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平安村镇实施方案

2024-05-12

建设平安村镇实施方案(共8篇)

建设平安村镇实施方案 篇1

目标管理责任书

为认真观测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按照构建社会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进一步推动我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力打造“平安寺村”,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关规定,镇党委政府与各综治成员单位签订本责任书。

1、层层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健全完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目标管理。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等原则,明确单位、领导、个人的责任,严格检查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2、继续推进“严打”整治斗争。严密控制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掌握深层次的信息情况,眼里打击杀人、抢劫、爆炸等严重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深入开展打击和取缔各类邪教组织和非法宗教活动。

3、深入扎实地开展“平安进万家”活动,争创“平安单位”、“平安村街”、“平安家庭”,各村街、各单位人员、办公场所得到落实、制度规范、档案齐全。

4、深入开展各类矛盾的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镇、村分别实行月排查、周排查制度,做到排查一起、登记一起、调处一起。高度重视和依法妥善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对影响稳定的重大问题,做到及时汇报,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控制在萌芽状态。

5、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帮教率达100%,无重新犯罪,认真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的工作,最终到达消除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象。

6、加大普法宣传,中小学要聘请法制副校长或法制铺导员,法制宣传栏内容要及时更新。搞好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法制意识,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不断增强公民的道德和法制观念。

7、切实加强村级工作规范化建设和依法治村工作,规范农村干部办事程序,坚持“关口前移抓源头”,实行依法办事规范化,民主理事程序化,村务政务公开化。

8、完成镇党委、政府和镇综治办部署的其他工作任务。

9、社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达95%以上。

本责任书由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负责检查考核,对完成当年工作目标,成家突出的予以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若因严重失职导致发生影响本地社会稳定的重大事件,根据其应承当的责任,按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处分。

中共寺村镇委员会 责任人:

寺村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

村(居)委或单位 责任人:

建设平安村镇实施方案 篇2

近年来, 随着我国村镇数量的增多, 一些村镇建设标准相继出台。根据我国标准四级分类标准, 村镇建设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从已发布和实施、待发布和已立项等几个方面看, 村镇建设标准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 有少部分为地方标准。根据“中国国家标准查询网 (cx.spsp.gov.cn) ”有关数据, 截至2015年11月21日, 我国已发布、待发布和已立项的专门针对村镇建设的标准有299项, 其中, 工程标准有170项 (现行162项、即将实施1项、立项1项、报批5项、审查1项) , 产品标准89项 (现行84项、即将实施2项、在编3项) , 工程项目建设标准有40项 (现行26项、在编7项、计划编制7项) 。目前这些村镇建设标准已经实施了一段时间, 研究村镇标准的实施绩效的影响因素以及作用机理, 这对下一步村镇建设标准的制定、建设工作有重要意义。

本文在既有相关研究的基础上, 识别出村镇建设标准实施绩效的影响因素, 同时重点考虑这些影响因素之间的相互影响关系, 并通过问卷调查法对作用机理及路径进行实证研究。

2 村镇建设标准实施绩效的作用机理的理论分析

本文通过对现有关村镇建设标准进行整理总结, 在研究分析现有文献的基础上, 结合专家访谈, 从参与主体、标准自身、村镇自生条件、政府的监管与推动角度分析村镇建设标准实施绩效的作用机理。

2.1 参与主体

从村镇建设标准的参与主体分析, 影响村镇建设标准实施绩效的主要是村镇建设标准的管理者与实施者, 村镇建设标准的管理者即为政府, 政府的监管与推动有利于积极引导村镇建设标准的执行, 有利于提高标准的实施绩效。村镇建设标准的实施主体主要包括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运营单位等, 实施主体的积极参与是提高建设标准实施绩效的重要保障, 对于提升村镇建设标准的实施绩效也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村镇建设标准的实施主体是标准实施过程的主要参与方或利益相关者。标准的制定部门以及部门需要将标准的具体内容具体实施到村镇建设活动中, 因此实施过程存在着多个主体。如果实施主体为了追求不正当利益而不严格执行标准, 将无法保证村镇的建设质量, 只有实施主体之间相互合作才能有效地贯彻村镇建设标准体系的实施。

2.2 标准自身

从村镇建设标准的实施过程分析, 标准的实施绩效主要表现为在村镇建设标准的立项决策、颁布实施、监管与评价等阶段, 标准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的实施效果直接影响实施绩效, 而村镇标准本身的立项决策在各个阶段中最为重要。

科学的村镇建设标准是影响村镇建设标准实施绩效的根源所在。村镇建设标准的科学性、完整性、可实施性都大大影响标准的实施绩效。如果标准本身存在漏洞, 那么实际可操作性就会被影响, 则村镇建设标准的实施绩效也会大受其影响。

2.3 村镇条件

从村镇建设标准的实施环境角度分析, 村镇建设标准是具体运用到村镇建设中去, 而我国各个地区的村镇发展水平有较大的差异, 建设环境落后于城镇环境, 因此村镇自身条件对标准的实施绩效有重要的影响。

良好的村镇自身条件有利于提高村镇建设标准实施绩效。村镇自身条件指村镇的综合发展情况, 包括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人文发展水平、村镇的地理区位与自然环境、发展规模和技术水平等。不利的村镇自身条件, 将给村镇建设标准的实施带来一定的困难和阻碍。

2.4 政府监管及推动

有效的政府监管和推动是提高村镇建设标准实施绩效的持续动力。政府通过建设法律法规体系实现监管的职能, 有效提高实施村镇建设标准的内在动力, 并且形成了拒绝实施的外在惩罚条件。政府可以通过提高相关行业的组织管理水平以及提供资金支持, 这将给村镇建设工程标准实施绩效的提高创造了条件。

3 村镇建设工程标准实施绩效的作用机理的实证研究

3.1 村镇建设标准实施绩效的作用机理的结构方程模型

3.1.1 假设的提出

根据本文的理论基础以及前文分析, 提出以下假设:

H1:村镇建设标准自身对村镇建设标准实施绩效具有显著的正向影响;

