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环境保护巡查制度(精选10篇)
公司环境保护巡查制度 篇1
为保护环境,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危害环境因素,切实保证企业生产顺利进行,特制订此制度。
1、公司建立全方位、全天侯环保监查制度。公司环保部要有专职环保监查人员,各部门、各车间班组要有兼职环保巡查人员。
2、各部门负责相应环保巡查范围。
行政部负责范围为公司大门30米范围,环保部专职巡查人员负责全公司环保工作监督检查,各车间负责所在地周围30米范围内。
3、各部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巡查内容进行巡查。1)各车间的巡查内容
废气:车间周围是否有本车间原辅材料散发的特有气味,其它车间散发的气味;未用的真空泵、反应釜、烘房等的抽风阀门是否及时关闭;投固体料时是否及时关闭门窗和在密闭房投料;现场是否有散发恶臭味的固体、液体物件或原材料未采取措施及时清理;物料从贮槽转移时是否及时调节废气抽风阀门;转运包装袋、包装桶外是否沾有成品,是否长时间露天放置;地面粉尘是否及时清理;是否发生工艺或设备事故、滴漏等产生的恶臭味;是否往桶内放有机溶剂或废水产生恶臭味的现象。
废水:未用真空泵是否及时关闭循环水;车间是否有常流水,是否用大量水冲洗地面;是否有未经处理的废水及中间体和成品等直接排往污水站废水贮池和清下水道;废水泵
运转是否正常;设备和管道是否有冒泡滴漏;是否有事故发生。
固废:危险固废是否包装好,外包装是否干净,无味,有标签;生活垃圾箱是否混入原辅材料、中间体、成品等;散落在地的半成品、成品是否及时清除等。2)环保员的巡查内容
废气:废气风机是否按规定正常运行;各塔循环泵是否正常运行;活性炭吸附风机附近和各排空管取样口是否有恶臭味;生化池、废水贮池、危险固废贮存处附近是否有恶臭味;其它有恶臭味的现象。
废水:清下水道是否有有机溶剂、油污等进入;废水接收管道是否有泄漏,废水泵是否能正常运转;废水贮池废水是否溢出或互混;废水接收阀门是否按规定及时开启;罗茨鼓风机是否正常运行等。
固废:一般固废是否按规定分类定置;是否有无标签的固废存放等。3)行政部的巡查内容
食堂是否有油烟排出;食堂、澡堂和厕所是否有常流水,生活污水是否乱流;负责巡查范围是否有恶臭味;其它突发安全和环保事故现象。
4)环保部专职监查人员监察和巡查内容 ①现场监督检查各聚酯车间; ②检查废气排空管是否有恶臭味; ③巡查负责范围是否有恶臭味;
④各原材料仓库、贮罐区、各车间外是否有恶臭味; ⑤车间公共的废水贮池的运行情况; ⑥其它突发的安全和环保情况。
5)生产管理人员、环保管理人员和当班值班人员的监察和巡查内容
①监督检查各车间的环保执行情况和环保巡查人员巡查情况;
②检查各车间固体投料、转运、成品入库等范围的粉尘飘逸及处理情况;
③各类装过半成品或成品的包装袋的贮存、再使用、处置情况,固废的转移堆放等各种危害环境因素等 ④其它突发环境事故。
4、环保监查要求。
1)环保部专职监查人员每天巡查记录一次厂外主干道和废气集中排空管气味情况;记录各车间更换塔液时间和数量;异常情况的报告情况及当时天气、风向等气象状况。2)行政部环保巡查人员必须每两小时巡查一次厂界附近50米内空气气味情况;
3)各车间巡查人员不定时巡查规定内容,并记录各种违规环境因素及处理情况。
3)当班值班人员及时巡查记录公司内外各危害环境因素,及监查各单位的环保巡查情况;各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常巡查,并记录当天发生的危害环境因素。
5、环保巡查发现异常情况的报告流程及处置措施。
1)环保部专职巡查人员报告流程及处置措施。
①在厂区外主马路闻到恶臭味后,立即报告环保部管理人员,并通告相关车间班长和环保部管理人员。如恶臭味较重,立即通知车间全面检查,再向安环部和生产部管理人员(或值班干部)报告决定是否需要停产。
②在厂区内或废气排空管取样口闻到恶臭味后,立即通告相关车间班长和环保部管理人员。并向安环部、生产部管理人员(或值班干部)报告。
③发现其它一般环境危害因素,通告相关车间环保巡查人员和操作人员。如是重大环境危害因素,即报告安环部和生产部管理人员(或值班干部)。
2)环保车间“三废”管理操作工报告流程及处置措施。①在排空管取样口闻到恶臭味,判断原因和发生源后,应即向相关车间班长或车间专职环保巡查人员通报,同时马上采取应急措施;15分钟后还不能解决问题,立即向环保部管理人员或值班干部报告。
②发现雨水管水呈酸碱性、有颜色或油污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查找原因,通告相关车间班长或车间环保巡查人员,并及时请示环保部管理人员的处理办法。
③发现其它环境危害因素,及时报告环保部管理人员。3)车间环保巡查人员报告流程及处置措施。
①本车间带有恶臭味的设备检修、设备泄露等必须及时通知环保部门。
②车间少量物料泄漏到雨水管,应立即报告环保部。
③车间发生安全或环保事故应立即报告车间、生产部、环保部。
④车间其它环境危害因素,要立即报告当班班长、车间主任或值班干部。
4)保安巡查有恶臭味,立刻通知环保部专职巡查人员或值班干部。
5)发生安全和环保事故时,立即按公司事故应急预案程序处理。
6)环保部有权根据现场情况直接命令车间减产或停产;环保部对环保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巡查制度 篇2
第一条 为加强取水口水源地保护区的日常巡查和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制止、处理和报告保护区内发生的各种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防范水污染事件的发生,确保饮用水源的安全、洁净,根据《南安市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办法》,结合我站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巡查范围
(一)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美林玉叶一级泵房取水口、西溪泵房取水口。
(二)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水库库面及水库正常高水位以上100米范围以内陆域;玉叶村上游300米处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东溪桥溪东溪桥大桥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主流环库公路下庵村上游250米以下河面及两岸各50米范围以内陆域。
第三条 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主要包括:
(一)向水体内排放污水;
(二)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倾倒、排放污染水体的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工业废渣、生活垃圾、粪便等物体;
