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层培训会议通知(共12篇)
公司管理层培训会议通知 篇1
经中华口腔医学会批准,由南昌大学附属口腔医院主办的国家级继续教育“儿童咬合诱导实用新技术培训班”将于2015年10月24日 ~ 27日在江西省南昌市举办,项目编号( 2015-08-05-047) ,学分: 8学分。
本次会议将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做专题报告,包括理论授课和咬合诱导之活动翼矫治技术操作培训两个内容。 现诚邀全国同仁积极参会。
联系人: 钟恬; 电话: 15270000730; E - mail: 25631934@ qq. com
公司管理层培训会议通知 篇2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制度建设,改进会风,精简会议,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管理,我们制定了《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从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附件: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3年9月13日
附件: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精简会议,改进会风,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节约会议经费开支,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的分类、审批和会议费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中央和国家机关,是指党中央各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各单位召开会议应当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规范简朴、务实高效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范会议费管理。
第四条 各单位召开的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
第五条 各单位应当严格会议费预算管理,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会议费预算要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执行中不得突破。会议费应纳入部门预算,并单独列示。
第二章 会议分类和审批
第六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分类如下:
一类会议。是以党中央和国务院名义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或中央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二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召开的,要求本系统、各直属机构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负责同志参加的会议。
三类会议。是党中央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及其所属内设机构召开的,要求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有关厅(局)或本系统机构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
四类会议。是指除上述一、二、三类会议以外的其他业务性会议,包括小型研讨会、座谈会、评审会等。
第七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按以下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
一类会议。应当报经党中央和国务院批准。会议总务、经费预算及费用结算等工作分别由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中直管理局)和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以下简称国管局)负责。
二类会议。各单位应当于每年11月底前,将下一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送财政部审核会签,按程序经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审核后报批。各单位召开二类会议原则上每年不超过1次。
三类会议。各单位应当建立会议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年度会议计划(包括会议数量、会议名称、召开的理由、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所需经费及列支渠道等)经单位领导办公会或党组(党委)会审批后执行。
四类会议。由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主要领导批准后执行,并列入单位年度会议计划。
第八条 一类会议会期按照批准文件,根据工作需要从严控制;二、三、四类会议会期均不得超过2天;传达、布置类会议会期不得超过1天。
会议报到和离开时间,一、二、三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2天,四类会议合计不得超过1天。
第九条 各单位应当严格控制会议规模。
一类会议参会人员按照批准文件,根据会议性质和主要内容确定,严格限定会议代表和工作人员数量。
二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30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5%以内;不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和中央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负责同志出席。
三类会议参会人员不得超过150人,其中,工作人员控制在会议代表人数的10%以内。
四类会议参会人员视内容而定,一般不得超过50人。
第十条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的会议分类、审批事项、会期及参会人员等,由上述部门依据法律法规、章程规定,参照第六条至第九条作出规定,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十一条 各单位召开会议应当改进会议形式,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降低会议成本,提高会议效率。