H2:村镇建设标准实施主体对村镇建设标准实施绩效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H3:村镇自身条件的情况对村镇建设标准实施绩效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H4:政府监管和推动的情况对村镇建设标准实施绩效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H5:政府监管和推动对村镇建设标准自身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H6:政府监管和推动对村镇条件的改善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H7:政府监管和推动对村镇建设标准实施主体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H8:村镇建设标准自身对政府监管和推动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H9:村镇条件对政府监管和推动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H10:村镇建设标准实施主体对村镇条件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H11:村镇建设标准实施主体对村镇建设标准自身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H12:村镇建设标准自身对村镇建设标准实施主体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H13:村镇自身条件的情况对村镇建设标准实施主体具有显著正向影响;

3.1.2 测量模型的构建

本文研究的是村镇建设标准质量、村镇条件、政府的监管与推动以及实施主体这些潜在变量之间的因果关系, 这四个潜在变量需要建立一个测量模型来测量。测量模型能否很好地反映潜在变量的内涵是构建测量模型的关键, 因此合理地构建测量模型对最终的结果有很大的影响。

潜在变量是无法直接观测的, 因此需要借助至少两个观测变量来表达, 观测变量综合起来则可以较全面、准确地反映潜在变量。通过对潜在变量的深入研究, 本研究采用德尔菲法 (Delphi Method) , 确定各潜变量对应的观测变量如图1所示。

3.2 数据收集及处理

3.2.1 数据收集

本研究通过发放问卷的形式来收集数据, 问卷的设计参考了多名村镇建设专家的意见。调查问卷中的题目以图1中的观测变量为框架, 经过进一步细化设计完成。调查问卷中的问题皆为定性问题, 采用李克特 (Likert) 五级量表进行测量。调研过程中, 走访了我国的辽宁、河北、河南、山西、江苏、福建、四川等省份的一些农村地区, 并将问卷同时发放给村镇标准制定单位、村镇建设施工设计等单位、村镇政府、政府监管部门, 共发放问卷331份, 回收316份, 经甄别后有效问卷308份, 达到了结构方程模型数据拟合分析的样本要求。

在参与调查的专家中, 工作经验在3~5年以下的占26%, 工作经验在5年以上的占65%。

3.2.2 信度和效度检验

为验证数据的有效性, 本文选取Cronbach’s Alpha信度检验, 结果表明, 变量的信度值均超过0.8, 属于具有较高的信度。同时各量表及问卷总体也通过了Bartlett球体检验, 结果表明, 可以进行因子分析。

3.3 模型评价与修正

3.3.1 模型评价

为检验模型的拟合优度, 本研究选用3个拟合指数检验标准进行拟合优度检验。卡方检验 (X2/df) 结果为2.43;近似误差均方根 (RMSEA) 为0.072;拟合优度指数 (GFI) 为0.912, 说明模型可以解释91.2%的数据。综上说明, 数据与模型有良好的拟合程度。

3.3.2 假设检验与模型修正

运行Amos17.0后, 产生的村镇建设标准实施绩效的作用机理路径图显示除了H5、H6、H8、H9以外其余假设均成立。需要对模型进行修正。现将假设调整为政府推动与监管对标准自身有正向作用, 政府监管和推动对村镇条件有正向作用, 其余假设不变, 进行重新运行计算, 得到最终的路径图 (图2) 。汇总的模型各假设的显著性水平均小于0.000, 模型修正之后所有假设均得到通过。各影响因素的路径系数见图2所示, 其中加粗线的为关键路径, 关键路径上的影响因素即为关键影响因素。为提高村镇建设标准的实施绩效, 应重点管理、控制这些关键因素。

3.4 结果分析

根据图2得到的村镇建设标准实施绩效的作用机理路径图, 本文分别从标准自身、标准实施主体、村镇条件以及政府监管和推动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3.4.1 标准自身

标准自身对标准的实施绩效有直接的正向作用, 路径系数为0.48。其次, 标准自身和标准实施主体具有相互促进作用, 两者之间的路径系数分别为0.65和0.31。说明标准自身的完善程度以及对实际的适用性, 会直接决定标准实施主体是否能按标准执行, 以达到预期的实施绩效;另一方面, 标准实施主体在实施标准时, 如果能将发现的问题汇总起来反馈给村镇标准的制定方, 这将有利于村镇标准更贴近实际, 更加科学合理。最后, 标准自身的关键影响因素是标准内容的合理性、全面性, 路径系数为0.71。

3.4.2 标准实施主体

标准实施主体对标准的实施绩效有直接的正向作用, 路径系数为0.63。其次, 标准实施主体对村镇条件具有促进作用, 路径系数分别为0.42。说明村镇实施主体对村镇技术条件以及建筑市场有一定的促进作用, 对村镇之后的建设也有一定帮助。最后, 标准实施主体的关键影响因素是实施主体的技术水平, 路径系数为0.80。

3.4.3 村镇条件

村镇条件对标准的实施绩效有直接的正向作用, 路径系数为0.32。其次, 村镇条件对标准主体具有促进作用, 路径系数分别为0.48, 说明村镇条件的提高, 就会不断吸引实施主体来进行更多的村镇改造项目, 村镇各方面条件也借此得以改善。最后, 村镇水平的关键影响因素是村镇建设现有技术水平, 路径系数为0.85。

3.4.4 政府监管和推动

政府监管和推动对标准的实施绩效有直接的正向作用, 并且较其他三个因素, 影响最为强烈, 路径系数为0.75。说明政府监管和推动对村镇建设工程标准的实施绩效具有最大的影响作用。其次, 而政府监管与推动对标准实施主体的路径系数为0.78, 说明实施主体的决策取决于政府的政策以及监控手段, 实施主体因为惧怕违反政府规定而受到惩罚, 那么也会主动积极地去实施建设标准。第三, 政府监管与推动对标准自身以及村镇条件都有直接的正向的作用, 路径系数分别为0.52和0.31。说明政府如果加强对村镇建设标准的推动与监管, 不仅能直接有助于标准的实施, 同时还能间接地提高村镇建设标准的实施绩效。最后, 政府对编制标准资金的投入程度的路径系数为0.88, 说明政府对编制标准资金的投入程度是影响政府监管和推动的关键因素。

综上说明, 政府监管和推动、标准实施主体、标准自身和村镇条件对村镇标准实施绩效均有直接的正向的作用, 其中政府监管和推动影响最为强烈。并且这四个影响因素之间存在一定的相互作用。

