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中层领导安全目标责任书

2024-06-26

小学中层领导安全目标责任书(共10篇)

小学中层领导安全目标责任书 篇1

一、学校坚持“一岗双责”原则,把安全工作纳入岗位职责,实行目标责任管理,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中层领导要加强对各部门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落实。值日值周领导要做好以下工作:

1、坚持领导值日值周制度。中层领导在值日值周时,要将发现和排除不安全因素作为工作重点,深入办公室和教室,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整改,并及时向校长汇报。

2、坚持校园巡视制度。加大校园巡视的范围和次数,做到经常巡视校园,察看校园的每一个角落,消除安全隐患。

3、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有关安全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保障学校安全,做到警钟长鸣。作好有关安全工作的教育会议、安全检查、安全责任等记录整档工作。

4、实行重点部位教师值班制度。每天学生集中上下学时安排教师在校门口值班,值班教师要提前到位,组织学生有秩序地上下学,防止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5、要经常督察校园内学生常用器械的安全检查,检查学校校舍和学生课间、课外活动情况,要考虑不利于安全的隐患,以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学生管理方面,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制度,并进行督促检查;认真组织开展有计划的安全教育活动,使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教导处、政教处领导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校内安全:

一是要求学生不携带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校,进校后,要文明活动,不大吵大闹,不追逐奔跑,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扒楼梯护拦和其他不安全处所,不做不安全的活动。课间提倡文明休息,严禁打闹。

二是要求学生在校时间不得随意离开校园,有特殊情况要离校的必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不骂人、不打架,有问题及时向老师报告。

三是严密注意学生动向,切实履行安全教育责任,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

四是要文明执教,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保障学生身心健康。

2、校外安全:

教育学生不玩火、不玩电、不玩水、不进游戏厅、网吧等处所。

教育学生注意饮食卫生,不暴饮暴食,不吃过期、霉变食品,不喝生水,饭前便后勤洗手。

教育学生校外行走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路上自然排成纵队,靠右行走,不闲荡,不奔跑,不争挤,不抄近路。按时到校,及时回家,不在途中做不安全游戏,不在外长时间逗留。

三、加强对校舍、财产的管理,保证不损坏、不丢失,加强门卫管理。总务处、政教处领导要做好以下工作:

1、经常对教育教学设施特别是各功能室进行安全检查,加强学校用电安全,定期组织对用电设备、消防设施进行必要的检查;确保设施安全可靠,无安全隐患。

2、定期对学校的校舍、设施进行检查和维修,及时进行校舍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要时刻注意教室及周围环境的安全,一旦发现隐患,立即采取措施。

3、实行静校制度,指导门卫按时开关学校大门。

4、要求门卫严格来客登记制度,严禁无关人员随便进入学校。节假日值班要禁止学生及社会闲散人员随便进入学校进行各种活动,特殊情况须经学校领导批准。

5、做好防盗工作。学校将上述安全工作目标列入学校中层领导岗位责任,实行一岗双责。对安全意识淡薄、玩忽职守造成重大安全事故者,依法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责任期限:2011年9月1日至2XX年8月31日

湖屯镇董庄铺小学(签字)

学校中层干部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2

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前提,为了使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岗位职责,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增强全体教师防范意识,形成领导具体抓、师生配合抓、标本兼治、常抓不懈的局面,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工作随事走”的原则,构建安全文明校园,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1、协助校长实施安全管理工作,对所分管工作的安全负总责。

2、根据时令、季节、气候等诸方面因素,及时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布署、安排、调控;对学生进行防火、防雷电等安全知识教育。

3、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学生安全工作做到天天讲,周周讲,经常组织学生重温学校安全制度,提高学生对安全的认识,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4、建立学校安全工作网络和齐抓共管的机制,落实各类目标责任,形成“人人头上有目标,安全工作大家挑”的安全工作局面。

5、共同对学生及设备设施进行经常监控、检查,做到“上看天、下看地、中间看学生”。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确因个人能力不能排除的应向学校校长报告。

