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2024-05-17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精选8篇)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篇1

为加快推进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切实增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人才支撑能力,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制定本规划。

一、序言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扶贫济困、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矫治帮扶、人口计生、应急处置、群众文化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提高社区居民自治能力、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对促进就业、扩大内需、优化人才资本配置;对落实社会政策、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对有效预防和解决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信息化、国际化加速发展所产生的社会问题、降低社会管理成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文明进步;对彰显人文关怀、密切党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做出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决策部署以来,尤其是党的十七大之后,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制度建设稳步推进,实践探索不断深入,发展了一支近20万人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他们在提供专业服务、解决群众困难、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方面作用逐步显现。同时,必须清醒认识到,当前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还存在基础比较薄弱,岗位不明确,投入不足,体制机制和政策制度不太完善,人才数量缺口很大、能力素质不高、结构不太合理等问题。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总体水平与现有经济实力不相匹配,与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不相适应,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我们要紧紧抓住未来十几年我国人才事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按照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切实增强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像高度重视选拔培养经济建设人才那样,高度重视选拔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采取有力措施,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人才原则,立足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客观需要,适应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以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现实需求,按照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总体部署,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为根本,以人才评价激励为重点,以政策制度建设为保障,以重点工程实施为载体,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是面向群众、服务基层。将直接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作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用人民群众满意度检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成效。同时,着力加强基层社会服务平台建设,引导社会服务资源向基层倾斜,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基层服务。

二是突出重点、统筹推进。以城乡基层为重点加强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专业培训,着力推进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与管理平台建设。以培养高层次社会工作管理人才、服务人才及教育与研究人才为引领,优先开发为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先解决制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的重大问题。通过重点突破、以点带面,使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由重点领域向一般领域推进、社会工作受益对象由特定人群向普通大众拓展,统筹推进各方面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是完善结构、强化能力。适应城乡、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不断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向广大基层、农村和中西部地区流动,不断完善各领域、各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结构。坚持专业化、职业化方向,以职业能力建设为核心,强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价值伦理以及应用专业理论、知识、方法、技巧和职业技能提供社会服务、加强社会管理、解决社会问题的能力。

四是党政主导、社会运作。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作的领导,完善管理体制,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确保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政府在推动社会工作发展、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的主导作用,切实履行在依法规范、政策引导、资金投入等方面职责;同时,加强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建设,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社会工作行业自治组织,促进社会工作服务主体多元化发展,形成党政主导、社会运作、公众参与的社会工作服务与管理格局。

(三)战略目标。

到2020年,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法规、政策和制度体系,造就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使之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规模不断壮大。到2015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50万人,其中具有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中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5万人,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或达到同等能力素质的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1万人。到2020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增加到145万人,其中中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20万人、高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达到3万人。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根据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逐步优化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区域结构、城乡结构、领域结构、专业结构、能力结构和年龄结构,形成合理的初、中、高级人才梯次结构和人才布局,逐步实现社会工作服务在城乡、区域和领域的全覆盖。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素质不断提升。未系统受过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的社会服务人员普遍接受一定时数的社会工作专业培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水平不断提高,专业价值伦理不断强化,专业理论与知识不断丰富,专业方法与技术不断完善,专业实务能力不断增强,综合素质大幅度提升。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效能不断增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提供社会服务、解决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降低社会风险、维护社会稳定、增进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的专业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环境不断改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使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方面的法规、政策与制度不断完善;社会工作服务与管理网络基本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组织数量更加充足,布局更加合理,覆盖更加全面,治理更加科学,作用更加明显,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市场进一步发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体制机制更加健全。

三、人才队伍建设主要任务

(一)大规模开发社会工作服务人才。

发展目标:适应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转型需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个性化、专业化社会服务需求,以培养开发社区建设、社会救助、老年人服务、残疾人服务、青少年服务、妇女儿童服务、职工服务、流动人口服务、婚姻家庭服务、教育辅导、卫生服务、矫治帮扶、群众文化等领域的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人才为重点,以整合、提升、转化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为基础,统筹推进各类社会工作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造就一支数量足、结构优、能力强、素质高的社会工作服务人才队伍。

主要举措:制定高层次社会工作服务人才培养计划,将国(境)内外优质社会工作培训资源优先用于培养开发各领域高层次社会工作服务人才。研究制定各主要领域加强社会工作服务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将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重点对城乡基层党组织、群团组织、居(村)民自治组织、社区服务组织、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基层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中直接从事社会服务的人员进行大规模、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培训。

实施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建设工程,研究开发社会工作远程教育培训网络。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教材建设工程,建立一批分工明确、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社会工作培训基地,开发适应各领域、各类型社会工作服务人才发展需要的培训教材体系。加强实训基地建设,依托基础较好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一批覆盖各领域的社会工作实训基地。

实施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通过加强标准化建设,建立和完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实施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建设工程,着力培育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广泛吸纳社会工作服务人才。

研究制定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政策。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计划以及服务新农村建设计划,支持培养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广大农村社会工作服务人才。

(二)大力培养社会工作管理人才。

发展目标:适应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行业组织建设、服务机构发展和专业实务推进的需要,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宏观视野、战略思维与专业眼光,善于推动事业发展的社会工作行政和行业管理人才;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社会使命感、懂运营、会管理、通晓社会服务专业知识的社会工作机构管理人才;培养造就一批熟练掌握专业督导方法与技术、具备丰富实务经验、善于解决复杂专业问题,能够带动社会工作服务人才成长、推动专业实务发展的社会工作督导人才。

主要举措:依托国内外高水平大学、示范性职业院校、知名公益类服务组织、公共服务机构和其他社会工作培训机构,加大各类社会工作管理人才培养力度。组织实施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重点加大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残障康复、婚姻家庭、扶贫济困、职工帮扶等社会服务机构管理人才培养力度,提高社会工作服务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将社会工作行政管理人才纳入党政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突出培养一批熟悉社会工作、社会政策的领导干部进入地方及有关部门和组织领导班子,同时对现有分管社会工作的领导干部加强社会工作专业培训。

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有关部门与组织要培养、引进和选拔一批熟悉社会工作理论知识、掌握社会工作方法技术的行政管理人才。适应各层次、各领域、各类别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发展需要,遵循社会工作行业管理规律,创新行业管理人才培养、选拔、使用和流动机制。健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内部治理结构,将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人才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培养体系。创新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社会工作管理人才选拔使用机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经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分类制定社会工作专业督导能力素质标准,完善专业督导方法与技术,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制度。

(三)加快培养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

发展目标:适应社会工作专业教育、理论、政策与实务发展需要,重点培养造就一批理论功底深、实务能力强,系统掌握国内外社会工作法规政策,能够推动本土社会工作理论和政策实务发展、具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能力的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

主要举措: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青年英才开发计划,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培养引进工程,通过社会工作博士学位教育、社会工作科研和服务项目带动、国(境)外进修深造等方式,重点培养一批学历高、研究能力强、学术成果丰富、有良好国际沟通能力的社会工作教育教学人才和政策实务研究人才。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海外高水平教育、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培养基地。积极吸引国(境)外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来华从事教育教学与研究工作。鼓励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领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引导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走出书本、走出课堂、走向基层、深入实践,提高其应用理论解决实践问题的能力。强化对社会工作基础理论和政策实务研究的支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研究机构和学术交流平台建设。

统筹协调各部门、各行业现有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根据相关社会服务部门、行业和领域的特点,大力培养适合部门需要、体现行业特色、满足领域需求的社会工作服务人才、管理人才及教育与研究人才。大力普及志愿服务理念,强化志愿服务意识,弘扬志愿服务精神,倡导志愿服务行为,健全面向全社会的志愿服务动员系统。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优势,规范相关志愿者招募注册,加强相关志愿者培训管理,建设宏大的社会服务志愿者队伍,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相关志愿者队伍联动服务机制,为加强社会服务与管理提供坚实的人才资源基础。

四、体制机制与重大政策

(一)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体制机制。

目标要求: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当前需要和长远需求,按照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健全符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律、体现中国特色的管理体制机制。

主要举措: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领导,建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机构编制、发展改革、教育、公安、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文化、卫生、人口计生、信访、扶贫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红十字会等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组织部门要做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民政部门要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履行好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有关职能;有关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积极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残联、红十字会等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大力加强本系统、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其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教育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工作的水平和效果。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开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信息统计,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统计调查和定期发布制度,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资源信息库建设。

进一步改进人才管理方式,完善相关公共服务,为在社会组织从业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提供档案管理、户籍转移、保险交付、争议仲裁等“一站式”服务,解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后顾之忧。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市场培育发展,形成以市场调节为基础的人才流动配置机制。

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制建设,推动社会工作立法,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条例,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信息披露、专业督导、服务评估、行业自律、继续教育、违纪处置、职业道德规范等配套制度,用法律法规明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职责权利、规范职业行为,形成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环境。

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投入机制,落实人才优先投入政策,逐步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投入力度;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将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纳入政府支持范围,建立并逐步完善政府与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合作机制;鼓励、支持社会组织建立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为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提供稳定、充足的经费支持。

(二)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政策。

目标要求:以国家发展和社会需求为导向,以专业化、职业化为核心,建立健全不同学历层次教育共同发展,专业培训和知识普及有机结合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政策。