4 对策及建议

4.1 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村镇标准实施监管和推动力度

国家政府监管部门应完善村镇建设标准实施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惩罚奖励措施等, 自上而下地重视村镇建设标准的实施。政府对编制标准资金的投入程度是政府监管和推动的关键影响因素, 为此应加强地方政府村镇建设服务和管理机构建设, 结合机构改革, 设立相应的村镇建设工程管理部门, 负责和配合国家制定村镇建设工程标准实施、监管的相关政策, 改善村镇建设标准实施监管不力的局面。村镇建设标准审批部门也应当定期对村镇建设项目规划审查部门、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单位、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实施村镇建设标准的监督情况进行检查, 对监管不力的单位或个人, 给予通报批评, 建议有关部门处理。

4.2 标准实施主体应着力于提高自身管理与技术水平

标准实施主体应不断改进技术、提升对新技术的应用水平。实施主体的技术水平是标准实施主体的关键影响因素。各实施主体应相互合作、不断总结村镇建设新技术, 方能有效保护其自身的利益, 方能推动村镇建设标准不断进步、发展。各实施主体应通过培训、交流会等方式加强对村镇建设工程标准的理解。只有实施主体积极主动地了解并学习村镇建设标准, 将其真正的运用到实际的村镇建设活动中, 才能提高村镇建设标准的实施绩效。标准实施主体应该定期进行关于村镇建设标准的宣传与培训, 并对针对村镇建设人员整体文化素质不高、接受能力较差的特点, 制定适宜他们阅读、学习的宣传手册和图集, 力争做到通俗易懂、易于接受。

4.3 标准编制单位应致力于提高标准质量

标准编制单位应与各方进行交流调研, 因地制宜制定标准。标准内容的合理性、全面性是标准自身的关键影响因素, 由于我国各个地区的村镇发展水平有较大的差异, 因此标准应与村镇当地的规划内容相得益彰, 不产生矛盾冲突。同时标准编制单位应定期进行村镇建设标准后评价工作, 建立实施绩效的反馈机制。反馈意见的积累, 有助于为标准的下一步修订积攒智力资源。随着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 标准的制定也要提高更新完善速度。

4.4 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村镇发展规划, 优化村镇标准实施的环境。

村镇地方政府应该利用自身、自然、人文等各方面资源, 努力提高村镇的经济水平, 合理利用资金, 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由图2可知, 村镇建设现有技术水平的路径系数是0.85, 是影响村镇水平的关键因素, 因此政府应加大扶持力度, 健全标准实施的激励机制;同时政府应通过示范项目, 以点带面推广成功经验。

参考文献

[1]张静.村镇建设标准体系实施绩效评价研究[D].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 2013.

[2]陈志田.关于标准实施效果宏观评级体系的研究[[J].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 2004 (4) :13-15.

[3]魏娟, 苏义坤, 周晓冬.村镇建设标准体系实施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建筑经济, 2015 (12) :111-114.

[4]Rachel Becker.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needs foe better implementation of the performance concept in building[J]Automation in Constrution, 1999 (4) :525-532.

[5]任冠华, 魏宏, 刘碧松, 等.标准适用性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世界标准化与质量管理, 2005 (3) :15-18.

[6]董胜华.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框架建立与评价研究[D].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 2010.

建设平安村镇实施方案 篇3

关键词:村镇银行;三农问题;建设缓慢;影响因素;完善措施

一、我国村镇银行推广的研究背景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和发展,人们逐渐具备了较强的金融意识,人们开始关注资金的安全性、趋利性、流动性,这些变化逐渐影响着农村金融的发展。在新的市场经济下,农村地区资金供需缺口越来越大,农村的资金供求矛盾加剧,呈现出供给远远无法满足需求的趋势。这些金融问题是传统的农村金融体系所无法解决的,而通过积极推进设立以村镇银行为首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则能够很好地缓解农村地区的资金供求矛盾,通过加强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来提高整个农村金融市场的服务效率和水平,最终为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做出贡献。

二、我国村镇银行推广建设的意义

1.使广大农村地区金融市场更规范。我国农村地区的广大农民,他们的金融需求往往具有小、散、频、急等特点,并且一直以来,农村地区没有设立正规的金融机构,农民只能通过各种非正规的不被法律认可的地下金融活动达成自身的金融需求。村镇银行是一个正规化的金融机构,受到法律法规的认可和支持,能够规范化民间的金融投资活动,从而更有利于三农经济的发展。2.缓解农村金融市场出现的供给不足问题。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农村地区金融需求逐渐增长,广大农村地区传统的金融机构并不能够满足其金融需求,农村金融市场出现严重的供给不足现象,我国“三农”资金缺口几乎是以逐年递增的趋势在发展。村镇银行由于其成本低、经营灵活及运营效率高,且契合三农特点,能够充分利用本地资金来运作于本地农村金融市场,能够大大缓解我国农村地区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保障农村金融体系的畅通。3.能够更好地满足广大农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对于农村地区广大农民来说,他们的金融需求主要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传统的贷款业务,用于满足农业生产、日常生活需求等;另一方面是存款、中间业务需求。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收入也越来越高,农村地区的消费结构也相应地产生了变化,农民群体对金融服务的需求逐渐多样化,包括有票据承兑、银行卡及理财等多种方面。村镇银行的出现,能够有针对性地为农村地区的广大农户及中小企业提供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及服务,从而能够更好地满足农户多样化的金融需求。