6、经常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教师的教学活动、学生实践活动实施安全监控、安全调查,坚决杜绝教学活动中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7、协调各部门搞好安全工作,经常教育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教育行为要规范,把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外出访问、参观、游览,要先申请,制定安全预案,经校长批准后才能实施,并保证把学生安全带去,安全带回。

8、对校内安全工作影响较大或有警示作用的人(事)主动处理并告知分管领导,在全校通报信息,以警效尤。

9、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分管领导负责对各班级实施安全目标管理及考核。负责安全档案管理。

10、建立安全检查、安全事故登记、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妥善处理、报告突发事件、不安全事故。

11、共同做好学校的综合治理、联防联动工作,抓好日防夜护、治安保卫工作和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

12要经常深入学生中间,了解学生的意见和要求,做好思想工作,学生的正当要求及时反映并帮助解决。

13、遇到突发事件发生时,要及时赶到现场,服从校长的指挥,沉着冷静,组织指挥人力积极稳妥地做好师生的撤离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14、组织协调好学校、社会、家庭对学生的“三结合”安全教育,努力保证学生安全教育的无缝隙覆盖。

15、实行安全工作负责制,因宣传不力,预见性不强,协调不当,管理不善,疏忽大意或对事故处理、上报不及时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管理责任。后果严重的还要承担民事责任或刑事责任,除师德、教学业绩考核“不合格”外,并按中心学校相关文件处理。

李端镇初级中学校

责任人:

学校分管领导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3

安全是学校一切工作的前提,为了使分管领导切实履行“一岗双责”高度重视学校安全工作,增强全体教师防范意识,形成领导具体抓、师生配合抓常抓不懈的局面,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和“安全工作随事走”的原则,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协助校长实施安全管理工作,对所分管工作负总责。

二、根据时令、季节、气候等诸方面因素,及时对学校安全工作进行布署、安排、调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三、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学生安全工作做到天天讲,周周讲,经常组织学生学习学校安全制度,提高学生对安全的认识,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四、经常对教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对教师的教学活动、学生实践活动实施安全监控、安全调查,坚决杜绝教学活动中的一切不安全事故。

五、协调各部门搞好安全工作,带领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外出访问、参观、游览,要先申请,制定安全预案,经学校批准后才能实施,并保证把学生安全带去,安全带回。

六、对校内安全工作影响较大或有警示作用的人(事)主动处理并告知分管领导,在全校通报信息,以警效尤。

七、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分管领导负责对各年级、各部门实施安全目标管理及考核。

八、建立安全检查、安全事故登记及时、主动、妥善处理、报告突发事件、不安全事故。

九、共同做好学校的综合治理,抓好日防夜护、治安保卫工作和周边环境的整治工作

十、实行安全工作负责制,因宣传不力,协调不当,管理不善,疏忽大意或对事故处理、上报不及时造成的后果,承担全部管理责任。

十一、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校长(签字、章):

分管领导(签字、章):

纸坊中心小学:

中层干部目标责任书 篇4

一、思想上高度重视。

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加强中学生安全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二、行动上采取措施,具体落实安全的各项工作

首先,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工作小组,对师生反映的安全重点、热点、难点问题能解决的决不拖延,一时不能解决的本着诚恳、负责的态度、耐心细致地做解释工作,树立公仆意识和为师生服务的思想。 其次,加强责任制,明确职责任务,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校、处、室、级部、班级负责制度,把安全工作落实到部门、处、室,落实到具体的人,形成学校安全工作网络化、具体化、责任化。

三、认真做好摸、排、查工作,防范于未然,防止事故苗头

1、抓好安全、防止事故苗头的主要工作有:各处室、级部应对教育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提出安全要求,健全安全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对校内安全防范重点环节和重点区域加强管理,预防和消除教育教学环境中存在的安全隐患。应根据本校的实际,制定切实有效的紧急情况处置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火灾、食物中毒、电器事故、冲击滋扰校园等突发事故(事件)处置组织必要的演练,提高师生的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每学期开学初和灾害性天气(台风、汛期等)来临前,应加强重点防范,杜绝事故发生。