主要举措: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规划,合理配置教育培训资源,明确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教育培训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研究制定支持民族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意见,加大西部地区、民族地区社会工作管理人才、服务人才及教育与研究人才培养开发力度。

加强社会工作学科专业体系建设,制定适合我国各层次、各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标准,建立科学、规范的社会工作专业教学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专科、本科、硕士、博士相衔接的社会工作专业学历学位体系,完善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制度。改革社会工作教育培养模式,提高实践教学在学校教育中的比重,探索实行社会工作课堂教学与实务教育相结合的机制,配备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实习督导。制定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实施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有机结合的政策措施。建立社会工作专科、本科成人教育制度。大力发展社会工作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根据行业、领域发展需要,设置相关专业方向,着力培养应用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逐步形成完善的职业教育体系。加强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制定社会工作专业学生实习督导管理办法,建立科学合理、标准规范的实习督导制度,明确社会工作督导教师配备标准。建立社会工作专业教师参与社会工作实践制度,加强“双师型”队伍和督导教师队伍培养力度。改革社会工作专业教师评价办法,加大实践教学成果考核比重。开发一批社会工作专业精品课程,形成具有本土特色的教材体系。

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制度,构建分层分类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继续教育体系。加大社会工作培训师资队伍建设,打造一支专兼职结合、理论与实务水平较高的培训师资队伍。制定社会工作培训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加强对培训机构的培育、评估和监督。

(三)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政策。

目标要求:坚持以职业道德、能力和业绩为导向,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为基础,逐步完善符合国情、与国际接轨、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政策。

主要举措:实施分类管理,研究制定适合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能力素质标准以及评价、鉴定办法。制定社会工作员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评价办法,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形成初、中、高级相衔接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体系。将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技术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范围,改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人事管理办法。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登记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资格制度。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道德守则和专业行为规范,加强职业道德和作风建设。

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考核制度,根据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从业领域、单位性质和岗位胜任力要求,分类形成由品德、知识、能力、业绩等要素构成的岗位评价指标体系。要在有关事业单位建立健全以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主要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的考核办法。要积极引导有关社会组织建立符合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特点的评价机制。

(四)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政策。

目标要求:坚持以用为本原则,着眼于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合理流动需要,以开发专职岗位和培育服务载体为重点,以畅通人才流动渠道为保障,逐步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政策。

主要举措:建立健全城乡社区、相关事业单位、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岗位开发设置和专业人才使用政策措施。在城市社区要逐步加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配置力度,探索在农村社区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逐步实现每个农村社区至少配备一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目标。制定出台城乡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建设意见,逐步建立城乡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网络。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积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完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政策,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岗位力度,改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环境。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第三方监督机制。加强党对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的领导,在各类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工青妇等群团组织。

加大相关事业单位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专业人才使用力度,老年人福利机构、残疾人福利和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收养服务机构、妇女儿童援助机构、困难职工帮扶机构、婚姻家庭服务机构、青少年服务机构、社会救助和管理机构、优抚安置服务保障机构等以社会工作服务为主的事业单位要将社会工作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学校、医院、基层文化服务机构、人口计生服务机构等要根据需要逐步设置社会工作岗位。支持企业设立社会工作岗位,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职工服务。有社会工作服务需求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要根据需要明确社会工作岗位。

研究制定促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动政策,积极推动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纳入国家有关对口支援机制,通过双向挂职、短期工作、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向急需紧缺地区、部门和行业流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报考公职人员和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优先录用等措施,鼓励和引导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城乡基层、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就业。开展城乡人才对口扶持,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创造条件引导和鼓励城市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农村社区开展服务。研究制定吸引、留住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西部地区工作的优惠政策,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对口支持制度,大力推进东部、中部与西部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交流与合作。

(五)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激励保障政策。

目标要求:以激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积极性、稳定人才队伍、充分实现人才价值为目标,综合运用物质激励和精神激励方式,建立健全有利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长期、安心扎根基层、服务一线的激励保障政策。

主要举措: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保障机制,逐步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整体薪酬。在城乡社区和公益类社会组织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所在单位合理确定薪酬水平;在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工作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工资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重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社会保障问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社会保险事宜。以党委、政府奖励为导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多种形式的表彰奖励活动。以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为主体,努力提高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地位和待遇。

将吸纳一定比例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为评估公益类社会组织的重要指标和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条件。鼓励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招录、招聘社会服务相关职位工作人员和选拔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录用具有丰富基层实践经验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注重把政治素质好、熟悉社会服务与管理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吸纳进基层党员干部队伍,选拔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支持有突出贡献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进入地方基层人大、政协参政议政。

五、重点工程

(一)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

为适应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对高素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迫切需要,切实改变现有社会工作服务人员创新创业能力不强现状,每年培训10000名取得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和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证书人员。到2015年,通过进修、实习、短训、函授、自学考试等形式,对现有社会工作服务人员进行累计不低于480小时的专业教育和培训,使其基本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理论、知识、方法和技巧,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到2020年,实现所有在岗社会工作服务人员系统接受良好的专业教育和培训。

(二)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

着眼于提高我国社会工作现代化管理水平和社会公共服务产品供给能力,到2020年培养一批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熟悉社会工作发展规律,能够统筹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行政管理和行业管理人才;培养8万名具有社会使命感,掌握现代组织管理知识,拥有丰富管理经验,能够有效整合资源、协调关系、凝聚队伍的社会工作机构管理人才;培养8万名具有扎实理论知识基础、丰富实务经验且能够指导解决重大复杂专业问题、引导推动社会工作服务人才成长发展的专业督导人才。

(三)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培养引进工程。

适应我国社会工作蓬勃发展需要,着眼于培养高层次、领军型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将高等学校中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培养纳入国家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青年英才开发计划。在统筹考虑现有社会工作学科研究布局和资源基础上,推动社会工作学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到2020年,依托现有资源,建立 500家社会工作专业重点实训基地。加快推进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到2020年培养和引进3万名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300名社会工作专业博士,3000名“双师型”专业教师。

(四)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工程。

将社会工作知识列入党政领导干部以及人民团体和有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培训课程,在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以及人民团体和有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中加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专题。每年定期举办地厅(局)级领导干部社会工作专题研究班和县(处)级领导干部社会工作专题研究班,有计划地对社会服务与管理密切相关的部门和组织干部职工进行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培训,到2020年基本完成对主管社会服务与管理有关部门或相关工作的地厅(局)级和县(处)级领导干部社会工作知识轮训。着重对乡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基层党组织干部、居(村)民委员会成员、下派基层锻炼干部和大学生,以及直接从事社会服务与管理一线人员普及社会工作知识,提升其专业服务与管理能力。将社会工作课程列入高等学校公共基础课程范围,对相关专业学生进行社会工作通识教育。加强对教育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司法工作者等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密切相关人员的社会工作知识普及培训。组织编写社会工作知识普及读本,加强社会工作宣传载体建设,通过多种方式提高社会工作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五)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计划。

按照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部署,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措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从高校社会工作院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抽调专业人员组建服务队,培育农村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力量。到2015年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通过依托社区服务中心或新建等方式培育发展200个农村社会工作服务站,到2020年基本实现每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有一家社会工作服务站,带动培养5万名农村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通过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示范引领其他农村地区社会工作服务发展,推动解决工业化、城市化和市场化带来的农村流动人口、留守人员以及社区发展方面的有关问题,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六)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计划。

按照国家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要求,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的政策措施。采取培训、调训、挂职锻炼等形式每年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培养500名急需紧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当地培养相关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每年组织选派1000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工作或提供服务,同时为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到发达地区实践锻炼创造条件。

(七)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和教材建设工程。

适应大规模开展社会工作从业人员教育培训需要,着力加强社会工作培训基地建设。按照分工明确、布局合理、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原则,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和各类培训机构等现有培训资源,到2020年,重点扶持发展300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训基地,其中国家层面发展50家并纳入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国家级继续教育基地建设范围,逐步形成覆盖全国的社会工作培训与继续教育网络。分类制定社会工作培训课程大纲,形成一批针对性、实务性和科学性强的社会工作培训教材。

(八)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建设工程。

为创新社会服务与管理方式,扩大社会工作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支持,整合现有资源或新建等方式逐步建立50个国家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重点扶持和发展为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失业人员、低保对象、扶贫对象、受灾群众、进城务工人员、药物滥用人员、艾滋病患者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到2020年,培育发展8万家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

(九)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

大力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网络建设,逐步推进全国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和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建设,到2020年基本实现街道(乡镇)社会工作服务组织全覆盖。着力推进社会工作标准体系研究,建立与我国社会工作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工作标准体系。到2020年建立200个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地区、1000个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单位和2000个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示范社区,引导和推动社会工作服务发展,扩大社会工作服务覆盖面。

(十)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适应社会工作信息化、现代化发展需要,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建设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管理门户网站,到2015年建立能够支撑200万用户在线,全面覆盖所有县(区、市)的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需求预测、就业预警、在线登记注册、信息查询、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管;建设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信息库,推动整合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资源,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网络体系;开发各领域、各层次、各类型社会工作教育培训课件,扩大远程教育培训覆盖面;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过程管理,不断提高社会工作服务质量、提升社会工作信息化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中央有关部门要做好抓方向、抓宏观、抓政策、抓协调工作,地方有关部门要做好中央政策落实和推进本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组织部门要把握规划方向,做好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民政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工作力量,推动有关工作落实。其他有关部门和组织要做好本业务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要将规划实施情况纳入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领导班子考核指标,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机制,每年通报规划落实情况。