(三)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清洗贮存油类或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
(四)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进行毒鱼、电鱼、炸鱼、养殖投料、滥用化肥、倾倒施工垃圾、施工排污、喷洒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等行为;
(五)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排污口;
(六)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七)其他破坏水环境、污染水源的行为。
第四条 水源保护区巡查由我站综合监管科负责组织实施,我站行政负责人为巡查总负责人,综合监管科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水源保护区巡查组组长为综合监管科负责人,成员为综合监管科人员。管理站值班人员协助巡查组参与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巡查。
第五条 水源保护区巡查采用步巡、车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其中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巡查采用步巡方式;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采用陆路车巡和水域快艇巡查相结合;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采用车巡方式。
第六条 水源保护区巡查采取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重点巡查和一般巡查相结合的办法,做到每日一小巡,每周一大巡,每月一次全面巡查。取水口等重点区域范围实行逐日巡查;水库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对重要区域、重点时段要增加巡查次数;水库水源二级保护区范围实行不定期巡查,但每季至少巡查一次。
第七条 建立巡查记录专人负责制。每次巡查应做好详细现场记录,认真填写《取水口水源保护区巡查记录表》,参加巡查人员签字确认。巡查记录表内容要详细,重点要突出明确,必要时可绘图、拍照、摄像,做到巡有记载,查有依据(文字、照片、摄像等)。巡查记录必须及时整理,巡查记录人在做好巡查记录后要及时登陆市交投集团安全生产管理信息化系统,按常规安全检查流程要求上传巡查记录和有关图件。巡查的记录、图件等均应整理归档。
第八条 巡查组对巡查中发现的一般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和查处,并向管理站报告;对较大的违法事件要及时制止,并上报公司领导、环保局、政府及相关部门。
第九条 对巡查中发现的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按照《南安市美林水厂取水口突发性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做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公司领导、环保局、政府及相关部门。
第十条 综合监管科要利用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加强水库水质变化情况的实时监测,如水质异常变化,要及时汇报,并上报市环保局、市水利局。
第十一条 为加强破坏水环境和污染水源等违法活动的监督,在取水口上游设立若干个协管员和举报线人。
集团巡查抽查制度 篇3
一、目的
为加强集团公司下属分子公司及各项目部的员工行为规范的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水平,依据本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或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公司各部门。
三、检查巡视管理细则
(一)巡查的内容
1、检查公司企业文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2、检查公司员工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3、检查市场营销、采购过程中是否存在不规范的交易行为;
4、检查办公室及项目安全管理、卫生文明管理的情况;
7、受理各部门或公司员工的投诉,调解各类矛盾与纠纷;
8、检查公司办公会布置的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9、检查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完成情况。
(二)巡查的方式
公司采取日常巡查与定期巡查、综合检查与专项检查、明查与暗查相结合的方式,据巡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开展巡查。对重要检查事项的具体时间和具体内容,公司行政部可按照总经理的要求,提前告知巡查对象。定期巡查:原则上安排每周一次检查;
暗查:由公司领导安排人员(可邀请客户参与)对公司重点工作环节或特殊岗位进行暗查。
(三)巡查的组织与分工
1、由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牵头成立巡查工作小组,集团人力资源总监具体负责巡查的组织安排,以及按照巡查工作小组的决定对检查后的整改处理措施督促相关人员落实到位。
2、集团各中心、分子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及全体员工有义务配合集团巡查工作小组检查工作。3.必要时公司可以组织其它部门经理一起参与检查。
(四)巡查的工作流程
1、单位自查
在接到公司巡查工作通知后,相关单位应根据要求及时开展自查,做好接受检查的准备。必要时应准备好书面汇报材料并提前报集团人力资源管控中心。
2、巡查组现场检查
(1)、听取巡查对象的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资料、视察现场;
(2)、检查人员将检查到的情况进行记录,并请责任人进行签字或口头确认;(3)、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当面指正,并协助责任人立即改正或限期进行整改;
路政巡查制度 篇4
一、路政管理工作必须坚持上路巡查,实行巡查与处理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必须保证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
二、路政执法人员上路执行公务时必须二人以上,按规定着装,佩带标志,持证上岗,做好巡查记录。
三、外业巡查采用四班三运转,路政巡查一般每天全程巡查不得少于四次;如遇重大紧急情况,随时上路巡查处理。