传达、布置类会议优先采取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方式召开。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议的主会场和分会场应当控制规模,节约费用支出。
第十二条 不能够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召开的会议实行定点管理。各单位会议应当到定点饭店召开,按照协议价格结算费用。未纳入定点范围,价格低于会议综合定额标准的单位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可优先作为本单位或本系统会议场所。
二、三、四类会议应当在四星级以下(含四星)定点饭店召开。
参会人员在50人以内且无外地代表的会议,原则上在单位内部会议室召开,不安排住宿。
第十三条 参会人员以在京单位为主的会议不得到京外召开。各单位不得到党中央、国务院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
第三章 会议费开支范围、标准和报销支付
第十四条 会议费开支范围包括会议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前款所称交通费是指用于会议代表接送站,以及会议统一组织的代表考察、调研等发生的交通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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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代表参加会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的规定回单位报销。
第十五条 会议费开支实行综合定额控制,各项费用之间可以调剂使用。
会议费综合定额标准如下表:
综合定额标准是会议费开支的上限,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第十六条 一类会议费在部门预算专项经费中列支,二、三、四类会议费原则上在部门预算公用经费中列支。
会议费由会议召开单位承担,不得向参会人员收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
第十七条 各单位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费报销时应当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财务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第十八条 各单位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方式结算。
具备条件的,会议费应由单位财务部门直接结算。
第四章 会议费公示和年度报告制度
第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将非涉密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参会人数、经费开支等情况在单位内部公示,具备条件的应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条 一级预算单位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本级和下属预算单位上年度会议计划和执行情况(包括会议名称、主要内容、时间地点、代表人数、工作人员数、经费开支及列支渠道等)汇总后报财政部。党中央各部门同时抄送中直管理局,国务院各部门同时抄送国管局。
第二十一条 财政部对各单位报送的会议年度报告进行汇总分析,针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完善相关制度。
第五章 管理职责
第二十二条 财政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会同国管局、中直管理局等部门制定或修订中央本级会议费管理办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按规定对各单位报送的二类会议计划进行审核会签;
(三)对会议费支付结算实施动态监控;
(四)对各单位报送的会议年度报告进行汇总分析,提出加强管理的措施。
第二十三条 国管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财政部制定或修订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二)负责国务院召开的一类会议的总务工作;
(三)配合财政部对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会议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 中直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配合财政部制定或修订中央和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
(二)负责党中央召开的一类会议的总务工作;
(三)配合财政部对中央各部门会议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各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本单位会议费管理的实施细则;
(二)负责单位年度会议计划编制和三类、四类会议的审批管理;
(三)负责安排会议预算并按规定管理、使用会议费,做好相应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对内部会议费报销进行审核把关,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完整、合规;
(四)按规定报送会议年度报告,加强对本单位会议费使用的内控管理。
第六章 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
第二十六条 财政部、国管局、中直管理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会议费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
(一)会议计划的编报、审批是否符合规定;
(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三)会议费报销和支付是否符合规定;
(四)会议会期、规模是否符合规定,会议是否在规定的地点和场所召开;