(二)建立规划体系。各地要以《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本规划为指导,根据实际,制定本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形成与国家规划衔接配套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体系。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落实方案,指导推动本行业、本领域贯彻规划要求,推动本行业、本领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三)加大资金投入。随着国家财力增长,不断加大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工作的投入力度,逐步加大民政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支持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并引导社会资金,增加对规划项目的投入,以形成财政资金、社会资金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四)加强示范引导。认真总结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实践经验,组织开展全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示范地区和单位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地区和单位的引领带动和辐射作用,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规划的全面落实。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篇2

编者按:2006年, 国家颁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2020年) 》 (简称《纲要》) , 将“人才队伍建设”列为重点研究领域。围绕培养造就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高级专家、教育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支持企业培养和吸引科技人才、吸引留学和海外高层次人才、构建有利于创新人才成长的文化环境、支持培养农村实用科技人才、改革和完善科研事业单位人事制度7个主题部署了一批前瞻性科技项目。

《纲要》的实施, 对我国科技创新队伍的建设至关重要, 为此本刊从2016年第1期开始对《纲要》实施以来人才队伍建设领域科技工作的进展与取得的成效、面临的挑战进行系列报道。欢迎更多的专家学者以本刊为阵地, 就人才队伍建设相关的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等问题进行更加深入的探讨, 提出新的观点和建议。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篇3

一、发展目标

(一)近期目标(2011年至2015年)

——数量目标。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规模迅速扩大,总量增加到28000人左右,实现每千人口拥有社会工作人才数量不少于0.5名;接受系统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才占社会工作人才总量30%以上,达到8000人左右。

——结构目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领域、区域、层次、专业、功能结构逐步优化。其中,高、中、初级社会工作人才比例基本达到1 ∶ 3 ∶ 6,基本满足社会工作实践的需要。

——素质目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显著增强,职业的社会认知程度明显提高,社会工作人才的专业水准得到各界认可。

——环境目标。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多渠道、开放式的培养体系初步建立,协调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基本形成,社会组织对社会工作人才的集聚能力明显,相关制度政策、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完善。

——投入目标。财政投入扶持力度持续加大,人才投入结构逐步改善,政府主导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初步建立。

(二)长期目标(2016年至2020年)

社会工作人才工作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和高效,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更加完备,社会工作人才管理和服务的政策、法律、制度框架体系更加完善,社会工作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规模进一步壮大,社会工作人才总量增加到85000人左右,每千人口拥有社会工作人才数量超过1.7名;接受系统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和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才占社会工作人才总量30%以上,达到25000人左右,使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真正成为支撑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主力军。

二、主要任务

(一)大力培养社会工作管理人才

发展目标:适应社会工作行政管理、行业组织建设、服务机构发展、专业实务推进等分类需求,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立场坚定,具有宏观视野、战略思维与专业眼光,善于推动事业发展的社会工作行政管理人才;一批职业道德高尚、善于把握行业规律、管理创新能力强的社会工作行业管理人才;一批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懂经营、会管理、通晓社会服务专业知识的社会工作机构管理人才;一批熟练掌握专业督导方法与技术、具备丰富实务经验、善于解决复杂专业问题、能够带动社会工作服务人才成长、推动专业实务发展的社会工作督导人才。

主要措施:依托区内外高等院校、知名公益服务组织和其他社会工作培训机构,加大社会工作各类管理人才培养力度。将社会工作行政管理人才纳入党政领导人才素质能力提升工程,培养一批熟悉社会工作的高素质领导干部,开发一批熟悉社会工作理论知识、掌握社会工作方法技术的高素质行政管理人才,畅通社会工作人才向党政机关选择晋升的渠道。遵循社会工作行业管理规律,创新行业管理人才培养、评价、选拔、使用和流动机制。健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理事会管理体制,将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管理人才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培养体系。创新公益服务类事业单位社会工作管理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任期目标责任制和经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分类制定社会工作专业督导能力素质标准,完善专业督导方法与技术,建立健全社会工作专业督导制度。

(二)大规模开发社会工作服务人才

发展目标:适应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转型需要,以培养开发基层社会工作服务人才为重点,以整合、提升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为基础,统筹推进各类社会工作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主要举措:将社会工作人才纳入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和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大力加强社会工作服务人才队伍的职业能力建设,重点对各领域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进行大规模、系统化的专业培训,提升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专业化水平。开展社会工作人才服务新农村建设活动,支持培养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革命老区和广大农村社会工作服务人才。健全社会工作人才培训与继续教育支撑体系,建立一批分工明确、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培训基地,一批服务基础较好、覆盖各领域的实训基地,一支敬业爱岗、技术高超、乐于奉献的师资队伍,一套适应广西社会工作服务人才发展需要的培训教材。开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加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建设,大力培育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吸引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到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就业和服务基层。

(三)加快培养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

发展目标:培养造就一批秉承教书育人、助人自助理念,理论功底深、实务能力强,系统掌握国内外社会工作法规政策,及时关注国内外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研究前沿成果,能够推动本土社会工作实务理论和政策发展,具备开展国际交流合作能力的社会工作教育和研究人才。

主要举措:将社会工作教育和研究人才纳入自治区特聘专家、人才小高地建设、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培养工程等支持范围,拓展发挥作用的平台载体,大力吸引国内外高层次社会工作人才到我区从事教育与研究工作。通过开展社会工作博士和硕士学位教育、社会工作科研和服务项目、组织出国(境)培训等方式,培养一批学历层次高、研究能力强、学术成果丰富、有良好国际沟通能力的社会工作教育和政策研究人才。支持区内有关高校、社科研究机构与港台地区、新加坡等东盟国家联合建立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培养基地。鼓励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把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创办民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参与社会工作服务实践,提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社会工作专业研究机构和学术交流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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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策机制创新

(一)创新社会工作人才培养机制

深入研究我区社会工作发展趋势,有针对性地制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培养规划,明确发展规模和结构要求。按照终身学习的要求,发挥我区社会工作行业协会的组织协调作用,探索建立贯穿高校专业教育、入职教育、继续教育各阶段的培训体系。发挥区内高校在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学科建设,充实师资力量,扩大招生规模,提高教学质量;坚持理论学习与社会工作实务并重,突出培养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建立社会工作者督导制度,不断提升社会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素养;整合现有教育培训资源,设立社会工作人才继续教育的专门机构和实训基地,开发适应各领域、各类型社会工作服务人才发展需要的培训教材;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在主体班次中开设社会工作课程;积极开展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社会工作人才的交流与合作,尤其是加强与港台地区、新加坡等东盟国家的社会工作人才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开展社会工作人才的出国(境)培训及国外专家引进工作。

(二)创新社会工作人才评价机制

贯彻落实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完善我区社会工作者水平评价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定期组织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和评价工作。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由人事部门颁发职业水平证书,纳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统一管理。建立社会工作者登记制度,取得职业水平证书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可自愿在社会工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登记为社会工作者。推行社会工作专业岗位职业资格聘任制度,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原则上应聘用具有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并登记为社会工作者的专业人才。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考核评估制度,研究制定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社会工作岗位职责规范,明确考核评估标准、机构和纪律措施。社会工作者应遵守社工守则并接受社会工作主管部门或其委托机构管理,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职业道德,由登记机关取消登记,并由发证机关收回职业水平证书。

(三)创新社会工作人才使用机制

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原则,以需求定数量、以对象设岗位,在涉及社会工作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和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中研究设定社会工作岗位。综合考虑不同岗位要求、服务对象、工作难易程度等因素,研究设计岗位等级和数量,以及与相应人才配置比例,形成具有区域特点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配备标准体系。根据这个配备体系,按照整体规划、分步推进原则,重点在相关领域相关事业单位进行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将这些单位的社会工作岗位明确为主体专业技术岗位,并逐步达到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70%左右;教育、医疗卫生、人口计生等领域,社会工作岗位要逐步达到专业技术岗位的3%左右。积极引导企业、有社会工作服务需求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设立社会工作岗位,使用社会工作人才;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民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大量开发社会工作岗位,形成多渠道吸纳社会工作人才局面。

(四)创新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

以体现社会工作人才价值为导向,建立健全多层次、全方位的薪酬保障机制。在公务员岗位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岗位从事社会工作的社会工作人才,获得相应职级公务员的薪酬;社会工作者受聘到事业单位,执行所聘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在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工作的社会工作者,综合考虑学历、资历、资格、业绩、岗位等因素,按照以岗定薪、以绩定奖、按劳取酬原则,保证薪酬不低于同等条件专业技术人员薪酬水平。完善社会工作者职级体系,明确相应资格条件和晋升程序,创造合理的晋职空间,增强工作成就感。完善相关公共人事服务体系,为社会工作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解决他们发展的后顾之忧。加强社会工作人才流动的宏观调控与指导,采取现代化手段,及时发布供求信息,搭建社会工作人才和聘(雇)任(用)组织双向选择的平台,促进人才有序流动。将社会工作人才表彰奖励纳入人才奖励体系,与其他类型人才一视同仁、同等对待,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社会工作。