2、健全安全工作检查制度 。各处、室应定期(一般每月一次)对各自的职能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如校舍、教学设施、食堂、水、电、气等生活设施、消防设施、食品卫生的安全状况及学校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进行全面检查,并作出工作记录或检查记录,对存在问题的应限期整改,对无力解决的问题应上报学校。每学年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应有安全工作的内容。遇有重点安全专项检查,应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及时上报学校。健全学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安全工作列入学校教育教学的考核评估。

四、各处室的安全教育工作

1、安全教育的内容 。政教处、教务处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安全防范意识培养、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能训练,重视加强紧急情况下撤离、疏散、逃生等安全防护教育,增强师生自救、自护和互救的能力。安全教育应以学生为主,同时兼顾对教职工的教育。安全教育包括以下内容:(1)交通安全教育;(2)消防安全教育;(3)食品卫生安全教育;(4)用电安全教育;(5)实验、实习及社会实践安全教育;(6)体育运动安全教育;(7)劳动及日常生活安全教育;(8)网络安全教育;(9)预防毒品和艾滋病教育;(10)其他方面的安全教育。

2、安全教育的目标 。 政教处、教务处必须根据不同年龄学生身心特点确定安全教育目标,形成教育递进层次。应使学生树立安全观念、法制观念和公德意识,自觉遵守安全法规,维护公共安全,懂得依法维权;熟悉生活中须知的安全知识,掌握紧急状态下自救自护的基本方法和事故发生后请求救助的基本途径,具备一定的安全防范意识、危险判断能力和抵御暴力侵害的能力。

3、安全教育的形式与方法 。 政教处、教务处要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特点,利用活动类课程时间等,定期集中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安全教育渗透到课堂教学、各类活动和社会实践之中。放假前、开学初是进行安全教育的重要时段,要着重向学生介绍交通安全、饮食卫生、校内外活动安全及其他意外事故的自救、自护知识等。政教处、教务处应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周一)、“安全教育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119”消防宣教活动日、“6.26”国际禁毒日、“12.1”世界艾滋病日等,针对安全教育的薄弱环节,确定活动主题,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安全教育在方法上应注意加强校园安全文化建设,充分利用学校各种宣传教育阵地和设施,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应重视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应把安全工作作为家长会、家长学校的重要内容,增强安全教育效果。要重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碍疏导工作,帮助学生克服心理压力,防止和减少学生因心理疾病而发生的他伤、自伤、自残事故。

四、学校的设施安全

1、校舍安全管理 。各处、室应加强校舍安全管理,为师生创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总务处在学校校舍的设计、建设、使用及教育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的配备应严格按国家有关安全法规进行。加强对悬挂物、高处堆放物的管理。定期进行校舍勘验检查,发现险情应立即报告学校。

2、消防安全管理 。总务处应在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食堂、锅炉房、学生宿舍等人员密集的防火重点场所配齐配足消防器材,保持安全疏散通道畅通,保证灭火药品规格正确、药性有效。应设置人员疏散指示标志,开展夜间活动(包括上晚自习等)的场所应有完好的照明设施和停电应急措施,确保紧急情况下师生的安全撤离和疏散。政教处应组织有关人员熟悉使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严禁将煤油灯、蜡烛、煤气罐等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宿舍。

3、用电安全管理 。总务处应定期对电源线路、电器设备等进行检查,防止因漏电或线路老化等问题引发事故。政教处应教育学生严禁在宿舍私自接线安装各类电器,严禁使用电炉、电褥子等电器。

4、实验安全管理 。教务处、实验室应严格遵守《化学危险品管理条例》等法规,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学校危险化学品使用人员应经过安全培训,熟知危险化学品的特性和安全防护、救治措施,并严格按章进行实验教学。除教学正常使用的少量化学试剂外,各种危险化学品应存放在危险品库或专用危险品橱柜内,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危险化学品的采购、验收、保管、领用、消耗等情况学校应保存完整详尽的记录。实验室必须严格执行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

5、网络安全管理 。教务处应加强对校园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加强防止反动、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内容影响学生。

6、其他安全管理 。学校不得允许在校内进行具有危险性的生产作业。

五、校外活动安全

1、校外大型集体活动的管理 。各处、室组织学生参加的社会实践活动、公益活动等各种大型活动,应经校长批准,应以安全、就近为原则,提前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预防措施和逃生应急方案。严格实行学校大型校外活动批准制度。组织学生到外地或较远地方(跨县域)参观学习、参加社会实践、社会公益劳动等大型校外集体活动,应经校长批准。