三、我国村镇银行建设进展缓慢的原因

1.村镇银行本身结构设置问题。为了规范化我国村镇银行的管理,银监会推行了《村镇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村镇银行最大股东或惟一股东必须是银行业金融机构。最大银行业金融机构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20%,单个自然人股东及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单一非银行金融机构或单一非金融机构企业法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村镇银行股本总额的10%”。之所以银监会要求村镇银行的主发起人、最大股东必须为符合一定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但是,村镇银行的建立的首要目的是要解决农村金融市场存在的金融服务空白问题,银监会的这些规定纵然可以保障村镇银行的安全运营,却也严重制约了村镇银行的建立和发展。2.村镇银行只有有限的存款来源。我国村镇银行建立时间不长,农村地区的广大农民群众对其了解较少,认可程度不高,相较而言,农民更愿意相信传统的农村金融机构如农行支行、信用社、邮储行等,更愿意将资金存入到这些传统的金融机构中。在农民群众的眼中,村镇银行更像是一些私立金融机构,从而不敢存钱到村镇银行。同时,即使农村的农民信任村镇银行,由于他们的资金以往大多数是存在距离近、支取方便的固定金融机构中,他们往往不愿意将资金取出转存入村镇银行。3.村镇银行的支付结算体系不健全。村镇银行是由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批准的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为当地三农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属于一级法人机构。它不同于银行分支机构,它是一种自主经营模式,需要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及自我约束。村镇银行不需经过人民银行,有银监会批准建立,因此,村镇银行没有行号,无法发放银行卡,从而使得村镇银行无法加入到中国大、小额支付结算系统、进入同业拆借市场。4.村镇银行没有良好的外部环境支持。首先村镇银行没有良好的国家政策支持。农村信用社因有国家许多的政策补助支持,其贷款利率设置较低,迫于竞争压力,村镇银行只能降低贷款利率,基本在8%以下。在没有国家政策补助的条件下,村镇银行很难再如此低的利率实现盈利,从而不利于村镇银行的可持续发展。其次,在税收方面,农村信用社营业税及附加是3.3%,免三年所得税,而村镇银行则是按照普通商业银行进行纳税,高达5.5%,所得税达33%。这样一种税收政策大大不利于村镇银行的发展,使其在与传统农村金融机构竞争中处于劣势。

四、解决我国村镇银行建设进展缓慢的对策

1.提高村镇银行的认可度。为了提高村镇银行在公众心中的信任度,政府应该要摆明支持态度,鼓励农户存钱到村镇银行,将“村镇银行是农民自己的银行”这一理念深入到广大农户心中。同时,村镇银行还可通过积极引导大银行参股村镇银行,利用大银行的名气来推广村镇银行,获取农户的信任,提高村镇银行的认可度。2.合理设置村镇银行网点。由前面分析可知,村镇银行最大的竞争对手是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建立时间短,并且其政策性补贴等诸多方面都步入农村信用社。为了更好地发展村镇银行,村镇银行应该合理设置网点,主动选择农村信用社覆盖较弱的区域作为网点,暂避锋芒,先将村镇银行发展起来。3.完善自身服务能力。由于村镇银行的设立不经过中国人民银行,村镇银行没有行号,无法加入中国结算系统,给村镇银行各方面的发展带来了阻碍。4.健全农村信用体系。信用是农户向村镇银行贷款的重要前提,健全的农村信用体系,能有效地保障村镇银行的资金安全。健全的农村信用体系,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的充分配合。政府起带头作用,建立取信于民、服务社会的信用系统,企业通过信用评价系统、管理系统等,督促企业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塑造优秀的企业信誉形象,个人则通过个人信用档案和个人信用报告等制度,督促和引导个人将信用、守信用。在农户与村镇银行建立贷款关系的过程中,一旦出现失信行为,应严厉处罚,建立黑名单管理制度,对其进行相应制裁如降低信用等级、处置抵押品、不再提供服务甚至诉诸法律等。

参考文献:

[1]李晓春.我国村镇银行建设进展缓慢的原因及对策.经济纵横.2010年(3).

[2]刘津慧.我国村镇银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时代金融.2009年(6).

[3] 陈白里、武大雪.浅析我国农村非正规金融.农村金融研究.2008年(11).

村镇建设管理暂行方案 篇4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除县城规划区外县境内所有村镇各项建设工程。

第三条全县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在县建设局的业务指导或委托下履行管理职责,严格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谁管理”原则,县国土、安监、质监、供电、公路等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形成村镇建设管理工作联动机制。

第四条制定和实施村镇规划以及在村镇规划区内进行村镇各项建设的,应当遵守土地、水利和公路管理及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五条建制镇规划区、乡集镇和村庄规划区内使用集体土地建设自住房的按以下程序报建审批:

1、建房户提出申请,村委会签署意见;

2、乡镇政府的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接到农户建房申请后组织乡镇国土资源所等相关单位到现场勘察,符合规划的由各相关单位在《县村镇农(居)民建房规划用地审批表》上分别签署意见,督促建房户使用全县推广的通用建筑设计图、签署房屋建筑施工安全承诺书;

3、资料齐全后由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建制镇规划区内实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集镇和村庄规划区内占用农用地的实行“一书一证”(《省村镇农(居)民建房规划选址意见书》和《省农(居)民建房开工许可证》),乡集镇和村庄规划区使用原有宅基地、空闲地的实行“一证”(《省农(居)民建房开工许可证》)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乡镇国土资源所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5、建房户取得规划、用地及其他必须审批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确定日期报乡镇建设管理机构申请放线动工,乡镇建设管理机构接到农户申请后组织乡镇国土资源所等有关单位参加放线;

6、工程完工后由乡镇建设管理机构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规定进行验收。

第六条建制镇规划区、乡集镇和村庄规划区以外的使用集体土地建设自住房的建设用地按以下程序报建审批:

1、建房户提出申请,村委会签署意见;

2、乡镇政府的村镇建设管理机构接到农户建房申请后组织乡镇国土资源所等相关单位到现场勘察,符合规划的由各相关单位在《县村镇农(居)民建房规划用地审批表》上分别签署意见,督促建房户使用全县推广的通用建筑设计图、签署房屋建筑施工安全承诺书;

3、资料齐全后,由建房户申请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建房户取得用地审批手续和其他必须审批手续后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确定日期报乡镇建设管理机构申请放线动工,乡镇建设管理机构接到农户申请后组织乡镇国土资源所等有关单位参加放线;

4、工程完工后由乡镇建设管理机构组织相关单位按照规定进行验收。

第七条对使用国有土地或进行房地产开发的建设项目一律依照《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到县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报建和用地审批。

第八条对在国道、省道、县道沿线建房的单位和个人,其建筑物边缘距公路两侧边沟外的最小间距各为:国道20米,省道15米,县道10米,乡村道3-5米。

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在进行建设规划用地审批时对达不到公路间距要求的,要通知建房申请人到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办理有关手续,在建房申请人取得公路路政管理机构同意建房的审批手续后,乡镇建设管理机构方可进行规划用地审批。

第九条对在输变电线路附近建房的单位和个人,乡镇建设管理机构在进行建设规划用地审批时,要组织乡镇供电所工作人员进行现场查看,由乡镇供电所或有关单位按照相关安全技术标准规定提出明确意见后,乡镇建设管理机构方可进行规划用地审批,并在建房户进行动工放线和验收时组织乡镇供电所参加放线和验收。