四、实施路政巡查应遵守交通法规,保持匀速,时速不得高于60公里。
安全巡查制度 篇5
安全巡查工作主要是针对所辖区域内已关闭取缔生产经营单位、长期停产停业或时开时停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问题隐患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已关闭取缔矿(坑)、以及存在采空沉陷、土地裂缝等危险区域和边山、峪口易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区域。
一、对已关闭取缔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没周至少巡查两次以上。
二、对长期停产停业或时开时停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每周至少巡查一次,对未经上级主管或监管部门审核批准,存在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迹象的,应立即上报镇主管或监管部门。
三、对存在问题隐患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的生产经营单位原则上每日至少巡查一次,严防出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四、重点对已关闭取缔矿(坑)和原非法矿密切关注,发现有可以动向要严密监视,特别是节假日和夜间等重点时段要强化巡查,严防死灰复燃。
五、对采空沉陷、土地裂缝附近的房屋和住户要根据季节变化情况,特别是雨季易诱发地质灾害等恶劣天气强化巡查工作,要及时观察地表及建筑有无变化,如有变化或异常,应立即采取包括撤人等强制措施,并立即向本村主要负责人和上级报告。
六、对边山、峪口等区域要根据季节变化加强巡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相应工作措施。
七、对巡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问题和隐患及严重的非法违法行为,应立即向镇人民政府和监管或主管部门报告,确保安全。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本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议,会议时间一般安排每月底。如工作需要或紧急任务,应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
二、会议由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主持,村民委员会全体成员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所辖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
三、会议主题明确,内容可学习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重要工作部署;听取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或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部署下一步工作措施与任务;研究决定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四、会议可以采取工作例会、扩大会、专题会、协调会、座谈会以及参观学习等形势进行,达到统一思想认识、解决问题、推进工作的目的。
五、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对作出的决定于采取的措施要认真抓好落实。
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为及时了解所辖区域内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建立多渠道安全信息网络,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工作动态,特制度本制度:
一、所辖各行业领域的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建立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并责成由专人负责安全信息的报送工作,定期向本村安全生产领导组报告。
二、原则上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每半月,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每月向本村安全生产领导组报告一次。
三、报告内容:
1、本单位基本情况;
2、安全管理方面自查自整工作情况;
3、对查出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4、有无重大安全隐患,是否采取了相应的工作措施;
5、下一步工作计划及打算。
四、本村安全生产领导组每月25日前将所辖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收集梳理汇总后,向镇安办报告一次。上级安排的随机性报告内容及时按时限要求上报。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制度
一、利用墙报、板报、专栏、广播等载体和各种会议,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提高村民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意思。增强事故防范和避险能力。
二、每年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利用一些典型事故案例、安全知识、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常识等有针对性的队村民和各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警示教育。
三、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定期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业务素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四、督促所辖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后,做到持证上岗。