2、校外活动的安全教育与防范 。各处、室组织学生外出前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并配备学校领导和足够的教师带队。严禁组织学生前往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实的地方参加活动。组织学生参加实验、实习、勤工俭学等活动应坚持无毒、无害和力所能及、确保人身安全的原则,健全安全操作规程,有针对性地进行劳动安全教育、组织纪律教育,加强劳动保护。

3.交通安全管理 。各处、室组织学生集体活动租用的车辆等交通工具,应经交通管理部门检查、许可,按规定运行。学生活动严禁租用证件不全、车况不良的交通工具,严禁使用农用车、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严禁超载运行。

4、其他注意事项 。各处、室不得组织未成年学生参加扑救各类火灾、防汛、防洪和商业性庆典、演出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参加超越其年龄、行为能力和自我保护能力范围以外的各类活动。

六、健康与卫生安全

1、学校体育教育的安全 。教务处应加强对体育课教学及校内体育活动的组织工作,加强运动技术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体育课教学应遵循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符合教学大纲要求,符合学生年龄、性别特点和地理、气候条件。应规范完善学生健康档案,对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学生,应进行区别教学。学校的体育器械、实验设备等教育教学设施,总务处应严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并定期进行检修。

2、学校卫生安全 。总务处应严格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在卫生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做好疾病防治工作。要按国家规定对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及某些重点疾病组织学生进行群体性预防用药的,应依据法律法规,按国家统一指导原则在卫生部门帮助下进行。处、室有责任抵制其他任何单位、团体和个人以预防和保健等名义向学生推销药品或保健品的行为。

3、饮食安全 。总务处应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严防食物中毒和传染病的发生。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方可开办。食堂工作人员应进行卫生培训,经卫生防疫部门批准持证上岗,并进行定期体检。食堂工作人员在出现可能传染、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治愈(或排除)相关病症后,方可重新上岗。食堂设施设备及食品采购、加工、贮存等均应遵循相关法律、规范的规定,必须严把食品质量关,不得从无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处购进食品,不得允许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在校内经营食品,坚决杜绝过期、变质、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进入校园。学校食堂,特别是学生餐厅不对社会公众开放。

七、校园秩序安全管理

1、加强安全值班 。政教处必须完善校园治安秩序管理。安排人员昼夜值班,节假日、重大活动时期应轮流值班,对重大滋扰校园治安的事件,应立即向主管部门及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并配合及时实施有效处置。

2、严格门卫制度 。政教处、总务处应完善门卫制度,防范各种外来的滋扰侵害,建立并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进入校园,不得擅自进入餐厅、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

3、放学秩序管理 。安排领导值班,在上学或放学时进行安全疏导,避免因过于拥挤、秩序混乱引发事故。

4、宿舍管理。政教处应加强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的管理。教师不得将异性学生单独带到宿舍进行谈心或辅导。

5、财产管理 。总务处应加强财务管理和固定资产管理。对重点部门和要害部位,应落实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防止因管理不善发生失火、失窃等事故。

6、校园周边治理 。政教处应与公安、工商、交通、卫生、文化、综合治理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学校周边环境治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

八、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发生安全事故后,应立即联系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门,全力组织抢救,力争使损失和影响减小到最低程度,并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事故报告 。发生安全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学校,能够处理的要将处理情况报告学校。

2、事故的调查处理 。应积极配合学校和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

九、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各处、室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学校限期整改但拒不改正的,依据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处、室责任追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对处、室领导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分别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政教处、教务处未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因学生缺乏相应安全知识,致使事故发生且情节严重的;(2)各处、室未按要求建立安全工作制度,处、室安全管理混乱,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3)总务处未按有关法规要求实施校内设施建设和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4)政教处、教务处未按有关法规要求组织开展校外活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5)教务处未按有关法规要求组织体育教学和课外活动、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6)政教处未按有关规定要求加强校园秩序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7)总务处未按有关法规要求开展学校卫生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且情节严重的;(8)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