第十条全县农村村民建房统一使用《县村镇农(居)民建房规划用地审批表》和《农村村民建房用地呈报表》,农民建房时到乡镇建设管理机构一次性领取表格。

按照《城乡规划法》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在县建设局办理的审批手续,统一由县建设局委托乡镇办理和发放,各乡镇于每年年底向县建设局书面报告委托办理的审批和办证情况。

第十一条各乡镇在办理所有审批手续时,只能按照政策规定收取工本费,不得违规向农户收费或变相收费。

第十二条参与村镇建设管理工作的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乡镇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制定村镇建设规划管理规定和相关措施,严格规划用地审批程序,负责村民建房规划和用地审批手续发放工作,接受县建设局委托负责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

2、县建设局:负责对全县村镇建设业务指导、监督、检查、督办;对乡镇建设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对乡镇发放的规划审批手续的备案情况进行审查。

3、县国土资源局:负责安排各乡镇国土资源所履行对村镇建设用地管理的职能,严把土地审批关口,严格执行“先规划、后批地、再建设”的建设程序,对未取得相关建设规划手续的不得批准用地。

4、县安监局:负责对全县村镇建设安全实行综合监督管理,协调配合建设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抓好村镇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

5、县质监局:负责履行对全县村镇建设建筑产品的质量技术检查工作,对不合格建材产品严格查处。负责本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对特种设备的生产、使用进行检测,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工作。

6、县供电公司:负责安排各乡镇供电所对在输变电线路或其他输变电设施附近建房的要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定提出能否建房的意见;对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违法建房的,不得给建设工地提供用电,并将情况及时向电力主管部门报告;对符合要求的建设活动,供电部门在给建筑工地供电时,要保证用电安全,杜绝用电事故发生。

7、县公路局:负责对全县村镇建设占用、挖掘省、县道公路和在公路用地及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内进行房屋建设、修建、架设、埋设管线设施等活动进行审批、监督检查和服务工作。

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篇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市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协调发展,加强和规范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活动,改善村镇生产、生活环境,促进农业现代化、农村城市化、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根据《城市规划法》、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建委〈关于加强村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5〕118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全市行政区域内村镇的规划建设管理活动。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的村镇是指建制镇、集镇、村庄。建制镇是指按国家行政设立的镇。集镇,是指经市人民政府确认由集市发展而成的作为农村一定区域经济、文化和生活服务中心的非建制镇(包括行政区划调整中已被撤并的原乡镇政府所在地)。村庄是指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生产的聚居点(包括市政府批准的农民新村)。

本细则所称建制镇、集镇、村庄规划区,是指建制镇、集镇、村庄建成区和因建制镇、集镇、村庄建设及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建制镇和集镇、村庄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镇域规划和建制镇、集镇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四条

村镇规划管理应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节约用地、因地制宜、量力而行、逐步建设的原则,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

村镇规划的制定

第五条

村镇规划的编制应以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市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依据,并与其它有关专业规划相协调,严格执行建设部《村镇规划标准》。村镇规划的编制应遵循下列原则:

(一)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地经济发展情况,以及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和历史沿革等,统筹兼顾,综合部署村镇的各项建设。

(二)正确处理好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改造与新建的关系,使村镇的性质和建设规划、速度和标准,同经济发展和农(居)民生活水平相适应。

(三)合理用地,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和林地。

(四)合理安排住宅、工矿企业、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等布局,缩并零散的自然村落,逐步建成相对集中、设施配套的区域。

(五)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它公害,加强绿化和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建设。

第六条

村镇规划分为:村镇总体规划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

镇域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建制镇行政区域内村镇布点;村镇的位置、性质、规模和发展方向;村镇规划建设用地范围;交通布局及村镇基础设施以及其它各项生产和生活服务设施的配置等。

建制镇和集镇总体规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建制镇、集镇的性质定位和发展方向,人口和建设用地发展规模,居住、工业、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等各项建设的用地布局和功能分区,有关的技术经济指标等。

村庄建设的规划编制,应当根据不同地域特点和经济发展水平,参照集镇建设的规划编制内容,主要对住宅和基础设施以及生产配套设施作出具体安排。

对重点建设项目或重点地段的建设,应编制详细规划。

第七条

镇域规划、建制镇、集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在市建委的指导下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镇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重庆市规划局备案。村庄建设规划需经村民会议和村民委员会讨论同意,由镇人民政府批准,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第八条

村镇规划经批准后,具有法律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

涉及村镇的性质、规模、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需调整或变更的,应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并备案。

第三章

村镇规划的实施

第九条

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内的各类建设项目实行“一书三证”管理制,即:“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制度。

(一)审批流程

《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二)报建资料

1.办理《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

需提交资料:书面申请报告;计划立项批复或项目备案文件;土地权属证明(或预用地文件);国土管理部门的地质灾害评估意见;1:200或1:500现状地形图(六份);工业项目和需作环评的项目应提交环保部门的审批意见;易燃易爆项目必须持消防部门的选址意见;涉及到文物保护、高压电力、防洪控制、地上交通、河道岸线保护等,应提交相应行政管理部门的书面审查意见。

2.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需提交资料:《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总平面图及方案设计(平、立、剖面图);效果图;规划立案(通过评审的纪要或文件)

3.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需提交资料:市建委(规划局)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和建筑红线图;国土部门的用地手续;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准文件;施工图和施工图(含地勘)审查意见;消防、人防、环保、气象等部门对施工图的专项审查意见;缴纳城镇建设配套费和规划综合费的凭证。

4.办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合格证》

需提交资料:建设工程竣工图;实测竣工地形图;书面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镇政府签章);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十条

村(居)民建房

(一)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内村(居)民建房按本细则第九条办理。对建筑面积800平方米以下的一般建房,根据实际提供的审批资料可适当简化。

(二)建制镇集镇规划区外单位建房和公共建筑,按本细则第九条办理。村民建房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直接审批并发放“一书一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在公路两侧的建房,应按规定退出公路预留控制线。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施工手续,经镇村镇建设办公室专业人员现场放线、市建委村镇建设管理人员验线后,方可正式施工。