四、重大人才工程

(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根据加快社会工作专业化进程和公共财政的承受能力,认真做好现有社会工作从业人员的提升、转换工作,对尚未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从业人员,分期分批分层次开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前培训,平均每年培训社会工作从业人员1万人次以上,让他们在未来一个时期内,获得专业知识更新的机会,顺利通过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并按要求进行登记,逐步做到持证上岗。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作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对象,积极鼓励和帮助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通过培训和参加考试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进入社会工作服务领域。社会工作岗位新录用人员,必须取得社会工作职业水平证书,并经过登记。鼓励高校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参加职业水平考试,并登记为社会工作者。鼓励区内高等院校利用现有资源,开设不同层次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建立起我区包括继续学历教育、专科、本科、硕士、博士教育在内比较完整的教育体系,扩大社会工作专业招生量,培养更多具有社会工作专业背景的大专学历以上毕业生。力争到2020年,全区接受过系统社会工作专业学历教育或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专业人才达到25000名、民办社会工作机构管理人才达到150名、专业督导人才达到300名。

(二)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

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对社会工作服务的需要,着力加强社会工作培训与继续教育基地建设,按照分工明确、布局合理、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原则,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和各类专业培训机构,到2020年,重点扶持建成3家自治区级、14家市级、75家县级社会工作人才培训与继续教育基地,通过基础培训、短期进修、实习实践、函授教育、自学考试等形式,对每名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进行累计不低于480小时的专业教育培训,使其掌握社会工作专业理念、理论、知识、方法和技巧,熟悉相关法规政策,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

(三)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培养引进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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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于引进和培养较高层次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在全区建立10家左右社会工作学科重点研究基地,依托自治区特聘专家工程、人才小高地建设工程、新世纪“十百千”人才培养工程等平台载体,引进若干名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带动培育一批优秀社会工作教学和研究团队。到2020年,建立50家社会工作专业重点实训基地。加快推进区内高等院校社会工作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发展,鼓励优秀的社会工作硕士专业人才参加社会工作博士专业学位教育。力争到2020年,累计培养各类院校的“双师型”专业教师50名、社会工作专业硕士1000名、社会工作专业博士50名。

(四)社会工作人才服务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工程

结合开展对口扶贫开发工程、边远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社会工作人才服务少数民族地区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采取政府财政购买等形式,从高校社会工作院系、各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抽调专业人员组建服务队,建立少数民族地区农村社会工作服务指导站,培育本地社会工作服务力量。到2020年,在全区30%的国家级、自治区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各建立1家县级社会工作服务指导站,派出服务指导站社会工作人才150名左右,带动培养1500名左右当地农村社会工作人才,解决由于地理位置偏僻、居住环境恶劣等因素带来的身心健康状况欠佳、外出务工留守儿童增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难以开展等社会问题,促进边远地区、贫困地区的社会发展。

(五)民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孵化工程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运作的原则,着眼于创新社会服务与管理模式,扩大社会工作服务供给,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大力培育直接提供社会工作服务的民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会公益性民间组织。大力整合现有资源,在全区逐步建立10家左右自治区级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孵化基地,重点扶持和发展为老年人、妇女、儿童、青少年、残疾人、低保对象、受灾群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危重病人等特殊群体提供服务的民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到2020年,力争培育和发展50家左右民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

(六)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示范工程

坚持以点带面、示范带动的工作方法,大力加强社会工作服务组织网络建设,逐步推进全区城乡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到2020年,70%以上的城乡社区各建成1家社会工作服务站。加强我区社会工作标准体系研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标准体系。到2020年,建立3个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标准化示范设区市、5个示范县(市、区)、20个示范事业单位、20个示范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5个示范民办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通过这些示范机构的引导,带动全区社会工作服务的加速发展。

(七)社会工作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适应社会工作信息化、现代化发展需要,完善社会工作人才信息库,开发建立社会工作者登记注册平台,实现社会工作者在线登记注册、信息查询、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管。研究开发社会工作远程教育信息库,开发各领域、各层次、各类型社会工作教育培训课程,扩大远程教育培训覆盖面和受益面。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信息库,推动整合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资源。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服务信息库,强化服务过程管理,不断提高社会工作服务质量。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篇4

根据农业部《农业专业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和《xx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省农委职能,制定本规划。

一、我省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队伍现状

(一)现状

“十一五”期间,我省各级政府以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体制和机制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队伍迅速壮大,素质稳步提高,结构明显改善,人才的培训、选拔、使用、激励、服务体系不断健全,全省初步形成了比较健全的省市县乡镇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据统计,目前,全省共有农业技术推广机构3074个,人员36862人。按职称等级区分:正高级专业人才534人,占人才总量(下同)1.4%;副高级专业人才3196人,占8.7%;中级专业人才11695人,占31.7%;初级21437人,占58.2%。按学历区分:博士336人,占0.9%;硕士研究生1121人,占3.0%;本科学历8668人,占23.5%;大专学历13909人,占37.7%;中专以下学历12828人,占34.8%。按工作单位区分:省级有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村能源、农机等农技推广机构18个,推广人员585人,占人才总量的1.6%(下同)。全省地级市,共有种植业、畜牧兽医、水产、农机等农技推广机构70个,推广人员5127人,占13.9%。105个县(市、区)有农技推广机构553个,15884人,占43.1%。全省设立乡镇(区域性)农技推广机构2433个,人员15266人,占41.4%。从数据分析来看,目前我省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主要特点:一是学历层次不断提高,大专学历以上的24034人,占人才总量(下同)65.2%;二是在县以下工作占主导。县、乡镇共有31150人,占84.5%。

(二)主要问题

一是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总量不足。全省现有农业从业人员3075万,而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仅占农业从业人员的0.1%;全省现有耕地面积6271.9万亩,每万亩耕地从事农业技术推广人员仅5.8人。与农业技术推广的要求存在明显差距。二是高层次人才数量偏少。我省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总量偏少,副高以上人才仅占总量的10.1%,特别是领军和拔尖人才较少。三是专业结构不够合理。农产品加工贸易、质量检测、蚕桑、茶叶等专业人才稀缺。四是培养能力不强。由于经费投入严重不足,机制还不够灵活,对专业技术人才的开发培养手段缺乏。五是乡镇农技推广人才总量不足。目前,乡镇农技推广人才仅只占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总量的41.4%,按照乡村农技推广实际需求,严重不足。

二、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人才观,紧紧围绕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历史任务,大力实施人才强农战略,以人才资源能力建设为核心,坚持突出重点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不断创新人才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紧紧抓住培养、吸引和使用人才三个环节,努力建设一支规模较大、素质较高的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队伍。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与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相结合。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必须始终坚持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宗旨。做到人才总量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相适应,人才结构与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相协调,人才素质与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相同步,实现人才开发与经济发展的相互促进。

2、坚持人才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立足现在,面向未来,培养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各类人才;建立健全必要的激励机制,稳定人才队伍,使各类人才脱颖而出,才尽其用。

3、坚持与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推动生产力发展相结合。加强专业人才队伍自身建设,适应农业现代化的趋势,加快农业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强对劳动者新知识、新技术的传授,适应城乡经济一体化的趋势,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职业技能,拓展农民的经营领域,促进生产力发展。

(三)目标

根据当前我省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今后一段时期我省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目标是:以人才的培养和使用为重点,调整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管理体制。到2015年,力争农业技术推广人才总量达到4万人。到2020年,力争农业技术推广人才总量达到5万人。通过10年的努力,造就一批专业合理、素质优良的高级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充分发挥他们的领军作用,进一步增强自主创新、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应用能力,提高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队伍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

三、加强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措施

在今后10年,我省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振兴xx、富民强省”的战略目标,通过“规划牵动,培训带动,政策推动,项目拉动”,继续推进实施科教兴农、人才强农战略。建立健全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选拔、培养和使用机制,发挥市场对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加大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使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有较大提高,队伍建设有较大推进。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按照各级人事部门的要求,通过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推进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制度改革。以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度为重点,完善按需设岗、竞聘上岗、以岗定酬、合同管理的职务聘任机制,建立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任、政府调控的职称制度,促进事业单位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逐步做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逐步建立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倾斜、向关键岗位倾斜的分配制度,努力实现一流人才、一流贡献、一流报酬。

(二)围绕高新技术发展,加强人才培养。依托国家重大人才培养计划、重大科研和建设项目、以及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项目,在注重提高综合素质的前提下,加大高级专家的培养选拔力度。省每年重点培养200名左右高级农业技术推广人才。认真落实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其后备人选的选拔制度,培养一批农业科技推广领域的领军人物和拔尖人才。资助一批农业行业学术和技术带头人以及高级农技推广专家参加国际国内学术交流和培训,举办专题学术研讨;采取多种形式支持农技推广专家开展推广课题研究。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制与机制,实现农业技术推广人才与农业生产的紧密结合,建设一支稳定高效、技术转化能力强的农业技术推广人才队伍。