(9)对事故未及时组织处理或阻挠学校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

中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篇5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盐都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推动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学校科学稳定发展,学校与中层干部特签定本责任书。

1、带头学习廉政理论,加强对职工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警示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拒腐防变能力和勤政廉政的自觉性,并对职工的思想作风和勤政廉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自觉参加民主生活会,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认真自查,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并将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作为考核、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

3、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及系统干部作风建设的“十项规定”、“盐都区师德师风建设十项禁令”等。

4、认真开展以“510”警示教育活动,以廉洁教育和德育教育为重点,以校园文化活动为载体,以培养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教育发展环境。

5、教育引导职工严格依法办事,切实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落实到工作中,提高办事的能力和水平。

6、模范遵守党纪法纪,贯彻落实学校“三重一大”决议,认真执行人、财、物管理等规章制度,教育引导职工贯彻执行关于勤政廉政的各项措施和具体要求,并将廉政工作情况作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自觉接受监督。

7、对行政业务工作的重要环节、关键岗位和相关人员实施重点监管,认真落实谈话和诫勉谈话制度,发现监管的薄弱环节或漏洞,以及职工中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时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与有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预防和杜绝违纪现象和不正之风的发生。

8、协助分管领导妥善处理涉及廉洁方面的群众来信来访,定期分析并及时汇报党风廉政建设状况,协助研究制定具体措施。

9、不搞有偿补课,坚决制止有偿补课行为;严格执行“减负”文件精神,严禁增加学生负担;严禁教师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

10、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列入中层领导干部绩效管理考核之中并同期考核,同时对出现违纪、违规、违法现象实行“一票否决”。

本责任书的责任期限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责任人执一份,学校备存一份。

校 长:

责 任 人:

小学安全目标责任书 篇6

为了做好全镇中小学校的安全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规、消防法规、交通法规等,强化安全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签订二0一四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目标责任

(一)学校常规管理方面

1、制定校园安全工作目标,并纳入学校综合目标,与学校各安全工作岗位层层签订校园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要达到100%。

2、健全各项安全制度。各学校要进一步制定和完善门卫、治安保卫、值班、巡查、安全学习培训、寄宿学校保育员、安全自查等规章制度。

3、落实安全档案建立工作。各学校要分类建立安全档案,做到有工作、有记录,提高校园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4、坚持伤亡事故月报制度。每月1号前上报上个月安全事故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和安全学习活动情况。

5、制定学校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各学校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要及时上报,并启动安全应急预案,调查事故发生原因,努力把损失降到最低点。

6、坚持领导带班教师值班制度。按区域划分值班责任,值班人员要做到及时到岗,按时巡查,并做好记录。

7、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不准设立网吧、非法报刊音像摊点、小卖部、饮食摊点。如果存在,由学校配合公安、工商、文化等部门限期迁出或取缔。

8、各学校要做好学生防溺水教育,对宣传不到造成学生溺水事故的学校,校长要付全部责任。

(二)学校维稳工作方面

1、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维稳工作领导责任制。学校要成立维稳工作领导小组,学校的校长为维稳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的维稳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直接责任,抓各项具体工作的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维稳工作领导责任体系。

2、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化解的工作机制。学校要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矛盾纠纷的排查,摸清情况,登记建档,梳理归类,动态管理,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认真加以解决,化解矛盾,要积极消除矛盾隐患。

3、建立健全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机制。学校要及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尤其是发现越级或群体性上访的,应及时劝阻疏导并果断处置。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处理好越级上访问题。

4、建立健全信息汇集分析机制,学校要及时、准确、全面地报送信访信息,确保信息传递渠道畅通。

5、强化思想疏导工作,学校要积极地做好教师的思想稳定工作,积极引导教师理性合理地表达诉求,自觉维护信访秩序,努力将信访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6、及时解决学校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以人为本,标本兼治,着力化解矛盾,认真对待教师反映的问题,要给予教师合情合理的答复,真诚为教师服务,特别是学校要处理好本次返回原单位的借用教师的思想稳定工作,确保这些人员的思想稳定。

(三)食品卫生方面

l、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目标明确,制定安全工作目标,层层签订食品卫生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要达到100%。