建设单位或个人领取建设许可证一年内未开工的,应办理延期手续,延长期不得超过六个月。逾期仍未开工的,建设许可证作废。

第十二条

村镇规划区内确因生产、生活需要建临时建筑,须经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审核后报市建委审批。经批准的临时建筑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二年;临时建筑必须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作违章建筑处理;在使用期限内如国家或集体建设需要用地时,应按规定拆除。

禁止在临时用地上建设永久性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它设施。

第十三条

市建委和村镇建设办公室有权对村镇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要求进行检查,被检查者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检查者有责任为被检查者保守技术秘密,做到依法行政。

第十四条

建制镇、集镇规划区范围内进行各类建设项目的单位或个人,在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必须按规定缴纳配套费和规划综合费等相关费用。

第四章

村镇建设的设计、施工管理

第十五条

设计管理

下列房屋建设项目,必须由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设计,或者选用重庆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通用设计图或标准设计图,并配备适当比例的地形图。

(一)二层(含二层)以上的住宅、宿舍和其它混合结构的民用建筑,或跨度在六米以上的单层民用建筑。

(二)跨度在六米以上的单层厂房和仓库,跨度在七点五米二层以上的轻型厂房和仓库。

(三)属工程设计规范规定的小型以上的独立烟囱,水塔和水池等构筑物。

(四)道路、桥梁、给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

村镇设计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和美观的原则,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节约资源、抗御灾害等规定,与周围环境协调,体现地方特色、民族风格,提倡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市建委或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睡批准的图纸进行施工,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更改设计图纸,确需更改的,须征得原设计单位同意并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对以上所列工程,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证书,并按照资质等级所核定的范围承担设计任务,严禁无证、越级或超范围承担设计业务。

村民建房应推广采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通用或标准设计图,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镇建设管理部门必须无偿为村民建房提供相应的通用或标准设计图纸。第十六条

施工管理

施工管理及质量安全管理按《合川市村镇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规定,所有建设工程都必须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第五章

村镇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十七条

村镇建设项目完工后,须到规划、消防、环保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的验收手续。

第十八条

市建委质监站、安全站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情况出具监督报告。

第十九条

市建委审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资料后,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

第二十条

建设单位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证”及相关资料到市国土房管局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章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机构及人员

第二十一条

市建委是全市村镇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

第二十二条

镇村镇建设办公室是各镇的村镇规划建设具体管理机构,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的村镇规划建设日常管理。镇村镇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为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专业人员,负责本镇行政区域内的村镇规划建设管理的具体事务,由市建委对其进行业务指导。

第二十三条

村镇规划建设管理工作人员专业性、技术性较强,镇村镇建设办公室人员未经市建委的同意原则上不得调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

违反本细则,未按规定程序批准而取得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占用土地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批准文件和土地转让文件无效,占用的土地按《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在村镇规划区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违法建设工程,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责令停止建设。

(一)未取得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进行建设的。

(二)擅自改变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附件确定的内容或改变验线位置进行建设的。

(三)买卖、擅自转让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四)利用失效的村镇工程建设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的。

(五)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而进行建设的。

(六)其它违反村镇规划进行建设的。

在村镇规划区内进行违法建设,占用市政道路、消防通道或占用公共绿地、公用设施、市政管网或影响城镇景观,造成环境破坏等严重影响村镇规划的,由规划建设行政执法部门按规定予以处罚;限期拆除或没收违法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影响村镇规划,尚可采取改正措施的,由行政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规定处以罚款。

第二十六条

村镇规划区外的单位建房,属于本细则第二十五条所列的违法建设,按本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村镇规划区以外的村民建房,未经批准乱占土地的,由国土部门依法处理;已办理土地手续,但未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建设或擅自加层,扩大建筑面积的违章建筑,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国务院《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理》第六章之规定予以处罚;危及居住安全或占用公路红线、压占国家管网的,应予以限期拆除并处以罚款。

第二十七条

对于审批管理的建设项目,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八章

第二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建委负责解释。

建设平安村镇实施方案 篇6

惠安县西湖实验小学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为指导,以“稳定为本,平安为民”为中心,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营造浓厚社会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参与热情,推动平安校园各项措施落实,创造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

二、主要做法

1、充分重视,加强对“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平安校园”创建工作作为学校总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结合本校实际,提前计划、认真部署、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围绕全县全镇深入开展建设“平安惠安”、“平安东桥”、“平安校园”活动,有计划、有记载;要想方法、出主意、早动手,严密组织,精心实施,及时完成。

2、人人参与。全校教职员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育人意识、安全意识。时时、事事、处处抱有“安全第一”的宗旨,抱着对学生负责、对学校负责、也对自己负责态度,积极参与到“平安校园”建设工作中来。

3、严格按照县综治委、镇政府和教育局和学区的要求,扎实抓好各种活动的落实。拓宽活动内容,开展富有时代特点、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4、加强校园安全隐患的排查。对学校的所有场所,一切活动都要制订完善相应的安全工作制度,形成完备的防范体系,不留安全隐患与安全死角。

5、组织师生进村入户发送宣传品到家;举行一次“平安校园”专题讲座(防范知识、法律知识等内容)。

6、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按照学校工作要求和部署,积极开展日常排查调处工作,对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化解”,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防止矛盾激化。

村镇建设和规划的思考 篇7

目前,有关小城镇和农村等方面的建设得到我国的重视,这些村镇都具有很多优点,交通顺畅便利、基础设施状况良好、经济发展迅速,在其自身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带动着周围村镇的发展。我国对于村镇建设十分关注,并且也得到一些效果,但是还是有一定的落后处。

首先,在村镇建设中基础设施还是不完善。

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后,村镇兴建也有了很大的收获,基础设施建设也取得了一定的进展,在城市中,基础设施更是在极大程度上改善了居民的生活环境和质量,保障了社区基本服务,也使小区更具功能性。但是在城镇兴建中,对于基础设施的建设还是远远不能达到大城市的现有水平,不管是质量还是技术都比较落后。而且村镇的建设规模都要小一些,布局也不集中,因此村镇的现状虽然在建设之后有了改善,但还是存在很大的问题,比方说村镇或者是小城镇中对于道路来说铺装路的比例还是较低,对于垃圾处理来说设施还是不彻底,对于给排水设备来说设施还是不完善,更不用说一些城镇中还没有污水处理厂。