(三)进一步加强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一是立足农村实际和农民需要,创新农业技术推广体制和机制,优化农业技术推广队伍结构,提高人员素质,大力培育多种成分、多种形式的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形成一支留得住、用得上的农业技术骨干队伍,基本满足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技术服务的需要。依托农广校、农技(机)校、农科教中心、农村科技示范基地等培训机构,建立健全培训体系,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的培训培养,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技术推广能力。帮助他们指导、带领更多的农民共同发展,共同致富。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学历提升计划,每年定向培养一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着力从专科、本科、硕士专业学位三个层次培养基层农技推广骨干人才。重点培养本、专科学历层次人才,强化在职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原待遇不变”的学习方式,就近学习和集中学习相结合。到2015年,力争实现具有专科以上学历人数的基层农技推广人员提高10%以上。年培训基层农技推广人员1万人,促进知识更新,改善知识结构,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增强为农服务本领。逐步培养一批适应我省农业科技快速转化需要、扎根基层、素质较高、数量稳定的基层农技推广人才队伍。二是进一步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到2015年,全面完成1300个乡镇(区域性)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任务,其中:新建700个综合站,改扩建600个站;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村级农技员。积极实施乡镇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计划,每年培训1000名基层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每两年轮训一遍村级农技员。省组织各县重点骨干农技推广人员进行异地培训。对基层农技推广人员中年龄较轻、素质较好的骨干人员,分期分批选送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学历教育或研修深造。

(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建设。“十二五”期间,在完善提高省级农产品检测中心的基础上,扶持16个市90个农业县(市、区)质检站建设,形成以省级质检中心为龙头、市级质检中心为骨干、县级质检站为基础、乡镇速测站为前沿的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质检机构考核评定工作,实行检测人员培训上岗制度,全面规范质检机构管理。实现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体系“机构专业化、人员稳定化、经费预算化、手段现代化”。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认证队伍培训,构建一支“懂政策、懂法律、懂技术、懂管理”的复合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监管人才队伍。

(五)鼓励各类农业人才到农村基层创业。对县以下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继续在业绩评价、职称评聘、学习培训等方面给予照顾。支持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开展科技开发、技术推广、试验示范等有偿技术服务,依法保护知识产权和经营所得。在完成国家赋予的公益性职能前提下,利用自身优势和技术特长,拓宽服务领域,扩大服务范围,延长服务链条,增强自身的活力与实力。

(六)加大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开发的投入力度。确立人才投入优先的观念,建立健全政府主导、用人单位、个人和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加大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开发投入力度。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和方向,大幅度增加对农业职业教育、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农民培训的投入。把农业人才开发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广泛动员社会资金,建立各种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培养和奖励基金。在重大项目设立和经费使用中,优先支持学科带头人和优秀科研团队。

(七)完善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激励机制。加强对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的业绩考核,采取多种形式对优秀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进行表彰和奖励。积极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刊等媒体,大力宣传优秀农业技术推广专业人才的先进典型事迹。在农业技术推广系统营造尊重人才、爱护人才、向优秀人才学习、鼓励奋发向上、锐意进取的良好社会氛围。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篇5

宝钢出台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

地域:国内信息类别:行业动态行业类别:钢铁 作者:发布人:钢铁行业管理审核发布时间:2011-01-20 09:24:32.0《宝钢集团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人才规划》)于日前正式出台。这标志着宝钢人才工作开始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人才规划》明确了宝钢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思想:根据宝钢新一轮战略发展规划,坚持以人才资源的价值管理为总体思路,紧紧抓住人才总量、人才质量、人才结构、人才绩效、人才效率、人才培养、人才激励、人才环境等环节,坚持以人才成长“双通道”为基本思路,着力提高人才能力素质,创新人才发展机制,优化人才发展环境,激发人才创造活力,积极开发利用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大力推进人才的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发展,以高层次人才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不断促进宝钢人才资本价值的实现与增值,显著提高宝钢的核心能力与竞争优势,为宝钢的二次创业、科学发展和基业长青提供强大的人才支撑和有力的智力保障。《人才规划》明确了宝钢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部署:坚持服务发展、人才优先;坚持高端引领、整体开发;坚持改革创新、完善机制;坚持实事求是、以用为本。提出了宝钢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围绕宝钢新一轮战略发展规划,满足人才的发展需求,关注人才的全面发展,打造“宝钢人”品牌。建设和培育一支品行端正、技能全面、身心健康,充分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的人才队伍。规划期内,在人才总量、人才素质、人才效能、人才工作评价等方面有稳步、持续的提高;各类人才充分发展,呈现员工与企业共同发展的积极态势。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国际竞争力为核心,以发展和培育宝钢领导力为重点,建设一支“卓越领导力、高度职业化、跨区域经营、充满创造力、具有务实作风”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围绕技术领先和服务先行的要求,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重大科技项目为依托,以技术领军人才为突破,逐步建立和完善一支覆盖各产业单元、布局合理的技术业务人才队伍;以提升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高技能人才发展为重点,推动各产业制造单元高技能人才的比例,培育造就数量合理、布局科学、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人才规划》提出,未来10年,宝钢人才队伍建设的七大主要任务是:稳步推进经营管理、技术业务、技能操作三支队伍的建设,建立健全高素质、高效能的董监事人才队伍,培育复合型的党群工作者队伍,推进国际化人才队伍建设,发现与培育创业型的领导者,培养造就创新引领型的技术领军人才,战略性紧缺人才的吸引与培育。《人才规划》还提出,未来10年,宝钢人才队伍建设的十一项重点工程:董监事队伍构建及发展计划、未来创业型领导者培育计划、党群工作者“四位一体”培养计划、金苹果计划、青苹果计划、专业人伙伴计划、高技能人才发展计划、国际化人才发展计划、总部职能业务人才发展计划、钢铁核心产品高端人才发展计划、多元产业专有人才发展计划。参考文献:信息来源:国资委网站 相关连接关键字: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篇6

(2012-2020年)

为更好实施人才强区战略,适应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要求,培养造就一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提升能力、以用为本、高端引领、整体推动”,充分发挥政府指导调控作用和市场在高技能人才资源开发和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以健全面向全体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为基础,以提升全体劳动者的职业素质和职业技能为核心,以用好用活高技能人才为根本,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重点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形成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制度环境和社会氛围,推动技能劳动者队伍的发展壮大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二)基本原则

1.整合资源,搭建平台。在政府主导下,建设政策到位、设施完备、数据可靠、信息畅通的公共服务平台,充分发挥企业、学校、社会教育资源、培训资源、实训资源、物质资源、信息资源、科技资源等优势,优化发展环境,加快高技能人才开发培养。

2.高端引领,重点开发。紧紧围绕我区沿黄经济区建设、内陆开放型经济建设、三个“千亿投资计划”、节能减排等重点,围绕能源化工、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现代农业等优势特色产业,围绕文化、教育、医疗、旅游、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以提升学习研究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技术创新能力为重点,突出抓好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队伍建设。

3.立足培养,兼顾引进。充分发挥现有高技能人才的作用,扎实做好本地高技能人才的开发培养。同时,积极引进我区产业发展和优化升级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尤其要加大职业技术学院、技校以及其他培训、实训基地引进高技能人才的力度,尽快满足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

4.以用为本,服务发展。为高技能人才全身心地投入工作、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供施展聪明才智和大显身手的舞台,支持和鼓励各类技能劳动者人人都做贡献、人人都能成才。

(三)发展目标

紧紧围绕自治区产业发展目标,加快培养造就一大批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的高技能人才,带动中、初级技能劳动者队伍梯次发展,进一步完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比例结构合理的格局。

1.高技能人才数量稳步增长,结构趋于合理,素质明显提升。到2015年,全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6.54万人,其中,结合我区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新培养1500名高级技师、技师,5000名高级工。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的16%左右;到2020年,全区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8.75万人,其中技师和高级技师达到2万人左右,进一步结合我区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新培养1000名高级技师、10000名技师、30000名高级工。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总量的20%左右。

2.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得到健全和完善。到2015年,建成4-6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8-10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到2020年,建成8-10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依托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和全国技术能手获得者,建成10-15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建成1-2个专业技能实训基地,依托自治区重点职业院校建成1-2个职业教育公共实验实训基地,五市各建成1个综合性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以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推动建立和完善企业职工培训制度,将企业职工培训纳入企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支持、推动和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通过强化岗位培训,开展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以及技术攻关、岗位练兵等活动,培养形成一批技能带头人队伍。健全完善金牌工人、首席技师制度,发挥金牌工人、首席技师在生产管理、技术创新、经验交流、传授技艺等方面的作用。引导企业落实首席技师在带薪学习、培训、休假、出国进修等方面的待遇,逐步提高金牌工人、首席技师的薪酬水平。鼓励企业推行企业培训师制度和名师带徒制度,建立技师研修制度,发挥高技能人才的传帮带作用,实现绝招绝技的代际传承;积极开展班组长和技能带头人的培训。行业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结合本行业生产、技术发展趋势以及高技能人才队伍现状,做好需求预测和培养规划,组织好行业内高技能人才的培训、交流和服务。机关事业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做好本部门、本单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