2、各寄宿制学校要成立饮食卫生工作领导小组,有生活副校长专抓饮食安全工作和卫生工作。

3、学校食堂要取得卫生许可证,统一培训炊事员,定期对炊事员体检,健康证办证率要达到100%.4、坚持食品定点采购制度和索证制度,做好食品原料采购登记,严把食品原料入口关。

5、设有学校小卖部的小卖部只能经营文化用品,不准擅自经营烟酒、食品、饮料等。

6、学校的食堂操作间、三池(洗菜、洗餐具、洗肉);三案(菜、熟食、生肉面案)、三防设施(防蝇、防鼠、防尘)等条件要符合规定;25米内无垃圾堆放点、污水池、厕所等。

7、学校要制定有防范突发性流行性疾病、传染病及饮食卫生安全方面的预案。

8、学生每年要进行1-2次健康体检,学生健康建卡率要达到100%。

(四)消防安全方面

1、消防安全工作目标明确,制定消防工作目标,并纳入单位综合目标,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2、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明确,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层层签订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要达到100%。

3、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指导督促本学校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定期开展对本学校的消防安全检查,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按期整改火灾隐患,保证整改率达100%。每季度召开消防安全情况分析会,通报火灾隐患整改情况,及时向教育局反馈日常消防工作信息。

4、消防设施完整好用。本学校按国家有关标准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及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完好有效。

5、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完善《中小学消防安全知识教育读本》,选拔培养专兼职消防课程教员,确保本学校每学期消防安全知识教育不少于4课时,每学期组织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学校的用火、用电管理,寄宿制学校要加强夜间防火巡查,并做好记录。

6、消防宣传教育落实。对学生重点开展火灾危险及危害性、消防安全标志标识、日常生活防火、火灾报警、火场自救逃生常识等方面的教育。对寄宿学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用火用电教育。组织本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公安消防机构的消防安全培训。

7、加强消防队伍建设。建立学校义务消防队伍,加强对义务消防队伍工作的指导,制订完善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不少于一次的实地演练。通过演练熟悉本学校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掌握疏散程序、逃生技能。

8、努力减少火灾事故,确保各学校全年无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坚决杜绝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

(五)交通安全方面

1、交通安全工作目标明确,制定交通安全工作目标,并纳入单位综合目标,与其他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

2、交通安全责任制落实。本学校交通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明确,层层签订交通安全目标责任书,签订率要达到100%。

3、认真落实对中小学师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责任。要收集编写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读本,确保中小学生每学期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不少于3课时。逐步将学生遵守交通法规的情况写入学生个人操行评定,有针对性的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特别是要加强月假、学期假学生接送时的管理及对公路沿线和农牧区的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要乘坐农用车、超载车、报废车、超速车等,不准组织学生在公路上开展活动。每所学校每学期要书写或悬挂不低于4条的宣传标语或横幅。

4、各学校要配合公安交管部门,切实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的管理工作,凡是不具备条件的要停止由学校组织的统一接送。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必须向县教育局申报批准。学校不得利用拼装车、报废车接送学生。

5、加强交通安全队伍建设,制订交通安全预案,特别是走读学校学生上下学时要有交通安全措施,确保全年无重大、特大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二、考评

对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对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和有关人员依法给予政纪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中心校盖章: 责任学校盖章:

中心校长签字: 责任学校校长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小学中层领导安全目标责任书 篇7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院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中层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其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促进干部认真履行经济职责,勤政廉政,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的中层领导干部,是指院属各系、各部门履行经济责任的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是指以上人员在任职期间、期满或因调动、退休、辞职、免职、撤职、解聘等原因离开现职岗位前,对其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依法做出评价。

第三条

经济责任审计,一般应坚持“先审后离”和“凡离必审”的原则,特殊情况可由学院研究决定。

第四条

经济责任审计的主要内容有:

(一)是否依法履行本部门经济活动管理的职责;

(二)本部门主要经济指标或任期目标完成情况;

(三)各类资产使用、管理情况,经营性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和其他遗留的纠纷问题;

(四)有偿收入的收支、专项资金、部门包干经费的开支管理和使用情况;