其次,在村镇建设中各方面建设的规划设计并不统一。

比方说在规划村镇时通常都会忽略对基础设施的设计,两者各行其道,并不是综合在一起进行规划。在绘制规划图时也只把各个要素简要汇总,没有对各个要素进行分析,忽略了它们之间的联系,这些都对村镇建设有直接的影响,使其不能协调有序地进行建设。在管理方面也问题严重,布局不协调,整体理念匮乏,规模较小,缺失了系统性。

再次,村镇建设管理系统不完善,具体实践过程和规划中的管理一旦对照就会发现很多名不符实之处,管理规划不是很切合实际,内容也不达标,不能和当地的特色、条件相匹配。

在建设过程中资金的投入若是不足就可能出现机制运转不灵活和基建不完善等后果,更严重的是还会制约到村镇面貌的彻底更改。

最后,村镇自身所存在的一些限制性的现状,村镇大多分布复杂,功能较少,各方面发展不能很好地结合,人口所占比例大,但是所受教育程度却不够,同时对村镇的维护和建设的意识并不强烈,这些都影响着村镇建设的发展。

二、在村镇建设中应该重视村镇规划,对其应该遵循的原则进行分析

首先,要注意的是因地制宜的原则,若是想成功规划一个村镇则应该先进行实地调查,充分考虑到当地的地质条件、风俗习惯、历史进程和资源环境等因素,然后进行科学地规划,不但要发挥出当地产业中的特色部分,还要把握住整体,以改善人民生活为目的,建设一个绿色安全舒适的现代化村镇。同时国家也提出:在城镇化阶段,应该要重视当地的产业特色,让市场起到导向作用,充分地考虑到村镇中的资源和区位优势,把特色产业设置为龙头产业,并且带动其余产业配合发展,促使当地的经济能够迅速发展,解决三农问题以及加快对于新农村的建设。

其次,要注意的是以人为本的原则,要一切以为人民提高生活水平为中心,在进行村镇建设时要维护人民的利益,要尊重农村中固有的风俗和生活习惯,不能只整建村镇的表面工程,要让居民感受到村镇重建之后的各种好处,方案规划时也要切合实际,不做形式主义,在进行编制规划和村镇建设时要进行实地调查,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了解到村民的需求,然后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规划,不仅要贴合实际,促进村镇经济发展,还要保护环境,提高村民的生活水准。方案确定之后,在方案实践中,要调集到群众对村镇建设的积极性,发掘到其所具有的潜力。同时还应该在村镇中展开各种宣传的活动,深入群众,要在村镇中普及相关知识,增强群众以及干部们的法律意识,以期能使村民了解和拥护对于村镇的规划建设工作。

最后,要注意的是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在进行村镇规划时要关注到生态自然环境以及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性,要重视长远的发展,也不应该忽视当前的利益,立足于现状,对未来进行充分规划,还要科学地制定出适合当地以及周边协调发展的并且还具有可持续发展性的村镇建设的规划设计,要使其发展速度和规模匹配人口增长和经济发展。善于对土地资源、水资源以及矿产资源等进行充分利用,确保不会造成浪费现象,还应避免对长远利益和眼前利益分不清主次的恶性的结果。尊重社会的各种规律,建造一个新型的和谐可持续村镇。

三、对于村镇规划和建设的建议

首先要对布局进行合理分配,科学地对村镇进行规划建设。做好对于村镇的规划设计具有其重要性,促进了新农村的建设,促进村镇以及周边的经济发展,因此要把握好村镇规划这一关键环节,还要确保其具备合理性、科学性以及可操作性,与此同时也要关注到村民自身的利益,也不能忽视长远的发展。在村镇规划及建设时要把这些都落到实处,还要充分结合当地现状,用事实说话。同时也要关注相关法律和政策并且严格遵守,若是编制村镇规划还要统筹规划村镇的经济、资源、社会和人文等因素,对其进行整合,然后合理布局,还要配合土地的利用,配备上完整系统的基础设施,把防灾、保护环境、发展生态以及经济建设等工作落到实处,还应该注意的是要保证经济以及社会能够发展全面长远,控制好人口和土地使用等的规模程度。规划完成之后就是要达到对现有经济结构优化的目的,还要合理对村镇布局优化建设,关注特色产业,加大就业岗位的供给,把农村中的闲余劳动力聚集到小城镇,协调发展人口、社会、经济以及资源环境等因素,促进城乡能够进行统筹发展,新农村建设也更上一层楼。

其次是要注意对基础设施的建设要加强,因为基础设施是否完善关系到居民的日常生活,是关系到其生活水平的关键性指标,其建设完善也会推动整个村镇的建设,同时建设基础设施时也可能会引进外资或是发展特色产业及产品,特别是交通或网络等环境优异时会对经济产生巨大的影响。

再次是要加强对于村镇建设和规划的管理,可采用的方法:①强化对于村镇中相关工作人员的训练,提高其专业水准以及相关执法的水平;②把握好质量这一关,要充分审核规划的科学合理性和可操作性,多角度多层次进行。

最后要做好村镇规划的落实工作,也就是把握好实施阶段,这要看两点,即引导和管理。村镇建设时要注意对村民的引导,避免出现错误倾向性行为,尊重农民自己的意愿,广泛征求意见,以期能调动出村民的积极性,发挥其创作力,达到农民满意的目标。要把握好对于示范试点的管理,把示范村镇的建设作为中心,加强其各项工作的指导,不断积累经验,整合出投资以及项目经验,增大投资的效益。同时还可以对示范的村镇建设加强对于技术的扶持,建立一个完善的具有保障的项目,把政府的职责落到工作实处。

建设平安村镇实施方案 篇8

【关键词】小康村镇;房屋建设;质量控制;有效管理;思考

[文章编号]1619-2737(2016)05-25-783

【Abstract】As people's living standards continue to improve, housing construction is not only on people's lives has a direct impact, but also determines the social and economic development of the individual. Housing projects will directly affect the quality of housing construction materials are used and people's lives and property safety, housing construction quality control is to ensure safe and reliable core housing. Therefore, to enhance the quality control of housing construction projects of great significance.