五、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五一遗漏的组织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一、对本村委区域内各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实习定期不定期隐患排查,原则上对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排查配合上级监管或主管部门进行,村级安监人员主要是对其他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及非法违法行为每月至少排查2次以上。
二、对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或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应立即上报镇行业监管或主管部门。
三、对屡教不改或拒不执行整改指令应采取行政处罚或其他强制措施的,应立即向镇行业主管或监管机构报告,并配合监督做好整改落实工作。
四、对排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应立即报告村委主要负责人,特殊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并可采取包括撤出危险区域人员的强制措施,设立警戒,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五、将排查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隐患及处理情况作详细的书面几率,并由检察人员和被检察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六、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分行业领域登记建档备案。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对所辖区域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应配合上级行业监管或主管部门进行)。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进行检查。
二、本村村委主要领导必须带队检查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
三、安全生产检查要制度检查计划和逐月检查计划,确定检查内容与重点,制作检查表。检查一般要查机构、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措施,全面掌握本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
四、对企业与公共场所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时,要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参加检查的有关人员与被检查的单位负责人或相关人员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要责成由专人负责限期进行整改并复查。
五、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并危及人身安全时,应协助生产经营单位组织人员撤离,并立即向镇主管或监管部门报告,特殊紧急情况可越级上报,确保万无一失。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一、对所辖区域内进行调查摸底登记,查清摸透重大危险源的分布情况、运行情况及监测、监控管理档案。
二、与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建立监控信息联络和监测、监控信息报送机制,随时了解掌握重大危险源的状态及运行情况。
三、当重大危险源出现异常或特殊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发布预警信息,协助有关单位迅速撤出受威胁区域所有人员,设立警戒,防止人员进入危险区域,并立即向本村委主要负责人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当值事态扩大恶化。
四、对重大危险源要根据其特性,配合上级主管或监管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购置配齐相应的应急设备、器材和防护用品,做好应对工作准备。
五、对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及周边,要做好从业人员和周边居民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知识方面、防护知识方面、自救互救方面以及紧急逃生疏散路线方面等的宣传教育,发动从业人员及广大人民群众对重大危险源的运行及管理等进行监督,确保万无一失。
食品市场巡查制度 篇6
为了加强食品市场日常规范化管理,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一、完善食品市场巡查工作,强化食品市场日常监管
(一)食品市场巡查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的重要方式。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巡查计划,突出巡查重点,完善巡查方式,增加巡查频次,提高巡查效率,层层落实巡查监管责任,严格监督检查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食品质量、经营行为和食品经营者自律的法定责任和义务。
(二)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切实把市场巡查的任务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做到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不断强化食品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
二、突出食品市场巡查重点,提高日常监管规范化程度
(三)查主体资格,看食品经营者证照是否齐全、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上墙悬挂、是否通过年检验照,许可和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情况是否一致,是否有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食品经营要求的情形,以及食品从业人员是否具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四)查经销食品,看食品的来源与供货方的相关合法资质证明是否一致,食品是否超过保质期,食品经营者是否按照食品标签标注的条件贮存食品,是否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五)查包装标识,看预包装食品标签标明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标准的规定,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是否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
