5号文及交通管理部门规定:驾驶员凡需要办理客货运准入的,必须持有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三年内无同等以上交通责任事故、两年内无酒后驾驶记录、无疲劳驾驶行为以及两次以上超速行为和交通违法记满12分记录的证明。客运企业才能根据交通部门出具的证明给驾驶员办理相关手续。望交警部门能帮助核实并开具证明。为盼!

此致

客运有限公司

关于要求暂缓拆除违章建筑的报告 篇6

鹿城区行政执法局:

我户地址:

于2011年10月28日收到贵处的温馨提示,要求本户于10月31日前自行将违章建筑内财物腾空完毕。贵局为全面贯彻温州市城市转型发展破难攻坚大行动的精神,实施“六先拆、违必拆”工作。此次拆违大行动,本户持支持态度。但由于本户存在诸多特殊原因,望贵处予以考虑,原因如下:

1、本户建筑修建时间较早,不属于新违章。

2、本户建筑地属于自留地,随着社会城镇建设的发展,自留地逐渐失去了原有的功能,再者由于周边环境的“脏乱差”,所以在其上修建工棚,自行使用。

3、本人家境困难,父母年事已高,已无经济收入、女儿年幼上小学,家庭开支较大,为了生计所需,本人决定自行办厂;向银行贷款60万元,购置重型生产设备、办公设备及原料。此举,村委也表示大力支持。

4、由于现在社会经济不景气,厂里经营也日益困难。本厂三十多名工人已两个月未发工资,原料供应商的多笔欠款也未付,还要偿还60万元的贷款利息。如拆除本厂的话,生产必将停止,重型生产设备及原料无地安放,工人无法安置,家庭生计难以维持,必会影响社会安定,给政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年弱多病的母亲在知道此事的时候,已晕倒多次;不知道真的拆除的时候,会有什么后果。5、2011年第14号文件,最新规定:对农村违章建筑存在特殊

情况的予以照顾。

6、现生产任务客户的订单还需一段时间完成。

望各级领导,以本户的实际生产生计情况出发,予以慎重考虑。本户愿自行拆除二层以上建筑,暂时保留一层建筑,暂时以维持正常生产。本户承诺:在今后的市政建设中,如需拆除此建筑的,本户不要求违章建筑的赔偿。

致此

非常感谢!

报告人:

违法违章建筑报告 篇7

最近一个时期,全市上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围绕“维护省城稳定,发展省会经济,建设美丽泉城”中心任务,大力发展省会经济,积极关注改善民生,不断提升城市形象,努力在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上实现新突破。省、市党代会都要求济南市抓住承办十一届全运会的机遇,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别强调济南市要争取用两年多的时间,使城市面貌发生新变化,城市功能得到新提升。我们一定要按照省、市委的要求。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进一步改变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功能,推进省会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健康发展。近几年我市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城市面貌发生了显著变化,但是也确实存在着许多广大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违法违章建设便是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为改变城市面貌,提升我市形象,今年市委市政府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确定了“改造棚户区、拆除违章建筑、治理破损山体”三大攻坚任务,做了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今天又召开动员会,下决心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这是改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功能的又一重大举措。违法违章建设的不断发生,既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又影响了城市的形象和长远发展,是少数人为了个人私利严重危害多数人利益和全市大局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治。对此,全市上下要充分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整治违法违章建设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一次具体实践,作为落实省、市党代会精神的一项重要任务,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齐心协力,密切配合,切实完成好依法整治的各项任务。特别是对新发生的违法违章建设,发现一处,查处一处,确保不再发生违法违章建设。

市人大常委会将一如既往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市委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作用,推动整治违法违章建设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发挥地方立法作用,为我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供法制保障。加大立法工作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法规体系,使城市管理从以行政方式为主转为以法治方式为主的治理模式。同时,加强普法和守法的宣传教育,努力形成依法治理城市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社会环境。二是发挥人大监督作用,促进省城形象和功能的提升。全市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选择影响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难点问题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有计划的开展视察检查、听取工作报告,加大对违法违章建设的监督力度,保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在全市的贯彻实施,促进建立规范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推动我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持续健康顺利发展。三是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形成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的合力。人大代表来自人民群众,要切实发挥人大代表广泛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动员广大代表积极宣传我市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的政策措施,引导、带动人民群众积极理解、广泛支持,形成依法整治违法违章建设的强大合力,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四是加强调查研究,为整治违法违章建设提升城市形象献计献策。深入实际,深入群众,积极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听取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了解新情况、发现新问题、提出新建议。