(五)内部规章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六)部门财务收支是否符合财经法规和财务制度,有无重大违纪违规和损失浪费问题。

(七)个人遵守财经法规、财务制度和廉政规定情况;

(八)院领导和审计机构认为需要审计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经济责任审计程序:

(一)接受审计任务。对需要审计的中层干部由学院研究确定后,组织部门以书面形式向监察审计处出具委托书(委托书的内容包括审计对象、范围、重点及相关事项),监察审计处组织实施;对突发性干部职务岗位变动可在岗位变动前由主管审计的院领导会同组织部门批转监察审计处。组织部门应及时通知所在部门及被审计人员接受审计。

(二)下达审计通知书。监察审计处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对象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情况下审计通知书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被审计人及其任期所在部门应按照审计通知书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干部履行任期内经济责任情况的书面材料和相关资料。被审计人提交的书面材料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被审计人员的述职报告;

2、任期内的会计账簿、凭证、报表;

3、财产清点表和债权、债务确定依据资料;

4、重要的经济合同及重大决策事项的会议记录;

5、分配、奖励办法,费用开支控制办法;

6、有关经济监督部门对本部门检查时提出的检查报告及处理意见;

7、本部门的年度工作总结;

8、审计人员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资料。

被审计人及其任期所在部门应当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做出书面承诺并签字(盖章)予以确认。

(三)实施审计。审计人员按照《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准则》,通过审查账簿、凭证和财务收支数据,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和检查实物等方式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材料。根据需要,审计过程中,可以采取召开座谈会、民主测评、谈话以及内查外调等方式进行审计调查取证。

(四)撰写审计报告。审计人员在审计终结后十五日内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征求被审计人及其任期所在部门意见,被审计人及其任期所在部门自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七日内,应将书面意见送达监察审计处,逾期视为无异议。审计人员应及时对被审计人员及其部门书面意见进行复审,根据核实情况对审计报告作必要修改和说明,并报监察审计处负责人审核签发。

审计报告完成后,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被审计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审计意见书主送委托部门,抄送相关部门。

第六条

被审计的中层干部及其任期所在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监察审计处予以制止或者责令改正;对有关责任人员,监察审计处可以向院党委提出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的建议,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拒绝、拖延提供与审计事项有关资料的;

(二)提供虚假经济业务资料的;

(三)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资料的;

(四)转移、隐匿违法取得的财产的。

第七条

被审计人员及所在部门对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如有异议,可在接到审计决定或审计意见书7日内向主管审计工作的院领导提出书面申请复议,主管审计工作的院领导根据调查核实后的意见做出是否更改的决定。

第八条

监察审计处依据本规定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干预,更不得设置障碍,打击报复。

对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和检举揭发人的人和事,学院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对构成犯罪的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对忠于职守、敢于抵制不正之风,坚持公平、公正的审计人员,学院应给予必要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九条

审计人员违反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未经允许泄露审计内容或者利用职权索贿受贿,学院可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给予党纪、政纪处分,触犯刑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监察审计处提交的中层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将作为干部任用的参考依据。

第十一条

学院应建立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时交流、通报中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情况,研究、解决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出现的问题。

第十二条

小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1 篇8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安全目标责任书

为开展学校安全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增强教师的责任感,确保我校安全的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建立岗位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安全工作岗位职责。

二、工作目标

1、学校校长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及全体教师要经常检查校舍、校具(门、窗、楼梯扶手、旗杆、电教器材、电教设备、体育设施、照明线路,电源插座等)。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各种内部保卫制度健全,保安设施齐全。特别是恶劣天气更要重视对校舍的检查,防止不安全因素的产生。如发现危险隐患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有效的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2、值日教师要切实做好护导工作,值日教师及时到位,保证秩序正常。

3、加强对学生活动安全的管理。严禁在校园内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严禁以任何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饮品,严禁组织学生参与非教育性的社会活动,严禁未经学校审批同意私带学生外出,严禁学生攀高、玩火等不安全行为。

4、在教育教学中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5、教师应严格教育学生不得乘坐非合法载客的车辆,严禁不满法定年龄的学生骑车上学。经常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6、放学护送教师必须准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将学生安全护送出校门。做好每天的清校工作,教师不经学校同意推迟教学时间,严禁提前放学,一切责任由违反规定者自负。