(二)改革培养模式,加快建立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依托职业院校,大力开展后备劳动力技能培养,推动企业和职业院校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结合行业、企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建立学校和企业联合培养高技能人才的制度。通过建立政府及有关部门负责人、企业行业和职业院校代表,以及有关方面专家组成的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协调指导委员会,强化职业院校和企业的联系,指导职业院校紧密结合企业高技能岗位要求,对应国家职业标准,确定培养目标,改革教学模式,调整教学内容,实现职业学校教学与企业需求紧密结合。引导职业院校在进行学制教育和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的同时,积极承担企业高技能人才培训任务。鼓励企业结合高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与职业院校联合制定培养计划,为学校提供实习场地,选派实习指导教师,吸收学生参与技术攻关。

(三)充分调动劳动者个人的积极性,鼓励走技能成才之路。鼓励广大职工学习新知识新技术,钻研岗位技能,积极参与技术革新和攻关项目,不断提高运用新知识解决新问题、运用新技术创造新财富的能力。开展技能竞赛、技术创新、同行业交流活动,促进技能劳动者学技术、比技能、岗位成才风气的形成。鼓励优秀高技能人才参加培训深造、带徒传技、同行业交流、技术创新等活动。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加大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的奖励表彰力度,激发技能劳动者钻研技术技能的热情,努力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社会环境。

(四)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趋势,建立自治区级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支持水平高、规模大、设施完善、特色鲜明的企业和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高职院校建设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结合技能人才培养工程的实施,鼓励培训机构更新改造和改建扩建、整合一批高标准、开放式实训基地,提升培养层次。根据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立足当地支柱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技术先进、资源共享的原则,在有条件的城市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各类职业教育培训资源,建设一批布局合理、技能含量高、体现科技发展前沿技术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面向社会提供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服务。积极配合国家有关部门着力建设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五)统筹规划,加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各项基础工作。加强高技能人才相关理论研究,加快高技能人才法制建设。做好调查统计和需求预测工作。完善高技能人才交流信息平台,开发高技能人才信息库和技能成果信息库。加强高技能人才师资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师资队伍水平。加快建立健全技工院校教学评估专家队伍、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评估专家队伍、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评估专家队伍和技师(高级技师)考评专家队伍等四支队伍,提高管理人员、考评人员、质量督导人员和专家队伍的业务能力,推动考评人员和质量督导人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

(六)构建多方参与、密切配合、共同推动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新格局。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和行业组织

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新格局,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高技能人才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科学人才观,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劳动光荣、技能成才”的观念,努力营造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重点措施

(一)实施技能人才培养工程,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选择规模较大、水平较高、特色较鲜明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部分大型企业(集团),建设若干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加快培养一批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等“五优一新”重点产业和急需紧缺职业的高技能人才。二是依托我区产业优势和特点,建成若干个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利用技能大师在科技、技能含量较高的产业和大型企业的便利,提供技术技能创新研发活动经费、名师带徒津贴、设备材料购置费等,为技能大师开展技能攻关和技术创新提供条件,为技能人才尤其是青年技能人才提升技能创造环境。三是以高技能人才培养为目标,在全区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紧缺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和首席技师、金牌工人计划等。对参加高技能人才培养计划、紧缺技能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18-45岁之间,并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培训补贴;对评为金牌工人、首席技师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奖励津贴。针对不同区域、不同行业高技能人才需求特点,有重点地组织实施高技能人才培训项目,重点培养具备创新能力和精湛技艺的技师、高级技师。

(二)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加快高技能人才培养。一是实施“113”高技能人才培育工程,充分发挥行业、企业、职业院校等各类组织在高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作用,针对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构建和完善以行业、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校企合作为纽带,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社会化、开放式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拓宽高技能人才成长通道。到2020年,新培养1000名高级技师、10000名技师、30000名高级工。二是创新模式,改进方法,探索高技能人才评价方式改革,加快建立健全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业绩和贡献为重点,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知识水平的高技能人才评价模式,构建管理科学、运行规范、基础扎实的高技能人才评价体系。总结推广企业在生产建设过程中技能鉴定的工作模式,推行生产现场能力考核和工作成果业绩评定相结合的技师评价方法,拓宽技师成长通道。鼓励行业企业和地方开展各种形式的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比武,选拔企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拓宽技能人才评价选拔渠道。完善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提高技能人才就业能力。实施预备技师培养考核制度,培养后备高技能人才。三是以提高各类毕业生就业能力为目的,在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中大力推行“双证书”(毕业证书或培训结业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指导各类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把教学计划同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相衔接,把职业资格培训与鉴定纳入教学计划之中。引导企业在招聘员工时优先从取得“双证书”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和接受过技能培训的劳动者中选拔使用,实现职业教育与劳动就业对接。

(三)统筹职业教育发展,整合社会优质资源,加快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一是根据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立足当地支柱产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在职业院校、企业建设一批布局合理、技能含量高、体现科技发展前沿技术的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二是各级政府要重视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的企业,在扶持政策上予以倾斜。有资质的企业可面向社会提供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三是积极推进各类职业院校开展教学改革,调整专业设置和教学计划,促进职业教育教学与生产实践、技术推广、社会服务紧密结合。鼓励学校和企业联合制定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商定培训课程和教材,确定培训考核方法,采取共同培养、订单培养、顶岗实习等方式,开展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学校与企业还可以在更大范围内联合开发新产品、新项目,推广科研成果。支持企业为职业院校建立学生实训基地。

(四)建立有利于高技能人才成长的激励机制,提高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一是引导和鼓励企业完善培训、考核、使用与待遇相结合的激励机制。指导企业建立和落实职工凭技能职业资格得到使用、凭业绩贡献确定收入分配的机制,促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的衔接。企业要在薪酬、福利、培训等方面向关键技术岗位高级技能人才倾斜,建立有利于高技能人才队伍形成的激励机制,提高高技能人才的待遇水平。二是完善优秀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制度,对作出杰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和发挥作用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给予表彰奖励。加快建立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高技能人才奖励制度。

(五)加快建设一支“一体化”教师队伍,不断提升办学水平。指导各类职业院校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快速实现由“双师型”教师培养到“一体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战略性转变。根据职业院校专业的设置,合理确定“一体化”教师队伍的构成比例,鼓励各类职业院校从技师以上生产、建设、服务一线人员中招聘“一体化”教师,凡参加“一体化”教师招聘的人员,须通过实操考试,从而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满足社会对技能人才的迫切需求。

(六)加强组织管理,健全高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进一步推行技师、高级技师聘任制度,充分发挥技师、高级技师在技能岗位的关键作用,以及解决技术难题、实施精品工程项目和带徒传技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根据自身发展需要,探索建立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在进行重大生产决策、组织重大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项目时,要充分发挥高技能人才带头人的作用,并给予经费等方面的支持。生产经营性企业及实体等参加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评优和资质评估时,其高技能人才配置必须达到相应的比例。

(七)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交流和服务体系,促进高技能人才合理流动。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依法维护用人单位和高技能人才的合法权益,保证人才流动的规范性和有序性。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柔性流动和区域合作机制,鼓励高技能人才通过兼职服务和技术攻关、项目引进等多种方式发挥作用。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流动服务体系,完善高技能人才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发布高技能人才供求信息和工资指导价位信息,引导高技能人才遵循市场规律合理流动。鼓励人才交流和社会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高技能人才提供相应服务,构建合理流动、切实保障、有效激励的高技能人才使用机制。

(八)加大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多渠道资金筹措机制。一是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渠道筹措资金的高技能人才培养投入机制。合理使用人才专项资金,保证高技能人才开发所需经费。二是企业要加大对生产、服务一线技能劳动者特别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工作的经费投入。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项目引进,应按规定比例提取职工技术培训经费,并列入项目成本。政府将高技能人才配置情况作为企业参加重大项目竞标、评优和资质评价的必要条件。对自身没有能力开展职工培训,以及未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企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可依法对其职工教育经费实行统筹并组织培训。三是鼓励金融机构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和参与校企合作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职业院校提供融资服务。各类职业院校可按照高技能人才实际培养成本,提出收费标准,经物价部门核定后,向参训者收取培训费用。

(九)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加大对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投入。高度重视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发展,从自治区人才开发专项资金中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高技能人才培养、表彰和技能竞赛等。提高培训层次和规模,增加教学设施,培养高水平的教师,充实师资力量,促进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更好更快发展。

(十)全面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强化考核评价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就业准入制度,加快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进程。坚持质量和社会效益并重的原则,完善技能鉴定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职业资格标准,树立职业资格证书的权威性,不断扩大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覆盖面。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篇7

一、目标宏伟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指出, 人才问题是关系党和国家发展的关键问题。2002年, 中央提出实施人才强国战略;2006年, 人才强国战略作为专章列入十一五规划纲要;2007年, 党的十七大第一次将人才强国战略写入党代会报告并载入党章;2008年, 中央人才工作协调小组向中央提出编制人才规划建议, 中央领导同志作了同意编制的批示。经过500多场座谈会和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后, 2010年2月, 中央政治局第27次会议通过人才规划修改稿, 2010年4月1日, 党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纲要》。在我国正处于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党中央、国务院又一次召开全国人才工作会议, 作出全面实施《纲要》的战略决策。这是更好地实施党和国家提出的人才强国战略的需要, 是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提供人才保障的需要, 是力争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赢得更多主动权的需要, 是解决好人才发展自身存在问题的需要。因此, 《纲要》在指导方针、战略目标和总体要求部分, 明确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 我国人才发展工作的24字指导方针:服务发展、人才优先、以用为本、创新机制、高端引领、整体开发。其战略目标是: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队伍规模不断壮大;人才素质大幅度提高, 结构进一步优化;人才竞争比较优势明确增强, 竞争力不断提升;人才使用效能明确提高, 形成人才辈出、人尽其才的环境。同时, 明确提出到2020年人力资本投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15%、人力资本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33%、人才贡献率达到35%的目标。在总体部署上, 提出了八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实行人才投资优先, 二是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 三是推动人才结构战略性调整, 四是造就宏大的高素质人才队伍, 五是改革人才发展体制机制, 六是大力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七是加快人才工作法制建设, 八是加强和改进党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同时, 《纲要》也提出了推进人才发展要统筹兼顾, 分步实施, 并明确了到2015年, 重点在制度建设、机制创新上有较大突破, 到2020年, 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确保人才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这给我们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的发展目标和具体工作步骤指明了方向, 提供了可资操作的依据。