让我们以这次会议为契机,统一思想,扎实工作,努力把省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违法违章建筑报告 篇8

(2003年05月21日 10:38:17中新网)

河南省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因为在车上贴罚单被告上法庭,并被判败诉。5月23日是其上诉的最后期限,如果其不上诉,就意味着以后其用于处罚违章停车的处罚决定书必须“改名换面”。

据法制日报报道,曾任基层检察院副检察长,现在一名牌大学攻读法学博士的驾驶员叫宋德新,3月27日下午,他驾车去郑州市科技局办事,并将车停放在该局门前。5分钟后出来,他发现车上被贴了一张粉红色的纸条——《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动车违章停放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为:“豫AD9398号驾驶员:……根据《郑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第五十五条之规定,现决定对你处以五十元罚款。此罚款须于2003年4月10日前缴至郑州市商业银行储蓄网点,到期不交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的3%加处罚款。当事人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向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直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本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宋德新看完这份决定书后,马上找出七处违法之处:

第一、处罚对象不确定,难以强制执行。这份决定书是写给驾驶员的,而非车主。一辆车可能会被很多驾驶员开。

第二、该格式处罚书剥夺了当事人的知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1条,赋予了当事人在被处罚前的知情权。决定书在作出前,执法者没有见当事人,怎么告知?

第三、该决定书违背了行政处罚法第32条,剥夺了当事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第四、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1条,该决定书不能成立。该条款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31条、第32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第五、该决定书违背了行政处罚法第34条规定的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应表明身份并将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的制度。

第六、该决定书违背了行政处罚法第4条的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当事人不知情、不能陈述和申辩的情况下作出的处罚决定,能称得上公正、公开吗?

第七、该处罚决定书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5条,不能起到惩罚和教育相结合的作用。因为当事人没有知情权,不服气。

一份署名为“建议人宋德新”的《关于对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动车辆停放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几点看法和建议》的建议书,于事发的第二天递交到了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但执法局认为他们的做法是正确的,是新生事物。宋德新无奈走上了法庭。

中原区法院认为,执行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罚对象不确定,没有举出相应的证据证明被处罚者有相应的违法事实,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程序违法。法院一审判决撤销了执法局的行政处罚决定。

法院在4月29日作出的判决书中的观点与宋德新的七点看法完全一致。

据了解,郑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依据2001年7月25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95号政府令成立的,该政府令定于2001年9月1日起在郑州市施行《郑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规定》。因此,原来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主管的违章停车,开始由执法局主管。

宋德新说,这种随意张贴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行为,让司机无所适从,司机最终还是不知道怎么停车。根据法理,凡法律没有禁止的,都不能受处罚。即没有划白线、没有“禁停”标示牌的地方都可以停车。

违法违章建筑报告 篇9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查处无照经营

违法违章案件非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答复

(工商公字〔1994〕第355号)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对查处无照经营的违法违章案件非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请示》(京工商文字[1994]20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其非法所得的计算方法,均可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投机倒把违法违章案件非法所得计算方法问题的通知》(工商检字[1989]第336号)的规定执行。该《通知》第一条中所称“成本价”,即生产加工产品的原材料购进价格,不含生产加工过程中的其它费用。

对没有任何正式票据的无照经营案件,应以其全部收入作为非法所得,难以确认或计算非法所得的个人无照经营案件,可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确认的违法行为人的口述或提供的书面清单,作为确定其经营额及非法所得的依据。

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二十日

违章建筑处理依据 篇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一)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的;

(二)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

(三)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

第六十七条

建设单位未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报;逾期不补报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八条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城市规划区范围:

东到汉江,南到李市镇新城村、官垱镇高桥村,西到高阳镇杨集村,北到高阳镇垢冢村。规划区总面积为90平方公里。建筑面积密度:

每公顷建筑用地上容纳的建筑物的总建筑面积。容积率:

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建筑密度:

一定地块内所有建筑物的基底总面积占用地面积的比例。绿地率:

城市一定地区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区总面积的比例。终止批地联建理由:

1、集约、节约土地资源;

2、随着城市发展,批地联建将导致新的城中村出现;

3、基础设施建设成本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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