【Key words】Well-off villages and towns;Housing construction;Quality control;Effective management;Thinking

1. 有效探析造成房屋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因素

1.1 工程设计上的问题。(1)设计人员方面:很多设计单位实行的是内部承包制,单位内部设计人员之间很难做到专业互通,致使设计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 (2)设计工作态度方面:没有严格的规章制度,设计人员道德行为不规范;⑶设计图纸计算不精确、粗糙、不详实。

1.2 建设单位投资责任机制不健全。(1)“最低价中标”是中国建筑业大力发展的基本条件。笔者认为,“最低价中标”是带来中国建筑业人变革、人进步最重要的市场动力。但房屋工程的质量和工程的造价有直接的关系,片而追求低造价,会增加施工企业经营压力而疏于管理 ;(2)建设单位分包工程,致使一个项目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施工队伍,施工水平的差异及现场缺乏统管理,使施工质量无法保证。

1.3 工程施工单位的素养。施工企业存在着良莠不齐的现象,有的施工单位缺乏健全的施工质量管理制度,无章可依,管理混乱;有的施工单位经营思想不正,利用自己的资质大量转包工程,导致施工单位人员流动大,队伍稳定性差;在当今建筑市场上工人的技术素质整体较低,专业技术人员普遍缺乏,尤其是许多未经过专业训练的农民一涌入建筑行业,人多都是属于无证上岗。

1.4 建筑材料选用方面的原因。许多建设单位为了节约投资,尽可能的追求利润,选用质量低劣的材料、设备,如住宅建设中常用的墙地砖、防水材料、上下水的管材、电线管材、电器设各等等,从而造成的质量问题比比皆是;(2)有些施工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人化,压低成本,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进行施工如用价格较低的石粉代替砂石,自拌砂浆及混凝上少用水泥等现象非常普遍。

1.5 监理单位的质量管理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不注重自身素质提高,当前的监理市场中普遍存在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职责的重要性没有正确的认识,导致监理费用过低的现象,由此出现项目总监不到位和项目监理机构临时拼凑的问题,并且一人多岗、无证上岗、冒名替岗。

2. 建设小康村镇 房屋建设质量控制与管理的有效措施

2.1 抓好队伍建设,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工程质量。

有效的队伍建设是房屋建设质量控制与管理的前题。在房屋建筑施工过程中,要形成了总承包的技术质量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全员质量意识。项目经理处于监督站的地位和作用,是施工企业在项目上的全权委托人,是整个工程施工过程的全权负责人。因此,项目经理首先应该强化质量管理意识,同时,从各部门抽调得力人员成立质量管理委员会,对房屋建筑施工工程的质量进行全而控制。而后应当建立完善的施工人员培训制度,尤其是加强新进员工的培训工作。在这些人员上岗之前要有针对性地进行岗前培训,让他们对自己将要从事的工作有一定的认识,上岗以后,通过老员工的“帮带”和有关部门的监督,让他们能够按照工程施工质量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建立建全有效的相关制度是房屋建设质量控制与管理的保证。首先应使质量管理制度化、体系化和法制化。另外,在施工过程中,施工企业应当结介自身施工的特点制定完善的质量管理细则,如《质量奖罚条例》、《质量状况分析工作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制度》等,为施工企业达到规范化、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房屋建筑施工质量提供坚实的保障。

2.2 加强监理单位在房屋质量管理上的作用。

监理单位作为监管工程质量的重要机构。通过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制,是工程建设管理方式的重大改革,是工程建设管理和国际惯例接轨,步入现代化的标志。对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降低工程造价,维护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都具有很重大的意义。笔者认为有效加强监理单位在房屋质量管理,对于提高工程质量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1)可有效地提高工程质量;(2)有利于加快工程进度;(3)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4)有利于维护市场秩序,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

2.3 房屋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具体措施。

(1)严格控制作业人员的资格与作业的规范性。房屋工程施工现场的施工组织及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应进行严格控制,这下仅包括从事作业活动的操作者及管理者,同时也包括了各种相应的管理制度。具体来说:作业人员必须符合上岗资质。其次,人员的配置必须符合要求。最后是具备健全的相关制度,工程管理在一定角度来说,就是制度管理。如作业活动现场的安全、消防与环保规定,职能部门相应的职责,紧急情况的应急处理规定等,都是保证工程质量的重要机制。

(2)严把材料质量关,为提高工程质量奠定基础。材料使用是否合理,产品和材质检验是否合格、使用是否得当是质量问题出现的一方面。那么在材料的选用及使用过程中,该如何避免不合格材料、不合理材料运用到工程上来呢?笔者认为至少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实施控制:首先,在决策或设计阶段,就应该考虑避免使用不合理的材料;其次,在项目实施或施工过程当中作为工程的管理者、监督者,我们应该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严格材料的三检、材料的进出场及材料的抽样检验,对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认真检验其是否符合设计及国家标准、规范要求,杜绝不合格或者不合理的材料使用在工程上,从而达到工程质量的目的。

(3)施工环境的有效控制。施工环境的控制主要包括施工作业环境、现场自然环境条件的控制作业环境条件主要是指施工作业中人为创造的条件与准备工作,比如水、电、动力供应、安全防护设备、施工场地空间条件以及交通运输这些条件的准备。因此监理工程师需要严格按照工程项目要求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做好安排和准备妥当,符合条件了才允许进入施工。现场自然环境的控制也就是施工中面对自然环境施工单位是否有充分的考虑。比如自然条件的变化给工程施工带来了不利影响要有预见比性。

(4)技术交底的管理与控制。房屋工程施工质量的控制,与施工现场组织、施工方法有着直接关系。因此必须要求做好技术交底工作。技术交底不是形式文件,它是施工组织与管理的指导性文件。因此必须对施工有关的操作者、机械设备、使用的材料、工艺、方法、施工环境、具体管理措施等进行详细的阐述,从而使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明自各自该做什么、如何做、作业标准、完成时间等方面的要求。

房屋建设质量管理是提高房屋建筑产品质量的前提保证。在工程施工管理的众多方面中,质量管理是核心和关键,只有做好房建工程施工质量策划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控制,才能造出更多的优质工程,让我们齐心协力为共建小康村镇奉献一份微薄之力。

参考文献

[1] 张海红;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体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福建工程学院学报;2013(3).

[2] 吴峻;小城镇房屋建设规范化的必要性探究[M];中国建筑;2013(3) .

上一篇:向王瑛学习主题班会下一篇:新河村环境卫生整治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