二、明确提出人才队伍建设的中长期主要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 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 必须用战略眼光看待人才工作, 立足新的起点做好人才工作, 加快建设人才强国。这一重要论断, 站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 深刻揭示了人才资源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和作用。为此, 《纲要》在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任务中, 从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等三个方面进行了表述。在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方面, 提出要紧紧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 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 并提出了具体的目标任务。在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方面, 提出了适应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加大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力度的要求。在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方面, 对党政人才、企业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社会工作人才这几支队伍的建设都分别明确提出了发展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主要举措。

当代中国, 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 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任务光荣而艰巨。加强执政能力、永葆党的先进性, 离不开一批善于治党治国治军的领导人才, 离不开一支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党政人才队伍。企业提高管理水平, 参与国际竞争, 离不开大批优秀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提高专业水平, 增强创新能力, 优化产业结构, 离不开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纲要》对各类人才队伍建设布局都作出了全面安排。认真贯彻、全面落实《纲要》的部署, 突出重点, 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必将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实现我国发展战略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人才保证。

三、突出了体制机制创新

2004年, 第一次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确立了党管人才的原则, 目前已初步形成了党管人才的工作格局。《纲要》针对当前党管人才在实践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不足, 对党管人才思想认识上的不统一、党管人才工作机制还不完善等问题, 明确提出了改进完善人才工作管理体制的要求:一是完善党管人才的领导体制, 二是改进人才管理方式, 三是第一次提出加强人才工作法制建设。而且每项都明确提出了主要任务和目标要求, 如:在完善领导体制方面, 提出在完善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职能的同时, 要发挥政府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作用, 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 形成人才工作整体合力;在改进人才管理方面, 提出要围绕用好用活人才, 完善政府宏观管理、市场有效配置、单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择业的人才管理体制。

在创新人才工作机制方面, 《纲要》第一次在国家层面着重强调五种创新机制。即人才培养开发机制、人才评价发现机制、人才选拔机制、人才流动机制、人才激励保障机制。随着《纲要》中人才管理体制的完善和各种创新机制的实施, 我国的人才工作又将迎来一个“黄金期”。我们一定要按照中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的要求, 把深入学习、组织实施《纲要》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才工作的中心任务, 自觉用科学方法推进人才工作, 不断提高人才工作水平。

四、明确提出实施十项重大人才政策

20世纪90年代起, 人才争夺战愈演愈烈, 要想在人才战中取得优势, 特别是当前我国经济增长方式要转型、要发展, 就需要有一个中长期人才规划, 而规划的核心是行之有效的人才政策。因而, 《纲要》以国家名义, 提出实施十项重大人才政策, 即促进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 产学研合作培养创新人才政策, 引导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动政策, 人才创业扶持政策, 有利于科技人员潜心研究和创新政策, 推进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政策, 更加开放的人才政策, 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人才发展政策, 促进人才发展的公共服务政策, 知识产权保护政策。这十项重大政策的出台, 一是给人才的发展提供了空间, 二是为人才作用的发挥提供了平台, 三是人才的价值得以体现, 一句话, 这十项重大政策, 牵住了解决当前诸多人才问题的牛鼻子。同时, 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人才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出的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结构优先调整、人才投资优先保证、人才制度优先创新的“四个优先”, 也为十项重大人才政策的落实提供了保障。

五、突出十二项重大人才开发工程

《纲要》实施的十二项重大人才工程, 既是我们转变经济方式, 建设各类人才队伍的有效途径, 又是我们实施人才强国战略的核心所在。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着眼于培养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青年英才开发计划, 着眼于人才基础性培养和战略性开发, 以提升我国未来人才的竞争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 着眼于提高我国企业现代化经营管理水平和国际竞争力;高素质教育人才培养工程, 是为了建设一支高素质、创新型教育人才队伍;文化名家工程则是更好地推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全民健康卫生人才保障工程, 则是为了适应不断深化的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障全民健康的需要;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是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 有计划地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领军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是围绕我国经济结构调整、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而开展的大规模知识更新继续教育;国家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是着重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具有精湛技艺的高技能人才;现代农业人才支撑计划, 则是为了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需要;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 是为了解决促进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加快发展所急需的紧缺人才问题;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 着眼于解决基层特别是中西部地区基层人才匮乏问题。这十二项重大人才工程, 无论是开发、培养, 还是引进, 从横向层面, 涵盖社会事业的各个方面所急需的人才;从纵向层面, 解决当前乃至中长期社会事业和经济发展所需的人才。从人才使用的角度, 它体现了“以用为本”。如果十二项重大人才工程能有效实施, 当前我国人才存在的一方面不够用、一方面又不适用的结构性问题就能得到有效解决。

《纲要》最后的组织实施部分, 强调了加强对《纲要》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人才发展规划体系, 营造实施《纲要》的良好社会环境和加强人才工作基础性建设。所有这些都为我们更好地落实《纲要》, 进一步做好人才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和支持。

六、任务艰巨, 催人奋进

党的十七大明确了要更好地实施人才强国战略,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又进一步描绘了人才发展蓝图, 也为我们做好人力资源工作, 加强各类人才队伍建设提供了难得的契机, 可以说, 形势喜人, 目标宏伟, 任务明确。作为人力资源部门的工作者, 我们深感任务艰巨, 责任重大。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 篇8

一、发展目标

(一)总体战略目标

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建设“三基地一中心”战略需要,以提高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和企业核心竞争力为主线,以战略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的培养引进为重点,加快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培养造就一批具有国际战略眼光、市场开拓精神、管理创新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优秀企业家和一支高水平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力争到2015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总量发展到17.5万人左右,2020年达到18.5万人左右。重点培养一批能够跻身全国500强的知名企业家、适应国际化生存发展的职业经理人,优先培养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经营管理领军人才。重视培养和扶持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建成面向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专业人才市场和公共服务体系,大幅提高人才资本市场化配置的比重,建成面向各类企业的企业家后备人才库、经营管理人才库及信用信息体系。

(二)分类开发目标

科学认识和正确把握各类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差异性,充分发挥企业作为人才开发主体的作用,确定各不相同的分类开发目标:

自治区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目标是:结合调整优化国有经济结构,在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资产重组中,发展壮大具有战略眼光和国际视野企业家队伍,优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结构,强化整体素质,提高市场经营能力和规范管理能力,着重培养和引进一批能够引领大企业、大集团经营管理水平持续提升的企业家。到2015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达到30000人左右,2020年达到42000人左右;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比例达到85%以上;通过竞争性选拔方式选聘的人才比例达到50%以上。

非公有制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目标是:到2015年,完成1000名非公有制企业领军人才综合能力提升工程,10000名经营管理专业人才知识更新工程,150000名企业技能型人才轮训工程,500名海归创业人才扶持工程和500名东盟商贸人才海外深造工程;到2020年,上述目标再翻一番。

科技型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目标是:以2011—2015年为重点突破阶段,2016—2020年为全面推进阶段,以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科技素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企业家素质为重点,培育一支300人左右规模,具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对前沿科技发展趋势敏感,具有持续创新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家队伍。

二、主要任务

(一)突出增量发展,壮大人才队伍总体规模

积极为大中型和规模以上企业因产业扩张形成的高层次经营管理人才的需求提供人才信息服务,促进其经营管理人才数量适度增长,加快人才集聚。大力推动全民创业活动蓬勃发展,推动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加速发展,形成对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增量发展的驱动力和持续有效需求,促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总量持续增长,使人才资源要素成为引领产业和企业规模壮大、质量提升的能动性、内源性动力。同时,努力培养大量不同行业不同层次的经营管理人才,盘活和平衡职业经理人专业市场与各类企业对经营管理人才的供求关系。

(二)突出能力建设,提高人才队伍整体素质

按照建设学习型企业的要求,确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以内涵发展为主线的人才开发理念,建立符合企业家和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特点与需求的培训体系。充分利用产业联盟、博士后工作站等平台载体,大力加强重点产业骨干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的战略管理能力的培养。采取多种方式提升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通过资质认证的经营管理人才的比重,并对创业期、成长期、扩张期等阶段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进行菜单式培训。落实企业足额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制度,保障管理人才培训所需经费。整合各类培训资源,构建形式多样的社会化培训合作机制,制定经营管理人才继续教育培训计划。结合涉外业务,有针对性地组织骨干力量赴国(境)外培训。