(六)查商标广告和装潢,看食品商标是否有侵权和违法使用的行为,食品经营场所的食品广告是否有虚假违法内容,食品装潢是否有仿冒或近似仿冒的情况。
(七)查市场开办者责任,看食品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食品经营柜台的出租者、食品展销会的举办者是否履行食品安全管理法定义务,是否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八)查经营者自律情况,看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是否履行了查验义务,是否进行查验记录、质量承诺,是否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主动退市等。
三、创新巡查监管方式方法,提升食品市场监管水平
(九)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以工商所为单位,对本辖区的食品经营者,划分责任区和明确巡查人员,落实监管责任和任务,实行“两图一书”的管理方式,即工商所辖区食品经营布局图、监管人员责任区分布图、工商所与食品经营者签订的《食品安全责任书》,并认真开展日常监管工作。
(十)工商所应当在办公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及时将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公示的食品安全信息进行转载公示,并按规定公示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辖区内食品安全有关日常信息;引导辖区内经营食品的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等重点食品经营场所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向消费者公示相关食品安全信息,及时进行消费警示和提示。
(十一)工商所应当指导本辖区食品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设立食品安全联络员,及时报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信息,及时收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数据信息。
四、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切实提高食品市场监管效能
(十二)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运用无线网络执法平台、移动查询终端等现代科技手段,开展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积极引导和指导商场、超市推进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的电子化管理,积极引导和督促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食品采购、贮存、运输、交易、退市和食品质量管理等环节的电子监控体系,积极推动有条件的食品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和集贸市场逐步实行计算机网络化管理,并加快与工商所信息化网络体系的对接进程,为实现网上监管创造有利条件。
(十三)县级及其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关于积极推进流通环节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建设工作的意见》,遵循“统一标准、整合资源、扩大功能、优化流程、信息共享”的原则,建立从总局到工商所五级纵向贯通以及横向联接的信息化网络体系。同时,应当建立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食品市场质量、食品抽样检验和食品安全监管数据库,并与工商机关其他方面执法监管信息互联互通,实现数据信息共享。加强数据的采集汇总、分析研判和综合利用,逐步实现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网上查询、网上咨询、网上受理、网上查办、网上调度指挥、网上应急处置、网上动态监管、网上发布信息”。
五、强化食品安全信用监管,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十四)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落实记载市场巡查事项和处理结果,并经巡查人员和食品经营者签字,建立食品市场巡查和日常监管档案,充分利用巡查监管情况和信息,提高食品市场巡查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五)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依托“金信工程”,将食品市场巡查监管情况列入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作为企业信用分类监管、个体工商户分层分类监管、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的重要内容,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食品经营者增加巡查频次,加强监督管理。
(十六)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结合本地实际,以当地消费者申(投)诉、举报多和与当地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品种为重点,适时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十七)县级及其以上地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公布本单位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接受咨询、申(投)诉、举报。对接到的咨询、申(投)诉、举报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依法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对处理情况应当记录、保存。属于食品安全事故的,依照《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日常巡查制度 篇7