7、严格执行重大事故报告制度,凡本班学生发生重大事件、突发事件、伤亡事件,必须立即向学校、当地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三、教师工作职责

1、做好一切课前准备工作,按时进教室上课,做好课堂教学的组织工作,按时下课;

2、无特殊情况,不坐着上课,不随便离开教室,不与无关人员拉呱攀谈家常;

3、杜绝讽刺、挖苦、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

4、因事、因公外出需调课的,因故要变动授课时间的需经学校批准。

5、因教学要求需带学生外出的,必须经校长室批准,认真、周全考虑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以及解决补救的办法;

学校签字(盖章)

班主任(签名)

小学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 篇9

一、班主任和教师要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生存教育、应急教育、自护互救教育;组织学生认真学习、牢记《小学学生安全守则》的内容,并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安全纪律。

二、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做好防火、防电、防暴、防灾、防水、防交通事故、防食物中毒等工作,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及时报告和排除安全隐患,提高物防水平。

三、任课教师要强化课堂纪律管理,确保上课期间不发生安全事故。

四、对学生安全工作重教育、严管理、重防范、善处理。安全工作警钟长鸣,保证校园内不出现安全事故。

五、对安全工作做得好的班主任、教师,学校要给予表扬和奖励,并在评优选模时优先考虑。对因教育不够、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造成校园内重大安全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及分管领导,学校将给予经济处罚和报请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领导签字:责任人签字:

开发区育才小学

xx小学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篇10

(2017-2018学第二学期)

为进一步明确各职能部门安全工作职责,真正把学校安全工作抓实抓细,杜绝安全责任事故发生,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稳定,增强教师的责任感,学校特与各职能部门及全体教师签订《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一、责任目标:

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切实把学校安全工作提到重要工作日程。认真学习贯彻省市区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真正将我校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大力促进我校安全工作规范化,保障师生人身和学校的财产安全。

二、责任对象

1、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的副校长为第二责任人。

2、班级的第一安全责任人为班主任,第二责任人为科任教师。

3、课间安全第一责任人为班主任老师,课堂安全第一责任人为上课教师。

4、早读前时间段安全责任人为该早读任课教师,午自习前时间段安全责任人为该自习任课教师。周一中午课前时间段安全责任人为班主任老师。

5、学校“营养午餐”安全责任人为郭瑞,班级责任人为各班班主任。

6、上放学时段,校门口及学校周边安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为专职保安。值班教师及科任教师为第二责任人。

三、责任内容

1、各分管领导及全体代课教师要经常检查校舍、校具(门、窗、旗杆、电教器材、电教设备、体育设施、照明线路,电源插座等)、学校教育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无安全事故隐患,各种内部保卫制度健全,保安设施齐全。特别是恶劣天气更要重视对校舍的检查,防止不安全因素的产生。如发现危险隐患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强师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开展有效的活动,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提高自护自救能力。

2、值日教师要切实做好课间治安维护工作,专职保安要做好提前站岗执勤工作,做好门卫门禁工作,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到位,保证秩序正常。

3、要加强对学生活动安全的管理。严禁在校园内乱接电源、违章使用电器。严禁以任何名义自行组织学生集体服用药品和饮品,严禁组织学生参与非教育性的社会活动,严禁未经学校审批同意私带学生外出,严禁教师带异性学生进宿舍单独辅导、谈话等。

4、相互配合,避免安全漏洞。在教育教学中由于班主任和任科教师组织和管理不妥而导致发生事故的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直接组织者的责任。

5、因事请假的要落实好自己的课程,避免出现空堂,否则出现安全事故责任由该教师自己承担;体育教师要做好体育课组织教学,体育课活动,体育老师必须在场,避免“放羊式”和学生“脱管”,否则出现安全事故责任由该教师自负。

6、放学护送学生全体教师必须按时到岗,认真履行职责将学生安全护送出校门。做好每天的清校工作,严禁教师不经学校同意推迟放学时间,严禁提前放学,否则,一切责任由违反规定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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