(三)突出高端引领,优先引进培养高层次企业领军人才

坚持把高端人才引领发展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工作方法,依托重点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地发展,结合产业人才小高地建设,大力培养、引进和使用高层次企业家,尤其是在各个产业领域具有代表性的领军型人才。根据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要求,针对企业技术含量日益提高的特点,重点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技术素养、洞悉产业技术发展前景、能开拓国际国内两个市场、按照经济规律创新管理方式、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和生产效率的新型企业家和职业化、专业化经营管理人才。未来10年,在全区各类强优企业当中,培养造就一批在全国有一定影响力、能够率领龙头企业健康发展、在业内能起到领军和示范带动作用的优秀企业家和经营管理人才团队。

(四)突出战略纵深,大力扶持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团队创业

坚持重点突破的发展策略,优先配备、培养和引进自治区千亿元重点产业、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推动人才资源要素向重点产业领域集聚,加速形成与产业集群发展相匹配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集群。在推动产业人才小高地集群建设过程中,优先扶持领军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到位,积极探索创新与之相适应的集群化人才管理和服务模式。从全球视野和大时空跨度发展的战略高度着眼,积极探索企业经营管理层面的战略性人才培养、引进、配置和储备的新模式、新途径,为重点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增添可持续发展的后劲。

(五)突出开放带动,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国际化水平

继续加大从国内外引进高层次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工作力度,实施“海外人才入桂”工程,吸引和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学成之后,来桂创新创业,不断提升我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现代化素质和国际化水平,推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配置方式的改革,内部培养选拔与市场化选聘并重,促进多元化的人文生态环境与企业经济生态环境的融合,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面对日益区域化和国际化大环境的竞争力。

三、重大人才工程

(一)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

加大优秀企业家培养选拔力度,优先培养重点产业骨干企业和新兴产业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深化国有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组织推荐、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等方式,着力打造一支具有现代经营管理水平、勇于开拓创新、熟悉国际国内市场、具有参与国际竞争能力的高素质新型企业家队伍。积极组织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各种高级研修班、培训班的学习,每年选派一批中青年高层经营管理人员到国外知名高校、著名企业和相关机构学习、研修和挂(任)职锻炼。到2020年,企业高层经营管理人员累计培训率达到90%以上;选拔一批具有较好国民教育基础和继续教育经历、经过多岗位锻炼的后备人才充实企业家后备人才库。加大力度培养非公有制企业家,充分发挥工商联及各行业协会作用,提供更多培养机会和公共服务措施,尤其要注重扶持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的企业家。着眼优化产业结构和提升产业经济质量,重点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科技型企业的经营管理人才及其经营管理团队的在职培训和实践锻炼。

(二)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引进工程

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力培育面向国内外的企业家市场,畅通企业家引进渠道,制定完善外籍高级人才入桂的便利政策,加快引进在业内有较高知名度、了解掌握本产业行业市场规则和渠道、有丰富人脉资源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战略性人才。围绕我区工业发展战略目标,有计划、分层次地从海外引进千亿元产业、新兴产业发展急需紧缺的高端职业经理人。提高人才政策开放度,加大政府资金投入,为引进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提供更为宽阔的事业平台。到2020年,累计拿出100个左右国有企业领导职位,面向国内外招聘一批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到我区重点骨干企业任职,并根据有关政策规定,落实各项政策待遇,促进其最大程度发挥作用。

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创业资助计划,加大对留学人员的创业投入支持。建设一批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加快来桂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建立完善留学人员公共服务体系,为留学人员提供绿色通道、创业指导、信息网络及知识更新等优质服务。组织和参与“海外留学人才八桂创业行”、“海外留学人员创业周”、“海外专家广西行”等大型国(境)外专家和人才服务活动,柔性引进国外经验丰富的专家和团队,来桂进行技术指导、项目合作、人员培训等智力服务。

(三)中青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扶持工程

加大企业选调生工作力度,从高等院校相关专业选调更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到企业工作,并有计划地进行培养,使他们在丰富生动的管理实践中获得更多锻炼机会,更好更快地成长起来。办好北部湾中青年企业家论坛,定期组织区内外企业家前来交流和开展各种专题讲座、展览和参观考察活动,活跃思想、拓宽视野、广结人脉。每年选派200—300名优秀人才进行重点培训或到国外知名企业、高校等学习进修和挂职锻炼。到2020年,累计培养一支3000名左右规模的中青年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形成相对完备的年龄梯队配备,为企业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四)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适应全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企业向产业集群聚集的大趋势,鼓励中小企业利用与大企业建立产业链共生关系的便利,派出经营管理人员到大企业跟班学习、挂职锻炼。建立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经营管理人才培养、使用、评价制度,政策扶持向作为县域经济骨干的中小企业倾斜。中小企业要推广学习型企业建设活动,积极组织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并根据地区、行业和企业的发展要求,探索本土化的培训项目,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在自治区层面,每年选拔100名左右青年企业管理人员到国内外大企业、高校进行系统学习培训,从中遴选优秀者重点培养,纳入自治区企业家后备人才库。自2011年起,全区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年均培训累计超过1万人次。积极探索微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知识更新新形式新途径,探索建立基于互联网的开放性远程教育培训体系,把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纳入银河培训工程范畴,调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的积极性。

(五)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能力建设2211工程

坚持政府引导、分类指导、以企业为主体和社会化运作的原则,由各级工商联组织和行业协会组织,委托相关高等院校、知名培训机构,利用10年左右时间,对2000名左右非公企业家、20000名左右非公企业经营管理人才、1000名左右海归创业人才、1000名左右东盟商贸人才进行专门培训,帮助更新知识结构,提升综合能力,提高市场开拓能力和发展战略管理能力。到2020年,累计培训非公企业经营管理人才24000人次,培训率达20%左右,基本涵盖我区有一定规模和代表性的非公有制企业。

(六)科技型企业家培育工程

围绕我区重点产业发展,从自治区14个千亿元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高新园区、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当中,每年选拔30名左右中青年经营管理人才,作为科技型企业家进行培养,并对其业绩、评价、资质和称号进行动态管理。坚持把科技型企业家培育工程,与重大科技专项、重大项目的实施结合起来,优先支持申报科技计划和项目。组织产学研对接活动,引导和帮助企业与国内外相关高校院所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具有较大市场潜力的高新技术研究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到2020年,累计培养具有技术创新能力、战略思维能力、国际化经营管理能力的科技型企业家300名左右,形成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研项目和新产品研发为纽带,以团队化管理为特点,由科技型企业家领军的品牌性经营管理人才团队50个左右。

(七)经营管理人才团队集聚工程

进一步完善企业空间布局,引导企业向北部湾经济区、桂西资源富集区和西江经济带等重点经济区域聚集,带动经营管理人才团队化聚集,形成更高密度的人才群落和智力密集区,要充分发挥人才小高地在产业和经营管理人才集群化中的作用,加大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团队因素在人才小高地申报评审中的权重,尤其是对核心技术持有人领军创办的企业、核心人才团队身兼经营管理和技术研发多重职责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更多的倾斜和支持。到2020年,自治区级产业人才小高地及其经营管理人才团队,在广西“两区一带”等重点发展区域和重点产业的聚集度,要达到90%左右。

四、体制机制创新

(一)加快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体制机制

继续深化人才管理体制改革,坚决破除束缚人才发展的观念和体制机制障碍,充分发挥企业作为人才开发的主体作用和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等机制,营造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制度环境。对企业要增加公共服务,减少行政干预,建立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的工作,保障企业家依法管理企业、守法经营、诚实致富的权益。非公企业要逐步完善党、团、工会和妇联组织,促进企业和谐发展。遵循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成长规律,针对不同产业、不同行业、不同区域的特点,做到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聘任制、任期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实行契约化管理。

(二)创新公共服务体系和服务机制

加快人才资源信息服务平台工程建设,大力培育专业性的企业家市场和服务品牌,为企业提供针对性更强、更为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大力推进北部湾经济区的人才体制改革试验区建设,鼓励经营管理人才向经济区集聚和流动。研究制定党政机关人才、事业单位专业人才与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相互流动的政策和社会保障制度衔接办法,鼓励更多优秀人才流向企业或自主创业。

(三)健全完善经营管理人才评价发现机制

继续完善以市场和出资人认可为核心,以岗位职责为基础,以品德、业绩、能力等要素为主要指标,充分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考核评价体系,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经营业绩评价指标体系。建立职业经理人资质评价与准入制度,加强社会化评价机构及评价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坚持年度考核评价与任期考核评价相结合,综合考评经营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履职行为和履职效果,对经营管理人才的实际业绩做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强化综合考评结果的运用,与经营管理人员进一步使用挂钩,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四)健全完善经营管理人才激励保障机制

进一步完善与绩效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的薪酬体系,完善年度薪酬管理制度、协议工资制度和股权激励等中长期激励制度,促使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正确业绩观,持续不断地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推行知识产权战略,落实技术奖励、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等政策,保障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知识产权及各种要素投入的合法收益,激发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创造社会财富的热情。探索建立完善以政府奖励为导向、单位奖励为主体、社会奖励为补充的人才奖励制度,加大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才的奖励。完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依法维护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合法权益。

(五)建立健全多元化的人才资本投入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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