日常巡查制度1
安全检查是消除事故隐患,预防事故,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措施。为了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使作业环境达到最佳状态。从而采取有效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如下: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
按照建筑部颁发的《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对照检查执行情况;基槽临边的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安全设施,操作行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和安全防火等。
二、安全检查的方法:
定期检查、突击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和节假日前日常巡查制度)后的检查和经常性检查。
三、项目部施工工地每周检查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
各施工队每天检查,由施工负责人组织,生产班组对各自所处环境的工作程序要坚持每日进行自检,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四、突击检查:
同行业或兄弟单位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设备事故、交通、火灾事故,为了吸取教训,采取预防措施,根据事故性质,特点,组织突击检查。
五、专业性检查:
针对施工中存在的突击问题,如:施工机具、临时用电等,组织单项检查,进行专项治理。
六、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如冬季、夏季、雨季可能给施工带来危害,提前作好冬季四防,夏季防暑降温,雨季防汛;针对重大节假日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要认真搞好安全教育,落实安全防范措施。
七、经常性检查:
安全职能人员和项目经理部、安全值班人员,应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预防检查,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标准施工正常进行。
八、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处理:
各种类型的检查,必须认真细致,不留死角,查出的事故隐
患要建立事故隐患台帐,重大事故隐患要填写事故隐患指令书,落实专人限期整改。
日常巡查制度2
1.目的:
为了确保生产正常运行,提前发现设备故障隐患,提前预知设备性能的改变,从而减少设备突发故障的几率,达到减轻维修工作量、降低维修费用、顺利完成生产目的,特制订本制度。
2.巡检人员:
工段长、技术员,车间主任及副主任,班长,岗位人员
3.巡检周期及时间:
岗位人员为每小时一次,其他人员按当月规定最少出勤计算(22天),每天一次,遇出差及其他原因另定。
生产不稳定、气候异常或其他特殊情况,岗位人员应增加巡检次数。
岗位人员为整点巡检;其他人员为当班期间,巡检时首先在工具室领用巡检工具包,在巡检完毕后归还工具包,若工具包已被他人领用,则巡检人员需另择时间巡检。
4.巡检内容及方法:
巡检主要检查设备各部分紧固、润滑、密封、温度、气味、声音、振动、仪表参数、卫生9项情况。
岗位设备操作人员除按有关设备规程操作保养设备外,还必须掌握好使用设备的基本功,包括“三懂”、“四会”、“五不漏”等。
巡检人员应随身携带工具包(包括活动扳手、手电、平头及十字螺丝刀、抹布等),遇到简单又方便处理的故障应立即处理。
各管理员在巡检中,发现有检修、维护或操作不当的,有权力和义务要求作业人员改正错误。
处理故障时需要停机将会影响局部或全局生产的,由×××协调处理和统一定处理时间。
巡检方法采用“听、摸、看、闻、查”的方法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负责车间处理。
分管各车间的负责人,应对各巡检人发现的问题有所了解并进行跟踪,避免发现问题仅停留在记录中。
5.巡检路线及记录格式:
巡检人员需按规定巡检路线、巡检点进行巡检,岗位人员在岗位记录本中作记录,其他人员在全厂7处记录本中对巡检进行记录。
全厂巡检路线:开始→×××→×××→×××、×××→×××→×××→×××→×××尾→结束。
单机巡检路线:开始→驱动装置→传动部位→工作机构。
巡检记录格式统一为:巡检人|巡检时间|问题及解决办法,例如×× | 1月1日| 3××××××××××××,已通知当班班长××人员处理。
日常巡查制度3
为了加强对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增强预防事故的主动性和可控性,全面掌握施工现场生产活动,及时发现事故苗头,消除事故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日常巡查领导小组。
组长:黄朝华
副组长:蒋勤伟
成员:金鹭、姜志君、金鸣希
二、日常巡查范围及时间
1、负责全线施工段落范围的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日巡查。
2、日常巡查每月每项不得少于一次。
三、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日常巡查的内容。
对施工重点区域,特别是对易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加强日常巡查,做到不留死角,不留隐患。
1、检查工程项目履行法定建设程序和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2、建筑工程项目部是否建立健全的质量安全保证体系。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对作业人员是否进行进行了安全教育和技术交底;与作业队员是否签订了安全生产协议,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有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对特殊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编制专项质量安全控制方案,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是否结合施工现场实际有针对性;审查程序是否到位;能否指导
施工全过程。