(五)是否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或地方转嫁、摊派会议费;
(六)会议费管理和使用的其他情况。
第二十七条 严禁各单位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各单位应严格执行会议用房标准,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会议用餐严格控制菜品种类、数量和份量,安排自助餐,严禁提供高档菜肴,不安排宴请,不上烟酒;会议会场一律不摆花草,不制作背景板,不提供水果。
不得使用会议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本次会议无关的其他费用;不得组织会议代表旅游和与会议无关的参观;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会议举办单位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计划外召开会议的;
(二)以虚报、冒领手段骗取会议费的;
(三)虚报会议人数、天数等进行报销的;
(四)违规扩大会议费开支范围,擅自提高会议费开支标准的;
(五)违规报销与会议无关费用的;
(六)其他违反本办法行为的。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的,由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追回资金,并经报批后予以通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相关负责人,报请其所在单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如行为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定点饭店或单位内部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有关工作人员违反规定的,按照财政部定点饭店管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结合本单位业务特点和工作需要,制定会议费管理具体规定。
第三十条 中央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财政部负责解释,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国管财[2006]426号)、《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管理补充规定》(国管财[2007]217号)、《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财政部关于调整中央国家机关会议费开支标准的通知》(国管财[2008]331号)同时废止。
公司教育培训会议通知 篇3
为了更好地……,树立……目标,提升……技能,做好……规划,完胜……,……拟定于……(时间)举办……培训,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请相关部门(机构、人员)遵照执行:
一、培训时间:……
二、培训地点:…… (地址,前台电话:)
三、培训形式:(开放式/封闭式)
四、参训人员:
五、培训要求:
1.培训着装要求:男士着深蓝色西服套装白色衬衣,系领带;女士着深色职业套装;
2.参训人员请自备签字笔及笔记本,自备必须的生活用品;报到时提交纸质版训前作业,训前作业详见附件三;
3.本次培训食宿费用由……负责,参训人员往返交通费用由各机构自行承担,酒店报到入住需要身份证及100元押金;
4.培训班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培训期间,班务组将对所有参训学员的表现进行综合考评,不合格者不能结训;
5.请……(机构/人员)务必于…(时间)XX点前将参训回执(见附件二)发送至……处,抄送……,。
未尽事宜请与本次培训班班务组老师联系
XXX:
特此通知
单 位
关于公司会议管理的通知 篇4
各部门:
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工作协调,现将各部门主管例会、高管例会和商混站会议统一规范如下:
一、各部门主管例会
【参会人员】主管级以上人员(不含高管)杨莉、封郡、冯俊、陈佳涛、史红梅、方小利、沈鹰、李健
【会议时间】每周星期一10:00—10:30 【会议地点】大会议室 【会议主持】杨莉 【会议内容】
1、上周各部门工作总结及本周工作计划;
2、需协调事项;
3、杨副总做会议总结。【会议签到及会议记录】
要求所有人员必须在会前完成签到,白艳梅负责做会议记录,次日将电子版发送各与会人员并打印会签。
【注意事项】
1、各与会人员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保证会议质量和效率。
2、所有人员必须穿戴整洁、佩戴工号牌。
3、所有人员手机调到静音,非紧急情况不得接电话。
4、所有人员不得私下交头接耳 “开小会”,遵守会场纪律。
二、高管例会
【参会人员】杨旭元、杨莉、朱发祥、刘桂秋、张焱、夏瑞婕、沈鹰 【会议时间】每月两次(具体时间以行政管控中心通知为准)【会议地点】大会议室 【会议主持】杨旭元 【会议内容】
1、对上周整体目标达成情况、工作推进情况进行总结。
2、对本周工作计划和目标,在会上落实到个人,并确保信息传达清晰,理解无误。
3、会上产生的新问题,现场讨论,并拿出解决方案。
4、由杨总传达公司会议精神和管理精神。【会议签到及会议记录】
要求所有人员必须在会前完成签到,白艳梅负责做会议记录,次日将电子版发送各与会人员并打印会签。
【注意事项】
1、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保证会议质量和效率。
2、所有人员必须穿戴整洁、佩戴工号牌。
3、所有人员手机调到静音,非紧急情况不得接电话。
4、所有人员不得私下交头接耳 “开小会”,遵守会场纪律。
三、商混例会
【参会人员】组长级以上人员 【会议时间】每周五16:00-16:30 【会议地点】搅拌站会议室 【会议主持】方小利 【会议内容】
1、上周工作总结(主要是存在的问题,未按时完成原因说明);
2、下周工作计划(自己工作计划,领导主管分配工作);
3、传达公司管理精神、人事变动及相关工作安排情况;
4、如果时间允许,和同事分享工作或生活中的感动。【会议签到及会议记录】
要求所有人员必须在会前完成签到,王彦鸿负责做会议记录,次日将电子版发送各与会人员及行政管控中心白艳梅。
【注意事项】
1、应充分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保证会议质量和效率。
2、所有人员必须穿戴整洁、佩戴工号牌。
3、所有人员手机调到静音,非紧急情况不得接电话。
4、所有人员不得私下交头接耳 “开小会”,遵守会场纪律。注:以上规定自2014年7月1日开始执行。
公司管理层培训会议通知 篇5
各全国性社会团体:
根据《关于调整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发放工作的通知》,为保障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统一调整发放工作顺利开展,规范各社会团体依法依规使用会费票据,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将举办“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票据统一发放管理及使用培训会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12月10日星期四(8:30-15:00)
地点:中国科技会堂(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
二、会议内容
(一)《关于调整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票据发放工作的通知》的说明
(二)新的会费票据发放方式介绍及会费票据使用有关政策解读
主讲人:财政部财政票据监管中心副主任田平华
(三)交流答疑
三、参会人员
各全国性社会团体管理和使用会费票据负责人(名额有限,每个社会团体限报1名)。
四、报名方式
请各单位于12月8日17:00前登录www.npo.net.cn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名额100人,报满截止。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郭 晋 马晓红
联系电话:010-85110727 17090115959
传真:010-58124115
附件:乘车路线图
培训地址:中国科技会堂(北京)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木樨地桥西北角)
公交线路:地铁1号线木樨地站下车,A1西北口出。
民政部民间组织服务中心
2015年12月3日
★ 公司培训会议通知
★ 年度会议通知范文
★ 会议通知格式及
★ 会议通知格式
★ 举办毕业晚会通知
★ 举办年会的通知
★ 关于会议通知的
★ 会议通知的范文
★ 学校会议通知范文
公司管理层培训会议通知 篇6
为繁荣医院情报图书管理的学术研究, 提高医院情报信息服务能力, 推动医院情报图书管理事业快速发展, 更好地为医院的医教研管提供知识服务, 由中国医院协会医院情报图书管理专业委员会主办的“2013年全国医院情报图书管理学术会议”拟定于2013年8月初在青海省西宁市召开。会议期间召开第二届中国医院协会医院情报图书管理专业委员会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现将大会预通知暨征文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会议主题:医院发展与图书馆知识服务
二、承办单位:《中国医院》杂志社同方知网 (北京) 技术有限公司
三、征文选题:
(1) 医院图书馆信息服务的深层次化——知识服务; (2) 图书馆人员如何提升自身服务能力; (3) 图书馆如何为医院管理提供知识服务; (4) 如何通过知识服务帮助医务人员提升工作能力和绩效; (5) 图书馆如何为医院科研服务; (6) 图书馆如何为医院临床提供知识服务; (7) 图书馆如何为医院人才培养服务; (8) 图书馆如何为患者提供知识服务; (9) 图书馆如何为医院重点学科发展及学科建设服务; (10) 图书馆如何为医院拓展医疗服务新领域提供知识服务; (11) 图书馆如何革新服务方式或手段; (12) 图书馆知识服务在继续医学教育中的作用; (13) 知识服务和医院图书馆的发展; (14) 医学图书馆知识服务体系构建; (15) 医学工作者知识服务需求探析。
征文截止日期:2013年5月31日
四、征文要求:投稿论文字数不超过4000字, 文体为论文标准结构式;论文应标注作者姓名、单位、邮编、通信地址、联系电话、E-mail地址, 并注明通信作者的职务、职称和E-mail地址。
请将论文稿件以Word文档发送到专业委员会的邮箱:chlmc@vip.163.com, 并注明:“年会论文”字样。
五、授予学分:所有到会代表授予中国医院协会Ⅰ类继续教育学分3分。
六、其他事宜
有关信息请登录中国医院协会医院情报图书管理专业委员会网站 (http://www.yyqbts.cn) 或《中国医院》杂志网站 (http://www.chaj.com.cn) 。
联系人:郝秀兰电话:010-87677703/67609651
会议培训通知 篇7
各部门、各子公司:
为了全面提升公司全员的职业素养、岗位技能及综合能力,加强团队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经公司研究决定,由* * * 组织,全公司各部门通力配合,特举办此次培训活动。现将培训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课题:
二、培训时间:
三、培训地点:
四、培训人员:
五、培训纪律:
1、所有参加培训人员必须按时参加,不允许迟到、早退、请假。有特殊原因者需提前向部门领导请示。
2、所有参加培训人员须提前到会场进行签到。
3、培训期间手机设为静音或关机,培训中禁止接打电话。
4、培训时要注意力集中,认真做好笔记。讨论交流时积极发言。
5、保持培训场所干净整洁。
六、培训考核:
1、培训组织负责人员做好培训记录。
2、所有参训人员培训后三个工作日内交个人心得总结,或进行相关考核检查检验,以及交培训效果评估表。
* * *
培训会议通知 篇8
为加强对上交所公司债券材料制作及申报系统的理解与学习,促进公司债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上交所将定期举办公司债发行承销培训会议。现将首期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
报到:x月4日(周二)14:00-21:00
培训:x月5日9:00—x月7日16:00
二、培训地点
xxxx酒店三楼会议厅,xx市xxx区浦东大道2288号(近万德路杨浦大桥旁)。
三、培训对象
各会员单位负责公司债券承销、合规、质控或内核人员,每家单位限报4人,本次培训规模300人。
四、培训内容(详见附件1:《培训议程》)
五、报名时间
7月22日(星期三)下午1:00开始,按先后顺序报满截止。
六、报名方式
请参会人员通过上交所官方的网站培训专栏,点击左侧“快速导航”栏中的“培训服务”)进行在线报名。
七、说明事项
(一)培训收费
培训收费2000元/人(含培训费、餐饮费,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请在收到报名审核通过短信后进行网上缴费,培训发票将在培训现场发放。请x月3日前完成缴费,过期将以报名不通过处理,不接受现场报名和缴费。缴费方式详见附件2:《报名操作指南》。如因个人原因申请退款,请在x月5日前在线提交退款申请。
(二)本次培训安排考试环节,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
(三)酒店住宿
学员如需在xx兴荣温德姆至尊豪廷酒店住宿,请致电酒店并报“上交所债券培训”名称预订房间。
xxxx交易所企业培训服务中心
银行培训会议通知 篇9