4、施工现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必备条件。是否实施文明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基坑支护,施工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物料提升设备等是否符合规范规定要求;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及隐患改整情况。
5、工程质量控制措施手段。施工现场是否按照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条文进行施工;原材料实验、砼、砂浆的配置及计量、工程的变更通知、隐蔽工程验收及部分分项工程检查验收等情况。
四、质量安全巡查工作人员应切实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加大监管力度,做好质量安全巡查日志,建立日常巡查档案。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质量安全隐患应责令责任人限期整改或停工整改。
日常巡查制度4
为了加强学校总务工作,规范管理,服务教学,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学习条件,学校总务处决定建立每日巡查巡访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目的是让总务走进教学、让总务服务教学。巡查要求如下。
1、巡查人员要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细致巡查、主动询问,善于发现问题及隐患,认真做好巡查记录。
2、巡查分为定时巡查和随机巡查。定时巡查时间为每天早晨7:20-8:00。随机巡查不定次数、不定时间。
3、巡查范围:校园内所有校舍、校产和节水、节电、安全情况,包括教室、办公室、实验室、体育室、宿舍、校园等的门窗、桌椅、柜厨、水管、电灯、电器、墙壁、天花板、厕所、绿化等。
4、对于巡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相关维修、管理人员应注意查看并及时处理,做到巡查件件有落实 。
5、对于巡查中发现的破坏公物、浪费水电等不良现象,将予以通报,对损坏的财物要赔偿 。
希望全体师生员工积极配合,及时报告公物使用中出现的问题,以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日常巡查制度5
为了加强学校总务工作,加强对物业公司监管,规范后勤管理,服务教学,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学习和生活条件,学校总务处决定建立每日巡查巡访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问题。目的是让总务走进教学,更好地服务教学。巡查要求如下:
1、巡查人员要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细致巡查、主动询问,善于发现问题及隐患,认真做好巡查记录,记录表每周五下午交总务主任处。
2、巡查分为定时巡查和随机巡查。定时巡查时间为每天上、下午各一次。随机巡查不定次数、不定时间。
3每学期开学、放假前和重要节假日放假前,由总务主任牵头相关人员参加,对后勤服务范围内的工作项目进行集中巡查。
4、巡查范围、巡查人:
①教学区、行政服务区的校舍、校产和用水、用电安全情况,包括教室、教研组、年级组和综合楼、行政楼等。巡查人:胡向友
②校园内体育、宣传、文化设施、室外水电、消防设施、围墙、道路、绿化、车棚、校门、门卫等。巡查人:徐文忠
③食堂、商店的饮食安全,宿舍的防火、防盗、用水安全。巡查人:朱自英
④校园卫生,食堂、宿舍卫生。巡查人:谢道凤
5、对于巡查中发现的一般问题,及时通知物业公司或相关处室人员及时处理,一般故障当天解决,严重问题和故障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以求解决措施。
6、对于巡查中发现的破坏公物、浪费水电等不良现象,将予以通报,对故意损坏的财物按学校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篇8
一、明确防火巡查的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确定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二、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巡查、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并记录存档。
三、应当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并加强夜间防火巡查。
四、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五、防火检查应定期开展,各岗位应每天一次。
学校安全巡查制度 篇9
一、值班人员按规定巡回路线,依次检查电气设备,保持正常运行。
二、值班巡回检查每日三次以上,遇有用电负荷加重或超负荷时,遇有暴风雨雪天气变化时,设备故障危及正常运行时,应增加值班巡查次数,加强对运行中的电器的监视。
三、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安全防火检查。
四、值班巡逻中发现的电气设备缺陷,损坏或火灾隐患应及时处理或汇报。
五、加强夜间对重点安全部位的值班巡查,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处理。
六、严禁安全设施管理人员、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
消防防火巡查制度 篇10
一、防火巡查、检查由消防巡逻员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应当至少每班一次。
二、消防巡逻员在进行巡查、检查时必须佩戴统一制作的证章。
三、消防巡逻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对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应立即维修。
四、防火巡查、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存档备查。
五、防火巡查应包括以下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3)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5)清除烟头、发热源等杂物情况;(6)其它需巡查的情况。
六、防火检查应包括以下内容:
(1)火灾隐患整改及纠正、预防措施落实情况;(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3)消防水源状况;
(4)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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