为切实做好我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补查与资料更新工作,经研究决定,于xxxx年3月11日召开xx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xxxx年3月11日(星期五)下午13:30签到,14时准时开会。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
xx县民政局二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县人武部、县政府办、县民宗局、县编委办、县发改局、县经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农经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局(体育局)、县卫计局、县统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史志办、县广播电视台、嘉兴日报xx分社、县旅委、县档案局、县供电局等单位的联络员1人。
四、会议内容
布置全县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进行业务培训。
五、要求
请与会单位安排好工作,务必派人准时参加培训会议。请与会单位务必派人参加,开会时请自带U盘一个。
xx县民政局
医院培训会议通知 篇10
为贯彻执行《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20xx年三级医院评价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苏卫办医政[20xx]10号)文件精神,本会定于20xx年5月7日下午在南京明基医院举办二、三级综合医院等级医院评价评审培训班。邀请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的领导和省内参与医院评价评审工作的相关专家作专题讲座。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时间:20xx年5月7日下午13:30-18:00
地点:南京明基医院第一国际会议厅(建邺区河西大街71号,地铁10号线中胜站下,4号出口)
内容:
1、授课专家:
仇晓明: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医政处主任
季国忠:南京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院长
王晓东:江苏省人民医院医务处处长
吕冬梅: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药学部主任
张卫红:江苏省人民医院院感科主任
2、授课内容:
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解读
医院评审药事组的评审要点分析
PDCA与等级医院评审
我省医院评审标准中质量与安全指标的解读
等级医院评审院感要求
参加人员:各医院院领导、职能部门、临床和医技科室负责人及相关人员,人数不限。
本次培训班不收任何费用!
请各医院组织相关人员准时参加,同时安排一位领队,并于5月5日前将参会人数及领队姓名和联系方式反馈至本会。
联系方式:
电话及传真:
培训会议通知 篇11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度综合科技统计年报调查工作。为认真做好本次工作,确保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顺利实施,我厅拟于近期召开科技统计培训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传达“20全国科技统计年报培训会议”有关精神;
2、总结20科技统计工作;
3、部署常规统计年报工作;
4、进行科技统计在线调查系统使用培训;
5、科技统计分析研究专题讲座。
二、会议时间、地点和人员
培训会定于年12月14日在济南良友富临大酒店(济南市泺源大街5号)举办。参会人员包括各市科技局计划科(处)负责科技统计人员1人,各市科技统计支撑单位业务骨干2人;年报涉及的省(部)属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相关统计人员等。
报到时间:外地代表12月13日14:00后报到,驻济代表12月14日9点之前报到。
三、其他事项
1、培训会委托山东省科技统计分析研究中心承办。
2、为便于协调和组织,请各市科技局通知并组织本地区相关人员参加培训,请各单位将参会人员名单汇总后于12月8日前发至
sdkjtj@163.com邮箱。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山东省科技统计分析研究中心 公茂峰 杜廷霞
电话:0531-66777042 0531-66777049
传真:0531-66777044
E-mail: sdkjtj @163.com
财务培训会议通知 篇12
市总决定,今年9月开展一次工会财务经审人员提升培训。现将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地点
培训定于9月19日至23日,在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光华校区)举行,19日下午报道,23日下午返程。
二、参训人员
1.各县(区)总工会、市河东新区、xx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工联会)财务、经审人员;
2.部分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会财务、经审人员,部分县(区)基层工会财务人员。船山区所属基层工会财务人员3人,安居区所属基层工会财务人员4人,射洪县所属基层工会财务人员5人,大英县所属基层工会财务人员5人,蓬溪县所属基层工会财务人员3人(参训单位名单附后)。
三、培训内容
国学知识、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新预算法修订与解读、审计实务、领导干部压力管理与危机处理、财务和经审业务知识。
四、相关要求
1.各参训单位须于209月9日前上报参训人员回执表。参训财务人员回执表报市总财务部,联系人:何伟立,QQ:278306912,电话:2988728;参训经审人员回执表报市总经审办,联系人:曹金蓉,QQ:2548441235,电话:2988576。
2.参训单位确定参训人员分别按财务人员参训单位名单和经审人员参训单位名单要求安排1人参训。县(区)所属基层工会参训财务人员由县(区)总工会确定,不得超过分配名额。
3.参训人员要合理调整好工作时间,准时参加培训,不得缺席。
附件 1.工会财务经审人员提升培训参训单位名单
2.工会财务经审人员提升培训参训人员回执表
xx市总工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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